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息_______计算,按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1)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逐______年/每隔_____________年)按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 还款计划
1.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日。
2.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元。
3.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_____
(1)第____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元;
(2)第____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
1.甲方保证按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人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乙方有权按还本付息计划自行收回。
2.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______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提供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抵(质)押加第三方保证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乙方与抵押人、出质人或(和)第三方保证人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_______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5)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6)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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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民间质押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甲 方:________(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 址:________(户籍所在地)
电 话:________
编码:________
乙 方:________(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电 话:________
编码:________
甲方愿意将其有权处分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资产作为质押物,向乙方申请借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事项
1.1 借款金额:人民币 ________万元整(大写)
1.2 借款期限:________ 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3 综合管理费率:
(1)计费方法:按每个月30天、每年360天计算。
(2)计算公式为:综合管理费本合同规定的费率借款金额实际占用天数。(实际占用天数从放款日开始计算)
1.4 借款利率: (计息方法同上)。
1.5 借款期不足____日的,按____日收取有关费用。
1.6甲方将其在 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 和对应的上海股东账户 深圳股东账户 提供给乙方,用于监管和在必要时处分质押物,乙方提供资金供甲方使用并进行监管。
第二条 质物
2.1 甲方用作质押的资产是指在上述账户内的证券交易所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国债、以及资金(以下统称证券)。用于质押借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监管账户内以下几种股票不作为质押物:
(1)上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2)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3)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2.2 甲方账户内的自有资产市值 万元(包括股票和资金),甲方将其中的________ 万元资产质押给乙方,质押率为 ________ %。甲方并授权乙方对该账户进行监管,乙方监管资产总额为________ 万元;
(1)质押率借款本金质押证券市值100%。
(2)质押证券市值质押证券数量前日证券收盘价资金。
2.3 在质押合同生效期间,甲方可置换质押物。如果甲方买入本协议
2.1款规定的股票,其市值不计入监管资产总值。
第三条 借款的偿还
3.1 甲方按当票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借款的综合管理费,在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本金及欠缴的管理费、利息。(双方可商请证券营业部从甲方资金账户代收)
3.2 甲方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在借款到期后____日内办理续当手续;
3.3 甲方可提前或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借款本、息、费。在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后,借款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向证券营业部提供的《客户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同时自行终止;
第四条 质权的行使
4.1 甲、乙双方为控制因股票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特设立警戒线系数140%,警戒线市值________ 万元和平仓线系数120%,平仓线市值 万元;
(1)警戒线市值借款本金140%
(2)平仓线市值借款本金120%
4.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处分质押物。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单方面处分质押物并收回借款本金、管理费、利息,乙方可以持甲方预留的清密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卡复印件等凭单修改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并对监管账户内的证券进行平仓和划拨资金。因乙方行使上述权限导致监管账户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监管账户内的监管资产总额降至警戒线市值时,甲方应于下个交易日向监管账户增加资金或股票,避免使监管资金总额少于警戒线市值。
(2)如乙方不及时补足资金或股票,致使监管资产总额低于平仓线市值时,视同甲方已授权乙方于此交易日起平仓处置全部监管资产,并可以把当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最低委托买入价作为平仓委托价,如当日未能全部成交,依次顺延,直至监管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足以支付借款本金及应缴管理费、利息。
4.3 借款到期后,甲方未办理续当手续也未归还借款本、息、费,乙方可于5个交易日起平仓处置其监管资产,并可以把平仓当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最低委托买入价作为平仓委托价,如当日未能全部成交,则依次顺延,直至监管账户上的资金余额不少于借款本金及应缴管理费、利息。
4.4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从监管账户支取和转出超出监管资产总额以外的资金,不能支取和转出资产总额以内的资金。
4.5 甲方不能撤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交易,不能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转出托管手续,也不能办理挂失冻结监管账户。
4.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借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情况和资料。
4.7 本合同所适用的政策与法律环境发生变换而影响到业务的继续进行,甲方承诺可在保障各方利益的前提下与乙方协商解除合作关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在本合同生效期内,甲方未按当票约定的时间向乙方交纳综合管理费,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据本热门合同样书.3款卖出质押物,所获资金用于清偿甲方借款本、息费。
5.2 借款合同期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履行还款义务,也未与乙方办理续当手续,乙方可依据本热门合同样书.3款卖出质押物,所获资金用于清偿甲方借款本、息、费。甲方还应当根据当期内的息、费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当期利息和有关费用;
5.3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任何一方不依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质物合法性、无争议的处分权、及其他资料不真实,乙方可责令对方限期纠正。甲方拒不纠正时,乙方可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并要求甲方补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5.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或与
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危及借款安全时,乙方可停止发放借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息费,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质押物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孽息(包括送股、分红、派息等)随质押物一起质押。
6.2 甲、乙双方签订质押借款合同后,分别向证券营业部提供《客户承诺书》和《典当行通知书》。以上文件及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当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节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6.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6.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当事人为公民,则有该公民签字生效)。
6.6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_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 ________
篇2:最新借款协议书_合同范本
最新借款协议书
借款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愿在互惠互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下,制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甲方愿将本人 万元美金借给乙方,乙方在确信借款入帐后,为甲方开出收据。借款期限定为 月,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借款年利率为 %。
二、 借款到期时,甲方须凭本协议和由乙方开出的收据方能提取。
三、 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将所借款项在规定的日期内交给乙方,如延迟付款,则乙方有权每日按所借金额的万分之 收取罚息。
四、 乙方保证在委托期限终止日,将甲方款项及其利息付给甲方,乙方如不能按期将到期款项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未交余额的万分之 的罚息。
五、 如甲方提前收回借款,须提前 天通知乙方。
(1) 乙方有权降低其利率,但不应低于活期存款利率。
(2) 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 本协议书从签发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后自行失效。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借款协议书(2)
甲方(借款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贷款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担保方):
法定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由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各方同意:
1、借款金额: 万元(大写: 万元;本协议中的货币单位“元”均指人民币元)。
2、借款期限: 年,即从本协议签订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如果乙方在借贷关系存续期间没有提出债转股要求,全部借款于到期日一次还清。
3、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每年按借款额的 %计算,并由甲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
二、各方同意,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将该项 万元债权转为在甲方的 万元出资或股份(即本协议中所称的“债转股”):
1、甲方的年度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的一个月内;
2、甲方拟进行增资扩股,变更注册资本时;
3、借款到期时,但乙方须在借款到期前、即 年 月 日前的一个月内提出债转股要求。
三、乙方提出债转股时,在甲方付清应付资金使用费的前提下,转股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1、甲方目前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其有形净资产经各方协商,确认为 万元。
2、若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不超过 万元(包括 万元),则债转股时不考虑甲方的无形资产价值,因此乙方在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 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 %;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3、若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在 万元(包括 万元)以上,甲方的无形资产确认为 万元,则甲方的无形资产和净资产按 万元计算,因此乙方在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 %;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4、若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介于 万元与 万元之间,各方确认的甲方的无形资产在 ~ 万元之间,因此乙方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 万元所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按下式确定: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 -甲方的净利润/ )÷ × %;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5、如果在增资扩股时,甲方的财务报表不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则以增资扩股时上一个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累计净利润换算为全年净利润为基准。
四、甲方进行增资扩股时如果乙方提出债转股要求,甲方应按当年资金使用月份数占全年12个月的比例支付应付的资金使用费,并在乙方出具债转股的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
五、甲方须聘请注册会计师于每年的 月 日之前完成甲方的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六、当甲方发生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的情况时,乙方有权立即或限期收回甲方使用的资金。
七、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活动情况,如果乙方提出要求,甲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报表、资料,并为乙方的相关工作提供方便。
八、如果甲方及其股东妨碍乙方顺利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权利,乙方有权立即或限期收回本金及资金使用费,甲方须同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九、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日内将 万元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应于本协议规定之日向乙方支付本金及资金使用费,逾期应按日支付 ‰逾期息。
十、甲方承诺,乙方取得的资金使用费应附有税务机关提供的完税证明或相应的减免税证明。如甲方对此不能予以确保的,则由甲方承担相应税赋。
十一、各方同意,在借贷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甲方进行增资扩股,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对甲方增加投资的权利。
十二、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对本协议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丙方有权利监督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偿还借款及资金使用费。
3、借款到期,如甲方不按期清偿借款本息,由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偿还本息。
4、丙方在代甲方向乙方偿还本金及资金使用费之后,有继续向甲方追索的权利。
十三、借款到期时,即至 年 月 日,如果乙方仍未行使本协议第二条所述权利,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 万元及资金使用费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履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十六、本协议书壹式叁份(均为原件,复印无效),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授权代表):
丙方:
签字: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3)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甲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
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整(大写)。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还清甲方。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
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利息。
4.需要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并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_______年___月___日,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
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购买房屋,资金不足,特向乙方请求借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_元整),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归还完毕。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红______元作为还款。在此期间,若甲方的股份分红总额不足捌万元的,甲方需将 不足部分补齐还给乙方。
三、甲方等人对第一项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购买房屋,资金不足,特向乙方请求借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_元整),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归还完毕。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红______元作为还款。在此期间,若甲方的股份分红总额不足捌万元的,甲方需将 不足部分补齐还给乙方。
三、甲方等人对第一项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3:公司借款个人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公司借款个人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简称“借款人”)
乙方:______(简称“贷款人”)
鉴于:
应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同意根据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______万美元的贷款。
因此,鉴于本协议之前提以及各方的共同协定,各方特此达成协议如下:
1. 贷款
1.1 金额
根据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规定,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____万美元的借款,同时借款人同意从贷款人借取该贷款。
1.2 到期
借款人应当在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算【____个月】(简称“到期日”)全额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1.3 利息
借款人同意按照每年【____%】的利率向贷款人支付贷款的利息(简称“利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计算,至实际偿还日止。利息应当以在任何时间未偿还本金以及实际贷款天数为基础进行计算,每年360天。利息应当在到期日支付。
1.4 还款
还款时间不迟于到期日,并应当贷记入贷款人自行确定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根据本协议要求进行还款的任何日期为非工作日,则在其后下一个工作日支付。
1.5 用途
本协议项下借款仅限用于【______】,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2. 担保
2.1 担保协议
作为借款人义务的担保,借款人同意以______设置质押(“______质押”)担保。
2.2 担保条件
本协议项下担保条件为:无条件担保。
3. 违约事件
3.1 违约事件
下列任一事件和情形均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a) 借款人在到期日未能向贷款人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b) 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c) 发生任何可能导致借款人无法遵守、履行或服从本协议项下任何约定、承诺和义务的情形或事件。
3.2 违约后果
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借款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该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无论贷款人是否收到该通知):
(a) 通知借款人,自借款人收到该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纠正该违约事件;
(b) 宣布全部债务立即到期并有权选择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此后所有贷款均被视为已经到期并应付款,无须进一步提出要求、抗辩、通知或任何形势要求,也无需任何法庭或其他政府机构、主管部门或行政部门的同意、命令或授权,借款人特此对所有上述要求予以明确放弃,且
(c) 贷款人有权就到期未清偿贷款收取每日【 ______ 】的滞纳金。
4. 其他事项
4.1 全部协议、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通过经各方签署的书面文件进行。
4.3 准据法和仲裁
(a) 本协议应当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b)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争端或索赔,或者对本协议的违反、终止或无效,应当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本协议签署日有效之仲裁规则(在本条其他部分修改的范围内)在中国____通过仲裁解决。指定机构应当是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简称“CIETAC”)。
(c) 仲裁员为3人,借款人和贷款人分别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各方指定的仲裁员共同指定。
(d) 仲裁时用的语言为中文。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借款人
______
签字人:
贷款人
______
签字人:
年 月 日
篇4:按揭借款合同
抵押权人: (贷款人)
抵押人: (借款人)
担保人: (担保人)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20 年 月 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 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 币 元整。抵押人必须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 ‰。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 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 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XX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市房地产产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权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之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如上
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1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五、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八条 担保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入住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
第十条 其他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迫偿欠款本息及其它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 担保人:
代表: 代表: 代表: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
抵押登记日期
篇5:人民币借款合同范例
甲方: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_________,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规定用于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约定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______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_________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公章)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担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6:打包贷款借款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
重要提示
请借款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贷款人予以说明。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打包贷款额度,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额度”,指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可能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余额的最高额(循环额度下)或贷款总额的最高额(一次性额度下),该额度根据合同约定可以是循环额度或一次性额度(仅一次使用或可多次使用)。
“循环额度”,指借款人可按本合同约定多次申请使用额度以取得贷款,但贷款余额不能超过约定的额度。
“一次性额度”,指借款人可按本合同约定一次性或多次申请使用额度以取得贷款,但累计提用的贷款总额不能超过约定的额度。
“贷款余额”,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取得且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金额之和。
“额度余额”,指额度扣减贷款余额(循环额度下)或贷款总额(一次性额度下)后的金额。
“授信期限”,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及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期限,属于贷款的发生期间而非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指双方在相应的《交通银行打包贷款额度使用申请书》(以下简称:“《额度使用申请书》”)中确定的每笔贷款的期限。
“打包贷款”,指为支持借款人在国际贸易项下作为出口商备货出运,应借款人的申请,贷款人根据其提交的符合条件的正本信用证和全部修改件(若有)以及对应的出口合同或订单向其提供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商品备货、备料、生产、加工和装运的专项贸易融资。
“银行工作日”、“工作日”,指贷款人所在地的银行对公业务的开门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因节假日调整而营业的除外)。放款日、还款日、付息日和到期日等义务履行日遇非银行工作日的,相应顺延至后一银行工作日。
关联方、关联交易、主要投资者个人等词语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__〕3号)以及其后对该准则的修订中的相同词语具有相同含义。
第二条 额度的使用
2.1、借款人需使用额度时,应至少提前5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写《额度使用申请书》,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2.2、额度的每次使用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为前提:
(1)贷款余额(循环额度下)或贷款总额(一次性额度下)未超过额度;
(2)申请的贷款金额不超过额度余额;
(3)申请日和放款日在授信期限内;
(4)贷款期限和贷款的到期日符合本合同约定;
(5)申请的贷款用途限于打包贷款;
(6)提交申请贷款所对应的信用证及其修改(如有)正本,信用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a.开证行为贷款人的代理行;
b.信用证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c.信用证项下受益人为借款人;
d.信用证中没有限制他行议付或其他不利于收汇的软条款;
e. 信用证应为交通银行的任一分支机构通知的信用证;
f. 信用证开证行/保兑行资信状况良好,所在国家/地区政治、经济状况稳定;
g. 信用证条款和出口合同/订单要素应当一致,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口双方名称、商品、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内容。
(7)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且持续有效,担保合同系抵押合同及/或质押合同的,担保物权已设立并持续有效;
(8)借款人已办妥申请贷款时依法必须办理和贷款人要求办理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手续且该些手续持续有效;
(9)在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0)借款人的申请符合贷款人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11)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
(12)贷款的支付方式符合本合同约定,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同意支付;
(13)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指定专门的资金回笼账户并签署了账户管理协议。
▲▲2.3、贷款人同意发放贷款的,最终放款信息以《额度使用申请书》银行打印栏内容为准。《额度使用申请书》代作《借款凭证》。
▲▲2.4、《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的币种与额度币种不一致的,仅为确定额度余额的目的,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每日日始的汇率折算,若没有可直接适用的汇率,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合理方式确定的汇率折算。
▲▲2.5、借款人成为担保人的股东或《公司法》所定义的“实际控制人”后,在担保人提供贷款人接受的其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同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决议前,贷款人有权暂停或取消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
第三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3.1、确定利率的基本规则
3.1.1、利率由双方在每次使用额度时协商后在《额度使用申请书》内约定。除非双方在《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具体数值的利率,每次贷款的具体利率将根据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基准利率种类、基准利率适用日期、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利率浮动规则、利率浮动周期、利率浮动周期单位及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如需)确定。
3.1.2、“基准利率”种类及定义:
(1)“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2)交通银行LPR报价,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
(3) LPR报价平均利率,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
3.1.3、币种为人民币的,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币种为港币、英镑和澳大利亚元的,日利率=年利率/365;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以及贷款人接受的其他外币币种的,日利率=年利率/360。
▲▲3.2、放款利率
每笔贷款放款时的贷款利率在约定的“基准利率适用日期”的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确定。以《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基准利率适用日期为T日,用于确定该笔贷款放款利率的基准利率值分别按下列规则确定:
(1)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3、利率的调整
3.3.1、《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为固定利率的,该笔贷款在贷款期限内均执行所记载的利率。
▲▲3.3.2、《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为浮动利率的,该笔贷款按《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利率浮动规则、利率浮动周期、利率浮动周期单位及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如需)确定贷款利率调整日,自贷款利率调整日起适用调整后的利率。
3.3.2.1、贷款期限内遇基准利率调整的,按“利率浮动规则”处选择的“按贷款入账日浮动”或“特定起始日浮动”,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计算贷款利率调整的周期。利率浮动周期空栏填写利率浮动的周期数,利率浮动周期单位可以选择按日或者按月。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填“1”,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日”,则以基准利率调整日为贷款利率调整日;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值填“3”,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日”,则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每满3天的当天为贷款利率调整日;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填“1”,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月”,则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每满1个月当日为贷款利率调整日;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填“3”,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月”,则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每满3个月当日为贷款利率调整日,依此类推。
3.3.2.2、贷款利率调整日的贷款利率在贷款利率调整日的基准利率基础上确定,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不变(双方协商一致调整上下浮幅度或加减点数值的除外)。以“贷款利率调整日”为T日,用于确定调整后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值分别按下列规则确定:
(1)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3.3、基准利率选择“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如遇调整后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浮动利率或取消基准利率的,双方就该笔贷款利率另行协商调整,但调整后利率不低于当时适用的利率;自人民银行调整日起超过1月,双方仍未就调整后利率达成一致的,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贷款全部提前到期。
基准利率选择“交通银行LPR报价”或“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如相关基准利率根据监管要求被取消或相应发布机构根据监管要求停止发布该基准利率的,双方就该笔贷款利率另行协商调整,但调整后利率不低于当时适用的利率;自相关基准利率被取消或停止发布日起超过1个月,双方仍未就调整后利率达成一致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该笔贷款提前到期。
▲▲3.3.4、双方可在每个贷款利率调整日经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贷款利率的加减点数值/上下浮幅度。
3.4、贷款币种为人民币的,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自逾期或挪用之日(含)起,计至本息清偿之日(不含))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100 %。浮动利率贷款遇基准利率调整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各笔贷款适用的罚息利率,自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3.5、利息的计算
3.5.1、正常利息=本合同约定利率×放款金额×占用天数。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占用天数从放款日(含)计算至到期日(不含),到期日为非工作日时顺延,顺延期间计入占用天数,仍按本合同约定计息。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还款的,占用天数计至提前还款日。
如遇计算出的利息小数点后位数较多的情况,贷款人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6、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相应利率档次不调整,仍按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
3.7、贷款币种为外币的,利率的确定、利率的调整、逾期及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以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为准。
第四条 贷款的支付
4.1、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如是开立在贷款人处的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的发放和支付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该账户仅用于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对外支付,只出售“结算业务申请书”凭证,不可以办理支票、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不得用于其他结算。借款人自主支付办理贷款资金划拨时,必须在开户网点柜面办理。该账户的存款利息计入借款人还款账户。
4.2、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用贷款时,应明确支付方式(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每次提款只能采用一种支付方式。
4.3、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受托支付委托书,在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后,直接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单笔付款金额超过自主支付限额或符合第19.3约定条件之一的,应采用贷款受托支付方式。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借款人须向贷款人提交额度使用申请书、相应的受托支付委托书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合同、发票和收货单据等交易材料),明确提用贷款的金额及付款的对象和金额,提用贷款的金额应与需付款的总额相等。
▲▲借款人拟进行的支付不符合本合同或相应的商务合同约定或有其他瑕疵的,贷款人有权拒绝支付,并退回借款人提交的受托支付委托书。
▲▲贷款人同意支付的,如因借款人提供的信息有误而无法对外支付或发生支付退款的,借款人须在贷款人规定的时限内重新提交载有正确信息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因此导致支付延迟或不成功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4.4、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款人须向贷款人提交额度使用申请书、资金使用说明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借款人应按时向贷款人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借款人须配合贷款人的核查。
第五条 贷款的偿还
5.1、借款人应按相应的《额度使用申请书》所记载的还款日期和金额还款。
▲▲5.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提前归还贷款。
▲▲5.3、借款人和贷款人在《额度使用申请书》中约定的本金和利息的还款安排均为双方经协商后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双方选择的还款安排下,本金是否先于利息偿还完毕,不影响借款人对应付利息的还款责任,借款人不得因此对应付利息的偿还提出抗辩。在任一还款安排下,借款人均应对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承担偿还责任。
▲▲5.4、借款人归还款项(包括借款人主动还款和贷款人依本合同约定扣划所得款项)不能足额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
(1)应首先用于清偿抵充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2)借款人有多笔债务(包括借款人在其他合同下对贷款人的债务),贷款人有权自行决定借款人各笔债务的清偿抵充顺序,只要该等抵偿顺序不违反贷款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监管要求的强制性规定。贷款人应将抵偿债务的结果通知借款人。双方对本款事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6.1、借款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6.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6.3、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未涉及重大环境及社会风险,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无不良记录。
6.4、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自最新的财务报表报告日以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5、借款人具有合法的出口经营权,出口收汇及核销记录正常,相应的出口商品在批准的经营范围之内。
6.6、信用证项下有真实合法的贸易背景,出口销售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借款人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6.7、借款人及其关联方不属于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不位于被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的国家和地区。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和挪用贷款的罚息等),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自行决定提前收回贷款,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7.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贷款人只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因借款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或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办理支付而导致贷款人未及时完成受托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7.3、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并办理支付。因下列任一原因导致贷款人未按时发放贷款或办理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但将及时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被冻结、支付对象账户被冻结、不可抗力、通讯或网络故障、贷款人系统故障等。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借款人的义务
8.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及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的时间、金额、币种及利率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借款人指定的资金回笼账户用于收取对应销售收入或计划还款资金,对应销售收入以非现金方式结算的,借款人应确保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划入资金回笼账户。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资金回笼账户的资金进出情况。
▲▲8.2、信用证项下收汇或押汇所得款项应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如果前述款项在贷款到期日前到账的,借款人应将款项用于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除前款约定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提前归还贷款。
8.3、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额度,并按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确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应将贷款挪作他用,不得将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借款人应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不得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监管机关的要求在合理时间内使用贷款,贷款资金支付应符合合同约定。
▲▲8.4、借款人应承担贷款资金支付(包括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的结算费用(如有),具体收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规定及贷款人公布的届时有效的《交通银行服务收费名录》执行。
放款账户是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资金支付(包括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时,收款账户不属于在交通银行开立的账户的,资金支付可能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或同城交换系统办理。
放款账户不是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资金支付(包括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时,收款账户为异地他行账户的,资金支付均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
▲▲8.5、借款人应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以及对贷款使用情况和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准备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因贷后风险管理需要而要求的财务报表、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信息、环境和社会风险报告、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8.6、借款人应当按照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发运货物,并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贷款人交付全套清洁单据正本。
▲▲8.7、信用证的一切通知须经过贷款人办理,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要求或接受信用证和出口销售合同的一切修改或撤销信用证。
▲▲8.8、贷款项下所有本外币结算业务均应通过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办理,借款人不应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交由其他银行议付。
▲▲8.9、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清偿方案及担保前不能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重要资产;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股权转让、产权转让、减资等;
(3)对外投资或增加债务融资超过约定限额。
▲▲8.10、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或其关联方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及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或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其关联方或担保人(若有)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借款人或其关联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行政措施,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或者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或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
(4)借款人或其关联方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经济状况、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或优先清偿其他到期债务、为其他已有债务新增抵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作出任何有类似效果的安排或签署相关文件;
(7)借款人、其关联方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8)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主要管理人员失踪、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或有异常变动;
(9)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或其关联方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或经济状况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10)发生关联交易,且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
(11)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前,借款人成为或可能成为担保人的股东或《公司法》所定义的“实际控制人”;
(12)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因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或行业标准等造成责任事故或被媒体曝光;
(13)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发生安全或环保事故;
(14)借款人的关联方与借款人之间的控制或被控制关系发生变化;
(15)借款人或关联方发生重大股权变更;
(16)借款人的外部审计师对其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是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17)借款人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或监管要求被或可能被有权机关调查、处罚或采取类似的其他措施;
(18)借款人或其关联公司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的制裁名单,或者其所在的国家和地区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国家和地区的名单;
(19)发生影响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不利事项。
▲▲8.1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若有)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合并、分立、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行政措施,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担保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担保物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担保人为个人的,担保人失踪、死亡(宣告死亡);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未设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8.12、借款人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前,借款人的财务指标、外部机构评级和生产经营资质/许可始终符合合同约定,生产经营资质/许可需年审的,应按时通过年审。
8.13、借款人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从事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活动,积极配合贷款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作。
8.14借款人保证,借款人及借款人员工及代理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贷款人或贷款人员工提供、给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质利益;不将贷款人提供的资金或服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与贪腐或贿赂有关的活动;借款人如知晓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形,应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向贷款人提供线索和相关信息,按照贷款人的要求配合相关事宜。
▲▲第九条 额度的调整、贷款的提前到期及风险重定价
9.1、下列任一事件发生时,均视为本合同的“提前到期事件”: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项下任一《额度使用申请书》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或支付利息;
(2)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第8.10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一事项实际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人债权的安全;
(4)贷款期限内,信用证条款发生对贷款人不利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金额减少、付款期延长、信用证撤销等情形;
(5)信用证被开证行拒付;
(6)因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发生变化致使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构成或可能构成违法或违规的;
(7)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间的其他合同或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时,有违约行为或债务可能或已经被宣布提前到期的;
(8)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9.2、当出现任一“提前到期事件”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多项或全部措施:
(1)调低、暂停或取消本合同项下额度;
(2)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提用的贷款;
(3)对借款人已提用但尚未使用的贷款,停止办理支付;
(4)要求借款人在限定时限内与贷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
(5)要求借款人按贷款人的要求变更支付方式;
(6)按第9.3条约定执行贷款的风险重定价;
(7)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9.3、根据借款人在本合同签署时的生产经营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了本合同约定利率及其调整。借款人同意,在出现任一“提前到期事件”时,贷款人有权按本条约定执行贷款的风险重定价。
9.3.1、风险重定价包括协商重定价和直接提高贷款利率两种方式,本合同采用的风险重定价方式由双方在第二十一条约定。
9.3.2、“协商重定价”指,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在限定时限内与贷款人协商提高贷款利率,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重定价日”及相关利率的具体约定。
9.3.3、“直接提高贷款利率”指,贷款人有权按本条及第二十一条约定直接提高贷款利率。
9.3.3.1、自贷款人书面通知借款人的“重定价日”起,对借款人截至“重定价日”尚未偿还的各笔贷款均执行提高后的贷款利率。
9.3.3.2、贷款币种为人民币的,各笔贷款的基准利率种类不变,在“重定价日”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第二十一条约定的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确定各笔贷款提高后的贷款利率。
以“重定价日”为T日,用于确定提高后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值分别按下列规则确定:
①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②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③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9.3.3.2、贷款币种为外币的,按第二十一条约定确定提高后的贷款利率。
9.3.4、贷款人按前述约定执行风险重定价后,自“重定价日”起执行新的利率。在此利率基础上,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浮动调整,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有关约定的,按变更后约定执行。贷款逾期(包括借款人未按时还款或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或挪用的,在新的利率(包括按本合同约定浮动调整后的利率)基础上确定逾期及挪用的罚息利率,计算复利的利率也相应调整。
9.3.5、执行“风险重定价”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贷款人放弃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采取其他债权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第9.2条约定的各项措施。
▲▲第十条 违约
10.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罚息利率依合同约定调整的,计算复利的利率也相应调整。
10.2、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扣划约定
11.1、借款人授权,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贷款人有权扣划借款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1.2、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合同号、《额度使用申请书》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1.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按本合同约定确定所清偿抵充的债务款项。
11.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的币种不一致时,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扣划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兑换手续的,借款人有义务按贷款人要求协助贷款人办理,汇率风险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二条 通知
12.1、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借款人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贷款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贷款人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12.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任何通知,贷款人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贷款人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贷款人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借款人者为准。
(1)公告,以贷款人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借款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12.3、借款人同意,除非贷款人收到借款人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借款人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通讯地址的,以借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借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借款人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12.2条约定的任一通讯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讯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讯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借款人者为准。
▲▲第十三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13.1、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借款人的未公开信息和资料,贷款人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及/或支付利息时,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需向贷款人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贷款人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借款人同意或授权贷款人进行披露的。
13.2、借款人确认已签署《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贷款人在授权书规定的范围内查询、使用和保存借款人的信用信息。
13.3、在本合同第13.1条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外,借款人进一步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借款人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等,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银行授信业务或与银行授信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催收借款人欠款、转让银行授信业务债权等;②为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
本第13.3条是否适用,以双方在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约定为准。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及构成
15.1、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项下双方签署的《额度使用申请书》、《受托支付委托书》和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3、《额度使用申请书》是对本合同的补充。除《额度使用申请书》另有约定外,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有关事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额度的具体内容
16.1、额度币种: ;大写金额: ;可用于□人民币 □ (外币币种)该额度属于□循环额度□一次性额度(可多次使用)□一次性额度(仅一次使用)。
16.2、额度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用于支付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备案、备料、生产、加工及装运款项,具体为 。
16.3、授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七条 其他利率约定
贷款币种为外币的,利率的确定、利率的调整和逾期及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的相关约定如下:
第十八条 账户约定
18.1、借款人指定下述账户为放款账户,该账户□是□不是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门贷款发放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18.2、借款人指定:
(1)还款账户为: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2)资金回笼账户为: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贷款发放、支付及偿还的具体约定
19.1、本合同下提用的每笔贷款期限不长于 □月□天,且全部贷款的到期日不迟于 年 月 日。
19.2、本合同下自主支付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
19.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19.4、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款人须在贷款发放后 日内向贷款人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第二十条 财务限制、外部机构评级和生产经营资质/许可
20.1、借款人对外投资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增加债务融资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
20.2、关于借款人财务指标的合同约定: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20.3、关于外部机构评级的具体约定: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20.4、关于借款人生产经营资质/许可的具体约定: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风险重定价的具体约定
21.1、本合同采用下列第 种风险重定价方式:(1)协商重定价;(2)直接提高贷款利率。
21.2、采用“直接提高贷款利率”方式的:
21.2.1、贷款币种为人民币的,提高后的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为:□基准利率(不上下浮/加减点)□上浮 ﹪□下浮 ﹪□加 个百分点□减 个百分点。某笔贷款对此另有约定的,该笔贷款提高后的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以适用的额度使用申请书中的记载为准。
21.2.2、贷款币种为外币的,提高后的贷款利率为: 。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借款人接收第十二条约定的通知的联系方式包括: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若有)各执 份。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24.1、双方同意,本合同□适用□不适用第13.3条。
借款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
负责人: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借款人已通读合同全部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借款人签署本合同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和异议,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借款人_____________(公章)贷款人_____________(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署日: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7:担保借款合同范本参考
总承包商付款(供货)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供货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8:个人借款及违约协议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甲乙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__ 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百分之 )。利息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计算利息(即计算复利)。
(四)、借款方保证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五)、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六)、借款方以 抵押,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篇9:利息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的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借款方在归还贷款时,一般要偿还贷款利息,而利率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计付,当事人双方无权商定,对国家规定的利率,任何人无权变更或修改。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利息借款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利息借款合同范本一
出借人(以下称甲方)[出借人姓名]
用户名
身份证号
开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借款人(以下称乙方)
用户名: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开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见证人:
地址:
电话:
鉴于:
1、乙方因生产经营所需,有借款需求;
2、甲方有出借资金的投资需求;
3、甲方同意将资金借给乙方;
4、见证人同意为甲、乙双方的上述借款提供见证及居间服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借资金一事签署本合同,以便依照本合同中约定之条款与条件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在见证人的见证下,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章 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阿拉伯数字]元(大写人民币[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为[借款月数]个月,从[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第三条 鉴于甲、乙方双方就借款事宜未面洽,系经见证人撮合达成借贷交易,为保证资金安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由见证人账户支付借款并偿还借款本息。
第四条 为完成甲方出借款项及乙方偿还本息的划转,见证人在其账户下分别为甲方和乙方开立虚拟帐户。甲方应在申请投资前将拟出借款项汇入见证人为其开立的虚拟账户,由见证人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将向甲方偿还的借款本息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汇入乙方在见证人处的虚拟账户,由见证人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本合同签署前,甲方已将上述借款汇入见证人为其开立的虚拟账户,见证人承诺在合同签订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第六条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阿拉伯数字]% ,以见证人将借款汇入乙方账户之日作为利息起算日期,不足一月的按天计息。
第七条 乙方的还款方式为:[A.B.C三者之一].
A:一次性还本付息;
B:每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C:等额本息还款。
还款金额及时间参看本合同附件《还款计划表》
第八条 乙方应按《还款计划表》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将应还本息汇入见证人为乙方开立的虚拟账户(还款日期以见证人收到款项的日期为准),见证人应在收到乙方所支付款项后次日内将款项汇入甲方虚拟账户。
第九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预先扣除。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不得提前结清。
第二章 甲、乙双方的保证与承诺
第十一条 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一)甲方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合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借款,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第十二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一)乙方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合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乙方自愿向甲方申请借款,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三)乙方保证按照《还款计划表》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上述本金及利息的支付按《还款计划表》的约定支付到见证人为乙方开立的虚拟账户,由见证人转付给甲方;
(四)对甲方或担保公司发出的索偿通知及时予以答复。
(五)乙方借款逾期导致担保公司承担代偿责任后,保证及时向担保公司清偿代偿的本息,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向担保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三章 借款担保
第十三条 就上述借款的偿还,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委托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由甲方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所需担保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其附件《还款计划表》的约定按期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担保公司向甲方代偿后,自动获得对乙方的债权,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向担保公司清偿担保公司代偿的本息及代偿所花费费用,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四章 违约事项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按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未按本合同及其附件《还款计划表》的约定按期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逾期期间除按本合同约定计算利息外,每迟延一天,还应另按应付金额的0.4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担保公司替乙方向甲方代偿借款本息后,上述利息及违约金乙方应向担保公司支付,直至乙方向担保公司偿付清担保公司代偿的全部本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费用。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鉴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及偿还本息经由见证人转付,甲、乙双方在此约定,本合同的履行地为见证人所在地。
第十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在合同履行地既见证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各方通过电子合同签署系统签署后生效。
甲方:[出借人姓名]
日期:[出借人签署日期]
乙方:[借款人姓名]
日期:[借款人签署日期]
见证人声明:
见证人承诺上述合同为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甲、乙双方根据自身的意愿通过此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见证人特此证明。
见证人:
日期:[借款人签署日期]
利息借款合同范本二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乙方:
签订∶ ×年×月×日
利息借款合同范本三
贷款帐号:
借款人:
贷款人:
根据 号文批准的 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 万美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 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 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__年期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2.按贷款人制定的____年期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__或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 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 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篇10: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履行地点:
为明确权利和责任,贷款人、借款人与抵押人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借款月利率:_____‰,月综合费率:_____‰,合计:每月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人放款之日起计算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月计息。
第六条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
第七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及实际用款月数计算利息和综合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借期在五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日计算;借期在十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半个月计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日),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约定,贷款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
第九条 逾期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或逾期还款的,除正常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外,每日按借款金额的0.5‰加收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抵押人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一条 抵押房地产类别: 数量: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共用分摊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房地产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部位:全部(__________平方米) 评估(确认)价值: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期限:_____个月,与借款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 抵押房地产在抵押方封存。在借款人未偿还借款前,抵押方负责抵押房地产的维修、保管,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保证抵押房地产的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抵押房地产因故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在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情况发生后十天内向贷款人增补同减少的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房产在抵押期间由抵押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借款方承担。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贷款人: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1:人民币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账号:
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因 的需要,向乙方申请 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种类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下列第 种类的贷款:1、短期贷款 2、中期贷款 3、长期贷款
第二条 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贷款用途
甲方应将在本合同项下借入的本金用于 ,但乙方不对甲方运用该借入的贷款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贷款利率与利息
1、本贷款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利率:
(1)短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的贷款利率,为 。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中长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为 。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本贷款自乙方划出贷款之日起计息,按 (月/季)结息,结息日为 (每 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为 年 月 日,如付息日逢非乙方工作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五条 还款方式
1、甲方按下列计划偿还本金:
2、甲方所偿还之贷款本息,应汇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并授权乙方直接扣款。
3、甲方如需提前还款,则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个日历日将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取得乙方的同意。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
第六条 贷款展期
如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 个乙方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如乙方不同意展期,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 贷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 ,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担保合同。
第八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贷款。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3、甲方应定期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贷款期间内,甲方经营决策的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决策,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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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合同范本1
贷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小写)_____。
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座落于__________市(县)区(镇)_________路(街)_____号_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号和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一)___年___月___日,金额(二)___年___月___日,金额(三)___年___月___日,金额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万元,共____期。
第十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罚息。
第十二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根据____号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六)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提交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____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____号和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住所:借款人住所:
电话:身份证号码:
传真:存款账号:
邮政编码:电话:
篇13:借款抵押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抵押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
3.价值:_____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___银行______分行___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篇14:民间担保人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民间担保合同是怎么样的呢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民间担保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民间担保合同范文一
借款人:
担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 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 。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
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 出借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民间担保合同范文二
借款人:
担保人:
贷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用于 且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年/月)利率为 。(借款人到期未归还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条约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利率)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本清。
3、其他。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按照借款用途使用且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为: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淮北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民间担保合同范文三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 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 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 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 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篇15:担保借款合同样板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业务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丙方同意为乙方向甲方借款进行担保,经三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二、借款用途:双方约定,乙方应将该笔借款用于合法的经营使用。
三、借款期限:本协议所述借款期限定为______个月,从放款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有效的收据。
四、利息约定
在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乙方同意给予甲方月借款利率为______,并承诺每月______日前将该笔利息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五、承诺与保证
1、借款期满后,若乙方逾期不归还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逾期期限内,每逾期一日,乙方对所欠款项以每日千分之五的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外,乙方另应承担甲方为追偿该笔欠款及违约金所支付的合理、合法的所有费用。
2、乙方自愿以自有、所有的财产对乙方所欠甲方的款项、违约金及甲方为追偿乙方欠款所支付的各类合理费用等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3、丙方自愿以自有、所有的财产对乙方所欠甲方的款项、违约金及甲方为追偿乙方欠款所支付的各类合理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至全部偿还上述借款为止。担保范围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六、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各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请诉讼。
七、本协议系甲、乙、丙三方经准确核对和充分协商后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订立后各方应严格遵守和全面履行。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6:物品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现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在甲方以________,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甲方还清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抵押权。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 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2、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合法经营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借款期限: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 借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利息从实际放款之日计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交付息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付息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次付息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 付息方式:通过现金交付各期利息。
6、 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项之日起计算。
7、 借款本息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主动还本付息。
8、 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9、 还款之日起____日内联系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
第二条 抵押物价格约定
1、 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详见________抵押清单)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 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要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 使用借款的利息。
2、 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时还本付息,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3、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将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用于清偿借款本息、违约金,不足清偿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到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为止。
4、 违约金不足偿付被损害方的损失及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等费用时,不足部分由违约方另行支付。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 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2、 合同有关的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委托贷款借款协议书
合同编号:(?)年委借第?号
借款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户:
电话:?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中国XX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账户:
电话:?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自治区)?市?县(区)
乙方接受委托人委托,根据国家有关委托贷款业务管理规定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年委托第?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年?月?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的有关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用款计划:
还款来源:
还款计划: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使用借款前,应根据第一条所列用款计划,向乙方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据用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用款手续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第一条所列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并通知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达成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资金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的利息。
篇18:个人之间现金借款协议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意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法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
三、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月利率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归还本金的同时支付利息,乙方逾期归还借款的构成违约。
四、如乙方逾期归还借款的按照每日借款本金总额的2%支付。
五、借款期限届满,乙方归还甲方的款项按以下次序扣除:_________________1、借款本金;2、借款利息;3、逾期违约金;4、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对经济损失。
六、如乙方逾期违约导致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乙方应当承担,为此诉讼支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合同签订于河北省保定市白沟镇。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9:新版抵押借款合同
出借人 抵押权人(甲方): 身份证号: 借款人 抵押权人(乙方): 身份证号: 抵押人(共有人): 身份证号: 乙方因投资需要,向甲方借款作为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拥有的□不动产□动产,(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不动产:在借款期限内,乙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乙方还清贷款本息前,甲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动产:在抵押有效期内,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取保管费 元整,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 (大写)元整,抵押率为 %,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拥有权与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利率、利息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借款期内的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二、债务履行期限 本协议约定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还款方式: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全部归还甲方借款 元整。(小写: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足额借款给乙方,但因乙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状况。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发放借款。
2、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归还借款。
六、抵押人的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4、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抵押物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诉讼(仲裁)等情况。
七、抵押人的义务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2、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费用。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管理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保险。
4、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应有任何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5、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 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 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转让抵押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
八、有下列情形时,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况受到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面的侵害;
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甲方应退还给乙方。
十、抵押人应协助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十
一、抵押物名称与范围: 不动产:乙方将□独自拥有□与共有 (共有人)的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为: ;的房产抵押给甲方,作为担保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本金,违约金及将来实现抵押权利的费用;该房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元整。该房已向 抵押借款人民币 元整,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并已通知该抵押权人做第二次抵押。 动产:乙方将其与 (共有人)拥有的抵押物: ,规格: , 数量: 帐面价格: (大写)元整。
九、违约责任(违约金) 乙方如逾期归还甲方借款,则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另甲方有权以每逾期____日按当日银行贷款利率的 倍计算利息。如逾期到____日后仍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则甲方有权将抵押物依法处置,处置所得用以清偿借款本金、违约、利息及相关处置费用等,如有余款则交由乙方。 十
二、争议协议 本协议项下依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抵押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十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鉴定后借款发放之日并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 十
四、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 份,抵押物公证、登记部门各 份。 十
五、抵押人已通读上述条款,抵押权人已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抵押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抵押权人(签字): 盖X: 抵押人(签字): 盖X: 共有人(签字): 盖X: 签署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实用个人抵押借款合同书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守《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为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有处分权,无争议且不在拆迁范围内的房产作为抵押。抵押房产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地址,建筑面积。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产价值:(RMB大写),小写)。
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RMB大写),RMB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