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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开头怎么写(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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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教育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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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教育调研报告范文

管课程改革已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仍任重道远,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教育调研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教育调研报告范文(一)

自秀山街道办事处开展“四群”教育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街道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严格要求所分管的部门和站所认真开展好工作,深入村组,作好民情调研。

一、村情概况

万家村辖8个村民小组,20xx年末,全村总人口4652人口,其中农业人口4578人。全村总耕地面积1583亩,全村经济总收入25372万元,人均经济纯收入5543元。

万家居委会唯一山区组白泥箐村民小组,地处街道办事处南边,距街道办各下所在地5公里,从居委会到该村民小组为水泥路面,交通方便。总人口161人。万家居委会截止目前,该村已实现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该村主要产业为种植业。该社区设立党支部1个,现有党员20名,其中男性17人,女性3人。

近年来在国家“三农”政策帮扶下,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加之通海县委县政府加大蔬菜产业的发展,群众生活明显改善。据调查,单个农户家庭总经济收入高达百万元,最低仅有5000元,两极分化严重。村民主要以种植蔬菜和养殖蛋鸡为主要经济来源,由于今年受干旱、自然条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现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种养殖。

二、入户调研经济收入情况

1、入户调研总户数、涉及总人数:5户,共有人20口人。

3、调研户经济总收入:5万元

4、调研农户反映的主要存在问题:经济来源单一、收入少,都存在一定的困难程度。

三、制约该村经济发展的障碍因素

1、是自然灾害致贫。旱地多、水田少、缺乏水资源。地势所属山区,蓄水条件差,降雨量少,经常受旱,由于干旱已有三年没有收成,就连生活用水现在都成了问题。

2、是文化素质不高,无技能资源,缺乏经济意识而引起的贫困。缺文化必然导致观念的落后,观念落后是贫困的根源。少数群众商品经济意识不强,视农为本,宁愿守着土地受穷,也不愿昌险出外经营工商业;少许人依靠国家支持,救济的“等靠要”思想,视吃救济、拿补贴为理所当然;观念保守,不愿接受新技术,甘愿受穷。

3、是因病、残致贫。因病、残导致贫困的原因。在调查中发现,生病无钱医治,在该村,农民收入本来就少,农民家庭成员中,如果有人生大一点的病,就会给贫困的家庭带来更加贫困,如果是大病,只有听天由命。另外家庭成中有残疾,也是导致家庭贫困的根源。

4、是缺劳动力致贫。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该村交通、通讯条件的改善,部分村民纷纷外出打工,有的外出打工的收入远远多于农业收入,也许一个家庭有劳力外出打工,就能摆脱一个家庭的贫困。当然外出打工与外出劳动力的素质有关,素质越高,获得的劳务收入越多。

5、是因建房致贫。由于生存问题,不得不建房。家庭收入少,建房后,家庭就会更加贫困。可能建房时借了一些债,后因种种原因,收入下降,而借的债又需要偿还,导致生活水平下降。

四、对该村经济发展提出的建议

(1)改善人的生存环境仍然是今后扶贫工作的重点。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白泥箐生存环境仍然是重中之重。政府在进行扶贫决策、安排扶贫资金时,首先要考虑到人的生存问题这一点。建议加强水利设施,推广节水农业种养植。

(2)要重视文化扶贫。该村文化落后,农民缺文化是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农民文化素质低又是影响脱贫的关键因素,因此,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文化素质是扶贫一项重要工作。扶贫工作中应专门安排文化扶贫资金和项目,对农民进行文化培训和扫盲,帮助贫困地区提高文化,尤其对贫困地区农民要进行科技技术培训和职业培训,帮助农民实行科学种田,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收入。

(3)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该村和其它村一样因病、残贫困的占贫困原因的人很多。现在不要说贫困人群看不了医,就连普通家庭也看病难,主要原因还是看病贵,什么手续费,门诊费,专家挂号费,治疗费等等造成老百姓不能看病。政府实施的扶贫计划,往往侧重于经济上的扶贫。应当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有机的结合起来,要实施医疗救助计划。把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

(4)有组织地引导贫困地区农民外出打工。一方面可缓解了该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更重要的是出去的人开阔了眼界,见了世面,接受了新的观念。最终又带回了信息,产生了扩散效应。很多地方就是靠农民外出打工使农民脱贫致富。

(5)贫困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不容忽视。加强宣传,鼓励一个家庭只生一胎,提倡独生子女光荣,提高教学供养质量,为家庭输出可用人才。

教育调研报告范文(二)

目前的课堂教学,在教学内容的确定、教与学方式的转变、教学手段的应用等方面与传统的课堂教学相比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进一步深化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的改革,我将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现状总结如下。

一、 教师的知识观、学生观、教学观发生了变化。。

教师对知识的理解发生了变化。教师普遍认同建构主义的知识观,即知识不是静态的结果,而是一种主动建构的过程。教师在教学中普遍采用探究、讨论、实验、猜测、游戏等多种活动形式,使学生在数学活动中,主动认知、主动建构,获得充分发展。

教师把学生看作数学学习的主人。学生来到学校,坐在教室,不应是只发挥“耳朵”的作用,而应该是多种“器官”参与数学活动。也就是说学生不应该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主动地进行知识建构。通过自主的知识建构活动,学生的创造力、潜力得以发挥,情感、态度、价值观得以陶冶,个性得以发展。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和谐平等的,是相互尊重的,是真诚互动的,是共同探究知识的“学习共同体”。

二、 教师的教学方式发生了变化。

1. 教师角色发生了变化。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课堂上,我们的老师能组织学生发现、搜集和利用学习资源;能引导学生围绕问题的核心进行深度探索、思想碰撞;能充分与学生合作,让学生始终处在师生平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和宽容的氛围中学习,完成学习任务。

2.注重创设情境,让学生在具体的情境中去观察问题、发现问题、思考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发展思维、提高能力等。

三、教师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培养学生学习的自信心。

每一个学生都有丰富的知识经验和生活积累,每一个学生都会有各自的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策略,教学中教师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让学生感到自己与他人不同,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一个学生的数学需求,最大限度地开启每一学生的智慧潜能,使“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从中体验到成功的快乐。课堂上,让学生进行开放式提问。在解答问题的过程中,尽量让学生参与,“谁来回答他的问题?”“还有没有不同的解法?”“谁还有疑问?”让学生各抒己见、积极讨论,在讨论中思考,在合作中交流,让学生感受成功的喜悦,进而树立学习的自信心。

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农村教师队伍年龄老化、工作量偏大

目前,农村小学数学教师年龄老化现象非常突出,平均年龄41.1岁,许多年过50岁的老师仍在教学第一线;教师数量偏少。教师包班上课,工作负担重,他们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研究教材和进行理论学习,对提高其教学水平和能力非常不利。

二、农村小学教学现有条件和教学手段现代化要求之间的矛盾。

农村小学资金短缺、条件落后,有些学校连台投影仪都没有,很多教师上课仍是“一支粉笔,一张嘴,大黑板上过家家”的局面,教学效率低下。新课改倡导要注重揭示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注重学生的感知、体验等学习目标,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这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所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手段的现代化程度也是当前课改的当务之急。

三、农村教师待遇偏低,挫伤了教学的积极性。

城乡教师工资差距过大,乡镇教师工资偏低、待遇教差。农村学校所处的位置往往在村中,交通不便,生活条件一般,现实状况造成了青年教师吃住都不方便,很难安心工作。

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加快农村教师的新陈代谢,改善农村教师队伍年龄偏大,数量偏少的现状。建议各县区每年选用一批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生,补充“新鲜血液”;二是从城镇学校富余人员中,选派部分优秀教师下到边远穷乡支教。

二、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提高小学数学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师资,一支业务精良的小学数学教师队伍,对提高教学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要利用各种机会和途径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教师进行轮训,使教师在业务知识、教育理论、教学能力等方面都能得到提高。

总之,尽管课程改革已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仍任重道远。在深化课程改革的进程中,还有许多认识问题需要梳理,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去探索和完善,我们将群策群力,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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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调研关于农民工文化生活需求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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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关于农民工文化生活需求报告范文

一、调查概述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为农村发展、城市繁荣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高度重视农民工文化生活,切实保障农民工的文化权益,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优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环境、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为了更好地了解现阶段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状况,笔者对苏州市区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份,回收份,回收率为%。通过对份调查问卷的分析,笔者得出了这样一些基本情况:

一是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年龄。在本次调查中,中青年占了绝大多数,20岁至50岁年龄段的农民工占%,平均年龄为岁,最大的65岁,最小的只有18岁。

二是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总数的79.0%,受教育的程度明显偏低;高中及中专占20.2%;大专以上的只占0.8%。

三是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行业分布。被调查者涉及建筑、餐饮服务以及保洁、保安等多个行业,其中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最多,占到64.8%;餐饮服务业其次,占到24.6%;10.6%的农民工从事保洁与保安工作。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笔者认为:从历史的眼光来看,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状况与多年以前相比,应该说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进,相关方面也更加重视起农民工的精神生活质量;但是,从现实的角度来讲,农民工所享受的文化生活质量与城市工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涉及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的许多方面问题还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完善。

二、调查分析

根据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笔者认为现阶段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状况并不乐观,他们从自己的家乡带来了乡土文化,却难以将之融入到城市文化生活中。现将具体情况简要分析如下:

1、农民工业余活动内容

从调查的情况看,区农民工的业余生活在内容上比过去丰富了一些,但是农民工参与业余活动的频率却普遍很低。调查显示,农民工的业余活动主要涉及看电视、听收音机、外出聚会就餐、购物、看书看报、上网、看电影等等。从具体调查数据中笔者发现,即使是在城里人看来稀松平常的看电视这一娱乐活动,也有%的农民工选择极少观看;而像看电影这样的娱乐活动,则有高达%的农民工选择很少考虑去看。

电视、电脑、收音机以及书籍等是进行文化活动的必须物品,但这些物品却很少有农民工能轻易得到;另外,由于费用的原因,也很少有农民工愿意经常花钱上网、外出聚会和看电影。这些客观条件限制都直接导致了农民工很少参与到文化活动之中,使得他们的文化生活匮乏。但是,从总体上看,有%的农民工对自己的闲暇生活感到基本满意,这个比例和他们单调的文化活动似乎不太协调,这当中也隐含了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接受与无奈。

2、农民工文化活动范围

从我们调查的结果分析,区农民工社会生活区域较小,大部分农民工的活动区域是工作地与住处呈两点一线,生活内容比较单调。这也导致了农民工的社会接触面较窄,文化活动范围受到影响。调查数据显示,有%的农民工日常接触对象是亲友、老乡和同事,其中,选择和同事接触最频繁的农民工占到%。%的农民工选择经常一起聊天,而经常一起喝酒饮茶、吃饭的农民工占到%,选择经常一起休闲、娱乐的农民工只有%。上述这组数据表明,更多的农民工与他人的日常交往限于口头上的简单交流,但是涉及具体娱乐活动的行为却很少有农民工积极组织参与。他们感觉没有城市他们的活动场所,城市是别人的城市。

3、农民工文化活动需求呈现的新趋势

——由被动接受型向主动求知型转变。面对眼前处于时代新生事物吸收最快的城市文化、市井文化和商业文化,他们不再习惯于被动接受和强迫适应,而是激发出学习和创新的热情,努力形成属于自己农民工群体的文化特色。

——由单一文化型向多元文化型转变。即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由以往单一的娱乐休闲内容,比如打扑克看录像,逐步发展到现在的多元化文化内容,不光有娱乐休闲、文体健身,还有相关教育、学习培训和咨询援助等内容,变的丰富多彩。

——由袖手旁观型向积极参与型转变。也就是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从以往的感受阶段逐步进入认知阶段和体验阶段,他们不再满足于旁观者的角色,而是主动靠近,积极参与,大胆表现。比如参加演讲、体育项目、文艺汇演等赛事,展示自己欲望增强。

——由纯粹休闲型向思想思考型转变。应该说,比较高的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也一点点在农民工群体中开始萌芽和渐渐生长。他们在传统“休闲型”的需求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文化型”、“思想型”需求,其欣赏和参与文化的水平在逐步提高和优化,思想文化生活层次亟待进一步提升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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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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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法院文化建设是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文化建设理应与时俱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一)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法院文化如同无声的细雨,对法院干警的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办案质效和办案能力等方面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如何抓好法院文化建设,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政治业务素质提升,突出文化建设的实用性,使法院干警在思想觉悟、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等方面取得质的突破。

近十年来,法院先后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法院”、“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等荣誉称号,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文化建设这一“助推器”。

该院文化建设的具体做法

一是充分发挥精神文化的凝聚功能,努力提升班子队伍的综合素质。着力构建颇具特色的思想政治文化、职业道德文化、廉洁勤政文化、团队协作文化。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法院干警的精神粮食,该院紧紧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主题活动,举办“学习身边典型,弘扬法治精神”的演讲比赛,开展zd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活动,从思想上提升干警素质。开展书记员打字速录竞赛、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听评庭审等活动。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通过层层签订廉洁责任状、发放廉政卡、观看反腐倡廉录像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加强干警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以防患于未然。通过举办文艺晚会、篮球赛、拔河比赛等文娱活动,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磨炼了干警的意志,增强了团队协作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法院行为文化的引导功能,努力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规范》纳入干警政治业务学习范围,模范遵守司法礼仪,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围绕法院“人民性”不断深化便民诉讼举措,开展假日法庭、山野法庭、巡回办案,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方便,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缓解畏诉心理,真正做到法官是人民的法官。

三是充分发挥法院制度文化的约束功能,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为规范权力运行,该院将诸多管理制度汇编成《法院管理规范汇编》,涵盖综合管理、审判管理、人事管理、廉政管理等法院管理的方方面面,每一项具体制度都细化到各个重点部位和具体环节,使干警时时可对照,处处有标杆。并且,狠抓制度落实,加强制度执行的“平等化”和“效果化”,所有干警不论职务高低,在制度面前一律平等,政工、纪检部门不定时地对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贯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努力提高制度的刚性力,增强干警的规则意识。

文化建设的瓶颈

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干警在思想上对文化建设不够重视。认为搞文化建设只不过是走走形式,进而简单地认为组织几次书画展、开展几次文娱活动、或者投点资金改善一下硬件设施、悬挂几幅文化匾牌或标语就是“文化建院”了;或者认为搞好这项工作是领导的事、是多数人的事,少一两个无关大局。二是少数干警对推进文件建设态度消极。对开展的各项文化建设活动消极对待,能推就推,能省就省,应付了事,缺乏主观能动性。三是文化活动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文化建设还停留在学习宣传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状态,不少庭室局队的宣传学习仍然停留在读读文件、开开例行会议等传统的学习教育方面,很难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四是文化建设的行政化现象严重。一些所谓学习教育活动,无视文化建设的规律,盲目下达文化建设的任务和指标,随意规定文化建设的期限,结果非但没有促使文化建设得到理性培育,反而使文化建设迷失了方向。

文化建设的对策

加强文化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既要防止庸俗化,搞形式主义;又要避免抽象化,避免文化建设与工作实际相脱节。要找准切入点,坚持实用有效的原则,服务于法院工作大局。

一是要立足法院自身,同时大力争取外部支持。首先,法院文化建设应当立足法院自身,做好法院力所能及的事情,完成法院文化建设初期的各项准备,营造法院内部的学习氛围。其次,要积极优化外部环境,进一步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支持,使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基层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二是要重视司法礼仪。司法礼仪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司法礼仪不仅树立了法官及法院平等、公正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捍卫了国家法律的神圣权威和尊严。它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因此法官要充分认识到司法礼仪的重要性,在生活和工作中都要严格依照法院司法礼仪来要求自己。

三是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开展文化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使法院文化为广大干警易于接受和乐于接受。首先是提炼法院精神,设立集中体现法院精神的院标,以激发群体成员的责任感、尊荣感,调动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群体的向心力、凝聚力;其次是打造平台、优化载体,丰富法院文化建设;办好审判理论刊物,打造法院文化名片;办好法官博客论坛,开辟法官理论交流阵地;办好法院互联网站,擦亮传播司法文明窗口。

文化建设结语

法院文化建设是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文化建设理应与时俱进。在新的历史时期,文化建设必须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以群众工作为着力点,以自身管理为结合点,在遵循司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努力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二)

竹溪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十分注重法院文化建设,始终坚持以“三个至上”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廉政“四点”防控法,坚持以精神文化为主导,以行为文化为要务,以制度文化为重点,以物质文化为载体,营造浓厚的法官职业文化氛围,形成了一种人心齐、队伍稳、干劲足的的良好人文环境。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不仅带动了队伍建设,而且推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今年1-4月,竹溪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0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4倍,结案率90%,调撤率83.4%,案件质效位列全市第一。现将该院文化建设采取的措施、成绩和经验、问题与不足以及今后打算、意见建议总结如下,并针对其在法院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采取的措施

(一)成立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张祖成担任,同时明确一名副院长为专职副组长,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抓文化建设工作。明确领导机构成员的各自分工,每季度召开一次小组会,总结成绩,找出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制定《竹溪法院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对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进行了细化,从人员安排、具体措施、经费保障、文化宣传、目标考评等方面对法院文化建设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规范、部署和要求。

(三)搭建立体宣传平台。借助院长示范庭、“代表、委员听百案”、 “公众开访日”等活动,搭建了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的沟通交流平台,积极向媒体投稿,展示文化建设成果,促进社会公众走进法院、了解法院,树立法院良好司法形象。

二、成绩与经验

(一)加强精神文化建设。

1、采取院长讲党课、上廉政教育课、举办专题讲座、集体谈话、个别谈话、民主生活会、演讲比赛、“十佳法官”及“每月一星”评比、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求干警在人格上自重,在思想上自省,在纪律上自警,在工作上自励;要求干警做到慎微慎独、自警自律,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做到政治清醒、经济清白、业务清楚、品格清正。

2、因人、因事、因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性格特质、素质能力、岗位分工、工作阅历、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等都存在着客观差异。通过对干警思想及时了解,把干警思想状况摸准、摸透,对症下药,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使干警队伍时刻保持一个积极健康的精神状态。建立了个性化的干警“思想导航制度”,在职务晋升、岗位轮换等可能引起干警思想情绪波动的关键时刻,及时通过个别座谈等形式消解心理困惑,提振工作热情,适时了解思想发展变化。

3、更新理念创新形式。改偏重灌输为注重渗透,变简单说教为循循善诱。探索出一条“直指人心”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即通过瞻仰革命遗址、观看专题片、外出参观学习、读书撰文、体育竞赛、文艺汇演活动等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干警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为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行为文化建设

1、倡导文明用语,规范司法行为。按照《法院文明用语规范》、《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及市中院《集中开展整治庭审不规范行为专项活动方案》要求,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制定了规范庭审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司法文明用语、接访审理执行行为规范,要求干警工作时间统一规范着装,做到仪表整齐、风纪严整、举止端庄、行为规范。以形成公平、公开、公正、为民的司法作风和勤政、文明、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

2、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开展法律服务进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访民情、解民忧、办实事”取得实效;在人民法庭推行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群众来访随时有人接待;认真抓好窗口建设,在门口将“诉讼须知”、“风险告知”等内容上墙,引导群众有序诉讼。深入开展“院校共建”、“社区矫正”等活动,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两劳”人员帮教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帮助群众切实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改善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

3、推进“四结合”,加强司法行为监督。一是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结合。组织干警学习典型人物,对照先进找差距,查摆问题促整改。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案例等方式,警示干警教训就在身边。二是专职与兼职结合。强化一岗双责,将司法行为监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兼职廉政监督员的职能职责作用,介入司法行为全方位监督。三是审判与监督结合,突出重心。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审判执行工作,加强对审判各环节的司法行为监督,对法院基建、行装工作、人事招录工作细化监管节点,加强监督。四是内部与外部结合。主动接受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当事人等各方面对司法行为的监督,把当事人的司法行为评价作为考核法院和法官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制度文化建设

1、首创廉政“四点”防控法。今年来,院党组全面总结过去几年来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按照“防线前移,防患于未然”的廉政工作思路,大胆创新,锐意改革,从立案、审判、执行、对外委托、行政管理、纪律作风等6个方面入手,排查出45个环节320个具体风险点,全面细化节点监督和流程管理,首创廉政“四点”防控法的廉政防控措施,构建了“点对点”(防控点对应风险点)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完善工作制度。为改变制度不全的现状,通过广泛征集意见,院党组决定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加强制度建设和运行上,向管理要效益,用管理树形象。今年1月,相继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院务会议制度》、《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休假与请销假制度》、《宣传信息调研奖惩办法》、《关于在裁判文书后附法律条文的规定》等主要工作制度,后又研究出台了以及相关审判执行管理制度机器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工作关系。

3、强化督办落实。为使这些制度落在实处,避免制度空转现象的产生,成立了由纪检组牵头的督办小组,专门负责监督制度的落实,同时建立了院党组把“舵”,分管领导把“脉”,庭室负责人把“关”,干警个人把“度”的层层抓落实机制。从运行情况看,该院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较上年同期大幅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法院印象很好,法院的公信度有明显提升。

(四)加强物质文化建设

1、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在审判楼值班接待、装备身份识别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院机关值班室,由法警全天候值班,并在审判楼安装了考勤和门禁设备,法院干警只有通过签到才能出入审判大楼,规范了法院办公和审判秩序。每天机关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文明用语、行为规范、诉讼指南等言行规范,营造了良好文化氛围。制发《车辆出入证》,画出机关场院停车位,解决了外单位车辆在院内停放、本院车辆无序停放的问题,保持机关办公环境靓丽整洁,工作秩序井然。

2、创新文化建设载体。通过文艺汇演、体育比赛、书法竞赛、征文活动等形式,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使干警的身心得到锻炼,从文化、艺术、体育中领会到与法律渊源的互通性,提高干警的内在修养,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推行廉政文化格言进屏、上墙、入桌活动,形成格言无处不在,文化入眼入心的氛围。

3、创办特刊《法官论坛》,使之成为全院干警的一处精神家园。鼓励干警们拿起手中的笔畅所欲言,分享工作上的成败得失、生活中的甜酸苦辣。通过思想的碰撞与心灵的交汇,提升干警的人生修养和思想境界,潜移默化地培养干警们清正廉洁、奋发进取、敬业奉献、快乐工作、愉快生活、珍爱生命等积极阳光的心态,从而在全院凝聚思想、形成合力,以文化的感染力助推审判执行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干警没有认识到文化建设的重要性,缺乏主观能动性,对涉及到自己的文化建设能推就推,实在推不掉就勉强应付。有的简单地认为组织几次文体活动就是文化建设;有的认为办案任务重,没有时间和精力参入文化建设;有的认为文化建设是领导和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的事,与己无关。二是由于经费紧张和办公场所限制,一些硬件设施无法及时更新。特别是荣誉室、图书室、阅览室、职工活动室等建设没跟上,不适应当前文化建设硬件要求,文化长廊、院史陈列馆建设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文化活动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目前该院法院文化建设还相对单一,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很少,很难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

四、今后的工作设想

(一)制定长远规划,培植文化品牌。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该院院今后五年总体的工作思路是:以“三个至上”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实现司法公正、司法为民为目标,以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支点,总结溶汇出独具特色的院训和院赋,培植出一至两个在全市乃至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扎实有序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二)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增强法官司法为民的职业理念,提高法官依法办案的职业能力。坚持政治上给待遇,时间上给支持,学习上给机会,经费上给保障。培育干警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采取多种形式,把法院文化建设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从而培养法官的职业素养和精神气质。

(三)加强物质装备建设。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它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该院将以审判庭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文化建设硬件投入,争取上级支持,在新的办公大楼建设图书馆、法官活动中心、文化长廊等设施。

(四)进一步丰富法院文化载体。通过经典阅读、电影观看、摄影采风、书法大赛、法官沙龙、法官博客、文化论坛等方式,从广大法官最关心的问题着眼,从最贴心的事情入手,最大限度地寓教于乐、最大限度地激发法官群体的活力,让他们变法院文化建设的被动为主动。

五、意见与建议

一是建议上级加大对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和硬件投入,支持基层法院建设图书室、法官活动中心、法官论坛等文化设施。二是定期组织上下联动的文化活动,要求下级法院积极参加。如外出参观学习、体育竞赛、书画竞赛、文化联谊会、笔会等活动。三是将上级法院组织或主办的文化类内部刊物下发至基层法院每位法官手中,构建文化分享平台。五是对文化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定期组织研讨会,共同学习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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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药监局口服液包材监管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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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口服液包材监管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口服液瓶铝盖是一种与口服液瓶配套使用的药包材,以密封性能较好、携带使用方便广泛应用于口服液、口服溶液剂的包装,注册名有口服液瓶铝塑组合盖、口服液瓶易刺铝盖等(文中统称为口服液瓶铝盖),有些产量较大的药品生产企业一个月消耗铝盖的数量就达上千万只。下面笔者以这种极常用的药包材为例,浅谈目前药包材日常监管中存在的一些根据现行药包材法律法规和标准难以规范的问题以及建议:

问题一:口服液瓶铝盖的外包装标识与实际状态不符:

应用于药品包装的口服液瓶铝盖并非是独立使用,服用过口服液的人都知道,在铝盖和药液之间必须要加内衬胶塞或胶垫,胶塞(垫)起着隔绝、密封的主要作用。目前对药用铝盖和药用胶塞(垫),是作为两种不同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国家分别独立核发药包材注册证,按照这种管理,药品生产企业应该分别从合法企业购进,在灌装间配套使用。但在口服液的生产操作中,出于技术和成本因素,药厂不可能分别从铝盖生产企业购进铝盖,从胶塞(垫)厂家购进胶塞垫再组装到一起用于包装口服液。目前通用的做法是:药厂有直接购进已装配好胶塞(垫)的铝盖的需求,药包材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提供的口服液铝盖也都配有不同材质的内塞(垫),有乳胶、硅橡胶等,那么内塞和铝盖的装配过程其实最终在铝盖生产企业完成,这种铝盖出厂时就已是两种药包材的复合成品。根据《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局令第13号)的规定,铝盖中所使用的药用胶塞也必须具备《药包材注册证》,符合相关标准,但因为口服液铝盖厂家往往只取得了铝盖的《药包材注册证》,内塞是外购的,出厂时就只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铝盖的品名、批号和对应药包材注册证号,造成与实际成品销售状态不符,且无法追溯内塞的合法身份。

另外,执法人员还在某铝盖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发现了不少内衬天然胶塞的口服液铝盖成品,外包装也标有药包材注册证号,但并未注明胶塞的材质,而天然胶塞因化学性能不稳定,早在XX年就已被国家列入强制淘汰的药包材目录。虽然企业解释均为销往保健品、食品生产企业,但仅从外包装看与销往药品生产企业的铝盖无任何区别,不能排除混入药品生产企业的隐患。

实际上,不只是口服液瓶铝盖,大部分药包材的外包装标签均不同程度存在标识内容不全的问题,如仅用一张合格证代替标签、标注品名与药包材注册证不一致、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不全、未注明执行标准、效期产品未注明有效期等等,还有的企业为了节省成本,生产不同品种的药包材通用同一种外包装,取得的所有药包材注册证号全部印在外包装上,并回收使用。

分析:目前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考核通则》、国家药包材标准均未对药包材的包装标识内容加以规定,而是由企业自行制定,是导致包装标识混乱、不能起到指示作用的重要因素。

问题二、内衬胶塞垫的复合铝盖质量控制问题:

铝盖是作为独立的药包材进行注册申报,申报的生产规程只有铝盖的生产内容,无胶塞垫的装配过程,自然,在质量标准中也无检测胶塞垫的内容,铝盖出厂时生产企业只出具根据铝盖质量标准检验的报告书,而内衬胶塞(垫)的质量检测指标是否合格,没有质保证明。作为药包材使用终端——大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并无足够的药包材检验能力,对购进药包材的质量控制主要依赖于供货方的合格检验报告书,从药厂制定的口服液铝盖内控标准来看,一般只是对铝盖的外观、规格、尺寸、微生物限度几个有限的项目进行了规定,而无对内衬胶塞(垫)的检测项目内容。根据gmp的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在购进铝盖之前,会向供应商索取铝盖和内塞的药包材注册证等相关资质,但是对每次购进的铝盖是否配用了合法、合格的药用胶塞(垫),往往缺乏监控,也不具备检验能力,口服液铝盖的包装标识内容不完整也是原因之一。同时,铝盖生产企业在胶塞(垫)购进、使用、出厂的管理上较为松散,进出均未经检验,认为“反正胶塞(垫)不是我厂产品”,不需要对其质量负责,导致药用胶塞(垫)的质量控制在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出现了真空和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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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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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民族文化的积淀,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是发展特色经济的宝贵资源。为促进贫困民族地区经济开发与民族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协调发展,XX年始财政部会同国家民委开展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丽水是浙江省少数民族重点市之一,为了推动我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根据《xx市人大常委会XX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常委会副主任吕文明带领民侨工委及市民族工作部门负责人,于 年6~7月,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座谈走访等方式,先后到松阳、遂昌、龙泉、云和、景宁、莲都等县(市、区)部分民族乡镇和民族村,就我市畲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我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我市现有6个民族重点县(市、区),7个民族乡(镇),208个民族村。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现有少数民族人口9.06万, 其中畲族人口7.19万,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4.28%,主要聚居在少数民族村寨。这些少数民族村寨,在产业结构、民居式样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都集中体现了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的特点,具有一些自身的少数民族特色。XX年以来,我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试点的精神,按照“保护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建设一批”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畲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积极主动,争取列入特色村寨建设试点。XX年,我市开展了“畲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排摸工作。对全市7个民族乡镇和208个民族村的村寨建筑情况进行了调查,基本上摸清了现有民族村特色村寨的历史沿革、民族特色、发展潜力和保护情况。通过论证、筛选、上报,争取了一批民族村寨列入特色村寨建设试点。 XX年省民宗委确定xx区老竹畲族镇沙溪村、xx县东坑镇深垟村2个村作为省级特色村寨建设试点村,并分别给予了30万元和4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XX年,省民宗委确定xx县雾溪畲族乡坪垟岗畲族文化旅游景点提升工程、xx县新路湾镇夹路畈畲族精品村建设项目、xx市竹垟畲族乡罗墩少数民族特色村建设项目为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分别下达资金30万元、50万元、30万元。XX年,xx县东坑镇深垟村还争取到国家民委特色村寨扶持试点(扶持资金80万元),云和的高畲村、景宁的伏叶村等8个民族村列入省民宗委特色村寨扶持试点。

(二)提炼特色,开展畲族风格民居建筑设计工作。我市民族工作部门从XX年底开始,按照传承历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通过到贵州、福建实地考察畲族村寨、参考历史记载以及邀请专家论证等方式,设计了一套结合畲族文化、突出畲族建筑特色的《畲族风格民居建筑设计方案图集》。该图集已上报国家民委和省民宗委,发送到全省各市及民族工作重点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全省各民族乡镇,用于指导全市乃至全省畲族聚居地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创建一批具有浓郁民族风情的“畲族特色村寨”。目前,xx县深垟村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对畲族民居进行“原汁原味”的保护,立足石头文化,已建成“堂前天井堂后鱼、粮仓暖阁廊边栏、祖宗牌位居中座、南北无墙显民风”的传统畲族“石屋寨”。岗石、敕木山等村在民居墙体上注入畲族特色的文化元素、符号,建成特色泥巴墙畲寨。xx区大港头镇利山村通过统一规划设计,拆除旧房建成三层白色立面马头墙徽派风格的特色畲寨。景宁的伏叶村、双后降村、周湖村、金丘村和xx县高畲村、坪垟岗村以及xx市罗墩村的“畲族特色村寨”正在建设当中,并已初具规模。这些以畲族文化为特点的“畲族特色村寨”,将乡村休闲、避暑度假、健体强身、科普教育、人文体验等融为一体,成为人们向往的地方。

(三)突出亮点,指导景宁编制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规划。景宁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和浙江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畲族人口1.8万人,占全市少数民族常住人口的 19.8%。该县“”期间发展最快的是旅游产业。XX年以来,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00余万元,开展了7个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把优秀的畲族传统文化与畲族特色村寨建设结合起来,推动了乡村旅游业和农家乐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市民族工作部门指导景宁制订了《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规划》,规划确定到 XX年,投入3000余万元,打造20个民族特色村寨。充分发挥民族村丰富的民族旅游资源,依托城镇郊区和主旅游景区、交通干线,开发集畲乡风情和农家风味于一体的“畲家乐”休闲观光旅游业,积极开展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环敕木山一带的民族村,结合省民族风情旅游度假区创建,开展畲族乡村风情游;大均伏叶、东坑深洋依托大均畲乡之窗、大际风景区,开发 “畲家乐”;双后降、周湖、金丘等民族村依托城镇郊区地域优势,开展民族风情表演。景xx县以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规划为引导,统筹兼顾特色村寨建设与旅游产业发展,把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全面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轨道,正在逐步成为促进民族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亮点。

(四)成效明显,为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探索了新路子。一是改善了试点村寨水、电、路等方面的基础设施,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依托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旅游、特色工艺品和特色种养业等,特色产业崭露头角,为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三是通过发展民族风情游、民族传统手工业,有力地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四是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试点工作的开展,不仅引导了当地社会各方面资金的投入,还对周边村寨、农户的民居改造、产业发展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我市少数民族村寨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协调机制有待完善,推进特色村寨建设的合力仍需强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涉及诸多部门。目前,我市还未出台专门的指导和规范在民族聚居区实施“畲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规划与建设的相关文件,导致各部门在项目规划上缺乏协调,尚未形成特色村寨建设的强大合力,同时还导致有的地方按一般村庄的简单模式实施民族村寨项目建设,民族村寨与普通村庄风格趋同。

(二)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滞后,特色村寨建设资金短缺。近年来,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虽然得到较快发展,但受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农民自身素质等主客观因素影响,产业规模小、层次水平低,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难度大,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人均收入普遍低于汉族群众,且有逐年拉大之趋势。村集体经济薄弱,可支配收入少,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现象较为严重,用于“畲族特色村寨”建设的资金更是严重缺乏。

(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面临汉化流失,村寨建设特色不够明显。畲族是一个有自己语言而无文字的民族,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畲、汉族群众的深度杂居,造成畲族优秀传统文化流失和文化发展萎缩,面临湮灭的危险。原有的建筑风格已逐步汉化,部分畲族群众对彰显畲族特色的民居建筑缺少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参与意识不强,较难付诸实施。在已进行旧村改造或村庄整治的部分民族村中建筑风格大多汉化,体现不出少数民族村居特色。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当前,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既是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现实需要,又有上级部门的重视和帮扶,面临加快建设的良好机遇。建议市政府要加强对特色村寨工作的领导与协调,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将之纳入重要日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出台规范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范围内项目规划与实施的指导性文件,引导各项目实施主体部门从项目论证起就能充分考虑民族村寨发展的特殊性要求,确保特色村寨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成效。

(二)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整合资源,形成帮扶合力。要把特色村寨建设与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创建活动、与畲族文化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与民族旅游经济开发等结合起来,以特色村寨建设为平台,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项目为载体,统筹安排、积极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并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建设特色村寨的积极性,共同努力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的同时,建议增加市本级民族发展资金数量,增加部分主要用于扶持畲族特色村寨建设;被列入国家和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相关县(市、区)应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

(三)合理规划,典型示范引路。因地制宜,对民族村寨进行准确定位、科学论证,根据自身特色,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科学制订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保护与开发。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的主要内容,既要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保护和发展结合,又要规划引领、分类指导,抓好试点、突出重点,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着力建设“畲族民居为主调、山水风光为基调、畲家风情为特色”的民族特色村寨。

(四)挖掘内涵,提升畲寨品味。特色村寨要做足“特”字文章。针对畲族村寨特色不明显等问题,进一步研究发掘、收集整理畲族文化艺术图标和民族特色建筑符号,为畲族村寨文化保护及维修装饰提供科学依据与文化艺术素材元素,指导畲族特色村寨建设和特色历史人文故居的改造修复工作。要弘扬畲族文化,进一步融入畲族凤凰、彩带、龙角等特色文化元素,营造浓郁的畲族村寨特色氛围,在建设发展中彰显畲族文化特色,切实提高特色村寨的品味。

(五)注重实效,促进全面发展。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目的是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生产生活水平,进而同步实现全面小康。要结合少数民族村实际,立足长远,坚持特色村寨建设与产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把畲族村寨建设与旅游资源开发、当地传统优势种养业发展融为一体,打造特色品牌,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托优势,努力培育有特色的主导产业,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加大对畲族文化景区基础设施的投入,推出“畲乡风情游”等特色旅游线路,扩大畲族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产业经济发展,提高民族地区农民收入,使特色村寨建设成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民心工程,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德政工程,造福少数民族群众的幸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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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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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调研报告

在农村,土地是农民最直接最根本最现实的利益。随着国家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和补贴力度不断加入,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被充分调动,同时,征地、流转使农村土地日益增值,广大农民对土地的关注度前所未有,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成为当前工作的一个重点问题。

一、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现状

1994年8月,我县根据《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决定》(徐委发[1994]25号)文件精神,按照“强化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好使用权”的要求,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土地承包期,耕地承包期从1982年算起,在原定2019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不变,即延长到2027年。延长土地承包期后,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以避免承包耕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被细分。

截至目前,全县开展二轮土地延包农户达25.56万户,延包面积114万亩。为进一步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我县又进一步完善了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机制。推广使用了专业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标准化土地承包合同文本,从承包合同签订的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签订承包合同不规范而引发的纠纷。同时,各镇以村为单位建立土地承包原始档案,设立土地登记台帐,确保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始资料的完整,有效避免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流转、住址、户籍发生变动所产生的纠纷。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保障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轮土地调整2019年来,因国家建设征地,农田水利建设,村镇建设用地,农户内部成员出生、死亡和婚嫁等原因,使部分农户承包的土地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农户之间承包土地面积不均衡属普遍现象。个别镇村出于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业规模经营的需要经常到市县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反映,要求重新调整土地。特别是在当前我县青壮年男子普遍外出打工的背景下,妇女毫无疑问的成了农村的主力军。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价值的大幅增加,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以及财产权益保护难度却越来越大。

二、我县农村妇女权益缺失的表现

1、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落实。一是部分行政村的“村规民约”侵害了出嫁女的土地承包权。受户籍变迁决定农户家庭承包耕地多寡和一些地方的男女不平等“村规民约”的影响,农村妇女结婚后,到男方家落户,导致出嫁女面临一次不可回避的土地权益流失。如:“妇女如嫁出本村,农嫁非,仍保留土地;农嫁农,其土地收回”;有的地方每年有固定的时间对全村人口变动进行了解,已经出嫁或即将出嫁的女性土地将被收回。如果出嫁女在婆家没有相应地调整到土地,则土地权益受到侵害。即使村集体坚持了土地“三十年不变”,由于出嫁女已经离开了村庄,其承包耕地使用权无偿让给自己的父母或兄弟,实际上已经丧失了承包耕地使用权。二是法院判决离婚时不把土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导致离婚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不到保障。农村妇女离婚后,按照农村的习俗,很少继续在婆家生活,土地不同于一般财物,无法迁移转走。所以农村妇女在离婚过程中,很少有人对土地权益进行争取,法院判决离婚时一般也不把土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使对土地进行了分割,也很难执行。致使农村妇女在离婚后土地承包权难保。三是丧偶妇女的土地权益主要是由子女、是否改嫁、与夫家及其家族的“感情 ”等多种因素的作用而产生不同的后果,权益难以保障。丧偶妇女年龄较大、在夫家生活时间很长且子女已经成年或即将成年,这类妇女在夫家及其家族中的地位不会发生很大变化,土地权益在这股力量的庇护下得意保全;丧偶时子女尚小,改嫁的意愿和可能性较大,原家庭和家族逐渐淡化对他们的感情,土地可能被村集体收回,也可能被夫家分割;丧偶妇女平常与婆家及其家庭摩擦不断,甚至有纠纷,丧偶后即失去在婆家继续生活和居住的条件,实体权益因失去家庭庇护而流失,甚至原有财产也可能被家族其他成员剥夺。

2.宅基地分配权基本缺失。在城乡结合部,宅基地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包含很大的经济利益,部分村在宅基地分配问题上按照男婚女嫁习俗,采取了男女不平等政策。有些地方的村规定男子成年或结婚后可单独立户批一份宅基地,而大龄女青年、户口仍在本村的农嫁居妇女、离婚妇女包括孩子2人都不能单独立户批房,只能计入娘家或夫家大户人口,这就导致了城乡结合部的农嫁居妇女、离婚农村妇女都丧失了宅基地分配权。

3.征地补偿款和集体福利享有权得不到保障。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土地的非农建设性需求不断增大。土地被征用后,虽然县、镇两级政府都明确要求实行男女平等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妇女在分红及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权益也受到损害。这主要表现为外嫁女、农嫁非、离婚女、丧偶女、性别歧视等几种。(1)外嫁女。一是多数地方在土地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 分配政策,农村妇女出嫁后承包地仍然保留在娘家,造成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有些地方为了保护出嫁女的土地,制定了“妇女出嫁时可以带走土地”的地方法规,但由于传统习俗和封建思想的影响,女儿出嫁后不能再回娘家争地,否则被视为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实际上出嫁女很难在娘家争取到属于自己的土地权利。二是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后,由于不同地区甚至不同村庄之间的土地分配和流转方案不同,造成了农村妇女在婚姻的流动中失去了土地承包权。有的地方为了土地使用公平,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凡迁出或取消户口退地,新增人口进地”,嫁到外村的妇女,其原居住地的土地被强行收回,但新居住地却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分配政策,这些妇女的土地及相关利益因出嫁而完全失去。(2)出嫁不出村妇女。由于各地经济条件不同,集体经济发达的农村妇女与次发达或不发达的村农民结婚后,一般不愿意把户口迁移到夫家村,而是仍然滞留在娘家村,其子女户口也在娘家村,这些村庄一般都会以“女嫁出”、“男娶进”的传统习俗,责令其迁走户口,同时强制收回其承包地。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利润或土地补偿费时,她们也得不到自己应有的那一份补偿款。(3)农嫁非妇女。“农嫁非”是指农村女孩嫁给城镇男子,由于传统户籍制度的影响,娘家村要强行取消她们的户籍和土地承包权,但其本人及子女的户口不能迁入城镇,婆家村也不予落户分田;其本人及其子女都不能享受村民待遇,也不能参加土地及其相关利益分配或只能分到一半;也有的地方出嫁不出村的妇女空挂户不分田,还有的地方这些妇女 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农业发展基金”,否则不予落户分田,其子女即使交纳“农业发展基金”,14 岁之前也只能享受半个村民的待遇。(4)离婚丧偶妇女有的地方离婚妇女的承包土地被丈夫强行剥夺或被村集体强行收回,也有的妇女在离婚后,将户口移回娘家,夫家所在地将土地收回,娘家村却拒绝恢复其土地承包权;还有的在离婚后男方村里强行取消女方户口,并收回责任田,娘家村也不给分地;也有的是离婚后前夫再婚,对于前妻和后妻村里只给其中一人落户分田;有的地方农村妇女丧偶后,无论其能否从娘家或再婚夫家所在村获得土地,村里强行将其户口取消,土地收回,只保留其子女的户口、田地。

三、妇联组织参与解决的我县农村妇女权益缺失途径

1.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中的主导作用。县镇政府应加强管理,努力协调各方关系,引导村民依法制定土地及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健全和完善土地仲裁制度,加快仲裁机构的建设。

2.发挥妇联优势,切实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县镇妇联应当进一步发挥贴近妇女群众的组织优势,采取多种手段,通过报纸、广播、文艺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法律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通过宣传提高基层组织和农村妇女自我维权的能力;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各类协调机制的合作优势,对于严重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区分情况,推动问题的解决。

3.加强农村普法建设,贯彻男女平等

就目前而言,农村村民法律意识普遍不高。尤其妇女文化水平较低,自己权益受到侵犯已习以为常,很多时候,跟本意识不到权益受到了侵犯。在感受到自己受到侵害时,由于认知有限,他们也往往找不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由于社会、家庭地位不高又缺乏法律知识,农村妇女普遍存在“忍”的心理。针对这一问题,提高农村妇女法律意识,增加社会对他们的认可十分必要。

4.整合社会力量,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形成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合力。县镇政府要充分认识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重要性,加强对村规民约的规范和监督,要依法监督、审查村民自治的具体内容,对于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村规民约要及时责令其纠正,对于损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案件要主动解决,及时化解矛盾。对于村民土地承包权与村民委员会土地所有权之间的纠纷案件,司法部门要畅通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司法渠道,通过多种渠道予以处理,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法院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作出决议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并明确规定此类案件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程序或行政诉讼程序办理,从而为农村妇女维护土地合法权益敞开司法救济之门。

四、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长期以来,“男尊女卑”,“男娶女嫁从夫居”,“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等旧观念根深蒂固地影响着村民、村干部、基层法院和相关部门,还有很多农村妇女自己。这使得妇女在很大程度上处于依附地位在土地权益问题上,很容易将出嫁女、离婚女、高龄女等排挤出局。

(2)村民自治缺乏监督与管理。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依法办理村内的事情。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等事务完全被作为村民自治的内部事务,由村民委员会自行处理。虽然《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对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都有明确规定,但大部分村仍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由,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决议村委会决定或村规民约的形式,侵害甚至剥夺妇女的土地权益及经济利益,出现村规民约与法律相抵触的现象,而法律对村规民约缺少监督和管理体制。

(3)利益冲突。近年来,利益分配人地关系压力逐年加大,部分经济发达村出嫁女不愿意将户口迁出,而嫁进来的妇女逐渐增加,导致农村资源和经济利益增长速度有限性与人口增长速度急剧性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僧多粥少的局面下,村民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纷纷向利益低头,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从根本上来说,这是农村经济水平低下,农民生活水平不高造成的 。

(4)法律政策存在缺陷。这是造成司法救济无法实现的主要原因。一是可操作性差。如《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上都有明确的规定,“妇女在土地权益方面享有与男子完全平等的地位,任何人不得侵犯。”但是却没有规定一旦出现权益受到侵犯该如何去处理。二是法律之间的可协调性差。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常常会出现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三是法律本身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缺乏性别视角,忽视了由于婚姻关系而流动的农村妇女的权益;法律对出嫁女是否仍有村民资格,以及村民资格应按照何种程序进行认定缺乏明确的规定;现代户口制度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存在矛盾;产权分配制度的滞后;裁决机制的缺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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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供电企业廉洁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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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廉洁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内容提要: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方针的要求,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创建和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时代需求。借鉴传统廉洁文化的精髓,确定廉洁文化建设思路。合理设计,确保廉洁文化建设实效。

关键词:供电 廉洁文化 研究

中央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洁文化进企业,引导企业廉洁诚信、依法经营。供电企业的工作关系国计民生,联系千家万户,担负着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供电企业是腐败问题的多发区,面临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在腐败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中,文化的因素不容忽视。一种文化一旦被人们所接受,它对人的行为和社会价值取向的影响将是根本的、长期的、广泛的。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方针的要求,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创建和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时代需求。供电企业应切实增强抓好廉洁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因地制宜开展廉洁文化建设。

一、开展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廉洁文化建设是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客观需要。“基业常青,文化制胜”。企业是否具有发展潜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是否拥有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可焕发员工昂扬向上的精神,塑造和衷共济的优秀团队,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适应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发展战略。

廉洁文化建设是端正行风的重要保证。供电行业作为重要的公用服务行业,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培育全体员工“依法、依制度、依程序”办事的思想意识,教育员工在工作中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这对于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维护广大电力客户的切身利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廉洁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内在要求。构建和谐企业致力于推行以人为本的发展战略,把员工素质的提高、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发挥视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廉洁文化建设,强调人文素养,彰显人文关怀,通过文化引导员工正确处理各种利益管理,调动和激发员工“尚清廉”的自觉性和“成事业”的创造性,确保员工人生平安、家庭幸福,进而实现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廉洁文化建设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必然选择。多年来,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靠“制度反腐”。而腐败行为发生与否,主要取决于行为主体的思想动因。廉洁文化以鲜明的态度批判腐朽文化,给人以坚定的理想信念、远大的目标追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对员工确立反腐倡廉的思想观念起着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和感召作用。注重廉洁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减少和反腐败斗争就有了先进文化的支撑,势必增强“制度反腐”的效果。因此,廉洁文化建设是供电企业深入反腐倡廉的必然选择。

二、吸取传统廉洁文化的精髓,确定廉洁文化建设思路

中国历代都十分重视廉洁文化,孕育出大量廉洁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的文化遗产。早在《周礼》中就对“廉”提出了六种具体标准,即“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辩”,主要是指善良、能干、敬业、公正、守法、明智等六方面的要求。《吕氏春秋-忠廉》有“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为廉矣”的论述,清朝王永彬在《围炉夜话》中讲了“见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谋公事”等。一些单位也出现了许多廉洁观的表述,如“明廉志,修廉德,重廉行”、“廉洁是业绩,也是生产力”、“人人思廉,全员助廉”、“洁身自好,公正清廉”等等,进一步丰富了廉洁观念。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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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浅议城市扩张与法律支持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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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城市扩张法律支持

我国正处于城市现代化快速推进的经济转轨时期,竞争已从产品、企业的竞争延伸到城市综合实力的竞争,城市扩张成为城市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是推进“两个率先”进程的必然途径。通过扩张强化资金、人才、产业的集聚,形成区域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城市经济加速发展;通过扩张弥补城乡差距,推进农村城市化;通过扩张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南京作为省会城市,在“两个率先”建设中地位作用及影响举足轻重。南京城市功能定位,随之而来的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新的行政区划调整使得城市建设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和速度整体推进。以建邺为例,新的区划调整使新建邺从原来的20多平方公里,扩大到80多平方公里,新建邺成为南京城市扩张的代表作。在这城市加速扩张的重要时期,经济能不能持续保持快速健康发展,“三个文明”建设能否协调发展,各种社会矛盾能否得到解决,法律保障是一个关键。     一、城市扩张需要法律的支持     (一)城市经济的扩张,需要健全的法律保障     1、经济的扩张,需要完善的市场法律体系。首先,生产经营者的法律地位必须由法律来确认。在市场经济中市场的主体是多元的,无论个人或法人作为独立的生产经营者,必须处于平等竞争的地位,为了能够进行公平的竞争,就需要法律来确认生产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及合法权益。第二,生产经营行为必须由法律来规范。在市场经济中,各种经济主体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产权关系、经营关系和交换关系。生产经营者的行为要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权利义务要用法律来明确。如果没有完备的法律,各种经济主体之间的活动就无法有序地进行。第三,生产经营者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必须用法律手段来调整。通过法律手段来调处各种经济矛盾与纠纷,保证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第四,市场规则必须由法律来统一。为保证各经济主体的平等竞争,冲破人为的分割、封锁和垄断,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市场规则,而统一的市场规则,必须用法律的形式把它固定下来,使之成为各经济主体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则。第五,政府的行为必须由法律来规范约束。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已由过去侧重于微观管理,转而实行以宏观调控为主。而宏观调控是一种间接管理因而不能完全借助行政权力本身的强制力和行政最高长官的个人威望来实现,只能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方法来实现,而且即使是行政的、经济的方法,其形式也必须是法律的,即必须在法定条件下,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     2、企业规模的扩张,需要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市场经济决定了企业规模的扩张必须加强法制建设。首先,市场经济是竞争化的经济。企业一进入市场也就进入优胜劣汰的法则。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企业要在更大范围内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同时也被置于同国外企业同一市场规则的法律环境。企业要在复杂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主动,必须在法律提供的空间内施展自己的战略,必须具有与竞争伙伴同等的法律力量,这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第二,市场经济是契约化的经济。即企业或个人的每项经济活动都要通过契约来进行,契约成为经济交往的基本形式,经济关系的契约化是市场经济最主要的法律特征。所以契约化的经济要求企业必须在懂经营、会管理的同时,还必须熟悉法律,善用法律。第三,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的经济。它要求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行为都必须依法进行,接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所以说,市场经济的法制化迫使企业要法制化,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能依法经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保证企业能够持续地发展。     3、资本的扩张,需要法律提供安全保障。在城市扩张中,最需要的是资本,但是无论吸引外资投入还是鼓励内资经营,都有一个产权保护问题,如果保护不力,外资就会转投他地,内资也会外流。实现资本的扩张应当从强化产权法律保障做起,着力于健全良好的产权法律制度,以法律的规范化、透明化来保障市场安全,保证资本的投入和运营的安全。     4、产业的扩张升级,需要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的法制化。产业政策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产业结构调整应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实现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的法制化。一是通过产业政策立法,扶持、保护、促进战略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加速经济发展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对难以维持的且对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的衰退产业提供帮助,以防止大量工厂倒闭和工人失业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二是要遵循wto规则, 制定和完善与wto规则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建立保护国内产业的法律体系。三是要加强行业法规建设,政府应通过加强行业规划和行业法规来引导行业发展,通过加强行业法规建设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发展,规范行业竞争。     5、经济扩张中的法律事务,需要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随着经济的扩张,各类经济主体的法律诉求将随之增加,人民群众包括境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维护,世贸组织规则下的经济安全,国企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政府对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等都需要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     (二)城市扩张中的政治文明建设,需要加快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xx大报告中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也就是说,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包含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党的领导是保证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方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而依法治国则是保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本质决定了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保障。历史和现实都已证明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都与法治密不可分。任何违反法治原则的权力意志都会给社会秩序和人民权利及自由造成损害,从而危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重要保障的依法治国,其基础是法律制度。没有完备的法律制度,依法治国就不能实现,从而就完不成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因此,要建设社会主义政

治文明,就必须加强法制建设,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三)城市扩张中的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法律的支撑和规范 首先,精神文明建设是以法制建设为支撑。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越来越成为社会管理的首要工具。社会的经济交往以及民主政治的运作都不是依赖于个人的道德信念,而是基于一整套严格的制度和程序。所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离不开法制建设,它必须以法律做为坚强后盾。其次,精神文明建设要以法律手段规范。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是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法律可以以其特有的社会作用,确认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指导原则,引导正确的理想和价值观的树立,并将道义上的要求通过制定法律规范明确为法律责任,维护思想道德方面的良好秩序。法律可以将科学文化教育的具体要求,在相关法律中得以体现,通过有关教育法规的实施,加快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步伐,从而保证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四)城市扩张引发的社会问题和矛盾,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来防范和解决 城市扩张是一个剧变的过程,新旧体制激烈碰撞,利益格局重新调整,各方面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急剧增多,社会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和变化,有些社会矛盾解决不好,将直接影响着城市扩张的顺利进行。城市扩张中,由征地拆迁引发的拆迁户与开发商和政府之间的矛盾增多,加之相关法律的滞后,政策法规与现实脱节,以及具体操作不够规范等。这些都必须依照法律、规章来规范和调整。城市扩张中,大量农村剩余和闲散劳动力向城市不断转移,形成人口在城市的高度集聚,也相应地给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等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这同样必须用法律法规来调整规范。城市扩张中,大量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新组建责、权、利有效结合的新的法人实体。但有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不依法办事,违规操作,甚至出现直接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行为。因此,企业改制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出现的矛盾也必须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二、法律支持城市扩张的基本架构     在城市扩张和新城建设中,需要通过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完善的法律服务支持城市扩张。     第一,完备的法律体系。应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框架内,依据新区发展战略部署,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有利于吸引外资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法规条例、行政规章和政策措施。     一要完善投资安全法律制度。投资不仅需要利润,而且需要安全。对于投资者,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都希望把资金投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从而平稳地实现其利润。如果一个地方虽然看起来有利可图,但没有安全保障,那么投资者就会裹足不前甚至断然回首。而投资的安全环境只能靠法制来提供。因此新区要大量引进国内外的投资,就必须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能安全获利的环境,使投资者能看到并坚信,投资建邺新区,投资的利益收获是有法制保障的。     二要通过法律手段建立利益激励机制。法律制度对经济的增长有决定性的作用,因为法律能够引导或促使人们按照最有效的使用方式使用资源。通过法律手段建立各种利益激励机制,为投资者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保护各种正当利益,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更重要的是,法律为投资者提供合理的预期,使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能够信赖法律而作出合理的决策和安排,最大限度地进行风险控制,实现投资的预期目的。     三要依法规范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优惠措施意在通过权利与义务的重新配置,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但是,优惠措施应该尊重市场规则,遵守国家法律,不得损害国家财政利益和当地人民的利益。如果为了招商引资,游离于法律的边缘,不惜血本,乱给优惠,将会使招商引资陷入恶性竞争之中。因此,应该从法律上明确优惠的原则、权限、程序、范围和时限,尽可能用法定优惠替代行政优惠。     第二,良好的法治环境。城市扩张急需的是资金和人才,能够使资金和人才源源不断地流入新区的是法治环境。依法办事是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最佳信用,法治环境是最佳的投资环境。对于成熟的市场主体来讲,尤其是对那些想到新区发展的有商业远见和事业心的客商来讲,法治环境要比临时的、短期的优惠更具有吸引力。然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一个全方位的系统性工作。一是要加强对新区建设的合理规划和科学决策等方面的法治保障,使之既充分反映和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和重要原则,又做到依法决策和规划,注重规划和决策的综合性、科学性、规范性、民主性和吸引公众参与。二是要培育公众的法治意识。努力培养和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民主法治观念和尊重客观规律的科学意识,深入持久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并力求收到实效,以树立法治信仰和法律权威,强化实行法治的干部队伍素质和群众基础,大力加强这方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三是要严格依法办事。努力提高各级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实行政务公开,破除行政性垄断以及行业性垄断,加强和完善执法监督,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建立和健全行政权力依法、高效、廉洁运行机制和有效的公民权利保障体系。四是要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有效地治理违法犯罪,化解各类冲突及纠纷,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给全体公民和外来投资者提供一个人身和财产得到切实保障的安全环境。五是要预防征地拆迁、招投标中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加强对企业转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建设工程领域中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六是要对城市扩张中的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流动人口、失地农民及安置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问题的有效贯彻施行和解决。     第三,完善的法律服务。一是政府提供的法律服务。在经济层面上,政府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是为社会提供市场不能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制定公平的规则,依法加强对市场的监管,确保市场竞争的有效性,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政治层面上,政府要确保为社会各阶层,包括弱势群体提供一个安全、平等和民主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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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暑假实习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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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暑假实习报告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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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大力实施名牌战略 推动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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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施名牌战略 推动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

大力实施名牌战略

推动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

工商分局

名牌不仅是一个企业的信誉和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而且是一个城市、地区的综合经济实力的象征。**区作为**市中心城区,要牢牢抓住名牌战略这个牛鼻子,鼓励、扶持不同所有制企业,通过培育市场,开拓发展名优产品和名牌商标,带动整个地区经济发展,进而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在鲁中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

一、从振兴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争创知名商标,实施名牌战略的重大意义

今年**区委工作会议提出了“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为**区企业描绘了高速度发展的美好蓝图。这一战略决策对于促进我区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和发展一大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拳头产品和企业集团,带动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通过实施名牌战略,带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提高我区产品的竞争力。一个地区如果拥有自己的名牌企业或者名牌产品,就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常处于有利地位。而名牌的背后是质量,质量兴业、质量兴牌。在适应市场需求的前提下,狠抓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和设计创新,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步。争创名牌产品要与科技进步有机地结合起来,当今世界名牌无不是高科技与现代管理相结合的产物,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是确保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是名牌发展的巨大推动力量。

(二)通过实施名牌战略提高群众消费信心,带动国内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假冒伪劣使人民群众缺乏购物的安全感,我们要通过实施名牌战略,大力宣传名牌产品,告诉广大消费者,哪些产品是好产品,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提高群众的消费信心,带动国内的需求,拉动经济的增长。随着经济的发达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按牌购物、认牌消费在整个消费行为中将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在这一发展趋势面前,任何一家企业如果想引导消费潮流,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经济效益,都必须进一步树立起品牌意识,以大力发展争创驰名商标这一最具代表性的创建名牌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在提高全社会的消费水平、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实现企业的最佳经济效益,最终实现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

(三)通过实施名牌战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近年来,名目繁多的、以赢利为目的的评选活动,增加了企业负担,于扰了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实施名牌战略,开展名牌产品评价活动,开正门、堵邪门,这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措施,将有效地减轻企业的负担,规范社会评价活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

(四)争创驰名商标,实施名牌战略是发展壮大民族工业,适应国际竞争的客观需要。名牌是民族产业精华的集中体现,是国家和地方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没有名牌的经济,很难说是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具有很强竞争力的经济。没有足够的名牌,就很难自立于市场经济之林。通过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创造出一批能够经受激烈商战考验,有实力与国外品牌竞争,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的名牌产品,是提高地区的综合实力,推动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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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农村及集镇治安防控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安防,全文共 2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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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及集镇安防思考

我县是典型的偏远山区,山大人稀,人口居住分散,农村及集镇治安防控工作历年来是困扰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及基层治保组织的一大难题。近年来,我县公安机关针对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途径,加大农村和集镇的治安防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把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和思想防范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有效预防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从20*年来,全县共发可防性案件104起,与20*年前三年相比下降60.6%。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社会进一步和谐稳定。但是,也须清醒看到,当前农村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受地域环境的困扰,改革发展的步伐不快,双文明建设进展缓慢,城乡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科学素质较低,农村生产方式落后,少数偏远乡村的温饱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防范技能贫乏,防范手段、措施不到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导致可以防范的案件时有发生,一旦造成损失,往往采取亡羊补牢,后悔莫及。如何进一步探索规范完善的治安防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仍然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应该深入研究的问题。下面,结合我县治安防控的现状,我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以人防为先导,形成全民参与治安防范的浓厚氛围

治安防控涉及到千家万户,在现有条件下,落实人防措施是最有效的防范措施之一,只有动员全民参与防范,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震慑效应,最大限度的挤压犯罪空间,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以入室盗窃、顺手牵羊、敲诈勒索、诈骗、伤害为主的可防性案件就会得到有效遏制。一是要引导农民开展自我防范。我县目前着力加强108个村级治调中心、946个治调中心户建设,在农村,治调中心户在维护当地治安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治调中心户长都是经过群众推荐后确定选拔出来的,在当地德高望重,具有较强号召力和协调能力。要以治调中心户为平台,针对不同时期的治安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组织群众开展自防和联防,基层派出所、农村中心警务室、基层治保组织要加强引导和指导,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建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力量。教防范方法和技巧,以案说法,以案讲防,组建乡村义务治安巡逻队、群众联防队、季节性义务联防队等多种群防群治组织,全面推行治安联防、纠纷联调、案件联破、困难联帮“四联”并举机制。一些特别边远的农村尤其是农村经济作物基地,每到收获时节就成为许多不法分子瞄准的主要目标。为有效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一方面可以组成由村民、业主组织的联防巡逻队加强巡逻守护,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吹号、鸣锣、燃放礼炮等形式报告警情,凡遇不法分子实施盗窃行为时,由值守队员通过上述方式迅速把警情传递给附近居民群众,形成合围之势,建立“高山农家110”。遇农忙时节,左邻右舍应相互照应,关好门窗,家中钱物、贵重物品要存放在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防止“白闯”案件发生。二是加强集镇社区人防建设。在集镇,以社区为单位在每个社区建立一到两支由离退休干部职工组成的联防巡逻队伍,组织街道居民开展自我防范。在社区要重点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社会管理服务站,组织社会工作者,建立以出租房管理流动人口的“以房管人”机制,把外来人员的基本情况弄清,把活动动向摸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随时掌控在视线范围之内,以防范外来人员流窜作案。同时,充分发挥安保队伍的作用,加大社会面的巡逻控制。目前,我县城、渔两镇已有两支由30多人组成的安保巡逻队伍,在近五年的社会面巡逻控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发现控制了一大批现行违法犯罪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和肯定。针对愈来愈复杂的治安形势,在巩固现有安保辅警力量的基础上,要不断发展壮大安保队伍,把一批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社会青年选拔到安保队伍中来,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划分巡逻区域,实行弹性工作制,真正做到“猫鼠同步”。如我县渔洋关镇是全县经济重镇、龙头大镇,境内流动人口占全县流动人口总数的50%以上,社会面治安状况相对复杂,根据辖区治安状况,可以以辖区三个社区为片区,划分三个巡逻区域,每个片区确定三至五名安保队员,科学确定巡逻时段,不定时开展巡逻。同时也可以以主要街道划分巡逻区域,以点带面,密织一张由民警带队、安保队员参加、社会工作者和人民群众参与的防控网络。三是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防控力量的建设。严格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条例》规定,始终贯彻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以“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首先要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的规定,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上加以落实。《内保条例》第六条规定: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国家对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列入法规规定之中,由此可以看出,人防在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我县现有列管的县级内保单位59家,其中金融单位6家、行政单位14家、事业单位17家、企业22家。近年来,以贯彻实施《内保条例》为契机,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全县金融单位、党政首脑机关、重点部位等在人防建设上落实得比较到位。共配有专职保卫干部98人,兼职11人,护卫队员25人。但仍有极少数内部单位领导认识不深,落实措施不力,舍不得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潜在着安全隐患。公安机关要加大督办指导力度,“对症下药”,强力推进《内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严格按程序依法予以处罚,督导落实人防措施。在此基础上,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指导单位制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指导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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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现状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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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现状调研报告

近年来,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事件及其受侵害事件逐年增多,对社会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危害越来越大,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了有效的降低这种危害性,连云港市赣榆县妇联联合县司法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发放问卷调查800份,其中有效问卷785份,并通过进村进行入户深度访谈,受访留守儿童共有583名。

一、背景与现状

(一)农村留守儿童犯罪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比例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逐年增加。二是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年龄越来越低龄化。三是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事件的社会破坏性越来越大。农村留守儿童法律知识匮乏、法制观念淡薄,往往是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增强农村留守儿童法制观念的工作,迫在眉睫。

(二)农村留守儿童自身受侵害事件频发。近年来,关于农村留守儿童被拐卖、拐骗、性侵犯等恶性事件屡见报端,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监护状况令人堪忧,农村留守儿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二、主要做法

(一)送法进学校,增加农村留守儿童学法兴趣。赣榆县妇联联合县司法局大力开展儿童权益保护宣传教育,积极为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此次宣传活动以学校为主阵地、主渠道,积极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活动,确保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举办以“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为主题的“送法进学校”活动,做到“四个一”:上一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教育课;配一套青少年法制教育图书音像资料;设置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固定宣传栏;开展一场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方式,激发广大中、小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的学法兴趣和守法意识。

(二)送法到课外,丰富农村留守儿童课外生活。丰富课外生活,让他们能够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下接受法制教育。县妇联、县司法局为外出务工者相对较多的几所“留守儿童之家”送去法制故事、绘画、漫画等10多类法制书籍1000多册,并将创作拍摄的8集《法在身边》法制情景剧制作成DVD光碟,向全县“留守儿童之家”赠送发放。同时,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和“争做文明守法小公民”活动,并与一些家庭特别困难的留守儿童结成“一帮一”对子,着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三)送法到身边,开辟农村留守儿童绿色通道。为有效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开辟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向全县所有留守儿童之家发放了法律援助卡,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对涉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法律问题,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条件,实行随来随办;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还负责收集登记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信息资料库,优先受理、精心办理涉及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全县累计办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百余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家庭原因: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对子女的教育基本上失控,使得农村留守儿童处于无人管教的地步。

(二)学校原因:一部分学校只注重升学率和在校学生的管理,学生在家中的时间缺少有效监管。

(三)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没有形成各级组织齐抓共管的活力。

四、下一步工作

赣榆县妇联立足实际,下一步将联合县司法局,进一步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体系,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三结合的教育模式,使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渗透于各个方面。县司法局将有计划地培养法制教育师资队伍,还应加强对全体教师法律知识的培训,不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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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招商引资调研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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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谢学龙市长的安排,7月20日,由徐桂林副市长带队,组织经研室、招商局到宁乡县就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7月23—24日,市招商局又组织相关人员到娄星区和冷水江市招商局考察学习。现将考察学习情况和建议作如下汇报。

一、令人震惊的“宁乡速度”

九十年代,宁乡属于典型的“农业大县、工业弱县、财政穷县”。20xx年后的今天,宁乡已跃居成湖南乃至中部的科学发展强县:20xx年该县生产总值达64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超过20亿元,在全国经济百强县中排名第64位,中部地区位列第五,正在向全国50强冲刺。

宁乡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清晰、准确的思路。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区域上。宁乡虽然毗邻长沙,相当长时间内,几乎与省城隔山相望,区域优势没有深掘,经济一直难以跨越发展。近年来,宁乡领导决策层调整思路,重新定位,自筹资金修建金洲大道,畅通宁乡至长沙的交通工程,使之成为链接长沙的重要纽带,从而加剧了宁乡的发展。瞻前的区域思路成就了建设发展中的金洲新区,造就了宁乡快速发展的引擎。二是在产业上。过去宁乡确实是以养猪闻名,但养猪并没有产业规模化,市场竞争力不强。虽是农业大县,但基础产业并不强。近年,充分释放自身优势,大打“产业牌”,短短几年时间,宁乡就形成了以加加、青岛啤酒为支柱的食品产业;以三一、楚天科技等为龙头的机电制造产业;以远大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以圣得西等为龙头的服饰产业;以烟叶规模化种植、花猪特色经营的农业产业。

二、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

宁乡的成功崛起取决于坚决的大眼光、大手腕,有许多经验值得借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在招商引资上。宁乡实行全民招商、亲情招商、旅游招商等模式,倡导狼道精神,他们将招商引资作为全县上下干部的唯一的选择并任务包干,用省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的话说是:“看得紧、盯得死、抓得狠”。众所周知,狼狡猾、善于团队作战,因此,我认为狼道精神就是像狼一样善于思考谋划全局,像狼一样同心合力团结协作,像狼一样紧盯目标坚持到底,像狼一样抓准时机果断出击。二是在人才的引进上。宁乡的“5127”人才工程,将人才引进提升到了县域发展战略地位,从政府、园区、企业3个层面引进人才,并且对此还专门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强县工作的决定》,计划利用5年时间引进100名博士和正高以上职称专家、200名硕士等人才。对高素质的人才,高看一等,厚爱一层,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待遇,比如,博士或正高职称以上的却专家人才,一律可聘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统一安排住房,县财政每年补贴10万元,同时配偶子女随迁随调等。

(一)领导是关键

领导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引资工作才有地位,才能形成氛围,宁乡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视是从1997年开始的,当时的县委县政府将招商引资确立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三个经济增长点”之一;1999年提出“招商引资是加快宁乡发展的必然选择,招商引资是强县富民的首选工程”;20xx年底-20xx年初正式提出“招商引资是实现宁乡经济超常规跨越发展的唯一选择,项目工程是实现宁乡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唯一载体”,“招商引资”列为大小会议上的发言主题。招商引资单个项目必须靠领导,尤其是重大项目必须靠党政主要领导增强客商的信心。只有领导重视,环境协调,手续办理等方方面面的工作才能来配合项目。招商引资不能单靠招商局,把目标分解到其他乡镇、开发区、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党政一把手的重视、亲力亲为。宁乡县委、县政府一直心以来给招商局三个保障:保证钱、保证人、保证领导精力。

娄星区、冷水江市都成立了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区市级领导分别挂点重点项目,并给领导分配具体任务。挂点领导要全程参与项目的引进、洽谈、协商、落地、跟进。

(二)园区是载休

顺应当今招商引资工作的趋势,宁乡县着力建设以经开区和金洲新区为龙头,带动玉潭中小企业园、城郊纸业园、夏铎铺机械工业园、白马桥食品工业园、大成桥永盛工业园、历经铺大湾岭工业园、双凫铺鞋业工业园、煤炭坝综合工业园等特殊园区,实施以区带园办法,确定专业园区产业定位,均享受经开区和金洲新区政策,由各乡镇独立远作。园区优势在近年来尤为明显,特别是宁乡经开区正式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级平台效益显著增强,重大项目信息接踵而至。金洲新区获批国家级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基地,成为宁乡县域经济发展的新的主战场。

冷水江市建立了光电科技产业园、循环经济工业园、现化物流园、生态农业产业园等园区,可接纳50余家企业,已成功引进了沃尔玛等一些有影响的大企业。

(三)机制是动力

招商引资工作是政府为主导,必须靠一个机制去约束和激励有关部门和乡镇。宁乡是湖南首个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20xx年将开始将所有乡镇和绝大多数县直单位全部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实施《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近几年每年奖励金额都在400万元以上,同时不断完善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和奖励办法,保证招商引资奖励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考核重心由到位资金向规模项目、产业项目倾斜,奖励办法突出产业项目、重大项目。出台重大项目跟进机制,实行“一个重大项目、一个跟进班子、一套对接方案”,每一个县级领导都有相应的重大项目跟进任务。形成了专业招商机制,20xx年建立起包括9个乡镇和5个县单位在内的15支专业招商队伍,20xx年增加到18支专业招商队伍,每月一次进行定期调度和评比。20xx年到现在依托园区载体建立了13支专业招商队伍,并制定了专门的考核办法。还有招商代理、招商顾问等一系列鼓励投资机制、保护机制和促进机制。

在100分制的目标管理考核中,宁乡县的招商引资占14分,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娄星区占7分。冷水江市占8分。

(四)政策是保障

宁乡**年提出“招商引资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唯一选择”后,在土地价格、用地政策、税费政策、政务服务等一系列制订了相关优惠政策。土地价格,以经营城市用地补贴工业用地价格。规费、税外费、县级该减免的都予以减免。重点项目向省市争取资金支持。其他还出台了重大项目一事一议、飞地招商政策、办事环境简化、封闭式管理、挂牌保护等措施。当然,随着该县经济的不断发展,招商门槛也日益提高。原有的土地补贴政策、税费政策等相关优惠政策都慢慢淡化甚至废除。但对于质量好、效益高、符合两型发展的高层次项目,他们仍然坚持“一事一议”,在政策方面给予较大的倾斜。

(五)优势是卖点

突出自身比较优势,宁乡在资源方面没有什么优势,但有便利的交通区位优势;而与区位更好的长沙县、望城等地就比较土地价格优势、服务优势;宁乡在高科技、先进制造业没有产业优势,他们就主抓食品、机电、新材料等,抓自已的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当前宁乡有两镇三乡纳入了先导区,这又是他们当前的最大优势。

(六)队伍是根本

以人为本,要有多支招商引资队伍来抓这项工作。宁乡县成立了专门的招商合作局,18个编制,设立政策中心、项目办、招商一部、二部、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把企业引进来,一门心思搞招商。在实践工作中,宁乡县委、县政府一直注重招商人才的发现和培养,培养出了一支高素质强战斗力的招商引资队伍,近6年,招商局内部推荐提拔了12名科级干部和1名副处级干部,同时共输送了14名同志到当地开发区、城建投、乡镇等主要载体单位担当重要工作。他们在主抓自身队伍的同时,每年还有三至四次对县直单位、乡镇招商引资队伍的培训。娄星区的机构设置跟我市一样,但人员编制达到了26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外出考察活动。冷水江成立了单独的招商引资局和贸促会,在编24人,平均年龄仅30岁。

涟源作为以资源、能源和轻化工为主的工业城市,近年来,走出了一条符合我市实际的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之路,并且也已取得了瞩目的成绩。虽然涟源没有像宁乡一样有着毗邻省会长沙这一得天独厚的区域优势,但招商引资工作连年获得省、娄底市奖励,也实属不易。但过去宁乡和我市是在同一起跑线上,有些东西甚至还要落后于我们涟源。可现在我们却远远落后于宁乡等兄弟县市了,如何实现我市后发赶超的战略目标,我们认为应以学习宁乡、娄星区、冷水江市等兄弟县市先进经验为契机,明晰思路,大干快上,加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根据调研情况,提出几点建议和思考。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解放思想。我市确立了打造长株潭后花园的宏伟蓝图。面对新蓝图,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资源优势开创新思路,谋划新举措,做到“不断修正发展目标登高望远谋势、不断拓宽思路眼观六路谋市、不断改进干部作风沉下身子谋事、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帮助实体谋业、不断完善兴业政策推动产业谋新”。

当前区域竞争日趋激烈,各地都在争抓对外开放新机遇,争创承接产业转移新优势。新一轮产业调整转移的高潮期可能就在今后3-5年。如果我们不能把握新一轮扩大开放的新机遇,就会出现国际和沿海资本“跨梯度”转移的“通道效应”,丧失发展先机。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开放促发展的理念,加强学习和实践,提高对外开放的能力和水平。对开放型经济的政策研究要亲自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要亲自跟进,重大经贸活动要亲自参加,重大问题要亲自协调解决。要象宁乡的领导一样,拿出70%的时间抓招商引资工作,如果有困难,能保证50%的时间,也是非常不错了。

二是强化人才支撑,释放活力。政以才治,业以才兴,人才资源是发展的第一资源。宁乡在“人才强县”的发展战略指引下,近四年来共引进了40名博士生和硕士生。培养了全省最年轻的博士生乡镇党委书记。全县干部队伍工作创新活力争相迸发,宁乡的快速崛起再一次证明,人才是一个地区的核心竞争力。娄星区在严重超编的情况下,近二年仍然引进了四名专业人才,壮大了招商队伍。冷水江市也对招商人员刮目相看,对人才的引进特事特办。而我市招商工作任务繁重,目前仅有二名同志专业从事招商工作,基本处于应付状态,绝对谈不上主观能动。建议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制定有效的方案,出台具体政策,在工作理念上要着眼高层次,要瞄准全国211工程以上的高校人才,在政策措施上立足引得进,在揽才方式上选得准。同时要积极营造人才发展环境,培育使用好人才,搞好人才服务,让人才用得上,留得住,全方位地打造吸引人才磁场,构筑人才集聚高地,让更多的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

建议设立专门的招商引资局,大胆启用现有专业人才,配备一正四副,局长可由副处级领导或主管副市长兼任,从各条战线或高等院校选调招收专职招商工作人员10名,保证我市招商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

三是实行目标管理,强化实效。要向周边县市学习,细化目标管理内容,增加招商引资在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分值比重,要尽早出台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和中介人奖励政策,要将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及乡镇,分类指导。各级各部门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同时,更要注重工作的实效。考核指标不单以项目个数定分值,更要考虑从项目的规模、履约率、到位资金额度、就业率、财税贡献度等来衡量。

四是学习狼道精神,凝心聚力。宁乡近年来经济发展腾飞之际锤炼出了一种狼道精神,外界和宁乡人现在习惯喊“狼宁乡”。其实,宁乡狼道精神的核心在于团结拼搏。比如夏铎铺镇创建龙凤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就是各级干部齐心协力,多方资源共同发力的结果,用他们自己的话说是创造了一个神话。宁乡的各级干部有激情有梦想,敢想敢干,确实像狼一样勇敢团结。俗话说得好,众人划桨开大船,干事创业要靠团结拼搏,单打独斗肯定不行。我市的各级干部也需要这种团结拼搏精神,对工作发展目标有极高的欲望,对招商引资引智有极大的耐心和跟踪力,对外在信息有极快的反应速度,对确定的工作下手狠准一步到位,对有难度的工作敢于创新思路和办法,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拼搏,共同推动我市新发展、新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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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市县区工会组织状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2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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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区工会组织状况调研报告

近期,市总组织部对全市二市(县)七区工会组织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无锡市下属二市(县)七区均已建立了总工会。现有工会主席9名,其中8名按同级副职级配备,副主席19名;机关行政编制共65名,事业编制65名;现有人数154名,其中:占编128名,编外人员46名。

二、主要做法

1、营造外部环境,努力为市(县)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市总通过工作汇报、季度例会等不同方式,积极争取市(县)、区党委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和重视,把工会重点工作列入党委重要的议事日程。今年4月中共无锡市委召开全市工会工作会议,并以市委的名义下发了《中共无锡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锡委发[]24号),明确要求“市(县)区委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工会工作会议,各级党委每年要听取一至两次工会工作汇报”。会后,各市(县)区都相继召开了工会工作会议,积极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进一步改善了工会工作的宏观环境。

2、围绕重点工作,努力为市(县)区工会开展工作助推倾力。

近年来,市总围绕重点工作,采取市、县两级联动,合力推进,确保了重点工作的落实。

一是以工会组建工作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近年来,市总把建会入会的重点放在市(县)区域范围内,采取学习发动,营造声势抓建会;党建带动,融入党建抓建会;借力联动,整合资源抓建会;目标促动,考核奖惩抓建会;内部互动,协调配合抓建会;创新形式,不拘一格抓建会,受到了较好的效果,全市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分别达到93.2%和93.23%。

二是以“两项机制”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先后推行了非公企业集群职代会制度、劳动者权益公开制度、区域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制度、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制度,有效地协调了企业的劳动关系,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今年,针对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开展了“为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建功立业”主题活动,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幸福市(县)区”的决定,开展了“幸福进万家-工会助民行动”,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的优势和作用。

3、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市(县)区工会开展工作夯实根基。

一是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近年来,市总以贯彻落实省市工会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大力加强市(县)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积极争取市委出台文件,重申“选优配强工会领导班子,市(县)区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全市9个市(县)区总工会主席有8个实行了职级高配。

二是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工作。根据市(县)区工会的需要,在搞好分级培训的同时,抓好工会干部上岗培训和适应性培训,先后组织他们到省总干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加坡参加培训,市总在市委党校建立了“无锡市工会干部培训基地”,成立了“无锡市工会干部讲师团”,为市(县)区和基层工会干部培训提供场地和师资力量。

三是加强工会组织体制建设。市总在积极探索建立了农村“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的同时,从XX年起,在全市乡镇进行总工会的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32个乡镇全部建立了总工会。从而,为县级工会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存在问题

1、县级工会机关人员编制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一方面,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区域内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区域内职工人数在不断增加,市(县)区总工会机关行政编制严重不足。现有编制数还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核准的,工会数、职工数已经成几何级数在增加,而机关人员编制不但没有增加,有的随着机关机构改革而压缩,县级工会机关的人员编制与工会所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已成为制约县级工会建设的瓶颈。区级总工会也只有4-5人,除要完成工会工作外,每年还要承担区里交办的其它任务,工会工作任务重与人手少的矛盾十分突出。

2、市(县)区所属乡镇(街道)工会干部力量薄弱且兼职化严重。乡镇(街道)工会作为市(县)区工会与基层工会联系的中间环节,地位十分重要。但从调查的情况看,目前全市49个街道工会中,仅有16个街道工会配有专职干部,占32.65%,其余均为兼职。个别人员调整快,岗位变动大,队伍不稳定,以至造成业务不熟悉,缺乏应有的维权知识和履职能力,制约着工会作用的发挥;加之绝大多数基层工会干部为兼职,工会工作任务重、人手少的矛盾非常突出,从事工会工作的精力受到限制,忙于应付,致使市(县)区工会工作很难在基层落实。

3、市(县)区总工会主席职级没有按实职配备到位。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市(县)区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规定,虽然有8个市(县)区总工会主席配为副处级,但没有按同级副职(实职)落实到位,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同时,由于工会主席职级高配后,现任工会副主席没有晋升空间,很难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几点建议

市(县)区总工会处在工会工作的最前沿,工作任务重,必须大力加强市(县)区工会工作。

1、着力加强工会组织体制建设。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非公企业的大量涌现,职工队伍的不断壮大,原有的工会组织体制、工作机制等已不能完全适应县级工会自身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必须与时俱进,进行工会组织领导体制的完善和创新。对城区总工会要增加一定数量的行政编制和经费投入,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县级工会。当前,尤其要积极探索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以使乡镇(街道)总工会行使地方工会职能,与乡镇(街道)地方政权组织相适应,上级工会要从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上给予支持,从而减轻市(县)区总工会的工作压力,使区域内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分担部分工作任务。同时,要加快推进县以下行业工会建设,探索建立了一大批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形成了块中有条、条中有块、区域、行业优势互补的新型工会组织体制。

2、着力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继续抓好市(县)区工会主席职级高配工作,使其真正按同级副职(实职)配备到位。同时,注重从工会内部培养提拔年富力强的领导干部,调整充实到市(县)区工会领导班子中来;要加强工会机关干部的配备和交流使用,建立工会与其它党政机关干部轮岗制度,改变单向交流、只进不出的现象,真正实现干部的双向交流。当前,针对市(县)区机关编制少、任务重的实际,要在争取行政编制的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化、职业化的路子,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充实工会机关干部队伍,为做好工会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3、着力转变工会工作运行机制。要切实转变观念,从传统的工作思维中解放出来,不等不靠,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努力争取把工会工作纳入到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去,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的社会认可度,扩大工会社会影响力和在职工群众中的凝聚力、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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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 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的工作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领导,团建,全文共 4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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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 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的工作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为实现党在不同时期的历史任务,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进一步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是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党的基层组织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迫切要求。因此,党组织在抓好基层党建的同时,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领导,坚持党、团建的配套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按照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的要求,促进团的各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 重要思想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全面发展的行动指南。共青团的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年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共青团从诞生之日起,就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共青团始终以党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根本宗旨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根本宗旨。 新形势下抓好党建带团建,最重要的就是在团的建设中贯彻落实要求,始终坚持团组织的先进性,紧跟党走在时代的前列,更好地肩负起团结带领青年的重任,使青年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得到更好的发挥;要源源不断地为党输送新鲜血液,把广大团员青年紧密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不断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增强党团组织的生机与活力,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 二、以党建带团建的内涵和运行方式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的工作 党建带团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根本在“建”,就是党、团组织都要首先把自身建设抓好。关键在“带”,就是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团组织的领导,通过“三带一优化”即带思想建设、带组织建设、带工作发展、优化工作条件,指导和帮助团组织搞好团的建设,发挥团组织的应有作用。 1、带思想建设,指导团组织的政治建设方向。 党组织要加强对团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使其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织应与团组织共同利用思想教育阵地,联合开展活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应给团员青年上一次党课,做一次形势报告。学习党内文件、上党课,应吸收优秀团员参加。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和35周岁以下青年党员应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党员35周岁以下青年党员评选先进,应征求团组织的意见。 团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增强团员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组织团员青年学科学、用科学,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要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增强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民主法制意识,增强抵御各种歪风邪气的能力。要引导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遵守让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加强自身修养,提高道德素质。要及时了解掌握青年的思想动态,为党组织指导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依据。 2、带组织建设,巩固和健全团的基层组织。 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对同级团的组织建设的领导责任。凡是建有党组织、团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单位,党组织负有建立团的组织的责任;未建立党组织,但具备建团条件的,其上级党团组织负有建立团的组织的责任。同时,开展创建“五有”团支部总支、团委活动,即有一个好的班子尤其是好的书记,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的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经过二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五有”团支部总支、团委在系统中所占比例达到85%以上。在此基础上,创建一大批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阵地建设好的“五四红旗团委和团支部”。要鼓励团组织积极探索新的组织运行机制,支持团组织建立广泛联系青年的个性化社团组织,拓展工作网络。 要把实行团组织按期换届,作为加强团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基层团组织换届的时间,应尽量与党组织换届时间相衔接。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统一规划协调,积极做好这项工作。 3、带工作发展,发挥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党组织要给团组织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的作用,重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重视从优秀团员中培养和发展青年党员,要指导团组织围绕本单位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指导共青团开展青年突击队活动、青年志愿者行动、保护母亲河行动、青年文明号创建和青年岗位能手评比等活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的桥梁纽带作用。共青团要通过教育青年,把党的主张变为青年的自觉行动;通过服务青年,更好地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增进青年对党的感情。共青团要在生活健康、学习教育、文化娱乐、发展成长、参与贡献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广大青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利益。党组织要支持共青团建立健全联系渠道,反映青年的要求和呼声,为党委和行政制定政策提供依据;要指导共青团在广大青年中认真做好党委和行政各项重大决策的宣传解释和落实工作,要加强对各类青年社团的政策指导和协调管理,引导广大青年发挥重大作用。 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的国家政权社会支柱作用。引导青年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增强青年的民主法制意识,提高青年的政治鉴别力和社会责任感。 要为团组织发挥作用创造必要的条件。认真执行党章关于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事业单位团的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的规定,系统党委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召开以下内容的会议,其同级团委(总支、支部)党员书记含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应列席参加:研究党的建设工作的干部人事工作除外;研究有关青年工作、共青团工作和其他群众组织工作的;研究安排年度工

作或阶段性工作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其他可以列席的会议。不是党员的团组织负责人,也应当列席与团的工作有关的会议,让团组织及时了解党组织的工作意图,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 4、优化工作条件,为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首先,党组织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关心、支持团的工作,为团组织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切实保证团组织必要的工作经费,对团的专项活动,要给予必要拨款。要给基层团的活动提供场所,要帮助基层团组织建立青年活动室、读书室,配备相应的活动器材、学习资料。 其次,必须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使这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1、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 每年集体研究团的工作至少1-2次,在一些影响共青团发展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上要及时给予指导。要落实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责任制,把基层团的建设纳入基层党的建设的总体格局,把团建的目标任务纳入党建的目标任务,研究、部署、检查、考核党组织的工作,要与团组织工作同步考虑。检查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应把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成效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团建工作的考核情况,应作为评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负责人的重要依据。团组织年终考核不是先进的,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一般不能评为先进,分管领导一般也不能评为先进。 2、建立团干部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把团的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党的后备干部的重要岗位,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切实做好团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要把团干部培训列入系统中青年干部培训的整体格局,要进一步拓宽团干部的选拔渠道,把德才兼备、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干部选拔到基层团的岗位上来。要改变目前部分单位团委书记兼职过多、负担过重、团组织班子不齐的现象。团委书记要做到专职专用,因条件限制不能做到专职的,团委书记应是其主要职务,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团的工作。对因年龄原因转岗的团干部,单位党组织均要给予妥善安排,让其再图发展。要做好基层团干部的挂职、交流、轮岗工作,丰富团干部的阅历和实践经验,拓宽知识面,提高工作能力。 3、建立推优入党和推干荐才机制。 党组织要把“推优”纳入发展青年党员工作规划,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要经过团组织“推优”,35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也要经过团组织考察推荐,使“推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在发展团员入党时没有团组织推优档案的,视为手续不齐全,党委应不予审批。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后,党组织应及时反馈意见。对已经建团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单位,上级团组织要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由同级党组织指定所属的党组织联系该单位的团组织,指导工作,做好推优入党工作,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要以培养、教育工作为重点,在对全体团员普遍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教育的同时,加大优秀团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力度,提高“推优”的质量。要继续探索推干荐才的机制,鼓励团组织广泛聚集、努力培养、积极举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党组织要从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高度,充分重视团组织的推干荐才工作。团组织要积极向党委组织部门推荐青年后备干部,党委组织部门应予重视与考虑,各级党组织要有计划地做好推干工作,对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潜力、能开创工作新局面的优秀团干部,要大胆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局党委组织部门和局团工委要经常检查和指导下级党团组织组织推荐工作的落实。团组织要认真审核下级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必要时可以就团员入党、后备干部问题直接向团员、青年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提建议。 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推荐优秀青年人才的工作,必须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必须和党组织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互协调。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加强党对共青团的领导,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是党、团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程。为此,各级党组织要本着“思想上重视,政治上把关,工作上支持”的原则,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逐步形成党建带团建的良好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级党团组织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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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药品行政处罚案件降低执法风险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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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行政处罚案件降低执法风险调研报告

4、应该适用一般程序的,却适用了简易程序。这是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情形,如对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款数额(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适用简易程序;对有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适用简易程序。

5、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个别案件还存在不符合当场收缴罚款情形的,予以当场收缴罚款。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符合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主要是:(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三)部分案件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充分

个别案件的违法事实中缺少违法时间及涉案的数量、货值、违法所得等要素;有的执法人员重视对当事人的调查询问而忽略了对原始书证、物证的收集与固定;部分案件当事人身份不清,反映当事人情况的身份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没有被收集进入证据;收集的证据和违法事实之间缺乏相关性。

(四)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

从当前的行政处罚案件来看,事实、证据、程序方面的问题都是个别性的,最主要的就是法律文书制作方面,也是执法人员最容易忽视的,常见的主要问题有:

1、执法文书中对被处罚单位(人),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括号中的内容不根据情况作出取舍,需要划掉的没有划掉。

2、案卷中没有假劣药品的销毁记录,无没收物品的处理记录等。

3、文书时间填写不准确,如举报时间为下午4:00,记录记载4:00,准确记录应为16:00或者下午4点,虽然并不会因此造成案件败诉,但我局就曾遇到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此提出疑问,何不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4、个别案件笔录当事人未签署对笔录的真实性意见。

5、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保存物品只填写“药品”,没有写明药品名称。笔录“监督检查类别”填写不准确,如日常监管、药品等等。

6、个别案件文书书写时把定性为“劣药”与“按劣药论处”相混淆。

二、降低执法风险的思考

作为药品监督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要想降低执法风险或者立于不败之地,就应当争取使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都办成“铁案”。对此,我们应该认真把握以下几点。

一、证据确凿,收集完整

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性情况的一切事实。其种类有①书证;②物证;③视听资料;④人证证言;⑤当事人的陈述;⑥鉴定结论;⑦勘验记录,现场笔录。确凿的证据既是行政机关认定当事人违法事实并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保证,又是降低行政机关执法风险的关键要素。证据不确凿,行政处罚必定就有风险。证据一般分为:①常规类,如现场检查笔录等;②核心类,如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渠道”资质证明,如假劣药品的检验报告等;③佐证类,如证人证言、发票台帐等。收集证据时,一定要注意和把握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证明力。第一,证据的合法性。一是要注意证据来源的合法性。不能非法取证,不能以网站、报刊文章和非法定数据作为依据或证据。二是要注重取证程序的合法性。一方面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资料既要注重法定时限,又要注重内部事前审批及时限。另一方面,进入司法程序后,不能擅自再行取证和补充证据。三是要注重资料收集的合法性。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笔录),证人证言(调查笔录),书证(发票、台帐等)要当事人签字、盖章、指印及具有行政处罚资格的两名执法人员签字等。第二,证据的关联性。一是证据之间必须具备关联性,组合在一起时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条。二是所有证据都必须经得起逻辑推理,特别是证言中不能出现彼此矛盾的或者不同的结论。三是证据要符合客观实际,要在众多证据中筛选提炼出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主要证据和直接证据,不要以为证据越多越好。第三,证据的证明力。一是必须有满足处罚定性的核心证明,如处罚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必经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果,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一)、(二)、(五)、(六)项和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是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的关键证据,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无论是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还是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都要围绕违法案件过程的事实搜集富有证明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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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就业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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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问题调研报告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七大将扩大就业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建设中,实现充分就业对于发展国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总结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我省促进就业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根据省政府领导意见,由省政府研究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主要成效

(一)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了全省就业工作的平稳发展

根据中央部署,自XX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认真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提出了就业优先战略,确定了“增加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强化再就业服务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五大工作目标,提出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与增加投资相结合、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与城市化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的五个结合要求,并以省政府名义将就业再就业目标下达各地州,要求各地把增加就业岗位、实现就业人数、控制失业率等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形成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机制,全省就业工作平稳发展,各项就业指标基本实现。-XX年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5.01万人,年均增加约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累计54万人,年均登记失业人数1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家产业就业人数521.6万人次,其中,省外流动就业人数为201.14万人次;累计投入使用就业再就业资金15.17亿元;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50.4万人,实现再就业42.9万人,再就业率为85.1%;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90.55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49亿元,支出18.76亿元,有35.4万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127个,职业介绍机构共1715个,其中: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1518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359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855个。

(二)劳动力市场体系和现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云南省劳动力市场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90年代逐渐培育并随着国家“金保工程”的实施而不断发展,至今,一批设施、功能较为齐全的地方性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包含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内容的就业服务体系以及职业介绍咨询服务网络基本形成,通过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已经成为我省劳动用工的主导方式。

一是全省城乡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XX年,全省129个县(市、区)所辖的53个街道已经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1517个乡镇上已经有1301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全省851个社区中,已有637个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建设,使劳动保障工作重心下移、更贴近群众,窗口前移、更方便群众。二是全省基本完成了劳动力市场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并逐步完善了劳动力市场的职能。“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劳动力市场场地建设面积达82,649.84平方米,其中:州、市级为14,428.18平方米,县级为68,221.66平方米。市场内设有求职与用人登记、信息发布与查询匹配、职业指导与政策咨询、推荐介绍与现场招聘等服务项目和窗口。全省各地先后筹集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8,026.03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38万元,省级补助691.25万元,各州、市、县自筹7,196.78万元。各级政府除资金投入外,还以其它方式支持劳动力市场建设,如房产、土地、办公用品、设备等,折合资金3,161.67万元。

XX年年,云南全省共有职业介绍机构1 865个,其中,省级1个,地、州、市级16个,县(区)以上140个,街道51个,乡镇级1,477个,其它部门开办的28个,个人开办的169个。职业介绍工作人员2,675人。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完全覆盖了全省县以上行政区域,乡镇职业介绍机构已覆盖了全省乡镇的75.2 %,工作覆盖面达到90%以上。全省劳动力市场载体建设形成了以省级劳动力中心市场为龙头,以16个州、市为劳动力分市场,128个(不含丽江市古城区)县级公共介绍机构为骨干、其它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成效显著

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劳务输出)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也是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省委、省政府将劳务输出作为农民增收和三项扶贫工程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大了输出前的引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强化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全省劳务输出规模稳中有升,劳务收入稳定增长,输出区域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已经成为缓解城乡就业矛盾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据省劳动保障部门数据显示, XX年年1-10月,全省当年共输出劳务人员137.68万人次,完成年计划任务的172 %。其中:境外输出0.49万人次,占0.36%;省外输出40.81万人次,占输出人数29.65%;省内输出36.45万人,占输出人数26.47%,县内输出59.92万人,占输出人数的43.52%。预计全年输出150万人次,完成年计划80万人的187%。

XX年起,我省开始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劳务输出项目,当年省级投入1,147.28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380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767.28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7,251人,输出劳务人员239,600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43,500人的550%, 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1.5亿元。XX年投入1,317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120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1,197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3,398人,输出劳务人员24,4728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39,900人的613%,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1.7亿元。XX年年投入1,848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18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1,830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2,018人,输出劳务人员313,510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36,600人的856%,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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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浅谈涉法上访案件的客观成因及与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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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涉法上访案件客观成因及与对策

一、应当看到涉法上访在我国实现法治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目前,涉法信访案件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司法机关应有的权威的问题之一,同时也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的正常工作。通过对我院直接受理的上、信访案件以及处理有关机关批转的信访督办案件进行分析,上访的原因有法院自身所存在的问题,比如存在个别法官违反审判纪律违法办案的情况;但相当一部分案件都是因为诉讼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当事人对于诉讼制度自身的误解,认为自己有理而败诉之后就四处上访。并且,在有关机关督办的涉访案件中,由于有关机关处分不当,使得法院处于极为被动的局面,同时导致了上访案件的大量增加。          但是,经过认真的分析研究,我们认为造成目前涉法上访案件剧增是有着深层次的历史原因的。由于我国处于一个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尤其是在确定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刚刚确立的时期,由于权利与权利、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冲突大量地集中到人民法院,而人民法院自身与法治社会的需要还不能适应、人民法院应有的地位与权威作用都尚未得到落实,因此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大量的涉法上访现象是正常的。          比如,法治社会的含义之一是法律在规范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利益冲突中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因此,法律自身的完善尤其是法律在社会中的实施就显得非常重要;而人民法院作为法律实施的一个重要机关,其自身如何才能够公平、公正地通过对案件的裁决规范社会的秩序、调整社会的利益冲突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司法机关自身是为了解决各种社会组成主体之间的利益纠纷而存在的;但是,司法机关如何才能够发挥出保护权利的应有作用,或者说社会需要什么样的司法机关呢?司法机关只有能够适应社会的需要,才能够发挥出其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的作用。笔者认为,权利存在的主体的抗争与觉醒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因为,只有权利的抗争与觉醒才能够避免国家机关在改革中避门造车,使得国家逐步地改革以适应社会发展与进步,才能够为国家机关的改革找到能够尽可能与社会的发展进步相适应的方向。但是,我国的法治建设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司法机关与社会的要求相适应同样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而我国的司法权作为一种独立地解决社会纠纷的权力刚刚产生二十多年的时间,现在,尚处于探索什么样的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如何才能够适应维护中国的公平正义这样一个历史阶段。而现在涉法上访、信访案件的增多,正是说明了权利已经觉醒,司法机关与权利已经觉醒了的社会需要尚不适应,为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不仅提供了原动力;因此,社会以及司法机关自身认真对待与研究上访的原因并找到相关的对策,才能够为建立起能够维护中国公平正义的司法机关。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探索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司法机关这样一个历史时期内,涉法上访事件的增多同样具有积极的意义。          综上,我们认为,涉法案件剧增有影响人民法院正常工作、司法机关的权威等消极的影响;但是,在目前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大量的涉法上访是无法避免的;同时,它对于认清我国的国情、从而构建起适合中国法治建设需要的司法机构仍然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现阶段,造成涉法上访过多的客观原因          首先,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必然地引起中西诉讼文化观念上的冲突。西方的近、现代司法体制是构建在理性的基础之上的。这种理性的表现之一就是相对于复杂的社会而言,很难找到一个客观的、统一的公正标准;同时,法官是由人而非神构成的。因此,在社会无法寻找到客观的、统一的公正标准时,设置司法机关的目的就是退而求其次,以司法这样一个层面上的公正代替社会公正,从而使得社会关系处于稳定之中。这种诉讼文化对于社会的影响在于:在社会主体之间权利的冲突中,司法机关的裁决之所以是公正的,是因为裁决是司法机关作出的。在这样的诉讼文化的影响下,由于司法机关具有绝对的权威作用,当事人与社会公众既便是认为法官作出的生效裁决不公,也能够会自觉地服判。而我国传统的诉讼文化之中,清官的思想占有主导的地位。一方面,清官往往具有非常高的道德情操,值得现在我国的法官们学习;但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清官虽然历史上确有其人,但清官是经过了文学加工而创造;在创造清官的过程中,歌颂清官崇高的道德情操的同时,往往还会对于清官的智慧无限地拨高,乃至于达到了神化的地步。比如我国最有影响力的包公,在人们的观念之中已经如鲁迅先生所说的诸葛亮,近妖而非人了。而现实中的法官是很难做到如被妖化了的清官那样对于每一个案件都能够明察秋毫。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现代的司法体制只能是建立在一定诉讼规则下的公正而非象清官那样做到每一个案件都做到绝对的公正。清官的诉讼文化对社会的影响是:清官作出的裁判,就应当是公正的。受这种诉讼文化的影响,当事人是以清官的标准衡量现实中的法官的,一旦当事人认为生效的裁决不公平的时候,往往很难服判、息诉。这是产生大量涉法上访的诉讼文化方面的原因。          同时,由于在制度设计上,我国与西方国家司法机关所具有的绝对权威不同的是,现阶段我国司法机关应有的独立地位尚未树立起来,司法机关在处理社会纠纷中的终局性尚未落实。这也是导致了大量的上访、信访案件的出现的原因。近代西方社会的司法体制是三权分立为基础的,因此司法机关自身具有独立的权力;当事人对于司法机关的裁决不服,只能按照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自身予以解决。而我国宪法之中虽然规定了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但在目前的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司法机关的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规定尚未落到实处。固然,党委、人大应当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领导与监督;但是,党委、人大对法院的领导与监督应当通过组织领导、审判政策领导以及审判纪律监督,而不应当以对个案进行干预的方式予以监

督。而目前的情况时:一遇有上访,各种机关为了社会的稳定或者其他的原因,对于个案直接进行干预。由于其他机关并没有参与案件的审理,不知道案件的具体情况,仅仅根据上访者的一面之词进行判断、处理;并且,由于其他机关自身对于司法权力运作的方式并不了解,因此在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时候,很可能作出错误地处理。这样,就会使得上访者将其他机关的批示当作尚方宝剑向法院施加压力,最终的结果不但不能公正地解决上访人所反映的问题,破坏人民法院的权威。同时,由于其他机关不当的处理,造成了一种只要上访,当事人就会获得利益,尽管这样的利益未必就是公正的、合法的。这种现象的存在,无疑等于鼓励和纵容人们通过上访而非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自身的问题,使得涉法上访的现象越来越多。          再次,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权威中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两元司法体制,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共同作为我国的司法机关,都具有维护司法权威的义务与责任。我们认为,司法机关的权威作用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从实质上看,司法的权威应当具有公正性;二是,从形式上看,司法的权威应当表现为裁决的稳定性。因此,司法的权威应当是公正性与稳定性的统一。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共同构成我国的司法体系,在强调司法的权威、司法的终局性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出其在维护司法裁决的公正性与稳定性中的地位与作用。由于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一样,都是以法律为职业的机关;因此,由检察机关对于人民法院裁决进行法律监督相对于其他的机关而言,更能够维护司法的权威。因此,在我国实行两元司法的宪政框架之内,实行司法机关解决社会纠纷终局性的含义是:一是,检察机关对于生效的裁决认为是错误的,应当以有限次抗诉的方式予以救济,以维护司法机关应当具有的公正性;其次,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是裁决是正确的,即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一旦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查认为不符合抗诉的条件,就应当视为终局性的裁决,除人民法院依审判监督方式外其他机关不得干预,以维护司法机关裁决的稳定性。但是目前,受我国传统上仅仅注重司法的公正性而忽略了司法的稳定性这种观念的影响,在发挥维护司法机关权威的作用时,检察机关的作用仅仅体现在检察机关认为法院的裁决是错误时以抗诉的形式进行法律监督。因此,即便是经过了经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是正确的裁决时,当事人通过仍然通过上访可以推翻审判机关的生效裁决。因此,即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机关应当具有的稳定性方面尚未发挥出其应当具有的地位与作用也是导致涉法上访案件培养多的一个客观原因。          三、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涉法上访的对策          综上,我们认为,为了维护司法机关应有的权威作用,从主观方面,人民法院应当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从而培养起具有社会公信力的法官队伍,坚决杜绝因少数法官违反职业道德而对于整个法官队伍造成的消极影响。但同时,由于造成目前的大量的涉法上访还具有相当多的客观因素,而这些客观因素仅仅凭人民法院自身的努力是远远不能做到的。因此,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涉法上访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应当加强司法权运作方式的普及。随着法律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强,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我国进行了几次普法活动。但在普法活动中,过多地注重于法律知识条文的宣传,而忽略了法律只有经过司法程序才能够变成社会存在。关于法律的特性,法学家萨维尼(savigny)指出,法律的本质是一体两面,法律的理论性与实务性是不可偏废的。法律的理论性指的是法律应当符合正义的标准的,即实体上的正义性;而法律的务实性正是通过司法程序而表现出来的;只有经过司法程序之后,法律才会具体到社会存在中去,司法程序往往相对于法律而言具有了其独特的价值。因此,在今后的普法教育中,应当加强司法权运作方式的宣传教育,人们在知道司法权力是如何运作之后,就会更多地了解自己败诉的原因,从而增强人们服判息诉的观念。          其次,根据现阶段的社会形势,应当加强执政党对于司法机关的领导;但我们认为,执政党对于司法机关的领导还应当与提高执政党的能力相适应。根据司法机关自身的特点与司法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公平正义中的地位与作用方面加强党对司法机关的领导,即是增强我党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实现我党将我国建设成为法治国家的具体手段。因此,我们认为,各级党委对司法机关的领导,首先应当体现在组织领导上,确保对党、对人民忠诚的人们进入法院领导岗位与审判岗位;其次,应当根据社会发展的形势,加强对司法机关审判政策的领导,以实现司法机关在实现党的总体目标中的地位与作用;再次,应当加强对于法官队伍执行法官职业道德进行监督,防止因为个别法官的不当言行危及到整个司法的权威。但是,党对司法机关的领导不应当对于个案进行干预,以维护司法机关在处理社会纠纷中的权威作用。因为,维护司法机关的权威作用不仅是实现社会的相对公正与社会的相对稳定自身的需要,同时也是维护执政党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权威作用的需要。          再次,应当充分发挥出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权威中的地位和作用。一是,检察机关应当认真地履行职责,及时发现检察机关认为裁决不公的案件,以法律监督的形式维护司法机关裁决的公正性;二是,司法机关解决社会纠纷终局性的地位应当得到体现,即当事人对于生效裁决不服的,只能按照法定的程序,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再审或者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从而维护司法机关在处理社会纠纷中应当具有的地位与权威。并且,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都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决时的救济渠道作出了明确的程序性规定;并且,根据我国两元司法体制的特色,在三大诉讼法中还特别规定了对于人民法院生效裁决不服,由检察机关以抗诉的方式予以救济的特殊规定。因此,当事人寻求自身的权利,只能按照三大诉讼法的规定,以法定的程序由法定的机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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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浅谈执行案件中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问题的处理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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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执行案件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问题处理

浅谈执行案件中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问题的处理    在目前的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采取离婚手段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现象屡见不鲜,而执行立法中的相应条款却是一片空白,在执行中如何操作,能否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等等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下面笔者对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离婚逃债如何处理谈谈看法,以求抛砖引玉。 一、被执行人离婚逃债情况简介 1、进入执行程序后,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1)债务产生后,未进入诉讼程序,债务人便和其配偶离婚,以逃避债务;(2)执行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和其配偶离婚逃避债务;(3)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未进入执行程序,债务人离婚逃债;(4)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离婚逃避债务。 2、离婚逃债途径主要有:(1)通过法院(本院或其它法院)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离婚。(3)通过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离婚逃债等。 3、离婚逃债行为构成要件, 笔者认为、离婚逃债行为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被执行人必须有离婚逃债的行为存在,即被执行人实施了旨在逃债的违法行为,它是一种违法行为。2、该行为发生在债务产生后,包括(1)债务产生后诉讼前。(2)执行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3)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3、该行为必须是被执行人故意所为。(1)在离婚时向有关机关隐瞒债务。(2)分割债务未征得了债权人的同意,是在暗中对可供被执行财产进行处分的。(3)财产分割明显不公平。有的将被执行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分给被执行人配偶,有的被执行人配偶分得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人仅分得少量随身物品,债务都由被执行人承担,以此逃避债务。4、行为人必须是实施离婚逃债行为的人。5、其处分财产尚未被明确为执行标的,即不是法律文书中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也不是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蒋来可能成为执行对象的财产。 二、我国对离婚逃债强制执行制度现状 现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宏观上对恶意逃债问题,已明确了打击力度。XX年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立法解释列举了拒不执行的五种情形,第(一)为“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各级法院领导多次强调:执行工作是确保债权人的债权能够真正得到实现的重要法律保障,法院要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及时执行各类案件,特别是对恶意逃债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但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对接收逃债财产人或恶意串通协助逃债的人,能否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21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至第27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追加、变更被执行主体的条款,对此类问题都没有涉及,在执行程序中未明文规定对接收逃债财产人或恶意串通协助逃债的人的强制手段,对被执行人躲避执行,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各种情况在法律规范方面缺乏相应的对策,只是有关实体法规定了逃债行为的无效,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财产分割约定)其约定无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第四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第七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例合同纠纷,债务人通过离婚逃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离婚逃债问题的处理上,从我国离婚逃债强制执行制度现状看,被执行人通过与其配偶离婚逃债后,造成债权人的财产损失,现还不能通过执行程序迅速解决。因法律还未明确规定在执行程序中裁定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或接收逃债人财产人为被执行人,如果适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款,通过诉讼行使撤消权,不但给债权人造成了很多不便,易造成债权人财产损失,使逃债的人越来越多,不利于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离婚逃债如何处理 在执行程序中,发现被执行人离婚逃债的情况,笔者认为,如果被执行人是在执行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或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与其配偶离婚逃债的,应直接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体现执行工作“效率优先”的特点,体现公平原则。具体处理,可分两种情况:一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或通过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通过婚姻机关离婚逃债的,应根据有关实体法认定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分割财产的行为无效,再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二是利用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离婚逃债的,不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先撤销被执行人有关财产分割协议后,再裁定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 在执行程序中,虽然目前根据有关强制执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离婚逃债的情况下可根据实体法裁定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但离婚逃债实属一种无效民事行为,其行为应始终无效。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已明确规定:如果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从以上法律规定可看出,现有关强制执行法已规定了某些方面可依据实体法裁定追加被执行人。依据实体法行使裁判权,法学理论界原争议很大,现观点基本超于一致,承认在执行程序行使裁判权时,可根据实体法作出裁判,在目前情况下,在执行程序中,可根据实体法认定(离婚逃债)被执行人与其配偶财产分割协议无效,裁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此做法已在执行实践中得到一致赞同,也得到法学理论界的支持。在执行程序中,裁判权可由执行局裁判庭行使(未设裁判庭的由综合科行使),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实行听证制度,在目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救济手段为允许当事人向上级法院申

请复议。体现“公正、效率”主题。对债权人起诉前,债务人便离婚逃债的,笔者认为,不能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应根据不同情况,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则根据不同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实体法,保护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例如,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就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 四、对离婚逃债的处理的立法完善 在现行法律制度下,被执行人通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缺乏相应的对策,被执行人离婚逃债后,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债权人依照有关实体法通过诉讼形式行使用权撤销权,其结果是债务人要么达到了逃避债务的目的,要么赢得了时间,债务人“讨了好”,债权人要么失去了债权,要么输了时间,债权人“吃了亏”。要使这一局面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必须从立法上加以完善。 离婚逃债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它既属于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又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它属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列举的无效民事行为的一种,因有关实体法关于离婚逃债如何处理规定的比较原则、简单,条文较少,在执行程序中的措施没有,在具体执行时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难以找到正确处理的依据,经常出现不同的理解和歧义,导致执行工作效率大大降低,例如法律文书生效后,债务人通过外地法院离婚逃债,执行法院要求外地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撤销被执行人与其配偶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外地法院不予配合、支持或对此问题的处理在观念上存在分歧,则需要上级法院的协调和答复。规范不够是当前产生执行难和执行乱的相当重大原因,做出比较系统的、统一的操作性强制执行规范,是当务之急。为此,笔者建议,应用法律的形式规定凡离婚逃债的,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执行程序中,夫妻双方均可成为被执行人,对离婚逃债的构成,则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这样可以避免法院内部层层请示汇报,必将大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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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优秀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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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凉好个秋,初秋季节凉爽宜人正是游玩的好时节,周末的一个清晨,开始了我的老虎滩公园之行。老虎滩名字的由来有一个古老凄美的传说,据说很久以前,一位年轻英俊的猎人虎口救起了一个在海边玩耍的小龙女,龙女为报救命之恩嫁给了猎人,猎人后来再次与老虎交战伤重身亡变作一块礁石,小龙女不舍那份奇缘爱情,也化作了礁石他们长年厮守相望着,老虎倒下的地方变做一块大石头,因此,得名老虎滩。

如今的老虎滩已成为闻名遐迩的名胜景区公园,占地18万平方米,有着4000米的海岸线,被国家旅游局首批命名AAA级景区。它有着亚洲最大的珊瑚馆、世界最大、中国唯一的极地馆、全国最大的鸟语林、全国最大的跨海索道,还有许多游乐设施,每年接待海内外游客200多万人次。老虎滩公园向世人展示了大连的海洋文化,突出了这座滨海城市的主题。

进入珊瑚馆,厅口处被丈把高的阔叶植物和山石装点着,我以为那绿色植物是仿真塑料,轻轻一摸证实了我的错觉。继而柔曼的灯光把珊瑚礁海洋生物,通过声光、影像、等现代科技手段,完美还原了海底世界的神奇与美丽。展馆海洋生物种类有200多种、3000多个,俨然就是一个海底色彩缤纷的万花筒,那么多的不被常人所知、所了解的海底生物就活脱展示在游人眼前,看似图画却都在游动且有生命力。最初我还按照进馆顺序分别记录它们的学名,无奈太多记不过来呀,我糊弄安慰自己记住统称就行了。游客们也可以穿上潜水服与鱼儿共游在大大的水族箱里,但要付费的。珊瑚馆中还有一条长达十几米的海底隧道,置身其中堪称一绝,恨不能忘乎所以也漂浮游动起来,不得不为之惊叹。

极地馆展示了南北极海洋动物,不到此一游你只能在电影、电视画面上看到它们。一进展厅首先看到一个橱窗里陈设一块一尺多长的貌似普通石块,不由得吸引了我的脚步,石块看似没有我们常见到的坚硬,纹路清晰、密度不很高,还不同于火山石,呈灰白颜色,但一看标签注释方知晓是珍贵的南极石,它来自于天际,可谓镇馆之宝啊。继续往里走游人可以在模拟极地的馆中观赏北极熊、企鹅、海象、海狮等极地动物,抓拍他们的图片太不容易了,它们不停的游动。还有几十个品种的鲨鱼不停的穿梭与你近在咫尺,隔着厚厚的玻璃罩它很温和,没了嗜血的凶残。海兽馆的造型很奇特,以夸张的卡通海盗船栖于海岸。海兽馆分为贯穿上下两层,便于游客从不同角度观看海洋动物的瞬息百态也扩大了它们的活动空间。同时还有海豚和海狮等表演场馆,我目睹了它们的精彩表演和游人的互动。每一段表演结束,在驯兽师的指导下它们也会给近前的游人轻轻的一吻,或是用尾鳍抚摸你,让你感受到它们是人类的异类朋友。特别是在海豚的表演场馆,水池里五六条海豚整齐划一的集体技能表演和各自表演,让人啧啧称奇,无不赞叹它们的杂技太有灵性了,最后海豚以它的高分贝鸣叫结束了表演。我当然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海豚,打心里喜欢这些生灵,当时我有些激动,眼睛湿润模糊,我读不懂它们对我们人类述说着什么呢?对它们别再杀戮?

来到鸟语林,它坐落在老虎滩西南山谷间,它是我国最大的半自然状态人工养殖笼,以高达40米的中心柱张开了半个峡谷的聚乙烯大网,仰望天空视觉很难辨别出它的存在和笼罩。林中树木茂密,阳光只能从高高的枝叶空隙钻进来,林中放养了150多个品种的20xx多只鸟禽,鸟林的山石林木均来自于天然,游人随山径蜿蜒石板路拾级而上,瀑布、小桥流水、原生态的木制亭榭,身边就是散逛悠闲的各种鸟禽,往往它无拘无束的来到你脚边可还不知道它的名字,窄窄的石阶同时前行你给它让步,它也给你散开路,真是彬彬有礼礼让三先,有趣得很呐,人在其中相互不惊不扰和谐安然相处,时不时的还有游人买些鸟食喂它们。

游览之余临海就餐也是平生第一次啊,面向大海,海风徐徐吹来,驱散了一天的疲乏劳顿,可得到的却是大饱眼福的精神享受和海洋文化的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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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性别比例失调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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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性别比例失调情况调研报告

一、形成性别比例失调的现状及原因

据调查数字显示,上世纪70年代,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平均为,进入80年代以后,逐步开始升高。根据第四次、第五次人口普查分性别人口统计资料近似推算,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平均为,呈轻微上升趋势;“七五”期间出生人口性别比平均值上升到,升高了**个百分点;“八五”期间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平均为,增加了**个百分点;“十五”期间,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平均为,在上升**个百分点,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我们**市属经济发达地区,出外经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都很多,庞大的这个群体,使流动人口控制与管理产生一定的难度,而且在同一县市,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越是经济富裕的地方和城镇男女性别比失调的越严重。

冷静分析,造成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调的原因,主要有怎这么四种。一是我们国人的男尊女卑的封建意识根深蒂固。尊女卑成为我国几千年封建文化积淀而成的家庭伦理观,体现了男女两性不平等的社会地位。传统文化中养儿防老、男尊女卑、只有男孩才能传宗接代等生育观念的影响根深蒂固,一直延续并影响着人们的生育行为。二是我们当地就业诸方面的不平等而造成的社会环境影响。可以说,男女社会地位不平等也是造成出生性别比例升高的原因之一。三是利益驱动非法胎儿鉴定是直接的原因。绝大多数妇女通过b超进行过胎儿鉴定。据研究表明,只要人工流产中有10%的人做了具有60%效率的性别鉴定,更有甚者一些医务人员将此作为赚钱的手段,为非法鉴定胎儿大开方便之门。而导致了我国出生性别比的持续上升。四是我们的现行法律惩戒不严是社会制度的原因。对一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处罚过轻,根本无法起到应用的威慑作用。

二、形成性别失调的负面问题和危害

(一)出现影响不少男性的择偶问题。男女比例的失调,男孩多女孩少,到一定结婚年龄,造成男性择偶困难的后果,一定程度阻碍了当地经济发展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重了社会养老经济负担。

(二)出现加大女性就业的压力问题。男性数量的增多很明显的连锁反应是,劳动力就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相当部分男性就业尚有一定难度,女性就业更加有难度;某些行业和职业中要出现由于女性就业人口缺乏而要男性替代的现象。

(三)出现婚姻挤压的现象问题。由于女性婚龄人口的严重短缺,单身男性数量的剧增,自然而然要危及到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引发地下色情业、非法拐卖妇女、买卖婚姻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危害社会大局的稳定。

(四)出现妇女地位歧视的问题。没有生育男孩妇女的社会和家庭地位会由此受到歧视,而通过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或通过超生方式得到男孩的妇女,也并未因此从重男轻女的传统意识阴影下得到彻底解放,进一步强化了性别歧视的后果。

三、遏制性别比例失调的对策和建议

人的和谐根本上就离不开男性和女性的关系,包括性别比例关系的协调。所以,在遏制性别比例失调上,政府要采取干预措施,多法并举,综合治理。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不断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力度,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有效地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二)出台方案,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出台《开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工作操作方案》,为执法工作人员实际操作提供政策法规依据。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公安、卫生、妇联、民政、人口计生、药监等为成员单位的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查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治理工作以及“两非”案件的处理。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也应当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工作制度。全市上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格局。

(三)更新观念,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关爱女孩,促使人们生育观转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关爱女孩的舆论氛围;出台《关于关爱女孩行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用制度保障女孩的权利;积极实施各项利益导向机制,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享受到改革开放成果。如慰问双女及独女贫困户,对今年应帮扶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发放扶助资金对参加今年中考的双女户、独女户女孩给予了加10分的奖励,在合作医疗、人身保险、庄基地审批等也给予了优惠照顾。为全市所有独女户和双女户发放生殖保健免费卡,凭卡不定期享受免费查环查孕和健康检查等服务,努力改善女孩生存环境,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发展,实现性别平等。

(四)打击违法,堵死非法医检渠道。建章立制,严打“两非”行为成立了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联手行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和溺婴、弃婴、侵犯女孩生存权利的犯罪行为。实行重奖举报有功者制度,对举报“两非”行为并经查实的群众每例奖**元到**元。

(五)以人为本,提供优质计生服务。保障妇女生殖健康紧紧围绕育龄群众生产、生活、生育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利用市、县、镇、村四级计生网络,为广大育龄妇女开展健康查体服务,并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实行跟踪服务。计生服务机构的流动服务车,不定期到村上进行义诊,对独女户和双女户所有家庭成员实行免费检查。

总而言之,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始终追求的目标。促进性别和谐,实现男女平等,不仅关系到妇女自身的问题,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它的解决依赖于全社会,它的进展也必将极大地推动社会前进。因此,我们市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行政的、法律的、舆论的和教育的手段,有效遏制性别比例失调,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全社会齐抓共管,坚决遏制性别比例失调的趋势,构建全市和谐发展,保持一方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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