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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联营协议合同范本(合集20篇)

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范本_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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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工程承包合同[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工程,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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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工程承包合同

第七条 结算

7.1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__天内及时付清工程尾款。

7.2 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支付工程尾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天应付违约金尾款______元给乙方。

第八条 保修

8.1 自竣工验收日起,甲方可凭乙方的保修凭证及工程施工合同、报价单和收据,享受壹年免费保修和终身跟踪服务。(水、电保修伍年)

8.2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或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3 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取维修费用。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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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港口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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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一、合同协议

甲方_______为兴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个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双方各执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 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 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 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 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 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 词语定义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 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 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规。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 施工期

1.开工: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2)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1)工程预付支出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和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 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通用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1)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天的大风;

(2)有效波高超过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毫米以上持续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以上的地震;

(5)……………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修改。

2.保修金:

(1)保修金的数额;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 奖励

1.奖励: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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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0]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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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47.2 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确认为完工,且已被业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现任何延误,而本合同又无另行规定,因延误本应处罚的定额赔偿金则应按已完工的工程的价值所占全部工程价值的比例予以扣减。

47.3 如要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奖励支付事项,此规定应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条中。

48.1 当工程全部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所有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发出有关通知,并承诺在维修期内将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种通知和承诺必须作成书面形式,且应被视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师发放工程竣工证书的要求。工程师应在此种通知送出后_________天内或向承包人发出工程竣工证书,并交业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认为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圆满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指示,具体说明他认为在发放此种证书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发出此种指示后,工程师还应通知承包人关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现且影响工程实际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师满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权在_________天之内收到竣工证书。

48.2 同样,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的程序,就以下情况,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师应颁发竣工证书:

(1)合同中单独作有完工期限规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2)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体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师满意,且已被业主占有或使用。

48.3 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实质性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工程师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颁发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证书,一旦颁发此种证书,承包人应被视作已承诺在维修期内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 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发放竣工证书,并不视为已经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还原工作,证书中明文规定的除外。

维修及欠缺

49.1 本条款中“维修期”一词指标书附录所指的维修期,从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规定确认的竣工日开始计算,如工程师根据上述条款发出了多份竣工证书,则分别从其确认的完工日开始计算,就维修期而言,“工程”一词须作相应解释。

49.2 为按合同规定条件在维修期满时或其后尽快将工程交给业主,除合理损耗外,为让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必须尽快完成本合同第48条中规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_________天内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在维护期满前的检查而可能书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诸如修理、修正、再建、调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缩误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 如工程师认为此种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明示或默示不论)所至,一切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如工程师认为此种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则应对此种工作进行估价,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49.4 如承包人未完成工程师要求的上述此种工作,业主有权雇用他人完成,如工程师认为,按合同规定此工作本应由承包人自费完成,业主应向承包人追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费用,或从应付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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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安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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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 工程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1、 工程内容:塑钢窗的制作、安装

2、 面积: ㎡。

3、 技术要求:以甲方提供尺寸为准。

三、 质量、工期

1、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 工程工期:甲方具备乙方进场条件时,通知乙方,乙方在3天内进厂后 个自然天生产、安装完毕。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单价为 元/平方米。

2、付款方式

工程安装完毕,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验收合格后, 预留 元作为质保金(六个月内结清)。

五、甲乙双方负责事项

(一)甲方负责事项

1、 负责提供构件堆放场地,提供合格的支撑面,并做好配合工作。

2、 负责施工场地质量监督和组织验收,排除一切外来因素干扰,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3、 按合同约定,按期付款。

(二) 乙方负责事项

1、 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尺寸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严格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及违法事件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事乙方负责。

3、 乙方应保证乙方范围内(包括建筑成品)的清洁和干净

4、 按合同约定,按期完工。工程完工移交工程资料(产品证明文件)

六、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字确认;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验收不合格的,应予以返工或修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和相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合同额的日千分之三偿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由甲方负责。

2、 乙方工程逾期交付,按 元/天赔偿甲方损失。

八、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全部结清终止。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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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软件工程合同书[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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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合同书

--热线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乙方在internet站点的?www、 mail、ftp等服务,提供软件下载、热线响应等先进的网络支持。

8.5.3  乙方的服务承诺:

a.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用友_______软件的服务请求后,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b.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

8.5.4  如因乙方原因,单方解除上述条款,使甲方用友_______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应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8.5.5  系统升级及费用:若医院需要进行不同版本的系统升级,升级费用按软件合同价的20%收。?

第九条 保密原则

项目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有关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任何一方泄密,另一方有权追究泄密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 转让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让。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相互信赖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协商解决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纠纷和违约责任。

2)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乙方进行_______系统验收,视同验收通过。

3)以上应付合同款逾期一个月未付,乙方有权将软件收回。

4) 违约处理:

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甲方应承担的责任,甲方应该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结果。

5)乙方免责条款:

1.乙方对甲方在使用用友软件过程中,因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造成的数据丢失、利润或营业额损失或费用增加,以及因不按正常操作规范使用软件或软件被盗、损失、损毁、误用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2.乙方不承担因甲方人员进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现故障导致的数据混乱、丢失责任。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规定之外的服务请求。

第十二条 争议与仲裁

甲乙双方如对合同条款规定的理解有歧义,或者对与合同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可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  不可抗力的内容按我国有关规定条款执行

13.2  不可抗力对合同双方均适用。在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则由事故发生一方,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的证明,甲乙双方可凭此证明解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补充及终止

1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均未发出书面终止通知,则合同自动延续。

14.2  本合同为双方的最终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有效期和效用性

1.本合同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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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国际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定义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0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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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鉴于……

鉴于……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按下文所定义的)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雇主为……(填入名称)。

1.2?承包商是指其投标书已为雇主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为……(填入名称)。

1.3?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当事人,或由工程师同意已将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给他的任何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1.5?工程师代表是指由工程师根据本合同随时指定的人员。

1.6?合同是指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投标书、中标函、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1.7?规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规范,以及根据第95条规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对规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8?图纸是指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样、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他技术资料。

1.9?工程量表是指构成投标书一部分的已标价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投标书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为工程的实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补,向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接受的报价书。

1.11?中标函是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书面接受。

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本合同第26条所述的合同协议书。

1.13?投标书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标书格式内的附件。

1.14?开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根据本合同发出开工通知书的日期。

1.15?竣工时间是指合同规定从工程开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区段施工结束并且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

1.16?竣工检验指合同规定的或由工程师与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检验,这些检验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区段接收之前进行的。

1.17?移交证书是指依据第93条颁发的证书。

1.18?合同价格是指中标函中写明的按照合同规定,为了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补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

1.19?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据第92.2(a)规定留存的所有金额的总和。

1.20?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为二者之一。

1.21?永久工程是指根据合同将实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22?临时工程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需要或有关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但承包人的设备除外。

1.23?工程设备是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

1.24?承包商的设备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补中所需要的全部装置和任何性质的物品,但不包括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区段是指在合同中具体指定作为一个区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现场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进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

1.27?费用是指在现场之内或之外已正当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应合理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1.28?日是指历法日。

1.29?外币是指工程所在国之外的任一国家的货币。

1.30?书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第二条?解释

2.1?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应包括公司和企业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资格的组织。

第三条?单数和复数

3.1?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视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条?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4.1?在合同条款中,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指书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而通知、证明或决定字样均应据此解释。对于任何此类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都不应被无故扣压或拖延。

二、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条?一般规定

5.1?本合同的内容和范围详细规定在本合同的附件当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性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条?承包商的工作范围

……

第七条?雇主的工作范围

……

三、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8.1?工程师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8.3?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外,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工程师代表

9.1?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对工程师负责,应该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根据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9.2?工程师可以将赋予他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给工程师代表并可随时撤回此种委托。任何此类委托或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达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发生效力。

9.3?由工程师代表按工程师的委托向承包商发出的任何信函均与工程师发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a)因为工程师代表的失误,未曾对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发出否定意见,不应影响工程师对该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提出否定意见,并发出进行改正的指示的权力;

(b)若承包商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质疑,他可将该问题提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应对此信函的内容进行确认,否定或更改。

第十条?书面指示

10.1?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若工程师认为由于某种原因有必要以口头形式发出任何此类指示,承包商应遵守该指示。工程师可在该指示执行之前或之后,用书面形式对其口头指示加以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应认为此类指示是符合本款规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加以否认,则此项指示应视为是工程师的指示。

本条规定应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和任何根据合同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发出的指示。

第十一条?工程师应行为公正

11.1?凡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自行:

(a)表明他的决定、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满意或批准,或

(c)确定价值,或

(d)采取可能影响雇主或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他应在合同条款规定内,并兼顾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做出公正的处理。任何此类决定、意见、赞同,表示满意或批准、确定的价值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合同规定予以公开、复查或修正。

四、转让与分包

第十二条?合同转让

12.1?没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处进行转让,但下列情况除外:

(a)按合同规定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银行为受款人的费用,或者

(b)把承包商从任何责任方那里获得免除其责任的权利转让给承包商的_____人。

第十三条?分包

13.1?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没有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类同意均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商应将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完全视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一样,并为之负完全责任。

但对下列情况承包商无需取得同意:

(a)提供劳力,或

(b)根据合同的规定采购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对工程的任何一部分进行分包。

第十四条?分包商义务的转让

五、合同文件

第十五条?语言和法律

15.1?拟定合同文件的语言为(填入语言名称),其主导语言为(如果有二种以上的语言时)

15.2?适用于本合同并据以对合同进行解释的法律为在……国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16.1?构成合同的文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但在发生分歧时,则应由工程师对此作出解释或校正,工程师并应就此向承包商发布有关指示,在此情况下,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构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次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函;

(3)投标书;

(4)本合同;

(5)规范和图纸;

(6)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第十八条?进展中断

18.1?如果工程师未在合理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计划和施工的延误或中断时,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呈交通知书,并同时向雇主呈交副本。该通知书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延误会使工程误期或中断等详细说明。

第十九条?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

19.1?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商按18.1款发出和通知书中已说明了的任何图纸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误期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时,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协商后,应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和变更原合同的权利。

(b)需增加到合同价格上去的此类费用的数额,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二十条?承包商未能提交图纸

20.1?如果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发生任何图纸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则工程师在根据第19.1款规定作出决定时,应将承包商的这一失误考虑在内。

第二十一条?补充图纸和指示

21.1?为使工程合理而正确地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师应有权不断向承包商发出此类补充图纸和指示。承包商应贯彻执行并受其约束。

第二十二条?由承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

22.1?凡合同中明文规定应由承包商设计部分永久工程时,承包商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感到满意所必须的图纸、规范、计算结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图纸,这些资料须足够地详细,以使雇主能够对采用该设计的永久工程进行使用、维护拆卸、重新装配和调整。在此类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获得工程师批准之前,不能认为该工程已经竣工并可按合同规定进行接收。

第二十三条?责任不受批准影响

23.1?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批准,不应解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

六、一般义务

第二十四条?承包商的一般责任

第二十五条?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

25.1?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承包商对不是由他编制的永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者任何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应承担责任。凡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包商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尽管有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承包商应对该部分工程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同协议

26.1?在被邀请签约时,承包商应同意签订并履行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的拟定和签订费用由雇主负担。

第二十七条?履约保证

27.1?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雇主。当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时,承包商应将这一情况通知工程师。提供的担保机构须经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第二十八条?履约保证的有效期

第二十九条?根据履约保证的索赔

29.1?在任何情况下,雇主在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商,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第三十条?现场视察

30.2?应当认为承包商在提交投标书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及与之有关的可用资料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并对以下几点在费用和时间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满意:

(a)现场的形状和性质,包括地质条件;

(b)水文的和气候的条件;

(c)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围和性质;

(d)进入现场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

第三十一条?投标书的完备性

31.1?应当认为承包商对自己的投标书以及工程量表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与完备性是满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所有这些应包括了他根据合同应当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有关物资、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提供或者为意外事件准备的临时金额,以及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须的全部有关事宜。

第三十二条?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

32.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碍或条件,在他看来这些障碍和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则承包商应立即就此向工程师提出有关通知,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类通知后,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类障碍或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地预见到的,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应决定:

(a)按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力,和

(b)确定因遇到此类障碍或条件可能会使承包商发生的任何费用额,并将该费用额加到合同价格上。

第三十三条?遵照合同工作

33.1?除法律上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以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在涉及或关系到该工程的任何事项上,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商都要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承包商应当只从工程师处取得指示,或根据第8.11条的规定,从工程师代表处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条?提交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度计划

34.1?承包商应当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以工程师规定的适当格式和详细程序,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工程进度计划,以取得工程师的同意。无论工程师何时需要,承包商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对其进行工程施工所拟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总说明,以供参考。

34.2?无论何时,如果工程师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经同意的进度计划时,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订过的进度计划,表明为保证工程按期竣工而对原进度计划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条?提交现金流量估算

35.1?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承包商应按季度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根据合同将有权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详细现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参考。此后,若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还应按季度提供修订的现金流通量估算。详细的现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时间应为____________天。

第三十六条?不解除承包商的义务或责任

第三十七条?承包商的监督

37.2?如果工程师撤回了对代表的批准,承包商在接到此类撤回通知后,考虑到下述条款中提及的撤换人员的要求,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应尽快将该代表调离该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该人员担任该工程的任何职务,而代之以经工程师批准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条?承包商的雇员

38.1?承包商应向现场提供与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下述人员:

(a)熟悉他们各自行业的、有经验的技术助理及有能力对工程进行正确监督的工长和领班,以及

(b)为使承包商适当并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所需要的此类熟练的、半熟练的技工和非技术工人。

38.2?工程师应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商立即从该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师认为是_____者或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以及工程师从其他方面考虑认为不宜留在现场的人员,而且无工程师的同意不得允许这些人员重新从事该工程的工作。从该工程撤走的任何此类人员,应尽快予以更换。

第三十九条?测定并标示

39.1?承包商应对下述工作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准确的放线。

第四十条?钻孔和勘探开挖

40.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内,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商钻孔,或进行勘探开挖,则应根据第83条规定以指示形式下达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经包括了涉及此类工作的项目或备用金额者除外。此类勘探开挖应被认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条?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

41.1?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整修过程中,承包商应当:

(a)高度重视所有授权驻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并保持现场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或为了其他原因,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工程师或任何有关当局提出要求时,自费提供并保持一切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以及

(c)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以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环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他后果对公众造成人身或财物方面的伤害或妨碍。

第四十二条?雇主的责任

42.1?根据第66条的规定,如果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在这方面他应当:

(a)对所有授权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以及

(b)保持现场的井然有序,以防对这些人员造成危险。

42.2?如果根据第66条的规定,雇主在现场还雇用其他承包商时,雇主应同样地要求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险方面负同样责任。

第四十三条?工程的照管

43.1?从工程开工日期起直到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的日期止,承包商应对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等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照管工程的责任应随移交证书一起移交给雇主。但:

(a)如果工程师为永久工程的某一区段或部分颁发了移交证书,则承包商从颁发移交证书之日起,即应停止对那一区段或部分的照管责任,此时对那一区段的照管责任移交给雇主;

(b)承包商应对那些在缺陷责_____内他应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直到此类未完成的工程根据第82条的规定完工为止。

第四十四条?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44.1?在承包商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设备出现任何损坏,除第46.1款限定的风险情况外,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承包商均应自费弥补此类损失或损坏,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规定,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按照第82条对承包商责任的规定,承包商亦应对其在进行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第四十五条?由于雇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第四十六条?雇主的风险

46.1?雇主的风险是指: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_____、_____、_____、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e)_____、_____或混乱,但对于完全局限于承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员中间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类事件除外;

(f)由于雇主使用或占用合同规定提供给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区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g)因工程设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而此类设计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负责的;

(h)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条?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_____

47.1?在不限制第43~36条中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设备进行_____;

(b)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额,以补偿修复损失和损害的任何附加费用以及由此修复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业务费以及拆除和迁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迁移任何性质的废弃物的费用;

(c)投保承包商运至现场的承包商的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笔足够在现场能重置这些设备和物品的金额。

第四十八条?投保范围

48.1?对于第47.1款中的(a)和(b)两项中的_____,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联合名义进行投保,并应包括;

(a)从现场开始工作至颁发有关工程或其任保区段或部分的移交证书为止,雇主和承包商遭受的除第50.1款规定的情况以外的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全部损失或损害;以及

(b)由承包商负责的,在缺陷责_____内,由发生于缺陷责_____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为履行第82条规定的承包商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由他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第四十九条?对未能取得金额的责任

49.1?任何未_____的或未能从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额,应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据第43~46条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除外项目

50.1?第47.1款中所述的_____,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不应承担义务: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_____、_____、_____,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第五十一条?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者

(b)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但工程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越过该土地之下、之内或穿过其间实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权利;

(c)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雇员或不是该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费、指控费用、其他费用,或者是当承包商、其雇员或代理人也对这类损伤或损害负有部分责任时,应公平合理地考虑到与雇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对该损伤或损害所负责的程序相应的那一部分损伤或损害。

第五十二条?雇主提供的保证

52.1?雇主应保证承包商免于承担有关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况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十三条?第三方_____

53.1?在不限制第51条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义,对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员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进行责任_____,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项限定的情况除外。此项_____金额至少应为投标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

53.2?_____单中应包括一条交叉责任条款,使该_____对分别_____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适用。

第五十四条?人员的事故或受伤

第五十五条?人员事故_____

55.1?承包商应对事故投保责任险。在整个工程期间,只要有人被雇佣,承包商就应当继续投保责任事故险。对于分包商雇佣的人员,如果分包商根据本款已经对其所雇佣的人员投保责任事故险,使雇主能够根据_____合同得到赔偿,那么承包商对被_____人的义务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应当要求该分包商向雇主提供_____单以及支付_____费的收据。

第五十六条?_____证据和_____条款

第五十七条?_____的充分性

57.1?承包商应把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计划方面的变化情况通知承保人,并保证按合同条款在整个期间内有完备的_____。并在需要时,向雇主出示生效的_____单及本期_____费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八条?对承包商未办_____的补救

第五十九条?遵守_____单规定的条件

59.1?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据合同生效的_____单规定的条件,责任方应保证另一方免受此类失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索赔。

第六十条?遵守法令、规章

60.1?承包商应在一切方面,包括发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纳所有的费用,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与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规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当局的实施细则;以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六十一条?化石的保护

(a)根据第77条规定,给予承包商获得任何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加上此类费用的数额,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条?专利权

62.1?承包商应保护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所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_____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保护和保障雇主承担由于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如果此种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条?矿区使用费

63.1?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各种材料的一切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赔偿费。

第六十四条?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64.1?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围内,在进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时,不应给下列各方带来不必要的和不适当的干扰:

(a)公众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属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

第六十五条?避免损坏道路

65.1?承包商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运输对连接现场的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或损伤,承包商特别应该选择运输线路,选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以便来往于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设备或临时工程运送所不可避免出现的任何这类特殊交通运输受到尽可能合理的限制,从而避免对这些道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或损伤。

65.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了便利承包商的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承包商应负责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费用,并且应持续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此类运输造成任何桥梁和道路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类索赔,承包商应出面谈判并支付纯粹由此类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

第六十六条?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机会

66.1?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承包商应为下列人员从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机会: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机构的工人。

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现场或现场附近实施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实施雇主可能参与的与该工程有关或附属该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如果工程师提出书面要求,根据第66.1款规定,承包商应:

第六十七条?承包商保持现场整洁

67.1?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商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处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67.2?在颁发任何移交证书时,承包商应从该移交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现场清除并运出承包商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使用状态。但承包商应有权在现场保留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责_____内的各项义务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设备和临时工程,直至缺陷责_____结束。

七、劳动力

第六十八条?职员和劳务人员的雇用

68.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以及他们的报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条?劳务人员和承包商设备情况的报告

69.1?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以预先规定的某种格式和时间间隔,向工程师送交表明承包商在现场随时雇用的职员及各种等级的劳务人数的详细报告;当工程师可能需要时,还应送交有关承包商设备的此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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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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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涵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释。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共18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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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程转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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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社会效益和双方的经济效益。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对续建九标段三栋(11区-3#.4#.7#.8#.9#.10#.11#.12#.13#.32#.33#.34#.35#号楼)工程进行合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续建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十三栋楼总造价15200万元(即人民币元,最后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协议内容:

甲方将“创业城二期续建九标段十三栋楼(11区3#.4#.7#.8#.9#.10#.11#.12#.32#.33#.34#.35#楼)”项目交给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独立完成。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上述项目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聘请期限自该项目开工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移交给建设单位之日止。乙方承诺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内容执行。

二、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由乙方负责组织、安排施工以及处理与此工程相关的全部事宜。

2、由乙方负责购进施工所涉及的各种材料及辅助材料。

3、由乙方负责组织上述工程项目施工所需全部资金。

4、乙方要严格按图纸施工,做好现场签证及完善增加工程的一切确认手续。若所更改内容和增加的工程项目未得到建设方认可的,一切后果及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向大庆油田房屋开发公司交付合同履约金(1000万元)人民币。招标代理费按照规定支付。

6、乙方负责与建设单位方进行协调,保证工程顺利地进行。

7、如建设单位拖欠应付工程款等款项违反施工合同约定的,由乙方决定是否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如乙方决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甲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手续,因诉讼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就该项目全额风险独立经营,自行承担亏损的风险和享有经营收益。乙方的经营收益是指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项扣除施工成本、应交甲方管理费、税金等之后的余额。

9、工程竣工后,若建设单位未支付完全部工程款,仍保留乙方项目经理人身份,此协议继续生效,直至该项目完全终止。

10、工程要根据安全生产条例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由乙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在当地办理,乙方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意外保险,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不得拒绝。

11、乙方每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一次工程进度。

2、如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经整改后仍未能通过业主验收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按工程总造价的_10%_向甲方赔偿名誉损失。

13、应乙方要求,或甲方认为该项目需要,甲方派人到该工地支持、帮助或协助乙方工作或办理该工程相关事项,均代表乙方,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4、甲方于开工前通知乙方。

15、乙方在取得工程款后,应将全部工程款用于本工程,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挪用工程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将工程收回重新组织施工(由甲方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已做工程造价),或者由甲方扣除下期工程款(相当于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乙方违约的违约金。

16、在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承诺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致的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的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上述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7、为保证本项目能按期完工,建设单位拨付给甲方的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除甲方特别授权外,乙方不得以借款或其它形式向建设单位支取工程款。

18、建设单位拨付给本工程的款项,甲方在工程款到甲方户上后两天内甲方扣除管理费后拨付给乙方。

三、乙方向甲方上缴管理费、质保金按下列方式支付:

1、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___1_%向甲方上缴管理费,该款项在建设

单位支付的工程款中由甲方直接扣取。

2、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关于工程质量保修(养)期满移交给业主,并把(((((甲方))))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移交给((((((甲方))))))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不提供清单所列资料,质保金不予退还,清单附协议后)

3、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税金由乙方负责在当地缴纳,缴纳营业税时应同时缴纳个人和企业所得税;

4、乙方凭发票、交纳税款凭证(银行小票)收据向甲方申请工程款;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及中途退出,如一方违约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且对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刻甲方公章、项目章和财务章等与工程相关的印章,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书,并处以协议造价20%的赔偿金,情节严重者,甲方将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3、如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导致工程未完工,则甲方有权选择有工程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经评估后由甲方重新组织施工,同时甲方有权保留追索乙方擅自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的权利。

4、如乙方施工期间与其雇用的施工人员存在欠薪行为或人身伤亡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或拖欠供应商的材料货款等经济纠纷在工程竣工之前仍未处理完结,甲方有权在工程款项中直接扣留工程款项用于清还欠薪或做为人身损害赔偿金、材料货款等支付给相关人员,乙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其他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黑龙江省大庆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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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际工程劳务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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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劳务合同

_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同,乙方同意为甲方在_________国的_________项目的施工提供劳务,为此与甲方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提供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二)人员派遣

1.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两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_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_________。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_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工程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以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两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增加人员的工资,按本协议附件1所列工资标准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资标准应由双方驻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据工程进度,如现场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后实施。

(三)准备费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_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

(四)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线时尽可能取最短路线,缩短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_________。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25%。

4.根据_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应增长15%。

(五)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_____天,每周_____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一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平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0%;

(3)节目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行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七)节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_________国政府的法定节日。

2.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11个月零10天后,应享受20天的回国探亲假,其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_机构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_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八)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提供现场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九)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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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武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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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处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BP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

(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其它规定: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元)│

├────┼──────┼───────┤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 │

├────┼──────┼───────┤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

├────┼──────┼───────┤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

└────┴──────┴───────┘

3、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12.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 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5.5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6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市场合同认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意见: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一)

┌─┬─────┬──┬──┬──┬──┬───┬───┬──┬──┬─┐

│序│施工项目 │居室│居室│居室│门厅│卫生间│卫生间│阳台│厨房│ │

│号│ │1 │2 │3 │平方│1 │2 │平方│平方│ │

│ │ │平方│平方│平方│米 │平方米│平方米│米 │米 │ │

│ │ │米 │米 │米 │ │ │ │ │ │ │

├─┼─────┼──┼──┼──┼──┼───┼───┼──┼──┼─┤

│ │1.涂料 │ │ │ │ │ │ │ │ │ │

│一├─────┼──┼──┼──┼──┼───┼───┼──┼──┼─┤

│ │2.乳胶漆 │ │ │ │ │ │ │ │ │ │

│、├─────┼──┼──┼──┼──┼───┼───┼──┼──┼─┤

│ │3.吊顶 │ │ │ │ │ │ │ │ │ │

│ ├─────┼──┼──┼──┼──┼───┼───┼──┼──┼─┤

│顶│4.顶纸 │ │ │ │ │ │ │ │ │ │

│ ├─────┼──┼──┼──┼──┼───┼───┼──┼──┼─┤

│ │5.灯池 │ │ │ │ │ │ │ │ │ │

│ ├─────┼──┼──┼──┼──┼───┼───┼──┼──┼─┤

│ │6.塑料板 │ │ │ │ │ │ │ │ │ │

│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颜色 │ │ │ │ │ │ │ │ │ │

├─┼─────┼──┼──┼──┼──┼───┼───┼──┼──┼─┤

│ │1.通体砖 │ │ │ │ │ │ │ │ │ │

│二├─────┼──┼──┼──┼──┼───┼───┼──┼──┼─┤

│ │2.釉面砖 │ │ │ │ │ │ │ │ │ │

│、├─────┼──┼──┼──┼──┼───┼───┼──┼──┼─┤

│ │3.木地板 │ │ │ │ │ │ │ │ │ │

│ ├─────┼──┼──┼──┼──┼───┼───┼──┼──┼─┤

│ │4.花岗岩 │ │ │ │ │ │ │ │ │ │

│地├─────┼──┼──┼──┼──┼───┼───┼──┼──┼─┤

│ │5.地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颜色 │ │ │ │ │ │ │ │ │ │

├─┼─────┼──┼──┼──┼──┼───┼───┼──┼──┼─┤

│ │1.涂料 │ │ │ │ │ │ │ │ │ │

│三├─────┼──┼──┼──┼──┼───┼───┼──┼──┼─┤

│ │2.乳胶漆 │ │ │ │ │ │ │ │ │ │

│、├─────┼──┼──┼──┼──┼───┼───┼──┼──┼─┤

│ │3.壁纸 │ │ │ │ │ │ │ │ │ │

│ ├─────┼──┼──┼──┼──┼───┼───┼──┼──┼─┤

│墙│4.软包 │ │ │ │ │ │ │ │ │ │

│ ├─────┼──┼──┼──┼──┼───┼───┼──┼──┼─┤

│ │5.壁板 │ │ │ │ │ │ │ │ │ │

│ ├─────┼──┼──┼──┼──┼───┼───┼──┼──┼─┤

│ │6.大理石 │ │ │ │ │ │ │ │ │ │

│ ├─────┼──┼──┼──┼──┼───┼───┼──┼──┼─┤

│ │7.瓷砖 │ │ │ │ │ │ │ │ │ │

│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颜色 │ │ │ │ │ │ │ │ │ │

├─┼─────┼──┼──┼──┼──┼───┼───┼──┼──┼─┤

│ │1.涂料 │ │ │ │ │ │ │ │ │ │

│ ├─────┼──┼──┼──┼──┼───┼───┼──┼──┼─┤

│ │2.塑料墙裙│ │ │ │ │ │ │ │ │ │

│ ├─────┼──┼──┼──┼──┼───┼───┼──┼──┼─┤

│ │3.木踢脚 │ │ │ │ │ │ │ │ │ │

│ ├─────┼──┼──┼──┼──┼───┼───┼──┼──┼─┤

│ │4.砖踢脚 │ │ │ │ │ │ │ │ │ │

│四├─────┼──┼──┼──┼──┼───┼───┼──┼──┼─┤

│ │5.塑料踢脚│ │ │ │ │ │ │ │ │ │

│ ├─────┼──┼──┼──┼──┼───┼───┼──┼──┼─┤

│ │6.窗帘盒 │ │ │ │ │ │ │ │ │ │

│、├─────┼──┼──┼──┼──┼───┼───┼──┼──┼─┤

│ │7.暖气罩 │ │ │ │ │ │ │ │ │ │

│ ├─────┼──┼──┼──┼──┼───┼───┼──┼──┼─┤

│ │8.木质 │ │ │ │ │ │ │ │ │ │

│ │阴角线 │ │ │ │ │ │ │ │ │ │

│装├─────┼──┼──┼──┼──┼───┼───┼──┼──┼─┤

│ │9.石膏 │ │ │ │ │ │ │ │ │ │

│ │阴角线 │ │ │ │ │ │ │ │ │ │

│ ├─────┼──┼──┼──┼──┼───┼───┼──┼──┼─┤

│ │10.包门套 │ │ │ │ │ │ │ │ │ │

│ ├─────┼──┼──┼──┼──┼───┼───┼──┼──┼─┤

│ │11.包窗套 │ │ │ │ │ │ │ │ │ │

│ ├─────┼──┼──┼──┼──┼───┼───┼──┼──┼─┤

│ │12.包门 │ │ │ │ │ │ │ │ │ │

│饰├─────┼──┼──┼──┼──┼───┼───┼──┼──┼─┤

│ │13.现制门 │ │ │ │ │ │ │ │ │ │

│ ├─────┼──┼──┼──┼──┼───┼───┼──┼──┼─┤

│ │14.现制窗 │ │ │ │ │ │ │ │ │ │

│ ├─────┼──┼──┼──┼──┼───┼───┼──┼──┼─┤

│ │15.现制 │ │ │ │ │ │ │ │ │ │

│ │吊柜 │ │ │ │ │ │ │ │ │ │

│ ├─────┼──┼──┼──┼──┼───┼───┼──┼──┼─┤

│ │16.现制 │ │ │ │ │ │ │ │ │ │

│ │地柜 │ │ │ │ │ │ │ │ │ │

│作├─────┼──┼──┼──┼──┼───┼───┼──┼──┼─┤

│ │17.现制 │ │ │ │ │ │ │ │ │ │

│ │落地柜 │ │ │ │ │ │ │ │ │ │

│ ├─────┼──┼──┼──┼──┼───┼───┼──┼──┼─┤

│ │18.包管道 │ │ │ │ │ │ │ │ │ │

│ ├─────┼──┼──┼──┼──┼───┼───┼──┼──┼─┤

│ │19.暖气 │ │ │ │ │ │ │ │ │ │

│ │移位 │ │ │ │ │ │ │ │ │ │

│ ├─────┼──┼──┼──┼──┼───┼───┼──┼──┼─┤

│ │20.管道 │ │ │ │ │ │ │ │ │ │

│ │改线 │ │ │ │ │ │ │ │ │ │

│法├─────┼──┼──┼──┼──┼───┼───┼──┼──┼─┤

│ │21.供电 │ │ │ │ │ │ │ │ │ │

│ │改线 │ │ │ │ │ │ │ │ │ │

│ ├─────┼──┼──┼──┼──┼───┼───┼──┼──┼─┤

│ │22.作防水 │ │ │ │ │ │ │ │ │ │

│ ├─────┼──┼──┼──┼──┼───┼───┼──┼──┼─┤

│ │23.灯具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24.洁具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25.油烟机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26.排风扇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27.热水器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28.洗手盆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29.洗菜池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30.拖布池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31.防盗门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32.铝合金 │ │ │ │ │ │ │ │ │ │

│ │门窗 │ │ │ │ │ │ │ │ │ │

│ ├─────┼──┼──┼──┼──┼───┼───┼──┼──┼─┤

│ │33.挂镜线 │ │ │ │ │ │ │ │ │ │

│ ├─────┼──┼──┼──┼──┼───┼───┼──┼──┼─┤

│ │34.饰物、 │ │ │ │ │ │ │ │ │ │

│ │镜子 │ │ │ │ │ │ │ │ │ │

│ ├─────┼──┼──┼──┼──┼───┼───┼──┼──┼─┤

│ │35.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br> (附表二)

┌────┬─────────────┬────────┬───────┐

│ 序号 │ 工程项目及做法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三) 金额单位:元

┌──┬───────────┬────┬────┬────┬─────┐

│序号│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合计金额 │

│ │规格、型号、品牌、等级│ │ │ │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四) 金额单位:元

┌────┬──┬──┬──┬──┬──┬──┬────┬───────┐

│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至的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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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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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五) 金额单位:元

┌────┬──┬──┬──┬──┬──┬──┬────┬───────┐

│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至的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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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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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六)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七)

┌────────┬───────┬──────┬───────────┐

│ 变更内容 │ 原设计 │ 新设计 │ 增减费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详细说明: │

│ │

│ │

│ │

│ │

│ │

│ │

└───────────────────────────────────┘

注: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 程 验 收 单 (附表八)

┌────┬────────────┬────────┬────────┐

│ 序号 │ 主要验收项目名称 │ 验收日期 │ 验收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整体工程验收结果 │

├───────────────────────────────────┤

│ │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

└───────────────────────────────────┘

全部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 程 结 算 单 (附表九) 年 月 日

┌──┬───────────────┬────────────────┐

│1 │合同原金额 │ │

├──┼───────────────┼────────────────┤

│2 │变更增加值 │ │

├──┼───────────────┼────────────────┤

│3 │变更减值 │ │

├──┼───────────────┼────────────────┤

│4 │甲方已付金额 │ │

├──┼───────────────┼────────────────┤

│5 │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 │

└──┴───────────────┴────────────────┘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工 程 保 修 单 (附表十)

┌───────┬──────────┬────────┬───────┐

│公司名称 │ │联系电话 │ │

├───────┼──────────┼────────┼───────┤

│用户姓名 │ │登记编号 │ │

├───────┼──────────┴────────┴───────┤

│装修房屋地址 │ │

├───────┼──────────┬────────┬───────┤

│设计负责人 │ │施工负责人 │ │

├───────┼──────────┼────────┼───────┤

│进场施工日期 │ │竣工验收日期 │ │

├───────┼──────────┴────────┴───────┤

│保修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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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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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清淤工程合同范本2024最新格式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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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对于铺集镇土地整理项目田间道工程,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包方职责:承包方进场前施工区内障碍物清除,向承包方提供临时水准点及工程范围内地下管线的位置及埋深。

二、承包方职责:,在现有路基内浇注道路宽度为4m,16cm厚的c25砼,工程达到四级公路标准

三、施工方法要求:

1.配备拌合设备及施工所需的震动梁,振动棒,槽钢,抹光机,发电机,提浆机。

2.砼配比要求达到标准。

3.震动梁,震动棒必须按照标准进行操作,禁止出现不使用及应付施工。

4.提浆机和抹光机需对砼路面提浆抹光达到3-4遍,禁止对砼路面撒干水泥在进行抹光提浆。

5.提浆结束扫毛处理。

6.在砼浇注完72小时之内必须进行割缝作业,每5米割横缝一道,割缝要求达到5cm.

7.以上如有达不到要求,发包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四、按实际工程量及现场签证结算。

五、承包方计划于3月26日进场开工。

六、承包方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按 照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工序和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七、工程结构超出第三条规定时,发包方应给予现场 签证,作为以后结算依据。

八、工程每完成1万平方工程量,付相应工程款80%; 工程结束,付清全部工程款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工程款。 双方责任:发包方必须保证按时清理工程范围内障碍 物,不能耽误承包方施工进度。

此协议一式三份,未尽事宜另行约定。

发包方: (签字) 承包方: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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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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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土石方工程运输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的土石方运输工程位于萨拉齐北部大山里,主要是由甲方指定工作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土石方。

二、甲方以乙方应完成的工程土方量为结算工程款依据,具体为每车17至18立方(虚方),折合吨位为26至28吨,折合现金110元。在施工期间甲方随时检查指导,如出现一切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的工程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如因机械导致的人员伤害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付款方式:运输工程款按月结算,每月底结账,先结90%,其余10%三个月后一次性结清,具体付款为每月结清帐务后的第二个月10号前必须以现金付清,否则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以乙方给甲方所打的收款收据为准。

六、特别约定:

1、乙方在甲方的指定地点负责运输,运输距离从运输始发地到目的地不得超过1.5公里,否则超过距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到达工作地点后由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住宿,水电等生活必须条件。

3、乙方到达工作地点后,可向甲方提前预支部分工程款作为乙方所有人员的生活费用,该部分预支款将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作相应扣除。

4、乙方工作期间车辆所需燃油由甲方提供,待工程款结算后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作相应扣除。

5、乙方所挖土石块标准暂定为40-70厘米(误差10-15厘米),超过标准的由甲方负责破碎,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甲方若到期拖欠不给工程款,由乙方凭借此合同要求甲方双倍支付未付款,还需每日承担按工程未付总价款3%计息的违约金。

八、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捺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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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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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16.1 承包人必须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与施工和工程维护有关的:

(1)对本专业熟悉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能胜任规定监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头和领班,以及

(2)为正常和及时施工和维护工程所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16.2 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雇来进行或有关施工或工程维护的任何人员行为不轨、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职责、或认为其雇佣纯属不必要,工程师有权反对雇佣,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其从工地解雇,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此种人员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从工地解雇人员的职位应尽快由工程师认可的称职人选接替。

17.1 承包人负责按工程师提交的书面参考原图的有关点、线和面的规定,忠实恰当地进行测定放线,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正确无误,并校准工程的各部分,且负责提供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必要工具、设备和劳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时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现差错,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改正错误以使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满意,改正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此种错误是由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的书面资料差错而导致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须由业主承担改正费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任何位置测定或任何线或任何水平面的检查而免去确保其正确无误的责任,承包人必须仔细保护和保存工程位置测定中使用过的水准点、观测杆、测标及其它物品。

18.1 在施工中,工程师如在任何时间要求承包人钻孔或进行挖掘勘探,此种要求必须作成书面,且得视为是根据本合同第51条规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数量清单中已经列有有关此种预计工程的备用款。

19.1 凡有必要或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处的要求,承包人必须自费提供和维护与工程有关的所有灯光、警卫、栅栏和看护以保卫工程,或保障公众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 从开工至按本合同第48条中的竣工证书规定的日期为止,承包人都得对工程全权负责。只要工程师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签发了竣工证书,承包人从部分竣工证书中规定的日期起不再对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负责,此部分的责任则转至业主。此外,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维护期内完成的工程负全权维护负责,直至此种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现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不论何种原因,除本条第2款规定的除外风险外,承包人均得自费负责修理和修补,以确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时处于状态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因除外风险而导致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发生,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条的规定,如上所述,进行修理和修补,费用由业主承担。承包人也必须对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条规定的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

20.2 “除外风险”包括战争、敌对状态(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外国敌人行为、叛乱、革命、起义或兵变或篡权、内战、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员、其转包人单独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发生的暴动、骚乱或混乱、或因业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纯属工程师工程设计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废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辐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装置或核装置部件的其它危险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它飞行物的压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种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所预见,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资或投保与之对抗,所有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称为“除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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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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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承建的_________地块±0.000 以下砼单项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方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_________地块整套施工图纸中基础分部±0.000以下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单的所有砼工程项目。

1)工作范围包括:小面积的现浇砼构件、阳台栏板、构造柱和圈梁等各种小型构件。

2)工作内容包括:接砼管、湿润模板、补模板缝、操作面模板铺设、下料、砼面找平、振捣及清理落地砼等全部操作过程(不包括墙、柱、板接头砼凿毛和砼养护)。做到工完场清,即出料口的整理及道路的清理清扫。

二、承包造价:

按现场实际发生的砼量计算,每立方_________元(该承包单价已含乙方管理费及各类补贴费用在内)。现场计时工每工日为_________元。

三、组织领导:

1)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动、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政治素质及身体、技术素质,严禁使用童工、女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经批准进场的工人须持有效证件。进场时,每人交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并附花名册一式二份。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以保证本组技术实力和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制度及宿舍、伙房纪律。

4)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商妥并正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因此而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顿、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冻结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进场人员的生活住宿条件,负责申报临时户口。

2)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提供施工必要的机械设备,负责机械的一次性调试运转(以后由乙方负责),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备。

4)保证材料供应(商品砼运至现场50米内,但不提供塔吊运输),如确因种种原因供应不足时,甲方应及时安排其它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配。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临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经理部制订的《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附后)等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责任。

3)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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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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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二)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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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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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尽快完成六景工业园区中西部国际汽车城土方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信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六景工业园区中国西部国际汽车城土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加拿大宝柏财务投资集团六景工业园区中国西部国际汽车城。

2、工程地点﹕南宁市六景工业园区内。

3、承包内容﹕平整土地(挖、装、运、平)自然压实。

4、工程数量:约500万立方米(以实际施工量为准)。

5、工程造价:约4500万元人民币。

6、承包单位:1—2类土,运距:1.3公里以内人民币为__元∕每立方(含税)(__元∕m3),按自然方量计算。如运距超出1.3公里,每立方增加壹元叁角人民币,如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石头等勾机不能开挖的,以人民币贰拾柒元∕每立方(27元∕m3),按自然方量计算(负责爆破),如双方未能达成共识,由甲方另安排施工队爆破。

7、承包工期:180天有效工作日,如遇到下雨天不能施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8、开工日期及完工日期:自20xx年__月__日至20xx年__月__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二、工程量的计算方式:

工程计算根据业主所提供的水准点、座标和测定的网络方量,施工图为计算依据,经业主、甲、乙三方测定的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如业主需要变更标高或变更设计方案,所产生的工程量增减,则以现场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签发的变更通知以及现场所签字认可的数据为结算依据。

三、结算与付款方式:

乙方机械及有关人员进场施工3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5%的预付款作为油料费、维修费、生活费等,临时设施由乙方先垫付,后凭发票向甲方报销,此后每月结算一次进度款,每次结算进度款的80%,剩下的20%款项待结算第二次进度款时一起结算第一次余款,以此类推。待工程完工后以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双方确认后15天内全部付清工程款。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总协商、督促业主做好如下工作(三通一平)。

(2)负责办理开工的一切相关手续,提供给乙方施工人员及机械停放和临时设施所需场地给乙方。

(3)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测量,指导协助并制订施工计划,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量的上报及签证工作。

(4)负责在开工前三天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其他技术交底工作。

(5)负责协调业主、监理单位和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6)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时(三天以上)甲方应按机械的停台费每天补偿给乙方(乙方1000元、汽车800元、推土机500)。

(7)甲方负责水电到现场,水电费乙方自理。

2、乙方的责任

(1)乙方接到进场开工通知书后,务必按规定时间组织有关人员及机械进场施工,并在进场前三天内向甲方提供进场机械设备清单。操作人员有关证件、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施工组织设施方案交甲方备案。禁止使用无牌证车辆及报废机械进场施工。

(2)负责施工人同食宿及临时设施配套工作,做好项目部工人宿舍、机械停放场地整理管理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方案,每周向甲方提供当期工程进度报表并提供下周的施工计划,会同甲方和业主对已完成的工程量监证核对。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消除事故隐患,如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当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5)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办理应办理的各种保险手续。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业主、监理、甲方的要求,按时量完成任务,进度缓慢违反安全规范施工,故意停工,经甲方监理提出整改通知仍未服从,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施工,乙方无条件退场,余下的工程款甲方不给予结算乙方。作为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如甲方与业主问题未能开工和未按本协议条款执行或且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按所欠款部分根据银行的贷款利息计付给乙方。

六、其他约定:

1、本工程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业主原因而停建或缓建,甲方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计算已完成的工程量。

2、本协议的覆行过程中,双方若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都可以想协议覆行所在地法院起诉。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工程完工后付清工程款,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人:电话: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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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监控工程合同书范本参考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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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方案图、工程量清单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4、工程内容:由乙方承揽甲方的工程的全套服务,包括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维修保修、人员培训等工作内容。

5、建设期限:自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总工期日。(具体入场施工时间根据工程总体进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共同确认工程范围内的合同包干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费用明细详见合同附件)。

2、付款方式:采取转帐方式支付;待本工程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结算价款的95%;余款为质保金,待本工程经验收合格满六个月且期内无质量问题时,甲方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三、工程变更及结算

1、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方案图、工程量清单履约。若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进行工程变更,乙方不得拒绝。

2、变更价款由双方参照本合同价款定价原则及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结算时予以调整。

3、乙方应于本工程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甲方报送符合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甲方应自收到合格的结算资料之日起7日内完成审核。

四、工程验收与保修服务

1、工程完工后2日内,乙方以书面形式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的2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未验收自行使用的,亦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日期以甲方投入使用当日为准;

2、验收时,双方均应派代表到场,验收结束时应出具验收报告,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验收日期以双方签字盖章当日为准。

3、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为本工程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维修及售后服务;本工程所有设备保修以厂家所提供质保为准,且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保的规章制度标准。

4、以上设备、线路的免费维修及售后服务均指由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及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若有明显人为损坏情况,售后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免费保修期满,双方再另行商议签订维保合同事宜,乙方应负责对系统进行终身维护。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指定(联系电话:)为甲方现场代表,指导乙方工作,并负责协调乙方与各部门关系的处理。

2、在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及时安排现场,并尽快协助乙方办理临时用水、用电。

3、甲方应及时办理变更签证手续,按约支付。

六、乙方责任

1、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方案。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产品进场时须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进行监控系统的布线施工。设备的安装、调试,应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乙方应按相关要求采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自行承担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5、甲方提出工程变更或者项目增减时,乙方应在6小时内提出具体施工方案。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工程档案管理要求的全套工程资料贰套。

7、乙方指定(联系电话:)为本工程现场代表,具体负责现场施工和工程协调事宜。

8、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相应系统的技术知识、操作使用、日常维护等方面的培训。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者工程返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造成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0元/天的违约金。

2、甲方未尽约定协助义务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任何一方若有违反本合同之约定的条款,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受损方的经济损失。

4、甲乙双方由于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而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3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及解决方法

1、在合同履行中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九、合同的生效及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盖章日为准。

2、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终止。若需变更或者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方可有效。

十、其他

1、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书面文件,即成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者确认之日起。

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附件1:

工程量清单及价格明细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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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4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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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

合同条件

定义及解释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

赋予它们的涵义:

(a) (1) “业主”指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

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

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

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

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

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

__ 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

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

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

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

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

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

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

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

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

部分工程完工井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

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

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 (f) (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

(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

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

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

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

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

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

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 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

2.1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

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

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

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

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

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

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踞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抄报业主;

(ⅱ)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

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

外的。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

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

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

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

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

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

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

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

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

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

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

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

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

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

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i

2.6 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

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

公开,评审或修订。

转让和分包

3.1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

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

(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

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

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

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例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

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

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

(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

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

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

5.1 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

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监理工程

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发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

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件;

(e)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f)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g)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

(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监理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

复制件的,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返还监理工程

师。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

、规范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

外,如监理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应图纸、规

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

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监理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

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

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

条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细致费用

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 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

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6.4款的决定时应

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

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

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

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

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

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

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

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

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

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

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

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制 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

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

进行修改)。

1o.1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

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补主提供

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

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 履约担保的有效朗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在根据62.1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并在发出上述证书后

的14天内应将履约如保退还给承包人。

10.3 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

违约性质。

1l.l 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

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的资料。承包人而对这些资料的自行解释负责。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己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

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包人已取

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

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检查和考

察的基础上的。

11.2 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其他条款

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查阅地点为_______(地址名称)。

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

料的复制(印)件。

12.1 反控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费用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

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已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

(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开支)及所有为正确施工、

完成工程并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

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

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

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监理工程师应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发生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款中、

并且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监理工程师应考虑

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在无监理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

为监理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1 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

完成工程及保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就

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与否写明。承包人

应只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14.1 应提交的施工计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工程施工计划以征

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监理工

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说明提交

监理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 施工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

(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

(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监理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监

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 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

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如监理工程师

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订。

14.4 承包人不能免除的职责

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

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 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

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其授权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监理工程师可

以随时撤回批准)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

人接受监理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监理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

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

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 承包人代表的语言能力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

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理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

场保持足够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 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适当监督

的领班和工长以及

(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及普通工。

16.2 当地的雇员

根据当地规定,要求承包人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尽量雇用当地劳务。

16.3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监理工程师看来行

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

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

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1 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监理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确放

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行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与上述责任有关而提供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力。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

在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除

非这种误差是基于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将根

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监理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

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基准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

其他物件。

18.1 钻孔和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开挖,除非有关

此工程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1款规定为这种

要求发出指令。

19.1 安全 、保卫和环境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

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

故,及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监理工程师或任何依法建

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

栏、围墙、警告标志以及守卫设施,及

(c)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

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 业主的责任

如果业主根据第31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进行作业,对于这些作业业主

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

(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

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 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

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到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

但:

(a)如果监理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移交证书,承包

人应从发出移交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

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保修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的照

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

除了20.4款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和损坏,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

费用弥补此损失与损坏,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

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

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

20.3 因业主风险导致报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枉间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引起损失或损坏时,如果

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弥补损失和损坏,监理工程师应根

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

造成了损失和损害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 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烧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及校成爆发

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以及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或由工程

.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使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枉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工程及

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

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l)不能合理预见到,或

(2)能合理预见到,但他既不能:

(i)合理地采取措施以避免这种力量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也不能:

(d)合理地加以防范。

21.1 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

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进行保险;

(b)以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的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救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

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

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他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在现场

上重置。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的保险收据

核实支付。

21.2 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被发出

了移交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

及损坏,及

(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保修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保修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21.3 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zo款规定

的责任承担。

21.4 除外责任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 (1)到(4)所列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

坏。

22.1 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

(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

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2款规定的特殊情

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 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用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土地的权

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雇用的)的行为或

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

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

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

应予公平合理地考虑。

22.3 业主的保障

业生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属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 第三方保险电话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

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 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书用录中规定的数额,仅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

限。

24.1 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补偿负有责任,除

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适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

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补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

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与其他开支。

24.2 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

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雇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

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

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 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投保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

(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保险单应与发出中标通知

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

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 保睑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

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 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

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的保险金,

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

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1 邀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发出所有通知、支付各种费用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保修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规或其他法

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

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但

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

给承包人补偿。

27.1 化石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

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

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

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或支

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

(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 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

人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

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予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

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

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 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

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1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

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

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予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

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及其他开支。

3o.1 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

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

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

这类运输尽量限制,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适成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o.2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

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交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

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

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 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的

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

要求后,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

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

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

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

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将决定这

一笔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

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

知承包人纠纷将在问时协商解决及将从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

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调。

3o.4 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

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

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

30.5 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 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机械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

人应只同在中国依法成立和登记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机会

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

(b)业主的工人,及

(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雇用的任何合

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

工作的工人。

31.2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监理工放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修保养的

任何道践或通道,或

(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

(c)为这些人员提供住河性质的其他服务,监理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费用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1 承包人保持现场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

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非运走任何废、垃圾

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1 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

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这使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

清洁,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

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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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1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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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甲方 就 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过劳务招标,甲方将本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对业主负责的精神,为了实现甲方和乙方约定的质量目标,切实加强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材料使用、文明施工的控制和管理,双方进一步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章 普通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分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2)结构形式: 结构

(3)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地下室 平方米)

上述面积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因设计变更导致上述面积增加或减少,结算时按本章第四条.3中执行。

(4)层数: 地下 3 层,地上 16 层。

(5)檐高: 米。

3、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固定综合单价承包,结算时单价详见附件一,单价为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工期内完工的结算依据,乙方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及劳动力市场的价格风险,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一并计入综合单价里,以后不作任何调整,但若乙方未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承担违约金外,结算综合单价下调为清单报价单价的 80 %。

(2)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为乙方完成合同工程内容及修复缺陷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费用总和。

4、分包工作内容:

第二条 劳务人员

1、乙方根据分包工程需要指派的作业人员不得低于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中按进度规定的劳动力需用计划数量,且符合 北京 市建委关于现场施工人员配备的有关规定,满足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要,具体管理人员的岗位清单和需要持证上岗人员的名单作为合同附件,另行上报给甲方。

2、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须提供:

(1)管理人员岗位清单(相关证件复印件)

(2)需要持证上岗人员清单(相关证件复印件)

(3)相关工伤保险交纳单据凭证复印件

(4)乙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定于 年 月 日,结构封顶日期定于 年 月 日,装修工程完成日期定于 年 月 日。

2、上述日期或时间如有变更则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的确定

(1)本合同采用固定清单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中已包含乙方所必须交纳的各种税金、政府规费、保险、培训、劳保、临建人工费及租赁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人工费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优质工程奖和安全文明工地奖、材料检验实验等费用,同时还包括本工程要求乙方提供的材料、机械和工具的费用,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和劳动力的市场价格风险及国家政策性调价风险系数均已计入单价里,不做任何调整,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此项费用。

(2)各分项工程承包综合单价分别见报价清单,未注明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实际完成工程量除注明外,所有的面积均指工程的施工面积。

2、乙方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款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工作内容所对应的工程价款以及业主(建设单位)及甲方对乙方制订的规定和提出的要求所对应的费用:

(1) 乙方已明确了解甲方并未将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工作在报价中一一进行表述。所有未表述的工作内容将会以通知、方案、交底、规章、制度等形式给乙方明确,乙方对甲方的指令有异议的,应首先予以执行,并在接到甲方指令后2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则基于甲方指令所对应的支出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中。

(2)乙方接受甲方制订的关于本工程质量、工期、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所发生的费用。

(3)施工依据和施工内容及施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的图纸和图纸中规定的标准图籍、规范、法规、以及甲方编制制订的方案、交底。施工内容中还包括:临时水、电的安装、施工脚手架的搭拆,竣工工程清理垃圾外运、保洁和维护,成品保护工作和为达到工程施工目标而在施工过程中需做的全部辅助工作内容,包括材料、机具、现场设备的倒运、加工、整理、清理安装和进出场的装卸车和在周转料库房的装卸车工作;施工内容中还包括为所有建设单位、甲方所另行分包的各专业分包的配合工作及专业分包施工期间所必需的停工等待而支出的费用。

(4)现场临时水、临时电的安装、维护、拆除等全部用工所发生的费用。

(5)为达到 北京 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等进行清理、保护而支出的费用。

(6)为达到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所付出的人工投入和支出的费用。

(7)固定综合单价中包括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和补充合同所述的全部工作内容、按照施工技术要求所规定的施工周期间歇所发生的用工等待费用、以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所支出的费用,对于乙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的所有证件、许可证、保险、用工手续时所发生的费用也同样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固定综合单价中还包含乙方需上缴的各种税费、非生产性开支等方面的费用;还包括了为指定分包单位配合工作所支出的人工费用。

(8)除甲方安排乙方到甲方承包的本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经双方协商费用外,其他一切发生在本工程内的生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料具整理、材料的检验实验费等方面的工作无论是否由甲方进行安排,结算时均不对劳务合同中的固定单价进行增减。

(9)施工条件不具备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并擅自将人员进场,造成的人员停工、窝工、误工,甲方不予任何补偿;施工条件具备,但乙方相应施工人员不足造成后续人员窝工,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10)与工程施工相配合的架子及安全防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生活区管理;除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以外的所有辅助材料、工具用具,小型电动工具及设备的购置或租赁费用。

(11)固定综合单价中还包括现场临时水、电新建的施工及管线拆除、材料现场卸料以及现场材料二次搬运及装卸车、周转材料及中小型机械的场内、外进场就位、退场归还的一切费用。管线出建筑物外规定范围内的人工挖土方、回填土、预埋件预制和回收用工、现场文明施工清理用工、应对有关方面检查的现场和生活区及办公区清理用工、工程验收时发生的清理用工及配合业主分包等的用工,以及施工完成后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现场清理至甲方要求,所需的费用支出也包括在固定单价中。

3、关于合同价款的增减及窝工补偿:

(1)乙方接受甲方下发的所有设计变更,对于承包范围以外的洽商项目按照( 2019 年)《 北京 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确定综合单价(报价清单中不包括部分),但不再计取各种费用;设计变更或承包范围内发生的非乙方原因的返工,变更洽商(人工部分)按照( 2019 年)《 北京 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确定工日,每个工日综合单价按 元进行结算,但不再计取各种费用。

(2)对连续超过一周时间因甲方原因停水、停电或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的补偿费用(一周内部分不予补偿),结算时按双方确定超过时间部分的工人人数以 40 元/工日标准给予补偿(以当时签字的确认单为准),但不再计取各种费用。

(3)对于乙方未经甲方 经营主管 书面认可、且超出工程施工图纸范围施工的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一律不予结算。

4、暂定固定总价款为: (人民币)

大写为:人民币 元整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1)本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承包价及承包内容确认单、承诺书

(3)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

(4)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经济技术资料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

(6)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结算书

(7)经甲方书面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

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发的函件、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总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后,3天内没有书面回复予以否认和修改的,视为乙方已经接受,并作为合同附件及最终结算的依据。

3、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乙方应投入资金保证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不得以甲方未支付作为乙方对外欠款的理由,无农民工工资发放签认表甲方不予结算。

(2)工程进度款结算:

1)每月25日前,乙方应提交手续完备的“工程数量签认单”到甲方经营部进行审核结算,并开据结算单进行中间结算;工程交工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30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若乙方未在交工之日起28日内提交书面结算资料,视为同意甲方的结算意见,同样甲方收到乙方结算资料后30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承认对方的结算意见。

2)若乙方未及时报送结算原始资料,甲方有权单方面编制当月结算资料,乙方无条件予以认可,同时甲方将按 元/期向乙方收取劳务费用。工程不符合结算标准,甲方不予结算。

3)未按上述程序进行的中间结算和最终清算的任何单据或签字不全的单据,甲方将视为个人行为,均不能作为中间结算和清算的依据。

4)甲方结算时将扣除乙方超用材料费、使用甲方的机械费用、违约罚款等各项费用。在最后一期结算单开出时,同时签订“合同结算终止协议”,协议签订后,并不影响乙方根据合同应履行的义务,甲方可直接在保留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5)甲方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10%作为保留金。其中5%在乙方全部完工后,且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后甲方支付予乙方。另5%待质量保修期满、最终交验后按建设单位返还情况而进行返还,至此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6)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8%的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每月由乙方制好民工工资表后,在甲方监督下发放,并将民工工资发放签收表复印件在甲方财务备案后方可返还。

7)甲方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2%作为安全保证金,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2%的合同金额作为事故处理的保证金额,多退少补;如果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将在清算时全部无息返还。

(3)工程款支付:

1)甲方给乙方结算时,原则上乙方法人代表(即合同签约人)应亲自到场,如派其他人员结算需出具法人或本人授权委托书及结算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财务,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甲方经营部。乙方结算时应出具正规的、合法的劳务发票,付款办法和时间按业主付款办法和时间,由于业主推迟支付,甲方也将无息推迟支付。

2)支付时原则上只能以电汇等形式汇入合同指定的帐户, 汇入合同非指定帐户或其他方式支付时,需提供正式公函原件,提供委托付款申请书。

3)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提供结算资料,导致甲方不能按期进行结算的,甲方有权不予进行资金支付。

4)甲方每期工程款支付时,控制在当期应付工程款的70%以内,乙方工程完工后,在扣除按照合同条款应该扣除或者暂扣项目后的余额进行无息支付。

第六条 材料、机具供应

1、甲方提供的机械、工具及材料( ):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工具及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施工现场。

2、乙方提供的材料、机械和工具:除以上甲方提供的材料和机械及工具外,其余工程所需的机械(包括所有使用380v电压的电动工具、三级移动的配电箱、电缆和机械)及工具均由乙方提供且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规定。由乙方自备的机械、工具及辅助材料须自带入现场,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3、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所有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领用的甲方的机具,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机械、机具进场及时提出,如未提出视为合乎要求,无论是否提出,乙方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4、乙方自带小型机械的正常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5、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

(1)由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及材料,乙方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对机械清理保养,机械发生故障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维修,费用自理,如发现人为损坏机具,乙方按照市场价格赔偿给甲方。

(2)甲供及调拨材料只限乙方在本工程使用不得外运;违者按材料数量双倍处罚。在施工中必须按规定位置堆放材料,做到工完料清,保持现场整洁。

(3)甲方供应调拨给乙方原材料,由乙方负责看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丢失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所有材料领用人员必须是乙方负责人、负责人书面授权委托人员或乙方现场负责人员,以签名(盖章)为准,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机材部。

(5)其他: 。

6、对本工程材料的使用及奖罚,双方约定如下:

(1)现场材料的供应量应根据合理施工方案现场调整。由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分批供应至施工现场。

(2)乙方确保商品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的模板、支撑等完善有效,发生因模板支撑等方面失效导致的混凝土浪费而被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索赔的将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确保混凝土到场后按时迅速浇筑,如因乙方人员原因发生混凝土浪费而被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索赔的将由乙方承担,对于工程实体材料,除商品混凝土外,乙方现场卸货后,确认数量,并在料单上签字,作为甲方实际给付的工程实体材料数量依据(如果乙方拒绝签字,则按甲方签字为准)。

(3)乙方应合理使用材料,妥善保管,按甲方要求码放成堆,不得浪费和丢失。

(4)双方约定工程实体材料的损耗率控制在以下范围内(以设计图纸的工程数量为标准):

1)钢材损耗控制在 %之内。

2)水泥损耗控制在 %之内。

3)混凝土损耗控制在 %之内。

4)砂石损耗控制在 %之内。

5)块料面层损耗控制在 %之内。

6)其他未注明材料按照 计算。

如果实际损耗率小于上述控制率,则按超额节约部分价值的 %奖励乙方;如果实际损耗率大于上述控制率,则由乙方按超出控制率部分价值的100%赔偿给甲方且增加5%的材料采购费用。

7、乙方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手套、绝缘鞋、工作服等),且质量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8、乙方自行提供所有质检及测量放线所需设备、工具及临时用电的配电箱。

(1)本工程的放线测量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只负责验线。

(2)工程的测量费、材料的检验实验费已包含在乙方的固定单价中,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进行调整;工程试验工作由乙方配合甲方进行。

9、甲方提供的材料进场验收将由甲方与乙方联合办理。甲方供应的所有材料只负责运抵现场,乙方负责验收、核量、卸车、运转、倒运,并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1)一旦材料移交给乙方,乙方应负责材料保管、储存、合理使用,坚持厉行节约、严格管理、限额领料的原则,乙方承担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或由于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而返工造成的施工中实际材料用量超出材料损耗率以外部分的材料费用和其它费用。

(2)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进度要求至少提前两周对甲方应提供的材料提出材料申请计划,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验收接管材料。如果由于乙方所提计划不及时、计划量不足或规格型号错误等导致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采购的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每月25日上报进度报表。

第二章 质量、工期、安全

第一条 工程质量及要求

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果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并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结构长城杯 标准。

2、 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施工前乙方应进行图纸审核,一旦发现有设计错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工程验收以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8日内由甲方、乙方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3、 本工程质量标准: 。

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率100% 。

4、 工程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乙方的质量体系必须对应甲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同时乙方项目经理、专业工程师和主管工长要根据甲方管理人员的要求统筹安排、合理分配人力、物力,确保全面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计划由甲方编制,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审批后,甲方存档,发、承包双方均按施工组织及创优计划组织施工,执行其中的各项要求。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配合甲方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检查、验收。

(4)隐蔽工程的检查

乙方自检检验合格后在隐蔽验收前24小时之内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自行承担费用整改完毕并重新组织验收,达到设计要求、规范标准,报监理验收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专业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由甲方专业工长编制,在编制过程中乙方主管工长和相应专业工长或分项负责人参与,提出乙方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定稿权为甲方。经监理审批后,甲方存档,下发到乙方。发、承包双方均按方案和交底中的措施和要求组织施工。

(6)分项工程施工前由乙方专业工长或分项负责人召集乙方参与该分项施工的所有人员,将交底向操作工人进行传达和讲解,要让每一个操作工人明白应如何施工,如何对自己所完成的工作进行质量检查以及应达到什么样的质量标准,完成技术交底。如未传达或传达不及时,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甲方相关人员有责任在施工组织、创优计划、施工方案和分项交底中明确施工安排、施工工艺、质量要求等相关内容;乙方相关人员有权利和义务提出符合质量标准的省工、省时、省材料,甚至达到更高质量标准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定稿、审批下发传达后,则双方应按此执行。

(8)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向甲方索取方案和交底。对没有方案或交底,没有明确质量要求的分项工程,乙方有权拒绝施工。乙方对该类工程擅自施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项目经理、工程师、主管工长应充分了解甲方下发的施工组织、创优计划中的施工部署、工艺流程及质量标准,精心组织己方人员,在甲方指挥下合理安排施工。

(10)各分项工程完成三检,符合质量标准后乙方质量检查员检查后报甲方专业工长、质量检查员核定验收。

(12)对甲方及监理在验收过程中提出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按要求完成。

(1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能擅自修改甲方方案、交底中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由于乙方擅自改动施工交底方案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

(14)出现工程返工时,由责任方承担因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其它损失。

第二条 工期延误的确定及奖罚

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延的,经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造成的停工等不可抗力;

(2)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2日内,就延误内容向甲方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收到相应的书面报告后应于2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事宜给予书面答复。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甲方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3、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照合同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如下: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20190元/天 标准的违约金。

4、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相关损失。

5、甲方制定承包项目的总工期和分段进度工期,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工期,合理调配人员安排施工,确保工期计划的实施。

6、乙方未按照甲方计划组织人力安排生产,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重新组织人力进行施工,确保工期计划按照甲方预定计划实施。如未在原定工期内完成计划,甲方有权直接扣除违约金(按上第3条规定)。

第三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处理

1、安全施工: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如未按安全标准施工,则一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甲方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双方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对本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安全生产标准为 北京 市安全文明工地,必须达到“ 北京 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分要求,有关安全、现场、环境的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备必要的防护设施,乙方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确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省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手段,确保施工安全。同时遵守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交底。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明确的由责任方负责;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施工造成的一切事故损失及后续相关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处理。

5、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由甲方在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中制订,乙方须按甲方制订的措施、方案和交底进行施工和安全防护。未按要求施工造成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由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制订现场及生活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项目经理负责向其管理人员进行传达。乙方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应始终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制定的条款进行处罚。

7、安全文明工地施工各项管理制度见《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在规定制度中未明确的并不表示甲方没有进行限制,甲方将根据现场发生实际情况,临时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乙方同样需要执行这些制度。

8、乙方生产机械操作人员遵守挂牌标识的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9、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种技术措施、方案、制度、规程由乙方项目经理、安全员、生活管理员及各专业工长对其工人进行宣讲和传达。该项工作责任人为乙方相应管理人员。

10、乙方人员进入本项目工地,就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1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各专业工长须按照已传达的甲方制订的相应的安全措施随时进行检查,对不安全的行为、做法及时纠正。

12、乙方安全员须熟知各项安全措施、规定,施工过程中随时在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提出并监督整改。

1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操作工人必须接受甲方安全员、专业工长的随时检查,对甲方相关人员提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14、无论是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的、上级单位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乙方安全员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的整改要求,乙方须按要求积极整改。

15、施工过程中,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项目部及其上级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16、对于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形成安全隐患的行为,任何人有权制止,乙方作业人员必须听从。

17、无论甲方人员还是乙方管理人员进行违章指挥,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18、乙方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无安全保障、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境进行施工作业。

19、乙方生活管理员配合甲方生活管理员,按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随时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保证符合要求。

20、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现场机械安全、消防保卫工作应完全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21、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的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章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

第一条 文明施工

1、甲方、乙方应严格执行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以及镇江市、扬中市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2、本工程文明施工标准为江苏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必须达到“江苏省级文明工地”的评分要求。如达不到文明工地,因乙方造成的,从总劳务款中扣除 2 %。

3、严格按照江苏省省“文明工地”评分表中的每一项执行,每月每项一次不合格者,罚款500~2019元。要设专职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员和专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应随时将自身施工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的场所,乙方应使自己的生活设施保持整洁和卫生。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场容、环境卫生工作由甲方生活管理员负责组织检查和监督,乙方生活管理员直接受甲方生活管理员的领导和监督,并对在日常检查中提出问题的整改负责。乙方项目经理应全力支持其生活管理员的工作。

4、乙方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防止并消除对大气环境、水的污染以及施工噪音的扰民

5、乙方项目经理、主管工长、安全员、生活管理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相关的专题会议。

6、如乙方未服从甲方的文明施工要求,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划分责任区域,由各专业分别负责。

2、乙方设专人,每日清扫,确保现场内环境卫生整洁。道路无积水,无泥砂。

3、现场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管理,要求墙面干净,门窗玻璃明亮,地面无纸屑、烟蒂等垃圾;文件资料、图纸由谁使用谁管理,不得随意堆放,保持桌面整洁。

4、现场会议室设专人管理,保持整齐清洁。会议室内悬挂有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图,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义务消防救灾组织名单。

5、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对工人实行封闭式管理。

6、民工宿舍内由专人进行打扫,统一被褥,衣物等物品要摆设整齐,保持整洁、有序。宿舍内严禁乱接电源、乱设开关和插座, 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7、施工现场厕所由专人按厕所管理规定进行打扫,保持厕所内干净、整洁。

8、出现场的施工车辆遮盖严密,车轮清洗不带泥土出场。运输中遮盖不遗撒。

9、乙方设专人负责,每日打扫整个生活区的卫生,清运垃圾。

10、所有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或乱涂乱画。

11、及时排除积水并根据天气情况进行施放药物,防止蚊蝇孳生。

12、严禁随地大小便,做到大小便入坑。

第三条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

甲方根据现场综合情况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并制定控制预防可控制事故的方案、程序和方案,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措施进行操作,将危险因素严格进行控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其他人员、机具产生的由甲方负责监督整改,乙方予以配合。

第四条 职业健康安全

甲方根据现场综合情况针对辨识出来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后制订出专门的控制方案、程序和方法及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必须严格予以遵守和执行,避免出现火灾、中毒、起重伤害、触电、雷击、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空坠落、中暑、疫灾等现象的出现,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劳保防护用品应保证发放到位,分别购置。健康证、特种人员作业证等必须的证件齐备,同时应响应国家安全生产部门制订的为特种作业和高危生产人员投保商业保险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及运行控制

甲方根据本项目特点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进行评价,并根据现场情况随时进行更新,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种方案、程序和方法,对生产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做到能源与资源的保护、废水与废物控制、扬尘控制、噪声控制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控制等管理,确保环境方针、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

1、严格控制能源消耗、合理使用和节约能源;

2、合理分配施工用水、电,避免浪费;遵守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各项规定,保护水资源不被污染;

3、对在施工中遭受破坏的自然环境及时进行恢复,保护生态环境;

4、对扬尘和大气污染进行控制,控制粉尘、含尘气体的排放;对油漆、石棉等物品妥善保存,造成污染时及时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理;

5、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确保对噪声进行控制,超过规定限值造成扰民的,扰民费由乙方承担;

6、生产垃圾和废弃物等物品,进行分类后,不可回收物要堆放到指定地点,可回收物另行堆放;由甲方统一处理;

7、由甲方材料部门制订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台帐,严格进行控制发放,在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操作规程、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技术交底,必要时配备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使用后剩余的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应及时退回仓库。

第四章: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施工图纸,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交底。

2、负责于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壹套,积极向业主办理工程洽商。

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5、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6、乙方在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应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整改。

7、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委派的不称职工作人员。

9、当乙方不能按时或全面履行本合同,如工程质量或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有权调整承包施工队或解除本合同。或当乙方自愿退出履行合同,结算时,甲方给予乙方已完工程量10%的罚款。

甲方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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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成都市白蚁预防工程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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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白蚁预防工程合同书

设、开发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白蚁防治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办发[1994]86号及成办发[1996]9号文件精神,甲方现将白蚁预防工程委托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就白蚁预防工程商定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在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路、巷)_________号建造的_________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进行白蚁预防处理。二、本工程系多层_________幢,设计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m2;高层_________幢,设计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m2,木地板及装饰面积为_________m2(详见下表)。本工程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开工,预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竣工。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的地基(及地下室)和壹至叁层进行白蚁预防处理。┌─────┬─────┬─┬─┬────┬──────┬────┐│建筑物名称│ 层 数│幢│结│建筑面积│木地板及装饰│ 备 注 ││ ├──┬──┤ │ │ │ │ ││及使用性质│地上│地下│数│构│(m2) │(m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白蚁预防工程费根据成价费[1994]270号、成价发[1995]213号及成府发[]10号文件的规定,按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计算,木地板及装饰部分按实际装饰面积3.20元/平方米计算,白蚁预防工程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甲方应在本工程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将该款一次性结清。如本工程竣工时建筑面积与报建建筑面积不同,则依竣工时建筑面积核算。四、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将本工程的总体平面布置图、底层平面图及地下室平面图各一份交乙方施工和存档。五、为确保白蚁预防工程施工质量,甲方须在本工程实际建筑施工进度达到下列情况之前,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按时进场施工:1.有地下室的:a、在地下室开挖完成验坑前五天;b、地下室墙体外围建筑模板拆除前五天。2.无地下室的:须在基础回填夯实到+0:000(或搁置架空板)前五天。3.壹至叁层木制门、窗框(或室内装饰)及木制预埋件安装前五天。4.无木制门、窗框的:须在壹至叁层门、窗洞墙体抹灰前五天。甲方如不按以上规定时间通知乙方,责任由甲方承担。六、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上述通知后,及时同甲方代表共同协商,确定本工程有关白蚁预防的具体施工时间及需双方配合的有关事项,以确保白蚁预防工程的施工质量:1.在商定时间内:对本工程的地下室(或基础)及外围进行预防施工。2.在商定时间内:对本工程壹至叁层木制门、窗框(或门、窗洞墙体)及木制预埋件(或室内装饰)进行预防施工。3.白蚁预防工程施工完毕后,将竣工通知书交甲方壹份存档。乙方如不在商定时间内完成白蚁预防施工任务,责任由乙方承担。七、其它在关事项:_________。八、本合同有效期十五年(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十五年内如乙方负责预防处理的范围内(如室内木地板及装饰未经乙方预防处理,乙方概不负责)发生蚁害,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无偿灭治。九、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在执行中如需协调或补充,须经双方协调一致后,作出书面补充。十、本合同执行中如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必须负责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并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本工程白蚁预防款的百分之十五计算。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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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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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2)

订立合同双方:

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分包方。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

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____。

第三条 工程范围

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

第四条 质量标准

____。(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

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方式

____(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

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 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

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 付款办法

第九条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年__月_

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交工

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__工程,自__年__月__日开工于__年__月

__日开工于__年__月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______。

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______。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

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

总承包方收执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

_份。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总承包方:

负责人:____地址:____电话:____

分包方:

负责人:____地址:____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订立

附表1:  工程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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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算号│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数量│预算 │价值│预定工期 │备注│

│ │ │ │ │(概算)│ │开工、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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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总承包方(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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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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