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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契约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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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家具寄托契约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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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承托人__________________夫妇(简称乙方)。兹为动产家具寄托经双方同意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因迁往 地居住而新居狭隘无法容纳原有家具,所以将下列动主目录记载的家具寄托乙方夫妇保管,而乙方愿依约受寄保管,本寄托物于某约成立日由甲方点交与乙方接管清楚。

第二条本件寄托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随时请求退还,而乙方亦得随时自动返还寄托物。

第三条甲方保证本件寄托物全部为甲方的完全所有,并无上手来历不明或与第三人间有纠葛不清的或于某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情况发生,致乙方蒙受损失时,甲方应负其赔偿责任。

第四条本件寄托保管为无报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任何名目的补偿。

第五条乙方在受寄存续期间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属可任意使用寄托物,甲方无异议。

第六条依前条使用寄托物,致寄托物的自然消耗损失,乙方不负其填补赔偿责任,甲方决无异议。

第七条本件寄托物乙方应存置于某某地号)乙方或其家属的住宅内,并应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的注意保管,对于某物的使用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

第八条前条保管处所,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又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寄托物。

第九条乙方如违反本契约约定,将寄托物使第三人保管,致寄托物发生损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守护物灭损时,应负其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纵不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仍不免发生损害者,不在此限。

第十条乙方因保管寄托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得请求甲方偿还。

第十一条寄托物的返还应在该寄托物保管之地行之。

寄托物因使用上的自然消耗,或减灭价值,乙方仍依该物现状返还,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本契约未尽事宜悉依民法关于某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因本契约发生的诉讼由甲乙双方同意以某某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四条本件寄托动产目录。

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住址:

乙方夫:

乙方妻:

住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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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撤销人身保险合同起诉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起诉书,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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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第一条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中国太平*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年满在18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归还日,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将被保险人在此时的贷款余额(含本息)一次付清(若经核保后实际确定的保险金额小于贷款金额,则按照实际保险金额与贷款金额的百分比偿还此时的贷款余款的本息),保险责任终止。对于被保险人按购房合同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前应缴的贷款部分,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迟缴或未缴的贷款部分,保险人对这部分贷款都不负偿还责任。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驾驶无照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效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

六、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期间所患疾病;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其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时,保险人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五条 保险责任开始 >

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人应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至贷款期满的24时或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保险在合同成立时的最高保险金额以购房贷款余额为限,实际初始保险金额以保险人的核保结果确定,保险金额根据贷款情况逐年递减。

二、本保险的保险费因投保时的年龄及贷款期限而异,缴费方式为趸缴,费率详见附表。

第七条 如实告知

本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八条 受益人

本保险的受益人为发放购房贷款的金融机构或购房贷款的担保方。

第九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且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并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凭所需文件资料,向保险人申请保险金。由于延误时间,导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应由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因此而增加的额外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除外)。本合同受益人的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保险人不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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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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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车辆,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施救费用的赔偿方式同本条(一)、(二),在保险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五条 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六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依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二)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15%。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三)保险车辆发生第五条(一)、(二)、(三)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15%。

(四)玻璃单独破碎不扣免赔。

(五)约定驾驶人员的,非约定驾驶人员使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增加免赔率5%。

第二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车辆的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可以自行选择修理厂修理,也可以选择保险人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保险人所推荐的修理厂的资质应不低于二级。保险车辆修复后,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委托直接与修理厂结算修理费用,但应当由被保险人自己负担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八条 因第三方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保险车辆重复保险的,本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三十条 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共4页,当前第3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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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保险工作会议主题演讲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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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随着社会交往的日夜频繁,演讲与口才成了当代人不可或缺的一项能力,但“演讲”对于我来说,是一个了不起的挑战,曾记得大学里那次蹩脚的演讲迎来了评委的瞠目结舌,今天,随着阅历的增长,我想让大家见证我点滴的成长,在这里我演讲的题目是忙碌的三尺柜台,爱国爱司的最好表现。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作为柜员出单员,我们是公司形象的窗口,也是公司服务水平的提升者,更是公司腾飞的羽翼,在这里,爱岗是我们的职责,敬业是我们的本分,奉献是我们诚挚而崇高的价值追求!

作为保险战线上的普通一员,每天清晨我们便在三尺柜台上用微笑迎接第一批客户,我们早已牢记那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的服务理念,早已习惯了车辆过户,上保险这些单调重复的工作。等送走最后一位客户忙碌一天后又投入到匆忙的单据整理中,等走出公司营业大厅时已经是筋疲力尽!这就是我们最基础的工作,也是我们最基础的服务,是我们所有保险人用汗水浇灌公司这耀眼的奇葩!作为一名出单柜员是责任心和道德感铸就了我们全新的服务理念,是长期的工作感情让我们把服务两个字升华在心中,是信任和真诚让我们永不忘记服务宗旨!在我们人保公司有多少同志,心怀事业之心,有着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头,凭着对人保工作的满腔热情,我们的同志个个求上进,互帮互助,真诚友爱,出现了许多业务能手、服务明星。同事们!是我们人保员工将理想和挚爱奉献给了情系千家万户的柜面出单工作,以满腔热忱默默地为顾客送上一份温馨。在保险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学习和掌握新的业务知识,是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基本保证。我们认真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利用业余时间强化学习,这提高了我们办理业务的速度、增强了准确性,减少了客户的等待时间,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欢迎,这些年来是神圣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把我们和公司的命运联系在一起。我想,作为保险战线上的普通一员,爱岗敬业创先争优这就是我们爱国爱司的最好体现!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绚丽之极归于平淡,真正的伟大来自于平凡,在平凡的工作中我们用微笑面对每一天,用热情和真诚去打动客户,主动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们用心的记下客户的电话和联系方式,节日里给他们送去温馨的祝福,我们把客户的表扬当作是一种激励,把批评当成是教训,做好本职工作,把一点一滴的小事做好,把一分一秒的时间抓牢,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我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证明了一个保险人应有的责任和良知!(我专业从事公文和职称论文写作,物美价廉,先写稿子,看后满意再付款,扣扣,四七七五二一六,电话一三八八七零零六七二一)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作为一名柜员出单员,我们没有显赫的地位,更没有如潮的掌声。伴随我们的只是枯燥重复的业务、辛勤的汗水和如山的责任。但我依然爱这融进了我们青春和汗水柜员出单工作!我想这里不仅是一份荣耀、更是一份责任!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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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原契约补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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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合伙人某某某(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某某某(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某某商行专营某某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某某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某某元整外,余人民币某某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某某元整后,即为某某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某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某某某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某某某年某月某日止共为某年某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某某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某某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丰契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某某某

商行名称:

商行地址:

负责人:

住址:

隐名合伙人(乙方):某某某

住址:

某某某某年某月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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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缴纳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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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现乙方由于个人原因委托甲方为其代缴社会保险,经双方友好协商如下:

1、乙方全额承担甲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所产生的公司和个人费用。

2、乙方除支付社会保险全额费用外,20__年5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每月需额外支付甲方100元服务费,服务费跟随每年社保基数调整时间及比例作相应的调整,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每月15日之前将当月社会保险费用及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银行信息:_________________,户名,账号,如当月20号之前乙方仍未支付费用给甲方,甲方有权于当月25日前停缴乙方当月社会保险,由此产生的相关影响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委托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缴纳,每年6月国家统一调整社保最低缴费基数,7月起按照新的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如乙方需要变更缴费基数,则在6月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仍按协议约定执行;

5、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后,应按时为乙方缴纳相应社会保险费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求相应权利;

6、甲方与乙方仅为代缴社会保险费用关系,双方无任何劳动关系,如发生任何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甲方代缴社会保险期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除工伤保险事项以外的相关社会保险事项,例如乙方生育所产生的生育保险事项;

8、乙方自行处理个人人事档案存放与甲方无关;

9、乙方除社保事项外不得盖印甲方公章,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10、甲方仅负责乙放社会保险事项,乙方个人所得税自行解决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11、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协议周期自签订日期起有效期为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单方终止协议,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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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为员工办理人身保险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保险,全文共 2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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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人身保险条款

简易人身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简易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 凡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或单位可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三条 保险人对本保险单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保险人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期间

第四条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有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三十年五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但以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为限。

保险责任

第五条 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百八十天内因疾病而身故,保险人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全部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百八十天后因疾病而身故,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身故,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但因同一意外伤害保险人已给付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应予扣除。

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身体残疾,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保险单附表所列残疾比例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但每年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的给付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

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比例达到75%及以上的,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责任免除

第六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身故或身体残疾时,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三、故意 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七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期限,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八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保险人同意并缴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九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满期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及申请免交保险费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程度证明书;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二条 受益人申请领取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意外伤害死亡证明书;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六、应保险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

第十三条 受益人申请领取被保 险人疾病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六、应保险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

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保险人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保险人将该项通知送达受益人。

第十五条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保险人应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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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保险公司培训总结范文_培训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培训,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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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培训总结范文

【导读】保险公司向来是个招贤纳士,广纳百川的地方。所以进入人寿就感觉进入了精英荟萃的殿堂,深深的感到自己知识的欠缺,不仅表现为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更是有待提高。学有专精,重在一个项目的钻研与精通,但在这之外,更不妨有多项才能,所以“一技之长”变为“数技之长”,具备了一些技能创新必会层出不穷,工作必能左右逢源!

很多人都说过保险是个骗人的行业,那更别说是加入保险了,更说入职是在给你洗脑,其实不是,但你在接触一个新的行业的时候,企业必须要给你灌输一些信息,才能使你对心的工作、环境有一个新的认识。短暂的两天学习结束了,然而留给我们的启发及思考却刚刚开始。借此机会来谈谈我的培训心得。

回顾这两天的学习过程,真是我人生中的一大转折。记得培训的第一天,是3月16日早上,大家准时相聚在公司的培训室,以此9:30分整拉开了培训的序幕。虽然培训人员不到5人,但培训室里仍充满朝气与活力,从大家的自我介绍中,我们相互了解了对方,并从中看出了大家的激情、团结以及为保险行业发展做贡献的决心,从培训老师的讲话中,我更加深刻的认识了公司发展历程以及光辉业绩,更深刻了解了嘉禾人寿美好的前景,从老师的希望和要求中,我们理解了、明白了自己身上的责任及发展的方向,这也必将激励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为公司作出更大的贡献。

从老师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讲解中,我明白了公司的发展过程及未来方向,这些都能使我们更快地融入到公司的工作环境氛围;从郑志强经理的讲解中,我学习到了员工职业发展路径及学习到一些简单的销售管理知识;从聂磊经理的讲解中我们更加明确了保险与其他职业人士的不同,明确了如何从“保险”中尽快走上工作岗位,适应工作岗位,最重要的是他提出树立目标的重要性,有了目标才有了努力的方向,工作的激情,这些都将牢记于心;更从财务部的全静老师的讲解中,我明白了公司的福利待遇、以及职称评定等与利益息息相关的事情。通过老师们的讲解使我体会出了如何在拜访客户前应做好的接触、说明、促成及售后服务的息息相关流程工作,这些讲解都很重要且必要。更值得一提的还是郑志强经理与大家的分享、新人互动及课程中“强调要成功必做的三件事的建议”,让我们明白了要想成为一名合格优秀的业务员必须“边学、边做、边总结”树立目标,坚持不懈为之道理。总之,此次培训必要且意义重大。

我决心把这份事业化为今后工作的动力及定位。坚持以“收购别人的风险“结合“永不言败、永不言累、永不言难、永不满足“为思想理念,在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勉奋发,把工作做好做到位,为公司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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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团体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5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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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 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单位投保时,其投保人数必须占在职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8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或残疾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以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四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烧伤、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六)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保险金额

第六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限额。

保险期间

第七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费按年度计算。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经保险人同意分期交费的,投保人须在合同订立时交付第一期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九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十条 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或按双方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

(一)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其危险性减低时,保险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其危险性增加时,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自职业变更之日起,就其差额增收未满期保险费。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其危险性增加并未依本条第一款约定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按其原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二条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第十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因其人员变动,需增加、减少被保险人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出具批单在本保险合同中批注后,方可生效。

(一)被保险人人数增加时,保险人在审核同意后,于收到投保人的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之日的次日零时予以起保,并按约定增收未满期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人数减少时,保险人于收到投保人的被保险人变动通知书之日的次日零时起对其终止保险责任(如减少的被保险人属于已离职的,保险人对其所负的保险责任自其离职之日起终止),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减少后的被保险人人数不足其在职人员75%或人数低于8人时,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十四条 发生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调查等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上述约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第十五条 索赔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被保险人未及时提供有关单证,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单证的真实性及其记载的内容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入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7.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意外残疾或烧伤的,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身份证明;

4.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或烧伤鉴定诊断书;

5.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6.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索赔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提供法律认可的其他有关的证明资料。

第十六条 保险人在收到索赔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和第十五条所列的相关证明和资料后,应及时做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索赔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向索赔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而给付保险金数额不能确定的,保险人应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并在最终确定给付数额后作相应扣除。

第十七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在事故发生日起失踪,后经人民法院宣告为死亡的,保险人应根据该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支付的身故保险金。

第十八条 索赔申请人对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处理

第十九条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享有相等的受益权。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申请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若发生法律上的纠纷,保险人不负任何责任。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合同残疾或烧伤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的指定或变更。

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在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合同。

(一)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解除合同通知书;

2.保险单;

3.保险费交付凭证;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的,自保险人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时起,本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被保险人未满期净保险费。

(三)在本保险合同中,已领取过任何保险金的,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可以采用附加条款或批单的方式变更本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这种附加条款或批单是本保险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保险合同条款与附加条款或批单不一致之处,以附加条款或批单为准,附加条款或批单未尽之处,以本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条 本保险合同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其定义如下:

保险人: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分支机构。

索赔申请人:指就本保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就本保险合同残疾或烧伤保险金而言是指被保险人。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烧伤: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机体软组织的烧伤,烧伤程度达到ш度,ш度烧伤的标准为皮肤(表皮、皮下组织)全层的损伤,涉及肌肉、骨骼,软组织坏死、结痂、最后脱落。烧伤的程度及烧伤面积的计算均以保险人、被保险人双方约定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肢:指人体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部位:指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约定的人体部位,即人体分为两个部位:头部、躯干及四肢部。

艾滋病(aids)或艾滋病病毒(hiv):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定义为准。若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的抗体,则认定被保险人已被艾滋病毒感染。

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无有效驾驶执照:指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活动。

攀岩运动:指以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武术比赛: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探险活动: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特技: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

未满期净保费计算公式为: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保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20%)。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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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空调买卖契约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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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_-08-15 甲方:

安装地址: 114

乙方: 地址: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购销协议:

1、配电要求:需将空调电源配电到室内机1米处,由甲方负责;

2、本报价含税 %,如有其它要求则费用另计,安装工程期限: ;

二、注意事项:

1、该批空调为乙方以工程价格销售给甲方,如需增加购买空调数量,只能与乙方重新洽谈,自合同签订日起24小时内确定,逾期无效,否则按照格力专买店零售价进行计算;

2、甲方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固定电话,甲方安装地址必须与合同一致,以保证我司的售后服务正常进行;

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安装并交付甲方使用。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待空调全部安装完毕,收到全额发票后,甲方即付空调总金额(即人民币: )给乙方;空调款划入乙方单位: ,开户行: ,账号:

(2)支付方式:转账

(3)空调全部安装完毕,自甲方提供开票资料即日起7天内乙方提供发票给甲方;

四、质量及安装要求:

(1)乙方所交付及安装的空调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按厂方条例包修6年(包括压缩机,各类风扇主机,电控板、接收头、温按器及遥控器等空调所有零部件)。售后服务电话: ,48小时内响应,超过48小时可拨打紧急服务电话 ,6小时内响应,如未能上门服务,乙方每次支付500元。

(2)按甲方要求定位安装,乙方只能够提供建议,安装完毕后,若甲方认为不够满意,重新拆装或迁移机时,需另加收安装费。

(3)甲方应提供安装环境,不得以装修等相关原因延误乙方安装及验收。

(4)该批空调规定必须由乙方进行安装。乙方负责免费送货,免费安装。如甲方需加长铜管或其它辅助材料,按照以上价格结算。拆除的旧机,乙方负责搬运到仓库。

(5)安装时,甲方在听取乙方提供咨询意见后仍要求水泥梁钻孔时,无论哪方付费,但开孔后对建筑物产生影响或相关部门追究责任的,由甲方负责。

(6)乙方空调与安装人员进场施工,需现场协调时,由甲方负责协调,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导致延误工程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7)甲方使用的空调电源电压及电线M2数要达到国家标准,若空调使用过程中发生多次的故障是由甲方原因导致电压过低所造成,后果由甲方自负。空调配电由乙方负责,2P以上空调(包含2P)必须配备空气开关。

(8)电源插座由甲方负责安装到位。

(9)若乙方先布的铜管因甲方在装修过程中打穿或电源线被损坏造成空调漏雪种不制冷等原因,由甲方负责;若甲方需乙方修复时,乙方需要收取一定维修费用。因此甲方在装修过程中切记小心谨慎。乙方预装的铜管及材料由甲方负责保管。

(10)乙方空调设备送达后,甲方派人清点数量,签收送货单,提供场地并负责保管货物安全。

(11)乙方负责包安全施工。

(12)甲方无条件提供真实资料及配合乙方拍摄工程相片,以便乙方提交工程机资料及开展售后服务工作。

(13)自合同签订日起7日内安装完毕。

(14)在施工前乙方需提前与甲方落实空调天花机室内机的安装尺寸,确保天花装修后,在不破坏天花装修的前提下将空调安装好。

(15)甲方在装修期间未能提供营业执照的,或签订合同时未能盖公章签合同的,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名视为合同生效。

(16)安装完毕,甲方清点设备数量,乙方应移交空调遥控器及使用说明书给甲方。

五、本合同所列的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提起诉讼,一切责任由败诉方承担。六、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七、其它约定事项:以上空调均为甲方指定购买机型,指定安装位置,日后由于甲方所使用空调面积过大或顶楼西晒等原因,而造成空调制冷效果不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余款付清合同自然终止,保修期继续执行。

甲方(单位): 安装地址: 传真: 日期:

乙方(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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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空调买卖契约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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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二手空调签定以下合同。

第一、双方确认的空调,品牌、型号、数量、金额:

1、设备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空调总价(不含税)__________元,即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乙方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根据甲方工程进度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二手空调进场。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包括在合同价内。

4、所有权转移: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至甲方,在此之前空调设备所有权为乙方。

5、甲方联系人或委托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联系人或委托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付款方式:

合同订立后两小时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二手空调定金,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收到货款 ___日内将全部设备交付给甲方。乙方安装调试好后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货款,经甲方在___日内验收清点合格后支付剩余的货款,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的清点验收并不代表甲方对本合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品牌等的确认。

第四、保修期:甲方___日内验收合格后开始,保修期为一年,人为不保,自然灾害不保。

第五、纠纷处理方式: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六、违约责任:

甲方延迟付款或乙方延迟安装的(除不可抗力外),应向对方支付每个履约期应付款项0.5%/每天的违约金,总违约金不超过总款项的5%.延迟日数超过__天的,守约方可以履行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为打印文本,涂改无效。

3、合同总金额为最终金额,甲方不再承担额外费用(除甲方需增加变动的)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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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保险公司2024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_公司企业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5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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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2017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在省分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分公司新班子带领全市系统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

彻落实全省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分公司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的挑战,围绕“开门红”、“6.30”任务目标,努力克服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困难,艰苦奋斗,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工作姿态大力推动业务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 主要经营指标执行情况

(一)在困境中求发展,业务规模保持行业首位。目前**市场寿险主体6家(人保寿险已批设筹建)。截止6月30日,全市寿险行业的营销人力约1600人,较年初下降11%。

泰康人寿:人力约470人,保费收入2991.98万元(主要收入来自万能险和投联险),同比负增长3.6%,市场份额19%。

太平洋人寿:人力约250人,保费收入1901.57万元(主要收入来投联险和传统寿险、意外险),同比负增长23.03%,市场份额12%。新华人寿:人力约150人,保费收入1141.16万元(主要收入来传统寿险和银保业务),同比增长347.13%,市场份额7.3%。中国人寿全市系统:人力734人,较年初增长5%,总保费规模8679.12万元,同比负增长12.05%,占市场份额的55%,业务规模居行业首位。

(二)调整结构,规模效益齐头并进。截止6月30日,全市系统实现首年保费规模3698.56万元,同比负增长37.61%,占总保费的比重为42.61%,与去年同期的比较占比降低了17.46%。实现首年期交保费902.72万元(其中银保渠道168.60万元),同比下降48.00%,占总保费的比重为10.40%,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7.08个百分点。实现5~9年期个险首年期交保费和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费的规模608.12万元,同比下降45.19%。实现续期保费4262.15万元,续收率57.65%,同比增长43.82%,占比49.11%,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9.08个百分点。

(三)半年目标完成情况。截止6月30日个险渠道实现734.12万元,完成率58.50%。其中3~9年期186.09万元,完成率43.28%;XX年期及以上548.03万元,完成率66.43%;实现短险保费443.56万元,完成率68.24%;银保渠道实现保费2957.40万元,完成率70.58%,其中趸交2788.80万元,完成率69.72%,期交168.60万元,完成率38.32%。一季度保险先进村入围 17 个,完成率40.5 %。

(四)人力稳步增长,队伍规模居行业首位。截止6月30日,全市寿险行业的营销人力约1600人,较年初下降11%。

我公司的营销人力734人,较年初增长5%,在当地行业中人力占比46%,增长速度逐步提高。我公司营销人力的举绩率51%,月人均期交保费1700元,较去年底下降了近3455元,

件均保费为2447元。我公司银保签约网点数96个,出单率36%,拥有客户经理21人,人均网点数为4.6个,在当地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五)赔付率大幅度下降。截止6月30日,我公司的赔付支出为376.46万元,赔付率为84.87%,同比减少247.12万元,同比下降65.64%。赔付率较高的主要是健康险。

(六)费用结余,效益增强。截止6月30日,公司可提费用为690.28万元,可用费用为491.56万元,费用支出为486.54万元,结余 5万元。可提佣金为476.33万元,可用佣金为476.33万元,佣金支出为 393.76万元,结余80万元。

二、 主要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紧跟落实

及时贯彻省分公司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步调。为进一步落实XX年度省分公司开门红启动工作,总结分析分公司开门红起步阶段排名全省落后的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我们于元月8日召开全市系统 “开门红”启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视频会,对开门红工作措施进行督促落实。分公司新班子调整后,2月8~9日,分公司召开了为期一天半的全市系统XX年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发展的信心。5月12日省分公司视频会议召开后,我们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及时贯彻会议精神,采取多项措施,把省分公司视频会议精神和当前我市系统的业务推动工作结合起来,用会议精神指导和推动各项工作。为贯彻落实全省系统重点单位业务发展会议精神,安排布置当前和下一步业务发展的工作措施,确保“6.30”任务目标达成,分公司于5月25日召开了全市系统业务发展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了强化执行力,紧跟上级,把执行力变成行动。在省分公司每一次召开会议后,我们都把及时贯彻会议精神,作为是否与省分公司保持一致、政令是否畅通、是否“听话照做”的具体行动。

(二)突出重点,拓展期交

加大个险期交拓展力度,确保经营成果实现。今年以来,我们在抓中介业务上规模、抓团险抢阵地占领市场的同时,突出重点打好个险渠道的“城市保卫战和农村圈地战”,着力推动个险期交业务,最大限度缩短我市系统个险期交业务与发展进度快的州市分公司的差距。

一是细化省分公司各阶段期交业务发展企划。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分公司个险期交业务企划,我们结合实际,出台了“论剑”系列业务推动活动,大力推动个险期交业务发展。特别是4月2日,我们在**市委党校隆重召开有**市杨副市长参加的高规格的XX年一季度精英表彰暨“论剑”高峰会,为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的、重要的影响。

二是分类指导,分层经营分类指导。分类指导:分公司在工作督促指导时,重点加大一二类公司的督导力度。即思茅区(一类)作为中心城市,宁洱、墨江、景东、景谷澜沧为核心(二类),在每一个阶段的发展企划的关键时段派出工作组进行重点督导。分层经营:一二类六大公司全力以赴打好“城市保卫战和农村圈地战”大上期交,提升内涵价值,同时也确保规模业务不落下。镇沅、江城、孟连、西盟四小三类公司,在解决自身核心价值的同时,大力发展期交和意外险业务。

三是强化措施,重点突击。首先是加强组织领导。业务企划下发后,分公司总经理室以下发《督导令》及时跟进,强化执行力。同时,总经理还通过内网平台,向各县(区)支公司经理、班子成员先后发出了《致各位经理的一封信》、《5.20备忘录》、《6.30动员令》等,不断表明党委、总经理室对完成任务的决心和信心,并对具体工作措施进行指导。与此同时,我们对六大公司适时或派出督导组、或由分管个险的班子成员蹲点督导,加大分公司的督导力度。同时,动态重点突击。为充分利用省分公司3年期业务财务预算政策调整的机会,我们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城乡统筹兼顾,齐头并进。城区团队严格按“一周工作模式”进行运作,城区全员主打“金彩明天、美满一生”的3~5年期业务;农村团队全员以创建保险先进村为发展平台,主打“两康+顺兴卡”。六大公司成立“金彩35”和“美满35”突击队,四小公司可根据公司业务员的意愿来确定成立相应的“突击队员”,要求专人负责,确保实效,达成任务目标。为支持配合基层公司期交业务的冲刺,充分发挥机关的表率作用和生力军作用,确保全市系统半年期交目标的达成,分公司机关成立了金彩明天突击队,全力冲刺3年期交业务,全力支援一线公司。鉴于现有人力有限,达成现在的任务目标非常困难的情况,我们采取内勤人员做大、中单进行突击。同时,盘活无绩效人力和低绩效人力,推动中绩效人力向高绩效人力发展,并规定中绩效人力迅速行动在5月20日前破零;低绩效人力在5月25日前破零;无绩效人力在5月30日前破零。达到全员行动,全员举绩,全员破零,全员奋起突击期交任务。

四是全力推动银邮渠道期交业务的发展。首先,下发了《“跨越顶峰”银邮期交推动方案》,在银邮渠道主推“安享一生”期交业务。加强网点的维护和开拓,在网点以“安享一生”期交为主要推动产品,加快业务转型,全面推动费用率高的产品,创造渠道价值。同时,加大与邮政合作力度,组织召开“邮政相伴、安享一生”高端客户答谢会。在6月13日上午澜沧县邮政局成功召开“牵手邮政、安享一生”客户答谢会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准备,分公司与**市邮政局定于6月19日举办了高规格的“邮政相伴、安享一生”高端客户答谢会,预约保费118万元。另外,加强自营业务发展,做好美满人生的再包装与炒作,主推鸿富期交和美满人生这样容易上量的险种,强势启动自营期交的发展。

(三)打开缺口,夺回阵地

今年以来,我们从解决自身生存问题出发,向意外险阵地特别是痛失的“口子”业务,展开强势的公共攻势。在今年的团险渠道,我们不仅提出“不丢老客户,抢抓新客户”的目标,同时也把目标瞄准曾经失去的“口子”业务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我们在个险和县域渠道大力推行卡折式业务、积极拓展法人团体客户业务的同时,把工作的突破点放在交运集团上。经过我们多次沟通协调,联络感情,于3月7日与**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签署了乘意险业务合作协议,在全市全面准入乘意险市场,并在乡镇以下线路作为主体公司进入,夺回了失去多年的乘意险阵地。截止6月30日,全市系统乘意险保费收入42万元。

通过积极的公关协调,与思茅民航站增进了友谊,密切了关系,巩固并占据了航意险市场的主导地位。

积极做好学平险的前期准备工作,与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及教育局主要领导沟通协调,争取到市场份额的支持。

着力加大与银邮代理单位的合作力度,融洽感情,改善和加深了合作关系,在巩固原有的代理网点的基础上,新的渠道网点不断增加。

(四)借势推动,抢占两乡

积极争取政府发文,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大力开展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建设活动,打好农村“圈地战”。在分公司取得**市政府发文支持开展“保险先进村”的文件后,九县一区支公司也先后争取当地政府发文,支持中国人寿在当地开展“保险先进村”建设,有效地抢占了农村保险市场,取得了可喜成绩。今年以来,我们以**市政府表彰15个首批达标的的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为契机,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把创建目标落实到村社。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保险先进村”建设得到了全面推进。截止6月30日共创建达成17个,达成率为41%,为达成全年创建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 强化培训,增强素质

鉴于分公司队伍基础建设薄弱,整体素质不高,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队伍的培训力度。分公司先后进行了会议培训2次,新人培训班2次,班子和组训培训班1次,周工作模式培训班1次,银保培训班1次,主管培训班1次,受训人数440余人次,队伍整体的素质的得到了提高。个险队伍留存率73%,人力规模734余人,有效人力60%以上,举绩率51%以上。

(六)强化管理,确保效益

一是加大实施积极财务政策的力度,进行规范化管理。一方面,优化考核机制,发挥财务政策的杠杆作用,促进业务发展和结构调整,引导业务发展,促进首年业务快速增长,确保市场领先地位。另一方面,注重业务结构的平稳优化,大力发展期交业务,特别是XX年期及以上期交业务,努力实现公司积极均衡的战略目标。二是完善县级voip系统,降低通讯成本。今年2月份,根据省公司的相关培训资料,我们制作了形象的voip系统接线图(每县各一份),并利用远程测控手段,对全市各县逐一进行voip设备在线状况开展查遗补漏工作,通过上下配合,至2月底,全市所有网点的办公电话,均恢复接入到了voip系统,降低了全市系统的通讯成本。

三、存在问题

上半年,我们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不容忽视并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的问题。

一是业务发展滞后。全市系统总保费出现负增长,10个经营单位,只有宁洱、景谷县支公司是正增长,其余的均为负增长,而占全系统业务近三分之一的思茅区支公司,负增长高达29%。

二是队伍的基础建设薄弱,对团队的培训欠账太多,整体素质不高。基础工作不扎实,队伍建设薄弱,教育培训跟进不足,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三是期交业务发展缓慢,低于全省发展水平。一方面反映在“开门红”,部分县支公司没有按照分公司的要求、步骤、方法按时完成;另一方面反映在二季度期交业务的启动、推动上没有及时跟上分公司的步伐,贻误战机,影响进度。

四是执行力不到位,有的支公司对完成任务目标的决心不坚定,态度不积极,甘于落后。

五是人力规模不足,增员难难增员的问题始终是困扰着**公司一大难题。个险队伍开单人力和举绩人力严重不足,城区队伍规模小、活动量低。

以上是上半年的工作总结,相信在下半年我们会越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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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保险员工家属座谈会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保险,职员,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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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晚上好!

很荣幸代表华泰人寿湛江营销服务部员工家属们,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庆祝我们的家庭联谊会。

斗转星移、日月如梭,转眼间20xx年过去了,华泰人寿从无到有,一步一个脚印,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才有了今天。

为了工作,多少个不眠之夜,多少次加班加点,我们都能理解;菜热了又热,衣服换了又脏,我们都能够体谅,因为我们知道,他们所有辛苦都是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给他们吃好、穿暖,给他们一个安定家,一个稳定的后方,一个温馨的港湾,累的时候,能在这里栖息,苦的时候,能从这里靠岸。

华泰人寿今天的一切,所有员工们的骄傲,同样也是我们家属们的骄傲。华泰人寿的员工爱华泰人寿,我们华泰人寿的家属也用同样的热情和期盼深爱着华泰人寿。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会一如既往,坚决做好员工们的后勤工作,巩固好华泰人寿的后防阵地,支持着我们公司的员工,为我们的公司贡献更多的力量。

最后,祝我们大家都吃得愉快、玩得开心,祝我们公司今后的道路,越走越宽,越走越畅。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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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精选保险工作总结范文_保险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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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保险工作总结范文

xx年是人保财险股份制改革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这一年,是我司面临压力攻艰克难的一年,是面对新变化、落实新机制、执行新规定的第一年。我司在市分公司党委、总经理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奋力拼搏下,取得了一定的经营业绩。

xx年,我司实收毛保费*万元,同比增长*%,已赚净保费*万元,净利润*万元,赔付率为%。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

一、围绕目标,落实计划,紧抓业务工作

1、计划落实早、措施实

xx年初,我司经理室就针对**地区保险市场变化及xx年全年保费收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将上级公司下达我司的各项指标进行层层分解,把计划分解成月计划,月月盘点、月月落实,有效的保证了对计划落实情况及时的进行监控和调整。

在制定全年任务时充分考虑险种结构优化和业务承保质量,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办法,把综合赔付率作为年终测评的重要数据。

2、抢占车险市场,加大新工程、新项目的拓展力度,坚决的丢弃“垃圾保费”

今年来,我们把稳固车险和企业财产保险,拓展新车市场和新工程新项目作为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抓业务数量的基础上,坚决的丢弃屡保屡亏的“垃圾”业务

一是确保续保业务及时回笼,我们要求各业务部门按月上报续保业务台帐,由经理室督促考核,并要求提前介入公关。一旦出现脱报,马上在全司公布,其他人员可以参与竞争,从而巩固了原有业务,大大减少了业务的流失,保证了主要险种的市场份额占有率。二是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联系网络,提前获悉新上项目、新上工程名录,并和交警部门、汽车销售商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请他们帮助我们收集、提供新车信息,对潜在的新业务、新市场做到心中有数,充分把握市场主动,填补了因竞争等客观原因带来的业务不稳定因素。三是已失业务不放弃。

我们不仅对xx年业务台账做到笔笔清晰,并要求业务内勤把xx年展业过程中流失的业务列出明细,并分解到相关部门,要求加大公关力度,找出脱保原因,确属停产企业、转卖报废车辆的,由经办人提供确切证明;属竞争流失的,我们决不消极退出,而是主动进攻,上门听取意见和建议,改善服务手段,逐个突破,全面争取回流。四是大小齐抓,能保则保。因为企业改制、转产、资金等因素对企业财产保险形成了较大的冲击,加之竞争等因素,使的展业难度和展业成本大大增加。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充分动员,统一思想,上下形成合力,迎难而上。做到责任到人,对保费在5万元以上的实行分管经理介入,共同公关。

3、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竞争中促发展。

**地区现有10家(中国财保、中国人寿、太平洋产险、太平洋寿险、中华产险、平安产险、平安寿险、天安产险、华邦代理、汇丰代理)经营财产保险业务和短期健康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营销部、代理公司,另已发现1家公司(大地产险)在我县争夺业务,而**地区人口少,企业规模小,我司面对外部竞争所带来的业务压力,保持沉着冷静,客观面对现实情况寻求对策,与竞争对手们展开了一场品牌战、服务战:一是做好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工作。公司经理室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突出汇报我司是如何加大对地方经济建设支持力度,是如何围绕地方政府中心开展工作的,我司积极参与了全民创业调研活动,与县领导一道走访个体、私营经济企业,不仅使县委、县政府对我司热心参与地方政府工作表示满意,还对我司正确调整业务发展方向,向中小企业提供保险保障,主动服务于他们,给予肯定。

真实的让县委、县政府感到人保财险公司是真心为地方政府服务的,是值得扶持、信赖和帮助的,从而对我司工作给予了很大地倾斜。

二是深入老客户企业,在客户企业中聘请信息员、联络员,并从其他保险企业抢挖业务尖子加盟我司,赢得“回流”业务,使其他保险公司的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三是服务更加人性化、亲密化,公司经理室成员年初就对县属各大系统骨干企业实行划块包干,进行了多次回访,请他们对我司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一举措得到了企业的充分肯定,他们认为公司领导主动登门是人保财险的优质服务的充分体现,使客户对我司更加信任。

四是要求所有中层干部走出办公室,对所有中小企业必须亲自上门拜访,对所有新保客户必须当面解释条款并承诺服务项目,与企业进行不断的联络,实行零距离接触,只要客户需要必须随叫随到,提供各方面服务。五是按照向社会服务承诺和行业禁令,严格内部管控,以理赔和承保两大服务部门为切入口,全面提高公司整体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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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县社会保险局年终工作总结_年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5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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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密围绕发展改革稳定大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各项条例,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以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和完善内控制度为重点,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为抓手,全体干部职工真抓实干、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全部超额完成各级各部门下达的22项任务指标。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任务为**人,截止**月底,实际完成**人,占全年任务的105.7%;扩面新增任务为1800人,实际完成3076人,占全年任务的171%;征收企业养老保险金任务为9668万元,实际完成**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51%;年度支出总额任务为*万元,实际发放15697.1万元,占任务的*%,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控制指标。

事业养老保险征收任务为6100万元,截止**月底,实际完成9179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50%。发放事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万元。

2、工伤保险

企业工伤保险参保任务为19805人,截止**月底,实际完成19874人,占全年任务的100.3%;扩面净增任务为2400人,实际完成2882人,占全年任务的103%;征收基金任务为425万元,实际完成675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59%;支付工伤保险费902.67万元。

事业工伤保险参保任务为*人,截止**月底,实际完成9525人,占全年任务的100.3%;扩面新增任务为100人,实际完成575人,占全年任务的575%;征收基金任务为100.1万元,实际完成168.7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69%;支付工伤保险费121.6万元。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截止到12月底,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际参保187969人,征收养老金1643万元;领取养老金人数48381人,累计发放养老金3089.6万元。

4、稽核工作

企业养老保险稽核任务为4070人,截止**月底,实际完成4351人,占全年任务的107%。企业工伤保险稽核任务为3668人,实际完成3765人,占全年任务的103%。事业养老保险稽核任务为4623人,实际完成4715人,占任务的102%。事业工伤保险稽核任务为4623人,实际完成4715人,占任务的102%。

5、离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

截止**月底,新增企业退休人员1075人,全部办理了移交社区手续,接收退休人员档案1075份,已全部装订完毕。全县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共接收企业离退休人员7500人,其中市本级离退休人员888人。居住在石家庄其他23个县市区的300余名企业离退休人员也已纳入当地管理,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9%。9月底前分两次对本辖区管理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上半年应认证7192人,实际参加认证7177人,未认证15人;下半年应认证7500人,实际参加认证7479人,未认证21人,对未认证人员已做出了暂停发养老金的处理。10月*日至10月31日,对全县*名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进行了领取养老金资的格认证,认证率达100%。我局于10月9日至10月25日,对年满68周岁至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了免费体检,参加此次体检的共733人。

6、档案工作

根据人社部要求,今年年底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要达到国家人社部档案验收标准。为了实现其目标,我局严格执行“谁主办,谁立卷”的原则。综合档案室及业务科室,认真学习《**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市城镇养老、工伤保险业务材料立卷目录及保管期限明细》,由局长带队档案室组织养老科、工伤科、财务科科长及档案管理人员共计十余人对市局档案管理进行参观学习并对业务档案的整理达标升级进行安排部署,使我县的档案管理工作更加正规化、规范化。截止12月底,共整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档案111卷,工伤保险档案815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4908卷。12月18日,全省社保业务档案达标验收组到我县检查业务档案工作,检查组对我县业务档案工作给予专职人员编制到位、档案库房装备标准化、档案制度流程规范化的高度评价。

二、主要工作措施

1、深入贯彻学习xx大精神。

xx大期间,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听收看了xx大会议盛况,十一月九日召开了学习xx大精神动员会。刘霄峰局长提出,要把贯彻学习xx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xx大精神的重要思想上来。同时要把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与社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学以致用,创新思想,开创社保工作新局面。

2、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我局注重加强理论学习,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行为准则》,时刻警醒和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实行一岗双责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各个科室。一是加强学习用反腐倡廉的理论武装头脑,提高认识,增强了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以身作则,坚决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用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干部职工,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三是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干好本职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和群众的监督。针对我局类似准金融机构的特点,教育职工自觉按程序办事,严格内控制度,实行精细化管理,实现零差错、零失误。在基金支付和资金使用上严格审批,层层把关,建立审核、稽核机制,对于大额支出实行集体研究并严格按财务纪律办事。

2、掌握社会保险政策,依法经办。

社会保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社保法》的出台为社会保险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我局坚持利用每星期五下午的学习时间,将社保法的法律知识与社会保险政策结合起来讲解,认真学习政策,准确把握和掌握政策,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规范业务经办行为,使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政策观念得到很大提高,依法经办各项社保业务。一是办理依据合法,严格按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办;二是办理程序合法,严格按操作流程操作;三是建立制度措施,按照初审、复审、批准上报等约束制度办事,以保证准确、规范,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3、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合并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合并实施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后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今年是国家确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第一年,也是我县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第三年。全面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解民难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也是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我局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政府引导,自愿参保”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参保对象、养老金待遇组成和领取条件,准确把握缴费方式和相关政策的配套衔接问题;强化措施,全力组织做好参保缴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努力形成工作合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扎实实做好群众发动和个人参保缴费的工作。12月12日,城乡居民保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验收工作小组到我县检查工作,深入了解了我县城乡居民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李清海副书记指出正定县的新农保工作在全省都名列前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也做的很好,我们对正定的工作是放心的、安心的、有信心的。

4、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由于我省尚未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省人社厅根据省政府指示精神和被征地农民强烈要求,决定在我县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试点。我局依据省人社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场改扩建项目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请示〉的复函》和《机场改扩建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会议纪要》精神,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探索性地制定了具体参保办法,规范了参保条件、筹资规模、筹资方式、待遇标准、待遇调整以及新、老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基金转移接续等业务,为顺利完成试点工作提供了操作依据。截止目前,已为符合参保条件且自愿参保的2394人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其中: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1526人,自愿参加新农保的868人。共收缴养老保险费4502.1万元,其中:政府负担 2413.6万元,个人负担2088.5万元;为达到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523人办理了领取待遇手续并补发了自**年1月起的养老金86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省人社厅、财政厅到我局进行了认真的考察和调研,我县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也为全省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操作模式提供了借鉴。

5、积极落实各项社保政策,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今年3月份,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全面启动。我局经办工作人员加班加点,高效完成全县调待工作。增加后的养老金已经于4月15日通过银行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此次调待工作涉及我县6412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增资181.2元,补发养老金**万元。这是自2019年以来,连续八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待遇,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

6、积极配合、圆满完成审计工作。

今年2月份,我局迎接了国家审计署对社保基金的专项审计工作。局领导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工作会议,成立迎审工作小组,并要求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迎审工作,自觉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站在事关社保体质机制走向、社保事业发展大局的高度看待这次审计。我局全力配合这次审计工作,及时、完整地提供各种所需的资料、数据,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没有推诿、隐瞒现象,确保了审计工作在我局的顺利开展,得到了审计署工作人员的高度赞扬。同时此次审计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提高的平台,通过审计署特派工作组专业人员高水平的审计督导,我局的各项工作都得到了很大的完善和提高。

7、“金保工程”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全覆盖。

“金保工程”是以中央、省、市三级网络为依托,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涵盖县、乡等基层机构,支持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等核心应用,覆盖全国的统一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工程。今年2月份,我局率先实现了“金保工程”信息网络系统全覆盖,信息化管理水平及业务经办能力有了一个新的提升。我局信息化工作走在了全省社保系统的前列。

8、信息宣传工作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明确信息通讯员,及时向各级领导通报工作动态及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在宣传时效上,及时地将月度、季度和年度完成的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让各级领导随时随地了解掌握活动进度和成效。在宣传内容上,关系民生问题、关系单位长远发展的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分重点、分批次、分类别进行了报道。

9、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我局始终把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放在首位,财务人员坚持正确履行职责,行使会计权限,严守职业道德,及时报送各项财务和统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准确无误。无论月报还是季报,都能做到认真填写,及时上报,为领导及上级各部门的决策奠定基础。同时积极做好新农保个人账户管理工作,对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全部进行了建账、记账及利息的结算工作,并通过了省局组织的全省个人帐户检查,省、市社保局给予的高度评价。

三、下一步工作谋划

1、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提高养老保险费征缴率、清欠率。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社会化发放率100%。

2、继续开展养老、工伤扩面工作,以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争取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保障范围。

3、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各类企业的参保工作。

4、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将日常工作中掌握的重要情况以信息形式上报,继续宣传贯彻《社保法》,增强各参保单位及个人的参保意识,营造参保缴费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养老保险工作的良好局面。

5、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健全制度,改善服务,全面提升经办机构服务水平。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会面临更大的挑战和压力,全面贯彻落实社保各项政策,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和支持下,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促进我县又快又好发展,建设幸福正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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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保险公司年度个人工作总结_公司企业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个人,全文共 2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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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年度个人工作总结【三篇】

篇一

20xx年是中国保险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的一年,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同时也中国人寿发展历重要的一年,营销区部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保会和市公司总经理室提出的各项要求,以下是保险公司内勤年度工作总结。

紧紧围绕分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以业务发展作为全年的工作主题,明确经营思路,把握经营重点,积极有效地开展。

20xx年的经营成果和工作总结

截至11月30日,十三区部在全体业务同仁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共实现新单保费收入x万元,其中期交保费x万元,趸交保费x元,意外险保费x万元,提前两个月完成市公司下达的意外险指标;区部至11月有营销代理人x人,其中持证人数x人,持证率%;各级主管xx人,其中部经理x人,分部经理x人。实现了业务规模和团队人力的稳定。

回顾20xx年走过的历程,凝聚着xx区部人顽强奋斗,执着拼搏的精神,围绕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针对各阶段实际状况,我们积极调整思路,跟上公司发展的节奏。

从思想上坚定信心,明确方向,充分认识市场形势,抓住机遇,直面挑战。

总经理室多次在各种会议中强调,今后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同业公司不断从各个方面和我们展开较量,在这种市场环境中,只有迎头赶上,积极发展才是硬道理。xx区部上下充分领会上级精神,认识到决不能被动地围着市公司的计划指标转,而是应该积极地开拓市场,这是两种不同的发展观念,也将取得截然不同的发展结果。我们利用各种时机,转变区部各方面人员的观念,变“要我发展”为“我要发展”。对于销售一线的业务人员,我们反复强调,取得业绩占领市场才是根本,要看到寿险市场取之不尽的资源,并意识到做一份保单就占有一块市场。只有树立起发展的新观念,不断占领市场份额,用服务和士气与同业竞争,营销团队才能在市场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篇二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上级公司有关竞赛要求,积极配合开展了首季度“岁岁如意”贺岁保险、“幸福家庭”、“合家欢乐”等劳动竞赛活动,并自行组织了摩托车、意外险等突击活动,下面是保险公司内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从而营造了一种健康活泼、你追我赶、团结奋进的业务发展氛围。特别是在年末开展的“幸福家庭”突击中,我公司顶住家财险滑坡和年末保源少的劣势情况,合理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自加压力,跑企事业单位,跑个人家庭,一笔笔、一份份,最终以140%的好成绩超额完成市公司下达的任务。

一、狠抓理赔和防灾防损质量的提高。

公司从狠抓第一现场的查勘率入手,坚持实事求是、“迅速、及时、准确、合理”的原则。只要接到报案,无论事故大小,无论白天黑夜,始终坚持赶到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严格按照快速赔付流程,为客户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一是坚持双人查勘,双人定损,交叉做案,赔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参与“三个中心”建设,以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加强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对理赔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一经查实,轻者批评教育,重者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四是积极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在分管领导的负责下,防理部门主动与各业务部门联系,及时拟订了重大客户防灾防损工作预案、夏季防汛安全检查办法、冬季防火防爆安全检查办法,始终做到提前把握,提前介入,积极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对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以减少损失,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我们先后到有安全隐患的纸业、药业、**公司等重点客户单位帮助整改隐患,制订防灾预案,深受客户的好评,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调整经营思路,强化创新意识,提高公司效益水平

今年我司在抓好效益型险种业务的同时,认真梳理“垃圾”业务,对往年赔付率高于100%的劣势险种坚决予以放弃,对赔付率较高但仍存在一点利润空间的险种选择性承保。去年我司农险、养殖业保险赔付率高达106%,我司从大局出发,坚决的暂停该险种的发展。企业一揽子保险存在保险费低,保障范围大、保险金额高的经营风险,特别是遇到洪涝灾害、被盗的事件,往往造成较高的赔付率,我公司从效益出发,对该险种的承保范围、承保条件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在注重各险种效益发展的同时,我们改变以往的经营套路,*厂车险业务属于我司续保业务,续保时间为9月份,但今年多家保险公司对此业务虎视眈眈,介入竞争,企图分羹,为保证万无一失,我司果断提前续保,使其他保险公司措手不及,稳固了业务的发展。纸业有限公司保险业务一直以来是我司囊中之物,续保是在11月份,公司经理室知道一旦提前续保,当年不仅会损失几万元保险费,也加大了下半年的业务压力,但为了弥补上半年因丢弃“垃圾”险种而带来的业务缺口,更好的调整序时业务结构,更多的实现已赚净保费,决定提前续保了该企业保险业务。我司这些工作是适应股份制改革后经营工作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做出的大胆尝试,也是转变思想的实验性思路。

正是由于我司员工勇于承担重任,善于开动脑筋,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人人有担子,个个有责任,因而,在强大的外部竞争中,我司上半年不仅没有丢失任何阵地,巩固了我司财险市场龙头老大的地位,还实现了新增业务的突破。

篇三

20xx年是中国保险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的一年,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同时也中国人寿发展历重要的一年,营销区部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保会和市公司总经理室提出的各项要求,以下是保险公司内勤年度工作总结。

紧紧围绕分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以业务发展作为全年的工作主题,明确经营思路,把握经营重点,积极有效地开展。

20xx年的经营成果和工作总结

截至11月30日,十三区部在全体业务同仁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共实现新单保费收入x万元,其中期交保费x万元,趸交保费x元,意外险保费x万元,提前两个月完成市公司下达的意外险指标;区部至11月有营销代理人x人,其中持证人数x人,持证率%;各级主管xx人,其中部经理x人,分部经理x人。实现了业务规模和团队人力的稳定。

回顾20xx年走过的历程,凝聚着xx区部人顽强奋斗,执着拼搏的精神,围绕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针对各阶段实际状况,我们积极调整思路,跟上公司发展的节奏。

从思想上坚定信心,明确方向,充分认识市场形势,抓住机遇,直面挑战。

总经理室多次在各种会议中强调,今后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同业公司不断从各个方面和我们展开较量,在这种市场环境中,只有迎头赶上,积极发展才是硬道理。xx区部上下充分领会上级精神,认识到决不能被动地围着市公司的计划指标转,而是应该积极地开拓市场,这是两种不同的发展观念,也将取得截然不同的发展结果。我们利用各种时机,转变区部各方面人员的观念,变“要我发展”为“我要发展”。对于销售一线的业务人员,我们反复强调,取得业绩占领市场才是根本,要看到寿险市场取之不尽的资源,并意识到做一份保单就占有一块市场。只有树立起发展的新观念,不断占领市场份额,用服务和士气与同业竞争,营销团队才能在市场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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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暂行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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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暂行条款

兹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本保险单承保的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以下规定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一、保险金额以一千元至一万元为限。保险费依照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档次,加收一倍。

二、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发生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致伤,需要治疗时,其实际支付的医疗、医药费,五元以下的保险人不负责,五元以上的(含五元)保险人全部负责。其给付累计总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三、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因患疾病所支付的医疗、医药费用;

2.按公费医疗规定应自费购买的药品;

3.整容费及安装假肢、假牙、假眼的费用;

4.挂号费、护理(陪住)费、取暖费、误工费、停尸费;

5.私人诊所、康复医院、气功治疗的费用。

四、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医疗、医药费给付时,须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证、投保单位或有关部门的事故证明,街道(乡)以上公立医院的治疗诊断的证明及医疗、医药费原始凭证。

五、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申请给付保险金过程中如有欺诈行为,保险人除追回已给付的保险金外,有权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追偿因调查核实过程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本条款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本公司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办理,其规定内容与本条款规定有抵触的,应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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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

范文类型:条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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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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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拖拉机保险合同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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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保险合同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拖拉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轮式拖拉机。

本保险合同也适用于轮式收割机。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拖拉机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拖拉机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五条 拖拉机损失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拖拉机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拖拉机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拖拉机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拖拉机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拖拉机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第七条 保险拖拉机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机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

自燃是指因保险拖拉机的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拖拉机,致使发动机损坏;

(七)保险拖拉机所载货物掉落、泄漏、撞击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保险拖拉机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保险拖拉机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保险拖拉机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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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在保险公司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1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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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实习报告范文

在保险公司的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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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会想象自己不是人,而是神。但是不知天高地厚的我绝对想不到世界上其实还真有被这样比喻的角色,那就是可以坚持十年甚至二十年做保险业务的人。一个说话支支吾吾含糊不清的我,根本不能和他们相提并论的。而暑假,我就决定去保险超市学习并培训,其一是想让自己可以站在大家的面前说话可以滔滔不绝,内心毫无畏惧的感觉。其二就是多多看到这个社会,多多学到一些社会的潜规则,促进自己的成长吧。这只是初始的目的,然而在时间的过程当中,我发现保险这个角色在社会上的影响力真的不是很高,许多人对保险根本不了解,甚至有人是憎恨,认为要取缔保险这一项内容。所以我便想要让更多的人了解保险,让更多的人知道保险是这个世界上最科学的发明。

我是每两天到临近的一个兴化市合陈镇去参加早会的,第一天去的时候我根本连招呼都不打,这是有原因的啊。很多人的年纪我不知道喊什么,阿姨不像阿姨,奶奶又不像奶奶的。加上我生性怕生,只是笑一下。我过去的第一天,刚开始就是做广播体操,其实我的实习到尾声的时候他们的早会多了一项跳舞,据说这是最初的热身,每次早会都有的。之后,每一位开早会的演讲者都会说:“华邦的家人早上,好!”然后下面一起喊:“好!我爱华邦。”然后全体的华邦家人都会齐声朗诵公司训导,这时才可以正式进入早会。

我的第一次演讲是在第二次的早会,早会上经理让我和各位讲一下有关胆商的概念。和以前一样,我全身都在发抖,在上面不一会儿就脑子空白了,什么都讲不出来了。不过我坚持没有退下来,一直到我把所有的内容都讲完为止。不过下面的人睡觉的睡觉,开小会的开小会,我很是无语。我知道自己第一次的尝试失败了。之后,经理决定从小处开始,让我就只是和他们讲一些小故事,在台上不过是一两分钟。为了不再让自己紧张,在家里我会用一点点的时间站在镜子前说话。就这样一直开早会,一直讲故事。经过了5、6次吧,就这样可以很随便地在上面说话了,不会再颤抖什么的。但是这些只是热身,真正的演讲不是单纯的背诵一个又一个的小故事。我记得经理对我讲:“你的说话,一定要注意语音语调和语速,还有用词不需要华丽,但是要吸引人。在讲的时候多使用一些类比或其他修辞。”这让我想到了我做理科的时候特别喜欢类比。原来天下学问,殊途同归,都是一个道理。

大概在8月的中旬,我终于被要求和下面的人谈一谈我对保险意义和公用的看法,那个晚上,我把一些从网上找来的保险公司的老总的博客进行了一个汇总,把演讲分为了投资的介绍、保险的起源、保险的意义、保险的误区分析这四个部分。最后讲了一下怎样和富人做保险。第一范文网我试着在二十分钟之内把这个讲结束,但是我的演讲依然很次,这不是讲故事,我不能全篇阅读,我要在适当的地方自己发挥,用形象的语言去描绘。然而就是在这些所谓的发挥点,我的头脑一下子就卡住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虽然不再紧张,虽然不再颤抖,可是头脑依然会空白,最后的效果依然是大学教授的讲课效果。呜~~当时我挺伤心的。剩下的几天,我都试着去和别人交流,用流利的语言去说,并且学习了保险的几个险种,还和公司新人一起参加了培训。公司的几位前辈细心地讲解了跑保险所具备的能力和方法,他们的语言是那么循循善诱。那么有吸引力。我极其羡慕。

后来我又进行了几次演讲,我发现自己真的在某个人的影响下说话快的像刀子,而其实我们为了让别人能够听懂,很多时候不需要那么快的。我试着去改正,注意自己的语音语调,用不是很快却很清楚的话去和别人交谈。

最后我依照公司的要求,我去和我的几个亲戚宣传保险。我很耐心的给他们讲解险种和保险的重要性,作了很多比喻。不过他们的态度都不好,根本不认真听我讲。我知道,他们只是把我当成一个小孩子,然后当成大人说话小孩子说话不可以交叉的观念来想的。还有就是有人对保险怀有憎恨的态度,居然劝我退出保险公司,不要和保险沾上一点关系。原因是他们受过挫折,需要赔付的时候因为不符合赔付要求,最后极度厌恶保险,连养老保险都不交了。

我没有跑到一个保险,我这样的初学者也不可能像老手一样一个月跑十个八个。但是我提高了口才,在社交中知道了在别人面前应当是怎样的姿态,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企业的一些战略。

在社会的实践中,我的收获大致是这三大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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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大学生保险公司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保险,企业,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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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保险公司实习报告范文

时间一晃而过,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工作已经一个月了,在这段时间里领导同事都给予了我足够的宽容、支持和帮助,让我充分感受到了中国人寿“诚信天下,稳健经营,追求卓越”的品质,也体会到了作为团险保存一员的专业和辛勤。在对公司人员肃然起敬的同时,也为我有机会成为中国人寿的一份子而惊喜万分。

经过近一个多月在中国保险公司团险保存部的实习,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照和指导下,及自身的不懈努力,让我在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公司我学到的不仅是理论知识,更多的是自我综合素质方面的认识。最主要的是不仅让我学会了做事,还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对培养我的工作意识和提高我的综合素质有着特殊的意义。在此我由衷的感谢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给了我这么好的一次机会。

记得初到中国人寿时,在和领导的第一次谈话时就注意到,中国人寿是一家非常重视员工感受的公司,公司的规章制度都非常的人性化,尽量为大家营造出轻松的工作氛围。但是,这并没有影响到公司运作的专业和严谨性。我想,作为一个分公司一员,对问题的处理的确只是基本技能,更重要的是对流程的把握,这也应该是自己工作学习的重心。

在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团险保存部实习,我先后接受了保险业基本理论和多种保险基本条款及规定的培训,参加了听讲新人培训会与每周例行的大小型晨会,参与保险代理人换签合同的各项流程处理事宜,接待保险业务员及为其制作、打印各种险种利益的演示表格,辅助个险销售部及组训室的其他同事解决工作上的问题等。通过,为这些各种形式的工作参与,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实用知识:

(1)保险搜集整理以及保险行业的现状,使我对保险有了一个更客观、全面的认识,理智的判断,也激发了我对金融学的深化了解和欲学以致用的兴趣。

(2)通过对已知资料的分析和与同事们的交流,提高了自我的思考认知能力,通过对保险业的现状的研究和前景的科学预测,进一步引发了我对职业取向的思虑。

(3)对职场有了初步、真实、贴切的认识,明确了努力和改善,通过与同事们和众多的业务员的交往、接触,学到了珍贵的人际交往技巧和处世经验,交到了几位可以虚心请教的长辈朋友,感谢他们对我的指导、教育和思想启迪。

(4)电脑办公的实用知识与软件应用技巧,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强化了我对知料搜集整理和提高能力的学习欲望。

(5)勤奋、踏实、认真、负责任做事风格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认可,才能真正有所收获。

以上是我的个人实习报告,当然,以我个人之见也发现了一些小的问题,如保险代理人考核制度不够健全,保险业务员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出勤制度不够完善,分工不定期不够明确等需要改善。

这次实践教会了我许多,不仅让我扩展了知识视野,增长了社会见识,而且为我大学毕业后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是我青春时期的一笔重要财富,使我终生受益。

最后由衷的感谢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给了我这么好的一次机会,感谢在我实习期间所有帮助过我、教导过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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