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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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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工会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工会,全文共 4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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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效益,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确保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xx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x区实验幼儿园

学校地址:xx省xx市东华门东巷53号

第三条 本园隶属于x区教育局,是一所全日制公立省级示范幼儿园、市级五星级幼儿园。是师范学院、xx幼儿师范学校的见习、实习和教科研基地,学制四年,招收二至六岁学前儿童,以日托为主,设立托、小、中、大不同年龄阶段的班级。

第四条 幼儿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办园宗旨,以“优质+规范+特色”为办园目标,围绕“育人为本,服务为先,树形象;提高素质,培养个性,提质量;科研领路,特色创新,谋发展”中心任务,注重激发幼儿兴趣,开发幼儿潜在能力,培养幼儿良好习惯。

第五条 本园依托科研兴园的优势,以教办促企办带民办,注重发挥实验、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六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 幼儿园园训“爱”;园风“爱岗、敬业、创造、奉献”;教风“严谨、勤奋、求真、务实”;班风“团结合作、文明守纪、和谐育人”;学风“学会生存、学会做人、学会创造”;实幼精神“健康向上、团结高效、充满活力、追求卓越”。

第八条 幼儿园建园纪念日为 年 10 月 8 日。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九条 幼儿园由x区教育局主管。幼儿园领导班子由中共x区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十条幼儿园在区教育局的主管下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以此为核心的园所行政决策机制。园所建立了各职能部门,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发挥工会、园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第十一条 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行政负责人,是幼儿园法人代表,园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依法对幼儿园实施行政管理。

第十二条 园长的主要职责。(参照工作规范)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并给予奖惩;

(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九)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 园长工作的权利

(一)决策权。负责主持园长会和园务会议,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决策。

(二)人事权。有权提名或推荐班子成员,依据规定结合实际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和职称动态管理制。

(三)财务权。依照国家财务规定,负责对幼儿园的财务收支计划的统筹和安排,合理使用幼儿园经费。

第十四条 副园长或主任可以由园长提名,也可以通过一定的聘用程序,经过组织考察,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用,副园长或主任对园长负责,协助园长分管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 党支部在幼儿园管理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对幼儿园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涉及幼儿园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参与决策,负责幼儿园党政领导班子和园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发挥共青团、工会等其它组织在幼儿园工作中的作用。

第十六条 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工作的顾问、参谋、咨询机构,在园长领导下工作。

(一)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幼儿园党支部、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会、团支部和教师代表组成,园长任主任委员。

(二)园长定期召开园务委员会议,对幼儿园重要工作的方案,幼儿园发展的长远规划以及学年度工作,人员奖惩,财务预决算的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与修改以及涉及全园的工作进行研究和审议。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园领导班子成员及园内教师、保育、后勤等教职工代表组成,是幼儿园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的基本形式,其主要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幼儿园章程草案。

(二)审议园长工作报告,幼儿园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育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及园内其他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应决定。

(三)讨论教职工的奖惩方法、奖金分配方案以及教职工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参与民主评议考核园内领导班子。

(五)讨论并送交各种提案,向园长及教职工代表推出合理化建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讨论审议全园重大工作。根据需要还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幼儿园工会委员会由全园教职工选举产生,负责全园教职工福利待遇的提议和落实工作,负责幼儿园内教职工各项文体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在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行使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处理教职工日常事务。

第十九条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由各班教师推荐2名家长组成,班级家委会由本班教师及家长推荐聘用,幼儿园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其主要职权是:

(一)在园长指导下定期召开,对园所办园宗旨、教育目标、教学特色、重大决策有知情权和参与民主管理权。

(二)参与幼儿园各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及总结,交流家教经验。

(三)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幼儿园提供资源信息。

第二十条 幼儿园伙委会由幼儿园长参加,后勤主管、保健医、伙管员、财会、保育员、家长代表组成,其主要职权是:

(一)负责制定幼儿一周食谱,参与监督和管理,推出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和改进。

(二)保证膳食专款专用,每月向家长公布伙食帐目。

(三)为幼儿园提供最新营养和健康资讯,协助幼儿园做好宣传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听取他们的意见,争取上级教育部门对幼儿园工作的具体指导,争取社会各界对各幼儿园建设与发展的重视与支持。

第三章 保育教育管理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进行保育教育管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等全面发展的教育,为幼儿一生发展打好基础。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教育教学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充分发挥幼儿的主体性、创造性、促进其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合理的常规,坚持一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能力。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各方面发展的需求,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并充分利用园所优势,定期向社区和家长开放,参与社区文化、卫生、精神文明等共建活动。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注重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的相互渗透、有机结合,努力完善并逐步形成富有特色的园本体系。

第二十八条 本园以教科研为先导,重视课程的实践性和有效性,努力构健“以园为本,专家引路,教研参与,家园共育”的幼儿园教学模式。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实行对家长开放日制度、家园联系制度,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实现“一车两轮,家园共育”。

第四章 教师管理

第三十条 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本园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幼儿园的荣誉和利益,做到不惩罚和体罚幼儿,不擅自收费,不向幼儿园推销商品,不接受家长的馈赠,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教师应严格履行

第三十三条幼儿园教师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教师行为规范,自觉遵守以师德为核心的园风园纪;师德良一道德优良,忠于职守;师德严一遵章守纪,严于律己;师表端,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师学勤,勤奋学习,不断进取;师业精,熟悉技能,精益求精;师德慈,热爱孩子,诲人不倦。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必须履行聘约,执行规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进行教育科学研究、学术交流,鼓动教师在职进修及其它方面的培训。

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每年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价、奖惩,对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报请上级教育部门表彰奖励,对在教科研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教职工,由幼儿园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待遇,按国家要求为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并逐步改善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为他们排忧解难,努力办好事、办实事。

第五章 后勤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幼服务的观念,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求效率。

第四十条 幼儿园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依法向幼儿收取管理费、保教费、保健费、伙食等费用。

第四十一条 有计划地进行幼儿园基本建设和办园条件的改善,在建设中体现幼儿教育特点、注重文化品位,提倡勤俭办园。

第四十二条 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加强园舍、园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建立建全园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十三条 加强门卫管理、严格节假日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第四十四条 加强食堂管理,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执行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实行购入的食品及原料索证登记手续,实行幼儿每周食品更换制,实行食品公示制,家长参与监督制。

第四十五条 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充分发挥互联网、校园网的作用,使用多媒体教学并建有本园的网站,为实施信息化教育创造必要条件。

第六章 卫生保健管理

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依据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它有关卫生保健的法律、规章和制度,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学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经县级以上妇幼机构体检合格方可入园。在园幼儿每季度测体重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应注意幼儿的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第四十八条 幼儿园建立合理的膳食制度,为幼儿提供科学的膳食、编制营养均衡的幼儿带量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基和营养摄取量。

第四十九条 幼儿园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健全各项安全和卫生制度,有突发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及保证措施,确保师幼生命安全。

第五十条 严格卫生消毒制度。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及时做好传染病的管理,隔离及疫情报告。

第五十一条 创建“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浓郁的书香校园文化氛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五十二条 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强特色,树品牌,聚人心,促和谐,真诚地赏识每一位教师和幼儿,健康快乐幸福每一天。

第五十三条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切实加强保卫工作,防火、防讯、防电、防震、防盗、防毒,经常检查校舍设备和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幼儿园安全无事故。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修订需经幼儿园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相抵触。

第五十五条 本园的其他规章制度应依据本章程进行制定,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知,并于20xx年1月 日呈报x区教育局备案后生效。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x区实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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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卫生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卫生,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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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公司卫生间管理制度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 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责任人负责。

二、 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 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 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 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 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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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值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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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为确保职工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并保证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用车需求,按照生产工作的总体安排,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春节期间队干人员分三班24小时轮流值班,所有值班人员按时签到,不得在值班期间请假或者脱岗,特殊情况可以相互调换。 2、值班期间严禁私自外出,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睡觉、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发现问题能够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在最短时间内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组织和落实。

3、值班人员要合理安排吃饭时间,外出就餐必须与同值班人员协商安排。必须有一人在岗位坚守。

4、值班人员要做好车间及宿舍的防冻工作,遇天气变化,应及时做出相应处理;保证车间车辆不被冻坏。

5、坚持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车间及宿舍的消防工作,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6、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7、修理工根据车辆运行情况安排好留守人员,留守人员必须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合理安排维修,抢修,如因维修不到位影响车辆运行,对负责人严肃处理。

8、节日期间,杜绝酒后上岗和疲劳工作等现象,队领导在每班班前会期间重查工人的精神状况,重点检查入井人员是否饮酒,疲劳驾驶,严禁酒后入井上岗,对酒后准备入井上岗的人员,一经发现退回人力资源公司。

9、节日期间,队领导除按时跟值班外,加强车库内周边及宿舍生活区的管理,严厉打击偷盗、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众赌博等违反治安管理的现象,以确保节日安全。

10、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矿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11、认真落实值班工作。按照乡信访办值班制度,仔细编排值班表,严格执行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签到,做好交接班工作,无迟到、早迟,缺度和擅自离岗现象;要求值班人员确保信息畅通,做好来文,来电,来人的记录。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协助妥善处理。同时要求各村,乡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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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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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加强对市场人员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市人员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用

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部及其它相关部门。

三、          出差管理

1、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和《员工外勤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市场总监批准(可电话确认)。

2、  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的《出差总结》部分。

四、          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  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轮船等普及工具。

2、  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

3、  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  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5、  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

6、  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7、  办事处主任、部门经理的手机话费在公司报销标准内,扣除私人话费,实报实销。

五、          备用金管理

1、  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借支额度根据实际城要确定,由总经理签批。

2、  备用金借支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可超一个月。

3、  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扣减,直到完成冲销,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支备用金。

六、          报销管理

1、  驻外人员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各办事处人员的报销票据由各事业部总监签字后交由出纳审核。

2、  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业务人员。

3、  单据报销规定填写和粘贴方法:

差旅费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照《差旅费报销单》单上的要求填写。

b、粘贴注意事项:将各类车标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费用报销单

a、 填写内容按单上的要求填写。费用一般是指销售人员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办公、餐费

等(不含差旅费)。

b、 粘贴注意事项:原则上只报销发票,无发票,需事先向财务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c、 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

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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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抢救及特殊事件报告处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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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特殊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1、各科室进行的重大抢救活动,特殊病例的抢救治疗等应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及院领导报告,以便使医院能全面掌握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工作,更好地组织力量进行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

2、需要报告的重大抢救及特殊病例包括:

(l)涉及灾害事故、突发事件所致人员伤亡的情况。

(2)知名人士、保健对象、外籍及境外人士的抢救。

(3)本院职工的住院及抢救。

(4)涉及有医疗纠纷或严重并发症患者的医疗及抢救。

(5)特殊危重病例的医疗及抢救。

(6)大型活动和其它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

3、应报告的内容

(1)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分类,伤亡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致伤、病亡的原因、伤病员的病情、预后、采取的抢救措施等。

(2)大型活动和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诊断、病情、预后及采取的医疗措施。

(3)特殊病例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治疗抢救措施、目前状况及预后等。

4、报告程序及报告时限

(1)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医务科、护理部报告;节假日、夜间向院总值班报告。

(2)医务科、护理部、院总值班接到报告后应在 10 分钟内向院领导报告。

附:护士遇到特殊、意外情况的处理方法

当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时:

1、立即通知值班医生。

2、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

3、配合医生抢救。

4、某些重大抢救或重要人物抢救,应按医务科规定及时通知医务科或院总值班。

当患者突然发生碎死时:

1、发现后立即抢救,同时通知医生,医生报告二线、三线、四线及总值班。

2、抢救无效患者死亡,要等家属到达现场后,再通知服务台将尸体接走。

3、在抢救过程中,要注意对同室患者进行保护。

当患者有自杀倾向时:

1、发现患者有自杀倾向时,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2、通知医生。

3、没收锐利的物品,锁好门窗,防止意外。

4、要求 24 小时陪护,不得离开。

5、详细交接班,同时多关心患者,准确掌握患者的心理状态。

当患者自杀后:

1、发现患者自杀,应通知医生立即赶赴现场,施行必要的抢救。

2、保护现场。

当患者发生坠床、摔倒时:

1、患者发生坠床、摔倒时,应立即通知医生。

2、在医生检查后,再搬动患者。

3、进行必要的检查,如 x 线检查等,及时治疗。

4、向上级领导汇报。

当出现患者外出或外出不归时:

1、通知值班医生。

2、通知科室领导及院内总值班或护理部。

3、通过患者留下的联系方式与患者或家属联系、查找。

4、患者回来后立即通知院总值班,第 2 天按院规处理。

5、若确属外出不归,需要两人共同清理患者物品,贵重物品、钱款等需登记后上交领导。

停水:

1、接到停水通知后,做好停水准备。

(l)告诉患者停水时间。

(2)给患者备好生活用水和饮用水。

(3)病房热水炉烧好热水备用,同时尽可能多备生活用水。

2、突然停水时,夜间要与院总值班联系,汇报停水情况,查询原因,白天要与总务科联系,汇报情况,查询原因。

泛水:

1、立即寻找泛水的原因,如能自行解决应立即解决。

2、 如不能自行解决,立即找技工室值班人员解决。

3、协助卫生员将水扫净。

4、告诫患者,切不可涉足泛水区或潮湿处,防止跌倒。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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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三检”晨检、午检、晚检和追踪报告登记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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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晨检、午检、晚检)和追踪报告登记制度

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

“三检”(晨检、午检、晚检)和追踪报告登记制度

(xx年12月修订)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并对传染病例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整合学校《因病缺勤报告制度》、《学生因病请假电话追踪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午检制度》等制度,重新制定《 “三检”( 晨检、午检、晚检)和追踪报告登记制度》,现予颁布实施。

一、     认真做好学生“三检”(晨检、午检、晚检)工作

(一)责任分解

项目

对象

时间

内容

责任人

晨检

午检

寄宿

学生

起床后

一摸:学生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二看:观察学生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

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学生进行检查;

五数:核查学生到课情况。

生活

老师

走读

学生

早(午)

自习

班主任

晚检

寄宿

学生

不定时

一听:学生呼吸是否正常;

二摸:学生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夜班

老师

(二)报告处置

1、“三检”报告:班主任、生活老师、夜班老师“三检”结果→生活老师统计→生活组长列表→医务室→学部主任、校长室

2、病例处置:患病学生或疑似患病学生立即送医务室复检和诊治

二、实行特定人群电话追踪报告登记制度,由班主任通过电话与学生或家长了解情况并及时报告医务室,医务室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并报告上级部门和领导。

对象

与学生或家长交流内容

时间

因病缺勤

学生

1、是否患病?何种病或主要症状?

2、提醒感觉不适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3、通知返校复学要求(传染病要求达到时限后凭二甲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医务室同意)。

即时

住院治疗

学生

1、病情、治疗和康复情况

2、慰问

24小时

一次

居家隔离

学生

1、有无发热现象,体温多少?

2、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

3、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学生进行询问;

4、指导学习和布置作业

5、提醒感觉不适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6、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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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学校传染病防治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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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对保障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断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及预案。并根据上级要求,明确规定校长白武强为凤县中学传染病防控第一责任人。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白武强

副组长: 白 健 苏志斌 周凤卫

组 员: 刘建奎 夏强礼 耿 辉 何战伟 蔡利军 杨泽栋

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健康教育课教师及保健老师

二、传染病预防。

(一)常见传染病预防: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水痘、猩红热,流感、流脑、乙脑、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督促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和意识。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5、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每年9月份新生入学进行常规健康体质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和个别特殊病例学生档案。

6、食堂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结核病预防:

肺结核病属于国家乙类传染病,近几年发病率呈上升趋势,在学校等人口密集地方出现了聚集发病的情况,所以各班主任要每天仔细晨检,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具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结核病可疑症状;一旦发现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后,应当立即报告学校医务室(保健教师、校医),告知学生或家长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对学生实行休学治疗,并接受所在地的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监督管理。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的健康状况。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治疗地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三、加强健康监测,严格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

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每年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档案。落实由班主任负责的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如果有传染病症状或疑似症状应立即上报医务室并详细排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康复。切实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班主任应当及时了解学生的缺课原因。如怀疑为传染病,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并由学校医务室和班主任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学校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传染病疫情报告。

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在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准确及时的疫情报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报信息,健全的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是确保疫情报告准确及时的关键。

疫情报告时限和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可为法定疫情报告人,班主任和学校医务室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医务室、班主任、值班领导迅速报告,相关科室和人员接到报告后,迅速报告校医务室,由校医务室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延期报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五、传染病控制措施。

1、经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教师办理请假制度),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和规定时限确定。

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医学观察等预防措施。

3、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传染病人的居住寝室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六、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并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评比体系中,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凤 县 中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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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卫生所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4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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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条例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食品用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生产、销售,使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除应当遵守外,还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协调、监督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管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制,对下辖政府及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和考核。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各监督管理部门分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查处。

农、林、渔业行政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含加工,下同)环节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集贸市场和超市等市场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宾馆、酒店等餐饮服务场所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依据工作需要,能够调整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食品生产销售者的一般职责)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当生产、销售、带给贴合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对其生产、销售、带给的食品承担职责。

第六条(食品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推荐,有权检举、控告侵害食品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因购买、食用食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不购买、不食用已经明知有毒、有害或不安全食品。

第七条(科学技术支持)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

第八条(宣传教育)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学校、新闻媒体有义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社会参与)政府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应当建立行业规范,开展诚信建设,实行行业自律。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发挥维护食品安全的作用,参与和协助zhèngfǔ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保障

第一节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标准体系)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并对标准的实施状况进行跟踪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的查询平台。

第十一条(地方标准制定和修改程序)制定、修改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听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食品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及消费者意见。

第十二条(企业标准备案)企业生产没有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地级以上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审查合格并准予备案的企业标准方可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本条例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能够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销售食品。

第二节食品召回

第十三条(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及时召回其生产、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承担召回的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主动召回)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不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主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记录召回的具体状况,包括召回的数量、时光和地点等资料,并及时向原负责审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强制召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食品时,应当责令该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及时向其报告召回的具体行动状况。

第十六条(召回行动的监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安全食品召回行动的监督,并向社会发布召回的有关信息。具体管理办法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实际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生产、销售者和餐饮服务者应当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状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各级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同)应当定期对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通报。

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会同其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形势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接到报告或者通报的地方政府应当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发出食品安全预警或指引。

第十九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隐报、谎报、缓报。

收到报告的部门,确认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在两个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对事故予以处理,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状况。

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及时采取应急救援行动。

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事故职责调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的查处和职责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职责调查处理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职责调查,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职责外,还应当查明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职责。

第四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第二十二条(信息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和综合性信息的发布工作。

各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相关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分析和发布工作。

食品行业协会负责本行业内的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

第二十三条(信息平台)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十四条(信息通报、报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之间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送信息。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检结果前,应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和其他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新闻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状况、重大活动或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应当由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组织统一发布。

第二十六条(信息发布要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应当依法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资料)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资料包括: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价、预警和食品抽查信息;

(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四)不安全食品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及查处信息;

(五)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章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

第一节食品生产

第二十八条(持证生产及其一般生产条件)食品生产者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依法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按标准组织生产)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贴合国家或地方标准,无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当贴合经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第三十条(食品生产管理体系)食品生产者应当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食品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

第三十一条(原料验收)食品生产者应建立原料进货验收制度。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禁止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食品。

第三十二条(生产记录)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档案,资料包括:

(一)食品原料进货验收记录,载明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者、供货者、购货数量、购买日期、保质期和储藏或者保管条件要求;

(二)食品生产记录,载明投料状况、生产工艺参数和生产数量等;

(三)食品检验记录,载明食品及原料检验状况和相关检验数据;

(四)食品销售记录,载明食品销售对象、数量和日期;

(五)不合格食品处理记录,载明不合格食品的生产日期、数量、原因和处理措施。

生产档案应当保存至食品保质期满后两年,不得伪造生产档案。

第三十三条(出厂检验)食品生产者生产的每批食品务必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不具备检验条件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

第三十四条(食品标识)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真实、清晰,贴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有虚假、夸大的资料,不得使用涉及疾病治疗、诊断功能的用语。

委托生产的食品应当标明受委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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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办公室规章制度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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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规章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8:30。不早退,晚18:00。

二,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二次按旷工处理。

三,按排班顺序轮休,在接到任务时需加班时则必须加班。

四,员工工资按每月十号为发放期,节假日可顺延,年假时须按平时发放制度执行,年假无工资。

五,不准泄露公司机密,违者根据情节轻重处罚。

六,不准以各种名誉私接工程,不代入公司违者罚款叁千以上壹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并辞退。

七,上班时不准随意脱岗,违者一次罚50元,二次200元,二次以上辞退并扣发工资。

八,不准帮非本公司或其它个人做设计方案,违者一次罚款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并开除,扣发全月工资和提成奖等。

九,员工要求辞退者须提前半月申请,违者扣发十日工资。

十,病假不扣工资,但要出示医院证明。

十一,不准用公司电脑上网聊天,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十二,要节约和保护公司的办公用品,损坏按价赔偿。

十三,上岗时必须佩带工号,违者一次罚款20元。

十四,办公环境保持清洁,离岗前要将各自的办公桌整理有序。

同意执行:

员工签字:

20xx,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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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小学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简报

范文类型:新闻广播,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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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青岛市北区以做好疾病监测、应急值守、督导检查、免疫接种等工作为抓手,切实加强秋季传染病防控。

一是搭建疾病监测平台。建立传染病疫情、流感样症状、不明原因肺炎、食源性疾病、学生因病缺课症状监测五大监测网络,覆盖全区50家医疗机构、335所学校托幼机构,专人每日4次网络审查,并对水体、海产品、活禽市场,医疗机构及学校托幼开展病原体、消毒监测,实行预警分析,全面掌握疫情动态。

二是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完善各类卫生应急预案37项,储备各类应急物资120余种;全区14支应急处置队24小时值班待命,开展传染病等应急演练11次,组织传染病类培训570余人次,确保应急人员、物资、技术“三到位”。

三是督导检查消除死角。以医疗机构、学校托幼作为传染病督查重点,坚持月例会和季督导工作机制;开展秋季传染病专项督导检查,出具传染病督导报告14份,督导文书210份,确保传染病防控工作依法开展。

四是强化疾病防控意识。采取举办健康主题日、卫生宣传日、广场咨询宣传、健康教育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发放健康和卫生应急知识一册通9.2万册,广泛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治等知识。

五是筑起接种免疫屏障。全区24家预防接种门诊为学校托幼和大中专院校疫苗补种、强化接种8300余针次,全区适龄儿童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4%以上,筑牢了传染病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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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足浴城卫生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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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浴城卫生管理制度

足浴城卫生管理制度

营业场所厅面卫生实行三清洁制度,即班前小清洁、班;负责区清洁,每周大清理,每天小检查,每月大检查,;

2、每日下班后卫生清洁;

(1)清理地毯、沙发等软家具的灰尘;

(2)硬地面的打扫和湿拖;

(3)清理茶几、收银台、咨询台、窗玻璃、灯具、花;

(4)对各类毛巾、拖鞋、足疗室要进行每日消毒;

(5)使营业场所所有摆设干净、明亮、无污垢、无水;

足疗店卫生管理制度

营业场所厅面卫生实行三清洁制度,即班前小清洁、班中清洁和班后大清洁;另外分区域

负责区清洁,每周大清理,每天小检查,每月大检查,每月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大清洗。

2、每日下班后卫生清洁

(1)清理地毯、沙发等软家具的灰尘。

(2)硬地面的打扫和湿拖。

(3)清理茶几、收银台、咨询台、窗玻璃、灯具、花灯、墙面、天花板、电视机、音响、挂钟、毛巾、灯光照明设备、饮水机、器械设备、按摩床、等营业场所的所有设施的灰尘和蜘蛛网。

(4)对各类毛巾、拖鞋、足疗室要进行每日消毒。

(5)使营业场所所有摆设干净、明亮、无污垢、无水迹、无破损、整洁美观,室内空气随时保持清新、干燥、无异味。

(6)做好灭蚊、灭蟑螂、灭老鼠的工作,定期喷洒药物。

(7)如有冰箱,每日彻底清理和整理,对即将过期的用品、果茶要按规定撤换。

(8)掌握消毒柜的使用和清理方法。

(9)对员工更衣室进行紫外线消毒。

(10)主管每天必须对所管理区域的卫生负有最后责任。尤其要注意花草植物及挂图、宣传品的摆放。

(11)注意个人卫生、勤换工作服、工作鞋、袜子等。

(12)一般物品消毒可用酒精、新洁尔灭10%浸泡20分钟。此外,还应掌握紫外线灯光、消毒柜的使用方法,掌握清扫的顺序,抹擦的要求,清扫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如何使房间始终保持清洁,怎样使用和保养电器(电视机、空调、音响等)、设备等。

3、卫生大扫除的安排

(1)每天一次营业区域卫生清理,包括:

①用品、用具、产品设备的加水。

②清理地板、按摩床、浴足沙发、茶几、玻璃,各种毛巾分开洗晒、收、消毒,垃圾每天倒。

(2)每星期一次大扫除,包括:空调风扇页、吊顶、床罩、沙发套、床柜、窗帘、床底、沙发。

(3)每月一次楼外清理包括:门面外、窗外走廊、电线、煤气管、水管等。

4、足疗店卫生措施及标准

(1)经常更换消毒设备中的化学药剂溶液。

(2)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放在消毒水和消毒柜中保持卫生。

(3)重复使用的工具使用一次后必须马上消毒。

(4)使用中的工具必须放置于干净的表面或干净的容器中。

(5)碗、盘以及其他物品在使用前与使用后都必须消毒。

(6)所有器具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并用蘸酒精的棉花垫擦拭。

(7)足疗店的光线、温度、通风都要符合标准,卫生情况必须保持良好。

(8)保持墙壁、窗帘、地板、地毯的清洁。

(9)随时供应冷、热水,并提供茶杯、饮水机等饮水设备。

(10)水、电设施应适当设立。

(11)屋内保持清洁,绝不可有老鼠、跳蚤、苍蝇等蝇虫。

(12)工作区不可用于煮饭、住宿。

(13)地板上的脏东西应随时清理。

(14)洗手间必须保持卫生,提供冷热水、肥皂、纸巾以及卫生纸,同时也要准备带盖的垃圾桶。

(15)足疗师在服务顾客前及使用洗手间之后要洗净双手。

(16)所有弄脏及使用过的东西,在使用完毕后必须马上从工作现场拿走。用过的东西不可以和还没有用过的东西混在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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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办公室规章制度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2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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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是公司的综合性、服务性、行政事务性部门,办公室工作好坏体现全公司的工作面貌和业务水平,因此全公司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办公室的工作。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 办公室考勤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 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审批。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留本科室,一份交办公室领导。

2、请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请假,经经理审批同意,方可离开岗位。

3、公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均须履行请假手续,经经理审批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请假期限将到,若要续请,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

5、上班后在经理和考勤员处及时销假。提前返回,病事假按实际离岗时间计算。

三、签到制度:

1、上班实行签到制。办公室人员为:早9:00—晚17:00。提前10~20分钟下班按早退计算,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记。

2、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签到者,本人写明原因,经理签署意见后,不作为迟到计算。

3、因工作需要加班,经经理批准,方可按加班对待。

第二章 服务规范

一、仪表:公司职员应仪表整洁、大方。

二、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三、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使用普通话,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四、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所应礼貌问、答,热情接待。

五、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代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第三章 办公秩序

一、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二、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三、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整齐。

四、部门、个人专用的设备由部门指定专人和个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公司专人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五、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职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六、吸烟应到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如接待室、会客室等),禁止在办公室(办公坐位上)吸烟。

七、不准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信息电话,不准占用本部电话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四章 办公礼仪规范

一、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如下: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过长。

2、指甲:职员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应尽量用淡色。

3、胡须:男性职员胡须不宜留长,应注意经常修剪。

4、女性职员化妆应尽量给人以清新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二、办公室职员上班服装如公司有制服应穿公司制服,无制服者应穿整洁、大方,不宜穿奇装异服。

第五章 办公室文件收发规定

一、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如需对外发放的当由经理签发。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英盖章。

三、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第六章 办公室文印管理规定

一、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二、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印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部门自行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三、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四、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 事人的责任。

五、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六、爱护设备,注意设备保养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工作,保持打印清洁。

第七章 责任

1、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办公室总经理,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警告处分。

2、办公室总经理对本制度负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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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公司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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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总则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三、文印管理制度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取规定

五、考勤制度

六、人事管理制度

七、餐旅费管理制度

八、合同管理制度

九、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本公司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增强江西分公司的总体素质,加强企业的管理体系,为今后江西分公司能适应组建行业集团公司开拓性的发展需要,体现企业制度管理和自我约束力,根据江西分公司的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制本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出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实行“绩效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与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拟稿,文件形成后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2. 业务文件已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经理审核签发。

3. 以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4.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送结果。

5. 经签发的文件原件送办公室存档。

6.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并于接见当日,按领导批准的要求送交有关部门,文件阅亦部门和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不能办理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三、文印管理制度

1. 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项。

2.打印所有文件必须经总经理签署意见,方可打印,各部门拟草的文件、合同、资料等,也由办公室统一打印,打印文件、传真均须逐次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重时因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核对清楚按时完成。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取规定

1. 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写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各部门和人员所需领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册表出库办理签字,对部门用品需部门负责人填报购置表,报办公室统一购置,由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购置并使用。

2.办公用品购置后,由行政部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购置发票,清单入库,出库手续齐全到财务室予以报销,手续不全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5.个人领取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或外借,工作调动离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五、考勤制度

1.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或报总经理。

2.工作时间按双休制,假日由总部统一安排。

3.严格请假、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后向批准人销假,批准假条报办公室。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假超过一天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

4.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至三十分钟内到达,按迟到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下班提前三十分钟以内者按早退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者,扣发五天工资,累计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发十天工资,累计达十次以上者扣发当月15天的工资。

6.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一天者扣发五天工资,并给予一次性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两天者扣发十天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三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发所有工资和待遇,每月累计旷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辞退。

7.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网上聊天,玩任何游戏,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8.参加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体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9.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请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材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只发月工资的70%,工伤除外。

10.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求秉公办事,公司实行统一考勤办公室每月统计报告一次,对有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如实上报,按公司制度执行扣款,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进行处罚。

六、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应该与公司签订聘用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3.公司各职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其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决定。

4.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贡献,表现,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5.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6.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者经教不改,公司有权与其解聘辞退。

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者。

8.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9.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聘用者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七、餐旅费管理制度

1.本办法仅限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差旅费的员工。

2.出差费分膳食费、住宿费两项。

①膳食费每天40元。

②住宿费每天120元。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报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出差,如因事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后应立即办理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①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②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③出差人返回后,填写差旅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止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报销时冲销预之数。

4.差旅费按业务需要,以总经理批准同意后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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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山西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决定,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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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处罚是指:

(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较大数额罚款或者没收同等数额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二)责令停产停业;

(三)吊销许可证或者企业营业执照;

(四)10日以上的行政拘留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简称备案审查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办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的受理和审查工作,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具体办理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报备工作。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负责对本部门、本系统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办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的受理和审查工作,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具体办理本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报备工作。

第五条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依照下列规定备案:

(一)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向本级人民政府和隶属的政府工作部门备案;

(四)垂直管理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分别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机关备案;

(五)两个以上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分别按本条(二)、(三)、(四)项规定备案。

第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应当自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备案表等有关资料报送备案。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文书格式由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统一规定。

第七条 备案审查机构可根据需要调阅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有关行政处罚的案件材料。

备案审查机构调阅案卷或者有关材料时,应当向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填发调阅行政处罚案卷通知书。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应当按照调阅行政处罚案卷通知书的要求报送案卷或者有关材料。

第八条 备案审查机构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有违法或明显不当行为的,应当向报备机关提出。报备机关拒不改正的,备案审查机构可以建议本级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撤销。

第九条 备案审查机构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备案或者拒绝备案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建议具有行政处分权的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条备案审查机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本级人民政府或本部门、本系统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及审查情况。

第十一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所称的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由省直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意见并报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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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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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努力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切实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现就建立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重要性

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是规范领导干部学习,增强自觉性、提高学习质量的有效手段;是促进领导干部端正学风,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更好地了解和使用干部的重要环节。建立这一制度,对于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全局进一步兴起理论学习的新高潮,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考核方法,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和体系,逐步实现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学习积极性,促进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考核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考核对象

考核的对象是全体干部。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1、学习的基本状况和学习态度。一是了解干部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的基本状况,包括学习计划的制定、投入学习的时间、学习的方式方法以及出勤率状况、完成学习计划的实际进度等。二是考核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自觉性,看其能否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真正把理论学习摆上重要位置,做理论学习的表率。

2、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主要了解干部的理论素质及水平。重点检查干部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地理论基本问题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国情、党史和中外近、现代史,现代必备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审计业务知识,同时考核干部掌握履行工作职责应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的情况。

3、理论联系实际的情况。主要包括两部份。一是了解领导干部运用理论改造主观世界的情况,即看干部能否坚持党的宗旨,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了解领导干部运用理论改造客观世界的情况,即看干部能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分析、解决改革和发展中的现实问题,能否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考核的基本办法

脱产理论学习的考核。副科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凡是在党校、干部院校进修学习,学习结束时,都要查行必要的考核,并作出写实性的书面鉴定。学习一个月以上的,还应进行考核,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班次和课程内容的要求,可相应把鉴定和考试成绩应记入党员学习登记表。

学习的考核。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集中学习的出勤情况,结合理论学习开展调查研究情况,集中研讨的发言质量,运用理论改造主、客观世界的实际效果和撰写理论文章或学习心得等情况。每年年底前,支部要对干部参加学习的情况进行抽查。

在职自学的考核。主要了解干部对规定的必读书目研读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所选其他书籍的学习情况,以及本人撰写调研文章、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情况。

要把理论学习考核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考核可结合对干部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前考核或届中、届末考核,采用个人述学、群众评学、组织考学的方法进行。

(1)个人述学。指干部对自己的学习、运用理论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参加保种形式的学习,学习的内容、方式,学习的收荀和指导实际工作的成效,今后打算等四个方面。述学可单独进行,也可作为干部述职的一项内容。

(2)群众评学。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干部对班子学习理论、运用理解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制作考核表请干部填写等方式进行。

(3)组织考学。干部的学习态度、理论素养、学习效果特别是运用理论改造主、客观世界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考察、核实。

五、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一)考试结果的评定

对干部部理论学习的情况进行考核后,应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1、做好考核结果的反馈 。考核结束后,支部要及时将考核结果向干部本人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督促干部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质量和自觉性

2、建立健全干部理论学习档案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别建立干部理论学习档案。理论学习阶段性考核结束后,要将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如实记入学习档案。

3、建立健全干部理论学习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中有关理论学习考核工作的规定,在干部考核时,应查阅拟使用干部的学习档案,并把理论学习的情况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学习刻苦、理论联系实际、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要予以表彰,特别优秀的要作为典型加以宣传;对不重视理论学习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通报批评;对学风不正,同时考核结果被评定为较差档案且德才平平、没有明显政绩的干部,不能提拔作用,并视情况予以批评帮助。在干部考察材料中,要把干部理论学习的情况作为评价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呈报干部任免审批表时,必须填写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未达到以《条例》规定培训时间要求的,应视情况作出暂缓讨论或先培训后上岗的处理。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理论学习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理论学习考核工作的领导。要把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抓好干部的理论学习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列为年度岗位目标的内容之一。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按照考核制度和有关规定,对照检查,确保干部理论学习落到实处,对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不断总结经验,推进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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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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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省属驻昌和外地进昌各类建筑业企业。所称的进昌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范围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具体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

第四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参加建设市场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市建委办理进昌登记手续。

第五条 进昌办理登记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在昌负责人的委托书,企业在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具有专业资格的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含社会保险凭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外省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省内企业应提供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信;

(四)由企业所在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二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所列举行为的证明,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的证明;

(五)企业参加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技术工种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管理人员等总人数不少于15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限二级以上,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以及社会保险证明;

第六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设立分公司的,在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不小于200平方米,各专业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并办理在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开立银行帐户及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七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具备了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条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省属驻昌和本市各类施工企业凭资质证书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进昌建筑业企业不设分公司的不发《诚信管理手册》。

第八条《诚信管理手册》是本市和驻昌、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在昌的业绩和奖惩情况。持《诚信管理手册》可参加本市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持《诚信管理手册》参加招投标时,加入3分诚信分值;有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被处以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为记录当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条领取了《诚信管理手册》的建筑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资质等级、指定在昌负责人等,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建委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国(境)外施工企业进昌施工按照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建筑业企业在昌承接工程后,应组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第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应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统计局报送建筑业企业各类报表。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遵守国家、江西省及本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诚信管理手册》的处理:

(一)在昌无固定的办公场所,驻昌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实际到位情况与进昌登记的资料不相符的;

(二)企业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不健全,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设置与施工工程规模程度不相适应,以及项目管理人员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经3次以上检查均不在施工现场的视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技术工种和劳务作业人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上岗的;

(三)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或未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的;

(四)出租、涂改、伪造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诚信管理手册》的,以及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使用《诚信管理手册》的;

(五)不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

(六)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

(七)不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间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等级事故的;

(九)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

第十五条 市建委对所持《诚信管理手册》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年度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昌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当年的年度检查通知进行年度检查申报,填写年度检查报表,提交《诚信管理手册》,交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昌分公司《企业非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昌设有办事处的,该地企业将申报资料提交到驻昌办事处,由驻昌办事处统一将年检资料交市建委;无驻昌办事处的企业将申报资料直接报市建委。

(三)对年度检查资料齐全的企业,市建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年度检查结论,记录在《诚信管理手册》年度检查记录栏内。

第十六条年度检查的内容是: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是否与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是否存在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第十七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的施工条件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且与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诚信管理手册》,在两年内市建委不再发给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在此后的两年内参加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时,每次扣4分。

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2、连续两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条年检时间为自下发年检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特殊情况企业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其《诚信管理手册》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遗失《诚信管理手册》,应在本市登报声明作废后,重新补发。

第二十一条 企业终止在昌承接工程,应到市建委办理离昌手续,同时上缴《诚信管理手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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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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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库房重地未经部门经理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库房内,库房管理员每天必须按规定领取库房钥匙,如果库房管理员不在而必须打开库房时,必须由部门经理指定的专人领取库房钥匙并登记,并且由他人陪同才可进入库房,拿完所需用品后进行登记,及时归还库房钥匙。

二、需到库房领货的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应在门外等候。

三、对客房部客用品的保管和收发负有重要责任,严格依据各楼层住客率发放客用品,严格控制数量。

四、库房员工应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准串岗、闲谈,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酒店店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五、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整齐,对物品分类码放,保证快捷及时的发放。

六、把好质量关,对劣质商品、过期食品拒绝收货,并上报经理。

七、收货时严格按领货单上清点商品,如无差错,可与供货部门办理收货手续。

八、定期进行物品的盘点,对自己保管的物品经常检查——有无过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货帐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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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最新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4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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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最新】

公共场合是大量人共处的生活场合,所以卫生问题影响的群众范围更大更深远,所以管理公共场合的负责人需要严格管理公共场所的卫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一)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 消毒、安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设施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三、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具及设备必须专管专用。

四、设施必须加盖加锁以防范不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五、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所用防护涂料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规范要求,不对饮用水水质造成影响。

六、无水箱水质消毒设施的场所,必须配置水质检测余氯盒、专用饮用水消毒剂。每日测定水箱水质游离余氯含量并记录。管网末捎水游离余氯不应低于0.05mg/l,测试记录本必须保存以备检查。

七、通过设施所供给的饮用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不应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或流行。

八、每年应对二次供水用水箱进行1—2次全面清洗、消毒,设立清洗、消毒记录,并对水质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如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卫生监督部门。

九、水箱清洗、消毒应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有关要求,按规范程序进行。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七条 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第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三)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是学生生活一个公共场所,应保证良好的清洁环境,为进一步提高与完善卫生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一、在食品操作过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病从口入”关,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去做,保证就餐者的身体健康。

二、将食堂的工作场所进行严格划分,分别由将卫生分担区域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每人将自己的卫生分担区域认真清扫整洁。

三、食堂卫生要天天保持干净整洁,做到窗明地净,无油渍,窗台无灰尘。保证纱窗完整无破损,发现破损时及时上报修理。暖气片(管)及各种上下水管道无灰尘。垃圾桶要及时清理,不得长时间存放。

四、每周六、日进行卫生大扫除,周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区域,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个人卫生:

(一)必须具备有区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健康证。

(二)工作时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巾),并要保持衣装整洁干净。

(三)必须有良好的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

(四)在工作期间不允许佩戴特别的饰品,女员工不应画浓妆,涂染指甲;男员工不留长头发、长胡须。

(五)不得穿裤头、背心、拖鞋上班。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四)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营业场所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2、场所内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区域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管理组织每周开展卫生检查改进工作,并做好记录,建立卫生档案。

4、卫生专干负责对场所内的卫生进行经常性卫生检查和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5、营业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等,墙面、挂图、壁灯干净无尘。

6、对公共卫生区域每天彻底消毒,有废弃物盛放容器并加盖。

7、场所内的卫生间机械通风良好,地面必须保持干燥洁净,便池、马桶、面盆随时清理干净,台面、镜面、烘手机干净无尘。

8、营业场所内及客房应加强自然通风,保持机械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转,机械通风设备按卫生要求每周清洗过滤设备并做好记录,保证室内足够的新风量。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广大旅客及交通运输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候车(船)室,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各公共场所。

第三条 交通系统各级行政部门是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交通系统各级卫生防疫站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未设立卫生防疫站的,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应委托地方卫生防疫机构负责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

第四条 港口客运站、长途汽车站、客船的设计、经营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五条 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由所在地交通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考核。

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国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学大纲”编写教材。下达培训任务和要求。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后成绩不合格不准上岗。

第六条 凡在主要对旅客和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从事直接服务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从事此项工作的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准上岗。

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应于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应检人员名单。健康检查工作由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指定的医疗部门承担。检查工作应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在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检查结果上报交通卫生主管部门。对检查合格者,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核发健康合格证。

第七条 乘客定额一百人以上的客船,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港口客运站候船室及其他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持有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签发的交通卫生许可证,方准办理营业手续。申请交通卫生许可证,须向所在地的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提出。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审查、监测,符合《条例》要求的,发给卫生许可证。

新建、改建、扩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或变更营业项目,按上述程序重新申领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未按《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如期复核的原卫生许可证即自行失效。

第八条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候车(船)室,水路、公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各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下列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除进行妥善处理外,应及时报告交通卫生监督机构。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应向受害人赔偿损失:

(一)因微小气候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虚脱休克的;

(二)因空气质量恶化造成呼吸道传染病的;

(三)因强烈眩光刺激造成短暂视力损害的;

(四)因强烈噪声造成短暂听力损害的;

(五)因饮用水不卫生造成介水传染病流行和中毒的;

(六)因公共用具和卫生设施不卫生造成肠道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皮肤病、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

(七)因意外事故造成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中毒的。

以上各项必须用标准方法检测,经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确认。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九条 各级交通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中心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所属地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监测,并对所属的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条 各级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对所辖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参加竣工验收,对经营活动进行预防性和日常的卫生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任务。卫生监督员应选择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具有医士以上(含医士)的技术职称、熟悉有关监督监测业务和规章的人员担任,并经卫生监督机构的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考核批准。

设置卫生监督员后,应向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年发送旅客在五十万人次以下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港口客运站候船室,可设卫生监督员一人。超过五十万人次,每增加三十万人次,增设卫生监督员一人。客船每十五艘设卫生监督员一人。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公务,必须着装整洁,佩带“中国卫生监督”证章,出示卫生监督员证书。

交通部直属单位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由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各双重领导港务局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可由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交通主管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应依照《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处罚。

第十五条 对依法行使职责的卫生监督人员谩骂、殴打,阻挠卫生监督人员依法行使职责者,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交通系统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的人员、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以及所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循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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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生产车间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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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实施监督。

第六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自公布之日生效。

物流管理

第七条物流控制是生产管理的先决条件,合理的物流控制是产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产前提。物流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产是否顺畅、物料浪费严重与否、生产成本的高低。

第八条物流机构包含各车间成品仓库、材料仓库、工具仓库以及公司车队。成品仓库是成品的储存机构,负责成品的收发、储存;材料仓库是原材料的储存机构,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储存;工具仓库是工具、模具储存机构,负责工具、模具的收发、储存、保养;车队是公司的运输机构,负责公司所有运输事务。

第九条生产部门在接到有物料入库通知后,即通知物料检验人对物料进行品质检验。检验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签名开具物资入库单,然后入库。检验不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开具退货通知单,并通知外协人员或公司采购人员将不合格物料运回原单位。

第十条仓库凭物料检验人开具的物资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仓管员要做好物资入库帐,并将入库物资放到仓库相应的位置,摆放整齐。

第十一条仓管员在新进物资入库后要及时做好标示,同时做好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仓库的物资要和帐目相符,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并将结果上报主管会计。生产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对物资盘点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仓管员的考核依据。

第十二条车间或其他人员领取物资必须出具领料单。领料单各栏要填写清楚,领取生产材料由车间开单;领取工具、模具以及办公用品等均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领取。

第十三条仓管员接到领料单核实后,库存充足的立即发放并做好物资出库帐;库存不足的将仓库现有物资全额发放,并通知领料人重开领料单,按实际发放数量填写。

第十四条车间或其他人员将物料领回后应即做好物料标示,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

第十五条成品经检验合格,包装人员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装规格包装产品,包装人员执成品检验员出具的成品入库单将成品送到成品仓库入库。

第十六条成品仓库仓管员在入库人员出具成品入库单后方可接收产品入库,同时做好产品入库帐。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在总经理许可下方可接收无成品入库单的产品。

第十七条产品出货要开具产品出库单,一联存根,二联交客户或业务主办人;三联交会计,并做好产品出库帐。

第十八条短途运输的可以安排公司车队送货,需要长途运输的安排托运,将产品运至客户规定交货地点交货。

第十九条车队将产品送到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后,将产品出库单交客户验货。等客户验货人员验定无误后请收货人员出具产品验收入库单。客户出具的产品验收入库单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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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装饰公司工地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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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工地管理制度

工地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广大职工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一、本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二、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遵纪守法,争做奉献求实、爱岗敬业文明先进员工。

三、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晚休、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四、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安排,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5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并开除当事人。

六、文明用语、讲文明、讲礼貌、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七、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关心和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文明工地的设施人人都得关心爱护。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00%。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的50%。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八、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接电、照明用电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接线,他人不得私自乱动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安全驾驶、文明操作。

九、工地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并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种、火源进入施工现场。

十、进入施工现场的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负责自理,公司概不负责。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十一、工地所有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严禁在本工地、建设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遵纪守法、做文明吏者。

十二、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间礼貌用语,搞好自身卫生及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容貌及个人容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讲文明礼貌、树良好风气。

十三、工地所有员工、各施工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工具、用具、设备、车辆、钢化、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设备为我创效益、我为设备搞整洁。

十四、严格遵守文明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觉遵守纪律、保护环境卫生。语气和谐、团结友爱。

十五、为了公司荣誉和职工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员工切实执行、严格遵守,以充分体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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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地宿舍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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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建筑工地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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