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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斑比读后感怎么写(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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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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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在《新华书店》发现了一本书——《谁动了我的奶酪》,觉得很有趣,便赶紧买回家读了起来。

书中主要讲述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生活中,其实“奶酪”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也或许是一种生活的意愿等等;“迷宫”代表着你花时间寻求着的东西所在的地方,它可以是你工作的机构,也可以是你生活的社区,亦或是你生活中的某种人际关系。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清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无法实现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自己想要的“奶酪”,我们追寻它,想要得到它,因为我们相信,它会带给我们幸福和快乐。而一旦我们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奶酪,又常常会对它产生依赖心理,甚至成为它的附属;这时如果我们忽然失去了它,或者它被人拿走了,我们将会因此而受到极大的伤害。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每个人在必须为自己的事业、生活做出选择时,必须充分地热爱自己喜欢干的事,热爱才会努力去钻研,努力钻研必会有作为;选择自己有能力干的事,选择一经确定,就要锲而不舍地去奋斗,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最小的事做起,努力做到最好,在这个过程中增长才干,树立信心。《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去追寻其他更新鲜的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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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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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公作《货殖列传》,不拘泥于时,驳斥儒道两大家有关经济问题的观点,大胆提出人类追求财富的合理性,字字铿锵,掷地有声。“山深而兽往之,人富而仁义附焉”,无论多美好的志向都得有实现的基础,财富,在很多时候就是我们人生的资本。

自从商业产生以后,贫富差距渐渐出现,同时因为有了差距,便生出许许多多的社会矛盾与冲突。作为以农为本的国家,古代中国一直到了清朝还在压制商业活动,商人们承受着来自朝廷和社会各个方面的阻挠与压力,可以说,一个成功的商人的创业历程真的是步履维艰。士农工商中,商为最下等,其实各个阶级都要养家糊口挣取银钱,只是收获渠道不同,收获数量也不等。皇家贵族子弟生下来过的就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双手不沾一点腥土,整天跟着先生念叨仁义礼智信,之乎者也,修身养性治国平天下。每每这些“贵人”不开心的时候,一个巴掌抡过去,挨打的小奴仆低头含泪,以头抢地,可怜兮兮地捂着一边打红的脸:“奴才该死!”同是人,贵贱就这么给划分明了,你,穷人家的孩子,就是受欺负被奴役的命。富人家是有自己的烦恼,他们担心的也许是明天去哪里游玩,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而众多吃穿无着落的穷人们还在忍受着饥饿侍弄那几亩租田,用一句俗语来形容就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财大气粗”也就是这个样子了,“富相什则卑下之,伯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

钱,本身是的确没有什么价值的,如果,我们的祖先把土块当做“钱”来换吃换喝的,那么现在的土块就不是被小孩子和泥巴的玩意儿了,当然,我只是打比方而已。况且为富不一定就是不讲仁义的人,正所谓国富民强,同样的道理,家富了亲人也不用受人冷眼,遭人欺负。骨气不是穷人的专属名词,富可敌国是一种本事,家徒四壁就算清高吗?可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两袖清风,只是说明你不愿陷于泥淖之中,换一种说法,就是保身之法,避免以后因此落个骂名。在生财之道这个方面,到底是差那么一些。现在的我们一无所有,靠的是父母资助,上大学最直接的目的便是将来找到一份好工作,过上一份富足的生活,而不是整天烦恼于明天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也许又会有人批评我们现在的大学生也钻到钱眼里了,试问,没有这样的物质基础,我们要抱着书本去呼喊越穷越光荣吗?

我不是一个拜金主义者,不会忘记自己的责任,只是,我们应该正视金钱这个问题,追求财富并不是可耻的事情,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回报。赡养父母,抚养子女,是我们应尽的责任,而尽责的基础是你有这个经济实力,如果连自己都养活不了,你凭什么来让自己的亲人在最起码的日常生活中过得无忧无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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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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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平平,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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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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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我

读完这本书后,我再次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我竭尽所能地完成。在和孩子们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游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和本领……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遇到困难时,我也很少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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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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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将书当作我的知心朋友,这个暑假我结识了一位新的朋友《倾听生命》,讲述了一个个关于生命的小故事。“伟大的奇迹”感触最深,他告诉我生命是坚强的,就算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不要轻易放弃生命,只要还有一线希望,也要把握住。

故事讲述了主人公采完野菜,坐在地上正准备吃晚餐的时候,飞来了一只蜜蜂打扰到了他,他就用脚把蜜蜂踩到土里,没想到,小蜜蜂重新飞了起来。主人公又再一次把小蜜蜂踩入土中,这一次可没那么幸运了,因为它的一支翅膀受伤了,以为活不了的蜜蜂,没过一会,既然又一次奇迹般的爬出泥土,拖着受伤的翅膀,吃力的飞走了。

这个故事让我联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件事:一天,顽皮的我用一把玩具枪对着一只小青虫开了一枪,疼得小青虫在地上直打滚,我本以为小青虫肯定会死,但是,它却勇敢地活下来了,并开始练习行走,一次、两次、三次、一次次的失败让它越来越坚强,最终,小青虫爬起来了。

这篇文章,另人回味,促人深省,小动物尚且有如此不被困难打败的精神,我们人类不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嘛!

在__年的汶川地震、7.23动车事故中,多少人失去了亲人,没有的胳膊,没有的双腿,失去了自己的家园,可他们依然选择坚强的活着。

当我们遇到困难,遭遇挫折时候,不论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首先不要怕,找到原因,理智的去分析,然后勇敢的去面对它,战胜它,就象“不倒翁”那样,有着一颗不倒的心,永远不向困难低头,总会有奇迹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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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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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文中按照“我”的成长历程,分别叙述了几个“我”与被偷来影子的故事。

与马格的影子互换——尝试勇敢

与保安尼克的影子互换——接受长大

与好友马克的影子互换——对待梦想

与喜欢的女孩克蕾儿的互换——对待不完美的人生以及真正的爱情

与苏菲的互换——不爱就请离开

而在渐渐的成长中,“我”也开始懂得母亲对我的爱,独自承担丈夫不忠,陪伴我长大又送我离开小镇的母亲,多年来一直在以她的方式在爱“我”。而这些直到她离开人世,“我”在阁楼的盒子中发现母亲留下的书信时才恍然明白。

正如书中的“我”所说的那般,“我自以为我能察觉出比别人更多的东西,可我没想到我比他们更盲目。”,我想我们每个人都是如此吧,那些在我们身边的人,却往往是我们最容易忽视的人,而原因却是我们以为她们一直会在……

书中“我”的爸爸作为一个背离家庭从未出席孩子人生的形象,他对“我”的爱,对我默默的关注也同样在母亲离开的时候才被“我”知晓。

这些也同样给我一些感触,有时候我们认为一个人离开了我们的生活,爱就会随之消失,我们会因此而难过沮丧,但其实并不是如此,也许他们只是换种方式换个地点在爱我们而已,况且只要我们还能想念还有回忆,那些美好的过去那些重要的人就不会消失,不是吗?

总的来说,《偷影子的人》是一本好书,它带给我很多感触,也让我明白为所爱的人点亮生命的光芒,是多么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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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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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李世民曾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从《史记》的光华中我们可以看到王朝的兴衰,得以窥见世事发展的道理。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成“前四史”。其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叙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

它的取材相当广泛。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以及实地调查获取的材料,都是司马迁写作《史记》的重要材料来源。特别可贵的是,司马迁对搜集的材料做了认真的分析和选择,淘汰了一些无稽之谈,如不列一些没有实据的三皇,以五帝作为本纪开篇,对一些不能弄清楚的问题,或者采用阙疑的态度,或者记载各种不用的说法。其文字运用的传神也令人欲罢不能,如刘邦听闻韩信死后的反应,用了五个字“且喜且怜之”将刘邦复杂矛盾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由于取材广泛,修史态度严肃认真,所以,《史记》记事翔实,内容丰富。这里有英雄穷途的奋勇,有帝王孤独的无奈,又复仇者绝望的空虚,也有圣人深夜的哭泣,所有人都被太史公以高贵的形式刻下名字。

了解完其内容的“雄、深、雅、健”,我们同样可以关注太史公的写作背景。太史公是以超我之姿完成《史记》的。创作《史记》时,他正蒙受前所未有的屈辱。“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剃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腐刑无论是从身体上还是生理上都对他是极大的摧残。在这样的双重折磨下,他尽可以宣泄自己的私愤,但他最终超越了生死,超越了自我,也超越了时代,只是从历史的乱石堆里撷取最耀眼的碎石来筑造一个民族的丰碑。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其中熠熠闪耀的流沙万千等着我们小心翼翼的擦拭、领会它的光芒。先读经,后读史,则论事不谬于圣贤;既读史,复读史,则观书不徒为章句。读史,明史,在精彩的故事中汲取智慧,认识自己和世界,同时更是在传承中华原汁原味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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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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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反映出夏洛克的贪婪和鲍西亚的机智,同时也表达出了当时人们对犹太人的歧视。

我觉得夏洛克其实本性不坏。他是在遭人辱骂的环境下,成了心狠手辣报复心极强的人,在别人眼中就更加低贱卑微。当他发泄对的不满时,我对夏洛克感到同情。

夏洛克把自己逼得太坏,太狠毒,竟以法律为由,想割下安东尼奥的一磅肉置他于死地,连几倍钱的赔偿都不肯接受,要知道他可是嗜钱如命的老家伙啊!当女儿杰西卡与罗兰佐私奔时,他最舍不得的不是女儿,不是自己的亲骨肉,而是那些与杰西卡同去的财物。

文中的鲍西亚非常勇敢、冷静、睿智,在法庭上,她和侍女尼莉莎装成法官和记录官,装作为夏洛克辩护,她沉着冷静,一面赞同夏洛克的观点,一面给他反悔的机会,又一步步将他逼向绝境,在夏洛克一切准备就绪,刀尖就要刺向安东尼奥的胸口时,鲍西娅趁机提出不能流一滴血、不能与一磅有毫厘之差,否则就以异邦人企图以直接或间接手段谋害公民罪致罪。夏洛克心虚、害怕底气不足,最终无奈依法改信,一半财产充公,另一半给了受害人安东尼奥,确保了性命的安危。而安东尼奥,不仅无罪释放,逃出危机,还得到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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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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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美丽的乔》的国际大奖儿童小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美丽的乔”是一条狗的名字,它是一条真实的狗,它虽名叫“美丽的乔”,但它其实并不美丽,只是一条杂种犬。它的前主人生性凶残,常拿动物当出气筒。前主人残忍的杀害了乔的母亲和兄弟。他甚至还用斧子砍掉了乔的耳朵和尾巴。在乔奄奄一息的时候,仁慈的哈里先生和劳拉小姐拯救了它。整个故事是以第一人称来写的,记录了“美丽的乔”一生中的重要事情。劳拉一家天性仁慈,对动物充满同情和爱,从此,乔过上了幸福安逸的生活。在女主人家里,美丽的乔认识了许多动物朋友,如狐梗比利,家猫马尔特,猎鸟吉姆,鹦鹉贝拉等等。美丽的乔和它们和睦相处,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

一天夜里,乔发现有贼入室偷盗,随即勇猛的冲上去奋勇博斗,却发现这贼竟是残害过它的前主人。乔对他穷追不舍,虽然使它遍体鳞伤,但让窃贼得到了报应。美丽的乔舍身抓贼的高尚品格,得到了人们的赞美。

养宠物可以使我们快乐,也可以使我们不自私。文中一位艺术家的儿子创立了“善行团”,为动物做好事。我觉得我们应该也创立一个“善行团”,成员主要是学生,这样可以使我们不自私,更善良,懂得为他人做好事。

残忍和邪恶的动物主人应该受到惩罚,但对那些粗心大意不够体贴的人,你只要说:“仁慈一些。考虑一下你的动物的需求,确保能满足这些需求。你应该比任何人更清楚该如何对待你的动物,因为你一直跟它在一起。你了解它的性情,知道它能忍受多重的工作,它需要多少休息和多少食物,以及它跟其他动物有什么不同。如果它病了或不开心,你就是那个应该照顾它的人;因为几乎每个动物爱主人都胜过爱陌生人,在他的照顾下,它会很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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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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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演义》是一部描写隋朝年间至唐朝初期这段奸雄四起,战火纷纷的长篇历史小说。隋朝时期六短之君杨广昏庸无能,天下大乱。其中,以程咬金为首的瓦岗寨势力较大,组织十八路联军在扬州劫杀杨广,后瓦岗寨又大破一字长蛇阵与铜旗阵,夺得金镶玉玺。李渊派来的李元霸与李世民强逼瓦岗寨交出金镶玉玺,最后以李渊登上王位,统一天下告终。

书中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如:为朋友宁可两肋插刀的秦琼、混世魔王程咬金、神机妙算的徐茂公等,他们身上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秦琼的行侠仗义让我赞叹。他为了保护程咬金与尤俊达的安全,冒名顶替程咬金去见杨林,程咬金与尤俊达深受感动。这让我想起了东汉时期的荀巨伯冒死探友、北宋时期的宋江不顾自身安危向晁盖透露县中秘密、三国时期的关羽宁可不在阵前做大将也要与刘备相聚。这正应了那句俗语“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堵墙”。

程咬金有三大优点。第一,胆子大,与尤俊达劫王杠、在刚刚占领瓦岗寨的时候他只身一人探地穴,就像当年的徐霞客,不被迷信所吓倒,勇敢的举起火把考察麻叶洞,并顺利出洞;第二,热心肠,只要别人向他苦求,即使再无理的要求他也会答应;第三,脸皮厚,在唐朝统一全国后,他靠一张厚脸皮当上了鲁国公,并得了一把砍王斧、获得了七十二张免死牌,真是“脸皮厚,吃个够”啊!

徐茂公在战争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十八路反王在扬州劫杀杨广的时候,他智激裴元庆,第三杰反打第二杰;在大唐朝争夺土地时他又智激程咬金,两次劫尉迟恭押送的粮草,后又生摛尉迟恭;在大破一字长蛇阵与铜旗阵时徐茂公起着指挥作用,安排周密,致使这两个大阵被瓦岗军轻而易举的攻破了,屡屡立功。他的足智多谋令人敬佩。

《隋唐演义》这部书不仅告诉了我为人处事的道理,也为我上演了一节生动的历史课,让我体会到了中国古典文学的特色,它在我的人生道路中增添了一盏指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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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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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红麦田。这本书十分好看,不信的话,我就给你讲讲吧!

红麦田作者:董宏猷。现任武汉市文联副主席,武汉作家协会主席。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委员。曾三次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他的作品红麦田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来回忆并记述了他的童年和成长故事。

呼唤是红麦田里的一篇故事。它写到了作者发烧后,路人们说让作者的母亲去把他的魂给叫回来。他的母亲便踏破深山为儿子喊魂,希望让自己的儿子把高烧退了。表现了母亲对作者的爱。红麦田是本书书中唯一一个与书同名的文章。它讲到作者第一次读安徒生童话时的情景,他把他自己比喻成一个麦田的耕耘者兼守望者:有一天,他在梦中梦见一大片红麦田,他看见每一粒麦穗都是一粒粒金色的金粉,洒落在一大片红麦田,这,让他想到了那个姓“安”的叔叔,想起了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读了这本书后,知道了以前的生活是多么艰苦,知道了以前挣钱有多么辛苦,知道了以前的每一个农村小孩子是多么渴望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所以就更加要珍惜父母的钱去好还读书,好好学习,来报答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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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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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是历史的奴隶。就像这江水,一去不复返。

轻轻合上书,呼吸有些困倦的空气。托起一天都盯着书本的双眼,找一个合适的位置,写下这篇日记。刺眼的白织灯下,淡淡的尘埃朦胧了笔尖,在空气中发出恶臭,却跳跃着,映出他们早已成为定局的命运。

——题记

老人,你从厚重的木藤椅里躬起身,眼睛上蒙起的水雾挡不住有神双眼里藏匿的光芒。宽阔的额前爬满了岁月抚摸的赠礼,发亮的银白胡须里写着一种特殊的智慧,从你轻抚书页的手里我听见文字窸窸窣窣交谈的声音。

擎起手边的烛台,任火焰灼伤你的梦想,任它与那些文字将你伤的体无完肤。你盯着爬满丑陋文字的牛皮纸,又在发黄的书卷上落下了笔。

娜塔莎笑着从歌声里走出来,她青春的、愉悦的气息就像在黑暗中绽开的罂粟花,散发出鬼魅、馨香的气息,她对你来说就像黑暗中唯一的亮光吧。她温暖地开心大笑着,回护着她的愁绪,像女神一样把每个人感化,带到他们的净土上去。

但是,请原谅我的无理吧,老人。在那样的时代,这样一个爱唱歌的女人又能做什么呢?她无法打破黑暗统治,无法拯救那些农奴,她甚至曾背叛过许多人的爱。

允许我这样说吧,老人,她是一个爱唱歌的,生活在黑暗中的,废物。

彼埃尔穿着紧身的俄罗斯军官服,掀开黑色的帘帐,微笑着走出来。帘帐里,是他刚刚砸死的,他的妻子,海伦。他肥胖健硕的身躯挪动着。他爱娜塔莎的清澈的眼睛里,有一种称作无私的感情,缓缓的,吹散了愁绪,吹散了娜塔莎脸上晶莹的泪滴。

一个男人,一个无私的男人,一个无私的懂得生活的男人。仅此而已。

老人听我说着,微笑着,一双灰色的眼睛蒙上了灰尘却更为有神。

知道吗?老人,安德烈公爵是我最欣赏的人。欣赏他第一次面临死亡使恐惧的眼泪,欣赏他对娜塔莎离开后的伤心,欣赏他对自己厌恶的人的冷漠,欣赏他在战场上的英勇杀敌。的确,我爱上了那种性格。但你让他死了不是吗……我看见他笑着,灵魂化为透明,在娜塔莎与妹妹玛西里小姐的泪水中,在昏暗的烛光中,他合上了眼睛。永久地,享受了那种安乐。

我把对他的爱收藏起来,这是对一个真正的“人”的爱。

老人笑着站起来,把手中的笔放在那发黄的纸上。被囚禁的灵魂挣扎着,有些无奈的咆哮,在书里跳跃着,却无法摆脱书的束缚。许久,老人的眼泪顺着长长的睫毛滑下来。

他的身体无力地倒在了木藤椅上,在灯光下深深地叹息,沉重的暮霭爬上了苍老的脸颊。

呼出叹息千百年后化为雾气,碾过了黑暗的岁月地平线。

我看见了你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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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3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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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丁的《神曲》原名《喜剧》,薄伽丘在《但丁传》中为了表示对诗人的崇敬,给这部作品冠以“神圣的”称谓。后来的版本便以《神圣的喜剧》作书名。中译本通称《神曲》。全诗共分三部,每部33篇,最前面增加一篇序诗,一共100篇。诗句是三行一段,连锁押韵(aba,bcb,cdc,……),各篇长短大致相等,每部也基本相等。(地狱4720行;炼狱4755行;天堂4758行),每部都以“群星”(stelle)一词结束。在诗中,但丁以第一人称记述自己35岁时(人生的中途)误入一座黑暗的森林(象征罪恶),在一座小山脚下,有三只猛兽拦住去路,一只母狼(象征贪欲/教皇),一只狮子(象征野心/法国国王),一只豹(象征逸乐/佛罗伦萨),他在呼救时出现了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灵魂,对他说:“你不能战胜这三只野兽,我指示你另一条路径”。于是带领他穿过地狱、炼狱,然后把他交给当年但丁单相思暗恋的情人贝雅特丽齐的灵魂,带他游历天堂,一直到见到上帝。

在他描述的世界,地狱是一个大漏斗,中心在耶路撒冷,从上到下逐渐缩小,越向下所控制的灵魂罪恶越深重,直到地心,是魔王撒旦掌握漏斗顶端,他们从魔王的尾巴爬过地心,另一面是炼狱。炼狱如同一座高山,在耶路撒冷相对的地球另一面海中,灵魂在这里忏悔洗罪,山分七层象征着七大罪,每上升一层就会消除一种罪过,直到山顶就可以升入天堂。天堂分为九层,越往上的灵魂越高尚,直到越过九重天,才是真正的天堂,圣母和所有得救的灵魂所在,经圣母允许,就能一窥三位一体的上帝。在经过地狱、炼狱、天堂的一路上,诗人充分发挥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写了种.种形形色色,奇形怪状的神奇的景象和场景。例如《地狱》篇中,为读者展现了阴森、凄惨、恐怖的地狱氛围和对各种犯罪灵魂惩罚手段的描写:贪色者,狂风要不停的吹着他们撞击石崖;贪食者,要忍受冰冷的瓢泼大雨的洗礼;对于吝啬和挥霍无度者,则抱着大石头相互撞击;愤怒者要被淹在一条乌黑发臭的河里;而对于那些不信基督的邪教徒则不得不忍受烈火焚身的痛苦。施行暴力者要被浸在沸腾的血湖里接受惩罚。

而对于欺诈罪更是列举了十种残酷刑罚。比方说,买卖官职的,诗人就让他倒栽在一个石洞里,朝上的两只脚都被点了火。读之,让人感觉身临其境,心惊胆战。而《炼狱》的氛围和《地狱》不一样,整个气氛显得比较宁静、明朗,这里可以看到大海,天空也是蓝的。这些鬼魂接受的刑罚也不一样,生前犯有骄傲的,每一个背负着大石头在烈日下走,压压他们的骄气;生前犯嫉妒的,也就是红眼病的,在这里双眼就被铁丝缝起来;生前喜欢愤怒发火的,在这里笼罩在黑烟当中,要发火发不出来。然而只要他们虔诚接受惩戒,他们还有希望得到新生。再例如对魔王撒旦形象的勾勒,也展现了诗人想象力的非凡。撒旦是经常出现在西方文学里邪恶的象征,但丁把他描写成一个有着三个脑袋的庞大怪物。

三个脑袋,一个红色,一个黑色,一个白色。每一边有六个手臂,手臂不断的挥动,刮起狂风,把湖水吹得都结了冰。而且他的每根汗毛就像一级阶梯,但丁和维吉尔就是踏着汗毛往下走,才进入了地狱的最低层。对撒旦形象细节刻画的栩栩如生,独出心裁,读后,撒旦的可憎面目就犹如画卷般在眼前展开。在历经三界的路途中,借对不同人物在三界中地位的安排,也展现了诗人对文学, 政治,哲学等的种.种观点和态度,对当代也有很深的现实意义。

在文学和思想上深受维吉尔的影响,所以诗人把维吉尔当作引导他游历地狱和炼狱的向导,并不断称其为:“亲爱的父亲”“伟大的老师”等。在政治上痛恨国家的分裂者和篡权谋私者,所以就借犯买卖圣职罪的教皇尼古拉三世的灵魂之口,宣布还在世的,镇压佛罗伦萨共和政权,在意大利制造动乱和分裂,企图篡夺世俗权力的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最终会下地狱。预言式地宣告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教会干涉世俗的局面必将结束的前景。而对于公正贤明的君王如威廉二世,诗人就把他放到了天堂。但丁的这种愿望和情感,表达了新兴市民阶级摆脱中世纪教会束缚和宗教神学桎梏的要求。同时又由于诗人处于新旧交替的时代,的神学观念,中世纪思想的偏见,世界观的种.种矛盾,也在《神曲》中得到表现。虽然《神曲》中处处洋溢着对现世生活的热忱歌颂,但是但丁又把现世生活看作来世永生的准备。他揭发教会和僧侣的败行劣迹,但又不整个的反对宗教神学和教会,甚至还把宗教神学置于哲学之上,把信仰置于理性之上。例如,在诗中,他把维吉尔选为他幻游地狱和炼狱的向导,隐喻理性和哲学指引人类认识邪恶的途径,而把贝雅特丽奇作为游历天堂的向导,说明诗人仍然局限于信仰和神学高踞理性和哲学之上,人类只有依靠信仰和神学,才能达到至善之境的经院哲学观点。但丁又借维吉尔之口表明理性的软弱:“谁希望用我们微弱的理性识破无穷的玄梦,那真是非愚即狂”。在地狱与炼狱里,他描写人间的种.种丑恶,在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中都可以遇到,而且是屡见不鲜。像贪色、嫉妒、欺诈、买卖官职、唆使人犯罪、阿谀奉承、叛逆,等等。这些丑恶现象,现实中仍有,尽管时间过去了七百多年,《神曲》里的这些人物好像并不是中世纪的人物,而就是我们周围可以看得到、摸得着的人物。回顾现实,我们也可以感受到,但丁笔下的邪恶不仅仅是中世纪的邪恶,也是我们时代的邪恶。但丁只是替人们表达了一种意愿、一种心态,就是对邪恶的憎恨、对真善美的追求、对人性完善的期盼。而在但丁和所遇到的有名和无名的灵魂交谈,也引出了一系列的传奇故事。如保罗与弗朗西斯卡动人的爱情悲剧。这在但丁《神曲·地狱》第五章里描写到,维吉尔与但丁游到地狱第二圈看到一群生前犯贪色罪的鬼魂,在狂风中飘荡,撞击山崖。其中有一对鬼魂向但丁飘荡过来,向但丁叙述了他们的悲惨遭遇。男的叫保罗,出生在贵族世家,女的叫弗朗西斯卡,出生在意大利东部的海滨城市里米尼。保罗的家庭考虑政治上的利益,就和弗朗西斯卡的家族联姻,把弗朗西斯卡娶过来,给保罗丑陋的哥哥做妻子。但他们在这场政治婚姻中没有爱情。完全是政治利益驱动的结合。而在与年轻英俊,爱好广泛的保罗的接触中,弗朗西斯卡与之迸发了爱的火花。这件事给保罗的哥哥发现后就把两人杀害了。在地狱里,他们向但丁叙述了他们的爱情悲剧。但丁听后,非常感动,当场晕倒了。这里反映了但丁作为中世纪最后一位诗人,新世纪的第一位诗人思想上的矛盾。他一方面认为保罗和弗朗西斯卡犯了贪色罪,所以把他们安排在地狱里受刑,同时又为他们所遭遇的爱情悲剧所感动以至晕倒,体现了他对禁欲主义的批判。再有对英雄人物尤利西斯故事的详尽的描写。尤利西斯在特洛伊战争中胜利后并没有停住前进的脚步,继续开拓进取,但丁的诗也为读者展现了一代英雄传奇的一生。

同样,神曲也有很独特的艺术特色。如在描绘不同境界时,他采用不同的色彩。地狱是惩戒罪孽的境界,色调阴森恐怖;炼狱是悔过和希望的境界,色彩转为恬淡、宁静;天堂是至善至美的境界,笼罩在一片灿烂、辉煌之中。多层次、多色调的形象描绘,表达了诗人精辟而又抽象的哲学、神学观点,同时又赋予这些境界以巨大的真实性,使人如身临其境。其次,但丁在写人绘景时,比喻也非常简单,通俗易懂。例如,地狱里的幽灵遇见陌生人维吉尔和但丁,惊奇地盯视着他们,好像老眼昏花的裁缝凝视针眼一样。形容枯瘦的幽灵两眼深陷无神,好像一对宝石脱落的戒指。《神曲》里有很多神来之笔,堪称名句格言,充满了哲学思想。例如他鼓励世人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坚定不移地遵循理性。就像诗人维吉尔对但丁教导的那样:你随我来/让人们去议论吧/要像竖塔一般/任凭狂风呼啸/塔顶都永远岿然不动。还有但丁在《地狱》第二十六章中描写了尤利西斯这段神奇的经历时,尤利西斯鼓励同伴前进时讲的话, “兄弟们,你们尽力千万种危险到达了西方,现在我们的残余的生命已经这样短促,你们不要不肯利用它去认识太阳背后的无人的世界。细想一想你们的来源吧:你们生来不是位的像兽类一般活着,而是为追求美德和知识”。这两行诗不仅体现了但丁的人文主义思想,对我们今天也不乏启迪意义。比方说,但丁描写的在地狱的门口的两行诗,“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懦都无济于事”。来告诫要攀登科学高峰的人,要从事科学研究的人,甚至如我们一心治学的人,都要有这样一种品格,毫不畏惧,坚韧不拨。

在但丁的《地狱》里有这样两句诗:“走你的路,让人们去说吧!”当我们做某一件事,你认为正确,而遇到种.种流言蜚语,种.种舆论偏见的时候,你可以想想但丁的格言。当然向这样的名言警句有很多,在这不再一一列举。总之,但丁的《神曲》不仅在思想性、艺术性上达到了时代的先进水平,是一座划时代的里程碑,而且是一部反映社会生活状况、传授知识的百科全书式的鸿篇巨制,值得千古传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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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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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一直在阅读另一本外国名著《远大前程》,尽管我才刚开始读不久,这本书已经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远大前程》又译《孤星血泪》,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晚年写成的教育小说,主角孤儿皮普以自传式手法,叙述从7岁开始的三个人生阶段,此小说贯彻了狄更斯文以载道的风格,透过书中孤儿皮普的跌宕起落,表达他对生命和人性的看法。

我还读过狄更斯所写的《雾都孤儿》,仔细比较,发现两部小说不乏共同点——都是描写生活在英国社会底层的“小生物”的悲惨遭遇,深刻地反映了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由此可见狄更斯的确为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开拓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并且他的作品至今依然盛行,对英国文学发展起到了深远的影响。

故事从1812年圣诞节前夕开始,父母双亡的小孤儿皮普,从小由严厉凶狠的姐姐抚养长大,他和憨厚的铁匠姐夫乔经常受到姐姐的殴打。有一天,皮普在父母的坟墓前遇到一个逃犯,那逃犯吓唬他威胁他,让皮普为他弄来食物和锉子,善良恐惧的皮普照做了,但不久,那个逃犯就在和另一个逃犯搏斗的过程中被警察再次逮捕。

虽然故事似乎才刚刚开始,但当时社会的阴暗,阶级的不平等,皮普悲惨的遭遇和恐惧的心理,已经在字里行间流露了出来,皮普的姐姐霸道蛮横,不讲道理,在外人面前却很要面子;村子里的人都见风使舵,瞧不起皮普;逃犯则仗势欺人……只有乔和皮普心地善良,互相关心,为他人着想。但仔细想想,大家都是可怜人,谁不是为世态所迫,生活所逼呢?

《远大前程》中还有许多故事情节和社会背景等待我去探索,我会继续读下去,从中得到更多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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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精灵的秋天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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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写作业不用靠妈妈》这本书中的“思考巧克力”一文,短短的五页纸,不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它主要讲了:宙思一遇到要动脑筋的作业就头痛,每次都只能向妈妈求助帮忙。有一天,他需要交出创意大赛的作品。妈妈拒绝帮忙后,宙思去找发明家叔叔,结果发明家叔叔和他妈妈的态度一样,让他先想好一个主题,再写一张计划表。宙思对他大失所望,不耐烦地说:“难道就没有一种吃了让人马上想到好点子的药吗?”那一刹那,让发明家叔叔眼前一亮,想到了一种能让人想到好点子的药。最后,他给了宙思一盒能思考的巧克力,并告诉宙斯吃的时候不能嚼碎。然后,宙思离开了。我想:那盒巧克力会让宙思变成爱思考的人的。

这让我明白了多思考,多试几次,你就能想出好点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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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朗读手册》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员工手册,读后感,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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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在团委那里取了一本书来看,叫《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张嘉佳写的。这是一本看似纷杂凌乱的的睡前故事,但里面的故事却有条不紊的向你描述着人生的点点滴滴,仿佛就像在写你自己。像朋友在深夜跟你在叙述,叙述他走过的千山万水。

俗气点说,张嘉佳的这本书应该算是心灵鸡汤。但是又感觉他煲鸡汤的手法不同于别人,可以说是强于他人。如今心灵鸡汤大多饱受诟病,主要的一点是作者在煲汤的时候还总想把自己的思想融会贯通,给读者带来醍醐灌顶的阅读感受。原本只是想暖胃的读者不得不在喝汤的同时冒着流鼻血的风险滋阴壮阳。张嘉佳的心灵鸡汤,走的则是用料简单,味淡肉鲜的传统路子,在如此多大补鸡汤的映衬下反而多了几分返璞归真的美。

书中有一段写到:“十年醉了太多次,身边换了很多人,桌上换过很多菜,杯里洒过很多酒。那是最骄傲的我们,那是最浪漫的我们,那是最无所顾忌的我们。 那是我们光芒万丈的青春。 如果可以,无论要去哪里,剩下的碳烤生蚝请让我打包。”突然让我感觉多时间易逝,许许多多数年的友谊慢慢的来不及经营,原来真的是一个人的记忆就是一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能只能往前走。

每个人都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上帝会让你付出代价。照顾好自己,爱自己才能爱好别人。如果你压抑,痛苦,忧伤,不自由,又怎么可能在心里腾出温暖的房间,让重要的人住在里面。如果一颗心千疮百孔,住在里面的人就会被雨水打湿。你千辛万苦地改变,觉得要去适应这个世界。因为怜悯自己偷偷留下的一小部分,在抵达美丽的地方后发现,那一部分终于重新生长。生长到热烈而宁静,毫无恐惧。

书中的每个小故事都很容易让人感动,原因在于他真实。一个真实的世界观摆在你面前,就如在说着我们自己。对这个世界是轻而易举的,对这个世界挚爱是举步维艰的。你要学会前进,人群川流不息,在身边像晃动的电影胶片,你怀揣自己的颜色,往一心要到的地方。 听完这首歌,你换了街道,你换了夜晚,你换了城市,你换了路标。你跌跌撞撞,做挚爱这个世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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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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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侯。应该是11月2号吧。是我们相识整整17个月的日子。在这十七个月里你给了我太多的梦想。可是最终我所拥有的只是希望的肥皂泡。看似炫丽。破碎后却是一无所有。我想了一千遍我要留下来的理由。可是我找不到一个合理的答案。因为我不想要一个没有结果的爱情。别再说你明天能够给我什么。因为我今天已经看不清你的脸。我可以爱你的一无所有。可是很抱歉我实在忍受这种千相思之苦。也许你永远也无法理解。可这确实是我心中的想法。你曾经说过你要我做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女人。可是跟你在一起我的脸上常常伴着泪水。与其这样下去,长痛不如短痛,我还是选择分手。再美丽的语言也遮掩不了这种伤心的结果。可是我别无选择。我不想再生活在你美的的谎言中。

我们就这样吧结束吧。彼此保留一份美好的记忆。不要给我打电话。因为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结果。我也没有勇气再接你的电话了。

最后叫你一声老公!珍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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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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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喧嚣的社会,踏踏实实地读一本书并不容易,但我一旦捧起法国大文豪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便会静下心来,用目光轻轻地扫过每一个字,体会大仲马笔下的另一个世界……

这个故事描述的是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尼安,他与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他们是十分好的朋友,正直、勇敢,有绅士风度的他们不打不相识。因为达达尼安无意间冒犯了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尼安决斗,可红衣教主的卫兵来了,四人合力击退了他们,一齐战胜了敌人。

也正因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从此,四个人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齐经历了挫折,最终各奔东西。在这部书里,字里行间透露着大仲马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和唾弃,讽刺了那些专权的贵族们,把腐败社会背后的推手——红衣主教一步步拉入舞台中心。我也从他那细腻的手法里,体会到了许多……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之间纯洁忠实的友谊。他们是火枪手:阿多斯、波尔托斯和阿拉密斯。你也许不会相信这段珍贵的友谊竟是缘于一场决斗中开始的!之后,他却和火枪手水火不相容的法座卫士争战。可惜的是,他们最终分开了。可是这段友谊不正是一段完美温馨的回忆吗?

达达尼安飞黄腾达的梦想是那么强烈。正因为此,他才离开家乡、以图创立功名。可是,当他最终有了当上火枪手副队长机会的时候,达达尼安一开始却没有理解,而是逐个问了伙伴们,大家都拒绝之后,他才“眼里闪着感激的泪花和激动的光芒”地理解了,还叹息他“只剩下心酸的回忆,再也没有朋友了”。

真正的朋友是什么?“有福同享,有苦同当”,是朋友,应当如此;不为自我,事事先为好朋友着想,是朋友,应当如此;能经得住真正的考验,应对生死冒险而毫无怨言,甚至发自自我内心的进取和欢乐,是朋友,应当如此!

真正的友谊不是这些空话,仅有我们在生活中真正做到了,这样的友谊才是“真纯美”,才是真正值得去珍惜、去回忆、去品味。当我们去热爱生活,当我们去热爱友谊,当我们在想到那段回忆时,能倘开心扉。真诚地微笑,你会发现,这个世界如此美丽。我想,这就是《三个火枪手》所告诉我们的。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这句话说得一点也没错。在这个故事里,作恶多端的米拉迪用她的美人计多次使别人惨遭厄运,得到了不少利益,但她终究逃可是良心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当一个人在做坏事时,等待着他的必然是罪恶的报应。我们在生活中虽然也会有时受到一些挫折,但只要像三个火枪手那样不怕艰难险阻,勇于向高难度挑战,就能够不断提高,从中积累经验。我们要向三个火枪手学习,向困难挑战,用自我的力量打败它,为自我赢得胜利。

在记忆的长河中,《三个火枪手》给我留下了难以抹灭的印象:它给了我无穷的启示,同时也告诉我友谊是何等的珍贵。我相信,在成长的道路上,有《三个火枪手》的陪伴,我必须能越行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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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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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滥竽充数》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说:齐宣王喜欢听很多人一起吹笙,就请了三百个人给他一起表演吹笙。有一个人叫做南郭先生,他不会吹笙,但是他看那些吹笙的人待遇很好,就混了进去给齐宣王表演,一直到齐宣王退位。后来齐闵当了皇帝,他喜欢听一个人给他单独吹笙,南郭先生知道后再也没有办法混下去了,只好在一个晚上偷偷溜走了。

从这个故事使我知道了如果你没有真正的本领就不要去表现,不然早晚会被别人发现的。学习也是一样的,不能像南郭先生那样不懂装懂,不然到需要的时候害的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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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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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啊葡萄,不然你该是多好的一块料!“

—”你才是快料!“

王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倔驴、生坯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天生没有惧怕。面对各色人等,不管是生是熟是好是坏,她那眼睛就直勾勾的盯着,像个七八岁的小孩,什么都不怕,天塌下来她也有法子,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女人,一个顶厉害的女人。才刚几岁啊,两袋面粉就被人家换给了孙家做童养媳,只有七岁。而且童养媳可不是让你白吃白喝等到圆房,这个期间只有当牛做马的干活才不会使得婆婆觉得自己的两袋面没有白花。稍一松懈,又是打又是骂。葡萄受了不少的罪,吃了不少的苦,对他们也是恨得牙痒痒。可是长大了,世事变迁,再想恨却怎么也恨不起来,反倒觉得有趣。

葡萄,十三四岁成了寡妇,成为庄上的第九个寡妇,也是最年轻的寡妇。丈夫铁脑给日本鬼子一枪崩了,脑袋炸成了花。早前婆婆就先公公走了,大哥二哥也都离家参军去了家里只剩下葡萄和公公相依为命。自此,葡萄便把公公孙怀清叫爹,做生意做的也不错,日子过得可以。

日本鬼子打跑了,中国解放。不久,土地改革开始了,打倒地主分土地的口号喊起来了。孙怀清,大难临头了。他是地主,为万夫所指,地主这个头衔是跑不掉了。英雄寡妇们一个劲儿的唆使葡萄控诉孙怀清,让她说出做童养媳时受的虐待,来打倒孙怀清。葡萄认死理,她觉得她爹就是她爹,再怎么也是爹,再说他又没有杀人越货抢劫无恶不作,凭什么抓人?!可孙怀清还是被带上地主帽子枪毙,是命不该绝,抢打到左胸下面没有打死,被葡萄偷偷捡了回来,以假坟墓来掩盖孙怀清未死的事实,将他藏到了家里的红薯窖子里很长很长时间。身体恢复之后孙怀偷偷溜走,后来五合跟葡萄说他看到了一个跟孙大爷长得很像的人,葡萄问清了他身在何处,悄悄地把爹找到带回了那不见天日的红薯窖。待到头发花白,皮肤惨白,半身瘫痪,双目失明,耳朵失聪,几乎没人能认出他就是几十年前的孙怀清了。

葡萄长大后出落得标致高挑丰腴,情史自然是跌宕绵长的。作者塑造这样一个鲜明的女主人公的形象,她的命运坎坷多波折,情感方面也颇具戏剧性。情窦初开时遇上了琴师,可琴师身虚体弱,因病死掉了。孙少勇是孙怀清的二儿子,铁脑的哥哥,一个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自私到目中无亲,把自己亲生父亲置于死地的人。把葡萄据为己有,生了个儿子叫挺。因挺自生出便被葡萄送走,孙少勇不知情却怀疑过,后来跟一个城里女人结了婚。史冬喜,丑陋至极,有妻子。葡萄偏偏看上了他,短命早死。无赖般的五合,因看到孙怀清要挟葡萄给他饭吃给他睡,后来死的很惨,是被人打死的。不管是青年时的史春喜,还是成熟了的史春喜,都蠢蠢欲动于葡萄嫂子,虽然表面上对葡萄的无知肤浅表示鄙夷不屑。老朴,一个知青作家,情感生活胜似一场精神上的恋爱,很是温情。一旦遇到一个中意的人,葡萄都想把心分一瓣给对方,一辈子下来,心早已所剩无几。

这一个农村妇女形象,表面上确是庸俗肤浅,性欲强烈爱偷欢。但在为人处事上,可以感受到她那兼收并蓄的包容性。这就和民间地母形象合二为一,身上闪耀着地母的光芒。在那个灾年乱世,公公犯死罪,情人们各心怀鬼胎,他需要动用无穷的勇气和智慧去抵挡窥视、怀疑与骚扰、挑衅。寡妇门前是非多,中国传统向来将寡妇风流贴上不道德的标签,不贞并不能成为世人诟病葡萄的理由,所有的不好都足以被葡萄光辉的地母形象所掩盖。再说,与情人偷欢也都是不夹杂任何诡念的最纯粹最原始的人的本能欲望。葡萄的正义、爱、勇敢、无畏,才是作品最大的闪光点。

一个正值韶华的少妇,一个正直无畏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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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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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还是忍不住去关心这部小说,或许是张爱玲那种原始的贵族气或许是她在背后深深埋藏的市井感觉。张的小说在描写人物性格和故事的叙述上我更倾向于她的写作风格,尤其喜欢她有些许玩世不恭的调调。小说里很多经过深思熟虑的比喻和描写让人流连,不禁一遍遍地重复,仿佛自己被她高超的想象力包围,然后静静地自己一个人思索,这个比喻所要表达的最后的含义,以及这个比喻与故事的戏剧冲突之间的内在联系等等。这种过程,似乎告诉自己你自己读的不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而是把自己融入到故事里。

然后在故事的发生时,你可以参与进去。思考着与书里所描述的主人公一样的人生问题。你在张的小说里可以处遇到这种比喻,以及类比,反比等等。张在这种叙事和描写方式上更多的见于她的早期作品。如《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紫罗兰》、《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等等。小说里叙述了主人公振宝生命里举足轻重的几个女性,学徒时巴黎的妓女,英国的初恋玫瑰,情人“红玫瑰”王娇瑞,妻子“白玫瑰”孟烟鹂。四个女人在他生命里停留的时间各不相同。在小说里叙述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如果故事平铺直叙下去的话,可以略去妓女么?这个时候,我们就想象了,张为什么会加入妓女的角色在故事里呢?然后就是他的初恋玫瑰。小说里,他说过自己“没有想到她爱自己那么深”,从而得出判断,这个初恋的下场是他在心智未成熟的表现。

在回国之后,自己第一个遇见的那个让他动心的女子,还有玫瑰的影子。于是他叫她“红玫瑰”。红是炽烈的,于是在他怯懦的表现后,最终的结局也只能是不了了之。后来的妻子“白玫瑰”则是那么完美,但是,振宝骨子里那种不安分的感觉,“白玫瑰”无法给予满足。而接下来的故事则“顺理成章”的“白玫瑰”有了外遇。进而是振宝的报复。殊不知,其实都是自己在伊始就种下的恶果。最终的振宝在颓废荒.唐之后,作者给了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这样的男人,在现实世界里是很难赢得读者的欣赏的。

小说的精髓在于故事,但是张的这部小说貌似故事里的冲突很少,而其当代人面对电视,电脑等众多媒体的影响下能否对这样的故事继续感兴趣呢?我们看到故事里的情节在某个地方似曾相识,但是我们中还有一些人继续关注着张爱玲的小说,继续一次次的阅读里面的章节。而且每次似乎都有相同的兴趣。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张的小说对于我们每个人都不是陌生的,我们阅读里面的文字时仍然会为里面的精言辟语叫好。这同时也倒出了很多当今社会里的普遍现象,以及普通人的心理情结。我们说张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这不为过,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在身边或者周围的社会里寻找到他的原型。于是小说里面的对白,小说里的信息指示也为我们的生活增加了些许说教的味道。这种说教是侧面的,或者说是间接的。习惯于说教的当代人,尤其是青年一代,在这种以故事为背景的形式下,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就不足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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