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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旅游攻略详细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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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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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团队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说明

1、本合同甲方应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团体或个人,乙方应为具有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

2、双方签章确认的行程表、旅游发票、旅游报名表均为合同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报名出团

1、甲方报名参团时,应自备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并提供经常使用或能够保证及时联系的电话、手机或传真号码,否则乙方在需要通知却通知不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2、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情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在报名时付清团费,乙方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

4、乙方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甲方,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甲方缺席责任自负。行程表应根据双方确认的行程而细化,列明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领队和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5、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三、团费包括

1、本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6、领队、导游服务费。

四、团费不包括

1、旅途中火车、轮船上餐费;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和航空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8、其他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五 、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甲方退团或乙方取消行程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指乙方为甲方安排本次旅游已支出的费用,下同),并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4天(以自然日计算,下同)以上,团费总额5%;

出发前13至8天,团费总额10%;

出发前7至1天,团费总额15%;

出发当天,团费总额20%。

2、更改出团日期,更改方应与对方协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协商不成按退团或取消行程处理。

3、双方对本条内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有关责任问题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可预知危及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乙方应向甲方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甲方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业务损失费,并退回甲方已交团费,乙方按照团费3%支付赔偿金;甲方在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团费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黄、赌、毒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甲方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它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在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意外事故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团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剩余部分退回甲方,乙方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

7、甲方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回。乙方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8、旅途中,甲方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9、因申请旅游签证被拒签、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甲方个人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止,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回甲方。

10、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可在已收团费中扣除业务损失费后退回甲方;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甲乙双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协商解决,如发生费用增减,增加部分由甲方承担,减少部分退回甲方。

11、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乙方与甲方协商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乙方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甲方损失。

12、出境旅游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应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要求。由此扩大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

七、旅游内容与标准

1、甲方报名人数: 人( 大 小,附名单),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 ;

2、乙方组团 ,或转 旅行社出团;

3、行程安排:交通工具、景点、酒店名称、餐饮及购物、娱乐等(见行程表,双方签章确认为准。)

4、出发日期及时间 ,集合地点 ;结束日期及时间 ,解散地点 ;

5、领队及导游服务(特殊约定除外);

6、团费 元/人,小孩 元/人(小孩费用由双方根据服务内容与标准商定),合计总额 元。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乙方的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

2、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法院起诉。

九、双方修改或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广东省旅游局 编制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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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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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日付讫。

第四条 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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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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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旅游者可以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

(1)旅行社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行社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行社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同意后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时,原合约即告终止,新合约同时生效,双方均不再系争。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选择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行社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擅自离团或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行社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行社已办理的护照成本手续费、订房损失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七)旅游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九)出境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十)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中山西路2525号,邮编:200030。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协 议 条 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游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九)“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一)内容

姓名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人数_____

团号_____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晚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行走国家(地区)及主要游览点_____

交通工具:

住宿次数_____(见行程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标准:

购物次数、内容:

团费总价: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

以上条款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 。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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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生产月活动详细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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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面向学校、面向师生、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安全素质为出发点,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治理事故隐患,积极推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构建和谐校园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__年6月1日-6月30日

四、组织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组长:范志局长

艾江南局委书记

副组长:陈美林副局长

许兵副局长

张义清副局长

王红梅局委副书记

沙中前副局长

成员:由办公室、安全卫生体育科、教育科、督导科、人事科、财务基建科、电大工作站、学校后勤产业办负责人,学校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由安全卫生体育科负责,具体负责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各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及形式

1.营造“安全生产月”环境氛围。各学校(园)要在校(园)门口悬挂醒目的以“安全生产月”为主题的宣传横幅标语,并在师生聚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挂图等,各班出一期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2.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进万家”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学校(园)要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结合学生年龄特点,运用各种形式,向学生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

3.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队会。以“关注健康,关爱生命”、“生命在你手中,生命在你脚下”、“安全在我心中”、“我把安全带回家”,“斑马线,生命线”等为主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专题讲座。重点教育学生掌握传染病预防知识及防震、防踩踏、防雷击、防溺水、防食物中毒、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常识,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5.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学校(园)要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学生学习消防知识、逃生演练以及突发事件人群紧急疏散等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学生对各类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6月14日至20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按照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注重实效,做到有备无患。

6.开展一次法制教育活动。对师生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师生知法、守法,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

7.认真贯彻市委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8.认真举办安全征文评选活动。各校积极组织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教师参加“四川安全文化论坛”活动。

9.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各学校(园)要在“安全活动月”期间认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活动,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等进行认真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影响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6月13日,认真参加区安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各学校(园)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分头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动员,广泛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是一次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园)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工作,向广大师生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提出明确要求,使师生掌握活动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力创“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动员、人人参与的态势,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办成全社会的群众性活动。

(三)创新内容,务求实效。各学校(园)要在总结前一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和内容,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积极探索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四)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讲究活动实效。各学校(园)要突出隐患治理这条主线,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和强化校园安全应急管理为重点内容,积极开展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

(五)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各学校(园)要迅速行动起来,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和深入扎实、富有成效。活动期间,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要及时总结本单位安全工作先进事迹和典型做法。

请各学校(园)于6月5日前将活动方案、6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总结、图片、简报、期间安全大检查情况以及应急逃生演练等资料)收集整理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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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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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本合同所指出国(境)旅游,是指到我国开放的目的地国家和港、澳地区旅游。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游团自费出国(境)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旅游服务质量.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全面介绍本合同所载服务项目和质量(含旅游行程及服务项目说明书,以下简称行程说明书),提请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一条旅游团队名称、旅游行程、服务项目与费用

游程与项目

人数(详见行程说明书)

旅游总费用万仟佰拾元(其中境内段元境外段元)

成行时间约定

第二条乙方应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规定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险。

第三条甲方在出境前应向乙方交付元押金(由单位担保的,另行约定)。若甲方于境外途中擅自离团,造成无法与团队同时入境,乙方有权将押金用于补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上缴有关部门作为调查取证与遣返的费用。

第四条本合同中交通、景点等价格,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如遇价格调整,按新价格执行。

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延期执行,遇价格上涨的,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照新价格执行。

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延期执行,遇价格上涨的.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照原价格执行。

乙方有责任将价格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据。

第五条乙方应派有领队证的人员担任领队。领队应带领甲方出国(境)旅游,并为甲方提供办理出入境手续、交通、住宿、游览及其它完成旅游所需要的全程随团服务。

第六条在境外旅游过程中,乙方不得强迫甲方购物,安排购物的次数平均每天不得超过壹店次(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乙方因参团人数不足,且甲方又无法承担小团体领队费用,需将甲方转交其他组团社出团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经甲方同意转交拼团的,乙方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旅游签证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凭出国旅游费用发票向乙方办理退款手续,但应支付人民币每人100元的手续费。

2在乙方办妥旅游签证后,因甲方原因造成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应支付签证费用外,还须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出发七日前解除合同的,赔偿旅游费用总额的10%;

(2)出发前七日内(含第七日)赔偿旅游费用总额的50%;

(3)闯出发前三日内(含第三日),赔偿旅游费用总额的80%。

3、因乙方原因,致甲方不能成行的,除可与甲方协商在三个月内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部退回团费外,乙方应按以下方式负违约责任:

(1)乙方在约定出发时间七日前通知甲方不能成行的,应赔偿甲方旅游费用总额的10%。

(2)乙方在约定出发时间前七日内(含第七日)告知甲方不能成行的,应赔偿甲方旅游费用总额的50%;

(3)乙方在约定出发时间前三日内(含第三日)告知甲方不能成行的,应赔偿甲方旅游费用总额的80%;

4、乙方委托国内旅行社安排旅游活动,因被委托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合同个符合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入境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自身不能入境的,有关旅游费用乙方不予返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6、甲方于旅游活动开始后,未能及时参加排定的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时,视为自愿放弃,所缴费用概不退还。

7、乙方违约后,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乙方因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素或因国家新颁布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机关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造成团队无法成行,或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给束时,不负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乙方如遇上述情况,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乙方应将已发生的规定费用或为履行本合同已支付的全部费用扣除后,余款退还甲方。

乙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在征求旅游者半数以上书面同意后,变更旅程、游览项目或更换食宿、行程,如因此超过原定费用时,应由甲方承担。如因变更而节省支出经费,应将节省部分退还甲方,乙方征得甲方同意为旅游团的安全和利益所采取必要的措施,为此而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按本标准合同签约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保护。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及提出赔偿请求;对质监所的处理决定不服时,甲乙双方均可在____日内向上一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申诉或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福建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邮编:350001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号天马广场16层

第十一条乙方在业务宣传资料、店堂告示及公开广告所载或规定的内容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旅游行程及服务项目说明书(应包括旅游日程、路线、游览景点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标化住宿标准、购物娱乐安排导游服务及费用情况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特殊事项的约定。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授权(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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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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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以来,我局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契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思路,逐步优化旅游产业结构,不断配套完善旅游基础设施,着力开展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和乡村农家特色旅游,协调推动重点旅游项目和绿色慢行系统建设,较好地促进了全区旅游产业的平稳发展。

一、今年的主要工作亮点

(一)旅游市场人气趋旺,创收能力明显增强。据预测全年旅游接待人数约246.91万人次,同比增长14.76%;其中乡村旅游接待人数13.67万人次,同比增长16.74%。旅游总收入为3.6亿元,同比增长18.84%。其中乡村旅游营业收入398.4万元,同比增长13.41%。

(二)旅游市场健康有序,行业管理规范井然。一是旅游安全监督到位,旅游行业全年没有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是旅游市场管控有力。开展市场整治4次,其中节假日市场检查2次,检查旅游企业21家次,检查导游人员36人次,教育纠正违规行为5人次;三是旅游质量服务优化。全天候保证旅游热线畅通,接受旅游咨询38人次,受理投诉案件3宗,办结率100%。

(三)旅游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接待能力显著增强。各个休闲旅游点道路畅通,在全市率先实现区级旅游标识牌建设统一标准和全覆盖。全年新增香江国际大酒店、堆插乡村主题酒店床位416张,且均按四星级标准提供服务。

(四)乡村休闲旅游再创佳绩。大水、泮边、堆插三个村获得第二批“旅游名村”称号。至此,我区共有7个村获此殊荣。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乡村休闲旅游接待平稳有序、安全和谐,过夜人数持续增多。国庆黄金周旅游及接待服务工作得到省旅游委和市政府表扬。

(五)重视抓好旅游岗位技能培训。先后组织举办酒店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班、乡村农家乐从业人员培训班两期,培训310多人次。组织局机关干部、镇分管旅游工作的负责人及农家乐经营单位负责人到省内外考察学习29人次,提升了辖区旅游服务质量,树立了旅游形象。

(六)重视旅游产品的宣传促销。编印“美丽”系列旅游简介和旅游地图,筹划推出“特色”旅游线路,开展“车驾、畅游乡村”、“我到乡村过大年”和“红色之旅走进校园”等一系列富于特色的旅游促销活动,组织开展“荔枝节”绿色骑游和荔枝采摘促销活动,配合省、市旅游部门走出去贵州、云南等地宣传促销旅游产品,进一步扩大了旅游的知名度。

(七)全力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争取上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200万元,建设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九龙戏水”项目二期,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各项前期工作正在加紧办理,年底进入施工阶段;乡村游品牌打造取得新成效,按五星级标准建设的堆插村桃源乡村养生酒店年底正式营业,红旗泮边休闲农庄通过加强服务技能培训、增加CS野战、团队拓展设施来提档升级,吸引了更多客人;旧州古文化旅游镇项目已完成概规编制,报市国际旅游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红旗风情小镇项目征地工作顺利推进,同责任村凤雅村村民沟通,获得理解和支持,进入点青苗和签名阶段。

(八)协助做好统筹城乡示范镇绿色慢行系统的规划设计及玉仙村、坡仑村农家乐建设规划工作。完成了慢道规划编制及“祥云盘龙”LOGO设计,牵头制定《玉仙村和坡仑村农家乐建设实施实施方案》,并做好红色旅游资源的宣传推介。

(九)联系点工作扎实有效。先后筹措三万三千元,支持甲子镇政府的计生工作,改善益新村委会办公室环境,帮助儒上村制订新农村建设三年发展规划,配合做好村级换届工作等;配合滨江街道做好打违拆除和滨江新城规划道路征地等工作。此外,抓好责任路段观光路、兴丹路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达到了预期成效。

(十)加强了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组织建设有关规定,召开党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带头勤政廉政,严格自律,狠刹“四风”,弘扬正气,促进了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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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出境旅游担保书范文_担保书_网

范文类型:担保书,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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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担保书范文

随着国民收入的逐步提高,出境旅游渐成时尚。我国居民出境旅游人数规模和旅游花费的高增长,不仅令世界侧目,同时也成为旅游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那么你知道出境旅游担保书范文怎么写的吗?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出境旅游担保书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出境旅游担保书范文篇1

旅行社有限公司:

鉴于以下客人(名单后附)已申请参加贵司组织的团队赴 六天 ,为保证客人能按时随团回国,不滞留境外,本人(本公司)自愿为客人提供担保。若出现客人滞留不归的情况,本人(本公司)愿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 向贵司支付保证金每人司通知后五日内付清此款。

2. 向贵司支付因客人滞留不归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移民局的遣送费和中国公安机关的办案费、因本担保书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 赔偿贵司因客人滞留不归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根据但不限于外国领事馆因客人滞留不归而减少或停止贵司签证业务而引起的营业业务利润损失;

4. 赔偿贵司因客人滞留不归而产生的名誉损失。

本人(本公司)同时保证:客人回程在机场将护照原件及登机牌交导游送领馆注销签证,否则本人(本公司)愿意按滞留不归情况处理。

本人(本公司)已清楚明白地了解本人(本公司)根据本担保书所有的责任,本人(本公司)谨此明示,一旦担保实现,本人(本公司)放弃对担保书提出任何抗辩的权力。

附客人名单: 等 人

凡前往日本的客人如发生擅自离团、滞留境外未按时归国、超期归国,将视作为滞留不归,将不退回保证金每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担保人签字:

担保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此担保书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出境旅游担保书范文篇2

担保人:

被担保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六条规定,“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 被担保人预订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签证产品,并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往 旅游;

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已充分知晓以上内容,担保人同意为被担保人提供以下担保,

1. 保证被担保人b在境外期间遵守所在国法律,旅行结束后按时回国;

2. 如被担保人在旅行期间发生不遵守中国及当地法律法规,或滞留不归,担保人将与被担保人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赔偿携程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自愿在收到携程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支付担保金RMB100000/人,对因此给携程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未能及时支付,携程有权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担保人确认已清楚明白了解根据本担保函所需承担的责任。本担保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本担保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担保函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请亲笔签名) (被担保人请打印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手机: 手机: 固定电话: 固定电话:

日期: 日期:

附:担保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户口本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注:1、担保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公民,且常住地在大陆;

2、请担保人在9:00-18:00时间段内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

3、请用正规A4纸打印

出境旅游担保书范文篇3

要求参加昆明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旅游团队。为保证客人能按期随团回国,不滞留中国台湾,本公司自愿为客人提供担保,若出现客人擅自离团、未按期回国、滞留不归的情况,本人自愿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向贵司支付保证金每人人民币,本人保证接到贵公司通知后即日内付清此款项,如果未能付清此款,本人愿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逾期付款,贵公司有权加收每日0.5%的滞纳金;

2、向贵公司支付因客人滞留不归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中国台湾移民署的遣送和中国公安机关的办案费、因本担保书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本人已清楚明白地了解了根据本担保书所负有的责任,谨此明示,一旦担保实现,本人放弃对担保书提出任何抗辩的权力。

本担保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特此担保!

单位负责人(担保人)签字:

联系电话:

担保人盖章(公章):

担保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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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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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出境组团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出境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4条。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 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境外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6.团队签证费;

7.国外机场税。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护照费;

5.境内地面服务费;

6.出境机场税;

7.国内段交通费;

8.境外小费;

9.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10.“(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行程国家或地方的法令而被拘留、遣返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被擅自转社出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15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的,旅行社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九条 换汇规定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旅游者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专用条款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_______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旅游者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 、____________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____________人以上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____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________________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_____岁(含)以下)旅游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_______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________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______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旅行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签章):__________ 旅行社(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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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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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构思:

结合季节和幼儿年龄特征的需要,让孩子亲近海洋,探索海洋世界的奥秘,了解海洋生物与人类的关系,学会用多种方式创造性地表达对海洋世界的感受。开展亲子活动,共同体验集体亲子出游的愉快情感。

活动目的:

1、通过和爸爸妈妈一起参观海洋馆,让孩子近距离了解充满趣味又令人惊奇的海洋世界,体验活动所带来的乐趣,增进与家人之间的情感。

2、促进家长与幼儿园、家长与幼儿、家长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活动事项:

时间:20xx年x月x日(星期五)

地点:海洋馆

方式:集体参观和分散亲子游戏相结合。

价格:大人150元/人小孩150元/人一大一小288元

参加对象:中班段幼儿及家长(自愿报名)

领队老师:

负责人:

配备后勤人员:医生一名、各班一名辅助老师。

活动准备:

1、班级教师对幼儿进行春游活动安全教育,增强幼儿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保健医生携带好急救用品。以防幼儿突发事情。

3、春游活动期间一切行动听指挥,准时出发,准时返校。

4、全体幼儿必须穿好校服,背好书包。

5、活动时要做到井然有序,教育幼儿不拥挤、不追跑、不打闹。上、下车有序。在车上不能大声暄哗,不能将头和手伸出窗外。

6、注意言行文明,爱护公物,不随地乱扔垃圾。

7、在每一次集合时班主任和导游做好清点好幼儿人数工作,确保幼儿安全。

活动行程:

早上7点幼儿园门口集中出发做旅游大巴赴海洋馆,在导游的带领和家长的监护下,欣赏鲨鱼、北极熊、海狮、北极狐等珍惜动物,观看特别动物表演等,中餐在馆内集体用餐,餐后各班老师负责组织亲子游戏,下午3点集中返回,结束愉快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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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结婚安排详细计划书_计划书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新人,全文共 5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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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安排详细计划书

篇一:完整详细的结婚安排计划书

1. 婚礼倒计时需办事项

1.1 12个月之际

找一位婚礼策划人,或去书店、网站搜集结婚筹备相关资料。

与另一半以及父母讨论结婚仪式、蜜月、新居的预算及规划。这个步骤很重要,因为在这个时候必须清楚婚后生活的状态,是与双亲一起生活,还是另外建立自己的新家,这些都会影响两人的财务计划。

广泛地收集造型、婚纱、新郎礼服、配饰的参考资料,并开始物色婚纱摄影公司。

留意房子、家具、家电以及价格等,这些动作有一个前提:你已经确立婚后的生活方式。看房子要留意社区生活条件与交通条件是否便利,以及贷款方式等;家具家电用品最大的原则是实用性的,提前计划可有较多的选择性,以及能适时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

婚前健康检查。很多新人都会忽略这个重要的步骤。其实健康检查并非要揭人隐私,而是将所有可能发生在身体上的疑虑消除,而且如果真有什么问题,也可以提早面对。

开始保养身体。身体的保养工程很是费时费力的,每个人都希望在最重要的日子能以最完美的姿态出现,从现在开始里里外外地保养自己。

1.2 10个月之际

决定婚后住所,并开始拟定新居布置计划。是否和长辈同住以及将来生育子女的计划,都和新居的分隔与布置方式有关,最好能做长远完整的规划。

开始装修布置新居。记得和周围的新邻居打声招呼,为给他们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好的邻里关系,可以减少未来新生活的诸多不便,新房装修完后放置6个月左右,降低有害物质浓度。 拟定新居购买的物品。

挑选、购买结婚戒指。

大致确定结婚典礼与婚宴的时间、场地、类型以及客人的座位数。

大致确定结婚仪式与婚宴的总预算。

开始寻找结婚典礼与婚宴所需要的蛋糕店、花艺、乐团、摄影师、摄像师等。

1.3 8个月之际

开始整理婚宴的宾客的名单。

确定婚礼的筹备人员。

开始寻找蜜月旅行的资料,向旅行社咨询。

确定结婚典礼与婚宴的日期,租借预定场地。提早饭店订下来,免得发生婚期迫在眉睫却苦无场地的窘境。

大体拟定国内或海外蜜月旅行规划。

申请护照。

预定饭店住房给外省市的客人(如果有需要)。

召开第一次婚礼筹备会议,与所有婚礼筹备人员计划所有细节。

开始挑选婚纱,新郎、伴娘、花童的礼服。

1.5 4个月之际

委托第三方对新房进行一次有害物质检测,是否需治理。

确定新娘、新郎、伴郎、伴娘以及花童的礼服。

选定婚礼与礼服各种搭配的饰品。

确定婚纱照摄影师、拍照日期与地点。

确定蜜月计划并定好地点、时间与行程。

完成婚纱照的拍摄。

订制所有结婚需要的请柬、座位卡。

1.6 2个月之际

为新房采购家具、家电用品。

安排财产等相关事项的转移,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安排祝词内容、时间、小游戏等。

配合蜜月时间,向公司申请假期。

选用旅行用品。

寄出请柬。

确定宴席准确桌数。

1.7 6周之际

闺蜜聚餐并一起讨论婚礼计划,看是否还需要完善和修改,并及时调整。

新娘试婚礼妆。

召开第一次婚礼筹备会议,确定拟参与人员。

购买:签名簿、礼簿、红包袋、答谢卡、座位卡、签字笔、大头针、打火机等物品。 购买给婚礼筹备人员的小礼物。

订妥婚礼主持人,联络婚礼筹备人员,召开第二次筹备会议,确定最终人员和分配计划,并复印结婚典礼相关资料给各工作人员。

1.8 5周之际

采购新内衣、结婚的鞋子。

婚礼必拍时刻、场点的重点记录。

安排婚礼预演时间。

事前拟好感谢函,等蜜月回来后即可寄出。

婚礼婚宴布置设计,订花、气球等。

结婚礼车的数量、司机、车的装饰等的安排确认并谈妥租借事宜。

1.9 2周之际

与婚宴场地单位协调当日现场布置、菜色、桌数等最后细节。

订结婚蛋糕。

向花店预订婚礼当日所需鲜花。

准新人完成烫发及剪发的工作。

与造型师确认当日的装扮。

与旅行社确认最后行程。

1.10 1周之际

婚礼当日筹备人员最后一次会议,确定各项计划的完成情况,并拟定2~5人的预备人员。 预备好婚礼当日的详细时间表、随身物品清单、红包。

举行结婚典礼的预演。

整理蜜月行李。

建立蜜月旅行为亲友购买礼品的清单。

择吉日,把最后小部分的用品搬进新家。

试穿婚礼服。

钱包、护照、签证、信用卡、外币等确认。

1.11 婚礼前2日

确认礼堂、宴会场所的各项准备事项,及是否安全。

重要宾客的再次电话联络。

1.12 婚礼前1日

婚礼接待人员、摄影人员、酒店各重要时间节点的最后确认。

和美容化妆师确定化妆时间。

检查行李是否安全可靠。

准新人要早点就寝休息。

关注婚礼进行线路及当日交通情况。

2 婚礼当日

婚礼当天很有可能还会有其他新人结婚,所以新人最好按照和化妆师说好的时间去,而且要尽量早一点去。免得去晚了又要等很久才可以轮到自己化妆。

5:30 新郎新娘起床准备送化妆

6:00 专车送新娘化妆

6:30 开始扎彩车

7:00 专车送新郎做发型

7:30 彩车完成

7:45 妆毕,专车接回新娘、新郎(化妆师、美发师红包(因人而宜),并送新娘回娘家。8:00 伴郎准备好鲜花、红包

8:30 新娘回到娘家,藏好新鞋

8:40 新郎带领兄弟们开始抢人

8:45 敲门、盘问、塞红包、挤门

8:55 新郎找新鞋,向女方家人承诺

9:00 所有婚车到达新娘家,司机红包(结婚当天讨个好彩头)

9:00 彩带师到位气球到位 (伴娘伴郎完成)

9:05 新郎背新娘出门,彩带,踩气球

9:10 车队出发

10:00 车队到达男方家 (新人的新房)

10:00 将糖、烟、酒、茶、饮料等带至酒店

10:05 新郎抱新娘进门,彩带,踩气球

10:10 小孩子滚床

10:10 最后检查酒席安排、音响、签到处等细节

10:15 伴娘准备好茶

10:20 新娘给男方父母敬茶

10:30 准备好新郎新娘迎宾香烟火柴糖

10:40 新郎新娘出发至酒店

10:45 彩带师到位酒店门口

10:50 新郎新娘到酒店,彩带

11:00 签到处人员就位

11:00 引导人员门口就位

11:00 新郎、新娘、伴郎、伴娘门口迎宾

12:15 主持人准备

12:15 音响准备

12:15 结婚证书、戒指准备

12:15 气球、彩带到位

12:20 奏乐,新人入场,彩带、踩气球

主持人介绍(3~6分钟)

主婚人致词(2分钟内)

证婚人宣读结婚证书(3分钟)

新人父母上台(2分钟)

新郎新娘交换戒指,三鞠躬(3分钟)

新人给父母敬茶(1分钟)

双方父母代表讲话(3分钟)

双方父母退场(2分钟)

新人致答谢词(3-5分钟)

新人开香槟、切蛋糕、喝交杯酒(10分钟)

游戏 (仪式和婚庆公司及司仪定)

13:00 婚宴正式开始

13:00 新郎新娘退场、吃东西(动作尽量快),新娘换礼服13:15 新郎新娘逐桌敬酒

14:00 宴席结束,宾客与新人合影

14:00 宾客离开或到xx室娱乐

14:30 新郎新娘进餐、休息

14:30 清点所剩烟酒糖等

14:30 统计晚餐人数

17:00 通知酒店晚餐准备数量

18:00 请宾客进晚餐

20:00 清点所有物品,离开酒店

21:00 开始闹洞房

22:30 宾客离开

篇二:史上最全的婚礼筹备计划书!!!

结婚最首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选好日子以后订酒店。

一、确定宴请人员,并根据人数和餐标确定相应的酒店。

1、准备予请人员名单,男女双方人员名单汇总。

(1)要圈订酒店所在的范围.以交通便利为原则.

(2)制定心理价位,决定价位之后在再有目地的选择酒店。

这样在圈订范围的酒店里又可以适当排除了一些酒店。

(3)在预估出了大约的桌数之后,一定要实地考察.

在订酒店之前只需要确定大概的人数,不需要考虑如何安排位子。统计人数一般分3大块来统计:男方亲属、女方亲属和新郎新娘的朋友(包括同学、同事等),这样分类统计可以方便很多,也不容易遗漏。统计出大概的人数后就可以确定大约需要订几桌,然后也可以知道大概需要多大的场地了。订的时候一般都会备1-2桌,比如现在统计下来是20桌,那么订的时候一般为20备1或2,具体备几桌看情况而订。实际桌数在婚礼前1个月左右再最后和酒店确定。具体安排位子和酒桌的排放可以等到婚前一个星期左右的时候拍板.定酒店和酒桌人员的定位一定要多与父母商量.必定老人见多识广,考虑的比较周到,多听听他们的意见.

2、考察适合并喜欢的酒店,初步要看的一些内容是:

交通、餐厅(大厅是否方正,是否有柱子,如果有的话是否对视觉有十分严重的影响。)有无化妆间,(因为有了化妆间可以节省很多时间,也可以让新人们有存放酒水,服装,以及换装和休息的地方。)有无比较开阔的迎宾区等,当然还有很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先询问一下是否有你要订的日子。

(4)大的问题基本满意后再询问一些细节问题。如:赠送项目、服务和酒店负责的项目可以跑几家做一下比较,最后决定你想要订的酒店然后付订金。

二、准备物品

1、确定宴请人员后,在婚礼前30天至45天,填写好请柬并送达到宾客。

2、在此同时确定要买的请柬、喜字、口布、红包、签到本、签到笔等数量。

3、准备订购宴客当天所需之烟、酒、糖、茶。

筹备婚礼的原则:

新人在确定了酒店以后,就要确定婚礼形式和内容,要明确婚礼的档次、规格和投入计划,然后委托专业的婚庆公司,婚礼策划师或者专业的主持人制订一个粗线条的策划方案.然后依照这个策划案来选择婚庆用品和设备.在选择婚礼形式上一个是要自己喜欢,二要根据酒店的环境,三要征求家人的意见.

一、细节打造完美婚礼,开始的时候工作一定要细.

二、完成一项,就把它放下,去做下一项,不要反复的回头重复已完成的工作.

三、具体实施

1、确定婚礼工作人员名单及婚礼总管

只要能够使新人充分体验到婚姻的神圣幸福,心满意足,终身难忘,喜庆而有意思,体现新人的个性,品位以及身份就可以,完全没有必要搞噱头,采用一些十分另类的婚礼形式.

新人在与婚庆公司或者策划师交流时,尽量的说明白你们的想法,多听听专家的意见,量力而行。

新人在对婚典制订了整体策划以后,就可以着手聘请服务人员:

司仪、摄像师、摄影师、化妆师、花艺师、督导等.

选定服务人员:总管、证婚人、主婚人、男女傧相、牵纱花童、

迎亲人员、辅礼人员、接待人员等。

2、详细分工落实到人

请柬的书写及送达人员(喜帖送达指定宾客处,并在婚礼前2天电话确认出席宾客,同时与饭店确定各项事宜,包括菜色、桌数及宴客区)、婚宴物品送至婚宴场所,与婚礼工作人员再次确认细节和时间,对婚宴场所进行装饰和布置,再次与婚宴场所敲定各项事务。

①菜单上的菜式,应详细列明,不要接受一些模棱两可的字眼,如“清蒸海上鲜”或“龙凤展翅”等等,要订明内容。海参是全身还是部分,均要一一列明。 预订地方时,必须在订单上列明摆酒的厅房名称,以免日后位置太挤或席位分散也无法投诉。

②在订席时,应定一间新人休息房,并保证新娘房不会太远、太窄,且不易被人偷窥。因为新人需更衣补妆。清楚列明每一项收费价目,如服务费等。

③交订金前应问明如因遇天气不佳或意外事情取消婚宴时,订金将如何处理,还有是否要赔偿损失,当然不能忘了索取订金收据。要清楚席数可增减的数额和余下酒席的处理方法。预算桌数应考虑客人的出席率,以免到时由于宾客不足或超出,出现一些尴尬的情况。

④设宴订位时,对主人的座席要有一定的安排,其他客人通常没有特别限制,多数以先到先得。如选择结婚旺期来结婚,则要预先订位,尤其是一些热门地点更应提早预订。现在很多婚宴主人都会预先为宾客安排位置,避免到时由于忙乱得罪亲友。所以系统一点的做法是预先编排座位,分配台号,使宾客各入其位,皆大欢喜。 婚礼倒计时

【一】8-12个月前

□ 12个月前 双方家长见面并商量有关细节

算好新人生辰八字并决定结婚日期

□ 11个月前 预约婚前健康检查及辅导,排期办理注册手续 □ 10个月前 草拟婚礼预算

预定宴客场地或教堂及席次,新居确认及装修

□ 9个月前 决定婚礼形式

□ 7个月前 婚庆公司、婚纱摄影、蜜月旅行信息收集

【二】3-6个月前

□ 6个月前 与选定的婚庆公司确认婚礼方案

□ 5个月前 决定证婚人、伴郎伴娘、兄弟姐妹团、花童花女、

滚床儿童的人选

如要定制婚纱,应开始与设计师沟通确定款式并首次量身 如租借婚纱礼服,应提早挑选并落实预留

□ 4个半月前 选购婚戒和其他珠宝金饰及饰品

新娘开始全套护肤美容、健身瘦身的疗程

为伴郎伴娘、花童花女、滚床儿童及双方家长定制或选购礼服 通知外地亲友,并为他们的到来安排交通住宿事宜

□ 4个月前 设计及印制喜帖及其他婚礼印刷品

订购回礼礼物

选定合适的婚庆公司订购捧花、头花、会场及婚车用花

选定蜜月地点及行程 ( 如去国外则开始办理护照 ) ,并向公司请婚假

□ 选购家具、家电、寝具等。

【三】2-3个月前

□ 3个半月前 举行第一次婚礼筹委会会议,全面沟通婚礼事宜 □ 3-6个月前 选定婚庆及摄影师、摄像师、化妆师、主持人。 预约好婚礼当天的化妆师、发型师及摄影师,并试妆、试发 □ 新娘第一次礼服试身 、准备嫁妆、安排酒席试菜

□ 预订结婚蛋糕、婚宴餐酒

【四】1-2个月前

□ 1个半月前 第二次婚礼筹委会会议,详细确认所有成员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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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市旅游局廉政准则自查自纠工作汇报[页2]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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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廉政准则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上述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的一些问题,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根本上有自身的主观世界改造不够,认识不深,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1.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己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2.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同志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

3.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三、解决措施

(一)强化学习制度,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市旅游局将《廉政准则》作为在中心组年度学习的重要内容,以解决和预防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组织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进行查找和纠正,规范从政行为,增强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树立领导干部廉洁清正的新形象。

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月安排一次《廉政准则》的集中学习,使每名党员了解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二)强化公示制度,不断增强自律意识

(三)强化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不断增强预防腐败的能力

制定市旅游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一是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使大家理解和掌握建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意义、目的、要求及其基本内容,明确违反制度规定所要承担的责任和处罚,增强依法行使权力的自觉性。二是印发《处务会议记录本》,规范处务会议,确保处务会议制度落实。统一印制了《省旅游局行权备案表》,将所有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在政务网上公示,规范权力运行监控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纪检监察部门采取现场检查、网上监控、征求当事人意见等方式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等违反《廉政准则》问题的发生。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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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服务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7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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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 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诚信通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旅游线路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团号: __________________ 。

组团方式:□自行组团 □委托组团 □散客拼团

行程共计: __________________ 天 __________________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出发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途经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目的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与标准

交通 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 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 ;

餐饮 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

项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游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

景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景点游览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甲方自费游览项目(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费用之外另行付费的

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甲方自由活动的时间与次数

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 ,次数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乙方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购物点名称

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停留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 。

购物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经乙方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委托的地接社(口岸旅行社)/委托

的组团旅行社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的收费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

儿童的收费标准为:身高1.4米以上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费;身高不足1.4米(含1.4米)的儿童的收费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 ___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 。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 。

支付时间:□ ①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旅游费用;□ ②签订合同时预付人民币: ,余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十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乙方最低成团人数: 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_________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乙方延期出团。

2、由乙方转委托其他旅行社组团。

3、改为散客拼团。如费用增加,由甲方补足;如费用减少,则由乙方返还。

4、退团返还团费,乙方应在 日内返还甲方。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乙方在甲方交纳的团费中扣除,扣除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补齐。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乙方提醒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甲方选择下列第 _________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 自行投保;

2、 不投保;

3、 委托乙方代办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乙方受托为甲方代办保险的,乙方为甲方选择的保险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 ,险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 元 ,保险费: __________________ 元。甲方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旅游服务。

4、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二、义务

1、保证向甲方提供及所填写的各种资料和内容的真实与准确,并对所提供资料及所填写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应是正在使用且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不承担因无法联系或及时联系甲方而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配合领队人员、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6、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

7、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8、甲方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9、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事先未与旅行社签订保管协议或因自己保管不善而丢失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0、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拒绝入住等影响侵害团队整体利益行动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或应急措施。

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

二、义务

1、按照合同及《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应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2、在出团前向甲方发放《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告知甲方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以及安全避险措施和应急联络方式。

3、为甲方安排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领队证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导游服务类型:□全陪;□地陪。

4、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项证件。

5、对于特殊游客,乙方可根据甲方的特别要求,为甲方配备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甲方的姓名、血型、有无突发病史和急救方式、有无药物过敏史、应急联络方式等)。

6、不得因甲方年龄或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同一团队中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但乙方对甲方提供了比其他旅游者更多的服务或者甲方主动要求的除外。

7、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参与合同约定外的购物活动或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项目。甲方在计划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进行索赔。

8、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9、对甲方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10、积极协调处理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乙方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协助义务。

第十四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有权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乙方已实际发生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减少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予以补足。

5、在行程中因紧急避险所导致费用增加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

1、乙方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不同意转团、不同意延期出团、不同意改为散客拼团的,视为双方同意解除合同。

2、行程前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处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1、甲方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乙方予以赔偿。

乙方在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后,应当在甲方退团的书面通知到达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的违约金。

3、因无故不听从乙方及其领队的劝谕或不服从导游、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而影响旅游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全部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害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过失,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与乙方出现纠纷时,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二、乙方

1、乙方在出发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金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确定取消出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安排的导游未经甲方同意安排甲方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终止对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负担甲方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或差价,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或委托地接社拼团的,甲方在出发前或出发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出发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付违约金,但甲方得知后同意接受转团或拼团的除外。

6、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有权向受托的第三方全额索赔。

7、与甲方出现纠纷时,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特别约定

1、黄金周旅游的特别约定:

春节、“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乙方和甲方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

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备注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2、第三方责任的特别约定: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并直接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出境游(含港、澳、台)的特别约定:

除合同约定内容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及外事部门的要求办理出境游手续。因途经地、目的地的签证等原因导致行程变更、日期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乙方分别授权委托 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本次旅游行程中履行旅游合同的代表,其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其所为行为视同为委托方的行为。

5、其他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附件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等合同履行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场所: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备附件:

□附件一:《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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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个人财务计划详细的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个人,财务,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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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咱们--幼儿园工作了这么久,我也算得上是咱们幼儿园的老员工了,我一直都负责着园内的各项财务问题,这么多年也算是积累了不少的工作经验,不过想做好财务工作光靠着经验还是不够的,必须制定一份合适的工作计划才行,这样才能让自己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少走一点弯路,更明确地开展好自己的工作。

财务工作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比较费心费力的事情,尤其是在学校里面,虽然平日里基本上没什么太多太麻烦的事情,可每次在一个学期初期和期末的时候,我们财务就会忙的忘乎所以起来,毕竟全园这么多的小孩子,光是统计各项学费和计算税率、开发票等等就足够我们这些财务忙活好一阵子的,而且这件事关乎到了孩子们的生活,所以不能出现任何差错,一旦出现任何问题必须尽快地上报、处理。我在咱们园里面虽然呆了一段时间了,虽然我已经适应了这种工作节奏,但是我还是会感觉到一种压力,毕竟我身上背负着领导和老师、家长们的信任,所以我觉得自己还是得想办法提升一下自己的业务能力才行。

所以我准备花更多的时间到学习财务知识上,财务工作是一个积累经验的过程,但是我觉得自己目前的水准还是有点跟不上身边的同事,所以我要在闲暇之际多多观看一些财务方面的书籍,并参加一些财务人员培训会,通过一点点的积累让自己的个人工作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另外,我也得调整一下自己的工作心态才行,在工作中我要减少自己出现急躁状态的次数,我这个人有一个不太好的习惯,那就是在工作的时候有点听不进别人的指点,所以有时候会和身边的同事发生一些矛盾,虽然事后我往往会感到懊悔,可做过的事情已经没法再改变了。所以,我要加强自己心性的磨练,让自己在财务工作中能做到心静如水,不被外界的事物所影响,也只有保持好了自己的心态后,我才能把财务工作开展的更到位。

在未来的工作中,咱们幼儿园会招收更多的孩子到园内学习,这也就意味着我的工作压力又得提升几个档次了,不过我也不惧怕,我会和同事一起面对挑战,共渡难关,我会努力为咱们幼儿园做出更多的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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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财务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财务,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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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开展会计规范化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

在去年会计工作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会计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具体从8个方面抓起:会计基本规定;会计核算质量;会计报表质量;计算机管理;联行结算管理;会计档案管理;信用社网点管理及其它;会计经营管理。特别是会计档案管理历年来有所欠缺,每年的会计凭证虽然都归了档,但未按档案管理办法归类整理,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继续抓好增收、节支,进一步提升增盈创利水平。

紧紧抓住增收、节支两个环节,外抓收入,内抓管理,力争全年实现在足额提取应付利息,提高拨备水平的前提下,实现利润x万元,确保社社盈余和专项票据兑付全县信用社资产利润率逐年上升的目标。针对目标,制定出台《xx县农村信用社20xx年增盈创利实施方案》,围绕增收、节支两个环节进行了安排。外抓信贷质量管理,积极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拓宽增收渠道,千方百计应收尽收。内抓财务管理,降低经营成本,特别要加强营业费用的管理,在确保个人费用的前提下,压缩公费用,确保专项票据兑付全县信用社资产费用率逐年下降目标。

三、具体抓好五项操作

一是财务开支操作:对营业费用实行费用额和费用率控制,严格实行了“以收定支、先提后支、多收多支、少收少支、以率定额,超支自负”的费用计提开支原则,将费用控制在核定比例之内。

二是比例操作:即在费用开支方面针对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养老保险,待业保险金等按比例准确计提。对招待费、宣传费等要在规定比例之内节约使用。

三是预算操作:对培训费、会议费、修理费、电子设备费购置及运转费实行了预算制,做到了在具体操作中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支出。

四是包干操作: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公杂费等我们结合区域实际和市场物价情况合理制定包干使用办法,无正当理由超出包干限额的社,其超额部分扣减个人费用。五是成本操作:严格加强了其他成本项目和营业外支出的管理,坚持按月监控,防止以其他名义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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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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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身心健康和谐温馨

活动形式:

1、每人购买两份“团体女性安康保险”,每份20元,期限一年。

该险种是辽宁旅游省总工会、中国人寿辽宁分公司联合开展的女职工“特别关爱”活动,针对女职工乳腺癌、子宫癌等六种疾病,每份保险可得到1~2万元的赔付。此项活动即体现了单位对女职工特殊群体的关爱,又提高了女性自身的防病意识,为女职工抵御大病筑起了一道屏障。

2、每人购买一张价值200元的电影卡。

奥纳影城为东北旅游唯一一家五星级影城。我们为每个女职工购买了价值200元的会员卡,凭卡购票可享受七-八折优惠。此活动提倡广大女职工走进影院,保持年轻心态,提高生活情趣,享受家庭温馨。经我们努力争取,又为每位男职工发两张电影票。

3、电影会员卡和赠票使用说明:

(1)两张电影票的有效期为20xx年3月5日――3月30日。

(2)持票可以在有效期内任意时间到奥纳影城观看任意场次电影。

(3)电影赠票周二不可以使用。

(4)持票到奥纳影城前台售票处签票,选定场次和时间即可。

(5)持会员卡消费平日八折,不限人数和场次。

(6)奥纳会员日为每月19日,会员日刷卡享受七折。

(7)周二凭卡消费不再享受折扣,直接按规定的半价购票。

(8)会员可以凭卡号电话预约座位。

(9)会员卡使用不限时间,可以充值。

(10)奥纳影城预约电话:。

再一次感谢党委和行政的大力支持!

祝愿全体女职工三八妇女节快乐,永远健康美丽快乐!

祝愿全体男职工家庭美满幸福,充实安康!

工会女工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企业三八妇女节活动策划

①、三人四腿踩气球比赛

比赛规则:

分组与拔河比赛相同

比赛时间:三分钟

比赛人数:每队12人(每队又分为4个小组,3个人为一组)

比赛分组及比赛首场的站位选择由各队队长抽签决定。

比赛分为淘汰赛、半决赛、决赛三个比赛环节,具体方法同拔河比赛

②、集体跳绳比赛

比赛规则

分组与拔河比赛相同

比赛时间:三分钟

比赛人数:每队12人(2人摆绳、10人跳绳)。

比赛队员要从绳子的一边按顺序依次跳过绳子到另一边。如果跳绳者不能通过绳子,不计数但比赛继续进行。比赛结果以三分钟内通过绳子的累计总人数为最后成绩

说明:各个项目均以成绩最好者为胜,如比赛结果相同,将进行加时赛。

③、拔河比赛

分队规则

1.分队规则。分以下六个队,每队10位女员工。

一队:一楼员工队二队:二楼员工队三队:三楼员工队

四队:四楼员工队五队:礼仪队六队:行政队

每队设队长一名,负责代表本队参加分组抽签等。

比赛规则

1)比赛分淘汰赛、半决赛和决赛等三个赛程。

2)比赛分组及比赛首场的站位选择由各队队长抽签决定。

3)淘汰赛:六队抽签分成三组。每组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后双方交换场地。当两局即可分出胜负时,比赛宣告结束。每组获胜者进入半决赛。

4)半决赛:三组淘汰赛的获胜者进入半决赛。三队进行抽签分组,其中一队轮空而直接进入决赛,另外两队按三局两胜制进行拔河比赛,获胜队进入决赛。

5)决赛:采用三局两胜制,胜者为总冠军。

20xx年某公司纪念“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方案

为了激励广大女员工工作热情,让她们过一个欢乐详和的三八国际妇女节,经研究决定,公司在3月份开展以下系列活动,让广大女员工感受公司大家庭的温暖,体会生活的乐趣。

(一)活动时间:20xx年3月2日-20xx年3月13日

(二)活动安排:

1、组织女职工健康体检。为保障女工的健康权益,做好疾病预防,提高女工身体素质,在三八期间,组织全体女工进行妇科检查。

2、开展各项先进女员工评比活动。

(1)爱岗敬业女标兵。2名。由各部门负责推荐1-2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立足岗位、勤奋好学,吃苦耐劳,进步较快,为部门和公司发展辛勤耕耘的女员工。

(2)先进女工工作者。1名。由工会推荐确定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女工工作,]热心为女职工服务,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女工合法权益的女工工作者。

(3)女劳动模范。1名。由各部门负责推荐、工会确定的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在管理和基层服务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在公司两个文明建设中起标杆和模范作用的女员工。

以上各项先进女员工评比,需上报有关事迹材料至综合办公室。

3、积极开展爱心帮困活动。“三八”活动期间,工会组织要走访贫困女工家庭,特别要关心女员工中患有特殊疾病、单亲困难家庭,及时了解她们的困难,通过各种渠道帮助解决困难。工会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与困难女员工结对子,从精神上、物质上给予力所能及的关心和帮助,让她们充分感受到女工组织的温馨、职旅大家庭的温暖。

4、女工联欢活动。3月8日,工会组织女工“看电影、K歌”活动,帮助大家放松心情,度过一个快乐惬意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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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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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招徕、组织旅游者旅游活动,并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服务的旅行社。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旅游服务,是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赴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并亲自或者委托旅游目的地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行程计划单所列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后,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织的旅游团队后,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旅游行程开始前,低于成团人数时,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当地其他旅行社所组织的旅游团队中,并由旅游者与被推荐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的行为。

9、散客拼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由旅游者报名后自行前往旅游目的地,由当地的旅行社组织来自国内各地的选择相同旅游线路的其它散客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0、不可抗力,是指因极端天气、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恐怖事件、政府行为、公共卫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的交通延误或取消、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等旅行社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11、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

12、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产生的经济损失。

二、报名参团与签订合同

第二条 签订合同

1、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应选择具有《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明码标价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2、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和《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1、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得出现“准______星级”、“豪华”、“优秀导游服务”、“仅供参考”、“以______为准”、“与______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做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有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的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

(4)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5)景区(点)及游览活动等(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6)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7)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8)购物次数、购物场所名称和停留时间;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10)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自费项目表》,明确自费项目的价格,由旅游者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计划书》行程为原则,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参加)。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要求旅游者如实提供旅游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用。

4、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随身物品。

5、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急情形,以及旅行社因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采取补救措施时,要求旅游者配合处理防止扩大损失。

6、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旅游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六条 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如实告知旅游者具体的旅游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合同约定不派全陪的,应当告知旅游目的地的接洽办法和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的导游应当取得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6、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

7、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费用发票。

8、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经营者或者个人,泄露旅游者因签订旅游合同提供的个人信息。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出现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尽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11、制止旅游者违犯法律、法规和违背旅游目的地风俗习惯的言行。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或者填写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3、自身身体条件能够确保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5、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个人原因强迫组团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脱离团。

6、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九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未发生的费用,已发生费用的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实施变更后,造成实际支出的旅游费用减少的,组团社应当将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造成实际支出的旅游费用增加的,旅行社可以要求旅游者额外支付。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条 组团社转团

组团社转团,应当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和委托的地接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购物

第十一条 购物责任

1、《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店为大众购物场所,旅游者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价格显失公平,造成旅游者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2、《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店以团队旅游者为主要客户的,旅游者在该购物场所购物,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取得合法的购物凭证;旅游者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价格显失公平,造成旅游者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请求旅行社承担协助索赔义务。旅行社未履行协助索取购物凭证义务,旅行社应当承担旅游者相应的损失。

3、旅行社胁迫、诱导、欺诈旅游者购物,导致旅游者遭受损失,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协议条款

第十二条 旅游者与组团社资料

1、甲方(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2、乙方(组团社):组团社名称 ,经营范围 ,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地址 ,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地接社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

第十三条 旅游内容与标准

1、出发时间: 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 分,集合地点: ,请于 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 分前抵达集合地点。

2、返回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返回地点: 。

3、旅游行程共计 晚 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4、往返大交通

5、地接车辆

6、旅游途径地、目的地和统一安排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住宿标准、酒店名称;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次数;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详见《计划书》。

7、旅游者须另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详见《自费项目计划书》。

8、用餐次数:正餐 次,早餐 次;标准 。

9、旅游费:成人应交旅游费 元/人,儿童费用 元/人,旅游费共计 元;未按成人标准交纳旅游费的儿童,旅行社不提供 、 、 、 。

10、付款方式及时间:甲方在报名时应缴订金 元,余款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付清。

11、导游服务:提供全陪服务□/地陪服务□。

第十四条 不能成团的约定

1、如报名参团的人数不足 人不能成团,乙方应于约定出发日 日前通知到甲方,并按以下方式解决:

(1)甲方 (同意/不同意)组团社在 日之内延期出团。

(2)甲方 (同意/不同意)转 旅行社出团;若同意转团,乙方须应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签订委托协议,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3)甲方 (同意/不同意)改为散客团,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2、甲方如均不同意按前3项约定方式解决的,自乙方通知日起本合同解除,乙方退还甲方全部团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前3项方式解决的,视为变更合同协商不成,乙方退还甲方全部团款,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第1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解除合同的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守约方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出发日前7天(不含当天,下同)之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2)在出发日前6至4天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3)在出发日前3至2天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4)在出发日前1天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5)在出发当天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2、甲方未在约定时间缴齐旅游费的,经催告后仍未按照约定时间缴齐旅游费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出发时间抵达集合点的,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经催告后仍未按照催告通知时间抵达集合地点或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条第1项约定处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甲方在行程中因自身原因离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退还甲方未发生的费用。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行程延误,并造成服务项目减少和服务质量降低的,应承担因服务项目减少和服务质量降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费用,支付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2、旅游行程中,乙方无正当原因弃置甲方的,应退还未完成的旅游项目的费用,承担甲方遭弃置期间支出的必要费用,支付本合同金额的 %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继续旅游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旅游费余额,支付本合同金额的 %的违约金;疾病情况处理依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等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免责条款

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

2、-------------------------------------------------;

3、-------------------------------------------------。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并提出赔偿请求;也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它约定

1、旅游意外险:甲方 (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 。

2、《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自费项目计划单》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它约定事项: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组团社签字(盖章):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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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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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

旅游者:出境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监制

20__年十一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3条。填写《专用条款》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用条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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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内旅游一日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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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第一条旅行社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之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3.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行社在行程中弃置旅游者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承担弃置期间给旅游者造成的必要的住宿费、餐饮费、返回交通费等实际损失。

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出发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6.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排购物(合同中明示景点含购物场所的除外)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游者要求退货的,旅行社应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承担退货责任。

7.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价款。

8.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应退还旅游者相应旅游费用(约定旅游服务项目未完成时间÷总游览时间×旅游费用总额),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出现其他《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依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旅游者

1.旅游者不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3.旅游者在行程中解除合同或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因此造成旅行社其他经济损失的,旅游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违反合同约定妨碍旅游,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游者采取拖延行程等不正当方式解决争议,妨碍旅游、造成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旅游者其他过错行为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按下述情况处理:1.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解除合同。

未实际发生费用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已实际发生费用的,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剩余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安置措施。

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回出发地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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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旅游人身损害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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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旅行社 (具体写明地址、法人、电话)。

乙方: 受伤者 (具体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地址、身份证号、电话) 。

*年*月*日在游玩时,不慎将右脚肌健受伤,现就乙方补偿事宜双方达成协议为下协议:

1、乙方在(景点当地)医疗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误工费;如10天×20元=200元整;

3、甲方一次性支付 治疗费(换药费)如100元整

4、本协议得双方签字生效,乙方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增加或提出任何补偿事宜,此事一次性终结,双方别无纠葛。

5、本协议得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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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暑期红色旅游社会实践报告3000字_社会实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行社,旅游,全文共 2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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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暑期红色旅游社会实践报告3000字

千米海拔,万里行径,俯身而望,山水尽收眼底。穿军衣,戴军帽,挥师北上,独有炮台镇山河。红日当头,不畏狂热之怒。昔日之景,暮然回首,择其优而习其范。一日之下,见其盛景,闻其壮举,习其伟迹,受益之多可谓三生有幸。

一、重走红军路心得

通过这次重走红军路,我真正的体会到了当年红军战士的艰辛,在早上吃饱喝好的前提下,在行走的过程中,还没走几步大家就哭爹喊娘的叫苦叫累,但反过来想一下当年的红军战士们,他们在吃不饱穿不暖的前提下,还要背枪带炮的跑步前进,深切的体会到了自己与他们的差距,当自己没有走的时候,本以为很简单,自己一定也能做到,当真正实际操作的时候,我又不得不承认自己与想象的中的差距差之甚远。

在这次重走红军路之后,我默默的告诉自己,在今后自己一定要多加锻炼,多参加活动,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且也明天了,我们之有自己参与其中,才能体会到一些事情的为难之处,不能光一味的思考,一味的想象,让后就对其妄下结论。当然了在今天的活动的中大家互相帮助,一路上其乐融融,一路上充满了大家的欢声笑语,通过这次活动使原本相互之间不熟悉的我们,相互之间熟悉了,亲如一家人。所以,我感觉这次重走红军路非常有意义,既让自己懂得了一些道理,又让自己多了一些兄弟朋友,真可谓一举两得呀!

二、走红军路,让人生每一步更踏实

回想这一路走来,心情的变化是复杂的。从一开始的兴奋、激动到疲劳、甚至一度有原地等待队伍返回的想法,直到在同学的帮扶下顺利完成了上山路的感慨……从更深层次的角度去思考,为何要重走红军路?像我们这批出生在21世纪的90后,大多数没有经历过严格的生活锻炼和艰苦复杂环境的考验,这样的培训、锻炼是科学发展所需,是干部健康成长所需。现在的年轻人是伴随着新中国的改革开放,享受着改革的成果成长的一代。对党性教育多少有些误解和淡漠,所以,应时地改变教育方式,例如采用这种重走红军路的体验式教学课程,让和平年代的我们亲身感受革命年代红军的艰辛,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砺人的意志,让我们回归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对这种艰辛有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使我们的心灵得到洗礼、震撼,让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深入人心。党性教育要达到的目的不仅仅只是感动一阵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时刻不忘所受过的经历,成为受用一辈子的财富。

三、走红军路心得体会

小时候爷爷常说,喝水不忘挖井人。1949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了革命的胜利,成立了新中国,从此,中国这头东方雄狮慢慢苏醒了。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腾飞,在国际上的话语权也越来越多。这些,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才能取得的成果。

新时代的到来,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更不能忘本,要牢记历史教训,也要缅怀先人事迹。XX年7月14日,我们武夷学院社会实践队,来到了武夷山市岚谷乡横源村网山红军路,重新走了红军革命先烈们走过的这条路。

山高路陡,艳阳高照,同学们依旧热情不减。上山过程中,我听着讲解员讲的一些红色故事,心中不免对老前辈们产生了敬仰之情。对,没有他们就没有新中国,更没有我们今天的好日子。在天气恶劣、食不果腹、敌众我寡的战争年代里,革命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与敌人斗智斗勇,进行了两万五千里的长征。上山的过程中,是累的,可是红军战士们却不知道爬过多少这样的山?后面是敌人和大炮,天上是飞机,前面是大山,他们别无选择,只有前进。有的走着走着就倒下牺牲了,有的才不到18岁。他们用鲜血换来了新中国的成立,给了我们更好的成长环境,我们不能忘记这段历史,我们更要把这段历史弘扬下去。

今天重走红军路后,很有收获和感触。总而言之,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不仅要接受红色教育,更要弘扬红色教育。喝水不忘挖井人。

四、重走红军路有感

为了缅怀先烈,传承红军优秀品质,今天我们参加了重走红军路的活动,我们一行体验者满怀新鲜感穿上红军服,在鲜红旗帜的带领下踏上红军之路。冒着烈日穿行在泥泞崎岖的山路中,原先的新鲜感更多的转为疲惫,当走到红军炮台时,仿佛看到了当年刘卢战争中红军冒死浴血奋战,英勇杀敌的场面。历时3小时的长途跋涉充满困难,通过这次活动让我对红军有了重新的认识与敬畏。红军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新中国成立作出了不可抹灭的功勋,是中国革命的脊梁。凭着坚强的毅力,这支队伍在后有追兵,又缺乏群众的基础上面对强敌的打压越挫越勇,成功打败敌人,解决了国内的内忧外患,让国家安定繁荣。从中让我看到了坚定信念的力量,让我明白坚定信念是成功的首要基础,只有拥有信念,坚定信念与目标,敢与拼搏,正确面对浮华尘嚣的社会,不随波逐流,悲观消极的看事,才能实现自己想要的梦想。这次的重走红军路意义非凡,在实践中加强了自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了爱国热情,通过实践让学生在崇德修身不断思考的过程中学以致用,在实践中培养了我们吃苦耐劳的能力,让我们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中,培养新党员精神,让自己全面协调发展。为自己未来的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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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河南、陕西旅游产业发展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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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陕西旅游产业发展考察报告

河南、陕西旅游产业发展考察报告

为了学习借鉴外地旅游城市发展旅游产业的先进经验,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加快文化大市建设步伐,6月12日至20日,淄博市政协旅游产业考察团一行34人在市政协主席冯梦令的带领下,赴河南、陕西部分地区进行了考察学习。期间,重点考察了河南开封、焦作、洛阳和陕西西安、延安的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并与部分旅游城市进行了座谈。现将这次考察学习的情况及几点启发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通过对河南、陕西部分旅游城市的考察学习,我们深刻感受到,在政府强力推动下,各城市充分发掘旅游资源,加大旅游投入,初步形成旅游业发展的大格局,有力带动了地方三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

——旅游业发展的大格局已初步形成

各市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不断加大投入,通过加快景点和城区层次提升,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整合旅游资源等一系列软硬措施,有力促进了旅游业的迅猛发展。目前焦作已形成了以山水自然景观、历史人文景观、休闲娱乐景观“三大系列”和云台山、青天河、神农山、峰林峡、青龙峡“五大景区”以及中央电视台焦作影视城等十大景点为代表的,以山水峡谷风光为特色的焦作旅游大的格局和框架,形成了四季特色突出、主题鲜明的整体品牌优势。旅游产业由原来单一的山水旅游发展成为山水风光游、体育健身游、科普知识游、休闲娱乐游、历史文化游、民俗风情游、黄河湿地游、工业参观游、农业观光游等9种产品,满足了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游客需求。旅游产品实现多样化,旅游服务趋于人性化,旅游设施建设逐步标准化,旅游商品本地化,旅游管理规范化,旅游办公实现自动化。开封市充分发掘历史资源,形成市区以北部龙亭湖风景区、中部包公湖风景区和南部禹王台与繁塔风景区为主的三大景区。延安通过大力开发红色旅游,建设融革命圣地、历史文化名城和黄土风情文化于一体的旅游城市发展格局。西安对旅游资源开发实施了板块带动战略,将全市旅游资源整合为六大板块,即古都旅游板块、秦唐文化旅游板块、秦岭北麓旅游板块、曲江旅游板块、滨水游憩休闲板块和四大遗址旅游板块,每一板块依照不同功能建设形成了个性鲜明、互为补充的各具特色的旅游单元,提高了核心竞争力。

——旅游业快速发展,成为各市经济中最具活力的新兴产业

各市旅游业呈现出突飞猛进的蓬勃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每年都有较大幅度增长,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中一支重要力量。开封市仅清明上河园一个景点的门票年收入达1亿多元。焦作市连续七个黄金周接待游客人数、门票收入位居省辖市第一名,2004年全市旅游业接待游客人数达693万人,同比增长21.64%;门票收入1.75亿元,同比增长55.5%;旅游综合收入达41亿元,同比增长28.41%,占GDP的比重达9%,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30.9亿元,同比增长12.5%,对GDP贡献率为21.1%。洛阳市2004年旅游总收入达84.3亿元。西安市2004年接待海外游客65万人次,创汇2.7亿美元;接待国内游客2084万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54亿元。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当年全市GDP的14%。

——旅游环境日臻优化,提高了城市品味,美化了城市形象,提高了城市知名度

围绕加快旅游业发展,各城市大力推动城市旅游环境优化。洛阳持续开展了“创建文明城区、文明城市”活动和“绿、亮、净、美、畅”五大形象工程,兴建改造了包括城市道路、广场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路灯、绿化等在内的100余个城市基础建设项目。长达14.5公里的绿色休闲区洛浦公园有力提升了城市形象,成为观光圣地。全市建成绿化覆盖率达40.2%,使洛阳呈现出“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的特色。新区建设去年投入99.9亿元,开工建设470余个项目,拉大了城市框架,扩大了城市功能。陆续修建洛栾快速通道、龙门大道、小浪底旅游专线、汉光武帝陵旅游专线、临木路等一大批旅游专用通道,开通了更多条航线航班,运力大为提高。焦作通过强力实施旅游促销战略,特别是通过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城市旅游功能、城市环境得到改善,吸引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城市知名度大幅提高,参观考察的领导和旅游观光游客人数大幅增长,中央领导对焦作发展旅游的作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旅游业飞速发展对第三产业带动作用强劲

随着旅游业快速发展,游客人数成倍增长,大大拉动了交通运输、餐饮娱乐、商贸服务等第三产业的繁荣,有力促进了各市产业结构调整。洛阳市目前旅游从业人员达25万。1999年焦作市旅游直接从业总人数不足3000人,2004年底旅游直接从业人数已达3万人,间接从业人数达18万,有力拉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仅五大景区附近从事食宿服务、旅游商品销售人数就达1.2万。其中云台山景区内家庭餐馆118家,每户年均收入达2-3万元。1999年焦作仅有几家宾馆,开房率不足60%,目前发展到了43家,床位30000张,宾馆开房率却都在90%以上,逢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仍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旅游业的发展对城市的招商引资带动作用凸显。招商局负责人说,过去出门招商很少人听说过焦作,现在出门招商一提焦作腰杆硬了,客商主动找上门来投资。延安由于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拉动了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工艺美术业的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以豆类、果类、枣类、羊系列等为主要加工原料的旅游商品和腰鼓、剪纸、布堆画、农民画、面花等旅游纪念品,带动了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

——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思想观念的更新和精神面貌的变化

焦作在发展旅游之初,异议很大。但通过近五年的旅游业的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全市人民不仅对自身旅游资源有了深刻认识,而且把旅游作为一个大产业积极踊跃参与开发建设。为更好迎接境内外游客,广大群众自觉开展多种文明创建活动,目前正在全市轰轰烈烈开展的“四创”活动,大大改善了焦作市的城市环境和面貌,由此推动了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

二、主要经验

河南、陕西等地近年旅游业发展迅猛,成就令人瞩目,其中奥妙何在?经验是什么呢?通过学习考察,我们感到他们的经验很丰富、很全面,主要是:

——各城市对发展旅游产业高度重视

这次考察学习的城市与淄博有许多共同的特点,历史悠久,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底蕴丰厚,具备发展旅游的条件。依据各自的基础和特点,各城市纷纷把发展旅游业提上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努力做大做强旅游产业。曾经以“煤城”著称的焦作是一个资源枯竭型城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人员走遍焦作的山山水水,寻找产业结构调整的切入点,作出了第三次创业以“以旅游业为突破口,带动第三产业全面发展,把旅游业作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战略决策。市委、市政府将“旅游强市”列为一号工程,立志“把旅游业做大做强做精”,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大力度投入,打造第一流旅游目的地。前任市委书记被称新闻媒体称为“旅游书记”;现任市委书记提出“三要三不要”,即“抓旅游工作的态度要坚决,不能动摇;力度要加大,不能放松;领导要加强,不能削弱”。洛阳自200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确立实施了“工业强市、旅游强市”的发展战略,把旅游业提升到与发展工业同等的高度。

——加大投入,狠抓资源开发和建设,建设高品位、高档次精品景区

各城市对资源开发和景区建设投入的力度很大。洛阳市去年对景点建设的投资达4.6亿元。延安投资2.5亿元对黄帝陵进行重整,投资65亿元的黄延高速公路、投资12亿元的延塞高速公路连接主要旅游景点。焦作市在景区景点开发建设上,坚持政府主导,以财政投资为主,社会投资共同参与,集中全社会力量大办旅游,全市近五年投资7.6亿元用于景区的开发建设。市委、市政府每年都把发展旅游业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旅游部门办公经费的同时,市级财政、各景区景点所在的县市区财政及民间个人也纷纷出资投入旅游业。全长36.8公里的焦青旅游铁路,投入1.2亿,使青龙峡很快成为省内旅游热点,也成为远近闻名的旅游路、扶贫路。西安市为推进旅游业持续发展,不断输血,以项目建设为切入点,建设和正在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档次、国际标准的新项目。大雁塔北广场投资超过5亿元;秦岭野生动物园投资3.9亿元;大唐芙蓉园投资13.5亿元,成为城市又一新名片。华清池温泉项目、唐风苑温泉项目、楼观台、顺城巷等一大批新项目也陆续开工,这些新项目开发实现了资源开发的规模化和集约化,丰富了旅游产品内容,优化了旅游产品结构,极大地提高了西安的旅游竞争力。

——强力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提高城市知名度

近年焦作始终把旅游宣传促销作为旅游业发展和创优的龙头来抓,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将分散的景点集中整合,统一打“焦作山水”品牌,集中力量向海内外宣传推介。焦作市财政每年投入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全市旅游业宣传促销,除参加国家、省举办的各种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推介会外,还以焦作旅游宣传“大篷车”的形式在北京、上海、天津、山东等60多个地市以及港澳、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进行大规模促销宣传。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旅游报全面推介,做到周周有报道,月月有新闻。以重大活动为载体,不断推出新卖点,近年先后举办了云台观瀑节、“河南太极拳、剑、推手锦标赛”、“全国武术散打擂台赛”、焦作山水国际旅游节和摄影节、焦作红叶节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大大提高了焦作山水知名度。在与开封、洛阳、延安等市的交流中我们发现他们都十分注重打统一的城市品牌,进行强有力的旅游宣传促销,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其中,洛阳市在央视国际频道,国际、国内航班闭路电视上播放专题片,在互联网上,铁路、公路客运闭路电视上全年播放旅游宣传广告。还出台政策,规定全市景区点门票收入的2%用于宣传促销,对“引客入洛”成绩突出者给予重金奖励。

——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是旅游工作的生命线。为建设精品景区,提供精心服务,焦作市旅游局做出了“不让一位游客在焦作受委曲”的承诺,开封市旅游服务业提出“用我们万分的热情,得到您十分满意”的服务宗旨,在全市掀起了争创旅游服务质量第一的热潮。为了实现所做出的承诺,焦作市旅游局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是大力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成立了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制定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多次组织旅游、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城市旅游交通、住宿、购物进行联合大检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活动,对坑骗游客的行为从重、从严查处,净化了旅游市场环境。二是大力加强行风建设。在全市旅游系统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及创建文明景区活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旅游系统行风评议监督员,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和游客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旅游从业者的服务意识。三是强化旅游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旅游局设立旅游培训中心每年组织对导游、服务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在当地大学院校开设旅游餐饮、导游、外语专业,培养高素质的旅游服务人才。四是努力为游客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完善丰富了焦作山水旅游网站,在城区主干道和通往各景区的交通要道上设置了符合国际标准的景区指示牌,各景区、宾馆、饭店、车站等公共场所增设相应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旅游信息电脑触摸屏。在市区和景区设立旅游广告牌和游客服务中心;在市县电视台增加景区天气预报等栏目,黄金周期间发布出行参考和信息预报;各涉外星级宾馆饭店摆放了焦作旅游资料架,悬挂旅游交通图和山水宣传画等,为游客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我们在云台山切身感受到了高质量的服务:优美舒适的环境、干净整齐的旅行车、整洁划一的服装、亲切热情的态度、标准生动的解说、文雅规范的姿势。焦作市旅游局长许长仁骄傲地说:我们目标是,提起旅游服务的国际标准就是焦作旅游服务!

三、几点启示

通过对河南、陕西部分旅游城市近十天的学习考察,大家一致认为,不仅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同时也增强了紧迫感和危机感。各市在发展旅游产业方面取得的巨大成绩和成功经验,为我们做大做强淄博市旅游产业提供了许多启发。考察中,大家边看边听边学边研讨,在对比中思考,在借鉴中探讨。一致感到,淄博在旅游产业发展上差距和困惑较多,有的甚至还没有破题,突出的问题是有点太散、有水不活、有山不名,定位模糊,资源、力量整合不够,投入不足,宣传促销欠缺等,深层的差距在于思想解放、上下共识、工作力度有待深化和加强,联系这些实际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是要处理好政府主导和推向市场的关系。各地成功经验证明,发展旅游产业可利用资源是基础,党政重视是关键,必须依托市场,更要靠政府力量强力推动。河南省焦作市由一个以煤为主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实现以旅游产业带动战略成功转型的范例城市,最基本的经验就是政府主导打造旅游强市。旅游产业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规划布局、基础建设、资金投入、生态保护、资源开发、长远利益与近期利益的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等等,都离不开政府的主导,这在一个城市旅游产业发展的初始期和攻关阶段尤其如此。因此,要使我市旅游产业有实质性的突破,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并注意适时由政府主导下的行政管理型向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动作型转变。

二是要处理好整合资源与整合力量的关系。有效利用旅游资源、整合旅游资源是各地在发展旅游产业普遍遇到的问题,也是共性的经验,联系淄博实际而言,如何切实整合旅游资源,把分、散的资源和景点连成片、穿成串是破解我市旅游瓶颈的关键点之一,要下大气力论证好、实施好。但在整合资源的同时,不可忽视抓旅游力量的整合,这同样是外地先进旅游城市的成功经验。旅游产业的发展牵涉面广,涉及“六大要素”、二十多个政府部门、100多个行业单位,只靠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力量和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要靠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齐抓共管。因此,应注意整合旅游资源与凝聚抓旅游的合力同步进行。

三是处理好加大对外宣传和抓好内部规范服务的关系。旅游经济是名胜(名气)经济、眼球经济,强力宣传、提高知名度、吸引游客是各地的共用手段,但与此同时,是否注重内部服务质量的提升则是成功与否的重要环节。焦作市“抓旅游就要抓服务,抓服务首先抓规范”的理念和不让一个游客受委曲的服务质量标准,赢得了2004年世界旅游推广峰会授予的“卓越客户服务奖”这一被国际旅游业认可的荣誉奖项,为焦作赢得了无数回头客,其经验启发我们,创造旅游景点精品与服务品牌二者应并行不悖。

四是处理好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考察所到各历史文化名城,大都在文化旅游资源的利用上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以开发促进保护的原则。开封市注重挖掘历史文化资源设景造点,其中,以一幅“清明上河图”为蓝本复制的“清明上河园”,拉近了千年时空,再现千年古都盛景,年接游客2800万。靠秦兵马俑的发掘使西安旅游业焕发了生机;而依托丰富的唐代文化资源,投资13.5亿元新辟景点“大唐芙蓉园”在规划、设计、布景、建造、管理、演出等方面达到了让游客们信服的大气与精致的结合,令中外游客流连忘返,成为西安旅游精品。相比较,淄博作为历史文化资源底蕴丰厚的城市,挖掘开发工作应当进一步加强。

五是处理好自我促销与周边城市联合推介的关系。洛阳等地的经验教训说明,一个城市的旅游宣传促销,孤立、封闭地进行往往事倍功半,只有既强化自身优势,又借助相邻城市旅游资源,优势互补,捆绑促销才能事半功倍,鉴于此,在旅游产品的促销推介上一定要注意走开放型、联合型、多赢型之路。

六是处理好抓旅游和建设一支旅游产业骨干队伍的关系。“焦作现象”揭示,山还是那些山,水还是那些水,为什么在不到十年时间能一跃为名山胜水,成为中国旅游强市?除党政重视、政府主导外,还有一个十分鲜明的特点,就是他们都有一个能人旅游局长,一个敬业的旅游局领导班子和一支特别能战斗的旅游事业骨干队伍,这个经验不可忽视,要把我市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就一定要把旅游产业骨干队伍建好建强。

这次考察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市人大副主任关玛莉、副市长韩家华亲自参加了考察。随团参加考察的还有市政协副主席郭玉兰、王延山、荣玮及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市旅游产业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区县政府和政协负责人。

淄博市政协旅游产业考察团

200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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