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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门山旅游攻略5篇 范文大全视频【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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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旅游安全的工作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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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旅游安全工作总结

××年度旅游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做好××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双府发号)和双流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双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年安全生产专项目标的通知》(双安监民号)文件要求,为确保一个安全稳定的旅游环境,我局积极开展了旅游安全整治工作,加大了对旅游安全的监督力度,实现了全年旅游安全工作“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目标。现将全年旅游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版权所有

为了达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目标,我局对旅游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做到了早部署、早行动、早安排,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于年初召开了旅游安全工作会,杨从疆局长对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责任,落实了任务,要求在对我市景区(点)、宾馆、饭店、旅行社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对缆车、索道、游船等旅游设施设备随时进行全面检查整修,对旅行社租用车辆要全面检查,确保旅客出行安全。

二、节前开展旅游安全检查

为了确保我市安全事故为零的成绩,年内下发了双流市旅游局(关于下达××年安全生产专项目标的通知)、双旅发号(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双旅发号(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认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思想,认真开展自查。侯坤林副局长于“五一”、“十一”前分别组织人员对宾馆、饭店、版权所有旅行社、景区(点)的安全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旅游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各种安全设施设备运行不良好、警示标志不明显等问题,立即下发了《旅游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同时还查处了一家违规旅行社门市部。督促旅游企业即时整改,采取措施全力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做到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措施得力、常抓不懈

(一)认真总结、不断完善

“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也就没有效益”我局对全市的旅游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根据国家、省、成双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多次牵头组织交通、民宗、卫生、技监、防疫、公安、园林、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旅游安全检查组对全市各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旅行社、道路、客运车站、林区旅游安全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了跟踪检查。加大对各宾馆饭店、旅行社和门市部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使存在的安全隐患得到了即时、有效的整改。

(二)强化学习、不断提高

为了让旅游企事业单位能正常安全生产、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各涉旅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市安监委员会举办的安全培训班,并要求宾馆内部进行在岗培训,使旅游行业特种人员在安全生产上得到了更深入的学习和理解,有力的保证了我市旅游安全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加强宣传、认真贯彻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生产方面的法律,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自《安全生产法》颁布以来,我局加强了《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按照我市安监办集中宣传的要求,我局在幸福路设立了《安全生产法》宣传点,并利用广播和传单形式向市民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同时,还向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发放了《安全生产法》宣传单。每周一我局还专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为旅游业的安全生产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年旅游安全工作在旅游企业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各自职能,明确了责任,确保了我市旅游安全,实现了“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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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公司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企业,全文共 1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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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意义】

团结进取,共庆五一,贯彻党委年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旺季,劳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干部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体现公司人文色彩。

【总体安排】

晚会主题:腾飞的事业·火红的青春

晚会标题:公司诸城厂区庆“五一”迎“五四”文艺晚会

晚会时间:××年月日(暂定)

晚会地点:礼堂

观众范围:劳动竞赛获奖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事业部、工厂以及部的部分职工代表约计人。

演出时间:××年月日晚(暂定)

【创意设计】

整体构想:

晚会在整体构想上以福田文化为表现主题,突出体现晚会“现代.时尚.欢乐.互动”的主导思想,更好的体现“腾飞的事业·火红的青春”的晚会主题,充分展示员工蓬勃向上,青春火热的精神风貌。整台晚会大部分节目以公司和工厂的发展以及部分职工和集体的先进事例为素材进行创作编导,以更好的贴近职工生活,充分展示丰富多彩的福田文化。

晚会现场按排:观众席前两排按排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代表;第和排为领导席和嘉宾席;其它座次分别为事业部、工厂以及部的部分职工代表,分为三个区域,以便于现场的节目互动。

现场抽奖活动:演出现场由公司及厂级领导抽劝幸运星”观众一等奖名;二等奖名;三等奖名。由综合办公室统计各个事业部参加演出和观众的人员总数,并负责发放入场券人张。演出现场准备一个抽奖箱,观众和演员入场时由专人负责把入场券副券置如入抽奖箱内,以备抽奖使用。

节目构成:

晚会节目时间预计分钟(含主持词和互动以及抽奖时间),由福田乐团负责晚会开尝结尾以及主体节目的编导,约第一范文网计分钟的节目。

由厂工会或团委牵头,下发文件到各个分会或团支部,要求各个事业部根据自己的厂区实际情况编排个宣传职工或集体先进事迹的节目,参与到整场晚会,以更好的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为现场节目互动做充分的准备。筛选个节目,时间约在分钟左右。可抽调乐团人员为其策划排练。

【技术手段】

舞美设计:

结合事业部礼堂场地的特点,努力做到突出文化的特色,因而在舞台的整体环境布置上在舞台下方及周围摆放大量鲜花,采用喷绘的后景幕(后景幕主题为“腾飞的事业·火红的青春”字样)舞台上方制作拱形的气球门以呈现特有的文化,并结合色彩的合理搭配采用各种不同的环境装饰,使之达到与整台晚会的完美结合,带给观众浓郁的艺术感染力。

灯光设计:(套方案)

鉴于目前的灯光效果,建议采用租赁先进的高科技染色照明系统,﹝但相对的造价要高﹞结合各种专业性彻底演出灯光用具,赋予节目特有的艺术氛围,给观众带来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利用现有灯光。

音响设计:

结合现有的音响设备和现场演出的特殊性需求,建议租赁或借用部分音响设备。努力做到使每个节目达到最佳的现场演出听

现场特效:

采用无任何危险性的冷焰火、彩炮等在晚会的开尝高-潮、结束部分带给观众赏心悦目的感受与意外的惊喜,使晚会既华丽又振奋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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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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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条款

第一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重庆市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_____程服务。

4.旅游者如属景点门票优惠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学生等),在得到景点确认后,有权要求旅行社退还已支付的景点门票优惠部分票款。

5.有权拒绝旅行社安排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和其他自费项目。

(二)?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_____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安排。

3.旅游活动中发生纠纷或安全事故,应当协助调查,配合旅游经营者防止损失扩大。

4.旅游者如属景区门票优惠对象,应主动出示相关有效证件。

(三)?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四)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2.提供的旅游车、游船应具备旅游客运资质。

3.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费用发票。

4.及时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_____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生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二条?合同的变更

(一)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应退还旅游者或退回组团社。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下同)。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征得过半数以上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如无法达成过半数以上多数意见或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合同变更后,应将未发生的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三)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应将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退回旅游者。

第三条?旅行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在旅行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旅行社应按协议条款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时间及时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未按约定时间及时通知旅游者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二)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发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应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因旅游者的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已为旅游者购买了游船票,旅游者应承担承运部门规定的退票费等船票损失。

2.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第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三)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相关约定处理。

(四)旅游者在行程中擅自离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如因旅游者疾病等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旅行社应积极协助,妥善安排,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旅游者。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旅游者的原因,旅游者在出发前3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承运部门规定的退票费和其他实际已发生的费用。

2.因不听从旅行社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或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并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二)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的原因,旅行社在出发前3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旅行社全额退回已交的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

4.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协议条款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

第一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具体集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集合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二)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解散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次行程游览景点共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次行程舱位安排:特等舱__________人。一等舱__________人。二等舱__________人,其中上铺_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人。三等舱,其中上铺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其它舱位__________人,其中上铺_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人。

第二条?个人投保的旅游_____

(一)旅游者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_____。

(二)_____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旅游费用与支付

(一)旅游费用(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代_____:游船票__________元;景区门票__________元;

_____费__________元;其__________它__________元。

2.综合服务费(按代_____总额的__________?收取)__________元。

3.旅游费用总额(代_____+综合服务费)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4.旅游费用总额不含用餐、索道、缆车及游船上的其他费用。

(二)费用的支付

1.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旅游费用支付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一)旅行社最低成团人数:__________;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__________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二)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团。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合同选填项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三)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旅游者签字(盖章):_________?组团旅行社签字(盖章):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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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旅游安全警示语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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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至高无尚,安全责任为天。

防范未成年人溺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施工安全靠你我,幸福连着大家伙。

提高安全意识,建设文明工地。

生命只有一次,平安伴君一生。

出门带伞防天雨,上岗遵章防事故。

绊人的桩不在高,违章的事不在小。

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安全施工,幸福一生。

确保安全防治措施落实,加强专项整治重点监管。

病树的医生是啄木鸟,隐患的医生是安全员。

守交通规则,树文明新风。

父母妻儿牵挂你,安全生产心切记。

安全生产创效益违规操作酿祸端。

理想,只有在安全的直行线上才会绽放美丽的花朵。

安全生产违法必究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严是生命的呼唤,松是开端。

增强防溺意识,绽放生命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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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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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社: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

第二条 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 《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 ;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

第四条 《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 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 接待服务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 接待费用结算

结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 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

第七条 合同义务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的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地接社;

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地接社义务

1.地接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的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组团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

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

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 ;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的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八条 风险防范

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 万元;

4. 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 旅游纠纷处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2.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

3.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 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

(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双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一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组团社和地接社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 %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

(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者错误;

(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3.地接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地接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因地接社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组团社受到行政处罚的,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6.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组团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1.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 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地接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组团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4项约定的达标标准 次(含本数)以上的,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因地接社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地接社违约给组团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绝赔偿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组团社和地接社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双方约定仲裁委员会为 (标明仲裁委员会所属地区和名称);

2.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 (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与期限

1. 本合同一式 __份,双方各持 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届满前 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

3.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

组团社签章: 地接社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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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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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____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____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用条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____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二)旅行社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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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赔偿协议书旅游人身损害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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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的_________(亲属关系)。

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工作时发生事故,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_________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供养亲属情况如下:

妻子:姓名_______年龄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为妥善处理_________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丧葬补助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甲方愿一次性补偿乙方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补助金;

三、乙方在提出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支助_________长女完成学业。

四、乙方保证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对____________遗体进行火葬。

五、甲方履行义务后,乙方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_________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六、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九、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十、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捺印)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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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自行车环保旅游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环保,旅游,全文共 9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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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环保旅游考察报告

自行车环保旅游考察报告

周 建 军 、 聂 玉 春※

※ 北 京 大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9 8 级 博士 研 究 生

一 、 导 言

" 地 球 是 我 们 共 同 的 家 园 , 人 类 只 有 一 个 地 球 " , 这 是 我 们 此 次 自 行 车 环 保 考 察 活 动 宣 传 品 上 的 开 篇 语 , 也 是 实 实 在 在 反 映 了 我 们 这 一 群 人 - - 2 2 位 来 自 北 京 大 学 自 行 车 协 会 青 年 人 的 心 声 。 随 着 经 济 的 发 展 , 社 会 的 进 步 , 人 们 对 生 存 、 生 活 环 境 的 要 求 也 愈 来 愈 高 , 不 仅 需 要 温 饱 、 小 康 , 便 利 的 交 通 和 通 讯 , 还 需 要 蓝 天 、 碧 水 、 绿 野 和 清 新 的 空 气 。 所 有 关 心 环 境 状 况 和 国 家 前 途 命 运 的 人 们 都 在 想 : 我 们 这 个 民 族 究 竟 应 该 以 一 个 甚 么 样 的 发 展 面 貌 进 入 2 1 世 纪 呢 ? 经 济 发 展 与 环 境 保 护 是 否 能 和 谐 地 结 合 起 来 ? 我 们 正 是 带 着 这 样 一 些 问 题 和 一 腔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热 爱 和 关 注 以 及 希 望 唤 起 更 多 人 增 强 环 保 意 识 的 心 情 踏 上 征 途 的 。

一 路 上 我 们 看 到 了 真 实 的 国 土 环 境 , 从 长 江 流 域 到 珠 江 流 域 , 不 但 了 解 到 各 地 人 们 希 望 发 展 经 济 、 保 护 环 境 的 迫 切 心 情 , 而 且 我 们 的 自 我 环 保 意 识 也 得 到 了 大 大 的 增 强 。 许 多 同 学 改 掉 了 随 手 扔 垃 圾 的 坏 习 惯 , 总 是 尽 一 切 可 能 注 意 一 路 上 自 身 对 环 境 的 保 护 , 自 觉 地 把 自 己 用 过 的 纸 盒 , 塑 料 袋 、 空 瓶 放 到 应 该 放 置 的 地 方 , 即 使 没 人 监 督 的 情 况 下 , 亦 不 把 一 张 废 纸 、 一 个 废 瓶 乱 扔 在 野 外 。

我 们 经 过 的 长 江 、 珠 江 流 域 无 疑 算 是 中 国 生 态 环 境 最 好 的 地 区 之 一 , 许 多 县 市 的 森 林 覆 盖 率 远 远 超 过 全 国 平 均 水 平 的 1 3 . 6 % , 大 部 份 县 市 都 在 4 0 % 以 上 , 有 的 甚 至 达 到 7 0 % 以 上 ( 如 湖 南 会 同 、 靖 州 、 通 道 , 广 西 龙 胜 , 广 东 德 庆 等 ) 。 他 们 在 经 济 上 也 许 不 如 沿 海 地 区 发 达 , 许 多 地 方 依 然 是 靠 山 吃 山 , 靠 水 吃 水 , 以 农 、 林 业 为 主 , 然 而 他 们 在 环 境 保 护 和 生 态 建 设 上 的 一 举 一 动 都 直 接 关 系 着 下 游 经 济 发 达 地 区 的 自 然 灾 害 发 生 程 度 和 经 济 发 展 前 景 。 我 们 在 重 庆 至 澳 门 沿 途 无 数 次 看 到 郁 郁 ?? ?? 的 大 山 和 封 山 育 林 的 牌 子 , 国 家 禁 伐 天 然 林 的 决 定 得 到 了 贯 彻 实 施 。 当 然 这 对 当 地 的 经 济 也 有 一 定 影 响 的 , 问 题 是 怎 样 既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 又 促 进 当 地 的 经 济 发 展 。 因 此 能 源 利 用 、 生 物 多 样 性 和 生 态 旅 游 这 几 个 方 面 也 许 是 探 索 解 决 这 个 问 题 的 突 破 口 。

二、 能 源 利 用 与 环 境 保 护

能 源 利 用 与 环 境 保 护 有 着 十 分 密 切 的 关 系 。 在 发 达 国 家 , 以 水 电 、 核 电 和 天 然 气 为 主 的 清 洁 能 源 体 系 已 基 本 替 代 了 煤 炭 的 燃 烧 , 现 在 许 多 美 国 人 都 没 有 或 很 少 见 过 煤 。 太 阳 能 和 风 能 的 利 用 也 愈 来 愈 普 遍 ; 无 铅 汽 油 的 使 用 , 高 效 的 发 动 机 的 普 及 也 促 进 了 城 乡 环 境 的 改 善 。 而 在 我 国 , 目 前 能 源 的 利 用 仍 以 煤 炭 为 主 , 这 是 引 起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的 结 构 性 原 因 , 也 是 目 前 我 国 环 境 保 护 中 迫 切 需 要 解 决 的 问 题 。 尤 其 是 在 城 市 , 减 少 直 接 燃 煤 型 能 源 , 推 广 煤 气 、 液 化 石 油 气 和 电 力 在 生 产 、 生 活 中 的 使 用 , 对 于 控 制 环 境 污 染 、 消 除 酸 雨 , 减 少 城 市 垃 圾 都 有 重 大 意 义 。

我 们 经 过 的 是 中 国 水 资 源 最 丰 富 的 地 区 , 降 雨 丰 沛 , 水 量 丰 富 , 而 且 由 于 中 国 地 理 上 西 高 东 低 的 特 点 , 落 差 剧 大 。 如 何 开 发 水 利 资 源 , 加 快 中 小 型 水 电 建 设 , 对 改 善 当 地 能 源 结 构 ,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具 有 现 实 意 义 。 国 家 对 三 峡 工 程 、 二 滩 水 电 站 的 建 设 反 映 了 这 种 使 用 清 洁 能 源 的 趋 势 ; 广 东 大 亚 湾 核 电 站 的 建 设 也 是 在 经 济 发 达 但 能 源 贫 乏 地 区 有 利 于 环 保 的 能 源 利 用 的 重 要 举 措 。 不 过 我 们 沿 途 所 见 的 大 江 大 河 , 小 江 小 河 众 多 , 几 乎 所 有 的 路 旁 部 有 水 流 在 伴 随 , 但 水 库 、 水 电 站 极 少 , 说 明 水 电 建 设 还 有 许 多 工 作 可 做 。

在 考 察 过 程 中 , 我 们 发 现 城 镇 液 化 气 利 用 率 正 迅 速 上 升 , 烧 煤 趋 于 淘 汰 。 比 如 在 贵 州 遵 义 , 城 镇 居 民 已 普 通 使 用 液 化 气 , 农 村 居 民 中 收 入 高 的 家 庭 也 愈 来 愈 喜 欢 使 用 罐 装 液 化 气 , 尽 管 其 使 用 成 本 高 于 直 接 烧 煤 和 柴 草 。 这 也 说 明 经 济 发 展 和 环 境 保 护 的 互 相 依 存 关 系 , 经 济 发 展 是 环 境 保 护 的 强 大 后 盾 和 必 然 要 求 , 而 环 境 保 护 是 经 济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最 主 要 源 泉 , 环 境 效 益 和 环 境 成 本 是 市 场 经 济 形 成 的 商 品 成 本 构 成 中 难 以 计 算 的 又 不 容 忽 视 的 组 分 。 农 村 中 正 推 广 使 用 有 机 肥 产 生 的 沼 气 , 挖 沼 气 池 , 配 沼 气 灶 , 而 且 还 利 用 制 沼 气 产 生 的 肥 喷 洒 树 叶 , 以 减 少 农 业 病 虫 害 的 发 生 , 减 少 对 农 药 的 依 赖 , 无 疑 也 有 利 于 环 境 保 护 。 政 府 对 这 方 面 的 推 广 是 有 补 贴 和 大 力 鼓 励 的 。

汽 车 尾 气 的 排 放 是 影 响 环 境 的 重 要 方 面 。 在 重 庆 、 贵 州 、 湘 西 的 路 上 , 我 们 正 一 边 赶 路 , 一 边 饱 览 周 围 的 绿 色 大 自 然 。 但 每 经 过 一 辆 车 , 这 些 车 就 会 排 放 一 股 股 黑 烟 尾 气 , 我 们 也 只 好 捂 着 鼻 子 赶 紧 离 开 。 许 多 地 方 已 认 识 到 这 种 问 题 的 严 重 性 , 开 始 大 力 推 广 无 铅 汽 油 的 使 用 , 改 造 汽 车 发 动 机 以 提 高 燃 烧 效 率 。 比 如 贵 州 铜 仁 市 已 决 定 今 年 起 禁 止 污 染 大 , 噪 音 强 又 影 响 市 容 美 观 的 三 轮 机 动 车 作 为 城 市 出 租 交 通 工 具 。 桂 林 市 为 保 护 清 澈 的 漓 江 ( 使 它 保 持 在 国 家 二 级 水 质 的 水 平 ) , 严 格 管 理 江 上 旅 游 船 只 , 不 合 格 或 可 能 给 江 水 带 来 污 染 的 决 不 允 许 营 业 。

总 之 , 提 倡 生 产 生 活 中 使 用 清 洁 能 源 , 改 善 能 源 综 合 利 用 率 , 是 改 变 环 境 污 染 的 关 键 所 在 , 而 其 中 涉 及 的 科 学 技 术 的 应 用 则 是 科 教 兴 国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发 展 低 能 耗 、 科 技 性 强 、 生 态 效 益 好 的 产 业 , 合 理 布 局 , 统 筹 兼 顾 , 扭 转 粗 放 型 经 济 模 式 是 未 来 保 护 环 境 的 根 本 出 路 。

三 、 生 物 多 样 性 与 环 境 保 护

实 际 上 , 自 然 界 在 长 期 的 进 化 中 孕 育 了 数 百 万 种 千 姿 万 态 的 动 植 物 资 源 , 它 们 的 存 在 和 构 成 的 基 因 库 为 人 类 在 地 球 上 的 生 存 提 供 了 必 要 的 资 源 和 发 展 可 能 。 生 物 多 样 性 一 方 面 是 良 好 生 态 的 客 观 指 标 和 直 接 依 据 , 反 映 着 生 态 环 境 的 内 涵 及 其 自 身 稳 定 的 能 力 ; 另 一 方 面 其 本 身 又 是 建 立 在 积 极 有 效 的 环 境 保 护 基 础 上 的 , 否 则 多 样 性 就 不 能 维 持 。 但 是 自 从 工 业 化 以 来 , 物 种 消 失 正 以 惊 人 的 速 度 加 快 , 人 类 面 临 着 严 重 的 生 态 环 境 危 机 , 威 胁 着 人 类 社 会 的 存 在 和 发 展 , 保 护 生 物 多 样 性 和 保 护 环 境 变 得 同 样 重 要 , 保 护 大 熊 猫 的 争 论 是 其 中 较 受 人 关 注 的 例 子 。 中 国 科 学 院 有 人 认 为 要 应 用 克 隆 技 术 繁 殖 珍 贵 而 稀 有 的 大 熊 猫 , 但 北 京 大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两 位 教 授 却 认 为 保 护 大 熊 猫 的 最 重 要 意 义 不 在 于 保 护 大 熊 猫 本 身 , 而 在 于 保 护 大 熊 猫 生 存 所 依 赖 的 良 好 生 态 环 境 。

从 实 际 的 绿 化 造 林 也 可 以 看 到 生 物 多 样 性 对 于 环 境 的 重 要 性 。 我 们 从 沿 途 的 县 市 了 解 到 , 在 植 树 造 林 过 程 中 , 混 交 林 的 生 长 和 生 态 效 果 远 好 于 单 一 林 种 区 域 , 后 者 更 易 受 到 病 虫 害 的 侵 袭 。

广 东 德 庆 县 肉 桂 生 产 量 很 大 , 是 当 地 重 要 的 经 济 药 用 树 种 , 当 地 农 民 常 在 其 中 夹 种 避 荫 植 物 , 效 果 很 好 。 由 此 可 见 , 除 了 设 立 自 然 保 护 区 , 生 态 农 业 建 设 又 是 保 护 环 境 , 增 加 生 物 多 样 性 的 好 途 径 , 反 过 来 生 物 多 样 性 的 完 善 也 有 利 于 农 林 业 的 发 展 。 重 庆 大 足 县 是 全 国 5 0 个 生 态 农 业 试 点 县 之 一 , 生 态 农 业 工 程 项 目 已 占 耕 地 的 8 5 % 以 上 , 基 本 形 成 了 " 山 顶 松 柏 戴 帽 , 山 间 果 树 缠 腰 , 田 坎 果 桑 站 哨 , 河 岸 绿 树 成 行 , 农 舍 翠 竹 环 绕 " 的 格 局 , 人 与 自 然 的 关 系 定 向 和 谐 。

自 然 的 生 态 环 境 本 身 就 是 通 过 一 个 复 杂 多 样 的 物 种 体 系 、 食 物 链 构 成 的 , 这 种 复 杂 性 愈 大 、 多 样 性 愈 大 , 环 境 体 系 就 愈 稳 定 。 常 常 是 这 样 , 一 个 地 方 哺 乳 类 动 物 尤 其 是 高 等 哺 乳 类 动 物 的 种 类 和 数 量 , 可 以 说 明 当 地 的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 因 为 食 肉 的 高 等 哺 乳 类 动 物 居 于 食 物 金 字 塔 的 顶 端 , 它 们 的 存 在 依 赖 于 复 杂 食 物 链 的 完 整 和 多 样 化 , 即 生 物 多 样 性 接 近 于 原 始 自 然 状 态 。 遗 憾 的 是 西 南 、 华 南 地 区 曾 经 常 见 的 华 南 虎 、 熊 等 , 现 在 已 经 罕 见 或 绝 迹 , 说 明 生 态 环 境 向 着 良 性 方 向 发 展 不 是 单 纯 以 绿 化 率 和 森 林 覆 盖 率 来 衡 量 的 , 生 物 多 样 性 是 环 境 质 量 的 一 个 重 要 指 标 , 改 善 我 国 森 林 资 源 的 结 构 势 在 必 行 。

四 、 旅 游 与 环 境 保 护

生 态 旅 游 以 森 林 、 海 洋 作 文 章 , 强 调 一 个 " 绿 " 字 、 一 个 " 蓝 " 字 , 有 别 于 ?? 重 游 览 古 迹 等 文 化 旅 游 。

我 们 在 重 庆 至 澳 门 的 沿 途 所 见 所 闻 , 真 正 是 山 好 水 好 人 更 好 。 在 我 国 , 发 展 生 态 旅 游 有 着 得 天 独 厚 的 自 然 条 件 , 各 地 政 府 在 这 方 面 都 有 迫 切 的 要 求 和 详 细 规 划 。 以 贵 州 印 江 、 江 口 为 例 , 与 松 桃 县 共 有 举 世 闻 名 的 佛 教 圣 地 梵 净 山 , 那 里 山 的 绿 , 水 的 清 , 天 的 蓝 是 世 所 罕 有 , 而 且 有 着 极 为 丰 富 的 动 植 物 资 源 , 比 如 珙 桐 、 金 丝 猴 , 还 有 盛 产 名 贵 茶 叶 , 每 年 都 吸 引 着 来 自 世 界 各 地 的 游 客 。 当 地 准 备 开 发 以 梵 净 山 为 主 的 旅 游 资 源 作 为 今 后 经 济 发 展 的 主 要 支 柱 。 为 了 保 护 这 些 珍 贵 的 自 然 资 源 , 以 环 境 质 量 为 标 准 , 对 引 起 污 染 的 造 纸 厂 、 水 泥 厂 严 格 限 制 。 目 前 一 个 困 扰 山 区 如 贵 州 、 湘 西 生 态 旅 游 的 重 要 问 题 是 交 通 , 这 个 问 题 不 解 决 , 地 方 只 能 守 着 金 山 挨 贫 困 。 可 喜 的 是 , 当 前 正 在 修 建 一 个 梵 净 山 机 场 : 另 外 , 一 条 渝 怀 ( 重 庆 - - - 怀 化 ) 铁 路 正 在 规 划 设 计 , 相 信 在 不 远 的 将 来 , 这 一 切 暂 时 的 困 难 都 会 得 到 解 决 。

旅 游 与 环 保 的 依 存 关 系 , 桂 林 、 广 东 肇 庆 和 珠 海 作 出 了 突 出 表 率 。 桂 林 在 这 方 而 起 步 最 早 , 在 选 择 产 业 上 非 常 认 真 , 鳗 鱼 养 殖 、 造 纸 、 味 精 生 产 和 采 矿 等 污 染 行 业 是 受 到 重 点 控 制 的 。 漓 江 上 的 餐 饮 、 娱 乐 、 排 便 均 被 禁 止 。 在 我 们 经 过 的 城 市 中 , 珠 海 以 及 澳 门 可 以 说 是 城 市 环 境 最 整 洁 优 美 的 了 。 珠 海 作 为 全 国 最 早 起 步 的 经 济 特 区 , 在 环 保 方 面 历 来 倍 加 重 视 , 9 7 年 被 评 为 " 全 国 环 境 保 护 模 范 城 市 " , 9 8 年 荣 获 " 国 家 改 善 居 住 环 境 最 佳 范 例 奖 " , 市 里 立 法 规 定 机 动 车 辆 不 准 在 市 区 鸣 喇 叭 , 整 个 城 市 的 整 洁 、 优 美 和 安 静 给 我 们 留 下 了 深 刻 的 印 象 。 这 些 措 施 对 所 在 地 的 旅 游 业 亦 起 ?? 积 极 的 作 用 。 澳 门 面 积 不 大 , 人 口 密 度 为 世 界 之 最 , 对 环 保 的 压 力 可 想 而 知 是 很 大 的 。 但 全 社 会 对 环 境 问 题 比 较 关 注 , 投 资 强 度 也 很 大 , 光 是 知 名 的 公 园 就 有 1 2 个 ; 每 年 举 办 一 次 " 绿 化 周 " , 已 经 坚 持 了 1 8 年 , 在 市 民 中 很 有 影 响 。

良 好 的 生 态 环 境 应 该 受 到 很 好 的 保 护 , 良 好 的 生 态 环 境 也 应 该 充 分 地 被 利 用 起 来 , 最 终 为 人 类 造 福 。 保 护 和 开 发 利 用 的 关 系 是 对 立 的 两 个 方 面 , 处 理 得 当 可 以 相 得 益 彰 , 互 相 促 进 ; 处 理 不 当 则 会 互 相 抵 消 , 两 败 俱 伤 。 实 际 操 作 中 往 往 出 现 这 种 情 况 , 就 是 一 开 发 就 破 坏 , 一 利 用 就 污 染 , 这 是 一 个 很 使 人 头 疼 的 问 题 , 以 至 于 一 些 环 保 人 士 主 张 为 了 保 护 宝 贵 的 生 态 资 源 和 动 植 物 种 群 , 宁 可 暂 时 不 批 准 开 发 旅 游 景 点 等 有 经 济 行 为 背 景 的 项 目 。

五 、 结 语 及 几 点 建 议

为 更 好 地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 促 进 旅 游 业 的 发 展 , 还 有 许 多 工 作 应 该 提 上 议 事 日 程 , 比 如 说 逐 步 废 除 一 次 性 餐 具 ( 塑 料 泡 沫 饭 盒 、 一 次 性 木 筷 等 ) 的 使 用 , 因 为 它 对 环 境 起 ?? 严 重 的 破 坏 作 用 , 最 起 码 在 风 景 旅 游 区 要 开 始 施 行 。

许 多 游 客 特 别 是 港 澳 台 和 境 外 的 游 客 在 内 地 旅 游 之 后 反 映 , 在 风 景 点 、 公 共 场 所 经 常 不 知 道 该 去 哪 里 扔 垃 圾 。 所 以 亦 说 明 了 环 境 问 题 有 时 是 环 境 意 识 问 题 , 有 时 却 是 管 理 问 题 。 在 旅 游 景 点 多 设 置 醒 目 的 、 有 特 色 的 垃 圾 收 集 箱 对 于 实 际 保 护 环 境 , 促 进 旅 游 发 展 有 着 长 远 的 意 义 。

环 境 保 护 是 我 国 基 本 国 策 , 环 境 教 育 是 一 个 重 要 而 长 期 的 工 程 , 提 高 全 民 特 别 是 青 少 年 的 环 保 意 识 在 今 天 显 得 非 常 重 要 。 许 多 地 方 小 学 素 质 教 育 已 经 补 充 了 这 方 面 的 内 容 , 非 常 可 喜 。 环 保 宣 传 是 环 保 教 育 的 一 个 重 要 方 面 , 如 何 生 动 有 效 地 向 公 民 传 播 环 境 信 息 和 意 识 是 值 得 关 注 的 问 题 , 我 们 在 重 庆 至 澳 门 沿 途 的 环 保 宣 传 中 深 深 地 感 受 到 这 一 点 。 比 如 宣 传 单 张 就 不 如 印 有 环 保 字 样 、 消 除 白 色 污 染 的 布 制 购 物 袋 效 果 好 , 环 保 宣 传 本 身 不 应 该 再 给 环 境 造 成 负 担 。 另 外 旅 游 区 更 要 注 重 环 保 宣 传 包 括 向 旅 游 者 宣 传 , 因 为 我 们 在 桂 林 发 现 人 们 对 环 境 保 护 的 态 度 相 差 很 大 , 相 当 一 部 份 人 并 不 把 它 当 回 事 。 在 重 庆 还 听 到 有 一 种 说 法 , 说 环 保 是 政 府 的 事 , 老 百 姓 管 不 了 也 管 不 着 , 总 之 把 自 身 的 环 保 义 务 和 责 任 推 给 政 府 和 社 会 , 这 种 态 度 还 是 有 一 定 代 表 性 的 。 与 此 同 时 , 愈 来 愈 多 的 人 们 关 注 这 个 问 题 , 环 境 意 识 深 入 人 心 确 亦 是 不 争 的 事 实 。

政 府 环 保 机 构 应 定 期 向 社 会 公 布 当 地 环 境 状 况 报 告 , 因 为 每 一 个 公 民 有 权 了 解 周 围 生 存 环 境 的 状 态 。 贵 州 省 遵 义 市 在 当 地 报 纸 发 布 年 度 环 境 报 告 就 是 一 个 比 较 好 的 例 子 , 只 是 今 后 应 将 发 布 周 期 缩 短 , 每 季 度 、 每 月 都 应 将 有 关 环 境 指 标 、 数 据 公 之 于 众 。 澳 门 环 境 委 员 会 编 辑 出 版 一 份 《 莲 花 》 期 刊 , 内 容 很 好 , 如 果 能 在 国 际 互 联 网 上 有 一 个 站 点 就 更 好 了 , 便 于 公 民 的 检 索 和 查 阅 。

长 江 、 珠 江 流 域 在 全 国 环 保 方 面 占 着 重 要 的 地 位 , 这 个 区 域 气 候 温 暖 , 降 水 丰 富 , 应 该 说 在 环 保 上 是 有 利 的 。 简 单 的 封 山 就 可 在 较 短 的 时 间 内 恢 复 植 被 , 这 在 干 旱 缺 水 的 北 方 是 不 可 比 拟 的 。 因 此 只 要 各 方 面 重 视 起 来 , 优 美 的 自 然 环 境 、 环 境 与 经 济 协 调 发 展 的 局 面 就 能 够 在 全 国 首 先 出 现 。

广 东 肇 庆 市 美 丽 的 鼎 湖 山 和 七 星 岩 - - 1 9 7 9 年 第 一 批 被 列 为 联 合 国 " 人 与 生 物 圈 " 计 划 国 际 生 物 圈 保 护 区 。 号 称 北 回 归 线 上 的 一 颗 绿 色 明 珠 - - 曾 使 我 们 流 连 忘 返 , 正 是 在 那 个 时 刻 有 一 种 愿 望 在 心 头 突 然 升 起 , 就 是 甚 么 时 候 专 门 的 自 然 保 护 区 和 风 景 区 将 不 再 存 在 ! 因 为 到 那 时 , 优 美 的 自 然 风 光 将 不 再 仅 仅 局 限 于 那 里 , 而 是 处 处 皆 为 保 护 区 , 无 处 不 成 风 景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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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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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动时间:20xx年12月11日周六(如若本周有雨则延至下周进行)

2、活动地点:艺术园

3、活动时间安排:

9:00在艺术园门口集合

9:10集体活动:

活动一纸箱接球

活动二蚂蚁运粮

活动三两人三足升级版

活动四躲猫猫

活动五竹林寻宝

10:00-11:00自由活动

活动一玩沙

活动二参观美术馆

活动三喂小鱼(第一范文网)

11:00-11:30大坝喂海鸥

11;30午餐

活动费用:一位家长和一位孩子收取餐费50元,两位家长和一位孩子收取餐费90元(本周内交)

有关事项:

1、午餐介绍:家长和孩子分开进餐,家长10人一桌约15菜;孩子餐另安排符合孩子口味(由老师分发)每家需自备儿童用小碗、勺或筷子

2、自带玩沙工具,方便孩子玩沙。

3、自带饮用水,少带或不带零食。

4、各位家长和小朋友要穿着方便活动的衣物和鞋子。

5、为培养孩子们的环保意识,请各家随身携带垃圾袋。

6、为保证游戏顺利进行,请各家准时到达活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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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旅游局双随机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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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环保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六化”建设的总体部署,以优化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为龙头,狠抓环境整治、污染减排、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扎实推进。组织完成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建立污染源排放数据库,为“十二五”减排基数奠定基础。落实结构、工程、管理减排三大措施,推行减排督查预警,淘汰落后企业2个,完成减排重点项目3个,焦化、电力企业进行了脱硫改造,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全年共削减二氧化硫191吨、化学需氧量60.5吨,分别比末减少1.8%和5%;削减氨氮7.4吨,减少2.9%,氮氧化物增加95吨,上升1.3%,比市控制指标少2.7%;削减烟尘4237吨,粉尘 2930吨,分别减少16%和24.7%,“十二五”减排攻坚首战告捷。

二、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防治效果明显。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持续推进城镇环境设施建设,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增加污水收集管网3000米,完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拆除集中供热区域烟囱锅炉100余台(根),关停工业窑炉6座,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40家,烟控区覆盖率达100%,县城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超过360天,一级天数比去年增加121天。开展沁河水环境整治,封堵沿河排污口10个,取缔违法采砂5家,清理疏浚河道120公里,沁河水质稳定保持地表水ⅲ类标准,孔家坡、龙头考核断面水质有6个月份达ⅱ类标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设立集中饮用水源地标志3处,搬迁污染企业3家,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噪声、固废、危废和辐射等污染防治也稳步推进,在县城安装2套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屏,严格公路、建筑施工、商业噪声管理,开展市容环境和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推动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作用逐步强化。编制了《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积极谋划“十二五”环保工作。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强力支持项目建设,完成全县62个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尤其对太岳山风电、沁河源生态农业、安居保障房等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和民生工程,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手续,加快审批速度,提供便捷服务。共报批环评文件99 个,环评执行率100%,完成“三同时”验收6家,执行率100%,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环保专项整治。拒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的项目9个,强制推行清洁生产审核4家,为重大项目腾出了环境容量,有效遏制了“两高一资”项目的过快增长,推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四、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加大。坚持环保为民,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持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日常监管,保证重点污染源环保设施、在线监控的正常运行,核发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12个。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7个,关停小砖厂、石灰窑等土小企业11个,限期停产整改8家,立案查处3起,行政处罚2万元,征收排污费2654万元。生态监察试点工作不断巩固,企业自我监督机制逐步健全,有4个企业建立了环境监督员制度。强化环境安全监管,加强风险防范,完善应急预案,对铝矾土开采、沿河化工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受理办结信访举报4件,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 2起,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障了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五、农村环境和生态保护不断提升。推动环保工作向农村延伸,新建垃圾处理收集点260个,建成乡镇污水处理站1座,严格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落实 “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争取环保项目资金2200万元,启动沁河镇、李元镇20个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加强矿山开采生态恢复治理工作,80%的矿山企业编制了生态恢复治理方案,推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开采生态恢复治理有序开展,生态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

六、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成绩斐然。全面深化创模、生态、绿色三大系列创建。以“守望原生态、呵护沁河源”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活动,实施创模“九大工程”,极大改善了人居环境,提高了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于12月20号通过省政府验收,荣获“省级环保模范城”称号。广泛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新命名省级示范村2 个。全面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的评比,申报省级绿色企业4家、验收市级绿色学校2所,形成了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局面。

七、环保宣传教育声势空前。以创模为契机,构建宣传环保工作、普及环保知识、弘扬生态文化的全方位立体式大宣教格局。举办了“6·5”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低碳出行活动,举办创模图片展、知识竞赛;《沁源时讯》和电视台开辟创模专题专栏,利用出租车、手机短信、电子屏等媒介进行创模宣传;在县城主要街道、公路干线制作大型公益广告牌、宣传牌100多个,编印创模宣传手册、公民环保行为规范30000册、环保挂图1000份、发放环保袋10000个、制作环境文化墙5处;开展创模“十进”、环保志愿者等群众性环保公益活动。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创模氛围,全社会环保意识有大幅提高。

八、环保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加强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和信息标准化建设,投资60余万元,更新执法装备、监测仪器、应急设备,环境监察能力达国家新二级标准,环境监测能力通过省级d级资格认证。实现省市县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联网,环境信息化水平有所提高。引深环保为民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正风肃纪创优环境纪律整顿,创建“五型机关”,打造“五型环保”, 机关作风纪律、工作效能和人员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预防与惩戒腐败体系,实行“两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政风行风评议名列前茅,被表彰为“优质服务窗口”,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我们面临的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环保形势十分严峻。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污染减排任务艰巨,压力增加;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环境风险加大;农村环保基础薄弱,生态保护系统 脆弱,环保力量不足,监管能力滞后,机关作风亟待改进。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推动环境保护实现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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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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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旅_____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明码标价的旅游经营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游经营者出具由江苏省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六、旅游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权知道旅游经营者是否已办理了符合旅_____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_____;同时也可自行选择投保旅游意外_____,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_____条款处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_____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印制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并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经有认定权的部门认定后,有权要求组团旅游经营者赔偿。

十、旅游者属于单位所订立的合同,双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合同鉴证;办理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促该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约定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旅游投诉、调解机构:

江苏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邮编:210003。

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25X8185。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106X5315。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电话:025X1128-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邮编:210024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025X0315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邮编:210024

各省辖市均有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合同当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组团旅游经营者)?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时,应按约定交纳旅游费。

3.甲、乙双方对“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的另行约定:“______________?(如无另行约定,按“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规定执行)。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游单位______________?,人数?(男___人、女___人),名单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人数___?。

团号_________。

行程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

主要游览景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用餐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_____________。

_____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____________

应交纳团费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指:《_____》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双方损失的,各自承担责任;

3.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减轻责任:

1.有证据证明属非过失、非故意的违约;

2.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责任:

1.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对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提醒、劝戒、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六)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所、消费者协会投诉提出赔偿请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提交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经办人: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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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湖北省旅游包车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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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制

湖北省旅游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双方不予约定的,应当划“×”示别。

二、本合同文本条款前有“□”符号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选定。双方选定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选定;未选定的,不做标记。

三、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专属合同双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四、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妥善保存合同文本、附件及相关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索赔的凭据和法律诉讼的证据。

五、本合同由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旅游局制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道路客运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保障道路旅游客运安全,维护旅行社和道路旅游客运企业的合法权益,给旅游者提供安全、舒适、优质的旅游客运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就旅游客运包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仅供甲方与乙方发生包车业务时使用。

本合同甲方应为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乙方应为持有交通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旅游客运经营资质的道路客运企业。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必须对旅游包车费用实行“公对公”统一结算。

(二)甲方签订合同后,必须提前____日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乙方预订用车计划,包括所需车型、座位数、行驶路线、包车时间、接团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要求等,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旅游包车确认单》书面确认。

(三)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使用车辆,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如乙方提供的车辆不具备《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驾驶人员不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或者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相关服务,并向乙方索取赔偿。

(五)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及目的地,甲方应游客要求需变更行程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后,协商变更后的包车费用。

(六)车辆行驶过程中,甲方应尊重和配合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无故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按规定需要配备双班驾驶员的,必须同意乙方配备双班驾驶员。驾驶员(双班驾驶员)在执行甲方团队任务时所产生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七)车辆使用中,导游或领队应在专用座位就座,并负有向游客宣传爱护车辆设施设备的义务和责任。出现人为损坏车辆设施设备时,应依法赔偿。

(八)发生争议或出现特殊情况时,应在旅游团行程结束后解决。甲方擅自终止、延误行程或终止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其与游客发生的纠纷,努力降低损失。由于甲方不协助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损失扩大的,甲方应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对旅游包车费用实行“公对公”统一结算。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旅游包车确认单》后,应在____日内以书面方式确认,确认后一般不得变更。乙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约定提供车辆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

(三)乙方应当遵守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必须持有具备包车和旅游客运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的车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必须喷贴全省道路旅游客运车辆统一标识和使用旅游客运车辆专段号牌,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和驾驶人信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等事项,将驾驶员后排两个座位作为导游、领队专用座位,并注明“导游领队专座”字样,且配备行驶记录功能的GPS卫星定位装置;驾驶人员必须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按规定需配备双班驾驶员的,必须配备双班驾驶员。

(四)乙方在按照双方确认的《旅游包车确认单》相关内容提供旅游包车客运服务时,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超过车辆限额搭载乘客、要求驾驶员超时驾驶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要求;在条件许可和不损害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行程变更建议,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五)车辆运行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应自觉守法遵规,不开违章车,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做到着装整洁,用语礼貌,待客热忱,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并在旅游过程中配合导游工作,履行相关协助义务,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六)发生争议或出现特殊情况,应在旅游团行程结束后解决。乙方擅自终止、延误行程或终止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客受到人身伤害时,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与甲方共同组织参与救援;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由乙方依法承担。

(八)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其与游客发生的纠纷,努力降低损失。由于乙方不协助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包车费用

(一)包车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并提供有效发票;甲乙双方各自保存订车单和结算单。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关包车费用主要有:

1.车辆租用费;

2.过路、过桥费;

3.停车费;

4.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的账号“公对公”转账结算包车费用。

(三)付款期限约定:

□每____月结算一次,结算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截至日期;

□每团结算一次,团队行程结束后_____日内进行结算;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旅游包车过程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修理费、驾驶员违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乙方有权解除当次旅游包车约定,甲方应承担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乙方支付约定包车费___%的违约金。

(二)甲方因实际团队人数与约定团队人数不符需要乙方另行安排车辆的,应当提前___小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双方重新协商用车标准及包车费用。如甲方未按期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或者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前款所述标准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行程延误,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用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经济损失。

(四)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车辆损坏或造成事故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已经投保的部份由保险金优先支付承担。

(五)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包车费用的,按照未支付金额每日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应付金额的30%)。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配备车辆及驾驶员,且经甲方通知仍未在合理时间内到达的,甲方有权解除当次旅游包车约定,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约定包车费___%的违约金。

(二)乙方提供车辆、驾驶员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被甲方拒绝的,乙方按前款约定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接团而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约定车费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的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当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确实无法改正的,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所提供车辆租用价款的差额,并向甲方支付约定价款___%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超出违约金部分的经济损失。

(五)因乙方驾驶员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丢失、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有关规定或协商解决;因车辆或驾驶员的原因引起团队游客投诉,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乙方车辆中途发生故障___小时内无法修复,造成旅游行程延误或无法执行的,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依照甲方与旅游者的合理诉求,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时提供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应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补救时所提供车辆租用价款的差额。乙方车辆中途甩团,造成旅游行程延误或无法执行的,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约定包车费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突发事件处理

旅游行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致旅游者或者双方人员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救治措施,必要时先行垫付经费或启动各自保险理赔,优先救助伤亡人员,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的,由乙方督促第三方共同采取积极救治措施,依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事后由乙方负责向肇事者追索赔偿,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九条 责任免除

(一)遇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应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二)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述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

(一)甲方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旅行社基本情况信息表》;

4.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证明;

5.旅行社责任保险证明;

6.银行账号;

7.业务经办人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二)乙方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道路旅游客运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

4.《在营旅游客运车辆台账》(台账中必须记录车辆型号、车牌号、营运证号、行驶证号等基本信息);

5.《在营旅游客运车辆驾驶员台账》(台账中必须记录驾驶员姓名、性别、驾驶证号、从业资格证号、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6.银行账号;

7.道路客运承运人保险证明;

8.业务经办人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后,如营运车辆及车辆驾驶员信息发生变化,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三)合同签订后,每趟(次)旅游包车业务通过《旅游包车确认单》予以确认。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对各自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以上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明确的甲乙双方业务经办人的行为视为代表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磋商、确认及采取措施等符合合同目的的行为均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业务经办人有明确授权时依授权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甲方基本信息

附件2

乙方基本信息

附件3

乙方旅游车辆信息(盖章: )

附件4

乙方驾驶员信息(盖章: )

附件5

旅游包车确认单 确认单编号:

甲方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共___天___夜,租用乙方(旅游客运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辆___________牌______座旅游客车,从事旅游接待活动。游客及导游人数:______人。

旅行社经办人:__________座机:________传真:_______手机:___________导游(随团工作人员):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

乙方填写:乙方(旅游客运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座机:_______传真:_______手机:__________

应甲方需求将安排以下旅游车和驾驶员为甲方提供旅游包车服务。

租车价格:根据编号________租车合同,本次包车共计_______元,付款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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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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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旅游局

二○○九年六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出境组团旅游服务业务的旅行社(简称组团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和《专用条款》各条款。合同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组团社保存复写联。

3.名词解释:

(1)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组团社负责组织旅游团队并将其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或_____、澳门等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接待社为旅游者提供的签证代办、客票代订、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综合性旅游服务活动。

(2)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组团社委托境外接待社提供具体旅游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转团。

(3)脱团:是指旅游者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实际损失:是指因违约所实际导致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_____、重大传染性_____、政府行为等。

(6)意外事件:是指因双方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影响旅_____程的列车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误或取消、恶劣天气变化、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事件。

4.双方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其中书式、邮件、传真等能够以有形形式长久保存的证据证明力要明显优于口头、电话等形式。

北京市旅游局旅游服务热线电话:1230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邮编:100022。

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合法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组团社。

(二)有权要求组团社如实提供《出境旅_____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组团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

(四)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_____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有权拒绝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

(六)有权拒绝组团社的擅自转团行为。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信息,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二)应当保证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的签证或签注要在行程期间内有效。

(三)应当参加行前说明会,并在行程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在自由活动期间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对组团社的服务活动或应急处置予以积极配合,在行前解约或行程结束后积极协助组团社办理销签手续。

(五)应当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遵守我国及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令,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六)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组团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脱团,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七)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等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

第三条?组团社的权利

(一)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

(三)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并安排旅游配套服务,有权在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四)有权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_____程安排,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五)有权制止旅游者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律法令、风俗习惯的言行。

第四条?组团社的义务

(一)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含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服务网点应当同时出示设立社和自身的《营业执照》);提供《出境旅_____程表》,书面告知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具体内容和时间,自费项目和价格,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等旅_____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以及委托的境外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在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旅游者开具发票。

(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并应当将旅游者不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的情况写入《专用条款》。

(三)应当对旅游者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并向旅游者推荐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

(四)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向旅游者提供《行程须知》,书面如实告知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惯例及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五)应当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领队人员,并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_____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行程中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

(八)应当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的投诉,在旅游者遇到困难时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第五条?旅游费用

第六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但累计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应当自行承担;由此给组团社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明确表示放弃某一旅游项目后又要求组团社安排相应服务的,或超出合同约定要求组团社增加服务的,相应费用和可能无法安排相应服务的责任应当自行承担。

2.组团社违约责任

(2)擅自将旅游者转团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还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

(3)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擅自改变旅_____程(“第六条(五)3”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游览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服务标准降低的,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未能补救或超过三分之一的团队成员不同意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组团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5)无正当理由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承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6)组团社委托的境外接待社在受托范围内享有组团社的权利并承担组团社的义务。接待社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承担责任。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另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或故意扩大损失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行前解约责任

1.旅游者的行前解约责任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本日)通知组团社,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2)未提前15日通知组团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约,应当按照“(2)”的规定承担责任。

2.组团社的行前解约责任

(1)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通知旅游者,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_____程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_____活动、重大传染性_____、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延期出团或更改行程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四)行程中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约、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或脱团的,组团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按照领队或导游规定的时间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

2.组团社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约,否则应当按照“第六条(一)2(5)”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五)其他责任

1.旅游者因其自行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等自身原因,或政策调整等其他非组团社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限制出入境或扣留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组团社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组团社代订的航空客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载有客票限制使用条件的《行程单》等书面资料。客票限制使用条件中明确规定不可退票的,行前解约后客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

3.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旅_____程或服务标准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补救措施应当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成员同意;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组团社决定,但应当就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情况以及据以做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或证据。因采取补救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退还旅游者。

第七条?合同生效与组成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合同中印刷字体确定的应当由组团社承担的责任的,仍以合同印刷字体为准。

经组团社盖章的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_____程表》、《行程须知》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用条款

根据《_____》、《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____________人,具体情况为:(表格不够可以另附,但需双方签字确认。)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健康状况__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代表应当保证其在合同中的签章能够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对合同约定的认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

第二条?旅游手续

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手续:□护照、□签证、□出境航空客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团人数为____________人。

(二)成行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时间)。

(四)出发地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返回地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途经地及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不满12周岁)旅游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八)遇单人房间时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交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购物安排:累计不超过____________次,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自费项目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通知方式:本合同中的通知、同意应当采用□书式、□电子邮件、□传真、□短信、□电话、□口头方式。

第五条?不成团安排

(一)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组团社不承担责任。但组团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组团社为旅游者办理延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如有增减,由组团社退还或由旅游者补足。

2.解除合同,组团社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出境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4.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出境旅_____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旅游者签收确认,并仍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出境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二)组团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六条(三)2(2)”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_____条款或_____协议申请_____。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或其代表(签章):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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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旅游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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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全体来宾、所有亲朋好友:

在这哀乐声声,哭声阵阵的悼念堂,我们大家都怀着极其悲痛的心情,沉痛悼念我们x社区84岁高龄的优秀中国共产党党员——x,在此,谨让我代表中共x社区党总支部、x社区居民委员会向x老x表示沉痛哀悼,向所有孝眷、亲友表示亲切的问候。

纵观x老x的一生,是坎坷的一生、劳碌的一生;他的一生又是光明磊落的一生,他爱祖国、爱集体、爱社会主义,他性格直爽,团结同事,乐于助人,遵纪守法,老实本份,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党员,他一生以苦为甜,以劳为乐,他老人家为家庭建设劳碎了筋骨,为子女成长沤尽了心血,为党的事业奉献了毕生心血,他为人忠厚、正直、善良,给我们留下了许许多多典范,给后人树立了为人处世的楷模。

x老x英灵已赴极乐界,典范犹蒸故里人,我们都要学习他爱祖国、爱劳动、爱家庭、爱生活的高尚美德,学习他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严于律已、宽以待人的优良品德。希望所有孝家、亲友化悲痛为力量,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积极工作,团结友爱,珍爱家庭,为共同建设富裕、秀美、文明、安全的新浏阳而奋斗。

最后,祝x林下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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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旅游英语专业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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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英语专业实习报告

11年我很有幸来到南邮吴江学院,在院校期间我学的时间旅游英语专业。很感谢院领导和老师们的细心指导和教育。三年学习期间,我顺利的通过了学校的专业考试,为以后的就业打好基础。

匆匆时光转眼间就来到了11年。这是我们即将实习的一年,在学校的精心安排下,我们在离校的前几个月期间,除了认真完成院校学习任务外,还多次组织我们参加校内的招聘活动。

离校后,我返回了家乡,回到家中,我也在为我以后工作伤透脑筋。在经过一段彷徨与思考后,我决定留在家乡,我要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知识与实际运用相结合,为自己家乡的繁荣贡献自己小小的一份力,也为自己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在经过一段应聘后,我很高兴成为扬中市中远有机硅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员。我们公司是扬中市一家私营企业,我主要的工作是前台接待。

在这三个月中,我采用了看、问、学等方式,初步了解了公司前台文员的具体业务知识。首先总结一下我的所有具体工作内容:

1、负责前台电话的接听和转接,做好来电咨询工作,重要事项认真记录并传达给相关人员,不遗漏、延误;

2、负责来访客户的接待、基本咨询和引见,严格执行公司的接待服务规范,保持良好的礼节礼貌;

3、负责公司前台大厅的卫生清洁及桌椅摆放,并保持整洁干净;

4、送文件至各级领导,签收文件,收发报刊;

5、打印、复印办公文件,收发传真,制作办公表格等;

6联系公司各项目部人员,收发公司内部文件;

7、领导安排交付的其他工作。

工作收获及体会

(一)、在实践中学习,努力适应工作。这是我毕业之后的第一份工作,作为一个新人,刚加入公司时,我对公司的运作模式和工作流程都很生疏,多亏了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和帮助,让我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前台的工作内容还有公司各个部门的职能所在。也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

都说前台是公司对外形象的窗口,短短的三个月也让我对这句话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接待公司来访的客人要以礼相迎,接听和转接电话要态度和蔼,处理办公楼的日常事务要认真仔细,对待同事要虚心真诚……点点滴滴都让我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进步,受益匪浅。

(二)、学习公司企业文化,提升自我。加入到神州长城这个大集体,才真正体会了“勤奋,专业,自信,活力,创新”这十个字的内涵,我从领导和同事的敬业中感受到了这种文化,在这样好的工作氛围中,我也会以这十个字为准则来要求自己,以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投入到工作中,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及时地和部门沟通,认真听取领导及同事的意见,争取把工作做好,做一个合格,称职的员工。这也一直是今后工作努力的目标和方向。

(三)、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不断完善自己。三个月的工作也让我产生了危机意识,工作中会接到一些资料和客户打来比较专业的咨询电话,所以单靠我现在掌握的知识和对公司的了解是不够的,我想以后的工作中也要不断给自己充电,拓宽自己的知识,减少工作中的空白和失误。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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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旅游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教培,培训,猎头,全文共 1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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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游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问题考察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学习兄弟省市旅游教育培训方面的先进经验,加强我省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局党组《关于开展百日大调研活动的方案》,由王维副局长带队,组成第三专题调研组,于3月8日至18日,先后赴广西、安徽两省以座谈交流和实地学习考察的形式就旅游教育培训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学习考察

的基本情况

在11天的专题调研考察中,第三调研组先后与桂林市旅游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安徽省旅游局以及安徽的旅游企业进行了座谈交流,了解了当地旅游教育培训开展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并实地考察了广西和安徽的一些景点。

学习考察的总体印象,一是广西、安徽两省对旅游业的发展非常重视,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的扶持力度很大;二是旅游业对扩大就业和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方面贡献显著;三是景区建设地方特色鲜明,景区管理科学、规范;四是地方政府的旅游资源保护意识很强,几百年的古村至今保存完好。

二、外省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1、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旅游人才培养的需要,广西旅游局在国家旅游局的支持下,举办了第二、三期东盟旅游人才培训班,广西民族大学和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被授予广西东盟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牌匾,成为东盟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基地为东盟各国旅游业发展提供多样性、多层次的教育培训服务。这将进一步促进广西和东盟全面开展旅游合作、进行东盟语种培训、旅游研究和学术、业务交流活动,成为旅游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业界交流的重要平台,成为连接中国与东盟旅游界的重要通道和纽带。

2、旅游专业院校建设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广西旅游局,创办于1985年,1994年正式定名为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设有旅游与休闲管理系、酒店管理系、旅游外语系、导游系、商务系、视觉艺术系、艺术表演系、基础部、社科部、公共外语部等7系3部,29个专业,现有在校生近万人。目前已经形成了与旅游业产业结构相匹配、紧贴行业需要的专业体系。是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国家旅游局在西南地区唯一的全国旅游饭店及旅行社总经理、部门经理岗位资格考试定点单位,也是广西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及自治区旅游局导游资格考试培训基地和教材编写单位。毕业生就业率名列广西院校第一,连续多年被评为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与境外旅游组织和旅游院校密切联系,积极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旅游教育与国际接轨。学校成为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重点支持单位和其教育委员会附属成员单位,12月与香港理工大学承办了由世界旅游组织、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一届旅游教育国际论坛。

3、旅游教育培训专项资金

为开展好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广西旅游局还设立了旅游教育培训专项资金。经过近的发展,广西的旅游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已经增至110万元。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根据培训计划,分区域、分种类统筹各类培训班,在经费上给予支持。目前正在开展“导游三年大培训”工作,计划在XX年底前完成全区2万多名导游的全员培训。

4、旅游教育培训内容、形式

在常规的行业培训任务之外,广西旅游局拓宽了行业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1)横向联合培训

广西旅游局与广西红十字会联合举办“旅游系统救护师资培训班”,导游员经过培训取得“救护师培训证书”,将成为具有救护资格的导游员和培训旅游行业救护师的师资储备。

(2)以赛代训

举办“广西导游风采大赛”,通过大赛,选拔培训一批能胜任重大接待活动、能代表广西导游水平的高素质导游员,提升导游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综合素质。

三、对我省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设想

1、建议设立辽宁旅游教育培训专项资金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第十八条明确提出“加大政府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旅游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设立教育培训专项资金,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就有了资金保障,资金可以提升培训质量、于创新培训手段和扶持培训基地建设等方面。

2、建议组建辽宁旅游职业学院

据了解,目前很多省的旅游局都有下属旅游职业学院,搞得较好、影响较大的有: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等。这些旅游专业院校在旅游教育培训、科学研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院校专业设置特色鲜明,向行业输送了大批旅游管理人才、旅游企业经营人才、旅游专业技术人才和旅游服务技能人才,毕业生供不应求,创造了较高的社会效益。很多院校已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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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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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佛山市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的《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

同意遵守须知并将其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旅行团名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路线与景点(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早餐次,正餐次,标准:_____元/人·天

导游、司机服务派全陪不派全陪含不含导游服务费元/人·天

含不含司机服务费元/人·天

购物娱乐安排(见行程表)

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特别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路线与景点(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早餐次,正餐次,标准:_____元/人·天

导游、司机派全陪不含不含导游服务费元/人·天 服务派全陪 含不含司机服务费元/人·天

购物娱乐安(见行程表)排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

特别说明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

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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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旅游人身损害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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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做什么事情对甲方造成什么伤害。

现双方就乙方的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共计补偿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该笔费用是双方协商确定的甲方补偿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费用。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再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再因此事向甲方及甲方以外的任何人或单位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不得干扰甲方及甲方以外的任何人或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等,并不得做出任何有损或影响甲方及甲方以外任何人或单位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收到该款项的收条。

五、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甲方认可对乙方此损害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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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学生故宫旅游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旅游,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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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门庭若市,一出门便会碰着摩肩接踵的场面,参入敲锣打鼓的队伍里。如今,因为疫情,路上竟然不见一车,空荡荡的街道不禁让人打起一个个寒颤。

湖北疫情爆发后,便迅速蔓延至全国各地。如今,浙江,成为了第二个重灾区。

遵听终南山院士的话:“春暖花开再动一动。”每天,我都会趴在窗子上,看向窗外,北风“呼呼”吹过,树叶没有一点翠色欲滴的样儿,花儿也不知在为谁低头哈腰。有时,火红的太阳便会当空照,使世界看起来充满活力些。

收听新闻是我每天的任务。我常常安适地坐在床上,打开手机,刷着有关疫情的新闻。或是打开电视,和家人共同收听各地疫情情况等。看着白衣天使们辛勤地付出,流下一滴又一滴汗水。我不禁紧皱眉头,抿住双唇,想要跳到他们跟前,拿出手帕,为一位位医护人员逝去他们额上那一粒粒晶莹的泪珠。但是,他们哪有时间?就连一口饱饭也吃不了……

其实,家,是温暖的港湾。被疫情袭击后,人们每日待在家中,除了医生与患者,每一个人都与亲人相处在一起。我们与家人一起喝着清新的茶水,吃着柔软的米饭,下一顿顿象棋,猜一次次谜底……每个未患病的家庭中,都充满了小脾气与次次欢笑,充满了过期零食与飘香的饭菜。

但同时,我也想到,那些患者的家庭却沉浸在痛苦与悲凉中。疫情如同一片广阔无垠的海,将他们隔离在海峡两岸;疫情如同一座险而高的山峰,将一个家庭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在山头,另一部分却在山脚下;疫情如同一扇没有钥匙的门,将一个家庭隔离在门两侧。

这个假期,一个特别的春节。一日复一日,疫情并未好转,确诊病例愈增愈多,却也让我逐渐明白了一些事。生命是无价之宝,亲情是上帝赐予的珍贵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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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旅游心得体会范文_关于旅游的个人心得感想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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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青岛象征性的建筑之一,栈桥屹立在碧海蓝天之间,使青岛的美景更是锦上添花!小编收集了美丽的栈桥作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青岛美丽的栈桥

中国有悠久的造桥历史,中国的桥也多种多样,石拱桥、独木桥、跨海桥,真可谓“五彩斑斓”,而驰名中外的青岛栈桥则是其中的一座。

栈桥位于素有“东方瑞士”之美称的青岛。历史悠久,形式优美,结构坚固是其三大特征。

栈桥始建于1892年,是当年清军的专用码头,这是青岛最早的人工码头。当青岛沦为德国殖民地时,栈桥被改为货用码头。在以后的时间里,虽几次修改、扩建,却仍不失当年的韵味,保留着一个世纪前的典雅情调。

栈桥与接通两岸的桥不同,它笔直的桥身从岸边一直伸向大海,犹如一条卧在海面上的巨龙,踏上桥面,两边亚立着许多玉兰花灯往,夜晚来临时,栈桥上出现了两道长长的彩虹。桥尽头,修有半圆形的防波堤,堤内筑有极具民族风格的双层飞馆八角亭阁,名为回澜阁。犹如龙头傲视海面的回澜阁。阁顶的琉璃瓦,亭周围八根红漆大柱子交相辉映在一起,和谐、美观,又不失壮丽宏伟,真正体现出设计者的构思巧妙与匠心独运。(初中作文)

一个世纪的风吹雨打,一个世纪的海浪侵蚀,栈桥竟无半点损坏。经过潮起潮落,它仍然屹立不动,足见栈桥的坚固。1995年,青岛地区因受台风影响,海浪足有四五米,海水都漫上了堤坝青岛美丽的栈桥作文青岛美丽的栈桥作文。回澜阁的顶角都被海浪吞没了,可等潮水退后,回澜阁不但没有坍塌,经过海水的冲洗,反而焕然一新,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建桥史上的奇迹了。

作为青岛象征性的建筑之一,栈桥屹立在碧海蓝天之间,使青岛的美景更是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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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出国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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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年月日时,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共天,饭店住宿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4岁)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拼团约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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