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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债借款合同模板(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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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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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款 合 同

贷方人(甲方):(身份证号: )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就借款一事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 万元( )。

二、借款期限:一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借款利息:月息 分,每月付元整。

四、借款抵押约定:乙方愿将自己的平方米(未装修价值 万元)和 作为抵押。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甲方有权处置该抵押房产和车辆。

五、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到期后,由乙方一次性归还甲方全部借款。

六、利息支付方式:一月一清,每月3日之前由乙方按借款总额约定利息( )支付给甲方。(第一个月提前支付 元)。

七、违约责任: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借款给乙方,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还款给甲方,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可约固定数额违约金或总借款数额10%——20%的违约金数额)。

八、万一因其他原因不能还贷,由继承人还贷。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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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借款合同主要条款与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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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借款合同主要条款与合同

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

民间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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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际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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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借款合同

国际借款合同是指不同国籍的贷款方和借款方为一定数额货币所有权的转移而确定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中贷款方的主要义务是按期发放贷款,借款方的主要义务则是到期还本付息。这类合同的特点是,涉及面特别广泛,几乎涉及了债权、物权、信托代理、税法、保险、外汇、财政金融管理等各个部门法,而目前还没有一部国际条约可资遵循;也很少有哪个国家有一部完整地调整国际商业贷款的法律,实务方面,主要是靠合同来规定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国际借款合同范本

借 款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代 理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出 借 行: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借款人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 银行和________银行(简称“出借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 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银行工作日”指____ 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____ 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____ 银行工作日指____ 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3)“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8)“____ 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附属银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____ 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 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付贷借的、进位到____ 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 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____ 银行同业拆放率。

(9)“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为1%。

(13)“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银行”:指____ 银行、____ 银行以及____ 银行在____ 的总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时间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指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____ 万美元。

第二条 承诺与付款

2.1 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 通知与借款承诺: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____ 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___ 的帐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帐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 付款: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____ 时间上午____ 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____ 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 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___ 帐号为____ -____ 的帐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帐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帐户。

第三条 还款

3.1 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____ 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____ 分之一,但头____ 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____ 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 自愿提前还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 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____ 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0.5%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为: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款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第四条 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第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____ 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____ 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迟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额:(A)代理行在____ 银行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当日报价(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内);(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

4.3 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2)该利息期内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银行在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代理行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发出,则每家银行应尽快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银行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银行贷款利息应在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

第五条 费用

5.1 承诺费: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 管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 代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1)在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____ 美元;(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未偿还时,则按提款日一周年支付____ 美元。

第六条 税款

6.1 不得抵销、反索或扣交:根据本合同,借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销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银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代理行或银行。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上述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 印花税: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代理行或该行。

第七条 付款;计算

7.1 款项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________时间上午11时为止,用美元,用________银行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代理行在________银行开立的账号为第________号的帐户,或代理行向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帐户。

(2)凡根据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付款或终止。

7.2 计算____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与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 先决条件

8.1 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________时间下午________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

(1)借款人证明书,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________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5)________信件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 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 :

(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

(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A)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____ 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B)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认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9.1 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2 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3 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9.4 批准贷款或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9.5 没有发生和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9.6 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及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细则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对借款人或子公司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也不会构成违约行为。

9.7 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9.8 除第10.6条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9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以及在该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9.10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来的综合财务状况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9.11 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9.12 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13 重复声明与保证:第九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声明与保证一样。

第十条 约定事项

10.1 收入的利用:借款人应将贷款的收入用作________。

10.2 政府许可: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 财务报表:

(1)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上述报表由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

(2)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0天给代理行并给各行一份关于借款人与子人公司按照为________地普遍接受并一致使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选任,并经代理行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证明书。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说明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没有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件。

(3)借款人应经常向代理行提供符合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

10.4 检查权: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 违约通知: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生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据义务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6 留置权和抵押权:如果借款人就其作为借款人的义务,或对所借款项和提供的信贷作为担保人的义务,在其财产上设有或允许产生任何留置权或其他抵押权,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应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证本合同和票据项下全部应付的金额得到支付;并且在设立任何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时,应作出明文规定,任何银行对此不负担任何费用。但是,本条不适用于:

(1)购买时在财产上设立的任何留置权仅仅作为支付财产购买价格的保证;

(2)在银行交易的一般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

(3)对于库存设立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由出售库存所得中付还。

10.7 保险: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保险人险对其财产投保。

10.8 免税通知:如果任何时候由________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收当局对于合同项下任何支付应予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税款可以免征,则借款人应及时向代理行递交一份上述免税文件的副本。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

11.1 违约事件: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但不是第11.1 条中所指的事项),且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和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被证明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4)借款人或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将

①被解散;

②没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债务;

③在破产程序中自愿开始破产清理案件,或根据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任何类似法律,寻求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

④在破产程序中,对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类诉讼或审理程序,用答复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

⑤在破产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中已经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诉讼,如果该案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时60天内未被驳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驳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银行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0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目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2 违约补救:如果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且违约事件正在进行,代理行根据多数贷款权银行要求,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并应通知借款人:

①宣布各行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义务终止;

②宣布在终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应付的全部金额立即到期和应付。

11.3 抵销权: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销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间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银行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行。

11.4 非排他性权利: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力、特权或补救方法。

第十二条 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分摊

12.1 适用及支付额的分配:代理行根据本合同或票据收到借款人的全部支付额,按第14条(而不是按第14.4条)应付的各该金额和按第5条应付的各项费用、到期未付的保险费、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代理行和各行间分配。

12.2 支付额的分摊: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得到按照本合同应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该行应立即将所得金额付给代理行,代理行应根据第12.2条款分配上述金额视同该款为借款人所付还。但是,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行使抵销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项下应付金额的全部或分部款项,该行应立即向其他银行购买这些银行的贷款参与权,使购买贷款参与权的该行能按比例与其他银行分摊上述金额。再者,如果此后从购买银行得到上述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则购买应予以撤销,而购买价格应按补偿程序恢复,但对利息所作的调整应当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据本条从另一银行购买参与权的任何银行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充分实行其所有有关该参与权的支付权利,该银行视同借款人上述金额的直接债权人。上述规定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各该银行保有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以外的债权所得的金额。

第十三条 代理行

13.1 代理行

(1)各行授权代理行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他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代理行视为任何银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对代理行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A.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B.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C.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3)无论代理行或其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对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作为或不作为,除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不良行为外,不负任何责任。代理行有权善意信赖经认为是真实的,并由适当的人递交或签署的任何文件,信赖由它选择的任何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并对任何其他当事人由于上述信赖的结果不负责任。

(4)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和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代理行没有责任向任何银行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行应立即

A.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他文件;

B.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银行;

C.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银行;

D.将收到的各银行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

E.将根据第6.1条递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副本转交各银行。代理行应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代理行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但是,代理行应立即向各银行通知收到的有关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行没义务向任何银行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代理行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与借款人进行各种一般的经营活动。

(8)根据本合同,代理行可将各行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视为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拘束力,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转让或让与。

(9)代理行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辞职,以书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数贷款权银行也可以说明理由或不说明理由地通知代理行予以撤换。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种通知时,多数贷款权银行有权指定一个接替的代理行。如果在作了上述通知的30天内接替的代理行没有被指定或没有接受这种指定,则已卸任的代理行可以指定一接替的代理行。这种指定的代理行其综合资本和盈余至少有________万美元或与其相等的其他外币,或者是这种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接替的代理行一经接受指定为代理行,应接替并被赋予卸任的代理行的一切权利、权力、特权和责任。卸任代理行应被解除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尽管卸任的代理行辞职或被撤换,本条的各项规定,对在它根据本合同作为代理行时的作为或不作为应继续有效。

13.2 偿付的约定事项

各行应按其各自决定的份额按比例补偿代理行在执行代理职责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果代理行需要在支付贷款之前支付上述费用,则按该行各自的贷款承若确定;如在此之后,则按其在这个时候保持的贷款金额确定。

13.3 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代理行可以在该支付日向各行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行,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的利息。由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供的____ 同业银行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代理行在支付之日应有权推定各行(但已经向代理行发出相反通知,代理行在支付前已收到该通知的银行除外)已经按照第2.3条向代理行提供资金,根据上述推定,代理行可以把相当于所有银行各自贷款承诺总额的资金贷记入借款人。如果未发出上述通知的任何银行没根据第2.5条提供资金,,并且代理行已经将相当于该行贷款承诺的金额贷记入借款人按照第2.2条开立的帐户,代理行应有权根据其选择,立即向该行或借款人索还上述金额,以及从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内)到索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上述金额的利息,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为代理行提供的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的该日美元存存款的隔日利率。

第十四条 补偿

14.1 开办费: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偿还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经理行谈判、准备、签订本合同和票据以及有关银行贷款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上述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复制费用,旅行和通讯费用,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广告费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顾问和特聘的________律师的各项费用。

14.2 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行和各行由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任何违约事件,或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合理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14.3 其他费用:如果借款人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或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

14.4 增加的费用:借款人应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银行支付下述增加的费用:由上述银行确定因该银行的贷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条例或条约的公布、变化或解释,或由于该行遵守任何政府当局命令、要求或请求(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1)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但不是以该银行或其贷款分行净所得计算并由该行总行或贷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税款,以及第6.1条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2)对该行准备金、专门存款的征税或变更,或对该银行资产、负债或其帐上存款或贷款的类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费用或减少。

第十五条 一般条款

15.1 法律的选择:本合同受________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 管辖权

(1)借款人同意凡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都可以在________法院提起并执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接受各该法院管辖,不可撤销地指定 ________信箱(该信箱在________设有办事处,位于________街,)作为其收受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送达的传票或其他法律传唤的代理人。该信箱应根据本合同将传票或传唤按本合同通知规定的地址,用挂号邮件邮寄送达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________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财产的任何其他管辖地的法院,提起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及执行,并不可撤销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辖。

(3)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就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不受在 ________国________地法院或任何其他国家或管辖地法院的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及执行的所有豁免权,并同意在有关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时不提起或不主张任何豁免权。

(4)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在________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定的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以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15.3 贷款货币:

(1)根据第14条规定需要偿付的费用,如果原来是以美元以外的货币支付时,借款人同意应以相当于美元的金额偿还,即发生上述费用的人,根据正常的银行程序,在原费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货币购买美元所应支付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借款人并同意,根据第4.2条,上述金额应付的利息应根据其金额以美元计算。

(2)根据本合同或票据,借款人对于任何到期金额的义务,尽管以任何其他货币支付,应仅以美元计算的金额履行,即在代理行或上述银行根据正常的银行手续,于收到上述支付款项之后的银行工作日立即以其他货币购买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履行。如果,购买的以美元计的金额不足原来到期日的金额,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为赔偿上述不足金额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额。借款人没有因这种支付而解除的债务应作为单独和独立的债务到期,并在本合同规定解除之前应继续充分有效。

15.4 票据的替换:在票据丢失、被窃或被毁,借款人收到合理的可以满意的补偿或担保的情况下;或者在票据残缺不全,票据持有人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以代替丢失、被窃、被毁或残损票据。

15.5 通知: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所有通知应按照本合同,采用电传、电报或派人送交的书面通知。用传真发送或航空邮递,先付邮资。上述所有通知应递送到附录1指定的收受人的电传号或________号或地址,或上述收受人通知的其他当事人的号码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应在收到时有效。

15.6 补救和弃权: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没有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视为放弃或损害上述权利。单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应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进一步行使上述权利或其他权利。除非以书面形式表示,否则上述权利的放弃应属无效。上述任何权利的放弃不能视为本合同任何其他它权利的放弃。

15.7 变更: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文件变更。

15.8 转让

(1)本合同对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银行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2)各行得在任何时候让与或转让其在任何票据或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但是,任何银行都不得以根据任何管辖地的公司法或票据法需要登记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让与或转让。借款人应根据任何银行的请求,签署并递交为让与或转让发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银行应签署和递交的以换取该银行持有的票据的新票据。如果任何银行让与或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则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言,应指各被转让权利和义务的银行和个人。

15.9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 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银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1 语言____有关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应为英文,或应附有英文译本,由必须提交上文件述的当事人确认为完整和准确。

15.12 条款的可分割性:本合同中任何管辖区禁止或不能执行的任何条款就该管辖区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执行限度内无效,并不使合同的其他条款无效,或者影响该条款在任何其他管辖区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5.13 副本:本合同可以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来应视为构成同一合同。

15.14 术语的统一性: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________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银行(代理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银行(管理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各行贷款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__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贷款承诺总额: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附录:

1.地址表(略)

2.本票格式(略)

3.借款人证明书格式(略)

4.借款人律师意见书(略)

5.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当地律师意见书(略)

6.代理行的张票接受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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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最新短期外汇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2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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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短期外汇借款合同

短期外汇借款是指生产出口商品,以及能直接或间接创造外汇收入的企业,因进行挖潜、革新、改造所需短期外汇资金,而向中国银行申请取得的借款。

短期外汇借款主要用于引进先进技术,进口国内短缺的设备和材料,扩大出口商品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改进包装装潢,进口国内短缺的原料、辅助材料加工成品出口,发展交通运输、旅游事业,对外承包工程,支持对外加工装配、补偿贸易业务;支持直接或间接创造外汇收入项目所需短期周转资金等。

借款企业使用短期外汇借款,须向中国银行(在未设中国银行机构的地方向当地中国工商银行)办理申请手续,提交使用短期外汇贷款申请书、批准的建设项目文件和进口物资清单;已经落实的国内配套计划和有关合同副本等。用出口商品还款的项月,要有生产单位和外贸公司签订的产销,还汇合同或协议。

借款批准后,借款企业立即到中国银行订立借款契约、开立贷款帐户,并办理进口订货。借款期限,借款用于进口原料,辅料加工出口的项目,期限为1年,用于进口设备(包括制造设备的材料)的项目,以及其他借款项目,期限均不得超过3年,使用买方信贷的借款项目,期限不得超过5年。

借款应按照《中国银行短期外汇贷款办法》的规定,可以按有外汇收入的单位和不直接收入外汇的单位,分别国营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还款资金来源,到期归还借款,引进技术借款见。短期外汇借款。

短期外汇借款合同

借款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贷款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号文件批准的_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_________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外汇贷款(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本期贷款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本期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 借款使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帐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帐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 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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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民间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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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借款利率:

第四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抵押条款

第八条抵押物为,现抵押人同意以该资产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

第九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二条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三条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借款人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抵押权人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五条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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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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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根据《_____》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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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担保借款合同样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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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3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

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杭州市。

甲方:乙方: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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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家助学贷款借款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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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甲方):(借款学生) 贷款人(乙方):(经办银行)介绍人(丙方): (学校机构)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小写)¥ 元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所学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月,即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借款利率及计息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本合同签定时国家助学贷款年利率为____ %。

实际发放贷款后,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 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

二、贷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____%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甲方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____日(含____日起);当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划付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应该在获得学校出具的相关交费凭证后,将学费凭证复印件提供给乙方。

二、丙方应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甲方,并负责监督甲方的贷款使用情况。

三、丙方指定的账户是甲方所在学校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账户户名为: , 账户号为: 。

四、贷款发放计划:甲方选择以下第二种发放方式:

(一)每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二)按学年发放:

1.____年,学费人民币年,学费人民币____年,学费人民币 年,学费人民币 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以《借款借据》的实际进帐日为准,实际还款日以《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日期为准。《借款借据》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借款偿还

一、甲方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 甲方毕业离校 日前,应通过丙方与乙方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申请继续攻读其他学位的借款学生,还应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以下简称“还款协议”)。丙方所在学校必须在甲方与乙方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二、甲方毕业后自付本合同项下借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付息的集体起始日期以还款协议为准)。甲方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但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款事宜,必须在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中明确。

三、甲方毕业或终止学业后一年内,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乙方应予以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

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经乙方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使用。

第七条 委托代扣

一、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甲方进入还款期后归还本息,账户名为: 张三(学生帐号名) ,账户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学生在中国银行办理的存折帐号) 。

二、甲方因账户余额不足不能按规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时,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三、如甲方需要变更本条第一款所指定的账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提供在乙方开立的其他账户供乙方划扣,否则造成乙方划扣失败时,乙方将视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本合同的第八条至第十七条因没有填写内容,故在此省略,具体内容请参看合同原件。

甲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以下内容请贷款学生如实填写)

乙方地址: 所在院系: 邮政编码: 攻读专业:

联系人姓名: 通讯地址: 应为目前通讯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联系电话:(宿舍电话/手机/家庭电话) 乙方签章:

甲方父亲(法定监护人)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名称:(如无工作单位,则直接填写家庭地址)

丙方地址:

甲方母亲姓名: 邮政编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工作单位名称:(如无工作单位,则直接填写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家庭通讯地址: 传真号码:

甲方签章(签字、捺印): 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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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担保公司借款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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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借款给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

上述借款月利率为2%,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息。

第四条 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届满到期一次性还清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支付利息时,甲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本协议自甲方将本协议第一条 的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生效后,如须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签章确认。

借款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经乙方请求,如甲方同意续借前述借款,则本协议依照原计息方式自动延期一年。

本协议自乙方全额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之日起终止。

第六条 其他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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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国际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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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借款合同(四)

目录

条目 条款

1.定义和释义

1.1 定义

1.2 释义

2.承诺、付款

2.1 贷款承诺

2.2 通知与借款承诺

2.3 付款

3.还款

3.1 还款

3.2 自愿提前还款

3.3 非法行为

4.利息

4.1 基本利率

4.2 延迟支付的利息

4.3 替代利率

5.费用

5.1 承诺费

5.2 管理费

5.3 代理费

6.税款

6.1 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补足条款

6.2 印花税

7.付款;计算

7.1 款项的支付

7.2 计算

8.先决条件

8.1 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

8.2 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

9.声明与保证

9.1 声明与保证

9.2 重复声明与保证

10.约定事项

10.1 收入的利用

10.2 政府许可

10.3 财务报表

10.4 检查权

10.5 违约通知

10.6 留置权和抵押权

10.7 保险

10.8 免税通知

11.违约事件

11.1 违约事件

11.2 违约补救

11.3 抵消权

11.4 非排他性权利

12.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的分摊

12.1 适用以及支付额的分配

12.2支付额的分摊

13.代理行

13.1 代理行

13.2 偿付的约定事项

13.3 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4.补偿

14.1 开办费

14.2 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

14.3 其他费用

14.4 增加的费用

15.一般条款

15.1 法律的选择

15.2 管辖权

15.3 贷款货币

15.4 票据的替换

15.5 通知

15.6 补救和弃权

15.7 变更

15.8 转让

15.9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决定

15.10 继续有效

15.11 语言

15.12 条款的可分割性

15.13 副本

15.14 术语的统一性

附录1 地址表

附录2 本票格式

附录3 (略)

附录4 借款人证明书格式

附录5 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

附录6 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当地律师意见书格式

附录7 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纽约律师意见书格式

附录8 代理行的传票接受格式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5000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1.定义和释义

1.1 定义

为本合同目的,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伦敦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而不是纽约市法律规定或许可的停业日。“伦敦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和伦敦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视具体情况而定)终止的时期。

共26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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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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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电话:

住址:

邮政编码:

贷款银行:

法定代表人:

传真: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由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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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实用个人抵押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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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守《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为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有处分权,无争议且不在拆迁范围内的房产作为抵押。抵押房产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地址,建筑面积。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产价值:(RMB大写),小写)。

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RMB大写),RMB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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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抵押物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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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相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借款

1、借款金额: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利息为______。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以现金/转账方式将该款项交付给乙方,乙方不再另行出具收款凭证。

2、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含当日)前将借款本金和利息归还甲方,甲方应当出具收款收据。

二、抵押物情况:

1、乙方愿将位于 的房产和相应土地使用权作为本次借款的抵押。

2、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履行完毕还款义务之日止。

三、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借款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则按______%/月向甲方支付利息,若超过____月后仍不归还借款本金,甲方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四、联系

1、本合同所述甲、乙双方姓名、地址、 联系电话等,均在本合同起始处列明,双方通知联络等均按所注明的名称和地址发送。

2、若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一方未尽通知义务,守约方在书面通知邮寄出去后三日视为已经送达,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五、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

2、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和附件,共_______页。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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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汽车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6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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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合同 的签订,使所有的交易和活动都完美化,合法化,对社会的和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借款合同,大家需要的就来看看哦

有关于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 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附件: ______年 ____ 月 ___ 日,抵押物清单。

汽车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_______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______元,其他_______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提供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_______万元。在这个额度内,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 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抵押物,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由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

第三条 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 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 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 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款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 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和办理抵押合同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四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抵押合同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附件

抵押物清单

抵押契约编号:___________

___________单位:

以上所列财产已在保险公司投保,到期后由借方负责续保。保险单据由贷方保管。经双方协商,本单所列抵押财产在_______方保管(使用)或封存,按合同要求负责管理。

借方(公章):_____________ 贷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 单位: ______________ 数量: ________________

账面价值:_____________ 抵押现值:_____________ 折扣率:_____________

抵押价值:_____________ 存放地点:_____________ 保险单:_____________ 保险号码:_____________

起止时间:_____________ 原值:_________________ 净值: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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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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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责任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00 元 ),借款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_________,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 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责任保证人: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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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抵押借款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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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抵押借款合同样本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 元人民币(¥ )。

2、借款期限:自XX年 月 日起至XX年 月 日止。

3、甲方以位于 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海口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海口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海口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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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分期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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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单位(章)

贷款单位(章)

经(以下简称贷款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至,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

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

金额(大写):

利率:

用途:

日期:

本金: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 %。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 %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 ,价值 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贷款方公证单位

借款单位(章) 贷款单位(章)公证机关(章)

负责人(章) 审批组长(章)公证员(章)

经办人(章) 信贷员(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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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循环额度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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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经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出借人同意根据借款人的需要、资信状况和担保情况等向借款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不超过(金额大写)_贰佰伍拾万元整 的人民币借款,借款种类为 ,借款用途为 。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上述期间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上述借款额度,但在该期限内任何一时点上的借款余额不得超过该借款额度。具体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以借款借据、借款借据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借据、借款借据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出借人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出借人实际情况调整上述额度。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天)利率 5.7 ℅。

第四条 划款方式:借款人要求出借人将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下列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第五条 还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 (月、季或年)付息,每 (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 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借款,也可在借款期限、额度内,可循环往复使用,整贷零还或整还,零贷整还或零还,按借据及银行对账单的实际发生额,点对点、日对日计收利息,到期本息全清。

第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出借人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出借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则视同借款期限届满。如借款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八条 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九条 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出借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若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出借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合同出借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当出借人主张债权时,出借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

五、保证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若借款人进行破产清算,则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

六、各保证人无论同时或是分别提供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

七、出借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

第十条 监管方式: 借款人自愿接受本合同监管人的监管,委托监管合同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借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保证人同意后,由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另行签订借款展期还款协议。借款展期后,借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其利率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确定。

第十二条 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

一、未按期偿还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借款本息的;

二、不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出借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四、未按期向出借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托管、租赁、合资、兼并、合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十二、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出借人的;

十三、发生偷(逃)税、破产、解散、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

十四、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十三条 保证人如发生第十二条四至十四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权停止本合同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未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 %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未按期偿付借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对挤占挪用的借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 %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借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二、出借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出借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本公司指定银行开设账户,出借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时或给付现金,即视为履行了发放借款之义务。

二、出借人收回到期借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六条 信息使用:借款人、保证人同意出借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保证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 争议的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其他:

一、本合同第一条中借款额度指最高额借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限额,但如因本金计息、费用承担等原因而使债权超过该限额的部分仍在保证担保的范围。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及其他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若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证人承担。

四、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关法律文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出借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的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七、本合同一式 份,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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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正规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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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一

合同编号: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年零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

2.还款方式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

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

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保证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二

借款人:

borrower:

贷款人:

lender:

抵押人:

mortgagor:

保证人:

surety :

出质人:

pledgeor:

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贷款通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this contract is made in line with the 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general provisions of loans of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to specify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parties involved.

借 贷 条 款

loan borrowing clause

第一条 借款金额。见36.1

article 1. amount of loan: refer to 36.1

第二条 借款用途。见36.2

article 2. purpose of loan: refer to 36.2

第三条 借款期限。

article 3. life of loan

3.1见36.3。

3.1 refer to 36.3

3.2借据或贷款凭证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款

人、贷款人双方办理的借据或凭证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除日期外,借据或凭证其他记载事项

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3.2 a certificate of indebtedness or a loan voucher is an integral part of this contract. the date of advance and payment due date shall follow the date specified on the certificate of indebtedness or loan voucher . where there is any inconsistency between the stipulations on the certificate of indebtedness or loan voucher and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n this contract except date, the latter shall prevail.

第四条 借款划付。在借款人办妥借款手续后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款项划至借款人指定的账户,划付次数、时间、金额见 36.4 。

第五条 article 4 transferring of loan. the full amount of loan shall be transferred to an account designated by the borrower within 5 working days from the date of completing borrowing procedure. refer to 36.4 for the frequency, time and amount of transferring

第五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

article 5. interest rate of loan and calculation

5.1 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利率见—36—.5 。遇利率调整时,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分段计息,从利率调整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的档次执行新的利率;如借款人未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将按国家规定对借款人计收罚息,罚息率见36.6。

5.1 interest rate of loan: the interest rate under this contract is specified in 36.5 in line with relevant rules. in case of change of interest rate, the interest rate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shall prevail for loans with a life of less than or equal to one year; for loans with a life exceeding one year, the interest shall be calculated on a multi-stage basis, i.e. from next jan. 1st following the adjustment of interest rate, the new rate shall prevail. in case the borrower fails to repay the principal and interest before the due date, or fails to use the loan for purposes as agreed in this contract, the lender shall be entitled to collect default interest in line with relevant rules. the default interest rate is specified in 36.6.

5.2遇利率调整时,实行分段计息的,贷款人有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调整,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2 in case of calculating interest on multi-stage basis due to adjustment of interest rate, the lender shall be entitled to adjust the interest rate on his own without further notice to the borrower.

第六条 还款方式。

article 6 type of repayment of loan

6.1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开设帐户,户名和帐号见 36.7 ,并保证在每次还款日前足额存入当期应还款项的存款。借款人在此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该帐户中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和可能发生的复利、罚息、违约金、保费、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诉讼费)。如该帐户资产不足以归还到期的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中国工商银行任何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帐户划收。

6.1 the borrower should open an account with the lender( the account name and account number are specified in 36.7.) and promise to deposit sufficient money for repayment before each due date. the borrower hereby authorizes the lender to collect , if any, compound interest, default interest, liquidated damage, premium, compensation and expenses arising from the realization of creditor’s right (including lawyer’s fee and court expense)in addition to due principal and interest of loan. in case the asset in this account is not enough for repayment of due principal and interest, the lender shall be entitled to collect from any account opened by the borrower with any branch of icbc.

6.2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期数及还款方式见 36.8 。

6.2 the borrower shall repay the principal and interest on a monthly basis (except repaying principal and interest in a lump sum) from the second month following the issuing of loan , as agreed between the borrower and lender. the repayment tenors and type are specified in 36.8.

6.3借款期间遇利率调整,如执行本合同5.1条实行分段计息的,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应从利率调整的次年1月1日开始根据未偿还借款余额和剩余还款期数进行调整,重新计算还款金额。

6.3 in case of multi-stage calculation of interest as specified in 5.1 due to adjustment of interest rate during the life of loan, the repayment amount for loans with a life exceeding one year shall be recalculated on the basis of balance of unpaid loan and the rest of repayment tenor from next jan. 1st following the adjustment of interest rate.

6.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提前归还部分的利息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6.4 repayment of the loan ahead of schedule by the borrower shall be subject to written consent from the lender. the interest of prepaid amount should be calculated on the basis of rate specified in this contract and actual days.

第七条 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人及担保方式见 36.9。具体约定由本合同中相应的担保条款确足。

article 7 guaranty type. the guarantor and guaranty type under this contract is specified in 36.9. the specific stipulations are stated in corresponding guaranty clauses.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article 8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borrower.

8.1借款人的权利:

8.1 rights of the borrower.

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取得和使用借款;

obtain and use the loan for the period and purposes as agreed in this contract.

借款合同三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

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

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

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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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担保借款合同202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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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借款合同2020

借 款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 质 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证 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个人人民币贷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同时借款人、担保人与贷款人确认(根据情况ü选,不选的打ⅹ):

□本合同系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个人综合授信合同》的附属业务文件。

□本合同为借款人、担保人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独立的业务文件。

第一条 贷款金额、用途

1.1 本合同贷款品种为__________(请填入相应字母:A、个人汽车贷款 B、个人消费贷款 C、个人经营性贷款 D、个人信用贷款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用途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二条 贷款期限、利率及计息方式

2.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暨债务履行期)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预计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实际贷款起始日期以贷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

2.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计息方式为:贷款利息采取对年、对月、对日的计算方法,如果不能对年、对月、对日,以月末最后一日为对日。贷款期限满年的按年利率计算,满月的按月利率计算,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计算,仅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

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零头天数×日利率]

2.3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结息日,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为本合同约定的每期还款日。

2.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可采用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或准固定利率(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 浮动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______%。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

签订本合同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期基准利率为:_______% (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若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固定利率

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______%。 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整该业务适用之固定利率,本合同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_______% (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 准固定利率

自贷款发放之日起_______个月(预计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实行固定利率,即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______%。 如在此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整该业务适用之固定利率,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_______% (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固定利率执行届满后,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实行浮动利率,即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______%。如在此期间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如借款人需继续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则应另行向银行提出申请。

若在执行浮动利率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 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 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 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当期贷款本息即为逾期,贷款人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参见本合同第十二条相关内容)。

第三条 借款人提款条件

3.1 除非贷款人同意,否则在以下条件在形式及内容方面均令贷款人满意地全部达成前,贷款人无任何义务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

3.1.1 借款人已提交贷款人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并获得贷款人认可。

3.1.2 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已合法地签署并生效。

3.1.3 担保权或类似优先权已合法设立并生效(如有):贷款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已办妥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所有权凭证、抵押权凭证/他项权利凭证、保险单正本交付贷款人占有;贷款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已将质押物交付贷款人占有;出质行为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该登记已完成。

3.1.4 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担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贷款人认可的公证机关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若贷款人要求)。

3.1.5 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费及还款等的银行账户。

3.1.6 贷款人提出的其他条件。

3.2 尽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满足时必然有义务放款,在贷款人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或受政府宏观货币政策或金融监管政策限制,根据贷款人自身额度等情况需调整、增加贷款发放条件,或发生其他重大情事变更的情况下,可暂缓、减少或取消放款,并通知借款人;并且,如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未全部满足时即放款的,也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四条 贷款发放及支付

4.1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按下列支付方式进行支付:(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 4.1.1 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支付约定具体如下:(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 借款人开立贷款专用账户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贷款专用账户,该账户账号为 ,贷款人的上述划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仅可以将贷款专用账户中的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划付至其在本合同及补充变更协议项下向贷款人申请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与贷款专用账户支付绑定的交易对象账户。若签署本合同时借款人尚不能确定支付绑定交易对象信息,或者签署本合同后需要变更支付绑定交易对象信息,则借款人应与贷款人签署补充或变更协议予以约定。借款人向任一支付绑定交易对象账户划付的金额应符合双方的约定,且向所有支付绑定交易对象账户划付的合计金额应不超过本合同总贷款金额。借款人同意,根据贷款人的规定和要求借款人应将贷款专用账户中不再使用的贷款资金用于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签署本合同时与贷款专用账户支付绑定的交易对象信息如下:

(1)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不超过(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2)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不超过(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

(3)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不超过(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借款人未开立贷款专用账户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下述交易对象账户,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支付给下述交易对象账户的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支付委托,贷款人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1)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

(2)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

(3)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签署本合同时,借款人尚不能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信息,则在本合同签署后,借款人在支付日前的3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贷款人受托支付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且在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将贷款资金按照申请支付金额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对借款人交易对象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 4.1.2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即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内,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人的上述划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承诺,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的支付情况。

4.2 如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签署后的九十天届满时仍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借款合同。

4.3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因使用该贷款资金与他人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 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利随本清(利息计算方式参见本合同第二条)。

□ 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每期利息 = 期初贷款剩余本金×期利率)。

□ 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 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期还本付息额 = 贷款本金×期利率+贷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总期数-1]

□ 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

每期还本付息额 = 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 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_________________。

5.2 分期还款的借款人自贷款实际发放的次月(公历概念)约定还款日起开始还款。贷款实际发放后次月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具体为,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小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大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将分为一期的应还利息及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分别计算,其中:一期的应还利息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利息,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等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即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的当期应还利息。

5.3 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每一还本付息日的零点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足额存入其开立在贷款人处的还款账户(结算户)中,还款账户的银行卡卡号或活期一本通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

5.4 借款人如在贷款期内要求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重新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约定新的还款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5.5 若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扣款的存款账户为可透支账户,则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进一步授权,当该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以归还当期贷款本息时,贷款人可以在账户允许透支金额范围内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由此发生的透支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5.6 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及贷款人总行系统内其他营业机构的部分或全部账户中扣收到期未还的本金、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5.7 若发生贷款逾期,则该期未还贷款本息的逾期罚息,应在归还逾期贷款本息时一并缴付,且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5.8 除采用固定利率的情形外,贷款人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因素而对每期应付本息款额所作的调整,借款人须无条件照此履行。

5.9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征得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未取得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借款人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5.10 借款人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计收提前还款日之后的贷款利息。

5.11 借款人如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按照以下规定收取违约金:

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______ %支付违约金;如正常还款__________年以上提出提前还款,可免收违约金。有关提前还款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担保

(本条适用时,在本条前的方框中打勾选择)

6.1 为保障贷款人(下或称抵押权人)债权的实现,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抵押人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为抵押物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

6.2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信息为:

6.2.1 抵押物

(1) 抵押物名称:

(2) 所在地/座落:

(3) 抵押物数量(房产抵押时填写房屋建筑面积及土地面积):

(4) 现时状况描述:

(5) 抵押物认定价值:

(6) 所有权属:

(7) 使用权属:

(8) 购入合同编号(房产抵押时填写购房合同编号):

(9) 权证编号(房产抵押时填写房地产权证编号):

(10) 合格证编号(车辆抵押时填写):

(11) 发动机编号(车辆抵押时填写):

(12) 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2 如有更多抵押物(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 其他抵押物详情见本合同附件。

6.3 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本合同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金额)的贷款本金。如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贷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账户内扣收到期贷款本息导致该账户发生透支的,该部分透支金额作为借款人未清偿债务的转化形式也应纳入主债权,抵押人以抵押物对该账户的透支金额也承担担保责任。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复利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由于还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账户透支本息、保管担保财产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用、变卖费、通知借款人费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费用)。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日到期;(3)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届至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

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6.4 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

6.5 在抵押存续期内,如抵押人死亡或终止,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上的抵押权继续有效,抵押人的继承人就此无权抗辩。

6.6 担保性质

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可以不先行使对债务人的其他担保权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抵押人同意,在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未行使或未及时行使其与债务人在其他贷款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担保物权、违约救济权,均不得被视为抵押权人怠于或放弃行使权利,亦不会影响其充分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6.7 抵押登记

6.7.1 抵押人以依法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物抵押的,抵押当事人应依法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获得抵押证明后抵押人应将抵押证明正本交付给抵押权人保管。

6.7.2 抵押人以法律未强制要求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抵押的,若抵押权人要求,则抵押人应办理抵押登记。

6.7.3 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向抵押权人认可的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抵押人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

6.7.4 法律规定抵押登记为抵押生效要件的,该抵押权自登记完成时设立;法律未规定抵押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抵押权自本合同生效时设立。

6.8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并经贷款人认可后,贷款人应根据抵押人的要求,将上述证明及有关权利凭证交还抵押人,并在出具同意解除担保的说明函后由抵押人自行前往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6.9 保险

6.9.1 抵押人如对抵押物已办理保险的,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5)日内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险权益转让手续;如尚未办理保险的或原保险不符合抵押权人要求的,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五(5)日内至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认可的保险公司,就指定的保险险种、期限和金额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险手续。

6.9.2 抵押人应及时支付所有的保费,并及时将所有保险单据、凭证正本送交贷款人保管。

6.9.3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修改或变更保险单的任何条款或对保单作任何改变,不得终止或取消该等保险,或任凭及允许该等保险被撤销、取消、终止或过期失效。

6.9.4 若抵押人未及时对抵押物办理保险或未积极维持该等保险的,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进行投保和/或维持该等保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抵押人负担。虽有本款规定,但贷款人并无代抵押人投保及维持保险的任何义务。

6.9.5 已保险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提前收回抵押贷款本息。

6.10 抵押人应确保抵押物的全部共有人(如有)均完全同意该项抵押,并在本合同后的签署页签署确认。抵押人应确保抵押物共有人均同意,当借款人、抵押人违约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偿还贷款本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

6.11 约定事项

抵押人和贷款人进一步约定如下:

6.11.1 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占管期间抵押人应当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其与抵押物有关的各项义务。

6.11.2 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人的经营状况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6.11.3 未经抵押权人事先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出售、交换、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也不得将抵押物改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变抵押物使用性质。

6.11.4 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者提供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担保。

6.11.5 如非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或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列入拆迁范围,抵押人应当立即通知抵押权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抵押权人对因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及其他收益享有物上代位权。抵押房屋如被拆迁后,对于采用产权调换补偿形式的,抵押人和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协商清偿债务,或重新设置抵押并签订新的抵押协议,在原有抵押房地产灭失后而新抵押登记尚未办理之前,应由具备担保条件的担保方提供担保;对于以补偿款方式进行补偿的拆迁房地产,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将拆迁补偿款通过开立保证金专户或存单等形式,继续作为担保财产。

6.11.6 如抵押权人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抵押人委托经抵押权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

6.11.7 如抵押人与第三人就抵押物发生任何纠纷或者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抵押人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时,抵押人保证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6.11.8 抵押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所发生的的相关费用和税费。

6.12 抵押权的实现

6.12.1 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提前到期的)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如本合同已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则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贷款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12.2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被担保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6.12.3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转让、处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必须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抵押所担保的债权。

6.12.4 抵押权人在实现债权过程中,有权指定受托人、拍卖行、估价师、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权利,抵押人就此不得有异议。

6.12.5 抵押权人有权从其处分抵押物所获的款项中直接扣收因实现抵押权所产生的费用。

6.12.6 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后,如果抵押物尚不足以清偿担保债务而抵押人为借款人外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诺对未获清偿的债务与借款人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6.12.7 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合理时间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抵押权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的,抵押人还应当向抵押权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可以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6.13 如抵押登记部门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要求必须填写担保期间的,仅为登记目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此约定本合同项下抵押的存续期间为抵押登记日起至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届满后二年止,即担保期间到期日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但此处对担保期间登记的约定并不应在任何程度上妨碍或影响抵押权人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特别约定(如有)对抵押物享有优先权利。

第七条 质押担保

(本条如需适用,在本条前的方框中打勾选择)

7.1 为保障贷款人(下或称质权人)债权的实现,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出质人以下述质物出质提供担保,并赋予贷款人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7.2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

7.2.1 质物

(1) 名称:

(2) 数量:

(3) 金额:

(4) 到期日:

(5) 权证编号:

(6) 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2 如有更多质物(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 其他质物详情见本合同附件。

7.3 质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本合同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金额)的贷款本金。如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贷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账户内扣收到期贷款本息导致该账户发生透支的,该部分透支金额作为借款人未清偿债务的转化形式也应纳入主债权,出质人以质物对该账户的透支金额也承担担保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担保的范围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复利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由于还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账户透支本息、保管担保财产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用、变卖费、通知出质人费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费用)。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日到期;(3)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届至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可以在质押期间内随时要求出质人承担担保责任,出质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7.4 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效力除及于上述质物外,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孽息。

7.5 出质人是个人的,如出质人死亡,在贷款未全部清偿前,质权人仍就质物享有质权,出质人的继承人就此无权抗辩;出质人是法人的,若出质人进入破产程序,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不列入企业破产财产。

7.6 担保性质

质权人对质物享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以不先行使对债务人的其他担保权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出质人同意,在任何情况下,质权人未行使或未及时行使其与债务人在其他贷款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担保物权、违约救济权,均不得被视为质权人怠于或放弃行使权利,亦不会影响其充分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7.7 出质人应确保质物的全部共有人(如有)均完全同意该项质押,并在本合同后的签署页签署确认。出质人应确保质物共有人均同意,当借款人、出质人违约时质权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处分质物,并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偿还贷款本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

7.8 约定事项

出质人和质权人进一步约定如下:

7.8.1 法律规定出质登记为质押生效要件的,该质权自登记完成时设立;法律未规定出质登记为生效要件的,质权自本合同生效且质物交付完成时设立。

7.8.2 如本条所述之出质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办理出质登记或特定记载手续的,出质人确认将及时充分地配合质权人办理该等手续。前述配合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质押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及时签署有关质押登记协议,并在该质押登记协议中约定由质权人办理质押登记、或在股权出质时及时将出质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或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出质登记要求。

7.8.3 对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登记的出质期限一律为每次五年;出质期限届满前90日所担保主债权仍未清偿完毕的,质权人有权自行办理该出质登记期限的展期;展期次数不限。

7.8.4 质物由质权人占有和保管,保管期间质权人应当承担谨慎保管义务。除非另有规定,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被完全清偿前,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回、使用、处分或要求取回、使用、处分或代管质物。

7.8.5 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处分质物;在已获质权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出质人应当以质权人认可的方式和价格依法合理处分质物。出质人处分质物所得价款应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7.8.6 出质人的行为足以使质物价值减少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停止其行为、恢复质物价值、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质物价值减少,或者提供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经质权人认可的担保。

7.8.7 非出质人的行为致使质物价值有减少或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经质权人认可的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7.8.8 出质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所发生的的相关费用和税费,质权人有权从其处分质物所获的款项中直接扣收;如处分质物使质物预期利益受损的,该损失由出质人承担。

7.8.9 质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行使质权后,如果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务而出质人为借款人外第三人的,出质人在此承诺对未获清偿的债务与借款人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7.8.10 质权人和出质人一致同意,若质物载明的兑现日/到期日(如有)早于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届至的,质权人有权在质物到期时继续保管质物并将其继续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之质押担保,或在质物到期时兑现质物,兑现的款项用于清偿主债权或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以继续担保主债权;在发生最后一种情形时,双方不再另行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质权人未获清偿时,质权人有权就该保证金优先受偿。若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先于质物载明的兑现日期届至而质权人未获清偿的,质权人有权继续保管质物,并在质物到期日兑现以实现质权,或者亦可提前兑现该质物用于清偿主债权,因提前兑现所导致的利息损失出质人自愿自行承担。

7.9 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提前到期的),质权人未能实现或者未能全部实现债权时,质权人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质物、兑现质物或者提取质物项下的货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价款超过被担保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包括主债务人、担保债务人)清偿。

7.10 如出质登记部门在办理质押登记时要求必须填写担保期间的,仅为登记目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在此约定本合同项下质押的存续期间为质押登记日起至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届满后二年止,即担保期间到期日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但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期限/担保期间仍从本合同第7.8.3规定,且此处对担保期间登记的约定并不应在任何程度上妨碍或影响质权人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特别约定[如有]对质物享有优先权利)。

第八条 保证担保

(本条如需适用,在本条前的方框内打勾选择)

8.1 为保障贷款人(下或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同意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2 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本合同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金额)的贷款本金。如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贷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账户扣收到期贷款本息导致该账户发生透支的,该部分透支金额作为借款人未清偿债务的转化形式也应纳入主债权,保证人对该账户的透支金额也承担担保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复利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由于还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账户透支本息、保管担保财产及实现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用、变卖费、通知担保人费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费用)。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日到期;(3)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届至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贷款人可以在保证期间内随时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8.3 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借款人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均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按贷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贷款人支付;同时,保证人在此授权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营业机构开立的存款/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或从其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有关账户中依法扣收有关金额,并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保证人在此确认,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贷款人均有权先要求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先要求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保证人在此明确放弃要求先履行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抗辩。

8.4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请在方框内打勾选择):

□ 全程连带责任保证:

即: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保证人同意,经贷款人同意展期、重组的贷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 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即: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保证人同意,经贷款人同意展期、重组的贷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尽管如此,如借款人已办妥本合同第六条项下抵押担保的现房抵押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已收到其为第一顺序抵押权人的现房他项权证正本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收到该他项权证正本之日解除;但对于在该解除日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保证人或/及借款人的违约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责任,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借款人没有依照本借款合同规定履行债务的,在上述约定的保证期间内,贷款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5 贷款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无须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在原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内,未经贷款人和保证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债务。

第九条 其他债权担保

9.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除前述担保外,还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9.1.1 由__________________提供的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9.1.2 由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9.1.3 由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9.1.4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保证与陈述

10.1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及抵押人、出质人及保证人(后三者下文或合称为“担保人”)向贷款人各自陈述和保证如下:

10.1.1 借款人及担保人均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签署本合同是借款人及担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0.1.2 对保证担保而言,如保证人为自然人的,该保证人拥有固定的工作、稳定的经济收入以及法律规定的作为保证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自然人保证人在此承诺,如发生保证人失踪、下落不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则将由其监护人、财产监(代)管人以保证人的财产为限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如保证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将以其遗产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10.1.3 借款人及担保人均在此保证,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其所出具的对外进行贷款支付、涉及借款人、担保人以及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的。

10.1.4 借款人及担保人均在此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不违反其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其各自的章程(如有)或其各自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10.1.5 借款人及担保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时没有隐瞒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对其营业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包括针对借款人或担保人本身、以及针对担保人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的此类事件);并且,借款人及担保人将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继续向贷款人承担上述信息的及时披露义务。在发生前述事件时,借款人及担保人均应当在有关事件发生之日或其知悉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10.1.6 借款人或担保人(自然人)的工作、住所(或联系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的,或担保人(法人)的住所、联系方式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的一方应在该变更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10.1.7 借款人及担保人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均已合法办理完毕并有效;物的担保人保证其对所抵押/质押的财产享有合法所有权。

10.1.8 借款人及担保人保证,本合同贷款涉及房地产预售或抵押的,其将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或贷款人的指示及时完成有关的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及抵押登记手续。

10.1.9 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要求的还款计划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10.1.10 借款人保证在贷款期间,将根据贷款人不时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变更贷款人满意的担保措施。

10.1.11 借款人确认,贷款人已将本合同在贷款人个人网上银行或贷款人的营业网点进行公示。

10.1.12 抵押人和借款人承诺,在知悉抵押房屋将被拆迁的信息时,应及时向贷款人履行告知义务。

10.1.13 担保人确认如已依据本合同承担了有关担保责任,则在贷款人于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被清偿完毕之前,担保人暂不向借款人行使因其履行担保义务而产生的对借款人的追索权。

10.1.14 担保人确认,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或提前清偿贷款的行为被依法撤销的,担保人于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即时自动恢复;如此时原有担保已经释放的,担保人应当在担保义务自动恢复后的5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权人重新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办理登记或交付,或者提供担保权人满意的其他担保。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

11.1 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1.1.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11.1.2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11.1.3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11.1.4 借款人拒绝或阻碍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保证人资信状况或担保物状况的;

11.1.5 借款人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11.1.6 借款人提供的担保人/担保物已经或将要不再具有提供与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违反其签署的担保文件的,或由于担保人的其他行为,如担保人出国未征得贷款人同意等导致其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能力明显下降且没有重新落实贷款人认可的相应担保的;

11.1.7 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抵押人或出质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11.1.8 借款人或担保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的;

11.1.9 借款人违反其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约定的;

11.1.10 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监管、冻结其财产的,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11.1.11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11.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支付方式支付贷款资金的;

11.1.13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条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

11.1.14 借款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的;

11.1.15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人违反本合同有关担保条款,或在另行签署的担保文件项下发生违约的。

11.2 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担保人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1.2.1 担保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的;

11.2.2 担保人违反各自应承担的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中有关担保规定的;

11.2.3 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第十条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

11.2.4 担保人(自然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接受继承、遗赠的,或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担保人(法人)进入或可能进入停产、清算、解散、被撤销、破产、减资、兼并、重组、分立或重大诉讼、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

11.2.5 担保物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毁损、没收、征用、依法扣押、查封、强制收购或执行,或价值减少且未获及时补救等,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

11.2.6 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或违反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签署的其他担保文件项下义务的。

11.2.7 借款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第十二条 违约处理

12.1 当本合同第十一条所列违约事件之一项或数项出现时,贷款人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进行处理:

12.1.1 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其中,对于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 %执行;对于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 %执行。罚息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按罚息率计收,直至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率计收复利;

12.1.2 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在调整当日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 __________%并立即执行;

12.1.3 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还款方式(适用于借款人出现11.1.2条违约事件的);

12.1.4 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贷款支付方式(适用于借款人出现11.1.12条违约事件的);

12.1.5 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人已提用贷款部分的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未提用部分取消,并有权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营业机构的任一账户(含可透支账户)中扣划款项以清偿债务,并通过各种形式向借款人及担保人追索;如拟扣划账户中的币种与借款币种不一致的,有权按贷款人扣划当日所公布的汇率自行换算后扣划,相关风险和损失概由借款人承担;

12.1.6 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

12.1.7 按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的约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清偿贷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证人连带责任;

12.1.8 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必要措施。

在上述情况下,借款人及各担保人同意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并承担因其违约对贷款人/担保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费用

13.1借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本合同项下的相关费用和税费。

13.2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贷款人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概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4.1 本合同中提及的“贷款本息”包含贷款本金、利息、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与本贷款或贷款之担保有关的任何未清偿费用。

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14.2 若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更且根据该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必须对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的,贷款人有权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

本合同中“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14.3 各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相互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并不受本合同中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变,也不因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同意贷款展期、重组及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发生任何变故而改变。

14.4借款人同意并授权:贷款人有权将有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全部合同/协议/承诺(以下统称“合同”)的信息,与上述合同/协议/承诺相关的履约信息和贷款、透支的相关情况,以及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其他信息,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单位/个人查询和使用;同时,贷款人亦有权查询和使用已经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的有关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14.5 借款人同意:当借款人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时,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违约情况酌情决定公开借款人的违约信息,并为催收借款人欠款之目的将有关的贷款情况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14.6 前两款中提及之“个人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性别、证件号码、职业、工作单位、学历、婚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等能够反映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个人信息。“相关贷款情况”是指贷款额、贷款期限、贷款发放时间、贷款担保情况、贷款用途、贷款偿还等情况。

14.7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湾地区的法律)。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均受贷款人/担保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4.8 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签署页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或送达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已送达;该地址如有变动,变动方应于变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签约各方,否则对其他各方不生效(但贷款人地址发生变动的,仅需于营业场所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公告)。

14.9 本合同自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并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为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导致的透支账户发生的透支金额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时终止。

14.9.1 借款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4.9.2 贷款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4.9.3 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等担保人(如有)(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自然人签字,法人则还需加盖公章)。

14.10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11 本合同正本壹式_____份,贷款人执_____份,借款人、抵押人(如有)、出质人(如有)、保证人(如有)以及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12其他约定事项(如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13本合同附件包括:

文件名称 编号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本合同公证机关(如有)为:

公证文书编号(如有)为: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本合同由下述当事方签署。各方在此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各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借 款 人

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贷款人(抵押权人/质权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住所地:

签署日期:

抵押人确认(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抵押物共有人确认(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自然人填写):

签署日期: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出质人确认(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质物共有人确认(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自然人填写):

签署日期: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保证人确认(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保证人的财产共有人确认(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自然人填写):

签署日期: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共同还款人确认(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自然人填写):

签署日期: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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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厂房抵押借款合同实用版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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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抵押借款合同实用版

我们需要资金的时候也可以抵押自己的厂房出去换的资金,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分享了借款合同哦,有需要的就来阅读哦

标准厂房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 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必须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____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 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 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________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 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________市房地产产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权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之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1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五、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八条 担保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 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入住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 第十条 其他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迫偿欠款本息及其它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公章)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油漆玻璃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十万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时间为一年,即自__起,至__止。

4、借款利息:月息为2分,一年利息为二万四千元整。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超过六个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

关于厂房抵押借款合同协议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 ),借款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利息按

第三条 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房产证号为,土地证为。

第四条 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10%的违约金。如到期后15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 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

出借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借款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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