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文
公司员工福利制度
一、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改善和提高员工的生活水平,特制度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所有员工,部分福利仅适用于正式员工。
三、职责部门
本制度由人资部制定、修改、实施,报总经理审批。
四、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需求,本制度以尽可能思考广大员工利益为修订原则。
五、福利的发放领用状况由人资部进行登记,记录。
第二章福利结构
本制度的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带给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
2。通用性福利:指企业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生日礼金、结婚贺礼、慰唁金等。
3。职务性福利:企业根据各职务工作的性质二实行的具有针对性的福
利。包括:通讯补助、餐补、出差补助、商务招待费等。
4、激励性福利:企业为鼓励员工在公司的长期工作,而对优秀员工所带给的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群众活动和其它福利。
第三章法定性福利
一、社会保险
1。为保障员工的利益,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2。归口办理:社保统一由人资部办理。
3。社保购买办法:由人资部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4。社保缴费管理:社保中属于公司应缴费的数额从公司福利费中扣除;属于员工应缴部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由单位为其代缴。
5。社保种类: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
二、法定节假日
1。种类: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年假、病假等。
2。以上具体的执行办法见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以及国家相关规定。
三、劳动保护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带给贴合规定的办公环境、办公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等。
四、教育培训
1。种类:内部培训(读书会、在岗技能培训)和外部培训(高管培训、
公开培训课)以及相关资格的考取。
2。以上相关办法见会在培训中不断完善。
第四章通用性福利
一、生日礼金
逢公司员工生日,公司对员工表示完美的祝贺。人资部应为公司员工购买生日礼物,价值150元左右;或者举报各种生日活动。
二、慰唁金
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配偶、子女、父母),公司将一次性给予慰唁金500元。(只适用于正式员工)
三、结婚贺礼
1。条件: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凭结婚证在人事行政部领取。
2。工作年限满一年不到两年,公司给予贺金500元;满两年不到三年,给予1000元;三年以上给予1500元。
四、高温补贴
1。条件:公司正式员工
2。每年的6-9月发放高温补贴,每月100元。
第五章职务性福利
一、种类:通讯补助、出差补助、餐补、商务招待费、加班费等
二、具体相关执行办法按照公司管理规定。
第六章激励性福利
一、群众活动
公司将适时组织各种娱乐活动,丰富员工生活。
二、旅游活动
在一年内公司将组织一到四次旅游,以更好激励员工的用心性。
三、年终奖
在一年的结束,公司将为优秀员工颁发“优秀员工奖”以资鼓励。
篇2:职工食堂管理暂行规定_规章制度_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就餐的职工。
第三条 办公室、工会负责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第二章 食堂工作管理
第四条 食堂管理实行“主管负责制”,即由食堂主管对本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员工配备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全体职工提供一日三餐。
第六条 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第七条 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第八条 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第九条 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第十条 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撒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
第十一条 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第十二条 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第十三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 食堂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第三章 就餐管理
第十五条 在职工食堂搭伙的所有职工要缴纳搭伙费,具体收费标准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 食堂原则上提供早餐与中餐,但可以为在借宿的人员、晚上加班人员或有其它特殊情况的人员提供晚餐。需要晚餐搭伙的,需提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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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暂行办法_规章制度_网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发扬广大教职工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帮助患重大疾病或因病身故的教职工及家庭减轻经济负担,缓解家庭生活困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此办法互助对象为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在册在岗的教职工(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简称参加人)。
第三条 参加人在确认的有效期内首次确诊(指以前从未被医疗机构正式确诊过)患有以下原发性疾病(必须经住院治疗),可向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医疗互助办公室(简称校医疗互助办,设在校工会)申请互助待遇:㈠恶性肿瘤;㈡依赖血透,腹透的慢性肾功能衰竭;㈢冠状动脉搭桥及支架植入术;㈣再生障碍性贫血;㈤侵蚀性葡萄胎;㈥重型肝炎;㈦颅内疾病需要外科手术;㈧心脏瓣膜置换术;㈨意外伤害致四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半年以上以及重大脏器的损伤;㈩严重烧伤;(十一)急性重症胰腺炎;(十二)肾、肝、心、肺、骨髓及联合移植术;(十三)主动脉手术;(十四)双耳失聪,双目失明;(十五)严重免疫性疾病;(十六)心力衰竭达四级以上;(十七)脑中风后遗症;(十八)严重帕金森病;(十九)严重传染疾病;(二十)严重糖尿病。(以上20种疾病具体定义见第二十条)。
第四条 本医疗互助期限每3年为一周期,本周期从2019年5月1日零时起到2019年4月30日24时止。
第五条 参加人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登记按要求填写人员基本情况花名册一式3份(A4纸打印)并附电子文档。
第六条 本期缴纳的互助费为每人100元,(学校行政出资40元,学校工会出资30元,教职工个人出资30元。个人费用由学校财务代扣)。
第七条 参加人在有效期限内患病在(中心城区为三级甲等医院,远城区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首次确诊患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其中一种重大疾病,并经住院治疗,可向校医疗互助办申请领取医疗互助金15000元,领取互助金后,互助责任即告终止。
第八条 参加人在互助期内患有本办法第三条所指一种以上重大疾病的,医疗互助金的给付只以其中一种疾病为限。
第九条 设立身故抚恤补助金制度。㈠参加人因患本办法规定互助范围以外的疾病直接引致身故,可由直系亲属凭医疗机构出示的病故证明和相关手续到医疗互助办申请领取一次性身故抚恤补助金3000元。㈡参加人在参加本期互助活动前已患办法规定的重大疾病且未享受医疗互助金,本期内又因相同重大疾病及并发症引致身故,可凭有关手续申请领取一次性身故抚恤补助金5000元。
第十条 互助期满时互助责任即告终止。互助期内不办理退款手续。
第十一条 在互助周期内,新调进的教职工,由所在单位及时补办参加手续,费用不变。调出的教职工费用不退,责任同时免除。
第十二条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本办法承担互助责任:
(一)参加人在互助期内重患参加前曾患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相同大类疾病的(因病死亡除外);
(二)参加人有隐瞒病史伪造或篡改病历病史以及其他各种欺骗作弊行为的;
(三)参加人被医院错误诊断为患有本办法互助范围内的重大疾病的;
(四)因故意犯罪,自伤或打架斗殴造成的意外伤重致残及死亡的:
(五)从事高风险运动导致意外伤害致残及死亡的;
(六)不属于本办法互助范围内的其他情况。
第十三条 参加人有第十二条第四项所指的行为,本办法即终止对其的互助责任,费用不退。
第十四条 凡不属于本办法范围内的病种,不列入本办法承担互助金给付责任;非因病原因直接引致身故的,不列入本办法承担身故抚恤补助金给付责任。
第十五条 医疗互助金或身故抚恤补助金申请、给付流程:
(一)医疗互助金申请给付流程
1.参加人因患病
参加人填写给付申请书——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检验报告单、病史卡——30天内给付。
2.参加人因病身故
直系家属填写给付申请书——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医疗机构死亡证明及相关材料——30天内给付。
(二)身故抚恤补助金申请给付流程
1.3000元补助金领取(本办法互助范围以外疾病):直系亲属填写给付申请书——直系亲属出示医疗机构的病故证明及相关材料——法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证明材料——30天内给付。
2.5000元补助金领取(本办法互助范围以内继发性疾病):直系亲属填写给付申请书——直系亲属出示医疗机构的病故证明及相关材料——法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证明材料——30天内给付。
第十六条 医疗互助金或身故抚恤补助金的申请,必须在参加人被首次确诊患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重大疾病(或因患病直接引致参加人身故)之日起90天内向校医疗互助办提出。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享受医疗互助金或身故抚恤补助金的权利。
第十七条 校医疗互助办收到参加人手续齐备的材料后,20天内将审批结论通知参加人,30天内经调查核实无误后,按本办法的规定启动医疗互助责任。
第十八条 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金由校医疗互助办管理,其资金的运作、结算和管理,接受校工会的领导和监督。医疗互助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每年向学校行政和校教代会报告一次。
第十九条 医疗互助金实行独立核算,建立专用帐户、帐户设在校工会,资金专款专用。本期内结余资金直接滚转下期。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指的重大疾病必须符合以下定义:
(一)恶性肿瘤。经诊断,确需住院进行手术治疗和放、化疗,属于恶性肿瘤的各种疾病。
(二)依赖血透、腹透的慢性肾功能衰竭
指慢性肾功能严重衰竭,需要依赖且已经接受了血液(腹膜)透析维持生命。
(三)冠状动脉搭桥及支架植入术
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实施了开胸血管绕道术或支架植入术。
(四)再生障碍性贫血
是一种获得性骨髓造血功能衰竭症,主要表现为骨髓造血功能低下,全血细胞减少和贫血、出血感染综合症,免疫抑制剂治疗有效。
(五)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该类疾病是指异常增生的绒毛组织浸润性生长浸入子宫肌层或转移至其他器官或组织的葡萄胎,并已经进行化疗或手术治疗的。
(六)重型肝炎
指肝炎病毒感染致使大部分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具备下列全部特征:深度黄疸;肝功能急剧退化;
肝性脑病;肝细胞严重损坏。
(七)颅内疾病需要外科手术
指原发于颅腔内的良性肿瘤,且已经接受了开颅手术切除或已经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八)心脏瓣膜置换术
指因治疗心脏瓣膜疾病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术。
(九)意外伤害致四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半年以上以及重大脏器的损伤
(十)严重烧伤(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条件)
1.皮肤烧伤达全身皮肤总面积20%以上;
2.中、重度的毁容;
3.影响大关节功能。
(十一)急性重症胰腺炎
指急性胰腺炎中病理类型为出血坏死型,且具有以下特征:全腹剧痛及腹膜刺激症;腹水出现;低血压与休克;低血钙;NHA阳性;器官功能衰竭。急性水肿型(间质型)胰腺炎除外。
(十二)肾、肝、心、肺、骨髓及联合移植手术
指因疾病已经接受了肾、肝、心、肺、骨髓、心—肺联合、胰—肾联合、肝—肾联合移植手术。
(十三)主动脉手术
指为了矫正主动脉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而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但胸或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十四)双耳失聪、双目失明
1.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赫兹和2019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2.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⑴眼球缺失或摘除;
⑵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⑶视野半径小于5度。
(十五)严重免疫性疾病(包括以下内容)
1.强直性脊柱炎;
2.红斑狼疮;(造成重度的肾功能损害)
3.重后肌无力;
4.免疫系统类风湿。
(十六)心力衰竭达四级以上
指不明原因引起的一类心肌病变,包括原发性扩张型心肌病,原发性肥厚型心肌病及原发性限制型心肌病等心脏疾病。病变造成心功能衰竭必须达到心功能分类标准心功能达四级或四级以上。
(十七)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经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十八)严重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化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指原发性)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6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3项或3项以上。
(十九)严重传染疾病
1.非典性病毒;
2.流行性I型脑炎;
3.人禽流感;
4.晚期血吸虫病;
5.出血热;
6.鼠疫;
7.霍乱。
(二十)严重糖尿病(满足下列至少一个条件)
1.已出现增殖性视网膜病变;
2.须植入心脏起博器治疗心脏病;
3.因坏疽需切除至少一个脚趾。
第二十一条 参加人若发生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变更时,应在变更后15天内书面通知校医疗互助办。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医疗互助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实施。
篇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文
1.0目的:
为营造公司和谐氛围,令全体员工能更快乐地工作,规范员工资保密行为,保证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确保薪资机密不外泄。
2.0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薪资操作过程;
2.2本制度适用于监督全体员工的薪资保密行为、违约处理等过程。
3.0定义:
薪资作业人员:指参与薪资确定、调整、核算、发放等各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事、财务
人员。
4.0权责:
综合部主办,其它相关部门协办。
5.0资料:
5.1薪资保密的整体要求:
5.1.1全体员工不准打听其他同事的薪资水平;
5.1.2全体职工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水平;
5.1.3任何员工发现薪资泄密状况都务必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做及时、有效处理。
5.2确保薪资保密的总体实施方法:
5.2.1由综合部向全体员工宣导本薪资保密制度,并实时监督与控制;
5.2.2由财务部保存薪资资料,确保薪资资料保存过程不泄密;
5.2.3加强薪资作业人员及薪资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定薪、调薪、薪资核算、薪资发放过
程不泄密。
5.3为保证薪资的保密性,对薪资作业过程作以下规定:
5.3.1薪资作业过程包含(但不限于)新进员工定薪、员工调薪过程、薪资资料保存过程、薪资核算过程、薪资发放过程、薪资资料查阅过程等;
5.3.2新进人员经本部门或本分店相关负责人确定薪资后,须在第一时间将薪资资料交于综合部,综合部做好有效保密管理;
5.3.3调薪资料(包含转正调薪、每年1月与7月公司普调薪资等)经核准后,应由财务薪资核算员统一保存,并进行有效保密管理;
5.3.4除总经理、区域总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其他部门/分店人员薪资资料;
5.3.5财务人员在发放薪资时应保证薪资保密。
5.4为规范员工的薪资保密行为,现作以下规定:
5.4.1各部门负责人在与本部门员工确定薪资时,应及时宣导薪资保密意识,并签订薪资保密协议书;
5.4.2新进人员入职后,由综合部在职前培训中宣导薪资保密制度,并签订薪资保密协议书;
5.4.3综合部应不定期深入到员工当中了解薪资保密状况,并对违反本制度者做出相应
处理;
5.5为确保公司薪资保密制度得以实施,现作以下规定:
打听同事工资者,一次处以违约罚金人民币200元;泄露工资机密者,一次处以
违约罚金人民币300元;员工因不谨慎而泄露其工资条等基本信息者,一次处以违约罚金人民币300元;管理者因管理不当而泄露工资机密者,一次处以违约罚金人民币500元;薪资作业员操作不当泄露工资机密者,一次处以违约罚金人民币500元;凡打听、泄露工资机密双方当事人,除处以相应罚款外,将工资待遇高的当事人工资降低与工资待遇低的当事人同一工资标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追究该违约职责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6.0相关文件资料:
《薪资保密协议书》
7.0相关记录表单
《薪资保密制度及协议书阅读签收表》
总经理签批(日期):
篇5:公司员工工资保密暂行管理制度
薪酬保密制度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4)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送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无其它无关人员在场状况下进行审核。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2)财务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薪酬卡;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单时,务必员工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员工个人发现薪酬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由员工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四、保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3、财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五、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