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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盛和夫活法读后感分享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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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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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前从姐姐的书架上借来了李开复的自传《世界因你不同》,看完后心中感慨良多。李开复,这个中国乃至世界级IT界的传奇,总是不走寻常路,每每在获得在外人看来很有荣誉的成就后就会另辟新路,寻求新的刺激,开辟属于自己,属于自己这个民族的IT之路。

李开复曾在他的自传中说过,我常常说追随我心,当然追随我心必须是要在负责、守信、守法的前提之下。在这个前提之下,冒一些风险也是值得的。虽然经历风险的日子可能会比较艰难,但如果我不这样做,那蹉跎十年、二十年后,我可能会后悔终生。 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得有意义,我希望活得深刻,并汲取生命中所有的精华。然后从中学习,以免让我在生命终结时,却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我觉得,在读这本书之前,他在我的印象中,只不过是一个两次跳板侥幸的喝过洋水的IT界很有影响力的人士。但是,当我听说了两家全球最大的IT公司,微软和谷歌对簿公堂,演绎了一场轰动世界的世纪官司,这只为争夺一位优秀的华人职业经理人的新闻后,心中不禁对这位IT传奇人物多了几分好奇心。究竟是一位怎么样的人物让两大IT巨头来争夺他呢,又是有怎么样的影响力让中国那么多的青年从他的事迹中得到启发,受到鼓舞。

与传统的教育方式不同,在接受了美式教育之后,他的传统中国思想也逐渐发生变化,开始融入西方的元素。最重要的就是“创造力”和“teamwork”。teamwork通过和他的一帮死党一起搞恶作剧,一起尝试创业中慢慢的积累着,而创新则在学习的过程中的思考中慢慢培养起来的。这两条给他以后的发展做了很好的铺垫。我对其中“teamwork”感受很深刻。在国内,团结一致的口号从来没有停止过,但是,实际工作和学习中的分工合作真的太少了。我们大部分更习惯于单干,而单干恰恰让我们少了很多互相交流沟通的机会。而沟通交流会使不同的思想之间产生火花,这样的火花往往蕴藏着很大的能量。作为未来的IT人士,我们也必须要从这两方面来认真思考下自己未来之路怎样才能走出自己的精彩。

正如同他所说的,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怎么样从他的身上汲取经验来创造这个最大的不同,将是我们未来需要思考的,也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最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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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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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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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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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国女王》作者沈石溪,原名沈一鸣。这是一本长篇动物小说,主要讲述了雌狼“紫葡萄”当上狼王的传奇故事,但是我更喜欢作者说的一段话:女性虽然外表看起来柔美娇弱,但却有一种强大的力量,那就是母性的力量。母性,孕育生命,滋润心灵,塑造灵魂,母性的仁爱慈祥更是一种能改变人生的伟大力量,这就是母爱。

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爱的力量原来那么强大。狼王盔盔因为儿女才去虎口夺食,因此不幸身亡。老母狼朵朵因整个狼群才不幸葬身猎狗的肚子里。雌狼踢踢和雄狼黑三因六只小狼崽也不幸身亡。这不是爱,是什么?这时的我才明白,爱是什么东西都换不来的。

我想,每个人都有妈妈,我也有一个那么爱我的妈妈,就像紫葡萄一样,她总是把最好的给她的狼宝宝们,用自己的生命保护着她的宝宝们。我的妈妈也是这样,我想天下所有的妈妈也都是这样的。她们不计回报地养育我们,教导我们,陪伴我们快乐地成长。从一个那么小的婴儿到会跑会跳的快乐的小朋友,再到长大成人,妈妈付出了很多很多。她总是怕我们不快乐,所以尽量抽时间陪着我们,总是担心我们身体不够强壮,所以还要经常督促我们锻炼身体,总是担心晚上睡觉着凉,不知道要起来几次为我们盖好被子……

我们在一天天长大,妈妈却在一天天变老,这就是妈妈,这就是母爱,她们用自己的生命养育着我们的生命,她们陪伴着我们健康成长,却也陪伴着自己慢慢变老。

我们要好好珍惜这份爱,好好的,不让父母操心,这,也是爱,是我们对妈妈的爱!

这本书充满了爱,我也希望这个世界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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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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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所谓制度,概而言之,就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规范和准则。人类社会发展史表明,任何一种社会,任何一个国家,要保持长治久安、纲维有序,就必须有一套稳定成熟的制度体系。可以说,天下大治,是古往今来仁人志士孜孜以求的理想。

中华民族是世界上伟大的民族,曾经创造了无与伦比的制度文明,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效仿的典范。据史料记载,隋唐朝贡场面盛况空前,“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景象蔚为壮观。世界进入近代以后,当西方社会正在发生一场影响深远的工业革命和制度革命时,沉湎于“天朝上国”美梦的中国社会,却还在以历史的惯性向前运行。1793年,马戛尔尼率英国使团访华,面对他们带来的西方工业革命的最新成果和信息,乾隆皇帝嗤之为“奇技淫巧”,对西方发生的一切不屑一顾。

在浩浩荡荡的历史洪流中,清王朝的美梦很快就被戳破了。长期以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几千年沿袭下来的封建专制制度,明显落后于时代发展潮流,不适应工业化大生产,在“洋枪洋炮”面前败下阵来。1840年以后,西方列强屡次发动侵华战争,由于那时制度的腐朽落后,注定了中华民族“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的历史命运。为挽民族于危亡、扶大厦之将倾,先进的中国人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但北洋水师的甲午惨败,深深地惊醒了国人,中国之败表面上是技不如人,根子上是制不如人。自此,中国走上了制度变革探索之路,先后尝试过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种.种方案,但都一一碰壁,以失败而告终。

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使社会主义从科学理论成为制度现实,让黑暗中彷徨无计的中国人找到了一种新的制度选择。但要在中国建立这样的先进制度,必须有一个先进的政治力量来领导。这个使命历史地落在了中国共产党身上。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作为矢志不渝的追求。在长期革命实践中,我们党在局部执政的革命根据地,对建立适合国情的社会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无论是“互助合作运动”还是“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无论是“三三制”还是“豆选法”……这些早期实践蕴含着社会主义的制度因素和价值主张,为建立新型国家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

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在总结制度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把社会主义制度的“一般性”同中国国情的“特殊性”相结合,立破并举、正本清源,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这套制度对过去行之有效的东西,特别是关系社会主义性质的根本制度,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巩固。比如,重新确立党的思想路线,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等,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同时,对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到建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从科技体制改革到文化体制改革……这些“中国特色”,极大地激发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机活力。

“人间正道是沧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拍脑袋臆想出来的,而是经过从理论到实践的反复探索、历尽千辛万苦形成的。从大历史的角度审视,从鸦片战争引发中国几千年封建制度“摇摇欲坠”到本世纪中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熟定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以新中国成立为节点,第一个阶段是以社会主义为指向、为归依的百年求索,第二个阶段是社会主义立足中国国情、彰显中国特色的百年复兴。

回顾近代以后中国立制、创制的艰辛历程,中国人民苦苦追寻、不懈探索、接力奋斗,有过山穷水尽的迷茫,有过屡试屡败的苦楚,有过照搬照抄的教训,有过成功探索的喜悦,书写了一部在困顿中觉醒、在艰难中摸索、在坚守中创新的壮丽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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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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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兜转转中间停了好久终于在昨晚看完了呼兰河传。

萧红可以说是我最期待的女作家之一了,区别于张爱玲的骄傲与沉沦其中的虐人虐己,萧红有乡村文学的质朴与自然,想想却一直没有正式看完呼兰河传也是挺不该的。

读的时候一个个的故事看过去我仿佛陷入了一种认为它永远不会完结的漩涡,祖父和我到团圆媳妇到有二伯…我心里好像总是暗暗地认为,呼兰河住了这么多人,哪有说的完的时候呢。冯歪嘴子的章节看完后便直接来到了尾章实在是令我一时间难以接受,原来,也就只能写到这里了啊。

纪实的文学作品最易感受也最令人悲伤,纸上的文字每一个都扎根在那座小城里,然后生长于我的眼前。用当年孩童时期的视角来呈现也最能让读的人体会她提笔写下时的感觉了吧。在祖父呵护下的萧红好像很不懂事也不敏感,却把这些事记了这么多年,直愣愣的童言无忌再回首时又会有多少复杂的感情呢。

淡然的风格让我明明是昨天刚看完现在却好像也忘了其中的一些细节,特别是时间隔得更久远的开篇。但这样也很好,这样我可以再过几年重新拿起来看一遍。现在就只记得坐在祖父的后花园,雨后湿哒哒的地上放着小板凳,旁边藤蔓缠绕着架子上挂着雨水滴湿的黄瓜倭瓜,有蜻蜓有蝴蝶,肯定还有蚂蚱和昆虫,我坐着发呆,等啊等,好像时间是永远浪费不完,好像我永远不会知道以后和现在能有多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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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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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读苏东坡的诗,“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忧愁,“大江东去浪涛尽”的气势……无不流露出诗人的豪迈奔放。可我对苏东坡的了解甚少,直至读了林语堂笔下的《苏东坡传》,才知道苏东坡原来是千古奇人。

苏东坡既是虔诚的哲人,又是仁厚的长者,他始终富有青春活力。苏东坡的背后,几度升迁的辛酸只有他自己品尝。他一生为官,一生清廉,与大政治家王安石斗智斗法。他热爱生活,在美食方面留下了“东坡肉”“东坡壶”以传后世。东坡情感丰富,对其亡妻寄以青丝,在《朝云墓志铭》和《悼朝云》一诗中表达了自己的伤痛。苏东坡是刚直的,即使有过数次因诗而被捕受审,但他仍不改犀利的词风。他写诗讽刺“群鸟未可辨雌雄”,后又写“犹诵卖青春”他知己无数,兄弟情深,苏东坡又是幸福的。

苏东坡有一身浩然之气,王安石变法出现了种种弊端,苏东坡写出了上神宗皇帝万言书,包括他自己的政治哲学,也表现出他个人的气质与风格,机智学问与大无畏精神。苏东坡反对变法失败被贬至杭州,他远离了尘世的喧嚣,回归与清纯与空灵。他习惯了淡泊,他明白了如何应对困难。苏东坡具备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超凡脱俗,刚正不阿,坦坦荡荡,使他任何环境中处之泰然,宠辱不惊。

苏东坡的一生坎坷,但也是豁达的一生。身处逆境也不觉痛苦,脚踏荆棘也不觉悲凉,始终保持开朗,像他的诗词一样千载有余情。

细读“大江东去浪淘尽”“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原来这些都是苏东坡开朗的态度和别样的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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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名著围城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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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简爱从小父母早亡,她被送到舅舅家,但是舅舅不久也去世了,她只好跟着舅妈生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各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舅妈越来越厌恶她,便把她送到了劳渥德教会学校。那里的孩子们受冻挨饿,伙食恶劣,还要遭到很多惩罚。那里生活环境不卫生,结果斑疹伤寒夺去了好些孤儿的生命。简爱痛恨那里。8年之后,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了那里,去了桑菲尔德,到罗切斯特先生家里给他的女儿做家庭教师。

在桑菲尔德,她追求自尊自爱,坚强勇敢。应对罗切斯特的轻视,她说出了那句“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她虽然爱罗切斯特,但当她以为罗切斯特先生要娶英格拉姆,又要把她留下的时候,她恼火地说:“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无足轻重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自动机器吗?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码?我们是平等的!”简爱是一个坚强的人,也是一个靠个人奋斗的人,她想的只是自己怎样在社会获得一个平等地位。她有尊严,并且努力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怀抱着《简爱》,我深深地明白:我就应坚强地活着,努力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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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季羡林散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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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一次碰触汪老先生的文字。之所以用“碰触”是因为我无法在匮乏的词库里找出一个更贴切的词来形容这种久违的辛劳,笃实,清甜微苦的细珠润语。汪老是经过那场革命考验过的人,却在字里行间有着不同于老舍的超俗;不同于冰心的细润;不同于秋沅的诙谐。这点在于我是难能可贵的。

品着品着,伴着午后微暖的阳光,透过窗拍打在我的身上。我恍惚间有种若即若离,童真,无奈,幽默,心酸之矛盾感;恍惚间有种赤足漫步于沙滩边,捡拾水花清润的触感,那种幸福的温度,是无法言喻的。试想着,有个足够明亮的花园,生长着巴根草,芝麻,虎耳草,紫苏;栖息着土蜂,蝉,天牛,螳螂,斑鸠如此种种生灵的乐土,我的童年可以畅快淋漓,无畏的度过,那必是一个优美的意境;试想着,有个足够多水的地方,那里有河堤,墙垛子,竹蒿,大船,也有贴水飞的野鸭子,撑蒿人,船老板的家眷,和四面扑打的鱼鹰,我必可以在那里——水乡高邮。肆意的赤足奔跑,任凭将那冷冷的笑声与烦恼都改写成那午后的每一抹暖入心扉的阳光。嗬,心都醉了。

我于是便摸索着,这苍劲的笔锋必是经历了岁月的沉淀,风吹过,雨淋过,宛如幽谷里一朵安心的幽兰;霜欺过,雪压过。宛如月光里默默沉思的绿荷。另一方面,我始终无法理解这乐观幽默的语言为何书在那个特殊的时期——文化大革命,就像在冬日黝黑却坚韧的树枝,在寒冬映衬下宛若水墨画的树枝,突兀的生长着一朵极艳丽饱满的花。那花是毫不忌讳的长着,如此骇俗又如此平实。使人在惊叹其美丽的同时又无疑对它的遭遇感到惋惜;在惋惜之余又为它产生敬佩和畏意了。

再准备从窗前的躺椅上起身时,却再也离不了那种纯净,真实朴实的语言。它虽没有如我最爱的秋沅的文字那般如散发暖暖光芒的珍珠,打磨着我柔软的心,却也有闪烁着正义和尊严,友谊和爱,继而成为引领我走向成功智慧的那一方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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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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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有句话说得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话咋一看像个贬义词,可这也是所有动物与人类在心底的一种想法。狮子遇到叼着新鲜死鹿的动物,难免要争抢一番。这种因”怀璧匹夫就有罪“的心理而发生的事件在动物中屡见不鲜,包括人类,也许只是方式不同。

可生活在树上的小树人——托比也深切的感受了一把当”怀璧匹夫“的感觉。他因怀着大树上最大的财富——大树之石而被全族人追杀,无奈的他只能选择逃亡。也许有人会说,把大树之石交给他们不就行了?可若把大树之石交给那伙人他们只会疯狂破坏大树,来满足个人的欲望,顺带满足普通民众解决搬家难问题。他们一个个只想着自己,又何曾想过大树?可有个人——托比爸爸(大树之石拥有人)站出来,严厉反对破坏大树,遭到贪婪的人们不满,又觊觎他的大树之石,便把他们一家抓了起来,只有托比逃带着大树之石了出去。

后来他和几个朋友打败了头头,使那些”贪璧之人“清醒了过来,还救出了父母。

讲了这么多,只是希望读者不要对我后面所说的一些话感到迷惑。托比是悲惨的,也是幸运的。说他悲惨,是因为他没有一个完整的童年,从小就要承担那些他本不该承担的东西,说他幸运,是因为正是因为童年的悲惨,而造就了顽强拼搏、冷静勇敢的他,不会因父母暂时的不在身边而颓废,也不会因见到敌人而冲昏了头脑。

把思绪扯回现实,仔细想想,托比不就是不就是”怀璧之人“的原型吗?现实生活中,有多少”怀璧之人“有托比的开头又没有托比的结尾呢?璧,可以说是玉,也可以说是才华。说玉,联想到的肯定是和氏璧。虽说也许卞和知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一心想把玉献出去,可还不是没了双脚才把玉献了出去。至于有才之人,更是多的数不胜数。

再换个角度,说说”贪璧之人“吧。这种类型的人,同样数不胜数。哪里有”怀璧之人“,哪里就有他们。我觉得这是很有趣的,也是颇具讽刺性的。这么说吧,贪璧之人与怀璧之人犹如这样的关系:月球(贪璧之人)本是黯淡无光,什么也看不清,太阳(怀璧之人)过来一照,月球及附近的所有星球都被照亮了,只有月球一个星球坑坑洼洼,面目狰狞。月球看见别的星球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受不了了,便要去找太阳报仇,更显露了本性。当然这是个比喻。如今已不是封建社会,可怀璧之人成了土豪,贪璧之人成了小偷也许这两种人会永远存在。不要企图得到不属于你的,也不要去炫耀,低调行事。

失璧与与得璧,只在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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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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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中作者有很多用词都不是很明白。也许是由于宗教信仰的缘故吧!对于基督教、伊斯兰教、印度教我的了解并不多。所以看起来有些困难。

书中将的是男孩圣地亚哥,一个单纯的牧羊少年,追寻自己天命的过程。

每个人都有实现梦想的权利,相应的,在追寻梦想的过程中比的要付出前所未有的勇气。要勇于接受一切的考验。在这个过程中或许会失去很多的东西,例如金钱,心爱的人等等。但很多事情有舍才有得,如果你不愿放弃现有一切,那么你就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书中男孩是为了一个连续两次出现的梦,而不远万里,历尽艰难的来到遥远而陌生的金字塔,来寻求巨额财宝。但当他历尽一切终于来到金字塔下的时候,天命却告诉他,他付出所有所追求的财宝就在他发梦的那个梧桐树下。兜兜转转似乎又回到原点,但如诺他没有来到金字塔,他就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个宝藏的藏身之所。

或许生活就是这样的奇妙!它总是爱跟你开玩笑,但它又教会你很多事。

男孩所追寻的天命并不仅仅是物质的财富,更多的应该是这个奇妙的旅程!在这给过程中,羊群,老撒冷王,炼金术士以及浩瀚无垠、变幻莫测的沙漠教会了他许许多多作为牧羊人一辈子都不可能知道的知识。男孩将这些知识运用的恰倒好处,从何也改变了他的一生,他不再是一个普通的牧羊人,而是一个用于追寻梦想,并为此不懈努力,并取得胜利的让人仰望的人。

对于浩瀚宇宙而言,任何人都不过是渺小的存在。但这并不影响着人们追寻梦想,实现人生价值!我相信任何人都应为此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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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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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本沈石溪的书,叫《双面猎犬》。书中的白眉儿是故事的主角,让我们先来听一听白眉儿的故事吧:

白眉儿是一只豺,从小在豺群中长大,别的豺都是红色,只有白眉儿是黄色,因为它的父亲是一只优秀的贵族的爱吃苦的猎犬。白眉儿的毛色就是继承父亲的。白眉儿的妈妈达维娅,在刚生下白眉儿不久,因为身体虚弱而至将要死亡,为了孩子能生存下去,把一只奶水正充足的豺妈妈的孩子杀了,白眉儿算是活了下来。好景不长,达维亚的秘密被豺群发现了,白眉儿就成了地位嘴低的苦豺。在一次危险捕食中,白眉儿用了空中噬喉。那是它只有一岁半,并且这个动作只有豺王夏索尔才能做到,豺王练了好几年,而白眉儿第一次就和夏索尔做的不相上下。夏索尔怕自己的豺王位置不保,而且一直怀疑白眉儿的血统,就把白眉儿赶出了豺群。饥饿的白眉儿被一个老爷爷救走,老爷爷经常让白眉儿偷鸡,大家认为白眉儿不是狗,是豺,让老爷爷把白眉儿卖掉,老爷爷就去了市场。在市场上白眉儿发现了村长阿蛮星,认为村长是识“才”的,极力靠近阿蛮星,阿蛮星买下了白眉儿,于是白眉儿开始了它辉煌的“猎犬”生涯。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白眉儿是一只有勇气、细心、懂人性和听话的“狗”。白眉儿如果没有勇气和细心的话,就不会做出漂亮的空中噬喉。懂人性体现在要把白眉儿卖了做狗肉的时候,白眉儿四处抓狂,这才救了自己的命。白眉儿之所以听话,因为人类救过它,证明了人类和豺也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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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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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散文》收录了林清玄先生两个创作时期的优秀作品。林清玄初登文坛,将自己的朝气与激情更多地倾注在乡土中,代表作有《少年行》、《鸳鸯香炉》等。随后,他没有拘泥于乡土散文的创作,尝试着将东方美学理念和佛教哲学情怀融为一体,开始了以“菩提系列”为代表的创作生涯的第二个时期,也进入了他个人创作的全盛时期,散文集收录了大量该时期的优秀作品如《佛鼓》、《光之四书》等。

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保持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装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他在一篇名为《海拔五百》的散文中写道:“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我曾被这行文字很久感动。我们正在一种叫做“征服”的驱使中日渐遗落了一种知足常乐的平和心境,于是,我们只能努力想象“高处不胜寒”的孤冷,却对半山腰的迷人景致视而不见,殊不知,没有了自由的心情与平静的心态,再宏伟的目标终究是空想罢了。还记得林清玄向我们描述的那名住在林中的年轻人,当人们问他为何不到山外打工时,他的口吻不容置疑:“这是我的家。”很多人都在暗地里嘲笑他,然而回望城市的华灯万盏,“从远处看,每一个人的家只是一个小小的窗口”,怎比那茫茫林海的无际无边?在年轻人的眼中,森林中的一切生灵,都在冥冥中传递着广博与自然,带给他家的熟识气息;不会忘记林先生笔下那位卖馄饨的老人,他总是在深夜敲起清越的木鱼,向老主顾传达着生意的信号,却不致中断熟睡者的美梦,更在不经意间温暖了迟睡者的心灵。正是这平凡乐器奏出的平凡音响,委婉地传达着这位老者的淡泊心态,使串串云淡风清的声音久久在心灵的上空回绕……

这声音与那“海拔五百”、“以林为家”的境界合奏着同一支曲子,便是“清欢”。那是一种欢愉后的平静,无奈后的超脱,放逐后的回首,宣泄后的释然。我们正在日益丰富的物质世界里,多了一份机智,少了一份闲适,多了一份世故,少了一份高雅。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在尘世中重温“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的淡泊心境,在红尘中傲对“惆怅东南一枝雪,人生看得几清明”的心灵叩问?我唯有在一片佛鼓声中虔诚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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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关于《呐喊》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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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但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直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现在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但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写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文章不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同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 “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但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愤怒而又激励着当时中国人,向被深深蒙在鼓里的国人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而此时,中国摆脱了封建社会的影响,正在健康的,正确的朝者美好的未来奋力前进。我们要站起来,继续努力,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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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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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性取向的原因,一般父亲比较偏爱女儿,母亲比较偏爱儿子,同样由于性本能的关系,加上父母双方的刺激,幼儿在性发展的对象选择时期,一般男孩以母亲为对象,女孩以父亲为对象,这就是心理学上的俄狄浦斯情节。

尽管一般人不承认自己有这方面情节,但不可否认,我们儿时或多或少都经历了这样一个俄狄浦斯期,只是有人安全度过了,有人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未安全度过。英国着名文学家劳伦斯就是一个受俄狄浦斯情节困扰半生的人,他的自传式名着儿子与情人描写的就是一个青年在这样一种情节中苦苦挣扎的心理历程。

小说的主人公保罗出生于一个矿工家庭,父亲是一个粗俗、帅气的矿工,和许多矿工一样,他勤劳但脾气暴躁、酗酒,保罗的母亲出生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她爱读书,喜欢探讨宗教、哲学方面的问题,什么时候都像一个“贵妇人”。

这样的家庭不可能和谐,母亲从心底看不起父亲,她用冷淡在自己与丈夫之间筑了一道难以逾越的篱笆,而丈夫因为自卑变得愈发令人难以接近。母亲为孩子营造了一种温馨的氛围,而只要脾气暴躁的父亲一进来,屋里立刻便得沉默尴尬,父亲成了局外人,无奈之下,他只好往外界寻求安慰,常常大醉而归,打骂孩子,而他的这种表现更加深了他和妻子孩子之间的距离。

保罗是这个家的第三个孩子,他刚出生时母亲是不爱他的,甚至是恨他的,因为这时她和丈夫的关系正处于冰点,她在身怀六甲时还被丈夫赶出家门,差点冻死,为了孩子,她忍耐着活下去,这时的母亲是坚强而令人尊敬的。

母亲最大的愿望是孩子能长大成人,以分担自己过重的负担。因此长子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人。当长子威廉在伦敦某到一份高薪的工作时,母亲感到非常骄傲。然而,威廉由于爱上了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女人,生活凄苦,精神抑郁,最后由于肺炎死在伦敦,母亲一下子就像老了十几岁,意志消沉,差点死去。幸亏这时的保罗也染上肺炎,母亲注意力一下子转移到次子身上,才意识到不能“光为死人伤心,却忘了活人了”。

母亲振作精神,全力照顾保罗,婚姻不幸的她认为丈夫不值得她爱,女儿安妮整天疯跑,轩子没心没肺酷似父亲,因此母亲将全部的爱倾注在保罗身上。保罗长大后,腼腆、懂事,知道母亲生活不易,全身心想让母亲过上好日子。母亲很满足有这样好的儿子,保罗也很为自己的母亲骄傲。日积月累母亲的爱慢慢变成了一种占有欲,这让保罗无所适从。

保罗的初恋情人米丽亚姆是一个美丽、纯真的女孩,她崇尚那种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认为人不应当迷恋眼前的小事物,而应该有崇高的理想,她深深的爱着保罗,不管保罗怎么对她,她始终忍耐,并以一颗仁爱之心对待他。按说,这样的女孩,母亲应该满意才对,可恰恰相反,母亲恨极了米丽亚姆,因为她认识到,儿子与米丽亚姆是真正的心心相印,将来只怕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连一丁点地方都没有了”。于是她对儿子说米丽亚姆“能把人的灵魂都吸干”,坚决反对儿子与她在一起。

保罗在母亲与情人之间挣扎,在情人那里待得晚了,回去受到母亲的责备,不忍母亲的伤心,于是百般折磨米丽亚姆,折磨过后又后悔,赶紧和好。回去再受责备时,他就会想起情人的可怜,于是又冷淡的对待母亲,而看到母亲可怜,转而又哄母亲开心,折磨情人。如此周而复始,保罗内心痛苦彷徨,他知道自己心理有问题,却又说不出是什么。

最后,保罗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离开了米丽亚姆,在这场爱的较量中,母亲大获全胜。然而,保罗是一个年轻男人,终究会有人的七情六欲,年轻的有妇之夫克莱拉丰腴妩媚,保罗很快与她坠入情网。对于这段恋情,母亲开始是持反对意见的,因为克莱拉“是个有妇之夫”。但当她见到克莱拉时,她却很快接受了克莱拉,并且产生了深深的同情。这不是母亲对儿子让了步,而是母亲意识到儿子不过是爱上了克莱拉的肉体,他很快就会厌烦她的。母亲知道他们俩不可能结婚,儿子也不会真正爱上克莱拉,这样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还是重要的。

保罗的热情很快褪去,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不可能总是灵肉分离,他厌倦了克莱拉,而克莱拉从与保罗的恋情中意识到,自己丈夫才是真正爱自己的人,于是回到丈夫身边。

年迈的母亲因为癌症离开了人世,留下保罗彷徨、孤独的生活着,但他也终于能够正常的爱了,高尚的米丽亚姆主动回到了他的身边,只是他内心还是迷惘的,母亲在他心里能退到一个正常的位置吗?作者没说,我们也难以猜测。

与父亲相比,母亲生活圈子相对较窄,又由于女性特有的感性,母爱往往表现得较为强烈。没人怀疑母爱的伟大,爱一个人就想得到这个人全部的爱,这也是人之常情,只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为了团聚,而只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那就是父母对于儿女的爱。爱孩子,就一定要学会放手,再不舍,孩子自己的路也得自己去走,因此儿子与情人应该是本母亲必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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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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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想必大家必须听过,这就是一代天才军事家拿破仑的名言!也正是他一生自强不息的写照。他,以往一统欧洲;以往让法国军队力挽狂澜;他,以往五次痛击数十个国家组成的反法同盟······

也许,会有人说,他只可是是一个好战之徒罢了,由于他发动的战争,使无数的人失去了生命!还有人说他是伟大的人,他经过战争打击了欧洲的封建统治!如果按照历史的发展的话,他功劳远远大过自我的过错的!

他的一生有着无数的辉煌,创造了无数奇迹,逆转过很多明显的败局!在1798年,在进军埃及的那场战争中,他在战前还被对手称作“待切的西瓜”,由于他们的军队人数加起来还不到对方的八分之一,还要横渡埃及沙漠,基本上是没有赢得可能。可是拿破仑用实力证明了一切,他用了仅仅几百个步兵的军队,经过精确的观察,严密的布阵,就轻易的将敌人打得落花流水,落荒而逃······事后,被抓敌方将领问道:“到底是什么使你反败为胜?”然而,他的回答是:“因为我一向抱着必胜的信心去迎接每一场战争,即使是在仅有几十人的情景下,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失败!”看!拿破仑就是这么一个自信的人,他无论在什么情景下都是那么得自信,他也从来没有想过失败,他抱着必胜的信心也一向坚定的认为自我必须会成功!

从他的人生经历中,我们能够受到这样的启示:1要有做强人的信念。拿破仑之所以从小就喜欢在海滩上玩耍,是因为他爱海浪,他也要像海浪一样,把世界踩在脚下!可见,这种做强人的信念,在他的孩提时代就诞生了。2任何努力都是由努力换来的。拿破仑小时候就发愤图强,凭着刻苦的学习,9岁进军校,16岁经过毕业考试······这足以证明他的努力!3在任何时候都要有一颗必胜的心。拿破仑的事业并非一帆风顺,他以往遭遇过逆境,他也曾怀才不遇,可是他始终以饱满的信心,昂扬的斗志,去迎接一切困难和敌人!

如果有一本看不厌的书我首先想到《拿破仑传》,如果你问我最钦佩的人我首先浮入脑海的肯定是拿破仑,他向我们展示的什么是真正的男子汉,什么是真正的军事天才,什么是正真的英雄!每一次的阅读,他的品质和精神都震撼着我,鞭策着我去战胜一切困难和挫折,去实现自我的梦想,成为新时代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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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英文介绍信范文分享

范文类型:介绍信,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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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Mary,

My colleague Jenny will go to the Department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 to work as a visiting scholar for three months at your renowned university.I have always expected the two of you to meet, and this seems to be a perfect opportunity.

I have given your phone numbers to her and she may call you if she needs your help.I think she will have no trouble with her registration and accommodation.Perhaps you can show her around the campus or even the city when you have time.

I am sure that you will find an outgoing and intelligent girl in her just as you.You will become good friends in no time. Your kindness will always be appreciated and remembered.

Sincerely yours,

Li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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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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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门宴》这部小说是根据电影编写的。讲的自然是刘邦、项羽二人之间的恩恩怨怨。众所周知,两雄在鸿门的这一场宴会,是刘邦反败为胜的转折点。正是因为有了这个转折点,刘邦才得以在后来统一天下,建立汉朝。

历史向来都是成王败寇,刘邦“胜了”,他成了一代明君,治国有道。我之所以要在“胜了”上面加引号,是因为刘邦只是表面上获得了楚汉相争的胜利,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一入鸿门宴,所有人都注定是失败者。

刘邦为何也是失败者?因为他变了。不管历如何,小说中的刘邦曾经是个重情重义的大哥大。他与萧何、樊哙等人南北征战,出生入死。他们经历过困难,经历过危险,共同有过胜利的喜悦,也有过失败的狼狈。刘邦从来都没有摆出过架子,他信任所有的手下,绝不猜疑,他从不因失败去指责下属,把大家都当成了自己的兄弟。他和大家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从不在意所谓的君臣之礼;他与张良在月光下畅谈,探讨兵法,不眠不休。他绝不抛下兄弟们一人逃生,坚信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可是后来呢?他变得多疑,杀害了以前与自己患难与共的兄弟们,变得面目狰狞,双手沾满了鲜血。他的改变,说到底还是为了那个至高无上的皇位,还是为了巩固稳定自己家的江山。在皇权面前,无亲情可言,更不用说是这连亲情都比不上的兄弟情义。

在刘邦的眼里,江山,只能是刘家的江山,而不能是大家的江山。光彩夺目的龙椅让他变得自私,挖掘出了他丑恶的那一面。为了让后代坐稳这把龙椅,为了让自己不用为江山担忧,他挥起了屠刀,砍向那一个个熟悉的身影,此时的龙椅,不仅是金色的,还是红色的,那上面沾满了血腥,沾满了欲望,沾满了无数贤臣良将的不甘与不解。刘邦已经失去了相信他人的能力,经历了鸿门宴上的猜度与算计,他早已无人可信,鸿门宴上的一幕幕场景,一点一点吞噬了他所有的信任,吞噬了他所有的善良。没错,他胜了,可这胜利却使他改变了,彻彻底底、完完全全的改变了。

在他赴宴之前,虞姬曾问过他:“你知道这赴宴的代价吗?”他至死才明白,赴宴换来了无上的权力,而代价就是让他失去相信任何人的权力,陷入永远的梦魇之中,无法自拔。这不是他想要的结局,亦非其他人想要的结局,但为何结局会是如此?

若想爬上的地方,就必须踩着兄弟、亲人的身体,因为这是作为一个王者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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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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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埋在雪下的小屋》这本书,感觉自己很有感悟,就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令我印象最深的事是雪崩来临,大野、森森、林娃躲进了小木屋,可雪丫还在外面,大野就趁雪崩下来的一瞬间,用生命危险冲到外面,把雪丫救了进来。这件事让我感受到一份友谊十分重要,我要向大野学习这不惜生命危险救同伴的精神。

在操场上,我和好朋友在打篮球,一不小心,把一个人的鼻子打出血了,我却一动不动,别的人马上把他扶起来,送去医务室,更别说像大野那样,用生命危险就人了,因此我看了这本书才学到了友谊是宝贵的,所以,之后我就帮助许多人,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不会像之前那样,站在一旁,若无其事了。

《埋在雪下的小屋》我十分喜欢,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们友谊是宝贵的,我们要去珍惜他,帮助他人,使你我都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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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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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目的,在发展自己的生命,可是也有为发展生命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因为平凡的发展,有时不如壮烈的牺牲足以延长生命的音响和光华。这是我们的伟人李大钊所说的。有本书叫《十六年前的回忆》,里面李大钊那种对革命工作高度负责的伟大精神让我深受感动。

那篇文章写了李大钊早出晚归地工作。为了保护共产党,他把一些重要文件烧掉了。局势越来越严重,而有一天,一群宪兵把李大钊一家抓走了。在法庭上,李大钊临危不惧,和敌人作斗争,直至被绞刑牺牲。

读完文章,我对李大钊敬佩不已。他那种忠于革命事业,在敌人面前坚贞不屈的精神实在是可贵,并且,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 在那个时候,有多少人,因为怕死贪财就背叛了中国共产党。他们把党的一些秘密与资料都告诉给了敌人,使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他们只顾着自己的利益,却不想着别人。这些人与李大钊同志比起来差远了。李大钊同志是多么的伟大,而那些叛徒显得多么丑恶、渺校有一句话是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的,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在这句话里,李大钊同志得死就是比泰山还要重的。

我们身为李大钊的后代就应该学习他,我们也要像他一样,热爱祖国,关心群众利益。我们要对自己的责任高度负责。我们虽然不能比泰山还重,但是我们也不要比鸿毛还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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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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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起是哪位诗人说过“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千古流芳的名句。但还记得起,鲁迅先生说的那句“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学习上。”的确每个人做学问都要具备以上两句所要表达的——坚强与勤奋,而且要有一个目标。因为铁匠没有目标,他可能只能做出远不及宝剑的水果刀。

在《为学》中我想到了坚持与坚强,还有目标。在起初读的时候(指老师讲之前),我就觉得,穷和尚孤身一人只有一个饭碗和一个水瓶,就能到达南海,真是不可思议,况且一路上有山有河还有野兽,就更不可能了。唐玄奘到西天去取经还带了三个徒弟一匹马呢!到了后来我终于懂得了其中的道理,又想到了一次去爬山,目标是山顶,但我与山顶仅有一步之遥时,我选择了放弃,就是因为我没有坚持。我就差那么一步。

方仲永的父亲依旧是以农民的思想对待自己那么有天赋的儿子——不使学!就是因为“利其然也”!如果他父亲不让他去上学,他自己也应该以“忽啼求之”的积极心态争着去上学。如果这样他也不会“泯然众人”啦。你也可以不上学,但你可以自学,勤奋一些但不用挑灯夜战。即使上了学不勤奋些,刻苦些,到了最后两个字——白搭。这说明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性,还体现出唯有积极向上,坚持奋斗,勤奋努力才能成功!

伟大的科学家,当时社会人群眼中的“疯子”——爱因斯坦说过“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人”在我眼中只是一个有发达的大脑和会直立行走的裸猿,开启大脑智慧的方法只有两个“努力与坚持”。所以在学习时就要“人贵立志,事在人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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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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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个星期里,我读完了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那优美的诗句使我沉醉其中,似乎已身临其境。其中,感触颇深的是《藤野先生》这一篇。

在《藤野先生》中,讲了“我”日本学医时,认识了藤野先生,并在他的教导下学会了行医。但是,到了最后,我决定离开仙台市,从事文学著作。无论我走到什么地方,总会想到藤野先生的面孔,永远都无法忘记。

在这篇文章中,我十分厌恶其他的清国留学生,因为当他们和一些日本学生看到,日本和_发生战争,在中国的土地上战斗时,有一些中国人去给_当间谍,被日本人发现以后,把他们统统抓走,准备去枪毙时,一些日本学生在座位上高呼“万岁”,这些日本学生喊没关系,可是中国学生也高呼“万岁”,这就十分地反常理了:别的国家的人要枪毙自己国家的人,不应该是十分愤怒的吗?

这点让我十分不理解。同时,也让我想到了当时的情况,当时中国十分弱小,也许是因为这样,那些清国留学生才会高呼“万岁”的吧?在这篇文章中,同时也有让我十分敬仰的人,比如题目中所写的藤野先生就是其中一个。他十分地关注鲁迅,并且想让中国有一个新的医学。在鲁迅先生要离开仙台的时候,他还给了鲁迅一张自己的照片,并且让他给自己一张照片。看来,在日本还是有十分善良的人的。

正如书中所讲的,作者十分的内疚。我也十分内疚,为什么中国人要为日本人欢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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