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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预售登记怎么撤销【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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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31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

【共有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 让 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 02003、 02004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证号为 马国用(20__)第0712号、马国用(20__)第0713号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9300.94㎡ ,规划用途为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自 20__ 年 5 月 12 日至 2080 年 5 月 11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暂定名 : 银峰新天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字第号、建字第号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 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马山县房地产管理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南马房预字(20__)第2013001号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银峰大道290号银峰新天地 栋 单元 号房_。(房屋代码:________)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住宅 ,属 框架 结构,层高为 3 米(其中,天地楼地上第一层层高 米,建筑层数地上__6__层,地下__1__层。

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___0__个,非封闭式阳台_______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 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见附件二)。

出卖人提示买受人注意,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对拟购买商品房的详细情况,如房屋坐落、朝向、面积及面积差异的处理办法等进行全面了解。经买受人确认,对出卖人提示的上述问题已全面了解。

该商品房面积测算单位: 广西国联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6楼 ;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资质等级 丙级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价款按下列方式计算:

1、按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 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 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购买费用已计入上述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约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面积为准。

商品房竣工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进行处理:

1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时,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保持不变,据实结算房价款总金额,多退少补。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的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 、双方自行约定:

(1) 以下空白

;

(2)

;

(3)

;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后,按如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银行账号。

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交纳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含定金)。

⑵、 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15天内交纳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⑶、余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付清。

2、银行按揭付款

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交纳首期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含定金)。

⑵、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 天内交纳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⑶、余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由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付款。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买受人应向指定按揭银行提供完整的贷款资料,如欠缺资料的,必须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的通知后五天内到按揭银行补足资料和手续。如买受人获得的银行贷款数额加上首期款不足总房价款时,买受人对不足部分需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5天内,以现金交付方式付清。如买受人向银行所申请的抵押贷款未获审批通过的,买受人同意更改为一次性付款并于30日内付清全部房价款。否则,出卖人视买受人为逾期付款,并按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3、公积金贷款付款

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交纳首期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含定金)。

⑵、余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由买受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0天内,买受人需按程序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所有相关资料,如公积金贷款数额加上首期款不足总房价款时,买受人对不足部分需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7天内,以现金交付方式付清。如买受人所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获审批通过的,买受人同意更改为一次性付款并于30日内付清全部房价款。否则,出卖人视买受人为逾期付款,并按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60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6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1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5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因买受人逾期付款,出卖人依法起诉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及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 。

第八条 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2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已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

2、该商品房经过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五方联合单体验收合格。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公共性突发事件造成的公共责任原因或气象部门记录日降雨量达到中雨以上连续两天以上(含两天)或非出卖人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交付房屋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可据实相应延期交房。

3、出卖人将竣工资料、报告提交政府部门并被接受以后(以政府接收资料日期为准),因政府部门未能按公示的期限办结所导致无法按约定交付房屋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可据实相应延期交房。

4、双方约定:在交房时,如买受人未付清应付房款(含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尚未发放及贷款金额不足应付总房款的),则交房日期顺延,顺延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房款之日起10日内。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60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60 日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 10 %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5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减少的;

(2)该商品房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

(3)该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的;

(4)该商品房空间尺寸发生变化,导致层高变化或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的;

(5)该商品房朝向发生变化的;

(6)双方约定:出卖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楼外立面、楼前广场的园林绿化、出入口、构筑物等进行局部修改、调整,而买受人确认,修改、调整不需征得买受人同意;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6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买受人不退房的,双方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就补偿问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对延期交房的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约定如下:

1.买受人原因造成延期的,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九条出卖人应承担的延期交房责任的对等责任向买受人追究违约责任。

2.出卖人发出书面交房通知之日起7日内,买受人应及时与出卖人办理交房手续、缴交相关费用并接收房屋,如因买受人原因逾期接收的,视为买受人已接收。出卖人将房屋移交给物业公司有偿保管,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由于买受人原因造成出卖方不能按期交房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附件三)。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2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经确认属实后,应及时通知承建单位维修或出卖人赔偿装饰或作维修。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规定的要求:

1、该房屋水电在交房时达到使用条件;

2、该房屋道路在交房时达到使用条件;

3、排水在交付使用时达到使用条件;

4、 ;

5、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项目所在地法院裁决 。

第十五条 合同登记备案、预告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约定。

1、属于商品房预售的,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应当不超过30日),出卖人应按规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本合同登记备案后 30 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出卖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3、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1) 种方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360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为买受人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并将以买受人为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交付买受人。

(2)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日内办结《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并将房屋登记机构要求的需出卖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交买受人。

4、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2)、(3)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 20 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总房款的2% 。

(3)因买受人原因(含买受人未付清应付房款、不及时向出卖人领取相关资料、不及时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关证明、提交相关资料并付清相关费用等)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产权证书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由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1、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2、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双方对该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 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 检测,另一方应当配合和协助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支持一方主张的,由对方承担检测费用。

2、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房屋损坏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能就以下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本楼宇业主所有,公共屋面由小区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使用权归本楼于业主所有,并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5、买受人已阅知并同意签订该商品房所在小区业主临时公约,并同意在办理商品房入住手续时签订小区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住宅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买受人不得改动楼房外观(含擅自加装防盗网、招牌、遮阳棚、空调架等),不得添加任何构筑物。进行内部装修时其装修方案须先征得出卖人或物业管理部门同意,且按法律要求需报消防相关部门审批备案。买受人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17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马山县房地产管理所 壹 份,按揭贷款银行

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马山县房地产管理所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马山 签于 马山

附件一: 房 屋 平 面 图

附件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

公用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B/TI7986——20__)《房产测量规范》、《住宅设计规范》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三: 装饰、设备标准

1、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外 墙:外墙涂料,预留空调室外机位。

3、内墙天花:水泥混合砂浆抹平

4、地面:混凝土现浇原地面

5 窗:高级铝合金窗、名厂钢化镀膜玻璃,银峰大道一侧为中空LOW玻璃

6、门: 多层住宅及天地楼入户门均为安全入户门,客厅阳台门为铝合金玻璃门,工作阳台门为铝合金玻璃门,其他预留门洞

7、阳 台:阳台均为铁艺栏杆

8、卫 生 间:预留给排水接口,预留排风口

9、橱房:预留给排水接口,预留排烟道

10、电视、电话、宽带网:IDD电话线、有线电视接收天线、宽带网接至户内弱电总箱

11、供电系统:电接入户开关箱,每户一表,供电至户内强电总箱,楼板预埋线管

12、供水系统:每户设立一水表, 洋房给水管线接至厨房;天地楼给水管接至卫生间内

13、公共楼梯(洋房):磁砖楼梯踏步,扶手为不锈钢栏杆,内墙面刮腻子

14、保安系统:每户提供安保型对讲机一台,一卡通门禁控制系统,提供24小时专业

管理及保安服务。

15、备注:电视、电话、网络、管道燃气的开户费和使用费由业主另行缴纳。

▲开发商保留按实情情况以同等质素之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上述所列各项的权利。

出卖人: 买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1、如本合同约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则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之日。

2、出卖人向买受人寄达有关通知书的地址以买受人在购房合同中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如买受人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卖人,如因买受人所留地址、姓名或联系电话号码不详或不真实致使通知书无法送达,或造成其他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出卖人概不负责。

3、买受人确认己知悉在本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买受人按本合同约定付清全部购房款(含按揭贷款划入至出卖人销售专用帐户)和履行房屋交付使用前应履行的其他约定义务后,买受人保证主动按约定前往办理收楼手续等。出卖人就买受人收楼事宜不再另行通知或书面催告买受人办理收楼手续。

4、如出卖人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约定使用材料、设备的,出卖人可采用其它质量、价款相当的材料、设备替代,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出卖人所设置示范单位的装修和色调仅供参考且出卖人在销售该房屋所设置的示范单位只作为买受人感受装修与家具摆设的整体效果,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交楼标准以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内容为准。

5、出卖人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条件后,如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前往办理收楼手续的,视为出卖人已按约定交付该房屋给买受人使用,因该房屋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承担及享有。同时,买受人保证按与出卖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缴交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相关分摊费用及滞纳金。

6、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产权证(含他项权证)的资料及签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文件,出卖人不再另行通知。买受人逾期履行本条约定义务的,出卖人有权据实顺延该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时间,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7、出卖人按本合同约定顺延房屋交付使用时间的,不应视为出卖人逾期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同时出卖人有权相应顺延该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时间,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8、买受人若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名购买的,买受人同意任何一位买受人均有权单独行使本合同约定权利和承担本合同约定义务。

9、本合同约定总价未包括物业维修基金及按法律法规规定买受人购买该房屋应支付的税费和费用。该房屋物业维修基金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支付方式和使用按国家和自治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在该房屋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买受人同意接受出卖人依法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及支付相应费用。

11、如买受人是以申请抵押贷款(按揭)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且未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贷款银行申请办理抵押贷款(按揭)的(含提供办理按揭所需资料及签署相应文件),买受人确认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行为为违约行为。

12、如买受人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按揭)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因买受人未能按贷款合同约定支付供楼款而导致出卖人需承担担保责任的, 出卖人有权在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买受人追偿,且出卖人因实现该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全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还应按出卖人已承担担保责任金额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13、买受人确认,在该房屋符合办理产权证条件后,如该房屋面积经具有测绘资格的测绘单位测量且按合同约定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面积差异款的,在买受人付清面积差异款前,出卖人有权暂不办理该房屋产权证或暂不将已办理完毕的产权证交付乙方,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14、本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地面露天车位、地下停车位(含人防地下车位)属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

15、买受人确认,出卖人无须征得其同意有权将地下停车位(场)向任何第三人出售,所得收益归出卖人所有。

16、在买受人收楼后, 如出卖人在履行保修责任过程中, 需要买受人配合、协助的, 买受人应无条件给予配合、协助。否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保修责任。

17、双方确认,出卖人就出售该房屋所作的任何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单张、电视广告、报纸广告、户外广告或销售人员所作的任何口头承诺),如与本合同约定内容不符或本合同没有约定的,均以本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18、本合同标的物(房屋)所在房地产项目中,凡未列入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并可独立经营或使用的附属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如会所或活动中心等)产权由出卖人所有,但出卖人以书面声明放弃的除外。

19、如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与合同约定内容不相符的,则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 买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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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离婚起诉书

事实与理由

(将期间的事由写明白)

证据及证据来源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_________________本诉状副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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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非金融机构不可撤销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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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__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与贵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担保协议书》(编号________),约定由贵行为________提供担保,额度________万元。为此,本单位愿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保证:

1.若上述担保的委托单位(即________)不能按照协议的规定如数存人保证金,使贵行不能从委托人保证金存款户中足额对保函受益人支付款项时,由我单位代为支付,或在贵行先垫付资金后,由我单位承担对贵行的补偿责任。

2.当贵行凭本保函和有关付款凭证索款时,我单位将在五日内无条件地履行本保函所载明的义务,支付本金、利息、手续费、税款及因延期付款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3.如我单位不能在五日内按期付款,贵行有权从我单位在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这些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4.此项保函是本单位的连续性义务,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损害。

本保函的担保责任将随本单位已付款金额而相对递减。

5.本保函自即日起生效,至被担保人的债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反担保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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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撤销环保局行政处罚起诉状

范文类型:起诉书,适用行业岗位:环保,行政,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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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男,住河源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男,住河源市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暂计至*年*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40000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40000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月租金20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40000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10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40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_________________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_____月_____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向被告提供符合合同要求房屋,被告理应依约及时支付租金给原告。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租金至今。由于被告不能依约支付租金给原告,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河源市源城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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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不可撤销的反担保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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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销担保

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2、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必须全数清付,不得有任何抵销、扣减或预扣。若因法律规定或其他原因,反担保人不得不在其应付款项预扣或扣减任何税项或其他款项,反担保人须另付额外金额,以确保_________银行实收金额与预扣或损减前的应收金额相同。

3、反担保人同意本反担保书和其在本反担保书项下的一切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或受到影响:

a)?贵司原担保_________银行在任何时间给予借款人的任何时间或宽容或放弃、撤销或延迟行使对借款人的任何权利;

b)?借款人的法人组织或股东的任何变更或人事变动;

c)?反担保人的内部改组或人事变动;

4、_________银行给予担保人的任何通知或要求,当以书面形式按下述地址或电传号码(或担保人事先书面另行通知的其他地址或电传号码)发送:

地址:

电传号码:

发送与反担保人的通知或要求当下述时间视为送达:

a)?如采用信函,寄后第7天;

b)?如采用电传,发送之时。

5、反担保人特此向贵公司陈述及保证:

a)?反担保人乃完全根据_____有关法律而成立并存在之公司。

b)?反担保人具有充分合法权力签署本担保书及履行本反担保书所规定之一切义务。

c)?本反担保书构成反担保人之合法、有效及有约束力之义务;

d)?反担保人已采取一切适当而必要之内部措施以授权签署本反担保书。

e)?反担保人已从_____有关部门取得_____法律及规定所需有关签署、履行或执行本担保书之认可、执照、批复及委任,包括本文件所需任何以外币付款之批准。

f)?本反担保书之签署与执行属民间商业活动而非政府或官方活动;反担保人不得以国家主权或任何_____法律为理由在法律诉讼、终审裁决以前之法律行为及有关反担保人本身或其财产之终审裁决之执行及其附属法律行为中享有豁免权。反担保人明确放弃所有现在或将来可能得到之法律豁免权。

6、此反担保书舆反担保书中所提及之所有权利、义务及责任均受_____法律管辖。

8、本反担保书生效后,利来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经济往来及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反担保人承担。

见证人:

反担保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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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民事裁定书不准许撤销执行申请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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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被告申请书是对之前起诉的被告,认为应当撤销,向受理起诉的法院申请撤销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的书面文件,撤销被告申请书可参考以下范文:

撤销被告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四十岁左右,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城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四十岁左右,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城

1.申请事项

申请撤销对被申请人人工费纠纷一案的起诉。

2.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人工费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后申请人追加两被申请人为被告。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当时都是被告单位的员工,其行使的是其职务行为,故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与该案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撤销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请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这就是一份撤销破产申请的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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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登记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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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 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预期利息,即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违约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 牌 型汽车 辆,车辆牌号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 所有。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低落致不能或不足使用本合同第一天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 省 市 路 号,甲方保证绝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立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住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并应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报废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按期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列计滞纳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况时。

(二)未经乙方允许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五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有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孽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孽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已发展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甲方应具备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核算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提供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十三、本合同所定给付义务,以乙方营业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诉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 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四、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统一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五、出本合同所定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来所订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绝无异议。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届满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住址:

抵押物提供人:

连带保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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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毕业登记自我鉴定范文

范文类型:鉴定书,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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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了,回首着校园的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有欢笑,有悲伤,有成功,当然也是有失败,但我始终以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自我的全面发展为认真方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但更多的是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修养和能力。

在思想品德上,我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关注国家的时势要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使我对我们党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并用真诚的热心常常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去关心和帮助他人!

在学习上,因为高考落榜带来的灰心,曾有一阵消极,为珍惜这学校所给的学习机会,用从未有过的拼搏的精神学习自身的专业,还采用课余时间学习一些网络和办公软件来充实自身,并在学校获得了肯定,连获三年学校的奖学金,我相信自身在以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中,能有更大的进步提升。

在生活和工作中,当然我也是有自身的缺点,便是性情太直率了,需要处事冷静稳重才好。我对班级和学生会工作热情,任劳任怨,责任心强,对人友善,注重配合别的学生干部优异的完成各项工作,获得了大伙的一致肯定。

现在我拥有年轻和知识,我能够用热情和活力,自信和学识来克服毕业后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种各样困难,用自身的学习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协调,管理能力去完成今后的美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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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住房抵押登记委托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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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代理人(受委托人)】

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现授权委托上列代理人根据抵押合同,全权办理我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代理人因此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保证上述委托书内容为委托人自愿亲自出具,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不实,本人愿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明书

兹证明上列委托书确属委托人自愿亲自出具,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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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房屋预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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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简称甲方):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简称乙方):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全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郫县德源镇禹庙街 的土地使用权,甲方应向乙方出示相关文件。

第二条 房屋全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全售房屋。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即郫县德源镇禹庙街民乐居第六层住房,属砖混结构,层高为 , 建筑总层数为6层。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四条 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单价为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 的总价款为 元。

此款一次性付完。

第五条 房屋交付

甲方以于 年 月 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以全售合同为准。

第六条 屋质量及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该套房屋为清水房,砂浆地坪、拉毛、电通、水通、有通讯、电视全埋管全留。厕所只用蹲便器一个,防盗门一扇,不作分户门,层面软性防水性材料,可作屋顶花园,铝合金窗,临街面为外墙涂料。涉及的水、电、气户头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产权登记及费用

房屋产权由甲方统一办理,属村镇产权。如今后土地所有权性质发生变化,即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其房屋产权登记时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房屋质量保修

房屋质量保修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或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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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撤销行政处罚起诉状

范文类型:起诉书,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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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_宋__________,男,汉族,住南通市崇川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南通市_________________安装工程总公司,住所地南通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室,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董事长。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撤销被告股东会于作出的《关于选举产生新一任董事长的决议》;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公司有33名股东,原告为股东之一。

被告公司的部分股东在没有通知全体股东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了《关于选举产生新一任董事长的决议》。

该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违反了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第一款“股东会的召开,应于会召开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的规定;其表决方式也违反了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损害了原告等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此,原告特依法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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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撤销行政处分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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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抚养费的标准问题要根据各地的平均生活水准,因此问题抚养费的申请书怎么写有何规定答案如下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a,女,__________岁,_____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人,__________县第__________中学学生,现住__________县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b,女,__________岁,_____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人,__________县__________公司员工,现住址同上。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c,男,__________岁,_____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人,__________县__________厂工人,现住__________县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增加抚养费一案业经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19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应祥述,此略。)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被申请人c每月继续给付申请人a子女抚养费__________元。

此致

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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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预售合法商品房出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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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编码:____________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制定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有关房地产转让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未经预售阶段的商品房(现房)出售时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商品房在取得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后,方可出售。在签订出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真实性、合法性可向市、区、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同时,将已抵押的事实告知购房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购房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购房人在签约前可向市、区、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拟购房屋是否已抵押以及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五、商品房出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变更登记手续。购房人领取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六、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本市仲裁委员会全称为青岛仲裁委员会。

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所在省市:____________

个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法取得区/市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资建造的《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已竣工,并取得了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区/市路号《________________》栋单元层户(以下简称该房屋)。据认定的测绘机构测量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价格详见补充条款)。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六;该房屋的使用公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根据该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 。

该房屋全装修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

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

第四条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房价款解入甲方的帐户/监管帐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每一笔房款时均应开具发票。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的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天,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支付房价款若采用银行贷款付款的,而银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代乙方向甲方付款的,仍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但因甲方原因的除外。

第七条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二、本合同经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

(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二)甲方未设定抵押权或已清除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

(三)已缴纳了甲方应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

如交付房屋后发生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该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使用说明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要求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甲方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甲方按装修、设备差价倍补偿。

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 如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天起,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如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附件一)的最后付款日期迟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即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价款时),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甲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在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价款退还乙方。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计算。

第十三条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一、 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时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年。保修范围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十五条 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修复费的倍给予补偿。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七条 该房屋买卖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八条 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将该房屋交甲方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并遵守房屋使用公约。

甲方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承担该房屋的前期房屋管理,管理的期限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选聘的新的房屋管理企业接手管理之日。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由向办理价格申报及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 日前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日起的________日内,乙方仍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下同)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计算,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一条 按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在单方解除合同以前,对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应在按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行使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向按第二十七条选定的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 甲方出售的该房屋仅作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通道和设施,同时应自觉遵守该房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二十四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时起,甲方与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将通过订立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补充条款(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

本合同所称商品房限定为经济适用住房。本合同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合同专用文本。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享受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一、乙方购买该房屋,须持有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第三条调整为: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款:

1.核定住房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

2.超出核定住房标准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

该房屋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本条款中不包含阁楼和地下室的价款,阁楼和地下室的价款按本补充条款的第三条约定计算。

三、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阁楼和地下室价款:

1.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

2.可以办理产权的地下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

3.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方式确定。

4.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方式确定。

以上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依法向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履行备案义务,从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八

补充条款(住宅房屋拆迁房屋补偿协议)

甲方经青岛市规划局批准,对本市________________地段进行拆迁改造,青岛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准予对该地段房屋实施拆迁。为拆迁承办人。乙方在该拆迁范围内住用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_户(公/私)有房屋一处,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另在本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_户有住房一处,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现根据《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按房屋补偿方式对乙方进行补偿。

第二条 甲方按货币补偿方式结算的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为乙方提供价款相当的房屋如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与货币补偿价款总额(存在差价,差额款为(人民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角________分,由______方支付给_______方后,乙方对补偿的房屋享有完全产权。

第三条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现住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腾空交甲方拆除。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已专户存入青岛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指定的银行。差价款的提领按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差价款的,应在乙方搬家腾房的同时,通知上述银行就差额部分为乙方开具银行存单,乙方在搬家腾房后,可持本协议和有效身份证件到上述银行领取。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差价款的,应在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前将差价款交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应在乙方搬家腾房之日起________日内一次性发给乙方搬迁补助费________元,补助费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元。

第六条 本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反悔或拒不履行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拆迁承办人一份,经办银行一份,报青岛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拆迁承办人(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拆迁负责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九

补充条款(经济适用房出售合同)

本合同所称商品房限定为经济适用住房。本合同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合同专用文本。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享受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一、本合同第一条调整为: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__区/市_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投资建造的《______》商品房已竣工,并办理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属登记通知书,证书号: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购买该房屋,须持有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第三条调整为: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款:

1.核定住房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2.超出核定住房标准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该房屋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本条款中不包含阁楼和地下室的价款,阁楼和地下室的价款按本补充条款的第四条约定计算。

四、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阁楼和地下室价款:

1.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2.可以办理产权的地下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3.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方式确定。

4.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以上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依法向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履行备案义务,从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十

补充条款(限价商品住房合同)

本合同所称商品房限定为普通商品住房。本合同是本市普通商品住房合同专用文本。

普通商品住房是指享受控制土地出让价格,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建设成本,销售给中等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

一、乙方购买该房屋,须持有青岛市普通商品住房主管部门核发的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证明。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证明编号为:____。

二、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阁楼和地下室价款:

1.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2.可以办理产权的地下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3.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方式确定。

4.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以上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整。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依法向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履行备案义务,从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或名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        乙方本人签署: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署: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署: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拟签人员:____________      销售员证书号:_____________

甲方确认人员:____________      销售员证书号:_____________

网上合同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______分_____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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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买卖合同解除预告登记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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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建设的地产项目,位于___,整栋建筑面积销售事宜,双方达成如下意向:

一、 环湖国际写字楼基本情况

1、 经济技术指标:该写字楼规划用地面积约65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3138.48平方米,层高21层。地上建筑面积为33322.38平方米。其中:商业3787.64平方米,办公29363.74平方米,物业1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816.1平方米。建筑密度30.5%。容积率4.99,%,绿地率30.43%,机动车地下停车位494个。

2、 楼层分布情况及建筑设计高度:1~2层为商业,3~21层为办公部分,3楼配有物业用房,单层建筑面积1503.08平方米。1楼层高为4.8米,2楼层高为4.5米,3~6楼办公层高3.75米,7~21楼办公层高4.75米。

二、 写字楼总价核算依据

1、 写字楼办公用房:29363.74平方米×1.1万/平方米,计32300.114万。

2、 1、2层商业用房:3787.64平方米×2.2万/平方米,计8332.808万。

3、 地下停车场车位:494个×15万/个,计7410万。 总计:48042.922万元。

三、 购房款支付办法

首付总房款的50%,余50%做银行按揭。

四、 相关约定

1、 甲方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该栋建筑规划设计的具体参数尽快组织施工建设,并按双方约定时间交房。

2、 乙方确认购买该栋建筑全部产权意向后,可甲方指定账号汇入首付款。即:总房款48042.922万元的50%双方完善相关购房手续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总房款50%的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3、 双方约定的验收交房时间为20__年4月1日,甲方尽量缩短工期争取提前交付乙方使用。

4、 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交付乙方全部产权并影响乙方使用,每逾期 天按总房价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5、 验收交房时,该项目所有配套工程,如、水、电、宽带、电力、消防、防排烟、装饰装修、雨污水管网、道路、绿化、景观、亮化工程、中央空调、防水、电梯等全部工程同时验收。

6、 本意向书签订后,乙方首付定金20__万元,双方在此基础上重新签订完善正式购房合同。

五、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日期: 年 日

年 日乙方:月日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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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预售合法商品房出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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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 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内销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_______区/县_______地块使用权后,依法投资建造的《_______》内销商品房业已竣工,并经_______检验合格。

《_______》内销商品房已依法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_______),可依法出售。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路《_______》_______幢(号)_______层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据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测绘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公用分摊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状况见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等)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的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见本合同五。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_______币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该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价款为_______币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的总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

第四条 双方确认在签定本合同前,即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了购买该房屋的全部房价款/部分房价款/定金共_______币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已向乙方出具了发票/收据。

双方确认该房屋剩余部分房价款/该房屋全部房价款共_______币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天内一次性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银行(银行账户名称:_______帐号:_______)。上述甲方已收定金可冲抵房价款。甲方受到该房屋全部房价款时应即开具发票。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向乙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年 月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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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预售商品房订购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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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出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的规划、地理位置、户型及单价后,就购房一事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自愿预购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栋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室,预购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_______销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总房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住房面积最终以国家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总房款多退少补。乙方根据国家有关住房的相关政策办理房产证。

3、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意向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在房屋具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时通知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日内与甲方签订合同。

5、乙方未能按期向甲方支付意向金、预付款的或未能在本协议第4条约定期限内与甲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将乙方预定的房屋另行出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甲方在一个月内退给乙方预购房意向金。

6、收取乙方预购房意向金后,如甲方原因将乙方预定的房屋销售给他人,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在十日内退给乙方购房意向金。

7、其他详细约定按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内容执行。

8、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年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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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先进个人事迹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银行,信贷,个人,人事,全文共 1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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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先进个人事迹

1999年,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社全面开展了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建设工作。作为系统的操作员和信息监监督员,我严格遵守《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负责,文秘资源网 积极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和单位交给我的任务。

一、  提高认识,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方法和相关的知识

根据单位的工作安排,我认真参加了人行举办的银行信贷登记系统培训班,掌握了基本的系统操作方法。作为一名系统操作员,我认识到单纯是掌握操作方法是不够的,还要加强学习,不断补充知识,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是对与银行有信贷业务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的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数据的录入和查询,可以了解到与我们有信贷业务关系的客户的有关资信状况,并以此作为审贷的重要依据。在工作中,我不断学习、积累经验,利用系统的查询功能并运用自己所学到的知识进行分析,有效地降低了信贷业务风险。

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数据的录入和报送工作

自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筹建以来,我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严格执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做好原始数据和增量数据的录入工作,没有发生过延迟录入、上报的现象。一直以来,我严格按照人行的统一要求,将客户开办信贷业务时产生的信息(包括贷款、承兑汇票、保函、担保,以及企业基本概况、财务状况、欠息、逃废债、经济纠纷等情况),通过计算机通讯网络,传输到人民银行的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为确保信贷登记入库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我社还建立了完整的内部岗位责任制、业务制度和系统保障制度等,落实到人,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实施全程监控,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充分利用和发挥系统的功能,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为了充分发挥信贷咨询系统的功效,我社还将信贷咨询系统纳入全社风险防范管理体系,作为风险控制的基础技术平台。以往我社在发放贷款前无法全面完整地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及信用记录,导致了我社贷款质量不高,而现在我们每办一笔贷款业务,都已经习惯于先“上网”查询。借助银行信贷登记可以很方便地查询借款人基本的信用、财务情况等,提高借款人的咨信透明度,避免盲目发放贷款或无把握发放贷款。几年来,我社的信贷信息量和利用效率不断攀升,充分发挥了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监督和反映的作用。据统计,我社利用该系统查询的平均次数达到00000次/年,截至今年7月底,已录入信息笔,贷款余额累计*万元。今年,我社利用该系统防范信贷风险笔,否定有潜在风险的贷款*万元。

四、积极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上网运行至今,差不多五年了。系统建设初期工作的艰辛、责任的重大,我依然记忆犹新。在上级部门和联社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全社的系统操作员加班加点地整理、录入数据信息,经过三个多月的艰苦奋斗,终于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录入贷款2*7万元,共31000007笔。我们辛勤劳动换来的成绩,得到上级部门和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赞扬,为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投入使用创下了良好的开端。作为信息监督员和系统操作员,我深深感到自己责任的重大,为确保系统数据传送及时、准确、完整,在日常的工作中,我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认真搜集和审核资料,即时加班加点也要及时做好数据的录入和报送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每年的“贷款卡”年审期间,我积极配合人行和协助客户办理有关的手续,并把“贷款卡”的管理工作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正常运作和使用。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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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金融机构不可撤销担保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担保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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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不可撤销担保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和你行与借款人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你行贷给借款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利率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

在此,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担保人)愿为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担保,并愿为之承担在合同中所有的连带经济责任,特郑重声明如下:

第一条 本担保人是依法登记注册、资信可靠、确有偿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

第二条 本担保书担保最高金额为贷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及该贷款的全部应付利息及费用。

第三条 本担保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文件,担保人的任何其他金融行为不改变本担保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及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后,保证按付款通知规定的付款日,主动无条件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担保款项。本担保人确认,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和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 本担保书不受借款人上级指令的制约,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制约,也不受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的制约,本担保书始终有效。

只要担保的贷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对本担保贷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变通执行,均不改变担保人对贷款本息、费用偿付的担保责任。

第六条 担保人因某种原因,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时,应及时通知你行,并推荐继承担保人,经你行认可后,担保人协助办理担保责任转移手续。在转移担保手续未办妥前,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担保人偿清全部借款本息时自动失效。

第八条 本担保书解释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担保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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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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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性别: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性别: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预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_________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 基本情况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位于_________,距离最近的公车站的实际距离为_________。

2、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该房号为【审定编号】【暂定编号】,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房号为准,该商品房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见附件一。

3、该商品房的用途为【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_____】;【层高】【净高】为:_________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________米,最高为:_________米。该商品房朝向为:_________。有_________个阳台,其中_______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_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4、出卖人委托预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_________,其预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5、签订本合同时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建设工程进度状况为_________。

6、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以下第_________种。(其中2和3可以同时选择)

1、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

3、该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一)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其中,该商品房为经济适用住房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同时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和第2种方式分别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二)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金额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金额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3、按照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4、其他约定。见附件四

本条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所称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第七条 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规划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出卖人确需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征得受影响的买受人同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因规划变更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九条 设计变更的约定

(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下列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供热、采暖方式;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

第十条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所列条件;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该商品房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出卖人已取得了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房屋权属证明;

4、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达到的条件;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第十二条 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按照约定的日期达到下列条件:

1、市政基础设施:

(1)上水、下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2)电: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3)供暖: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4)燃气: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2、其他设施

(1)公共绿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2)公共道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3)公共停车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4)幼儿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5)学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6)会所: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7)购物中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8)体育设施: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9)_________;

(10)_________。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条 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1)项中的时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

第十四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公示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根据第五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100%

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2、根据第五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建筑面积-预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误差比=――――――――――――――×100%

预测建筑面积

3、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

第十五条 交接手续

(一)该商品房达到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第十一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并满足第十一条约定的其他条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足约定的其他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方式处理_________。

(三)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缴纳税费:

1、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

(1)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

(2)契税;

第十六条 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4)供暖费;

(5)_________;

(6)_________。

3、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下列第_____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缴纳税费的凭据。

(1)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

(2)契税;

第十七条 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4)供暖费;

(5)_________;

(6)_________。

第十八条 风险转移

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买受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九条 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一)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_________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建筑材料、构配件的具体品牌:_________,规格:_________。

(二)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如下:

1、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

2、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该时限应当不低于60日),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不退房的或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过_________日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

3、交付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应当已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且出卖人应当与买受人共同查验收房,发现有其他问题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应当于_________日内将已修复的该商品房交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_________。

(2)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3)_________。

4、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具体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三)出卖人和买受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_________。

第二十条 住宅保修责任

(一)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二)在该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房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房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

(三)在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出卖人原因所造成的损坏,出卖人无须承担责任,但可以协助买受人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住宅节能措施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和_________市规划委员会、_________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居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居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使用承诺

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该商品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该商品房只作_________使用,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产权登记

(一)初始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出卖人应当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于出卖人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由买受人支付。

2、_________。

(二)转移登记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同意委托_________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2、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

(2)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共有权益的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3、_________;

4、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资质证号为:_________。

(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_________/月/平方米(建筑面积),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年】【半年】【季】收取。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地上停车费_________、地下停车费_________。

(三)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四)物业服务的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见附件七。买受人已详细阅读附件七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出卖人应当自受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缴纳凭证。

买受人自行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时】【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物业管理企业提交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缴纳凭证。

第二十七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内容若需要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如果在登记后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三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_______份,买受人_________份,_________份,_________份。

第三十四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申请办理该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出卖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未申请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申请预售登记。预售的商品房已抵押的,预售登记应当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共同申请。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 买受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略)

附件二: 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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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精选商品房预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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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北京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1】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 区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 为:____, 土地面积为:___,土地用途为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寻址建筑 结构为___结构; 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层,地下层数为层。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路《___》__幢 (号__层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 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米。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元。 (大写):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三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 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____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包括-%),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 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到___。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 足额将房价款解入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售款监管机构:___、帐户名称: ___、帐号:___)。 预售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第七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逾期超过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

二),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第九条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违约金。

第十条 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种方案所列条件: 壹、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 贰、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甲方承诺在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如到时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甲方定于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条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

第十一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

第十一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逾期超过 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第十三条 该房屋符合本合同

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 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

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因该房屋用途为 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质量保证书》和《_使用说明书》。 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 在甲方办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规定的《房屋交接书》。 《房屋交接书》作为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必备文件。

第十五条 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 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____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 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____倍给予补偿。 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 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在退还房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条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 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____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 甲方已选聘___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

五)。 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使用公约》(见附件

五)。

第二十三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 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___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 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摧毁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

第二十六条 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佞。 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自,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责任方逾期不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___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凭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凭据单方面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种方案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壹、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壹式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__、___各执壹份。 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2】 出卖人: _ 通讯地址: 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___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_ 通讯地址: 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买受人: 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__ 国籍: 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__ 出生日期: __年 ____月 ____日,性别: ___ 通讯地址: 编码: __ 联系电话: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_ 国籍:____ 【身份证】【护照】【 】: _____ 出生日期: __年 ____月 ____日,性别: 通讯地址: 编码: __ 联系电话: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____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预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 _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 ( 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 ,土地使用年限自 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_ ,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 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 ___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 。

第二条 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 ___ 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 _ 。

第三条 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___ ,建筑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 ___ 层,地下 ___ 层。 该商品房为

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 ___ 【幢】【座】第 ___ 层 ___ 单元 _ 号。 该房号为【审定编号】【暂定编号】,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房号为准,该商品房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见附件一。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 】:__ ;【层高】【净高】为:__ 米 , 【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_ 米,最高为:_ 米。 该商品房朝向为:_____ 。 有 个阳台,其中 __ 个阳台为封闭式, __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出卖人委托预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 ____ ,其预测建筑面积共 _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_ 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_ 平方米。 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签订本合同时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建设工程进度状况为 ____ 。 (如:正负零、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结构封顶) 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_ 。

1、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__ ,抵押登记部门为:__ ,抵押登记日期为: ___ 。

3、该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 ,抵押登记日期为:_ 。 ( 2 和 3 可以同时选择) __ 。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商品房为单套住宅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该商品房为【独栋别墅】【整栋楼房】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_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每平方米 _____ (币) ____ 元,总价款 _____ (币) ____ 佰 ____ 拾 ____ 亿 _____ 仟 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万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____ (币)____元,总价款 ____ (币) ____ 佰 ____ 拾 ____ 亿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万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写)。

3、按照套 ( 单元 )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_____ (币) ____ 佰 ____ 拾 ____ 亿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万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写)。

4、按照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亿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万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写)。 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本条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 2.20 米 以上(含 2.20 米 )的永久性建筑。 所称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____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 _____ %,其余价款可以向【 _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第七条 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根据《____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为: ,专用账户名称为 ,专用账户账号为: 。 商品房预售时,买受人应当将购房款直接存入专用账户。 买受人申请抵押贷款的,出卖人应当提供专用账户作为贷款到账账户。

第八条 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

第九条 规划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出卖人确需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征得受影响的买受人同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因规划变更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条 设计变更的约定 (

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下列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变更之日起 10____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供热、采暖方式;

3、 _____ ;

4、 _____ ;

5、 _____ 。 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 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

三)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__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___ 。

第十一条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

(1)和

(2)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_____ 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 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

(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 _____%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_____ (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

第六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__ 。

第十二条 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 __年 ____月 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

1、

2、

3、 、 、 、 项所列条件;同时,出卖人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适用于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进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房屋)。

1、该商品房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满足

第十三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达到的条件(__年____月____日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住宅;或__年____月____日前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在__年____月____日后进行施工招投标的住宅,必选);

4、满足

第十三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达到的条件(适用于__年____月____日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在__年____月____日前进行招投标的项目);

5、出卖人已取得了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房屋权属证明;

6、___ ;

7、 ___ 。

第十三条 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本合同附件八载明的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本期的项目建设方案与出卖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在__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示的该项目建设方案一致,本条款约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交用日期与建设方案的日期相符或提前于建设方案约定的日期,具体约定如下:

1、市政基础设施:

(1)上水、下水: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__ ;

(2)【市政双路供电】【过渡性供电】: __年 ____月 ____日达到_____ ;

(3)供暖 :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__ ;

(4)燃气 :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__ ;

(5)电话通信线 : __年 ____月 ____日交付,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线 : __年 ____月 ____日交付,敷设到户;

(7) ;

(8)_ 。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 ;

(2) 。

2、其他设施

(1)公共绿地: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___ ;

(2)小区非市政道路: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____ ;

(3)公共停车场 :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_____ ;

(4)幼儿园: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

(5)学校: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__ ;

(6)会所: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__ ;

(7)购物中心: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__ ;

(8)体育设施: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__ ;

(9) ;

(10) _____ 。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 ;

(2) 。

第十四条 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

第十二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

(1)和

(2)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____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

第十一条第

(1)项中的时限),自

第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_____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

第十一条第

(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 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 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

(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_____%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

第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 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 __ 。

第十五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公示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 实测面积与

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__ 种方式处理。

1、根据

第五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 以内 ( 含 3%) 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__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 - 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 ___ 100% 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2、根据

第五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 3% 以内 ( 含 3%) 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 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__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实测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建筑面积 - 预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误差比

_

100% 预测建筑面积

3、双方自行约定: ; 。

第十六条 交接手续

(一)交付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已经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 出卖人承诺买受人在办理交接手续前有权对所购买的该商品房进行查验,而且不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该商品房的前提条件。

(二)查验该商品房时发现其质量或其他问题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_____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应当于 ____日内将已修复的该商品房交付。 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

第十四条处理。 __ 。

(2)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____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3) 。

(三)该商品房达到

第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 7____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 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

第十二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并满足

第十二条约定的其他条件。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足

第十二条约定其他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

第十四条处理。 (

四)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方式处理: ; 。

(五)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_ 种方式缴纳税费:

1、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 。

2、买受人同意委托__代交下列第 ____ 、 ____ 、 ____ 、 ____ 、 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供暖费;

(4) ;

(5) 。 3 、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下列第 ____ 、 ____ 、 ____ 、 ____ 、 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缴纳税费的凭据。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供暖费;

(4) ;

(5) 。

第十七条 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一)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本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如下:

1、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_ 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2、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____日内(该时限应当不低于 60____日),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_ 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退房的或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过 ____日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3、出卖人交付的39;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__ ;

(3) __ 。 具体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三)出卖人和买受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 ___ 。

第十八条 住宅保修责任

(一)出卖人承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和____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标准、规程的要求。

(二)在该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房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房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 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居民建筑节能措施 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和____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条 建筑隔声情况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118-8

8)、《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

7)、《隔声门》(C019-9

8)标准,对该商品房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的描述真实准确。 商品房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表征的声环境状况见附件九。 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补做建筑施工隔声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一条 使用承诺和风险提示

1、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该商品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2、出卖人承诺商品住宅不分割拆零销售;不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3、 。

第二十二条 产权登记

(一)初始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 __年 ____月 ____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____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出卖人应当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_____ 的违约金。

2、 ___ 。

(二)转移登记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_____ 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同意委托 ___ 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 委托费用 元人民币(大写)。

2、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___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__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_____ 的违约金。

(2)_ 。

3、如因买受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共有权益的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3、 ___ ; 4 、 ___ 。

第二十四条 前期物业管理

(一)物业管____区域划分四至为: 东至___ ; 西至___ ; 南至___ ; 北至___ 。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地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本物业管____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 元平方米月;【办公楼】:X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X元平方米月;【会所】:X元平方米月;【 】:X元平方米月。

(三)在交付房屋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发放该套房屋的业主一卡通。 买受人入住前,应当与银行、出卖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按照上述费用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_____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四)物业管____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出卖人不得出售给本物业管____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

(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出卖人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

六) 出卖人应当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及其他约定见附件七。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受托之日起 ___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份。

第三十条 出卖人与买受人在该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出卖人应当在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上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并打印联机备案表盖章后交买受人一份。 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手续应当在____日内完成。 出卖人 ( 签章 ) : 买受人 ( 签章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 【负责人】: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 签章 ) :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 签订时间: __年 ____月 ____日 签订时间: __年 ____月 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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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衡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HY2024______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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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该商品房的预测面积是按照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补充文件预测所得。该商品房交付时,如因政府的相关房产测量规范、文件调整导致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亦不适用合同第十三条有关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双方同意按照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币元。

2、贷款方式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总价款的%的首付款元。

其余价款元,买受人以方式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三条贷款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纳的全部费用,并承诺自己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相关的办理条件。如因买受人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要求和条件不符合或因买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导致银行拒绝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要求变更贷款金额、首付款比例、贷款年限、或要求买受人补充资料、或另行提供担保人时,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并与出卖人协商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2、买受人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并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卖人通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之日起7日内仍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逾期在30日之内的,买受人应每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应于逾期满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购房余款和违约金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成数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买受人申请的额度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以自有资金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准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买受人延迟支付上述款项的:逾期在三十日内的,应每日按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选择银行住房公积金按揭付款方式,则需遵照以下条款执行:

买受人应于出卖人发出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后7日内与前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公积金贷款成数及年限以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为准。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贷款额度小于买受人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接出卖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应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要求及时补充资料,并配合出卖人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若买受人在出卖人发出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后15日内仍不能与上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的,应于前述15日届满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购房余款或书面通知出卖人按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办理贷款,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应自出卖人发出通知后的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并办理按揭贷款,逾期的违约责任和处理按照第二条第2款规定执行。

在出卖人保证期限内,如因买受人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导致出卖人承担担保责任,出卖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次日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承担的担保金额及出卖人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律师费等其他费用支出,否则,买受人还应从出卖人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每日按出卖人承担金额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因买受人的原因,贷款银行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导致出卖人为买受人偿还贷款银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项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时,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代为偿还的按揭贷款余额及贷款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所缴纳的税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和直接及间接损失。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卖人腾退该商品房,买受人已经装修的部分无偿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不予以补偿。

第四条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补充

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合同项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据实予以延期,不适用合同第十条有关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责任条款,但出卖人应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免责依据:

.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等强制性文件

.其他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交房,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规划、设计变更约定的补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发生变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导致的规划设计变更,出卖人应在变更确立后30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双方权利义务仍按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3、本合同中所称的“商品房设计”是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套内户型设计及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所在楼宇的用途设计,“设计变更”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个楼宇的用途变更。

4、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出卖人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作出局部的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若变更无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则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卖人可对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

5、因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面积发生变化的,双方应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第五条处理。

6、锅炉房、变电室/箱/站、调压站、垃圾处理站、化粪池及其他小区配套设施及功能性设施等尚未最终确定的建筑及设施,不属于环境布局范围之内,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为了小区的整体利益或应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上述设施的最终位置进行调整。最终位置以实际交付为准,届时本合同继续履行,且出卖人无须因该调整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时间之前,出卖人应以短信发送/电话通知/登报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以发送短信或登报形式通知买受人的,通知的送达时间为短信发送之日或登报之日。出卖人以电话通知的,通知送达的时间为电话接通时间,双方在房屋交付现场补签交付通知书。届时,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以房屋所在地为交付地点。

2、买受人持办理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并交接商品房钥匙后,即为合同项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

3、如出卖人已如期发出商品房交付通知书或买受人已经领取商品房交付通知书,而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仍未接收商品房,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自视为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4、买受人同意接受出卖人的提前交房。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提前交房通知书后,应在出卖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内接收房屋,若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未接收商品房的,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归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5、如买受人需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卖人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买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时,买受人认为房屋本身或者环境、设备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双方应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规和合同约定处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房屋及装修质量、公共设施、设备、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人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买受人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对其提出的异议部分进行质量检测,如检测部门提出返修意见的,由出卖人承担费用,反之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没有按照合同及本协议之约定付清购房总价款或其他应付款项之前,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

9、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卖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装工程或出卖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被延误,则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交付日期顺延相当于该等时间影响持续的期间,而无须为该延误负任何责任,也无须对买受人补偿任何费用。

10、出卖人推迟交房可以电话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报纸公告等方式通知买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时,买受人如对房屋质量有异议的,则应书面提出。

买受人在接受房屋时,除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质量问题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装修装饰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否则,视为出卖人已经完成交付义务。

买受人在办理商品房接收手续过程中,认为有需要维修的事项,应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保修义务,但维修事项不能作为买受人拒绝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的理由。

12、买受人本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往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办理该商品房的交付手续,但其委托代理除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公证委托,并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原件

买受人本人与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前往,向出卖人当面办理房屋交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七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的补充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包含以同等品质的材料、设备替代的情形。如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标准与附件四中约定标准不符的,出卖人应使之达到原标准,但出卖人修改后的标准或使用的相关材料标准等同于或高于原标准的,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出卖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

1、若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所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的,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向出卖人提交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资料以及相关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可按照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并顺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间。

2、若买受人自行办理房产证,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自行向相关申请办理产权证并承担相应费用,逾期不自行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后果。

第九条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问题,应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出卖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时给予保修服务如因不可抗力、买受人装修及使用不当等不可归责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对与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买受人协助时,买受人应先行提供便利,对买受人造成损害的,按规定如实进行补偿。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及时协助,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保护出卖人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买受人对移交的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装修方案须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买受人进行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恢复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附件二的补充约定

出卖人已向买受人现场公示了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买受人对报告中披露的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方式予以认可。

十一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约定如下:

物业管理单位和委托期限

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为河南常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6.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8.物业管理相关服务费用

第十二条其他

鉴于该项目自身属性、规划思路、开发模式等不同于一般社区的特点,且系分期多年开发,同时根据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基础设施与公共配套建筑也将分期建成交付,因此买受人同意:

除买受人所购买商品房所属区域外,其他区域的所有规划、开发时间及开发模式等出卖人均有权做出调整,最终以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对于这种调整买受人同意不提出异议

除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约定的交付项目按约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项目的交付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

买受人在使用道路中应当遵从出卖人的提示及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实施阻断道路、封闭道路、圈占道路、毁损道路设施、随意停放车辆及其他妨碍道路正常使用的行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设的桥梁。

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达到使用条件。

商业配套设施投入使用的具体时间,由产权所有者确定。出卖人对商业的经营业态、开业时间等仅作概况介绍,对此并不保证。

该项目内的公共景观设施由全体业主共享并承担管理维护费用。

关于本项目内配套设施的所有权。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公建、车位、车库、会所、幼儿园、公共车棚等为出卖人投资建造,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本着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原则,对以上配套进行销售,售价另行约定。

为保证车位的正常使用,买受人须与出卖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签署有关车位使用的协议书,并根据协议约定使用车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权的车位同时应按协议约定按时交纳相关费用并自觉遵守协议中其他约定。

由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因,出卖人或物业服务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有权进入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及附属院落,但应事先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义务予以配合,因买受人原因,包括作为及不作为给出卖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与现场示范单位可能存在部分差异,买受人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时已了解这种差异可能存在,并了解这种可能存在的差异对其所购房屋带来的影响买受人同意所购商品房的交付以买卖双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及交付时的实楼为准,上述变化不作为买受人退房及索赔的理由。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楼宇、组团及区域的命名权归属出卖人

十三项目红线内外不利因素说明

为帮助客户慎重选购房屋,现提示购房人在签署法律文件前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红线外不利因素说明:

红线内不利因素说明:

十四、本补充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五、《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之未尽事宜及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可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十六、买受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应付款项通过出卖人现场机刷卡或以现金方式支付于出卖人。

十七、买受人确认,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及其相关补充条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条款尤其是可能会免除或者限制出卖人责任的条款按照买受人的要求进行了提示和说明,买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内容。

十八、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页。

出卖人:买受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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