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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防火方案(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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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防火,全文共 1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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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__街道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1、街道办事处成立清明节森林防火领导组,由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林业领导为副组长,联村领导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的领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2、即日起,街道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宣传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在案。

3、各村必须在清明节期间大力宣传护林防火工作,对每个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段、坟场和路口派专人负责把守,做好引导、防范工作。

4、中小学校要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活动,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护林防火、文明祭祖的重要意义。

5、党政办5、6、7号每天对全办干部职工及村两委成员普发防火短信一条。

二、严格检查

1、清明节期间,街道将组织对各村及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的巡视和督查。

2、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督促和检查,特别要督促护林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进行巡查。

三、火源监管

1、按照市政府防火指挥部要求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各村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对坟场、墓地比较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地段(某某某某)提前组织清理杂草,防患于未然并要增加人员,定人、定责、定岗,实行不间段地严防死守,每个地段不得少于2人,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散落在林内的零星坟头监管力度,对主要的交通路口,落实人员对过往人群大力宣传防火工作,加强早、中前后和傍晚等时段的防火监管工作。

2、要积极引导、教育村民祭祀时尽可能到田间、地头、家门口等安全地段进行焚烧,严禁携带火种、烟花爆竹和香纸等易

燃易爆物品进入某某坟地。

3、加强对“老、弱、痴、呆、傻、未成年人、乞讨人员”的监控和管理,发生火灾时不得让以上人员参与扑救。

四、加强值班

1、各村、有关单位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证办事处、村、组三级森林防火通讯信息畅通。办事处将清明节防火值班表,联系方式于4月4日前报市防火办。各村的防火小分队20人的花名册和清明节期间防火方案及值班表于4月1日前报办事。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向办事处报告情况,没有火情也要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

3、清明节期间,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事处、村两级干部和防火队员管理,严格按规定上下班,无故不得请假,有重大事情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五、人员保障

街道应急小分队、各村应急小分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严阵以待。扑火砍刀、车辆、通讯设备、风力灭火机和手电筒等必须保持完好状态。要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火情就是命令,要随时投入战斗。

六、严肃处理

1、发现违规野外用火的,森林派出所和林业站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街道办事处。

2、对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森林派出所、林业站要迅速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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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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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依据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2《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工程概况:

3.根据外墙涂料材料定样要求大连振邦涂料提供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质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施工工艺

4.1施工工艺流程:基层处理——填补缝隙——满刮一到两遍腻子——刷底漆一遍——刷中漆一遍——第一遍面漆——第两遍面漆成活。

4.2施工方法

4.2.1基层处理

A首先对基层进行查看,对表面浮粒进行清处,确保表面清洁、无疏松物,无潮湿。B对表面裂缝、砂眼、碰坏处进行全方位修复。C表面用水泥找平,待干后用1#砂纸磨平,并把浮尘扫净。

4.2.2底漆施工A对基层表面处理后,确定的合要求,再进行封闭底漆施工,

B基层封底漆施工前要严格按照规定比例进行稀释,稀释比不超过15/0-20/0要保证均匀。

C基层封底漆的先小面后大面,从上到下均匀涂刷,保证无漏涂流等。D底漆完毕后,应及时对施工工具清洗。

4.2.3第一遍面漆施工

A涂层表面硬干后干能进行第一遍面涂施工。

B面漆施工时,不同颜色应使用不同工具,避免混色。

C涂饰施工先小面后大面,从上到下顺序施工。

D施工是涂饰料应接与分格线或窗套等处,避免结合处出现色差。

4.2.4第二遍面漆施工

A第一遍结束后24小时再进行第二遍施工。

B第二遍面漆要求涂刷均匀,施工后色泽一致,无流挂漏底。

4.2.5划分分格条:首先根据设计要求分格线宽度必须控制好,四周交圈,分格平直光滑,粗细一致。

4.2.6施工缝与施工段:由上往下进行,根据墙体的特点每垂直面为一个施工段,水平缝留在分格缝上,垂直于阴阳角处。

5.质量要求

5.1涂料品种规格、质量、色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2必须与基层粘接牢固。

5.3涂料表面颜色一致,色点大小均匀,不显接茬,无漏涂透底好流坠。

5.4分格条宽度一致,平整平滑,棱角整齐,横平竖直,通顺。

5.5严格按照设计与规范要求。

6.成品保护

6.1涂刷前应对洞口进行遮盖,如涂到窗上应及时清理干净。

6.2施工时严禁蹬踩已完工的部位,防止污染。

6.3施工后1-2小时内避免雨淋。

6.4施工时一律不准从窗口往下倒垃圾。

7.工程质量控制及检测

7.1注意事项

7.1.1涂料应避免阳光直射,并放于阴凉干燥处,不同颜色、应分类堆放。

7.1.2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说明,每层之间要达到干燥时间,涂料均匀,厚薄一致,避免漏底、多涂、控制耗量。

7.1.3涂料施工应在晴好天气进行,避免大风、大雾、阴雨施工。

7.1.4在雨后6小时或雨后24小时内严禁施工。

7.1.5涂料作业结束后,应注意进行必要的保护,避免涂料污染,影响涂刷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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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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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石坝小学操场西面60米X5米直跑道交予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60米X5米直跑道

施工地点:石坝小学操场西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按照甲乙双方可确认的设计方案及协定的内容进行施工,工程承包主要内容:

60米X5米直跑道的施工。

三、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从收到甲方通知后起计,5个工作日完成。

2、有以下原因之一者,由甲方或监理签证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a.甲方在施工期间修改设计,并相应增减乙方施工的工程量或影响乙方下道工序的施工;

b.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事件影响;

c.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d.风雨潮湿天,不宜施工的。

四、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五、合同价款

1、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材料款及用工数进行付款。

2、工程费用:

路基石160块 X 13.5元=2160元 石子4车 X800元=3200元 水泥8包X20元=160元 沙子一车250元 石粉2车X550元=1100元 人工:大工5 X250元=1250元 小工5 X150元=750元

总计大写:捌仟捌佰七十元整 小写:8870元

六、付款方式与工程结算

工程结束后转账

七、工程验收

1、材料进场,乙方须提塑料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质检报告。

2、在工程施工进程中,乙方所使用的材料、人力技术、施工程序、施工质量必须按照合同及承诺、行业标准要求执行。

3、乙方必须按照双方确认的要求进行施工。

4、工程施工完毕,乙方提前两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在约定验收时间内未能验收或投入使用或进行下一道工序,则双方同意视为自动验收合格处理。

八、竣工交付后服务

乙方为本工程向甲方提供壹年免费保修。如因地震及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因原地基及认为破坏、不正当使用等原因而引起的问题不属于乙方保用范围。

九、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工地上的用水、用电、临时仓库、材料堆放地点及其它与施工相关事宜,费用由甲方负责。

2、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已完成符合要求的基础,如因原基础原因造成面层损坏(例如原基础沉降引起面层的质量)与乙方无关。

十、乙方责任

1、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按施工安全、质量规范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有责任为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进场后必须接受管理人员及现场监理的监管并予以积极配合。

4、若出现质量争议,应提交质检部门裁定。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在合同执行中,若发生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

2、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请主管部门调节,调节不成,则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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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见总包与分包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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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承包方):___________

分包方: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_______楼梯扶手、空调栏杆制作安装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分包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范围:

4、分包工作期限:

(1)开始工作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工期_____工作日。

二、工程分包价:

1、工程量:建筑设计长度(以为单位计算)为准

2、分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

3、单价:(2#、5#楼均价,含预埋时凿除、成品破坏后的恢复):楼梯扶手制作安装120元/(不包发票);空调栏杆制作安装115元/(不包发票)

三、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按总包人有关质量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优良等级。

2、工程质量的约束:在施工过程中分包人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自己承担,多次造成质量事故,分包人必须无条件退场,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四、双方义务:

1、工程承包人义务:

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2、分包人义务

对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商配合,照顾全局;、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范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

接受承包人、业主、监理到加工点的抽查,并接受检查意见,从而对半产品的整改。

五、安全施工与检查

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六、安全防护

1、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

2、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分包人自行负责。

七、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分包人应该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及承包人:

1、因分包人施工不按规定、规范或施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2、因承包方管理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3、双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分包工程款支付方式

采用固定分包价方式支付分包报酬,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按下列约定支付:

1、分包方在外(自己公司)加工制作,底漆刷好,进场后工程承包人按进场半成品价值总额80%支付给分包人(转帐方式)。

2、安装完毕,刷好面漆,并经验收合格付总价的90%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若无质量问题付清工程尾款。

如验收有质量问题整改后,留3%作质保金六个月付清。

九、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位置和尺寸;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因变更导致分包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施工中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因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十、施工验收

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承包人不按时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应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分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造成的停工、退场应向分包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带来的一切损失。

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赔偿带来的损失,延误的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争议

1、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是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愿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十三、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分包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别人。

否则,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十五、合同终止

(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分包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六、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共二份,工程承包人执1份,分包人执1份。

十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

合同订阅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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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夜间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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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一品江山Ⅰ标工程地点:桐庐滨江西侧3#地块建设单位:桐庐顺和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申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品江山工程位于浙江桐庐县城滨江区块西侧3号地块,Ⅰ标段工程由四栋高层及地下车库(部分)、商铺等组成,其中1#楼32层,建筑面积27217.34M2(包括一~二层的商铺面积);2#楼32层,建筑面积18289.67M2(包括一~二层的商铺面积);3#楼32层,建筑面积26880.72M2(包括一~二层的商铺面积);5#楼32层,建筑面积25878.44M2;地下车库为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21049M2。

二、自流深井施工方法

本工程基坑坑内采用自流深井降水,坑内降水深度最浅处宜控制在开挖面以下0.5-1.0m。土方开挖前一周,开始抽水,土方开挖期间未经设计人员同意不得停抽。

1.测放井位

根据设计要求和降水井井位平面布置图测放井位,当布设的井点受地面障碍物或施工条件影响时,由设计指定,对现场作适当调整。

2.挖泥浆池

根据现场条件,泥浆池设置在J48阀门井南侧10米空地上。废浆及时进行外运。

3.安装钻机及成孔

机台应安装稳固水平,大钩对准中心,大钩,转盘与孔的中心三点成一线。降水井开孔孔径为Φ700,均一径到底。钻进开孔时应吊紧大钩钢丝绳,轻压慢转,以保证开孔钻进的垂直度,成孔施工采用孔内自然造浆。

4.清孔换浆

钻孔钻进至设计标高后,在提钻前将钻杆提至离孔底0.50m,进行冲孔清除孔内杂物,同时将孔内的泥浆密度逐步调至1.10,孔底沉淤小于30cm,返出的泥浆内不含泥块为止。

5.下井管

管子进场后,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制作滤水管。下管前必须测量孔深,孔深符合设计要求后,开始下井管,下管时在滤水管上下两端绑扎固定半径小于孔径5CM的尖头木块,以保证滤水管能居中垂直,下到设计深度后,井口固定居中。

6.填加工砂

填加工砂前在井管内下入钻杆至离孔底0.30m~0.50m,井管上口应加闷头密封后,从钻杆内泵送泥浆进行边冲孔边逐步调浆使孔内的泥浆从滤水管内向外由井管与孔壁的环状间隙内返浆,使孔内的泥浆密度逐步调到1.05,然后开小泵量按前述井的构造设计要求填入加工砂,并随填随测填加工砂的高度。直至加工砂灌填高度达到设计要求为止。

7.井口封闭

为防止泥浆及地表水从管外流入井内,在滤水管外边用水泥浆封孔。

8.洗井

成井后,借助DN50泥浆泵清除孔内泥浆,至内完全出清水为止,再用DN20污水泵反复进行恢复性多次抽洗。洗井应在成孔4小时内进行,以免时间过长,护壁泥皮逐渐老化难以破坏,影响渗水效果。

9.安泵调试

污水泵用粗绳吊放,泵的端部至井底距离不小于0.50m。安装并接通电源,每井附近设置电闸箱,预埋电缆,做到单井单控电源。

10.排水

洗井及降水运行时应用管道将水排至场地四周的明渠内,通过排水渠将水排入场外市政管网。

三、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应采用两路供电线路或配备发电设备,正式抽水后干线不得停电、停泵。定期检查电缆密封的可靠性,以防磨损后水渗入电缆芯内,影响正常运转。

降水期间,必须24h有专职电工值班,持证操作。潜水泵电缆不得有接头、破损,以防漏电。

四、环保措施

含泥砂的污水,应在污水出口处设置沉淀池或用泥浆车及时运出场外。池内泥砂应及时清理,并做妥善处理,严禁随地排放。泥浆车及车轮携带物应及时进行清洗,洗车污水应经沉淀后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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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地挖掘机设备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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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随机人员:

机手补助:

租赁金额: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

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厚,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

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开始计算租金。

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

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

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首月 元/月,次月 元/月,第三月 元/月,第四月 元/月,第五月 元/月,第六月 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 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和反程运费押金 元后办理提货手续。

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

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

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设备按月结算。

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

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 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 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3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

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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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弱电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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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

2、工程地址:_________

3、工程概况:金属桥架安装、信息点管路安装、信息点布线及安装;机房光缆布线信息点布线及安装;协助安装防雷、消防系统产品。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工地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的必要条件。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施工、完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1)完成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量为:约400米金属桥架安装;约_________米的管路铺设;约_________个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个机房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条室内光缆布线;及协助安装防雷系统产品、消防系统产品)

2)提交信息点平面标识图、配线架标识表、线缆标签、及相关对应文档资料。

3、乙方保证统一着装(工作服)在现场施工及项目班组长每天到场。

4、乙方保证该项目工程开通正常运行一年的维护工作。

5、甲方应及时将工程材料运到现场,并存放在安全的仓库。

三、工程进度安排

1、在甲乙双方协商下,计划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完工。

2、若遇甲方无法提供施工条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工程验收时间

工程完工后一月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在一月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合格。

五、合同预算金额

本合同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000.00)

六、结算方式

工程量进行到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__%的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_________%;余款_________%一年内付清。乙方向甲方开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建筑安装专用发票》。

七、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如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人力不可抗力事故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完成施工。

八、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每天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中途舍弃工程安装,合同金额不予支付处理;乙方不遵守《保密约定》应承担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的扣款。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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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绿化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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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经公开招标,甲方将 ____________________ 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3、工期。乙方确保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月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____合格____级。

4、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3;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13;工程初验后15个月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

5、工程质量。⑴、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⑵、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⑶、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⑷、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6、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⑴、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⑵、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⑶、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⑷、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⑸、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⑹、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15个月,养护标准达到《____镇绿地园林养护标准(试行)》,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7、违约责任。甲方责任:⑴、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300元。⑵、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乙方责任: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⑵、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300元;

8、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10、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盖章)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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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程施工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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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1、成都市市容环境局下达的_年环境专项整治工程任务

2、成都市水利局下达的淤泥疏掏清运任务书

3、有关技术及安全操作规范

4、工期要求:五月中旬——五月底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_年城市环境专项整治工程河道淤泥清运施工部分,为保证该整治工程达到预期效果而进行疏掏,以清洁河道达到设计要求的河床标高和防洪及通航要求,还老百姓一个干净,清洁的河道。此次清运为摸底河河道段的专业疏掏。

该工程为摸底河河道淤泥疏掏,工程范围从摸底河二环路处开始到三环路路处,全长5700M。该段摸底河河道平均宽度10.0M,两岸为H=3.5M高的直立式河堤。河道内淤泥平均宽度为5.0M,深度为0.8M。

三、三通一平及临设

水:利用我处摸底河沿线管理设施的水源解决饮用水。

电:利用就近单位的电源搭设夜间施工的照明和排水用电(或河堤上的路灯电源)。

路:利用河道两岸的通道组织运输,以方便外运淤泥的车辆运行。但摸底河两岸的护河通道目前还没有完全贯通,一些地方还有障碍物阻挡在护河通道上。我们在清运河道淤泥时必须利用护河通道才方便运输,因此必须拆除这些障碍物,障碍物的具体方量在进场施工时再行测量。

临设:由于本工程施工周期较短,工地沿线长度较长,因此我公司考虑不在施工现场搭建临时设施。而是在邻近处租用居民住房代替临时设施。

四、人员组织

为保证该工程按成都市市容环境局和成都市水利局要求的工期保质保量完成。我公司为此专门成立以公司经理余祥麟为组长的疏掏工程指挥部,并配以分管后勤的副经理周金华、分管机械设备的机械部经理袁正旭为副组长具体负责该工程的实施

五、施工措施

1、施工段落划分:由于该河道沿线距离较长,根据疏掏数量和工期要求,可以分3~4段进行疏掏,每段设一个下河马道。疏掏的土方全部外运。

2、施工措施:

①排水:

在河道淤泥外边一侧挖一条纵向排水沟使水归槽。用土方堆在槽边形成土埂,使少量的河水通过水槽排水。在疏掏时分别自上而下或自下向上依次清理。

②疏掏:

本次河道疏掏地段地处二环路至三环路位置,白天、夜晚车辆均可通行。因此需根据淤泥量和施工工期合理安排疏掏施工。该河道沿线没有大的交通道路,且一些路段道路状况较差,不便于运土车辆通行,疏掏效率不高。因此,需考虑增加运输车辆和考虑夜间施工。疏掏河道时,先由人工将河道淤泥挖运上岸,再用挖掘机、装载机和汽车配合清运疏掏土方。在清运淤泥时,就立即派人将道路上撒落的土方清扫干净,给周边市民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该河道部分堤段堤顶上是绿化带斜坡,斜坡顶上才能行驶运输机械,挖掘机械等都不能下到河道内疏掏淤泥。因此,此段落的河道淤泥只能采取人工挖淤泥,再用人工转运到绿化带斜坡顶上,最后由运输机械外运出去。因此,此部分的淤泥疏掏单方工程量价格就较机械直接挖运费用高。根据我们的测量,此部分工程量占总工程量的40%。其他河段我们考虑使用挖掘机械直接开下河道内进行淤泥疏掏,但摸底河全段都没有下河马道,我们考虑在摸底河适当位置采用硅块铺设临时下河马道。根据现场情况,下河马道需要设3处。在河床淤泥清运完毕后,由人工拆除硅块下河马道。

六、倒土场

为了配合将挖运出的河床淤积土顺利清运出去,我公司将联系三环路外附近的倒土场。倒土场距离此次疏掏的工地约6~8KM。运输车辆进入交通道路后路途交通顺畅。倒场配一台推土机推倒场,以方便推土。

七、清扫保洁

根据成都市关于防治扬尘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在此次疏掏摸底河工作进行的同时,不给周围已形成的环境造成影响,在疏掏过程中应作好清扫保洁工作,并由专人负责。各施工段分别配备20名民工。负责保护沿河已形成的设施,同时在出口铺设草垫;值班,组织路_通。对每辆运土车须经打扫车轮、车厢后方可放行,以保证每天还民众一个干净、舒适的环境。

八、安全措施

在主要交通出口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派专人值班,组织路_通。在施工河段作好照明和安全红灯,并对有关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酒后驾车。

九、机械设备

履带式挖掘机EX20__台

装载机ZL502台

5T自卸汽车30辆

十、人员配备

普工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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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广告策划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服务,全文共 5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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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策划服务合同

甲方: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广告有限公司

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座落于上海市黄浦区外滩号的××项目(暂定推广名)的广告策划、广告创意、设计工作。甲、乙双方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服务内容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负责项目准备期及项目实操期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建议贵司根据各期间、各阶段乙方负责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工作内容。

1、推广策略拟定:

1)案名及SLOGAN;

2)全案推广策略建议书;

3)阶段性推广策略建议书;

4)公关活动提纲及宣传提纲。

2、VI系统建设:

1)标识、标准字、标准色、标准组合形式及延展、变异等设计;

2)VI延展(手袋、名片、信封、信纸、传真等)。

3、售楼处、项目现场的平面设计方案:

1)招牌、看板;

2)指引系统;

3)项目现场围档。

4、广告设计(含创意、文案、设计):

1)楼书;

2)户型单页;

3)折页、DM;

4)客户通讯;

5)户外广告;

6)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广告;

7)广播(电视)广告文字创意;

8)网站平面设计框架及网络媒体平面设计;

9)展会布展平面设计。

第二条、服务形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该方案和进度表后五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确认后,该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即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三日内提交修改后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3、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服从,甲方并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乙方应当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工作进度表》中的阶段期限计划或甲方调整后的期限计划履行,各项工作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工作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第三条、服务成果形式和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内容均须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它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提供书面文本三套及电子文档一套;

2、乙方应对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充分的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提出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乙方不负责广告的制作、印刷、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广告发布事宜。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前述事宜,则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书。

4、乙方应当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

5、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均须经甲方签字同意。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工作成果,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不得更改。

6、其他要求:

(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创意、设计、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2)以上文字、图片、载体均为设计图纸及样稿,该设计图纸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使用的媒体,其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作菲林(底片)。

第四条、广告服务流程

1、甲方应就具体服务内容向乙方下达工作单,乙方按工作单的要求和期限向甲方提供相关广告创意设计及合作范围其它服务。甲方工作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2、甲、乙双方须确定各自的工作联系人。甲方的联系人为,该人无权作出任何承诺、确认,无权减少本合同项下的乙方义务或甲方权利,无权增加乙方权利、费用或甲方义务,任何承诺、确认等均须以甲方加盖公章的方式确认。

3、乙方的工作联系人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甲方的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做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以周报形式进行每周工作的讨论交流,时间为每周一进行,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完成,乙方项目组长和甲方沟通商议项目执行情况,乙方须提供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及分析、建议、预期执行计划和工作进度表等,交由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增减或要求推迟、提前设计,并由乙方根据共识撰写沟通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乙方项目组长须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之工作计划对每周工作进程严格把关。

5、根据项目需要,乙方针对本项目组成的专案组核心成员在以下重要时间节点根据甲方要求进驻本项目现场办公:

1)入市前

2)开盘中

3)开盘后

4)其它时间:如突发事件

备注:进驻时间、进驻期限及进驻人员组成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甲方要求确定。

第五条、合同期限

1、项目准备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7个月。

2、项目实操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12个月。

3、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约,则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第六条、服务报酬及付款方式

1、服务报酬:

1)项目准备期(即从×年×月×日-×年×月××日)的月服务报酬为¥×万元整,合计为××万元。

2)项目实操期(即从×年×月×日-×年×月××日)的月服务报酬为¥×万元整,合计为××万元。

3)该价款包括策划、设计、创意、编制、监控、建议、培训、人工、材料、办公费、差旅费、税费、利润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并经甲方确认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准备期第一个月的服务报酬×万元。

除项目准备期第一个月之外,以后各月的服务报酬,乙方按工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及甲方工作单完成当月全部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月服务报酬。

2)甲方应于进入项目实操期的第一个月五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项目实操期服务报酬×万元。

除项目实操期第一个月之外,以后各月的服务报酬,乙方按工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及甲方工作单完成当月全部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月服务报酬。

3)费用以电汇方式支付。

4)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等额发票。

3、其它:乙方由于项目需要进驻本项目上海现场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须另行支付。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应由甲方提出的相关文字及图片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准确、完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提交所需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七日内提供。

2、甲方下发工作任务单时,应充分考虑到乙方为保证创作质量的合理时间。

3、按双方确认限定的时间推进计划,并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成果及时进行审核或确认。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有异议时,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应详细、明确地表明甲方的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予以修改和调整完毕,如乙方不予改正或逾期未提交改正过的方案和计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5、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指定以下人员组成本案广告专案工作组:

1)指导层: 项目总监: 创作总监:

2)执行层: 项目组长: 创意策划: 创意文案: 资深设计: 设计制作: 客户服务:

2、乙方保证该广告专案工作组应当由从事过二个以上与本项目同规模、同类型项目的房产广告创作、策划、设计等专业人员组成。甲方有权对该广告专案工作组人员的工作表现或业务水平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二日内予以更换。

3、广告专案工作组的核心成员为:,,,该广告专案工作组的核心成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4、按照双方确认限定的时间及方案、计划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

5、严格保守所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6、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改动甲方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图纸,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提供的各种创意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乙方需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策划、创意、设计、方案等服务和作品的内容,包括所使用的图片、标志、用语、音乐、肖像、表现形式等均合法取得,保证有权使用并可用于甲方项目的使用和广告发布,乙方不得侵犯他人的着作权(版权)、肖像权等权利。如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费用和行政处罚。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并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如甲方为继续使用而支付使用费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8、对于每一项设计,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设计(包括方案、说明和草图),各项设计应当明确其制作所需的材质、颜色等具体要求。由甲方选择或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意见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毕,经甲方确认设计后出具图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

9、乙方不直接与甲方的各外协公司接口,与所有外协执行公司的接口工作,由甲方全权负责。

10、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范围内的所有平面表现设计稿中,乙方可附注其商标。

11、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声明及保证

1、甲、乙双方依据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并在合同履行中严格遵守。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保证在此项目半径10公里区域内不再承接其它同类型项目或与甲方直接竞争的服务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3、本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中所确定的各服务项目,并不视为由乙方服务,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需要将部分或全部服务项目委托其他人,甲方亦有权通知乙方而减少服务项目,服务费用按比例相应减少。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合同期内如本项目发生重大调整或出现停建、缓建的,甲方有权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或暂停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追索违约金直到付清为止。

3、乙方未按计划期限或甲方通知调整后的进程时间向甲方提交方案、策划、设计等或有其它迟延提供服务的行为,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赔偿,东鼎户外广告,并承担因乙方迟延交付工作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达七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如乙方所服务内容非因甲方原因发生三次以上迟延交付情况,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赔偿金,发生五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甲方可根据乙方前一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如甲方决定提前解除本合同可提前五日通知乙方,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5、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甲方商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赔偿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可随时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乙方依据本协议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策划、创意、设计等工作成果,一经由甲方审核、确认并采用,其使用权、着作权(版权)、载体所有权等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用于广告发布、对外宣传以及再转让等,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保密责任

为履行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经营、业务、产品、技术等有关的文件、信息、图纸及软件等,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负有无偿保密义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本协议项下之广告业务,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次日内向甲方提供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次日内向乙方提供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及解释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附件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附件系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协议的修改及补充

本协议条款系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未经双方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条款做出修改或补充。一方提出变更并向对方发出书面文字,在双方没有签订补充协议之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协议。

第十七条、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由中文制成,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由双方日后协商决定。

甲方: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图文传真:021- 图文传真:010-

签订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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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地设备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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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总价格:人民币____元;

工程安装调试费用:____元;

2.设备清单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甲方预付订金____元人民币。

2.乙方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付清全部款项____元人民币,否则本公司将收取设备总价5‰/天的滞纳金。

第四条 交货、验货方法

1.乙方按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货物运抵后,由双方代表共同验收,并签收验货单,乙方不再承担保管风险,移交于甲方保管。

第五条 安装与调试及布线工程

1.有关布线工程,合同另附。

2.安装位置乙方应征求甲方同意。

调试过程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操作。

3. 乙方预计安装 天,调试 天。

安装日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4.乙方承诺的日期若未能实现,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滞纳金5‰元/日。

5.安装完毕,乙方工程人员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基本的操作培训。

6.乙方工程人员提交安装资料。

第六条 责任与保证

1.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为甲方指定厂家生产,无质量问题,能完成其预设计的功能,其技术性能达到规定的标准。

2.乙方对设备安装时出现的一切故障负直接责任,随时解决设备故障问题。

本公司承诺如发现所售产品有假货,将负责双倍赔偿。

3.装机、验收完毕后,甲方必须签收“集团电话验收单”。

4.乙方承担设备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验收结束之日算起。

第七条 技术文件

1.中文安装说明书

2.中文用户使用说明书

第八条 仲裁和法律

1.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端应按照《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2.除裁决书有规定外,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3.仲裁期内,除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4.本合同应遵循中国法律,所有争端均应按合同条款和其它有关合同的协议解决。

第九条 售后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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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费保修期为壹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将定期派员对甲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当甲方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将及时派员赴现场检修,乙方免收各种诊断费用、维修费及材料费,前往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再承担设备的免费保修义务:

由于打雷、火灾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故障

由于人为原因而造成的故障

在调试完成后如因电话线而引起的故障

4.甲方更换设备消费品,费用自理。

5.保修期后,甲、乙双方可另行鉴定维护合同,乙方适当收取费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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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简易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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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装饰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经双方确认预算的工程内容及合同附件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4次进行 划拨合同价款 % 金额(元)

合同签订后 合同价付30%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至30%付合同价款50% ----元

第三次 工程进度至80%付合同价款的10% ----元

第四次 工程完工后10天内付合同价款5% ----元

余下5%合同价款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 ----元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七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七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作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上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需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提交事件发生地有关政府机关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双方可视不可抗力原因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1.2、“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也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11.3、不可抗力发生后因乙方怠于采取抢救措施,致使工程损失扩大的,扩大部份的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代表: 代表: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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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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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所有按零工计价的工程,在工程进行期间,承包人必须每天向工程师代表提供详细清单,一式两份,注明此种工程雇用的所有零工的姓名、职务和工作时间,以及两份说明书,标明用于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规格、数量(按上述细目表纳入增加费用计算内的设备除外)。如清单和说明书正确无误,工程师代表将认同且在其中一份上签字,然后退还给承包人。

每月底,承包人应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所使用的劳力、材料和设备(上述规定的除外)的价目清单,如不按时提供完整的价目清单,承包人将无权得到支付。如工程师有理由认为承包人无法按上述规定提交清单,他将有权决定把此种工作或作为零工,按工时及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支付,或按他认为公平合理的价格予以支付。

52.5 承包人应每月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报告,尽可能全面详尽地索要他所认为有权要求的一切额外费用,以及陈述上月他按工程师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额外工作。

凡未包括在报告中的工作或费用不能在中期或最后给予支付。但如承包人在最初曾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想就此种工作要求索赔,即使他未遵守上述规定,工程师也有权要求对此种工作或费用给予支付。

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

53.1 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抵达工地后,应视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动它们或其任何部分,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将它们从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师不得无故不予同意。

53.2 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从工地将所有上述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及按合同所提供的材料的剩余部分清理走。

53.3 业主对上述建筑材料、临建工程及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概不负责,本合同第20条和第65条规定的除外。

53.4 如承包人因工程所需而要进口任何建筑设备。业主必须应承包人要求协助其从政府处得到必要的许可,以便按上述规定清理现场时重新出口此种建筑设备。

53.5 业主应在需要时协助承包人为工程所需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结关。

53.6 其他任何影响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的条件必要时应在第二部分的第53条予以规定。

54.1 本合同第53条的执行不得视为默示工程师认可该条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项,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使用任何此种材料。

测定

55.1 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为估计数量,不应视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

56.1 如无另行规定,工程师应通过测定判断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价值。如他要求对某部分或某些工程进行测定,他应通知承包人的授权代理人或代表,该代理人或代表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进行此种测定,并提供工程师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详细情况。倘若承包人未参加或忽略或忘记派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所作的测定或他认可的测定应被视为是对工程所作的正确测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记录和图纸进行测定,工程师代表应按月准备记录和图纸,如应书面要求,承包人应当在_________天内与工程师代表一起检查并认可此种记录和图纸,一经认可,承包人应在记录和图纸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与检查,记录和图纸应被视为正确无误。如检查完此种记录和图纸后,承包人不予认可或虽认可但不签字,该记录和图纸仍应被视为正确无误,除非承包人在此种检查后_________天内书面告知工程师代表,他认为记录和图纸中哪些不正确,并要求工程师予以裁决。

共17页,当前第12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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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施工整改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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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脚手架整改方案:

(1) 保存原设置所有的连墙件,严格按照二步三跨一个点进行重新补设钢管、扣件硬性连墙件;并在后续的施工中严禁柔性连接。

(2).落地式脚手架沿架体水平方向底部的内、外立杆重新架设一道扫地杆,并设置枕木枕垫。枕木长度不得少于0.9m。以增加架体的整体承受能力。

(3)悬挑脚手架整改措施:自地面至悬挑工字钢底部,重新搭设双排落地脚手架。

内外立杆顶端部与悬挑架体连接成整体,并在悬挑工字钢底部沿水平方向满设一道大横杆托住悬挑工字钢。

(4)落地式脚手架排距Lb选用0.8m,步距h选用1.5m,立杆纵距Lmax选用1.5m,横向水平杆间距按立杆纵距1/2设置。落地式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将脚手架基础回填密实 并在每根立杆下设置 厚度不小于50mm且长度不小于2跨的垫木。立杆距结构外沿0.35m。

(5)立柱的搭接长度不应该小于1m不少于两个旋转扣件固定。

二.临边防护整改措施:

(1)若基坑周边土体变形过大,并有发展趋势,在坑壁侧反压砂土袋以阻止土体里蠕动变形。

(2) 上部杂填土边坡局部涌水处理:根据出水量大小,采用埋管引流、明沟抽排的方法,然后查明原因,找准通道,在基坑一定范围以外采用花管注快凝浆液封堵。

(3) 较差土质的局部剥落坍塌:迅速采用土钉挂网固定,喷速凝砼。

(4) 位移、沉降过大的处理:在位移、沉降过大区域根据产生的原因,采用加密锚杆、坡顶卸载、壁后小压力注浆加固坡体等措施。

(5) 坡脚隆起:迅速在坡脚附近打入木桩,或采用竖向注浆花管处理,并将花管同底层土钉焊接。

(6) 坑底局部发生突涌现象的处理:局部堆填砾石反压,并迅速启动预先准备的降水井进行降水。

(7) 管线保护应急措施:因沉降位移较大可能对管线造成损坏时,对靠近基坑边的管线进行架空处理,距离坑边较远的管线设置竖向注浆花管进行隔离或挖设隔离沟。

(8) 施工前准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抢险物资,包括花管、木桩、水泥、砂、纺织袋、彩条布、潜水泵等。

现场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能够随时对现场应急情况作出处理。

(9) 其他措施

①做好整个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施工单位相互配合,尽可能缩短基坑施工的工期。

②为预防基坑土层的扰动、减少基坑暴露时间,要协调好各工序工作。 ③基坑开挖时,不得损伤排水设施和观测标志。

④基坑四周尽可能少堆放各种材料,堆放时要尽量均匀,以免超过设计规定的附加荷载。

⑤基坑严禁积水,以免坑内积水浸泡边坡坡脚,使坡脚土体软化而造成边坡失稳。

三.临时用电施工整改方案:

1、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搭设作业棚、建设生活设施、堆放建筑材料。

2、脚手架与外电架空线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在架设线路上晒晾衣服等。

3、旋转式转臂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架空线的距离必须满足有关规定。

4、工地中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完成,电工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不懂电气设备的人,严禁玩弄机电设备和私拉电线,移动电气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6、熔断丝严禁用铜丝或其它金属丝代替使用。配电箱、开关箱内各类电气接触装置必须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等。

7、对危险区域应挂明显的安全标志,配电箱内的电源在下班时拉闸、切断电源、上锁,对暂不使用的机器设备应及时切断电源。

8、配电箱前场地应平整,无积水,有二人同时通过的道路。

9、施工现场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有: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检查验收表;技术交底资料;定期检查表;电工维修工作记录;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10、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者必须参加临时用电的验收工作。

11、临时用电技术档案由专人负责,各项验收、检查、测试、维修记录内容真实、填写详细、数据量化。

12、建立现场用电定期检查制度。项目部做到每周检查一次,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安全

因素必须立即整改。

四.文明施工整改措施:

1、施工场地:

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采用20cm厚的C20砼进行硬化,其余部位采用8cm厚C20砼进行硬化处理,并在合理的位置配以草坪、常绿树木、绿化带等,对施工现场进行美化。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在合理位置布置集水井,排水沟按流水方向进行找坡,确保施工现场不积水,排水沟与市政部门联系后接入城市管网,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施工现场设置茶水亭,并作为职工的休息场所和吸烟处,严禁职工在作业区内随意吸烟。

2、材料堆放: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严格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堆放,并且要求 堆 放整齐,堆放高度安全,各种材料分门别类,悬挂统一制作的物资标识牌。 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仓库管理员,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气、乙炔等分类堆放,由专人负责,确保安全,仓库、工具间的材料堆放整齐。

施工现场建立卫生责任制,制订施工现场落手清制度和具体的罚款细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有保洁员进行处理,设立洗车场所,防止工地内的泥块等带出大门,影响市容。

3、现场住宿:

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布置。每间宿舍安排10名职工,至于被子、草席、脸盆等由项目部统一发放。每间宿舍装有吊扇,每位职工有一个储物柜和统一床铺,并且进行编号。每间宿舍设立一名寝室长,宿舍管理制度和人员名单及卫生轮流表用镜框张挂,保证宿舍通风、整洁,走廊内的卫生有专人进行清扫。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4、现场防火:

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以项目经理为第一防火责任人,成立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配备足够的、合适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明显部位设置消防平面布置图。楼层每层除挂灭火器外,还用2寸立管,加压泵设置消防水源。根据当地消防部门的规定,现场动用明火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对于木工间、仓库、油漆间等重点防火部位,落实到人,制定消防安全措施。

5、治安综合治理:

施工现场成立社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上与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下与各班组签订责任书,做到落实到人,坚决制止盗窃、斗殴、赌博等不良习气,制造安定团结和谐的氛围。另外,本项目部为了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开办了职工夜校,给职工提供了再学习的机会,并在生活区设置了乒乓球台、羽毛球场、阅览室等娱乐场所。

6、施工现场标牌:

在大门内侧的主要进出口处设置旗台和五牌一图。在施工现场的主通道及各楼层的危险区、作业点均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在生活区和施工道路东侧和围墙内侧布置安全标语牌和风景画,既浓厚了安全气氛又美化了现场环境,在生活区还配置宣传栏,黑板报等。此项工作由专人负责。

7、生活设施:

施工现场设置食堂和茶水亭,食堂经卫生防疫部门验收办理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进行明显分隔。使用燃油灶烧菜,电蒸饭车蒸饭,严禁使用柴灶。食堂内四周墙用磁砖铺贴,地面用地砖铺贴,四周设排水沟,保持食堂内的清洁卫生。

施工现场设固定的男女沐浴室、更衣室和厕所。顶棚采用吊顶,四周墙面用白色磁砖,地面用地砖铺贴,采用水冲式冲洗,安排专人的保洁员,每天及时清扫,保持清洁。楼层每隔二层设移动厕所。

8、保健急救:

施工现场设置了医务室,内有一些常用药品,有专人负责,经卫生部门培训,应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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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标准建筑工地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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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工程管理,规____市场秩序,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现有甲方将_______________工程水暖安装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1、图纸设计要求及工程规范规定的全部水暖安装工程。

二、承包形式:

1、以包人工费、包材料方式、安装费用___________元㎡。

2、更变工程按实际面积计,相同价格在结算时作调整。

三、工程量计算方式: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给乙方提供住宿及生活区场所,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暂住证手续,但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柴伙费按乙方总产值的`1%计取,在结算时一次扣除。

2、甲方提供乙方直接用于工程的材料。如:给排水管件及相应配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提供配合乙方云至合理地点,以利于现场施工

3、甲方一个协助乙方办理工伤事故保险手续,但费用由乙方负责,相关收费按市政府行政部门的收费标准,凭收费票据在乙方工程进度款内扣除。

4、甲方应按照协议规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店款。

5、甲方在现场配置技术、管理人员,解答乙方在施工中遇到的技术疑点,指导乙方施工管理。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熟悉施工规范,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及甲方技术人员的书面《施工工艺要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交底》施工,乙方若有不同看法按本项第3条办,但必须经甲方现场施工员同意,书面签章确认,并附新的工艺要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在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并对有贡献的提供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2、乙方所聘请的工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身份证件,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人员及童工,若有少量暂无身份证的,应有乙方负责人担保,乙方负责人对担保人在合同期限的行为负联带责任。

3、乙方必须加强工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遵纪守法教育、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若在施工中与甲方管理人员有不同看法,应与甲方管理人员探讨、沟通、无法达成共识的,应向上一级领导部门汇报解决,若既不汇报又不执行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造成损失的由甲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中若雨其它班组及乙方内部人员发生纠纷的,应汇报甲方管理人员解决,不得在工地范围及甲方负责范围内打架。否则,凡参与打架人员每人每次罚款200—1000元,构成犯罪的交公安部门处理。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人协同保险机构进行处理,所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加强工人的遵纪守法教育,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教育每个工人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若乙方不执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中途退场处理。

6、乙方所需材料,必须提前一周书面填写中购单给甲方现场施工员,以便甲方有充足的诗句选购,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应对所用材料负责到场后的卸货、堆放。

7、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将所使用材料分类堆放到现场红线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8、乙方进场施工人数及进度要求:

(1)人数要求:___________人。

(2)进度要求:按照甲方要求进度安排。

9、质量要求: 达到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0、乙方若因工期及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增加人员。若乙方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另派其它班组进乙方所做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增加费用及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含令请班组价格高出乙方承包价格)。 1

1、乙方原则应亲自督驻本工地并在生活区常住,若因其它原因不能亲驻的,乙方应委派代理人(中途尽量避免更换代理人),乙方(或其代理人)在有乙方人员作业时,不得随意外出、离开现场,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外出,应征得甲方施工员同意,并委派第二代理人,外出三天以上的,应征得甲方项目经理同意,委派代理人应当面交给甲方管理人员,代理人承 担乙方所有义务及责任。 1

2、乙方中途不得私自退场,否则按中途退场结算,所有中途退场结算,只付给乙方所完成合同工程量的70%(以分缝层为单位,完成并清理经验收合格的为合格工程量),并扣除因乙方退场变换班组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工期及令请班组价格高出乙方承包价格引起的损失)。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每月的____日、____日前向甲方申报当前所完成的工程量,以每分缝,或单栋的层为单位计算,由甲方施工员验收合格确认后在每月____日、____日(节假日、星期

六、日顺延至正常工作日)向乙方各支付一次工程进度款。

2、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未做现场清理的不列入进度款支付的计算工程量范围。

3、若乙方未向甲方提供所完成的工程量申报或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现场未清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或视实际情况按乙方实际开工人数计,每人每天支付生活费壹拾元,以后在工程款中扣还。

4、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七、劳资纠纷:

1、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出示工程进度款的用途,有权向乙方工人公布详情,乙方应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作为承包工程的先决条件,根据工人实际情况,及时给工人发放工资,避免不必要的劳资纠纷,乙方收到本工程的进度款更不可挪用它用。

2、乙方若因资金困难,应对工人做好思想工资,保证不产生劳资纠纷,若因乙方工人劳资纠纷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工程进度,解决劳资纠纷的 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关于特殊情况:

1、因政策、建设方及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的,甲方对乙方完成的工程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退场,同时终止合同;未完成的工程若在合同期内复工,甲方可以优先考虑在执行原单价的基础上由乙方继续承包。

2、乙方不能以甲方提供材料为借口交付不合格工程。 九:其它:

1、乙方所用材料必须及时清理、维护、工程全部完成后分类堆放到甲方指定的位置并交甲方施工员确认,否则,按乙方完成总产值5%结算时予以扣除。

2、公司、项目部及监理例会提出施工控制方法及要求,一经会议确定必须无条件执行。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工程完工全部工程款结清后自动作废,希双方共同遵守,否则承担法律负责。 甲方: 甲方签字: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地址: 乙方签字: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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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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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浙江温州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海逸华庭工程位于温州市温迪路南侧,站东路东侧的综合性居住小区,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本工程规用占地面积12520.14m2,地上总建筑面积18766.16m2,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8510m2。地上部分由商铺和4栋多层建筑组成,其中1#、4#楼六跃七层,2、3#楼七层多层住宅,结构相同,商铺部分两幢一层,地下室为汽车、摩托车、自行车车库以及设备用房、人防工程等,是集现代特色为一体的高级住宅楼。

地下室层高为3.65米和5.05米,地上部分层高为2.9米。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现场设立消防应急指挥小组,以及各项相关设备、器材等。

二、现场布置

1、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布置环形安全施工通道,各区及楼层分别与该环形通道相连。

2、现场醒目位置设置设立应急指挥小组人员名单及手机、电话号码,以备应急之用。

3、各通道出入口的安全防护,楼层等其他部位设立防护栏杆,以及疏散指示标志。

4、针对现场施工需要动用明火施工时,应按规定进行报审待批复后,方可在指定地点进行实施。

5、现场施焊区域应设立警示牌,并且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6、现场布置的消防器材、器具应注意防盗,应有专人专管,更不允许挪作他用。

7、现场设立吸烟室。

8、现场设立食堂,严禁在宿舍进行明火使用。

9、易燃易爆仓库,应设禁火警示牌。

三、消防安全教育的落实

1、组织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公安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消防基本措施》,增强全员的消防意识。

教育员工及时报警。消防报警是个很重要的环节,火灾事故开始时只是一个苗头,但若不及时报警,后果往往不可收拾。在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中要鼓励报警行为,强化防范意识。

2、强化技能培训和防范演练。火灾多为突发性事故,烈焰、浓烟、高温等可怕场景会造成人们心理上的恐惧。如果平时不加强宣传教育和必要的演练,不进行基本消防技能培训,不懂火灾灭火原理及各种消防器具使用,会茫然不知所措,延误施求时机,以致现场发生混乱。因而有必要强化消防技能培训和防范演练。

2、针对实际情况,对工人进行岗前教育,注意各项安全施工防范措施。

3、教育工人的防范自救,火海逃生等自救方法。

4、按照项目和企业的应急预案,学会处理自救、营救的相关安全常识。

5、所有职工均应进行岗前教育,做到考核合格、执证上岗。

四、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施工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应设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库房之间和建筑物防火间距应按防火规范执行。库房内部通风,降温设备和电源、防爆设备须灵敏、可靠,电源开关要设在库外。

保温用的稻草、苫布、草帘等易燃保温用品要在远离火源处码放好,保持干燥通风,有防风雪措施。易燃保温材料按生产需要控制使用,专人负责调配,防止积压。

2、施工现场、加工作业场所、材料堆置场内,刨花、木片、锯沫等应及时清扫。

3、生石灰堆放要与木料、草帘、水泥袋等易燃物的间距大于5m,并要防止水浸。

4、挡风设施尽量用非燃材料、原则上不用草帘、苇箔,如必须使用,需经消防部门批准并用于建筑物二层以上部位。严格控制明火作业。

性质相抵触的化学药品不得堆在同一贷架上,以免相混发生化学反应形成火灾。

5、可燃保温材料不准堆放在电闸箱、电焊机、变压器及电动工具周围,以免材料长时间蓄热自燃。

五、电器的防火管理

变电室、配电室内必须保持干燥、通风、不用明火取暖,室内不准存放无关物品。电工值班休息室必须与变配电室分开。变配电室门窗要安纱扇,防止鼠雀进入短路起火,变配电室外5m内不得存放易燃材料。

六、施工现场用火管理

1、现场临时用火,由工地主管负责人或班级长向用火人进行消防安全书面交底操作前,消防负责人员应根据操作环境及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开“用火证”。“用火斑点”当日有效,过期作废。

2、明火操作地点要有专人看火,看火人员的主要职责为:

1)消防用火部位附近的可燃保温材料和其他可燃物,不能清除的用水淋湿。

2)高层建筑或脚手架上用火或焊接,要有石棉布防护或用接火盘接住火花。

3)用火部位要准备好消防器材,备足消火栓。经常检查消防用水。冬季要防止冻结影响灭火。

4)看火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操作完毕后对用火地点详细检查,确认无死灰复燃可能方可离开岗位。

3、工棚、库房、喷漆配料间不准用火取暖,其周围15m内严禁明火作业。

4、炉使用管理的主要注意事项:

锅炉墙壁和屋顶必须用耐热材料搭盖。门往外开,且应建在新建工程的下风向,距离不小于25m,其烟囱应加防火星帽。

随时检查锅炉燃料,防止燃料中混有爆炸物。

5、取暖,供水火炉使用管理要点:

冬期取暖、供水火炉要履行审批手续。由安全部门验收后发“炉火合格证”方可点火。

冬期施工用砖砌火炉,需完整良好,严防裂缝,且应有完整的排烟系统。

不得在火炉上加热易燃品;烘烤其他物品要有专人看管。

在职工集中住宿区要设专人管理炉灰,炉灰要倒在指定地点。

6、冬期使用电加热设备的消防管理要点:

冬期施工采用电加热保温法时,应制订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现场备足消防器材。

电加热导线接头、导线与电极接头要牢固、绝缘良好。加热部位温度不超过80℃。

使用油导热电暖气要经常检查电暖气封闭是否良好,如有破损、漏油立即停用。

电热水箱、电热砂仓要用非燃材料保温,与可燃物保持1m距离。

七、消防器材与设备管理

1、专职消防人员对各种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使其保持灵敏有效,灭火筒等消防器材附近不得堆放杂物。现场应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

2、冬期要对消防管道及其他消防设施做好保温防冻工作。消防水管要埋入冰冻层以下。出地面消防管道要有保温措施,消火栓也要具备保温条件。

八、冬季施工过后消防管理要求

1、冬期埋入土中的消防桶应及时起出换水,消防器材及时检查、维修或更换。消火栓内保温材料及时清理,进行试水检验。

2、冬期施工所有材料妥善保管;草帘、苇箔、竹席等易燃集中收集、在空旷处码放并留置通风孔,以防蓄热自然。

3、及时清点整理冬施剩余物资,入库统一保管,以备来年的冬季施工再用。

4、冬季取暖用火炉在烤火期结束后要组织统一拆除,任何人不得再次点火。

九、建筑装修用材的选用与管理

1、现场施工临时设施所选用的临时性装修用材,不可认为其短时效应,随意选择装修用材,也应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进行处理。

2、工程中使用的装饰材料在运抵现场时保管均应按相关规范进行管理。

3、建筑装修施工时,应按相关的各种建筑功能分区,进行分类按相应设计规范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管理与施工。严禁违规操作行为的出现。

十、防烟与排烟的管理

1、作为施工现场,均属比较空散区域,其防烟与排烟的处理也比较容易,但是后期的装修期间,各分区的建筑功能已经定局,万一出现装饰材料起火其防烟与排烟功能又未启用,这样便可能在施工过程中出安全事故,故此该阶段的防烟与排烟的管理工作也应不可小视,谨防烟气中毒事故的发生。

2、针对以上所述施工期间的防烟与排烟管理工作,首先要做好岗前的安全教育与防范管理工作。

3、临时设施内部的防烟与排烟管理工作。一般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均为单层或二层建筑,其排烟功能尚可,但是就其疏散走廊或楼梯通道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

十一、火灾报警系统管理

1、施工现场格局比较简单,临时设施其单一性的造型,可以不设自动报警系统,但整个场区必须有报警装置,设立专人值班、守护,以防万一火灾出现可以及时报警处理。

2、竣工前的工程应进行全封闭管理,岗前岗中岗后均应进行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确保万无一失,同时具备条件时,应装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也按值班看护为主进行系统管理。

3、一旦出现火情,现场进行自救的同时,必须按规定拨打119报警电话。

十二、夏季施工的消防管理

1、夏季施工正值高温、雷雨等不利回素期,一者要防止雷电起火,造成火灾;再则应注意夏季温度高,电器长时间运转发热造成火灾。

2、夏季温度高,用于保养砼等的草袋等易燃物品注意防火处理;另如水磨石面养护的腊及锯木屑等,室外施工屋面卷材等均应做好妥善处理。

十三、安全疏散和消防通道

现场安全疏散及消防通道必须按公司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布置进行按排,确保安全疏散的距离及消防通道的宽度。

十四、其他规定

1、任何部门或个人发现火情必须开展自救并同时进行报警,不得隐瞒,缓报或谎报事故现状,违者按事故的严重程度予以警告、罚款或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2、现场出现破坏有关火灾管理的情形,必须严惩。

现场的消防器材,不得偷盗或挪用他用。

3、相关工作岗位的人员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一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火灾消防已经酿成损失的,必须按相关制度进行愉报处理,不得隐瞒事实真相,违者予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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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地施工工伤赔偿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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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____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其单位临时工:_________________(男,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开始发生劳动用工关系。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其结果(小腿部位)受到伤害。事故发生后甲方立即对乙方采取了积极的医救措施,并已承担了乙方医疗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医疗、护理及其他相关费用。现正在吃药慢养。基于乙方主动提出要求与甲方解除临时劳动用工关系,自己回家慢养。为此,甲方也尊重其意愿,同意终止与乙方的劳动用工关系。双方协定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终止劳动用工关系。双方现依法就“乙方工伤伤残之赔偿”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并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已经向乙方交付一次性伤残费用金________万元,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第二条:第一条所付费用金________万元包含因伤所引发的一切有关费用。

第三条: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自己负责,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除本协议规定的赔偿费用金额外,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其本次工伤依法可获得

的其他工伤待遇,亦不得主张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任何权利,双方之间无其他纠葛。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向有关部门备案

一份。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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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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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 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中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报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现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出发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工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政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设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按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克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人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呈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请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标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认变更价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出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验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介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关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需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成达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人,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件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 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现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接发包人要求地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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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程委托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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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 日期: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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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防火,全文共 1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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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云森指电【20xx】24号)结合《普洱市森林防火业务培训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培训对象及目的

培训对象: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领导及人员、护林员、扑火队员、管护人员、林火监测人员、涉林单位相关人员(包括:采伐承包人、采脂承包人及所属人员)。

培训目的:进一步加强各级森林防火业务部门及涉林单位相关人员扑火组织指挥、安全保障与紧急避险、林火监测与调度等业务素质,切实保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遏制住群死群伤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培训方式

为了不断增强各类防灭火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到业务精、素质高、技术强,我们按照集中培训,定期辅导,分类学习,逐步提高的原则,本着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由浅入深的培训方法,全面增强各类防灭火人员的综合防控能力,提高防火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利用防火期前后的时间分理论与技能两大方面进行培训。

三、培训内容

1、理论知识培训

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领导及人员、护林员、管护人员、林火监测人员、涉林单位责任人、扑火队员主要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员职责,“森林防火值班调度”、“林火原理”、“GPS的使用”、“林火预防与业务实践”、“防火知识”、“林火扑救与安全”等10余门课程。

2、技能培训

专业扑火队和应急扑火队以及义务扑火队除学习理论知识外还要加强对技能的培训。

一要进行军事训练,按照有关军事科目要求进行出操、队列等项目训练,要做到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真正达到半军事化要求。

二要对风力灭火机手、水枪手、电台值机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主要学习“风力灭火机原理”、“风力灭火机的使用与维修”、“无线电基础知识”、“电台架设方法”、“水枪使用目的和战法”。

三要进行体能锻炼,主要有伏卧撑、百米障碍、爬山、3公里长跑、夜间林内行进,10-15公里步行越野等训练项目。

四要到野外按实际扑火要求进行扑火演练,演练内容涉及火场指挥、扑火队员按组织指挥跑位、火场安全避险等内容,以达到锻炼队伍,增强实战能力的目的。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月开展3期对各级林火管理、调度统计、应急值守、巡山护林、林火监测及场长、队长、工头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培训。

20xx年3月以前完成对专业扑火队、应急扑火队、义务扑火队的集训演练。

五、资金安排针对计划开展3期业务培训和1期集训演练,共举办4期培训班,需要7天时间,培训人数100余人,按照人均每天80元的标准,计划安排资金56000元用于此次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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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委托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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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鉴于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 工作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表中:单价包含材料、人工、机具、运输、税费等一切隐含费用。

二、施工方式:。

三、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四、验收标准、方法:。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支付方式为:在甲方已经计量的情况下,将该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以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

3、施工图纸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来往的正式文件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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