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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后感优秀范文(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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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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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第一次读毕淑敏老师的文章是在小学五年级那篇文章是《爱的回音壁》,那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那段时间我一直认为父母不爱我,可我读过后便知道父母是那样的爱自己,而自己却丝毫不为之所动,慢慢的回忆小时候我体弱多病,母亲不顾夜的漆黑,一次又一次的将我送到医院,我并没有感到丝毫感激,长大了每每向父母要零花钱时,不会想到这是父母的血汗钱……太多太多的爱我已失去了嗅觉无法领悟他们,是毕淑敏老师在悬崖边拉了我一把,我十分感激。

从那时起我就很想了解这位素未谋面的作家了,对她心中从满了仰慕和感激,前几天刚好在书店买了一本《毕淑敏散文卷》,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一页一页的阅读,用心与她交流。我的心情与文章的情线翩翩飞舞时而低谷,时而亢奋。

从中学到了许多道理,《提醒幸福》是我明白要常常的提醒自己注意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常常看看太阳一般,心里就会不知不觉得暖洋洋亮光光的。是啊,身边太多的幸福会在不经意间溜走,幸福是一种心灵感觉,慢慢的体会吧,我们会从不同的人身上获得不同的幸福,不要做一个幸福的傻子,在索取时也要懂得回报。在《抵制但是》中了解“但是”一副偏光镜,把我们的目光聚焦在花园中的虫子上,可花儿也很美丽,也许在生活中要用“但是”时换成“同时”也不错。呵呵,语言也是需要技巧的!从《家问》中读懂了家是大千世界的缩影。家啊,是理解奉献思念呵护,是圣洁宽容接纳和谐,是磨合欣赏忠诚沟通,是心心相印浪漫曲折生死相依海角天涯。原来我的家并不大,也没有豪华的装修,但我很爱他在这里有亲人的关怀可以收容我这个任性顽皮的孩子……

感受很多,每一篇文章都会给我不同的的感觉,淡淡的如一杯香茗,慢慢的品味,慢慢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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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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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我不爱看,结果,看着看着,入了迷。原来,它讲的是有一口泉,谁喝了谁就长生不老,塔克他们一家就是这样的,有一个叫温妮的小女孩,无意之中知道了这个秘密。可是,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也知道了这个秘密,想尽办法得到他。

自从我读了《不老泉》,我感受到了温妮善良、关爱的心。也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住着一家人:温妮和她的姥姥、妈妈、爸爸。某一天,温妮出来玩,玩着玩着,她在树林里迷路了,然后,就坐在一棵大树下,忽然,她看见旁边有一个男孩,他叫:杰西。正趴在那里喝水,这么一想,自己也渴了,就问:“这水好喝吗?我也想喝。”杰西说:“不行。”“为什么”温妮说。因为,这是不老泉,你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喝。这时,迈尔斯和梅也来了,这是杰西的弟弟和妈妈,最后,温妮跟着他们一起回家了。不过,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偷听了他们的谈话,心中暗暗的笑了,因为,他了解一个不老泉的秘密。

这个穿黄衣服的人真坏,是个坏人,随便偷听别人的谈话,这样做很不好。

在这里,让我心里想到的最放心的事情是:塔克一家非常善良,关爱温妮;他们一家人还会照顾温妮。特别是杰西对温妮很好,他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的水,让她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去,然后就去找他。

穿黄衣服的人不幸没有得到泉水,而且还被梅用枪打死了。警察把温妮送回了家,把梅给抓起来了,然后,温妮又把梅给救了,让他们赶紧逃脱。

最后,温妮没有喝珍贵的不老泉水,而是给了那只大蟾蜍,因为,这只蟾蜍能听懂她说话,是她的朋友。

这本书真有意思,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杰西非常善良、友好,帮助迷了路的温妮。我不喜欢温妮,温妮离家出走,害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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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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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性取向的原因,一般父亲比较偏爱女儿,母亲比较偏爱儿子,同样由于性本能的关系,加上父母双方的刺激,幼儿在性发展的对象选择时期,一般男孩以母亲为对象,女孩以父亲为对象,这就是心理学上的俄狄浦斯情节。

尽管一般人不承认自己有这方面情节,但不可否认,我们儿时或多或少都经历了这样一个俄狄浦斯期,只是有人安全度过了,有人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未安全度过。英国着名文学家劳伦斯就是一个受俄狄浦斯情节困扰半生的人,他的自传式名着儿子与情人描写的就是一个青年在这样一种情节中苦苦挣扎的心理历程。

小说的主人公保罗出生于一个矿工家庭,父亲是一个粗俗、帅气的矿工,和许多矿工一样,他勤劳但脾气暴躁、酗酒,保罗的母亲出生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她爱读书,喜欢探讨宗教、哲学方面的问题,什么时候都像一个“贵妇人”。

这样的家庭不可能和谐,母亲从心底看不起父亲,她用冷淡在自己与丈夫之间筑了一道难以逾越的篱笆,而丈夫因为自卑变得愈发令人难以接近。母亲为孩子营造了一种温馨的氛围,而只要脾气暴躁的父亲一进来,屋里立刻便得沉默尴尬,父亲成了局外人,无奈之下,他只好往外界寻求安慰,常常大醉而归,打骂孩子,而他的这种表现更加深了他和妻子孩子之间的距离。

保罗是这个家的第三个孩子,他刚出生时母亲是不爱他的,甚至是恨他的,因为这时她和丈夫的关系正处于冰点,她在身怀六甲时还被丈夫赶出家门,差点冻死,为了孩子,她忍耐着活下去,这时的母亲是坚强而令人尊敬的。

母亲最大的愿望是孩子能长大成人,以分担自己过重的负担。因此长子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人。当长子威廉在伦敦某到一份高薪的工作时,母亲感到非常骄傲。然而,威廉由于爱上了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女人,生活凄苦,精神抑郁,最后由于肺炎死在伦敦,母亲一下子就像老了十几岁,意志消沉,差点死去。幸亏这时的保罗也染上肺炎,母亲注意力一下子转移到次子身上,才意识到不能“光为死人伤心,却忘了活人了”。

母亲振作精神,全力照顾保罗,婚姻不幸的她认为丈夫不值得她爱,女儿安妮整天疯跑,轩子没心没肺酷似父亲,因此母亲将全部的爱倾注在保罗身上。保罗长大后,腼腆、懂事,知道母亲生活不易,全身心想让母亲过上好日子。母亲很满足有这样好的儿子,保罗也很为自己的母亲骄傲。日积月累母亲的爱慢慢变成了一种占有欲,这让保罗无所适从。

保罗的初恋情人米丽亚姆是一个美丽、纯真的女孩,她崇尚那种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认为人不应当迷恋眼前的小事物,而应该有崇高的理想,她深深的爱着保罗,不管保罗怎么对她,她始终忍耐,并以一颗仁爱之心对待他。按说,这样的女孩,母亲应该满意才对,可恰恰相反,母亲恨极了米丽亚姆,因为她认识到,儿子与米丽亚姆是真正的心心相印,将来只怕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连一丁点地方都没有了”。于是她对儿子说米丽亚姆“能把人的灵魂都吸干”,坚决反对儿子与她在一起。

保罗在母亲与情人之间挣扎,在情人那里待得晚了,回去受到母亲的责备,不忍母亲的伤心,于是百般折磨米丽亚姆,折磨过后又后悔,赶紧和好。回去再受责备时,他就会想起情人的可怜,于是又冷淡的对待母亲,而看到母亲可怜,转而又哄母亲开心,折磨情人。如此周而复始,保罗内心痛苦彷徨,他知道自己心理有问题,却又说不出是什么。

最后,保罗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离开了米丽亚姆,在这场爱的较量中,母亲大获全胜。然而,保罗是一个年轻男人,终究会有人的七情六欲,年轻的有妇之夫克莱拉丰腴妩媚,保罗很快与她坠入情网。对于这段恋情,母亲开始是持反对意见的,因为克莱拉“是个有妇之夫”。但当她见到克莱拉时,她却很快接受了克莱拉,并且产生了深深的同情。这不是母亲对儿子让了步,而是母亲意识到儿子不过是爱上了克莱拉的肉体,他很快就会厌烦她的。母亲知道他们俩不可能结婚,儿子也不会真正爱上克莱拉,这样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还是重要的。

保罗的热情很快褪去,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不可能总是灵肉分离,他厌倦了克莱拉,而克莱拉从与保罗的恋情中意识到,自己丈夫才是真正爱自己的人,于是回到丈夫身边。

年迈的母亲因为癌症离开了人世,留下保罗彷徨、孤独的生活着,但他也终于能够正常的爱了,高尚的米丽亚姆主动回到了他的身边,只是他内心还是迷惘的,母亲在他心里能退到一个正常的位置吗?作者没说,我们也难以猜测。

与父亲相比,母亲生活圈子相对较窄,又由于女性特有的感性,母爱往往表现得较为强烈。没人怀疑母爱的伟大,爱一个人就想得到这个人全部的爱,这也是人之常情,只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为了团聚,而只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那就是父母对于儿女的爱。爱孩子,就一定要学会放手,再不舍,孩子自己的路也得自己去走,因此儿子与情人应该是本母亲必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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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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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个星期里,我读完了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那优美的诗句使我沉醉其中,似乎已身临其境。其中,感触颇深的是《藤野先生》这一篇。

在《藤野先生》中,讲了“我”日本学医时,认识了藤野先生,并在他的教导下学会了行医。但是,到了最后,我决定离开仙台市,从事文学著作。无论我走到什么地方,总会想到藤野先生的面孔,永远都无法忘记。

在这篇文章中,我十分厌恶其他的清国留学生,因为当他们和一些日本学生看到,日本和_发生战争,在中国的土地上战斗时,有一些中国人去给_当间谍,被日本人发现以后,把他们统统抓走,准备去枪毙时,一些日本学生在座位上高呼“万岁”,这些日本学生喊没关系,可是中国学生也高呼“万岁”,这就十分地反常理了:别的国家的人要枪毙自己国家的人,不应该是十分愤怒的吗?

这点让我十分不理解。同时,也让我想到了当时的情况,当时中国十分弱小,也许是因为这样,那些清国留学生才会高呼“万岁”的吧?在这篇文章中,同时也有让我十分敬仰的人,比如题目中所写的藤野先生就是其中一个。他十分地关注鲁迅,并且想让中国有一个新的医学。在鲁迅先生要离开仙台的时候,他还给了鲁迅一张自己的照片,并且让他给自己一张照片。看来,在日本还是有十分善良的人的。

正如书中所讲的,作者十分的内疚。我也十分内疚,为什么中国人要为日本人欢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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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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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在书架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散发着淡淡的书香,书香中蕴含着黑人追逐自由的执着,母爱的力量,忠心耿耿的悲剧下场……朱自清先生说得对,黑人,白人,黄种人都是人,都是平等的,无贵贱之分,每个人都有追逐自由的权利,关键是自己能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汤姆叔叔原是好心的希比尔先生买回来的黑人,但因希比尔先生没有足够的钱还债,无可奈何地要将汤姆叔叔,还有伊莱扎唯一的儿子哈里当钱一样,把他们贩卖给赫利。汤姆是一个忠心耿耿的黑奴,无论主人怎样处置他,他也毫无怨言,但伊莱扎并不是,她是一个勇敢去追逐自由的女子,所以母爱让她有意识地带着孩子逃走,最后成功抵达加拿大。汤姆一次一次地被人贩卖,在一路贩卖的“旅途”上,汤姆认识了纯洁得就如荷花的伊娃,伊娃很喜欢这个曾逗她玩的汤姆叔叔,就连她父亲对汤姆也非常满意,汤姆以为这下他可以抱回回家的希望了,可好景不长,伊娃因病重而永远地合上眼睛,男主人给人杀害了,黑奴的自由的权利就交给了自私的女主人了。汤姆最后一次被贩卖了,这也是他最后一次的黑奴生活了。后来,他在这里认识了种植厂里的两个女仆,她们都有着向往自由的强烈追求,在一次机会里趁机行事,成功逃跑了,但汤姆却坚持原则留下来,最后忠实换取的代价是死亡,当乔治少爷赶到的时候,汤姆叔叔已给莱格里鞭打得奄奄一息,然后随着乔治少爷的祷告悄悄地走向那没有奴隶,没有痛苦,只有平等相处的天堂,那幸福的天堂……

汤姆叔叔已经给“黑奴贩卖是理所当然”的认识洗脑了,就是因为他没有意识到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权利去争取自己的自由,所以才被人任意控制,最终以结束生命告终。而勇敢去追求自由的人,却往往会遇到一所不到的惊喜,最终能实现自己想要的东西。

联系生活,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你想要得到的东西,不但需要你辛苦的付出汗水,有时还要你抱有勇于拼搏与改变现状的那份决心才可以达到目的。我们不能只等着天上掉馅饼,而是勇于追逐才可以获得成功!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600字

十九世纪末叶,美国盛行著一种毁灭人性尊严的奴隶制度。这种奴隶制度,势将非洲等落后地区的黑人,强制押解到新大陆,做家畜式的买卖。

这个故事中,令人感动的地方使人无法忘怀,让人感到悲伤的情节也不禁落泪,总而言之,这是一部悲情故事,故事中充满了许多温馨感人的情节!好了,不多说,我们就来看看有哪些令人感动、愉快、悲哀的故事吧!

一开始的第一幕中,看到了小主人和汤姆叔叔一家人聊天聊的非常愉快,不禁令我想起了「天伦乐」三个字,但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总是不长久,当他被主人叫去时,主人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将汤姆叔叔和一位黑人小孩卖了!顿时觉得晴天霹雳,但之后又为他们感到可怜。而当天晚上,那位小孩的母亲为了救她的小孩,竟然带著小孩连夜逃跑,汤姆叔叔为了帮他们,也真是不顾危险啊,这令我觉得他真的好有同情心;而汤姆叔叔其实那时也可以逃走的,但为了对他有恩的主人,宁可牺牲自己,也不逃跑,这真是一位忠心不二的好汉子啊!

当他再往奴隶市场的船上时,遇见了一对父女,但这位女孩忽然一个不小心掉进了水里,这时汤姆叔叔便奋不顾身的跳进水里抢救她,这一幕还真令人动魄心惊,而这位绅士(父)看到这一幕,便将他买回家作管家,从此汤姆叔叔便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了。一段时间过后,汤姆叔叔和小主人的感情浓的像父女一样,他们常一起谈心事,而心事的内容不仅十分的令人感动,而且有许多的涵义。而天意弄人、好景不常,可怜的小女孩因天生体质差而去世了,而主人也因为劝架不成而意外身亡,之后汤姆叔叔便被夫人卖到牧场去做粗活,过著「人间地狱」的生活,让人看了都十分替他可怜,不过当他因为别人而惹上主人,被每天毒打时,他的心中却一点怨恨都没有,一直到死时,还替牧场主人祈祷,希望能减轻他的罪孽。

汤姆叔叔虽然是黑人,读过的书不多,但他做人的道理懂得却比一些自视甚高的白人多,他悲天悯人的心肠可说是佛祖在世,让我佩服;他义薄云天的义气宛如关公,值得我学习;而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感动万人;而他那「鞠躬尽瘁」的忠心,好比诸葛亮,是做人做事应有的心。即便是在多麼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也要

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是我看完本书后得到最大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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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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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四年级时第一次读此书,那时对历史知识不是太了解,只是记住了一些历史人物和历史故事。如今再读,对历史知识和历史人物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首先,感慨作者对历史人物和知识的掌握。本书记述了春秋战国时代五百多年的历史,全书一百八十回,时间漫长,人物众多,事件复杂,头绪纷繁,但作者做到絮而不乱,前后贯穿,上下衔接。

第二,本书的价值在于称颂明主贤臣时,无情地揭露和鞭挞那些荒淫无耻,残酷暴虐的统治者,如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卫宣公筑台纳媳,卫懿公好鹤亡国,晋灵公肢解膳夫等。读来让人不可思议,但又是确有其事,深感统治者的残暴和百姓生存的不易。

第三,对于一些舍生忘死,刚正不屈的忠臣义士,如管仲,蹇叔,百里奚等人,其中,赵氏孤儿的故事至今还在为人们称道。介子推割股救主,最后不图名利而被晋文公烧死的事件,让人感慨帝王的无情无义。

本书作者的理念,是在通过人物事件来宣扬"仁义理智信",其中,对齐桓公之所以能称霸的描写尤为突出,表现了德的重要,而,后来的宋襄公沽名钓誉学桓公,却遭楚庄王戏弄遭后人耻笑。

本书不足之处在于,穿插了一些鬼神故事来宣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唯心思想。

重读此书,对历史和历史人物又多了一些了解,对今后的教学会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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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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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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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西游记读后感初中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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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中,我重温了《西游记》这本书,这本书中的神话人物让我沉浸在美妙而传奇的故事情节中,不由得感想连篇。

孙悟空对自己的师傅非常忠诚,有一次唐僧误会了孙悟空,要赶走他,孙悟空临走时给唐僧磕头,唐僧扭过头去不看,孙悟空就变了一圈猴子给唐僧磕头。走后他去了观音菩萨那,沙师弟在唐僧遇险后去找菩萨,当孙悟空得知后又立马回到了凡间救出唐僧,和他们一起去取经。在机智勇敢的猴哥,胖嘟嘟的猪老二和憨厚的沙师弟的陪同下唐僧取得真经,普度众生。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深深地意识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困难与磨难只要我们团结一心,不怕困难,不像猪老二似的老喊着散伙,我们就可以像孙悟空除怪似的除掉困难。还有就是看人不能看表面,在西游记中有许多妖怪扮成人惹得唐僧的同情,唐僧还真就相信了,可孙悟空用火眼金睛识破了他们,就想训它们,唐僧却念紧箍咒,并赶走了孙悟空。我有时真觉得唐僧真笨。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正是如此吗,有一些坏人装成好人的样子骗取钱财,我们应该善于分辨人的好坏,练就一套我们自己的火眼金睛。

《西游记》不仅故事情节好看有趣,还蕴涵着一个道理,把它称作是《四大名著》之一简直就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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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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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去反复思考同一个问题,不要把所有的感情都放在一个人身上,你还有父母,有朋友。

认识我的人以为我很静,了解我的人以为我很疯,只有懂我的人才知道其实我很忧伤。

你随时要认命,因为你是人。

不要和一个人和他议论同一个圈子里的人,不管你认为他有多么可靠。

秋天在落叶里,落叶在秋天上,秋风颯颯,是谁遗忘了幸福的方向?为何忘了那么久的事,会在不经意之间惊醒岁月的封尘,然后没有任何原因,就回到了从前。

往事留下我温婉的笑容,覆盖的灰尘早已死去。

我们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以彼此为不可替代;我们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那样用力的爱,直到哭了出来。

你走后我总对自己说:我会找到个更好的,其实我只不过是叫自己别哭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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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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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虽然外表丑陋,但是它那颗忠诚的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认为,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江苏省有一位老奶奶,因为自己的狗狗长相丑陋而准备遗弃。可谁知,有一次老奶奶家里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把二十多只鸡都要死。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既然是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并不需要主人给它多好的待遇,只希望主人能够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与外貌,殊不知有狗有一颗忠诚的内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华丽又能怎样呢?如果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那么,无论它的外表装饰得再华丽也无济于事。可是,有些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把丑狗狗扔掉,杀死,甚至把它们吃掉,只是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狗就被定了死罪。人们为什么光看它们的外表,而不看它们的内心呢?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我再次想告诉我的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正如当时孙权不用庞统,以貌取人,却白白丢失了一个人才。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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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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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老师推荐我们看《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我对其中的“弄鬼记”印象最深刻了。他们为了装神弄鬼,将床单铰了两个大洞,顶在头上来装鬼,真逗。小朋友最爱玩这样的模仿游戏了。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一次游戏。一天,表弟王文鑫来我的外婆家,她最喜欢玩电脑上的《超级玛莉》的游戏了。可是大人们总说:“玩太长时间的电脑不好。”

于是,我对王文鑫说:“我们来玩现场版的《超级玛莉》吧!”王文鑫听了非常惊奇,忙问我:“怎么玩?怎么玩?”我把我的游戏设想告诉了他。于是我们就开始行动了。我们几乎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家里所有的椅子、凳子都搬到客厅排成一条长龙,高高低低,错落有致的。最后又把妈妈给我买的小帐篷拿出来放在终点,这样超级玛莉跳跃的地方就做好了。

跳高,跨低,我们玩得真开心。可才没玩几次,外婆就买菜回来了,唉,我们的计划泡汤了。外婆说:“家里怎么这么乱呀?我出发前才刚刚整理过呢!”我们只好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恢复原样。

唉,我们小孩玩得很开心的事情,为什么到了大人那里就变成了不可以做的事情呢?这难道就是大人与孩子之间的代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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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西游记》读书笔记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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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中,语文老师许老师要求我们多读书,读好于是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的作者吴承恩,字汝忠,号射阳居士,是中国明朝嘉靖公元(1522—1566)时期完成的,距今已四百多年了。故事以现实生活为基础,描写了各种幻想世界和神话人物,表达了人们为了征服自然或战胜敌人的美好愿望。在《西游记》中,主要人物性格有:

孙悟空:他天资聪敏,思想跟行动都敏捷如风,学得一身高强的法术,吹一口气,就能够七十二变,并且有法宝金箍棒,缩小如针,放大如铜棒,筋斗云一驾,就能够上天下地。悟空仍有猴性,他精明顽皮,爱作弄。

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举止文雅、性情和善,佛经造诣极高。

猪八戒:八戒好吃懒做,性格温和,憨厚单纯有时也很英勇;经常被妖怪迷惑,难分敌我。他对师兄的话言听计从,对师父忠心耿耿,为唐僧西天取经立下汗马功劳,是个被人们喜爱同情的喜剧人物。

沙和尚:沙和尚保护唐僧西天取经路上,任劳任怨,忠心不二;沙僧心地善良、敦厚朴实,老实忠诚,默默无闻。但同时又过于老实,缺乏主见。

以上这些角色,我们班也有,如、和等就像“孙悟空”;如、和等就像“猪八戒”;如、和等就像“沙和尚”;咱们的冯老师、许老师、任老师、何老师、王老师等等,他们举止文雅、性情和善,知识渊博,就像《西游记》中的“唐僧”,不是吗?哦,我就是那“白龙马”,呵呵。

我相信,在老师们的帮助、关心和指导下,咱们会努力地学习,克服重重困难,也能取得真经,修练成为国家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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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老虎哈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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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儿时的记忆中,总认为培根是一个贪慕荣华富贵的虚浮小人,他为了名利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但通过读《培根随笔》一书,我才了解到了真正的他。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了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培根的一生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论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他推崇科学、发展科学的进步思想和崇尚知识的进步口号,一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培根的随笔集,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位人生的导师,每当我的思想陷入迷局之时,总能为我点破玄机,柳暗花明,又见一村。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随笔》正是像这阶梯一般,破除一片又一片的迷雾,引领着人们向真理进发。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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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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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玫瑰,手留余香。”这句话你听说过吗?这句话来自于什么故事?对呀,就是我今天要讲的《快乐王子》呀!

《快乐王子》是一个多么“幸福”的王子呀!也许,他并不是一位真正的王子,但他可以在那冰冷的冬天献身给穷人,那些富人会吗?连一件新毛衣也不会,能跟快乐王子比吗?所以,快乐王子就算丢掉了生命,他也永远是快乐而又幸福的人,这样的人不值得大家尊敬吗?老百姓就会把他当做王子,做他们的榜样,受到大家的尊敬,这难道不对吗?

确实,有些富贵人觉得他们有什么了不起的,但他们知道要帮助穷人吗?他们贪图富贵,只知道吃喝玩乐,打骂奴才,嘲笑农民,真是白痴,可耻!还不如老百姓,老百姓也知道感恩那些帮助过他们的人,而你们呢?有眼无珠,有眼不识泰山,井底之蛙!连感恩也不会,你们还会干什么?心里只知道钱!钱!钱!

要想快乐和幸福,别忘了多多付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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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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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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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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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描写的是查理一家有七个成员——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爸爸、妈妈、小查理,只有父亲一人在一家牙膏厂工作,收入非常低,挣到的钱甚至不够买食物让大家吃饱。查理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旺卡工厂——全世界最大最有名的巧克力工厂。但这可是最可怕的折磨人的东西,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他只有在生日时才能尝到一点儿巧克力糖。这一小块六便士的巧克力糖,查理却可以吃上一个多月:收到巧克力时,小心的放到自己的盒子里,宝贝得像是一根金条,开头几天只是看着从不去碰,后来实在忍不住才把糖纸角拉开一点点,露出一点点巧克力,然后轻轻地咬一点点,只让那可口的甜味足够在舌尖上慢慢散开,第二天再咬一点点,第三天又咬一点点,一天天一点点咬下去……所以每天两次经过巧克力工厂,查理都禁不住把脚步放得非常非常慢,高高地抬起鼻子,深深地久久地吸进他周围沁人心脾的巧克力香味。

一天,巧克力工厂的主人——前所未有的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和制造商旺卡先生贴出了告示:宣布允许五名小朋友由他陪同参观世界上最宏大、最神奇的巧克力工厂,可以看到工厂里全部秘密和魔法,参观结束后,作为特殊礼物,他们每个人可以得到足够吃一辈子的巧克力糖和其他糖果。查理成为了第五个幸运儿,和其他四位小朋友一同参观了巧克力工厂。

在参观巧克力工厂的过程中,大家都感到新奇有趣、惊叹不已而又迷惑不解,他们看到了叹为观止的巧克力瀑布、川流不息的巧克力大河、郁郁葱葱的口香糖草地……但因为贪欲和不遵守秩序,第一个小朋友被管子吸了上去,变瘦了;第二个小朋友与她的爸爸妈妈满身是垃圾;第三个小朋友全身都变成了紫色;第四个小朋友变得四肢非常的长,只剩下查理一个人从始至终表现的非常好,没有制造出一丁点的麻烦,最不可思议的结局是旺卡先生把整座巧克力工厂送给你查理,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主人。

查理是个懂事的孩子,“不肯吃我们省给他的食物”;是个懂得分享的孩子,生日得到的巧克力“要让每个人都尝一尝”;是个善良孝顺的孩子,在工厂里一直拉着爷爷的手;是个自控力超强、遵守规则的孩子,虽然他特别喜欢巧克力,但如果没有旺卡先生的允许,他从来不去碰一下巧克力糖果……正是这些优秀的品质,打动了旺卡先生,使他将工厂送给了查理。

这本书我是一边流着口水一边看完的,不仅读到了乐趣,还学到了善良、诚实、自律、分享、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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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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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所以我并不爱你。

2、得不到,又忘不掉,那是最孤单的。你和我,曾经有过许多快乐的时光,我以为从此不再孤单。只是,当我们走不到一起时,那种相思,才会是最孤单的!

3、幸福远了,但带不走随身的记忆。甜蜜化了,却化不了拖手的体温。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一辈子的誓言却早已灰飞烟灭。

4、如此美丽夜晚,孤独是一种遗憾。想念得不到的爱情,已成习惯。情歌让我虚度浪漫,最后还是曲终人散。

5、你我有各自的轨迹,如流星。能相聚,共步一段旅程,是缘分。但最终,将朝着各自方向渐行渐远,是命运。

6、一朵花,采了许久,枯萎了也舍不得丢;一把伞,撑了很久,雨停了也想不起收;一条路,走了很久,天黑了也走不到头。

7、天很黑,心很痛;夜很长,觉很短。邮箱查了一次又一次,手机看了一遍又一遍。我终于还是失去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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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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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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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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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竽充数》主要讲的是战国时候,齐宣王喜欢听吹竽,而且要很多人一起吹才可以。有个不学无术的南郭先生听说了,就跑到齐宣王那里去,吹嘘自己说:“大王啊,我是个有名的乐师,听过我吹竽的人没有不被感动的,我愿把我的绝技献给大王。”齐宣王听得高兴,很爽快地收下了他,他就混在里面装作很会吹的样子,骗了齐宣王。其实南郭先生并不会吹竽,只是装模作样。他混了几年后,齐宣王去世了,他的儿子齐泯王即位。他也喜欢听吹竽,可是他喜欢听独奏。这下南郭先生再也混不下去了,于是他只好灰溜溜地逃走了。

读完这篇故事后,让我想起小学时我们班的“南郭先生”。老师让我们背课文,谁背完老师指定的课文就加分。但是有的同学为了想加分,就把背得不熟的课文也加“背熟”章。有一天老师突然抽查背课文,那几个背得不熟的同学顿时傻眼了,只见他们坐立不安,心神不宁。有的背得结结巴巴,有的站起来大脑一片空白。哎!当一个不懂装懂的南郭先生真难!

因此,我想到在平时学习中是甘当“滥竽充数”的南郭,还是做奋力搏击的雄鹰,二者必择其一。南郭先是好混,最后还是混不下去,社会的建设不需要南郭这样的懒汉,需要的是有真才实学的人。“滥竽充数”的人自欺欺人、华而不实、弄虚作假,经不起考验,最后还是要被社会所淘汰。我要学习雄鹰奋力拼搏的精神,努力、刻苦地学习。只要我们树立信心,努力付出,何愁登不上知识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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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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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李开复自传》这本书,感受颇深,大致有以下几点感悟。

1。中美教育方式的不同。李开复六岁之前在中国台湾读书,接受的教育和我们现在的估计差不多,都是接受式的学习。六岁之后在美国接受的教育是开放式的,当然他也遇到了很多的麻烦像语言问题。但在老师同学的共同帮助之下很快的克服了。美国的教育让他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去实践,他上高中的时候就和同学办报纸开公司。这在我们中国是根本不可能的。当然并不是说我们的教育方式不好,开复在中国台湾学的数学到美国之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他的自信心。老师在课堂上提问在我们开来很简单的问题,但美国的学生根本答不上来。当开复回答了问题后所有的学生都以惊讶的表情看着他,觉得他不可思议。

我们知道那么多的东西,在学校学了那么多的知识,可是到社会上我们几乎用不到。我们13亿这样的一个泱泱大国,有那么多的硕士、博士。我好像没听说有谁拿诺贝尔奖,不是我们中国人笨。不是也有美籍华人拿这个奖项么,我们的教育、我们的经济的实力还有很大很大的发展空间。

2。“追随我心”的生活理念。开复先后在苹果、微软、谷歌等世界一流的IT公司工作,并且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开复26岁就当上了副教授,再等几年就能获得终生教授的资格,这意味着一辈子的稳定。但开复为了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他的存在而不同,依然放弃稳定进入了苹果公司。当在微软已经做得很好,受到盖茨重用的时候,开复发现自己在微软的发展空间不大。依然“追随我心”的进入谷歌,尽管要面临着微软的法律诉讼,开复也仍然不低头。在Google工作几年之后,依然“追随我心”的辞掉高薪的职位,在中国开办创新工厂,引领中国的大学生创业。

我在干事情的时候就没有做到“追随我心”,有时候一直在干自己不喜欢的事儿。面临抉择总是瞻前顾后,不能做出“追随我心”的选择。可能不只我一个人,有很多人也是这样,一直在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虽然我们没有开复那么有才,但如果我们都“追随我心”的在干自己喜欢的事情,我想或许可以最大化我们的价值。

3。开复很爱国。开复虽然没有在大陆生活过,但在他父亲的影响下,他对大陆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无论是在微软还是在Google,他都没有忘记自己的大陆同胞。甚至在他的影响下,有好多在美国工作的华人都追随开复回到了中国,为中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也培养了好多IT精英。现在开复正要带领着我们中国的大学生进行创业,让我们中国因为开复的存在而再一次的发生巨大的改变。

《李开复自传》这本书我个人认为非常好,很值得一读。读过之后有很多的感受,只是因为文笔不好,有些东西写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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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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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是一种勇猛的动物,它头上有一个“王”字,这正代表着他惟我独尊的王者风范;那你是否想过,一只身陷铁笼的老虎,又是怎样的呢?

《华南虎》这篇文章正是描写一个身陷铁笼的老虎那不羁的灵魂,字里行间都流露出老虎刚毅不屈的性格。这是一篇象征性文章,文中每一个写老虎的细节都象征着作者当时的心理活动与追求自由的渴望。所以事实上作者写的那只老虎就是作者本身,只不过是借着老虎的性格与自己相比。

文中的老虎是一只被囚禁的老虎,理所当然,这只老虎是十分渴望自由的。他在笼子里挣扎,不屈服于所谓的命运,一味摆脱囚禁,追求自由。在人类看来,这种挣扎是一种十分可笑的行为。但是人类才是愚蠢的,他们不敢与命运作斗争,屈服于命运,宁愿做命运的奴隶,是懦弱的行为。笼中的老虎是勇敢的,也是伟大的,他身上所拥有的不羁的灵魂是与命运做斗争的最大武器,拥有它,便可以战胜命运,控制自我。

人类应该因此得到醒悟,因为动物都懂得争取,为什么人类不能呢?难道人类不及动物吗?不是说人类是高级动物吗?为何连动物都做得到的,人类却做不到呢?我认为人类缺乏勇气,不羁的灵魂,坚韧不拔的精神,只要拥有他们,便可以让命运不再掌握自己,让自己来主宰自己,这才是人类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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