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工程施工项目合伙承包协议书电子档(精选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浏览

5268

范文

1000

标准施工项目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816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资料: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状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x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x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务必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务必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务必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到达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状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职责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务必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贴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带给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能够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职责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职责。

第七条违约职责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职责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推荐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取下述第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83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工程承包范围: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

三、主要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金额:元)。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涂料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71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承包方式:

三、 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 承包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完全价格。

2、 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量的 ,余款将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中途甲方支付乙方的工人生活费,乙方无任何理由其他付款 ,工人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人民币 元整。

四、 工期要求: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完成

五、 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乙方承包的工程为精装修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要达到精装修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质量要求为阴阳角必须做角,保持笔直,大面必须批三遍腻子,一遍底漆,两遍面漆,保持平滑、光洁,颜色一致无色差。验收标准要达到甲方、监理及业主的验收标准,达到样板房的效果。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修理及返工,直到验收合格交房为止,并负担由此造成的人工费、材料费。

六、 安全责任:乙方进入工地后不得在工地上打架闹事,不得进行无理取闹哄抬价格,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时刻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有违反,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和甲方无关。

七、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不按照甲方管理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在乙方全部人员退场后一周结清已完成工作量的50%的费用,其余50%作为后续班组的补偿和乙方中断协议的违约金。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余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公司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94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工程地址:___纺织机械公司

签订时间:20__年10月10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承包的咸阳经纬纺织机械公司,位于咸阳市玉泉西路的钢结构厂房,防火涂料涂装工程中承包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范围

乙方的工作量为全部工程的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刷。

第二条:安全责任

乙方负责涂刷过程中全部安全责任,任何意外,事故,人身伤害都与甲方无关,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办事。

第三条:承包价格

双方约定劳务费为每平方肆元五角(4.5元)不含正规发票,不含任何税务。实际面积以建设方。甲方。乙方实际涂刷测量面积为准,实际结算面积为涂刷面积乘以4.5元为准。此价格为最终结算价格没有隐含其他费用,

第四条:涂刷变数及面积计算

钢结构防火涂料整体涂刷2遍,按照钢结构实际展开面积计算,中途建设方要求换涂料颜色,按照涂刷面积计算及另计面积。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一次:乙方进场作业,三天内付,甲方支付乙方__万元(___元)。

第二次:乙方进场作业,进程达到工作量的三分之一。甲方支付乙方_万元(___元)(10天内)

第三次:乙方进场作业,进程达到工作量的二分之一。甲方支付乙方_万元(___元)(20天内)

第四次:乙方进场作业,进程达到工作量的90%。甲方支付乙方_万元(___元)(40天内)

第五条:工程全部完工甲方验收完工,甲方支付乙方_万元(___元)(50天内)

第六条:消防部门验收通过,按实际结算面积计算,结清剩余款项的95%,剩余5%的质保金6个月内无质量问题,再付清质保金。

第六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提供涂料及附属材料,承担施工现场的水和电。负责与土建方,监理方,总包方等协调关系,预计工期50天,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工期推迟,中途建设方要求换涂料颜色,甲方承担乙方所涂刷的面积,另行结算。

乙方责任

坚持质量第一,保证工期,乙方负责工人吃。住。交通。工具。劳动防护等自理,乙方应对主材料节约使用,如发现浪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劳动使用,出现窝工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自身原因工期延误,施工质量存在问题,达不到质量要求建设方反应配合态度不好,影响公司信誉,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甲方:___消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4:绿化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80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经公开招标,甲方将 ____________________ 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3、工期。乙方确保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月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____合格____级。

4、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3;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13;工程初验后15个月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

5、工程质量。⑴、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⑵、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⑶、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⑷、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6、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⑴、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⑵、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⑶、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⑷、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⑸、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⑹、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15个月,养护标准达到《____镇绿地园林养护标准(试行)》,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7、违约责任。甲方责任:⑴、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300元。⑵、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乙方责任: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⑵、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300元;

8、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10、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盖章)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关于工程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3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自愿就甲方所承接的通信工程项目进行承包合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承包协议:

一、工程范围及协议有效期

1、承包范围:甲方从建设方承揽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______有限公司全务业等工程

2、协议有效期:一年。

二、工程承包方式

1、甲方以工程通知单的方式通知乙方,作为双方合同开始的依据,乙方凭通知单及工程竣工验收单向甲方进行结算。(注:工程验收是指经移动公司、监理单位及维护单位验收交维后才算验收)。

2、工期、质量安全总体包干。乙方应保证工程在工程通知单明确时间内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整个工程施工工作。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在工程施工单中标注工程施工的工作量、开工时间、完成时限及相关注意事项。

(2)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施工材料,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现场业务指导或协调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材料使用及相关方面的调度与考核,在乙方施工过程中达不到建设方要求时,甲方有权中止与其在该项目上的合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工程拥有整体管理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将与工程相关的各种情况报给甲方相关管理人员,以便于多工程的统一管理。

(5)甲方在乙方开工前,有权收取(保管)乙方施工人员所购买的保险单后乙方方可进场施工。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给乙方及工程相关资料。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项目施工任务分配,无论大小,难易,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甲方分配的施工任务,否则视同违约,并对乙方处以该项目合同造价的5%罚款。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施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量施工任务。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2024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42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之日起终止。

2、甲方因突发事故或上级政策影响、或因人员或作业地区调整,需终止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同意无条件接受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甲方规定的月度作业计划或经实践证明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4、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二、费用结算

1、甲方依据肥城矿业集团公司现行统一劳动定额标准,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直接工定额折工,每工按198元标准(包括加班工资、各种奖励、各项保险及国家规定的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与乙方结算。甲方每月每头支付乙方大修工7个(按临时受影响程度情况支付),月度工程价款次月内支付。

2、工程所需材料由甲方按定额无偿提供,超定额部分由乙方承担,设备运输、安装、搬运超出定额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根据现场实际双方协商解决。乙方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度作业计划,甲方按照定额单价结算款项,超计划部分按照结算单价的20%给予嘉奖,反之给予相应扣罚。

3、甲方有计划的停产、检修时,甲方有权合理安排乙方人员做其它工作,并支付工资,每工按198元标准。若因甲方在生产实施(如停电、停风、停水等)或材料供应等不具备,造成停产误工时,影响时间超过4小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影响工资,每工按60元标准

4、乙方职工所借用甲方人员其劳务报酬、发生的安全费用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负责,在结算工程价款时给予扣除。

三、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标准:优良工程80分,6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工程,对优良工程和不合格工程按照甲方安监部门具体考核标准进行嘉奖和罚款。

2、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每旬验收一次,并做好现场验收记录,根据验收情况由安监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

3、月底工程收尺验收由甲方负责组织,甲方指定技术人员做好工程资料填写、整理工作,验收报告双方共同签字作为月底工程价款结算的主要依据。

4、工程质量验收优良品率达到67%以上,无不合格品,工程单价在原来基础上增加5%;工程质量验收出现一次不合格品,工程单价在原来基础上降低10%,并在整改合格后支付工程款,否则不予支付。

5、在工程质量验收中若乙方连续三次出现不合格品,甲方有权随时辞退乙方队伍,乙方按照总工程结算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四、相关约定

1、甲方负责每月对乙方下达生产计划,对乙方的施工组织、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材料消耗等进行考核,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进行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任务的完成,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及验收。

2、甲方负责为乙方配备生产设备,提供矿灯、自救器、宿舍、办公室等生产生活所需物资,乙方负责使用和管理,工程结束后由乙方退还给甲方,如有丢失和损坏按丢失损坏价值从工程价款中扣除。

3、甲方负责供应乙方所需的各种材料,其材料费用按定额核定标准考核,超支部分从工程价款中扣除。

4、乙方施工过程中严禁偷工减料,施工地点确因地址原因需改变支护方式等,必须由甲方下达通知单,否则费用自负。隐蔽工程在报请甲方现场核实后,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经甲方签字后予以结算。

5、乙方职工的岗前培训及特殊工种培训由甲方负责组织,培训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职工在合同期内,因工伤、死亡或因病、非因工负伤、死亡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其他各种假期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本单位员工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的发放工作,各类保险由乙方按国家规定缴纳。

7、乙方必须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和技能素质的提高,不准出现无入井资格人员从事井下工作,无特殊工种资格人员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否则每发现一人,对乙方罚款5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8、甲方为保证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工伤救治费用的及时到位,由乙方向甲方缴纳安全抵押金60万元,该押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合同解除,抵押金全部返还。

五、安全生产管理

(一)甲方的权利:

1、有监督乙方按照国家煤炭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技术操作规程》及《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施工的权利,对违反三大规程及上级管理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有处罚权利和向乙方索赔的权利。严禁乙方无规程措施施工,其使用的《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生产措施》必须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对于因乙方违反上述国家技术规范、协议、及甲方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责任、经济损失;或有可能给甲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必须成建制配齐区队管理人员,并按上级规定参加培训持证上岗,所有管理人员要服从甲方监督管理,按时参加甲方规定的各种会议,执行好日常管理中的工作制度。

3、乙方必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岗位责任制,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对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编制《安全生产补充措施》报甲方审批,否则不得随意改变原施工措施。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及职工名册,名册应当记载职工的姓名、照片、出生时间、籍贯、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联系方式、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安全培训证书信息、特种作业证书信息等内容。凡提供虚假或伪造的证件、及其他虚假信息,其责任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乙方职工人数若发生减少、应如实告知甲方,增加人员应当经甲方许可。

5、乙方所有上岗人员必须学习好三大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甲方有权对乙方规程措施学习情况,班前班后会情况,薄弱人物排查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甲方享有经济处罚权。

6、甲方有权派安监员及其他检查人员对乙方安全质量工作监督检查,随时进入其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质量检查,制止违章行为,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行使处罚权,提出处理意见,要求乙方限期解决安全隐患,对有发生作业危险的作业场所停止作业,撤除人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管理人员无故为难乙方生产,乙方可随时向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申诉,若确属甲方责任,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7、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和根据相关文件处罚的权利,其费用有乙方承担。

8、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遇有瓦斯积聚、突出、煤尘超标、底板出水、有害气体、等重大人身、机械事故等情况时,要立即停止生产,撤除人员,立即向甲方调度室汇报,若不及时汇报所造成的损失及事故责任全部有乙方承担。若及时报告仍造成事故,因乙方管理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造成的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9、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影响矿井安全时,甲方有权停止作业,并按规定要求整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为乙方下井作业人员无偿提供矿灯、自救器,并负责矿灯充电和自救器的发放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必须的安全生产设备、材料,并按规定配备安全监控及通讯系统,乙方负责现场管理。

3、甲方对乙方施工的作业地点提供准确的地质预报,对矿井存在的较大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乙方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施工地点必须的地质资料,有权知悉施工地点周围前方影响安全施工的地质构造。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施工地点所用的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火及其他由甲方负责提供的设备设施。

3、如甲方不能保证向乙方施工的地点提供安全设备、设施、材料或施工周围存在其他危及施工地点安全的因素,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乙方应当明确一名代理人为施工负责人,该代理人是乙方员工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地面及井下施工的安全管理,乙方应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变化编制作业规程和补充安全措施,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并抓好规程和措施在现场的落实。对本合同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内容,乙方负有如实告知义务,由此引发的争议,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员工初次下井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下井人员必须取得入井资格证,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凡不持有效证件上岗的,造成的经济处罚等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二人以上)必须制定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地点当班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工作。

3、乙方员工下井必须开好班前会,明确安全重点和施工标准,严格执行“入井人员管理规定”, 严禁酒后下井,严禁携带烟火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佩戴好矿灯自救器等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上井后将矿灯、自救器及时交回,丢失损坏者按价赔偿,不执行矿灯、自救器领用制度的一律处罚,甲方享有对以上违规行为的处罚权。

4、乙方必须落实甲方作出的对乙方员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处理意见,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其自主保安意识和正规操作水平。

5、乙方员工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技术操作规程》及《工作面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及甲方的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不得违章作业,不得冒险蛮干。

6、乙方(代理人)必须及时传达上级的一系列安全文件及安全会议精神和有关安全规程,并带领乙方员工熟悉施工现场的避水、火、瓦斯煤尘爆炸等避灾线路,发生灾害时能够按避灾线路及时撤离,甲方有权对乙方职工检查其传达情况及职工熟悉情况并享有传达不及时不到位的处罚权。

7、乙方使用的设备及安全设施由乙方负责日常维修,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

8、乙方员工必须爱护通防、运输等各类安全设施,如风门、风车、风筒、隔爆水袋等。

9、乙方必须及时召开好班前班后会,向职工交代好现场注意的安全事项,并做好入井人员签字、搞好隐患排查、排查好薄弱人物,并做好记录。对出现的安全事故必须进行分析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事故处理

1、乙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汇报,保护好现场,甲方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并按有关规定报告统计,乙方不得隐瞒事故。

2、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事故责任,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因甲方原因出现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六、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管辖。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832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工期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第四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五条工程质量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二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六条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七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按第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七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合同第五十五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九条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条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一条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二条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先例职权,发包方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先例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方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方批准。

6、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7、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8、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9、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方派驻施工工场地。

第十四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条款内写明。

3、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4、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5、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六条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九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交通运输

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四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六条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八条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三十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三十一条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二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十三条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四条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发包方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方按第1项、第2项规定的责任。

1、治安保卫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五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七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四十条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第三十九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计量与支付

第四十二条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三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四条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四十五条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六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工程变更

第四十七条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八条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九条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五十条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方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第十三章违约、索赔和争议

第五十三条违约

1、发包方违约

(1)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2、承包方违约

(1)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十四条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第五十五条争议

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四章其他

第五十六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五十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五十八条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

(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砀损失和损坏。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五十九条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六十条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六十一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发包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六十二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

展开阅读全文

篇8:郊区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0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公路局

乙方:_公路局机修厂

为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在此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1、工程项目:s207线吉河桥便道抢修工程。工程内容包括:环境协调、路基土石方、简易路面、钢便桥、道路安全标志、后期养护及旧桥的交通管制等一切工作。

2、工程总价:元(大写元)。

3、工程工期:自_年1月13日至_年1月29日,工期17天。

4、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按照公路工程相关项目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施工,认真选择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对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必须报经甲方或甲方代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质量乙方负全部责任。

5、工程安全及法规制度

①、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移交,乙方应对全部施工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②、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应对工程中的所有结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等进行积极保护,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自理和承担相关责任。

③、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于管理不善或民工的过失,或第三者原因造成自身或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及其它财产损失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将事故处理结果向建设单位书面汇报,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

④、爆破人员必须持有机关核发的爆破证,采购的火工器材要有运输证、存放证,存放要分类,建帐,严格实行领发制度,绝对不能流向其它工地或他人。

⑤、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应承担的各种税费。

⑥、乙方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外部环境由乙方自行处理,必要时甲方予以协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程结算及支付

①、工程中期借款额度以上月实际进度并检验合格工程价款的60%。

②、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手续。

7、其它:

①、本协议为总价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予变更。

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

③、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止于新建桥梁施工单位进场交付后完毕。

④、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条款为准。

8、附件:施工图纸及及材料供应。

8.1、合同签字后,由建设单位提供图纸壹份,未经同意不得将图纸交第三方。

8.2、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验收,所有材料运输和保管,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对进场的材料应按照规范要求分批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不合格材料乙方应及时清除施工现场。材料试验由施工员现场取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甲方:_公路管理局

法定代表:

乙方:_公路局机修厂

法定代表: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挡土墙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8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甲方将tj12标段的挡土墙施工劳务费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本着平等、信任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量

一、工程概况

1、 挡土墙施工处于公路水沟边,土质为新填起来较松软。应注意雨水及山沟流水,护面墙、挡土墙采取浆砌片(卵)石(含沟缝灌浆或抹面)。预埋排水管,低值易耗材料。直至交工验收等一切人工费,(甲方只提供模板、架杆、斗车、振动棒、搅拌机和生产产品的材料,其余材料均包含在单价内,由乙方负责)。

2、 各挡墙断面设置不一样,具体方量以实际方量为准。

合同内容

二、甲方以清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工程承包价以护面墙、挡土墙砌筑,勾缝或抹面,预埋排水管直至交工验收等一切人工费,每立方米 元/m3大写: 计算,总方量以实际丈量为准。

三、付款方式,每月路基队支付甲方工程款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给乙方(指完成的合格工程),其余工程款待整体挡土墙或护面墙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15%,余下的作为保证金待整个工程(指乐雅高速公路tj12标段所有结构物、护面墙、水沟等)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 甲方指派工程施工监督人员对乙方进行质量监督及相关指导。

2、 当施工时遇到地界纠纷不清时由甲方负责协商。

3、 监督人员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有权责令施工停止或返工。

五、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 因工程为清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有关施工中所需要的小型机具,工具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要保证挡土墙的砌筑牢固性、安全性,若在一年之内有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一切损失。

3、 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乙方负责看管,如有丢失,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六、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如有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建筑涂料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50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甲乙双遵照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达成以下水、电、施工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建筑面积: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

五、承包价款:楼内水电每平方 元,楼内消防每平方 元,楼外水、电、消防另计,总价款约 万元。

六、正负零出来退50%保证金,6层封顶 后剩余保证金全部退完。

七、付款方式:基础到正负零付总价款的30%,6层封顶付总价款的35%,主体完工付总价款的13%,室内穿线完工付总价款的10%,全部竣工付总价款的10%,余2%工程维修金一年内结清。

八、质量要求:所用材料均为合格产品,不合格不得使用。

九、施工工期:随整体施工同步进行。

十、合同已经签字,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30万元违约金。

十一、若甲方不按合同及时足额付款,后拖延一天按总价款日10%赔偿给乙方。

十二、质量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水电暖保修时间,一年内若不验收,可以证明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就无条件及时结清维修保证金。

十三、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执行,应付乙方违约金每月4万元。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施工工程混凝土劳务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42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在乙方充分了解本工程情况下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劳务分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混凝土劳务承包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本工程栋楼为高层住宅层,____层,标准层均约____平方米,车库约____平方米,并包括甲方提出的其他零星工作内容。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1、乙方自备工具:铁铲、胶鞋、尺方、抹子、胶水管。本工种使用的振动棒、电机、电缆线、小型工具及雨具等。电缆线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规范要求。

2、承包范围:包括主体和车库商品混凝土及未完成的基础及地梁商品混凝土浇筑。(注:地梁与井底封底不计任何量及费用)

3、工作内容:商品混凝土放料打棒、找平、收面、养护、处理商品混凝土烂根、剩余商品混凝土、清理商品混凝土残渣、栏钢丝网、钻麻、外墙冲洗、棒管沙浆的清理、放料场的卫生打扫、覆盖薄模,因放料掉在外挑架上的商品混凝土请理,均在承包内。

三、承包价格

1、主体工程包括柱脚、补噻、模板湿润、商品混凝土浇筑、钻麻、养护,本工程的楼层渣子清理等工作每平方按____元计算。

2、浇筑桩心____元每立方米(包括磨检测点)。

3、以上单价已包含乙方的机具、辅助材料及一切施工程序费用。

四、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本工程当乙方完成框架结构至十六层时,支付20%,从十七层开始按当月已完成工作量支付月进度款的70%,当所有工作量完成,3个月内付清全部余额及违约金。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贯彻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具体要求由甲方安全员交底)。作业人员进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若发现违规一次扣10.00元,累计达到3次者清退出场)对现有的工程量进行收方,按50%进行决算,按规定实施作业。如发现不按规定实施作业而造成的事故(伤、残、亡),5000元以内单项由乙方负责,5000元以上的单项由乙方承担30%,甲方承担70%,并且追究乙方对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又要按不同程度罚款100元至1000元,在其工资中扣除。

2、工地内作业人员必须做到:讲究卫生、净化环境、减少疾并不随地大小便,如有违反而被捉拿者处罚50-100元的罚款,卫生由此人打扫干净,并抓住下例违反者为止。

3、工头要经常组织工人开会学习和宣讲一些法律、法规和工程的有关规定,不得有任何偷盗行为及打架斗殴、无衅滋事,如有人以身试法,必须严肃处理,偷盗处100元以上的罚款。打架一次各罚200元。

4、实施作业人员,必须做到节约用水、用电及各种材料,如有违反者处以浪费材料10倍以上罚款。

5、进入本工程的各个工种人员必须.办-理.暂住证及岗位培训证,由甲方.办-理.而费用由乙方自付,甲方垫资结帐时扣除。

6、各工种人员应该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审查,如计划生育,有人故意将非计划生育者带来工地,以打工为名做隐蔽者一旦查证落实请退场,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信誉保证

为了本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缴纳保证金______元给甲方,待工程封顶后10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息)。

七、质量要求及管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和甲方的技术变更、指令及现场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具体要求如下:

(1)表面平整度不能大于8mm;

(2)不允许出现漏振、过振,不允许干后出现空洞情况等,出现后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再做处理;

(3)柱脚如出现烂根、蜂窝、麻面等现象必须经项目部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

(4)、柱梁板的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等级时,不允许错浇等;

(5)在浇筑过程中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商品混凝土浪费时,由乙方承担;

(6)振捣原因造成的爆模,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按规定罚款。

2、施工中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程业主、监理、建设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

3、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每层商品混凝土施工完成后,做到工完场地清,交由下道工序的班组施工。

八、其他

1、乙方在施工中,如管理混乱、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有关规定,进度缓慢,甲方有权责令停工,并解除劳动合同,其劳务费用按本合同中单列价格的70%计算,余30%做对该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工期的调整措施补偿,乙方无条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退常如拖欠民工劳务费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出场后甲、乙双方进行工程清算,双方签字认可,付款时间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2、乙方负责人必须旁站式进行管理,并配备施工管理人员(2人)配合甲方放线并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如管理人员脱岗,甲方按20元每人每天处罚违约金。

3、民工住房,统一安装上下铁床(床垫自备),如损坏照价赔偿,乙方民工生活自行解决。

九、治安、防火工作

1、乙方人员进场后主动在甲方项目部保卫部门申报人员情况,花名册,按规定缴费,在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并向进场人员进行法律教育,遵守甲方有关治安管理制度。

2、乙方人员的内部案件、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查办,如涉及甲方人员则必须派人员与甲方查处。对乙方人员私拿、盗窃甲方财务,保卫部门按规定查办,予以处罚;故意损坏或丢弃甲方财务、器具、应照价赔偿。

3、乙方人员应自己学习和遵守消防相关法规,做好现场防火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查处违章行为;乙方人员因违章引起的火灾,除对责任人依法查处外,还必须承担火灾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无条件的接受甲方保卫部门的行政及经济处罚。(一般火灾事故处伍佰元罚款,重大火灾事故(消防出警)处伍仟元的罚款)。

十、劳务工伤保险及赔付

1、甲方统一为乙方施工人员.办-理.团体意外伤害投保,乙方一次性承担投保保险为人工造价1%。

2、凡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凭身份证登记,并按时向项目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保险公司申报因工出现意外伤害和医疗伤害的职工伤害情况,凡程序合法、均可享受保险公司的理赔。

3、乙方在施工中,强行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除保险理赔外,超出理赔部分,全额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和地方一切安全法规,尊守甲方及工程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情况下,偶然发生安全事故(认定为非责任事故),所有费用在超出保险赔付以上。伍仟元以内(医疗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伍仟元以上(医疗费),由甲、乙双方按70%、30%分别承担,整个医疗期的护理协调均由乙方付费。

5、本工程甲方按规定参加建筑工程团体保险,乙方在享受保险理赔的同时,差额部分,同时可以享受甲方投保理赔(保险规定范围内)。

十一、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甲方按合同规定按时给乙方结算劳务费,乙方按照财务规定造民工工资表,由本人签字,保证发到每位农民手中。

2、甲方在劳务费结算前三天,在施工现场公示劳务费结算时间及金额,乙方承包责任在此期间,必须符合各班组的劳务费分摊至每位农民工头上,保证农民工按时领到足额的工资。

3、劳务费承包人严禁挪用和扣留农民工工资,一旦出现农民工因工资拖欠上访或其他极端行为索取工资的情况,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按乙方违约处理,违约金额为伍万,用作赔偿因此而造成对甲方的信誉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履约方伍佰万元的违约金。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客观情况的变化,向甲方主张本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外的工程款权利,也不得以甲方未足额支付工程款为由擅自停工或引起施工障碍,否则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工程款结清本合同自然失效。

备注:现场零星计时工工资为____元/天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公司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59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工程地点:____花园接待中心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涂料工程,由乙方负责施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和施工标准、验收标准和工艺要求在规定的工期内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有关负责人和合理要求,做到保质保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元/㎡,施工面积约㎡。按实际面积结算。此价格为包工料单价(不含税金),施工内容及程序:

1.乙方按甲方指定工序纹理进行施工,面漆颜色用白色水性金属漆。双方确定施工纹理及颜色后不得更改,特殊情况再另行协商。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条件,如水、电、脚手架等。

2. 乙方施工程序:刮腻子肌理底漆。面漆. 甲方确定后应提前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备货及安排人员。

3. 甲方以涂装工序及质量进行工程验收。

4. 乙方施工完毕后在验收前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完工的施工面;如有污染或损坏甲方自行修复。或令作商议。

5. 付款方式:

6. 本协议签定时甲方应预付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腻子刮完打磨完整付 , 在肌理施工完毕后甲方付工程款;颜色完工验收合格付工程款。

补充:乙方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如无拖欠工程款和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下)确保在年月日完工。如延期乙方付工程款的滞纳金给甲方。

7.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有其他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建筑装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71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岩华云科技有限公司大厅及办公室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龙岩市九一南路华云科技有限公司 3、承包范围:详见预算单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6、工程质量: 合格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小写:50000元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2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一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黄大军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付合同价款的 60 %为材料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5 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新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2、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2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预算书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石方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21 字

+ 加入清单

建筑承包单位(甲方):

建筑施工单位(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互惠互利,搞好配合,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意向协议书。

一、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开发区高科走廊

二、 工程地点:东五路以东,汾河路以北

三、 施工承包方式:

① 承包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甩项项目见总承包合同)

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供应商砼)

四、 工程造价:本意向协议书全部工程建筑面积约为35000平方米,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约:4900万元。

五、 工程款结算以施工图纸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六、 计价方式:计价依据《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东营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执行20xx年价目表及东营市汇编,人工费执行50元/工日,材料费按现行市场价目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调整,机械费不予调整,结算时根据正式施工图及变更洽商,现场签证计算的工程量及甲乙双方确认的单价、费率据实确定结算总价,该工程为III类取费。

七、 付款方式:

按工程预算作为计价基础,据实结算每一单体楼正负零完工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主体完工付已完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结算完成后,按照结算报告付至总造价额的95%,(两个月内审计必须完成)余款保修期满7日内一次性付清。(再调整)

八、 该工程特点:该工程为三楼框架,一次性投资很大。

九、 如果甲方到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未能及时付款,乙方有权停工,如十日内还未能付款,甲方承担乙方所有费用。

十、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执行总承包合同和招标文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实用专业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3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方需在自己宅基地上建筑民房,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权、利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甲方准备在自己宅基地上建筑民房一栋。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

二、承包方式:

三、工期:工程从年月日开始动工,至年月日竣工,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保期来进行施工。

四、付款方式: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组织施工;甲方依据施工图组织验收,对不合格的项目必须进行返工,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六、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由甲方负责为本工程提供水、电源及水电费;

2、甲方负责协调周边及邻居关系,如因此造成的停工或窝工,由甲方向乙方承担民工基本工日费用,工期顺延;

3、由于停电或其它原因影响工期时,不能追究乙方责任,工期顺延。

七、安全责任: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要按实际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额的双倍向对方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所补充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定解决,协商不成,由起诉方合同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__年月__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093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c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2.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3.定额工期总天数:天

4.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期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5.质量等级:

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款;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和招标文件;

5.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6.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仅使用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图纸

1.甲方提供图纸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方提供图纸套数:

3.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承担:

4.工程竣工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另行签订绘制工程竣工图的协议。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

2.社会总监工程师姓名(如甲方委托监理公司监理时,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并将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现场是否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和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会审图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应支付的费用: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32条执行。

第八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3.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

4.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须遵守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的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进度计划

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2.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确认的时间:

第十条延期开工处理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时,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时,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处理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时,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又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份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处理

1.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停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2.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应交付

3.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及奖励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约定如下:

1.按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天,比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定额工期提前天,提前%。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3.甲方应提供的条件:

4.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出乙方的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质量检查和返工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仍须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及责任

1.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合格)。实行按质论价和奖罚对等,由此增减费的用支付:

2.违约责任: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或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为:

第十七条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及双方责任分属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如乙方承包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乙方应做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3.双方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包括设备的选型)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时,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购置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设备由甲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3条执行;设备由乙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4条执行。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的,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

第二十条工程款预付

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及开始低扣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1.在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及甲方按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开始低扣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双方约定如下:

2.甲方不按时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办法

1.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2.甲方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或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2.凡属本协议条款第19条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其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后支付。

3.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后,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计算应付工程款(进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支付能力,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按双方约定(招标发包工程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甲方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同志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2.违约责任: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发生损坏、丢失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与一览表不符的情况时,双方约定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供应材料与一览表规格型号不符: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供应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日期: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一览表约定供应时间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一览表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设备经试车后)情况时,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按照设计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2.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设备试车后)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时,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由双方议定。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应在变更前15天(重大设计变更前2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根据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协议条款第25条发生的设计变更,按第22条中确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变更价款:

1.乙方收到变更通知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2.甲方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0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本协议条款第4条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规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时,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付的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甲方于____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核定,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经核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予返修,重新进行核定,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办法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和约定的工程价款变更方式,由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

1.乙方在竣工工程验收后15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2.甲方自签收竣工结算报告资料之日起15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拨付工程尾款。

3.乙方收到工程结算尾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4.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该工程视同进入工程保修期。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处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额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5.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结算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第二十九条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实施中,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将工程交付甲方,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结算工程尾款时低扣)。

第三十条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进行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二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三十一条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并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的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时,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规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时,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必须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想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的费用。

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施工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问题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他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双方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处置。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问题

乙方可按投标书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处。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的监督管理人员,并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工程分包价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问题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的,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时,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保险

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约定如下: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的解决办法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从而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的撤除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行的,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双方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四十一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本合同副本

第四十二条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1.2.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商管理机关签证意见:经办人:鉴证机关(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郊区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60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3.5110号文《室内装饰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希共同遵守执行。

一、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 。施工面积275平方米。

2、装饰内容:详见《竞技网吧装修预算表》。

3、承包方式: 双包。

4、工程预算总价款: 人民币 壹拾伍万元,大写(人民币) 150000.00。

5、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 18天。如遇法定节假日、停电、停水等特殊原因影响正常施工,则竣工日相应顺延。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到现场,如乙方供应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甲方应该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仍然使用而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提供的辅材受连带损失,也应该也乙方承担责任。如果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超出了工程正常用料,超出部分均由甲方负责。

2、乙方供应主要材料,需要甲方验证同意后方可购买使用,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如使用后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首期付装修工程款伍万元(50000.00),装修完工验收合格后,在付装修工程款伍万元(50000.00),余下款肆万柒千元农历年底前付清。三千元质量保证金________年内付清。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1)甲方工作:

1、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居关系及其它事宜的协调工作。

2、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给予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同设备管线。

五、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凭本合同文本,向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仍不能解决,可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约定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该按合同总价款5%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3、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项目内容,不可任意删除和事后提出单价的异议。如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删除某施工项目必须经乙方同意。乙方已施工和定货的项目不得删除。在装修过程 中,需要更改的项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签字认可的设计方案,不得任意更改。如甲方执意更改,应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乙方设计师的出更改请求,所涉及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项目内容,监督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案安全操作规范工作,如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人身伤害,应由乙方负责妥善处理。

6、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需变更项目,必须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因乙方擅自变更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九、图纸《工程报价表》、《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装饰施工内容表》为合格附件,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附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电 话:电 话: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2056 字

+ 加入清单

发 包 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施工承包责任。

第2条:承包范围

2.1乙方承包范围:

2.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 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

2.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2.1首层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配合施工的责任。

2.3 甲定生产厂家乙负责采购的材料:

钢筋:

水泥:

防水卷材:

门窗:

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4条: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

2、防水工程5年。

3、管线设备工程2年。

4、装修工程2年。

5、缺陷责任期:6个月。

第5条:工期

5.1总工期: 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不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5.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5.3节点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不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和恶劣天气日子。

5.5.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5承包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5.6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6条: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用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图纸会审变更部分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相应费用、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

第7条:合同价

7.1工程款计价方式:

7.2付款方式:

预付款:

工程进度:

工程结算款:

第8条:合同生效

8.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8.2合同订立地点: 。

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9条:其它约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劳务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64 字

+ 加入清单

分项工程发包方(甲方):

分项工程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特制订本合同。

一、承包对象及提供工作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作内容:外墙涂料

二、承包费用:

三、报酬的支付:

甲方按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有关人员签字认可,方准予以结算支付。

四、质量要求:

1、甲方为乙方提供质量要求和技术交底,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施工,服从甲方质量管理人员的领导,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

2、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班组自检,并做好记录,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达标后,方可进行结算。

3、若发生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五、工期:

1、开始工作日期 ,结束工作日期: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进行施工。不得拖期,不得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所有误工和工程拖期损失。

六、安全生产:

1、吊篮由乙方安装(吊篮所用绳索均有乙方提供),安装完毕后由乙方进行外墙涂料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自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设施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并为班组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岗前安全教育。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工地安全员的管理,杜绝违章作业,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4、乙方工人应及时发现和上报自己操作区域内的一切安全事故隐患,严禁在存有安全隐患的区域作业。如违反安全制度,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接受工地安全员对违反者的经济处罚,如乙方人员因违章作业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使用患有心脏病、癫痫病、高血压等疾病的作业人员,否则出现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否则出现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工人必须按要求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安全防护用品,

七、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做到施工场地文明,对本工作区域做到活完料净。严禁将施工用材料到处乱放。否则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保证所用机具不丢失、不损坏,且转运正常、保养良好。

3、工地上严禁汹酒、打架闹事、偷盗等不良行为,造成后果者由责任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4、因乙方责任造成的材料丢失、损坏、浪费,由乙方负责。

八、工地要求:

1、甲方必须根据有关施工规定为乙方提供规定范围内的施工方便,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2、乙方必须服从工地的各项管理规定。

3、乙方必须服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临时用电等甲方各管理员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服从管理员的合理处罚。

九、奖罚:

乙方必须承担上级部门对该班组的违章(质量、安全、文明等项)处罚。

十 、合同终止: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工程承包方向工程发包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发包方和工程承包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496 字

+ 加入清单

深圳市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经市府基建办施工处批准,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开招标(协商议标或甲方委托),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______;层/幢;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建筑面积㎡,道路:___________;给排水管道:____________;构筑物:____________。(二)承包范围:承包按 _____号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包括图纸说明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基础工程(含桩基)、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机械设备、给排水、电力、照明、防雷、通讯、空调、液化气管道、市政道路、桥梁、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额内未包含的工程项目: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额: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建安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办法办理:

(二)承包方式:

1. 按施工图预算包干或投标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2. 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承包工程收入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额内,由乙方支付。

3.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第三条 工期

(一)按定标(或双方)规定总工期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二)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障碍物和施工用水、电源未接通;

2. 因设计图纸修改(甲方或设计院提出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变更)设计通知书未在该修改(变更)部份施工开始前三十天送达乙方签收而影响进度者;

3. 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计划进行或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4.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停工者;

5. 因停水停电或因电力,水压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影响达连续六小时以上者;

6. 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展者;

7. 甲方财力不足导致停工窝工者;

8.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由 方自行采购供应至 施工工地现场(仓库)。

(二) 工程 材料及 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 场地(仓库)。

(三) 工程 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向______方交货。

(四)钢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协助解决,属有价供料,供应价由双方商定,与承包金额无关。

(五)购买三大材料所需的外汇由 _____方负责解决;装饰材料、电梯、空调机及水电器材,如设计采用进口时,其外汇由 _____方负责解决,如由乙方采购时,其单价应征得甲方同意。

(六)双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附有原出厂证明,否则应进行试验,试验费由供料的一方负责,对已有出厂证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异议时,应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供应方负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办理土地征购、青苗等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搬迁及其它障碍物拆迁(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的障碍物资料;

2. 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3. 开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筑红线图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源的联结点应在红线图以内距离建筑物不大于30-50米,市政管网工程为______米。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4. 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书两套(有打桩和基地地下室工程),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5. 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______套(含设计院标准图),桩基工程质量证明书两份;

6. 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三十天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8. 组织有甲、乙方和设计院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做好经三方签署的会审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9. 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并交乙方验收安装、对于有缺陷、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尽可能不影响工程进度;

11.甲方应在现场组织地盘管理机构,按《市基建工程地盘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2.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 乙方责任:

1. 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及市质量监督检验站;

3. 每月25日后四天内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完成工程月报(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4. 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

5. 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8. 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10.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的和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除拆),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 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证;

2. 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3.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即范围、数量、质量),凭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双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后4小时内仍未到现场验收,则乙方自检后确认合格,即可隐蔽,甲方代表事后必须补签手续;

4. 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乙方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罚款,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停工工期不予延长;

6. 质量等级的评定应执行《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试行办法》。

第七条 施工图纸修改

1. 施工图的修改变更须经设计院和甲方代表签证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单或图纸发出的份数与设计施工图发出的份数同;

2. 修改部分的工程费用按发生时深圳市执行的材料预算价格、预算定额、取费文件规定计算。由乙方编制,甲方核实后,报有关审计部门审查,确定增减造价;

3. 若修改属工程材料费用、施工质量问题等的乙方原因,则修改后费用的增(含返工损失等)减由乙方承担,工期损失不予顺延;

4. 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问题,或严重不合理的,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5. 施工中如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强行施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6. 已开工工程若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同时,赔偿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先付不少于本合同承包总金额的(工期两年的当年投资额的)_____%予付款,计____________万元;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五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予付款;

4. 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4%的款,留_____%的款待保修期满后支付给乙方;

5. 若甲方拖欠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应按本工程经办银行当时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结算拖欠工程款每超过一天,按拖欠款的_____分之_____罚款;

6. 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及欠款利息按有关规定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7. 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的_____分之_____罚款。

第九条 工程验收

1. 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作预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2. 工程竣工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图及报告两套,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3. 经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的翻修者,则以翻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

5. 竣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质量标准者,从验收之日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而拒绝支付。

6. 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个施工单位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依据。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关建行或审计站审定;

7. 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也应在竣工报告提交日期起15天内全部撤离,并工完场清,如工完不清场,则收取地租费每日_____元/m2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条 奖与罚

(一) 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罚:

1. 按合同工期竣工者、不奖不罚。

2. 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 天、由甲方奖给乙方深圳元。

3. 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深圳元。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深圳%,或深圳元,或罚款天数不封顶。

(二) 在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工程,质量奖罚:

1.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

2.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

3.验收后达到标准者,不奖不罚。

(三) 工程验收完毕后一个星期内奖励与罚款,且必须兑现,如逾期不付,则按拖延的天数和银行当时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条 其它

(一) 不论新、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负责提出设施方案,并报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备案,若施工单位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台风、地震、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共同对等承担;

(三)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者而从中渔利,工程专业需分包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对承包者资信审查,工程质量、工期乙方负责;

(四) 由甲方分包给第三者时,则应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安排场地,临时水、电接点,质量检查验收及各方的协作配合。影响乙方工期时,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报原鉴证机关鉴证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有抵触。

第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提交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送深圳经济特区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鉴证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满后,自行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审计站、经办银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代表:代表:

职务:职务:

鉴证:深圳市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

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篇幅不够时可加附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