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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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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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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障公司员工享受到较为健全的福利政策,明确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福利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词义解释

本制度涉及的福利指企业福利,是公司为了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向员工提供的工资和法定福利以外的物质回报,它有别于法定福利(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带薪休假等,参见集团公司《社会保险制度》和《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第四条:福利管理职能部门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福利管理制度》的制订。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和子公司办公室按本制度规定落实各项福利政策。

三、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根据本制度规定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福利费用的核报。

第五条:福利类别及标准

一、防寒降温

1、每年夏季7、8、9月公司发给员工降温费,冬季12、1、2月公司发给员工防寒费。

2、防寒降温费计发标准:工作场所未安装空调的员工为80元/人/月,工作场所已安装空调的员工为40元/人/月。

入职半个月以上的新员工按标准计发,入职未满半个月的新员工按标准的一半计发。

二、节日礼金或物品

1、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公司发给员工节日礼品,以示慰问。春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为每人300元,端午节、中秋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均为每人200元。试用期员工的最高限额为标准的50%。节日礼品礼金的采购计划与实施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和分发由各公司办公室负责。

2、国际“三八”妇女节,由公司举办庆祝活动,送给礼品,其费用按在册女员工人数、每人100元的标准控制。集团公司庆祝活动的组织与礼品的采购、分发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各公司则由办公室负责。

三、伤病补贴

凡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三天以上者(含三天),由公司派员进行探望,并给予100元补贴或等值物品。

集团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领导前往探望;子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在市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所属公司共同派员一起探望;地区公司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在本市住院治疗,由公司办公室组织探望;外地市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住院治疗,由外地市公司组织探望。

四、婚丧

1、员工结婚:在职期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员工,由所属公司发给庆贺金200元。

2、父母、配偶及子女亡故的员工,由所属公司发给慰问金200元或等值物品。

3、庆贺金或慰问金的申办由各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五、生日祝贺

员工每年的生日,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祝贺活动。送给礼品,报销费用限额每人30元。

六、免费工作餐

1、员工在工作日可享受由公司提供的免费工作午餐。

2、晚上加班(含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90分钟以上的员工可享受由公司提供的免费工作晚餐。

七、健康体检

公司每两年组织全体员工体检一次。体检的申报、安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八、帮困

员工及员工家属突患重病或员工家庭遭遇特大变故、自然灾害等导致生活困难,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组织帮困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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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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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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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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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务必佩戴胸卡,违者罚款5元/次。

2、进入施工现场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安全帽。严禁赤膊、穿拖鞋、短裤、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次。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务必进行三级教育,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总交底,受教育人签字存档。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元/次。

5、洞口,厅门口要做防护,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拆除或挪动防护设施,每个厅门口都应设安全标识。

6、高空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的不允许施工。如安全网不设,安全带不系好等,罚款50元/次。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应严格按规范要求敷设,严禁私拉乱接。

8、严禁工作时玩耍,打闹。严禁在工作时饮酒。

9、易燃物必须要远离施工现场。

10、放开钢丝缆,补偿链,电缆时,人不可站在下方。

11、当搬运物件上下楼时,必须多加注意,以逸伤人。

12、以班组为单位填写“KYK”作业表。

13、工作场地应经常持续状况,持续安全环境,做到人走场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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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国整合城乡基本医保制度 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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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整合城乡基本医保制度 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意见明确,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意见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各地要完善参保方式,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明确了统一筹资政策。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

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

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

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此外,意见指出,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

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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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服装工厂的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全文共 8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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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工厂管理制度

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 促进企业的发展,培养员工综合素质,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凡世运公司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以下仅供参考!

员工基本行为准则

1.员工应遵守国家法令、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事、努力工作。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质按量高效率的完成各项工作。

4.员工应该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任意离岗,如有事情向直接上级说明。

5.勤俭节约,避免浪费,爱护财务,自觉遵守和爱护环境卫生。

6.为人诚恳,品质诚实,如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

7.仪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有礼。

8.努力向上,开拓进取,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培训、考核及各项活动。

车间管理制度

1.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

2.作业时间谢绝探访,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

5.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及时向车间主任报告,经车间主任确认后,方可再行按要求进行。

6.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7.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产。

8.车间所用样板、物料、工具等,用完及时归位,按指定地点放好。

9.坚持每天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0.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

11.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12.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13.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下班后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做到离开机子随手关电源,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14.班中禁止做私活,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1.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2.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3.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4.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

5.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乱接电线、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

6.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7.提高警惕注意保管个人物品, 由于个人不小心而被盗窃者工厂不会负责任。

8.搞好防火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9.禁止进入异性宿舍。

食堂管理制度

1.厨房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穿戴整洁。

2.早、中、晚三餐按作息时间开饭,不得提前或推后; 3.采购人员采购各种食品时,注意把好食品的质量关,要保证食品的新鲜,不变霉、不变质,以防食物中毒。

4.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

5.厨房各种用品、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冰箱(柜)内存放物品要分袋存放,定期清理。

6.厨房的灶台、水池等所有灶具要勤洗勤擦,摆放整齐;厨房内外随时打扫干净,地面做到无灰尘,墙壁四周无蜘蛛网,无尘垢,厨房内外水池勤清洗,垃圾污垢要清理干净;

7. 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适当维持买饭买菜时的秩序,树立员工自觉排队打饭、打菜的习惯。

8.做好饭票管理,不赊账,不记账,不收现金。

质量管理制度

有效提供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标准,为公司所提供产品的符合性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依据。具体制度如下:

1、把好原辅料的质量关,防止不合格的原辅料投入生产,是整个服装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的基础

2、原辅料存放环境湿度、温度、通风等条件要否适合有关原辅料的贮存,仓库场地要整洁,以免沾污或损坏材料。材料堆放要整齐,标志要清晰。

3、技术文件是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原因,属于生产中的软件部分。产品投产前,必须对各项技术文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正确无误。

4、对即将发放到各车间的生产通知单中的各项技术指数,如所要求的规格、颜色件数是否正确,原辅料之间是否一一对应等内容,进行核对与审查,确认无误签字后,再向下发放投入生产。

5、对所制定的缝制工艺标准进行详细复核检查,核对有否遗漏和错误,以便及时更改。

6、服装样板是排料划样、裁剪和缝制等生产工序中必不可少的技术依据,在服装的技术文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对样板的审核及管理要认真仔细。当复核审验合格后,需沿样板的边缘加盖审核章,并登记发放使用。

7、将各种不同种类的样板要分类、分档合理放置,要有效保存以便查找。

8、裁剪是服装加工的第一个环节,裁剪质量是保证缝制质量的前提。在对面料正式裁剪前,应注意排料划样的核查,对分包、编号、捆包进行检查,把好裁剪质量关。

9、缝制过程中主要检查实际生产加工是否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规定的工艺设备及规定的工艺方法进行。

10、在制品、半成品的质量检验中,要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质量管理标准执行执行。

11、在缝制过程中的检验也称中间检验,如果检验点设置得合理,不仅能大大减少返修劳动量,同时能及早找出质量问题的根源,控制不合格品的产生。

12、对缝制过程中的在制品及半成品进行质量检验的同时,应将检验的结果记录统计,并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使管理、技术人员对产生废次品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指导,以控制残次品的增多。

13、锁眼线的颜色、性能是否与面料相配,扣眼距、锁眼的针迹密度、扣眼位置等工序要严格按照工艺要求和质量管理标准进行。

14、整烫环节要根据服装的材料和款式调节熨斗的加热温度。为了避免熨烫后出现极光的痕迹,建议使用尼龙熨斗罩。对厚重针织物来说,建议在熨烫服装时使用一些定型板,这样可以保持熨烫时服装不走样。

15、服装的检验应贯穿于裁剪、缝制、锁眼钉扣、整烫等整个加工过程之中。在包装入库前还应对成品进行全面的检验,以保证产品的质量。

16、包装时服装的款号、尺码应与胶袋上标明的一致,包装要求平整美观。装箱要根据工艺单指令进行尺码、颜色搭配。包装形式一般有混色混码、独色独码,独色混码、混色独码四种。装箱时应注意数量完整,颜色尺寸搭配准确无误。箱外刷上箱唛,标明客户、指运地点、箱号、数量、原产地等,内容与实际货物相符。

生产制度

一、全厂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客户下达的生产任务,保证质量保证准确数量按期交货。

二、全体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各部门要做好紧密配合。

三、凡在生产中未听从领导安排,未按生产要求制作,而造成的事故均由其个人负责。

四、生产中任何人员必须以急赶货的款式为主,所有员工有义务支持管理人员尽快完成最急出货的生产任务。

五、管理人员首负其责,管理人员有权开除本部门不称职的员工(由厂长调查情况后批)。

六、全厂部门员工必需服从厂长或经理临时或永久工作调动,不得有任何借口拒绝调动,否则示为旷工处理,情况严重者开除处理。

奖励和处罚

(一)全勤奖:每月迟到累计15分钟以内,无早退,当月无请假的。每人奖励50元,作为全勤奖。

(二)迟到:每月累计迟到超过15分钟,每分钟按1元扣除当月工资。 (三)普通员工每月生活补贴120元,办公室人员每月150元;不在本厂住宿的员工每月可有50元的租房补贴。当月请假超过十天无租房补贴,当月有享受保底工资待遇的无生活补贴。

(四)超产奖:车位员工的计件工资达到2600元以上的奖150元,2300元以上的奖100元,1900元以上的奖50元,1500元以上的奖30元。

(五)上下班代人打卡者处罚100元,并开除出厂。上下班忘记打卡者,一律不给签卡。

(六)乱写工序,乱剪菲,记数不真实者通告处罚,不予结算票菲。 (七)要文明用语,不搬弄是非、大声吵闹。对打架斗殴的,参与人员每人罚款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开除出厂或送移公安机关。

(八)偷盗厂方或他人财物,故意损坏生产机器及工具者开除处理,不予结算工资。

(九)赶货时不按规定做货者,通告,从重处罚。赶货时不按规定上班者,处罚100元。

(十)怠工、误工,不服从领导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至50元处罚),第三次开除,工资70%结算。

4.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条件。定期发布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推动市场良性发展。(交通运输部负责)

5.强化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责任。驾驶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配备教练车、教练员和教学设施,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业的,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保证驾驶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交通运输部负责)

6.着力提升驾驶培训专业化水平。完善驾驶培训考试内容和标准,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理念培训,编制统一的机动车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规范,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驾驶规则体系。改进理论知识培训内容,采取远程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交通事故案例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促进理论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训练交叉融合,提高驾驶培训专业化、系统化水平。(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7.建立健全驾驶培训行业诚信体系。健全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和公开。向社会公布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以及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学习。推动驾驶培训机构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8.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驾驶培训机构应当选用驾驶和教学经验丰富、安全文明驾驶素质高的驾驶人担任教练员;不得聘用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人员担任教练员。严格教学活动监督管理,对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和职业道德差的教练员,严格考核和退出机制。试点开展教练员职业教育,完善教练员继续教育制度,提高教练员队伍素质和教学水平。(交通运输部、教育部等负责)

(三)利用社会资源,提高考试供给能力。

9.鼓励建设使用社会考场。驾驶人考试场地布局、数量应当满足本地考试需求。考场的场地建设、设备配置、系统维护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公安机关要坚持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程序选定社会考场,不得无偿使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负责)

10.拓宽考试员选用渠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考试员队伍,实行多渠道的考试员选用机制。各地应根据实际需求,在公安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试行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实行考试员资格管理、定期培训、考核淘汰制度,提升考试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公安部负责)

11.优化考点布局。大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积极推行市(地)级公安机关向县级公安机关派驻考试员开展考试工作,委托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承担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工作,方便群众就近考试。对报考单项科目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其选择省(区、市)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公安部负责)

(四)改进考试组织,保障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12.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公安机关按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试。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公安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负责)

13.严格执行考试评判规定。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严格落实考试内容、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严守评判标准,不得减少考试项目、缩短考试里程、降低评判标准,切实保障考试质量,保证新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素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场地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应当使用计算机评判系统,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推行人工随车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试严格公正。(公安部负责)

14.实行考试随机安排。严密考试组织形式,由计算机系统当日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驶培训机构信息相互屏蔽,杜绝人为操作。(公安部负责)

15.实行考务公开。公开考试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考试计划、考试场地、考试员和约考结果。公开考试过程,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考生有权查询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公安部负责)

16.优化考试程序。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提高考试工作效率。(公安部负责)

(五)严格监督问责,保证培训考试规范廉洁。

17.健全驾驶培训监督机制。推广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建立省级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强化对培训过程动态监管,督促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确保培训信息真实有效。推进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建立学员监督和评价机制,健全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及时调查、处理并公布结果。(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18.完善考试监督机制。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完善考试音视频、指纹认证、人像识别、卫星定位系统等监管手段,推行考试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对考试过程、考试数据实时监控和事后倒查。建立考试监督评价机制,全面推行考试回访调查、音视频档案抽查、举报投诉核查反馈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公安部负责)

19.严格违规培训责任追究。建立违规培训责任追究和退出机制。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违规发放培训结业证书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对驾驶培训机构及教练员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交通运输部负责)

20.严格违规考试责任追究。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依规查处收受或索取考生财物的违法行为。严格考场和考试设备生产销售企业监管,发现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伪造或篡改考试系统数据的,不得继续使用涉事考场或采购涉事企业考试设备,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部等负责)

21.严格执行政府机构不准经办驾驶培训机构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驾驶培训机构;各地要组织开展集中清理,一旦发现有举办或参与举办的,要立即要求停办或退出,确保彻底脱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负责)

(六)提升服务水平,便利群众学驾领证。

22.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推行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文本,明确学员和驾驶培训机构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学员合法权益。驾驶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驾驶培训机构应在服务场所、互联网等公开费用项目和标准,不得额外收取培训信息卡费、结业证书费等其他费用。公安机关应按规定收取驾驶许可考试费,严格执行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增加收费项目,严禁提高收费标准,严禁附加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23.完善驾驶人体检制度。建立驾驶人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驾驶人体检工作。改进老龄驾驶人体检规定,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对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按规定体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公安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24.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公安部负责)

25.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公安部负责)

26.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研究制定单眼视力障碍人员驾车视力检测标准、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制定残疾人驾驶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鼓励有条件的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中国残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分别负责)

27.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提高我国驾驶证国际认知认可度,满足我国公民出境驾车需求。(公安部、外交部等负责)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改革保障配套政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周密部署实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全部上缴财政,不得截留挪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拖拉机驾驶培训考试工作,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开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

(二)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各地要加强工作统筹,做到培训与考试相衔接、培训考试需求与供给相平衡、政府服务与管理相融合,既为改革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又立足实际、稳步实施。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等试点事项,要细化方案、完善措施,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对其他实施条件成熟的事项要立行立改,有序推进。要做好宣传引导,准确解读改革措施,主动通报改革进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要加强跟踪评估和督查指导。(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等负责)

(三)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源头把关,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检查执法,严厉打击和整治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深化公益广告宣传,传递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着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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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车辆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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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大厦内虽然安排好了停车位,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停车,需要按照大厦的车辆管理制度才能进入停车,否则会被惩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车辆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一)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二)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行政部副总监及车辆管理员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须填写《部门用车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1 用车申请审批通过的,请到行政部填制《车辆外出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公里数等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2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3 各部门使用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更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果在外借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公司给予辞退。

2.2.4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批准。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行政部副总监、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现金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2 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车辆有问题时到行政部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保养维修合格;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 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 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车、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 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 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 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 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 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 定期保养

2.2.1 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2.2.2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行政部,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 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辆管理员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 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 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2.6 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同意,在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2.7 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行政副总监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2.8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严禁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出现事故者,由个人负责所有事故责任,且公司予以辞退。

1.2 驾驶员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超速、限号、闯红灯、违规停车、违规掉头等),所有产生的费用和扣分自行承担;但遇到特殊情况(如领导赶飞机、赶会议等)时违规行驶,经领导批准同意,造成的违章由公司承担。

1.3 在处理违章前,应到行政部报备,未报备的,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1.4 驾驶员在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

1.5 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应保证证件齐全。发现证件缺少、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立刻上报行政部门。以便得到及时的处理。因证件不齐全或已过期未及时上报行政部门而被交管部门罚款的,所罚款项费用不予报销。

1.6 下班或公休期间,没有接到工作任务的驾驶员必须注意休息,保证合理的睡眠,严禁疲劳驾驶。因个人行为疲劳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驾驶员全部承担,公司给予辞退。

1.7 接到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必须准时出车并选择最佳路线行驶,不得延误用车人的时间,若遇到临时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准时到达任务地点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用车人和车辆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对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中途办理与出车任务无关事宜的司机,情节严重的将直接辞退。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2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3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然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4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5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6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六、对用车者服务

1、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驾驶员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3、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4、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5、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一般不得离车;

6、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七、行车安全措施

1、严禁未取得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以及驾驶车辆与证件标明车型不符等无证驾驶车辆行为。

2、严禁超过道路限制车速以及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企业内部明令规定车速的超速驾车行为。

3、严禁饮酒后8小时之内及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的酒后驾车行为。

4、执行紧急任务,需日夜兼程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或两名以上驾驶员,禁止驾驶员疲劳驾驶。

5、严禁驾乘人员行车中不系安全带以及安全带佩戴不规范或安全带失效的不安全行为。

6、严禁行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指挥驾驶操作的违反交通信号行为。

7、严禁行车中强行超车、违规超车变道、强行会车、争抢车道、占道行驶、弯道超车、坡路超车等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争道抢行行为。

8、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超过核定载货质量以及超宽超高的超员超载驾车行为。

9、严禁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电子控制等系统以及轮胎、喇叭等关键部件存在不安全隐患运行的带病驾车行为。

10、严禁车辆运行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驾驶机动车必须禁止的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九、驾驶员注意事项

1、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4、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5、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6、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十、驾驶员安全教育

1、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能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2、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如作用不良不准用车。

3、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4、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5、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6、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7、在临近机动车道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照明。

8、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9、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就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下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索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十一、个人形象

1、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注意个人言行;

4、在驾驶过程中,应保持正确的姿势。

本标准规定了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部。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三)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区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道路运输企业是否使用交通运输部公告的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系统平台是否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二)监控平台是否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是否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是否建立或者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高于90%;

(三)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现场检查:各级运管机构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经营场所开展日常性的执法活动;

(二)定期检查:配发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年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明》、《车辆营运证》等到期换证;

(三)根据需要开展暗访和第三方检查;

(四)举报投诉检查:根据投诉举报开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到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查看有关道路运输证件;

(三)查看相关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四)检查相关动态监督管理台账;

(五)收存车载终端安装证明。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监督检查的检查记录应当存入经营业户档案。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社会个人或者组织举报的未接入符合标准的、通过省运管局备案的平台,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三)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监督检查必须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

(四)运管工作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应当有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在场(暗查时除外)。应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得体、文明,使用执法规范用语,礼貌待人。

(五)运管工作人员对依法查阅、复制的材料或者被检查人报送(提供)的材料中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不得泄露。

(六)运管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不得防碍被检查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检查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人和被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被查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八)被查人有违法、违章行为或者未按承诺的条件从事被许可事项活动的,运管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且应对执行(改正)情况进行跟踪:

1.违法、违章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2.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履行监管责任的,应当责令限期(立即)改正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3.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度低于90%的,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六、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并责令整改;

(二)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三)不予审验《道路运输证》;

(四)罚款;

(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有限公司

XX年XX月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四)

第一条 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 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 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 车辆的费用管理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 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① 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

② 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③ 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④ 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⑤ 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⑥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⑦ 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

⑧ 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五)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三、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

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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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教师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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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值班时间:

10:00----22:00

二、办公室规章制度

1.每天整理自己的物品,保持桌面干净、整洁,座椅摆放整齐。

2.需要打印的习题、资料等必须提前递交,经安排后交由打印人员统一处理。个人所需所查资料,请保存到桌面个人所属文件夹。

3.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避免大声争执以造成不好的影响。

4.每天下班前,自觉检查临近窗户是否关闭;最后离开者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开关(照明灯、空调、电脑、插座等)。

三、教学要求|

1.带班教师全权负责本班教学任务。

2.教师进班辅导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于辅导前5分钟到达教室。期间不得随意出教室(课间严禁学生在楼道追逐打闹)。

3.带班教师应保证学生作业的完成,对于学校期中和期末考试教师应合理安排,确保学生掌握所学知识,如有必要可安排单元测试。

4.教师上课必须保持衣冠整洁、态度温和、举止大方,避免情绪化(女性教师上课不得化浓妆、严禁穿吊带衫、拖鞋、超短裙、超短裤或过于透明的服饰等;男性教师不得穿无袖、背心、西式短裤等不符合教师规范的服饰)。

5.上课时,教师手机必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禁止上课接听手机或发送信息(特殊情况除外)。

6.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流程,对学生严格要求,培养良好的课堂纪律和行为规范,随时注意学生听讲、书写坐姿。

7.教师在辅导期间进行授课要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语言简洁、深入浅出,力求内容充实;板书要规范、简要醒目、字迹清楚工整,方便学生记录和记忆。

8.教师教学时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自学能力、积极主动的学习精神和认真刻苦的良好习惯。注重教与学的结合,提高教学效果。

9.课间休息时,教师禁止离开教学区,禁止长时间进行电话闲聊。

10.教师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授课,不得任意调课、停课、私自换课,特殊情况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11.教师应及时给缺课的学生补课,以免影响后期学习;为了保证学生安全,有事需请假的学生,教师应与家长交流并核实。

四、教师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1.考勤: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息时间,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果因为其他原因迟到,请提前20分钟打电话管理老师处说明原因。(10元/次)

2.卫生:每天上完课10:00之前打扫本班教室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桌凳摆放整齐,清洁用具归置墙角,讲桌整洁等;每周晚自习辅导结束后,打扫完教室。

3.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按旷工处理。(30元/次)

4.上班时间出去办公事,须经批准,否则以早退处理。(10元/次)事假,须提前三天提交请假申请,并自行联系代课的老师,代课过程中课时费减半。

5.全体教师例会、各项活动等,教师须按时参加,教研、例会、各项活动迟到和早退按20元/次、旷会按30元/半天扣除。注:教师和行政人员的作息时间均以通知为准。

6.电话家联管理条例

(1)教师应记录好每位学生的联系电话,并把每次和家长沟通的内容记录下来,每月交到办公室。

(2)教师每月应对学生进行1次电话回访或者电话作业,每次电话不少于3分钟,要做到每个学生都电话回访到,每次回访都要有回访记录。

(3)教师对所带班级学生进行电话回访内容为:与家长联络感情、沟通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家庭学习辅导情况、学校活动安排、升班续费及下学期续班等事宜;与学生直接沟通学习的内容、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英语课如:课文朗读,单词背诵等。

(4)学生如有缺课、迟到、早退、学习不认真、退步等现象,教师应及时打电话与家长沟通。

(5)每期最后一节课为家长汇报课,教师应提前通知家长参加。

五.学生教育

(1)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差生,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2)所有教师都对学生负有教育的责任,所有教师均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及卫生教育工作,必须从思想上阻止学生进入网吧,爱惜教室内的电灯、空调、音响等用电设备和电器开关;必须阻止学生之间的打闹行为;必须阻止学生乱扔纸屑、杂物等。

(3)辅导教师负责班级学生的出勤检查,对迟到、缺席的学生调查原因并做好记载。对请病假、事假的学生,应有家长打电话请假。

(4)热爱关心学生,严格管理,对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可请校领导配合解决。

(5)晚自习辅导教师不得无故请假,若确需请假的,由请假教师必须在前勤任课教师中找寻一位自愿代替本人的所有工作职责的教师,作好说明并由自愿代替的教师同意后方可向学校申请请假。

(6)晚自习辅导教师发生严重失职行为时,经学校行政研究讨论后作出严肃处理,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情节严重的,停职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华晨教育培训中心

20xx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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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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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

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

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

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

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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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卫生所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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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环境方针和目标,对公司环境、安全管理运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规范指导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应当绿化;垃圾池及其周围须定期清理外运,垃圾应分类处置。

2)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料应搞好排放和清除,不应对厂区造成污染。

3)厂区应当建有与生产潜力相适应的贴合卫生要求的原料、产品及包装物料的贮存仓库。

4)存放硫酸(盐酸、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的区域,应当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及防护设施,进行必要的防腐处理,以防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5)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粉尘的岗位,采取配置隔音装置、除尘器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6)对污水处理站配备污水在线检测装置,以防不合格污水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

4、个性作业区卫生要求

1)个性作业区内的操作应当在无菌状态下进行。

2)定期对个性作业区进行杀菌消毒处理。

3)个性作业人员,务必穿着无菌的工作服、鞋、帽、口罩等。

4)非个性作业区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个性作业区。

5、清洁作业区要求

1)产成品烘干包装岗位及化验室地面应铺设瓷砖或其它卫生材料。

2)车间内墙壁应持续清洁,车间内门窗务必封闭完好。

3)包装间务必设缓冲间、更衣间,进入的车辆等务必清洁、无尘。

4)各生产设备务必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设备要持续清洁。

6、控制实施

1)安环处根据厂区环境现状,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并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表》。

2)安环处按《废弃物管理规定》定期对厂区废弃物分类处置,以防发生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并做好记录。

3)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操作,并做好记录。

7、相关文件记录管理

1)《现场卫生管理规定》

2)《废弃物管理规定》

3)《物品定置管理规定》

4)《污水处理操作规程及工艺指标》

5)《检查记录表》

6)《污水处理厌氧工序操作记录表》

7)《污水好氧工序操作记录表》

8)《化学需氧量COD记录表》

五、运行控制

1、对各单位C-E级(C-D级为可允许存在,但须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E级可忽略存在的危险源),各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控制。

2、对各单位A、B级(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1)企管处负责对公司的水、电、汽类等能源的消耗进行汇总、分析,以确保能源充分有效地利用。

2)安环处负责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确保其按文件规定进行操作。

3)各车间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对本部门所使用的危险物品要严格管理,隔离存放并加以标识。

4)企管处负责组织各部门按国家《危险固体废弃物目录》识别全公司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各部门按规定地点分类放置废弃物;具体处置措施按《废弃物管理规定》执行。

5)企管处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并按《生产工艺管理规定》每日进行一次抽查。

6)各岗位要根据相应的岗位职责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防止因操作不当而带来的环境影响和安全危害。

7)安环处在各需要的场合配置消防设施,并登记造册。

8)公司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员工的岗位操作水平及应变潜力。

9)各部门按目标、指标方案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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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车辆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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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车辆管理和保养,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公司用于送货之货车。

3、职责:

3.1 司机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凭《用车申请书》出车。

3.2 用车部门负责填写《用车申请书》并经部门部长签名后交总经理或行政部部长审批。

4、车辆管理:

4.1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4.2 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4.3 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用车申请书》,经部门部长签字后交行政部部长审批后交司机。

4.4 用车应设《用车记录薄》记录出差地点、时间、用车人等,并应要求用车人在记录薄上签名,每月30日前上交财会统计结算。

4.5 公司用车送货物原则(以本公司铝壳箱为标准)低于2件的不出车。

4.6 如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书》,经审批后方可使用。该用车时间内所有责任由用车人负责(包括事后得知该时段发生的电子违章记录罚款。

4.7 车辆出车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内,不得擅自将公车私用,否则追究司机责任。

4.8 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行驶证、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4.9 营销人员用车各项费用自理,包括油费、路费、违章罚款,司机出差补贴等。

4、司机管理:

5.1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5.2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行政部,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5.3 司机应清楚了解车辆的保养时间和各季度的审核工作,如因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5.4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5 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在办公室内应协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传真文件、复印等)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6 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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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国发展报告:皆大欢喜的改革已越来越少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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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报告:皆大欢喜改革已越来越少

中国发展报告 关键之年深改全发力

20xx年,全面深化改革,已从多个方面深度楔入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楔入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之中

20xx年,注定将在中国发展历程上留下令人印象深刻的一页。

这一年,被称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升为中央治国理政总方略的背景下,改革全发力成为贯穿全年发展的最鲜明特征。

这一年,全面深化改革从“开局”进入了“关键”。这不仅意味着改革阶段的递进,更标志着改革难度的增加。

一个个过去被表面搁置而内在发酵的改革难题,摆在了光天化日之下,破难而进,推石上山,必须一鼓作气、坚韧不拔。在这一年,改革顶层设计不断加强,一批标志性改革措施陆续推出。截至本刊发稿,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在年内已召开了11次会议,平均不到5周召开一次,设计图、任务书有条不紊地提出,施工期在紧锣密鼓推进。中央抓改革的力度甚大。11次会议共出台了60多个推进改革的意见、办法、方案等重要文件,内容涵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

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到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放开“全面二孩”,到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从为“双创”提供全方位服务,到生态文明建设完善顶层设计,从加力夯实教育、医疗基础,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从全面从严治党扎紧制度笼子,到新一轮国防和军队改革进入实施阶段……全面深化改革,已从多个方面深度楔入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楔入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之中。

20xx年10月,党的xx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了对中国发展规律的认识。在“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五大发展理念是价值层面的思想引领;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五大发展理念是实践层面的行动指南。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现代化建设总体构想的内涵,标定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发展路径。

这一年,中国规划收官,“十三五”规划建议审议通过,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开启了向着全面小康的最后冲刺。全面深化改革,也与前后相续的五年规划实现了有机对接,将以“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良好姿态迈入“十三五”。发展理念的深刻变革,指引着改革进一步聚焦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发展新体制”,xx届五中全会的系列部署已被纳入改革台账,进行统筹部署。

这一年,改革尤为坚持“人心标准”,将群众的“获得感”作为试金石;改革更加注重成效落地,着力疏通“最先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解决“上下热中间冷”、“上下通中间阻”现象,以实实在在的成果为创新、为发展开路清障除弊。同时,改革注重发挥试点作用,激发从中央到地方的改革动力,加强从顶层设计到基层探索的联动,一批批改革成果不断显现,群众切实从改革中获得益处,改革的勇气与智慧正进一步成为执政党和我们国家的宝贵气质。

谋大局,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进入20xx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的持续加大、世界经济的“亚健康”状态,曾令人们对发展能否保持长期活力、改革能否顶住压力爬坡过坎,产生过疑虑。中央果断给出了明确回答——改革是提振经济的关键一招。

要想化解过剩产能、激活新的发展引擎,想要重现碧水蓝天、打赢脱贫攻坚战,想要攻破利益藩篱、分享更多改革红利,都要求改革者必须迎难而上。这些困难与难题不会自然解决,必须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把需要攻坚克难的硬骨头找出来,把需要闯的难关、需要趟的险滩标出来”……20xx年之所以关键,原因有二:一方面,改革难题多,发展转型之艰与改革攻坚之难,交织并行,既面临着改革阻力较大、障碍较多的硬骨头,也面临着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强民生保障等硬任务,还有“三期叠加”、“两难”增多背景下的新难题。另一方面,改革任务重,随着改革进入密集“施工期”,新的方案不断出台,顶层设计能否落地生根,取得让群众满意的实效,成为了新的考验。

而在20xx年,传统业态、传统行业的衰落与“互联网+”催生而来的新产业、新业态的突起,表现得更为明显。发展方式的变革,无疑会加大改革的复杂性与曲折性。

在这一年,改革由单项和局部突破转向全方位系统设计和整体推进的趋势更为显著,改革内涵已由经济领域全面拓展到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及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国内改革更加深入地拓展到参与、应对全球化及全球治理中来。

啃“硬骨头”、探“深水区”,离不开对改革大局的全面把握。特别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已经明确了“统筹兼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任何改革都要从全局出发,从全局思考,最终落实每一项具体措施。只有从健康发展的全局出发,才能明确每一项改革的最终目标和终极意义,也只有明确了航向,改革才能进一步走稳走远。

关键之年,发展的速度之变、结构优化、动力转化,与改革的时序、节奏紧密咬合。新动力的积聚、新旧增长动力的切换,正在深刻改变着中国发展的路径。这正是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握的“大局”。

而衡量一项改革部署出发点,则离不开三个“有利”,即改革能否对全局改革有利、能否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利、能否对本系统本领域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有利。惟其如此,才能抓住根本、坚守自信,才能对改革的责任自觉担当。

20xx年多项改革综合施力,已表现出对改革深层次脉络的把握。例如,简政放权成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政府主动瘦身营造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深化结构性改革,推动“互联网+”和“中国制造20xx”相融合;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并进,激发发展的活力;自贸区试点扩大,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拓宽了中国发展的外部空间;司法体制改革多项试点渐次展开,为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治党从“全面”、“从严” 两个关键点发力,为发展构建日益清朗的政治生态……

走到今天,中国的发展和改革已经高度融合,发展每前进一步就需要改革前进一步,改革不断前进也能为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可以说,没有改革就没有今后的持续发展。

正因如此,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轴,同时通篇贯穿改革精神,包含大量改革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与下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的有机对接,更要求改革者讲大局、顾大局,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提升改革方案质量,聚焦体制机制顽疾,进一步突破部门利益的藩篱,切实向要害处发力。

抓落实,让改革落地生根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纵览20xx年的11次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会议,从年初的第九次会议强调“努力使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到年末的第十九次会议指出“改革工作能不能落实到位,落实责任是关键”,可以说,“抓落实”是一年多次出现的高频关键词。

关键之年,关键的关键就在于落实。以“施工图”方式落实改革蓝图,是一个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致千里的过程。决策层反复强调,深化改革已经到了真正的关键关口:因为肉已经没了,到了啃骨头的时候了。

改革难落地,或变形或走样,往往就卡在“骨头”上。这其中,有某些部门和某些干部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更深层原因则是深化改革已经直接触动了一些部门和一些人的既得利益。

当前,改革不是做表面文章,攻坚战已经开题,正待全面破解;改革由表及里、从浅入深,正在逐渐触及症结核心;一系列深层次体制机制弊端与既得利益阻碍越发凸显,各种矛盾交织叠加更为复杂。

正因如此,中央把“抓落实”贯穿于20xx年改革始终。从一年的改革实践来看,抓落实,体现在改革方案聚焦更准上,面对深层次的社会关系和利益调整敢于动真碰硬;也体现在紧抓改革配套、明朗改革预期上。

例如,户籍改革与计生、就业、医疗、城市管理相关改革的同步性明显增强;教育、医疗等民生类改革关注夯实基础,教育改革注重起跑线公平,医改再探源头,改革方案更为细化、深化、实化,增强了操作性,等等。

而国企、财税、金融等一些重点领域,能否继续破除利益藩篱,取得实效,则成为了诸多研究者和改革关注者的期待。

“行百里者半九十”,为了让重大部署和改革方案落地生根,20xx年中央下大力气解决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关系,突破“中梗阻”。

既往的改革实践表明,“最先一公里”畅通、“最后一公里”断头、“上下热中间冷”、“上下通中间阻”等问题,最容易导致改革方案与政策意图在实践中流产。特别是,越到“最后一公里”,各种“中梗阻”对改革的阻滞力也越大,任何跑冒滴漏、虚晃一枪,都有可能使相关改革的成效大打折扣,甚至前功尽弃。

为此,20xx年“抓落实”还体现在严把改革督查关上。早在年初,纪检体制改革就已率先起步,加大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对落实不力者追责问责,着力在“实”字上下功夫。

获得感,凝聚改革的新动力

观察20xx年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召开的11次会议上审议的改革议题,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改革措施不在少数。

这其中包括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等等。这些改革措施抓住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点赞。

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到“努力使各项改革都能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都能满足人民群众愿望和期待”;从“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始终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从这个意义讲,让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既是执政党作出庄严承诺,展示改革的信心与决心;又是呼应民心民意,为改革顺利推进赢取新的动力。

应该看到,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越来越少。改革越往深处推进,触碰到的越是利益。探雷区、涉险滩、啃硬骨头,需要立足于形势任务与基本国情,寻找到改革的最大公约数。“获得感”,正是体现了决策者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求共识、在多变中找恒量的执政智慧,将改革目标指向与群众的意愿、利益紧紧相连,既能使改革推进的过程与群众得实惠的过程相统一,又能最大限度调动起群众拥护支持改革的积极性。

改革,既要敬畏、保护民意,又要吸引、凝聚民智。从迈出“最先一公里”,到跑完“最后一公里”,改革的成果需要被民意检验,改革的红利更应由人民共享。

而今,人们已经开始在方方面面感受到这份“获得感”:证件“一站式”办理、项目审批流程大大缩短、“照证分离”试点启动再次提速“双创”,立案难、司法不公等老问题已经开始破题、扭转,公立医院改革锁定“公平可及、群众受益”的改革目标,教育均等化正在落到实处,“精准扶贫”更意味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绝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

从国计到民生,全面深化改革给予群众的,既有切身利益的保障,也有公平正义的实现。这正是改革进入“深水区”之后,仍能“蹄疾步稳”的深厚底气。

试验田,统筹调动央地两个积极性

改革试点,就是改革前瞻探路的“试验田”。试点是改革的重要任务,更是改革的重要方法。试点能否迈开步子,趟出路子,直接关系着改革成效。而解剖试点这只“麻雀”,实质就是见微知著、摸石头过河的过程。

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以来,多项重大改革举措,都是通过试点来总结推广形成的。仅以司法体制改革为例,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4项改革试点已渐次展开。20xx年6月,上海、广东等7省市启动第一批试点,一年后,江苏、安徽等11省区市启动第二批试点。如今,试验效果已迅速溢出,进入了更大范围的试验操作层面。第三批试点即将于20xx年适时推开,改革即将扩展至全国各地。

试点,作为改革的重要方法,有助于厘清改革的各项重大关系,探明突破的方法和路径。在改革的路径选择上,中央定调子、划底线,地方探路子、创经验,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有效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也是20xx年改革全发力的一个显著特征。

在改革进入密集施工期后,改革举措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推进条件各有不同。各地在推进的过程中,尤其需要掌握步骤和次序,以施工图方式明确改革举措的改革路径、成果形式、时间进度。

改革试点,则可以发挥对于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打通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在一些矛盾问题多、攻坚难度大的涉及风险因素与敏感问题的改革领域。一方面,可以发挥出顶层设计对基层实践的引领、规划、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又有利于各地聚焦具体问题,在实践中把准政策的界限范围、尺度和节奏,并可把基层探索的个性经验总结为普遍认识,进而推动面上的制度创新。

但是,在改革试点效果彰显的同时,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抢、发“试点帽子”的乱象也值得关注。这背后,隐藏的是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小算盘”,当改革触及自身利益、要动自己的奶酪时,不愿放弃自己的权力触角,以“试点帽子”或搞选择性改革,或拖延改革窗口期,有的甚至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必须及时加以纠偏。

作风建设,贯穿于改革全过程

步入了攻坚期、深水区,改革遇到的暗礁更多,阻力变大。面对不同的利益考量,“怎么改”“谁来改”成为了各级干部面前的一道考题。

关键之年,抓好“关键少数”。从中央全面深改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将全面深化改革作为领导干部能否做到“三严三实”的一个重要检验,到第十九次会议强调“不管是落实已出台的改革,还是推出新的改革举措,都更加需要披荆斩棘的勇气,更加需要勇往直前的毅力,更加需要雷厉风行的作风”,作风建设一直贯穿于20xx年改革的全过程。

正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把“三严三实”标准作为锻造改革领导者、打造改革实干家的具体要求,向全党发出动员令,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既当改革的促进派,又当改革的实干家”。这是对领导干部能力与责任的更高要求。改革落实能不能打通“最后一公里”,能不能突破“中梗阻”,“改革红利”会不会被截留,各级领导干部正是这个关键之年中的“关键先生”。

在当前改革实践中,仍然存在有的干部陷入改革“迷茫症”,面对转型升级的新形势,缺少克难攻坚的能力和本领,仍然等靠要;有的满足于当“泥菩萨”,做政策的“传声筒”,生搬硬套,导致改革举措不接地气、流于形式;还有的受制于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益桎梏,搞“选择性改革”,不愿触动自己的奶酪…… 凡此种种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都是改革不担当的表现。

20xx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延展深化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在这一年,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完善,追责问责机制进一步健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更加明晰,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既解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又解决面对新形势不适应、不会为、不善为的问题;既以“严”“实”标准抓作风,更以抓落实、促实干的方法搞改革。

不让改革举措“堵”在路上,不让改革红利“截”在途中,全面深化改革是对干部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人民群众期待着各级领导干部用行动交出优异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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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最新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卫生,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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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的详细内容:

1、保健老师晨检时要注意幼儿神情,认真做好五件事:一问二看三摸四处理五记录。检查幼儿是否带针类、火柴等类的硬性物件。保管好幼儿药品,不得给幼儿吃错药(吃错药为责任事故)。

2、每周定期进行环境、设备、设施的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3、定期为玩具、被褥消毒、日晒,发现传染病,要进行隔离并加强护理工作。

4、包干地区、室内要一日三扫,其他地方要一周小扫一月大扫,平时要随时保洁,全园每月一次大扫除。

5、带班不迟到(因迟到引起的事故为责任事故,走失、骨折、窒息为重大事故),不使用幼儿物品,不使唤幼儿为教工传递物品、用具。

6、加强辅导,早晨来园及离园要有专人负责,接班教师做好交接班工作,要清点人数,建立离园登记制度。

7、外出春、秋游等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乘车过马路要确保幼儿安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以免幼儿走失。

8、向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乱奔乱跑,进园后不擅自离开幼儿园。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9、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到幼儿园(如别针、纽扣、尖针、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检时要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10、保健老师负责保管幼儿园药物,内服药、外用药要有名字,有明显标志,过期变质的药物应及时处理,有毒药物应谨慎保管。给幼儿服药必须核对(姓名、日期、剂量),防止服药发生错误。

11、值日教师每天早中晚要巡视校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苗子应及时报告。事故后必须写事故调查报告,幼儿缝针、骨折等将根据责任及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12、每学期对园内房屋结构、设备要检查两次(如玻璃窗、天花板、电源等),防止损坏脱落而出事故。每学期课桌椅要进行修理,每星期要检查运动器具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尽快进行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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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幼儿园规章制度大全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4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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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规章制度大全

门卫制度

一、坚守岗位,做好保卫工作。

二、按时开、关幼儿园大门,注意幼儿入、离园的安全,防止幼儿走失。

三、做好家长和其他来访者德接待工作。

四、做好报刊、杂志、信件德收发制度。

五、做好园包干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请假制度

一、所有请假者,必须先到园长室填写请假登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区级以上医院),如急诊必须持有急诊章的假条,如续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累计。

三、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的需提前请假,经领导准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紧急情况需电话通知。

四、无故缺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病事假一星期内由班级自行解决,安排好工作;一星期以上由幼儿园与班级协商安排。

六、迟到早退者,由门卫考勤。

七、节假日如外出,需提前告知领导并按时返回,如逾期不回,按旷工处理。

八、法定公假,应事先打招呼,安排好工作办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岗。

九、未履行请假手续,自行不到岗,则以旷工论处。

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教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幼儿园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设置出勤奖、超额奖、教育教学成果奖、考绩奖、安全奖、卫生奖、教科研津贴、加班、代班补贴、保教朴贴、兴趣小组津贴、职务津贴。

一、出勤奖

每月出满勤者,奖励80元,病假一天扣5元,事假一天扣15元,旷工一天全扣,婚丧产假,每天扣3元,函授考试等公假每天扣3元,迟到早迟、中途离岗一次扣3元。一学期出满勤者发给全勤奖80元。

二、超额奖

按市规定标准人数计算,凡幼儿出勤率达80%发超额奖,每班超1名幼儿,在班教师每人每月奖4元,特殊班级和后勤、行政人员拿全园平均数。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凡在省、市、区、园各项保教活动讦比中获奖或上公开课发表文章者,按获奖等级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文娱节目设特别奖,为参赛项目作出贡献的配班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可发给适当比例的奖励。

1、国家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60元,二等奖140元,三等奖120元

2、省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3、市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4、区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5、园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后,幼儿园再付同额稿费一份。

四、考绩奖

根据考核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过程考核,采取打分制,根据所得的分数给予等额奖励,因体罚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事故扣除责任人当月考绩奖。

五、安全奖

对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工作人员,奖励100元,班组长奖励200元,部门负责人奖励300元,园长拿部门负责人的平均奖。

六、卫生奖

每周对各班进行卫生检查,每月累计公布。每学期对各班组卫生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90元、60元、30元。

七、教科研津贴

凡参加不同级别的课题,按国家级(含联合国级)、省级、市级、区级、园级五个等级,每年进行考核,并给获奖级别2倍的津贴。

八、加、代班津贴

因工作需要加班一天,补贴20元。因同事病、事假或公假代班者,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又完成所代人的工作任务,按所代人一人一天10元计算,补到班级。因教研活动需代班,班级自行调节,不发补贴。

九、保教补贴

每人每月10元

十、兴趣小组津贴

双休日活动,分半天(2小时)辅导教师每次朴助40元,配班教师补助30元,平时利用离园后的时间一次活动40分钟,辅导教师补贴10元,配班教师8元,代班人补贴一半,值班人员补贴辅导人员一半,根据参加人数,奖励班级5元/人辛苦费,借用场地每次付打扫、清洁费10元。

十一、职务津贴

1、园长: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三

2、副园长: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二

3、后勤负责人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一

4、办公室、教科室、德育工作负责人、年级组长、园务委员、工会委员、团支部书记补贴班主任的一半。

5、班组长、各组室、保育员、橱窗宣传人每人每月补贴20元。

节日慰问制度

一、为了增加节日慰问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慰问制度。

二、一年慰问节有三八、端午、五一、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

三、慰问金额:三八、五一、国庆节、元旦发200元/人,端午、中秋100元/人。

四、在每节发放慰问金的同时还可发放一些物品。

五、慰问范围:全园教职工,临时职工享受正式职工的一半。

教师办公室制度

一、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清洁。.办公桌上只准摆放笔筒、茶杯和办公用书架,书架一律靠墙摆放。

二、只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办公室备课,其余时间应在各自的岗位上。

三、保持室内安静,办公时间不得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串岗,不得在办公室会客。

四、爱护室内财物,消毒柜用后及时拔掉电源插头,下班后关好门窗和灯。

五、个人其它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内。

六、违反上述规定者,经提醒仍未改,扣当月相应的考核奖。

业务学习制 度

一、双周一下午为教师业务学习时间,由业务园长主持,每位教师都参加。?二、学习内容结合本学期教科研重点,进行有关理论学习。外出教师传达学习经验,并请专家、领导做有关辅导讲座。?三、业务学习形式有集中学习、分组讨论、相互交流等形式,做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四、每位教师要遵守业务学习的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并做到有记录、有体会。

课题研究制度一、班班有专题,人人都参与,园长、副园长要深入实际,指导科研工作二、每学期,每住教师读1—2本(篇)理论书籍或文章。每学年定期交流研究课题,研究过程规范,要有相关的文字、数据积累。三,分管教科研的园长对教师的课题研究过程,给予帮助和指导,并督促教师按期结题。四、每月召开一次课题研究会,一学期1—2次课题汇报活动,一年一次研讨会,进行讦析和研究。五、幼儿园每年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拔部分资金为教科研基金,奖励教科研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六,对教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教科研组活动制度一、在园长统一领导下,各教科研组由教科研组长组织本组教师按计划进行教科研活动。二、每学期初,教科研组长根据园长统一部署和本组实际情况,订好本学期教科研活动计划(包括落实本组内教师的教科研任务和必须学习的教育理论著作)。三、教师应准时参加教科研活动,不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力。活动要向组长事先请假。在活动时,教师应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努力形成争鸣、探究,团结的教科研气氛。四、教科研活动应遵循“确定专题、学习理论、独立实践、集体评讲、总结提高”的原则,教科研组长要按教科研计划分步实施,注意环环紧扣教科研活动的原则,不断提高教科研活动质量。五、教科研组要有计划地在本组内开展相互听课、看游戏、相互评课、评游戏的活动,促使本组教师不断改革,不断提高组织教学、指导游戏的质量。六、每一次教科研活动时要做好书面记录,记录要规范化,有时间、有地点、有议程。七、学期结束时教科研组要把本学期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资料交园长处,教科研组还应提倡和支持教师及时总结自己在教学实践中的点滴经验。八、要有目的地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做到有计划、有专题、有实验、有总结、有记录。资料室管理制度

一、 幼儿园购置的一切教育教学用品、财产必须登记注册,每学年清查一次,并将清查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 教育教学物品必须提前一天或半天领取,不得临时私自领取。

三、 领取物品时,必须签名登记。

四、 所有资料必须按规定装订成册,不得随意拆开或私自拿走。

五、 资料室物品不得私自乱翻,查阅或拿取后须将原处整理好。

六、 教学参考资料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当月杂志借阅时间不超过3天,隔月杂志不超过1个月,禁止将报纸借出室外。

七、 损坏的物品必须照价赔偿。

八、 保持资料室的整洁,物品摆放合理,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九、 物品外借需经园领导批准。

十、注意资料的保密性。

多功能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扔杂物,不在室内追逐嬉闹。

二、爱护物品,轻拿轻放,使用后将物品放回原处。

三、活动后及时做好收拾、整理工作,并请管理人员检查、签字。

四、损坏物品及时报修。

五、管理人员及时填写活动记录。

六、活动室内物品一律不外借。

七、做好室内卫生清洁工作,地面湿拖。

科学发现室管理制度

一、活动前与管理教师联系,明确活动目标,提供相应的活动材料。二、操作前爱护实验材料,教育幼儿用完后能将材料放回原处。三、保持地面清洁卫生,做到无灰尘、无痕迹、无瓜壳、无纸屑。四、活动后及时做好收拾整理工作,摆放好桌椅、材料,并请管理老师清点、签字。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管理人员根据来阅览的班级提供相应的、适合年龄特点的足够数量的图书。

二、班级指导老师在图书管理人员的协助下,指导幼儿阅读图书。

三、教师、图书管理人员要教育幼儿安静看书,爱惜图书,并注意看书姿势。

四、图书管理人员要及时清理、整理图书,及时修补破损图书。

五、图书管理人员应为班级配置相应的图书,并适时更换、规范进行借换(还)手续。

六、幼儿园每年应根据幼儿需要,逐步添入新书。

七、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图书清点核对,发现遗失,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保健室管理制度一、保健室的管理工作由幼儿园保健老师负责。二、保健室除了必须的药品、设备仪器外,其它杂物不得摆在保健室内。三、保健室内环境必须做到整洁卫生。四、禁止在保健室内吸烟。五、过期药品要及时销毁处理。

幼儿生活作息制度一、幼儿的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合理,并根据春夏、秋冬和小中、大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及时调整。二、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坚持每日适量的幼儿户外体育锻炼,加强冬季锻炼。    三、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    四、在安排一日活动作息时间和体育锻炼项目上运动量时要注意对个别体弱幼儿以特殊照顾。

幼儿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一、执行一人两巾、一杯制,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

二、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宜用流水,保持手部清洁。

三、饭后漱口,大、中班幼儿早晚刷牙。

四、定期洗头、洗澡,每人洗脚、洗臀,擦巾每天消毒。

五、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脚趾甲一次。

六、每月洗手帕,专人专用。

七、服装整齐、衣物勤洗、勤换、勤晒。

八、注意采光,保护视力。

九、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家长委员会制度 一、各班推荐一名家长代表,组成家委会委员。二、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有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三、发挥家园间的桥梁作用,积极向家长们宣传幼儿园办园思想、目标和主要业绩。家长代表主动对幼儿园的保教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四、根据情况,每学年增补新的家长委员会委员。

家园联系制度

一、新生入园前后,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幼儿身体健康状况及个性特点。

二、利用家长接送幼儿的时间,与家长交流幼儿在家、园的表现。

三、利用家长园地,公布每月教学活动计划、介绍家教方法和保健常识。

四、每学期向家长开放一次半日活动,增进家园沟通。

五、每年对新生家长举办一届家长学校,介绍幼儿园一日活动及家教保健方法。

六、对因病缺席的幼儿,要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幼儿健康状况。

七、幼儿在园期间发生异常状况,要及时通知家长,并配合做好处理工作。

家长开放日制度 一、每学期以年级组为单位分别向家长开放一次半日活动二、制定开放日活动计划,总结全班幼儿在园表现及其发展情况,开放活动时间向家长全面汇报,主动征求家长意见。    三、做好开放日活动资料收集,按时上报。    四、对个别特殊幼儿的家长,可不定期开放,以便共同配合教育。

家访制度一、每学年开学前,对招收的新生,逐户走访,了解其家庭状况、幼儿个性特点。二、对老生,每学年普访一次,了解、交流幼儿在家在园表现,取得家长支持,共同搞好教育。三、对缺席三天以上的幼儿,与家长联系后,及时上门家访。四、家访时严格遵守师德规范,注重教师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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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企业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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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14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6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 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19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 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29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0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31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4)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2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3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4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5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6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7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

第38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9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第41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2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3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第4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5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6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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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办公室规章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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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是市委会领导下的参谋,办事的职能部门,是综合性的管理机构,承担着承上启下,沟通情况,内外联系,综合协调,人事管理等项任务。其主要职责有:

1、协助领导检查市委会机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重要决定和各项条令的情况。

2、负责起草市委会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对下发的通知、通报、简报等文件的审核。

3、负责全委会及民革市委会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的记录及其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安排好领导参加的各种会议和纪念活动。

4、负责文书处理、文件打印、印鉴、行政介绍信、机要通信,电话的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做好工作、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5、协助领导做好接待兄弟民革组织来阿考察访问工作,做好基层组织及外地来联系工作人员的接待工作。

6、负责本机关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管理及人事任免调进调出手续的办理。

7、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单项经费的申请。

8、负责机关财务的管理、购置、保管。

9、负责机关卫生及安全保卫的管理。

10、协助领导处理信访、做好统战政策落实工作。

11、负责市委会大事记编写工作。

12、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生活管理。

13、完成市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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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办公室规章制度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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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劳动管理

第一节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试用于公司办公室

第三条员工工作时间为早上9:00至下午5:0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午餐时间为中午12:30至1:30分。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签到制度并附有考勤薄监督。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处罚。(20元/次)

第六条公司设有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上报总经理办公室,并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根据此核发员工工资及其他薪资。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把外出原因写在黑板上,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向公司领导请示,待批准后方可外出办事,否则一律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5分钟至15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15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九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工资的10%,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当月工资的50%,达5次者扣发100%的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第十一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工资的50%,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3天以上者,公司给予开除处理。

第二节请假与休假

第一条员工每周按轮休表休息。

第二条员工全年政府指定假日:

1、元旦 天;

2、五一劳动节天;

3、国庆节天;

4、春节天;

5、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

6、探亲假工作满一年者,视路途远近而定5-7天;

第三条事假

1、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一次不得超过3天;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2天,超时为旷工,特殊情况按公司制度处理;

3、事后请假者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情,经公司领导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出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第四条病假

1、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第二天申请,经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登记;

2、请病假一天者免附医生证明;一天以上须持当日的劳保或公立医院证明(私人医院无效);

3、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出24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生诊断必须继续疗养者,可酌情给于特别病假,但以1个月为限;住院者视情况处理;

4、当月请病假一天者,本薪照给。(超出一天以上按事假4项处理);

5、不按上述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处理;

第五条员工请假批准权限

1、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向公司领导说明;

第六条员工公出

1、员工公出办事须在签到处上填写因由;

第七条加班

1、节假日加班须经领导批准方可生效;

2、平日加班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生效;

第八条迟到

1、凡迟到者均按公司规定,1%/次扣除工资。

第九条早退

1、凡早退者均按公司规定,1%/次扣除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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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校规章制度汇编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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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学校党政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

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

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工作规则

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部会议制度

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处级干部请假制度的规定

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信访工作制度

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保密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保密工作制度

9. 校园群体性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1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公章使用规则(修订稿)

1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行政公文处理的若干规定(修订稿)

1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统计工作暂行条例(修订稿)

1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试行)

1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1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忠诠-尔纯”思想政治教育奖(二期)章程

1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师师德公约(试行)

1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18. 我院参加评选上海市教育系统文明组室和文明岗的方法

19. 校园文明“十无”规定

2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章程章程

21.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22. 关于开展基层文明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23. 关于开展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的意见

24. 关于依托东方讲坛构建我院思政教育新平台的实施意见

2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校宣传舆论环境管理的若干意见

26.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宣传舆论管理的若干规定

2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校网络宣传工作的若干意见

2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实施意见

2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施意见

3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工会职工休息修养若干规定

3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爱心帮困资金”管理办法

3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特困教职工补助条例

3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3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

3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工会工作条例

3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工会“教工小家”考核评比实施办法

3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行政监察工作实施条例(试行)

3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

39. 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

4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规定

4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堕落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教学工作

42. 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43. 学分制实施细则

44. 学年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45. 关于优秀学生再选专业的实施办法

46. 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47. 关于公共选修课开设和修读的规定

48. “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49. 学生修读体育课程的规定

50. 关于开设预科学分必修课程的暂行规定

51. 专升本教学管理办法

52. 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办法

53. 第二专业(含辅修专业)教学管理规定

54. 授予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规定

55. 关于提前毕业或延缓毕业的规定

56. 关于证书发放的规定

57. 考试(查)工作若干规定

58. 关于考场纪律、违纪认定和处分的规定

59. 本科专业管理若干规定

60. 专业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61. 关于本科新设置专业检查工作的若干意见

62. 人才培养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63. 校级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

64. 课程建设实施办法

65. 双语教学管理规定

66. 多媒体教学管理办法

67. 试题库建设的原则意见

68. 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69. 教学实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70. 关于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

71. 实验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72. 课程设计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73. 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74.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75. 大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76. 实验室工作规程

77. 关于实验室开放的若干意见

78.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79. 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管理办法

80. 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考核办法

81. 关于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82. 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83.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84. 校内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85.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86. 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87. 教学工作分级管理职责

88. 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办法

89.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人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若干规定

90. 领导及管理干部听课(看课)制度

91. 教学督导工作实施规则

92. 学生信息员工作细则

93. 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

94. 综合性、设计性与创新性实验项目设置与验收评价实施办法

95. 教材质量评估办法

96. 教案、讲稿编写基本要求

97. 期末试卷抽查、评审办法

98. 教学文档、教学资料保存类别及期限规定

99. 关于院(系)、部试卷存档的规定

100.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规定

10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非学历教育和培训办班管理办法

102.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10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

10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及结算办法(试行

10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规定(试行)

10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规则(试行)

10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

108. 关于调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要求的通知

109. 高教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110. 高教研究项目立项合同

111. 关于高教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使用的若干规定

112. 迎评促建工作规则

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

11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研计划管理办法

11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11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技服务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11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11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11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119. 上海应用技术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院管理办法

12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12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发展基金校重点项目申报说明

12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办法

12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12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技奖励办法

12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

12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术交流工作管理办法

12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研究机构管理办法

12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贵重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管理和收费使用办法

12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技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人事工作

13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培训暂行规定

13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师职务聘任实施暂行办法

13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中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的实施办法(试行)

13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新进教师担任学生政治辅导员的实施办法(试行)

13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引进人才的若干规定

13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加强教风建设,全面提高师资队伍素质的意见

13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骨干教师出国进修实施细则

13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骨干教师出国进修的补充意见

13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业务进修的实施意见

13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和考核办法

14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引进工程技术人员充实我院教师队伍的规定

14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工作制度

14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请假制度(修订稿)

14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

14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待岗人员暂行办法

14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人事调配工作的暂行规定

14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新进人员用工制度以及合同(聘约)签订的若干规定(试行)

14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我院全员实施聘用合同制的通知

14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两级管理的部门文件制定和执行的指导意见(试行)

14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实行两级管理的通知

15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对新进教师实行教学工作量补贴的暂行办法

15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双肩挑”人员的若干意见

15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百人培育工程”实施的办法(试行)

15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外聘教授的暂行办法(试行)

15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印发《2019-2019年校本部岗位聘任办法》的通知

15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实施2019年-2019年校本部各类岗位聘任的通知

15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我院加班、值班及费用支付的暂行规定

15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加班、值班、中、夜班津贴标准计算方法的通知

15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初审及享受待遇期工资、岗位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15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实行“工作出勤补贴”的实施办法

16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执行有关特定岗位津贴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16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幼儿托费报销的有关规定(试行)

16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职工家属医疗补贴办法的暂行规定

16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二OO二年一月一日以来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工资和学院岗位津贴调整办法的规定

16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正、副主任科员岗位设置及聘任的管理执行规定

16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技术工人等级申报考核及岗位聘任办法的实施意见

16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我院高级专家延期退休的若干规定

16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我院执行退休制度、办理退休手续的规定(试行)

16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返聘人员聘用暂行规定

16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师租用房补贴办法

17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外聘兼课教师课时津贴标准的意见

图书、档案工作

17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图书馆的管理规定

17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档案馆档案借阅制度

17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部门文件材料预立卷工作制度

17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文书立卷归档工作注意事项

17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兼职档案员职责

17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7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档案的管理制度

资产与设备管理工作

17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物资采购工作管理条例

17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学院房屋、土地使用的管理办法

18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教学场所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

18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学院空闲房屋、教室、仪器设备借用缴费标准

18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的管理方法

18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贵重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管理和收费方法

18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进口仪器设备的管理方法

18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接受捐赠仪器设备管理方法

18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仪器设备损坏赔偿方法

18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仪器设备处置管理方法

18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条例

18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固定资产二级管理实施细则

19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家具管理方法

19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低值物品管理方法

19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化学危险品管理方法

19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

19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仓库化学危险品发放办法通知

学生工作

195. 学生违纪违规处罚条例

196. 优秀毕业生评选暂行办法

197. 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

198. 学生帮困助学实施办法

199.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条例

200. 关于学生帮困奖学金评定办法

201.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202. 关于学生证和校徽管理的规定

203.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204. 关于学生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探亲、定居手续的规定

20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医疗保险的管理办法

206. 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20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

208. 关于新生入学教育的安排

209. 学生行为准则

21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211. 关于“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比办法

212. “励志”帮困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213. 詹守成奖学金基金会章程

214. “中企建设”奖学金评定条例

215. 关于“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办法

216.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217. 校“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

21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21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草案)

22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221.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补充方案)

22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总队章程

22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22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

22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操作办法(草案)

22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校 “优秀社员”、“优秀社长”、“星级社团”的评选方法

国际交流工作

22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因公短期出国(境)的规定

22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教职工因公出国(境)进修的规定

22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邀请短期外籍专家的规定

23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选派交流学生的规定

23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来院交流学生管理的规定(试行)

23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聘请长期外籍专家的规定

23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中外合作专业学生第四学年出国学习的规定

23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

财务、审计工作

235. 关于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

236. 财务管理体制

237. 财务管理规定

238. 院办企业财务管理原则及方法

239. 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240. 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41. 收费管理办法

242. 固定资产有关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243. 财务报销的规定

244. 财务会计稽核制度(试行)

245. 关于加强财经管理的若干具体规定(试行)

24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247. 发票收据的管理办法(试行)

24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内部审计工作条例(试行)

24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

25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各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的暂行规定(修订稿)

25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办法(修订稿)

25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25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实施细则

25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25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建设、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修订稿)

25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审计实施办法(修订稿)

后勤、基建工作

257. 学院电网及用电管理细则

258. 学院水网及用水管理细则

259. 基本建设项目招标制度

260. 基本建设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制度

261. 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制度

262. 基本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263.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校园网络及综合治理工作

26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各级校务网站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

265. 校园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266. 计算机校园网络用户守则

26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网络主页栏目及信息发布办法

26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办法

269. 保卫工作制度(校领导、院(系)、处、室、馆、校卫队及其要害部门安全保卫责任制度)

270. 安全保卫值班制度

271. 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报告制度

272. 机动车辆与交通安全的规定

273. 校园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27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防火安全制度

27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大型公众临时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其它工作

276. 校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77. 产业重大事项报告规定

27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试行)

279. 关于我院退休人员共享费发放的办法(试行)

2019年度继续执行该汇编中的若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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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贸易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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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在公司的这段时期,公司领导时刻关怀着我、教育我、帮助我、鼓励我、帮我树立信心。值此辞职之际,我的内心久久难以平复。

由于目前从事之工作的环境,无法实现人生目标,体现人生价值,出于对于理想的坚定信念,本着一颗“对工作过于负责”的热诚之心,本人现提出辞职申请。

对于我的这份辞职报告。我已经考虑好久了。我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公司所给予的,每思至此,热泪盈眶,胸涌澎湃,黯然伤神。我忍住了,目光更加坚定。

我知道自己的能力和工作表现。对于公司如此的看中我、给我一个展示自我机会,我真心的说声谢谢。感谢几个月以来公司对我的培养和帮助,让我这个刚出校门只知玩乐的学生知道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工作,什么是生活,也让我迅速地从幻想中回到了现实。

公司领导教育我,年轻人应当有更远大的理想,更高的追求,不可好逸恶劳,不思进取,更美好的人生应当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不登泰山无以知高远,不临深渊无以知宽广,不涉江海无以知久远。

是我告别学校与社会接触的第一站。在这里我懂得了很多以前不曾明白的道理,也了解了很多以前不曾想过的事情。公司的每一个人都给过我无私的关怀和热情的帮助,让我能够迅速融入社会。兄弟般的情谊也让我在公司的每一天都是色彩斑斓的。所有的这一切,除了一声感谢,我不知道还可以怎样去表达我的心意。

选择离开,也是一种无奈。迅速的身份改变以及一直以来的风风雨雨,让我不能及时有效地调整自己,从而导致情绪及心理的疲惫。心累了,我想是时候该让自己休息一下了。我需要时间来理解。而且我也想到更多的地方去走走看看。人生只有一次,也只年轻一次。如果没有闯荡江湖的勇气和阅历,那会是很苍白和无趣的。

我要投身更广阔的社会,接受更多的锻炼,学习更高深的本领,成为一个不只对公司有用,更对社会有用的人。

再次感谢领导对我的知遇之恩,感谢公司的栽培和关心及器重,也感谢公司每一个一直以来爱护和帮助我的人。对于我之前的任性和无知,还请公司谅解!

再次想对大家说一声,谢谢!

愿公司能在不久的将来业绩节节攀升,利润大大增加!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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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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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三)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三、食品卫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八)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一)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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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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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电力施工

第一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由专人、专库、专柜管理,毒口必须分别储存,用后归还原处,不准变动地方,绝对不允许无关人员打听储存地点、数量,保管人员有权不予回答。

第二条购进各种油料时要根据生产需要,数量不宜过大。油桶要密封,发现破裂、漏气、漏油要及时更换修理,修理后要将地下油清理干净。fla版权所有

第三条保管员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熟悉库内物资品种名称,物理化学性能及保管常识,避免自燃的火灾发生。

第四条在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性药品时,必须戴好防护物,只允许酸向水里倾入,禁忌反向。在使用易燃溶液前,必须事先检查火源和照明电源闸刀是否绝对安全,杜绝火种,保持室内通风、卫生,随时提高警惕,排除一切隐患。

第五条在使用毒品、剧毒化学物品时,要穿好防毒服、防毒罩、皮手套,做到室内通风,皮肤有破裂工作人员严禁操作,以免发生中毒。fla版权所有

第六条在从事毒品、剧毒操作时,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以防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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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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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俭,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团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俭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职责。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理解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团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善措施。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供给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根据每一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三章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处理程序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资料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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