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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开头怎么写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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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畜牧产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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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畜牧产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镇地处南麓,河中游,位于*区西北部,距城区69公里,全镇辖41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220个村民小组,5420户22478人。“”期间,*镇党委政府结合镇域实际情况,把畜牧产业列入镇域经济六大支柱产业之一来抓,提出了“强村大户、典型示范”的发展战略,这非常符合*镇

的实际。就*镇而言,一是畜牧业发展基础较好,二是范围内牧草资源丰富,三是气候环境适宜,大力发展畜牧业,对于该镇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畜牧业生产发展现状

畜牧业是*镇的传统产业,也是该镇的基础产业。多年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畜牧业的发展,依托资源优势,始终坚持“强村大户、典型示范”这一发展战略,把发展畜牧业作为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工作重点来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畜禽疫病防控、畜(禽)品种改良、圈舍改造、养殖科技推广和疫病防治工作,使该镇畜牧产业得到了稳步发展。据统计, XX年4月,全镇畜禽存栏量达65993头(只),其中生猪存栏8760头,牛存栏1546头,羊存栏2867只,家禽存栏52820只,各类养殖大户(场)59户,预计畜牧业半年产值可达1300万元,实现畜牧业农民人均收入600余元。畜牧产业的稳步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全镇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发展畜牧产业的有利条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畜牧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第一,具有较好的群众养畜基础。畜牧产业是*镇的一项传统产业,农户对从事畜牧养殖的积极性较高,据统计,全镇5420户农户中,养殖畜禽的农户高达4563户,占农户总数的84.2%,广大养殖户在长期的饲养管理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畜禽养殖经验;第二,草料资源丰富。近年来,由于国家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加之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大片的荒山、二坡地荒芜,为饲草的生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根据*镇林业部门的统计,全镇共有宜牧草场面积30000余亩,这为牛、羊等食草动物的养殖提供了优越的饲料资源;第三,气候适宜。光、热、水、土充足,立体气候明显,但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适宜牧草和畜禽的生长繁殖,适合生态养殖的发展。第四,政策机遇好。国家为促进畜牧产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奖扶政策,加之连年来市、区党委政府一直把畜牧养殖作为富民产业来抓,为该镇发展畜牧业带来了良好的机遇。

2、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以散养户为主,畜禽养殖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程度不高,导致畜禽疫病防控难度加大,环境污染严重,养殖经济效益不明显;第二,认识不足,观念落后。广大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偏低,仍沿袭着传统的养猪为过年,养牛为耕田的落后小农经济思想意识,传统的、粗放饲养管理及经营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第三,牧业结构不合理。该镇畜牧业仍以生猪为主,丰富的草料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羊、牛等食草动物的养殖规模没能发展上去,经济效益未能凸显。第四,品牌意识不强,没有在打响品牌方面去做文章,导致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畜禽及其产品也没能走出,赢得更大的市场。第五,缺乏龙头加工企业,缺少专业合作组织,广大养殖户规模小,层次低,市场开拓力差,拿不出拳头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第六,畜禽良种的普及化程度不高。第七,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不稳定,人员老龄化,待遇报酬低,对动物疫病防控的积极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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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社会救助工作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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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近年来,**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开展得卓有成效,为全县的救助对象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对扶贫济困、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近日,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更好地保障**县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由县人武部汇同县民政局一道对全县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救助现状

(一)各项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

一是成立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民政、教育、财政、劳动保障、卫生、农林水、城建、环保、国土、司法、工商、税务、规划、宣传等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团体相互配合,团结协作,逐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基本建成了以城乡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和乡镇、村(居)委会为依托的管理平台,形成了齐抓共菅,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县农村低保实施方案》、《**县农村低保实施细则》、《农村低保核查办法》、《农村低保指导人数分配表》、《农村低保核查表》等,有效地保障了**县社会救助工作的施行。

(二)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县制定出台了《**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规范细化了报灾查灾救灾、灾情评估、应急保障、安置转移、生活保障、灾后重建等工作,建立了排险防灾、转移安置、查灾核灾、资金筹措、物资动员、灾后重建等六大机制,先后对清江水布垭库区景阳段、花坪乡黄木垭滑坡险情等进行了成功救助,确保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医疗”。

(三)救助范围逐步增大。

**县先后建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慈善捐赠办法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社会救助效果明显:农村低保对象9135户18673人,其中孤儿219户234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月人均补助47元,较好地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今年州民政局给**县增加农村低保对象指标8763人,从7月1日起农村低保对象将达到27200人,保障比例占全县农业人口的5.9%;城市低保对象4229户7405人;农村五保老人1361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177人,分散供养五保对象184人);40%救济对象53人;城镇定救对象28人;一般救济对象11人;其他救济对象5人。

(四)慈善捐赠氛围浓厚。

5.12四川汶川地震后,全县人民踊跃向灾区捐款捐物,县慈善协会共接受捐款355.9万元、大米150斤、衣物3150件、消毒药品一件。**县还将仅有的113顶帐篷在最短的时间内连夜送往武汉,由省民政厅统一送到四川灾区。2月28日,全县在船儿岛广场举行了“抗冰雪、送温暖”捐赠活动,共接收捐赠款68万元。今年5月12日,**县又开展了“慈善一日捐”活动和5.12赈灾彩票义卖活动,共募集资金12万元。

(五)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县在农村低保的上运作,提倡“对有钱的事实行无权操作”,扩大群众的参与面,把决策权交给群众,重点抓住评议和公开、公示环节,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确保农村低保启动的公平和纳入对象的准确。通过多种方式将民政工作职能、服务承诺、监督电话、有关政策、收费标准等公布于众,让群众心中有数、监督有据。全县低保工作按照“开好三个会,搞好三公开,实行三统一,确保三到位”的方法把这项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即:开好“三个会”:开好村委会成员会,讲解低保程序。开好村民代表会,宣传低保政策。开好享受低保对象的会,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搞好“三公开”:首先由村民代表推选,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再上报到乡(镇)、县民政局审批后返回到该村的村务公开栏上公示。最后到**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实行“三统一”:全县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操作程序,确保这项工作不走样。确保“三到位”:入户调查到位,操作程序到位,资金发放到位。通过以上“四个三”达到了四个严禁。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暗箱操作;严禁拿低保送人情;严禁不深入村、组、农户家中,在办公室抠老壳,想报谁就报谁。在资金管理上,坚持按“村组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分配民政经费,对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优抚等民政经费实行了银行“一卡通”发放,有效地杜绝了社会救助资金被截留、挪用、贪占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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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路养护行业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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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行业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行业文化是一种以人为本、先进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和管理方式,是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随着市场化、知识化、网络化、信息化步伐的加快,文化因素对经济活动的渗透日益深入,现代经济呈现出一个全新的趋向,即文化化。行业文化建设已成为企业思想政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行业文化建设,实质上就是要用先进的科学思想和经营理念武装干部职工头脑,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塑造服务品牌和行业形象,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增强行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是实现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和迫切需要。

一、什么是公路养护行业文化

公路养护行业文化是文化在公路领域的反映和体现,是随着公路事业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具有鲜明行业特点的文化,是社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概括地说,公路养护行业文化是公路养护职工在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实践活动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主要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交通部《交通文化建设实施纲要》对此这样界定的:精神文化是交通行业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交通行业的核心文化;制度文化是体现交通行业价值理念、规范交通行业行为的规章制度;物质文化是体现交通行业价值理念、展现交通行业外在形象的环境和形象标识。因此,公路养护行业文化是公路事业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公路养护行业文化与公路事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繁荣。

二、云南公路养护行业文化建设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日益重视公路文化建设,把公路行业文化建设作为对内凝聚人心、激发活力,对外展示行业风貌、构建和谐公路的重要举措,且取得了显著成绩。如:从XX年起,省管公路贯彻“12435”发展思路,促进了省管公路的机制改革,使公路行业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以受社会高度评价的“三个工程”为例:

“321”工程即:三年时间,建设300个高标准的大管理所,200个设施完善的石料场,100个设备齐全的机械化站”。到XX年底,全局已建成大所275个、石料场156个、机化站108个,新改建职工宿舍8530套。基本解决了职工住房简陋,材料靠外购,手业养护等历史遗留问题。“321”工程不仅改变了我省公路养护的传统组织结构形式、养护技术手段和职工生产生活环境,还扭转了养路职工过去“技术素质低,养路机械化水平低,养护生产力低”的“三低”状况。

“安保”工程。“安保”工程即:“以人为本,以车为本,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截止XX年底,全局投入资金11503万元。自实施安保工程后,在全省机动车猛增至600万辆的情况下,XX年的交通事故比XX年下降39.8%,经济损失减少32.6,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309人,这是我省20多年历史上没有过的。“安保”工程,受全社会欢迎,都称这项工程为“救命工程”。

“人性化服务工程”。全局以为公路用户提供安全行车环境、为公路维护提供安全环境、为公路设施提供安全保障,的“三为”作为最高服务标准。围绕"实施安保工程,增设服务设施、规范标志设置;填筑会“吞人”的深侧沟;在主要交通路口、风景区设置人性化标志标牌;实施环境生态绿化工程,为用户提供安全保障、路政咨询服务、温馨亲情服务、公路通行信息、路况信息服务、畅通便捷服务,打造公路人性化服务的民本形象。树立云南公路路况好、路风正、行车畅、效益高,安全快捷的良好形象。

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以下难点:

(一)、云南公路职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

公路行业是一个社会性、技术性、服务性、综合性很强的部门,它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基础性作用,这需要从事公路行业管理的人员要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然而,当前公路行业职工文化素质偏低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十.五期末,我省省管公路在编人员20206人,专业技术人才仅为2993人,占职工总人数的14.3,技术工人15443人中高级以上技工仅占32.9,职工队伍素质偏低,文化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高素质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缺乏。

(二)行业核心价值观缺失。

行业核心价值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职工对行业性质的认识,即公路行业是干什么的;二是对行业使命的认识,即公路行业的存在是为了什么;三是对行业现状的认识,即公路行业现在如何;四是对行业前景的认识,即公路行业未来的发展如何。可以说当前绝大多数公路职工对上述四个问题的认识是模糊的,或者是不全面的。

(三)行业文化与行业脱节。

公路文化建设本质上是一种管理行为,目的在于规范管理行为,优化行业形象,增强品牌效应。当前的公路文化建设大都表现为提口号、拉标语、定制度,开展文艺体育活动,停留在公路文化建设的外延和表象上,与公路行业的建设、养护管理等实践结合不够,没有把文化元素融入我们的行业。

(四)、对行业文化建设的问题认识欠缺,思路不清。

对公路行业文化建设的问题认识欠缺,思路不清。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公路行业文化建设的目标和方向不明确,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形式和监督方法;二是对公路行业文化建设的思考和理解缺乏层次性、系统性、重要性的认识,对于渗透在公路行业职工内心世界中行业群体合力挖掘不够;三是对公路文化在生产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有着模糊认识,有着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只要有公路不怕没路养”,“事业单位,不怕下岗”等传统思维方式。

(五)、行业文化建设以偏概全,本末倒置。

以效果推断程度、衡量水平。例如,一家单位路管好了养好了,经济效益上去了,似乎一好百好,文化建设必定是高水平的,给干部职工在认识上产生严重误导。这种以为行业文化一学就会地简单化认识是幼稚的与片面的。尤其是那种迎合政治需要,以偏概全的做法更是十分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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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农委体育项目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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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体育项目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县体育局对我县农村体育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x年农村体育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x年我县农村体育工作在场地设施建设、专业人员培养、农村体育活动和机构建设上得到较快发展。

农村体育设施建设:x年我县在xx个村新建了农民健身工程,县体育局积极向上级体育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和设备,先后发放篮球架套,室外乒乓球桌台。并争取了国家配套资金xx万元。

农村专业体育人才培养:x年组织xx个乡镇体育专干赴参加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提高了自身体育技能,掌握了社会体育组织方法和体育活动的竞赛办法。使农村体育工作的开展有了比较专业的人才,促进了农村体育工作有序开展。

农村体育活动开展情况:今年年初各乡镇都有相应的活动计划,受到换届及其他影响有少数几个乡镇活动未能如期开展。从开展活动的情况来看,竞赛内容丰富,组织较严谨,参加人员踊跃,活动圆满成功。

组织机构管理更加规范:乡镇体育服务中心体育专干人员备齐,组织领导落实,同时县体育局加强了对乡镇体育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考核力度。

取得以上工作成绩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一是县体育局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多级争取项目。二是强化对乡镇体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促进乡镇体育工作的规范发展。

二、x年农村体育工作重点

1、新建—xx个村的农民健身工程.主要措施:县体育局通过多方面的项目争取,落实项目;各乡镇及村落实相关场地,完成健身工程项目器材的安装。使农村的广大群众健身有场地,活动有器材,练习有条件。

2、组织乡镇体育活动—场次。参与农民群众的达x人次以上。

3、乡镇体育专业人才培训x—x次,培训xx人次以上。使农村体育健身活动有人组织,有人做科学指导。

4、加强乡镇体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力度,县体育局到每个乡镇最少x次指导工作。一方面全面了解农村健身活动情况,另一方面推动和指导农村健身活动的健康有序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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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农村教育当前状态调研总结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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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教育当前状态调研总结

通过我们的实地走访,发现农村家长学历基本为小学或者初中,甚至还有很多连小学都没有毕业。其主要原因是:城市的收入、就业机会、生活条件等各个方面都明显优于农村,学历高有能力的年轻人都不愿意留在农村,选择进城打工,留下的都是那些在城市混不下去的人。从而导致农村人口呈现两极分化严重,老的老小的小。其中有两类家庭居多,第一类是父母在家务农,留在孩子身边;第二类家庭是父母外出打工,孩子留给爷爷奶奶带,即留守儿童。

先来看看第一类家庭,这些家长都是在城市里无法找到工作,不得不留在农村的,一般来说他们文化水平都很低,只有小学或者初中,全家人靠务农为生。

在孩子小的时候,父母双方必须要有一个抽出时间来带孩子,这大大影响了干农活,影响了全家的生计。为了生计,父母没有时间陪在孩子身边读书给孩子听,不耐烦手把手教孩子怎么穿鞋子,怕孩子乱跑影响自己干农活就把孩子关在房间里……学前教育的缺失对孩子价值观形成、智利开发影响是巨大的。当孩子才四五岁,还没达到入学年龄时,父母就迫不及待的将孩子送入学校。父母只是想让学校去管孩子,好让自己有更多时间去干农活。由于孩子年龄小,头脑还没发育到适合学习的程度,再加上缺少学前的智利开发,让很多孩子输在了起跑线上,他们根本跟不上学校的进度。

绝大多数家长还是支持孩子学习的,他们深知务农的艰苦,想让孩子通过学习改变命运。然而愿望是美好的,生活的现实的。家长白天忙着干农活,只有晚上才能有一点的时间顾及孩子,由于家长的学历水平都很低,根本无法辅导孩子学习,也不知道该怎么在学习上帮助孩子。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孩子发现自己跟不上的时候,家长不知道该怎么办,也没太放在心上。等到考试成绩出来,家长发现孩子的成绩和改变命运的目标相差甚远,心急如焚。但是,自己不会教,也不会用正确方法引导孩子,很多家长就会去买一堆的习题书逼着孩子去做。孩子做完以后,家长不会帮着孩子订正,原来不会的还是不会,没有任何效果,只是徒增孩子的负担。家长看到孩子做了,就以为自己帮助到了孩子。等到下次考试成绩出来后,家长又将大失所望,渐渐的开始不耐烦,斥骂孩子,这大大激发了孩子逆反情绪,对孩子学习产生负面影响。

在了解农村父母教育理念时发现一个很大的偏见。农村父母认为,关心孩子就是在物质上给孩子钱让他们念书,而忽略了精神方面的关心,他们不会抽时间陪孩子学习,也不会关心他们学习遇到了什么困难。他们会做的大多只是,想起来时候询问下孩子学习情况,跟孩子说几句早已听出老茧的励志名言。走访时遇到过这么一个学生,由于学习跟不上,父母平时也没关心他学习,他渐渐失去了学习的兴趣,开始和社会青年混在一起。开始逃课,后来渐渐发展成根本不去上课。而粗心的家长只是偶尔问问孩子学习的情况,孩子轻松的蒙混过关。等到家长发现孩子开始混社会时,已经过去了两个月。家长又不知道该如何挽回,打骂体罚只会将孩子越推越深,直至无力挽回。还有一些孩子,他们在学校犯了错,老师想找家长谈谈,但是家长忙于生计,对老师的帮助并不配合。即使有些家长能和老师进行信息交流,但是家长在孩子心中地位却不高,孩子根本不怕家长,家长无法管教孩子,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越走越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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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村民自治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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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工作的调研报告

村民自治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昆山市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采取多种方式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有效促进了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1995年、1998年和连续三次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初被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市”。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领导,抓考核。市委、市政府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专门调整了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党政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组织协调,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农办、妇联、共青团、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还把此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之中进行严格考核,保障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深入开展。

二是培训动员,抓基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三农”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坚持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配套组织开展全面系统的培训,紧紧围绕《村委会组织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四个重点内容组织脱产培训,及时组织学习“四议两公开”等基层民主管理的有效方法,大大提高了村级干部的民主管理意识,在广大村干部中筑牢了正确的自治观念、理财观念和民主管理观念。同时,在全市各村,利用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和走家串户方式向广大村民广泛宣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意义、方法和程序,提高群众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市、镇两级机关干部作用,开展“基石工程”活动,下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机关干部脱产下村指导各项工作,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薄弱村”治理工作打牢了思想基础,提供了人才支撑。

三是完善制度,抓落实。昆山市抓住村党组织班子调整,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的有利契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修订《昆山市村务公开目录》,指导各村及时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31项制度、明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职责。指导各村在醒目位置设立了村务公开栏,公开面达到100%。一些条件较好的村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实施村务“即时公开”,建立村务公开电子档案,定期向村民或村民代表播放。在昆山市,只要是涉及“三农”工作的相关会议,市、镇领导都要进一步强调中办发[]17号文件精神,做到干部清楚,村民明白,从而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走上了日趋民主、规范的道路。

二、突出重点,加大投入,优化工作平台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将村民自治工作与“法治昆山”建设、实施“惩防体系”、基层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等各项发展与改革措施结合起来,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自始至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实现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村民依法有序参与民主实践的能力和素质。在此过程中,立足“四个着眼点”扎实开展工作。一是着眼于农村工作大局,在发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强基固本作用上下功夫;二是着眼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上下功夫;三是着眼于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在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度上下功夫;四是着眼于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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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积极探索 大胆实践 不断提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整体水平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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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 大胆实践 不断提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宝塔桥街道位于南京城北,地处城郊结合部,面积7.2平方公里,辖区内有31家企事业单位、14个社区居委会,由于历史和自然原因,这一地区的经济和城市发展相对滞后,多年来一直是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之一。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流动人口也随之急剧增加。目前辖区流动人口常年保持在7600人左右,占常住人口的14%。流动人口的大量流入,在给城市建设和地区经济发展带来活力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和不稳定因素。如何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促进地区的稳定与发展已显得十分重要与迫切。几年来,宝塔桥办事处始终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作为稳定大局、改善投资环境、加速地区经济发展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坚持三个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实行“四个结合”,即: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管理与疏导相结合、管理与打击相结合;采取三种模式,即:“公寓式”、“旅馆式”、“联管式”,取得一定成效。去年,街道被南京市评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他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工作     几年的工作实践使街道党政领导体会到,要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必须从基础工作入手。坚持党(工)委领导下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建立管理机构、健全各级管理网络,既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工作,也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为此他们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流动人口管理体系。首先,成立以街道工委书记为组长,公安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工商、城管以及驻区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位,齐抓共管;其次,驻区有关单位相继成立了由保卫、劳动、人事、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外用工管理委员会,负责外用工的日常管理;第三,各社区成立了由管段民警、居委会分管主任和协管员组成的暂住人口管理站。去年街道还成立了宝塔桥地区保洁大队和保洁大队党支部。到目前为止,全街道共建立了17个暂住人口管理站,5个外用工管委会,配备了12名专(兼)职协管员,基本上形成了在街道工委领导下的以公安派出所为主力、以各级管理网络为依托、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流动人口管理体系。     二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工作实践中,他们意识到,要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适应城市改革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几年来,他们一直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列入到各单位、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坚持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建立了重大责任问题追究制,制定了奖惩、考核方案,确保各单位、部门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实践证明,只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流动人口各项管理工作措施才能落实到实处。     三是建章立制,促进流动人口管理规范化。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个环节,各个层次都必须有严格的制度,这样才能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为此,他们立足本地区实际,先后制定了《宝塔桥地区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宝塔桥地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职责任务》、以及《例会制度》、《培训制度》等,每年都要根据上级的指示要求修订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各用工单位、社区居委会均依据各自流动人口管理现状,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了既要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外用工,又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加快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     四是健全基础台帐,保持信息畅通。流动人口量大,变化快,统计工作难度大。为了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动态,街道流动人口办公室每季度均要对驻区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流动人口进行统计,参照公安、市场、计生、城管等部门的登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准确分析流动人口分布和就业状况,为上级部门和本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以“公寓式”管理为抓手,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新路子     宝塔桥地区的企业主要是从事造船、装卸、农副产品粗加工和建筑施工等劳动条件相对艰苦的行业,脏、苦、累和危险的工种成为外来人口进城务工的主要求职行业。据统计,现在辖区企业外用工已占到全部流动人口的23%。用工量大,劳动条件艰苦,居住分散,外用工中打架斗殴,偷盗等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不仅给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而且也严重地影响到地区的安定。针对这种现状,从97年开始,宝塔桥街道便在企业中进行了以集中住宿、集中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公寓式”管理的试点工作。他们首先选择了外用工最多的长航集团金陵船厂作为试点单位,取得了明显成效。     长航集团金陵船厂外用工有近千人,过去都是散住在厂区和居民区。98年该厂自筹资金460万元,建起了能容纳720人居住的外用工公寓,从根本上改善了外用工居住环境。与此同时,该厂还从政治上、生活上以及福利待遇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一是政治上关心,人格上尊重。现在外用工在入党、参与厂里的议事决策等民主权利方面与在职职工平等相待,已有两名外用工在厂期间入了党;二是生活上关心,积极为外用工排忧解难。厂里制定了外用工公伤互助金制度。在公寓楼和其它外用工住所配备了专职清洁工,设立了活动室、医务室、食堂、小卖部等生活娱乐设施。厂幼儿园、子弟学校先后接纳外用工子女入托、入学65人等;三是逐步实现了外用工自行管理,由以往的“以内管外”逐步过渡到“以外管外、内外结合”的管理机制,使外用工主人翁意识得到了加强;四是外用工法律和业务培训制度化。外用工从进厂开始到上岗作业以及工作之余都有一套完整的培训、教育计划和制度,努力把外用工管好、用好。现在,该厂外用工遵纪守法的人多了,违法犯罪率同比下降了20%,并涌现出了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南京金帆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在很抓外用工集中住宿、集中管理的同时,从切实维护外用工利

益出发,减少了外用工收入分配的中间环节,为外用工公寓配备了彩电、空调,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91年以来,该单位从未发生一起外用工违法犯罪案件。     南京肉联厂对外用工的管理除了实行集中住宿集中管理,还根据工种分工和倒班特点,合理安排宿舍,避免了相互干扰。该厂还在外用工中选拔素质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外用工聘为本厂的合同制工人,极大地调动了外用工的积极性。     据统计,现在全街道外用工30人以上的企业80%实行了集中住宿、集中管理。为了将“公寓式”管理向企业外延伸,街道投资近百万元,利用金大公司一处生产厂地,建立了金陵村暂住人口公寓。目前该公寓占地4000平方米,房屋近百间,集中居住了流动人口480人。该公寓实行封闭管理,开设了办公窗口,配备了办公桌椅、档案资料橱等必要的办公用品,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和台帐。规范的管理,严格的制度使外来人员居住开心,经营放心,他们在外打游击,既不稳定,也不安全,现在不仅外出工作无后顾之忧,而且还有了同城里人一样的感觉。     实践证明: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公寓式”管理不仅仅是一种模式、一种手段,更重要的是增强了外来人员的主人翁意识,促进了地区的稳定与发展,提高了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目前宝塔桥街道实行“公寓式”管理的流动人口已占全部流动人口的20%,今年他们还将继续努力,力争达到25%。     三、以“旅馆式”管理为龙头,不断规范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集中住宿,集中管理带来的成效是显而易见的,但由于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制约,绝大部分流动人口仍分散居住在各社区私房出租户中,这部分人由于居住分散,成分复杂,流动性和隐蔽性大,一直是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此,他们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采取了“以房管人”即“旅馆式”管理模式。一是加强了出租户户主的管理教育。街道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私房出租户进行全面清查,摸清了底数,同时召开私房出租户户主座谈会,宣传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使广大出租户户主能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二是强化了“六个一”管理,即:一表(房屋出租户审核表)、一证(公安许可证)、一牌(房屋出租户标记牌)、一书(治安责任书)、一簿(暂住人口登记簿)、一知(房屋出租户和暂住人口须知)。做到外来人口凭身份证登记租房,人走退房及时向派出所申请注销。目前全街道纳入“六个一”管理的私房出租户已达90%以上,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郭家山、方家营、金陵村达到了100%,这样就能从源头上管住暂住人口。三是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目前,街道已配备了12名协管员和50名信息员,制定了定期培训计划,工作中注意发挥他们作用的同时,对他们协管、统计、信息、培训等工作经常组织交流,促进其工作的规范化。四是加强检查督促。街道流动人口办公室定期深入各个社区抽查房屋出租户执行“六个一”管理制度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协调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站开展工作。由于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检查及时、指导得力,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违法犯罪率明显下降,方家营社区XX年违法犯罪率同比下降了50%。     四、以“联管式”管理为基础,充分发挥综合管理整体效能     大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由于缺乏应有的劳动技能和经营场地,不少人在马路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有的为了争夺地盘拉帮结派、聚众斗殴,给城市管理增加了压力。为了疏导这部分人,街道投资数十万元建起了一个有400余摊位的农贸市场,流动人口凭《暂住证》、《身份证》、《婚育证明》和《外来人员就业证》进场经营。为了加强管理,他们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成立了市场暂住人口管理站,由公安、工商、税务、计生、市容、市场联手管理,他们称之为“联管式”管理模式。这一做法收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市场治安和经营秩序有了根本好转,深受社区居民和经营者的好评。     五、抓好疏导和服务工作,寓管理与服务之中     流动人口在为城市建设提供各种服务的同时,也迫切需要城市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服务,使他们能融入到城市生活中来。近几年,宝塔桥街道在实践中总结摸索出“四个结合”的管理办法。     1、坚持管理与教育相结合。外来人口大多数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文化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不少人因不懂法使自身利益受到伤害或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他们把对流动人口法制教育列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几年来,企业外用工接受法律教育率达100%,街道设立了法律咨询台,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制宣传资料近万份,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通过法律宣传和服务,增强了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同比下降了17.9%。     2、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首先主动帮助他们提供劳务和经营活动。几年来,辖区企业接纳安排外用工1769人,街道为外来人员提供保洁员岗位108个、农副产品经营摊位、摊点500多个、门面房200余间,使3500余人有了谋生的职业。第二,积极提供计生和健康服务。外来人口中计划生育管理是一项难度非常大的工作,为此,街道计生部门建立完善了经营户及进入育龄人群计划生育“五个一”管理档案,即:一本花名册、一份计生合同、一张随访卡、一张孕检卡和一份审验证;建立了随访制度,主动与流入人员户籍地保持联系,相互协调配合,妥善处理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街道先后投资5万元,购置了b超检查仪、乳房检查仪、血压仪等设备,方便快捷地为外来育龄妇女提供全方位的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方面的服务。去年,对175名流动人口进行了妇科检查,通过检查,对63名有不同程度的患病者进行医疗指导。为了解决流动人口就医难的问题,一方面要求驻区企事业单位医院对外开放,另一方面会同有关单位、部队医院,建立了12个社区医疗服务点,方便了流动人口求医买药的要求,深受流动人口的欢迎。第三,努力为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外来人口由于其户口不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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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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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思考

一、现行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现状及质疑     精神损害,又称非财产上损害,是与物质损害相对应的概念,这是一个有特定法律意义的概念,它不同于医学上的精神损害,也有别于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说的一般精神方面的不愉快。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是指犯罪人对自然人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等人身权利进行不法侵害而造成的非财产性的损害。而精神损害赔偿,则是指对自然人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等人身权利进行不法侵害所造成的非财产性的损害,且后果严重,因此而由被告人承担通过财产赔偿等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这是针对精神损害的后果所应承担的财产责任。在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是否应得到赔偿,是各国立法时颇感棘手的问题,对此,各国做法不一。德国、瑞士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采取一定的限制原则,而同为大陆法系的日本、法国则立法较为宽松,只要是存在精神损害的事实,被害人即可提起此项诉讼。英美法则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赔偿范围,司法实践中也没有特别的限定。 我国现行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表明在刑事诉讼中只允许被害人就被告人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最高院于XX年12月4日《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项规定将刑诉法法律条款过于笼统的规定更进一步明确了,更具操作性。但笔者认为,现行法律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全盘否定的态度,在是否能有效保护被害人利益,与其他法律能否协调以及被害人对诉权处分可能引起混乱等方面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具体提出下列质疑意见:     1、刑诉法的规定与民事法律规定存在冲突。     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侵犯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荣誉权的,有权要求赔偿损失。XX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除上述规定,更进一步将精神损害的范围扩展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总之,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是承认精神损害赔偿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法律原理上应适用民事法律规定,而刑诉法第七十七条仅限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的”,由此被害人遭受的精神损害则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之内,此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排斥在民事诉讼之外,陷于尴尬的境地。这样出现了刑诉法的规定与我国民事立法所确立的精神损害赔偿原则相抵触的情形。     2、对不同程度的精神损害是否赔偿适用法律出现混乱。     刑、民之间相互矛盾的规定形成了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情节严重的不能请求赔偿,而情节轻微的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请求赔偿的不正常现象,造成了立法上的不统一。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必须适用于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通过根据不同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这种可请求赔偿的民事侵权中的严重后果往往表现在侵权人会触犯有关法律,直至是刑法。而刑事犯罪行为通常是情节严重的人格侵权行为,这就形成了精神损害程度较轻的不可以适用损害赔偿,而后果严重到触犯刑律时同样法律规定不得赔偿。同时,这也会造成如被告人行为不以犯罪论处的,被害人所获赔偿反而较多的情形可能出现的不正常现象。     3、可能会造成被害人对诉权的不同处分会有不同的结果出现。       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九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后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里同意了被害人对犯罪人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精神损害不纳入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有的被害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会放弃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由于案件性质不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而是一般的民事案件,就不适用刑诉法和最高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这样,以获得民事法律的全面保护。被害人这种变通寻求民事法律的全面保护的方法不仅增加诉讼成本和当事人讼累,还会因附带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结果不一而影响国家司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4、对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是对被害人最大的精神安慰的说法的质疑。     不少人认为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就是对被害人最大的精神安慰,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罪量刑,受到了制裁,这本身就是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力量在此时已最大限度保障了被害人的利益,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也就是抚慰了被害人在精神上的损害,不需要用精神赔偿再次制裁犯罪者以补偿被害人的精神损害。此观点得到了刑诉法和最高审判机关的认同,并予以采纳。但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虽然,我国法律体系受原苏联影响,认为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也是不可以用金钱来赔偿的,但是一旦人的人格尊严、生命、健康等被犯罪行为侵犯后,对被告人科处刑罚,并不能全面消除被害人精神上的损害,也不一定就是对被害人最为有效的救济方式,而一定数额的金钱赔偿也许是我们迄今为止的法律智慧所能找到的最重要的救济方法。     5、对向犯罪人以外的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有赔偿义务的人不仅限于犯罪人时,法律未禁止向犯罪人以外的被告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被告人可向犯罪人以外的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其一造成了对同一事实需要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法律程序才能解决问题,其二,对同一事实

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其三,在适用不同法律规范时可能会因法律之间的相互冲突而面临对冲突规范的选择,其四,使同类型案件中同样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被害人因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而得到不同的保护结果,被害人之间处于事实上不公平的地位。 二、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     笔者认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立法上对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认可,并应逐步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其理由如下:     1、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符合刑法规定,对刑罚的功能起补充作用。     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其规定的精神就是“又打又罚”,此条明确在论罪判刑的同时可以判令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这里的“经济损失”,刑法并未将其局限为物质损失,笔者认为应包括因精神损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刑法这一规定与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不一致,但刑法修改在后,按后法优于先法的原则,就适用刑法规定。此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所给予被害人的经济赔偿尽管属于民事责任,但实际上是一种经济制裁,而且是带有强制性的。因为在某种情况下,金钱赔偿具有惩罚功能,因为责令被告人支付被害人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能使加害人发生有所失之感,并得以赎其加予被害人之痛苦。且从作用来看,无论从别预防,还是从一般预防的刑罚目的出发,附带民事赔偿的威慑力并不小于判处刑罚的威慑力,由被告人承担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对被告人而言,其惩戒效力不低于刑罚处罚。     2、将精神损害列入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有法律依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明确了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损失,这当然也适用于附带民事诉讼。     3、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利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由于侵犯了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等人身权利,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且违反刑法规定,因而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往往又同时使被害人人格尊严受损、名誉降低、或迎接未来生活的信心受挫,或丧失面对未来挑战的勇气,从而精神上遭受极度痛苦,乃至影响未来的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根据刑法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定罪量刑,甚至根据案情判决赔偿被害人的有关物质损失,这些尚不足以抚慰被害人。因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害一般都比单纯的民事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程度深,有的犯罪如杀人、等均会给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造成巨大精神损害,与之相比,物质损失可能微不足道。但是,民事被害人尚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刑事被害人更应享有此项权利。某些侵害生命、健康等人身权的行为给被害人及其亲属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及创伤很深,也难以消除,其精神痛苦是长期且巨大,在精神损害方面给予被害人一定的金钱赔偿,具有使被害人获得某种满足之功能,因为金钱赔偿所具有购买力等功能,可以使被害人有所满足而冲销痛苦。法院也应从切实保护公民人身权之立法宗旨出发,给予被害人最大限度的法律保障。所以,应确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实现法律真实意义上的正义和公平,切实保护被害人的权益。     4、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利于体现公权对私权的特殊保护,符合历史发展潮流。     刑事诉讼中一直强调公权优于私权,被害人首先要服从于国家追究犯罪的需要,但是在保护被害人利益方面,公权所保护的社会利益并非总与被害人的利益一致,公权对社会利益的倾向完全可能导致对被害人利益的忽视。而民法上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产生,反映了人们对自身价值和人格尊严的重视,是人类发展高度文明的产物,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当今国际潮流,对私权的关注逐渐加大,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恰恰符合这一历史潮流。公权的功用应越来越有利于对私权的保护,使被害人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而不是与私权相互冲突。在刑事诉讼不断趋于对被告~利保护的今天,在附带民事诉讼上则应加强对被害人利益的保护,这符合社会利益、被告人利益、被害人利益三者利益冲突的平衡。此时应允许私权的适度自由,因为犯罪行为毕竟侵害了被害人独立于社会利益的个体利益,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被害人的个体利益应予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实践中,许多国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也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德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关于一切就追究对象的犯罪事实所造成的损失而提起的诉讼,包括物质的、身体的和精神的损害均应受理的规定值得我国借鉴。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符合国际上刑事法律的发展趋势,符合对被害人的特殊保护。       5、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符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立法原意。     首先,从法律角度讲,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身权中一个重要的权利,而健康的含义通常又包括生物属性的健康即生理健康和精神属性的健康即心理健康。精神损害赔偿实质上是对公民心理健康权受到不法侵害时而给予的补偿。其二,犯罪行为除了造成可以用金钱计算的损失外,还可以使被害人受到不能用金钱计算的损害,这种损害甚至还可以引起更大的利益损失,对被害人的损失不底论其是否可以金钱表示而给予赔偿,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其三,对精神损害进行民事赔偿,不是将人格、名誉视为商品,而是对被害人精神上受到的痛苦损害以物质赔偿的形式进行心理上的安慰、补偿,是对犯罪人的一种制裁。它不是降低人格,而是对人格尊严予以重视,并从而提高人身价值。其四,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所以在这里民事案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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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暑假社会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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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炎炎,骄阳似火,我和几个朋友却欢声笑语,激情澎湃,赴我家乡的敬老院,为孤寡老人送去夏日的清凉。

刚去的时候,孤老院宛若一张被定格的照片:房屋、假山、路边的行道木,溶为一体似地一动不动。干净的庭院内无人走动,走道两边的长椅上零零散散地坐着一些人——他们都保持着固定的姿势:翘腿的、低头的、打瞌睡等等,相互之间没有任何交流 。

我们刚一进门,他们立即都站起来,同时几乎把眼睛和嘴张到最大,表现出喜出望外的神态。然后纷纷跑开了——不是跑向我们,而是边跑边向屋里没有出来的人大喊,然后一起站在屋檐下看着我们。

我们主动走上前和他们聊天、发书、作游戏,气氛很快活跃起来了。

和这些老人相处时,我的心情真得很复杂,不知是该喜还是该愁。喜的是老人们现在能很好的享受生活,而愁的是他们是一位位即将逝去的人,不知下次再去是会少几个!所以无觉的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甚至包括痛苦包括挫折,因为这些都是生命的一部分,是不可逃避的,珍惜他们也是珍惜生命!

最美不过夕阳红,老人们的平静的表情真的很美,在长期生活中积淀下来的底蕴真的是我们年轻人比你不了的,我很羡慕他们,也在感慨人生,为什么人最美的时候却是在暮年呢,为什么人真的可以享受生活确实在他即将逝去的时候呢?!可能就像其他的东西一样,只有快失去的时候才会感到保贵吧!

我们了解了他们的一些状况。老人们有些是在家呆不住,子女工作繁忙,有些是被子女送过来的。虽然有的刚刚不太习惯,不过时间长了逐渐习惯起来。老人家在这里都过得很开心,他们有时间的时候会在楼下的树阴或者是楼上先房字里看一下电视或玩一下麻将,也有是到楼下做一些简单的锻炼的。因此,老人在这里也可算是可以晚年安康。

半天的时间也很快就过去了,我们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养老院。爷爷奶奶拉着我们的手让我们经常去玩儿,要我们好好学习,同学也都表示以后会经常看望老人们。活动在同学们与爷爷奶奶依依不舍的告别中结束。 最后全体参加活动的同学们一起与老人们合影留念,老人们与同学们的手拉着手恋恋不舍的惜别。做了平凡的事,却带来了不平凡的喜悦和幸福,在回去的路上,我们纷纷表示要永远用一颗感恩的心,用自己真挚的爱为使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而努力!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是适应新世纪社会发展要求,培养全面发展型人才的需要,是加强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升华思想的有效途径.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深入群众,了解社会,增长才干,是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正确道路,是青年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发挥聪明才智,积极为社会作贡献的重要途径.希望全院学生班级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创新,继续学习锻炼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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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农村基础教育现状调研[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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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教育现状调研

使得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年龄结构也不合理。农 村课程改革对目前的农村教师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它要求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学角色行为必须实行全

方位的转变。由于农村教师队伍年龄资历、学识水 平、身心状况差异较大, 因此转变过程困难很多。

2、 学校管理方面有待改进。一是校长结构欠 合理, 老的老了, 工作精力有限;  年轻的又过于年轻, 没有什么工作经历, 更谈不上有较好的工作经验。二 是部分校长对学校的管理工作较为片面,   只注重学

校教学管理,  对教学管理以外的, 如学校安全管理, 学生的德育工作、疾病防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 管理的力度不够。

3、 学校经费困难。实施“一费制”和“两免一 补”后, 人民群众的负担的确减轻了, 但学校的办公经费受到一定影响, 由于政府财力有限, 上面的拨款也难以及时足额到位, 使学校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受到一定的影响,  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无法实施, 如校舍建设、绿 化学校的创建等。

六、关于农村基础教育问题的对策思考

针对农村基础教育出现的困难,今年我国提出了实施教育救助。教育救助是国家、社会团体和个人为保障适龄人口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从政策、物质和资金上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所提供的援助。限于农村的基础,农村地区难以实现教育的自救,因此,积极发挥政府的调节功能,及时实施农村地区的教育救助就成为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教育经费方面

1、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力度,同时建立农村教育财政保障机制

缓解基础教育投入问题的关键是解决财政乏力的问题。教育是一种公共产品,应当由政府承担责任。建议国家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并严格规定农村教育投入的恰当比例。我国许多省在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集资被取消,县乡财政收入减少,为了保证县乡对基础教育的投入,中央应确定一定比例的税收进行转移支付,专门用于农村基础教育。切实发挥国家公共财政资金在配置农村义务教育资源中的绝对主体作用,构建基础教育投入主要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承担的财政转移支付体制,最终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和保障农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机会的长效机制。

2、拓宽筹资渠道,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还没有达到完全支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水平,所以从长远发展来看,农村教育经费完全靠国家长久支付的可能性并不大。要想使农村义务教育得到更好的发展,除了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证外,还应该通过其他渠道尽可能多地筹措经费。比如可以建立“义务教育基金会”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捐助;发行教育彩票,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和支持义务教育。所得的资金由政府根据有关政策统一进行调配,切实定向用于农村教育。同时建议国家出台农村教育救助法,以保证农村教育的优先发展。

(二)师资方面

1、加强对农村教师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村教师的专业水平

农村教师信息闭塞,接受培训的机会少之又少,其教育理念、教学方式都与城市的教师有很大差距。因此,各级政府要大力开发并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援助项目,加强对农村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同时在教师继续教育政策方面对农村教师要有所倾斜,比如为农村教师提供免费的培训,适当增强教师培训名额等。对农村教师进行培训,要增加一些新的理念方面的内容,同时还要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注重教师实际教育教学素质的提高和教师的实际教学效果,以切实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2、建立合理的教师流动机制

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教师的双向流动。实施“教师交流机制”,把城里的老师交流到农村支教半年或一年,带动农村的教育;农村教师则到城市学校去实习,充实提高,以解决农村教师单向流动的问题,切实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从根本上解决教育公平问题,从而有效控制辍学率。比如河南省在1995年就硬性规定,刚毕业的大学生必须到农村支教一年,并把支教作为将来评职称的一项条件。同时给予支教大学生提前半年转正的优惠条件。XX年,郑州市又出台了新的教育救助政策,从XX年起,郑州市将在5年内实现所有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1年。郑州市教育局文件规定:从XX年起,市直学校每年下乡交流人数应不低于全体教职工的10%。另外,政府也可以在政策方面对农村有所倾斜,比如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巡回授课,鼓励紧缺学科教师的流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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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止税款流失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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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止税款流失

随着新税制的全面实施以及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改革日益深入人心。使用和管理日益为各级税务机关所重视。经过几年的实践,在管理方面也不同程度地暴露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利用偷税案屡屡发生。然而,值得深思的是我们至今对案件还没有十分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手段。还不能将利用发票偷税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国各地不断发生的xx大案,导致的不仅仅是社会物质和国家利益的巨大损失,而更深远的是精神上的损失。可以想象,当屡屡发生的案件,对人们心灵的震撼从最初的触目惊心,到司空见惯,不以为然,这种心态发展下去,丧失的不只是人们心目中的“税法”观念,而是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因此有效地遏制利用进行偷税犯罪活动,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目前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虚开现象严重。所谓虚开是在无任何商品交易行为(购销行为)的情况下,利用所持有的,采取无中生有或以少开多的手段,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或介绍他人虚开。

(二)人为的调节进项税额。造成零申报、负申报。由于不仅是纳税人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商事凭证,而且是兼记销售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抵扣税款的重要凭证,该发票不仅具有较强的以票管税作用,更重要的是将一个产品从最初生产到最终销售各个环节联系起来,形成链条,体现了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的重要作用。正因为“抵扣制度有着极大的诱惑力”,因此,一些人千方百计在扣税环节上动脑筋,作文章。其主要表现一是,根据销项税确定进项税。纳税人月末进行核算先将当月销项税额计算出来,然后再设法开具同等金额的进项税票,于是出现了怪现象之一“零申报”。本市某外资企业98年人为调节进项税达7000余万元。二是,非法索取进项税发票,多多益善。月末一次性抵扣,造成进项税大于销项税,于是出现怪现象之二“负申报”。

(三)人为调节销项税。在开具销售发票时,采取上下联次、内容、数额均不相等,或大头小尾分别填开办法,其目的是缩小销项税额。达到偷税目的。

(四)骗购。当前骗购现象十分严重。偷税分子多采取编造假姓名,利用假身份证、假经营地址,骗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骗购,以“开票“为主要经营项目,一旦败露,迅速逃离。甚至有的偷税分子一次注册几家,十几家公司,进行犯罪活动。

(五)开具假发票。开具假发票一般为合伙经营。犯罪团伙以私英盗窃、收售假发票为主要经营手段,私自刻制有关公司图章,经营地点不固定,流动性很强,不易抓获。市稽查局于98年6月6日与天津市公安十七处配合查获了一起开具假发票的犯罪团伙,犯罪分子与其团伙(浙江人)在天津、北京、秦皇岛等地进行虚开犯罪活动,先后为二十几家企业虚开发票,办案人员搜出空白假发票216本,犯罪分子4人被逮捕归案。

违法问题,直接影响税务机关依据发票控税、计税、征税、查税。链条作用被冲淡,形成管理上的失控,使国家税款严重流失。我市国税稽查机构自94年8月机构分设到99年末,共检查各类纳税单位157266户,其中有问题户76843户,占补户数48.46%。查出应补税款为189226万元,查补税款数额呈逐年上升趋势。

为什么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千方百计在上大做文章,达到其偷税获利目的,且屡禁不止?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仅从以下几方面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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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房地产市场税收征管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营销,全文共 1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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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税收征管调研报告

近年来,**地区房地产行业迅猛发展,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税收增长,但是,通过我们检查发现,房地产行业存在需要资金量大,经营周期长,预收预付账款多,经营方式多样等经营特点,由此,也隐藏着一些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税务管理,堵塞漏洞,探讨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之间合作建房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目前房地产行业己形成多种开发形式,有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形成所谓的合作建房或名义上的代建房。按照税法规定,合作建房的双方均发生了销售行为,应分别交纳销售房地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的相关税收,应该申报纳税。但在实际生活中,合作双方常常不申报纳税。瞒报了这部分销售收入,偷逃了税款。

(二)以开发房屋抵顶所欠建筑商款项,不入帐,不做收入。只在企业内部财务报表中体现,致使企业少计了应税收入,少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以房屋抵顶拆迁户补偿费、银行借款本息、支付工程款、获取土地使用权等不计收入,偷逃企业所得税。

(三)销售款长期不结转或少结转收入。房地产开发商长期将销售款、预收定金、房屋配套费等挂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帐上,不与帐面的成本、费用配比结算,造成帐面无应税所得或亏损,或者以实际收到款项确定收入实现,偷逃企业所得税。分期收款销售,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收入,以未清算、未决算为由拖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无正当理由以明显偏低的价格销售开发产品,从而达到少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虚开发票减少计税依据,实现“双偷”。房地产开发企业依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金额确定售房收入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购房者以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金额缴纳契税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可见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金额是双方缴纳税款的计税依据,故双方协议少开或不开销售不动产发票,实现所谓“双赢”,实则是实现应纳税款的“双偷”。

(五)代收款项偷逃税。将在销售房产时一起收取的管道燃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不按价外费用申报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将收取的拆迁安置补偿费列“其他应付款”,年末不申报纳税。

(六)“收入实收不转”直接抵减应付工程款,偷逃税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施工方延误工期等原因收取的罚款收入及投资方对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转付施工方优良工程及提前竣工奖励收入不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而直接抵减应付工程款,从而减少会计利润偷逃企业所得税。

(七)与关联方企业之间互转收入和费用。与关联方企业之间,特别是同一地址办公的关联企业之间,由于业务往来频繁,利益关系密切,互转收入和费用存在着很强的可操作性和隐蔽性,导致企业最终多计费用或少计收入,偷逃税款。

(八)多列预提费用。一些企业采用“预提费用”、“待摊费用”帐目调整当期利润。特别是预提“公共配套”费用数额大,在配套工程完工验收之后不及时结转配套工程成本,对多提费用的余额不及时调整、冲减商品房成本,而是长期滚动使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甚至有的企业在配套工程完工验收之后仍继续计提或重复计提“预提费用”,借以偷逃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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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村民自治工作调研报告[页7]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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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民自治工作调研报告

(五)进一步扩大宣传,树立正确的村民自治观

农村干部群众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施主体。要采取各种有效途径,广泛深入的向农村干部群众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让农村干部群众增长村民自治的知识。使他们懂得如何尊重群众的意愿,如何进行村民自治基本制度的建设,如何依法有效实施各项自治活动;懂得如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遇到违法行为时又如何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从而提高民主实践的能力和水平。树立起健康的村民自治观念,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和充分发扬民主有机统一的观念,明白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和发扬民主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观念。要纠正那些认为农村实行自治了,可以不受约束,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错误思想。

宣传教育工作要注重实际效果,要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性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多样性和针对性。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报道村民自治的典型事例,批露违法问题,营造全社会尊重、支持农村民主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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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校就业指导课实际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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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就业指导实际情况调研报告

说起大一上学期的职业生涯规划课,吉林省一所省属师范院校大二学生李晓(化名)只是清楚记得结课时老师让每个同学写一份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却不太记得老师讲过什么了。“当时,专业课都没有开,还不知道自己将来能干啥呢,咋规划啊?”李晓打趣地说,当时她是“拍脑门”把结课作业编出来。

一、拿着专业书、闲书来上课,教育部印发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提倡从起,全国所有普通高校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并作为公共课纳入教学计划,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中。并建议就业指导课程学时不少于38个学时。

目前,吉林省高校的就业指导课大都为38个学时,占两个学分,一般安排在下午的七八节课,多为一个系200人左右一起上课。

笔者在几所高校旁听就业指导课时发现,同学们的书桌上大都放着别科的书籍,有的同学更是头也不抬地认真写着别科作业,任课老师则是很认真地在讲课。当随机问周围同学为什么不专心听课时,大家反映:老师讲的多数是成功者的案例,我们在网上或杂志上都看过,知道的不一定比老师少,还有很多案例已经过时了。

很多大四学生反映,除了对如何写简历、面试如何着装等有些记忆外,老师课上讲的其他内容已没有太大印象。

小杨是一所高校英语专业大四学生。每堂就业指导课老师都要点名,以此来保证出勤率。“要是这课讲得有意思,同学早早会去占座的,还用点名吗?”学生不满意的还有任课教师用ppt授课,学生们没有教材。“就业指导课上的信息陈旧,理论又联系不上实际”。小杨大二时在学校附近书店买了《读大学究竟读什么》和《求职从大一开始》两本书,“还是书里面说得比较实在”。

在校四年,小杨感觉没有接受到有效的就业指导。现在大四开始找工作了,她才知道社会上的工作类型和自己想象的不太一样。

二、大二、大三就业指导课断档?

据了解,吉林省各高校从陆续开设就业指导课。,教育部下发相关通知后,各高校把就业指导课分为两部分:一是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二是就业指导。吉林省多数高校,在大一新生入学时即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课程,第二部分的就业指导课程在大三下学期或大四上学期开设。

医学专业的刘姓同学今年即将大学毕业。她回忆,大一刚入学,学院就开了职业生涯规划课,一个系180多名新生一起上,共15课时,集中一周三天时间就全给上完了。“我还没来得及找到职业生涯规划的感觉,课程已经结束,只当是‘打酱油了’。” 现在刘同学也忙着找工作,学校承诺毕业前给他们开就业指导课,还迟迟未兑现。

正在找工作的大四学生王勇说,大一上过职业生涯规划课,但大二、大三就没有类似课程了,现在要找工作了,早忘了大一就业指导课讲了什么。

某高校材料学院的邹同学说,离毕业还有不到3个月时间,她才听说学院要开就业指导课,学生纷纷议论,“现在还开什么呀?我们大都去向已定,出国的、准备读研的,很多同学工作也已经找好了,再开不就是走形式?”

但多所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都表示,大二和大三期间,学校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并没有断档,安排有一定课时的就业指导讲座,例如请校友或就业指导专家来与学生面对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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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检察对刑事侦查明的监督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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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刑事侦查明的监督

浅议检察对刑事侦查的监督   侦查权是指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专门调查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它虽然只直接关涉到少数人(嫌疑人)的利益但它有着极强的力度,极易造成严重后果,给当事人造成巨大损害。侦查是重要的审判前程序,在整个诉讼活动中处于靠前位置,侦查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以后各个环节阶段的质量,合理合法的侦查才能带来公正的审判结果。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带来~,侦查权也不例外。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防止权力异化的重要途径。在我国,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监督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整个诉讼过程的重任。如何建立高效的监督将是消除现存弊端的关键,本文将对检察院在侦查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作一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当前侦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可以肯定我国各级侦查机关对刑诉法中有关侦查的制度和规范的执行情况,总的是好的,但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侦查权缺少制约,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够,进而影响案情的切实查证。 1.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这种情况公安机关,~机关,检察机关都有,主要发生在某些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一是有的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难以划清,担心把人放掉会放纵罪犯;二是侦查工作出现“反复”,比如犯罪嫌疑人串供、翻供等,侦查陷入僵局,羁押期满而未能结案;三是少数案情确实复杂,虽经批准延长羁押期,仍然未能查清全案;四是共同犯罪的同案犯在逃,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按有关规定处理。五是由于鉴定的原因等等。 2、对犯罪嫌疑人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以逼取口供,以及诱供、套供、骗供等问题时有发生。 3、侦查活动同刑事政策不能很好地结合起来。如在严打斗争中,侦查手段的选择缺乏合理性,倾向于选择最严厉的方法,从而使严打的概括性精神转向具体化,往往使嫌疑人受到不应有的伤害。 4、其他不按刑诉法办事的情况。例如,不允许犯罪嫌疑人对询问笔录中遗漏或差错提出实事求是的补充或改正意见;实施勘验,检查,扣押物证,书证,侦查实验等侦查行为不邀请见证人到场见证,等等。 二、检察对刑事侦查监督的途径、方法及其不足。 我国检察院目前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途径主要有: (1)通过审查逮捕、起诉工作进行监督。 (2)通过派员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第一百零七条的有关侦查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可以要求侦查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 (3)通过受理有关控告进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对于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因此,诉讼参与人对于侦查机关或者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提出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及时审查,发现侦查活动中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处理。 (4)通过审查侦查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况以及释放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三条、第一百三十条中有相应规定。 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具体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口头通知纠正违法行为。这种监督方法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2)书面通知纠正违法行为。这种监督方法适用于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即对于侦查活动中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应当报请检察长批准后,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3)追究有关侦查人员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人员在采取侦查措施或者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立案侦查。 目前侦查监督机制的不足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我国警检关系的基本模式: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侦查,检察机关主要负责起诉。检察机关无权指挥公安机关。侦查和起诉在程序上被明显分开,侦查是独立的诉讼阶段。侦查机关独立进行侦查,除逮捕外可自行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检察机关主要通过批捕和审查起诉进行监督。这种模式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检察机关实施监督的滞后性和被动性,往往导致难以有效预防和及时纠正违法,不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及其他有关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大量工作都是书面审查侦查机关报送的材料,而侦查活动违法的情况很难想像能够反映在案卷中,即使犯罪嫌疑人等向检察机关反映警察在侦查中有刑讯、诱供等违法行为。如果无明显证据证明,实际上多数也难以查实,有些虽然能够查实并对违法犯罪行为人给予了适当制裁,但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已成事实,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恶劣影响已难以收回。依照法律,检察机关可以参与公安机关的复验复查但其前提条件是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复验,而且复查的案件,一般仅限于大案、要案。实践中,绝大多数案件的侦查活动,检察机关都不参与。在侦查程序中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滞后性,参与程度的有限性与活动的被动性都使其预防和纠正侦查违法的作用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公安机关享有广泛的职权,在程序上缺少有效的制约机制,除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检察机关批准外,其他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如勘验、检查、搜查、扣押、鉴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乃至拘留等,均可以自行决定,自行执行。权力如果缺乏真正有效的制约,往往导致滥用。特别是刑事侦查权的行使频繁涉及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就使得这一问题的解决尤为重要和紧迫。 (2)检察院缺乏中立、超然地位,监督带有倾向性。检察机关尽管属于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却事实上担负着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的职责,它们本质上也属于国家追诉犯罪机构,在诉讼目标和诉讼角色方面与侦查机构是一致的。这就使得检察机关在监督警察心理上就不是那么坚决和明朗。尽管法律要求检察机关要尊重事实~,并同时注意收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但刑事侦查的一个基本情况表明,检察机关无论作为侦查机构还是作为公诉机关,往往更加重视对嫌疑人不利的证据和事实,即使进行法律监督,也经常是从如何有效进行追诉的角度进行法律监督。法律在不提高嫌疑人地位、不设立中立裁判者的情况下,片面强调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

,必然造成追诉力量的过于庞大和辩护方力量的继续萎缩,同时也无助于对侦查活动的司法控制。这显然表明,只靠侦查机构负责人实施的内部制约或者检察机关进行的法律监督,侦查活动将很难受到有效的司法控制。事实上,没有中立司法机构的介入,没有嫌疑人诉讼主体地位的确立和辩护律师参与范围的扩大,中国的侦查将很难受到有效的司法控制,也很难被完全纳入诉讼的轨道。现代意义上的“诉讼”的一个基本涵义就是控辩双方在中立裁判者的主持下进行对抗,裁判者居中裁判。这是一个被广泛接受的理念。我国的审判方式改革就是基于这个理念进行的。任何一个诉讼制度的形成都要经过长期的历史积累,并形成一系列与它相配套的制度。改革一项制度必须考虑与它相配套的制度,例如我国的庭审方式改革就引发了起诉方式的改革,同样对抗式审判也要求侦查制度的改革。因为对抗的前提是控辩双方力量的均衡,这就要求建立一个中立裁判者对侦查机关进行制约。而我们目前恰恰缺少一个中立的裁判者,因而由中立司法机构主持的司法审查和授权机制并不存在。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拘留、逮捕、搜查、扣押的实施,还是对犯罪嫌疑人长时间的羁押,都是由侦查机构自己或者检察机关通过秘密审查来发布许可令状的,而没有类似法院这样一个中立的司法授权机构,也不经过专门的授权程序。即使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要求将羁押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也无法向承担侦查和公诉职责的司法机构提出申请。这样,那种由司法机构主持进行的所谓“程序性审查”活动在中国侦查程序中就不可能存在;那种由控辩双方同时参与的听审活动在侦查程序中也无从进行。一句话,中国的侦查程序不具有“诉讼”的形态,而完全属于一种超职权主义的、行政化的单方面追诉活动。在这里,无论是专门性调查活动,还是有关限制公民基本自由和权益的强制性措施,都是由侦查机构或是由公诉机构自行决定,而不是由中立司法机构进行授权。这种制度设计不符合“控诉与裁判职能分离”、“司法最终裁决”等一系列现代法治基本原则,也会经常带来诸如羁押、超期羁押、非法搜查、任意扣押等现象,主要导源于这种由追诉机构兼负司法审查职能的侦查构造。 (3)侦检脱离影响起诉质量。侦查毕竟属于刑事追诉机制的一个环节,刑事追诉的成功与否,最终还要取决于检察机关能否成功地说服法庭作出有罪判决。在刑事诉讼中,案件不论是由检察机关还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后的出庭支持公诉都要由检察机关统一负责实施。可以说,在确保已经侦破的案件取得最终“胜诉”方面,检察机关要比公安机关承担着更大、也更为关键的责任。但是,中国目前实行的检警分离的体制,却造成负责对大多数案件进行侦查的机关,与负责对所有案件支持公诉的机关各行其是的局面。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观念:只要将案件侦破完毕,其余的追诉工作也就由检察机关去做了。于是,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负责侦破案件和实施鉴定的公安人员极少有出庭作证的,负责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很难获得公安机关的继续支持和配合。另外检察机关不能直接命令和指挥公安人员进行侦查,而只能在必要时请求公安机关派员协助,这样一来检察机关就无法从起诉的角度对侦查进行指导,进而大大影响了刑事追诉的效果。 (4)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实际上脱离,也不利于促使侦查人员提高素质。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较少受到制约的现状使侦查人员缺少一种外在的压力,在办案过程中往往忽视提高自身素质及改进侦查方法和提高技术手段,而是习惯于过多地依赖和使用强制处分权,尤其是偏重羁押和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而这些手段使用不当又极易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存在的违法搜查、扣押刑讯逼供等现象,不能说与此无关,由于对违法侦查缺乏制约机制而不能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并予以相应制裁,反过来又会强化侦查人员对这种现象的无所谓态度,形成恶性循环。 三、对完善检察对侦查监督的思考。 侦查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极为重要的。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大多数侵犯个人基本权益的现象都发生在这一阶段。那些受到刑事追诉的公民还难以具有基本的抗衡能力,而只能被动地接受刑事追诉机构带有行政治罪色彩的追究。因此,在重新构建这一程序时必须提高嫌疑人的防御能力,为刑事追诉活动设立一系列程序性障碍,以达到在国家追诉和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之间形成抗衡的目标。另一方面,侦查程序又是刑事追诉机构发现事实~、收集有罪证据的关键阶段。可以说,侦查机构能否成功地将刑事案件予以侦破,检察机关能否在法庭上成功地说服法庭,将被告人予以判罪,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侦查追诉活动质量的高低和效果的好坏。从这一角度来讲,刑事侦查程序的设计也必须考虑到提高诉讼效益这一价值目标。 根据以上认识,笔者认为,中国刑事侦查程序应当借鉴有关西方国家的经验,结束这种分离化和松散化的局面,走向一体化的诉讼格局。将刑事追诉的各个具体环节视为一个具有内在逻辑结构的统一整体,视为追诉机构为发现事实~、惩治犯罪而必经的诉讼阶段,使得检察机关对刑事追诉活动的成功承担最终责任。与此同时,为防止刑事追诉的集中化所可能带来的权力滥用情况,应当同时确保刑事追诉活动的各个环节受到有效的司法控制,使得所有不利于某一个人的追诉行为和决定,都能受到中立司法裁判机构的授权、审查和救济。从我国实际出发,这种构造同刑诉法规定有着很大的距离,因此,在短期内不会实现。当前最为紧迫的是找到检察机关同侦查机关最有效的切入点,笔者认为,可以在侦查机关设置检察室,检察机关直接监督侦查活动,以增加透明度,从而使侦查与公诉真正成为一体,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都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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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调查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1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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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贯彻实施情况调研调查报告

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总工会的要求,雨花台区总工会积极行动,通过召开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问卷等形式深入基层进行调研,调查了解各街道、局系统在《工会法》实施以来在工会组建、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成功做法与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工会法》的基本情况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是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颁布实施的。《工会法》修改颁布实施后,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实施《工会法》,按照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能,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成效。为学习宣传贯彻好《工会法》,区总工会将《工会法》连续纳入全区工会系统的“四五”、“”

普法规划之中,大力在工会干部、职工中开展普及《工会法》教育活动。为了让社会了解工会,在全区“”

普法规划制订前,区总工会主动与区司法局等部门联系,使学习宣传《工会法》纳入了区普法办制订的“”普法规划,《工会法》的宣传面得到进一步扩大。区总工会还通过培训、法律知识竞赛、问卷答题、现场会、送法进企业等宣传方式,组织基层工会干部、职工进行以《工会法》、《劳动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他们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基层工会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横幅、标语、橱窗、墙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工会法》。几年来,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进行《工会法》宣讲184场,广场宣传86场,发放宣传资料21600余份,新闻媒体刊播发《工会法》宣传文章3篇。区总工会还积极与区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对《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活动,几年来,参与人大执法检查2场,政协执法检查1场,其他4场。通过以上宣传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工会的认识度,增强了企业按法办事、依法经营的意识,激发了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社会各项事业建设的工作热情和参与企业管理的主人翁思想。

(二)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得到发展。近年来,全区各级工会组织按照全国总工会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和

“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在我区原集体、乡镇企业改制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单位的几年间,区总工会将工会组织的重点转移到非公企业建会工会上面,一方面抓好改制企事业单位工会的建会,另一方面抓好新建企业的建会。通过“两手抓”,既确保了原有的工会组织不断流、工会会员不流失,又通过新建工会增加了工会组织的覆盖面。4月,区总工会还积极探索建会新模式,在我区板桥街道试点,率先在全市成立了市第一家街道总工会——板桥街道总工会,同时,针对我区非公企业规模较小、员工较少,主要分布在社区(村)和街道的特点,探索建立以社区(村)工会联合会为建会模式的区域工会以及行业工会,8月,还建立了华东第一家民工市场工会联合会——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工会联合会。目前,全区7个街道办事处、1个开发区已全部建立了总工会或工会联合会,44个社区居委会也全部建立了工会组织。截止底,全区共建立基层工会组织192家,涵盖法人单位1659个,全区工会会员总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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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电子商务发展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商务,全文共 2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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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发展调研报告

电子商务是指企业利用互联网络处理日常的业务、交易,即与供应商、顾客、银行、分销商和其他贸易伙伴的日常联系。发展电子商务,不仅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我市建设五省区周边中心城市的要求。我市电子商务的发展起步较晚,较成型的电子商务行为约在90年代后期,较早的应用领域是出口企业报关,农产品供货、房地产交易等,但全市网上交易金额总量少,传统企业对电子商务的介入甚浅,其效果还只是停留在电子商务的初级水平上。本文拟通过对我市目前电子商务的现状的分析,提出我市电子商务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我市电子商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电子商务工作开展滞后。表现在企业管理体制、管理理念与组织机构上的不适应,企业主对电子商务应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我市企业不仅整体规模偏小,而且普遍存在信息管理水平低、信息机构不健全、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与建设成本过高、经营管理中运用计算机网络不充分等问题。对我市外来投资企业、出口企业的调查显示,开展过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不到12,长期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不足3,开展较好的只有湘维公司、正大公司等少数企业,远落后于经济发达地区。

2、缺乏较成熟的市级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目前我市还没有一家专门从事电子商务的门户网站,现有电子商务活动一部分依附于市外其它网站,一部分在市内其它行业网站下如怀化农业信息网、怀化房地产网,个别企业建有自己公司网页,如湖南武陵城集团,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等。由于没有综合性的商务网站,难以有效的组织本市企业开展各种商务活动,电子商务的优势难以发挥。

3、货物供应市场还不成熟。电子商务的实现要经过商情查询到网上购物和实现交易等阶段。我市现有的供货市场如建筑、五金、粮贸市场等规模较小,很多尚属于小型店面,配给力量不强,货源的质量保证上,由于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假冒商品、伪劣产品、售后服务不能兑现等现象,使顾客对网上的消费心有疑虑,所以即使拥有上网条件的顾客,也愿意传统的选货方式。

4、金融市场还不健全。电子商务的进行需要支付与结算,将来要在网络上直接进行交易,就需要通过银行的信用卡等各种方式来完成交易,以及在国际贸易中通过与金融网络的连接来支付和收费。而目前我市各国有专业银行开展电子商务方面的业务还不多,相应的宣传工作和配套服务还没跟上来,近年来开展的银企合作主要还是局限在传统的合作领域。

5、有关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鼓励政策等需要完善。从全国范围来说现有的行政法规不适应电子商务发展之处未得到及时修订,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较滞缓,从全市范围来看,我市还没有一套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的奖励办法,对市外来投资企业的调查表明,企业希望在电子商务领域能得到政府的支持帮助。

6、电子商务人才匮乏,人员素质急需提高。电子商务是新生事物,它的知识亟需普及。就我市而言,人员在计算机及电子商务方面知识与其它地区相比较低,人员培训工作需要加强,特别需要提高企业领导计算机水平,商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网络技能。

二、解决目前电子商务问题的对策建议

1、加速企业信息化的进程。针对我市的实际情况,加强企业信息化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管理系统,循序渐进地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二是率先推进基础比较好的几家市级重点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带动全市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步伐。三是企业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建立电子商业社区。电子商业社区通过互联网,在同业、上下游企业间开展贸易和业务协同,以信息的实时交互实现信息共享,减少中间环节、消除信息障碍。四是在企业内部信息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在企业间实现信息采集、交流和共享的基础上,以信息流向资金流、物流递进,以信息平台向交易平台升级,积极稳妥地开展电子商务。

2、政府积极参与,促进电子商务良性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政府和企业的积极参与和推动。政府的参与有助于引进技术、扩大企业规模和提高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应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对于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的试点的单位,市里应在资金、税收、宣传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从宏观角度加强行业管理,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保证我市电子商务实现良性发展。构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交易安全,电子支付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建立相应保障机制,成立相应保证机构。加强计算机的安全技术,有关部门应组织一支精干的安全技术研究队伍,集中力量尽快解决电子商务的安全技术问题,包括密码技术、防火墙技术、认证技术、留痕技术等,并能够随着计算机和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改进这些技术。通过各种安全控制分中心的协调作用,将电子商务交易风险降低到最小限度。

3、加强市场体系的培育 ,搭建电子商务平台。一是在卖方市场方面,当前我市应该加速物流中心如西部物流中心等的建设,提高物流、配送功能。二是通过各种方式努力培养买方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夯实基础。三是在市场需求方面,建好公共电子商品导购平台,保障人们发送到网络上的交易信息准确、迅速地在供应商、流通商、管理部门、银行、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传送。各企业的商品信息库建设是平台的基础,企业没有与平台标准一致的商品信息库,电子商务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础。建议商务系统会同相关部门建设怀化市电子商务网站,通过这种综合性商务门户网站带动我市电子商务的发展。

4、加强人才培养。电子商务活动的每一个领域、每—个过程都离不开人才。在我市现在的电子商务活动中,不仅需要高新技术人员,而且需要大量的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商贸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因此政府应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培养、引进并合理使用好一批素质较高、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网络、计算机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以加快电子商务建设步伐。同时鼓励教育部门向学生普及网络知识,选派人员到计算机院校跟班学习,从而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电子商务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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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医疗卫生考察学习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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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考察学习报告

1月18日至1月23日,副市长李斌率市人大社会事业委、市府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同志一行6人,赴辽宁海城、吉林蛟河学习考察医疗单位体制改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工作,感触颇深,收获不少。

一、基本概况

(一)海城市进行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海城市地处辽宁南部、辽东半岛北端,是全国县级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市现辖4个管理区、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7个镇、576个行政村,总面积2732平方公里,总人口111万。改革开放以来,海城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勇于实践、敢为人先的胆识和气魄,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使经济和社会事业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实行综合体制改革前,由于整个医疗卫生都是由政府包办,机制僵化,经营管理不善,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有的卫生院甚至连工资都无法保证。为此,从1996年开始,该市本着"提高市一级、搞活镇一级、强化村一级"的原则,对20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改制面达70%。该市的做法是:

1、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因院施策。改制前,该市首先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召开职工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公布于众。在改制过程中,由市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卫生院进行清产核资与资产评估,对购买者进行资质和能力审查,确保改制的顺利进行。在改制形式上,该市坚持因地制宜、因院施策,改制的20家医疗单位,竞价出售12家,定向出售7家,兼并1家。

2、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人员。该市对改制前已退休的职工主要采取三种安置方法:一是镇政府用原卫生院事业费继续支付其退休费用;二是卫生院及退休职工共同投保,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三是在退休职工自愿申请的情况下,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对在职职工的安置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一是继续在医院工作;二是自己开诊所;三是自谋职业。医院改制后,有关善后工作及债权债务由所在镇政府统一处理。出售卫生院所得资金主要用于职工安置、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支付退休费和偿还卫生院所欠债务。

3、组建管理机构,实行医防分设。在乡镇卫生院改制前,该市就实行了医防分离,镇政府成立了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原来由医疗单位代管的各镇预防保健,理顺了农村预防保健的管理体制。

4、切实采取措施,强化管理服务。在领导关系上,该市要求改制后的卫生院必须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服从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医院的院长、副院长必须同当地政府和市卫生局协商后任命,报卫生局备案。在服务功能上,要求改制后的卫生院承担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在人员使用上,要求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外聘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在医院基本医疗保证上,要求按等级医院基本标准设置科室和人员。同时,该市卫生局还成立了卫生执法大队,对全市的医疗市场进行集中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题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真正做到了从"办医"向"管医"的转变。

经过改制,该市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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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园区经济发展民情调研汇报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园区,全文共 1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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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经济发展民情调研汇报

今年四月份,江工业园管委会,市委选派干部管理办公室,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全体选派干部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共建和谐园区”民情走访活动。按照统一部署,本人先后数次到所联农户——新市镇合心村24组邹育民、李平均两家走访,同时与王丽宝等选派干部一道走访了合心村其他农户,在民情走访活动中,我通过虚心向群众请教,专心听群众的反映,用心思考一些问题,对园区周边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需有了一些了解,对可能影响园区经济发展的问题有了一些粗浅的思考。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民情调查报告,现从三个方面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情况主要是“三喜”、“三忧”

通过整理、分析、归纳走访群众反映的情况,可以从“三喜”、“三忧”两个方面来概括。“三喜”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继续改革开放,坚持科学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好,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提高,使人民群众感到欢喜。本人所联农户邹育民今年45岁,全家共4口人,XX年,邹育民在政府扶持、亲朋帮助下,筹资兴办了明远金属有限公司,几年下来,企业不断扩大,目前,年产值达二千余万元,利润每年也有几十万元。邹家通过合法经营、勤劳致富,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家里盖起了三层新楼房。购买了崭新的小轿车。二是当前干部队伍作风有了很大转变,亲民、爱民、帮民的观念进一步强化,使人民群众感到欢喜。合心村群众普遍反映,近几年来,不论是市里的干部,还是镇里的干部到群众家走访的次数多了,与群众打交道的态度好了,为民办事的作风实了,党群、干部关系有了很大的改善,群众感到比较满意。三是当前社会大局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较好,为人民群众创造了安全、安定、安宁的生产、生活环境,使人民群众感到欢喜。“三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近两年市场疲软,经营困难,部份群众在经商或办企业时出现了亏损。二是园区周边村组一些土地被征收,部份群众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一些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众对安度晚年有所担忧。三是虽然市委、市政府加大了治理园区环境污染的力度,但园区极少数企业仍然在排放污水、废气、噪音的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

二、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是“三难”、“三需”

在走访中,我们了解到当前影响园区经济济发展环境的问题仍然比较多,集中在“三难”、“三需”两个方面。一是部分园区周边村组群众的政策水平、法律素质较低、极少数群众的思想工作仍然难做,需要不断加大政策宣传、注制教育的力度。二是部分园区周边村组群众在征地拆迁等工作中,期望值高、态度强硬,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难以推进,需要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统一征地补偿标准,深入细致做好征地户、拆迁户的工作。三是部分园区周边村组群众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企业吃企业”的错误认识,在园区企业厂房建设、生产用工、原料供应等方面存在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问题,使极少数园区企业生产难、经营难、发展难,需要加大治理力度。

三、优化环境的措施主要是“三快”、“三实”

通过走访民情,认真思考当前影响园区经济发展的问题,本人体会到市委、市政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力度,加大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的力度,取得了实效,为园区企业营造了和谐、宽松、优良的外部发展环境。本人认为今后“优化发展环境、共建和谐园区”应从“三快”、“三实”三个方面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一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行动要快、作风要实。例如在解决部分园区周边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时,工业园管委会要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做到能解决的尽快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疏导解释工作,给群众一个解决问题的明确期限,不能久拖不决,以免激发人民群众的情绪,引发群体事件。二是对极少数别有用心、谋取私利、采取非法手段、实施强揽工程、阻工闹事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影响园区经济发展的人和事,出手要快,措施要实。目前,在园区周边确有极少数邪恶势力,企图通过威胁,恐吓、甚至暴力手段,侵害企业老板的合法权益,干扰园区企业的合法经营。对此,市委、市政府要统筹安排,协调各方,调动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始终保持快速查处,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确保园区一方平安。三是扶持人民群众勤劳致富,增产增收的工作要快,效果要实。相对来说,园区周边村组群众,在园区企业的带领下,收购废品,冶炼废旧金属,找到了致富的门路和项目,对比其他地区的群众收入要高,但目前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群众增产增收的困难仍然很多,因此,我们必须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给人民群众政策、资金、技术上的扶助,让群众树立和坚定科学发展、共同应对“经济寒流”的信心和决心,使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共同促进园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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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对苏州、上海两市依法治市工作考察的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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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苏州上海两市依法治市工作考察的报告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副书记王浩良同志的指示,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委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外经贸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司法局有关人员,就如何通过加强依法治市工作营造亲商安商便商的软环境及wto与地方法制建设等情况,于1月16日至19日赴苏州、上海两市进行了考察。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苏州、上海两市依法治市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机制完善是苏州、上海两市依法治市工作的共同属性。苏州和上海分别于1996年、1999年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起点高,力度大。1999年8月,上海市委颁发了《上海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纲要》,确定每年8月16日为“依法治市宣传日”。成立了由市委书记黄菊任组长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市委机关的一个独立工作部门,明确一名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专门配备10名工作人员。同时明确了办公室的四大工作范围:一是凡是涉及上海市地方立法的规划和计划,在报送市委常委会讨论之前,先由依法治市办公室审核把关;二是凡是涉法的重大改革问题,在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之前,先由办公室组织协调提出研究意见;三是《依法治市工作纲要》的实施由办公室进行检查、督促;四是围绕涉法的重大政治、社会、经济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市委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苏州市委制定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每年不少于两次会议专题讨论依法治市工作,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措施;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司法局合署办公,主任由司法局局长兼任;司法局设依法治理、法制宣传两个处共配备18人专门从事依法治市工作。上海和苏州两市的各级财政部门都把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分别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以每人每年0.1元的标准,按全市常住和流动人口之和计算,定期拨付给依法治市办公室专款专用。去年,苏州市在制定的《 --XX年依法治市工作规划》中,又将工作经费标准提升到每人每年不低于0.15元。 (二)围绕外向型经济开展依法治市工作,是苏州的重要特色。 苏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以来的6年期间,全市累计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到帐外资都约占对外开放以来累计总额的四分之三。至XX年底,世界500强企业有81家落户苏州;涉外税收占全市财政收入的40%,全市有近50万人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出口加工企业就业。这些成绩的取得,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得益于良好法治环境的保障。1、加强地方立法,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依据。1993年苏州市依法享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先后制定了31项地方性法规和44件政府规章。其中《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等3项地方性法规,直接规范了开发区建设中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社会服务管理等职能,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员工的合法权益。另外,还有20项地方性法规和22件政府规章,也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直接相关,为有效解决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许多实际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2、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规范涉外经济管理行为。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涉外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对执法部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进行检查评议,并公布评议结果,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部门,限期整改。二是改革政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 1996年,专门成立了苏州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建立了“一个窗口对外、一支笔审批、一条龙服务”的一站式联合审批制度,涉及27个政府部门和单位,明确专人分工负责,依法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中的问题和矛盾。同时,规定凡属于审批权限以内、文件材料齐备的外资项目,5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对需要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外商投资重点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手续,并主动派人陪同企业积极向上争取。XX年以来,取消了31个部门260项行政审批事项,为进一步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三是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在开发区建设方面,将计委、经委、外经委的职能统一到经贸局一个部门作,形成一个部门对下的运行机制。在外资企业管理方面,成立了由外经贸部门牵头,工商、海关等9个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组,每年对外商投资企业实施联合年检。3、坚持公正司法,依法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外商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活动,依法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民事权益。对于外商在诉权上予以平等保障,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对涉外民事案件,凡有法律规定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对法律规定不明确的,依照立法的原则和有关司法解释办理。4、加强综合管理,全力营造亲商、安商、便商的社会环境。一是强化“安商”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特别是涉外犯罪活动,严格治安管理,确保外商投资者人身、财产安全。目前,常年居住生活在苏州的外商近万名,他们普遍感到具有安全感。二是采取“便商”举措,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外商一来到苏州,就从项目审批、资金到位到开工建设、开业投产都派专人跟踪服务。针对一些外方管理人员由于时间仓促不能在国外办好职业签证而持旅游、访问签证入境的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直接为他们变更签证,方便外商出入境。苏州各地还建起了外商子女学校,聘请外籍教师授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妥善处理外资企业内部不安定因素,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本着“涉外无小事”的原则,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合法合理合情开展工作,既保护中方员工的合法利益,又充分尊重外商的管理方式,受到外商的普遍欢迎。 四是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全市各级律师、公证、仲裁等组织都主动开展工作,积极为外商提供法律服务。 (三)起点高、行动快,全面应对“入世”,是上海依法治市工作的显著特征。早在1999年7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就组织有关力量对wto相关规则等进行研究,精心筹划,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建设。 1、制定《关于中国加入wto上海行动计划纲要》。XX年8月制定并印发的这个纲要,涉及加强wto规则方面的培训和咨询服务、按法定程序梳理、调整和制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调整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增强政府制定政策的统一性和透明度、结合wto过渡期因素制订“十五”计划、熟悉和运用wto的有关规则和机制、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等十八个方面的问题,

这些问题已全部落实到有关政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2、以wto上海研究中心和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等为载体,全面提供“入世”咨询服务。上海先后成立多家与wto相关的机构,其中影响较大的是wto上海研究中心和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wto上海研究中心是一个有15年历史的跨校际的学术团体,前身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上海研究中心”。其主要任务是,围绕世界贸易组织开展研究;与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机构建立联系,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编译国内外有关文献和资料,广泛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建立专门的信息库,并出版有关刊物和书籍;为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意见等。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于XX年10月正式揭牌运作,它是上海市政府“wto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也是全国第一个从事wto事务咨询的中介服务机构。中心集中了上海研究wto方面的专业人才,并且聘请了包括wto候任总干事素猜、wto法学理论奠基人约翰·杰克逊教授、经济学理论奠基人贾格迪什·巴格瓦底教授等在内底近30位国内外著名wto事务专家担任顾问,主要为“入世”后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行政效率和透明度的提高等,提供服务和支撑;并为我国企业参加国际公平竞争提供相关的咨询、信息和培训;保护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免受其他国家政府的不公平待遇、不公平竞争。 3、实施50100wto事务高级专业人才培训工程。上海市从XX年7月起,计划用3年时间,实施“50100wto事务高级专业人才培训工程”,即通过综合培训、深度培训和海外(国际经济组织、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香港等)专业实习三个阶段,为来自本市各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等方面的50个单位,培养出100名精通wto事务的高级专业人才。该培训工程还将逐步对外地省市区开放。 此外,上海还采取了“启动以反倾销和应诉为先导的咨询服务、举办wto事务论坛、推动适合wto框架的专业服务机构的建设以及开展wto事务的在线信息网络、国际咨询服务网络、国际研究网络建设”等应对“入世”的具体行动措施。 二、对我市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启示 苏州、上海在依法推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入世”应对方面的成功经验,给了我们多方面的启示。 第一,要围绕“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目标开展依法治市工作。开展依法治市,一项根本性的要求就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确定工作思路和具体目标,才能取得实效。 第二,要通过依法治市工作切实改善投资的软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营造“亲商安商便商”的氛围,是依法治市的应有之义,必须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依法改善外商投资管理,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三,要针对入世的新形势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入世对我市带来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但首先和根本的是法治问题,必须结合入世的要求拓展依法治市工作的内涵,在学习掌握规则、切实履行承诺的同时,研究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建议 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要着重围绕建设“诚信、安全、有序”的法治环境,促进实现投资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加快推进城市法治化进程。 (一)全方位建设诚信城市,营造“亲商”的良好氛围 1、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对XX年9月底前颁布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确保我国与入世承诺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统一实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取消不合理的审批事项,需要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向社会公布,明确审批程序和办理时限,建立相应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2、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在政府统一组织下,有关执法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探索建立企业信用记录、企业信用评价、企业信用警示、企业信用监管的运行机制,构建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并通过企业、行业依法治理,树立市场主体“重合同、守信用”观念,遵守商业道德,守法经营,形成浓烈的“讲诚信、反虚假”的社会氛围,使“以真诚赢得信誉,用信誉保证效益”成为自觉行动。 3、加强个人信用建设。探索建立个人商业信誉的制度,发挥法律和道德在建立信用体系方面的作用,倡导诚实守信观念,提高市民素质。 (二)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提供“安商”的发展环境 1、维护社会政治安定。严厉打击和有效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继续抓好同组织的斗争,加紧研究防范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对策,以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深入排查疏解社会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提高依法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维护经济建设安全。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和违法行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和保障社会信用和市场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加强企业周边及内部治安秩序整治,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3、维护人民生活安宁。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带~性质团伙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加大对治安秩序混乱的重点地区、场所和部位的整治力度,深化和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健全治安管理长效机制,严密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继续抓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三)规范行为、提高效能,构建“便商”的服务机制 1、健全和完善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法规、规章,特别是有关资金投入、技术引进、资产重组等方面的规定。加强涉外经济法制建设,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经济运行机制。抓紧改善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资和发展软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的开放度和服务功能。 2、进一步改进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方式和手段,大幅度减少行政性审批项目,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制度,增强执法的透明度。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方便政府与投资者的沟通,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全面推广一个部门一个窗口对外的“一条龙”、“一门式”服务,减少环节,简化手续,切实方便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办事。 3、完善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体系,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法律代理等途径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增强其公信力、独立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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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区计划生育改革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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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区计划生育改革调研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做为我市科技、教育、人才的汇集地之一,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万人,流动人口多万人,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中国第一范文网提供.调研报告,而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人口结构、人们固有的偏好形成的多样化需求,如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构造一个适合区域发展的良好的人口生存与发展环境,为区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与成绩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演变,虽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任务没有改变,但在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方法中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现代政府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更加注重了人口、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人自身的价值。他们在基层的具体工作中也越来越感到,在当前社会全面改革的浪潮中,人口和计生部门必须将自己的社会管理角色由“演员”变为“导演”,由被动地接纳上级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转变到更加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特别要在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功夫,找准本区域存在的发展瓶颈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开展工作试点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才能使工作更有针对性,保证改革发展的大局。

从起,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结合区域内街道、乡镇的特点、难点及工作优势,确立了“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新型封闭式物业小区管理”、“建立并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农村小城镇化建设中管理服务新模式”等课题,选定十三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在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居(村)民自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积极推进现居住地管理

实现以人为本的有效的现居住地为主管理,是当前作好人口计生工作对基层政府的更高要求。随着海淀区的快速发展,人户分离人员大量增加,加之流动人员的大量涌入,如何准确掌握现居住地人员的基本信息成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面临的最大难点。在全国人口信息还没有形成统一交流平台的情况下,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区内形成的人户分离人员率先实行现居住地管理,制定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在全面登记人户分离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本区内人户分离人员,通过自主开发的“管理与服务软件”、联系会、信函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交流-反馈-再交流。在“wis”系统和国家外来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建成后,又积极运用这两种渠道开展交流。同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修订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将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率纳入现居住地考核,促进了现居住地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到底,已登记各类人户分离人员共7.8万余人,区内人户分离信息交流率92%,确认率为62%。

在现居住地管理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遇到了另外一个难题,即新建物业小区中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北京的整体发展中,由于各区域功能的重新定位和城市产业的重新布局,人口向近郊的聚集已形成趋势,而海淀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核心地段,各类功能完备的新型封闭住宅小区迅速崛起,而小区内的各种社会管理职能却难以及时到位。为防患于未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对物业小区的专项调查,发现目前全区256个新型封闭住宅小区中已建立社区居委会或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有179个,未建立和未纳入的77个,而且相当一部分因基层组织缺位或工作不得力,使小区游离于行政管理和服务之外;同时,小区内居住人口结构复杂,据抽样调查小区内居住的人户同在人员占近40%,人户分离占36%,流动人口约占25%,居住人群收入较高,普遍重视“隐私权”,因而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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