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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管理制度和流程图(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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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经典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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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雇请民工,受雇民工务必持有本人身份证,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度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岗前务必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安全保卫教育,未经教育者一律不准上岗,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雇请民工的单位务必将每个民工的姓名、姓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登记造册,受雇民工务必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要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4、严格执行民工出入验证制度,每个民工务必由工作单位发放出入证(出入证上要有单位、相片、姓名、性别等),以备进出时门卫验证;

5、民工务必在群众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务必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

6、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准使用≥60w的照明灯泡;

7、民工宿舍内务必持续清洁卫生,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丢烟头;

8、民工要听从雇请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集中住宿,不准私自带亲友到宿舍内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领导或管理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方能住宿;

9、建筑施工现场内不准携带家属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结婚证)在同一个现场工作的,要有专门宿舍居住,不准在群众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务必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适当,要培训每个民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贴合防火规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25人,为了便于疏散,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m。民工宿舍的门应向外开,宿舍内顶高度不低于2、5m;

12、民工宿舍通道必须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卫生值班制度,个人用品叠放整齐,地下无杂物烟头并设置吸烟灰桶收集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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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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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财经纪律,控制各种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防止浪费,勤俭办学,使有效的资金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

一、严肃收费政策,严格收费手续

1、学校的收费严格的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的《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的“一费制”收费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收费。

2、按照上级财务规定,严格的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的收费资金先缴财政专户,转回后方可使用。

二、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1、经费的使用,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须填写申购单,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使用经费在五千元以上须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并制定实施方案方可实行。

2、学校所需的物品,统一由总务处购买,并做好登记,然后发放,并签好领取手续,非经学校批准的,一切个人购买的物品学校不予报销。

3、购物发票务必经审查实属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的正规发票,报销发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签字(校长、总务主任、会计、经办人)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准挪用学校公款,教师出差办事使用资金一律自行垫付,回校结算。

5、学校的由出纳员保管,法人章、收费票据、及财务档案由会计保管。

三、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学校代收代管的项目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收费,定期结算,做到多退少补。

国家推行的学生“一补”政策,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按程序操作执行,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实施方案,理解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学校的收入和支出状况。

学校的出纳人员,按照财务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收付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根据原始凭证,及时记帐,天天盘点库存现金,月月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帐据相符,不出差错,库存现金务必控制在限额500元以内,不准公款私存。

会计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结算工作,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加强票据管理,收费票据使用务必进行登记,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收费票据的领取使用结存状况。

财会人员要持证上岗。

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学校校舍财产物品一律不准出租出借。

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以及会计核算专业材料要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清册,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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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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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加强合作社财务收支管理,根据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和有关 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合作社章程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合作社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开展财务工作,做到帐务日清月结。

(三)严格控制合作社现金支出数量,合作社一次支出金额在20xx元以下的,由理事长直接审批;20xx元至5000元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再由理事长签字后支付;5000元以上的开支,应经合作社成员或合作社成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理事长签字后办理支付业务。

(四)支出的会计凭证,应当写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执行监事审核、审批人签字、手续齐全,才能报销入帐。

(五)合作社理事会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对通讯、交通、订阅书刊、办公费、差旅费等实行限额控制。

(六)合作社会计、出纳岗位分设,严格实行账、款收支分开管理的原则。一切现金收付业务由合作社出纳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管理现金。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别保管。

(七)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平调、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存。不瞒报收入,收入现金及时入帐。

(八)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合作社库存现金限额由其开户行确定。超过库存限额部分应及时存入信用社或者银行,以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九)合作社会计、出纳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统一规范的收付款票据,有关原始凭证要及时传递,及时记帐。

(十)合作社与外单位的往来款项结业务,金额在支票结算起点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十一)合作社出纳要及时盘点库存现金,每月与支取会计核对现金帐一次,发现差错,及时纠正,做到帐帐、帐款、帐物相符。

(十二)对合作社的经济活动情况,每季要向合作社社员公布一次,对大的经济活动要在业务办结后随机公布,充分接受社员的监督。年度做出财务公开总结。

(十三)财务人员自觉接受县乡业务部门的财务审计及业务指导,配合合作社执行监事做好内部审计监督。

(十四)按照财会档案管理要求,严格财会档案管理。

(十五)本制度经20xx年9月24日设立大会讨论通过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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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加班的管理规定_关于加班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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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特制定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1.教师外出学习、培训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字通知,经学校统筹考虑,由校长室按审批意见安排并登记。

2.教师外出学习时,须提前调好课并带调课单向教导处汇报,以便于教导处常规检查。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交流讨论。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登记后可再行借出。

6.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向教导处进行口头汇报。教导处再安排合适时间通过汇报课(每位学习的教师上一节汇报课)、讲座或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听课)心得在学校汇报交流等,通过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

8.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回校后,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校交流汇报、材料上交,检查学习或听课笔记后,由分管领导签字证明、校长签字审批,方可到学校会计室报销所用费用。

9.学校尽可能多的创造条件安排教师外出学习或培训,有名额限制时,按对应年级安排,优先考虑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师德高,师能强的中青年教师及骨干教师参加学习或培训,轮流指派。

10.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或培训,既是一种福利,也是一种任务,希望各位教师正确对待,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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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2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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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 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 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 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8条 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 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

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 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11条 预算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12条 预算编报审批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13条 预算执行和调整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14条 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15条 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三)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四)经营收入,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

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条 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17条 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8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19条 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济收入配比。

第20条 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21条 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主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习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22条 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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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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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凭住宿证进出宿舍,非住校学生不许进入宿舍;?

二、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上课期间不准进入寝室;?

三、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员轮流值日,值日生负责室内外卫生的清扫工作,并整理寝室内务;?

四、寝室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打闹、嬉戏,不说不文明的话;?

五、室员之间要互相帮助,搞好团结,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情;?

六、爱护公物,每个室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准使用别人的物品;?

七、走廊保持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不准向走廊、窗口泼水,不准乱扔杂物;?

八、不准破坏公共设施,不准乱钉乱画,不准乱接电器,不准踢撬门窗;?

九、不准喝酒、抽烟,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活动,不准看不健康的书刊;?

十、不准男女生互相串门;?

十一、不准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准晚间就寝时间外出;?

十二、不准浪费水电,熄灯后不准使用其它照明工具;?

十三、尊敬师长,服从管理,遇事向值班教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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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2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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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xx〕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第六条

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

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大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选举推荐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必须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考虑。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贫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通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中央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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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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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管理制度

所有员工和来访人员,在宿舍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 制度,服从行政科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二、员工宿舍规则

1、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员工居住,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2、员工入住宿舍须经行政科主管人员批准,安排在指定房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调房。

3、自觉爱护宿舍设施,不得乱写乱画,爱护门窗、玻璃,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注意防火、防盗,外出时关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向行政主管或保卫科报告。丢失物品责任自负。

三、员工宿舍内六禁止

1、禁止私藏公共物品,储存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凶器等。

2、禁止在宿舍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3、严禁损坏公物和他人的物品,破坏公共设施和回宿舍就餐。

4、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5、严禁自行安装电源插座和乱拉电线。

6、严禁无故摆弄和私自动用消防器材

四、员工宿舍七不准

1、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和拆迁挪用公物。

2、不准在宿舍用电炉子、电饭煲、电热杯、电热器等电器和酒精炉、液化气等。

3、不准随地吐痰和向窗外吐痰、泼水和丢掷任何物品。

4、不准自行张贴任何告示、传单、招牌、广告和宣传品等。

5、不准带进和饲养任何动物。

6、不准出宿舍时赤身露体。

7、不准赤身在水房冲洗。

五、遵守宿舍秩序规定

1、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喧哗嬉闹。

2、如遇特殊情况员工亲属临时在宿舍住宿,必须先按规定提出申请,有宿舍主管批准,申请交主管备案。

3、离职员工限两天内搬离宿舍,否则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清理其所有物品。

4、保持宿舍楼清洁卫生

5、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6、起床后,床铺应摆放整齐,脏衣物应及时清洗。

7、不得在房间、走廊里泼水。

8、每天上午七点和下午一点半以前,必须将本宿舍的垃圾扫到室外,有清洁工及时清除,其它时间不准外扫。

9、不准在洗漱室和墩布池内大小便。

10、杜绝小便不入池,大便不入坑,手指不入篓,便后不冲的行为。

六、节约用水、用电

1、

2、 用水后随即关闭水龙头,洗衣服时不得长流水冲衣服。 人离宿舍时,必须关闭灯和其它电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七、凡违反本《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者,根据其性质、态度、影响和后果,按公司规定,给予批评警告,通报和罚款50-300元。盗窃物品的罚款为物值的5-10倍,拒不悔改者和多次重犯者加重处罚。

八、敢于对违反《员工宿舍楼管理》行为进行批评和检举者,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表扬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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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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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业主): 身份证号:

乙方(施工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室卫

3、建筑面积:平方米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5、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第二条:施工工期

1、总工期: 天

2、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三条:工程价格

以附表《装修工程价格表》所定的价格为准。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

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

2、指派 (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4、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七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九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全款30%作为订金;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50%;剩余2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报告,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月 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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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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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标准化工作接轨,同时,也使公司的各项安全活动有详细记录,以备日后查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的所有管理部门及生产部门,所有与安全相关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3.职责者

安环部、人力资源部、各车间及管理部门。

4.管理细则要求

4.1企业应建立包括安全组织、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七类资料的安全工作台帐。基层单位和班组应设安全活动记录,提倡实行微机管理。

4.2安全组织台帐

4.2.1记录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成人员名单、消防工作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纳入台帐备查。

4.2.2记录从安全领导小组到班组的安全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

4.3安全会议台帐

4.3.1安全会议台帐主要记录本单位召开的各级安全会议资料,尤其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传达、学习贯彻情景。

4.3.2安全会议台帐应设由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召集单位和主持人、与会单位和人数、会议资料以及处理结果等栏目。

4.4安全教育台帐

4.4.1企业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管理人员、安环部各级领导、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景。

4.4.2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及员工安全教育、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岗位安全操作、应急预案的演练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等。

4.4.3安全教育台帐应至少设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课资料、地点、时间、考试成绩及授课人姓名等栏目。

4.5安全检查台帐应至少设有检查日期、检查资料、受检部门、发现问题、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检查人签字等栏目。

4.6隐患治理台帐

4.6.1凡发生在单位的`事故隐患均应在隐患治理台帐中记录。

4.6.2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应设有隐患所在部门、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计划治理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及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景。

4.7事故台帐

4.7.1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应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记录本公司所发生的事故。

4.7.2事故台帐应设有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时间、事故类别、事故概况、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情景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登记表。

4.7.3基层单位的事故台帐应包括发生在本单位或当事人属于本单位的各类事故。

4.8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应设有考核项目(资料)、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景、考核部

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4.9安全活动记录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要求,记录单位和班组的安全活动开展情景。

4.10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填写、保管安全台帐;同级主管安全的领导应定期检查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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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1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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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 责任人及管理范围

1、由集团行政部负责公司厨房管理。

2、由集团行政部——后勤专员负责管理厨房物料购买、卫生、就餐人数、菜单管理。

3、后勤专员负责提供午餐时回来就餐人数,并安排好晚回公司人员的午餐。 4、厨房厨师为厨房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午餐及晚餐的烹制、卫生打扫。公用餐具的清洗及消毒。

5、厨师要按照公司提供的菜单烹制午餐。

6、厨房烹制物料不足时,由厨师填写《采购申请单》提交后勤专员,由后勤专员核实后并报集团行政总监审批后,安排购买。 第二项 厨师管理

1、负责午餐伙食物料(肉类、蔬菜等非主食原料)的购买。调味品、主食原料及清洁用品等短缺时,提前向后勤专员申请补足。

2、保证食物原料的新鲜,清洁卫生,无毒无害,保证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 3、按后勤专员提供的就餐人数烹制午餐,只可多不可少。(注:份量或份数,以节约、合理为原则)。

4、饭后打扫厨房,保证厨房的的干净卫生,做到餐具、厨具洗刷干净,摆放整齐,地面拖洗干净,关闭各电器电源,将抹布洗干净挂起,垃圾倒送,保证水池、下水管道通畅,如有异常,及时反映。

5、公用物品(筷子、碗)每2天用开水煮沸10分钟。

6、厨房冰箱不得存放私人物品,每周清理一次,保证冰箱清洁无异物、无异味。

7、负责保管厨房餐具,员工个人餐具由自己保管,放在指定位置并符合厨房管理规定。

8、保证午餐荤素搭配、营养合理,按时开饭。

9、每天剩余食物用保鲜膜封好,收藏。第二天及时食用,第二天仍未吃完,必须倒掉。

10、爱护和节约粮食、副食品和易耗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 11、如第二天休息,要预留第二天要用的基本伙食物料,并将当天的各种餐具清洗干净,以备第二天用。

12、请假需提前1天以上时间,告知行政专员,以便行政专员安排工作。 第三项 厨房工作管理

1、每天厨师到公司后,进行称菜,(每天必称)然后进行登记。每周报销一次。

2、每日早会后人力资源部将公司到勤人数告知厨师。

3、午餐前将晚回公司就餐的人员名单告知厨房,进行留饭菜,保证每位晚回员工回来能够就餐。

4、每日午餐后,在下午上班前检查厨房卫生,厨具摆放整齐,洗刷干净,垃圾倒掉,水池干净。地面无污渍污水、抹布全部洗干净晾开、剩饭、菜盛起放好、断开所有电源及煤气开关。

5、监督员工用餐浪费、可对浪费严重者警告、处罚。

6、对于由于公事晚回员工,厨房工作者未能清理厨具时,有责任清理。厨房工作者请假或其它原因导致需要安排卫生值日时,按内勤值日表顺序进行。

7、集团行政部对误餐人员、餐数进行统计,并做报表,于每月1-3日跟考勤表一起递交部门主管审核后交财务。

8、安排晚餐,下班前告知留守公司人员晚餐烧制情况。 9、厨房伙食物料的购买,先申请,后经主管安排后购买。 第四项 就餐管理

1、员工就餐时,由厨师打菜、自己打饭。打饭时注意自己吃多少打多少,做到不浪费、倒饭,经发现者,且无正当理由者,给予警告一次,第二次罚款10元,3次以上将对此人重新考核。由公司全体员工监督,集团行政部执行。

2、公司食物、物品、餐具未经允许,任何员工私自打包或带走,特殊情况必须申报集团行政部。

3、饭后洗碗前,将碗内剩余饭菜倒干净再洗,防止堵塞下水道,违者,第一次警告,以后按50元/次罚款。

4、饭后将洗干净的碗筷按要求放置在规定位置,不可乱放,否则发生丢失、混用公司概不负责。

5、对厨房饭菜有意见或好的建议可向行政专员反映,不得互相议论或指责厨师。

6、以上几项有屡教不改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中大集团行政办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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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厨房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厨房,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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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管理制度

1、食物应持续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定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

2、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冷藏室应配备脱臭剂。

3、地面天花板墙璧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蜜封,并持续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4、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持续干净。

5、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务必及时排除。

6、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亦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等。

7、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9、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10、员工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持续双手的清浩。

12、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务必持续请清洁卫生。

13、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清洁完毕,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管理。

14、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域抽烟咳嗽吐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5、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个性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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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1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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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及时有效地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南金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园长z为我园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副园长z为具体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她教职员工、家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联络员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

2、具体负责人负责指导卫生保健工作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园幼儿的晨检、班级幼儿的出勤统计情况进行巡查;

3、各班班主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全园卫生保健工作,每天两次对师生做好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晨间检查时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全日观察中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园领导。凡发现法定传染病(甲类、乙类、丙类)、新发传染病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的传染病进行汇总后,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需要报告的传染病时,应立即完整、清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报告卡送到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爱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在2小时内通知同安区疾控中心疫情报告人员。

5、乙类传染病(除上述病种外),应在6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6、丙类及其他要求报告的传染病,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7、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8、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幼儿的观察询问,如发现幼儿有发热、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幼儿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有以上可疑症状的幼儿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情况登记日志上,传染病流行时做到因病缺勤人数每天上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加强晨检,由值班教师负责对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做到一看二摸三查四问,了解幼儿健康情况,对因漏检的幼儿,各班教师应及时反馈给保健医生。

4、如果幼儿在治疗后返回幼儿园,教师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幼儿,须查验治愈证明,并报告给园长,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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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项目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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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与公司业务发展部门合作对接新客户建立联系,并维护客户关系;

2. 负责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外部相关资源,解决项目相关问题,保证项目顺利运行;

3. 负责项目会议安排,并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和跟踪执行;

4. 跟踪项目的进度,协调内部部门解决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保证项目按时正常交付;

5. 统计项目营收,制定营收预测,为项目人员调整及公司决策制定提供依据;

6. 项目结束与财务部门合作,及时将发票寄给客户,并跟踪客户付款情况;

7. 汇总和分析项目进展情况,更新项目统计表格,定期分析反馈;

8. 上级分配的各类其他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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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加班的管理规定_关于加班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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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待费开支本着必要合理、从俭节约原则,实行事前申报制,否则不予报销。

二、陪客对口接待,按工作分工把陪餐人数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严格控制招待标准,不得突破有关规定,上级领导指导检查工作或招商引资接洽事宜,特殊情况报请县社主任批准执行。

四、来人招待经请示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未经批准安排而自行就餐、住宿、娱乐招待的和擅自提高招待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招待费定期结算,一般一月一结,办公室及时办妥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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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薪酬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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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创建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合理的

薪酬安排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订的原则:

1) 守法及现实的原则: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战略一致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3) 公平性原则: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相对重要性,进而确定相应薪酬水平;

4) 市场竞争力导向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达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5) 绩效挂钩原则: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加大变动收入的激励力度,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指员工为本公司完成相应工作而获得的货币性报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员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本公司所有员工。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高管人员系指董事会全体成员(含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经营班子全体人员。

第二章 薪酬总额

第六条 公司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组成。

第七条 工资性收入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等。

第八条 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等。

2

1) 法定福利:依据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必须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等。

2) 企业福利:依照集团管理制度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节庆费等;

3) 具体福利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薪酬总额的确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础上,在每财政年度末,依据本年度经营业绩、薪酬水平和薪酬总额、下年度经营目标,并参照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地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拟定下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十条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福利等,具体如下:

1) 标准工资由董事会确定;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 高管人员享受用车补助、职务津贴、年节福利等相应福利。

第十一条 其他员工薪酬由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构成。具体如下:

1) 标准工资按员工职级不同而不同。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 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为相关等级正式员工标准工资的70%;试用期结束,履行考核手续并转为正式员工后,按正式员工待遇执行。

第十二条 为激励员工长期为集团服务和贡献,保持并提高员工忠诚度,设立司龄工资,按月发放。司龄工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年限×30 元/年,上不封顶。

第十三条 在每年度终了时,按该年度公司效益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提出年底效益奖金方案,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提取和发放年终效益奖金;年终效益奖金在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并一次性发放;在考核期间离职的员工,不补发年终效益奖金。

第十四条 员工兼任多个岗位,则依据其核心岗位(就高不就低)进行定级。

第十五条 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据市场薪酬状况确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起草和修订,经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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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经典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3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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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宿须知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壹)。

2、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5、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6、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经员工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探访时间:8:00时至22:00时。

8、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9、离馆退床时,必须到库房办理手续,退回宾馆所发的一切物品,遗失则照价赔偿。

(二)宿舍房内卫生管理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

2、经常清理屋顶的蜘蛛网。

3、各人床铺应摆放整齐。

4、办公室每周检查、评比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会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学生宿舍纪律

1、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定员居住。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准私自配房间钥匙。

2、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院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学生宿舍每晚23:00关大门,23:30熄灯,星期五、六及节日延长1小时。宿舍大门关闭后,晚归者须凭证登记,方可进入宿舍;多次无故晚归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严禁学生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

1、保持宿舍安静。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大声喧哗与播放大音量的音响,午休时间与晚上熄灯后,不准开放音响与吹奏乐器。

2、不准在宿舍门口、楼道乱放物品与踢球。

二、学生宿舍安全制度

1、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要履行登记手续,禁止商贩进入学生宿舍兜售商品。

2、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校外人员,更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异性及进行经商活动。

3、在正常作息时间以外进出宿舍的学生,应主动向宿舍管理员出示学生证和有关证明,并主动接受管理人员的查询。

4、不准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及明令禁止物品带入学生宿舍。

5、注意防火。严禁在宿舍内生火煮饭、点蜡烛、焚烧纸物或燃放鞭炮,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热器具。

6、提高防盗意识。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和房门钥匙,数量较大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外出时关好门窗,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后勤管理人员。

7、不准高空抛物,危害他人安全。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

1、保持环境卫生,禁止乱写、乱贴,保持学生宿舍的整洁、清新与舒适。

2、讲卫生、爱清洁。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乱倒脏水饭菜,不准随地吐痰及往墙上蹬脚印,不准在家具上涂写刻划,不准从宿舍楼向外面摔砸瓶子或杂物,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和随意乱丢烟头。

3、室内用具要摆放整齐、卫生要自觉清扫。脏物垃圾须倒入楼道内固定桶里,不得随意扫入楼道。

4、各宿舍对室外卫生责任区要实行包干负责。

5、自觉接受卫生检查和其它查房工作。

四、学生宿舍物资设备管理

1、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准将寝室内的家具与设备搬动、调换或拆作它用。

2、爱护公物。发现门锁失灵、水管破裂、水笼头失控、下水道堵塞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后勤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新生入住学生宿舍使用家具及房间设施时,需与学院后勤签订住宿协议,按照清单接收本室的财产数量和质量(新或旧)。以后学生对家具及房间设施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有关维修费用由责任者承担,丢失家具设备要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从严处理。

五、学生宿舍水电管理

1、学生宿舍用电实行“限额管理、超用收费”制度以及用水原则,具体标准如下:

(1)公寓宿舍以每个宿舍每月18度电的限额指标分配到各宿舍。超过部分,按供电部门制订的标准收费。所有学生宿舍每年按10个月(即2、8月除外,下同)计算指标。

(2)所有公寓的学生使用自来水实行按时按点供应原则。公用水房严禁长流水,做到随手关水,学生洗衣服不得同时开启多个水龙头,一经发现,对其批评教育,如劝告无效将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2、逾期不缴纳电费的宿舍,宿舍将自动停电,直至该宿舍履行交费手续为止。对无理取闹或擅自接通水源、电源及任意拆卸、调换和破坏水电设施者,取消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额免费使用的权利,实行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并报学院予以处理。

3、严禁在宿舍里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电热杯、电水壶、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毯、等电器,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违者,除没收电器、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外,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为节约用电,防止事故发生,严禁在室内外的电线、灯头、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上拴挂物品,严禁擅自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并要做到人离电源关,包括关掉灯、收音机、充电器、复读机、电脑等学习必用电器的电源。

5、由于夏季天气较热,学生公寓将给予24小时供电,学生公寓实行自觉关灯制度,不按时关灯累计达三次的宿舍,报系、院处理。

6、宿舍内饮用桶装水,其费用由入住人员共同负担。

六、学生宿舍钥匙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对宿舍钥匙发放与保管作如下规定:宿舍住宿学生人手一把门锁钥匙,其余由各宿舍值班室掌握;抽屉钥匙全部由住宿学生个人保管,各宿舍值班室不再另外保留。

2、新生进校登记注册后领取钥匙,学生毕业办理离校手续时根据钥匙使用登记册交还全部钥匙。

3、学生不准私自更换门锁和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值班室,由后勤统一配制,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4、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还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赔偿工本费2元。

5、无特殊情况,各宿舍值班室备用钥匙不外借,必须借用值班室备用钥匙的,需凭借申请人使用有效证件登记,然后再经证明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确认为借用钥匙宿舍的住宿人员后才予以办理。

七、寒暑假学生留校住宿规定

1、寒暑假需要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请在规定放假时间前一周到本宿舍楼的值班室登记,以便管理。

2、家住本市的同学原则上寒暑假不予留校住宿,确实需要住宿的,需由家人或其直系亲属开具证明。

3、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作息时间里,凭学生证出入宿舍。

4、从安全出发,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在一栋宿舍楼住宿的原则。其余宿舍楼由宿管部门采取封楼的办法进行管理,封楼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需本人书面申请,经楼栋管理员核实签字后方可由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5、学生寒暑假留校住宿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住宿学生离校管理

1、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宿管部门,宿管部门做出验收家具的时间安排,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交还手续。

2、毕业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后的三天时间里办理完离校手续。

3、毕业生个人使用的宿舍家具设备,待有关人员按清单检查验收完好无损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如有丢失损坏,按采购价格酌情予以赔偿。

4、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里即视作违规住宿,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先离校学生交还的家具设备,经查验后由后走的室友负责保管。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

4、人离熄灯,断电源。

5、宿舍严禁吸烟。

6、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7、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四)集体宿舍出入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大院。

2、进入宿舍大院的人员、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2时前回宿舍。

5、来访者,需凭证登记,经验证核实后方可进入。

(五)宿舍来访制度

1、来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2、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来登记表上如实填写。

3、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地段。

4、来访时间:8:00至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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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4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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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1制革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会制度,财政部《关于工交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核备案。

1.2本办法是规范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上述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

1.3各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并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适合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2.1集团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会管理体制。 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其投资形成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但经营、财务上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的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2.2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上级企业承担。这类单位应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

2.3企业法人代表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主要责任: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具体确定企业内部财会机构的设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3)、组织拟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4)、根据企业预算方案组织企业生产经营;

5)、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

2.4企业财务负责人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权责是:

(1)、主持本级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提请聘任或解聘财会人员;

(2)、对公司和各经营单位财务部门下达并落实财务、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

(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组织清产核资;

(5)、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7)、 调各单位、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

2.5、企业财会机构的主要职责:

具体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财务核算、会计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指导属下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2.6企业各级财会机构和财务人员按规定对本单位实行财务会计监督,主要内容是: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2)、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企业财务部门应分3个环节对本企业的支款与用款,包括费用支出记投资性或贸易;的用款进行全过程监管:

1、事前环节:主要检查动用款项的依据如业务合同、用款计划和批准手续是否完善无误;检查用款额、付款方式与期限是否与合同、计划相符。

2、事中环节:主要检查款项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汇出并进入对方合法账户;检查用途是否被改变等。

3、事后环节:主要检查资金效益是否与合同目标相符;检查资金回收或回笼状况等。

2.7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2.8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企业财会机构负责人、财会主管的聘任应当经过上一级单位同意。

集团公司董事会可视实际情况决定直接聘任或解聘所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财务总监、财会机构负责人。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消、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单,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所在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经理进行;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会同所在单位领导进行;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监交。

2.9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

(1)、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时间不少于68小时;

(2)、集团公司每年将组织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业务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就企业财会人员应解决的业务和新的财会知识进行培训。

(3)、集团公司下属企业财务机构应组织本单位财务人员的岗位培训。

第三章 会计核算的原则

3.1企业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下列事项应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5)、收入、成本、费用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

3.2记帐方法,一律采取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取权责发生制。

3.3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资本保全的原则。

3.4企业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3.5凡与企业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存入开户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有关资产应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还应办理产权手续;

3)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3.6、年末应按应收帐款余额计提5‰的坏帐准备。

第四章 货币资金及结算资金的管理

1、库存现金的管理

①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财务部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帐实相符。

②、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同时有两个人前往办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④、现金的支出必须由财务部总监(经理)签字方可付款,财务部总监(经理)短暂离岗,则由财务部总监(经理)书面委托人签字。

⑤、现金支付范围:发给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等。

⑥、差旅费的借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出差时间、地点、申请金额[按“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出差天数”计算申请借款金额]。按借款审批程序审批,经财务部总监(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按集团公司规定借款。出差人员回企业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清帐,不报销者由财务人员从工资中扣回。

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经公司经理级以上领导签字,并由签字人负责此款的归还,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出现损失,全部责任由签字人负责。

⑦、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1万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

2、银行存款的管理

①、银行帐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②、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集团公司各管理部门原则上不许开设银行帐号,确因工作需要开设帐户的,需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已经开设的,需向集团公司财务部补办备案手续。

③、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会计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准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④、银行支票的使用规定:

a、业务人员到财会机构领用银行支票,必须凭付款审批单,经主管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写明用途、金额、日期;

、会计人员出单后,出纳才能签发银行支票,同时要求业务人员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

c、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如特殊情况需签发空白支票,必须在小写金额栏恰当币位写上“¥”。

d、支票用于转帐的,必须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斜线;

e、业务人员收到支票应到财会机构办理入帐手续,一般应先确认收到款项后,才发货或提供劳务。

f、借出支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报销清帐,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帐的,应到财务部说明原因,限定报帐时间,否则前帐不清,后帐不借。

g、支票报销是必须附发票、入库单,对于分期付货款的,必须按每次付货款金额开具发票方可报销。

⑤、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按集团公司指定帐号进帐。

⑥、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贸易)应按合同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⑦、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

⑧、严禁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集资。

⑨、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⑩、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如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3、应收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预付帐款明细帐必须根据经核对的工程合同和购销合同(附出库单)及汇款(付款凭证)为依据予以记帐,应按照不同的应收帐款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

2)应收款明细帐调减必须要有分管领导书面批准。

3)建立应收款内部管理报告制度。

①分管应收帐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帐中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并根据工程(购销)合同及企业应收货款规定进行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对拖欠货款(工程合同超过2个月,购销合同超过1个月)理出清单不得拖延,并理出潜在核销帐款交主管领导,由合同签订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经主管领导批准之后执行。

②分管其他应收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末按集团公司规定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帐中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对不按规定及时还款的个人扣发当月工资,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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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节日期间公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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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的:

为了对夜间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处理夜间突发事件,公司拟订了夜间值班制度,设立夜班值班经理职位,负责督促、检查各区域当班保安员的工作情况,对违规、违纪现象进行指正,做好值班记录。为使公司夜间秩序正常运行,夜间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夜班值班经理管理制度。

此制度为试行版,在具体实践中将进行改进和完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适用范围:

X公司夜班值班经理

具体规定:

一、值班经理职责

(一)监督夜班值班保安考勤情况;

(二)检查夜班保安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三)在夜间值班过程中,要认真检查门、窗、仓库等的安全情况,协同保安对重要地点着重检查。一旦发现可疑现象或不法分子,要立即通知所有夜间保安,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四)监督夜间商户加班、进出货情况,没有加班条或进出货物审批单者一律不允许夜间作业。(特殊情况须在客户服务部副经理及以上领导的允许下方能代办进、出货作业);

(五)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证商场夜间的安全,遇有重要事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二、工作流程

(一)值班经理上班时间为19:00(值班经理当日下班打卡取消),下班时间为次日09:00。指纹打卡上下班;

(二)保安人员交接班时,值班经理应佩带值班经理胸牌,在交接处监督保安员签到情况;

(三)值班经理应督促当班保安做好商场门、窗、水电等的安检工作,杜绝一切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件的发生;

(四)对于加班的商户,值班经理应带领保安班长对加班现场进行检查,向加班商户说明商场内的严禁事项,对违规者进行警告或处罚;

(五)值班经理应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对监控情况密切注意、掌控,并做好定时巡查监管工作;

(六)值班经理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迅速了解事件发生的经过并适当的做出处理,或直接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等待处理意见;

(七)值班过程中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如:打架、现场纠纷、偷盗迹象等,应亲临现场处理。如遇不能处理,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通知派出所处理,并详细做好相关记录,以备查询;

(八)值班经理带领保安班长巡查次数不得少于4次(上半夜2次,时间间隔2小时;下半夜2次,时间间隔3小时),并做好巡查登记;

(九)值班经理应做好当夜值班日志,于次日将当晚情况反馈给保安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将情况汇集,每周呈送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每周一负责检查夜班值班经理上一周当班日志)。

三、值班纪律及处罚措施

(一)要求值班经理手机24小时开机;

(二)值班经理的值班室设置在保安部,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脱岗、离岗或怠岗。若迟到或早退,罚人民币10元;脱岗、离岗或怠岗,罚人民币50元。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需提前告知当周巡查领导进行调整,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转;

(三)值班经理必须是值班表安排的成员,不得雇请临时人员。若发现,则罚人民币50元;

(四)值班人员夜间巡查内容:现场有无异常情况、在岗人员值守情况、安全状况等,并认真做好记录;

(五)公司副部长级以上领导将组成夜间巡查领导小组,巡查领导将对夜班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抽查形式。如发现值班经理有睡觉、串岗、离岗、聚众聊天、赌博、醉酒现象或联系不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50元不等罚款,严重者,予以辞退处理。

(六)巡查领导发现值班经理带头违反纪律的,将在处罚保安员标准的基础上加倍处理,对不服从者以辞退处理;

(七)值班经理应不定时在现场巡视,发现睡觉、串岗、离岗、聚众聊天、赌博等违规违纪行为应立刻制止。对情节严重者,值班经理有权对其进行当场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夜班记录上进行记载,次日向上级领导反映;

(八)值班经理如不能处理突发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如隐瞒不报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值班经理的经济责任,并通报批评,不服者以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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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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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以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公司的物资管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采购制度。

二、范围:公司职能部门及所属各项目部需要进行采购的采购项目。

三、采购分类:零星采购、大宗采购。

一)零星采购:

1、各项目部所需物品,由办公室主任进行市场询价,经事业中心初审,报总经理审批;

2、总部办公室所需物品,由办公室主任进行市场询价,经行政部初审,报总经理审批。

二)大宗采购:

1、电子类由办公室主任进行市场询价,经工程部初审,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2、非电子类由办公室主任进行市场询价,经事业中心初审,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四、审批流程

请购人制单→请购部门负责人签字→事业中心或工程部审查采购必要性→办公室主任询价、供应商选定→事业中心或工程部审查→→总经理签字→采购员按要求购买。

五、询价工作

一)办公室主任在接到各部门的请购单,检查请购单上审批手续是否完善后,即进行询价工作。

二)对于公司总经理指示要求集团其它公司共同参与询价的,办公室主任应将请购单复印件送达到其它公司相关部门。

三)办公室主任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询价工作,在请购单的附页上注明操作结果,含以下内容:备选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相关价格、规格、付款条件和售后服务等。并递交给事业中心或工程部确认。

四)事业中心或工程部在接到办公室主任上交的询价结果后,应积极认真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在收到的请购单附件上注明操作结果,汇报至总经理审批。

六、询价时限

一般物品的询价和选择供应商工作正常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大宗物品最迟应在十天之内完成。

七、供应商筛选确定

一)办公室主任通过公开透明的评选过程通过比较三家以上供应商,报事业中心或工程部审查,总经理确定后,选一家供应商为长期主供应商。同时应保存选定供应商评选记录,公司备案抽查。

一)采购评选由事业中心或工程部综合评定。

1、最初比较:比较过程记录须含以下内容:相互比较三家以上(含三家)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价格、质量、服务等几方面相互比较的优、劣势。选择结论。

2、对选定主供应商的综合评述。

3、事业中心或工程部对选定供应商的意见上报总经理。

4、每季度对主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一次总结评定,并对是否更换做出结论。

5、每季度重新进行一次选定主供应商过程记录。

6、以上所有评选记录须保存三年以上。

八、物品采购

一)供应商选定后,办公室主任安排采购员具体进行采购操作,需要其它部门配合时,其它部门应给与积极协助。

二)大宗采购要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三)合同内容须提交事业中心或工程部及财务部共同核定,并报总经理审批。

四)对有售后保修义务的应收取一定的质保金,质保金期限应与产品保修期相同。

五)经核定后的合同须由事业中心或工程部签订。

九、入库程序

一)物资验收工作由仓库保管、采购人员同时参与(仓库保管负责验收数量与质量)。专业物资验收应由相关使用部门专业人员负责检查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

二)验收完毕后仓库保管及参与验收人员在单据上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仓库管理开具入库单。

十、报销程序

一)零星采购的报销:

1、采购员应持《请购单》或《采购计划清单》、《购物发票(或单据)》到公司财务部门报销;

2、报销费用时,发票(或单据)上须有经手人、相关验收人员、办公室主任签字,事业中心或工程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意见。

二)大宗采购的付款:

采购员将大宗采购审批单、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准备齐全,发票(或单据)上须有经手人、相关验收人员、办公室主任签字,经事业中心或工程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公司行政部对采购工作享有例行及专项检查权力。

十一、工作要求

一)日常零星采购,未按零星采购流程进行采购的,公司财务一律不予报销,由当事人自行负责。若财务不按规定给予报销的,由公司财务当事人负责。

二)物资采购量要从实际所需出发核定数量,如随意定量,造成定量与实际不符的,出现采购量过大造成物资压库,视情节轻重考核当事人。

三)大宗采购应由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进行定购。未经总经理批准,擅自定购的,当事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特殊情况,须先电话汇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由签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深圳市冠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11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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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务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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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公务车辆,有效使用公司车辆资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公务车辆遵循管理部统一调度使用的用车原则。公务车辆是指属于公司系统所有的车辆,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公务配车、公务车、施救车等。

第三条 公司公务车辆必须遵守统一的使用原则,严格执行既定的用车管理制度和程序。

第二章 车辆使用程序

第一条 高层管理人员公务配车的统一使用管理范围,由所属部门优先使用;公司销售专用车由销售部优先使用;售后施救车由所属部门的售后服务部优先使用。对上述车辆的使用,管理部有权监督并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进行临时调配。

第二条 除高层管理人员使用公务配车的车辆外,本公司其他人员用车均须事前向管理部申请调派并填写“派车单”,由管理部根据派车执行公务的轻重缓急调度派车。不按规定申请的,一律不得使用公务车辆。

第三条 公务用车审批程序:员工因公务使用车辆,必须填写“派车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由管理部统一派车。用车超出一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交由管理部统一派车。

第四条 公务车辆的使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执照一年以上且取得公司管理部发放的准驾证(A证)。公务车辆停用期间,必须停放在公司或管理部预先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 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关系需外借的,须填写“派车单”经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借,但是仍然必须执行本规定的派车制度。

第六条 私事用车的特别规定: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员工的私事用车。公司对于部门经理级以上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其他承担重要职责的人员,可以考虑其对公司的贡献程度和因履行职责、执行公务等所影响个人家庭生活的状况,在不影响公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安排车辆。

任何人员的私事用车均必须严格执行派车制度和程序,即填写“派车单”,经总经理批准核定后,交由管理部统一调度。私事用车前后不得超过两天。

私事用车必须遵守公司公务用车的制度规范使用车辆,同时还执行收费使用制度,除非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别免费批准。使用费用包含车辆损耗费和油费,按照实际使用的公里数计算,每公里收费标准为1元。过路过桥费由私事用车人自行承担,不得报销。

私事用车人领用车辆时必须首先在管理部登记确认领用时间和初始公里数;用车完毕,应及时将车钥匙和车辆交还管理部并登记确认交还时间和最终公里数,如在交车验车时发现车辆有刮痕或故障,私事用车人承担所有的维修费用。

第三章 车辆保养维护

第一条 公务车辆的保养维护由管理部负责。专职司机对公务车辆的保养维护承担责任。管理部经理根据本制度统一安排公务车辆的保管事务,专职司机根据管理部经理的工作安排履行职责并执行具体事务。

第二条 管理部必须建立公务车辆档案,包括:公务车辆的原始资料(购置材料或租赁记录)和行驶证、保险单、税单等行车必备有效证件。

管理部经理应履行车辆管理的首要职责,包括定期的证照核对、油卡的购买,以及按照本规定监督执行派车制度等。

专职司机有义务保管公务车辆的相关证照,并负责根据车辆的情况及时申报车辆年审、保险和保养、维修、检验等。对于未遵守公务用车制度的出车任务,专职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否则应承担违章用车的连带责任。

第四条 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我司售后部进行。简单故障和保养维护的,维修工单经管理部经理审核确定,按成本价结算,结算总价超出1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必须立即维修、更换零件的,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到外单位修理的,专职司机或者其他驾驶人员应立即与管理部经理电话汇报请示,并事后及时按车辆维修报批程序补办手续。

第六条 公务车辆的油料执行油卡制度,油卡由管理部统一购买,专职司机和其他驾驶人员统一向管理部根据实际需要领用。车辆使用期间的临时外出购油应事先及时向管理部经理汇报确认。只有经批准审核后的油料费用才能报销。

第七条 所有到外单位保养维护的公务车辆,财务部有责任监督执行公务车辆保养维护费用和外购油料费用的报销。

第四章 车辆使用人的职责

第一条 专职司机和其他车辆使用人(下统称“车辆使用人”)领用车辆出车时,必须对车辆正常使用必需的各种证件有效性进行检查,并仔细检查车辆性能。发现异常的,应立即报告管理部,否则应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第二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私自将车辆转借他人使用,更不得将车辆交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第三条 车辆使用人完成任务后,必须及时返回公司,停放在指定区域,并将钥匙交回管理部。

第四条 若车辆使用人夜间将车辆停放在外,如若车辆被盗或受损,依具体情况由车辆使用人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第五条 车辆使用人负责公务车辆的清洁卫生。

第六条 车辆使用人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法规,严禁酒后驾车。

第七条 车辆使用人有义务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全面商业利益,尤其严禁泄露在驾驶公务车辆期间所知悉的公司领导谈话内容。

第五章 罚则

第一条 凡因酒后驾车、无照驾驶和其他严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等受到交通处罚的,由车辆使用人承担经济责任,管理部有权在接到处罚的该车辆使用人的当月工资中直接抵扣,并视情节给予通告批评、罚款(50—500元)等管理部处分。

第二条 如因车辆使用人违法违章,以及不当使用致使公务车辆损坏、机件故障的,由车辆使用人承担修复公务车辆所需的维修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费等,由管理部视具体情节拟定费用承担方案交由总经理决定。

私事用车和私自用车产生的车辆损坏、机件故障和交通事故的赔偿费等,由车辆使用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维修、赔偿费等损失。

第三条 未经许可使用公务车辆,或者公车私用、擅自将车辆转借他人使用的,一次罚款500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四条 车辆使用人未按规定及时交还车钥匙的,每次罚款50元,并承担公

务车辆延迟交还期间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 专职司机,包括执行公务驾车任务的其他人员,擅自泄露公司领导与他人谈话内容的,处以管理部处罚并视情节给予50—500元的罚款。

第六条 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管理部有权根据视违章情节给予通告批评、罚款(50—500元)等管理部处分。屡次违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部有权加重处罚。

第六章 其它

第一条 本制度由管理部修订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二条 生效日期:本规定自发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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