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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项目合伙承包协议书电子档(精选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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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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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浙江家博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地址、工程量、价款或酬金、完成期、备注

1、工程项目:

2、工程地址:

3、工程预算价款: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5、开工日期: 年月日

6、竣工日期:年月日,开竣工期限共计天。

7、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期,经双方驻工地代表签证后顺延。

第二条 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准备工作

1、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正式开工前完成现场踏勘

2、 办妥相关部门批准施工手续的日期:

第四条 乙方准备工作

1、施工图纸完成的时间及要求:

2、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未验收之前由乙方自行负责

3、材料及配套用品的存放、保护的要求:

4、施工现场的安全及卫生要求:安全卫生自行负责,并遵守工程施工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

第六条 设计变更

1、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

2、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因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并具等同法律效应。

(甲方):

代表人:

电 话:

(乙方):代表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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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施工围墙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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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位于浠水县关口镇三店村张国湾修建私人房一座,现将建设楼房的主体工程包给乙方负责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工(20x年正月初六正式开工),分清双方责任,经双方协议商量同意,特签订如下协议:

1、承包方式: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钢材、水泥、砂石料、铁钉、铁线等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如搅拌机、搅浆机、振动设备、模板、顶木、搭架木料、铁铲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

2、工程内容:乙方所有的施工必须按甲方所要求的进行室内建筑,包括厨房、卫生间布置制板,房屋四周的檐沟及女儿墙等。

3、工程质量:施工要按规定进行,质量要求墙面平直,砖缝满浆,梁柱要求垂直平整,强度够等

4、结算付款方式:工程结算按双方协商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给乙方,全部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按双方协议付工钱。

5、安全施工及责任:乙方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必须讲究,要安全文明施工,不得酒后施工,要按规范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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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郊区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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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和内容: 。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______公司______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20__》、《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条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______网建[200______]______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质量保证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______网建[200______]______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______%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______省物价局______价服[20__]______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 (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______计建[200______]______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 %。

4、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______%(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九条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______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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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总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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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20xx年 月 日

供电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的施工,保证工程和产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概况及工程内容

2.1、工程概况:

2.2工程内容

2.2.1、乙方承包甲方的“ KVA”配电供电(包括设备制造、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高压房土建工程等)工程。

2.2.2、从用电报装至正式送电,实行交钥匙的全部工作。

2.2.3、受电最大容量:本工程总容量 KVA,主要受电设备分别为

2.2.4、所有申请、报装勘察、设计方案审批、图纸设计审查、供配电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计量安装、系统调试、验收直至送电运行的全部工作。

2.2.5、供电部门由乙方实行全过程一条龙服务,负责供配电全过程中供、用电相关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

2.2.6、安装调试接地装置、供电线路、设备系统调试和定值整定。

2.2.7、乙方代理甲方办理的有关工程报建事项不得违反政府法律法规及供电公司的有关规定。

2.2.8、所有施工及方案最终以通过供电局认可的设计审核验收合格为准。

第三条 工程造价

工程费用为 元(¥: )包括从用电报装、线路审批、设计、预算、监理、及高低压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直至送电。

第四条 约定

1、约定乙方

1.1、本工程由乙方以总包方式申请报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装表、包竣工验收(以通过供电部门按国家验收规范验收为准)、包送电、包风险(物价上涨)等。

1.2、该费用应包括所有设计费、设备费及设备采保费、工程保修费、预算包干费、临时设施费、劳务费、报价数量以内的材料费、用于本工程的各种机械、设备的供应、运输及装卸费用的支付也包含在总价中。

2、约定甲方

2.1、所使用土地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的协调及土地、青苗补偿费等。

2.2、协调处理现场阻扰施工及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第五条 供电地址及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供电地址:

2、配电容量: KVA

3、用电性质: 用电

第六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生效,甲方预付合同总价的30%(¥: 元整),乙方办理完供电局全部手续后甲方支付总合同价的40%(¥: 元整)乙方进场施工,安装完毕供电公司验收通电后再付到总合同金额的95%(¥: 元整),余款5%(¥: 元整)通电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通电。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顺延:

1、由于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的;

2、由于甲方变更用电计划或施工图纸不能继续施工的;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的;

4、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工程款的;

5、甲方的原因中途停建或缓建的;

6、施工过程中由于涉及第三方物权,甲方未能及时协调而影响工程施工的。

第八条 双方责任

甲方职责

1、提供乙方所需相关报装资料及图纸。

2、按约定时限交纳工程款。

3、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内的供电工程施工与其他第三方工程施工之间施工交叉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乙方职责

1. 根据甲方的委托,负责对供电局各部门的协调。

2. 认真做好委托供电局的工程设计、施工、调试工作。

(1) 工程设计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进行。并注重经济合理性,严格掌握设计标准,控制工程造价。

(2)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规范、施工标准进行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施,精心组织施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承担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责任。

(3) 配电设备质量保证以行业规定或设备出厂合格标准为准,且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测试合格证书,并满足供电公司供电要求。

(4) 若甲方需增容,乙方将为甲方办理增容手续至通电,相应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做好电力电缆、隔离开关等相应设施的综合接地装置、避雷器,并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施工规范》等相应规范。

(6)在所有电缆终端头、接头、拐弯处、电缆井、架空电杆、分支箱等地方按要求设立相关规定的标志标牌,标志牌清楚表明电缆编号、起止路径,标志牌安装牢固并做防腐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履行职责,致使乙方延误工期及送电,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未按合同履行职责,致使工程不能按时送电,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的工程款,甲方必须以银行划账的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否则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则在原告方工商注册所在地进行仲裁执行。

第十三条 其它

1、在工程造价范围内,除供电局施工部分由供电部门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外,剩余的工程款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电话: 账号: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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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文明施工协议书分包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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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乙方申请甲方所辖公路、桩号KM+(路左、路右)有涉路施工行为,为了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隐患、扬尘污染、噪声等问题,特立此协议。

1、涉路施工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乙方必须做好现场的管理工作,要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2、涉路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多类安全疏导标志的设立工作,经路政主管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3、占用公路施工的工程,施工单位一定要摆放围挡,划定施工区域,并不得随意在公路上穿行,做好夜间警示工作,摆放夜间警示灯;

4、明确甲、乙双方的义务和权利,甲方应做好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监督指导,以确保施工中不出现安全事故;

5、施工中由于乙方未达到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停工整改的要求,并经过乙方改正后,乙方方可恢复施工;

6、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杜绝扬尘污染及噪声污染,并且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地处生活区域做到早不过7:00,晚不过7:00,防止由于施工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

7、一旦在施工中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要承担法律责任,行政许可证视情节相应失效。

补充条款:

1、凡属新建项目,却需与公路相交的,路口必须提前施工,以减少扬尘、洒漏、车轮带泥等现象造成公路的污染和损坏;

2、重点路段埋设各类管线施工作业场所要进行围挡,封闭式施工;

3、在机动车道上埋设管线、设井的点位,乙方要设置防盗井盖,并与甲方建立有效的信息渠道,确保今后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

4、凡公路上埋设井盖的施工单位,一定要对井盖设施每天进行巡视,一旦发现丢失要立即更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甲、乙双方根据协议中的内容,要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与责任,此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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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绿化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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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今天用的原则,双主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作地点:

三、 工程内容:方案设计图(风附件一)范围内所有乔灌木植物种植等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劳务及材料。包括已指明或未指明的机械及设备,以及使整个工程得以正常操作所需的一切附带零件、所需的劳务等。

第二条:工期

一、 开工日期:X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XX年XX月XX日,共天(含所有节假日及恶劣天气)。

二、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就延误工期的内容在1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经甲方审核批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工期是否顺延:

1、 工程量大量增加;

2、 不可抗力;

3、 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书面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向甲方现场代表提交报告,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否则,视为放弃申请权利,甲方不再给予工期顺延。

三、 因乙方责任未按时完工的,每逾期一天,按每天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支付延期违约金。累计延误超过5天,按每天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总价支付百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如不履行合同,保证金不退还。

五、 如甲方原因致工程停工或缓开工,工期可以顺延,但乙方不能索赔其它任何费用。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方法

一、 工程技术要求:

1、 本工程采购的绿化植物采用购运包栽包活的方式,一年的养护期,栽植的地块、树种、株行距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造林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绿化种植工程成活率100%,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2、 本工程内的高大植物必须为一次成型,胸径、地径、树冠外型尺寸必须按照要求,并且所有高大植物必须主干笔直不弯曲,分叉均匀对称,无病虫害。

3、 绿化灌木位置需回填30厘米厚种植土,大乔木都有适当支撑,完成种植后需立即对所有种植之植物浇水,并保持所有绿化位置泥土有适当水分。种植后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养、绑扎、支撑、固定等措施。回填土前,需除去所有杂物、石砾等。

4、 甲方如发现植物确实死去或不合格,乙方需于3天内立即作出答复,并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更换,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二、 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三、 采取现场验收方式,乙方苗木到现场后,甲方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验收,具体抽样比例根据到场苗木数量而定。栽植完毕后甲方到现场进行验收。养护到期后,甲乙双方到现场进行存活验收,根据实际存活株数付清尾款。

第四条:合同付款及付款方式

一、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见附件二)包括苗木费、运输费(包括转运费)、人工费、养护费(一年)、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专项费用、验收、售后服务和保修之费用、一切国家及重庆市政府现行法规所规定的税收等全部费用。该价款不因现场施工条件、工期、市场材料价格而变化。其中苗木数量为暂定,以实际栽植存活的苗木数量为结算依据。

二、 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5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

三、 工程完工,骑过甲方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余下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养护期完毕后结算。

四、 一年养护期完毕,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以实际栽植存活的苗木数量进行结算。价款金额多退少补,据实支付。若甲方已支付乙方的价款多余结算金额的,乙方应在结算后10天内将超额部分退还甲方;若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少于结算金额的,甲方应在结算后10内将余款支付给乙方(本金不计息)。

上述款项支付前,乙方须先行向甲方提供所在地税务局发票和完税证明为前提。

第五条:甲方责任

一、 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方案设计图两份,并做好栽种树木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 甲方现场代表为:,电话:,负责现场管理及工程质量等工作。只有甲方书面签发指定和确认确认的身份证才为有效。

第六条:乙方责任

一、 乙方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就有的资质及能力,做好施工进度、材料进场等各项工作。

二、 乙方现场代: ,电话: ,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要求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种事宜。合同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该人选,应书面通知甲方并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三、 严格按照方案设计图施工,保证质量与安全,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甲方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

四、 承担事故安全保卫责任,24小时设立施工安全保卫工作,按有关规范、规程组织施工,保证安全、质量,防止苗木被盗和被伐。因乙方施工问题(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设备问题等)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委托给乙方保管的财物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 在甲方未竣工验收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期间若发生损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六、 本工程不得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发包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七条:维护保养

一、 乙方需对其施工的所有种植之植物和设施进行为期一年的保养,保养期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补植植物保养期自补植之日计)。保养包括所有人力、植物材料、工具、必要的肥料及开销。

二、 保养期内,乙方需就所有绿化位置做浇水、除虫、施肥及对所有植物进行修剪,对死亡或形成较大缺损之植物进行更换,保证所有植物在保养期内正常生长(常绿树常绿、开花植物到季开花)。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保养义务,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养,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如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债。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 栽种完毕后,即20__年12月1日起,甲方对乙方栽种的苗木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抽取比例为造林面积的50%以上,若苗木干径小于约定尺寸,必须重新补值。

二、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三、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四、 违约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金以合同总价的10%计报。

五、 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款项,甲方有权从根据合同应付或届期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内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九条:其他事项

一、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三、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加以补充,并以书面形式认可。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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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承包建筑施工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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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施工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自建房底层隔层

2、工程地点:高村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钢筋、混凝土材料甲方自理)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内容

模板工程、植筋、钢筋工程、混凝土浇捣工程、现场清理工作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按照楼板实际浇捣面积乘以_______元每平方进行最终结算

工程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GB50300-20_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超负荷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五十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

2、乙方:务必做好整个工程的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要及时向甲方反映;对甲方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本协议是在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基础上签订的,单方面不能终止合同,如不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行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将向守约方赔会违约金(壹万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工程有植筋项目,在植筋过程中,要注意避开框架柱原来的主筋,如野蛮施工打断框架柱主筋,由乙方单方面负责加固柱子,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植筋作为本工程关键的项目,要按照国家规范,确保梁主筋植入深度,保证工程质量。

4、乙方有权和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主材进行检查,如无异议,那甲方提供的主材质量是合格的。

5、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工程款。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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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2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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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承包方:

(乙方)发包方:

兹有甲方将厦门力隆氨纶公司三期厂房模板(木作)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进行包工包料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定,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施工项目内容:按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要求,按甲方的模板方案和技术交底规定以及相关现行规定施工完好,要求用80%以上的新模板,在乙方自检合格后,提供甲方验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报甲方、监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二、承包方式:内架钢管支撑及模板包工包料,包括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模板支撑安拆,以及所有木工机械设备及铁钉、铁线等木工辅助材料。内架钢管支撑按厦门市规范制作安装。乙方应保证不少于1.5套的全新模板周转使用;

楼梯上料平台、安全防护以及上级部门检查验收配合所使用模板材料由乙方提供。

三、计算方法与单价:按实际完成量以模板与砼实际接触面积按每平方米人民币49元计算(乙方必须提供劳务人员工资表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提供塔吊卸料、夜间施工照明及楼层配电箱等配合,其余施工所需锯台、手电锯、手电钻、插座、电源线、照明灯管等相关安全防护配套的绝缘胶鞋、安全帽(需按甲方指定标识)由乙方提供(其它工种不得随意使用乙方材料)。

四、付款方式:参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付款时间,主体结构封顶前各施工节点完成时,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进度款后10天内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主体结构封顶后,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进度款后10天内付至乙方已完工程量的90%;余款待零星构件二次浇筑收尾完成及外架拆除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工期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进度精心施工,落实赶工措施,在各施工段制作安装前乙方应提交符合进度要求的材料及人员供应计划,甲方依据该计划进行现场抽检考核,若施工人数少于计划数每人次罚款100元,材料到位率小于95%每次罚款1000元,导致工期延误的每日罚款20__元,罚款在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直接扣除。若遇停电、台风、大雨等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及时向甲方签证顺延,尤其要求保证春节前至少完成动力厂房二层以上,主厂房一层以上、二层局部,否则罚款二万元(非乙方原因另论)。

六、安全文明施工:

甲方提供工地安全设施,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宣传教育,遵守职工安全守则,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得违章作业;施工器械应专人操作,操作员应持证上岗,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凡班组工作违反操作规程,或因自身不当、疏忽引起事故者,由乙方负责;凡防护安全设施不足,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七、乙方职责

1、班组长不得在主体施工期间随意离开现场,应配合工地施工员放样,并负责内架所搭设支撑架体的标高、轴线位置准确。对本班组进场的工人进行登记、安全教育、上报甲方方能上岗,同时必须做好每天的劳力分配、分工及现场交底工作。

2、乙方工人进场时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相片及其他相关证件供甲方统一办证。办理有关证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工人参加甲方组织各项交底学习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班组长应及时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变底。

4、乙方应与现场的其他班组通力合作,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

5、己方应严格把好质量关,如果梁、柱、扳出现爆模,乙方应负责打凿修整达到质量要求。

6、甲方按时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后,乙方应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如甲方付款到位而发现工人因欠薪诉至劳动等相关部门或聚众上访等,每发现一起罚款10000元,由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整齐堆放材料,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完毕应做到工完料清。

八、甲方职责

1、提供给乙方整套的工程施工图纸和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2、提供固定于塔吊的照明投光灯及用水、用电等设施

3、负责代办工人的有关证件,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4、对乙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加以管理、督促

5、协调各班组的关系,总结各班组的质量、安全生产情况,并进行奖优罚劣、通报

6、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

7、按时支付乙方进度款,待工程完工,甲方应及时办理结算

8、甲方负责当地社会治安,提供材料、机具临时堆场及仓库

十、其他条款

1、班组长在施工期间应跟班作业,不得无故离开现场,应配合工地施工员的协调工作,并对本班组做好当天的劳力分配、分工协作及现场交底和质量、安全自检工作。如发现班组长无故离开现场者,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2、乙方应及时向组员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并对工人进行督促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旌工技术操作规程以及规范标准施工工艺质量要求,如有发现违章作业,视情节轻重加以处罚。

3、工人不得酗酒、打架斗殴,不得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如有发现者,将送至公安部门处理。如果因此受到相关部门处罚,处罚金额由乙方负责,乙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一旦发生工伤事故,5000元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5000元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引起等原因引起,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其它情况乙方应先行垫付每人次10000元以内医药费用,待保险赔偿后,超过赔偿标准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经鉴定部门确定的责任比例分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代表签名:

承包方代表签名: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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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简易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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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装饰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经双方确认预算的工程内容及合同附件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4次进行 划拨合同价款 % 金额(元)

合同签订后 合同价付30%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至30%付合同价款50% ----元

第三次 工程进度至80%付合同价款的10% ----元

第四次 工程完工后10天内付合同价款5% ----元

余下5%合同价款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 ----元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七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七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作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上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需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提交事件发生地有关政府机关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双方可视不可抗力原因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1.2、“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也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11.3、不可抗力发生后因乙方怠于采取抢救措施,致使工程损失扩大的,扩大部份的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代表: 代表: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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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程脚手架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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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后称甲方)

乙 方: (后称乙方)

为了顺利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精神,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特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括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一次性外钢管脚手架搭拆由乙方分包,搭拆脚手架所需钢管、扣件、外挂安全网和竹笆七层以下三层竹笆、七层以上每隔一步铺一层竹笆,由乙方自带。一次性本工程木工支撑所需钢管、扣件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搭拆清理到地面分类归堆整齐;一次性建筑体内四口五临边防护、钢筋棚、木工棚、搅拌机棚、安全通道(长度35米范围内);内支撑钢管、扣件使用至主体工程封顶,拆除后由乙方运走,甲方因施工需要需乙方提供其他材料的,乙方另外收费;合同外服务,甲方先签单。

第二条 工程款计算和面积计算规则乙方所施工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其中阳台、顶层阁楼、地下室、钢构部分按全面积计算),每平方米(28.5)元,本工程面积约为(65800)平方米,工程价款约为:(18753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柒万伍仟叁佰元整。

若遇到特殊结构或中途设计变更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但乙方无条件先行提供材料搭拆,费用后算。乙方搭拆影响甲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施工日期(含搭拆)

内外架施工日期以每幢开工指令为准,乙方根据甲方施工需要搭拆外脚手架及提供内外架材料。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乙方搭设的外墙脚手架应符合甲方交付的施工图纸要求省文明工地,如甲方未交付图纸按通常要求施工。非因乙方质量原因而未获各项评比或造成各种事故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 材料进出场

甲方保证乙方材料进出方便,乙方材料进场时,甲方提供乙方约60平方米左右的仓库

供乙方存放安全网、扣件等材料。甲方工地值班室均允许乙方值班人员使用。本工地所有的钢管、扣件、安全网、竹笆均归乙方提供,在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并征得甲方同意之后,乙方可以根据施工需要随时进出场地,甲方协助乙方材料的安全保护,甲方因故意造成乙方材料损失,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六条 价款支付

1、付款方式

(1)材料进场付 万元;

(2)20_年 月 日前付 万元;

(3)20 年 月 日前付 万元;

(4)20 年 月 日前付 万元;

(5)20 年 月 日前付 万元;

(6)20 年 月 日前付 万元;

(7)20 年 月 日前付 万元;

(8)余款(含点工、协作款等)在合同到期,双方对账审计认可后三个月内付清工程款(以甲方鉴证为根据);

(9)为避免付款凭证重复,乙方收据是甲方唯一付款凭证。

第七条 安全方面

乙方人员必须经常自我加强安全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安全防护,时刻做到“三不伤害”,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如有违规和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进行教育、批评、整改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期完成外脚手架的施工,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影响工期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所影响工期,甲方可以向乙方索赔损失;

2、乙方人员进场时,甲方提供食宿安排,费用乙方自理;

3、乙方在搭设脚手架前,甲方应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本项目一份图纸;

4、甲方内支撑所需钢管、扣件的规格、尺寸、数量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如规格不符合经乙方同意可以截切。若劳务公司施工人员擅自截切钢管,甲方有义务对双方进行调解,但不承担损失。

5、甲方高压电线防护、围墙等需用乙方钢管、扣件、毛竹的,围墙、高压电线防护,根据实际用料用工由双方协商另外计费。合同范围外甲方先签证后使用。

6、地下室回土前,地下室内支撑所需钢管、扣件应清理完毕并运至地面分类归堆整齐(钢管上不得有未拆除的扣件),正负零以上每层木工支撑拆除后,乙方负责把楼面钢管、

扣件应及时清理干净运到地面分类归堆整齐,如有缺损,由甲方协调施工班组协助乙方处理问题,但不承担费用。

7、在脚手架搭设、拆除过程中,甲方吊机等设备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乙方使用,不得借故推拖。如甲方吊机在拆架前已拆除,甲方另外支付乙方人工传递费用2元/m2(按双方结算面积)。

8、因甲方改、砸、动等原因造成乙方外架既五口四临边防护等质量隐患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不改正的前提下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9、甲方负责外架基础周边硬化到位,并回填土到正负零和提供垫木版。硬化没到位及回填土没有到正负零,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数据,后期产生的事宜由双方协商。

10、甲方施工工地四周必须建设围墙,如果不建围墙,乙方可以拒绝提供材料。

11、未经乙方书面授权同意,乙方工人擅自向甲方借支,乙方不予认可,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管辖地为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从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条款全部实施后失效,若甲方和业主总包合同解除,则该合同同时失效,若在中途甲方和业主总包合同解除,则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所有帐目结清后自行失效。

第十一条 附则

合同的图纸及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等亦是本合同不可分离的一部分。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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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综合楼窗户制作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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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

①支付工程款风险

在拖欠工程款初期,除催讨外,应通过法律承认的函告方式催讨,若无效果,应分析业主的融资能力、履约能力,明确其违约行为,进一步催讨和索赔。可根据项目部资金周转情况与发包方签订延期付款协议书。

对于无合理理由而不支付工程款的业主,应采取措施控制项目在建过程,并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②变更价款风险

若存在工程设计变更,极有可能导致价款发生变化,项目部应在变更确定后14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并要求对方签收。

③资料不全的结算风险

妥善保存工程资料,包括如下方面:

(1)施工图纸;

(2)关于洽商、变更的文件、协议、通知等资料;

(3)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往来手续。

工程资料应经签字确认后,由项目部设专人保管。

④频繁变动的风险

发包方主要负责人变动对承包人影响非常之大,不言而喻,所有前期积累的关系成了泡影,一切都要从头再来。

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承包人出具加盖公章的变更通知,且项目经理须及时向发包方索要加盖公章的《人员变动通知书》。

⑤拖延不结算风险

若在约定时间发包方未结算,则应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提交结算报告书,由发包人代表签收,若28天内不予答复则发包人构成违约。

在合同中只约定竣工时间,不约定交付时间。双方达成一致后,若发包人未按约定付清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所有款项,则承包人无交付义务。

⑥质量风险

建立完整的分部分项工程与隐蔽工程验收的书面材料,验收记录须经甲方代表、监理、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

后期补充的确认材料须在14天内确认完毕并妥善保存。

⑦分包转包风险

分包情况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可将全部工程转包,且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不可将承包的工程二次分包。并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承包资格、营业执照、人员资格证书等。

对于业主指定的分包工程须明确拨款方式、配合费收取比例基准与时间以及承担的安全责任。

⑧事故处理风险

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救助伤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上报,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当必须移动现场物体时,应做标志。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应尽量采取措施将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⑨索赔风险

若发包方存在工程进度款拨付不及时、承包范围内工程随意更改、图纸提供不及时、未按约定时间组织验收、供料不及时等情况,承包方可合理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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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程承包框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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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方(以下简称甲方):X有限公司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施工质量,明确双方职责权利,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保障工程施工如期完成。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施工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内容以甲方提供的图纸及国家的相关土建工程规范标准为准,主要内容见附表1。附表1中未体现但图纸和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中包含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按照要求完成,甲方不对合同金额进行调整。

二、承包形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不含钢筋原材)的形式,乙方自带工具、用具进行施工,乙方负责承担盈亏风险责任。

三、技术标准和要求:所承包项目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以及甲方主管及项目施工员要求施工。

四、施工进度:自乙方施工人员开始,30天完成除厂房地面砼浇筑的全部施工,钢结构厂房安装完成,具备室内浇筑条件后(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10天完成厂房地面砼浇筑。 五、工程款支付办法:

1、工程总价款为:伍拾壹万壹仟元整。

2、价款支付:乙方人员设备进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付拾万元整,独立基础和条形基础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拾伍万元整,厂房地面灰土基础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拾万元整,室内地面混凝土浇筑完成且验收合格 付拾肆万元整。余款待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

六、乙方职责;

1、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及承包项目中,有安培工作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的责任。

2、乙方有组织所属人员配合甲方搞好文明生产和安全教育的义务,并有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

3、乙方必须加强质量意识,有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的职责。

4、乙方必须做好本承包工作范围的材料整理、对方,做到每天工完场清的责任。

5、乙方负责所属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所属承包工作范围的经济核算,及时做好所属人员工资的分配、发放工作。过发现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后,乙方所属人员有上诉或到劳动局投诉等劳动争议的现象。经调查属实后,甲方给予乙方每人次1000元处罚。

6、文明施工、安全标识等设施不得拆除破坏。

7、乙方用完材料必须放在项目部制定地点,如果乙方不统一堆放由甲方自行雇佣小工搬运,工资按实际雇佣小工由乙方支付。 8、乙方必须做好对甲方场地既有设施的保护工作,不得损坏。如有破坏,乙方应负责修理,并赔偿因损坏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师傅工、普工的招收权利,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分组管理规范施工。但所有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2、乙方有权进行经济分配和奖惩。

3、乙方有生产指挥权,根据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级工期等要求,对所属人员直接指挥安排调动。

4、乙方有材料监督权,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构件,必须符合标准,如若不符,乙方有权向甲方施工员或主管提出更换。 八、质量和要求:

1、乙方施工工程,如达不到标准,甲方施工员或主管有权提出返工。返工的所有损失(含材料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2、如无特殊原因,乙方须按项目进度计划完成工作。如未完成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施工的工程如有停工、拖拉等现象,造成工期无故拖延1天以上,按每天500元处罚。如乙方最终能配合加班加点,抢回延误时间,甲方同意返还罚款。 九、甲方职责

1、甲方有对乙方进行施工前的技术指导提供服务,协调和协助解决施工中碰到的重大困难。

2、甲方必须协同施工员对施工工作内容进行分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更改。

3、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利益受损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十、奖励和处罚

1、乙方施工项目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不奖不罚。如一次验收不合格乙方须付给甲方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无偿返修到合格为止。 2、乙方所属人员在本工程中如未按安全生产要求违章操作发生伤亡事故,其医药费及所导致的一切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外部罚款),并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3、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有浪费材料,甲方可责成乙方给予甲方双倍赔偿。乙方如有盗窃材料现象,甲方有权给予乙方每次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其他约定

1、乙方对自己的一切债务均由乙方承担。如有第三者向甲方主张债权,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不限于债务总额、诉讼费、代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中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影响致使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可经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严重的管理不善、材料浪费严重等现象,由此造成质量低劣、安全隐患突出、工期拖延等严重问题,无法完成承包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3、因合同双方的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算后自行失效

项目方(甲方):X有限公司

代表人:

施工方(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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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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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学院二期工程五栋宿舍楼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此作为双方互相信守的依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西安华光科技学院宿舍楼;

2、 工程地点:西安户县东大西安华光科技学院内;

3、 工程规模:五楼宿舍楼,地上六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

二、 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施工图所涉及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 。

三、 工程质量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

四、工程进度要求:具备施工条件后,经甲方乙方协商确定。

五、乙方进场施工时间:甲方须在20xx年11月10日前满足乙方正式进场、能正常施工的条件,如会审后的施工图纸、三通一平等发包方应具备的发包条件。

六、工程结算方式:按《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和《20xx年陕西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进行结算,并做如下调整:

1、项目直接费中定额基价人工费的计取:按定额工日数量×100元/工日。

2、按费用定额中一类工程取费标准进行取费;即设定项目直接费为A、其他直接费为B、现场经费为C、间接费为D,差别利润为E,则,B=A×3.84%,C= A×7.38%,D=(A+B+C) ×5.85%,E=(A+B+C+D)×11%;贷款利息根据计费依据,分别按直接工程费的3.02%计取和按人工费的15.39%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补贴按不含税造价的1.6%计取;甲方分包工程,乙方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费的5%(人工费的20%)的配合费,并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费的8%(人工费的30%)的管理费;甲方借用工按每工日100元+100元×25%进行结算;养老统筹和四项保险分别按3.55%、0.8%的费率计取费用。

3、项目直接费中定额基价机械费的计取:按定额机械费×150%结算。

4、定额中有明确价格的材料(含水电、土建安装主材、地材和辅材),按定额基价计入取费后,并按市场采购价+采保费(费率为3.2%)+装卸费+运输费和途耗费用进行价差调整,市场价以双方认质认价为准;若双方认价发生争议,以采购期间陕西省工程造价信息公布价格为准;定额中没有明确价格的材料(如辅材等),按定额基价×150%计入并取费。

六、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到单位工程主体结构±0.000七日内,甲方支付±0.000以下工程款的80%;以后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结算总款的95%,余额5%作为保修金,工程竣工满一年15日,甲方支付3%,满两年15日付清尾款。

七、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币50万元;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币150万元;乙方进场5日内,甲方返还工程承包定金100万元,单位工程主体结构完成±0.000七日内,甲方返还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万元,单位工程主体结构三层封顶七日内,甲方返还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万元。

八、其他约定

1、因甲方施工手续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缔约过失,致本工程不能按期开工,甲方应支付乙方双倍保证金;

2、因甲方施工手续、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缔约过失,致本工程施工中发生停工、窝工,甲方按日承担所欠款金额的3%的资金占用费,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

3、因甲方施工手续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缔约过失,致本工程开工、中间施工、工程竣工不能正常验收和工程竣工备案,由甲方承担完全责任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在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丙方承担工程款支付连带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共4页,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经公证部门公证后生效,至双方无债权债务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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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2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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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健康安全环境业绩、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人员上岗资格等进行审查。

2.甲方应提供本单位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

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单位职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XX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乙方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贯彻落实。

3.乙方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乙方应为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保证合格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

5.乙方应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确保100%持证上岗。

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规为参与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设备办理保险,并为施工人员配发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乙方应当要求甲方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双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相关规程。

8.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安全环保情况,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三、生产组织与协调

1.施工作业过程的生产组织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应成立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及职责,确保安全环保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项目施工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并根据识别评估结果,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以及有关规程和制度,并在施工作业中落实。

3.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或委托地方政府对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施工前应组织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参与项目施工人员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4.乙方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必须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工业动火等作业由乙方负责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7.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8.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9.乙方在购置、使用、运输、贮存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危险物品时,必须按规定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10.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

四、其它补充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制定)

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2条款中增加乙方在施工期间还应严格遵守XX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

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4条款中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责任。

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3条款取消。

五、事故处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总包方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六、违约责任

1.工程未经过验收交付,甲方提前动用相关设施引发事故时,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引发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争议解决办法与承包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相同。

2.本协议作为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承包合同同时生效或终止。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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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土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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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高安大城太徽大道项目经理部

签约时间: 20xx 年 10 月 日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高安大城太徽大道新建工程第二期

(二)工程地点:高安大城镇江西省昌西文化产业园内

(三)工程内容:土石的挖、装、运、排水、洒水、边坡修整、便道的修建、养护、清表、弃方清运、沟槽开挖清运等相关项目。

(四)工程数量:以图纸数量为准

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乙方实际完成经甲方依据技术计量规范测量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第二条 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 甲方指定开工时间。

(二)竣工日期 甲方指定开工时间开始4个月。

(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天。

(四)对于工程总量不确定时按照业主要求,依据甲方施工计划安排为准。

第三条 合同价款

(一)以项目部工程量清单上所有挖方子目的单价为准。

本合同单价是该支付细目全部作业的综合报价,包括工、料、机及现场管理等完成工程本体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包括地质类别、运距、道路,施工条件的变化等)。此单价是工程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所需的全部价格,单价一次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

①本合同单价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交纳。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管委会业主、监理、高安市质检站、项目部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合格。

施工具体要求如下:

(一)乙方必须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二)在施工中甲方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中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业主质量罚款等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四)路基挖方要保证路堑的边坡稳定,坡比符合设计要求。挖土方根据设计图纸自上而下进行,并将挖出的利用方与弃方严格分开。

(五)路堤填筑前,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基底处理,铲除草皮、树根、拆除地界内的构筑物。

(六)保证路基横向、纵向的坡度,做好路基临时排水工作,防止路基因排水不畅受雨水浸泡。

(七)在路基施工期间,为防止工程或附近农田、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受冲刷、淤泥,应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以保持施工场地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

(八)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施工场地流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或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应引起淤积、阻塞和冲刷。

(九)因天气下雨,为了保证路基的施工质量,乙方必须在甲方及业主、监理工程师允许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工程施工。

第五条 材料供应及机械租赁

(一)甲供材料:

1.甲方按照业主供应材料情况或甲方为保证整体工程质量认为有必要供应或指定的材料向乙方供应材料或指定供应商。

乙方自购的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至工地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立即清除出场。

(三)周转材料及机械租赁:

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

第六条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制作安全警告标示牌,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三)乙方要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四)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以上事件负责,费用自理。关人员的检查审核。

(六)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第七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桩坐标控制、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

2.负责施工测量、施工放线等。

3.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4.负责工程的施工监理,对施工安全、质量、环境、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5.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6.向工地派驻施工技术监督人员,负责现场技术、安全、质量监督,但施工中出现的技术、安全、质量、管理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水源、电源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责任)及施工便道和乙方临时设施的修建。自行承担乙方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

2.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保密。

3.无条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标准。

4.施工期间设专人维护好甲方的水、电管线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5.不得将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转包其他单位和个人。

6.乙方应按工程及甲方要求组织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并纳入甲方经理部统一管理,工程承包人(或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7.上道工序完成后,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违反者

,8. 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

9.负责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直至合格。

10.甲方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1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执法部门的追究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12.在本项工程中,业主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业主的承诺,具有同样的制约作用。

13.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在结算时代其支付。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乙方开工前必须支付人民币伍万元作为保证金,在开工10天后,甲方返还保证金伍万元给乙方。

(二)乙方必须在在甲方工程计量完成后并且资金到位时才可进行进度支付,结算前应填报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清单,甲方组织有关人员按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确认,路基土石方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该工程金额的50%。工程全部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分项工程款的70%;经高安市审计局对本工程进行审计完成后支付到该分项的工程款9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和审计完成满一年后支付至该分项工程款5%。二年后支付该项目工程款的全部尾款。工程结算款在收到业主付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帐支付。

(三)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甲方可随时监督乙方本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若发现乙方将工程款挪作它用或出现因乙方不及时支付本工程所发生的人工费等其他费用,而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时,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办理委托付款手续并提供应付款名单,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应付款名单代乙方支付,乙方必须配合并服从。 (六)本工程保修期为 24个 月,保修时间从甲方全部工程正式交工验收日期算起。

甲方对乙方的收方结算随时进行检查,当发现问题时将对结算进行修正,乙方必须接受修正或处罚。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除不可抗力情况外。)

(二)乙方: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将处以 1000 元罚款。

2.施工管理混乱,不听从甲方及监理检查监督发现一次扣 500 元。

3.进入施工场地的主要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场,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

4.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所有纠纷均由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

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环境、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要求及双方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2.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从 年 月 日开始生效,保修期满且工程结算完后终止。

4.本合同书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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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地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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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水电工程的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 文化苑小区水电安装工程

1.2工程地址: 文化苑小区

1.3承包方式:包材料、包安装(含防雷接地)、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1.4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第二条 工期

1、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2、如因由施工场面(包括土建施工场地、水电施工图的提供、施工方案变更、拖欠工程款)影响乙方的工程进程则工期应作相应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现行安装规范施工,并达到水电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第五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按万预算。(结算按工程完成时的最新定额,材料价格参照20_年价目表,人工费60元/定额工,括人工、机械、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等各项费用。

该工程完工后报验及检测费由甲方负责,若检测不合格,需要二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付给乙方总款的10%作为启动资金,电线、电缆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30%,开关灯具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20%,配电箱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10%,安装完成付总工程款的2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设计变更

7.1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双方职责

9.1甲方职责

(1)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

(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住宿。包乙方工作人员住宿床位,用水、用电。

(4)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应有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与第三者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责任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甲方应协助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保护期间如有人为故意损坏,应由损坏方予以修复或返工。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管理,按照甲方管理制度施工。

(7)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治安工作。乙方工人因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费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一万元以上,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70%费用,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若是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 安全施工

10.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装条列》和其他相关法规以及施工期间国家颁发的新的法律法规,并对现场作业的安全及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

10.2乙方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10.3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 关于工期延误

11.1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提供施工场面及相关开工条件;

(2)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工程师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负责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6)合同约定或甲方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1.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13.2本工程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完最后一笔尾款,此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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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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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以诚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合同,并自愿承担合同条款的各项义务。

一、 项目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工期:

四、 工程保证金:

1、 自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机械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

2、 甲方在收取乙方保证金后,甲方必须按期保证乙方按时开工,自交保证金之日起2个月内不开工,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实际完成工程量10万方后,甲方一次性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 合作方式:

由乙方为甲方储料场项目所涉土地进行挖、运、平。

六、 甲方义务与责任:

1、 土石方工程:占地220亩,开掘深度不超过35米,运距2公里内(含2公里)单价16元/m?(含税),深度超过35米,运距超过2公里单价另行协商,遇石方、煤在土方单价的基础上;另行协商,燃油乙方自负,工程总量初估为92404620元。

2、 结算方式:按甲乙双方共同测量的月报量结算,不能按时结算逾期一个日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1%(工程款1%),工程完工后30天内甲方将乙方的工程款全部付清。

3、 甲方必须保证工程的合法性,不得违犯国家的法律及法规,确保乙方在工程施工中能够顺利进行。

4、 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做好电通路通的工作,在正式开工前以书面形式给乙方下达进场通知书。

5、 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后应积极配合乙方进场后的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并协调乙方施工机械的调入,确保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顺利进入施工工地。

6、 甲方负责协调排土场、料场、道路的确定,协调解决周边邻村污染、地界等争议问题,费用由甲方自负。

7、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和国家政策性停工,甲方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

8、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间,如遇村民及当地政府的阻碍,造成停工超过10天后仍未开工,甲方每天补偿乙方机械停工挖掘机600.00元,运输车400.00元,洒水车300.00元,铲车300.00元,工程施工管理员生活费每人每天60.00元,补偿机械数量及人员按实际进入工程施工的机械及人员数量为准。

9、 自然灾害、政策因素及不适合施工的阴雨、雾、雪等所造成的停工,甲方不负责赔偿。

10、甲方在乙方人员机械施工期间不得干涉乙方内部管理,不准打骂乙方施工人员,不准在危险区内强行让机械施工,否则乙方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 乙方义务及责任:

1、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在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人员住房,机械调入及场子安排等工作,确保准时开工。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合理的施工,并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不准随意施工及随意停工,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在施工期间机械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机械车辆及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正常安全施工管理的机械车辆可罚款5000元至10000元,并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车辆有权进行清场处理。

5、 乙方在施工期间的水、电等费用自理。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结算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乙 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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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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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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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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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甲方决定将所承揽的工程实行内部承包,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承包人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即按本工程施工图纸的内容除业主另行专业分包项目的全部百叶制作、安装工程等均由承包人负责总承包施工。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交房、包工程全部风险的全部项目。

3、承包人不得对承包工程主体工程项目进行分包,其他项目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分包,一经发现承包人擅自分包,承包人须按合同总价的10%向发包人赔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承包人于合同终止日十天内无条件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劳务分包除外。

4、承包人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有完全责任。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内的其他单位、人员负有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全的总包管理责任和连带责任。

二、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暂定金额:

五、结算及付款方法

1、结算办法:参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相应条款。

2、乙方应向甲方上交本工程总造价的2.5%作为甲方的管理费,用作甲方协调费。若协调费不超出所缴管理费,甲方不再收取;若超出则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摊。税金、定额测定费等,由甲方代扣代交,各种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3、本工程与建设单位发生的工程款拨付、材料供应等经济业务,均由甲方财务部门或委托代理人凭甲方统一印制的手续办理,否则出现所有经济纠纷与民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向甲方支取工程款,需持甲方统一印制的本企业内部收款收据,并经甲方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签章后,报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批,待批准后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拨款。否则甲方财务部门可拒付。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去建设单位支取工程款,更不能以白条形式支取工程款。否则甲方将按乙方支款总额的20%收取罚金,并有权利更换施工队伍。

5、拨款方式: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拨款方式,在建设单位工程拨款到位的情况下,扣除应上交有关部门税费等款额后剩余转付乙方。

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承诺甲方可拖欠乙方工程款:

建设单位拖欠甲方工程款;

甲方尚未同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

虽然甲方已同意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但甲方对乙方已付款比例不低于建设单位对甲方已付款占应付款的比例。

6、竣工结算完,甲方收到业主全部结算时30天内与乙方履行内部结算,等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全部工程款后,甲方财务部门与乙方进行财务结算,余款在扣除保修金后一次付清。

7、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接受甲方的处罚。

六、物质供应:

1、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供应给甲方的物资,为甲方供应给乙方的物资。

2、乙方自购材料应为合格品,合格证应齐全,且应保证材料质量,出现材料质量问题应有乙方自负。

3、乙方供应的产品应为合格产品,乙方施工机具应为符合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机具,否则出现的一切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职责:

1、负责与建设单位及上级各部门联系工作,办理工程拨款,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手续,收缴各种税费。

2、负责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内容,协调组织工程管理工作。

3、提供业主提供的图纸,有关技术人员会同乙方参加图纸会审,对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交付使用后的保修向建设单位负责,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乙方的工程进度,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施工、技术、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勒令乙方限期整改,并依据国家法律有关条款、合同及约定、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4、负责质量检查监督,审查乙方的各类月报表。

5、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施工材料的质量、实际消耗量等,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材料实际使用量与额定消耗量出入较大时,除追究乙方相应责任外,并处以罚金,并随时更换施工队伍。

八、乙方职责:

1、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接受甲方的管理模式及各项管理,严格按规范和施工图的实际要求施工,并按现行的施工规范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自觉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及甲方的质量检查、监督和管理,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

2、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好施工准备工作,积极组织劳动力,按进度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当乙方进度、质量、安全等不能使甲方满意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损失有乙方承担。

3、负责工程的图纸会审,及时搜集整理施工中发生的签证手续,负责编制完整合格的质检、技术、安全、经济资料,参加甲方通知参加的各种会议,按时向甲方递交各类准确的报表和计划,工程竣工后及时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准确地编制竣工图决算,在上级有关质量监督部门验收达标后,按要求向甲方及有关单位送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存档,工程竣工档案资料送交甲方工程管理部一份存档。

4、按施工组织设计及甲方等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觉做好安全工作,自觉接受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做到安全生产,杜绝人身设备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施工期间本工程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塌事故、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质量事故及违约罚款,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并接受甲方的罚款和各项处罚。

5、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现场,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工程交工前负责施工范围内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

6、对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无偿修理和返工,对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内的保修项目无偿保修。

7、积极配合甲方催要工程款。

8、甲方与业主所签订合同中承包人的义务、责任,对本合同中的乙方均具有约束力。

9、乙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人身及设备事故和工作时间以外及施工现场外的任何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全部费用,并全部承担各方罚款。

10、乙方不得将承包的本工程以任何形式再转包或分包给任何单位,否则乙方接受甲方的罚款及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其在本合同工程中施工的所有人员的工资,否则在乙方承担责任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从乙方应得任何工程款项中扣除应发员工工资相等的款项,代乙方直接发放到被拖欠者手中,此款项作为甲方向乙方的拨付工程款,乙方予以承认并办理财务手续,接受甲方处罚。

九、进度计划及工期控制: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甲方经要求无效后,可采取果断措施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均有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本工程工期延误,乙方应全部分摊建设单位对甲方的罚金,甲方还按企业内部规定加罚乙方。

十、质量检查与验收:

1、乙方应严格按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及图纸要求施工,自觉接受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及甲方的检查,并对检查查出的问题,自觉整改返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费用。

2、阶段验收,应在资料合格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有关部门验收;竣工验收应在甲、乙、建设单位初验达到规定等级后,由乙方递交竣工报告,报请质量监督部门评定等级。如达不到合格要求的等级,乙方应承担甲方对建设单位合同约定或文件规定的罚金和损失,乙方还应按照甲方内部规定接受处罚。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建立在安全施工保证体系,设专职安全员,制定安全施工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度,并按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级罚款。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如有隐瞒不报,除承担责任外,按照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现场达到滕州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十二、工程保修:

按甲方同建设单位合同约定的保修期从工程正式办理竣工验收之日起算起,保修期内保修范围乙方应无条件无偿保修,待保修期满建设单位将保修金返还给甲方后,再由甲方返还给乙方。

十三、补充条款:

1、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业主、监理等对甲方的各类罚款,均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将酌情对乙方进行处罚。

2、水电费、临设等均由乙方承担。

3、保修金按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保修条款规定,由乙方承担。

4、施工过程中的资料费、试验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不详、表述不到位的全部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

十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双方内部结算、财务结算、工程款交付完毕后,除保修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失效。

2、本合同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责任。

3、本合同在有效期间内出现争议和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调解,如调解不成,须在甲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进行仲裁或法院诉讼。

4、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消防安全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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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66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4. 资金来源: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

6. 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5)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承包人建议书;

(6)价格清单;

(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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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852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凯办公楼

工程地点:贞____县永丰大道

承包范围:消防栓系统及管道安装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开、竣工日期:本合同签订的3天内进场施工,竣工日期为进场施工后的15天内(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干包制,共计人民币:玫万肆任元(94000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文件使用语言和选用标准及法律。合同语言:汉语选用标准、规范:建筑安装行业标准和消防工程施工规范。适用法律、法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三条:甲方工作

甲方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水、电给乙方施工。

第四条:乙方责任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1)严禁材料乱堆乱放;

(2)严禁在工地上大小便;

(3)严禁垃圾乱倒;

(4)严禁违章操作;

(5)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对违反或经教育不改的人员进行处罚或开除。乙方必须注意施工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检查和返工

若因材质、设备、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原因不合格,乙方负全责。

第六条:质量评定部门名称:以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或支票)材料进场当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整,剩余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合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后—次性付清(本合同不含税金)。

第八条:违约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违约的处理:本合同签订后,双方须共同遵守,若出现违约,受损方以通过法律程序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并根据实际受损程度向违约方索赔一切经济损失和追讨违约金,若工程验收不合格,造成的返工及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直至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

第九条: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乙方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全格止和取得消防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时,本合同终止。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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