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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参赛作文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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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心得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2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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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丹论语心得》透过天地人之道、心灵之道、处世之道、君子之道、交友之道、理想之道六个篇章,以心得的方式来解读一般人很难懂的《论语》,以此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读这一本书,进一步增加了对《论语》的了解,同时也很好地启发了心灵,帮忙我们冲破世俗的、利益的、外在的束缚,找到人生本该追求的努力方向和人生价值所在,透过心灵的释放,让我们智慧地、快乐地、幸福地生活。下面我就讲两点体会。

一、做一个有信仰的人

书中讲到对子贡问政一段的解读,子贡问政原文是这样的,子贡问孔子一个国家安定平稳需要什么孔子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足够的粮食、强大的军队、人民对国家的信仰。子贡又问:必须要从三者中去掉两样呢,孔子的回答是去兵、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于丹对此的解读是没有粮食,无非就是一死,自古而今谁不死,死亡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一个国家没有信仰以后的崩溃和涣散。什么是政治政治并不必须让大家都过上一种物质礼貌上的发达生活,他仅仅是一个标志,真正来自于内心的那种安定和对于一种政权的认可,这些都是来源于信仰,信仰的力量足矣把一个国家凝聚起来。

其实,信仰的力量,精神的力量之无限之大我们每个人都能体会到。在中国,以前因为有共产党人信仰,才取得革命战争的胜利;在美国,因为有自由主义、民主主义信仰,让我们看到了美国人以其独立、理性成就了世界第一大国;在日本,撇开爱国主义情怀,武士道精神不得不令人佩服。然而当前,中国面临的最大的危机是信仰危机。官员贪污腐败、政府执法不严、商人金钱至上等等社会风气的背后体现的都是信仰的缺失。从大的方面来讲,一个国家想要强大,民众务必有一致的、向上的信仰。正如于丹所说,成功的政治来自民众内心对政权的认可,民众信仰的树立需要政府威信的树立。在我看来,政府威信的树立最核心的是从执政党队伍抓起,也就是我们的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只有这两支队伍在思想上、行动上高度纯洁了,民众才会对党、对政府产生敬畏之心,进而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与政府持续一致格调,构成一股力量,实现整个民族素质的提升,乃至整个国力的提升。从小的方面来讲,一个人,如果没有信仰,这个人要么无所追求,残喘于世,要么无所畏惧,无恶不作。因此,做一个有信仰的人,于己于社会都十分必要。如何做一个有信仰的人我们要问自己三个问题:"我是谁"、"我往哪里去"、"我和别人以及这个世界有什么关系

",也就是要对自我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对未来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对自我与他人之间有一个清晰的界限,要在自我认知的基础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选取一条贴合自己人生的道路去努力,并且在努力的过程中,相信世界是有规则和逻辑的,能够关心疾苦,谨慎生活,有所敬畏,有所求,有所不求,从而让我们的人性更有深度,让心灵更有高度。

二、做一个独立的人

于丹在论语心得一书中写到这么一段话,是一个英国心理学的一个女博士写的一本书中的一段话:她说,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以聚合为最终的目的。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爱以分离为目的,那就是父母对孩子的爱。父母真正成功的爱,就是越早让孩子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从你的生命中分离出去。分离得越早,你就越成功。于丹对此解读,距离和独立是一种人格的尊重,《论语》里面的仁爱之心也正是教给大家应本着平等和理性的态度尊重每一个人,留一点分寸,有一点余地。

看了这段话后,首先想到的是中国孩子的培养问题。前面女博士讲的话虽然是典型的西方家长教育理念,与我们的教育理念完全不同,但我个人十分认同。近几年我爸是lǐgāng、我爸是某某等"拼爹"闹剧的上演正是中国"温室花朵式"教育最好的反面教材,"拼爹"两字足以体现中国家长对子女的庇护、溺爱、纵容。还有一句俗话说"富但是三代",为什么说富但是三代因为富人家庭往往以溺爱代替了对孩子独立精神的教育。从长远来看,拼爹的人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无法立足,随时都有被社会淘汰的可能,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是不利的。尤其是今后我们的社会将会处于"421"时代,四个老人、两个年轻人、一个孩子,孩子独立精神的培养问题十分必要,如果这个问题不能解决将会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对于父母来说,必须要摒弃将来孩子靠"拼爹"的思想,而是要有一种有种"拼孩子"的思想,从小培养孩子不靠给、不靠等、不靠帮的思想,让孩子学会物质上独立,精神上独立。

有句话说"参差百态方为美",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坚持独立观察和发现,社会就会拥有更多健全的人格,社会才更加充满活力。作为一个单位人,需要培养独立思考,独立决定,独立工作的潜力。具体从三个方面努力。首先要懂得向内审视。人的眼睛有两种功能。一是无限广阔地向外看,拓宽视野,猎取知识;另一种功能则是无限深刻地向内看,反思自我,整装待发。培养独立思想需要我们用好第二种功能,懂得看清自己,既要找到自我的闪光之处,也要找到不足之处,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见贤思齐,见庸自省,才能摆正位置,调整心态,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其次要懂得各司其职。孔子说过"不在其为,不谋其政",于丹给这句话的注解是你在什么位置上,要做好本分,不要越俎代庖,跳过你的职位去做不该你做的事。工作中,每个人都就应各司其职,承担职责,不能寄期望于上级领导或同事帮忙,正如马云说的小鬼也要学会当家,职务再小,分工再少,也要做好本职岗位工作,学会独立完成任务,这样不仅仅有助于培养个人工作潜力,更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当然,各司其职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两码事,有些工作仍然需要理解、沟通与互助。医院两个实习生的故事。第三要懂得博采众长。人格独立不代表固步自封,唯我独优,独断专行。我们既

要坚持自我的观点,也要尊重别人的观点,做到放眼世界,博采众长,扬长避短,这样更有助于独立精神的提升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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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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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读了法国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环游地球八十天》,文中的主人公福格先生令我记忆深刻。

福格先生是一位居住伦敦的标准、刻板的英国绅士,每天都严格按照计划做事,绝不浪费一分钟。有一天,他和朋友们在一起聊天,大家都认为环游地球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而他却坚定地认为,只要八十天就可以。他和朋友们都坚持各自的观点,争论的很激烈。于是,他决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如果他在八十天之内环游地球并按时返回,就会赢得两万英镑的赌注;否则就输给他的朋友们两万英镑。途中他经历了千难万险,但是却从不气馁,最后终于在约定时间前一秒钟赶回来,获得了胜利……

看了这本书再对照我自己,我深感羞愧。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分秒必争是福格先生成功的关键,而我呢?每次晚上出去玩,答应妈妈九点半回家,却总是不知不觉玩到十点;吃完晚饭写作业,计划七点半开始,却一会喝水,一会上厕所……不磨蹭个半小时绝不开工;和同学约好一起玩,总要比约定时间晚几分钟到,看着同学们埋怨的眼神,我总是满不在乎地想:这有什么呀,不就是晚到几分钟嘛……

这本书对我触动很深,它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守时是人应具备的基本品质,也是成功的必要条件。一个人只有做到了诚实守信,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也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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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震动》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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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福尔摩斯,曾经令无数人为之钦佩和赞扬。福尔摩斯凭借智勇双全、伸张正义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细细品味每一个生动离奇的故事,感受着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精选了三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冒险史”,每个故事都讲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或与处心积虑的复仇有关,或同价值连城的财宝相牵连。通过华生这个人物的所见所闻,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能力。

他总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胜。他的观察、推理能力令我叹服。在感叹之余,我也深深地被福尔摩斯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使命感所折服。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他超人的判断、分析、推理能力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而是经过无数次试验、研究,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记得书中说过,福尔摩斯为了研究一种药水,连续几个月,都在自己的皮肤上做试验。书中福尔摩斯对侦探术的独到见解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科学,是一个从事实的结果找到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不乏有大量惊险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悬念。书中有关人物外表、心理及环境的描述,词藻也相当优美。比如,“他简直就是这绝境中的鬼怪精灵。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今已变得瘦削不堪,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包着一把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双眼深陷。由于饥渴交迫,他已濒临绝境,只得用来复枪勉强支撑着身体”。再比如,“不久,街道、广场魔术一般出现,田野上卷起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耸立起来。这块本来是穷乡僻壤的移民区,现在一切都欣欣向荣”。这些片断的描述都给人以美的文学享受。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这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最大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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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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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书里边,除了教科书工具书之外,看的最多还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记得最早看金庸先生小说是在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只觉得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情节精彩生动,书中的主人公行侠仗义惩恶扬善,让人大快朵颐。而在近二十年后的今天,再次阅读金庸先生的《鹿鼎记》,却有了不同于以往的一些感受。今天就在此将这些零碎的感受整理成文,权当作对那些逝去的青春做道别。

《鹿鼎记》无疑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最另类的一部,而韦小宝也无疑是最富争议的一位主人公。他从扬州一个过气娼妓的私生子成为位极人臣的满清国鹿鼎公,从一个混迹于青楼的小痞子变成反清复明的组织、天地会的香主,其极具戏剧性的经历看似荒谬,实则是中国社会和传统文化的安排。在金庸先生笔下,韦小宝这个亦正亦邪、亦俗亦雅的形象,也彻底把人们心目形成的固有的大侠的高大全形象给消解了。

将反清复明视为毕生使命的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可谓是光明磊落的大丈夫之典范,奈何遇到了作威作福的小人郑克爽;而陈近南一生刚正不阿,结果还是被天地会老大郑经的不肖子孙郑克爽陷害致死,最后还要靠并不怎么光明磊落、甚至是有些行为卑劣的韦小宝来替他复仇,真是个绝妙的讽刺!

而对待权倾一时的鳌拜和拥兵自重的吴三桂,即便是英明神武的康熙也轻易不敢下手,结果一样被韦小宝给设计办了。如果按照我们对大侠的传统理解,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韦小宝与大侠二字联系到一起;但如果从韦小宝做的一些事情来看,例如,冒着极大的风险以狸猫换太子之计救下茅十八,拼死救下天地会众多弟兄的生命,以计谋绊倒权臣鳌拜,以机智击退罗刹人 …… 哪一个不是义薄云天,哪一个不是为国为民?然而当把这些事迹与韦小宝关联到一起的时候才发现反差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在十多年前读《鹿鼎记》的时候,只觉得是小说的创作而已作不得真,而在走入社会,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之后,尤其是在我从事了四年多的管理咨询工作之后,再读《鹿鼎记》之时也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韦小宝虽然出身卑微,甚至连斗大的字也不识得几个,但他却在汇集了各色人等的妓院这个小社会里练就了一身市井智慧,并且靠着这身市井智慧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官场和宫廷里如鱼得水,更为可贵的是,韦小宝在民族节气、在大是大非面前从不含糊,这一点远比那些口口声声家国天下的正人君子要强上百倍。而韦小宝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的启蒙教育,也被金庸先生给善意的恶搞了一次:他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是在妓院里给说书先生完成了的,而非私塾里的教书先生所教授的孔孟之道。

在妓院里出身的娼妓的私生子,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韦小宝,最终成为了民族英雄;而出身名门之后,从小饱读圣贤书的郑克爽,最终成为了民族败类。《鹿鼎记》里除了能看到金庸先生对正义与邪恶、对侠客与恶霸、对阳谋与阴谋、对正侠与反侠的另外一种解读之外,也看到了文学作品中的两难结构与未知结构(见余秋雨先生的相关论述),虽然最后金庸先生也为了照顾中国人的阅读习惯,给韦小宝安排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但整部作品还是给我留下了许多思考,我想,这或许是金庸先生有意而为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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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论语心得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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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中读了于丹的《庄子》心得,一开始我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翻了几页,看着看着觉得这本书写得挺好的,挺实在的。于是思想上就逐渐地改变了态度,觉得好好地看完这本书,每天晚上 认真地品尝这本书、仔细地看了一页又一页,一章又一章……

全书的内容分为十章。每一章都是与我们的生活、工作、身心健康等息息相关。认识了庄子是诸子百家中一个重要人物,他的故事气势磅礴,纵横恣肆;他的思想深邃宏阔,笼盖古今;他的寓言想象奇独,寓意深远;他的风格嘻笑怒骂,了无拘围;他看破功名,不屑利禄,甚至对于死亡,他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带给我们的是一种无边无际的奇思异想。

于丹这位教育家对于庄子的人物的确评价是综合性的,也是很适合让我们理解的。于丹说:“我们有什么样的眼睛,就有什么样的生活。人们可以从不经意的地方,从最小的细微处看出精妙的大道理。关键在于你是不是用心,是不是能够从这些细节里面真正去获得你自己需要的知识和感悟。

人生应该怎么活?什么样的人生才是成功的?这些问题时刻都会萦绕在我们耳边,或是深入到内心。生活在这样一个信息时代,我们看到的世界是繁华的,忙碌的,这一切外在的东西恰恰左右了我们内心那一份最纯真的向往。过多地追求物质世界,使我们失去了最宝贵的年华,失去了欢乐的时光和自由。终其一生,人们只为了两个字:名利。我们的眼睛看世界太多,看内心太少啊!正如书中所说,你可以了解世界,你可以了解他人,只有看见自己的心,才算是觉悟。为什么我们总觉得心中有无限愁苦?总觉得生活不眷恋我们?原因是我们太爱斤斤计较,有太多太多的痴迷,而没有看得通透。每当我陷入孤独总会感觉为什么别人都那么快乐,其实,寂寞也会带给我们意想不到的境界。也许安静的环境更利于人去思考,所以孤独寂寞也并不愁苦。

时代的变迁使我们的思想也得以发展,但这种发展是否有利于我们呢?在当今这个时代,有各种大大小小的迷惑、困惑、诱惑、疑惑,当我们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我们的思想是否还会坚定从容呢?“小惑易其方,大惑易其性”,小迷惑改变人生的方向,大迷惑改变的是人的本性。迷惑我们的有两个障碍:一是物质,二是世俗。物质往往是一种利益,可以迷惑我们的判断;而世俗往往是一种言论,一种眼光,可以扰乱我们的价值观。现在我们已经成为了物质的奴隶,精神也像幽灵一般飘摇不定。那么,我们还能看清我们的内心吗?还能看清我们自己吗?如果我们连自己还未看清怎么能看得清这个世界?心如明镜,这需要我们释放一切包袱,回归原本的自我,回归自然,这样才能聆听到我们内心最美妙的乐曲。

人,生来,睡不过一床,食,不过一碗。短短数十年,一晃而过,为了今后的日子不后悔,现在的生活还是简单朴素一点,保持单纯的好。否则太多牵挂,太多焦虑,岂不左右了自己明智的判断。记得动画片忍者神鬼里面老师对达芬奇说:问问你的心。言下之意,不要勉强自己,问问你自己的心是否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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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关优秀作文评语100字

范文类型:评语,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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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个活泼可爱的男孩,每天高高兴兴地来幼儿园,你乐意学习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在园你会自己吃饭和穿脱简单的衣裤、鞋。你的小手很能干,会制作小玩具,会画出漂亮的画。你喜欢和小朋友一起游戏,开扭扭车、玩皮球、走高跷,你样样都喜欢,在活动中总能看到你活跃的身影和开心的笑容。有时,你还是一个“小哥哥”,会关心比你小的弟弟、妹妹,还将好吃东西与同伴一起分享。但你这学期的学习积极性没有上学期高,有时也会发发小脾气,老师希望你以后在集体活动中能认真听讲,并且能大声回答老师的问题,改掉坏习惯,老师相信聪明的鸿睿一定会越来越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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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读后感9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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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有感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但我对这几天读的世界经典名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最为喜爱,也触感最深。我很佩服海伦.凯勒那不肯服输、从不放弃对理想的追求。她因为一场大病夺走了她的视觉、听觉,因为看不见和听不见,所以连说话也不会。她19个月大时就失去了视觉和听觉等器官,但她19个月前还看得见。到她看不见时,竟然还记得自己家里优美的环境和爸爸妈妈的温柔笑脸,这点说明她的记忆力超强。

海伦.凯勒小时候也很调皮的,偷了钥匙,还把妈妈和莎莉文老师关了起来呢!但她的勇敢、坚强和执着感染了我,她是个不健全的人,而我是个健全的人,刚上三年级而已,只学了语文、数学和英语,我就觉得很累了,妈妈帮我听写英语单词、语文句子和数学口诀表时,我很不乐意,还对妈妈大发脾气,看了这本书后,我脸红了,红的像个大苹果,后悔极了,一个不健全的人就从来不放弃任何一个学习的机会,而我呢?我与海伦.凯勒相比,那简直就是天和地之间的距离。她学习了德语、法语、拉丁语等。而我却身在福中不知福,遇到一点挫折就想放弃。

在第二十五章时,海伦.凯勒希望自己能奇迹般的拥有三天光明,她把这珍贵的三天时间分成三部分。她用这三天时间做了一切有意义与她自己想做的事情,如果明天我会失去光明,我将会用所剩的时间去记住亲人们的笑脸与这个美丽、可爱的世界。

我想给世界上所有健全的人一个忠告:善用你们的眼睛吧,就像明天你们将失去光明一样,珍视眼睛所看到的一切。同理,也请你们珍视其它的感官,用心聆听美妙的音乐、鸟鸣虫吟,就像明天你们将失去听力一样;仔细触摸每一样东西,就像明天你们将失去双手一样;嗅闻所有鲜花青草的味道,就像明天你们失去嗅觉一样。充分利用你们的每一种感官,敞开你的心扉,去接纳世界、探索世界吧!当你以美的眼光去看待周围的一切,这个世界也将以美来回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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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书笔记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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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的作者是二十世纪美国著名的盲聋女作家海伦·凯勒,她凭着坚强的意志考入哈佛大学,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大学教育的盲聋人。

这篇散文是讲:作者想象假如只有三天的时间,让她用自己的眼睛看看这个世界,她最想看到是什么?她将怎样度过这三天?在第一天,她想看见亲爱的老师沙利文小姐,看看她那双充满同情和爱的温柔的眼睛;看看她亲爱的朋友们;看一看婴儿的面孔,感受孩子们纯真可爱、天真无邪的美;看看她忠诚的可以信赖的小狗的眼睛;看看家里的摆设……

在第二天,她要看看太阳喷薄而出、唤醒沉睡的大地的宏伟景象;看看世界的过去和现在;看看人类进步的足迹和千变万化的世界……

在第三天,她要看看纽约的摩天大楼;看看来来往往的人流;看看妇女们衣服的颜色;看看公园大道、贫民区、工厂和孩子们玩耍的公园;看看外国人的居住区;看一场滑稽可笑的戏剧,领会人类精神中的喜剧色彩。

读了这篇散文,我的感想是我们要最大限度地利用每一个感官,享受生活赋予大家的每一种能力,这样我们才能感受大自然和生活中的美,是我们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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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老虎哈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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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听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感觉非常诧异,心里不断的想着:不跪着教书,不跪着教书!这书会写些什么带着疑惑,我找到这本书,封面上的一段话让我震撼不已:想要学生成为站立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在巨大的麻木与冷漠面前,我的确有过放弃的念头,然而一想到中国人有千百年下跪的历史,想到__给中国人带来的巨大耻辱,想到下一代人还可能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下跪,就觉得我们中国首先要有铁骨教师,教育的辞典中才配有‘铸造’这样的词条!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文字,总的阐述了他的一个思想:教师应该是个有思想有理想的人。

这段话发人深省,由此也让我不断思考:教师是什么,怎样才能做到不跪着教书扪心自问自己在教学中站直了吗?带着心中疑虑,我拜读了吴非老师的这一篇篇教育随笔。《永不凋谢的玫瑰》、《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爱与敬重的阅读》、《往高处飞》、《实话怎么说》、《在欢乐中沉思》六辑一百篇文章,每一辑都有自己的主题,记录的都是教育随笔及教育问题的思考,其中留下深刻印象的是第一辑。他通过真实的案例和故事告诉我们教育的目的及老师在学生心中的地位,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面对挫折,学会感恩等等做人的道理。我觉得这些才是对学生这辈子有用的东西,对他一生都是有很大的影响的。捧读着吴老师的力作《不跪着教书》,我被他深邃的思想和精辟的言论所折服,整个身心被这本书套牢了。短短两天时间我就把这本书认真地读了一遍,不时为书中的精辟的言论而拍案叫绝。

今年寒假,我又一次捧读,突然之间发现,原来它依旧令我心动不已……从书的题目我们就可以知道吴老师是主张做一个有着独立人格和个性风格的教师,这是教师教育生命的灵魂!风格即人,没有风格就没有自我。所以教师要不跪着教书,像一个人一样站立着。

然而,书中对当今教育的剖析,让我颇感压力。教育作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被融入了许多的社会因素,这一不断演变,衍生了众多的教育奇观。我们常常听到或看到,发生在孩子身上一些匪夷所思的事件,要不,是伤害自己,再不然就是危及他人的生命,其中不乏有知识有文化的大学生,不禁反问自己,孩子怎么了,我们的教育又在充当什么角色。为何他们会如此漠视生命会变得如此冷酷无情作为小学教师的自己更是感触颇深,现在的孩子在家受宠,真的就是骄纵任性、唯我独尊,一些孩子沐浴了学校的集体生活后逐步学会了谦让、奉献,而有一些孩子却格格不入,觉得所有人必须以我为中心,必须满足我的所有要求,否则就大吵大闹,发脾气。看到种种,想想身边,我不由得压力倍增……

这种种现象,让我不禁想起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在我的认知里,老师教的不仅仅是知识,还要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总的来说就是教育孩子成人。我一直认为人才,人在前,才在后,先成人,才能成才。所以除知识外,做人的基本道德,是首先应该教给学生的,在他们的潜意识中首先应该要让如何做人深深扎根——为人处事懂得谦让、待人接物要有礼貌,与人不和需要忍让,遇事三思而后行。而正因为这种教育理念,让家长一再的与我发生摩擦,家长认为,凭什么让我的孩子忍着、让着,别人打我孩子一下,我就要变本加厉都打回来才可以。种种件件,让我疑惑我们的教育最终目的是什么学校与家庭的教育理念何时才会在同一个空间中共同努力呢

书中还有一句话,我记忆犹新:我希望自己拥有最出色的学生,所以我必须使自己成为最出色的教师。这是吴非转述朱亦磊的一句话,打从我看到的那一刻起,就深深地刻在了脑子里。是的,要让学生出色,教师必须出色;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当多读书,自觉地多读书。关于读书,作者提出应带着爱与敬重来读书,阅读是一种心的教养。一本好书,往往就是一粒善良的种子,一粒诚信的种子,一粒爱的种子,一粒正直的种子,这些种子适时地播撒在心田,就有了真善美品格的萌芽,滋养感知,潜移默化,人的心灵就会变得充实,高贵,美丽,他就可能始终站立着……

我一直以为自己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着,而吴非老师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却让我认识到自己相去甚远。吴非老师在书中这样说道:评价教师的工作,简而言之三句话,让学生喜欢你的课,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看到这里时,我汗颜不已,曾几何时我因为学生的几句话而激动万分:记得那是一次市领导到学校检查工作时,问我学生的一个问题,问他们喜欢哪门学科,四个人中有三个说喜欢语文,另一个学生说他喜欢数学,但爱上语文课。这样的回答让我开心了好久。可在今天看来,我只不过刚刚达到做一个合格老师的第一步,离合格还有着很大的距离。还需努力、努力、在努力!

读完整本书,语文教师不能跪着教语文,如果教师是跪着的,他的学生就只能趴在地上了。这句话跳到我的脑海中,我是一位语文老师,但我觉得,这句话适用于所有的老师。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做到拥有独立思考的意识,要有批判的能力,要敢于说不,要敢大胆的表述自己想法和观点。还有一句话就是: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我觉得这句话对于我们老师来说,像灯塔一样,在迷茫中指明了我们努力的方向。细想一下,这不就是终身学习的要求吗活到老,学到老,这不是我们一直追求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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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参赛感言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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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演讲比赛中,我可以获得三等奖,我很高兴。首先,我要感谢各位老师和同学的支持。如果没有你们的支持,我想我不会获得这个奖的。

我觉得我的作文并不是那么好,只是老师在鼓励我吧?刚开始,我心怦怦的跳着,十分紧张,我害怕会让老师失望,我害怕自己念得没有感情。可是,我确实念得没有什么感情。这样就表达不出自己内心的想法和此时的激动。

我一直不断的努力去有一个好成绩,可是很不理想。但是,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努力,获得一、二等奖。演讲的都比我好,我今后会向他们学习的。

老师们,同学们,我们自己都会有短处和需要学习 的地方,让自己做的更好!

最后,谢谢大家的鼓励与支持,我忠诚的感谢你们,我会永远记在心间。我会在接下来的道路上,不断的改进,不断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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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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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听到堂吉诃德这个人名时,别人都评价他是一个疯子,一个彻头彻尾的幻想主义者,但据我所知,《堂吉诃德》是世界名著,那么这位“疯子”一定有他的经典的地方。

堂吉诃德本是一个乡村绅士,后因看骑士小说看多了,看得走火入魔,把故事里的种种都当作现实,想做一名游侠骑士,扶危济困、惩恶扬善,宣扬正义,发扬骑士道,而堂吉诃德·拉曼却就是他后来改的名字。后来,他还找到了一位妙语连珠,善用谚语又幽默可爱的侍从——桑丘,主仆二人到处闯荡,最后被同村的学士孙参用计骗回了老家,最终醒悟,认识到了骑士小说的危害,然后去见耶稣。

整个故事看起来幽默搞笑,堂吉诃德种种古怪的行为和错误的认知让我捧腹大笑,笑过之后又有些说不出的心酸。他总是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见到一位牧童糟主人毒打,前去为牧童说情、让主人还清牧童的工钱,结果适得其反,等他走远后,牧童遭到了更惨的毒打,并诅咒天下所有的骑士。堂吉诃德本来是好心帮助牧童结果适得其反,这除了表现出堂吉诃德的天真和正义外,也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理想的生活却总是得不到现实的认可。生活在底层的人们只有任富贵人家宰割,没有一点儿自由权,不能反抗。

当堂吉诃德和桑丘看到了风车市,走火入魔的堂吉诃德以为是魔法师搞的鬼,认为那是三头六臂的巨人,英勇无畏地向前冲杀,无论桑丘怎样劝说都无济于事,结果可想而知——堂吉诃德被“巨人”打翻在地,动弹不得。这更体现了有些小说对于人们的毒害,让人分辨不清是非,而西班牙的骑士小说和我们中国的武侠小说不是很雷同吗,许多人都看得走火入魔,做大侠,替天行道,其实自己什么也不会。想起小学孔老师总说的话:要读好书,读用益身心健康的书。也想起了现在方老师的话,要用自己的头脑去读书,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堂吉诃德虽然很疯癫,但他很守信用,答应了假的心上人的话,以为他的心上人正的中了魔法,要打三千下桑丘的屁股才能解决,最后,堂吉诃德不惜花重金让促使桑丘“打”了三千下屁股。尽管他已经被骑士小说弄得神魂颠倒,可他诚实守信的美德还健在!

桑丘一直想当一个海岛的总督,在堂吉诃德被邀请到一个富贵人家时,桑丘实现了他的愿望。别看桑丘平时挺傻的,可在他任期期间,凭着他惊人的智慧,顺利解决了许多疑难案件,让在场的人都瞠目结舌,最终因为当总督吃不好、睡不好,让桑丘很烦闷,最后辞去了这个职位。这是我认为这本书中最精彩的片段,也让我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只要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支点,你就能撬动地球。尽管当总督既气派,又显得并尊贵,可却不能实现桑丘想吃好睡好的基本愿望,最后毅然辞去了这个令无数人羡慕的职位,由此可见,自己最喜欢的,才是最好的,要勇于放弃,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

最后,堂吉诃德回乡的时候重病不起,同时也悔悟过来,在临终前立下的遗嘱中,要求把债务都还清,也要宣传一下自己的事迹,告诫世人骑士小说的危害。在他临死前还在为他人着想,保全自己的信誉,这种精神是在难能可贵。

同时,我也认为堂吉诃德那颗正义、善良、诚信的心和他那古怪的思想却与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堂吉诃德乐于助人,爱扶危济困,而一些人就利用他的这些品质当作玩乐的把戏——用救命的求救声把堂吉诃德骗到墙头,把他的手绑在上面,让他身体旬空,难受了一整夜;许多贵妇人都假装热情款待他,背后策划着怎样拿堂吉诃德开玩笑……这可以说是当时社会人们心里黑暗的一角,也可以说是堂吉诃德他那想象的世界太过理想化——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和平和正义,也没有绝对的善良和怜悯,英国的著名首相丘吉尔也如此,虽然他带领全英国人民挺过了二战时德军的狂轰滥炸,但却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竟让士兵用子弹去射杀被逼无奈而反抗的老百姓,所以堂吉诃德这种理想化的世界只能在书里看到,而现实世界却与他的这种美好的遐想迥乎不同,其结局也只有被世人嘲笑、捉弄,而他的这种悲哀就是那那份来自内心对美好世界的无限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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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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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李世民曾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从《史记》的光华中我们可以看到王朝的兴衰,得以窥见世事发展的道理。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成“前四史”。其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叙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

它的取材相当广泛。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以及实地调查获取的材料,都是司马迁写作《史记》的重要材料来源。特别可贵的是,司马迁对搜集的材料做了认真的分析和选择,淘汰了一些无稽之谈,如不列一些没有实据的三皇,以五帝作为本纪开篇,对一些不能弄清楚的问题,或者采用阙疑的态度,或者记载各种不用的说法。其文字运用的传神也令人欲罢不能,如刘邦听闻韩信死后的反应,用了五个字“且喜且怜之”将刘邦复杂矛盾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由于取材广泛,修史态度严肃认真,所以,《史记》记事翔实,内容丰富。这里有英雄穷途的奋勇,有帝王孤独的无奈,又复仇者绝望的空虚,也有圣人深夜的哭泣,所有人都被太史公以高贵的形式刻下名字。

了解完其内容的“雄、深、雅、健”,我们同样可以关注太史公的写作背景。太史公是以超我之姿完成《史记》的。创作《史记》时,他正蒙受前所未有的屈辱。“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剃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腐刑无论是从身体上还是生理上都对他是极大的摧残。在这样的双重折磨下,他尽可以宣泄自己的私愤,但他最终超越了生死,超越了自我,也超越了时代,只是从历史的乱石堆里撷取最耀眼的碎石来筑造一个民族的丰碑。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其中熠熠闪耀的流沙万千等着我们小心翼翼的擦拭、领会它的光芒。先读经,后读史,则论事不谬于圣贤;既读史,复读史,则观书不徒为章句。读史,明史,在精彩的故事中汲取智慧,认识自己和世界,同时更是在传承中华原汁原味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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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苏东坡传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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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张爱玲的遗作《小团圆》,感觉对于那个时代的许多风俗没有什么感同身受,似乎隔着很远的感觉。张的写作风格是淡淡的,似乎叙述什么都是像在局外人的口气在说话,从来就没有狂喜、没有愤怒。在她的作品中,我还是觉得《红玫瑰与白玫瑰》写的最好。

特别是其中写的下面的名言很有味道: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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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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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让我记忆深刻,同时给了我一些启发和感触。

大海边的海滩上住着一个叫湾的孩子,他的父亲被警察带走了,只留下湾一个人在家里。离他家最近的就是对面的妞妞家,湾经常抱着一个鲜亮的红葫芦泡在大海里,常常游到妞妞家对面的河滩上,给妞妞表演他在水里的看家绝活。渐渐的,湾和妞妞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湾教妞妞学游泳,为了不让妞妞沉下去,湾还把红葫芦让妞妞抱着,并在旁边护着她。刚开始,妞妞还是在浅滩上游,游的时间长了也逐渐敢往海中央的方向游了。有一天,湾要带妞妞在海中央游,在他们渐渐的游到海中央的时候,湾猛地把妞妞抱着的红葫芦抽了回来。这还不够,还在一旁好像幸灾乐祸似的看着妞妞。妞妞没了红葫芦,身体立刻往下沉,在海水快要淹没妞妞的脖子时,湾又把红葫芦放到了妞妞的怀里。妞妞才抱着红葫芦游回了岸上。从此以后,妞妞决定再也不理湾了,知道有一次吃午饭时,爷爷说起小时候的事。他小时候不敢到大海里游泳,于是他爸爸就把他扔到海中央,不管他。他在水里奋力挣扎,这也奇怪,挣扎着挣扎着,他却学会了游泳……妞妞立刻明白了湾的用心,不禁后悔万分。

这个男孩湾精心的教妞妞学游泳,妞妞在浅水滩游烦了,想到海中央游,湾也是费尽心思,想尽办法让妞妞真正的学会游泳。可是妞妞不但没有理解湾的好心,反而认为湾是个十足的大骗子,把她带到海中央纯是为了让她出丑。

其实,虽然湾的爸爸是一个骗子,但是湾却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教妞妞游泳,从来不图妞妞的回报,甚至把他最心爱的红葫芦都送给了妞妞。妞妞要学游泳,湾耐心的教她学游泳,妞妞想到海中央游泳,湾也是无偿的帮助她实现这个愿望,可见湾心地善良、不图回报,无疑是一个好孩子。所以我们也要学习湾的这种高尚的优秀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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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老虎哈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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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包马小跳》是杨红樱阿姨写的:马小跳是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是老师办公室的常客。在办公室里垂头丧气,一出来便欢天喜地,路曼曼是马小跳班的中队长,也是马小跳的同桌,他们每天都有“战争”要发生……马小跳在生活中的喜怒哀乐,他跟我们孩子一样,有困惑,有委屈,有郁闷,有压力……但我们可以在读书中找到乐趣,找到快乐。

在这本书里,我明白了生活中有喜怒哀乐,不要被小小的挫折给打倒,也不要每天伤心,可以在读书当中找到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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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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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写的红舞鞋,文章里写了一位叫凯伦的女孩,她很穷,妈妈又病死了,一位好心的鞋店老板娘送给她一双红舞鞋。凯伦就穿着这双唯一的鞋去参加了妈妈的葬礼,一位有钱的老妇人见她很可怜,便收养了她。后来凯伦在老妇人的精心养育下,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且她的鞋子一双比一双精美。

有一天,老妇人病得很重,凯伦却不尽心照顾而去参加舞会。结果红舞鞋自作主张地跳起来,带着她跑到森林里,不停地跳舞,最后凯伦只好请猎人帮忙砍下双脚。

经过这次磨难,凯伦明白了:“幸福不是由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来决定的。”

看完这个故事,我也明白了:幸福的生活是由善良、孝顺、感恩、勤奋而组成的。我也有许多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有时侯我也不太珍惜,以后我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爱惜身边的一切,知道珍惜、学会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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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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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自己的无知,于泰戈尔的这首著名的诗,却是在今天才得以知道原来是泰戈尔的作品,想想真是无地自容。若不是偶尔在博友的博客里面看到,恐怕这样的错误认识还会继续得以延续下去,想想都觉得害怕。一直以为不过是周星驰电影里面的一句经典的台词,却不料是泰戈尔的诗。

这深深地刺激了我,让我再一次充分认识到了阅读的重要性。对泰戈尔的印象,还只局限于大学时代的认识,知道他对五四中国文学的影响,却一直未曾读过他的作品,甚是遗憾。

今日细细地品读了他的这首诗,感触如下:

这首诗里面充满着哲理,句子非常美丽,从技巧上面来说,可以说是臻于完美,用了一虚一实两条线来写那种爱到深切的伤痛,前五段是写虚的,通过排比,针连的技巧,丝丝入扣地写出那种相思抽骨的绵绵不绝的痛,一步比一步更加深入,更加深刻,更加接近内心,更加感伤;后五段是写实的,通过对现实生活中那些具体的事物的描述,通过类比,把那些原本跟爱没有关联的事物,联系在了一起,把前面的那种写意,自然地移植到了具体的事物中来了,让本来不觉得伤悲的事物,让那本来很虚无缥缈的感觉,一下子就实在了起来,这种实在通过一连串的类比,在脑海中逐步形成了一种非常强烈的真实的感觉,最后归到了一个真实的环境,一个在天上,一个却深潜海底。

客观的说来,这是我看到的关于爱情的描述,写得最美丽的句子之一,但却不是我最喜欢的,呵呵,可能是跟自己对爱情的理解有关吧,最喜欢的爱情诗,应该是叶芝的《当你老了》,因为那是真实的,可以触及的平凡人的爱情。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读后感 韩令怡

也许是这样吧,人总是在不经意的时间里,会忽然喜欢上某种事物。无论是心情所致,还是已然在成熟的我。最近爱上了泰戈尔的诗。不得不承认,读书确是一种乐趣。那些文字总是能触及到心灵的深处,那些我自己都不曾体会过的地方。一首经常出现在年少轻狂的孩子口中的《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早已被当成爱情的象征送给了“心仪”的对象。可实为浪费的是,却很少有人能静静的读出其中的韵味。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这样的字眼,总会有种莫名的忧伤。的确,爱情就像是生长在悬崖峭壁边缘上的花儿,想摘取就要有勇气。回头想想,也正是因为这份勇气的存在,才成就了许许多多刻骨铭心的爱情。从古至今,无论是《红楼梦》中的那情感的冲击和刻骨的烙印,还是金庸笔下的侠骨柔情、海枯石烂,都是永不磨灭的爱情真谛。

亲情犹如甘泉,无论何时,都会给你源源不绝的滋润;友情犹如阳光,只要你能用心面对,它便会温暖你的心灵。但爱情却会让你悲喜交加,有时苦不堪言,有时却乐不思蜀。人们常常会感到正如诗中所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种思念,却还得故意装做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就是这般矛盾。所以,能把这样的心情写的如此真实明了,这也正是泰戈尔的细腻真切之处。

在我的理解中,这种在爱与被爱中来回穿梭的情感,虽是一种人生的归宿,但它更是一笔宝贵的人生财富,是一种能够打动人心的真挚。它使人生更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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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2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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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被誉为描述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一样。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一样,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虽然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但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读完后的震撼、愤怒、感动、欣慰,一时间充斥了我的心。我为革命群众奋起反抗爆发出的大力量而震撼,也为他们在革命进一步进行时不分黑白的复仇行为而愤怒;为卡顿对露西真挚无私的爱而感动,也为小说尾部卡顿的美丽憧憬,为他生命的延续而欣慰。

然而这部小说最能打动我的部分却是卡顿对露西珍贵的感情。它虽然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感情,是什么是包容,是索取是单纯的占有,还是博大的宽容这个话题如此陈旧却依旧没有答案。在此刻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我们总是在想到底有没有长久,有没有无私"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给了我们答案,给了一个人应当有的对于感情的信念。

太多的分离让我们这一代人丧失了对真爱的追求,丧失了很多信心,很多梦想。然而卡顿牺牲式的死亡却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也唤回了我的很多期望,很多畅想。卡顿对露西的爱是专一的,更是坚定的,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用自我无私的爱和生命给予了露西一个完美的未来。当他作为查尔斯的替身,平静地理解本不属于他的死亡,安详地走上断头台时,这杯具的故事便拥有了充满期望的结尾。他崇高的爱,拯救的不只是一个生命,更点亮了自我碌碌无为的一生,在人们心中树立了他一向渴望拥有的果断、坚定的形象。

露西是幸福的,她不仅仅拥有了父亲的爱、丈夫的爱、仆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还拥有卡顿那份只属于她的感情。卡顿爱她,却并不要回报。在她生活无忧的时候,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祝福她;在她的生活出现困境,爱人被囚时,却挺身而出,代替"情敌"走上了断头台。只要爱人幸福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自我就能够了无牵挂,正是怀着这样简单而满足的愿望,卡顿能够没有难过和忧伤的观望露西的幸福,能够离开得那么从容。相信很多女孩和我一样羡慕露西,羡慕有那么多人用心用生命来爱她。

查尔斯是幸运的,从第一次法庭上的转败为胜到最终的成功逃脱,卡顿--这个本该同他针锋相对的情敌,却一次又一次的帮了他,表面上看是因为卡顿爱露西,而露西又深刻的爱着查尔斯,但事实上查尔斯出色的人品也是卡顿愿意帮他的原因之一。因为他明白露西在他身边必须能够得到幸福,必须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开心欢乐,他认同露西的选择,同时也作出了自我的选择。也许会有人觉得卡顿傻,为卡顿不值,但我想,为所爱的人奉献一切应当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吧。

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话很对。看完《双城记》,我突然醒悟,发现原先世上本没有真正的恨与爱,所有的一切都是相对的。所有的事都没有固定的性质,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重要的不是这件事本身怎样样,而是一个人应当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就像卡顿对于查尔斯,本该是恨的,因为是他使得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他使得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用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也许在他眼中查尔斯已经不是查尔斯,而是露西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人的一部分,所以也是他所爱的一部分。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没有查尔斯,可能还是会出现查三斯、查四斯、查五斯的,卡顿如果选择了恨,岂不是要恨很多人,要恨一生、恨一世、恨在每一天了么卡顿是聪明的,所以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了一种最最伟大的爱。即使他死了,即使他不能再亲眼看到露西的幸福,相信他也能在天堂感受到爱人的笑,感受到爱人的欢乐。卡顿会活在每个人的心中,不止是露西、查尔斯,还有更多的读者,更多的后人。他的精神会永存,他会得到永生!

有人说感情是自私的,爱别人甚于自我的人都是傻子。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感受到的却是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这种爱纯得像冰、热得像火,是人性中最完美的、最悲壮的行为,是一种梦想化的美。它能够默默的悄无声息,也能够爆发出无限的力量和勇气。为了情人的幸福牺牲自我的生命,哪怕这种牺牲是因为拯救自我的情敌。这样的故事不可思议,也超出了一般人的承受本事。但它传递给我们的却是作者对于人性、对于感情的思考。爱一个人,就是要给他幸福,哪怕这种爱会伤害自我,哪怕这种爱会让自我消失…

卡顿的牺牲是一种重生,他之所以能够坦然得应对死亡,正是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未来。他明白自我的离去能够带给所爱的人更多的欢乐,也能够换来更多人的幸福。他没有怨恨革命者,也没有埋怨任何人,他所做的只是尽自我的本事完成自我爱露西的心愿,实现自我的誓言。

常听人说:"爱一个人要爱他的全部。"爱她的好,她的坏,甚至是她的爱。爱上情敌,不可思议,但卡顿却诠释得很好。对于一般人来说那么恐惧的死亡,在感情面前却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活着也许会完美,但如果看着所爱的人每一天悲痛流泪,相信那便会变成一种巨大的煎熬,所以卡顿选择了欣慰的去死,那是一种安详的无畏,一种沉静的离开。

同卡顿相比,当今的感情似乎被强加了更多的东西。金钱、权力、地位、利益…这些本不该成为感情的影响因素的东西却占据了越来越重的份量。人们不是为了爱而爱,而是为了生存而爱。很多情景下,虚伪代替了真诚,物质凌驾于精神。也许我们是一群理性的动物,也许我们所做的是的选择。但我们是否应当感到惭愧,是否应当正视自我的每一段感情呢难道人活着只是为了吃好喝好睡好么媒体上报道出的一个个为情仇杀的事件,应当为当今的人们敲响警钟了,大家应当仔细想想,他们,究竟是为爱而杀还是为恨而杀呢如果我们不能博大的活着,世界就会了无生趣,失去色彩。

转而回到《双城记》,卡顿的伟大赋予了他太多的光芒,但就这个人物本身来讲,他还是有杯具的性格。他太小看自我,能够说是有些自卑,所以放任了自我,又因为放任而感到绝望。最终他没能尽力的追求露西,而只是把对她的爱隐藏在内心,默默地承受着煎熬,无私地付出,却不求一丁点儿回报。这种爱凄美而崇高,但却过于低调。如果卡顿能够努力,如果卡顿愿意争取,露西未必不会选择他,而他同样能给予露西很好的幸福。总之,《双城记》带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感悟。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复仇,也关于重生。当小说尾部卡顿看

到期望的时候,我仿佛也从整部书有些阴郁的情绪中看到了点点星光。所以,卡顿的存在不仅仅是作者对爱的渲染,更寄予了狄更斯对未来的信心。不错,当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恨,当所有的恨都升华为爱的时候,没有复仇,没有血腥,有的只会是幸福的欢笑,灿烂的阳光。

再次感动于狄老的良苦用心,感动于卡顿至死方休的梦、沁人肺腑的情,更感动于这份人世间最崇高、最永恒、永不退色的爱,那么难得,那么完美,也必将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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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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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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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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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多少沧海桑田,经过了多少风风雨雨,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一直毅力于世界之巅,源远流长。其中以少儿启蒙读物《三字经》为代表的作品最为典型。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三字一句、含义简单易懂、读起来朗朗上口,但至今为止还未探索出这本书的作者,即使如此,有些人们也把它谱成曲,让优美的旋律净化心灵,升华个人思想,让你在体味韵律的同时,获得并体察到了人生存在的意义以及人的内心世界。

人之初,性本善。

这两句放在《三字经》的开头,一语双关,既从人的本性开始写起,结构明确,也阐述了人的本性,即人出生的时候,天性本来是善良的,通过钱文忠教授介绍:最初提出这一观点的人是儒家思想创建者孟子。在孟子的言论中,重点以“仁”为主,我同意这种看法,因为这种观点可以使很多人避免“雾里看花”,从而走上不归之路,人性本善,是人类内心世界真是的写照。

性相近,习相远。

人的本性差距不大,但是由于受到后天外来环境的熏染,差距越来越大。可见在古代,就有人对“后天环境”做出了评价,认为导致人性不同的根本原因是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这句“古训”一直沿用至今。在这个繁华都市,形形色色的事物,在给人们增添乐趣的同时,也在无形中改变了人们的天性,沉溺于其中,从而便有了教育。

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如果不去接受教育,善良的本性就会受到变迁,而学习的根本办法,就是专一”。这是钱文忠教授对这句话的理解,我对这句话,情有独钟,因为人性格的养成是要受到后天教育的影响,对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他们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很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上网、打游戏、逃学、说脏话,这些现象在中学生中已经是很普遍了,而教育就是挖掘他们本性的善良,让他们有一个健康向上的人生态度,这才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对于学习,最重要的条件就是专一。所谓“一心不能二用”。古时,有“江南才子”之称的唐伯虎。幼时,也因“心不专”而受到老师的教诲,但最终当他悟出其中的道理时,技艺已经超过了他的老师。是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为什么有成绩好坏之分呢?仔细想想最根本还是自己的心思问题,是不是花心思学习了,是不是“用心专一”了。当机会从身边溜走的时候,要想想当时为什么不用心一点儿呢?

《三字经》的经典语句,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它就像在人们心中种下一粒思想的种子,慢慢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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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论语心得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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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一篇长篇小说,题目是《狼种》,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想大家一听到这个题目,都会以为写的是一匹狼。而事实恰恰相反,写的是一只警犬。

但是写的既然是警犬又为什么以”狼种“为题目呢?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也有这样一个疑问,但读了一半就明白了。原来,这是一只叫大灰的狗,它的祖母是一只狼狗,有狼的基因。而在大灰身上出现了少有的返祖现象。所以呢,大灰从本质上来说是一条狗,但其实是一匹狼。它在警犬学校里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但因为长相丑陋,有狼的基因,所以没有警局收购它。后来它阴差阳错进了马戏团,与其他动物一起表演《智斗大灰狼》节目。同它一起表演的,还有十二只哈巴狗,而它们依仗着主人而经常暗算大灰。而它的主人也因他相貌丑陋而对他爱理不理。

后来又一次,大灰和其他动物以及主人一起从巴基斯坦演出回来,在路上车子坏了,司机去买零件了,他们就一起在路边的树林里玩。这时,大灰发现灌木丛里有两只云豹在对他们虎视眈眈,就在用动作告诉主人。但因为马戏团怕它伤人,就给它剪掉了指甲,套上了嘴套,并天天用细铁链拴着。主人反感地看了它一眼,就没有理他。一会,云豹冲了出来。大灰冒着生命危险与他们战斗,但因为武器没有了,伤不到云豹,而自己却遍体鳞伤。后来,他巧妙的用办法摘掉了嘴套,赶跑了云豹,博得了主人的同情与喜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要善待别人。只有这样,别人才会善待你。这个故事也体现了大灰的忠心,我们都要向大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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