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偿还贷款债务协议
甲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代偿人):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银行____市____支行(以下分别称甲、乙、丙方),就甲方欠丙方_____万元贷款债务事宜,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关于偿还有限公司欠工商银行_______支行_____万元贷款债务的协议书,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由乙方代甲方分三期归还欠丙方的______万元贷款,偿还日期和金额分别为:
1.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偿还万元;
2.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偿还万元;
3.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偿还万元。
第二条 在贷款未还清前,出乙方按月支付贷款所产主的利息。
第三条 待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而丙方必须解除的抵押权。
第四条 在贷款本息未依照前述规定还清前,丙方有权依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规定,继续追索借款人_______有限公司和抵押人有限公司。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偿还贷款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 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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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贷款担保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篇一】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贷款人:
日期:
借款人:
日期:
保证人:
日期:
【篇二】
农银抵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向借款人提供贷款限额不超过_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的贷款,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方式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人愿以下列财产________(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一)在第一条所述贷款限额内,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由抵押人担保,不再逐笔办理抵押手续。
(二)上述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三)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仅、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五)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度或提前收回贷款。
(六)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七)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以清偿其他债务。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抵押人因转制、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危及借款方实现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借款方。
(八)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和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三、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
四、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__计收利息。
五、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六、贷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首先以帐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七、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有权按第六条规定行使抵押权。
八、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五、六、七款内容,使贷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抵押物作价______%的违约金。
九、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篇三】
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
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
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如果代理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代理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b)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i)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iv)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e)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i)担保人已经向代理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j)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l)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明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d)担保人将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代理人;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代理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代理人;
(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代理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代理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代理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代理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代理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代理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代理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代理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宣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代理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18.
(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承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19.
(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_________。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c)除非代理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20.
(a)除非代理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b)代理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代理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代理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代理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21.本担保书受_________法律管辖并按_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_________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_________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22.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代理人各执一份。
c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2024年小额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1.1 流动资金贷款;
1.2 项目贷款;
1.3 按揭贷款;
第四条 借款期限及还款方式:
(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季计收□按月计收(择其一),到期利随本清。利息
(2)本金□按月□按季(择其一)按借款借据载明的期限分期归还,利息□按季计收□按月计收(择其一),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利息若按季计收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 (3)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4)按月等额还贷本息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按月等额还借款本息,
(5)递减法还贷本息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等额偿还借款本金,
4.3 借款实际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利率
5.2 本合同执行浮动贷款利率,
本合同签订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的还款方式相对应)。
5.4 无论采用哪种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计算基准均为每月30天,换算公式为: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条 甲方提前归还借款,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收贷款利息。
第七条 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15个日历天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书面协议。
第八条
8.1 借款及所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生产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等。
8.2 乙方依本合同或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1)支付行使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等全部费用;
(2)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8.3 甲乙双方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权决定甲方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顺序。
第九条 借款担保
9.2 若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合同变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或借款人、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或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担保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致使担保价值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等以担保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若借款人无法提供满足贷款人要求的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则贷款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全
部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第十条 提款时间及方式
(2)按下列时间分期提款:
(3)将该笔借款直接支付至如下帐户:
10.2 超过上述时间未提用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10.3 借款人按(1)和(2)款约定提款前必须向贷款人开具正规收款收据或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借据。
10.4 借款人选择分期提款的,应当书面确认分期提款事项。分期提款的,贷款期限不予延长,甲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并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第十一条逾期和挪用
11.1 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乙方对逾期的借款从逾期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
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
11.3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违约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11.4 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对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从欠息日起按本条第1款确定的违约金计收标准计收违约金。
11.5 如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重新定价),本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或挪用违约金随之调整,计收违约金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
第十二条违约及处理
12.1 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或视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甲方隐瞒企业财务状况和/或经营状况、企业财务状况和/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借贷高利贷尚未清偿、注册资本减少或未按时缴足、抽逃资金、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或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2)甲方提供的资料存在隐瞒或重大失实,或在贷款申请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3)甲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而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兼并、联营、托管(接管)、对外投资、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租赁经营、重组、转赠、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或企业产权组织形式变更行为;
(5)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减少注册资本,或以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主要资产或者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进行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承担重大负债的活动,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6)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等工商登记事项,没有在变更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甲方没有在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财产等发生变化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的);
(7)甲方有偷逃税等违反税收征管的行为,或被行政机关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的;
(8)甲方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或被撤销情形;
大影响的合同;
(10)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纠纷;
(1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利息或归还任何一期到期本金;
(12)甲方在任何金融机构的债务到期而未清偿或未及时清偿;
(13)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
(14)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
(15)甲方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或批准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中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16)甲方提供的借款担保出现风险(包括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和履约能力严重下降、未经乙方同意在担保物上设置新的重大负债或他项权利、担保物毁损、灭失、被冻结、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及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情况等),而甲方又不能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新的担保的;
(1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或出现其他乙方认为可能影响甲方或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
12.2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
(3)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宣布本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应付款 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清偿;
(4)行使担保物权和/或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要求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 而给贷款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进行检查、监督(甲方为自然人的,乙方还有权检查监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甲方应当按时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资料。
乙方对甲方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应当保密(应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及内部通报的除外)。
第十四条
14.1 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双方约定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3)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4)发放贷款前,未发现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违约事件;
(5)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14.2 上述条件任何一项未满足,乙方有权拒绝发放贷款,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十五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5.1凡当事人之间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5.2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需签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担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记机关(若有)各一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8.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18.2 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包括双方往来文件、司法或仲裁文书)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送达。甲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提供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的,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18.3 甲方承诺,甲方对乙方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甲方股东对甲方的借款,并且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注:如甲方为公司,建议选择适用。)
18.4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
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第十九条声明条款
19.1 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19.2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3:信用社贷款合同书
出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前有规定,甲、乙、丙三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因 的需要,向甲方借款。 第二条 借款币种和金额:人民币 整。
第三条 借款用途:乙方借款用于办理 。
第四条 出借时间
出借时间: 年 月 日。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后将全部借款给付乙方;乙方收到甲方借款后应向甲方出具借款收据。
第五条
还款时间: 年 月 日,乙方应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否则,按借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五计算滞纳金。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借款使用情况。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息和其他费用。
3、在乙方、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前提下,按期足额向乙方发放贷款。
4、在下列事项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时,甲方可以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和罚息)及其它费用。
(1)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
(2)乙方拒绝或阻扰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或资料;
(4)乙方向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甲方权益的合同;
(5)乙方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6)保证人丧失连带保证责任能力;
(7)乙方与丙方串通套取借款,损害甲方权益;
(8)乙方发生其它足以影响期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贷款。
2、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向甲方提供与该贷款使用有关的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发生重大变动应在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承担因违约而导致甲方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执行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乙方如逾期不还贷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
3、乙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甲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事后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青岛市 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期内,乙方或丙方变更住所、名称或电话的,应在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向本合同所留的住址发送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2、乙方承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丙方承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4、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合同上述条款的前提下,就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保证条款:
保证人详阅了借款合同的全部内容,保证人自愿对上列借款金额 万元以及滞纳金的债务做连带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本金,利息,滞纳金或违约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
担保期:自债务人 还款时间届满,即 年 月 日的次日至债务人清偿所欠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采用保证担保,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章)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电话号码: 丙方: (签章)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电话号码:
乙方指定汇款账户为: 账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乙方: (签章) 身份证号码:现住址: 电话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日于青岛市
篇4:按揭贷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_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_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_________________1、机动车辆损失险;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4、第三者责任险;5、盗抢险;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__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5:申请美元外汇贷款协议
__________派出所: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基本情况)
申请事由: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原因如购房,投亲等)为方便生活和工作,恳请将本人(其余需迁移人员)迁至_______________地,望准予申请为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附:
1、所迁移人员的籍证明
2、其它相应证明(如购房则有房产复印件等,工作则有证明等)
申请理由
户口申请理由各式各样,不外有工作调动、购房入户、父母投靠、夫妻投靠等。
只需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即可。
篇6:贷款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需要资金,特委托乙方进行融资贷款,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融资委托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就目标项目进行融资,委托事项包括:
1.对融资项目进行调查评估;
2.对融资项目进行网上推广和线下推广;
3.寻找民间资金或小额贷款公司等,并与之进行谈判,协助签约。
第二条:甲方对项目融资的要求和承诺:
1.融资额度:人民币万。
2.融资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从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融资方式:民间借款或其他方式;
4.融资利息:每月1.5%以内;
第三条:甲方的其他约定
1.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在目标项目上的工作进展;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融资项目的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报;
3.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7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贷款人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5.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报酬。
第四条:乙方的其他约定
1.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要求范围内自主与贷款人沟通和谈判;
2.乙方有权按双方合同约定收取服务报酬;
3.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融资过程中,贷款人提出了与甲方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则乙方不能擅做主张,应征求甲方意见,待甲方正式回复后,乙方再向贷款人做出相应答复;
4.乙方的主要工作:
成立项目专项融资小组,指派项目负责人,以全程负责该项目的融资;
到项目方实地考察,并进行审慎调查;
根据审慎调查情况,制定该项目的融资策略与融资实施进度计划;
如需制作项目商业计划书,乙方应协助,有关费用另行商定;
对融资项目进行网上推广和网下推广,精心挑选合适的贷款人;
与贷款人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
协助甲方与贷款人等的谈判;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协助甲方安排签约。
融资完成后进行相应的后续跟踪,与贷款人建立良好的友谊关系;
约定贷款期限届满,确需延长期限的,协助甲方与贷款人洽谈延期等事宜,并促使签订延期有关合同。
第五条:服务期限
自双方签订融资服务合同之日起融资款归还完毕之日止。
第六条:服务报酬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融资金额及资金使用期限情况,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2.服务报酬标准为:融资金额__%__约定的资金使用月数;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报酬在甲方与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取得融资款当日支付给乙方;
4.若甲方延长资金使用期限的,应于贷款人同意延长当日按照前述标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延长期间服务报酬。
第七条:双方的其他约定
1.在甲方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若需公证以及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其公证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保险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经乙方寻找的贷款人在与甲方完成借款有关合同的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书面确认乙方的工作成果;
第八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报酬,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服务成果确认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特别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__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__法定代表人:__
____年__月__日
篇7:贷款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车辆品牌 ,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颜色 ,抵押价格为__________元。
二、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月(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如到期不还款,乙方有权处理该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三、甲方保证是上述车辆的原车主,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有权处理该车辆的使用权。
四、抵押车辆时甲方向乙方交付相关的权属,权利证书以及相关手续。
五、甲方保证该车辆以后不会变质为盗抢、诈骗、租赁、逃逸车辆,如发生的与保证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该车辆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七、该车辆抵押前,应当面把车内的贵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间甲方车内的遗留物品丢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者,24小时后,乙方将享有该抵押车的转让、出售、再次转押以及其他方式的处理权和车辆使用权。
九、甲方保证该车辆不是租赁、盗抢车辆,是属于合法手续车辆,如出现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篇8: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的规定,经甲、乙 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小额贷款贷款种类:
第二条 小额贷款借款金额(大写):
第三条 小额贷款借款用途:
第四条小额贷款借款期限:小额贷款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实际发放数额和期限等以借据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小额贷款借款利率:
乙方向甲方付息、还款约定:借款期限不足一个月的,利息到期支付,在一个月以上的,利息按月支付,每月 日为付息日,到期(含提前到期)本息结清。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 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 按月计收复利,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罚息利率的约定:贷款逾期后,罚息利率为在原约定利率水平上加收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对违约部分从违约之日起罚息利率为在原约定利率水平上加收 。
违约金的约定:贷款逾期后乙方按未还款总额的日万分之 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挤占挪用贷款的乙方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部分的日万分之 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第六条 保证条款:
乙方请 (即丙方)作为借款保证人,丙方自愿为乙方在甲方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履行期限(含展期)届满之日起 年。
保证担保范围: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包括……)、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如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拍卖费用、财产处置费……等)。保证人承担责任时按下列顺序清偿:实现债权的相关契税及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利息;本金。
丙方有权检查和督促乙方履行合同。当乙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时,由丙方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如果甲方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在保证期间相应提前,丙方放弃债务履行期限未届满的抗辩权,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必要时,甲方可以商请丙方的开户银行从丙方的存款帐户内划收贷款本息,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长春大众小额贷款公司承诺:信誉第一;服务第一;保密第一;顾客至上;诚信
本 咨询159--中盛--8812--中盛--2566王经理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借款后 日内将贷款放出,转入乙方帐户(开户行: 户名:账号或卡号: )。或由甲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乙方。如甲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 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第五条的约定计收罚息。乙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第五条的约定计收罚息,或商请乙方的开户银行从乙方帐户中划收贷款本息,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乙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 日向甲方提出申请,有保证人的,还应由保证人签署同意延长担保的意见,经甲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果乙方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4、若乙方不能偿还到期借款本金或利息,乙方还应当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如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拍卖费用……等)。
第八条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应通知对方,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该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由甲方、乙方、 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等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先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 处理。
(1)向 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 )
第十三条 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丙方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出全面、细致、准确的了解,并应乙方、丙方的要求做出相应说明。本合同已经签订即视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 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电话: 年 月 日
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话: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地 址:
篇9:居间合同贷款
居间合同(样式一)
委托方合同编号
居间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
居间方受委托方的委托,双方就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需具体约定所委托的是提供订约机会,还是媒介合同的成立,以及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第二条?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第三条?保密内容
第四条?违约责任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方居间方
单位(人)名称或个人姓名?单位(人)名称或个人姓名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编码: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篇10:购房贷款保险合同书
一、保险财产
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二、责任范围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本公司对下列名项不负责赔偿:
四、保险期限
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五、保险金额
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六、赔偿处理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九、争议处理第一条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年满在18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第三条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归还日,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将被保险人在此时的贷款余额一次付清,保险责任终止。对于被保险人按购房合同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前应缴的贷款部分,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迟缴或未缴的贷款部分,保险人对这部分贷款都不负偿还责任。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驾驶无照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效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
六、病或感染病毒期间所患疾病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其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时,保险人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第五条保险责任开始
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人应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至贷款期满的24时或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止。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保险在合同成立时的最高保险金额以购房贷款余额为限,实际初始保险金额以保险人的核保结果确定,保险金额根据贷款情况逐年递减。
二、本保险的保险费因投保时的年龄及贷款期限而异,缴费方式为趸缴,费率详见附表。
第七条如实告知
本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八条受益人
本保险的受益人为发放购房贷款的金融机构或购房贷款的担保方。
第九条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且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并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凭所需文件资料,向保险人申请保险金。由于延误时间,导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应由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因此而增加的额外费用。本合同受益人的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保险人不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1:外国政府贷款第一类项目财务代理委托协议
甲方:
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财务代理业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业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具体业务范围如下:(请在下列方框内打a;adc;或)
1. 代理记帐
2. 代理报税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甲方的义务是: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配备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账面数额相核对;
(3)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负责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授权签字人名单;
(5)及时向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经手人及授权签字人签批的原始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对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6)对于甲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7)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财务代理费用;
(8)为乙方提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要求为甲方完成财务代理业务,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义务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财务代理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设计相应的会计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
(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7)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为甲方提供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建议。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止,如需续订再行协商。
五、收费标准
经协商,乙方财务代理业务收费标准:
(1).凭证及帐册费用,每年 元;
(2).200________年____月至200________年____月,财务代理费每月 元。
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3个月的财务代理费用及凭证帐册费共计: 元;以后按季支付财务代理费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履行其责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导致税收方面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不真实,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关于会计账务出现的问题,办理交接手续以前的由甲方负责,办理交接手续以后的由乙方负责。
七、争论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论,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决。
八、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未尽事宜
篇12:零售加盟商授信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了支持乙方在所属区域内积极拓展市场,发展终端零售网络,甲方按设定的信用评估方法对乙方进行信用评估,评定乙方为_________级信用加盟商,并给予乙方_________元的信用额度支持,就甲方给予乙方的信用额度支持的有关事宜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1.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乙方当月进货超出信用额度则必须结清之前所欠的货款,甲方方能给予供货。
2.乙方必须于每月10日之前结清上月全部货款(包括甲方支持的信用额度)。否则乙方将自动丧失甲方的信用额度支持,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每月的10日前收到乙方上月的全部货款。
4.本年度12月31日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结清甲方支持的信用额度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扣除拖延结算甲方给予的信用力额度支持。
5.甲方保留随时取消对乙方信用资金支持且不做任何解释的权利。
6.如因各种原因导致甲乙双方签定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协议终止,本协议也随之终止,乙方并在协议终止之日三个工作日之内无条件归还甲方给予的信用额度支持,如乙方拖延归还该信用额度,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
7.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篇13:联合贷款合同书
贷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进行_ _项目施工生产,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佰__拾__万 仟 佰 拾 元整(¥ )。
第二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月利率为千分之__,利息在借款时一次性收取。
第三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时间共__年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保证条款与违约责任
1.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借款方如逾期不归还借款,贷款方有权在借款方在公司内部银行中账户划款或在工程款收取中冲抵,并按合同规定的利率加收100%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规定减收利息。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项目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合同规定的利率加收100%罚息。情节严重的,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
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五条 其它
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代表人:
借款方: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篇14:个人委托担保贷款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账户,委托款项存入该账户。
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
1 、存单质押;
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3 、城区房地产抵押;
4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质押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发放城区房地产抵押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
五、委托利率
1 、委托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1-1.5 倍。
2 、逾期、挤占挪用,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
3 、国家利率调整,委托款项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甲方按照利息收入的25%-30% 向乙方支付委托手续费。
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发放合法。
八、对委托款项,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安全的,乙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账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基本账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项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详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对甲方就本合同条款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释,乙方已经理解甲方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及对疑问的解释,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特别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篇15:贷款委托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一、法律服务范围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下列在〔 〕中标有√符号项目的法律事务(以 下简称“本法律事务”)提供服务。
(1)刑事诉讼案件。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 〕,一审〔 〕,二审〔 〕, 再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审〔 〕,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二审〔 〕,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申请执行〔 〕。
(2)民事诉讼案件。一审〔√〕,二审〔 〕,申请再审〔 〕,申请抗诉〔 〕,申请 执行〔 〕。
(3)行政诉讼案件。听证〔 〕,申请复议〔 〕,一审〔 〕,二审〔 〕,再审〔 〕, 申请国家赔偿〔 〕,申请执行〔 〕。
(4)仲裁案件。代理仲裁〔 〕,申请执行,或者申请撤消仲裁不予执行〔 〕。
(5)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 〕。
2、刑事诉讼案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一案中的提供法律帮助 担任辩护人。
3、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民事行政仲裁)一案的诉讼仲裁代理人。
4、非诉讼法律事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就 事宜项目提供见证咨询 法律服务。
二、委托权限 乙方授予甲方的委托权限为(在选定的项目后打√) 〔 〕
1、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处分被代理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 〔√〕
2、特别授权(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 为,以下为选择项)代理人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仲裁请求,〔√〕进行和 解,〔√〕接受法律文书送达,〔√〕申请调查取证和证据保全、财产保全〔√〕提起反诉反(仲裁)申请或者上诉。 〔 〕
3、非诉法律事务委托权限:。 如甲方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且委托权限与本条约定不同的,委托权限依授权委托书为 准。
三、律师 乙方指派 律师、 律师、律师、 律师为本法律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法律事务的,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撤销委托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
四、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 依法维护甲方权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事务的进展情况。
4、律师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出具委托书。
5、乙方及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及律师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及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人泄露;但依法或征得甲方及其近亲属同意后,可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披露所涉及秘密的除外。
五、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律师诚实合作,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与 本事务有关的情况。
2、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否则,乙方律师有权拒绝其要求。
六、律师费及其支付(在选定的项目后打√)
1、〔√〕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的本法律事务以计件方式收取律师费,律师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 律师费支付方式: 〔√〕由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即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 〕由甲方按下列期限分期支付: 。
2、〔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的本法律事务以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计时收费的标准为:每小时人民 币元,计时收费的最小单位为一小时。律师完成本法律事务所需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具《律师用时确认单》。 律师费支付方式:由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预付 元。乙方律师根据服务时间, 以《律师费用清单》方式通知甲方已支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及余额,并可通知甲方及时补充预付律师费及金额。乙方完成本项法律事务或本合同解除时,双方结算律师费,多还少补。
3、〔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的本法律事务以风险代理收费方式收取律师费。 具体约定为:。
七、其他费用 律师在办理本项法律事务中所发生的以下其他费用并不包含在上述律师费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
1、代理活动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差旅费等);
2、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等)。
八、利益冲突 乙方及律师应当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选择继续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或变更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九、委托事务的完成与合同的有效期限 属于诉讼仲裁代理的,委托法律事务以判决、裁定、调解、案外和解、撤诉、撤销案件、终止诉讼仲裁执行等方式结案,或者甲方原因单方撤销委托解除合同的,均视为乙方完成委托法律事务;属于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完成,或者甲方撤销委托解除合同的,均视为乙方完成委托法律事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法律事务完成或者甲方撤销委托、解除合同时止。
十、合同的解除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生效。合同一旦解除,乙方及律师应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现甲方存在故意隐瞒事实或虚假作证等妨碍乙方及律师正常完成受托法律事务情形的,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
一、违约和赔偿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者《律师费用清单》提示及时足额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的,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甲方应支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二计算至支付之日止。
2、乙方及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其他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实际直接损失。 十
二、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可以用书面(包括邮件、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 十
三、不保证与风险提示 乙方及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本法律事务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甲方在诉讼或仲裁中可能存在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几种风险,甲方应尽量予以避免:
1、诉讼或仲裁请求不明确、不具体、不完整会导致承担不利后果。随意扩大请求如得不到支持要额外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请求的增加、变更或者提出反诉、反请求应在许可或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否则可能不被审理。
2、提供证据应当及时、充分,超过指定的时限提供证据、不提供原始证据、证人不出庭作证、未在指定的时限内申请调取证据或申请鉴定都可能影响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故意提供虚假证据会导致承担法律制裁的后果。
3、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庭会导致缺席审理或按自动撤回诉讼或仲裁请求处理。
4、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造成诉讼或仲裁及相关文书被退回也视为已送达。在委托期间,变更联 系地点或方式未告知乙方及律师的,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送达通知及代交法律文书等后果。
5、应在裁决书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否则会丧失上诉权。
6、申请人强制执行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超过上述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7、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会导致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或者支付迟延履行金,还可能遭受民事制裁(如司法拘留等)。 十
四、争议的解决(在选定的项目后打√)
1、〔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先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提请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调解处理。双方同意,就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先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提请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调解处理。双方同意,就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五、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甲乙双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约定:
1、乙方如完成委托事务,或者甲方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撤销委托,律师费不予退还、减免。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十
六、生效条件(在选定的项目后打√) 〔√〕
1、本合同由双方签署后生效。 〔 〕
2、由甲方实际支付首次付款后生效。 在此之前,乙方及律师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十
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代表: 代表
篇16: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书
国家助学贷款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_____(币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仟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元。
第四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条 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 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1.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2.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3.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条 质押登记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质权实现。
质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
第十二条 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出质人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质人赔偿质权人因出质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十三条 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四条 权利放弃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篇17:担保贷款合同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那么房屋抵押贷款分为两种,一个是个人消费贷款,另外一种就是个人经营性贷款。所谓银行消费贷款就是银行机构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消费用的贷款,比如住房、汽车、家具、彩电、冰箱、电脑等。而个人经营性贷款顾名思义就是用自己的房产做抵押获取银行融资用于商业用途。
借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企业营运的需要,向乙方以自有土地、房地产设定抵押借款作为营运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沈阳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借款人民币万元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万元(或同等金额的外币)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营运周转的需要,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二年期。
借款利率及付息:按照中国银行的放款利率,每月付息.
4.借款的支取:在上述借款总金额下,依甲方实际资金需求乙方给予配合逐笔拨付,并以现金或汇款入账户方式支付。
5.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
6.本合同在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2.房产:【地证字第】
3.抵押期限:两年(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4.抵押权包含前欠未还、现借款、转让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1.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2.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与房产,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3.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借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借出的贷款本息。
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5.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借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1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借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支付的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1.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2.甲方开立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估价、登记、证明及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诉讼、律师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系经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壹式三份,自甲、乙双方各自代表签字,且经由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订立时间:二○年月日
订立地点:
篇18:授信额度借款合同
贷额度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借款度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会员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了____________需采购网上____________产品,向甲方申请易货额度,双方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及国务院颁布的《民法典》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额度借用数额及担保
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数额为____________元,以本公司____________产品质押(抵押)担保。
二、额度借用期限
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额度借用用途
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用于专项采购网上____________产品,限用于____________。
四、额度借用手续费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额度借用手续费为借用额度的_____%计算,总计_____元人民币。其额度借用手续费按半年计算,每半年为一结算期。额度借用手续费在批准给予额度十天内将乙方手续费转入甲方结算中心账户,甲方收到乙方手续费后将额度转入乙方账户,供乙方使用。
五、额度支用
1.本合同项下给予的额度,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专项使用,如有改变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在将办完额度借用手续及将额度借用手续费转入甲方结算中心账户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额度转入乙方账户,乙方可开始使用。
六、额度偿还
1.本合同项下借用额度应按本合同第二条额度借用期限内偿还。由于客观原因乙方不能按期归还,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在乙方支付下一额度使用期借用手续费后,才能延期偿还。
2.乙方偿还借用甲方额度,到期以等值人民币偿还(或相等额度偿还)。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额度借用期不能延长,必须按本合同第二条截止日期归还。
七、借用额度保证
本合同项下乙方借用甲方额度由乙方以_____________质押(抵押)进行无条件不可撤销作为偿还额度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即构成违约:
1.方不能按本合同截止日期偿还额度;
2.乙方提出额度展期申请,未被甲方同意,不能按时偿还额度;
3.乙方未能按合同的要求使用额度;
4.乙方在借用额度使用期内,本企业由于任何原因的被兼并或倒闭;
5.乙方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 乙方构成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下列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书面通知乙方,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
2.对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额度的,甲方有权冻结借予乙方的额度;
3.拍卖或变卖乙方质押(抵押)产品,用于偿还额度和拍卖所需费用。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在额度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借用额度违约原因外,乙方或甲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商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项下借用额度的“借用易货额度申请书”及“委托拍卖合同”、“抵押(质押)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有关使用额度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贷款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的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该房过户中所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一切税费概由乙方负担。
三、乙方在签定此购房协议时,由乙方一次性将房款______元付给甲方,(在签定本购房协议时乙方已付清了房款,此协议亦作为收款收据用,)。银行贷款在签定合同后由乙方负责。
四、特别约定:因该房产暂未过户,如果过户时甲方必须无条件、随时配合乙方到房产等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乙方收到该房后,不论以后房价涨跌,双方都不得反悔,甲方更不得以房价涨跌等任何理由而不配合乙方过户。
五、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在房屋过户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必要时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以便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甲方不能积极配合乙方,属违约,则应赔偿乙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担保人:
年月日
篇20:公司经营需要长期贷款协议
______________:
根据农借合字第 号借款合同,〔或( )农借延协字第 号还款协议书〕,你单位尚有本金(大写) 元,利息(大写) 元逾期未归还,请积极筹措资金,抓紧归还。
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__行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借款人 (公)章 保证人 (公)章
签收人 签收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此通知单由借款方、保证方签收后,借、贷、保证方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