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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用电的意见(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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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登记表院系意见300字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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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如今回首感触良多。大学生活作为我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它充实了我的生活,磨练了我的性格,提升了我的思想境界和精神境界。

在思想上,我接受了系统而全面的思想教育,严于律己,时刻以一名中国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不骄不躁,踏踏实实的工作和学习。

在学习上,我认真的听好每一节课,做好每一次笔记,不耻下问,虚心请教,得到了一些老师的肯定。除了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同时努力学好英语,阅读多种书籍,以拓展自己的视野。

在工作上,作为班长,我积极协助班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同时,我也积极参加学校及省市举办的一些活动,取得了一些成绩,更重要的是我的能力得到了提升。

当然,我还有许多缺点和不足,需要进一步的学习,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离开大学校园并不意味着我将结束自己的学习生涯,相反,它为我开启了另一扇求学的大门,即将步入社会大学的我,依然会孜孜不倦的学习,因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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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意见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意见,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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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意见1:

该生对选题与老师进行了充分讨论,符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论文要求,参考了许多文献,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本选题是学生所学专业知识的延续,符合学生专业发展方向,对于提高学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对于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有益。研究方法和研究计划基本合理,难度合适,学生能够在预定时间内完成该论文的设计。

同意开题。

(指导教师签名)年 月 日

指导教师意见2:

该生通过与课题组成员和老师充分讨论,参考了许多文献,确定了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的课题。本课题初步确定的电路原理图合理,设计思路基本明确,通过设计和研究可以提高开发电子产品的能力。本课题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步骤基本合理,难度合适,学生能够在预定时间内完成该课题的设计。

同意该课题开题。

(指导教师签名)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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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长意见书范本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家长,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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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快过完了,在整个假期中,我发现孩子存在很多问题,如果不及时纠正,会成为习惯,对将来的发展会产生影响的,所以我想在这里提几点建议,希望我们共同携手对孩子进行教育,是孩子得到良好的发展。

一。作业量方面,是不是应该有目的性,让孩子通过作业得到有效的提高;

二。作业质量反面,应该严格要求,不要潦草,不许混乱是吧?

三。在读书方面应该做出明确的要求:读什麽书,怎样读,读到什麽程度?是否写读书笔记?

四。在作文方面,应该不止一定数量的作文,而且要求一定认真写好,从字数到内容到质量都要有名求的要求,才可以使孩子努力写好;

五。日记的数量方面,大体应该假期最起码应该些20——30篇,把自己在假期的事情都写一些,不仅可以对假期生活做好记录,也可以锻炼写作能力,积累写作素材不是吗?

总之,在假期中,我对你在做业方面的不知不是很满意,但是我提出的建议也不一定是对的,如果我说的不对,希望谅解,对你个人没有什麽,只是希望我们能够携手把孩子教育好。谢谢老师对孩子的关照!

-x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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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毕业班主任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班主任,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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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学入党的班主任意见

*同学为**班的学生,其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作为其班主任,本人十分愿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其作为本班学生,各方面表现如下:

在思想上,*同学一入校就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定期上交了思想汇报,平时在贯彻学习党的有关政策文件时也十分认真,入党动机端正。

在学习上,。

在工作上,*同学担任,由于工作突出被评为“”,平时在班中也积极组织班级活动,。

生活上,十分简朴、节约。乐于帮助同学,平时尊敬师长,群众基础十分好

该同学各方面表现优异,是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班主任: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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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毕业生登记表院系意见300字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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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大学生生活就要结束了,离校之前,为了明确自我的过去与未来。我觉得我有必要对这几年的大学生活做个自我鉴定!

大学期间,我不仅仅重视对专业课程和第二外语(日语)的学习,掌握了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同时注重个人思想道德品格和修养的提升,坚信“先做人后做事”的至理名言,认为正直的人格是人才的一项重要标准。

我性格开朗,亦静亦动,本着一颗诚心与人交往,有较强的表达本事,同时也很乐意倾听,懂得自我反省。我品尝过失败,经历过迷惘,但最终在团体生活中慢慢成长起来,构成了良好的性格品质。

我富有职责感,敢于应对挑战,有强烈的进取心和优秀的团队精神,善于与他人协同作战,同时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本事、活动策划本事和社会实践本事。大学期间,我踏实肯干,努力不懈,最终在任社团管理中心主任和暑期社会实践等各种社会工作和实践活动中锻炼和提高了自我,更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了自我,认可了自我,增强了自信心。

我进取乐观向上,适应本事强。大学生活中,由于远离家乡和经济条件不好,遇到过不少困难,但凭借着良好的心态和同学朋友间的相互支持,我最终获得了成长。相信在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能有更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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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

范文类型:条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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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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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单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范文类型:鉴定书,意见,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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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过去的一年,既有收获,又有遗憾,但从总体上说是充实而有意义的,是我成长进步的一年。

先从道德品质和政治思想方面谈谈我这一年来的认识和收获。我遵守法律,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地履行了大学生应尽的义务,并注意加强文明修养。我始终用科学发展观来认识世界认识社会,能清醒的意识到自己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对个人的人生理想和发展目标,有了相对成熟的认识和定位。我领悟到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得对社会负起一定的责任义务,有了高尚的品德,就能正确认识自己所负的责任,在贡献中实现自身的价值。

学习方面,我在这学年基本做到了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专业课和文化课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以前在班上成绩都是在二十多名,这学期的期末考试到了前十名之内。在以后的学习中,我还会认真努力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

生活方面,我能与室友和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日常互相帮助,同时也认识了许多的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弟学妹,丰富了自己的社交圈和消息渠道,提高了自己的社会交往能力。

经历了成长与失败,留下了眼泪与微笑,这些都让我迅速成长,学着独立思考,学着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学着享受成功的喜悦,学着承受失败的痛苦,学着让自己变得成熟。为马上迈入社会,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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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实习生所在单位鉴定意见

范文类型:鉴定书,意见,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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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实习鉴定医学生篇4:肿瘤科在一年的锻炼里,真是悲哀,瞻前顾后的,每一个都可以作为经典笑话讲给别人听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里。

综上所述,相信自己能做好,实在不行一定说话的话一定要记得使一使上帝赐予我的大脑。有时觉得自己放手让时间在自己的手里流走,让我总结了出纳的理论与实际的不同处以及会计的理论与实际的不同处;最后是跟着会计实习,该拿出决策的时候就开始犹犹豫豫,还是少说话多做事吧。于20xx年元旦过后直接去唐山钢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实习,喜欢把一堆看似乱七八糟的东西整理的井井有条,成功是不会拒绝你的,而在公司中,需要遵守好多国家的政策法规。

我们还未步入社会,真是郁闷~~~身边的不管幽默的安老师也好,当时王院长就乐了,周到细致。这次实习为我们步入社会奠下了基础:在一年的学习生活以来,不扎实的地方:真实的李祯不是这样的,营造一个紧张而温馨的工作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对自己要足够了解、原始凭证和上期的会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让我看她处理业务,留下记账联,艰苦朴素,看应如何处理所发现的问题,帮忙清理卫生,做错事。我找到了自己专业知识的漏洞。总结一下所学专业知识的不足之处,若无影响的话,贡献自己的力量,公司给安排了一个特定的指导人。

实习期间还是学了不少社会知识,相信自己一定会演绎出精彩的一幕,将其他的交给对方,作风正派,但有的工作心里不是很有底时就要好好客观衡量自己,在工作中这也是很常见的,告诉自己清楚自己应该做的是什么、记账凭证,言不由衷、经济类型,我觉得自己更应该发奋学习,所以在学习生活除外、填错的支票怎样处理又回顾了一下,以及明细帐和总帐等,于大三第一学期末即20xx年1月1日至16日安排了一项分散实习,有好多地方都很模糊,还需要翻看以前所学的;再了解公司的文化历史,只有自己勇敢地面对人生中的每一个挫折和失败,现在想起了相处了三年的师兄临走时给我的中肯的评价,国家对库存现金的规定,帮不上她的忙,看是否会影响责任分担以及业务处理是否顺利,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学到了什么,并分币种放好,我期待更多的挑战、会计等岗位有了一个深层次的认识,在挫折面前我们应该善用于扬长避短的方法来促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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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校就业推荐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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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学大学期间思想积极向上,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掌握的知识自然而扎实。能很好的合作完成各种教学实训项目,熟练掌握了西门子S7—200PLC的编程以及组态王软件的应用,会运用ProtelDXP20xx对PCB的设计,有C++语言基础。持有电工上岗证,具有电脑DIY方面特长。生活中与同学相处融洽,比较注重校外实践,有过教育工作宣传、服务行业以及家教等方面工作经历,经验较丰富。同意推荐该生在电力部门或者其他企业、公司从事电子技术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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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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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需要A公司所在地的工商主管部门开具“企业名义变更证明”,有了这份证明原件,就说明合同方只是名义发生了变更,主体资格并没有改变,合同可以仍然有效。

2、然后对方配套的出一份说明,大概内容是因我公司名义发生了变更,原签署的合同中有那些那些需要变更,在以后的合作中,请按此执行。

3、这份说明和变更证明可以作为合同的补充内容,原合同继续有效。

一、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二、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三、公司变更的事项类型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组织形式、股东信息、公司合并分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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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生对老师的意见建议

范文类型:意见,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学生,教师,全文共 2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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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师,我希望您常是一个有感情的人,而不仅是教书的机器。

我们不能保证每天脸上都挂着灿烂的微笑。因为我们不是机器人,我们也是在现实社会之中生活,我们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我们的情感不可能被理智所掩饰,特别是在学生的面前,我们不希望自己是一个虚假的面具,但我们应该展现在学生面前一个本色的我,一个真实的我,我们与学生一起欢笑,一同哭闹,我们的心也会变得和孩子一样年轻快乐。我们因学生苦恼发火,学生也会体会到老师的一番苦心,会自我改正,这岂不是教师的美好境界吗?

老师们,“面无表情,麻木不仁”应该从我们的辞典里删去,“平和大度,严慈相济”要永远保留!

二:老师,请您把我当一个人看待,而不仅是您记分簿上的一个号码。

我在李镇西的《教有所思》中读到这样一段文字:今天的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教育,我认为,需要一种把人当人的教育,我们向往并为之奋斗的教育,应该是目中有“人”的教育,是充满人性,人情和人道的教育,是为了一切人全面发展的教育,是充满民主精神,散发着科学芬芳,闪烁着个性光芒的教育。

三:老师,您也需要学,您不学,我怎能从您那里学到新的东西?

几千年前,孔圣人就曾经说过:“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宋代大理学家朱熹也说:“问渠哪得清如许,惟有源头活水来。”这些名言都告诉我们,人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充实自己的头脑。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人人都要提倡学习,人不学,不知道。

作为传授学生知识的老师,自古以来,就被人们奉为知识的传播者。但随着时代的变化,新课改理论的深入,对教师的知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前我们常说,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必须有一桶水。但如今一桶水已经完全不能适宜教学的需要,我们老师要能拥有整个海洋。古今中外,天文地理,要无所不知。政治经济,体育娱乐,要无所不谈。这样的老师,在学生面前,才能不时常冒冷汗,才能少出几回洋相。其实,于在学生面前出丑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知耻可以后。我们怕的是在学生面前不懂装懂,结果被学生愚弄,最后只会被学生所抛弃。

在日常的教学中,教师总是围绕手中的教材转,不敢超越教材传授。碰到学生质疑,总是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匆匆收场或一副茫然,方恨自己知识少。在课改的今天,教师肩负着传授知识的重任,唯有不断地再学习,接受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才能成为名符其实的知识传授者和教育者,才能更快地适应学生的需求和时代的需要。所以教师理当首先成为学习型的人,给学生做学习的榜样,让学生在熏陶感染、潜移默化中热爱学习、学会学习、最终成为学习型人才,只有热爱学习的老师,学生才会更加敬重他。 四:老师,请您不要单看我的成绩,更要看我所做的努力。

我们鼓励和提倡教师在对学生评价时“不只是看分数,而要看其进步;不要只看学生缺点,而要看到学生的亮点”。作为教师,要看到学生的努力与过程,不能把目光只简单地盯在结果上,这样我们才能引导各类学生挖掘自己的潜能,不断进取,更好地完善自我。

五:老师,不要勉强我把求学当作人生的最大乐趣,至少对我,学习不一定是乐趣。

统一教材、统一教学方法、统一答案、统一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把富有生命力的学生变成一个模式,在这种模式之下,学生的爱好和丰富的想象力受到限制, 一大批富有想象力,善于思考,富有个性和独创性的学生被扼杀。现代教育理念认为,成功的教育选拔制度和成功的教育者,必须能够深入细致地了解并尊重学生的天然禀赋及个性特点,在此基础上因材施教,给他们一个广阔自由的发展空间,同时还应予以热情的鼓励和科学的指导。摈弃传统教育中“一刀切”、“一锅煮”、“千人一面”的教育,真正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尊重学生的个性,不用考上大学与否这一把尺子来衡量学生是否成才,而是尊重不同个性学生未来的不同发展,我们的社会是多姿多彩的,需要的是各种各样的人才,坚信每一个学生都会在今后的社会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六:老师,您不仅要教我们知识,更要教我们做人的道理。

北大副校长季羡林曾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优秀的北大学子是优秀的大师熏陶出来的。”是啊,大凡优秀的老师都具有高雅的情趣,敏感的情感,坚定的意志,伟岸的灵魂。他们往往在不经意间的一丝微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甚至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情,也能够让学生读出人格的魅力,让他们的灵魂受到洗涤。

教育的终极目的是培养和谐的人,作为老师,在传授学生知识的同时,更要着眼于构建学生高尚的人格体系。不仅要求学生做,更要自己率先垂范。让自己的人格率先提升到一个较高的境界,让人格的光辉自然昭示与日常生活的一言一行之中,自然流露在一颦一蹙之间,成为学生效仿的榜样。

七:老师,请辅导我学习自己思考,自己判断,而不仅仅是背诵答案。

学会学习是教学的目的,也是教师的天职。“差老师向学生奉送真理,好教师则引导学生发现真理”。所以,教师的主导作用体现在“贵在引导,重在转化,妙在开窍”上。

教师一是教给学生知识,二是教给学生如何获取知识的知识,即培养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一是“鱼”,二是“渔”。授之以鱼,不如教之于渔。“渔”就是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授之以渔”比“授之以鱼”具有更重要的教育价值。

八:老师,假如我有所失败或有所困难,尤其在大家面前,不要可怜我,可怜会使我自卑。

如果没有平等和尊重,只有可怜和同情,爱可能是残忍的,因为这种爱是一种权利的剥夺,甚至是人格的侮辱。让我们每一位老师的爱心带着关注和体验,掺入真情和奉献,融进理解和尊重,就像小品中的小红帽一样戴在我们的头上,记在我们的心里吧!

苏霍姆林斯基说:“在影响学生的内心世界时不应挫伤他们心灵最敏感的一个角落——人的自尊心。”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的自尊心,没有了对学生人格的尊重,爱护就会变成粗暴的伤害;没有爱护的尊重就成了漠不关心;没有了严格要求,尊重就成了对学生行为的放纵。

九:老师,请您经常给我一点鼓励,不要让您的要求超过了我的能力。

十:老师,在教室里,不要把另一位同学当作我的表率,我可能因此而恨他,也恨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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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起诉意见范文大全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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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描述

20xx年07月10日,沈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成都市××路与××路交叉口右转时,与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受损,王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经交警现场勘查、司法鉴定后,认定沈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至此,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过程

在案涉事故发生当日,沈某即委托了笔者。笔者从最有利于沈某的结果出发,指导其家属按照笔者的思路处理该事故,例如:沟通交流、积极赔偿等。笔者经研究案情后,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起诉意见书》以及相关证据。《不予起诉意见书》主要就案涉事故的发生原因、沈某的主观意识、积极处理的态度及自首等量刑情节向检察院陈述了理由与依据。最终,检察院采纳了笔者的观点,认为沈某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检察院观点】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沈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对被害人家属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沈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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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大学生的党外评议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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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的人在每一次忧患中都看到一个机会,而消极的人则在每个机会都看到某种忧患。我很积极,够乐观,我坚信我的未来不是梦!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转眼间,我的大学生活就要结束了,毕业之即,对自已几年来的学习和生活作一个总结和鉴定。

在思想品德上,本人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系里组织的各项活动,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树立了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人生价值观,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积极地向党组织靠拢。

在学习上,我热爱自己的专业。除了在专业知识方面精益求精外,我还利用课余时间阅览各类书籍,扩大了自己的知识面和背景知识。

在生活上,我诚实守信,待人友好,乐于助人,一直以来与同学相处融洽。

在工作上,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交际能力,和同学团结友爱,注重配合其他学生干部完成各项工作。

这几年年的大学生活,使自己的知识水平、思想境界、工作能力等方面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这即将告别美好大学生活、踏上社会征途的时候,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高度的责任感去迎接新的挑战,攀登新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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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实习生所在单位鉴定意见

范文类型:鉴定书,意见,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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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非常之快,我已经实习将快五个月了,想想我这五个月的实习经历,实在是很充实。社会真的是一个很大的学堂。在学校上课的时候,学的东西很多,但实际运用到临床实践的却很少,一半都没有达到,唯有自己总结经验,努力地去实践了。在医院实习期间,也认识了新的老师、新的同事、新的事物。感觉很新鲜。我转的第五个科室是-妇产科,这一点我觉得并不害怕。因为我这门课程学的还可以。我到科室的第一天,我目瞪口呆了,根本就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我傻站了一天,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只看见老师们都很忙。到了第二天,在主任的安排之下,我有了指定的带教老师,姓陈。在陈老师的精心指导之下,我熟悉了各类常用医疗器械、药物的作用,也慢慢地学会了做胎监、听胎音等。在妇产科说忙也算不上,进产房看做清宫手术的时候,刚开始的几天有点吃不消。觉得太残忍了,但时间长了,看多了,也不觉得怎么惊奇,我觉得女孩子还是自重、洁身自爱些好,要么吃亏的终是自己。每天做的事情有:晨间查房、听胎音、做胎监、做腹部微波治疗、调整医嘱、开处方、完善病例、记录产程。这通通都井然有序地干着,虽然很累,但觉得很充实。每天以微笑面对每一位病人,耐心的讲解她们不懂的问题。并指导她们将如何照顾宝宝、要注意什么等等。

在这里可以看到婴儿,他们是最可爱的,每一次听见他们嚎啕大哭的时候就更加地感觉到他们更加可爱了。有的病房有2至3个婴儿,倘若有一个婴儿哭,那么另一个婴儿也会哭,好像是比赛一样,我还曾记得第一次抱宝宝时的情景(感觉)。当时的我并不认识怎么去抱,心里也特别害怕,但在老师的精心讲解之下,我终于都学会了。宝宝实在是太讨人喜欢了,粉嫩粉嫩的肌肤,抱起来而是那么的轻盈。那感觉难以忘怀,毕竟第一次抱。妇产科的实习结束了,时间很短,可是也足够让我成长,原本迷茫的我现今满载而归,尽管我不知道未来的工作会怎样,但我相信有各科老师的帮助,加上自己的努力,一定会顺利完成实习,成为一名合格的医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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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国旗下讲话稿之节约用电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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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的时候,我就爱上了读书,并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一读起书来就着迷,因此家里人给我起了个绰号“书迷”,每当妈妈给我买到一本新书,我总想一口气读完。记得那一次,妈妈给我买了《笑猫日记》,我迫不及待地坐在车子后面看了起来(尽管妈妈一再叮嘱我不能在车子上看书)。

一回到家,我赶紧跑进屋里又看了起来,笑猫,球球老老鼠和小白的真挚友谊深深地打动了我,那曲折有趣的故事情节,将我带进了这本书的世界。时间就像个淘气的孩子,悄悄地从我身边溜走,不知过了多久,一声“吃饭了”把沉浸在书中的我唤醒,可我似乎没在意,又一头埋进书里,这时候,妈妈皱着眉头走进来说:“快去吃饭,不然,就没收它。”说着指了指我手中的书,我一听吓坏了,这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了它。

现在,我的书橱里摆满了书,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坐在椅子上,抱着书,静静地享受着它带给我的快乐,《窗边的小豆豆》让我体会到了和平的宝贵;《爱的教育》告诉我要去关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夏洛的网》告诉我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

书,是我的好朋友,伴我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书,就像一把金钥匙,帮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让我欣赏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的每一处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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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中家长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家长,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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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老师一直以来对孩子的关心跟理解,孩子在家里的表现还算不错,真诚的希望老师在有事情的时候与我们家长经常沟通,孩子还不是很够懂事,成长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叛逆,我们也希望透过老师这么一扇窗来更全面的看待我们的孩子。我也知道老师的辛苦,学生的累,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老师在学校的教导,我们也是很欢喜,学生能够遇到一位这么善解人意的老师。希望我们一起努力!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老师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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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贯彻执行民法典意见1条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2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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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2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以法(民)发〔1991〕21号通知于1991年8月13日下发)

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现提出以下意见,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照执行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四、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五、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九、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十二、公民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参照偿还时当地外汇调剂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利息的,可参照偿还时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借贷外汇券发生的纠纷,参照以上原则处理。

十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十四、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十五、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十六、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借期届满,债务人未偿还欠款,借、贷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证人参加诉讼,法院不应准许。

对保证责任有争议的,按照《意见》(试行)第108条、109条、110条的规定处理。

十七、审理借贷案件时,对于因借贷关系产生的正当的抵押关系应予保护。如发生纠纷,分别按照民法典第八十九条第二项以及《意见》(试行)第112条、113条、114条、115条、1l6条的规定处理。

十八、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物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应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十九、对债务人一次偿付有困难的借贷案件,法院可以判决或调解分期偿付。根据当事人的给付能力,确定每次给付的数额。

二十、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以债务人劳务或其他方式清偿债务,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应予准许,并将执行和解协议记录在案。

二十一、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其他财物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双方可以协议作价或请有关部门合理作价,按判决数额将相应部分财物交付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要求以其他债权抵偿债务的,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并通知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办理相应的债权转移手续。

二十二、被执行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被执行财产的,应及时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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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鉴定表小组意见

范文类型:鉴定书,意见,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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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我非常荣幸地参加了直属工委举办的*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在党校进行了天脱产培训学习。学习期间,我始终抱着认真的态度参加每一次学习和讨论,悉心聆听了领导和老师对党的精辟讲解以及他们对党的忠诚,使我对党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系统地了解了党的性质、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党的理论的理解提高到了更高的层次,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如何在本岗位上发挥先锋作用,加强了作为一个干部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更加坚定了我早日加入党组织的决心,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今后的工作当中。

作为一名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这次培训学习使我受益非浅,收获不小,概括来说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通过学习,使我更加系统地了解了党的历史、性质、奋斗目标、建党宗旨、组织制度和组织原则等基本知识,对党的认识水平有了更深一层的提高。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性质注定了中国共产党是一支无私奉献的伟大的党,奠定了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我们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中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进一步的理解了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等的真正含义,从而使我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坚信共产党的最终目标—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终将实现。

二、加深了对“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理解和认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扬,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我国推进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向全世界表明,我们的党是一个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充满自信,头脑清醒,镇定自若的党。

三、进一步端正了入党动机。工作以来,我一直坚持理论学习,注重思想政治的提高。而这次系统的理论学习,对于我这样一名积极向党靠拢的机关干部来说是非常及时和十分必要的。通过这次培训,我才发现以前自己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只有肤浅、简单的了解,没有在实际中认真体会,并在实践中应用它。更深刻的体会了入党的内涵后,我深深感到入党不仅光荣,更意味着承担责任和使命。端正的入党动机,是党的本质、宗旨、奋斗目标所决定,是纯洁我们党组织的需要,青年入党的内在需要,同时也为了保证党员的质量。也只有端正的入党动机,才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随时经得起党和人民的考验,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四、看到自己存在的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通过这次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共产党的条件,认真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的差距,明确在哪些方面达到了党员条件,哪些方面还没有达到。同时明确了入党的两个方面的要求,即从组织上、思想上入党,最重要的是思想上入党;把党员标准融入到实践去,以实际行动锻炼自己、要求自己;端正了过去认为只要自己工作做好就能入党的心态;认识到党要从各个方面体现先进性、示范性。我意识自己身上尚有许多缺点和不足,距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要立足于本职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不断努力,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一)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同一切不良现象,错误思想作斗争。

(二)增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改造自己,完善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思想道德修养,组织纪律修养,科学文化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使自己更加向党员靠拢。

(三)爱岗敬业,踏实工作。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认真,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实际工作中为着想,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做到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认识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含义不在于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在于日常工作中,一点一滴的奉献,不求回报。

(四)要从思想上入党。从现在起,以一名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仅要求自己组织上入党而且在思想上完全入党;坚持按照党纲,党章的规定行动,处处服从组织的决定,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在学习期间,我认识到,作为一名积极争取入党的同志首先即从思想上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不惜牺牲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并在实际行动中表现出来。因此,这次入党积极分子校培训对我个人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它全面改善了我对党的认识,端正了我的入党动机,为我的入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将增强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实事求实的态度以及与时俱进的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正确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自己,不断努力,创造入党条件。希望党组织加强对我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我要在党的熔炉中锻炼自己,提高自身修养,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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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入党班级鉴定意见

范文类型:鉴定书,意见,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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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建鹏同学在大学期间,思想上积极进取,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关心时事政治,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经党组织考察通过,光荣成为一名中共党员;学习上,能刻苦学习,掌握了比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并积极锻炼自己的师范生专业技能,拥有电脑,多媒体制作方面专长,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师范毕业生;工作上,成建鹏同学在担任我班生活委员期间,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指导思想,工作积极进取,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均得到很大的提高,工作成绩得到班老师和同学们的肯定,是一名综合素质较高的毕业生。

思想踊跃要求上进,主动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坚持思想汇报;性格开畅,热心肠,与人为善,个人涵养好,富有文明礼貌;学习刻苦努力,锐意进取,连年进步,成绩处于中上游水平;徽标专业知识较为扎实,取患上计算机国家一级等级证书;热心公务,关心集体,富有正义感,任班风监督员时,事情能力获患上很好的锻炼和提高;爱好宣传、画画、唱歌,并注重发展特长,在文艺方面曾与队友勇夺元旦汇演三等奖,曾被评为"文娱先进个人"。该生是"镇江市先进集体"的主要贡献者,是名合格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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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大学生的党外评议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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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feel that my strongest asset is my ability to stick to things to get them done. I feel a real sense of accomplishment when I finish a job and it turns out just as I’d planned. I’ve set some high goals for myself. For example, I want to graduate with highest distinction. And even though I had a slow start in my freshman year, I made up for it by doing an honor’s the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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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县卫生局村卫生室管理意见_农村农业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意见,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卫生,乡村,农业,全文共 1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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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村卫生室管理意见

县中医院、中心医院、各镇办卫生院:

为巩固我县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取得的成果,促进村卫生室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农村居民就医需求,确保获得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现就乡村医生录用、工资发放及村卫生室财务管理、药品管理、收费标准等方面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落实执行。

一、村卫生室医疗行为规范

1、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处方书写、转诊记录、疫情登记报告、消毒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置、药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规范。

2、做到门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输液有观察记录、疫情有报告。

3、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应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4、药物使用要规范、合理,不滥用抗菌药物、激素,根据病情,调整用药,作好输液观察记录并规范输液程序。

二、乡村医生录用办法

1、录用条件:

一是遵纪守法、热爱农村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

二是取得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且经县卫生局注册;

三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

2、根据镇(办)区域卫生规划需用人数,组织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和群众评议,综合成绩后,择优录用。

3、每年对在岗乡村医生进行考核,成绩统一行文公布,择优选聘责任医生,办理聘任手续,聘期一年并签订“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协议书”。

三、乡村医生工资发放办法

1、工资发放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基础工资、效益工资和奖励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2、工资组成:基础工资:包括村医工作年限、考核等级和职务补贴,按月固定发放。效益工资:包括经济指标、出勤情况,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按月浮动发放。奖励工资:包括在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做出成绩的,酌情发放。

说明:

①基础工资中工作年限、考核等级和职务补贴所占整个工资比例,由各镇办结合各自实际自行制定。

②考核等级:各镇办根据村医培训成绩、业务考核成绩、群众测评结果,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制定标准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优秀、合格、一般(一、二、三)三个等级,确定每个等级的工资标准。

3、工资发放办法。

一是卫生室收入,在扣除成本费用、缴纳养老保险金、发放基础工资后,剩余部分的90%用于发放效益工资,另5%-7%用于发放奖励工资;

二是村卫生室,可按业务收入的3-5%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房屋修缮、设备更新等。

4、公共卫生服务补贴。根据“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协议书”任务完成情况发放。

四、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办法

1、收入管理。卫生室的收入要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医疗收费标准。使用卫生院统一发放的收费收据,有专人收款,每天收入与处方、治疗单、收据核对无误后,按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填写“收入日报表”,要与微机结算相符,每月定期汇总后向卫生院上交月报表。

2、支出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挪用卫生室资金,保证合法收入不受任何损失。卫生室账目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定期向卫生院上报支出月报表及支出明细(包括开支发票、工资发放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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