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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的借款合同【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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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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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确保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__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___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

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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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员工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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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授权执行单位: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居住地:

工作单位: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居住地:

工作单位:

本借款合同系依“公司员工购置住宅奖助办法”的规定签订,该办法为本合同附件。

乙方系公司员工,现乙方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向甲方申请购房借款。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乙方根据甲方有关员工购置住宅奖助办法有关规定,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rmb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借款用途:乙方所借款项只应用于购买自住房,不得把购房借款转作其他用途。

第四条借款担保:丙方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三方方同意担保方式为:

丙方提供抵押担保的,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本借款担保人负连带清偿债务之责(包括借款本金及违约金),不得主张先诉抗辩权。

第五条借款用途监管:甲方有权对乙方借款用途监督与核实,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该项工作。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在甲方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服务期不满八年主动离职者,或不满八年因严重违反所在公司规章制度或依据劳动合同法而被开除的,甲方有权限期收回全部借款,并按全部借款%的比例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在离职之日起日内返还全部借款和违约金。

2.如乙方在甲方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连续任职满八年但是不满十一年主动离职或服务期已满八年但不满十一年因严重违反所在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法律而被开除的,甲方有权限期收回借款本金的50%计5万元(以本金十万元计算),并按10万元的%的比例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在离职之日起日内返还。

3.乙方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要求返回本金,并要求乙方承担本金%的违约金。

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替甲方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要求乙方履行,乙方不得拒绝。

1.要求乙方偿还该借款和违约金。

2.要求借款合同担保人偿还该借款和违约金。

3.要求实现抵押权。

第七条补充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其他部分的效力。本合同经甲乙方及担保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条甲方有权指定某一在中国大陆居住的、有确切姓名、住所的自然人,作为解决甲方与乙方间基于本合同可能产生的任何法律诉讼的代理人。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乙方所在工作单位及财务部门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起生效。

甲方(授权执行单位盖章):

代表人:

乙方(签字):

担保人(签字):

订立日期:年月日

公司员工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银行账户:

电话号码:

保证方:(公章)

代表人:(公章)

地址:

银行账户:

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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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汽车借款合同的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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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借款合同的范本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汽车借款合同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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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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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关于车贷的注意事项

1、大多汽车抵押贷款都是实行的押证不押车,也就说,只要你把自己汽车的相关证件抵押给贷款机构就可获取贷款,而汽车在安装上gps以后照常使用。因此,在办抵押之前,应先了解,汽车抵押是否押车,可尽量避免要押车的机构;

2、汽车抵押贷款的资金往往用于短期周转。若是需要长期贷款的,不适用于用汽车作为抵押来贷款;

3、由于汽车抵押贷款往往所产生的费用颇高,因此若是选择周期较长的车辆抵押贷款,在具备提前还款的情况下,可尽量提前还款。

4、借款人在选择机构上,应尽量选择正规贷款机构。如银行、工商注册的小贷工作。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也好解决。

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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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员工借款扣工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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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利息率为每月______%(大写)______。借款期限共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并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清。若届时不能全部还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愿意按照全部借款的______%支付迟延履行金。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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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借款补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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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借款补充合同范本

( 年冲还贷字第 号 )

借款人: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东城支行

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下称《冲还贷确认表》)(编号 ___________),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 __年 __字 __________号)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

年_字第 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逐月冲还贷”(下称“冲还贷”)。

二、贷款人从中心审批确认次月起逐月自动提取《冲还贷确认表》账户内的公积金归还借款人“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且每月只冲还一次,正常情况下,冲还贷日为每月19日。借款人每月18日、19日不办理提前还款。

中心审批确认当月借款人仍需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上述“当期”是指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9日(含19日)以后的一期,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8日之前的,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还贷视为“前一期”,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18日时,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冲还贷偿还金额包括当前应还款额(含逾期未还金额)及下一期的应还款金额(即当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应还款金额)。

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归还当前应还款额的,贷款人在《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期,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代扣差额部分,借款人应及时在委托扣款账户存入对应金额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项:

(一)从本协议签定的下一个月起,借款人逾贷累计达3次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停冲,贷款人停止办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恢复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担因冲还贷造成提前归还每期应还款或导致贷款逾期的损失。

四、最后一期(包括因客户提前还本、利率调整等因素导致的自然缩期为最后一期的)的还款不进行“冲还贷”,借款人须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扣款日期存足资金进行还款。

五、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约定账户的公积金无法提取用于归还贷款或不足以归还应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仍应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否则由此出现贷款逾期或其他损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有权根据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延伸阅读:简单的借钱合同范本写法

一、简单范文的格式基本是就是——借条今借到x人民币 元整(¥: 元), 月内还清,不计息。此据。借款人(签字):x年x月x日借 条今借到 (你的名字)人民币叁万元整。利息为(年息 % )。利息的支付方式为;本金的归还时间为。特立此据为凭。

二、稍微复杂一点的话——可以将双方协议好的更多的细节和要求全部加进去,这样的话,整个合同就会更加具体。

范文二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还款内容

1、还款金额:_________人民币。

2、还款期限:自签订此协议之日起债务人至年月日前还清。

3、利率:按照________________的利率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担保

债务人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还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债务人还清债权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款项及利率为止。

第三条双方义务

(一)债权人的义务:

1、对债权人交来抵押物的单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债权人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抵押物的单证完整交给债权人。

(二)债务人的义务:

1、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债权人的欠款及利率。

2、债务人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

第四条违约责任

债务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债权人欠款及利息的,债务人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经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见证单位留存二份。

债权人:(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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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对外承包项目借款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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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贷款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承包___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核定的贷款范围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为____年____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证合同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第四条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____%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20%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50%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五条乙方提供本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第六条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单位)____资金中清偿。

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公章)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行(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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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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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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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借款中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中介,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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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在贷款服务方面达成合作,并签订本服务协议,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银行贷款业务服务,乙方委托甲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具体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

第二条乙方应按甲方和银行方的具体要求,提供真实资料,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按银行贷款协议的约定承担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的支付义务。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贷款资源,并协助乙方与银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贷款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即为贷款成功。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贷款中介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实际收到贷款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支付甲方中介服务费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实际收到银行发放贷款之日,应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的方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发放贷款金额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五条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者甲方未能达到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发放贷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

第六条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现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完善,并签订补充协议书。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本协议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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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简单个人借款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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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个人借款合同范文

简单个人借款合同范文篇一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是新成立的公司,现处于前期筹备阶段,为了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特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佰拾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

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贷款人(乙方)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简单个人借款合同范文篇二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用途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年息为‰,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

第三条、还款期限

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本金及利息。

第四条、争议解决办法

各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俩份,各方各执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贷款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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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北京市分行外汇担保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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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

_____________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业务部(以下简称贷款方)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宣布的《民法典》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贷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请和担保的承担提供________币________万元贷款。

第二条 借款期限:此项借款使用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息:月息_____‰,年息_____%;或比照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_____月浮动。

贷款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条 借款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划。

第六条 借款偿还:借款方在本着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计划以________为资金来源归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贷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借款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 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方保证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借款方2‰的违约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贷款方支付2‰的承担费。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贷款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贷款方偿付贷款本息。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借款方或贷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成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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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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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合同(参考格式)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中国分行印制

中国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城卡卡号:_____________有效期: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

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币别)?万?仟?佰?拾?元?角?分。

-------------------

第二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____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_____机构申请_____。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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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借款抵押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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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抵押合同范本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海口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海口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乙方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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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实用个人抵押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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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守《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为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有处分权,无争议且不在拆迁范围内的房产作为抵押。抵押房产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地址,建筑面积。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产价值:(RMB大写),小写)。

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RMB大写),RMB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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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打包贷款借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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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

打包贷款合同

重要提示

借款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贷款人予以说明。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打包贷款额度,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额度”,指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可能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余额的最高额(循环额度下)或贷款总额的最高额(一次性额度下),该额度根据合同约定可以是循环额度或一次性额度(仅一次使用或可多次使用)。

“循环额度”,指借款人可按本合同约定多次申请使用额度以取得贷款,但贷款余额不能超过约定的额度。

“一次性额度”,指借款人可按本合同约定一次性或多次申请使用额度以取得贷款,但累计提用的贷款总额不能超过约定的额度。

“贷款余额”,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取得且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金额之和。

“额度余额”,指额度扣减贷款余额(循环额度下)或贷款总额(一次性额度下)后的金额。

“授信期限”,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及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期限,属于贷款的发生期间而非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指双方在相应的《交通银行打包贷款额度使用申请书》(以下简称:“《额度使用申请书》”)中确定的每笔贷款的期限。

“打包贷款”,指为支持借款人在国际贸易项下作为出口商备货出运,应借款人的申请,贷款人根据其提交的符合条件的正本信用证和全部修改件(若有)以及对应的出口合同或订单向其提供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商品备货、备料、生产、加工和装运的专项贸易融资。

“银行工作日”、“工作日”,指贷款人所在地的银行对公业务的开门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因节假日调整而营业的除外)。放款日、还款日、付息日和到期日等义务履行日遇非银行工作日的,相应顺延至后一银行工作日。

关联方、关联交易、主要投资者个人等词语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__〕3号)以及其后对该准则的修订中的相同词语具有相同含义。

第二条 额度的使用

2.1、借款人需使用额度时,应至少提前5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写《额度使用申请书》,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2.2、额度的每次使用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为前提:

(1)贷款余额(循环额度下)或贷款总额(一次性额度下)未超过额度;

(2)申请的贷款金额不超过额度余额;

(3)申请日和放款日在授信期限内;

(4)贷款期限和贷款的到期日符合本合同约定;

(5)申请的贷款用途限于打包贷款;

(6)提交申请贷款所对应的信用证及其修改(如有)正本,信用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a.开证行为贷款人的代理行;

b.信用证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c.信用证项下受益人为借款人;

d.信用证中没有限制他行议付或其他不利于收汇的软条款;

e. 信用证应为交通银行的任一分支机构通知的信用证;

f. 信用证开证行/保兑行资信状况良好,所在国家/地区政治、经济状况稳定;

g. 信用证条款和出口合同/订单要素应当一致,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口双方名称、商品、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内容。

(7)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且持续有效,担保合同系抵押合同及/或质押合同的,担保物权已设立并持续有效;

(8)借款人已办妥申请贷款时依法必须办理和贷款人要求办理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手续且该些手续持续有效;

(9)在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0)借款人的申请符合贷款人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11)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

(12)贷款的支付方式符合本合同约定,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同意支付;

(13)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指定专门的资金回笼账户并签署了账户管理协议。

▲▲2.3、贷款人同意发放贷款的,最终放款信息以《额度使用申请书》银行打印栏内容为准。《额度使用申请书》代作《借款凭证》。

▲▲2.4、《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的币种与额度币种不一致的,仅为确定额度余额的目的,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每日日始的汇率折算,若没有可直接适用的汇率,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合理方式确定的汇率折算。

▲▲2.5、借款人成为担保人的股东或《公司法》所定义的“实际控制人”后,在担保人提供贷款人接受的其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同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决议前,贷款人有权暂停或取消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

第三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3.1、确定利率的基本规则

3.1.1、利率由双方在每次使用额度时协商后在《额度使用申请书》内约定。除非双方在《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具体数值的利率,每次贷款的具体利率将根据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基准利率种类、基准利率适用日期、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利率浮动规则、利率浮动周期、利率浮动周期单位及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如需)确定。

3.1.2、“基准利率”种类及定义:

(1)“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2)交通银行LPR报价,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

(3) LPR报价平均利率,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

3.1.3、币种为人民币的,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币种为港币、英镑和澳大利亚元的,日利率=年利率/365;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以及贷款人接受的其他外币币种的,日利率=年利率/360。

▲▲3.2、放款利率

每笔贷款放款时的贷款利率在约定的“基准利率适用日期”的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确定。以《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基准利率适用日期为T日,用于确定该笔贷款放款利率的基准利率值分别按下列规则确定:

(1)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3、利率的调整

3.3.1、《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为固定利率的,该笔贷款在贷款期限内均执行所记载的利率。

▲▲3.3.2、《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为浮动利率的,该笔贷款按《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利率浮动规则、利率浮动周期、利率浮动周期单位及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如需)确定贷款利率调整日,自贷款利率调整日起适用调整后的利率。

3.3.2.1、贷款期限内遇基准利率调整的,按“利率浮动规则”处选择的“按贷款入账日浮动”或“特定起始日浮动”,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计算贷款利率调整的周期。利率浮动周期空栏填写利率浮动的周期数,利率浮动周期单位可以选择按日或者按月。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填“1”,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日”,则以基准利率调整日为贷款利率调整日;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值填“3”,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日”,则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每满3天的当天为贷款利率调整日;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填“1”,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月”,则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每满1个月当日为贷款利率调整日;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填“3”,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月”,则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每满3个月当日为贷款利率调整日,依此类推。

3.3.2.2、贷款利率调整日的贷款利率在贷款利率调整日的基准利率基础上确定,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不变(双方协商一致调整上下浮幅度或加减点数值的除外)。以“贷款利率调整日”为T日,用于确定调整后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值分别按下列规则确定:

(1)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3.3、基准利率选择“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如遇调整后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浮动利率或取消基准利率的,双方就该笔贷款利率另行协商调整,但调整后利率不低于当时适用的利率;自人民银行调整日起超过1月,双方仍未就调整后利率达成一致的,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贷款全部提前到期。

基准利率选择“交通银行LPR报价”或“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如相关基准利率根据监管要求被取消或相应发布机构根据监管要求停止发布该基准利率的,双方就该笔贷款利率另行协商调整,但调整后利率不低于当时适用的利率;自相关基准利率被取消或停止发布日起超过1个月,双方仍未就调整后利率达成一致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该笔贷款提前到期。

▲▲3.3.4、双方可在每个贷款利率调整日经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贷款利率的加减点数值/上下浮幅度。

3.4、贷款币种为人民币的,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自逾期或挪用之日(含)起,计至本息清偿之日(不含))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100 %。浮动利率贷款遇基准利率调整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各笔贷款适用的罚息利率,自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3.5、利息的计算

3.5.1、正常利息=本合同约定利率×放款金额×占用天数。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占用天数从放款日(含)计算至到期日(不含),到期日为非工作日时顺延,顺延期间计入占用天数,仍按本合同约定计息。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还款的,占用天数计至提前还款日。

如遇计算出的利息小数点后位数较多的情况,贷款人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6、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相应利率档次不调整,仍按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

3.7、贷款币种为外币的,利率的确定、利率的调整、逾期及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以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为准。

第四条 贷款的支付

4.1、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如是开立在贷款人处的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的发放和支付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该账户仅用于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对外支付,只出售“结算业务申请书”凭证,不可以办理支票、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不得用于其他结算。借款人自主支付办理贷款资金划拨时,必须在开户网点柜面办理。该账户的存款利息计入借款人还款账户。

4.2、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用贷款时,应明确支付方式(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每次提款只能采用一种支付方式。

4.3、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受托支付委托书,在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后,直接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单笔付款金额超过自主支付限额或符合第19.3约定条件之一的,应采用贷款受托支付方式。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借款人须向贷款人提交额度使用申请书、相应的受托支付委托书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合同、发票和收货单据等交易材料),明确提用贷款的金额及付款的对象和金额,提用贷款的金额应与需付款的总额相等。

▲▲借款人拟进行的支付不符合本合同或相应的商务合同约定或有其他瑕疵的,贷款人有权拒绝支付,并退回借款人提交的受托支付委托书。

▲▲贷款人同意支付的,如因借款人提供的信息有误而无法对外支付或发生支付退款的,借款人须在贷款人规定的时限内重新提交载有正确信息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因此导致支付延迟或不成功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4.4、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款人须向贷款人提交额度使用申请书、资金使用说明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借款人应按时向贷款人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借款人须配合贷款人的核查。

第五条 贷款的偿还

5.1、借款人应按相应的《额度使用申请书》所记载的还款日期和金额还款。

▲▲5.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提前归还贷款。

▲▲5.3、借款人和贷款人在《额度使用申请书》中约定的本金和利息的还款安排均为双方经协商后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双方选择的还款安排下,本金是否先于利息偿还完毕,不影响借款人对应付利息的还款责任,借款人不得因此对应付利息的偿还提出抗辩。在任一还款安排下,借款人均应对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承担偿还责任。

▲▲5.4、借款人归还款项(包括借款人主动还款和贷款人依本合同约定扣划所得款项)不能足额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

(1)应首先用于清偿抵充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2)借款人有多笔债务(包括借款人在其他合同下对贷款人的债务),贷款人有权自行决定借款人各笔债务的清偿抵充顺序,只要该等抵偿顺序不违反贷款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监管要求的强制性规定。贷款人应将抵偿债务的结果通知借款人。双方对本款事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6.1、借款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6.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6.3、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未涉及重大环境及社会风险,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无不良记录。

6.4、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自最新的财务报表报告日以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5、借款人具有合法的出口经营权,出口收汇及核销记录正常,相应的出口商品在批准的经营范围之内。

6.6、信用证项下有真实合法的贸易背景,出口销售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借款人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6.7、借款人及其关联方不属于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不位于被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的国家和地区。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和挪用贷款的罚息等),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自行决定提前收回贷款,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7.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贷款人只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因借款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或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办理支付而导致贷款人未及时完成受托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7.3、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并办理支付。因下列任一原因导致贷款人未按时发放贷款或办理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但将及时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被冻结、支付对象账户被冻结、不可抗力、通讯或网络故障、贷款人系统故障等。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借款人的义务

8.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及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的时间、金额、币种及利率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借款人指定的资金回笼账户用于收取对应销售收入或计划还款资金,对应销售收入以非现金方式结算的,借款人应确保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划入资金回笼账户。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资金回笼账户的资金进出情况。

▲▲8.2、信用证项下收汇或押汇所得款项应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如果前述款项在贷款到期日前到账的,借款人应将款项用于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除前款约定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提前归还贷款。

8.3、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额度,并按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确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应将贷款挪作他用,不得将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借款人应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不得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监管机关的要求在合理时间内使用贷款,贷款资金支付应符合合同约定。

▲▲8.4、借款人应承担贷款资金支付(包括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的结算费用(如有),具体收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规定及贷款人公布的届时有效的《交通银行服务收费名录》执行。

放款账户是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资金支付(包括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时,收款账户不属于在交通银行开立的账户的,资金支付可能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或同城交换系统办理。

放款账户不是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资金支付(包括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时,收款账户为异地他行账户的,资金支付均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

▲▲8.5、借款人应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以及对贷款使用情况和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准备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因贷后风险管理需要而要求的财务报表、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信息、环境和社会风险报告、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8.6、借款人应当按照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发运货物,并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贷款人交付全套清洁单据正本。

▲▲8.7、信用证的一切通知须经过贷款人办理,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要求或接受信用证和出口销售合同的一切修改或撤销信用证。

▲▲8.8、贷款项下所有本外币结算业务均应通过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办理,借款人不应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交由其他银行议付。

▲▲8.9、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清偿方案及担保前不能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重要资产;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股权转让、产权转让、减资等;

(3)对外投资或增加债务融资超过约定限额。

▲▲8.10、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或其关联方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及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或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其关联方或担保人(若有)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借款人或其关联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行政措施,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或者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或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

(4)借款人或其关联方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经济状况、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或优先清偿其他到期债务、为其他已有债务新增抵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作出任何有类似效果的安排或签署相关文件;

(7)借款人、其关联方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8)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主要管理人员失踪、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或有异常变动;

(9)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或其关联方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或经济状况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10)发生关联交易,且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

(11)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前,借款人成为或可能成为担保人的股东或《公司法》所定义的“实际控制人”;

(12)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因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或行业标准等造成责任事故或被媒体曝光;

(13)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发生安全或环保事故;

(14)借款人的关联方与借款人之间的控制或被控制关系发生变化;

(15)借款人或关联方发生重大股权变更;

(16)借款人的外部审计师对其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是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17)借款人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或监管要求被或可能被有权机关调查、处罚或采取类似的其他措施;

(18)借款人或其关联公司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的制裁名单,或者其所在的国家和地区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国家和地区的名单;

(19)发生影响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不利事项。

▲▲8.1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若有)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合并、分立、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行政措施,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担保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担保物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担保人为个人的,担保人失踪、死亡(宣告死亡);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未设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8.12、借款人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前,借款人的财务指标、外部机构评级和生产经营资质/许可始终符合合同约定,生产经营资质/许可需年审的,应按时通过年审。

8.13、借款人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从事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活动,积极配合贷款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作。

8.14借款人保证,借款人及借款人员工及代理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贷款人或贷款人员工提供、给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质利益;不将贷款人提供的资金或服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与贪腐或贿赂有关的活动;借款人如知晓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形,应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向贷款人提供线索和相关信息,按照贷款人的要求配合相关事宜。

▲▲第九条 额度的调整、贷款的提前到期及风险重定价

9.1、下列任一事件发生时,均视为本合同的“提前到期事件”: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项下任一《额度使用申请书》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或支付利息;

(2)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第8.10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一事项实际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人债权的安全;

(4)贷款期限内,信用证条款发生对贷款人不利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金额减少、付款期延长、信用证撤销等情形;

(5)信用证被开证行拒付;

(6)因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发生变化致使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构成或可能构成违法或违规的;

(7)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间的其他合同或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时,有违约行为或债务可能或已经被宣布提前到期的;

(8)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9.2、当出现任一“提前到期事件”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多项或全部措施:

(1)调低、暂停或取消本合同项下额度;

(2)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提用的贷款;

(3)对借款人已提用但尚未使用的贷款,停止办理支付;

(4)要求借款人在限定时限内与贷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

(5)要求借款人按贷款人的要求变更支付方式;

(6)按第9.3条约定执行贷款的风险重定价;

(7)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9.3、根据借款人在本合同签署时的生产经营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了本合同约定利率及其调整。借款人同意,在出现任一“提前到期事件”时,贷款人有权按本条约定执行贷款的风险重定价。

9.3.1、风险重定价包括协商重定价和直接提高贷款利率两种方式,本合同采用的风险重定价方式由双方在第二十一条约定。

9.3.2、“协商重定价”指,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在限定时限内与贷款人协商提高贷款利率,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重定价日”及相关利率的具体约定。

9.3.3、“直接提高贷款利率”指,贷款人有权按本条及第二十一条约定直接提高贷款利率。

9.3.3.1、自贷款人书面通知借款人的“重定价日”起,对借款人截至“重定价日”尚未偿还的各笔贷款均执行提高后的贷款利率。

9.3.3.2、贷款币种为人民币的,各笔贷款的基准利率种类不变,在“重定价日”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第二十一条约定的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确定各笔贷款提高后的贷款利率。

以“重定价日”为T日,用于确定提高后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值分别按下列规则确定:

①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②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③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9.3.3.2、贷款币种为外币的,按第二十一条约定确定提高后的贷款利率。

9.3.4、贷款人按前述约定执行风险重定价后,自“重定价日”起执行新的利率。在此利率基础上,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浮动调整,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有关约定的,按变更后约定执行。贷款逾期(包括借款人未按时还款或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或挪用的,在新的利率(包括按本合同约定浮动调整后的利率)基础上确定逾期及挪用的罚息利率,计算复利的利率也相应调整。

9.3.5、执行“风险重定价”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贷款人放弃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采取其他债权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第9.2条约定的各项措施。

▲▲第十条 违约

10.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罚息利率依合同约定调整的,计算复利的利率也相应调整。

10.2、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扣划约定

11.1、借款人授权,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贷款人有权扣划借款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1.2、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合同号、《额度使用申请书》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1.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按本合同约定确定所清偿抵充的债务款项。

11.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的币种不一致时,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扣划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兑换手续的,借款人有义务按贷款人要求协助贷款人办理,汇率风险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二条 通知

12.1、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借款人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贷款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贷款人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12.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任何通知,贷款人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贷款人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贷款人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借款人者为准。

(1)公告,以贷款人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借款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12.3、借款人同意,除非贷款人收到借款人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借款人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通讯地址的,以借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借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借款人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12.2条约定的任一通讯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讯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讯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借款人者为准。

▲▲第十三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13.1、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借款人的未公开信息和资料,贷款人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及/或支付利息时,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需向贷款人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贷款人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借款人同意或授权贷款人进行披露的。

13.2、借款人确认已签署《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贷款人在授权书规定的范围内查询、使用和保存借款人的信用信息。

13.3、在本合同第13.1条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外,借款人进一步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借款人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等,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银行授信业务或与银行授信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催收借款人欠款、转让银行授信业务债权等;②为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

本第13.3条是否适用,以双方在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约定为准。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及构成

15.1、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项下双方签署的《额度使用申请书》、《受托支付委托书》和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3、《额度使用申请书》是对本合同的补充。除《额度使用申请书》另有约定外,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有关事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额度的具体内容

16.1、额度币种: ;大写金额: ;可用于□人民币 □ (外币币种)该额度属于□循环额度□一次性额度(可多次使用)□一次性额度(仅一次使用)。

16.2、额度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用于支付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备案、备料、生产、加工及装运款项,具体为 。

16.3、授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七条 其他利率约定

贷款币种为外币的,利率的确定、利率的调整和逾期及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的相关约定如下:

第十八条 账户约定

18.1、借款人指定下述账户为放款账户,该账户□是□不是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门贷款发放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18.2、借款人指定:

(1)还款账户为: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2)资金回笼账户为: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贷款发放、支付及偿还的具体约定

19.1、本合同下提用的每笔贷款期限不长于 □月□天,且全部贷款的到期日不迟于 年 月 日。

19.2、本合同下自主支付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

19.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19.4、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款人须在贷款发放后 日内向贷款人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第二十条 财务限制、外部机构评级和生产经营资质/许可

20.1、借款人对外投资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增加债务融资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

20.2、关于借款人财务指标的合同约定: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20.3、关于外部机构评级的具体约定: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20.4、关于借款人生产经营资质/许可的具体约定: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风险重定价的具体约定

21.1、本合同采用下列第 种风险重定价方式:(1)协商重定价;(2)直接提高贷款利率。

21.2、采用“直接提高贷款利率”方式的:

21.2.1、贷款币种为人民币的,提高后的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为:□基准利率(不上下浮/加减点)□上浮 ﹪□下浮 ﹪□加 个百分点□减 个百分点。某笔贷款对此另有约定的,该笔贷款提高后的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以适用的额度使用申请书中的记载为准。

21.2.2、贷款币种为外币的,提高后的贷款利率为: 。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借款人接收第十二条约定的通知的联系方式包括: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若有)各执 份。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24.1、双方同意,本合同□适用□不适用第13.3条。

借款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

负责人: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借款人已通读合同全部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借款人签署本合同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和异议,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借款人_____________(公章)贷款人_____________(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署日: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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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正规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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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借款方向出借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为:________。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______月利息_______%,按月收取利息,随本金还清。

四、借款期限:_____借款期限为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作为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费由乙方承担。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有权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协议的履行做保证,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逾期_______日,视为违约,乙方在支付利息的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并且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

2、乙方如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归还本金,视为违约,乙方在归还本金及利息的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以及承担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3、乙方如不按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

七、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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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跟法人的借款合同标准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法人,全文共 2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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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 9000万 元(大写:九千万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 。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 。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 。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 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 。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 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 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 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 ,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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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反担保借款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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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借款合同书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一、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款小写: 元,(大写: 圆整。)

二、应乙方要求,丙方自愿为以上借款合同共计小写: 元(大写: 圆整)同意出具反担保,特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证事项: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条款,丙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义务;

(2)、对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项上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计算利息)以及违约滞纳金(注:未还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计算收取违约滞纳金)丙方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规定支付义务,乙方即有权直接向本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乙方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乙方所欠款项,以借款抵押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乙方,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扣押保证人名下资产(包括房产、汽车、公司股份、厂内所有机械设备、货物等全部财产)作为偿还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项担保,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担保书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本担保书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验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乙方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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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手房房贷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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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                        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保证用于                        。借款期限为          年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       %。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

十三、补充条款:

贷款单位(印鉴):                   贷款银行(印鉴):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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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1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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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履行地点:

为明确权利和责任,贷款人、借款人与抵押人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借款月利率:_____‰,月综合费率:_____‰,合计:每月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人放款之日起计算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月计息。

第六条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

第七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及实际用款月数计算利息和综合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借期在五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日计算;借期在十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半个月计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日),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约定,贷款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

第九条 逾期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或逾期还款的,除正常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外,每日按借款金额的0.5‰加收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抵押人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一条 抵押房地产类别: 数量: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共用分摊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房地产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部位:全部(__________平方米) 评估(确认)价值: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期限:_____个月,与借款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 抵押房地产在抵押方封存。在借款人未偿还借款前,抵押方负责抵押房地产的维修、保管,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保证抵押房地产的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抵押房地产因故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在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情况发生后十天内向贷款人增补同减少的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房产在抵押期间由抵押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借款方承担。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贷款人: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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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按揭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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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借款合同

按揭借款合同是怎样的?

抵押权人:_________(贷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借款人)

担保人:_________(担保人)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 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此笔贷款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_________‰ .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 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并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 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_________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人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深圳市房产地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权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之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1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五、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八条 担保人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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