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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读后感(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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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心得:《党员就该这样干》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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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们都仅仅把忠诚视为一种品德。最近,机械工业出版社推出一本名为《忠诚胜于能力》的图书,作者提出:忠诚不仅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和核心。

《忠诚胜于能力》由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团队忠诚,引申到社会各种组织的忠诚。书中包括“忠诚是一种义务”、“与公司共命运”、“为荣誉而工作”和“以生命去执行”四部分内容,阐述了“忠诚胜于能力”、“忠诚是一种义务”、“你自己才是忠诚的最大受益人”、“忠诚是执行的最大动力”、“履行职责是最大的忠诚”等见解。

通篇阅读这本生动有趣的图书后,我们发现作者从下列几个方面来说明“忠诚是品德,更是能力”的观点。

第一,忠诚,已经成为人才的第一竞争力。人才越来越市场化,人才的竞争,已经从单纯的技能竞争,转向了品德与技能两方面的竞争。而在所有品德中,忠诚排在第一位。过去,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种组织寻找人才时,大多数首先看重的是文凭和工作经验,这两方面过得去,基本上就录用了,至于品德方面,不反党反-社-会主义就行了。可是现在不同了,包括世界500强在内的众多优秀企业选拔人才时,所关注的范围已经扩大了许多,他们已经把忠诚排在第一位。很多企业会通过各种形式测试应聘者的忠诚,如果被认定是忠诚度不足的人,哪怕你拥有一百个博士学位,拥有一千项成功案例,都可能不会被聘用,因为招聘考官们很清楚,一个缺乏忠诚的人,不可能为企业所用,而且,这样的“能干人”一旦背叛企业,企业遭受的损失可能无法估量。忠诚,已经成为职业场上的第一竞争力。

第二,忠诚,已经成为一种立身之本,成为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能力。作者指出,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即使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他也会和各种团队、组织和人员发生往来,在这个过程中,忠诚是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你缺乏忠诚,组织不会聘用你,团队不会让你加盟,搭档不愿意与你共事,朋友不愿意与你往来,亲人不愿给你信任,你最终将被这个社会抛弃。

第三,忠诚能力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一个人如此缺乏了忠诚,其他所有能力,诸如计划能力、组织能力、控制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都将失去用武之地。作者把计划能力、组织能力等形成的能力组合称为“技能仓库”,把忠诚称为“技能运输通道”,技能仓库中的技能,只有通过技能运输通道,才能到达“价值仓库”。

第四,忠诚是获取回报的前提。企业首先不会给你什么,但你必须首先给企业以忠诚;如果你给了企业绝对忠诚,企业就会给你物质和精神回报。在书中,作者指出,忠诚和回报是有先后顺序的,忠诚是回报的前提。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人在求职的时候,首先强调的就是回报,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最终导致他们无法获取理想的回报。

第五,忠诚,决定你在组织中的真正地位。在任何企业里,都存在一个无形的同心圆,圆心是老板,圆心周围是忠诚于企业、忠诚于老板、忠诚于职业的人。离老板越近的人,是忠诚度越高的人,而不一定是职位越高的人。很多高层管理者天天和老板打交道,却未必得到老板的信任,可能就和忠诚度不够有关。很显然,越靠近“同心圆”圆心的人,越可能获得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回报。

在中国企业界,尤其是民营企业界,老板有一块由来已久的“心脖,那就是对能人想用又不敢用。能人是一把双刃剑,忠诚则为老板创造巨额财富,不忠诚则给老板沉重打击。而在管理上面,老板也面临两难: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现在好了,《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可以消除老板的心病,它会告诉老板怎么使员工既有能力又忠诚。

“忠诚胜于能力”这话很好理解。是说企业员工首先要对企业、对上级、对老板忠诚,企业宁用一个10分忠诚7分能力的人,也不用一个7分忠诚10分能力的人。

这话我也赞同。今天许多企业,把“忠诚度”作为聘用、提拔员工的首要条件;把考察和培养员工的忠诚度作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待。

古人曾论“德”与“才”,列出四类人:有德有才,有德无才,有才无德,无德无才。指出有德有才当然好,但少;剩下就只有“有德少才”可用了。用古人的论述来套“忠诚度”与“能力”,也未尝不可!

但是,仔细一想,只说“忠诚胜于能力”,好象还缺少点什么。毕竟这只是对员工的要求,如果仅仅强调员工的“忠诚度”,就有可能出现——

员工对企业、对老板、对上司都做到了忠心耿耿,但就是得不到信任、或充分的信任,时间稍长,员工的忠诚会不会动摇呢?

企业高级管理者,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但所得到的管理信息不对等、没有与责任相对的决断权、老板对他说话不坦诚等等,他会不会全力以赴地去负起管理责任呢?

员工中许多人、特别是生产一线人员,他们希望并不太高,较稳定的企业、较稳定的工作、较合理的收入(待遇),如此足矣!大家努力地干,提高质量、提高产量,多劳多得。但,如果工作环境差、收入低于同行水平、管理者态度生硬粗暴等等,员工会不会想着跳槽呢? ……

于是我想:“忠诚胜于能力”,是不是还应加上一句“信任重于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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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呼兰河传》读后感400字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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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两天学的文章都跟母亲有关,这让我想起《疯娘》的故事了。她只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她只是这样的一个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但在他生完孩子后,就变了。她是母亲。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在被婆家赶出之后的5年来,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在5年后相遇的一天把找到的气球送给她只抱过不到三分钟的孩子,没忘记爱他,没忘记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

虽然,她只是一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虽然,她让儿子喊她一声发自内心的“娘”,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她至始至终都爱着她的孩子,深深地爱着,毫无怨恨地爱着。就连这样的一个疯子也有如此真挚,伟大的感情,而我们的母亲不也是这样爱着我们吗?让我感动的是,那疯娘为了儿子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每天走上20多公里的羊肠山路,风雨无阻。可以为了孩子喜欢吃野鲜桃,而失去了生命。读到“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许多同学都哭了,趴在桌子上红着眼睛哭了。疯娘死了,带着满足和幸福死了,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她为儿子死了。当作者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回报母亲的时候,娘却永远地离去了……

母爱,圣洁的母爱,母爱,纯真的母爱,母爱,伟大的母爱,母爱,无处不在。妈妈,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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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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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巧克力大蛋糕我是我,我姐姐是克拉拉,我们是姐弟俩。我们喜欢吃冰淇淋,我们也喜欢吃大蛋糕。妈妈为了招待客人,买了一个大蛋糕放在冰箱里,我们都想吃,可妈妈不让,小姐姐克拉拉太聪明了,想着蛋糕可能会变质,趁着妈妈出去的时候,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以尝尝蛋糕是否变质的理由,把大蛋糕吃了个精光。因为吃得太多了,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撑得肚子疼了,其实蛋糕没变质,是我们太馋猫猫了。

这个故事说明我们太淘气了,但是我的小姐姐克拉拉太可爱了。

今天叔叔没有钱,我的叔叔叫托尼。我和克拉拉非常喜欢他,他也很喜欢我们,因为他总是给我们钱,让我们去街角买冰淇淋吃。一天,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见到托尼叔叔时,他的脸上失去了笑容,因为他今天没有钱了。于是,我和克拉拉就打碎了我们的储蓄罐,拿出我们的欧元给了托尼叔叔,因为,我们不想看到托尼叔叔的脸上没有笑容,我们也爱托尼叔叔。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也是有爱心的孩子,你们说是吗?看着看着,仿佛我也进入了他们的世界,这本书太好看了,你若不看的话,会后悔的哟!

里面有很多我难忘的故事,其中有个是双色狗的故事很好玩,小姐姐克拉拉和我把小狗嗅嗅染成了前一部分是金色的,后一部分是黑色,金色是克拉拉染的,黑色是我染的,我们按照自己的想法染了嗅嗅,给嗅嗅带来了很多害处,也被爸爸妈妈说了一顿。

最后,我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什么事情都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不一定有好处,应该多征求别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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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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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人多有自己最想要的礼物:有的人可能希望得到一个洋娃娃;有的人可能希望得到一台崭新的游戏机;也有的人可能希望得到一些精美漂亮的饰品……可以这么说,世界上有多少人,那么就有多少个希望得到的礼物。这些礼物能带给我们快乐,这不用质疑。但这些快乐并不是长久的,我们得到了这些礼物,它能让我们一时开心快乐,感到兴奋,但很长时间过去了,这些礼物就会慢慢地被我们遗忘。这些礼物并不会在我们的脑海中停留太久的时间,它也并没有给我们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所以,当我们得到它的时候,对它的好奇心就已经消失了,我们就会把它抛到一边,相反设法的去得到下一个我们想要的礼物。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我们想要得到最珍贵的礼物呢?这个问题谁也无法回答。我们得到了这个,就想得到那个,我们拥有了一个又一个的礼物,但这些都不是对于我们来说最珍贵的礼物。在《最想要的礼物》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大家一个道理,我们最珍贵的礼物不是别人给予的,而是取决于我们自己的。礼物是我们生活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可以是实实在在的礼物,也可以是虚拟的看不见的礼物。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微笑,都可能成为你生命里最珍贵的礼物。但真正珍贵的礼物是什么?是我们对生活的一种态度;是我们学会奉献,而不是一味的索取;是我们学会感恩,学会珍惜;学会原谅以及被别人原谅,这,就是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但却到最后才发现的最最珍贵最最想得到的礼物!

每个礼物都是一颗种子,种在了我们的心里。那个最最珍贵最最难忘的礼物就是花开得最美丽的种子,在我们心里发芽,让我们学会了一个又一个道理,并且时时铭记在心。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这样的一份礼物,就是为别人付出。嗯,礼物的意义就是:光有爱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将爱表达出来,用欢庆和送礼物的方式。所以,当你真正的为别人付出了,你就会明白,“给”永远会比“拿”愉快。

在这本书的最后,我们和尹大碗一起明白了:每个人都该拥有两个生日吧!一个,是自己真正出生的日子;而另一个,就是真正地意识到自己原来一直被爱着,并没有被遗忘的日子。嗯,这,就是我们最最珍贵的礼物,是每个人都拥有的,但却又是独一无二的、专属于我们自己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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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散步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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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学了一篇文章,题为《散步》,颇有感触。文章讲的是一家四口人:我、母亲、妻子和儿子,吃完晚餐在一起散步的事。

这篇文章在末尾写了一句点睛之笔:我和妻子背上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我觉得,这是无可厚非的真理。为什么?因为它代表了一切:自然界的永不更改的守恒原则以及我和妻子对母亲和儿子的爱。

因为我的背上,是母亲;妻子的背上,是儿子:这是大自然的终极原则,这是任何一个生命体都必须经历的过程:生老病死。

但更让我感触深刻的,使他们的亲情。

我见过无数子女,在长大成人后,便抛弃了父母,在练习册上,都有着这样一个悲惨的故事。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在经历了社会后,都会变成这样的人。

直到我看到了这一家人,直到我读懂了他们的选择,我终于得到了一个令人欣慰的答案:人性的伟大光辉,不会因为任何东西,而泯灭、而凋亡。

我便更坚定了我孝尽父母的原则,因为我明白了:一切的美德,都不会凋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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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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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作者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爱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中期法国的社会生活。揭露资本主义社会残害人性,腐蚀人的灵魂,甚至吞噬人的罪恶本质。包法利夫人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那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就因为这样,包法利夫人才会不满于医生夏尔的胆小懦弱,迟钝无能。就因为这样,她才踏上了寻找理想中的爱情之路。但当时的法国正在被黑云笼罩。她最终在被骗与人的只求自身利益之中结束了她的一生。从而体现出社会的另一面,也同时批判了当时的社会黑暗。

包法利夫人是一个悲剧人物。她追求浪漫的爱情,奢华的生活,却不知她所处的环境给不了她想要的。当爱情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时,就注定了它的悲剧结果,无论过程如何使人沉沦,结局都只有一个。是谁使她走向了绝路?是人们的冷漠淡然使她求助无门,还是自己对命运的屈服?最终导致了爱玛的悲剧,或许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逼得她服毒自杀的!然而从包法利夫人身上也看到了每个人都会对理想抱有一种追求的态度,只是相对于我们来说对理想幻想的少了些,而包法利夫人对理想幻想多了些。不是每个人都会追求理想也许相对我们而言这些都是虚幻的,并不真实。包法利夫人所追求的太过,而反应出的就是对于自身的不满足。

包法利夫人(爱玛)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修道院接受教育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小说中的情节使她对爱情充满了童话般的幻想,以为结婚就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在机缘巧合下,爱玛嫁给了医生夏尔.可是在婚后才发现一切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在蜜月里,她体验不到快乐,在此后的相处中,她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个胆小懦弱,迟钝无能的人.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哪生活在她看来变得不再绚丽多姿,只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活着罢了.也许小说就是小说太带有情节性。之后爱玛接二连三遇到了莱昂,这是爱玛在幻想后遇到的第一个有共同爱好的人,而爱玛却想象她的世界随后于莱昂私通,现实带给爱玛的却不是好的结局。由于莱昂慢慢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个有夫之妇,莱昂最后选择了离开。因此怀念就此慢慢冲淡了。而另一个男人与走进了她的世界。

罗多尔夫对爱玛的气质所迷倒。于是他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女人弄到手。在他的花言巧语下爱玛被他迷的神魂颠倒。这也表现出爱玛对于爱情的追求,写这些当然是为了给小说的结局做铺垫。事情也同时要伴随着悲剧的结局。当爱玛决定和罗多尔夫双宿双飞时,她觉得找到了小说中向往的生活。可是命运却又让她跌进无底的深渊。之后爱玛一蹶不振。

最终她积债如山陷入身败名裂的绝境。爱玛求助于她的情夫,但他们在这时却像个缩头乌龟似的避之不及,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在这一刻,危急自身利益的时候,世间丑态在爱玛眼前展露无遗.她走投无路了,最后选择了死亡.。

悲剧的现实却不得不令人相信,爱情仿佛很遥远,我们期望中是很遥远,而我们身边的我们却并不认为那是爱情。艾玛死后的情况是荣镇象平常一样,静悄悄的,包法利却睡不着,一直在想艾玛。罗多夫为了消磨时间,整天在树林里打猎,晚上回家睡大觉;莱昂在城里也睡得不错。这时偏偏还有一个人睡不着。在墓地旁,在松林间,一个小伙子跪着,哭得伤心,他的胸脯给呜咽撕碎了,在黑暗中一起一伏,无穷的悔恨压在他心上,像月光一样轻,像黑夜一样深。这个小伙子就是朱斯坦(药剂师家的学徒)。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个女人是多么的愚蠢与令人可憎又可怜了,对她真正好的人,他却从来不珍惜,对她虚情假意的人,她却奉为至爱,甘愿倾家荡产。艾玛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单纯的美,夏尔可以理解为一种淳朴的真与善。两者同样不具备智慧,而她们的结合,表面上看是一种真善美的结合,应该会幸福,但是结局却是令人扼腕的悲剧。当爱玛死后夏尔。包法利也随之死去。艾玛的美是一种外表的美,她的心灵并不具备的美的土壤,因为那是一颗躁动的心,一颗时刻幻想的心,一颗愚蠢粗陋的心。而我们的男主人公夏尔(包法利先生)呢?不具备俊朗的外表,却具有一颗真善的心,对于爱情,对于很多方面,而更多是表现在爱情上。这也得到一个结论:在漂亮外表掩饰下的女人是难以得到爱情的,而当平凡外表的老实人遇到这样的女人那更大的不幸福便是必然的了。

包法利夫人造成的悲剧启发我们如果遇到这样的女人,千万不要像包法利先生那样痴迷其中,不可自拔,最后弄得家毁人亡。所以我们要时刻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大致明确自己的倾向,珍视自己身边的幸福。也同时提醒广大青年学生一定要定位好,认清自己的经济地位,明确阶段,不做超阶段的消费,适度适量符合自身经济状况的消费才可能长久的发展。

在现实面前,梦想和许诺是多么可笑!生活还在继续而悲剧还在不断上演,现实中不要过多追求虚幻的世界,我们要在现实生活中活出自我,谁都不会代替你,应为你为自己而活。至于梦想,谁没有梦想在自己的认真的过每一天的同时梦想的大门会想你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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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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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描写的是查理一家有七个成员——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爸爸、妈妈、小查理,只有父亲一人在一家牙膏厂工作,收入非常低,挣到的钱甚至不够买食物让大家吃饱。查理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旺卡工厂——全世界最大最有名的巧克力工厂。但这可是最可怕的折磨人的东西,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他只有在生日时才能尝到一点儿巧克力糖。这一小块六便士的巧克力糖,查理却可以吃上一个多月:收到巧克力时,小心的放到自己的盒子里,宝贝得像是一根金条,开头几天只是看着从不去碰,后来实在忍不住才把糖纸角拉开一点点,露出一点点巧克力,然后轻轻地咬一点点,只让那可口的甜味足够在舌尖上慢慢散开,第二天再咬一点点,第三天又咬一点点,一天天一点点咬下去……所以每天两次经过巧克力工厂,查理都禁不住把脚步放得非常非常慢,高高地抬起鼻子,深深地久久地吸进他周围沁人心脾的巧克力香味。

一天,巧克力工厂的主人——前所未有的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和制造商旺卡先生贴出了告示:宣布允许五名小朋友由他陪同参观世界上最宏大、最神奇的巧克力工厂,可以看到工厂里全部秘密和魔法,参观结束后,作为特殊礼物,他们每个人可以得到足够吃一辈子的巧克力糖和其他糖果。查理成为了第五个幸运儿,和其他四位小朋友一同参观了巧克力工厂。

在参观巧克力工厂的过程中,大家都感到新奇有趣、惊叹不已而又迷惑不解,他们看到了叹为观止的巧克力瀑布、川流不息的巧克力大河、郁郁葱葱的口香糖草地……但因为贪欲和不遵守秩序,第一个小朋友被管子吸了上去,变瘦了;第二个小朋友与她的爸爸妈妈满身是垃圾;第三个小朋友全身都变成了紫色;第四个小朋友变得四肢非常的长,只剩下查理一个人从始至终表现的非常好,没有制造出一丁点的麻烦,最不可思议的结局是旺卡先生把整座巧克力工厂送给你查理,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主人。

查理是个懂事的孩子,“不肯吃我们省给他的食物”;是个懂得分享的孩子,生日得到的巧克力“要让每个人都尝一尝”;是个善良孝顺的孩子,在工厂里一直拉着爷爷的手;是个自控力超强、遵守规则的孩子,虽然他特别喜欢巧克力,但如果没有旺卡先生的允许,他从来不去碰一下巧克力糖果……正是这些优秀的品质,打动了旺卡先生,使他将工厂送给了查理。

这本书我是一边流着口水一边看完的,不仅读到了乐趣,还学到了善良、诚实、自律、分享、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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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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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跟随阅读小组的步伐,我阅读了太宰治先生的《人间失格》。虽说原意本是完成阅读任务,可不知为何,心似乎是被太宰治的笔尖狠狠地钉在了书上,久久地,沉浸在那个昏暗无光的世界中。它带给我的负面情绪,何止一个“丧”字?

听闻主人公叶藏的原型,就是作者太宰治先生。我于是搜索了太宰治生平,不出我意料的,他的一生的确是跌宕不平,且以悲剧结尾——五次想要了结自己,享年38岁。消瘦干净的脸庞,鼻梁高挺,眉目浓淡相宜,只是这张脸似乎有一个败笔——那对黑眼睛,像一潭深深的死水,安在脸上,一整张脸都似乎暗淡无光。

我似乎能理解为什么这本书使人看来如此痛苦了。主人公叶藏的后半生,他的喜怒哀乐似乎都是系在别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之中,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似乎也系在别人的喜怒哀乐之中。他没有了自我,似乎别人叫他活着就活着,别人叫他死他就从容赴死。父母给他的生命一点儿也不重要,可以被别人践踏也可以为了某个风流女子去殉情。可有没有想过呢,为什么偏偏只有太宰治能写出来这种人物,为什么偏偏就是太宰治?

难道因为他是天选之子?上帝就偏要叫他如此才华横溢?

只有经历过这比地狱更深一层的痛苦,才写得出如此阴暗得叫人心口疼的文字吧。

何其可悲,所谓的才华横溢原来是痛苦堆积起来的。人间对他来说不是不值得,而是容不下。他像游走在人世间的孤魂野鬼,拼命寻找自己的归宿。看啊,他五次叩响属于自己世界的大门,最终赶上了一趟末班车。天堂人满,地狱打烊,一腔的悲伤无处可去,宣泄于笔尖,留给人世我这活过的痕迹。

天堂人满,地狱打烊,我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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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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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到大三以后,总觉得时间暗暗与自己做对。钟表上的转针似乎越来越快,仿佛让自己送上了高速列车,然至于何日何时才能够慢下来,就连自己也不得而知。尽管是这样,我还是愿意左挤右挤的在时间的裂缝丛中偷偷的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兴趣上的欲求。我想一个人能够全按照自己的兴趣而活或者至少保有一份自己的兴趣使它经过生活的磨砺依然不至于泯灭,这样的活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为自己而活。我喜欢读中外名着,尽管作者已去多年,但历尽时间的淘沙,他们的精神依然活着,并将继续存活下去,像酒,像晶莹剔透的玉珠。读着读着,偶尔因兴起文也情不自禁的写点东西来。近来,由于选择了考研,一直也就没读多少文学方面的书籍,一方面的确时间紧迫专业课太重,另一方面始终没有一个放松的心情,又唯恐自己一旦跑入别的世界里忘了回归现实的路铸成一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错。前些天,外文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要同学们写一篇读外国名着的感想。考虑到自己曾读的细节遗忘的差不多了,便不想再去拾起旧忆或者创造些谎言来。于是乎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读短篇,写长点。

关于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书我都有,是两年前购来置于书架上的。然而自己过目的的确不多,有时我很乐意把它们借出去,觉得这也是在做好事。文学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生活,思考生活,丰富生活。于是当我学累时,就去主动翻翻。我有一个习惯,读他们仨的书不是一看到底的那种看,而是一读就是三篇,每人的各一篇,不偏不倚。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欧亨利的短篇。他的文字轻松活泼,结尾处出其不意,回味无穷,令人拍案叫绝,其中二十年后就是一片精品佳作。

该文写了为一个约定,二十年后吉米韦尔斯和鲍勃依然在老地方老时间相见的情景。二十年了,二十年能改变许多东西,其中吉米韦尔斯和鲍勃最后一次相聚的大乔布雷迪餐馆早五年就没了,使曾经为好朋友的两人在彼此心目中的形象模糊的只剩下轮廓了,还有可能使一些好人慢慢变坏……

了解欧亨利的人都不难发现,欧亨利的写作是不以任何作家为楷模的。他常读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作品,但并没有以莫泊桑为师。他写作时并不考虑什么创作规矩,怎样想来就怎样写。然而他的创作又是独具匠心的。

二十年后的开端,作者着力描写了一名巡警和马路的场景。当然,这些描写与主题是密切相关的,但并没有触及最重要的事实,最重要的事实只用一两笔带过,连最细心的读者也难以看出作家埋下的伏笔。巡警威风凛凛,边走边甩着警棍边十分警觉的打量着一家一户,他不带傲气,看起来像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作者仅用寥寥数笔就把一个被赋予了正气的警察刻画的逼真,还有对马路的描述,很简单,但把用到的场景布置得很妥帖,把下一步故事的发展设计的天衣无缝。冷风侵裹着马路,行人卷起了上衣领将头缩了进去匆忙前行,很快街道就空荡荡的了,两边的店铺多数早已关了门。正是在这样黝黑的背景下,巡警和鲍勃开始了一段陌生的长对话。鲍勃先前手里拿着一支烟,看到来了个巡警便没敢点着,等到走近时,说了几句话套的相互近的时候才划亮了根火柴。在火光的照耀下,鲍勃的富有和右边眉毛附近的小白伤疤全部显现在巡警眼里。其实巡警已认出了他就是从芝加哥潜逃的罪犯,而且是他二十年前的朋友。但此时的巡警已不是二十年前的他了,而是一位镇定和处事不惊的优秀警官了。鲍勃一直在等他的朋友吉米韦尔斯,一边继续在和眼前的巡警谈论着他的朋友,谈论着他们俩二十年前的关系及将来的命运。吉米韦尔斯仍然以一个陌生人的面孔在聆听着,并得知他半小时之内是不会离开的,然后他就走了,像刚才一样的走了,没有给鲍勃留下任何破绽。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吉米韦尔斯。鲍勃很高兴的见到了自己的朋友,并跟着他走了。在一个灯光处,鲍勃才发现吉米韦尔斯原来是假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是,刚才的那个巡警才是真的,是他使自己在短短二十几秒内不知不觉的被捕的,因此拿着朋友的小字条的手有正常变的抖动起来。悬在鲍勃心中的石头和悬在读着心中的石头总算下沉了。作家的这种安排的确令人叫绝!

尽管这个短篇区区千余字,但人物形象的刻画无不生动逼真,纵然跃于纸上。主人公吉米韦尔斯有情有义、高大魁梧、平易近人、聪明、机警又恪守法律,爱憎分明。而鲍勃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致沦落为通缉的罪犯,经过二十年的磨练学得十分镇定。但作者很幽默,仅一根火柴就把他给暴露了。

语言凝练,是又一大特色。情节简单但又一波三折。前文写了鲍勃对自己和朋友的命运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着就被捕了,讽刺、幽默。场景的布置和安排与主题紧紧相连系,惜墨如金。

结构严谨,严密。作者设计的一环紧扣一环,将读者的心领进了里面以致无法自拔,最终一个小字条解开了浓重的雾团,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结尾处笔锋陡转,言简意赅,给读者一种强有力的震撼。

二十年后,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赞扬了正义战胜了邪恶的伟大力量,里面没有一丝血腥的味道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又是一场智慧的胜利。窥一斑而见全貌,欧亨利正是以巧妙的构思、夸张而幽默的文笔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代令人敬仰的大师和世界短篇小说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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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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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野先生》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此文感人肺腑,让我感慨万端,回味无穷。为什么呢?因为作者的一颗爱国心,一段师生情深深地感染着我。

《藤野先生》一文回忆了作者在仙台留学期间的生活,记叙了作者与教师的相识与相处,还有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中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傍晚时分在学跳舞的喧闹。这是鲁迅厌恶不已的,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儿,他与藤野先生相识。藤野先生为鲁迅添改讲义,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子裹脚。在这诸多片断中,我看到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教师,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遇到这样的教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认为我师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一文不仅仅只回忆作者与藤野先生之间的师生情,也记录了作者的心路历程。由学医救国到文艺救国的转变,其中的“中心思想”就是爱国、救国。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之时,他本以为他的梦很美满,预备毕业回来当个伟大的军医,可当他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看到了中国人的麻木不仁。这时,他才深刻认识到,学医能够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他发现,要想拯救人的灵魂,仅有用文学来当武器。于是开始提倡文艺运动。

我读《藤野先生》所读取到的是鲁迅“寄意寒星全不察,我以血荐轩辕”的报国之心;对于中国人的热爱,对于中国的热爱——为着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为了拯救中国人的灵魂而从文,而不是以自我个人利益为目标。

我读《藤野先生》所感受到的是鲁迅对藤野先生的感动、感激和怀念之情;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鲁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即使藤野先生的形象深入人心,却少有人记住他的名字——藤野严九郎。

《藤野先生》记叙的确实是一段感人的师生情,一颗动人的爱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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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精灵的秋天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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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这只“小精灵”是什么吗?让我来告诉你吧!

它就是邻居家那只可爱的小白兔。我给它取的名字叫小白白,你知道为什么吗?不知道吧!那让我来告诉你吧!

因为它全身雪白雪白的,没有一点其他颜色,看上去就像是用洁白无瑕的汉白玉雕刻成的。它的眼睛是红色的,好像两颗迷人的红宝石闪闪发光。它常常灵活地转动红眼珠,向周围扫视,仔细观察各处的动静。它的耳朵又长又大,只有听到一点轻微的声音,就会“刷”地一下竖起来,灵巧地四面转动,寻找发出声音的地方,警惕地细听是不是有人靠近了。

小白白十分乖巧,驯良,听话,很讨人喜欢,就像一只可爱的小精灵似的。最让我难忘的是我跟小白白玩耍的时候,小白白只要看到我,就会跑过来,伸起一条又细又美的小腿,跟我握手,那两颗迷人的“宝石”,闪烁着五彩的颜色,仿佛在说:“你好!你好!好久不见!”

每当我把它抱起,它总会舔我的手,那种感觉真舒服。最让我喜欢的是它那雪一般的毛,我经常一边想事情,一边慢慢抚摸它的毛。

它吃菜总是狼吞虎咽。一片大菜叶,一会儿就进了它的肚子,生怕别人跟它抢似的。每当我把菜叶举起来时,它就像马戏团的演员,立起来。小白白更喜欢吃菜叶,不喜欢吃萝卜。每当我去喂它,它都会等吃的送到它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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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论语心得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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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说需要的那种快乐生活。主要讲述了天地人之道、心灵之道、处事之道、君子之道、交友之道、理想之道和人生之道。书中每一个故事都告诉了我们许多人生的哲理和处事做人的道理。

于丹老师讲授《论语》心得别具一格。在我的心目中,孔子是一位离我们很遥远的古代圣贤,《论语》犹如高山上一颗劲松高不可攀,只可仰望而不可触及。而于丹老师仿佛是一位美味快餐的加工高手,它能把一般人很难懂的《论语》通过心得的方式来解读,似乎把难以消化吸收的食品加工成了老少皆宜备受欢迎的高档营养品。他带我们超越时空,把一位两千年前的圣人引领到了众人眼前与今人对话。孔子没有圣贤的架势,朴素平和、平易近人,时时传递一种朴素、温暖的生活态度。她把深奥的道理讲的浅显易懂,真正走进了我们的心里。他说:“孔子没有温度,只有色彩”。

面对人生的遗憾,我们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接收下来,不要纠缠在里面,一遍一遍地问天问地,这样只能加重你的痛苦。如果你因为错过了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星星了。

于丹老师在论语心得中讲了一个故事:一座寺庙里供着一个花岗岩雕刻得非常精致的佛像,每天都有很多人来佛像前膜拜。而通往这座佛像的台阶也是跟它采自同一座山体的花岗岩砌成,台阶不服气地对佛像提抗议:我们本是兄弟,凭什么人们采着我们去膜拜你?你有什么了不起?佛像淡淡地说,因为你只经过了四刀就走上了今天的岗位,而我经过了千刀万剐才成佛。

我们过去总是喜欢与他人相比,为什么你我一起参加工作,你今天如此辉煌?往往比的都是自己的缺失和他人的所得,而忽视了他人付出的努力、做出的贡献、肩负的责任、承受的压力。想得到他人所得背后的付出,千刀万剐与四刀相比相差何其大,这样比起来我的内心就平和多了,怨气自然就少了。你有你的快乐,我有我的开心,知足常乐!

我们知道,西方国家以宗教立国,中国长期以儒学立国。孔子提倡仁爱,但他并不认为应当以丧失原则的仁爱之心去宽宥所有人的过失。《论语》告诉我们,要本着平等和理性的态度去尊重每一个人,且彼此之间要留有一点分寸,有一点地。常言道:世界是个大家庭。既然是在“家”里,就不免人各有志,人各有禀性,正如有爱茶者喜欢龙井,有爱好乌龙茶一样,不过都是求真的一种心境。“不夺其真香 ”,“不损其真味”,那么,还有什么不可以真心待人,真诚说话,真情做人的道理呢!

品味人生,修身养性,其目的正是要在愉快地生活中度好这一轮回。淡泊的襟怀,旷达的心胸,超逸的性情和闲适的心态去生活,将自己的情感和生命融入自然状态,这样才无愧与祖先,也才能如孔夫子教导我们快乐地生活的秘诀那样,去找到你内心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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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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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贫寒的女孩嘉伦被好心的老夫人收养后,就一直想拥有一双红舞鞋。然而当她真的穿那双红舞鞋后,却失去了很多珍贵的东西。

嘉伦是一个爱慕虚荣、喜欢炫耀的女孩,虚荣心诱惑她去对别人撒谎、不尊敬,抛弃亲情。最终嘉伦受到了惩罚,那就是没日没夜地跳舞,然后她跳到了刽子手的家里,她恳求刽子手砍掉自己的双脚,刽子手答应了嘉伦,砍掉了嘉伦穿着那双红舞鞋的脚,并教会嘉伦圣经中赞美和忏悔的诗词。嘉伦告别刽子手,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贪慕虚荣是人性的弱点,她会使人想入是是非非,脱离实际;它还会使人们盲目攀比,心生嫉妒;而强烈的虚荣心会引诱人们走向邪恶的深渊。为人不可有太强的虚荣心,不要被那些貌似美丽的东西所动心。

只有我们保持超自然、淡泊的心态时,生活才会和和美美、实实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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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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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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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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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童年之花虽然已凋谢,但在黄昏时仍能拾起来,在那里其中有一朵花,虽然不是姹紫嫣红,但它却让我感触颇深。这朵花就是《父亲的病》。

文章回忆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那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和草菅人命的实质。

由此,我联想到当时中国的落后,不仅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固步自封呢正如曾国藩在《原才》中的两句诗“风俗之原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向而已。”和“风俗之于人心也,始乎微而终不可御者也。”如果这两位“名医”就是《原才》中的“一,二人”那么中国更是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

读后也暗暗佩服鲁迅的文笔,表面上冷静地叙述了事件的始末,却暗念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妙讽刺,如握一管如椽之笔,蘸那满腔心血,将守旧势力骂得入骨三分。正如郁达夫形容鲁迅的文字:“鲁迅的文体简练得像一把匕首能以寸铁杀人,一刀见血。重要之点,抓住之后,只消两言三语就能够把主题道破。”

这篇文章更是提醒我们,当下应刻苦学习,提升素养,不断进取发展,使我们伟大的民族摆脱愚昧,繁荣富强,这才是我们交的最好的一份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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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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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书橱里,有一本我特别喜欢的书,它就是—《安妮日记》。

《安妮日记》是犹太小女孩安妮写的一篇篇日记,她写的是二战期间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安妮原来居住在德国的法兰克福,纳粹兴起后随家人避难来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在她生日那天,她收到一本精美的日记本做为生日礼物,从此开始写日记。在密室漫长的25个月内,她用她的笔,用她要做个作家的梦想,记录下了密室内每一天的事情和自己的成长。

现在我们阅读《安妮日记》,不但可以读到历史、战争、种族迫害,还可以读到安妮的期盼、成长与困惑以及她对和平的向往。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能时刻感受到安妮那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热爱阅读和学习的态度,虽然安妮处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中,但她仍然满怀着理想,身处逆境不气馁、不屈服。我觉得我还要学习她善于思考、努力学习的品格。再想一想,安妮生活在战争时代,生活在不见阳光的密室中,但她仍然坚强乐观、努力学习。而我们呢?生活在和平时代,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和安妮比起来,我们缺少着努力和勤奋。

通过读《安妮日记》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学习,为将来实现自己的梦想打下基础,谢谢安妮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精神财富,愿它伴随着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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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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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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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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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故事是《三只小猪》。三只小猪有的聪明,有的善良,有的可爱。他们分别造了三个小房子,草房子、木房子和砖房子。当大灰狼来的时候,住草房子和木房子的老大和老二因为房子不结实,差点儿被大灰狼吃掉。他们不得不求助于住着砖房子的老三。然后三个人齐心协力的把大灰狼打跑。

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老三。它不仅聪明而且特别勤劳。当老大老二在美好的日子里唱歌跳舞玩耍时,他却为了能让自己有一幢结实的房子在努力的工作着。他不偷懒,不耍小聪明,一块砖一块砖的认真的垒着。当老大老二嘲笑他满身的汗水和泥水的时候他一点也不动摇,坚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而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当老大老二被大灰狼追赶到他家门口时,他用自己辛勤劳动盖好的结实的砖头房子保护了大家,所以,我觉得老三还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

当老大老二有困难时,他并没有因为他们曾经嘲笑他而恨他们,而是用自己的宽容接纳帮助了他们,老三是一头善良、勤劳、聪明的小猪。他的故事让我知道我也要做一个善良、勤劳宽容和聪明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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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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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表达了我们对父母、对长辈的尊重。然而,现在的我们,有几个人真正的做到了孝呢?我读了毕淑敏的《孝心无价》这篇文章,有了很多的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表达了毕淑敏对“孝”的理解。我对她文章中的语言有着自己的理解,有着自己的感悟。“父母走了,带着对我们深深得挂年,父母走了,遗留给我们永无偿还的心情。你就永远无以言孝。”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对自己的父母说过长达以后要孝顺他们,可这句话是有期限的,我们却都忽略了这一点,总想着拼命的学习、工作,总想以更好的条件来孝顺自己的父母,从而使我们对父母的孝一拖再拖,但人生是短暂的,父母可能在我们尽孝之前离开我们。

那是对父母深深的愧疚,是在我们心中永远无法弥补的对父母造成的伤害。作者在文中也提到了两个关于“孝”的例子,其中一个是苦孩子求学的故事,他的家庭十分困难。

父亲逝去,弟妹嗷嗷待哺,母亲只有去卖血供他上学……我认为他很自私,或许他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使生活更好,但他在实现这个理想的过程中已经对母亲造成了莫大的伤害,这种伤害是无法愈合的。

孝,其实很简单,它可以是父母劳累时递过来的一杯热茶,可以是父母工作一天回到家后吃到的喷香的饭菜,可以是父母辛苦时的捏肩捶腿……无论这种行动是大是小,是轻是重,只要是我们发自内心的,这就是孝,就是我们对父母无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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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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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一个一点儿也不陌生的人名,但事实上,我是前阵子才真正地接触到他。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把我带到贝多芬的世界。

《贝多芬传》是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着名的人物传记之一。这是一颗受伤后近乎窒息的心灵勃发而出的一曲激昂的交响乐,是对音乐艺术大师贝多芬一生的真实素描。贝多芬所处的年代,正值旧的毁灭与新的勃发交加,他的成功掩隐着无可言说的苦痛,他的一生就是一个天才的艺术家与多难的命运斗争的过程,那是“苦难铸成的欢乐”。

这本书主要讲贝多芬,米开朗基罗,托尔斯泰,屠格涅夫的赞歌。从诞生之日起,它就以其独特有的旋律震撼着世界,使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的心里中掀起了狂澜。

在世界文学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罗曼。罗兰以极其丰厚而卓越的创作,发展了传记文学的体裁,成为了20世纪的一道风景线。

我十分佩服罗曼·罗兰,把书中的人物详细的写了出来,活灵活现的展现了人物的特点,以及值得我们引以为荣地方,如贝多芬在耳聋的情况下仍保持着不屈不挠的高昂的斗争精神,巨大的创造力和高尚的道德标准,有一个伟大的人格对讨厌的人也会忍耐,他虽是不幸的人,但他却创造幸福给予世界,

他的一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只要你愿意付出,成功一定会来到你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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