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
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住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
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
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酬金制。
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按交纳,业主应在 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健身房:
棋1牌室:
网球场:
游泳池:
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
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
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
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 等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 、等设施。
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
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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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花园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乙方: (房屋出售单位、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据市 文件规定将 新村住房共计 套 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 房屋修缮
(一) 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 托管费用
(一) 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Y 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账户,帐号 ,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 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 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 其它
(一) 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 其它约定:
备注:(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年 月 日止。
(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 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2:202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 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绿化维护:________________;
7.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签《物业服务合同》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区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
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
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 、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________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
条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
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
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
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
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_________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篇4:2024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第33号令)、《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及停泊;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不含设施设备用房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房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七)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元;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宿舍改为商业用途,物业管理服务费将按商业用途收取。
(二)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四)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第八条 奖惩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出现重大事故,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确认需由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物业服务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约_______年。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6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陆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篇5: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6: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试行示范文本LF-2024-2701
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服务项目
第一条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 [经济适用住房] [公寓] [别墅] [办公] [商业]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区(县)_______路(街);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物业构成细目以甲乙双方实际查验清单为准,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物业服务要坚持“同质同价”原则。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第四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
第五章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元/平方米/月;
[其他物业]: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元/平方米/月;
[其他物业]: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_,计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 [半年]_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____________。
第九条 业主应当按[季度] [半年]_______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______。
第十条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业主的空置房,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全额交纳。
第十一条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二条 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位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四条 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业主房屋装修、装修垃圾清运等费用按《业主公约》有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五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机动车位等收益,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六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扣除合理成本后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使用: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
办公用房______间、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其他用房______间、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履行管理用房的维修义务。乙方擅自改变其用途,甲方有权收回。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及时移交给甲方。
第九章 合同终止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___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三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_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除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第三十二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____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四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规划平面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服务标准
六、移交资料清单
附件一:规划平面图
附件二:物业构成明细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10.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电梯
垂直梯
扶梯;
_____________。
2.绿化率:_____%
楼间
集中绿地
砖石铺装;
3.区域内市政:
市政供暖采暖及生活热水系统_______________;
[道路] [楼间甬路];
[室外上下水管道];
[沟渠];
[蓄水池];
[化粪池];
[污水井];
[雨水井]
变配电系统包括_____________;
高压双路供电电源___________;
公共照明设施[路灯]____个;[草坪灯]__个;[________]____个;
[物业区域的外围护拦及围墙];
[高压水泵] [高压水箱]_____个;
[污水泵];
[中水及设备系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燃气调节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消防设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监控设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避雷设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空调设备:[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范围______;
9.电视共用天线;
10.电脑网络线;
11.电讯电话;
12.地下机动车库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地上机动车停车场_________平方米;
14.非机动车库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5.垃圾中转站;
16.信报箱;
17.共用设施设备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18.物业服务用房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五:物业服务标准
附件六:移交资料清单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以及房屋管线布线图;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________________4.相关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包括业主名称、建筑面积、联系方式等);
6.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7.实测面积报告;
8.物业服务所需要的其他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
篇7:通用商场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协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商铺;
座落位置:临沂经济开发区327国道与205国道交汇处
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维护全体业主公共利益,制止违反《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营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停车车位维护费等相关费用;
7、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8、每一年向乙方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私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在不影响业主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物业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所得收入优先补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不足,节余部分补充公共维修资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临时管理规约》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管理规定;
4、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应交纳的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和甲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遵守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使用功能,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教育、指导所属物业的承租人、使用人、亲友访客遵守本物业管理制度,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权益;
10、进入小区的各种车辆均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电梯、照明灯具、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防盗门、等设施设备。
三、环境卫生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清扫、道路保洁;
2、公共环境的消杀;
3、生活垃圾清运;
四、绿化养护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日常浇水、修剪、施肥、杀虫、补苗。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提供小区停车秩序管理服务;
(2)保持小区安静;
(3)制止在非停车场地停放车辆。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2、对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3、违章不听者,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消防管理
(1)消防宣传;
(2)做好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灭火;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乱涂乱画现象;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共用部位无破损,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定期维护保养;
3、专人维护保养;
三、环境卫生
1、环境整洁、无污染;
2、生活垃圾定期清理;
四、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道路畅通有序;
2、车辆停放整齐;
五、安全防范
1、突发事故的紧急预案;
2、主口实行24小时值守,区内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六、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
对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损毁的进行修理。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修以上维修和更新的费用。
一、乙方交费时间:以开发商发出的入住通知书规定交房之日起计收;
二、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
商业物业:按每月每平方米4元收取,
三、不因乙方物业空置原因改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四、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纳,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五、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已包含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能耗费,但不包括公共照明等费用。
七、甲方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维修期外龙头、检查线路、维修暖气漏水等。
八、乙方交纳费用周期为每年年初预交一次。
九、其他费用:
露天车位使用费: 每辆每月 元
装修保证金:
装修垃圾清运费(均建筑面积):
公摊水、电费:
第五条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维修资金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第六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本物业区域内的广告牌的设置3甲方统一管理;
二、广告牌收益用于补充物业管理资金亏损,如有盈余用于补充公共维修资金;
三、禁止任何人在物业区域内设置广告牌获取私人利益;
四、店面广告牌按物业公司统一标准安装,不得擅自安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或滞纳金,有权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滞纳金(不得超过千分之五)。
第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漏电、
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公平的基础上,甲方愿将位于?(学校)安全保洁、秩序维护工作交给乙方实施管理,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事项
1、共用照明的维护维修;
2、公共环境卫生打扫,包括院内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垃圾清运等;
3、维持公共秩序;
4、维持_____通行,协助本校园车位的安排和调整;
5、加强出入人员管理和盘查;
6、公用花草的养护、管理;
7、对业主违反服务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或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人员配备
配备保安人员2名、经理1名、保洁员1名、清洁工一名。
三、费用
包括公用水费、电费、公共材料费、公司管理费、保安服装费、装备费、保安教育费、培训学习费等,全年共计?元整(:?)。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乙方?物业公司。
2、本着竭诚服务,信誉至上,长期合作原则,每________年签定一次合同,考虑物价上涨及国家用人工资保障等因素,再次签定合同时物业管理等费用可作适当调整。本次合同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日)。
3、按照我国劳动法第3条规定,甲方为聘用乙方的.保安人员、管理人员、卫生人员,提供安全、卫生和必要的工作生活环境。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聘用服务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对不适宜工作的人员提出调换建议。
5、按照我国劳动法第6条之规定,因合同期满未续签而继续担负服务的,应按时足额支付相关人员因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费用支付方式:甲方按月支付工资,每月支付壹万元,于月底前支付。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保安人员聘用为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具有一定法律常识和保安技能的城乡青年;保洁人员须熟知保洁程序及内容;管理人员须经过正规培训,有一定管理经验。
2、保安人员负责甲方学校门卫值勤及学校院内安全管理,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学校院内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坚守岗位,确保甲方学校院内人身安全(_____被划),确保学校院内安全管理正规有序,树立良好的保安形象。
3、保安人员有权对发现的甲方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见,建议甲方限期整改。如甲方不予采纳,不及时整改,出现问题,乙方不负责任。
4、对甲方提出的不适合做服务工作的调整建议,乙方应认真听取,及时调整。
5、服务人员在履约期间如有违法_____行为,经调查属实后,由乙方按照相关法律和纪律严肃处理,对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乙方负担保安人员的服装、交通、通讯和学校院内公共照明、监视器用电取暖、降温等费用,并负责服务人员的工作、生活安全和日常管理。
六、双方义务
1、精诚团结。及时通报情况,以提高服务质量。
2、相互信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双方要以积极的态度协商解决。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不相互推诿。
3、院内车位费、卫生保洁费用的收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助配合,甲方统管,分期向乙方支付。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合同期内任何一方,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擅自终止合同(但因乙方履职不好,服务不周等原因造成业主、老干部不满的,经业主委员会商议,可随时终止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需向对方支付十二个月的管理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因乙方服务等因素造成的除外)。
八、争议解决办法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续签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如约履行,双方均无责任。
3、如有重大分歧,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诉诸法律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共同信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2024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服务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售房单位开出的《房屋进住通知单》之日起至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本物业名称: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区_______区
座落位置:_______区_______楼_______单元_______室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二、在本物业设立服务机构,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三、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五、制止违反《物业管理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和本物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七、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编制物业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九、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费用收支账目;
十、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限期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的服务;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享有并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及义务;
二、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四、遵守《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本协议以及本物业的管理规定;
五、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购房合同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时,乙方应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六、装饰装修时,必须办理装修手续,并遵守物业在房屋装饰装修方面的管理规定;
七、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并协助甲方依法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和经营活动;
十、转让物业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的内容,交清转让前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十一、在使用独立采暖炉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的内容,以免发生人身危害;
十二、顶层平台不得搭建阳光屋、遮阳蓬、铁架、藤架等任何封闭或半封闭式建筑;平台内种植灌木、花卉不得超过女儿墙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台的环境卫生;
十三、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时禁止破坏在地面敷设的采暖管线;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六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穿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公共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第七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产权人所共有并共同使用的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计费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楼道、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电子对讲防盗门、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空调冷凝水管、化粪池、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围墙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八条园艺及环境卫生
一、区内共用绿化、园艺小品等的管理和养护;
二、公共环境的卫生清洁、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不含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及建筑装饰垃圾收集和清运)。
第九条安全及消防
一、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公共区域内的(即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秩序(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及演练,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第十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测和安排,确
保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档案资料
一、对本物业的房屋竣工、设施设备及接管验收档案、图纸、资料进行管理;
二、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档案资料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部门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对本物业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
l 装修押金:_______元(业主交纳_______元,装修企业交纳_______元)
l 装修管理费:_______元/套(由装修企业交纳)
l 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自然间(由业主交纳)
第十三条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一、向业主提供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
二、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各类特约有偿的服务;
三、根据本物业内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社区服务及商务服务;
四、法律政策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起至本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第四章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标准会执行《_______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20__]950号文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住宅按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包括:物业公共区域保洁、公共秩序的维护、小区绿地养护、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小修、小区日常综合管理);
二、跃层(六跃七)住宅需加压供水,加收加压水泵运行费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
三、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将按_______市法规、政策调整;
四、交纳费用时间: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六条其他有偿的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停车场(库)车辆收费标准》收取;
1、 大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2、 小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3、 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机动车收费标准:(第一小时不收费)
小型车:_______元/_______小时、大型车:_______元/_______小时
二、为满足住户需要提供的各项有偿的服务价格另议,见《住户手册》附件《有偿的服务价目表》;
三、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其他有偿的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代收代缴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如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
1、公共楼道灯电费(含楼宇对讲):_______元/度,由本单元全体业主均摊;
2、生活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户年;
3、有线电视收视费:_______元/户月;
4、自来水:_______元/吨;
5燃气: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费时间:按月/年交纳。
第十八条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一、按照《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的规定,各产权人在其购买房屋时,须按购房款_______%的比例缴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委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四、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单元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六章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致使甲方未能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超标部分费用,退还利息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千分之三的的滞纳金。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为维护公众、
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若协商无效,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住户手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顶层平台使用《承诺书》和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未规定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经营公司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业主签字:
经 办 人: 委 托 人: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附件1
承诺书
为维护小区的管理,本人同意遵守《_______文化居住区顶层平台管理规定》中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_______文化居住区顶层平台管理规定》
1、禁止在平台上乱搭乱建各种房屋,一经发现,须及时拆除;
2、禁止从平台上往下扔物品、泼水等,以防砸伤路人及破坏小区公共卫生;
3、禁止在平台上非法聚会、聚众赌博等其他非法活动;
4、禁止在平台上支、立各种广告招牌;
5、禁止在平台内饲养家禽、家畜等;
6、禁止擅自翻越平台,在平台外沿及屋瓦处行走;
7、禁止将平台上护墙打通、拆除;
8、禁止在平台上进行烧烤,以防火灾发生及造成环境污染;
9、禁止在平台上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10、禁止在平台上私自安装、使用电网;
11、只允许种植盆栽类植物,禁止在平台上铺土种植各类花草尤其是攀岩类植物;
12、禁止在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
13、禁止在屋顶、平台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附件2
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
为了维护业主住房的正常供暖,本人同意遵守本承诺书中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 在使用锅炉进行采暖前仔细阅读采暖炉的使用说明。
2、 采暖系统包括采暖炉、采暖管线及设备、室内温控面板、分流器、阀门等。
3、 无论是否装修或居住,在冬季保证将锅炉设置在低温防冻运行状态,以免冻坏采暖管线设备和炉内配件,造成损失。
4、 采暖系统在运行中,每天观察锅炉的水压是否在1~2kg之间,若低于此水压及时补水,并注意放出系统内的空气。
5、采暖系统运行期间经常对采暖系统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采暖炉厂家或联系物业公司。如您不便,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办理采暖系统托管低温运行协议,以保证采暖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6、 采暖系统运行需足够的燃气和电源,才能达到自保。保证在电表和燃气表中输入足够的能源,短缺时及时补充
篇10: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民法典》),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该《民法典》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
双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该《民法典》自动解除,各方无需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双方互不对该《民法典》的解除承担任何责任,各方如有损失各自承担。
二、费用结算
1.双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费 万元。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有效发票。
2.除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三、交接工作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毕并撤出甲方物业。
2.乙方应将甲方无偿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恢复原状并退还甲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代表: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1:广东省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乙方为销售 系列产品、开拓市场,需要得到甲方的咨询服务,甲方同意提供服务。
本合同为框架性合同,具体项目以乙方为甲方出具的承诺书为准或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咨询服务;
2、向乙方介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对乙方主营产品的需求;为乙方提供获得销售产品的机会,负责促成交易,提高产品销售合同标的额;
3、根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对乙方主营产品的需求,对乙方给予相关指导;
4、乙方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后,应乙方的要求,甲方为乙方全面履行合同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全面、客观的向甲方介绍本单位情况,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产品最低销售价和市场销售价,根据本单位情况向甲方出具独家代理销售承诺;
3、为向某项目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的目的,负责前期技术交流,参加投标及按照标书的要求提供科学、完善、实用的全面解决方案。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负责该合同的全面履行;
4、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按甲方的要求与甲方指定的单位签订合同。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建设单位同意使用乙方经营的 系列产品,则乙方应按以下两种情况向甲方支付相关服务费,
(一)、在非甲方采购情况下:
1、如乙方并该产品的生产商或总代理商向甲方承诺该产品可以由乙方独家向某项目供货,则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向采购方报价,超出乙方给甲方最低销售价的部分作为给甲方的相关服务费。
2、如乙方不能承诺独家向某项目供货,或有其他品牌同类产品与乙方共同竞标,则乙方不论以任何价格中标,均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在乙方收到合同订金后全款支付给甲方。
(二)在甲方采购情况下:
1、乙方与甲方项目部签定合同后,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按付款进度比例在每次付款时扣除。
(三)甲方协助乙方销售达到 万元时(以上两种情况之和),则乙方再为甲方返还总销售额的 %为奖金,总销售额以当年12月31日前签定合同金额为准,在当年合同执行完毕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甲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以上协议内容执行。如有更改和补充,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确保对本合同及对方提供的方案书、合同文本、客户关系情况等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给予法律上的保护。任何一方违反,受害一方将有权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2:2024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 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 路 号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篇13: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大学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不断提高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甲方将第一教学楼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区域
第一教学楼周边道路内侧石以内。
二、服务内容
1、房屋建筑及附属设备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面、门窗、墙面、地面、楼梯、走廊、门厅、卫生间、给排水设备、供电及照明设备、卫生设施等。
2、设备、家具、教具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电梯、空调、安防监控、电子显示屏、广播音响、电铃、各种办公家具、课桌椅、黑板、讲台、窗帘、各种门牌等。
3、场地、教室、公共走道、卫生间、设备设施卫生保洁。
4、提供粉笔、黑板擦。教师休息室开水供应。
5、做好花草树木、盆景(花)的养护工作。
6、地下停车场的使用管理,督促各种车辆按秩序停放,保证楼四周无车辆。
7、消防安全及消防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8、配电间配电安全运行管理。
9、服务区域内安全保卫。
三、服务标准和要求
1、房屋建筑、设备、家具、教具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完好率达90%以上,维修及时率达90%以上。
2、各类管理服务人员要有明显标志、遵守职业道德、语言规范文明、服务热情主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档案资料齐全。
3、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加强巡视,无重大偷盗、火灾事故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教室和公共场所垃圾日产日清。厕所保洁做到无异味、无积水、干净整洁。
5、执行第一教学楼管理制度,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对违章人员做出处罚或提出处理建议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按时开关大门,按时开放教室和教师休息室,保证上下课铃声准时,保证教师饮用开水、粉笔、黑板擦的供应。
6、无重大投诉事件,在甲方组织的评议中满意率达到90%以上。
7、必须对服务范围内的情况经常性巡查或询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服务费用
1、第一教学楼建筑面积16725㎡(含地下停车库),甲方按建筑面积每年10元㎡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合计167250元。分三次支付,协议签订后先付6万元,下半年再支付6万元,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结算。
2、乙方承担服务区域内单件服务价格在300元(含人工和材料)以下的另星维修费用(电梯、空调、广播音箱、多媒体、安防监控设备、电子显示屏设备除外),单件服务价格在300元以上的甲方另付。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抽查中发现同一地点或同一项目连续五次至十次不符合服务标准的,每次扣50元,十次至五十次,每次扣100元,五十次以上,每次扣500元。这些都从支付乙方的服务费中扣罚。
2、发现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使用教室及设备的情况,及时分别向有关部门与甲方反映,否则发现一次扣罚100元,二次扣罚200元,依次类推。
3、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达不到服务标准,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附则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本协议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学院后勤基建处(章)乙方:XX公司(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篇14: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
西至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 。
占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
第五条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路、化粪池及化粪池以内的排水管道、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 、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盗抢保险的车辆,乙方有权制止停放,不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值勤、______ 、________ 。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 、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档案、_____ 、_______、_______等有关财务帐册及_______ 。
第十四条 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位于______位置计______?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____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
第十六条 位于_____位置计_____?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1.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2.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 ______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负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_____。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_____ 、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产权人公约》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批准,可采取_____ 、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项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 年。自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物业产权人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使用办法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7.向物业产权人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及分摊情况;
8.监督检查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经常听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物业产权人公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产权人筹集;
5.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____?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6.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1%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7.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并建立交接手续;
8.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催交无效的,由甲方做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收缴,委托乙方实施;
9.调解处理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与乙方的纠纷,协调其之间的关系;
10.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建设及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完成政府交办属于物业管理区内应完成的各项任务;
1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决算报告,经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定,提交物业产权人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共同设备、设施、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定提交物业产权人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帐册的管理;
6.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物业产权人公约》的行为;
7.有请求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协助管理的权利;
8.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利;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9.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0.依法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委托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物业委员会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议批准;
4.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5.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7.每半年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提交一份维修基金利息使用管理报告;每年1月份向物业产权人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8.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9.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定期对房屋设备设施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1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7日内,必须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经双方共同认可并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后,向甲方移交有关财务档案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及物业办公、经营用房。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二十六条依据《大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6号)和《大连市城市综合大厦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7号)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 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幢号、行政街号、管理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路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挂机、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新建小区及主次干道两侧房屋立面无晒衣架。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审计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执行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队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 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锅炉供暖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 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 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疏搂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放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随产随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等杂物。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无马路摊点、马路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法、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逻制度。
2.保安人员值勤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保安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八、 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改装管理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物业产权人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空闲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收取。
2.付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
3.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
4.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百分之0.3按日交纳滞纳金。
5.物业产权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电梯运行费、采暖费收费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的,由乙方对要求停放车辆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下列标准收取停车场地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费用,40%用于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费用。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_元;
2.车库每年_____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___元。
第三十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缮资金计提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大政发[1998]51号)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第三十一条 乙方根据有关委托,按政府定价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水费、电费、________ 。
第三十二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若委托乙方维修或提供服务,双方应签订协议,乙方按约定收费标准向享受服务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三条甲方委托乙方签订利用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和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设置户外经营性广告和摊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由乙方负责收费。户外广告和摊亭、摊点等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40%用于弥补经甲方同意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
第三十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为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物业产权人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甲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自行办理。
第三十五条 乙方按______%的比例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提取管理者利润。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九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导致失修失养,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四十一条 因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承担。
第四十二条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由甲方负责筹集,因维修资金筹集不足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按相关物业产权人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0.3%按日交纳滞纳金。乙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为维护公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漏气、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财产损失的,有关各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根据委托管理事项,甲、乙双方办完成交接验收手续。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做出是否续签合同的决定。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甲方即行组织招投标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七条 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1.由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日
篇15: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业主委员会
授权人: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主任(姓名):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业主委员会地址:
业主委员会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年月日召开的业主大会会议上,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聘请乙方的表决,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物业管理服务。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
类型:[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办公][商业]。
坐落位置:[通讯地址]太原市区(县、市)街道(乡、镇)路(街、巷)号;
物业服务区域四至范围: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非住宅平方米,其他。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接本物业时,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
(一)在甲方的监督、协助下,由乙方与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本物业的交接工作:
(二)甲乙双方进行本物业的交接工作:
[因承接涉及的事项较多,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无利害关系人见证或公证机关公证]
第三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二)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四)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五)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六)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七)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八)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九)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十)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签订的协议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十一)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二)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十三)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十四)其他服务事项:。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二)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太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相应等级规定的要求。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收取参照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按下述约定,以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二次供水加压费*元/月·吨;
电梯运行费*元/月·平方米。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甲方同意的其他费用:。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上述费用应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八条 物业服务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由乙方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元的酬金;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属本合同第八条第二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
第十条 物业服务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专业机构审计监督。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在(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按[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预)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资金)。业主未在规定时间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按时交纳。
第十二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参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由业主大会决定执行。
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月·个、室内车位*元/月·个的标准交纳车位使用费,由乙方代收。
车位使用费按下列用途使用:
(一)%转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帐户;
(二)%用作物业服务费用(资金);
(三)。
第十三条 乙方应与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停放服务及收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停车场所保洁、照明、巡视(或监视)等服务,并对停车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使用等工作。
第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有偿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第十五条 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六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所得收益按照下列用途使用:
(一)%转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帐户;
(二)%用作物业服务费用(包括成本及酬金);
(三)。
第十七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但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或专项维修资金帐面金额不足的,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按以下第项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
(一)甲方委托乙方每月按[物业建筑面积*元/平方米][元/户]向业主另行收取费用,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二)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位经营收益的%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八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需使用维修资金时,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甲方应当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所需资金预算、列支范围、工程进展以及资金划拨等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
第六部分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三)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四)代表和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六)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七)在乙方办理入住日前,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位置为;
(八)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报告;
(九)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十)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以及业主、物业使用人与乙方之间的纠纷,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和专项维修资金,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十二)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十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房屋出租登记报备工作,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
(十四)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十五)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十六)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有偿服务费,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二)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不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利用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的,应当每半年公布收益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所得收益归相关业主所有;
(三)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管理制度。对小区内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应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在收费场所实行明码标价;
(四)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六)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七)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八)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
(九)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秩序,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落实小区安防力量,采取各种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办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同时,要协助相关单位或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登记报备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对不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十)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物业使用人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一)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十二)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部分 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属于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财务、相关资料、及附件1所交接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日后解除。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日内交接完毕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事项。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正常的生活秩序,甲方应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向乙方支付交接期间的服务费用。
第二十五条 其他条款。
第八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支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被解聘或合同终止后,应自收到解聘通知书或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日与业主委员会或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的交接验收手续;乙方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不承担责任,当事人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其他条款。
第九部分 争议解决
第三十四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一)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部分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九条 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16:2024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
房地产开发单位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座落位置: 幢 单元 室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 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 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 根据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营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 依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 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
8 每半年(不得低于一次)向乙方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和商业用房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经营性收入;
9 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 如未被业主、业主大会续聘,自本协议终止起日内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3 参加业主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14 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15 遵守本物业的《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使用守则》;
16 依据开发商与甲方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17 装饰装修房屋时,和甲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遵守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18 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使用功能,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9 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20 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21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电梯、照明灯具、建筑智能系统、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防盗门、邮政信箱、娱乐设施、等设施设备。
三、环境卫生
22 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清扫、道路保洁;
23 共用设施设备保洁;
24 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四、安全防范
内容
(1)门岗值班;
(2)物业管理区域内巡视;
(3)公共报警监控;
(4)
责任
(1)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2)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尽到安全防范责任;
(3)维护小区安全次序;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 内容(1)限速、限重、禁鸣;(2)车辆进出管理;(3)停车泊位管理;(4)____________。
· 责任(1)车辆行驶、停放有序;(2)保持小区安静;(3)维护交通安全;(4)___________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24 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24 履行宣传、告知政府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义务;
24 为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24 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消防管理
内容
(1)消防器材管理;
(2)易燃品管理;
(3)消防宣传;
(4)____________。
责任
(1)消防器材无缺少、失效;
(2)消防通道畅道;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灭火;
(4)____________。
八、公共绿化
内容
(1)修剪、浇灌、施肥、除虫等绿化养护;
(2)清理公共绿地;
(3)必要的补种;
(4)____________。
责任
(1)及时养护,促使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
(2)保持公共绿地整洁;
(3)绿化少虫害、无枯死;
(4)____________。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24 外墙无破损,无乱涂乱画现象;
24 户外无违章安装的防盗栅栏和空调;
24 房屋场地无违章搭建;
24 ____________。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24 共用部位无破损,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4 定期维护保养;
24 专人维护保养;
24 ____________。
三、环境卫生
24 环境整洁、无污染;
24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4 ____________。
四、绿化
24 养护得当,定期修剪;
24 美观协调;
24 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24 道路畅通有序;
24 车辆停放整齐;
24 ____________。
六、保安
24 统一服装,持证上岗,文明值勤;
24 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止重大责任火灾、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
24 ____________。
七、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及时修理,两天内完成,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急修:20分钟到现场,24小时处理,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业主报修及时率达90%以上,维修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
八、____________。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修以上维修和更新的费用)
一、乙方交费时间:;
二、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
多层公寓元/m2?月;
别墅元/m2?月;
小高层、高层元/m2?月;
非住宅元/m2?月;
三、乙方的空置房屋由乙方按物业管理费标准的70%向甲方缴纳;
四、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纳,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五、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用车库、楼道灯等)运行能耗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另行按实向乙方分摊。
七、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
24 露天车位:;
24 车库:;
24 摩托车:;
24 自行车:;
八、甲方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参考《杭州市物业管理代办性、特约性专项服务(菜单式)参考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条物业维修基金使用
一、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计划,经业主大会批准,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划拨;
二、物业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由业主大会决定筹续,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三、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六条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甲方统一布设,但不得有损小区整体观瞻和侵害业主权益;
二、收益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或滞纳金,有权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应缴额的支付滞纳金(不得超过千分之二)。
五、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协议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24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4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甲方与业主签订的第一份协议,由甲方送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7: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甲方(党政机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__________ (物业名称)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__________ (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__________
坐落位置 __________
建筑面积 __________
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四至:
东至 __________
南至 __________
西至 __________
北至 __________
第2条 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区域,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物业竣工图纸及物业构成明细应作为合同附件,物业构成明细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交接清单为准。
第3条 服务质量标准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
第4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5条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
除根据合同约定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需进行增减款项外,合同价款不作调整。
第6条 物业管理用房
甲方根据相关要求向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__________ 。 物业管理用房属业主所有,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7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住所: 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
单位代码: __________ 单位代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
签约地址: 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1.1 合同文件的组成
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约定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于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各类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或企业标准规范,合同双方需强调遵照执行的标准规范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3 遵守法律
1.3.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对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需要获得的许可证、执照、证件、批件等,乙方需依法取得。
1.3.2 乙方应按时向所雇用人员发放工资,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保险,依法缴纳相应税费。
1.4 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保密责任,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1.5 廉政责任
甲乙双方在物业项目招投标和履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要求,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双方签订的廉政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 物业交接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就物业交接办法、时间、内容、程序、查验要求、责任等,按国家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约定,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专用条款。
第3条 业户(业户代表)、大楼管理委员会及其会议
3.1 对于党政机关非集中办公点,具有物业使用权的党政机关即为业户,与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并行使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
3.2 对于党政机关集中办公点,入驻党政机关集中办公点的党政机关即为业户,应按照相关规定,成立大楼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楼管委会),成员由入驻党政机关组成。大楼管委会依管理规约取得授权后,委托一家党政机关作为业户代表,与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并行使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也可由各党政机关作为业户与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并行使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大楼管委会应定期召开大楼管委会会议,加强与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提高。
第4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要求
根据双方约定,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甲方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具体标准要求详见专用条款)。
4.1 综合管理。根据本物业的特点和甲方授权的服务要求,组织协调专业服务单位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4.2 建筑物管理。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养护工作,使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4.3 设施设备管理。针对设施设备特点,制定科学、严密、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做好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加强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校验设备中的仪表和安全附件,确保设备灵敏可靠;科学检测、诊断故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做好设备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4.4 保洁服务。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公共部位和相应场所的清洁卫生、消杀灭害、垃圾收集分类和清运等工作。
4.5 绿化养护和管理。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绿地、树木、灌木、景观及室内公共场所植物等养护、管理工作。
4.6 节能管理。在甲方的指导下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区域的电、水、燃气等能源资源消耗的统计、分析工作,配合做好能源分项计量、办公建筑能源审计、节能技术改造等节能工作,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4.7 公共秩序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全天候公共秩序,加强安全管理,包括人员出入管理、安全巡视、24小时物业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4.8 交通秩序维护与车辆停放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各类车辆进出秩序,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加强停车场所的安全使用管理。
4.9 消防防灾管理。完善各类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区域的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等灾情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及甲方做好处置应对。
4.10 会务及接待服务。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会务服务和重要政务活动保障,并配合甲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5条 延伸服务
除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外,甲方因机关正常运营需要,需委托乙方提供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通讯、理发、送水、洗衣、自行车免费租赁、各类废弃物处理、物品搬移等服务,以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临时性服务),视为延伸服务,延伸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服务费用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第6条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分包
对绿化、保洁、安保、通信服务等涉及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管理服务项目,可进行专业分包,专业分包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专用条款中明确。
6.1 乙方选择的专业分包单位,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签约实施。
6.2 乙方所选定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乙方所签订的分包合同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服务标准,并对专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专业分包单位不得将专业分包项目再次转包。
6.3 分包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对分包服务项目进行相应监督管理,保证合同的履行。
第7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7.1 审定乙方编制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计划和有关费用预算等,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提出修改和变更建议。
7.2 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便于乙方开展工作。
7.3 制定、审议、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审核涉及本物业公共部位固定资产配置、绿化和设备改造等事项,并根据批准的方案委托乙方实施。
7.4 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要求乙方整改落实。
7.5 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包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所必需的图、档、卡、册等资料。
7.6 对乙方的节能工作进行指导,下达有关物业年度节能指标,督促乙方加大节能管理力度,提高用能设施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
7.7 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指导、协调乙方妥善处理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控烟、爱国卫生等工作。
7.8 定期召开大楼管委会会议,与乙方沟通协调物业管理服务相关事宜,组织实施第三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测评,配合乙方提升本物业的服务质量。
7.9 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并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第8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8.1 在承接物业时,对物业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等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对所有图、档、卡、册等资料应做好建档工作。
8.2 在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委派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8.3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相关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8.4 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做好从业人员有关政治素养方面的审核。如需调整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在岗人员要求后及时作出调整。
8.5 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和场地;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应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不得影响机关工作秩序。
8.6 对有违反或影响本合同执行,包括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乙方应及时整改。
8.7 协助甲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节能管理工作,对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进行节能管理专业培训,加大节能管理力度,完成甲方下达的物业公共部位年度节能指标。
8.8 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工作,对从事本物业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操作培训;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要求。根据甲方要求,采取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甲方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8.9 按要求组织成立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定期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向甲方通报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稳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8.10 投保物业公众责任险。
8.11 乙方应在年底前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服务年度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服务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签新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并填写移交清单,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第9条 物业维修养护
9.1 甲方所支付物业费用中已包含物业维修日常小修费用,该费用按物业总价百分比计算,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超过物业维修日常小修费用标准的维修项目,乙方需按维修申报程序向甲方申请,列入物业维修日常小修费用的单项单件维修费用(含物件更换费用)标准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9.2 物业大中修和应急专项维修费用由甲方按照大中修维修申报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物业大中修和应急专项维修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9.3 甲方应创造条件,指导、协助乙方推进物业维修信息化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第10条 节能管理
10.1 甲方对乙方节能工作进行指导,配合乙方做好行为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等工作。
10.2 乙方应重视物业节能工作,配备专门人员从事节能管理,建立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台账和主要用能设施设备台账,积极实施用电需求侧平衡管理,完成市节能监察部门布置的各项节能监察工作,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第11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评估
甲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乙方服务管理质量进行监督评价,并邀请社会专业机构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服务满意度第三方测评,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第12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计价方式和支付方式
12.1 本物业管理服务费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的方式,具体收费形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2.2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以下项目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8)其他。
各类能耗费用收费计价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2.3 乙方按照包干制标准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应向甲方公布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管理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专用条款。
12.4 乙方按照酬金制标准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应向甲方公布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管理服务资金收支情况,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专用条款。
12.5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等情况,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对物业管理服务费作相应调整。
12.6 甲方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第13条 履约保证金
13.1 为保证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履行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正式签约并收到甲方首次付款后,按合同总价一定比例的金额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13.2 按合同约定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退的,甲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13.3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14条 违约责任
14.1 乙方违约,甲方可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14.2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14.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在双方协定期限内达到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乙方延迟履行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4.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5 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泄密等事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14.6 其他违约责任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15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16条 附则
16.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从补充协议。
16.2 文件送达。甲乙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文件往来时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1.2 适用于本合同的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各类文件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各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4 保密事项
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1.5 廉政责任
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廉政责任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2条 物业交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4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要求
4.1 综合管理标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 建筑物管理标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3 设施设备管理标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4 保洁服务标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5 绿化养护和管理标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6 节能管理标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7 公共秩序管理标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8 交通秩序维护与车辆停放管理标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9 消防防灾管理标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10 会务及接待服务标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5条 延伸服务
5.1 延伸服务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2 延伸服务标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6条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分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9条 物业维修保养
9.1 物业维修日常小修费用。该费用按物业总价 %计算,共计费用 元。单项单件维修费用(含物件更换费用)低于人民币 元,列入物业维修日常小修费用;超过 元的维修项目,列入物业大中修或应急维修,乙方需通过年度维修申报程序向甲方申请。日常小修应做好财务和账目登记,乙方在每个季度第3个月末向甲方出具物业维修日常小修费用使用情况明细表。当年内未使用完的小修费用,纳入次年小修费用继续专项使用。
9.2 物业大中修和应急专项维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0条 节能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1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评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2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计价方式
12.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用□包干制□酬金制方式计费收费。
12.2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构成和收费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2.6 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3条 履约保证金
13.1 合同正式签约并收到甲方付款的 个工作日内,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 %作为银行履约保函。
13.2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退银行履约保函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4条 违约责任
14.2 甲方无正常理由逾期未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1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6 其他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5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16条 附则
16.2 文件送达地址
文件送达甲方的地址和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文件送达乙方的地址和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附件:
篇18:中学保安物业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为积极推行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根据即____________教体局相关文件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对龙泉中学的部分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实施物业管理工作,并就物业服务工作的有关事宜,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安排以下六名工作人员:_______________保洁人员四人,保安人员一人,水电工一人,其具体工作及职责见以下条款;甲方按照每人每年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定。乙方应提供合法发票。
二、物业保洁服务范围、标准及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
1. 学校楼内卫生间、接待室的卫生保洁。
2.墙壁、楼梯扶手、地面、尿池等确保时时洁净(无污迹,无垃圾,地面无水渍垃圾,墙面无蜘蛛网),灭蚊,蝇,蛆。
3.定期消毒,每季度对校内公共区域杀菌一次。
4.遇到卫生大扫除、会议或上级检查要按学校安排及时完成卫生清扫任务。
5.由乙方安排四名保洁人员在工作日上班,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和清洁次数进行工作。
三、保安(校警)人员职责及要求(乙方)
1. 文明执勤。上岗时必须身穿保安制服,按规定佩戴保安标志和随带保安警具,仪容端庄,依法文明执勤、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坚守岗位。在学生上、放学及就餐时段,保安要在学校规定的位置站岗执勤,严格坚守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动向,及时有效疏导交通,确保校门口及周边畅通无阻。
执勤时间早____________分--____________(学生上学时间段)中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放学时间)必须佩带警械在校门口执勤,以保证校内师生安全。
3. 严格作息。保安人员要严格做到上班时段不空岗、不离岗、电话联系畅通,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
4. 讲好卫生。保安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洁,做到节约用水用电,避免各类安全隐患的发生;同时要搞好大门口的卫生工作,如遇下雪天气,及时清雪扬沙,确保师生上下班安全。
5.保安人员要听从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要与传达人员团结合作,密切配合,不得自以为是、闹不团结。
6.由乙方安排一名保安人员在工作日上班。遇有重大活动,此保安也应上岗。
四、水电工职责(乙方):_______________
1.由乙方安排水电工一名,在甲方有此类活时到校工作。
2.甲方需水电工时,需提前通知乙方或直接通知水电工;水电工应按甲方要求按时到校工作。
3.水电工应服从甲方所做的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出工或不积极工作。.
五、甲方职责:_______________
1.甲方应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3.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
六、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物业公司必须按照学校要求配齐保安,对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统一着装,衣着整洁,文明服务。
2.物业公司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因态度恶劣引起师生不满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校内领导在调查真相后有权责令物业公司换人。
3.物业公司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校内物品设施损坏的按情节给予补偿,有故意行为的按物品价格1.5-2倍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在签订合同期间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确需要依法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主动终止合同要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
七、在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对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约定的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执行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9: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高档小区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物业名称、地址、面积
大厦是由甲方兴建_________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的_________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_________层_________型_________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 甲方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 租金及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_________年。甲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当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误;
(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7)图纸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 管理费
1.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1)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水费保证金;
(4)电费保证金;
(5)电话费保证金。
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2)至(5)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全的差额。
3.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凭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 不得分租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 装修及改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 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保护该物业
1.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 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入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 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赔偿损失
1.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
1.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1)乙方逾期_________天仍未缴付(不论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_________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
甲方有权重新占有该物业或其部分及单方面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影响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并可从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因上述情况所受的所有损失及开支。
2.如发生上述情况的(1)或(2),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煤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_________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交还该物业
1.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3.甲方可全权处理按上述规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将其依法变卖,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将余额退还乙方。
甲方并不因本条而有任何责任将有关物品进行变卖。乙方不得对甲方变卖物品所得款项提出异议。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 支付违约金等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_________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篇20:武汉市物业服务合同简单
甲方:
乙方: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区防水维修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甲方所指定之防水工程,涉及窗口、露台、屋面等项目。
二、 施工方案及工艺:
1、 搭设双排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 拆除漏点处原有建筑做法至基层。
3、 在窗框与墙体连接处重新打发泡胶。
4、 基层抹灰找平达到做高分子丙纶的施工条件。
5、 做300克高分子丙纶。
6、 粘贴施工设计对应苯板,确保紧贴密实,拼接到位。
7、 刮涂防水胶灰,贴网。
8、 做300克高分子丙纶。
9、 抹灰找平。
10、 贴相同墙面砖,用勾缝剂勾缝。
11、 刷外墙丙烯酸涂料。
12、 外墙窗口防水密封胶。
13、 拆除脚手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14、 相关技术要求按照行业规范执行。
三、 工程计价方式:
1、 窗口以个为单位,1000元∕个计算。
2、 露台、屋面等项目以面积为单位,甲方确定价格计算。
四、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力和义务:
1、 对园区内防水维修工程量进行统计,依据乙方施工能力组织维修工作安排。
2、 对乙方在维修工作中遇到技术问题,给予积极协助解决。
3、 提供乙方在维修工作中所需要相关图纸及文件。
4、 规范乙方在维修工作中的施工工艺及施工秩序。乙方未按确定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执行,甲方可责令乙方撤离现场,发生各项费用不予结算。
(二) 乙方权力和义务:
1、 服从甲方在防水施工工作的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防水维修工作。
2、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甲方所确定维修方案及施工工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3、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要使用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材料,不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 窗口维修工作为一次性包死,凡乙方维修后,本窗口出现的重复、重新漏水问题仍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不再支付费用。
5、 乙方对窗口进行维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室内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 本合同为单项维修工程合同,作为附件,未尽事宜参照框架合同。
六、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