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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开头怎么写(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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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种苗发展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1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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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种苗发展调研报告

一、种苗生产供应的特点

(一)种苗生产供应品种、树种多。据统计,今年用于各项造林绿化树种有30多个,特别是一些城市绿化树种、园林观赏树种增幅较大。根据市场需求和我县城市绿化建设需要,各苗圃加大了绿化树种、园林观赏苗木的培育力度,种苗生产供应的结构性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二)苗木质量大幅度提高,杜绝了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造林用苗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全县各项工程造林一、二级苗木使用率达95%以上,实现了二级以上苗木上山造林的目标。

(三)苗木供过于求形势依然严峻。经树种、品种结构调整后,今春可供应苗木2800多万株,供应总量比上年春季减少近200万株,苗木剩余总量与上年基本持平,杨树、山杏、刺槐等常规树种苗木剩余量减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林木种苗产业发展的同时,如何加强全县种苗质量管理,寻求种苗的销售渠道,增加抗逆性树种、品种种苗的培育,努力解决种苗供过于求的一系列问题不断呈现在我们的面前,从而成为制约我县种苗产业发展的瓶颈。

(一)种苗生产供应与造林需求得不到很好的衔接,造林任务下达晚,种苗生产的盲目性难以得到根本性改观,苗木生产结构性过剩,区域供需不平衡依然存在。由于造林任务下达晚,种苗的准备只能依照历年经验进行预测和估算,与生产实际需求差距较大。部分林农目前依然存在等待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增加造林计划的想法,种苗产业的规模及种植结构难以得到合理的调整。

(二)抗逆性树种、品种种苗缺乏,供应压力增加。当前,随着各林业重点工程逐步进入攻坚阶段,造林地的立地条件越来越恶劣,造林难度增加,各工程对抗逆性树种品种种苗的需求逐步加大,而抗逆性树种种苗在当前的种苗生产供应中所占比例偏低。

(三)良种使用率低。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种苗工程建设的扶持力度,良种生产能力有较大幅度提高。但是造林部门在造林投入相同的情况下,受价格因素的影响(良种种苗价格高于普通种苗),为降低造林成本,造林选用普通种子和普通苗木,良种使用率难以提高。

(四)长途调运的苗木质量堪优。立足本县域,“就地育苗、就近供应”是搞好苗木生产供应的基本原则,是保证适地适树和造林苗木质量的重要措施。长途调运苗木,一是降低了苗木质量,提高了造林成本,二是挫伤了当地林农育苗生产积极性。

四、发展思路及对策

(一)种苗产业今后的发展思路

一是继续加强种苗信息调度工作,以信息引导市场,制定科学规划,提前安排年度计划,超前发展林木种苗生产,努力提供品种对路的良种壮苗,减少种苗生产供应的经济损失;要加强造林部门和种苗管理部门的协调,造林规划早制定,任务早下达,种苗早准备,通过调控和信息引导,保持种苗供需总量的基本平衡和品种对路,避免苗木市场的大起大落,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同时,要根据林业建设面临的供求关系和消费多层次变化,面向大林业、大市场,生态林苗木、商品林苗木、绿化美化苗木、花卉和草一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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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石油系统法律风险岗位防控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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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系统法律风险岗位防控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区企业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经总同意,我们于6月中下旬先后赴大庆油田、大庆石化、吉林石化、西南油气田、四川销售、川庆钻探6家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之前下发通知明确了调研重点,6家单位做了认真准备。调研期间分别听取了各单位情况汇报,与企业分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机构负责人、相关法律人员、部分机

关处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和研讨,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总体感到,6家单位按照总部部署都在积极推进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已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在地区企业中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及主要亮点

目前,6家单位都完成了本部机关层面重点涉法岗位防控指引编制,大庆石化、西南油气田和四川销售还全面或部分完成了基层单位指引编制;各单位均程度不同地开始组织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总结6家单位工作组织及推进情况,主要有4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各单位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认识比较到位,并给予了高度重视。大家普遍认为,将法律风险防控要求对应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的思路,较好地解决了“有思路没抓手”,“有要求没落实”等问题,对提高岗位员工法律意识和技能、依法规范岗位履职行为、从源头避免违法违规事件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6家单位研究制定了推进方案,组建了工作团队,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机构负责人定期组织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在工作上投入了较大精力。其中,吉林石化邱克副总经理、西南油气田康建国副总经理、四川销售刘华治总会计师多次组织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在工作组织、横向协调和督促指导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二是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方面采取了很多切实有效的措施,并见到了较好的效果。6家单位将加强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联动贯穿于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组织业务人员开展法律风险写实、法律人员与业务人员“一对一”访谈、要求业务部门明确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定期联席会议等措施,较好地调动了业务部门的积极性,避免了法律风险防控与业务管理“两张皮”的情况,确保了工作的实效性。

特别是通过吉林石化人事、财务、商务、安全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我们切实感受到这些部门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高度认同,并已经将其作为本部门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针对主要风险源点采取了很多管理举措,有的已经见到了初步效果。四川销售营销处、质量安全处、财务处、加油站管理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不仅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非常重视,而且能够熟练掌握业务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体现出较高的法律素质,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四川销售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上已初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是在指引培训和实施上结合自身管理实际做了大量探索实践工作,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大庆石化结合普法工作,按照组织自学、集中培训和组织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指引培训,先后于今年3-4月份对机关200余名重要涉法岗位人员分两期组织了集中培训,对二级单位相关人员组织了法律风险防控知识考试,提高了相关人员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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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县服装行业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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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行业调研报告

前言

服装行业既是我县的一大经济支柱产业,也是我县出口创汇的主导产业,XX年**县服装行业实现产值27亿元左右:XX年可望达到34亿元,增幅达30。XX年服装行业创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7500万元,占全县国税的24。加上地税,整个行业的税收占全县财政总收入四分之一左右。到今年7月份止,我县服装行业已超额完成了年初下达的XX年全年税金任务的各项指标。这一行业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国加入wto,服装行业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宽,这一行业对我县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就在江苏省**开发区,就有“欣华”、“斯威尔”、“春雁”等三家在我县服装产业中有着重要影响的企业,它们的年创产值均超过XX万元以上,每年创税在200万元,甚至在400万元以上。作为一员,我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家乡,也深深地敬爱着这个为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行业。为了走近它、了解它,也为了能够对它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我走出校园,在各服装行业领导的帮助下,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全县三家有代表性的服装企业,以及县外贸局、国税局等部门进行调研。

调查过程

7月6日至8月10日,我先后采访了欣华服饰有限公司公司,春雁羽绒服装公司等几家企业,我也采访了县外贸局、县国税局等部门。每到一处,我们都受到了热情的接待。

在欣华服饰有限公司,张副总经理亲自带我参观了生产车间和样品陈列室。陈列室里各式各样的样品举不胜举。各季服装、睡衣、羽绒服,令我赞叹不已。在会客厅里,我就企业的生产规模、资金、纳税等情况,采访了张总。张总认真仔细地逐一作了解答。张总还跟我们推心置腹地讲了没有高科技含量的难处,希望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为将来出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矗”

7月12日,我们采访了春雁羽绒服装公司。在整洁的会议室里,我们问了吴总经理许多问题。包括该厂的一些概况、加入wto之后对该厂的一些影响等。吴总一一作了答复。“春雁”创办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生产值超亿元。主要生产羽绒服装、毛巾睡衣等。吴总认为,中国加入wto对该厂没有任何影响。而他觉得发展服装行业的不利因素正不断增加。

随后,在有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我们又参观了陈列室和制作车间。陈列室里,琳琅满目的服装令人应接不暇。紧接着,我们又来到生产车间。工人们正在繁忙地工作着。首先是裁剪车间,再是缝纫车间、熨烫车间,最后是包装车间。每一道程序都井然有序地进行着。原来,我们在陈列室里所看到的五花八门的服装就是这么制成的。

一星期后,我们又相继采访了外贸局和国税局。

服装行业发展现状

服装行业是最有活力和基础的行业。它萌芽于改革开放初期,进入90年代特别是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个体私营服装企业如雨后春笋、异军突起,并迅速成为服装行业中的主力军。据统计,到XX年底止,全县注册的工艺企业将近140家,而就地理位置分布情况看。

服装最初以棉布衣服为主,经过30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以羽绒为主,毛巾睡衣、各季服装、拖鞋等15大类上万个品种。这些服装深受海内外消费青睐,其产品远销北美、南美、非洲、东南亚、韩国、日本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统计表明,XX年**县服装行业,在国际形势不利的情况下,仍实现产值近17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40,实现增值税0.75亿元,占整个工业增值税入库数的47.7,出口交货值9亿元,占全社会出口交货值的76。全县服装行业入库税收10万元以上企业51家,约占全县入库税收1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的一半,50万元以上的17家,100万元以上6家。据2家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统计,服装企业家数和产值,在全市服装行业中所占比重分别为12.9、10,年生产总量名列全省前茅。

一眨眼,服装行业已经走过了30个春秋,经过这些年来的磨练和发展已成为支撑财政的一大重要支柱,不仅使大批劳动力有了就业机会,同时也培养造就了一支优秀的企业家队伍,并且逐步完善了一条外贸出口通道,为适应加入wto后的新形势,更稳步地走向世界,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矗。

制约服装行业发展壮大的因素

尽管服装行业发展速度之快令人瞩目,但是目前这一行业确实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服装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必须尽快予以解决。问题表现在政府与企业两个方面。

一、政府方面的因素

1、投资环境有待改善。与周边一些地区的优惠政策相比,服装缺乏专门的行业优惠政策。如在,企业用地价格偏高,手续繁琐,耗时太长。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考虑国有企业的多,考虑个私企业的少,考虑工业园区的多,考虑乡下的少,导致这些乡镇发展企业的积极性不高。与其他地区相比,税收重、贷款难、检查多。由于所得税返还率比别的地区低,因而税收偏重。某些部门运用政策欠灵活,检查过多,有些企业一年要受到各类检查多达十余次,企业忙于接待应付,影响了生产。而金融企业怕冒风险,对中小型企业支持力度不够大,因而服装这类中小型企业贷款很难。

2、办事效率欠高,服务欠到位。尽管县委、县政府提出“聚精会神抓经济、重中之中抓工业”的口号,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有些部门执行起来不是打折扣,就是不执行,也有的是因为部门利益驱动,导致政令不通,有禁不止,有令不行。有些事关企业的问题久拖未决,决而难行。企业办事,审批手续繁琐,七签字八盖章,部门办事机械,使问题无法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解决。城区以外的乡镇没有设立为企业服务的代办点和专门的代办人员,企业办事更难。另外,园区建设缓慢,配套措施滞后。工业园区是全县唯一的一个园区,但是这一园区起点不高,配套设施没有跟上。

3、宏观调控力度不够。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前提下,尽量为企业搞好服务,引导企业向更高层次、更大规模发展,引导全县人民关心、支持企业的发展。但是,直至目前,服装行业还没有一个较为完整、清晰、可操作的行业规划,连起码的行业协会也没有建立,行业仍处于自生自灭、发展到哪里算哪里的无规划状态。有些部门不同程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服装市场的氛围也不浓厚,全县没有一家销售本地生产的服装的专卖店,也没有一处服装展销厅或展销馆,到过或路过人,根本感觉不到服装市场的浓厚氛围。

(二)企业自身方面的因素

1、无序竞争。不少企业存在小农意识,为了眼前利益竞相压价,导致无序竞争,相互残杀。

2、产品档次低。美观、实用、科技含量高的产品最畅销,也最有发展前景,而我县目前生产的服装往往档次不高。不仅科技含量低,外观粗陋,有的甚至原料味浓烈,让人厌而远之。

3、规模偏校“求全不求大”许多服装厂是从外加工作坊转变来的,规模孝设备简陋,缺乏竞争力。

另外,企业方面的问题还表现在:国内外销售市场没有建立或健全;品牌、名牌意识没有真正树立;科学、规范的行业管理模式没有形成;小富即安,安于现状的思想框框没有冲破。

不过,我们认为,上述这些问题,表现在企业,根源在政府。政府方面的问题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发展壮大服装行业的建议和对策

针对上述这些制约我县服装行业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我们建议:

一、尽快制定出台服装行业的特殊优惠政策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针对服装行业这一特殊性,从更加有利于服装行业的发展壮大出发,积极向上争取特殊行业的优惠政策,建立服装行业的激励和奖励机制,至少要在以下四个方面有带动和促进作用。一是服装重点企业的龙头带动效应,延伸行业链;二是促进新兴服装企业的发展效应,扩大行业面;三是有利于企业联合兼并,形成规模化、规范化、集团化的集聚效应;四是对外商、外贸的吸纳效应。政府要尽快制定一个符合实际和当前形势的行业规划,引导企业尽快适应中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

二、尽快建立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治

行业协会是当今社会任何一种有国际商贸往来的行业势必要成立的一个社会团体,是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它能起到政府机构和企业自身无法取代的重要作用。它可以在国际贸易出现纠纷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可以有效制止行业内的无序竞争现象;可以代表本行业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向政府提出有关本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方面的建议,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可以出面组织培训企业主、技术员工,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还可以为会员企业开展其他服务,如组织本行业产品展览展销,推荐行业内的高新技术产品、名牌产品、组织行业技术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应用,收集和发布行业信息,开展咨询服务,发展行业公益事业等等。

行业协会尽管是行业企业内部的事情,但针对目前的客观实际情况,应该采劝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办法,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成立“服装行业协筹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统一龙头企业的思想认识。根据温州地区几个成功的行业协会组建而少点干预,政府和部门领导尽量不要在协会中兼任职务;二是不要把行业协会变成政府的一个部门或机构。

三、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

首先要确保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政策能不折不扣地顺利执行,这就要求政府在机构改革中,要砍掉目前已不适应新形势或没有存在必要的单位和部门,彻底转变职能,保证政令畅通,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只着眼于部门利益,而要把服务企业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其次要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审批环节,简化手续。

同时我们建议,服装企业的管理者要心胸开阔,放眼未来,消除小农意识,从大局出发;不断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扩大生产规模(可走联合兼并之路),提高产品档次;冲破小富即安,安于现状的思想框框,不断开拓,勇于创新,与时俱进。

只要找准企业发展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服装行业就不仅能够在国内外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而且还能抓住有利时机,趋利避害,进一步发展壮大服装行业。

人才使用的调查

在各服装企业调查期间,我了解了各企业的人才使用情况:吴天虹,女,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1996年毕业,现就任华服饰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月薪3500元。张伟华,男,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生,1998年毕业,现就任欣华服饰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月薪XX元。杨洋,男,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生,XX年毕业,现就任春雁羽绒服装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年薪XX元。王平,女,1996年工商管理专业专科生,XX年参加自修同专业本科毕业,现任春雁公司生产部经理,年薪6万元。张太明,男,XX年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现任斯威尔服装公司总经理助理,月薪XX元。

在调查中他们表示,以前在学校觉得知识好象和实际没有什么联系,放松了一些课程的学习,但真正的到了工作岗位,顿时觉得,书本上的很多知识点自己没有能够很好的掌握,现在每天都要在工作之余,学习一些新的管理知识。

他们在谈到现在学校专业的开设上说,现在高等学校普遍开设的课程虽然有了很大的改进,但真正的离先进管理水平还有很大距离,而且,现在学校的学生虽然能很快适应市尝工作要求,但知识面狭窄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同时,也不能脚踏实地的从基层做起,一工作就想要很高的回报。

在问到他们对大四学生有什么要说的时,他们说“希望你们先就业,再择业,最终创业,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完的完从学校到社会的转变”。

后记

通过这次调查研究活动,我们对服装这个原本陌生的行业有了比较深刻、全面的认识,并从中增长了知识,锻炼了能力。我们将继续关注社会,了解社会,认真学习,为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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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县妇联对农村留守儿童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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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妇联对农村留守儿童现状调研报告

**县是一个农业大县,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民通过农业生产获得的收入十分有限,外出务工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谋生就业的重要途径。随着他们的外出,另一个特殊群体—农村留守儿童也随之产生。为了解全县留守儿童现状,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工作,**县妇联就全县留守儿童问题深入43个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了一次调研。

一、基本情况

**县现有人口87万人,其中0-15岁的儿童14.82万,留守儿童4.39万人,占儿童总数的29.84%。留守儿童中单亲在外务工的约占47%,双亲在外务工的约占53%;70%的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隔代带养,15%由亲戚带养,5%在邻居家寄养,寄宿等其他形式的留守儿童为10%。调查发现,儿童留守率与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在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的乡镇,留守儿童已成为学生的主体,而在交通便利、二三产业发展较快的乡镇,留守儿童数量相对较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令人堪忧。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监护人又因年龄、文化、体力等条件限制,无法给予孩子正确的学习指导和监督,导致孩子出现厌学情绪。调查结果显示,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大多处于中等和中下等水平。如江口镇中心小学289名留守学生中,成绩优秀的仅占12%,68%的为中等和较差。此外留守儿童的辍学率也相对较高。据统计,XX年度全县小学学生辍学率为1.2%,初中为3.4%。而留守学生分别为2.5%和6.84%。由于监护人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加上缺乏与学校的积极沟通和配合,错过了教育孩子的最佳时机,这些都是影响留守儿童学习成绩的重要因素。

2、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亟待关注。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生活上缺少必要的关爱,再加上监护人缺乏教育常识,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介入较少,关注不够,部分留守儿童情绪消极,失落自卑,感觉孤单,甚至心理压力过大,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性格脆弱、任性、叛逆,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形成一定的人格障碍。调查问卷中,虽然60%的留守儿童认为“最大的痛苦”是“父母不在身边”, 55% 的认为“看到别的孩子和父母在一起时很难受”,但选择“你最大的愿望”时,选择“父母能在身边”的只占19%,多数孩子选择了“学习好将来出人头地”,由此可见留守儿童比较自我的个性。在自我评价一栏中,认为在家中自己是活泼开朗的只占45%,认为在家中自己胆小、孤僻、不善交往的占到了55%。许多留守儿童缺乏幸福感,有幸福感的只占53%,甚至有17%的留守儿童觉得自己被遗弃,这些对他们今后的性格形成极为不利。

3、留守儿童的行为习惯存在问题。因为父母不在身边,儿童和监护人之间关系特殊,只要不犯大错,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都采取认可态度。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这些留守儿童极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诱惑和影响,从而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调查发现,一些留守儿童不服管教,我行我素,在学校自由散漫,品行较差,常有迟到、早退、打架斗殴、说谎等现象;在家里好吃懒做,对监护人不礼貌,不做洗碗、扫地等力所能及的事情,甚至有夜不归家的现象发生。30%左右的留守儿童生活习惯较差,有的形成了早上不洗脸不漱口,晚上不洗脚,长年不理发的坏习惯,有的整天沉迷于武侠小说拉帮结派,有的迷恋网吧和游戏厅,甚至与社会上一些有不良习气的成人混在一起。如卢峰镇解放街女孩杨某由于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家中年迈的爷爷奶奶无力管教,从而导致她经常与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走上了抢劫犯罪的道路,被判处有期徒行4年零6个月,父母悔之晚矣。

4、留守儿童安全存在隐患。由于学校、家庭之间存在安全衔接上的“真空”,学校不可能面面俱到,监护人又普遍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防护能力,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存在诸多隐患,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等安全隐患层出不穷,甚至被拐卖、被侵犯的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如小江乡教师幼女案,正是由于被幼女为留守女孩,寄养在亲戚家中,加上年幼无知,才使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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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流动妇女权益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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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动妇女权益调研报告

随着新浦区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女性地位的快速提升,致使大批女性常年在外务工。为了解和掌握,反映这些流动妇女的现状心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了解流动妇女的权益状况,近日,连云港市新浦区妇联对本辖区村流动妇女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走访,调查结果如下:

一、流动妇女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数份,其中男女比例为1:1。据回收的问卷反应,流动妇女的群体特征明显,一是中青年多,打工的目的明确。她们多为已婚,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下,主要来自经济条件不是很发达的地区,大多是希望缓解家庭的贫困状况;二是受教育程度偏低,大多数人的受教育程度都在高中文化以下。三是就业领域多为服务业和服务业,如保洁员、销售员等。

二、流动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流动妇女属于弱势群体,是我区妇联权益维护工作的重点保护对象,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区妇联的沟通协调,我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她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做法如下:

一是深入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向广大流动妇女宣传法律知识。

每年的3月8日,区妇联都会选择全区最繁华、来往人群最密集的地点,与区司法局联合开展了“三八”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主题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旨在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制意识,强化对妇女的维权服务,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活动期间,新浦区妇联、妇儿办、维权部及司法局的负责同志还会现场对妇女群众进行了维权咨询指导,现场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12338妇儿维权在线流程图、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主题台历、立案指南等宣传资料、解答疑问。帮助广大妇女姐妹了解法律常识,普及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相关知识,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二是全力推动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保护流动妇女在家乡的土地权益。

新浦区妇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并全力推动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具体措施有搞好宣传发动,为村规民约修订营造浓厚氛围;发动典型带动,为村规民约修订打造良好态势;协调部门互动,为村规民约修订创造有效载体;倡导村屯联动,为村规民约修订建造落实平台。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筑网行动”,构筑社会化维权网。

去年,我们着重推动了在各级检察机关建立妇女维权公诉组,在劳动仲裁部门建立妇女维权仲裁庭工作,充分发挥妇女法律援助工作部、家暴庇护中心、“蒲公英”法律宣讲团和维权志愿者队伍的职能作用,为广大妇女儿童维护合法权益创造条件。我们继续发挥“三八”维权岗的作用,帮助广大妇女解决生活中遇到的维权难题,并邀请一些律师成为妇女维权志愿者,免费为妇女进行维权问题咨询解答。

三、流动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区妇联的不断努力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区流动妇女的生存环境得到了和好的改善,但是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现象。

一是就业保障问题。

调查反映,大部分流动妇女没有与用工单位签定劳动用工合同,致使其在工作过程中合法权益有时会受到侵害。企业拖欠、克扣工资现象时有发生、超强度、超时间劳动现象比较突出。

二是居住条件问题。外出务工妇女,由于工资水平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等原因的影响,居住条件也比较差。流动妇女渴望融入就业地社会当中,希望享有与当地妇女均等的权益和待遇,希望拥有稳定的工作和正常的工资水平。

三是社会保障问题。

一方面是由于用工单位仅在各项社会保险中选择一到两种甚至不选择保险,致使流动妇女的社会保障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另一方面是各种社会保障权利不能实行跨地区联合使用,致使流动妇女在更换了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地区后就享受不到已有的社会保障权益。

四、流动妇女权益维护建议

一是做好维权工作,为流动妇女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这就要求妇联组织一方面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加大对涉及流动妇女权益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拓展宣传途径;另一方面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在劳动部门要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规范劳动用工单位行为,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规和侵犯用工权益的行为工作中,积极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大力维护流动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是配合做好职业培训工作,提高流动妇女的综合素质要不断加强与劳动力转移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能力,深入到企业、深入到基层,为妇女提供就业信息;鼓励流动妇女自主创业,通过多种渠道联合为她们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她们实现自主创业。

三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做好流动妇女社会保障工作。要尽快将流动妇女的社会保险纳入到城区社会保障体系中来,以解除她们的后顾之忧,使她们能够全心全意地工作;对于生活困难的流动妇女,其所在地区要给予特别关注,针对困难程度给予适当帮扶,通过低保或捐助等形式帮助她们度过困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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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真心宅急送餐厅现状调研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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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宅急送餐厅现状调研报告

两个温州年轻人,一个40平米的店铺,从湖州到杭州到义乌,独具特色的真心宅急送应运而生了。7月1日,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浙江省内小微企业创业经历及生存现状”暑期调研服务团队走入这家快餐店,对他们进行了采访。

快餐食品 打造品牌

走进这家快餐店,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墙壁上的两块白板,上面密密麻麻的写着今日营业额,出勤率,待办事项等多项指标内容,让我们看到这种透明,开放的餐饮模式。这家快餐店产品涵盖盖浇饭,披萨等类型,主营西式快餐.据了解,他们为了得到产品的最佳口感,花费半年时间,寻找了一千多种食材,终于开发出口感独特,营养美味的快餐食品.他们说:新时代的餐饮行业,最为关注的应当是品质、服务和质量,有了这三样法宝,才能突出重围,最终赢得自身品牌.

创业之路 先苦后甜

如今他们的事业开始蒸蒸日上,之所以取得如今的成就,这和之前他们艰辛的创业经历是息息相关的.在大二时,学校附近的一家打印店整体转让,他们瞅准了商机,承包了这个店面,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他们靠着这家复印店,赚得人生第一桶金8万元.大学毕业后他们转让了这家复印店,,由于想学到专业的技术知识,他们从事QC方面的工作,虽然工资只有一年3000元,但他们为了学到先进可靠的QC技术,毅然投入了这个行业。一年后,他们看到了外贸行业的巨大商机,加入到了外贸的淘金大军,此时的他们却被眼前的成功所蒙蔽,在创业的过程中迷失了方向,致使他们的事业一落千丈,虽然换了很多行业,但仍然不见起色。辛苦积攒的资本在这段时间里都打了水漂,他们开始自我反思在创业之路上的种种,那是一段令他们感到绝望的时光.在真切体会到失败的滋味后,他们下定决心不等不靠,重新开始,一定要在辛苦后创造价值,戒骄戒躁。在仔细分析,加之研究考察市场后,他们瞄准了外卖西式快餐行业.从一年前开始创办真心宅急送到如今,营业额突飞猛进,通过固体广告,流动广告牌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展速度十分迅猛,目前他们已经开始通过加盟的方式扩张自己的规模并迅速提升自己的品牌知名度。

采访过程中他们告诫我们大学生创业者,不能因为大学生急于创业,就贸然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一定要仔细调研,而且别人的经验一定要经过自身实践,找对方向,走对路,然后投入信心与斗志,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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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最新关于扶贫攻坚调研报告格式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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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扶贫攻坚调研报告格式

组织开展扶贫攻坚、解决边远山区贫困农村突出问题,是市委、市政府实施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我县作为全市基础条件最差、贫困区域最广、贫困程度最深的县份,扶贫开发一直是县委、县政府的头等大事,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深山沟、凉气候、边沿煤、末梢电、断头路、出境水等多种不可逆转因素的制约,我县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仍没有彻底改变。到底,全县378个行政村中,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3000元的村就有245个,贫困人口就有10.65万,分别占到全市贫困村总数的48%,全县行政村总数的66%,农村人口总数的近一半,尽快摆脱贫困,已成为全县人民的迫切愿望。去年,市委、市政府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拉开序幕,我县迎来千载难逢的机遇和挑战,面对殷切的关怀和厚爱,我们积极按照市委、市政府“破穷障、改穷业、挪穷窝、挖穷根”的总体要求,在全县广泛开展了“贫困农村发展大调研”活动,通过深入调研,我们深切感受到,导致陵川长期贫困的主要根源除了自然禀赋的先天不足外,更重要的是干部群众思想保守,资源开发深度不够,主导产业发育迟缓,农民增收缺乏支撑。具体到一个村和农户,主要表现为项目难选择,创业难起步,技术难掌握,市场难开拓,条件难改善等问题。要使扶贫攻坚取得实效,核心在增收,难点在产业,根本是环境,关键是组织。为此,县委、县政府邀请专家,深入论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产业扶贫为重点,提出了“五大特色产业促进增收(特色种植业、规模养殖业、道地中药材、绿色林产品、生态旅游业)、三大基础设施改善环境(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公路、生态绿化和村庄环境整治)、五项社会事业保障民生(教育事业、卫生事业、文体事业、广播电视事业、社会保障事业)、三项工程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村级组织建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民素质提升)”的扶贫攻坚总体思路,并紧紧扭住这条主线,培育了一批促进农民增收的产业项目,改善了贫困农村发展的环境,有效激发了山区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提升了贫困农村的自我发展能力。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寻求比较优势,打造产业集群,拓宽农民创业增收的新空间。

陵川之短在于大山,陵川之长在于生态。山大沟深阻碍了山区经济发展的步伐,但也赋予了我们丰富的生态资源。全县有耕地45万亩,牧坡58万亩,宜林地13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1.6%,发展以绿色、生态、健康为特色的种养业、林果业、旅游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比较优势和可持续的后发优势,只要将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曾经被看作是“包袱”的大山,就会变成潜力无限的财富。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提出了“陵川要脱贫,希望在大山,潜力在生态,出路在苦干”的理念,并确立了培育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的三条基本原则:一是针对山区“十里不同天、地无一丈宽”的特殊气候和立地条件,在产业布局上坚持“家庭小规模,区域大群体”;二是针对农民只顾眼前利益的小农意识,在产业选项时注重“当前能增收,长远能致富”;三是针对全县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农村劳动力就业不充分的现状,在产业实施中力求“户户都参与,人人可就业”。去年以来,通过政府积极引导,政策大力扶持,乡村精心组织,农民广泛参与,以“小规模,大群体,低投入,快见效,广覆盖,可持续”为基本形态的特色产业集群遍布全县农村,为农民脱贫增收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利用我县山大坡广的资源优势,借助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推动,我们制定了建设20万亩连翘基地,2万亩优质核桃的产业规划,并由县级财政免费提供种苗,产业覆盖个村、个农户。

目前已万亩;规模健荒山种植连翘8万多亩,发展核桃经济林康养殖作为农民增收的“短平快”项目,一年多时间就在贫困村建成山地放养土鸡、围栏种草养畜等生态养殖项目210个,参与农民2100余户、8000余人;依托山区丰富的次生林木资源,开发食用菌产业,正在成为我县资源深度开发的“亮点”。夺火、马圪当、古郊等乡镇的20个村,新发展香菇13.5万袋、木耳200万根,项目户年收入均在万元以上;依托王莽岭、黄围山、凤凰欢乐谷等主要旅游景区,农家乐接待、农产品展销、农事展示为主的旅游服务业也有了长足发展。新发展农家乐旅游客栈200余户,形成了接待床位2500余支、就餐人数3000人的规模。五大主导产业开发,使全县所有贫困村都有了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覆盖80%以上的贫困农户,为实现扶贫攻坚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扭转了多年低位徘徊的局面,危机之年达到3618元,同比增长7.1%,创下近年来农民收入增幅的最高记录。

二、整合优势资源,破解发展难题,构建保障农民增收的新机制。

推进扶贫攻坚,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把政府的组织引导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让农民的创业热情得到正确引导和有效保护,是提高扶贫攻坚速度和效果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积极探索实践了“部门推介,农民创业,金融支持,跟踪服务”的组织模式,建立了内外互应,上下互动,左右同步,整体联动的产业扶贫新机制。一是部门推介。由涉农部门通过实地考察、技术论证、市场调研,筛选出适宜陵川不同区域、不同条件,适合广大农户创业需要的项目,通过会议、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推荐介绍,告诉他们项目建设内容、适宜范围、发展条件、相关政策、投资概算、效益及风险,让农民知道了干什么、怎么干。去年,全县共推介项目8大类24项,受到广大农民欢迎;二是农民创业。在部门推介的基础上,由家户依据当地实际和自身条件,自主选择创业项目,通过乡村组织,向涉农单位和金融部门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建档立卡,有针对性地进行扶持和服务;三是金融扶持。围绕部门推介的产业扶贫项目,各金融企业同步推出面向农户的3至30万元不等的金融支农产品4大类16种,采用“项目审核,信用评定,一次授信,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对项目户给予信贷支持。,共评定信用户4000户,授信1.4亿元,发放贷款3000万元;四是跟踪服务。由县乡两级涉农部门,对项目户实行责任到人,全程跟踪的“一站式”服务,帮助农民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管理、销售等方面的困难,保证项目建得成,干得好,能受益。去年以来,全县以家庭或专业合作社为单元,共申报实施各类项目1103个,投资总额8922万元。扭转了山区农民创业无力,脱贫无路,增收无望的困境。

三、破除瓶颈制约,改善生存条件,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新环境。

生存环境恶劣是制约贫困农村发展的最大“瓶颈”。在推进扶贫攻坚过程中,我们借势而进,乘势而上,集中力量改善贫困农村的基础设施,竭力破除山区农民生产生活硬件制约。多方筹措资金9726万元,实施了磨河供水扩建改造工程,辐射了8乡镇279个行政村15.8万人。通过实施饮水安全全覆盖工程,新解决了142个村、4.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投资4050万元,攻坚“村村通扫尾工程”,新增水泥路202.6公里,涉及47个贫困村,全县水泥路村通率达到98%以上;对于一些居住特别分散,基础条件恶劣的山庄窝铺,持续推进移民搬迁工作,仅去年一年就搬迁百人以下自然村20个,解决了近千名贫困农民的生存困难。

四、用好用足政策,激发内在活力,营造全面参与扶贫的新氛围。

我县贫困面大,可用财力有限,为了增加扶贫投入,加快脱贫步伐,我们在资金筹措上,通过积极主动争取上级,精打细算用足本级,政策引导激活民间,动员社会多元参与等途径,有效缓解了资金投入不足的困难。去年,全县争取市级以上各类扶贫资金贴息资金万元;县财政筹措产业扶持、贷款万元;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的政策引导,万元,农民筹资万元。在资金拉动金融部门投入贷款使用上,我们坚持“扶持依据干劲定,投入随着规模定,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力求通过政府扶持和社会帮持,激活广大农民的内在动力,确保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激励作用,最优的拉动效应。去年,列入市级首批扶持的80个贫困村,个产业扶贫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在增强扶贫力量上,我们全力推动各级领导带头,机关定点帮扶,干部结对到户,社会广泛参与责任的落实和氛围的形成,在71个市级单位对口帮扶80个贫困村的基础上,154个县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共帮扶贫困村165个,62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共结对贫困户623户。有21家民营企业参与了贫困农村开发工作;一年来社会各界累计投入贫困村资金达余万元,捐赠物资价值300万元,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大格局。

五、着眼长远发展,着力强基固本,增强农村自我发展的新能力。

多年来实践证明,扶贫攻坚成果要得到长期和巩固和发展,不能只靠一时一事的给钱、给物,重要的是提振信心,提升素质,创新机制,创造活力。我们着眼于贫困农村长远发展,在强基固本上狠下功夫。一是抓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能干事、会干事的本领和勇气。全县共开展畜禽养殖、大棚蔬菜、干果经济林、中药材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350余场,培训农民3.86万人次,开展计算机、焊工、汽车驾驶等各种创业培训20场1000余人。潞城镇通过晋煤集团牵线搭桥,选派30名农民赴山东寿光,经过15天的蔬菜种植技术培训,全部建起了设施蔬菜种植项目,成为全镇千亩大棚蔬菜种植的骨干;二是狠抓基层组织建设。针对部分贫困农村人才缺乏的实际,我们采取“四带一派”的办法,从富村选派干部到穷村任职,从强村选派干部到弱村任职,从大村选派干部到小村任职,从先进村选派干部到后进村任职,从县乡机关选派优秀干部整顿乱村,共选派了81名优秀人才跨村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基层党组织在扶贫攻坚中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增强;三是大力发展合作组织。围绕中药材、蔬菜、生态养殖等产业,发展专业合作组织130余个,拥有社员2万多人,增强了贫困农民闯市场的能力。我县的扶贫攻坚虽然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一点成效,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的结果,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市直各部门和帮扶单位倾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县人民奋力拼搏的结果。特别是市委张书记、市政府王市长,多次莅临陵川调研,就扶贫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市四大班子的各位领导情系山区,心系农民,经常深入我县指导工作,帮助县乡干部理思路、解难题。市农委、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在项目建设、产业扶持等方面给予了最大支持。晋煤集团、交通银行、园林局等帮扶单位,也尽其所能,从人、财、物等方面对贫困农村给予了大力帮助。这些,都为我们坚定信心,奋力攻坚增添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提供了宝贵的物质支持,陵川人民将永远铭记在心。

贫困是陵川最大的县情,脱贫是我们最大的责任。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虚心学习兄弟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再鼓干劲,负重奋进,努力把我县扶贫攻坚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以实际行动回报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爱。同时,我们也热切地希望市委、市政府和市直各单位的各位领导,能一如既往地对陵川的经济社会发展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我们坚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市直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有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陵川一定能够夺取扶贫攻坚的新胜利,谱写全县人民幸福生活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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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法院审务进社区的理论与 实践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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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务进社区理论实践

审务进社区是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以“执法为公、司法为民”为指导思想,将审判实践与基层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融合各种社会力量,共同解决社会纠纷的工作机制。审务进社区的出现有其历史基础和现实必要性。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遵从儒家“无讼是求、教化为先”的思想,建立了依托宗族、乡保等民间自治组织,将大部分纠纷消化于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及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权又创造性的建立了被西方学者誉为“东方之花”的人民调解制度,将部分民事纠纷交由广大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来解决。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当我国刚刚确立并开始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时,我们很自然地把法院和诉讼作为建立法治权威的制度性象征。然而,在这一进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偏差”现象,为权利斗争而走上法庭成为社会“时尚”,人民调解制度等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被淡化、冷落,过多的诉讼一定程度上扩张并加剧了社会关系的对抗性和紧张,社会的宽容和责任感在简单的权利对抗中出现失落贬值。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曾在全国率先进行了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但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发现一些优良的司法传统逐渐被丢弃,随之而来的是诉讼量猛增,法官疲于办案,同时大量的社会矛盾仅依靠法院也无法解决。法院通过深刻地反思,于XX年提出了以司法为民、亲民、利民、便民、护民为中心思想的审判工作新思路,并在继承我国民间调解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借鉴世界各国adr(即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成功经验,设计了“审务进社区”的改革方案并积极付诸实施。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出发,探讨审务进社区的职能与价值。                       第一部分、审务进社区的理论基础     一、审务进社区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精神     司法的人文主义精神是现代司法的内在、深层的精髓与内核,是司法的价值追求和终极目标。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的核心是“司法为民”精神,体现为对主体精神与自由精神地尊重。而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的核心之所以表现为司法为民,是因为一、司法为民是在全社会实现实质公平和个体正义的本质要求;二、司法为民是司法公正与效率两大主题的基本价值取向;三、司法为民是检验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准确尺度。四、司法为民是解决我国现阶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的有效方法。审务进社区正是司法为民思想的具体实践,它反映了现代型法院对司法人文主义精神的崇尚,对实质公平、个别正义的追求,对人民群众实际利益的关注。它以审判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方式,以追求实质公平、个别正义为目标,在法治的前提下用对话弱化对抗性,求得各种利益的平衡,在秩序中追求整体发展;它以送法进社区的方式,缩短法院与社区居民的距离,增强法官的亲和力;它以简便快捷、当事人参与、具有人性化和人情化的程序设计,用预约开庭、快速审判通道等方式,实现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国家为中心的纠纷解决机制。     二、审务进社区是社会价值和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的必然要求     人类社会充满了复杂的利益冲突,由于冲突的性质、形式和激烈程度不同,解决冲突和纠纷的手段、方式也必然是多样的。与法的发展一样,纠纷解决机制的样式最终是受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发展所决定的,社会主体利益的多元化必然导致纠纷解决手段的多样化。同时,在一个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远近亲疏之分,在关系较亲密的社会群体中,诉诸法律和诉讼是可以被尽量避免的;而随着关系的疏远,法的作用相应增大;但是当关系距离增大到人们完全相互隔绝的状态时,法律又开始减少。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他们对法律和诉讼的利用频率存在明显的差异,同时也决定了社会必然根据主体之间关系距离设计出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在世界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看到了一种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世界各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在接受了规则、实行高度的法治后,人们又开始重新发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协调和对话的价值,对纠纷解决的自主性和机会合理性给予了更多的重视;在国家权力的行使已形成制度的惯性之后,各种非国家的组织、社区共同体或社团的作用,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正在日益受到重视。世界各国的adr(即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勃兴则是最好的佐证。在英、美两国,不但在社区中、企业里设立了许多调解组织,而且法院也主动的、积极的运用自身的案件管理制度来鼓励、促进甚至指令当事人采取诉讼以外的方式解决纠纷。有鉴于此,我们不能消极地等待其他国家走过的否定之否定的道路,而应该以多元化为制度设计的价值和目标,通过审务进社区实践,将传统的民间纠纷解决方式和社会组织有机地与现代司法诉讼制度融合为一个多元化的系统,以适应各种主体的多层次的实际需求。     三、审务进社区是法官职业化和司法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一般认为,法官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纠纷,事实上大部分法官的大部分时间确也都是在解决所谓“公式型”案件。解决这些在现行法律上有“现成答案”的纠纷,并不需要过多的法律知识,处理这些案件需要的是生活的知识和经验。法官作为知悉法律的专家,其核心作用应当在于通过解释规则,将法律的抽象规定适用于具体的案件使之事实化、具体化、个案化,将粗线条的法律规范适用于一个个具体的生活现象,这才是法官的使命。因此,法官不应当仅仅停留在解决纠纷的层面上,而应当通过疑难或僵持不下的案件,解说法律真谛,宣告法律是什么,即通过诉讼来产生规则。在社会活动中,各种纠纷有多种解决的途径,法官不应当成为纠纷的唯一解决人。通过审务进社区,法官应当将部分纠纷的解决权让渡给民间组织,让大量的民间纠纷能化解于社区,只有这样,法官才能集中精力完成生产规则的职责,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化法官。随着世界各国司法的现代化,法院功能的重心也正在从纠纷的解决向参与社会利益和价值的调整,即向参与决策的方向转化。社区组织参

与纠纷的解决,既为法院分流了简单民间纠纷,使法官有可能集中精力通过疑难案件的审理来解释法律,弥补法律漏洞,同时法院向社区组织让渡部分纠纷解决权,让社区居民直接参与纠纷的解决,也体现了现代司法的民主性,增强民众对法院的信任度。     四、审务进社区是应对当今社会诉讼“爆炸”有效措施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各级法院总收案数全面持续上涨,诉讼“爆炸”的直接后果是法院积案居高不下,这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威信和国家法制的形象。同时,诉讼“爆炸”还间接导致了裁判质量长期低迷,上诉率不断增加,二审维持率逐年下降以及执行危机。诉讼爆炸,不仅是中国司法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也是世界性的司法问题。目前世界各国应对诉讼爆炸的诸多措施,总结起来大致分为三个方面,即法院组织机构的调整、诉讼程序的转型和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然而法院组织机构的调整和诉讼程序的转型在国家生活中涉及面都较广,阻力也较大。而对于审务进社区的核心内容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而言,我国长期就有民间调解的传统,在心理层面上易于被社会接受,同时在人员及物质方面,我国社区组织一直较健全,近十年来民调组织职能虽然有所减弱,但仍在社会纠纷解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通过审务进社区,利用人民调解网络,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是减轻法院诉讼压力最为有效也是目前最为现实的方法。同时,审务进社区利用社区组织作为纠纷处理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法院来说还有两个重要意义。一是增加了法院裁判的公信力。由于~问题对司法的影响,当事人在诉讼中经常对法院的公正性存在内心怀疑,如果将审务工作直接延伸到社区,社区人员在诉讼前、诉讼中参与纠纷的解决,无疑将大大增加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感。二是为法院自身的发展腾出了空间与时间。目前中国法院的发展最需要的莫过于逐步培养造就出适合现代法制需要的高素质的法官,这不但需要一、两代人的努力,还需要社会为法院营造良好的环境并留出足够的空间与时间。审务进社区,既为法院的改革提供了缓冲地带,同时也是法院在不盲目增加人员的情况下,增强纠纷解决力量的有效途径。                        第二部分、法院审务进社区的实践     一、审务进社区系统性措施     新时期审务进社区工作不是以往传统意义上法院与社区单独、无系统性联系工作的简单相加。法院审务进社区工作是融合了社会各种力量,将司法审判与基层社区建设有机结合,具有资源共享、信息共享的系统工程,具体包括以下措施:     1、设立人民调解指导员。法院选派了十二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至各社区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指导员负责对该社区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对人民调解组织遇有疑难复杂纠纷难以处理的,实行疑难案件会诊制度。培训的形式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系统授课、专题讲座,人民调解员以见习人员身份参加一定期限的法院审判工作,旁听开庭、调解,担任人民陪审员等。同时法院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十二名指导员均已完成了对各社区人民调解员第一轮的培训,并积极参与疑难案件的会诊,使多起群体性纠纷解决在社区中而未形成诉讼。     2、人民调解组织、人民陪审员先行调解机制。双方当事人在同一社区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等案件,立案庭主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建议当事人先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建议的,暂缓立案。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由该社区人民陪审员在立案后一周内再次调解,力促双方达成协议或自动履行调解协议。经人民陪审员先行调解仍未达成协议或拒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依法开庭审理。在石某与其四个子女赡养纠纷一案中,我们经审查发现,原、被告均居住在同一社区,他们之间矛盾较大且由来已久,本案之前双方也曾为赡养问题在法院诉讼过,但双方之间实质性的问题一直未得很好解决。为彻底化解这起家庭纠纷,主审法官邀请该社区中两位了解情况的民调员在开庭前对双方反复进行调解,拿出多种协商方案,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主要问题,达成了赡养老人的协议。因其中一名子女请求法院以判决的形式明确各人的权利和义务,主审法官又聘请两位民调员担任特邀陪审员,在社区中开庭,以双方已达成的协议为基础,当庭作出判决。判决后,石某的四个子女自觉地履行了赡养老人的义务。     3、实行人民调解协议公证、执行一体化机制。在人民调解员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债权内容的调解协议,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协作,通过公证机关依法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债务人拒不自动履行协议的,只要债权人提出申请,直接进入执行程序。     4、设立快速审判通道。指定专门独任审判员,以更简捷的程序、更快的速度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通过审判,强化人民调解协议的约束力,支持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5、全面推行预约开庭和调解。对于一些外地当事人,以及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应根据申请,预约在节假日进行开庭、调解。对于老、弱、病、残的当事人,各业务庭承办人及时上门服务,办理立案手续或就地开庭、调解。XX年2月,一位住在郊区的当事人打电话来说由于工作原因,自己只能在中午赶到法院,下午还要赶回上班,希望能在中午开庭,该案的主审法官放弃了午餐和休息,利用中午时间开庭,并当庭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快速地审结了案件。     6、社区人民调解员协助送达法律文书机制。请人民调解员参加法律文书留置送达,在送达回证上证明有关情况,必要时还可委托人民调解员进行送达。据不完全统计,由于人民调解员的协助,XX年中一次性送达成功率提高40%。     7、实行社区服务令和监管令。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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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探讨_调研报告_网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若干问题探讨

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第1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劳动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 但是竞业限制条款是一柄双韧剑。所以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此特点。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竞业限制条款应当不具有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另有特殊约定并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外。     对竞业限制条款的审查也应本着意思自治为主,司法适度干预的原则。当事人对竞业限制适用的地区、时间和禁止劳动者从事行业的范围约定明显不合理的,对超出必要程度的竞业限制条款,法院可以认定该条款对劳动者不产生约束力。     最后一个问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劳动报酬、欠款、垫资等问题发生的纠纷;如果双方已经结清帐目、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一方根据欠条、还款协议、合同解除协议等起诉的,可以按照一般民事案件受理。但是如果双方对合同解除协议的效力等提出抗辩的,如果双方存在其他劳动关系纠纷,一般不宜按照一般民事案件裁决。法院如果受理的,法官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应当提起劳动争议。如果超过仲裁时效,仲裁不受理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应认定为有正当理由,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作出裁决。 梁三利,司法管理博士生,江苏钟山明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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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镇乡共青团工作"围绕中心"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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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共青团工作"围绕中心"的思考

镇乡共青团工作“围绕中心”的思考

牌头镇团委

共青团是党缔造和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与党有着特殊的政治关系,在党的80年的奋斗历史上,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共青团都是党的得力助手和可靠后备军,为我们党的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进人新时期,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党对共青团和青年一代寄予了极大的信任和期望。江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青年是祖国和民族发展的未来,是事业兴旺发达的希望,党和人民对青年寄托着殷切的期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将在青年手中实现。在五四运动80周年纪念大会上指出,共青团要发挥好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发挥好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发挥好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党对共青团职责任务的这一定位,就是希望通过共青团来团结青年、联系青年、了解青年、服务青年,巩固和扩大党在青年群众中的基础,这是党对共青团组织最大的信任。因此,基层团组织建设必须与党组织建设相衔接,各项工作的落实才会有坚强的依靠。

牌头镇5万人口,其中青少年1XX人,设基层团组织115个。通过基层共青团工作实践,我深切体会到:共青团工作必须紧扣中心,面向社会,完善自我。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因此,我认为: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局设计开展团的工作,是新时期共青团工作发展壮大和不断活跃的根本落脚点和出发点。

一、紧扣中心,找准工作切入点

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共青团工作的切入点。把握了这个大局,共青团工作才不致偏离方向,这不仅是个政治原则问题,而且也是关系着共青团的性质和职能的大事。因此,我们始终把握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指导思想,把共青团工作融入党政工作大局,努力做到议大事,抓大事,办大事,在实干中求作为,求地位,求发展。近几年来,团组织开展的建立和完善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信息库、青工技能大比武、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争创青年文明号等工作,都紧扣着党委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中心工作,带领青年在创建三个文明中多做贡献。活动的开展,都得到了党委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每年,党委都把团的工作纳入镇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之中

二、面向社会.拓宽活动空间

社会日益开放,竞争日趋激烈,各种资源配置的多元化发展,促使共青团组织必须尽快转变观念,跳出”己”这个圈子,参与社会分工,承担社会义务,延长工作手臂,从而争取到应有的社会地位,实现应有的社会价值。众所周知,失地青年、外来青年已经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联合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大力开展青年农民培训,联合“四五”普法教育规划,连续几年开展外来务工青年法制培训。为了支持、服务青年创业,开展了“青年农民创业卡”发放工作,因为此项活动的对象是面向社会,目的是服务社会,所以,活动一开始便得到了党委的重视和广大农村青年的关注。各村纷纷将所辖范围内的创业青年统计上来,使这项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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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民族地区会计集中核算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7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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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会计集中核算问题调研报告

会计集中核算是政府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同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以会计核算中心为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工作和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委派制改革中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形式。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分配、单位包干、分散核算的制度。这种制度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有其适应性,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就是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构筑公共财政框架、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基础,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一、会计集中核算的成效

甘孜州自XX年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来,已经在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等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为进一步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了基础,会计集中核算的作用正逐渐得到了显现。

(一)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中心选调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二)财政资金的调度趋于合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支出单位的财政资金集中在会计中心的单一账户上,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杜绝了预算执行中克扣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三)加强了会计监督,减少了单位财务支出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所有支出都通过中心一个账户进出,进行会计统一核算,中心有权对各单位的支出事项和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支出和凭证可以要求有关单位纠正或补办手续,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部分单位在使用国家资金上的随意性,给贪污犯罪和挥霍浪费行为亮起了红灯。

(四)促进了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确保“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会计核算中心接受支付申请的依据是单位的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支付申请,核算中心有权予以拒绝,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再经中心审核入账,从而起到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的作用,保证了各项开支符合会计制度和部门预算的要求。单位开支资金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支付,资金直达供应商,减少了中间环节,杜绝了回扣等问题,加快了资金周转,既保证了专款专用,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在“收支两条线”管理方面,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撤消了银行账户,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均直达国库,实现了收缴分离、罚缴分离。

二、当前,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会计的集中核算是加强财务、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新举措,在它的初始阶段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也必然存在其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首先对所纳入的单位来讲,撤消会计机构后,会导致忽视会计工作,财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将受到影响;其次就会计核算中心而言,难以对统管单位实施全过程的会计监督,表现在支出的合理性难以控制,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收入游离于会计核算中心统管账的体外,加之中心只是强调财政资金规范运作,而忽略了资产的管理,特别是在固定资产的后续控制上,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结果造成会计信息质量难以提高;再次财政部门由于长期重视财政资金分配过程,轻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问题未曾得到根本解决,在会计集中核算后,过分依赖会计核算中心而导致财政管理弱化,监督力度不够。

(一)责任主体不清。

现行的《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相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这在法律上就规定了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机构并要指定会计人员。同时,《会计法》还规定了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有进行管理与监督的职责,但没有直接代理单位会计业务的义务。现财政部门不仅在直接代理财会业务,而且还撤消了单位会计机构和岗位,故认为成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明显缺乏法律基础。另外,每个单位都撤消了会计和出纳岗位,仅单设一个报账员岗位,表面上腾出了一至数个岗,好象为县上节约了一部份人员经费开支、为县上腾出了编制,实际上不尽然。按照省、州有关精神,中心的人员调动采取的是编随人走,但现实中人到了中心,编却仍留在原单位,原单位又来人补了空,而调入中心的人编制又该从何而来,凡正大家都在吃财政饭,相关问题怎么解决?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一方面突出了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的会计工作与会计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明确了对单位违法会计行为处罚的责任主体。会计集中核算执行以后,由于“中心”的会计,工作上对“中心”负责,如果出现会计财务处理差错、单位会计信息失真、国家秘密泄露、财产物资流失、违法经济事项等问题,那么单位与“中心”,是谁负责、是一方责任还是双方责任?因此,在追究会计责任时,很难界定双方的责任归究及大小,势必形成单位与“中心”的推诿、扯皮。

(二)会计监督弱化。

财政部在贯彻《会计法》中,就如何加强会计监督专门下发了有关文件,明确了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财政部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初衷,就是为了对单位的收支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但事实上实行集中核算后,这种监管职责却是不大可能实现。一方面是“中心”对单位监督的不可能。首先是撤销单位会计岗位,设立单位报账员,无异于是把单位经济业务重要的“知情人”(单位会计)撇在一边;二是虽然明确了单位报账员的责任,但由于其经济利益与单位直接挂钩,二者很容易形成一致,来“蒙骗”中心;三是“中心”的一个窗口会计要负责数个单位的会计核算,整天要忙于报账、记账、对账的具体事务,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再去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现实中,单位报账,做账的是中心会计,不可能清楚报账单位的费用开支是否真实、是否合法,只能从表面上看到报账单据的规范与否、金额计算正确与否、报销定额及标准准确与否、报销依据齐全及合格与否,不可能每笔业务都去了解、调查。另一方面是财政对“中心”监督的不现实。会计核算中心不仅要监督他人,同时也要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而“中心”与财政部门同是一家,如何实施有效管理,难度很大,这无形中造成了财政监督的“保护地带”。由此可见,成立“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核算,从本质上讲很难实现其宗旨。

(三)会计信息失真。

加强会计核算与管理的目的主要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而从当前的“中心”运行模式来看,会计信息失真恐怕在所难免。

(1)收入不确定。由于各地区都实行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原来各单位的会计对依法组织的收入与财政拨付的可用资金,可谓“了如指掌”,集中核算以后,单位的报账员由于不进行账务处理,根本不清楚单位收入的具体情况,报账员还得在单位领导、财政国库与“中心”之间奔波了解情况。单位撤消了会计岗位,留任的报账员的财务业务水平相对以前降低,中心处理账务的正确性与否不太明了,难免导致单位报有怀疑态度;

(2)支出不真实。由于中心在单据上的规范性要求,中心会计通过报账员报来的单位单据进行账务处理时,如发现单据不合法、不规范,则予以退回,这样势必造成一方面已支的不能及时入账,另一方面可能会迫使某些单位想方设法弄来规范票据代替白条或顶替不合理的开支。

(3)资产账实不符。会计集中核算之后,单位仍有资产处置权,如果单位领导与报账员法制观念淡薄,或因工作疏忽而不向“中心”提供真实情况,资产新增的不能及时入账、处置或报废的不能及时下账,致使“中心”的账与单位实物不符。

(四)查账对象不清。

按会计集中核算有关规定和要求,会计档案在次年将完整退还给报账单位。退还前,发生对单位账务清查时,审计等有关部门必然扎驻中心,中心会计必然要培同审查,日常其他单位报账业务的正常进行必将受到影响,并对该单位的财务资料的完整性负完全责任;退还后,一旦发生查账,单位报账员由于业务水平低或人为推卸等因素,又需中心会计到场协助,势必影响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审核标准及定额不详。

中心在接受报账业务时,如果认为资金是单位的,只要其账上有钱,只要不过份,只要表面上合法、规范就行了,那么将失去建立中心、对财政性资金加强监管的意义;但控制过严,对所有报销的费用标准、定额进行严审,又将触犯到单位“三权不变”的利益,导致部门及单位对中心工作的不解和严历指责。说到审核标准及有关报销定额,又从何来,谁来拟定?如:单位不同层次人员的通讯费报销标准、各不同性质的单位及部门的招待费报销标准、不同情况的学习及出差的报销标准等,至今未有一个统一的口径。

(六)报账签章责任不清。

单位报账时,单位预留印鉴必须齐全,这是规定,也是报账单位必须遵循的准则;但中心除了窗口会计、复核、出纳按流程审核签章外,是否还需具备其他人员的签章或签出意见,这在全州18个县各理解不同、执行也不一。在中心报账,中心会计担当了做账的角色,其对单位所报费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根本无从知晓,如果有一天发生了经济事件,那么在这个岗位上将会承担多大责任?中心负责人及财政部门又会承担什么责任?这谁都会为此而担忧。

(七)认识上的错位。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改过去的“单位批单位报”为“单位批中心报”。会计集中核算推行前,单位支出只要单位领导“一支笔”就可报销;集中核算后,单位领导签了字还须中心总会计审核后才能报销,为此,有少部分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财务支出接受会计核算中心的制约和监督,产生抵触情绪,有意放松甚至放弃财务管理。会计集中核算以后,一方面有些单位领导认为报账会计是打打杂、跑跑腿的,有无资格证、有无财务工作能力都无关紧要,报账会计随意任命,导致报账会计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另一方面单位会计机构撤消后,有些单位对报账会计的待遇及地位不予肯定,报账会计的工作积极性自然得不到充分发挥。

(八)会计核算中心与财政部门对接上的缺口。

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专项经费拨入时,有些单位混淆不清,会计核算中心又不得了解,造成单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核算失真。财政部门重分配轻使用的陈旧管理理念,对有些专项资金管理不够严格,跟踪问效流于形式,使得中心在专项资金的监管中难以控制。形成专项资金“跑”“冒”“滴”“漏”,支出效率不高。会计核算中心主要负责大量的会计核算,并未直接参与财政部门内部职能机构工作,因此对财政部门的业务,对他们监督的政策变化,跟踪重点无法知晓,这样中心就没有能力和条件代替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而财政部门认为预算单位统进了会计核算中心,以为“一统就灵”,放松了财政监管,形成了新的监管死角。

三、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设想

(一)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融合。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是财政部门当前公共财政改革的两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加强会计监督,有利于财政资金统一调度,降低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由此可见,两项制度的改革主体和目的是完全一致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改革相结合是完全可行的,而且会计集中核算的顺利实施和稳健运行,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础。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很有必要在机构设置上统一、规范,在职责功能上统一、健全,以简化办事程序,方便服务对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后,所有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减少了大量的库外资金的无效、低效运作,使政府在调控宏观经济方面更加得心应手、游刃有余。通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会解决国库、会计核算中心以及银行之间人为的频繁的资金划拨、结算和对账等问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会大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尤其是所提供的月、季、年终决算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囊括资料的全面性及会计信息的可利用性,是勿庸置疑的,这样将有利于对单位收支情况的全面了解,并保证单位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实现收入税收化、支出预算化、账户国库化、了解全面化、核算完整化。

(二)继续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加快实行部门科学预算的进度。

部门预算是一个涵盖各部门所有公共资金的完整预算,其预算编制以部门为单位,将各类不同性质的各项财政资金均统一反映在该部门的年度预算之中;部门预算的编制采用综合预算形式,统筹考虑部门和单位的各项资金,将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因此,要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制定科学、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早编细编预算。通过提前编制预算,延长预算编制时间,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各个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单位所有的财政支出都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按预算执行;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并追踪问效,切实强化预算管理,为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延伸。

(三)会计核算中心转变职能,加强支出监督管理,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目前,会计核算中心日常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然而,如果将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通过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可以严格控制各部门的用款进度,会计核算中心更强调对预算指标实行即时控制,杜绝超预算计划用款。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中心会计在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应确定是否可以支付(即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如何支付(即占用何指标、列支何科目),然后才可以通知银行付款。会计核算中心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核算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地方政府应从实际出发,在发放奖金、补助(如电话补贴标准、学习培训标准、招待费开支比例等)等方面制定科学统一的切实可行的财务开支标准,防止各单位各自为政,使会计核算中心在支出监督方面监督有标准,管理有依据,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还要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只有服务到位,才能监督到位,只有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才能提高监督水平。

(四)报账单位切实重视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并不改变单位会计责任主体,并不减少各部门财务职能,而且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政策的出台,部门财务管理的职能还需更进一步加强,因此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应更加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单位的报账会计应当持证上岗,据实登记会计台账,定期与会计核算中心核对,对单位会计事项的合法性进行领导审批前的审核及说明,向中心报账并说明单位经济业务及票据的真实情况等职责。因此要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提高报账会计整体素质是强化财务管理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制定报账会计的道德规范,建立遵守职业道德的监督考核机制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报账会计总体素质的保证。财政部门及单位应切实抓紧报账会计的培训和教育,开展时间短、收效高、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会计法》等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报账会计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通过一系列制度,制约报账会计的工作行为,保证报账会计诚信为本,爱岗敬业,坚持准则,客观公正,使其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五)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财政部门应及时出台符合县情的资产管理办法,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使会计核算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制度,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部分,账实相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预算单位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保管账与实物一致;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主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单位固定资产台账。严格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财政部门国资办要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全县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六)健全完善会计法规体系,明确财政监督对象和法律责任主体。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在新修订的《会计法》开始执行之后产生发展起来的,因而《会计法》在修定时未能涉及到会计集中核算问题。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法规文件,就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合法性给予肯定,以便会计集中核算有法可依,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规范会计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规范运行。财政部门也要继续不断地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规章制度和运行细则,健全机构内控制度,以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监督与服务职能;应明确被核算单位是被监督的主体,明确具有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单位应该承担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不仅是预算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进,而且是对传统方法从观念到内容的根本改革,打破了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格局,也是落实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证明,尽管目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完善,但在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取得了成功的经验,我们应充分认识集中核算改革的重要性。明确会计核算中心作为预算执行机构的地位,以预算执行为主要任务,转变工作职能,理顺内外关系,尽快从以财政集中收付制为主要形式的会计核算中心改革向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制过渡;与此同时,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推行部门预算的细化预算,为国库集中收付制的实施打下基础,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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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全国地方律协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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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律协建设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今年2月份,全国律协地方律协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全国律协秘书处会员部向各省级律协发出调研函件,了解、掌握地方律协建设的最新情况。截止到2019年6月底,北京、上海、重庆、河北、山西、黑龙江、辽宁、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南、湖北、河南、广东、云南、宁夏18家律师协会提交了调研报告。全国律协地方律师协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各地律师协会的调研报告和开展的调研工作基础上,形成《地方律师协会建设调研报告》。本报告从律协建设基本概况、经验做法总结、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加强协会建设建议等四个方面,对本次调研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希望其内容能够对地方律协建设工作发挥指导作用。

一、地方律师协会建设的基本概况

1、组织机构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个人会员共195,170人,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共17,230家。全国共有26家省级律协设立了常务理事会,占省级律协总数的84%,其中北京、广西、黑龙江、海南、广东5家律协未设常务理事会(注:2019年3月上海律师代表大会决定不再设立常务理事会);共有11家省级律协设立了监事会,占省级律协总数的35%。

2、党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除西藏律协尚未成立党组织外,其余30家省级律协中,广东、天津2家律协成立了党工委,23家律协设立了党委,另有5家设立了党组,全国律师事务所共设立了8,270个党支部。

3、律协会长任职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除贵州、云南、青海、西藏、河北5家省级律协会长仍由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兼任外,其余26家律协会长均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任期每届为3年的律协共19家,每届为4年的9家,每届为5年的3家;会长可连续任期两届的律协共26家,任期为一届的为上海、吉林2家,广西、河南、河北3家律协未规定连任期限。

4、三级律协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国设区的市及直辖市下辖区(以下简称“地市级”)共443个,地市级律师协会357家,其中由司法行政机关代管的律协共247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71%;实现“两分开”的律协共110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29%。

二、地方律师协会建设的经验做法总结

1、深化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级律协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协会和律师工作的领导,并积极推进党组织的全面覆盖建设。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结合律师行业党组织工作的实际特点,制订了《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议事规则》,对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统一进行指导,负责对全省律师行业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发挥其在律师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在处理律师党委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相互关系上,一是党委对律师协会工作为导向管理,党委应了解和掌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事件;党委对这些重要事务的意见和建议要贯彻于理事会中,以体现党在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二是党委负责律师协会秘书处的重要人事安排。三是党委对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进行具体管理。

2、夯实发展基础,加强协会内部基本规则和基础制度建设。

各地律协在《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指导下,结合地方工作特点,积极完善规则与制度建设工作,为律协建设的系统化、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些制度建设可分为几个方面:

(1)行业规则体系建设。湖北省律协先后出台了《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办法》、《湖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选办法》、《湖北省律师执业规范》等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督促律师规范执业、诚信执业,引导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律协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上海市律协确立了协会“议、审、决、监、行”治理结构,明确了各个组织机构的职能定位,理顺了各个环节的关系和工作程序。

(3)地市级律协组织建设。重庆市结合直辖市行政层级设置和律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尝试依托区县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设立区县分会。分会作为协会在各区县的工作联络和办事机构,主要承担区县律师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是协会职能在区县的延伸。分会负责人由各区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兼任,日常工作由各区县司法局管理部门负责,不设专职工作人员。与设立区县律协相比,设立区县分会减少了协会管理层级,更有利于统筹利用行业管理与服务资源,提高行业管理与服务的效率。

3、抓牢工作重点,积极维护律师权益并提升律师福利水平。

律师工作特别是律协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切实维护律师的执业权益,提升律师行业的福利水平。山东省律协配合省司法厅、省地方税务局于2019年11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律师争取行业税收政策;配合省司法厅、省物价局于2019年3月联合下发《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使律师服务收费更加规范。为解决律师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的“三难”问题,受省司法厅委托,组织起草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为解决律师执业的后顾之忧,在省律协的监督指导下,各市律协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做了大量的工作,济南等11个市已为全体律师投保了执业责任险,烟台等10个市组织律师定期查体。

4、体现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协会专业与专门委员会职能。

各地律协在工作中充分体现律师的主体作用,发挥“两委”的职责功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安徽省律协以政府重大活动为平台,多个专业委员会以“抱团”形式,共同参与政府搭台的重大活动。并制定了《专业委员会组织和活动规则》,建立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各专业委员会人员,为扩大交流、规范活动奠定了重要基础。2019年开展专业委员会主任竞选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律师参与协会工作的积极性。

5、注重实际效果,创新协会律师培训方式。

各地各级律协开展了针对性、专业化、即时性的培训工作,得到了广大律师的认可与欢迎。浙江省律协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开通“浙江律师培训网”,为全省律师免费提供在线网络培训,是全国律协系统首家开通律师培训网的省级律协。制定了《律师调解业务操作指引》等12个业务规范,同时出版了《浙江省经典刑事辩护案例选》等出版物。

6、重视社会责任,着力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

江苏省律师协会引导全省律师帮助企业进行风险调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省律协秘书处组织13个省辖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分会在各地市民广场统一开展了“全省千名律师大型广场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并在新闻媒体以“凝神聚力共谋发展,同舟共济化危为机”为题,大力宣传律师在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中的作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7、加强诚信建设,致力律师惩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北京市律协专设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纪处委),纪处委设调查委员会及裁判委员会,投诉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分别由调查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负责。北京市律协已初步制定了《纪处委规则》、《立案规则》、《调解规则》、《听证程序》等相关规则。

8、重视失衡现象,加强欠发达地区律协建设。

广东省律协及福建省律协在调研报告中均强调了因经济发展差异导致的省内律师行业发展的不平衡现象。

对欠发达地区律师协会的扶持帮助方面,福建省律协2019年设立了“行业发展扶持基金”,对发展滞后的市级律师协会开展行业管理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同时在全省9个设区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分会之间开展“结对子”活动,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并建立相对稳定的帮扶制度。

9、实践两个结合,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

各地律协在践行“两结合”方面,做出了不少有关的探索。河南省律协在两方面强调律师协会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的有利效果:一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协会的重要人事安排提供政治保障,在审查主要候选人资格及推荐秘书长人选方面发挥作用;二是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制定会费收缴标准以及会费收支管理办法,支持会费收缴工作。

三、地方律师协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三级架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影响了地方律协工作职能的发挥。湖北、湖南、河北3省律协的调研报告中均指出,由于目前省级律协与基层律协的职能分工还不够明确,影响了基层律协工作的开展。

2、基层律协与同级律管机构重合,造成协会比较缺乏独立活动能力。根据统计数据,目前地市级律协实现“两分开”的仅110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总数的29%,绝大多数地市级律协存在与司法行政机关过度依赖的关系。如黑龙江省共有13个市(地),加上农垦总局和森工总局,除森工总局外都成立了律师协会,全部与当地司法局律管科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3、基层律协基本建设仍显薄弱,自身规范化运作压力很大。由于存在上述第1、2项问题,各地在基层律协建设方面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困难。如湖北省律协指出,全省符合条件的市州都建立了律师协会,但能按照《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按时换届,全面履行职能的协会不多。河北省、山西省、云南省律协也认为,基层律师协会建设薄弱,主要体现在律师协会办事机构人力不足、流动较大上。多数州市级律协秘书处没有专职人员,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人员兼任,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往往疲于应付。

4、律师协会规则制度不够健全,自身组织建设水平仍然欠缺。各地律协均指出,在完善自身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上仍有不足之处,值得进一步改进。如河北、宁夏律协尚未制定自己的章程,河北省、市级律协均未设置监事会,影响了律协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宁夏律协也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秘书处借住在司法厅,也没有专门的编制。云南省律协指出,目前各级律师协会的工作人员服务律师的意识还不强,服务能力仍需提高。

5、秘书机构建设尚待加强改进,专门与专业委员会作用有待发挥。湖北、宁夏、山东、黑龙江律协均在报告中指出,目前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行业引导、业务指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6、地方律协社会地位需要提高,在维权和改善执业环境方面作用有限。由于体制因素和自身社会地位难以被公权力机关认同等原因,多年来地方律协在律师维权工作中虽竭尽全力却难有作为,在为律师争取解决“三难”问题、改善执业环境方面虽不懈努力却收效甚微。

7、地方律协建设差异现象普遍,区域协调发展问题比较突出。广东、福建、宁夏及云南律协在调研报告中均提及,当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律师地域分布不平衡,业务发展不平衡,会费收入不平衡,进而导致律协协调建设的障碍。

8、律协行业管理规律把握不足,对律师及行业发展理论研究不够。广东省律协认为,目前律协开展深层次的理论研究较为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业的综合竞争力。不少律师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现实的生存压力,其对于业务理论研究的热情和积极性逊于开拓案源和办理业务。

四、对加强地方律师协会建设的若干建议

1、科学设置“三级架构”,明确各级律协职能。要把完善“三级架构”建设的改革力度更多地侧重于基层,全心全意夯实基层。要科学划分三级律协的各自管理职能,特别应当厘清省级律协与地方律协职能上的分工。同时,要解决“两结合”如何落实到基层县(区、市)的问题。

山西省律协也建议,全国律师协会或授权省级律协制定地方律协(尤其是设区的市级律协)的“标准要求”,如对人员、机构设置等内容提出一些量化指标要求,以促进、指导地方律协建设。

2、细化落实两个结合,协调行业管理与行政管理体制。山东省律协指出,要处理好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会商、信息沟通、工作协调机制。律师协会对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应当向司法行政机关事前汇报、事后报备。加强信息沟通,努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3、夯实律协管理基础,加强律协自身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地律协都在报告中指出了进一步加强律协自身组织、制度建设对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湖北省律协认为,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律协内部组织规则,应根据章程分类细化,包括律协组织法、程序法,包括代表大会、理事会的组成、职权、产生程序、条件、议事规则;各专委会的性质、产生程序、条件、任期等,使各级律协有章可循,运行统一。

4、注重律协机构建设,强化秘书机构及专门、专业委员会作用。各地律协均十分强调秘书处和专门(业)委员会的作用,并就进一步加强该机构组织建设提出了建议。

5、完善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江苏、浙江、宁夏、重庆律协都强调,律师协会应高度重视维权工作,逐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使律师的执业权利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6、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律协和律师的社会地位。各级律师协会应加强与各级各类主要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律师宣传网络,形成律师宣传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良好氛围。

7、加强律协调查研究,打造学习型协会和行业。广东省律协建议,应着力建设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地方律协。地方律协除开展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以外,要充分发挥凝聚人才、集中智慧的优势和作用,打造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律师之家”。

8、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整个律师行业更大发展。宁夏律协提出,实施律师行业优秀人才和青年律师培养计划,集中优势资源,有意识地在本协会范围内引导和培育一批精英律师和领袖型律师,建立律师人才库,为地区内律师的整合与发展奠定必要的人力资源基础。

9、重视地区发展差异,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律协组织的扶持力度。云南省律协建议全国律师协会加强协调,争取出台切实可行的支持基层律师协会建设的措施,对边疆民族地区律师协会工作经费给予一定的倾斜扶持,对律师事业发展落后的民族地区,适当降低律师准入门槛。

10、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对基层律协在财政方面给予扶持。湖北律协认为,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建议利用司法体制改革和落实中办发[2019]30号文件精神的机遇,争取将省级地方律协纳入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增加编制和经费,保障律协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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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道路工程调研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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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埔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位于前山片区,起于石路,止于**区人民医院,全长610米,路幅宽24米,为双向4车道。工程总投资9342万元,其中建安费3351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费5420万元,其它费用571万元。该工程于2019年3月4日完成施工招标工作,建设单位是珠**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道路用地范围内共涉及**市赋衡投资有限公司、前山供销社、嘉远世纪酒店等征拆对象20户,建筑物面积共5621平方米,其中永久性建筑物3736平方米,临时建筑物1885平方米。

一、征地拆迁进展情况

兰埔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于20xx年1月9日完成房屋征收公告、现状证据保全公证手续,20xx年1月13日完成了用地范围内20户征拆对象的测量工作。目前,已出测绘成果报告书14户,尚有6户未出。征地拆迁补偿方案于2019年底报市政府,因市财政等部门对方案存在异议,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修改,待报市政府审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调地问题未及时解决。

1.**市赋衡投资有限公司用地、前山供销社用地的调地问题,市规划、国土部门至今未有明确方案。

2.粮油食品公司用地(兰埔路西北侧,锦峰苑西南侧)4389平方米,现有砖瓦结构平房2178平方米。据粮油公司反映,该地块早已调地,地块上青苗及附着物未补偿。但经国土部门调查,未能提供调地相关证明材料。

3.前山供销社用地和手工联社用地重叠。在前山供销社1178平方米用地上,包含前山手工联社250平方米用地,且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地产权证。前山手工联社前身为修理单车、手表、补衣等行业组成的手工业管理委员会,隶属于市二轻局,改制后成为独立单位,现有职工6人,退休工人16人,在前山澣林苑小区内办公。

(二)补偿方案一直未明确。如**市311所(国家安全局)房屋、张军才房屋、前山供销社房屋、粮油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地块的青苗及附着物、廖清华房屋及部队军用光缆迁移费用的补偿问题一直未明确。

(三)路线方案不够科学。现在的道路路线方案用地存在较多的征地拆迁问题,遇到的阻力非常大,工作推进困难,路线选择还存在可优化的空间。

三、其它问题

(一)兰埔路交逸仙路南侧用地情况。经调查,该地块使用者为市二建公司前山施工队(现已改制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刘立平),用地总面积48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宅基面积2586平方米,建筑面积3242平方米,已列入前山村C区城中旧村改造范围。

(二)嘉远世纪酒店用地红线情况。嘉远世纪酒店(原八一酒店)用地单位为军区接待处。经与市规划设计院核实,该用地红线与兰埔路规划用地红线吻合,酒店门前停车场用地占用了兰埔路规划用地。

(三)区人民医院门前路中间房屋情况。该房屋属于夏村旧村改造范围,户主为殷创荣,房屋面积约120平方米,要求补偿商铺面积60平方米,回迁房90平方米,现正在协商谈判,若协商不成将申请司法部门强拆。该房屋不在本次兰埔路建设范围,但会影响兰埔路第二期建设工程。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协调市规划部门,适当调整道路路线方案。

二是继续加大对被征收人的思想工作力度,协调国土和规划等部门,力争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前山供销社和**市赋衡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收地、调地工作。

三是牵头组织前山街道、城管和国土执法等单位,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沿线各类违章建筑清拆工作。

四是跟进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批情况,待市政府批准后,立即依法开展房屋、青苗和附着物的评估工作,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征收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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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浅谈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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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

浅谈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                      一、什么是非法证据 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证据的基本特征在于客观性、关联性及合法性。根据《刑事诉讼法学》关于证据“合法性”的阐述,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证据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由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运用。2、证据必须具有合法的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证据形式共用七种,包括(1)、书证、物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6定、鉴定勘验、检察笔录;(7)、视听资料。3、证据必须有合法的来源。4、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我国没有完全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因此对于“非法证据”的概念没有权威的定义,但根据以上对于证据合法性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或用其他不正当的方法获取的证据。一般认为,非法证据来源于非法的取证行为:1、非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包括采取暴力、胁迫、欺诈等手段获得的言词证据等;2、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实物证据;3、非法定主体取得的书证、物证。 二、世界各国对于非法证据的取舍态度 美国是实行非法物证排除规则的主要国家。它通过一系列判例确定通过违法的、无根据的搜查和没收所获得的证据,以及通过违法收集的证据发现、收集的证据(派生证据)均应排除。根据“毒树之果”的理论,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其使用是有害的,因为它会鼓励警察的违法行为,纵容对公民隐私、住宅和人身等权利的侵犯,破坏法制。但由于犯罪浪潮的冲击,为增强有罪证据的力量,近年来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例确认了规避排除规则的一系列例外。如“最终或必然发现”的证据不适用排除规则;侦查人员不是明知搜查和扣押是违法的,即出于“善意”也不适用排除规则。此外最高法院还进一步提出,警察的非法行为必须与犯罪给社会造成的损失一起衡量。也就是对非法搜查获取的证据的取舍作利益权衡。 英国、德国、法国等西方国家与美国的态度有所不同,这些国家并不一般地排斥违法取得的物证。而是注意违法的严重程度以及排除违法证据对国家利益的损害程度,进行利益权衡,同时赋予法官一定程度的对于证据取舍的自由裁量权。由于价值观念的差别等原因,这些国家对违法证据取舍的倾向性也有一定区别,但总的看,排除违法物证并未在这些国家形成一个确定的证据规则,在实务中,对这些证据排除大多持十分谨慎的态度。 在日本,最高法院在1949年的判例中肯定了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材料的证据能力。理由是,收集程序的违法不会改变证据材料的性质和形态,因而不会改变其作为证据的价值。此后30年最高法院对非法证据均持肯定的态度。但到了1978年最高法院在判例中提出了符合以下二条件所取得的证据材料不得作为证据使用,即(1)、证据物的收集程序有精神重大违法的;(2)、从抑制将来的违法侦查的角度来看将该证据物作为证据是不适当的。这一判例体现了日本刑事诉讼在注重实体真实性的同时已开始注意程序公正。 三、我国现行法律关于非法证据效力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第37条第3款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的身体。”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明确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99年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0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第160条规定:“不得采用羁押、刑讯、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言。”第265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证据。” 四、目前我国法律界对于非法证据效力的不同观点 1、一律排除说,即否认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理由是:非法取证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行为,因非法取证行为与所取得证据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否定非法取证行为的同时,也应该否定非法取证行为的结果。如果仅从程序外以其他方式对非法取证行为进行处理,在诉讼法上却承认非法取证行为的结果,则难以从根本上遏制非法取证,侵害公民~的现象。 2、真实肯定说,即主张把“非法手段”与“证据”区别开来,对违法取证的行为可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和追究行为人的责任,但非法取得的证据材料若与案情相关,仍可采用。其理由是:“实事求是”是我国证据制度的核心,我国刑事诉讼法追究实质真实,而不是只要求形式上的“合法”,把起初而相关联的证据予以排除,不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从而导致放

纵犯罪。 3、线索转化说,即把非法取得的材料看做“证据线索”并以此为线索,依法定程序重新取证和查证,从而将非法证据转化为合法的证据。其理由是:(1)、我国目前的刑侦技术手段落后,刑侦水平较低,人员素质薄弱,如果对刑事非法证据的衍生证据不采信的话,将妨害最终完成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的任务;(2)、目前我国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是在均衡原则下偏重实体;(3)、虽然衍生证据的线索是非法的,但并不影响衍生证据的真实性、联系性和合法性。 4、区别证据种类说,主张将非法取得的口供与物证材料区别开来,,前者无论真实与否,都应予以排除。后者是以物品的性质、外部形态、存在状况来证明案件真实性的证据,与言词证据相比,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对此应以采信为妥。其理由是:“非法取得的口供虚假的可能性极大,如果把非法取得的口供作为证据使用,无异于承认或允许刑讯逼供。而物证不同于口供,实物证据不会因为收集程序而改变其性质。” 5、例外排除说,即对非法取得的证据原则上不能采用,但应设若干例外。这些例外情形主要可以考虑以下两方面因素:(1)、案件的危害程度;(2)、司法官员的违法程度。法律可以从上述两个因素的单独或综合之中设定若干个例外情形。 五、非法证据效力认定的价值冲突 以上各种学说的分歧是基于不同的价值选择的结果,是刑事诉讼法律价值冲突在司法实践中的集中体现。主要表现在: (一)、实体真实与程序公正冲突的集中体现。所谓实体真实也被称作实体正义是指司法活动中就诉讼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所作出的裁决或处理是真实的。所谓程序正义是指诉讼活动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来说是公正的。对于认定非法证据的效力而言,采信非法证据表明证据的证明能力优先于证据的证据能力,就是证据的证明性优先于合法性,这将有助于发现实体的真实,实现刑事诉讼的工具价值;排除非法证据表明证据的证据能力优先于证明性,将有助于维护程序的公正,实现刑事诉讼的目标价值。 (二)、打击犯罪与保障~冲突的集中体现。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从根本上说就是对惩罚犯罪、保护~这两种社会价值的追求,在根本上是统一的。一方面,国家通过刑事诉讼活动,要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国家还须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的、无理的侵犯。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两者却难以保证完全一致。体现在对于非法证据的认定上,对于非法证据的舍弃,是对非法取证行为的结果的排除,尽管因非法取证的行为使证据材料丧失其合法性,但因此而舍弃其证明性与相关性,可能造成犯罪分子逃避刑罚处罚的结果。而采信非法证据,则可能鼓励司法人员违法办案,只在乎结果而不在乎过程,造成公民权利被侵犯的后果。 协调两种不同法律价值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使两者在合乎理性的范围内保持最大限度的统一,应当树立刑事非法证据运用中价值冲突时各种利益的均衡观念和均衡价值观,在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之间达到某种平衡。反映在刑事非法证据的认定上,应当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合理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六、关于建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绝对排除刑事非法言词证据。言词证据即以人的言词陈述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其真实性不仅受到客观因素、陈述者的主观倾向的影响,而且还与陈述者的感受力、记忆力、判断力、表达力密切相关。这类证据是否真实可靠与人的因素联系较大,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更是以损害~为代价的,其真实性也会受到破坏,不应作为定案的依据。此类刑事非法证据应予以绝对排除。在我们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可以对侦查人员的讯问行为进行规范,告知犯罪嫌疑人所有的权利;严格规定讯问的时间和地点;赋于律师刑事侦查在场权等。 (二)、相对排除刑事非法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是以物品的性质或者外部形态、存在状况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以及内容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非法实物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相当非法言词证据而言,所起比重不大,其非法取得的物证并不因为非法取证行为而会破坏其真实性,因此在对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上应加以区别:对于在案件中起到不可替代作用的物证,且有相关证据证实其内容真实的证据应予采信;对于在案件中虽起到不可替代作用但没有相关证据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的应予排除;对于在案件中并非起到不可替代作用的证据应当及时的用其他证据代替或者将其转化为合法证据。 (三)、加强对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更新执法观念 建立并实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势必对司法工作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侦查人员充分了解非法取证的危害性,规范侦查和取证行为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收集证据;正确对待排除非法证据的做法,积极配合有关各方排除非法证据。要求检察人员了解每个证据的取证过程,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过程中严格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不得将非法证据作为批捕和起诉的证据使用。要求审判人员坚持司法独立,提高法律水平和逻辑能力,对于是否排除非法证据实行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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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蔬菜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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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蔬菜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设施蔬菜产业现已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目前沙坡头区设施蔬菜面积达到14.56万亩,占全市20.83万亩的70%,占全区84.5万亩的17.2%。建成了以番茄、茄子、黄瓜、西瓜等特色品种为主的日光温室示范基地66个,小拱棚瓜菜示范基地6个,建成沙漠日光温室1200座、0.2万亩。设施蔬菜总产量达到65万吨,产值达到9亿元,农民人均来自设施蔬菜的收入达2204元,占沙坡头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8.4%,主产区设施蔬菜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0%以上。设施蔬菜不仅成为农民投资回收最快、效益最为明显的支柱产业,而且解决了3.6万余人的就业,有效带动了流通、运输、信息服务等行业的快速发展。

日光温室以冬春一大茬,秋冬茬接早春茬,秋茬接冬春茬三种栽培模式为主,面积分别占30%、40%和30%;小拱棚以冬春茬韭菜和早春茬西瓜两种栽培模式为主。品种布局上,番茄占50%,茄子占10%,辣椒占15%,黄瓜占5%,瓜类占10%,设施园艺及其它占10%,产品的外销量占90%以上。制订推广了12项提质增效措施,平衡施肥、无土育苗、小气候调控、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co2气肥、反光幕、新型覆盖材料、阴阳棚及热风炉等技术开始示范使用。

二、存在问题

1、流通体系不够健全。一是没有大型蔬菜专业批发市场,蔬菜交易在园区内直接进行,相互压价时有发生。二是缺乏流通销售龙头企业,现有的流通企业经济实力、带动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弱,缺乏对市场调节和操控的有效手段。

2、科技力量不足,技术服务滞后。现有市、镇(乡)两级农业科技人员50多人,不仅断档老化、总量严重不足,而且大部分专业不对口,真正的内行更不多,指导千家万户和几万座大棚的生产,不仅力不从心,碰到技术难题更是束手无策。由于技术服务跟不上,造成地区间、农户间的生产水平很不平衡,相当一部分日光温室的产量和效益不到平均水平的一半。

3、标准化监控机制不完善,品牌保护意识不强。超市等生产流通环节的监测不够严格,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产品的价位优势得不到体现;过量使用化肥、农药时有发生,病虫害重治轻防、以化学防治为主的现象比较普遍,食品安全生产的意识亟待提高。在销售上虽然一再强调统一包装,但部分运销企业为节省成本而使用其他废旧包装箱的现象仍有发生;在蔬菜畅销时,部分农户对产品不分类,以次充好,对“沙坡头”蔬菜品牌造成不利影响。

4、种苗生产销售管理有待加强。个别种苗公司引进的蔬菜新品种不按程序严格进行试验示范就批量生产销售,造成部分品种稳定性差,品性下降;有的种苗公司有销售过期苗,病苗的现象;有的种苗公司技术力量薄弱,售后服务不及时。

5、基础设施不够配套,部分园区生产条件较差。一是老灌区设施蔬菜园区现有电路普遍为单相电,无法满足卷帘机三相用电需求,影响了农民投资安装使用卷帘机的积极性。二是沙漠农业园区大棚保温性能差,冬季棚内平均温度比老灌区低2—3℃,外界温度零下14℃时,棚内温度普遍不到10℃,不能满足蔬菜正常生长的温度需求,遇到极端低温天气,就会造成严重冻害;同时,风沙危害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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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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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报告

为了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xx大”对革命老区建设和发展提出的新任务、新目标和新要求,促进革命老区、中央发展,彻底改变老区、面貌。民盟三明市委会按照盟省委今年的工作部署,牵头成立调研组,组织调研人员,对闽西北中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现将主要情况、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报告如下:

一、xx省中央历史贡献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瑞金成立,形成了包括、江西21个县250万人口的中央。中央,又称中央革命根据地,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时期在闽西北、赣西南地方武装暴动的基础上,由毛泽东、朱德直接领导开辟的全国最大的革命根据地,是当年全国苏维埃运动的中心区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党政军首脑机关所在地。全国原中央xx县现共有28个,其中江西13个,包括赣州市11个、抚州市2个;xx15个,我省中央主要集中在闽西北,包括三明7个县、龙岩7个县(市、区)和漳州平和县。

xx省闽西北中央是原中央重要组成部分,是毛泽东、朱德开辟井冈山道路之后,创建中央时所打造的最初根据地之一,为夺取中国革命胜利作出了特殊贡献和重大牺牲,在全国革命老区具有相当的地位和影响。

(一)全国较早建立红色政权的地方,原中央核心区域之一。早在1928年夏,沙县夏茂就建立了闽西北第一个党组织中共沙县支部。直属中共xx省临时省委。1929年古田会议召开,古田会议之后,为粉碎敌人的“三省会剿”,毛泽东、朱德率红四军进入宁化、清流、明溪(归化),建立红色政权,革命烈火迅速在闽西北燃遍。“宁化清流归化,路隘林深苔滑。今日向何方,直指武夷山下。山下山下,风展红旗如画。”毛泽东的著名词篇《如梦令.元旦》中所描绘的壮美场景,正是当时闽西北中央如火如荼革命斗争的真实写照。1930年6月,中国红一方面军在长汀成立,闽西北各地相继建立苏维埃政权,形成中央东北门户和联结闽浙赣的交通枢纽,是中央战略要地。闽西北许多政权建设经验是中央政权建设的基石。

(二)一代伟人革命实践的地方,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发祥地之一。1929年红军三次入闽创建革命根据地,毛泽东、周恩来、朱德、陈毅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从事过伟大的革命实践,为毛泽东思想的形成作出了重大贡献,成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发祥地。在这里,毛泽东同志写下了《古田会议决议》、《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才溪乡调查》等光辉著作。特别是1929年12月毛泽东在上杭古田主持召开了著名的古田会议,通过了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是建党建军的纲领性文献。可以说,新型人民军队从这里走来,成功从这里开始,胜利从这里开始。

(三)五次“反围剿”起过重要作用的地方。为粉碎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二、三、四、五次围剿,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先后进驻建宁、泰宁。在建宁,毛泽东指挥红一方面军取得了第二次反“围剿”最后的具有决定性一战的胜利。毛泽东为此挥笔写下了《渔家傲.反第二次大围剿》的光辉词章。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在建宁期间,在这里形成了许多反“围剿”的重要战略决策,取得了第三次和第四次反“围剿”战争的重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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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县中小学德育现状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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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小学德育现状调研报告

**市教育局:

近年来,我县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高度重视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研究探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基本上形成了以管理育人、教书育人、家庭育人、社会育人、环境育人、心理育人的德育工作育人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玉教发电【2019】19号《**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德育工作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全县中小学德育和职中德育工作进行了调研分析,现把近年来我县中小学德育和职中德育工作的主要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步加强德育工作的措施分两部分简要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中小学德育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创新德育管理体制,为学校德育工作提供了保障

建立领导体制,学校德育工作有了组织保证。县教育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中小学校长和教育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管理工作;各中小学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德育管理工作。

完善德育管理制度,学校德育工作有了制度保证。教育局建立完善了德育工作管理规章,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适合学校德育工作的一系列相关制度,确保了学校德育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学校德育工作有了人才保证

教育局把德育队伍建设作为战略重点进行深入研究,坚持把师德教育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部分。注重班主任队伍建设,坚持以校为本,积极组织培训。实施了班主任竞聘机制,对班主任的政治和经济待遇给予了有效保证。以师德师风建设为突破口,建立了师德评价机制,通过举办德育论坛、基本功大赛,专家讲学,外出考察等方式对班主任、德育主任、校长进行了分层次培训,有效提升了德育队伍的管理水平和文化素养,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德育骨干教师。

(三)积极开展德育活动,全面实施三生教育

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思想健康、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活动。如去孙兰英烈士陵园、孙兰英烈士纪念馆、孙兰英烈士殉难地祭奠革命先烈,到**县禁毒教育基地开展禁毒教育活动,开展"中华魂"读书教育活动,组织了"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网上签名寄语活动,举行了"学雷锋做奉献,讲文明促和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学弟子归做文明人"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五小工程"组织学生开展蔬菜种植、果树栽培、养殖等劳动实践活动,配合2019年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组织学生开展"环保进社区"的宣传活动,掀起清洁市容、"护绿运动"的高潮,这些实践活动,使中小学生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同时,丰富中小学生节假日参观、旅游活动的思想道德内涵,精心组织夏令营、冬令营、革命圣地游、红色旅游、绿色旅游以及各种参观、瞻仰和考察等活动,把深刻的教育内容融入到生动有趣的课外活动之中,用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建设成就教育中小学生。通过开展各种活动、运用各种方式向广大中小学生宣传介绍古今中外的杰出人物、道德楷模和先进典型,激励他们崇尚先进、学习先进。通过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少先队员、先进集体等活动和组织少先队员开展"雏鹰争章"活动,评选各类先进分子;以遵纪守法作为重要条件,评选文明学生,为学生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

切实抓好《中小学生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以下简称《规范》),保证德育行为规范落实。《守则》和《规范》的发布,是教育系统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县中小学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及中小学生学习《守则》和《规范》,通过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宣传《守则》和《规范》,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协助学校抓好对学生的教育。从本地本校实际出发,抓好规范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对小学生重点是规范其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对中学生重点是加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开设法制课。发挥法制副校长在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预防末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作用,突出工作的针对性,把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容易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列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他们在日常行为中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教育他们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秩序,不在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电子游戏机室及其它不适宜青少年的场所出入和活动。密切联系学生家庭,落实家长教育和监管责任。注意教育多样性,寓教于乐。加强排查,特别关注两类"问题"学生:即经常违反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和心理异常、行为孤僻的学生,进行有效的心理辅导,落实一对一或多对一的跟踪教育措施,防止学生违法犯罪。深入调研分析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个案,专题研究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的对策和措施。

全面实施三生教育。用"处理四个关系,树立一个观点,抓好三个结合,落实四个到位"的思路将三生教育工作落实到位。"处理四个关系"指:一是其他课程与"三生教育"课程的关系。整合课程资源,开设"三生教育"课程。二是在"三生教育"课程中集中教育和在其他课程中渗透教育的关系。三是开设"三生教育"课程与减轻学生经济负担的关系。四是实施"三生教育"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关系。树立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学会生存、热爱生活"的观点。"三个结合"(即与"三项教育"结合):生命教育与禁毒防艾教育结合,让学生自觉加入到拒绝毒品、远离艾滋的行动中;生存教育与安全教育结合,通过强化身体安全和心里安全,为学生的生存意识、生存知识、生存能力奠定坚实基础;生活教育与环境教育结合,教会学生面对现实,认识环保对人类生活的重大影响,学会适应不同的环境并力所能及地改造环境,在自觉的实践中提高生活能力。"三个结合"由"四个到位"保障:组织结构到位,课程计划到位,培训基地到位,践行活动到位。

(四)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注重教书育人重要环节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一是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思想道德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把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文明行为习惯、良好心理素质作为学校德育的主要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二是保证德育课程的开展。以德育课题研究为载体,构建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适应21世纪发展需要的德育课程体系,保证每周德育课程课时。三是积极改进思想品德课程的教学方法和形式,采用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进行教学,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

(五)开展中小学德育实践活动和场所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我县孙兰英烈士陵园、孙兰英烈士纪念馆(小街),孙兰英烈士殉难地(六街),**县革命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教育引导功能和六街中学、小街小学农村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及我县禁毒教育基地等活动场所在中小学生中的教育作用,坚持面向中小学生、服务中小学生的宗旨,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寓教于乐,把思想道德建设内容融于其中。

(六)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德育督导评估,不断增加德育经费

教育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评估制度,形成县考核学校,学校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育评价体系。不断改革对学校和领导、教师、学生的评价方式,加大德育的比重。以评估促进学校德育管理,引导学校德育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整改存在问题,加强薄弱环节,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创特色、上水平。各中小学校把德育经费的科目列入预算计划,并保证经费投入,用于德育队伍的培训、德育基地的建设、德育科研的开展、德育设施设备及场馆的建设与完善、德育实践活动和表彰奖励德育工作先进等项目。

(七)加强中小学团队建设,开展德育主题教育

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强中学团组织建设,把中学共青团工作纳入学校德育教育的总体布局,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做团的工作。办好中学生业余团校,配合学校党组织办好高中生业余党校。加强对中学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二是把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参与关工委工作,定期对少先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和评估。学校党组织积极支持少先队开展活动,并选派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少先队辅导员,把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培训体系。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校外辅导员制度,选聘热心少先队工作、有责任心、有能力、有经验的人士担任校外志愿辅导员。少先队小干部实行民主选举,定期轮流任职。三是各中小学校根据实际创设文学社、广播站、小记者站等社团组织和篮球、足球、排球、象棋、舞蹈、跆拳道、书法、绘画、古筝、钢琴等兴趣小组,选派专业指导教师,定期开展活动,引导学生发展兴趣爱好,扎实推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和素质教育的开展。

抓好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德育实效。利用各种法定节日,传统节日,革命领袖、民族英雄、杰出名人等历史人物的诞辰和逝世纪念日,建党纪念日、红军长征、辛亥革命等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九一八"、"**大屠杀"等国耻纪念日,以及中小学生的入学、入队、入团、入党、成人宣誓等有特殊意义的重要日子,开展思想道德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主题班会、队会、团会,举行各种庆祝、纪念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弘扬民族精神,增进爱国情感,提高道德素养。各校结合实际在德育工作的模式和德育内容的侧重上有所创新,有的在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实践等内容方面研究,并特色凸显,有的在道德体验、养成教育、主题教育、课题研究等教育模式方面探索,寻找适合本地或本校发展的完整做法。

(八)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

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里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文件通知精神。一是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以发展性、预防性心理健康教育为主,以团体心里辅导为重点得心理健康教育,将心里健康教育工作有效地渗透到学科教学及班团队等活动之中,逐步提升学生心里健康的水平,从心里素质上提防和消除各种病态心里和行为的出现,防止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建立了在校长领导下,以心里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为重点,班主任和德育课程教师为主体,逐步推进教师全员培训和共同参与的心里健康教育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和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科研工作的力度和水平。四是通过加强排查和心里测评,科学地分析和有效地发现有心里障碍者、心里危机者、行为偏差者和高危人群,使教育干预有重点目标,有针对性,引导学生养成积极、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九)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校园文化在育人中的作用

近年来投入资金250多万元用于学校文化建设,对校园环境进行改造优化,打造历史化、诗情化、艺术化、哲理化、人性化、生活化的校园文化空间。现已建成省级"乡村学校少年宫"示范学校2所,市级"养成教育示范校"5所,市级"家长学校示范校"5所,省、市级"绿色学校"16所,省级"园林单位"5个、市级"园林单位"7个,省、市级"文明学校"17所。涌现出一批理念先进、思路清晰、文化浓郁、特色明显的中小学校。

(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发挥环境育人的德育效能

优雅的学校环境是学生健康成长的生活空间,是一种德育资源。目前,各中小学已经形成以环境教育作为德育环境建设的"点";以校园环境、课堂环境、活动环境、人际环境、心理环境作为德育环境建设的"线";以学科教学的有机渗透,与各种形式活动课、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构成德育环境建设的"面";以学校教育环境、家庭教育环境、社区环境教育相结合形成德育环境建设的"网"的德育环境育人体系,增强了德育环境育人的实效。一是构建校园环境建设。各中小学校不仅非常重视学校德育物质环境建设,而且积极营造人文环境氛围,把学校建成了一个富有时代气息、文化品位、人文关怀、绿色环保的新型校园。通过确立校风、学风、校训、校纪,展示学生自己创作的作品等方式,利用板报、橱窗、走廊、墙壁、地面、建筑物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媒介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陶冶了学生情操,塑造了学生灵魂,真正把学校建成了家园、学园、乐园和花园。二是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各中小学校要主动联合各级妇联组织,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认真办好家长学校,制定家校联系制度,定期开展家长会。努力通过家长学校向家长提供培训教育机会,通过专家指导、优秀家长介绍经验、家长互相支招、阅读家教书籍等形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班主任每个学期通过电话、短信、Q群、书信、家访等多种形式与每个学生家长联系2次以上,有针对性地指导家长教育孩子。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作用,支持他们为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贡献力量,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中小学家庭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队伍。联合当地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加强农村家庭和外来工家庭的家教指导工作,每学年有计划到这些家庭进行家访;特别是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教育,为他们提供指导和帮助;加强离异和单亲、留守儿童家庭问题的研究,创新工作方法,根据特殊家庭的特点进行家校联系,根据特殊家庭学生的特点进行教育和管理。三是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积极营造有利于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可以看到,近年来我县中小学德育工作成绩显着,出现了一些新的局面。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重智育轻德育的片面认识依然存在。部分学校领导对德育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一些学校认为,学生的学习成绩好,教师有业绩,学校有光彩,这是现实的、看得见的东西;中高考成绩成追求的终极目标,而思想品德是隐性的,短时间也显示不出来,因而,不愿把精力和时间更多的花在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上。

2.德育工作方法和手段缺乏创新。一是部分学校德育工作的管理水平还停留在表层,没有深入了解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思想状况,不研究探索德育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对学生评价缺乏综合性引导。教育内容与生活脱节,很多形式上的德育活动因脱离学生实际成了无效劳动,小学、初中、高中相互之间缺乏有机衔接。三是由于受安全因素的影响,学校德育工作以"不出事"为最高标准,部分学校很少给学生创设亲身感悟与实际体验的机会,只有课堂、学校的空间,导致学生很难有震撼心灵和刻骨铭心的教育实践,使原本实践性很强的德育成了简单的概念灌输和纯粹的道德说教。

3.德育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一是德育课教师队伍基本素质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班主任作为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工作压力与政治待遇及经济待遇不相适应。三是"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信念在教师队伍中缺乏,学校对师德的评价考核体系不健全。

4.学生思想道德和心理素质亟待提高。这次调研显示,目前我县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和心理素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学生依赖性强,自理能力差、责任心不强,缺乏自理自立、自我保护意识;二是部分学生的心理存在一定的障碍,耐挫折能力差,青春期心理问题严重;三是部分学生的价值取向存在务实化、功利化倾向,爱攀比,贪图享乐,不能吃苦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学生学习动力不足,厌学迷恋网吧现象突出。

5.家庭与社会的不利因素削弱了德育工作。一是家长不良行为的负面影响。不少家长的主要精力都花在赚钱上,缺乏健康的生活方式及正确教育方法,不良的家庭环境让孩子出污泥而不染是非常困难的。随着单亲家庭、外来务工家庭的增多,这些特殊背景的学生教育面临着新的问题。二是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对中小学生影响很大,部分学生社会公德意识较差,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还没有养成,学生对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的分辨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社会对网吧管理不到位,网上的血腥暴力游戏、黄色信息等内容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三、下步工作打算和措施

(一)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县教育局单独设立德育工作机构,并配足配强人员,加强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各级教学研究机构配备德育研究员,组织开展德育方面的课题、教学研究工作。

(二)完善班主任制度。高度重视班主任工作,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要推进班主任培训工作,把班主任培训当作常规工作来抓,形成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提高班主任的道德修养、工作技能和敬业乐业、开拓创新的精神,通过班主任的建设推动德育工作上水平。开展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成果展示、课例比赛、工作论坛等活动,提高班主任在班级管理、组织班级活动、开展思想教育等工作的能力。每个教学班至少配备一名副班主任,加强德育力量,培养班主任后备力量。

(三)落实德育队伍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校长、分管工作副校长、政教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班主任和科任老师的责任,从上到下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一是校长或分管工作副校长开展好每周一次国旗下的讲话,定期开展校长接待日活动;二是政教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每周至少了解一个班的德育工作情况,至少找1个"学困生"进行个别谈话;三是班主任要密切了解全班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家庭等方面的状况,每天至少找1个"学困生"进行个别谈心或通过电话、短信、Q群等形式家访1个家庭,每学期至少与全班每个学生谈话3次以上,并要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日志;科任老师要积极主动配合班主任工作,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思想引导和激励工作。校长、分管工作副校长、政教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班主任平时要有意识通过科任老师、学生干部或主动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的情况。在工作中发现异常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致使应该发现而没能及时发现,发现后未及时上报或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的突出问题,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将专任教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与从事班主任工作年限挂钩。一是教师晋升职称必须要按相关文件规定符合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对班主任工作年限不足者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对申报晋升上一级职称者,在任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优先上报。三是高级教师的职务续聘,必须在一个聘任期有1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年限,否则不予续聘。四是对担任班主任工作不足三年或是任班主任三年但工作不负责任的,不能提拔为学校中层干部。

(五)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德育工作者的政治、经济待遇,保持德育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激励机制,通过完善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以及德育科研成果的评选奖励机制,提高广大教师从事德育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广大教师献身德育工作的责任感,提高德育工作水平和实效。加大德育队伍接受培训教育机会,尤其是要加强德育领导干部和名班主任培养对象的培训,积极为他们创造必要的进修学习和社会考察的条件,提升全员育人的工作水平。要为班主任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支持他们经常地、细致地关心每个学生的成长;在绩效工资中适当提高班主任的待遇,争取在全县形成一种在校老师都乐意当班主任、当班主任有光荣感和优越感的良好氛围。

中小学德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事关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大事。我们要以xx大精神为指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切实肩负起我县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历史使命,并以此次德育专项督导检查为契机,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把全县德育工作提高新水平、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部分中职德育(**县职业高级中学德育)

一、成绩

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德育工作,德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较好成绩。学校被命名为"云南省绿色学校",被评为县"先进基层工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命名为"基层党建示范点",荣获全国"十一?五"职教院校教育科研先进集体。9月,被命名为"云南省文明学校",被授予"2019-2019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二、学生情况及存在问题

家庭是孩子首先接受教育和影响的地方,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接触最多最亲近的人,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教育十分重要,不能忽视,否则,学校教育就会收效甚微。职中大多数学生来源于农村,占89.7%。独生子女家庭、单亲家庭、长外出经商、务工家庭造成子女教育或多或少的缺失,38.4%的"留守学生"因老人们教育多有不当而产生心理健康问题。许多家庭经济困难,家长或失业,或外出,为了生计,家长无遐顾及孩子学习。不少家长缺少教育方法,不能起模范作用,对孩子的成长也是极为不利的。还有一些学生,既不在父母身边,身边也无人照料,家庭教育成为空白。特别是单亲家庭的学生,容易在行为和心理上出现障碍,一不小心就会成为"问题学生",这是学校德育中的难点。

学生学习成绩普遍不好,"中考"是他们难以启齿的话题,相当多的学生没有学习兴趣与要求,迫于无法上其他普高或家长的压力而来到中职学校。在调查中有72.4%的学生不是出于自愿来到职业中学的,有的学生为了一张中专文凭,有的家长只希望孩子在学校三年,不至于过早进入社会。很多学生缺少学习的主动性,在外在压力下被动学习,需要老师督促,学习效果不显着。许多学生不会学习,学习中存在盲目的、没有针对性的倾向(占57.4%),在学习中时常感到迷茫,甚至厌学。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学习状况不佳。一部分学生虽然整天人在学校,却得过且过,无所事事。

3.学生思德状况及问题

(1)理想信念:很多学生对前途悲观,缺乏自信,缺乏对自己的正确认识,看不到自己身上的长处,不善于处理各种关系,在调查中有59%的学生不清楚自己毕业后将从事什么工作,有39%的学生在学校经常感到孤独。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对自己的未来认识错误,希望过高,不切实际,职业设计不当,不懂得任何成功都是从最基层干起,缺少吃苦耐劳精神。在聊天座谈中,有不少学生说,毕业后想做演员、公务员、教师、医生等,职业理想的错位势必影响中职学生的日后发展。

(2)道德品质:总体来看,中职学生的道德品质是好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仍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的道德品质有待提高,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73%的学生有随地吐痰的不良习惯,39%的学生平时不能遵守社会规范,33%的学生不能自觉爱护公物,32%的学生否认"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有36.8%的学生缺乏吃苦精神,责任感不强,诚信不够,自制力差,做事不能善始善终。

(3)法纪意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不少学生在价值判断上有问题,例如,有32%的学生认为挑战法纪是勇敢的表现,17%的学生认为打架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20%的学生为了得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敢以身试法,24%的人认为损坏公物不是件什么大不了的事。这些学生的数量、行为、认识虽然不是主流,但能折射出学生法纪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匮乏的问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中职生是善于模仿的,如果不能对这些思想与行为进行正确的引导,其危害将进一步扩大。

(4)心理状况:由于学习成绩不好,加之家庭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影响,不少学生在心理上表现出不健康或亚健康状态:意志薄弱、自信心不强(74%人对未来没有信心)、自控能力差、价值判断错位、人际交往障碍、缺乏进取精神、做事犹豫不决、过分悲观与盲目乐观,行为怪诞,语言不文明,往往有与一个高中生不相符合的语言、行为,这些不健康的心理状况若得不到有效的矫正,不仅影响学生个体的成长,也会使整个学校教育事倍功半。

三、教育对策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现代德育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调查过程中反映出来学生思想道德状况令人吃惊,也就不得不叫我们深思。学校德育工作要适应新形式,增强实效性,就必须转变观念,以人为本,拓宽渠道、注重过程,改革德育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德育工作的时效性与针对性。

1.转变观念,摆正德育工作的重要位置

"观念的更新比技术的进步更重要。"教育观念的转变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为此要狠抓理论学习,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素质教育的思想、观点、理论。

首先是帮助教师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自觉实施素质教育。其次要彻底改变认为"抓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是班主任的事",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先成人再成材"的思想,做到德育工作"全员化"齐抓共管,保证每一项德育工作都能落实。第三要加大对教师德育工作能力的培养。

2.以人为本,强调学生的德育工作主体地位

充分利用学科优势,开展"每周德育报告"活动,由班主任将一周来班级或个别学生思想与行为以书面形式向德育处报告,有学生基本信息,有违纪记述,有现象分析,便于德育处及时掌握学生思想道德状况。

在德育工作中,要求德育工作的方法要符合现代学生的特点,因人施教,重视学生自我教育能力的培养,自己能转化自己的错误思想,自己控制自己的不良行为,从被动接受教育到主动教育自己和别人。

在实施自我教育时,首先应提供机会,让学生自己实践自我教育。如在班干部任用时,可采用自由组合方式确定班干部,或采用轮流当班干,或采用聘任班干部,或班主任助理制度。

其次设是设置情景、创造条件,促使学生主动去体验"自我教育"的喜悦。

3.实施七项育人工程

(1)实施安全育人工程

安全不保,何谈教育?为了确保安全,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学校制定《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实施安全育人工程,利用校会和升降旗仪式等集会活动,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同时,不断加大安全督促检查力度,在每个月进行一次常规检查的基础上,还要在防假、节日、节庆等时期,重点组织安全检查。在检查活动中做到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一律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一落实到分管领导及其成员中,严格要求,限期整改。

(2)实施教书育人工程

一是政治课教师挖掘政治课教学中的育人因素,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现代道德观念、法制意识。二是就业指导与训练科任教师挖掘教学中的育人因素,培养学生的就业意识和创业精神,使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家庭,了解自己,正确的定位自己",争取成功就业。三是文化课教师挖掘教材中的育人因素,利用各种高中阶段的文化知识武装学生头脑,陶冶学生情操。四是专业课教师充分利用学科特点挖掘育人因素,使学生"了解现代科学技术,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同时,树立崇尚科学、热爱科学、应用科学的科学精神。

(3)实施活动育人工程

一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课余文化生活,激发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集体感、荣誉感,树立竞争意识,二是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对学生进行各种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学生免疫力,扩大知识量。三是举办法制教育周,使学生心灵受到震动,思想得到升华,灵魂得到洗礼,行为得到规范。四是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开展学生违法犯罪问题的研究,为学校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五是加强教学管理,对全校的学风和个别班级进行整顿。六是加强"三操"管理。体现了青少年学生应有的朝气和精神风貌。七是开展军训巩固训练,巩固军训成果,强化纪律意识,转变作风,规范日常行为。八是加强良好卫生习惯养成教育。九是实施"校园服务令"。

(4)实施管理育人工程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施管理与人工程,管理育人。实施"四制"管理,严格劳动纪律,坚持佩戴上岗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严于律己,做好学生的表率。设置门卫、学生宿舍管理3个岗位,6个专职人员。在这三个岗位上,每天24小时都有人值班。值周领导、值周教师每天巡察、检查上课情况、早、晚自习、"三操"情况及学生证佩戴情况,并详细记录。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违纪学生及时帮助、教育。班主任、科任教师负责班务管理和课堂管理,严格考勤,使学生安于校园、安于课堂,以学为主,完成学习任务。德育处和团委组织、协调各种管理活动和育人活动,努力营造良好和育人环境。

(5)实施服务育人工程

要求全体教职工树立"必须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学生观,增强服务意识,服务育人。总务处、医务室、食堂负责全校的"吃喝拉撒",每个环节、每个工序都要到位。小到一盏路灯,大到生活用俱的添置,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保障正常运转,努力改善主活条件。全校教职工,尤其是后勤人员以热情的服务态度、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为学生分忧解难。通过几年的努力,学校后勤工作有了较大改进。学生宿舍全部装上电话,方便家长、学生联系。水、电、路都得到改造、修建,美化、亮化了校园。

(6)实施环境育人工程

注重校园绿化美化,营造良好的环境育人氛围,环境育人。2019年,投资700万元扩建工程项目中的教学综合楼、新校区场地、道路、新大门投入使用,经过绿化、美化,校园面貌焕然一新;完成了"楼"、老教学楼的改造工程,拆除了红砖房,新建了汽修专业实训操作室、化学分析实验室、电氧焊实训实作室,装备了网络机房,添置了部分课桌椅、安装了校园广播系统、路灯,学校的硬件设施得到进一步的增强,为培养合格技术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极大地提高了办学实力。

(7)实施帮教育人工程

开展以下"一帮一"帮教活动:①中高职教师与新调入或新分入教师结对;②全体科任教师与后进学生结对;③有经验的老班主任与部分教师结对;④党支部委员与预备党员结对。尤其是导师制的实施,对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得到了加强。

面向新世纪的德育创新,必须要深入了解学生、研究学生,树立以认为本、以发展为本的观念,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重视学生的发展过程,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还要注意拓宽德育的渠道,构育网络,形成德育的新格局,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与科学性。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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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产品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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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调研报告

为了全面了解我市民办幼儿园目前的办园状况,我们于2006年组成专题调研组,分别对全市128所成型民办幼儿园进行了调查研究。调查研究采取听取介绍、实地察看、查看资料、检查账目、个别走访、问卷调查等方法,重点从依法办园、办园条件、园务管理、保教工作等四个方面加以调研,每所幼儿园调研结束时均把有关情况与被调研幼儿园的负责人作了交换,并对其中的19所办园较差的幼儿园提出了整改意见。

一、主要成绩

1、办园理念不断更新。农村幼儿园改制后,广大办园业主的办园理念在教育实践中逐步提升。他们不仅把办园作为一种家业,更作为一种事业。他们普遍认识到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把全面贯彻幼儿教育方针,全面提高保教质量作为办园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件》、《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

2、办园条件不断改善。改制前我市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普遍较差,改制后广大业主积极筹措资金建造园舍,添置教育现代化设施设备、购置大型玩具和图书资料等,办园条件得到较快改善。目前各镇中心幼儿园的教学、生活用房及卫生、安全、消防、供水、排水、供电等设施设备基本配置到位。各幼儿园的厨房设施能严格按照市卫生监督所的要求改造、添置。与此同时,不少幼儿园重视了幼儿园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努力使幼儿园的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设面积、生均绿化面积逐步达标,园内环境逐步优化。

3、办园行为不断规范。总体上说,广大办园业主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一是依法保障教职工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按政策规定发放教职工的工资。二是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办园行为。三是按类别、按政策收费,财务、会计制度逐步建立,代办费和伙食费能按时结清并公示,办园所需经费和发展资金基本有保证。四是在多数幼儿园实际拟订了办园的目标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五是加强了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建立了安全长效机制,尤其是幼儿接送等制度,基本消除了“幼儿接送车”现象。六是大多数幼儿园能按年龄限班额编班。

4、办园质量不断提高。各幼儿园都把提高保教质量放在重要的位置。一是提高保教队伍的思想素质,主动派送教师和保育员外出学习培训交流。二是制订园务、教研、卫生保健与保育、一日活动安排等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检查、总结,保证教学有序进行。三是加强了家园联系活动,重视幼儿个性发展和良好行为养成教育。四是科学安排一日活动,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内容,激发兴趣,开发智力。五是重视健康教育,建立了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

二、主要问题

1、法规意识比较淡薄。一些幼儿园没有办园许可证照样在办园;有个别幼儿园仍违规使用幼儿接送车;有个别幼儿园违规收费;一些规模小、设施差的村小幼儿园为抢生源恶性、压价收费竞争、缺乏规范管理;一些幼儿园不按年龄、超规定人数编班,不按编制规定配备保教人员;多数幼儿园没有为教职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部分幼儿园教职工缺少健康证件。

2、办园理念存有偏差。一些法人投资幼儿园的目的就是赢利赚钱,在这样的办园理念支配下,幼儿园缺乏先进的办园宗旨,缺乏明确的办园目标和发展规划,缺乏科学的管理措施,由此造成幼儿园改革和发展的速度不快,水平不高,阻碍了幼儿园的健康发展。

3、师资队伍不够稳定。农村幼儿园普遍工资低、福利差,导致队伍不稳定。在市场竞争形势下,不少幼儿园靠压缩编制、增加班额、降低工资等方式维持生存,致使一些不合格人员进入幼教队伍。因此农村幼儿教师学历低,文化底蕴较薄、专业合格率较差,整体素质明显下滑。

4、办园经费不能到位。除汇龙镇部分幼儿园经费投入较多外,许多幼儿园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改善办园条件,不少村幼儿园设备简陋,有的放在民宅和仓库中办园,缺少电教设备和大型玩具,尤其是用于教育研究、师资培训、教育活动的经费严重不足。

5、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目前我市128所成型幼儿园中,主办者来自方方面面,除一部分毕业幼教专业外,一半以上的幼儿园办园者没有受过专业学习培训,也没有保教及管理经验。这些办园者的管理水平较低,往往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办事。

6、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幼儿园,尤其是村小幼儿园,为了争取生源或向家长展示其所谓的教学质量,热衷于幼儿识字、拼音、写字、算术教学,这种错误做法严重违背幼儿教育和幼儿成长的规律,危害了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7、布局设置不太合理。部分乡镇农村幼儿园规模小,条件差,生源少,布局分散,如有的乡镇一个镇范围内就有21所幼儿园,大部分村级幼儿园只有四、五十个幼儿,由于规模小,管理措施跟不上,办园质量差。

三、建议意见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幼儿教育,对于儿童的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两个率先”,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建议如下:

1、规范办园行为,提高法人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督与指导,规范办园行为,对持有办园许可证但条件较差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对尚未办理办园许可证的符合办学条件的要督促其迅速办理民办幼儿园办园许可证;对非法举办的幼儿园要坚决取缔。要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园长的培训力度,尤其是要更新法人的办园理念,使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要进行资格考核制度,对其经营理念、办园水平进行经常性考核,提高管理水平。

2、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水平。要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注册管理制度。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聘任和录用尽量在教育部门注册的合格教师中选拔,逐步辞退不合格人员。要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要切实加强对幼儿教师的培训,一是经过园本培训,使全体教师与时俱进,确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不断改进教育方法;二是继续建立持证上岗制度,构筑教师入口关;三是幼儿教师培训交流,展示才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要鼓励、甚至强制要求各镇中心幼儿园和市区幼儿园吸收录用正规师范毕业的幼儿教师,为幼教队伍增添新鲜血液。

3、加强园务管理,提高保教质量。要进一步贯彻原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幼儿园指导纲要(试行)》,重视幼儿园教育和科研工作,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常规管理,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要建立幼儿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职责,落实到位;随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加强综合治理,整治幼儿园周边环境,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教师、家长和幼儿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要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儿童多方面的要求;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关注个体差异,使儿童身心健康成长。要加快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加强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的合作,充分利用幼儿园和社区的资源优势,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4、增加经费投入,提升办园条件。要进一步明晰幼儿园资产,依法提取发展基金,要确保每年毛收入总额的20%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要进一步加强园舍硬件建设,尤其是专用活动室的建设。要大力添置教育现代化电教设施、电教玩具、大型玩具、图书资料、音像资料等硬件设备。要进一步开辟草坪、沙地、小土坡、饲养场、种植园地、嬉水池等活动场地,增加幼儿活动空间。要进一步净化、绿化、美化园内环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充满童趣的健康乐园。

5、完善管理体制,强化督查指导。要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组织领导,完善幼教管理体制,认真履行行政职责。市教育局和教育督导室、各乡镇人民政府、联校要定期对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经费筹措与投入、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依法办园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着力提高办园质量。要合理调整幼儿园布局设置,鼓励联合办园,规模办园,遏制非法幼儿园和恶性竞争。要积极推进幼儿园的特色教育,引导幼儿园认真开展特色幼儿园的创建活动,走特色发展、内涵发展之路。在教育思想、办园目标,园务管理,保教质量,师资培训等方面形成独树一帜的办园特色。要督促民办幼儿园做好创建升类工作,有计划地推动省现代化、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全力推进幼儿教育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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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学各学科教材使用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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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科教材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一、调研主题

学科的教学与整合

二、调研对象

本校的全体教师和1---5部分学生

三、调研结果

1、各科新教材的优势

从各学科的教学看,大多的教师更喜欢现有的各科教材,具有的以下明显优势:

(一)各科新教材学科知识性、导向性强,呈现方式多样,丰富有趣,

(二)各科新教材都尊重了学生的生活经验与生活环境,从学生的生活实际出发设计教学内容。

(三)各科新教材的编写注重纵向与横向的设计,使教学知识过于集中进行了分散式教学,适合不同学龄段学生的各种能力的培养与锻炼。

(四)各科新教材都注重了实践能力的培养。改变了旧教材的只重知识不重时间的现象。

(五)各科新教材的教学内容涉及的知识面广,真正体现了学科的整合。

(六)各科新教材的设计开放灵活,给老师、学生留有较大的自由发挥的空间。

从学生的学习情况看,新教材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使用新教材的学生学习热情高,兴趣浓,善于发言、质疑,思维敏捷,有自我表现的欲望。探究活动多,学生喜欢做,动手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强。

2、各科新教材的感受

作为一种新教材,教师学生在使用过程中,有其优势的一面,但也有觉得不太适应的地方,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教材好看不好教。

新教材突出了图画、图片在呈现教材内容方面的特殊作用,但只见教材情景,不见教学内容。尤其是数学、品社、和科学教材中特别明显,让人感觉内容华而不实,把教材的知识味冲淡了。

建议:以图为主,但要图文并茂,这样即使学生课上没掌握好的,也可通过看图、读文意理解知识点。

(二)教学内容设计太分散,不利于学生系统的掌握。

新教材(如数学)的知识点多而分散,每一册都安排一些,有的同一个知识体系在一册课本上要分成多个单元上,看起来好象在纵向、横向上是连贯的,但由于知识点的分散,学生往往学下一单元前面的知识忘了,学下一册上一册的知识不记得了,再学习时又要重新整理一遍。如:统计与可能性,从一年级到五年级都在不同难度上设置了这些知识,知识点分散,且每学期的内容相近,占课时太多,不利于学生对相关知识体系的掌握。

建议:在符合学生年龄特征的情况下,尽量把相关的知识点放在同一个单元,使知识系统化,便于学生系统掌握。

(三)学生的基础知识的掌握能力下降。

小学数学教材:强化了学生解决问题的培养,忽略基本计算的重点教学,基本计算练习题目设计较少,学生很难达到计算的熟练程度,学生计算的速度和正确率相对较差,两极分化现象明显

建议:关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设置多种形式的计算技能培养练习,加大计算练习内容量,提高学生计算能力。

(四)小学科目偏多

小学三级课程共计10多门科目,占课时数多,而且有的科目内容设置是相通的,如语文与传统的教学,品德社会与环境教育、安全教育的教学,数学与实践活动等。他们可以。

建议:整合这些相应的科目,让他们互相补充、互相链接。

(五)教学用书要有其参考的价值。

我们现在的教学用书,对单元知识体系做了详细的介绍,对课时教学做了引导,但没有参考性结论、定义。尤其是一些难解问题没有讲解说明。

建议:在教学用书上应当添加上重点内容结论、定义和疑难问题的讲解说明,供教师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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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法院涉诉信访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3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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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涉诉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涉诉信访消耗了有限的司法资源,消解了本身就较羸弱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对社会稳定、和谐也是一大威胁。解决好这一难题,既是人民法院的政治任务,也是法院强化自身职责,主动参与社会管理的需要。笔者经过调研颍东法院的涉诉信访案件,对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对策进行了一番思考,以求为化解涉诉信访难题提供些许参考。

一、涉诉信访基本情况简介

1、信访案件、信访理由相对集中

XX年,颍东区法院共受理信访案件28件,其中立案庭有9件,执行局有11件,分别占到信访总数的32.1%和39.3%,信访案件分布相对集中,信访理由多与立案和执行业务相关。涉及其他部门、事项的信访理由,如举报控告违法办案行为、给在审案件的法官施压等,就相对较少。

2、党委政府等部门批转案件较多

从案件来源来看,本院来信、来访案件共有9件,占到信访案件总数的32.1%,其他信访案件都是人大、政府、政法委等部门转办的。也就是说信访人能准确“找对门”的只占三成多点,其他涉诉信访案件均没有直接找到司法机关,导致党委政府等其他部门转办的案件一直居高不下。

3、信访案件卷号较杂、立卷较多

颍东区法院信访卷号有东信法字、东信人字、东信字、东访字、东信信字、东信政字共六种卷号,卷号划分过细而区别度较低,不利于案卷的流转和案号的 识别、区分与记忆。同时,立的信访案卷也较多,因为有些信访情况是不需要立卷的,比如()东刑初字第108号和()东刑初字第68号案件的信访,该两起案件仍在审理当中,利害关系人试图通过信访来干扰法院的审理,显然是不应接访的,更没有立卷的必要。当然,立卷多也和个别信访人的重复信访行为是有关的。

4、涉诉进京访案件仍然不少

涉诉进京访案件绝对数少,只有4件,但是仍然占到信访总数的12.5%。因为涉诉进京访会带来更大的维稳压力,更大的司法权威及裁判终局性的挑战,所以对于每一个此类案件都应当加倍重视,否则,一个案件就会影响到整个法院的业绩考核和外部形象,甚至影响群众对整个司法系统的信任度。

二、涉诉信访问题的原因探析

1、缺乏系统、规范的法律指引

严格地说,法院当前在应对涉诉信访的问题上仍然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立法滞后的现象已经凸显。虽然《信访条例》作为统一的处理信访的行政法规,对于应对涉诉信访问题可以提供有益借鉴,但是其仍然缺乏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针对性、规范性和系统性,也没有兼顾考虑到法院的特殊性质。

2、民众“法治”意识差

我国民众的“法治”意识较低,这也直接反映到了信访人的身上,主要表现在:①“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大部分信访人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封建残余思想较重,相信“人治”大过“法治”,仍存有“青天”情结,不管是不是涉诉的问题,遇事首先想到找政府,以求通过政府来压制司法。②依法维权不及时。有相当部分的信访人是没有及时利用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比如上诉权、申请再审权等,而往往等到上诉期、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又来无理信访,而且对其作出的合法解释也多半不被理解。

3、缺乏统一的信访信息分享平台

现行的信访体系是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战,缺乏有效信息的沟通,最终也就导致各部门之间责任意识都不强,信访案件能推则推,大量信访案件批办转办,其结果就是皮球踢走了,但是信访问题依然存在。这不仅导致了解决问题的效率低下,也迫使信访人不得不在各个“站点”之间不断徘徊。

4、立案、执行环节有待进一步优化

立案、执行环节的大比例信访暴露了这两个方面工作的一些问题,比如立案、再审等的审查不及时,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等。这就提醒我们,案件的“发起点”和“终结点”是涉诉信访问题的多发点,也是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关键点之所在,进一步优化立案、执行的相关环节,提升立案、执行的效率较为迫切。

5、相关人员对信访人存在不良“引导”

涉诉信访案件有一些是合理合法的,但是也有一些是投机取巧的,原因就是“信访经济”的客观存在,这无疑助长了信访人坚持信访的信心。“信访经济”之所以存在,除了法治发展阶段、信访人法治素养等客观原因外,个别律师、法律工作者,甚至是承办法官不良“引导”的怂恿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加大对于这些幕后推手的追查和责任追究就显得尤为必要。

6、案件质量尚需提高

涉诉信访问题说到底还是和法院审理的案件密切相关的,法院审理案件质量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信访案件的少与多。有些信访案件直接反映的就是案件的质量问题,以及举报审理案件中的枉法裁判、滥用职权等行为。可以说,案件质量是法院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根本之所在,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力求从根源上化解问题显得尤为迫切。

三、破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对策建议

1、提高案件质量,注重源头治理

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是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关键。法院全体干警要在思想上转变认识,明白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不只是领导的事,也不只是立案庭、信访室的事,而是全体审执人员共同的事。法官干警们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把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内化为日常审执工作的一部分,自觉提升司法能力、司法素质,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注重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齐心协力减少“新访”的产生。

2、制定专门法规,提升指导的规范性、针对性

《信访条例》作为人民政府应对信访的专门行政法规,用以处理法院涉诉信访的问题时,针对性明显不足,也易导致司法行政化不良倾向。2月25日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把其指导对象扩大到“各地区各部门”,覆盖范围明显提升,并增加了“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等新规定,对于改变涉诉信访批转案件多的现状,扭转“权大于法”的认识等意义重大。但是,该《意见》仍然没有考虑到涉诉信访与案件的密切关系,缺乏对司法职能与地位的特殊对待和细致分析,仍属宏观指引,缺乏微观指导。一个应对涉诉信访的专门法规亟须付诸立法。

3、优化立案、执行相关环节,提升司法效率

要以立案、执行工作作为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把“立案难”、“执行难”与涉诉信访问题统一考虑、统筹规划。力求在破解“立案难”、“执行难”的过程中寻找解决涉诉信访的“金钥匙”,在处理涉诉信访的过程中探求破解“立案难”、“执行难”的“金点子”,不断提升立案、执行、信访工作的效率,比如提升申请再审审查、听证的效率等,以更好地服务群众。

4、建立更广信息平台,畅通信访渠道

最高法院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于2月28日开通了网上申诉信访平台,这不仅畅通了群众信访的渠道,也节约了信访的成本,具有很大的进步性。但是从当前中国国情来看,处理涉诉信访问题不是仅凭法院系统一己之力所能完成的,我们应考虑建立更加广泛的信息分享平台,把人大、政府、信访部门等相关主体也纳入平台建设中来,让平台信息更加丰富,形成部门之间更易协调的新局面。

5、分类对待信访理由,着力消除“信访经济”

分类涉诉信访的理由,有针对性地建立涉诉信访“即时终结”、“程序终结”和“风险预警”机制,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针对个别案件当事人家属等人的“审理中信访”行为,可不予接待、不予立卷,告知其等待审理结果即可。对于缠访闹访的要坚决打击,大力消除“信访经济”存在的空间,扭转信访人“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严防因个人的不当干涉而影响到案件的正常、公正审理。

6、追究不良引导人责任,鞭策信访人回归理性

涉诉信访往往涉及多方主体,各方利益(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的交织使得涉诉信访问题变得尤为棘手,再加上个别法官的廉洁意识不强,个别律师的职业道德偏低等因素的渗透,更使得这一问题难上加难。但是在这些外部因素的影响之下,本来“木讷”的信访人变得“精明”了,他们四处取经以实现自己的“信访经济”。而他们的取经对象正是需要被一并打击的不良引导人,因为他们给信访人的所谓“真经”往往是违纪的,甚至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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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乡镇驻村干部现状的调研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部长,全文共 1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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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驻村干部现状调研报告

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对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乡镇驻村干部这支党委政府在农村最前沿的干部队伍,身负着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使命,在密切党群关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党委政府职能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充分发挥乡镇驻村干部在农村工作中的特殊作用,使工作作风在一线得到转变,干部能力在一线得到提高,工作责任在一线得到落实,具体问题在一线得到解决,以此来巩固和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是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一个亟需解决的难题。

一、驻村干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现代农业步伐加快,农民持续增收的今天,大部分驻村干部兢兢业业,主动进村入户,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真正地融入了群众,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在肯定乡镇驻村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同时,也要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迁,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从质到量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乡镇驻村干部队伍在适应这一变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苗头和问题。

(一)驻村干部整体力量薄弱。由于行政村数量与干部配备的不平衡,致使驻村干部在力量安排上形成较大的反差。据统计,龙山镇共有干部106人,共有驻村干部31人,其中一人驻1个村的9人,占总人数的29%;由两个人共同包一个村的有22人,占总人数的71%。不驻村的乡镇干部75人,与联村干部的比例为75:31,其中党政班子成员3人,党政办工作人员10人(包括离退休人员),镇农财所2人,在外深造学习2人,其他为计生服务所、市容市貌监察中队和畜牧站工作人员。

(二)驻村干部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现有的驻村干部31中,45岁到60岁的达25.8%,驻村干部高龄化的问题较明显。在文化结构上,大学本科学历的仅占12.9%,专科学历的占81.4%,中专学历的占3.2%,高中及以下的占3.2 %。,且大多数学历为函授所得,知识面层次不齐。驻村干部的专业结构不合理,真正懂专业尤其是懂农业科技、经济管理的干部偏少,有其他专业特长的干部也很少。

(三)一些驻村干部工作作风不实。主要表现在:1、工作不深入,下村时间少。随着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的改善,村干部以及村民普遍反映现在的驻村干部下村次数少了,时间短了。一部分驻村干部把本应下村工作为主变成“坐镇指挥”,平时多数时间待在单位,无法掌握村级实际情况,在村民中缺乏威信,导致开展工作过于依赖村干部,有些甚至由村干部“牵着鼻子走”,驻村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村里有要求时也等村干部找上门来,很多时候是镇里布置了工作任务,或是村里出了事,才到所驻的村去一下,即使下村了,也只是向村书记或村主任作个交代,很少接触群众。2、服务意识不强,为民办事不够。少数干部缺乏事业心和责任心,下村往往是“身下心不下”,深入基层真正倾听群众呼声较少,关心群众疾苦不够,作用仅仅停留在传传话、送送信、填填表上,充其量只是个“通信员”、“联络员”。 3、发展意识淡薄,促进农民增收缺办法。一些驻村干部驻村工作仅停留在一些事务性工作上,对如何促进村民增收,如何推动村级经济发展等考虑不多,缺少办法。4、组织建设不重视,制度执行不到位。少数驻村干部对村班子的要求往往停留在“能完成布置的任务、不出大事”上,而对书记主任不团结、党员不发展、后备干部不培养、村务财务不公开、村民代表不开会等问题不闻不问、听之任之。5、综治信访未尽责,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驻村干部处在农村第一线,本应在化解矛盾、促进农村稳定工作中起到“急先锋作用”和“缓冲作用”,使一些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但是,由于驻村干部主客观上的原因,要么信息掌握不灵、汇报不及时,要么回避矛盾、一推了之,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矛盾不断激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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