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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公司项目管理合同【通用3篇】 委托合同【汇总20篇】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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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咨询服务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服务,全文共 12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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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工业类合同参考格式(1)

目 录

1)总则

2)注册资本

3)批准及注册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总经理、副总经理

7)场地使用费

8)技术合作

9)采购及销售

10)利润

11)财务会计

12)外汇收支

13)税务

14)职工录用和辞退

15)工资标准和奖励

16)合营期限

17)其他事项

18)仲裁

19)合同文本

20)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建立合营企业。从事生产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它塑料制品,供出口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经多次商谈,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1.本合同的各方为:

、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由代表甲方对本合同负责。

、为一方(以下简称乙方),由代表乙方对本合同负责。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订。

2.双方同意成立的合营企业定名为:(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中文:

英文:

地址:

3.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有利发展中国国民经济,而从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它塑料制品的设计、生产和内外销售。

合营企业将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购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如遇无货供应或质量、价格不符合要求时,也可由合营企业进口解决。

4.双方本着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在产品质量、规格品种、包装装璜及经济效益等方面力求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合营企业的初期生产规模为:年产套符合×国标准的反射器,接受订单生产年产值为×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负责反射器的返销,保证投产后的前×年使合营的外汇收支达到自身平衡。且×年后返销比例不低于%,乙方负责为合营企业每年从中国境外承接不少于××元产值的注塑模具订单。合营企业产品的内销由甲方负责。

5.合营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则,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 注册资本

6.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的经济责任以注册资本为限,并按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7.合营企业总投资为美元。注册资本总额为美元,其中甲方占资本额的%,乙方占资本额的%。

8.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美元,其中:

1.机器设备,价格约美元;

2.厂房,价值约美元;

3.现金,相当于美元的人民币现金。

乙方:美元外汇现金。

第三章 批准及注册

9.本合同应由××市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送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案。

10.合营企业接到上述批准证书后,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甲、乙双方将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缴付资金,每期各方须缴付数额由董事会决定。

各方缴资后,由合营企业发给投资证明书。

第四章 资本转让

11.注册资本转让时合营者拥有先买权,未经合营者同意,不得转让或抵押给他。但当一方提出转让时,合营者应在×个月内给予答复,否则作为放弃先买权论。

12.转让注册资本的价格,应根据合营企业中该方投资的帐面价值,由合营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13.注册资本转让时,应×个月内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五章 董事会

14.合营企业领到营业执照之日,即为合营企业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人数为×人,其中甲方×人,乙方×人,董事人选由双方各自委派和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任,副董事长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担任。

15.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在合营企业章程内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营企业。

16.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应由×分之×以上董事出席才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的决议应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过。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也可以在董事会同意的其他地点举行,合营企业不负担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旅费。董事会会议期间的膳宿由合营企业安排并支付费用。

17.董事不从合营企业支付薪金,他们的酬劳将在合营企业的全年净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会议定)作为董事会的分红。并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长×%

副董事长各×%

董事各×%

第六章 总经理 副总经理

18.合营企业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下属人员,并行使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19.合营企业的重要文件由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20.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未能适当履行职务时,董事会有权解聘或降职。

第七章 场地使用费

21.合营企业使用的土地是中国政府的资产,合营企业须向政府交付适当的土地使用费,合营企业与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的租用土地使用权协议,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年的土地使用费,定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其后,土地使用费可按市政建设发展的情况而调整。

第八章 技术合作

23.合营企业与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4.合营企业根据技术转让协议,向支付技术转让费美元。技术转让内容及技术转让费的支付办法,在技术转让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九章 采购及销售

25.合营企业与乙方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6.合营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应尽先在国内购买。对无法供应的品种或质量、价格不符合合营企业要求时,可由合营企业向国外进口。

27.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合营企业在中国国内销售的产品,由甲方负责通过其销售部门销售。合营企业的出口产品,由乙方负责在中国国外销售,具体办法在采购与销售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十章 利润

28.合营企业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缴税与提取上述三项基金后的净利润,每年根据合营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9.对于乙方分得的利润,应根据合营企业的外汇结余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原则下,此利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分一次或几次支付,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

30.合营企业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规定,必须建立完整、严格的财会制度。

31.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均使用中文记载,同时应用英文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合营企业董事会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有权查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并直接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32.合营企业以人民币为记帐单位,人民币与其它货币间的换算,按同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分局汇率牌价结算。

33.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折旧年限。

34.合营企业应在中国银行分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并接受开户银行对外汇支出的监督。

35.合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流动资金不足时,总经理可根据董事会规定的权限,向中国银行或国外银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弥补亏损。

36.合营企业的财政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二章 外汇收支

37.合营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38.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必须做到:

(1)保证合营企业的每年外汇收入大于支出。

(2)外汇结算人民币时,应按照当时规定的牌价办理。

(3)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内支付费用、货款、劳动报酬等,除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外汇者外,一律以人民币结算。

39.根据《合资法》的规定,下列外汇可以汇出:

(1)乙方分得的利润及技术转让费。

(2)乙方资本转让后所得的资金。

(3)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满前应清偿给乙方的资金。

(4)用于进口原料、设备、备件所需的外汇,以及派往国外人员的旅差费。

(5)其它按有关规定可以汇出的开支。

第十三章 税务

40.合营企业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41.合营企业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章 职工录用和辞退

42.合营企业所需职工,由甲方或中国劳动管理部门采用公开招聘方式,经考试择优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

43.如因生产技术等变化,职工确有多余,或经培训后仍不能适应要求,也无法改调其他工种时,合营企业可按劳动合同解雇并给予补偿。

44.合营企业应制订规章制度和职工守则,对违反者分别予以警告、记过、扣薪直至开除处分。

第十五章 工资标准和奖励

45.合营企业职工工资目前按平均月薪××元人民币计算,其中包括合营企业向中国政府指定的部门缴纳国家对职工的各种保险费、补贴费和福利措施费等。随着合营企业生产发展,职工工资应逐步增加。今后中国政府对工资、福利、补贴等有新的规定时,合营企业应据此相应调整。

46.×方高级职员工资、社会保险、旅差费标准参照×方国家或地方标准,由董事会核定。×方高级职员原则上与×方高级职员同工同酬。

47.按照合营企业的经营结果,年终从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数目基金,奖给工作好的职工,对于在技术上、生产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贡献者,由董事会决定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六章 合营期限

48.合营双方同意,合营企业的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期满前一年经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长,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并在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办理延长报批手续。

49.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在一个适当的开始期后,合营企业因严重亏损引而不能继续营业;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4)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并看不到发展的前景。

提前终止合同必须经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作出决议,报请原审批机构批准。

50.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董事会应组成清算小组负责清理。董事会在清算完毕后才能解散。清算办法按照《合资法》的《实施条例》第103~105条所规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续办理,同时董事会应向原审批机构及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缴回营业执照。清算后应还给各方的财产,必须按照各方在合营企业的投资比例计算。

第十七章 其他事项

51.合营双方履行下列事项:

×方:

(1)负责向政府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

(2)负责将厂房及租用的场地等,交给合营企业使用。

(3)负责招聘职员职工。

(4)负责合资企业的产品及原材料国内运输。

(5)负责办理保证提供水、电、煤气、燃料、电话、电报挂号及电传的工作。

(6)负责办理乙方人员的签证及其办公、交通、生活等安排。

(7)负责向所在地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

×方:

(1)负责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机器设备。仪器、原材料、技术资料和文件及原材料、产品的国外运输。

(2)负责提供建厂规划,并负责设备安装、试车、试生产的全面技术指导。

(3)负责按照生产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4)负责提供有关合营企业产品在国外市场上销售趋势的报告和技术资料。

(5)按照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提供技术和设计,如有任何关于侵犯第三者权益的争议时,由签订该协议的转让方负责,×方将不分担任何法律责任。

(6)负责×方人员到×方国内学习、培训的安排。

第十八章 仲裁

52.合营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在董事会内本着互相依赖、平等互利的精神进行协商,求得解决。若不能解决时,可以邀请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调解。

53.调解不成时,则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按该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办理。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机构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54.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继续履行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九章 合同文本

55.本合同和附属协议的修改。须经董事会协商同意,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 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57.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方:

乙方:

58.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办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59.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定。

中外工业类合同参考格式(2)

目 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5)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的责任

(7)技术提供

(8)产品的销售

(9)董事会

(10)经营管理机构

(11)设备材料购买

(12)筹备和建设

(13)劳动管理

(14)税务、财务、审计

(15)合营期限

(16)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17)保险

(18)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9)违约责任

(20)场地使用费

(21)不可抗力

(22)适用法律

(23)争议的解决

(24)文字

第一章 总则

、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电话:,法定代表:

姓名:职务:国籍:中国

(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电话:,法定代表:

姓名:职务:国籍:中国

,在登记注册,(以下简称丙方),英文:

其法定地址:,英文,

法定代表:

姓名:职务:国籍: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合资经营。(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第六条 合营各方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销售和公文箱、尼龙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产只公文箱。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由双方商定,并报审批机构批准,生产规模可增加,产品品种将发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制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共美元。

第十条 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共为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

甲方:美元,占%

乙方:美元,占%

丙方:美元,占%

第十一条 合营各方均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资比例在领到营业执照后三个月内一次缴付。

第十三条 合营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它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其它合营各方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能减少出资额,但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当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其它合营各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方责任: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负责合营公司所需设备的订购进口报送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借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它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方责任:按第十条规定提供现金;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原材料等事宜;并负责将所订购的货物运到中国港口;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以使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术提供

第十五条 ×方为合营公司提供公文箱等产品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目的要求的,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方应按照×方提供的技术要求,积极配合,组织雇员认真学习。

×方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协助先进设备选型和购买,提供先进的技术。

第十六条 合营各方密切配合应在合营公司开工六个月培训期后,使合资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合格率达到%。

第十七条 产品质量标准,依照销售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合格产品占年总产量的%。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生产的合格产品由×方负责销售国外市场,合营公司参与销售价格应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董事会制订。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一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产品销售及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其中,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批准后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的商标由董事会商定,然后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派×名,乙方派×名,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并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解散终止;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和其它经济组织合并。

对重大问题应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不属于重大权力问题,可采用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并主持,经任意两名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一般应在××市,必要时也可在中国的其它城市或国外的适当地点召开。董事会的重大决议等记录签署后应以中、英文各一份送各方存档。

第二十八条 经各方同意后,由董事会聘请公证会计师一人列席董事会会议。公证会计师有权审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会计档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和建议。董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特邀代表列席董事会。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首任总经理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职权。

第三十一条 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或处分。

第十一章 设备材料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委托×方在国外市场购买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时,应邀请×方派人参加,价格应经合营公司同意。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筹建和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小组,负责生产厂房的调整,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筹备组由×人组成,费用在准备费中列支,筹建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筹建组长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组长和副组长对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实施和监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董事会验收。验收完毕,筹建组即告撤销。

第三十六条 筹备小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以筹建小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小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小组根据×方提供的工艺生产要求,确定引进和在中国境内购置和加工的设备清单,价格共同商定,择优购置,并专门签定设备购置合同,按合同验收设备,如不符合要求将按章索赔。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具体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市劳动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 中外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一切外汇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制定会计制度,并付诸实行。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但不得低于%)。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记载;月终、年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亏计算表,生产成本核算表)分别用中文和英文编写,在次月十日前向中外各方报告。

第四十六条 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董事会和总经理。如×方认为需要聘请其它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的财务进行审查,×方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平时以人民币和美元分别记帐,年终以人民币进行会计决算。

第四十八条 第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的合格产品出口,按规定可申请减、免工商统一税,所得税免征手续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合营各方分得的利润用于公司再投资部分,期限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缴回已退的税款。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所得的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余下的净利润按投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各项基金金额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五十二条 ×方分得的利润汇往国外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和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结转下年度。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缺少资金时,可按“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规定办法”向中国银行或中国的其它金融机构贷款,也可向国外机构贷款,筹措资金时,应考虑利率、期限等条件。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五十五条 合营期限为××年,自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六条 合同期满后,如甲、乙、丙方愿意继续合营,可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它的委托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五十七条 出现下列各项情况时,合同也可提前终止:

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或不能恢复时。

2.遭受不可抗力的外来影响,合营公司经营发生困难而无法继续时。

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使企业无法经营时。

发生上述情况,合营各方应作最大努力,排除障碍,避免终止合同。

第五十八条 提前终止本合同,须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提出结业申请证书,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授权机构审批。

第五十九条 终止合同时,由董事会提出财产清理的方案,报请当地的财政部门和开户银行审核并委托在中国注册的公证会计师办理清算事宜。清算后的财产,按投资后的比例折分。×方分得的资金可按“合资法”规定汇往。

第六十条 合同终止,清理工作结束,必须向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营业执照,停止一切营业活动。

第十六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六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险

第六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六十三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各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法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五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其它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公司合同,如各方面同意继续合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 合营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规定按期提交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违约金给合营公司其它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的出资额的百分之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按合同第五十七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七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合营公司几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方应付的责任。

第六十八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保书。

第二十章 场地使用费

第六十九条 合营公司使用的场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第七十条 合营公司租用场地m2,租用费为每年(元)(人民币)/m2,租用费缴纳方法,期限要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合营公司租用×方厂房、仓库暂定为m2租用费定为每年××元(人民币)m2,按使用面积计取,水、电、汽设施租用费每年共计××万元(人民币),上述三项费用列入产品成本。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一条 由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用电报通知合营公司其它各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址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的出具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章 适用法律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财诉方负担。

第七十四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门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章 文字

第七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五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七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组建工程协议、销售协议等(略),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条 甲、乙、丙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丙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丙方授权的代表在中国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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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公司承包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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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_________市决定设立分公司经营甲方所开展的各项业务。

现乙方向甲方商议承包经营甲方在___________所设立的分公司,甲方对此表示同意接受。

为了明确甲、双方责、权、利的关系,保障甲、乙双方的全法权益。

为此,特制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乙方自然人承包经营甲方在_________所设立的分公司,在甲方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乙方在经营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

二、乙方在承包经营____________分公司的全部资金由乙方自筹,乙方在分公司内所添置的各项设备、家具用具和所有财产属乙方所有。

三、乙方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但不得违反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四、乙方有人事聘用权,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与员工 签订劳动合同时需经甲方法人签字盖章后为有效,乙方在与甲方的本合同期满前应妥善处理好员工的分流问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的财务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必须由甲方认可的并持有上岗证的专职会计担任分公司会计职务,会计受甲方领导,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强行要求会计不记实帐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交给甲方财务分析报告壹份。

会计在聘用或辞退时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六、乙方所开展的各项业务必须是与甲方相关的业务,其每笔业务都必须与甲方发生往来,不得与甲方有相同业务的单位发生往来合同;

分公司成立后,甲方不直接与分公司区域内的客户发生销售关系,而只能帮助分公司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和将客户交由分公司处理。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只有乙方本人签字后方为有效。

每份合同都必须报甲方备案。

七、乙方为配合甲方在全国开展业务,可在甲方业务范围内进行联系。

如果乙方能在某一区域开展工作,在经甲方同意后可单独授权交乙方经管,甲方只帮助乙努力培育市场。

八、甲方在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为乙方做好各项服务指导工作,定期提供给乙方经营策略和分公司发展业务的新思路。

九、甲方为了给乙方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甲方指定以下人员为工作联系人。

财务:_________业务:________技术________。

乙方在工作需要时与工作联系人联系咨询解决相关问题,如有变动甲方另行通知,以保证乙方的业务顺序开展。

甲方只确认由乙方本人签字盖章后所提交的各项业务表单为有效表单。

十、甲方有权不定期的检查乙方的财务帐目和业务合同执行情况,有权与乙方所聘的员工谈话了解分公司各项情况。

十一、甲方在乙方的各项业务往来中的有关价格和完成时间均由双方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乙方在对外宣传时应注意甲方公司形象,其组织的大型推广宣传计划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甲方对乙方可行的宣传计划将全力支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在与甲方三合同生效之日起应预缴甲方保证金壹万元正作为为税款 保证金;

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中止合同时退回。

甲、乙双方按事先商定的价格购买上网卡和卡等,其它合作项目如有收益由双方商定另行分配。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一条款,都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十六、本合同在招待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另签合同附件。

该附件和本合同基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经甲、乙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分公司注册成立后5天内应将分公司的全部资料复件给甲方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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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咨询服务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服务,全文共 4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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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公司.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1?1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省市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

方).

1?2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外文名称为: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1?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2?1营业范围:

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咨询服务:

2?2服务内容: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

2?2?1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项目评价

2?2?5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

2?2?7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2?8技术转让

2?2?9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3?1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其中甲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3?2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其他元.共元.

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14?3条办理.

3?4?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合营期限为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如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5?3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按照中国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计划.妥善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按照3?3条的规定,按时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1?2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6?1?3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为合营公司提供国内外工程项目.

6?1?4协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6?1?5协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6.1.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责任

6?2?1按照3?3条的规定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2?2按照11?1条及附件的规定.提供适用及先进的技术.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6?2?3按照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提供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协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6?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2?5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寻找国外有关工程项目.

6?2?6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免责范围: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第七章董事会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_____为四年._____期满后,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须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副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_____为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劳动管理

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_____,劳动_____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11?1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着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能力.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根据具

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成功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具体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

11?2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第十二章纳税

12?1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公司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

第十三章_____

13?1合营公司的各项_____均向中国人民_____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_____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14?1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4?3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营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响的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_____违约处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和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15?2一旦事件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他方.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16?1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_____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_____机构_____.在中国_____应遵守中国_____机构的_____程序.在其它机构_____应遵守该机构的_____程序.

16?2_____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_____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_____裁定.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情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迟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_____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18?3?2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一九八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国

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乙方见证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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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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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范本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

第七章董事会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第十二章纳税

第十三章保险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公司.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1·1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省市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

方).

1·2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外文名称为: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1·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2·1营业范围:

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询服务:

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

2·2服务内容: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

2·2·1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项目评价

2·2·5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

2·2·7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2·8技术转让

2·2·9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2·3合营公司将根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计划, 寻求承担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3·1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其中甲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3·2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其他元.共元.

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14·3条办理.

3·4·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合营期限为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如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5·3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按照中国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计划.妥善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按照3·3条的规定,按时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1·2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6·1·3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为合营公司提供国内外工程项目.

6·1·4协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6·1·5协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

6.1.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责任

6·2·1按照3·3条的规定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2·2按照11·1条及附件的规定.提供适用及先进的技术.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6·2·3按照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提供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协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6·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2·5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寻找国外有关工程项目.

6·2·6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免责范围: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第七章董事会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须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副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用日历年 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一章劳动管理

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11·1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着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能力.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根据具

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成功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具体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

11·2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第十二章纳税

12·1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公司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

第十三章保险

13·1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14·1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4·3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 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营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响的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和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15·2一旦事件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他方.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16·1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

16·2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情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迟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 能履行;

18·2·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18·3·2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一九八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国

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乙方见证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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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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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内容

双方自愿合伙组建经营政和县圣宏陶瓷店,该店所有资产均属合伙双方共同所有,约定投资份额各占投资总额的50%。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圣宏陶瓷店,经营地点为政和县南大街商住楼25号店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建材,陶瓷,洁具用品零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合伙人陈显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合伙人杨爱芳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退伙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合伙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

乙合伙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

签名时间:____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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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新版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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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简称甲方),地址:______,法人代表:______。

承包方:_______(简称乙方),地址:_____,企业经营者: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为上缴利润递增包干。

二、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三、上缴利润数额1.乙方以___元为上缴利润包干基数,自___年起,按平均每年递增___%的比例上缴利润,即___年为___元,___年为___元,___年为___元。

2.上缴利润后剩余部分,全部留给乙方,由乙方首先归还国家贷款,然后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各项基金的比例为:

生产发展基金 奖励基金 福利基金 备注

3.乙方完不成上缴利润时,其差额由乙方用当年留利抵交。不足时,用企业资金抵交。

四、承包期间,乙方保证完成国家的指令性计划。

五、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乙方保证___年达到___企业标准,___年达到____企业标准。

2.承包期间,新增固定资产总额为____元,其中___年___元,___年____元,___年___元。

3.新产品开发数分别为:____年____个,___年___个,___年___个;主要项目是___;新产品产值率___年____,___年___,___年___。

4.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共____元,新增总产值___元,利润____元。

5.承包期间产品质量达到___级标准,新创___。

六、承包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________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尊重乙方自主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经营活动;并帮助乙方解决下述问题:________

七、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自主权。企业经营者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下列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理干扰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从上缴利润中扣除赔偿金额。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____

2.甲方不按合同条约____条规定为乙方解决___问题时,按___的___%交付违约金,违约金从上交利润中扣除。

3.乙方未按合同完成上缴利润总额或年度上缴利润额,按下述办法交付违约金:______

4.乙方未实现第___条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的,按下述办法交纳违约金;未实现企业升级时,_______;新增固定资产达不到规定数额时,_______;技术改造任务未完成时,________;产品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时,________。

5.乙方承包期间,给企业财产造成损害的,按下述办法支付赔偿金:___。

……

九、企业经营者的奖惩

乙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

1.________。

2.________。

乙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

1.______

2._______

十、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________

2.________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交___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交___法院审判。

十二、本合同自___时起生效。

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或个人签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签章): 企业经营者(签章):

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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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标志性产品商标设计委托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设计,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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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_________为其公司设计标志_________个,公司产品商标_________个。

二、委托设计费用:

公司标志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公司产品商标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35%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账户(乙方收到甲方的银行划帐凭据后作为标志设计的开始时间)。

2.标志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标志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3.如有相关设计,设计费用需另计,标志通过即付总项目费用的50%,余款在相关设计完成后支付。如只有标志设计,标志通过即付所有余款。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标志初稿。单个标志设计完成的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

2.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的方式把标志电子稿交予甲方。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3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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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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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合同(三)

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工作部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位(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试用期: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__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 工作安排: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四条 教育培训: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生产、工作条件: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6天,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不含进餐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应为乙方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费。 第七条 劳动报酬: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各种补贴及福利费用。 第八条 劳动保险待遇:甲方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乙方支付医疗费用、病假工资、伤残抚恤费、退休养老金及其他劳保福利费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共7天国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属在外地的,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分别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和计划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条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条 劳动保护: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按国家规定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对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第十条&nbs p;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职工守则》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奖惩: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他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乙方如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将予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限期为____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 第十三条 本公司《职工守则》(略)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附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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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公司承包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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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承包方:

公司(发包方)与 (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 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第三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二千元。该笔款项于 之前付清。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五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七条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二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条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承包方对公司的投资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如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发包方按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方另行推选或指派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在签订本合同时,发包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发包方应提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关于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公司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发包方: 公司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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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委托中介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中介,企业,全文共 2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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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本人所属之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村________幢________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对上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上款所属房屋租赁,甲方和乙方愿意承租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居间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用,其中甲方承担________元,乙方承担________元。

三、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月先付后用。甲方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欠费。则甲方应全额无息返还该保证金。

四、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若甲方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按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在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租赁期满乙方不在续租,则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还甲方并结清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对室内设施进行清点,如有短缺,则可据实自行向乙方索赔。

五、付款方式:、乙方每____月支付一次租金,并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第一次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在签本合同时即时支付。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该房屋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以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六、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仅作____使用。乙方在租赁使用期间发生的水、电、煤、电话、有线、物业、停车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缴纳至相关收费部门。合同签订是读数:水表________,电表________,煤气________.

七、甲方须保证该房屋建筑结构无质量问题,屋内设施均能正常使用。房屋结构设施的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八、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及其它费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损坏内部设施或从事违法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租赁期内如因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房屋及其设施的,则乙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由此发生的人身伤亡,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违约责任:、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则甲方有权不予返还保证金;损失超过保证金或乙方已付租金和保证金总额的,乙方应据实赔付甲方;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租期结算,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3、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按一个月租金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租金、租赁保证金按实结算。4、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则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5、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租金、保证金按实结算。

十、乙方使用的物品有:□洗衣机□冰箱□空调□彩电□热水器□微波炉□电话□饮水机□沙发□衣橱□餐桌椅□煤气灶□脱排机□固具□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居间方义务:居间方应协助双方进行交房时的物业交割事宜,至交割完毕,居间方义务与责任完成。租赁期间若甲乙双方产生纠纷的,如有需要居间方可出面协调双方纠纷,协调不成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处理。

十三、甲乙双方在此申明,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均已理解并表示认可并愿意共同遵守及履行。本协议一经双方签署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居间方备档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并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居间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经办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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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委托经营热门版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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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顺畅合作、互利共赢的经营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委托经营**公司项目,订立本协议,谨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自己原经营的**公司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包括公司名称、各种证件,所有公用及辅助设施,甲方不参与生产经营管理。

第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在协议签订后的第三年开始计回报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协议签订后第一年亏损1000万元人民币。

2、乙方第二年零利润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开始按年利润的25%上交给甲方。

4、乙方负责确保在岗工人工资按国家政策发放。

第五条:协议签订后公司所有产生的政策性费用及会议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由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大修、改造、改扩建等项目形成固定资产的,产权归乙方所有,解除协议时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程序购买此项固定资产。

第七条:各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配臵使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甲方原有的财账、债权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1、按本协议约定收取定额回报金的权利。

2、监督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权利。若因乙方发生违法经营可能造成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整改意见三个月个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生产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负责办理公司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许可证手续,发生影响委托经营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保证乙方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如:水、电、汽、路等(上级水电部门限水、限电、检修等特殊原因导致停水、停电除外)。

6、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人事权。

7、因诉讼、仲裁、发生民事纠纷案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和帮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出让本协议约定之外产权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委托经营期满后,甲方需继续委托经营或出让产权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乙方有权获取定额回报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权在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对厂区或设备进行改造和改扩建。

5、乙方有义务选派有较高水平的管理人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创造更大利润效益。

6、乙方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杜绝非法经营。

7、乙方有义务对委托经营期间的安全、环保等生产问题负责。

8、乙方有义务对生产设备,厂区进行日常维护与养护。

9、按约定的方式向甲方缴纳约定的回报金。

10、其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或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委托经营期间内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调整,政府征地或上级指令造成不能生产经营,重大自然灾害等)须解除协议的,双方互相免责。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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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司合伙出资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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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以下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发起设立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或“目标公司”),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市___区签订本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均可单独称为“出资人”或“股东”,合称为“各方”或“全体股东”。

第一章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1.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此名称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1.2.本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1.4.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追求技术创新,突破现有技术的限制,随时随地为人们提供快速准确而又简单易用的搜索服务。

1.5.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

基础软件服务;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会议及展览服务;

专业承包;

管理咨询;

计算机技术培训。

第二章注册资本

2.1.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整,各出资人全部以现金出资。

2.2.约定在公司章程和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认缴出资数额和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2.3.三方另行约定实际出资和实际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实际出资额为:____万元,名义持股比例为____%,实际持股比例为____%;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万元,名义持股比例为____%,实际持股比例为____%;

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万元,名义持股比例为____%,实际持股比例为____%;

另外____%公司股权为甲方代持,用作股权激励。

第三章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3.1.出资人的权利

3.1.1.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3.1.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1.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3.1.4.推举_______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本公司总经理由执行董事提名,股东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3.1.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本公司设监事一人。

3.1.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2.出资人的义务

3.2.1.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将资金及时、足额地划入为设立公司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出资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出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方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履行义务的出资人有权催告,催告后仍未按时出资的,可按照其实际出资额调整股权比例。

3.2.2.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3.2.3.股权激励

______承诺,在其持有的经工商登记的股权中,另行提取股权总额10%作为公司激励股权。

公司若要向员工发放激励股权,由股东会确定。

当上述10%股权激励发放完毕后,另需对其他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的,各出资人协商激励股权来源,协商不一致的,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持股比例提供激励股权。

3.2.4.勤勉工作

各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尽最大勤勉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提供资源支持,其中,甲方全职参与公司经营,其余两方可不全职参与公司经营。

3.2.5.离职、竞业限制、禁止劝诱

全体出资人承诺,非经全部其他出资人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全体出资人承诺,非经全部其他出资人书面同意,该出资人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若各出资人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则该行为所产生的归属该出资人的一切收益都归公司所有。

3.2.6.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出资人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经其他出资人书面同意的除外。

3.2.7.股权回购

3.2.7.1.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且在公司上市或被整体并购之前,某股东触发以下任一回购事件的,则另其余股东有权回购该股东(指触发回购条件的一方)的全部股权:1)某股东因故意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2)或某股东因故被判处承担刑事责任的;

3)或某股东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3.2.7.2.回购价格由各方协商,协商不一致的,以提出回购时标的股权对应的以下两种价格较[低]者为准:1)期所持股权所对应的公司最近一次股权融资的估值的五分之一;

2)截至回购时,离职股东的实际出资额。

3.2.7.3.回购方可以以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行使回购权,被回购方须在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办理股权回购相关事项,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3.2.8.股权继承与分割

3.2.8.1.各方同意:如任一出资人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

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回购,多位股东要求回购的,回购比例由各方协商回购比例,协商不一致的,按照各方持股比例受让。

3.2.8.2各方同意,任一股东离婚,若其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

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回购其配偶的股权,回购比例各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按照各方持股比例回购。

3.2.9.公司在未来股权融资时,各出资人股权同比例稀释。

3.2.10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后,任意一方在任职期间所进行的开发、研发、创新所产生的各项技术、知识产权、代码或解决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未经公司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其他用途。

第四章筹备、设立与费用承担

4.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代理机构代办公司注册的费用、租赁办公场地的费用等。

4.2.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时,同意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支出按各出资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4.3.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出资人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出资人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4.4.筹备期间筹备人员不计报酬。

4.5.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安排由甲方统一调度,各出资人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五章出资人各方的声明和保证

本出资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5.1.出资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5.2.出资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出资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5.3.出资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六章本协议的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可解除:

6.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6.1.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不包括政策法规环境的变化、社会动暴乱的发生、罢工等社会情况。

6.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各自负担此前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支出。

6.2.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当安排。

第七章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资人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市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协议的生效

8.1.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出资人各方签字后生效。

8.2.如无相反证明,本协议首部列明的日期即为本协议签署的日期。

第九章其他

9.本公司的具体管理体制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规定;

本协议的相关事项在公司设立后仍然有效,除非全部股东另行签署新的股东协议。

9.2.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可采用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传递,相应地址信息以协议首部载明的为准。

9.3.未尽事宜,出资人各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积极地推进本公司的设立工作。

以下无正文

各方签字:

甲方: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签字)

丙方:__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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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企业租赁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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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        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        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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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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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甲,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合伙人:乙,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就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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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其他用盐委托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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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第一条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经营除食盐和纯碱、烧碱工业用盐以外的其他用事务。

第二条 受托方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受托方必须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

第三条 委托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受委托方不得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进货渠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销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应对象:见附件

4、货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书面报告。

第六条 委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委托方应满足受托方在品种和数量上的合法合理要求;

2、配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受托方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供应对象记录转交给委托方的时间、地点方式: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续约或解除的条件:

委托期满后由受托方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约手续。

受托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委托方可随时解除合同或不予续约,并书面通知受托方:

l、违反国家盐业法规、规定和价格政策;

2、不按合同规定的进货渠道和销售范围经营;

3、年经营量不足——吨。

受托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委托方应予接受。

所有要约、续约和解约书面文件,附《合同书》后。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受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委托方可随时终止其委托经营业务。

2、委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别事项:

如国家法规政策调整,或本市盐业市场经营布局及管理需要,委托方可提前30 天通知受托方解除本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委托经营书一式三份,委、受双方及市盐务管理局各执一份。

委托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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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企业租赁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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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 市 区 路 号 ,名称是 ,该商铺用于经营 用途。

2.承租面积为 平方米,承租面积按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若乙方对上述承租面积有异议,双方可在商铺现场直接测定,如达不成一致意见,双方可另行共同委托测绘机构进行测绘,测绘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承租面积最终以测绘机构的测定数据为准。

3. 本合同租赁物还包括附属的设备设施:合格的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供水供电系统、 光纤(免费提供管井至乙方租赁区域)、有线电视线路和电话线路(接驳至乙方租赁区域)合格并正常使用的自动扶梯(共用)、合格并正常使用的货梯(共用)、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调系统。

第二条1. 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证书编号: 。

2.甲方保证其为租赁场地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有权对租赁场地房屋进行出租。甲方须向乙方出示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等证明其有出租权的相关文件,并提供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等证明文件的,甲方须给予配合并及时提供。甲方资料每逾期一日提供,免租期相应顺延一日。至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的费用外,还应负责赔偿乙方损失。

3.本合同签署时,租赁场地及房物若存在抵押、担保,或者并司法、行政机关查封、冻结等情形的,甲方须明确告知乙方,告知方式为在本合同补充条款写明。租赁期间,发生前述情形的,甲方须书面告知乙方。

4.因权属瑕疵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交屋时,保证该址无其他营业登记。

第三条 租赁期限: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符合合同项下交付标准的租赁物交付给乙方,具体以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物交付确认书为准

2.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月,自交付房屋后起算 日(非乙方原因导致装修工期延长的该装修免租期还相应顺延)为免租装修期(免付租金、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以及装修垃圾清运费等一切费用)。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3.如在租赁期内,甲方正式对外宣布的开业日,甲方的开业商铺未达到租赁面积的70%(含),甲方不得收取乙方租金以及物业服务费等费用。若甲方的整体招商及经营情况对乙方有极大的影响,连续三个月或是累计六个月低于70%的,双方需协商协商重新确定租赁费用,如达不成一致,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如不认可一方提出的空臵数据,甲方应提供证据证明,否则,视为认可乙方提出的空臵事实。

4. 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不影响本合同效力。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须征求乙方的同意(乙方在此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应告知乙方有关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甲方,享有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承担本合同项下甲方承担的义务。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场地单位租金按每平方米每月 元计算,月租为¥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上调租金。 月租金总包括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及推广宣传费、停车场费、设施费用、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以及所有相关杂费、税费等费用。由于甲方出租房屋和收取租金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每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发票,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发票,则乙方有权顺延之后各月租金支付时间,直至甲方提供发票时止。

第五条 定金(或押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须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或押金)。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上述租赁保证金的同时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的,三日之内退回乙方,逾期退还,甲方还应按同期贷款利息支付乙方滞纳金;乙方由权主张期根据本合同应付的费用,从该保证金直接抵扣。

第六条 其他费用

2.甲方应负责一切按国家有关规定应由业主负责缴纳的费用及税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费等) ,乙方按该物业实际耗电量(以独立电表显示为准)及电力部门收费标准缴付电费,乙方按租赁物业实际耗水量(以独立水表显示为准)及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缴付水费。除以上费用外,另外涉及其他配套设施如宽带、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乙方自理。由甲方代收代付的款项,甲方出具税务专用收据

第七条 甲方维修责任

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外,该房屋的维修保养责任均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拒不履行维修保养责任的,乙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代为维修或保养,但一切相关的费用以及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消防

1.甲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国家和当地现行的消防法规的要求,满足一次建筑消防验收标准并取得消防审核意见书、消防验收合格证及第三方检测报告。

2.若由于建筑物主体或甲方主系统原因导致乙方消防二次装修报验无法通过的,由甲方负责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无法在乙方开业前一个月整改到位,或整改后建筑物主体以及主系统仍未通过消防验收致使乙方消防二次报验无法通过,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乙方所有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开业延迟、行政处罚等);如乙方未提出解除合同,亦不妨碍其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3.乙方在装修、消防报审或日常经营期间,甲方应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符合上述标准以及与乙方商铺内消防设备相连的主系统能正常运行的,甲方均须按上述标准在乙方及时报修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修复或补充,否则,乙方可在书面通知甲方后垫资进行修复或补充。乙方垫付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但乙方须提供费用清单和票据。

4.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商场装修和开业(使用)消防验收工作,甲方

5.租赁期内,消防部门如对租赁物内甲方提供的消防设备设施提出整改要求,甲方需按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如因乙方自行增加的消防设施被消防部门要求整改的,由乙方进行整改。任何一方不按时进行整改的,另一方均有权垫资进行整改,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提供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保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但乙方原因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的除外),乙方装修添臵的消防器材的维保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水电

1.甲方确保租赁物有正式的供电供水服务,确保租赁物获得供电部门提供的 KW的正式用电功率并设臵开关和配电箱。甲方确保租赁物总进水口直径不少于 CM,水压正常,确保水电能满足乙方商铺的需要。租赁物层配电箱前供电设施和供水计量表前的供水设施由甲方负责维护。

2.甲方负责在乙方进场装修前按乙方要求将电源接至租赁区域提供给乙方独立使用的配电柜内,进行配电柜的电量配臵。甲方确保乙方可以独立控制租赁物的总电源,确保租赁范围的配电柜以及主电缆符合国家电气使用标准及合同约定的电量提供要求,并处于正常完好的使用状态。

3.甲方负责在租赁物交付前为乙方租赁部分单独安装水电表,乙方按该水电表的计量数字向甲方交纳水电费。

4. 甲方负责在乙方进场装修前将供水管道接到租赁物提供一个接驳点(具体接驳点位臵双方另行协商),确保交付乙方使用时处于完好状态,确保上下水管道的畅通,污水处理等设备的设臵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

第十条 附属设施设备

1.甲方应在交付租赁物时保证货梯的完好且能正常使用,自动手扶梯在乙方开业时能正常使用,并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的验收。甲方应提供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和当年度的年检证明。

2.甲方确保租赁物有可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调系统,甲方负责该系统的维保责任,确保该系统符合国家和当地的标准,能满足乙方正常经营的需要。

3.租赁期间,甲方提供中央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保,空调末端的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

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应与乙方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租赁物的物业服务事宜进行明确。甲方对物业服务公司履行本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确保租赁物系合法建筑物,没有被查封、冻结,产权清晰没有争议。共有权人(如有)同意出租。甲方确保其已取得了租赁物以及附属场地、附属设备设施全部的、合法的、没有任何异议的出租权利,如由于该产权争议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则乙方有权在书面通知甲方后,有权暂停支付租金。如乙方恢复正常营业后需立即支付租金。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2.在承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乙方租赁物内停水、停电、停中央空调等措施,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停业期间的直接损失。

3. 甲方确保不堵塞租赁物的所有入口、公共通道,以及该物业所有的公共设施,包括自动扶梯、客货梯等在乙方营业时间内始终处于便捷、通畅的使用状态。

4.租赁期限内,甲方确保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楼梯、楼板和墙体的承重,楼板屋面和墙体的防水性,线路的安全性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否则,由于上述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甲方应负责对该房屋所在的建筑物内的共用地方及其共用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并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运作状态。

5.乙方有权在租赁房屋外墙等适当地点悬挂广告物及安装室外机。且甲方应协助乙方取得租赁屋外墙及其他适当地点悬挂广告物及安装室外机全部所需审核,批准。

6.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7.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8.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或自行经营与乙方经营范围相近或业态相同性质的企业或个人进场经营,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十倍的合同保证金的违约金。

9.租赁期间,甲方

10.租赁期内,甲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1. 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照明系统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区域与公共部分交接的边界区域单独设臵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边界区域的照明。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并负责以上用设施以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如违约,守约方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有权在书面通知违约方后,代理违约方先行对第三方承担责任、垫付费用,或代理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采取补救措施。守约方垫付或产生的合理费用可以要求违约方直接支付。

2.一方如违约,守约方可在书面通知违约方并在提供证据材料后,就违约方依据本合同应承担的所有违约责任要求违约方直接支付。

3.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附属设备设施,甲方均应免除延迟提供期间的租赁费用 (日租赁费=正常年度租赁费用/365天),租赁期限及付款日相应延长。

4.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对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如果守约方依法可解除本合同而未解除的,守约方可以延迟履行本合同的所有合同义务,直至对方的违约事实消除。

5.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在书面通知对方确认后可依法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所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灾,火灾、罢工、重大疫情、城市公共设施停止运转、战争等。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一方对在洽谈、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对方提供的资料、本协议主要内容、以及乙方承租的事实在未公开之前均负有保密责任,否则,违约方须向对守约方支付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甲乙双方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已注明在本合同内,任何一方改变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通讯地址和联络方

3.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4.本合同取代之前双方签订的所有意向书(如有)、备忘录(如有)等内容,本合同与之前双方签订的法律文件如有冲突,均以本合同为准;但一方对另一方作出的特别承诺除外。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未要求或延迟要求对方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不应被视为此权利的放弃,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六条 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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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委托公司办理入户事项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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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员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入职甲方,甲乙双方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下班后,乙方在家突发脑溢血,甲方予以积极协助。

根据规定,乙方3个月的医疗期截止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结束。

根据保险条例规定,双方一致认为,该次事故不属于工伤范围,故乙方同意放弃工伤认定申请。

现因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据乙方的申请,双方同意于______年______月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相关协议内容如下

二、甲方与乙方结清以下款项

1、至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之日止乙方医疗期工资____________元。

2、甲方发给乙方相当于个______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甲方向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9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上述

1、2、3、4项共计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同意现金领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资账户中。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厂牌等属于公司的物品,甲方给乙方开具离职证明。

四、乙方承诺由其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甲方将提供协助。

五、乙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交接办结时,甲方与乙方结清工资、经济补偿等费用,乙方同意此后放弃向有关机构(包括乙方、劳动部门、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张其它工资(含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患病待遇等相关之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签字画押):_____授权代表: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家属(签字画押):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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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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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 (以下简称丁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中(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共同举办一家合资,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以下简称)。

第二条 XX名称及地址

XX名称:______

中 文:______

英 文:______

地址:______

第三条 组织形式

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宗旨

经营行及投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 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接受中国人民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注册资本为 元。

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 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 ,出资 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 ,出资 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 ,出资 元,以现金投资。

丁百分之 ,出资 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以现金 元投资;

丁X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作为对投资。内容包括 。

和 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两项合计共为 元,应凭丁X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成立后,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 和 的原放款(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 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X负责处理。原方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 和 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 ,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 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要成立后(成立日期为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丁X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刊载明下列事项:名称,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X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X五人,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X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X作出决议。

1.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固定资产额。

5.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拟投资于其他人。

.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XX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 的召开,或在会议通过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X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行政管理体制

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裁

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X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X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代表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业务进度,提出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向董事会报告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经营下列业务:

1.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2.本、外币投资业务;

3.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4.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5.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6.信托、保管箱业务;

.本、外币担保业务;

8.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9.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10.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11.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12.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13.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 和 为在 的子公司, 改名为 。该两子公司分别在 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X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应交给;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将调派 和 的经理级职员协助开展业务并为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 和 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董事会视业务发展需要及 和 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设施

第二十三条 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令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 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分别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X时,将丁X名下分配到的红利用 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X指定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计制度

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采用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记帐本位币为 币,除编制 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 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将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师,依法审核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XX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XX公司或由XX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职员

第三十六条 职员雇佣

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X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营业签发日期为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1.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2.订约双方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无法继续经营。

3.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4.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债权,支付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X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X协助事项,丁X将予以协助。丁X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X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应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整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X将争议事件提交 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X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X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 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护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应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丙 方:______

丁 方: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附:金融类合同参考文本②

目录

总则

经营目的的和业务范围

出资

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董事及董事会

经营管理机构

()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 合同

、 (以下简称甲方)和 、 、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 方:

(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乙 方:

(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第二条 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 ,英文名称为 (以下称"XX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

第四条 XX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XX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XX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XX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XX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 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 XX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 出资

第九条

1.XX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 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 %,出资金额各为 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 % 元,其中 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 % 元,其中 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 % 元

乙2方:______ % 元

乙3方:______ % 元

3.在XX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 个工作日内,合资合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XX公司在中国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XX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XX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XX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XX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XX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XX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上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负责为建立XX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协助XX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向XX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协助为XX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利用在 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XX公司的租赁业务,向XX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协助XX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在XX公司所在地或 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协助XX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XX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 董事的派出

1.XX公司的董事共 名,其中甲方派出 名,乙方派出 名。

2.董事的任期为 ,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 董事的职责

1.XX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XX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XX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

1.XX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XX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XX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召集

1.XX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XX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 个月内,在XX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XX公司。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XX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XX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XX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修改XX公司章程。

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XX公司等事项。

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任免XX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立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XX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批准财务决算、决定XX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XX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XX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X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1.XX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 ____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XX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XX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XX公司。

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XX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XX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XX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 经营委员会

1.XX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民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 经营委员会的职责是: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XX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XX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佣、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XX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XX公司和XX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 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艺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 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 XX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 XX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XX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XX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XX公司以 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 XX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有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 XX公司在中国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 XX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合资各方,可以向XX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 XX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XX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他计算记录。

第九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 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处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 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 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 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 XX公司的期限为:自XX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_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 ____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 XX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XX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XX公司发生重大损失,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XX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XX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XX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XX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XX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XX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XX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XX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XX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XX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XX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 方要以合适的评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 XX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 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XX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 XX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 %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 %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XX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XX公司的利润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 国 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XX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 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 签字。

中方签名:______ 外方签名: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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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江苏省企业经营管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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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及保证人: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为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出租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____县晓龙道路运输中心进行租赁经营,通过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承租方租赁经营____县晓龙道路运输中心后,该企业性质的不变,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

第四条 承租方租赁经营后,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必须依法经营。

第五条 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向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必须在出租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 承租方租赁经营后,应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七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条 本运输中心经清产核资确定现有资产为 其中固定为 ,流动资金为元

第九条 本合同租金定为每年____元,承租方必须于每年的____月日前交纳。

第十条 本运输中心租赁经营前的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等由出租人负责,与承租人无关;租赁经营后的债权债务由承租人负责。

第十一条 承租人承租后用个人所得进行的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出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中心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中心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中心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工人的权利。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中心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权。

7.承租人有权使用出租人的企业名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资格证。

8.承租方有权使用出租方的公章、合同章、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9.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十三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2.承租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3.承租方不经出租方的同意不得将运输中心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不受损失。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承租方的监督,保证依法经营。

5.承租人必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必须提供价值____元的财产现金作抵押,另外,承租人还应该依法提供两名有相应资产的保证人提供担保。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7.承租人应当在交付租金和支付各种税费及工人工资后的利润中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企业的风险保证金。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对本中心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4.有权维护本中心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重大变化时,且足以影响双方合同的继续履行,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中心造成连续________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租赁期满前____日,承租人应当将本中心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债权、债务等情况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退出租赁。

第二十二条 租赁期满后,本中心仍继续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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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房产证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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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国籍:

户籍:

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国籍:

户籍:

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受托人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现委托人委托为合法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处理坐落于之房地产如下事项:

一、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事宜;

二、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事宜;

三、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事宜;

四、办理上述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五、办理上述地役权登记事宜;

六、办理上述房地产预告登记事宜;

七、办理上述房地产更正登记事宜;

八、办理上述房地产异议登记事宜;

九、办理上述房地产文件登记事宜;

十、办理上述房地产注销登记事宜;

十一、办理上述房地产补证、换证登记事宜;

十二、领取房地产权证及初始密码凭证事宜;

十三、领取房地产登记证明事宜;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所作的一切行为及签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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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委托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4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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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及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 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 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 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 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 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 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厅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礼堂

……歌舞厅

……运动/健康设备

……商店

2.3 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

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见。

2.4 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条 酒店开业前事项

3.1 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 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A)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B)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

(C)其应再包含:

……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人员的工资。

……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费用。

……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开幕典礼之成本。

……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表之资金于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发生:(a)开业延误酒店业主应将根据因延迟而修订之预算表所需增加之资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帐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由开业日起壹百贰拾(120)天内,管理公司应送与酒店业主一份说明所有发生于开业前之开支和交回过渡之款项于酒店业主,该份记录将以会计记录为基础,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簿。

如本合同于开业日前因酒店业主原因终止,酒店业主应赔偿管理公司于开业前服务所招致的合理损失,(b)酒店业主应负责向管理公司赔偿。

3.3 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酒店业主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供足够之作业流动资金,使酒店保证得以无间断和有效的运作。

特别提出的是,酒店业主同意在开业前六个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够资金,以

采购足够应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费品)酒店开业后不超过六十天,管理公司应呈交一份确实支出表予酒店业主。

3.4 部分开业时间

由双方同意,酒店将有一段部分开业期,由酒店确实完成和获得入伙纸后以供第一个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设施,至酒店开业日前立即终止,开业日明确列在第3.5条。

部分开业期间于经营期内的营业支出,应列入开业前预算内。

3.5 酒店开业日

开业日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A)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

(B)已取得酒店经营所需之执照和许可证以后。

(C)双方认为该酒店已能在完整的营业基础上提供豪华服务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开业将不会解除酒店业主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责任,特别是参照第2.4条有关更正酒店建筑及设备之任何缺点或不足。

酒店开业日,预计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条 技术顾问服务

4.1 专业技术及经验

管理公司应以其专门经验以及专业技术提供现代化的酒店设计及部署工作,并适当地指导酒店业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术顾问概要

(A)酒店设备

(Ⅰ)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选择及订立酒店里应有的各种设备,诸如客房的种类与数量,以及餐饮、宴会、会议厅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区域。

(Ⅱ)管理公司将预备一份设备计划,推荐及详细说明各设备的主要特征。

(Ⅲ)酒店业主将需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给“管理公司”。

(1)最终施工图及详细规格,必须具备可用以呈报有关政府机构所需的资料,(适用于呈报及申请有关建筑许可证、规划、消防局准证、旅游局准证等等)招标、施工用途之有关文件。

(2)规范客房的详图。

(3)灯光与园艺布置详图。

(4)最终设备的布置图与详细规格。

(5)适用于市场地销和广告宣传有关客房,各餐饮设备及公共场所的图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B)室内设计与装修

(Ⅰ)管理公司将会给予酒店业主就室内设计和针对客房、走廊、公共场所、餐饮设施、宴会厅、会议厅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见,以及技术上的建议。

(Ⅱ)酒店业主将会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给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属装置性质的客房布局图。

(2)侧面与天花板示意图。

(3)灯光图。

(4)将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样本和详细规格,包括地毯的样本,墙与天花的处理以及家私和附属装置的材料。

(5)特别设计家私、灯光配件及零件的详细图则。

(6)选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图纸与详细规格。

(8)制服的美术设计、美术稿。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给、营业设备、营业所需的供应,管理公司将会:

(Ⅰ)预备一份完整的货单,包括营业设备以及后勤的供给(这份货单应包含物品、数量、详细规格等等),若酒店业主另有要求,也必须提供一家或多家供应商的地址。

(Ⅱ)筹备初步财政预算,以便采购初期所有的营业设备,后勤和营业所需的供应。

(Ⅲ)为以上(I)项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终财政预算。

(Ⅳ)因通货膨胀因素,财政预算应经常地加以检讨与调查。

4.3 报酬

(A)上述技术顾问及酒店开业后的服务(参见第3.1条、4.1条及4.2条)所引起的经费,包括其人员的薪俸、旅差费、食宿、办公费等,由酒店业主支付。

(B)津贴、报销费用:在酒店业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将委派专家,针对项目的某一阶段来提供专门的意见,指导或其他方面的服务,酒店业主应承担这些专家的津贴及所引起的费用,包括了来回机票、住宿酒店费、交通费等等。

4.4 付款方式

(A)酒店业主对4.3(A)项费用的支出,应与提供服务者另行协商。

(B)津贴、报销费用,每个月管理公司会提出清单给酒店业主,酒店业主须于30日之内付清。

第5条 管理公司的责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公司只许用酒店作为以管理公司集团酒店时下高效能管理为标准的酒店经营,管理公司除与国际经营行业正常有关或因标准改变而产生的辅助及附加活动外将不能在酒店内从事其它活动。

5.2 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酒店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____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许可酒店业主在酒店公共宣传以及有关酒店经营有关之使用______商号、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所有“酒店”经营的一般用具应注明______之服务标志以便确认酒店为管理公司集团成员之一。合同期满或解约后,酒店将继续使用______商号,至于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则在解约时另行协商。

5.3 广告

5.3.1 集团广告,推广及公共关系

管理公司将会由合同批准之日起准备酒店之所有公开宣传、广告、公共关系及努力促销本酒店业务节目和运动。

5.3.2 酒店间之相互广告及宣传

管理公司集团之酒店将会向它们之顾客推荐酒店业主之酒店,同样酒店亦应向其顾客推荐集团之其他酒店。

5.3.3 集团广告和业务推进之分摊

酒店应共同负担管理公司集团为属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叙述之广

告及业务推进活动,其应承担款项相等于酒店每月总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将按月收取该款项,该款项将于计算营业毛利时当作营业支出处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管理公司应提供给与酒店业主所有已进行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的证明资料。

5.4 在酒店层面的协助

管理公司将会辅助酒店之业务推广工作,以令酒店达到履行集团之业务推广政策,酒店层面的营业推广,应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场和其它管理公司认为适当市场进行。

管理公司将定出每年之营业推广计划,并将其呈与酒店业主审查,此外,管理公司还将提供一切必要的辅助及指引,特别有关以下:

……确定酒店营业政策。

……决定每年及长远之有关住客率、收入、顾客对象等等之目标。

……定出及发布所有酒店价目(客房、餐厅、酒吧、会议设施等等)。

……确定特别的营业条件。

……定出赊销信用方针。

……设立对各方不同顾客之营业方式及程序。

……分析经营业绩和常设控制系统。

管理公司将在酒店层面进行适当广告及业务推广事务,包括:

……确定酒店广告及业务推广政策。

……按管理公司之标准样本,准备广告文件及小册。

……派发这些文件给集团酒店,管理公司各营业代理办事处。

当酒店进行专门地区业务推广活动时,管理公司将会为其安排负责该专门地区之营业办事处加以协助。

酒店将会被纳入于管理公司所参加之商业陈列及展览会,所有参加直接费用由酒店自行承担,管理公司须事前作出预算,经酒店业主同意时方执行该项计划。

5.5 管理

5.5.1 日常业务管理

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会的常设机构--监审委的监督。监督原则只是对涉及酒店的依法经营,和大的经济开支(指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酒店的副总经理、副财务总监、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经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监审委的同意,监审委的具体条例参看附件二。

管理公司将会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适当及必要之管理服务,包括:

(A)一般酒店组织。

(B)人事管理,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管理公司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将有挑选、雇请、训练、指派、调动或解雇所有雇员的决定权。在没有酒店业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亚籍、香港同胞)雇员在开业后第一个五年内任何时间不可多于____人,按通常经营方式,管理公司长期培训员工,逐步减少外籍员工。

酒店业主将在酒店外供给该等外籍雇员适当住所,其费用由酒店营业支出。总经理将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权负责酒店的经营及管理,每月向董事会报告酒店经营管理情况。管理公司在酒店进行辅助之专家亦有同样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员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将有权代表酒店业主派发服务费予雇员和支出经常性的额外津贴。

(D)制定所有价目,收费及价格,及与此有关的监督和控制酒店经营中的任何性质收入,或各类服务的收费,及收据事项等,除上述(B)项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业成法提供新闻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费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许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内享用折扣价格或免费住宿及服务。

(E)制定商业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确保有关商店不会影响酒店的名誉水准及正常营业。

(F)定出采购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应品、和物资的选择,建立及维持酒店正常经营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货,选择供应商,为确保最优惠条件下谈判供应合约。

(G)定出对供应商和酒店顾客赊帐之政策及与信用机构,特别发信用卡之机构协商,作出安排。

(H)有关酒店经营中,管理公司若认为需要或合适,经业主批准后,可以酒店业主的名义采取任何法律诉讼及其它法律行动。

(I)监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许权持有人及其雇员的活动,包括对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费用或以其它正确理由而采取之债项追讨行动,或因同样正确原因终止特许权持有人、特权持有者的权利。

(J)除酒店业主对维修责任范围外,管理公司应依照管理标准为保持酒店良好状况,进行需要之维修、保养。所有有关费用将会算入酒店之营业支出内,凡超过贰拾万港元应当作特别项目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如需对物业的重大改变及改善,需聘请专家提供上述服务时,经双方同意后所发生之费用由酒店业主负责。

(K)商讨及签署有关酒店正常营业所需的合约及预备有关之法律文件。

(L)财政及会计管理,见以下条款。

5.5.2 会计

管理公司应为酒店业主之利益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记存一份所有有关酒店经营之事务之完整的会计记录。此等会计记录根据“统一制度”之规则,但在必要时,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簿。然而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无论如何,在本合约期满时,全部记录将交还酒店业主。会计记录,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在税法规用中文书写或及时用中英两种文字对照书写。

5.5.3 常年计划

(A)开业日后六十天内和最少在下一财政年度开始前三十日内,管理公司将要提呈酒店业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计划,该常年计划将包括开房率及损益预算表,酒店业务推广政策及提供以下项目之预算。

……修葺及保养。

……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换、增添及更新的费用。

……酒店各部门所有雇员,包括全部行政雇员之薪酬、工资、酬劳及额外津贴之支出。

酒店业主收到常年计划后应与管理公司商讨及提出意见,以达到双方一致赞同;若酒店业主在收到常年计划后三十天内,没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对该计划的具体书面反对意见,该计划应被视为已获业主批准。

(B)管理公司在每财政年度执行此合约所订明之责任时,必须努力按照常年计划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别情况,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过于偏离该年常年之计划,招致任何与常年计划有关之巨大额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业主批准时,更改酒店经营方式,但酒店业主也不能无理拖延批准。管理公司对常年计划不作任何担保、保证及声明,所有计划内推算只可作为合理预测。

5.5.4 会计报告

年度内,管理公司将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内呈交与酒店业主一份由酒店总经理或总会计主任签发之损益报表,明列上月“酒店”营业之成绩,和一份酒店之资产负债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将呈交酒店业主酒店上个财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之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若酒店业主在收到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后三十天内没有以书面提出反对,该等会计报告将视为已被批准。

5.5.5 集团服务及利益

“酒店业主”将会付还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协助酒店之经营或进行“酒店”管理、物业维修保养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发生的费用,该等费用将列入营业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员承担的工作,还应包括经双方同意后,由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协助进行对结构、装置、设备和装饰的改变、修正、改建及改善,管理公司专家及所委派专家提供上述服务而发生之费用将包括所有实际薪酬、津贴及有关旅费和膳宿费用。

第6条 酒店业主责任

6.1 增设及更换家私、装置及设备之储备金(简称重置储备金)。需要增添和更换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标准内属于固定资产周围由酒店业主负责,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购置,列入营业支出,不属重置储备金开支范围。管理公司应每月将此笔用于增添和更换家私、装置和设备之款项贷记入一个储备金帐户,并存入明确定于第8.1条之特别银行户口。

重置储备金应以每年计算如下:

--最初之五个财政年度为一个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贰,以酒店之总收入额计算之数目,跟随之五个财政年度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为百分之四。

每一个财政年度管理公司应提呈酒店业主一份该储备金之开支预算表,作为常年计划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装置和设备应作为酒店业主之财产。

经酒店业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对酒店营业操作无用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所有由此卖得之款项应存入特别的银行户口,贷记算入储备金帐户。

6.2 建筑结构修葺--修改及扩充

本合同期限内,酒店业主应实施或应已实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国际水准,或满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规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业主将承担该等工作所产生之费用。管理公司应每年呈交酒店业主一份认为需要之工作清单给酒店业主考虑和批准。

酒店业主应在合理时间内实施该工作;如其认为该工作不需要或多余,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双方应磋商使达到一个双方同意进行之行动,所有这些工作之进行,都应尽量不影响酒店之营业。该工作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呈交管理公司批准。

酒店业主并应实施及支付任何一旦发生于酒店的损害或部分损坏所需之结构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应享有在未损害或损坏前之标准。该等修葺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提交管理公司批准。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损坏,而此险已包含在保险条款记明于第7条上,那么,如于事件发生后九十天酒店业主仍未对该发生之事实施所需要建或结构修葺,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实施该项工作,并直接向保险公司收回所需款项。

如酒店业主未执行任何因法律或规定该等要实施之工作,管理公司应有权,取代引用第10.3条之规定,代酒店业主实施该项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挂号邮件通知酒店业主,任何因该事项而付出之款项,指定由应付予酒店业主的帐户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内,如酒店业主承担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该等增建或改建应视为包括在酒店内,和应在此合同有关条款内由管理公司经营和管理。

6.3 酒店业主的税务

于本合同期内,酒店业主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纳税,并要在缴交期限过期前支付所有应由酒店业主承担之所有直接税项和关税。其中包括酒店资本和房地产税项,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酒店土地使用费,但因酒店经营产生之应付税项和关税,将由酒店支付和作为营业支出处理。

酒店业主于收到所有税项和关税之通知、评估和报算表,以及所有收据后之三十天内将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业主在指定期内未付其应负责缴付之税项时,管理公司将有权在给予酒店业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业主之名义支付该款项,该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予酒店业主之帐户扣除。

第7条 保险

7.1 投保项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内,管理公司应以业主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持续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投保单上注明酒店业主为投保人,管理公司为附加受保人。

(A)财产保险……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财产金额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险和盗窃险,玻璃破碎和财产升值险)。

(B)机器损坏险……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机械部分金额100%投保(包括电脑保险)。

(C)公众责任险……按国际法律保险投保。

(D)财产险项目的利润损失保险投保。

(E)机器损坏险项目的利润损失险。

(F)劳工保险……即雇主对其雇员有关之责任保险。

(G)现金保险,包括在酒店内及运送中的现金保险。

(H)汽车保险(包括车身险和第三者保险)。

(I)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惯例应投之应保项目。

以上项目保险,应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政府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其保险费用列入营业支出。

7.2 在开业前十五天,管理公司应办理好以上保险项目手续,并向酒店业主提交有关资料。

7.3 在以上保险范围内,业主与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赔偿应向保险公司追讨,所得保险赔款用于补偿事故损失,如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所产生之损失款项,而该损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为不当而引起的话,则业主同意赔偿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项。

第8条 财政项目

8.1 银行帐户

管理公司须在酒店业主需要时,即时提供酒店业主依照本合同规定所持的银行户口及帐中的情况,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凡是有关酒店业主的一切款项,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规定应得的款项,都须转移给酒店业主。

管理公司将代酒店业主在双方协商选定之银行开设主要帐户。

上述帐户在合同有效期内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将由两位“酒店”机要行政人员(其中一人由业主指派)联同核准签署后方能盖章,按照第3.2条,该同一帐户将用于所有相关开业之存款及支付。

“特别帐户”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条用于更换及增添家私“经营再无用之家私,装置和设置所收得之款项。

管理公司如认为需要,可以合适的数额和比例,为上述主要帐户开设人民币及外汇(美元或港币)户口,管理公司的技术顾问费、基本管理费、奖励性管理费、代付费用等款项及外籍雇员之酬劳,业主同意以港币或美元支付。

8.2 管理公司应收之基本管理费

由部分开业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将在每个月的第15天,从“营业帐户”中收取一个相等于上个月度酒店总收入百分之二点五的基本管理费(按税法规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而该管理费将在营业毛利计算中作营业支出处理。

8.3 奖励性管理费

由开业日开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按照第8.2条所订定之基本管理费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计提奖励性管理费。

(A)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时(不包含65%)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4%。

(B)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时(不包含75%)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5%。

(C)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6%。

管理公司在达到上述规定时,可每月计提奖励性管理费,年终结算时按全年实际平均开房率,调整奖励性管理费实得额。

8.4 付款予酒店业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条款,管理公司将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每月付于酒店业主,在其总事务处或由酒店业主随时另行指定之地点,扣除据第8.2条和在第8.3条规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费及奖励性管理费及所有据第3.3条注释之必要流动资金后的营业毛利(G.O.P)。

该等每月付于酒店业主之款项将于每年酒店帐目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稽核后加以核对调整。

为计算管理公司每财政年度应得之奖励性管理费,过去财政年度之亏蚀不能将营业毛利调整。

第9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之有效期将由依照第3.5条指定之开业起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内达到预期效果,经酒店业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继续经营。

第10条 一般规定

10.1 酒店财产所有权

酒店业主全权拥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产业,而且除那些双方在本合同内已同意外,将不会有产业抵押,设定债权或其他负担,并提供其酒店产业所有权的证据给予管理公司。

同时,在本合同期限,酒店业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对酒店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之基本权益。

(B)不参与对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经营酒店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C)进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动以保护上述等权益。

(D)支付及清还任何与酒店有关的租金、特许费和/或其应付的款项或支付部分,或有关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负担到期清还时或之前支付一切有关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经营期间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动产税及估值税。

如酒店业主未能支付该等租金,税项或其它负担,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负担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业主名义支付任何或所有该等款项,所有该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酒店业主之帐户扣除。

10.2 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令至双方未能执行其据本合同规定必要执行的职责,双方对此可免其咎,概不负责。

10.3 合同终止

(1)若任何一方违约不能执行本合同规定之责任,并在另一方书面要求执行责任附回执之挂号信发出后三十天还未能执行(假如该等违约不能于三十天内办妥,如违约方已有进行弥补该等违约,则可适当地延长期限),另一方可有权,但不会影响其它权利及补偿,用书面发出附回执挂号信终止本合同,而不须另行通知或赔偿。

合同任何一方如对违约一方不采取行使权利的行动,并不能被视为放弃其于对方随后有任何违约事件时,可采取行动之权利。

以下情况将视为违约:

(A)酒店业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与酒店业主所协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财源责任。

(B)酒店业主在任何情况下未能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实行酒店全面营业。

(C)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务执行本合约规定之责任,或未能履行,维持,遵守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连续六个月内,面对以下的问题,而不能执行:

(A)兑换为港币或其它外籍雇员来源国之货币汇出外籍雇员之酬劳和其它应收款项。

(B)按照本合同规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货币和收款地点,领收到管理公司应收之费用,酬劳及报销款。

(C)应用适当的货币支付进口的消费品及其它设备,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经营及达到正常维修的需要,如上述情况发生,管理公司有权在发出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在不影响其权利和索赔权的基础上,终止此合同,不再另行通知,也不负赔偿责任。

(3)若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当酒店被严重损坏及破毁而酒店业主依照第6.2条条款决定不进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经营终断损失保险赔偿款项应由酒店业主及管理公司根据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当酒店无力偿付债项、破产,财产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盘。

10.4 特别条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责任将取决于下列条款:

……酒店业主将代管理公司从中国官方获得需要之许可证及认可,以容许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货币(指港币或美元),在指定之地点,收取或转换其依照本合约所规定的费用、酬劳、报销等款项。

……取得中国当局之许可证及认可,以容许外籍雇员把他们应得之酬劳转换成及汇出港币或外籍雇员来源国之货币。

10.5 继承和转让

如无酒店业主之事前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应无权转让和转移给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责任。

此条款不可阻止酒店业主和管理公司转移本合同下之责任予双方集团拥有同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属公司,则其在本合同下之权利和责任应自动转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许,酒店业主不可以转让或转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让或转让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该允许不应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书面请求下酒店业主应随时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业主公司之资本持有人、合伙人,或独资者之名单和地址。

酒店业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让人及被接受的转让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权益。

10.6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3)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0.7 双方关系

酒店业主委任管理公司为其代理人全权代表酒店业主根据本合同条款指导及负责酒店之管理及经营。

酒店业主承认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务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酒店业主不可对此自行撤销。

本合同决不意味酒店业主与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资或合伙之关系,管理公司不负任何因其执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职责而产生,或酒店业主本身的负债,责任及其它债务。

本合同没有授权管理公司签署任何期票、担保书、贷款合同或其它负债文件,或代酒店业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项作为营业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别声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没有权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帐户或与酒店或酒店经营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财产作抵押、信托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别注明许可之租借契约)。双方同意,限于本合约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经营及执行任务时将有全权负责及自主权。管理公司将有责任对酒店业主以良好及专业态度忠心地和勤勉地执行其职责,并将会尽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同意酒店业主正式授权之高级职员、会计师、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进入酒店任何地方视察及调查,不过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

第11条 其他

11.1 整体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双方同意有关酒店经营管理之契约规定、合同和一切性质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经双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过标明日期并由双方签字的文件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始有效。

11.2 通知

任何一方发与对方的所有通知,必须亲自用专人派送并由对方签收或以附回执的挂号信形式寄至酒店业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

或至其它由双方根据本通知条款方式另行指定之地址。

11.3 登记及其它手续

酒店业主应办理本合同或所有以后合同更改的必要的批准、登记和执行所需之步骤以保证本合同在符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得以有效实施。酒店业主将承担所有手续费用。

本合同经__________批准后生效。

酒店业主: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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