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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区别吗(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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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请报告_申请报告_网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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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请报告

第1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

区国家税务局:

x有限公司于XX年05月21日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批准登记注册,于XX年5月28日在郑州市xx区国家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财务人员办公地址:;商品货物存放地址:;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制;经营方式:批发、零售;经营范围:。营业期限: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成立日期xx年xx月xx日;基本户开户银行为:;账号为:;公司电话为

我单位现有职工xx人,其中聘用为我单位专职会计,为我公司专职出纳,我单位章程及会计制度健全,设置有总账、现金帐、银行帐、应交增值税明细帐、库存商品帐、费用往来明细帐等六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进项、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公司配有专职发票保管员,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财务资料的安全。

从上述情况来看,我公司已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并有能力履行一般纳税人的义务,现向贵局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望批准为盼。

此致

xx年xx月xx日

第2篇: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

x市国家税务局:

x有限公司经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xx年x月x日正式成立。本公司法人代表:,注册资金:人民币x万元,开户银行:,开户账号:。经营范围:、。公司地址:x。公司现有员工xx人,配有专职会计x名,本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公司采用《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存货采用进价核算,设置的帐薄有总帐、日记帐、明细帐等。增值税方面我们能够做到准确核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并能够提供贵局要求的其他税务材料。公司配有专职会计人员负责发票开具及抵扣认证。

根据预测,本公司年销售收入应在万以上。为了我公司能正常开展经营工作,特向贵局申请将我公司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已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如果将我公司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履行一般纳税人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金。现向贵局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恳请批准。

此致

申请单位:

--

第3篇:关于一般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

金山桥国税局:

江苏牧人神畜牧机械有限公司是经工商、税务等部门审批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张振杰,员工15人。公司位于徐州市经济开发区景观路18号1-311号,注册资金500万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永安支行,银行帐号:506659778041。

我公司主要经营:农牧、畜禽养殖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饲料、鸡苗、鸭苗、鹅苗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配备专职会计人员2名,账薄设置齐全、会计凭证保存完整,能严格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局的要求正确核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税金等,会计资料真实、准确。( 第一范文网 www.diyifanwen.com )

以上情况真实。现公司申请一般纳税人,请予以批准!

江苏牧人神畜牧机械有限公司

XX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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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新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范文_申请报告_网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1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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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范文

范文一

xx市国家税务局一分局:

我公司是经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20xx年9月26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主要销售纺织面料、辅料、服装扣件、各类纱线原料、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电器设备、日化用品、五金建材,办公地址在。

本公司现有职工5人,配有专职会计人员2名,配备有防盗门、保险柜、防盗窗等安全防范设备;能正确设置会计账簿,能准确核算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准确计算应交纳的税金,能准确核算主营收入;所有发票存入公司保险柜,并有专人保管和开具发票,建立发票领用管理制度;预计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将超过200万元。

为了我公司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特向贵局申请将我公司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将我公司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金。

特此申请,盼予批准为感!

单位名称

范文二

x市国家税务局:

我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主要经营范围为:。现有员工7人。

我司于*年*月批准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公司由专业的财务人员担任财务主管,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完整的财务核算管理制度,设置了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总分类帐,应交税金明细分类帐,未交税金明细分类帐,往来款项明细分类帐,存货明细分类帐等帐簿,以确保按照税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准确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达到税法对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要求,及时准确进行纳税申报。

20年1月1日至 20年 12月 31 日止,销售额共计*元;销项税额共计*元;进项税额共计*元,留抵税额*元。缴纳增值税共计*元;税负为*%。

库存商品截至20年11月30日共计*元。

我司对购置的专门的防伪税控电脑设备,按分局的管理规定,将金税卡和增值税发票分两个保险柜保管;配备了专门的“税控室”,安装了防盗门,税务资料的安全得到可靠保证。严格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保管发票,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对于一般普通发票的使用,也执行专人保管,专人开具,领取核销发票登记造册,保证发票使用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恳请上级部门检查我司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指正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指导我们更好完成工作。

至20年12月31日,我司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到期,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的需要,现特向贵局申请一般纳税人转正。

特此申请,望予审批办理为谢!

申请公司: zzz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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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般纳税人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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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就一年的销售量签订本合同。

一、买方订购以下产品: __________

二、质量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一年内陆续提供,由买方到卖方公司所在地提货,当场交货。

四、验收 货物到达后,由卖方完成对货物卸载,由买方对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由买方验收合格并运走后,卖方不承担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责任。

五、违约责任 买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拒收货物,如拒收货物对卖方造成损失,卖方有权追索。买方逾期付款,买方每日偿付卖方欠款总额百分之五的滞纳金;卖方交货当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追索。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卖方与买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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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7]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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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30.3 如果在施工期间或以后任何时间,承包人因施工损坏公路或桥梁而被索赔,他必须立即报告工程师,其后,业主将商洽解决并支付索赔款,并保护承包人免受该索赔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如果工程师认为造成此种索赔或部分索赔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没有履行本条第1和2款规定的义务,由工程师确认的因此种不履行而损失的款额必须由承包人支付给业主。

30.4 如果工程性质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本条上述规定必须按“公路”包括船闸、码头、防波堤或其他有关的水路设施,“运输工具”包括船只来予以解释,并由此而施行。

31.1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的要求,为业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开展工作的机会,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从事不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或由业主签订的与工程有关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规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书面要求,为其他承包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提供由他负责维护的道路,或准许使用其在工地的脚手架或其他设备,或提供其它任何类似性质的服务,业主必须向承包人支付有关此种使用或服务的费用,只要工程师认为合理。

32.1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地没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储存或处置建筑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将所有残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清理出工地。

33.1 完工之后,承包人应将所有建筑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设施清理出工地,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显得整洁合乎标准,让工程师满意。

劳工

34.1 承包人必须自己安排雇用所有当地或其他地方的劳工,并负责劳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资,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4.2 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应视当地情况,向工地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饮水和其他用水,让工程师代表感到满意。

34.3 除非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进口、销售、赠予、以物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许或让其转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参与任何此种物品的进口、销售、赠予、交换或处置。

34.3 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赠予、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武器或弹药,也不得准许或容忍同样行为发生。

34.5 在处理与雇工的关系时,承包人应适当注意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或其他习俗。

34.6 一旦爆发传染病,承包人必须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此种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34.7 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制造或在雇员中发生违法、骚乱或混乱行为,以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4.8 承包人必须负责让其转包人遵守上述规定。

34.9 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条就所有其他有关劳工和工资的条件作出规定。

35.1 如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格式和时间向工程师代表或其办公室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汇报其在工地随时雇用的监督人员和不同等级劳工的数量,以及工程师代表可能要求的有关建设设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

36.1 所有材料和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工程师的指令,且应随时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体规定的其它地点,同时或在某一处,接受工程师可能命令进行的检验。承包人要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检查、测量和检验提供正常所需的帮助、工具、机械、劳力和材料,承包人还必须应工程师可能的选择或要求,在材料应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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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调研报告与调查报告的区别及写作技巧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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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研报告与调查报告的区别写作技巧

说到调研报告,就不能不先说调查报告,有许多人把这两种文体混为一谈,在写作中不加以区分,其实是错误的。

调查报告是对某一情况、某一事件调查研究后,将所得的材料和结论加以整理而写成的书面报告。调查报告的使用范围很广,制定方针政策,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弄清事情真相,扶植新生事物,推广典型经验,都离不开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反映具有普遍意义或带有关键性问题的情况,内容比较复杂,深度广度的要求比较高。广义上说,所有的调查报告都或多或少带有某种研究性质,都是调研报告。而狭义的调研报告指的是以研究为目的写出的调查报告,它不包括反映特定情况、介绍工作经验、揭露特殊问题的专题报告,但它又包含这几方面的内容。

说调查报告与一般的调研报告并不一样,主要原因在于调查报告与调研报告的侧重点不同。调查报告侧重调查过程,而调研报告侧重于研究与结果,是以调查为前提,以研究为目的,研究始终处于主导的、能动的地位,它是调查与研究的辩证统一,充分反映调查研究的结果。以前的应用写作只讲调查报告,调研报告成为应用写作的专门体裁和热门话题,是在改革开放以后。进入21世纪,我国各项事业突飞猛进,不仅党政机关需要大量的调研报告,企业集团为了适应激烈竞争的形势,也需要更多的调研报告,因此,调研报告在应用写作中占有日益重要的地位。

调研报告的写作要抓好三个主要环节:调查、研究、报告。这三个环节中,调查是基础,研究是关键,调研报告的写作是把调查获得的材料所形成的观点,通过布局安排、语言调遣组织成文章。这里,调查与研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不仅相互作用,相辅相成,而且相互贯通。调查的目的,在于掌握大量、真实、全面的客观事实和具体数据,对基本情况有一个系统的了解;研究的目的是对已经获取的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探索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报告则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用书面形式说明结果。因此,可以说“调查”是“研究”的事实基础,“研究”是“报告”的理论依据,“报告”是调查、研究的具体体现。

一、调研报告的特点

1.调研报告——目的明确

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调研报告的写作者必须自觉以研究为目的,根据社会或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即将被动的适应变为有计划的、积极主动的写作实践,从明确的追求出发,经常深入到社会第一线,不断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有意识地探索和研究,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2.调研报告——注重事实

调研报告讲求事实。它通过调查得来的事实材料说明问题,用事实材料阐明观点,揭示出规律性的东西,引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结论。调研报告的基础是客观事实,一切分析研究都必须建立在事实基础之上,确凿的事实是调研报告的价值所在。因此,尊重客观事实,用事实说话,是调研报告的最大特点。写入调研报告的材料都必须真实无误,调研报告中涉及的时间、地点、事件经过、背景介绍、资料引用等等都要求准确真实。一切材料均出之有据,不能听信道听途说。只有用事实说话,才能提供解决问题的经验和方法,研究的结论才能有说服力。如果调研报告失去了真实性,也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科学价值和应用价值。

3.调研报告——论理性

调研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事实,主要的表现方法是叙述。但调研报告的目的是从这些事实中概括出观点,而观点是调研报告的灵魂。因此,占有大量材料,不一定就能写好调研报告,还需要把调研的东西加以分析综合,进而提炼出观点。对材料的研究,要在正确思想指导下,用科学方法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从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中,找出起支配作用的、本质的东西,把握事物内在的规律,运用最能说明问题的材料并合理安排,做到既要弄清事实,又要说明观点。这就需要在对事实叙述的基础上进行恰当的议论,表达出论文的主题思想。议论是“画龙点睛”之笔。调研报告紧紧围绕事实进行议论,要求叙大于议,有叙有议,叙议结合。如果议大于叙,就成议论文了。所以要防止只叙不议,观点不鲜明;也要防止空发议论,叙议脱节。夹叙夹议,是调研报告写作的主要特色。

4.调研报告——语言简洁

调研报告的语言简洁明快,这种文体是充足的材料加少量议论的,不要求细腻的描述,只要有简明朴素的语言报告客观情况。但由于调研报告也涉及可读性问题,所以,语言有时可以生动活泼,适当采用群众性的生动而形象的语言。同时注意使用一些浅显生动的比喻,增强说理的形象性和生动性。但前提必须是为说明问题服务。

二、调研报告格式

1.调研报告的标题

调研报告要用能揭示内容中心的标题,具体写法有以下几种:

(1)调研报告标题——公文式标题。这类调研报告标题多数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平实沉稳,如《关于知识分子经济生活状况的调研报告》;也有一些由调研对象和“调查”二字组成,如《知识分子情况的调查》。

(2)调研报告标题——一般文章式标题。这类调研报告标题直接揭示调研报告的中心,十分简洁,如《本市老年人各有所好》。

(3)调研报告标题——提问式标题,如《“人情债”何时了》。这是典型调研报告常用的标题写法,特点是具有吸引力。

(4)调研报告标题——正副题结合式标题,这是用得比较普遍的一种调研报告标题。特别是典型经验的调研报告和新事物的调研报告 的写法。正题揭示调研报告的思想意义,副题表明调研报告的事项和范围,如《深化厂务公开机制 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关于武汉分局江岸车辆段深化厂务公开制度的调查》。

2.调研报告的正文。

调研报告的正文包括前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1)调研报告——前言

调研报告的前言简要地叙述为什么对这个问题(工作、事件、人物)进行调查;调查的时间、地点、对象、范围、经过及采用的方法;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历史背景以及调查后的结论等。这些方面的侧重点由写作者根据调研目的来确定,不必面面俱到。

调研报告开头的方法很多,有的引起读者注意,有的采用设问手法,有的开门见山,有的承上启下,有的画龙点睛,没有固定形式。但一般要求紧扣主旨,为主体部分做展开准备。文字要简练,概括性要强。

(2)调研报告——主体

这是调研报告的主干和核心,是引语的引申,是结论的依据。这部分主要写明事实的真相、收获、经验和教训,即介绍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主体部分要包括大量的材料———人物、事件、问题、具体做法、困难障碍等,内容较多。所以要精心安排调研报告的层次,安排好结构,有步骤、有次序地表现主题。

调研报告中关于事实的叙述和议论主要都写在这部分里,是充分表现主题的重要部分。一般来说,调研报告主体的结构大约有三种形式:

横式结构。即把调查的内容,加以综合分析,紧紧围绕主旨,按照不同的类别分别归纳成几个问题来写,每个问题可加上小标题。而且每个问题里往往还有着若干个小问题。典型经验性质调研报告的格式,一般多采用这样的结构。这种调研报告形式观点鲜明,中心突出,使人一目了然;

纵式结构。有两种形式,一是按调查事件的起因,发展和先后次序进行叙述和议论。一般情况调研报告和揭露问题的调研报告的写法多使用这种结构方式,有助于读者对事物发展有深入的全面的了解。一是按成绩、原因、结论层层递进的方式安排结构。一般综合性质的调研报告多采用这种形式;

综合式结构。这种调研报告形式兼有纵式和横式两种特点,互相穿插配合,组织安排材料。采用这种调研报告写法,一般是在叙述和议论发展过程时用纵式结构,而写收获、认识和经验教训时采用横式结构。

调研报告的主体部分不论采取什么结构方式,都应该做到先后有序,主次分明,详略得当,联系紧密,层层深入,为更好地表达主题服务。

(3)调研报告——结尾

结尾是调研报告分析问题、得出结论、解决问题的必然结果。不同的调研报告,结尾写法各不相同,一般来说,调研报告的结尾有以下五种:对调研报告归纳说明,总结主要观点,深化主题,以提高人们的认识;对事物发展做出展望,提出努力的方向,启发人们进一步去探索;提出建议,供领导参考;写出尚存在的问题或不足,说明有待今后研究解决;补充交代正文没有涉及而又值得重视的情况或问题。

总之,调研报告结尾要简洁有力,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没有必要也可以不写。

写调研报告时,要注意克服四种问题:一是观点与材料脱节;二是材料不充分,不能说明观点;三是堆砌材料,没有从材料中概括出观点,缺乏分析与研究;四是表述不当。写作调研报告,应尽量避免枯燥无味的语言,力争写得通俗、朴实、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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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6]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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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4)恢复或补偿承包人用于或旨在于工程的此种材料或其它财产。

65.3 因地雷、炸弹、炮弹、手榴弹、或其它射弹、导弹、弹药、或军用炸药的爆炸或冲击(不论时间和地点)所导致有毁坏、损害、受伤或死亡应被视为是上述特定风险的结果。

65.4 除本条以下关于战争爆发的规定外,业主应偿还承包人因上述特定风险而发生的任何施工额外或附加费用,在任何特定风险发生前按合同第39条视为不适用的工程的重建费不在此列,承包人一旦知道此种费用增加,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

65.5 特定风险指战争、战争状态(不论宣战予否)、侵略、外国敌对行为、本合同第20条第2款规定的核危险和声波风险、或与正在或即将施工或维修的工程所在地国有关的反叛、革命、暴动、军事政变、篡权、内战,或(只是由承包人或其分包人的雇员和因施工引起的除外)骚乱、动乱或混乱。

65.6 在合同执行时,如世界任何地方爆发战争,无论宣战予否,是否在财政或其他方面对工程造成了重大影响,除非本合同按本条款规定终止,否则承包人都应继续尽力完成工程。业主在战争爆发后随时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一旦此种通知发出,除本条所规定的双方权利和第67条的规定外,合同应当终止,但不得损害任何一方与以前任何违约有关的一切权利。

65.7 如合同按上一款规定终止,承包人应迅速从工地移走所有建筑设备,并向其分包人提供同样的转移设施。

65.8 如果合同如上终止,应承包人所得的暂付款项中尚未包括的在终止之日前已完成工作的款项,业主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支付给承包人,此外还应支付:

(1)所有有关临时单据应予支付的款项,只要单据所含的工作或服务已经完成,如此种单据所含的工作或服务只完成一部分,则只支付经工程师确认的应予支付的那一部分款项。

(2)因工程而订购的材料或货物的合理费用,包括已运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义务接收的材料或货物,业主向承包人付款后,这些材料或货物即成为业主的财产。

经工程师确认的,承包人为完成整个工程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只要本款上述各种费用未将此费用包括在内。

本条第1、第2和第4款所规定的追加付款。

本条第7款所规定的搬迁建筑设备的合理费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将此设备运回到承包人注册国的主要设备堆置场的费用,或运至其他地点的费用,但此费用不得超过运回注册国的费用。

合同终止时,遣返承包人雇用在工程上或与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的合理费用。

对本款项下业主应予支付的款项,业主有权用承包人的应付款来抵冲,包括建筑设备及材料的预付款的未偿余额,以及其它任何在合同终止日按合同条款业主有权向承包人回收的款项。

失效

66.1 如合同缔结后爆发战争,或出现双方无法控制的其它情况,使得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根据合同适用的法律,双方被解除了继续履约的义务,由业主对已完成的工程而支付承包人的款额应当等于按本合同第65条规定之金额,即如果合同根据第65条之规定终止时,应当支付的金额。

争议的解决

67.1 业主与承包人或工程师与承包人因合同或工程施工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无论是在施工中还是在完工后,无论是在合同终止、撤销或违约前后,首先应当提交工程师解决,应任何一方要求后_________天内,工程师必须将其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除按以下规定提出仲裁外,此种有关上述所有事项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对业主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的,且立即对业主和承包人生效,承包人应继续施工并尽一切应有的注意,无论他或业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按以下规定提请仲裁。在工程师将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后,如_________天内未收到业主或承包人的仲裁申请,上述决定应作为最终决定,对业主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如工程师未按上述规定应要求在_________天内通知其决定,或业主或承包人对此种决定不满意,在此后或此种情况下,业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决定通知_________天内,或在最先所说的_________天期满后_________天内,视情况而定,将争议事项按下述规定提交仲裁。所有争议或分歧,凡工程有关决定(如果有)如上所述不再是最终和有约束力的,均应由根据《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员按该规则规定予以最终解决。上述仲裁员(们)有权评论、修正和复审工程师的任何决定、意见、指示、证书或估价。在仲裁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可不受限制地向仲裁员(们)提供当时供工程师作出决定而采用的证据或论据。不论工程师按上述规定曾作过何种决定,均不得剥夺其被传唤作为证人,且就按上述规定提交仲裁的争议或分歧的任何有关事项向仲裁员(们)提供证据的资格。不论工程尚未或认为尚未完工,均可提请仲裁,但业主、工程师和承包人的义务不得因在施工进程中提起仲裁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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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动产一般财产赠与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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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缔结如下赠与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不动产依以下各条约定赠与乙方。

第二条甲方会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进行后记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

第三条前条的转让系以现有状况下交付乙方。而自签约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可以继受为不动产建筑物的出租人。 甲方须将前述房屋租赁合同交付予乙方。

第四条乙方受赠不动产后,应负扶养甲方夫妻之责。 但,乙方应自不动产租赁所得租金____________元于每月前交付予甲方. 但,当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时、或乙方生子时,双方可重新酌商前述但书的约定。

第五条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撤销本合同:

(1)无法履行前述的抚养义务时。

(2)对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第六条乙方若因前条任一事由遭致撤销合同时,不得将不动产转让,并应立即将之归还甲方。

第七条根据

第二条所述不动产于办理移转登记或交付日之前损坏时,则撤销不动产建筑物的赠与,而仅赠与土地使用权。 乙方可不支付

第四条但书中的抚养费。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动产标示:

(1)土地使用权: 坐落于______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号 面积:______平方米

(2)建筑物 本造房屋二层 面积:一楼______平方米,二楼______平方米. 上列建筑物正租赁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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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_可行性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投资,全文共 1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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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

一、项目摘要。项目内容的摘要性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年限、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投资估算、运行费用与效益分析等。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市场(产品或服务)供求分析及预测(量化分析)。主要包括本项目区本行业(或主导产

品)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现有生产(业务)能力调查与分析、市场需求调查与预测等。

四、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原则上应是具有相应承担能力和条件的事业单位)。包括人员状况,固定资产状况,现有建筑设施与配套仪器设备状况,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体制等。

五、项目地点选择分析。项目建设地点选址要直观准确,要落实具体地块位置并对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基础状况、建设条件加以描述,不可以项目所在区域代替项目建设地点。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具体地址位置(要有平面图)、项目占地范围、项目资源及公用设施情况,地点比较选择等。

六、生产(操作、检测)等工艺技术方案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技术来源及技术水平、主要技术工艺流程与技术工艺参数、技术工艺和主要设备选型方案比较等;

七、项目建设目标(包括项目建成后要达到的生产能力目标或业务能力目标,项目建设的工程技术、工艺技术、质量水平、功能结构等目标)、任务、总体布局及总体规模;

八、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田间工程、配套仪器设备等。要逐项详细列明各项建设内容及相应规模(分类量化)。土建工程:详细说明土建工程名称、规模及数量、单位、建筑结构及造价。建设内容、规模及建设标准应与项目建设属性与功能相匹配,属于分期建设及有特殊原因的,应加以说明。水、暖、电等公用工程和场区工程要有工程量和造价说明。田间工程:建设地点相关工程现状应加以详细描述,在此基础上,说明新(续)建工程名称、规模及数量、单位、工程做法、造价估算。配套仪器设备:说明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价格、来源。对于单台(套)估价高于5万元的仪器设备,应说明购置原因及理由及用途。对于技术含量较高的仪器设备,需说明是否具备使用能力和条件。配套农(牧、渔)机具:说明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价格、来源及适用范围。大型农(牧、渔)机具,应说明购置原因及理由及用途。

九、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依据建设内容及有关建设标准或规范,分类详细估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并汇总,明确投资筹措方案。

十、建设期限和实施的进度安排。根据确定的建设工期和勘察设计、仪器设备采购(或研制)、工程施工、安装、试运行所需时间与进度要求,选择整个工程项目最佳实施计划方案和进度。

十一、土地、规划和环保。需征地的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证明或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需要办理建设规划报建以及环评审批的,附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书以及环保部门环评批复。

十二、项目组织管理与运行。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期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项目建成后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运行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人员配置等;同时要对运行费用进行分析,估算项目建成后维持项目正常运行的成本费用,并提出解决所需费用的合理方式方法。

十三、效益分析与风险评价。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测算与分析(量化分析)。特别是对项目建成后的新增固定资产和开发、生产能力,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如社会供种量,带动多少农户、多大区域经济发展等)等进行量化分析,并列附表,且从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竣工验收及项目运转三年内各环节均要求填报此表。

十四、招标方案。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编制招标方案。

十五、有关证明材料(承担单位法人证明、有关配套条件或技术成果证明等)。各种附件、附表、附图及有关证明材料应真实、齐全。

十六、应附表格。除可研报告编制需要提供的工程量、设备清单等表格外,为便于评审汇总,还应附以下两类表格:一是项目基本情况表,二是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明细表。

另外,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封面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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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建议书的区别_可行性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建议书,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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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建议书区别

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

(1)项目建议书阶段只是对建设项目的一个总体设想,要从宏观上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可行性研究阶段是在立项的基础上对拟建项目建设的可能和可行性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论证,为决策者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2)项目建议书的依据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等宏观的信息;

可行性研究阶段是对项目的技术、经济进行详细预测、分析、测算;

(3)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估算比较粗,内容简单,误差一般在20%左右,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误差不应超过10%;

(4)项目建议书阶段的研究目的是推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立项的决策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特点

1.科学性

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研究的书面形式,反映的是对行为项目的分析、评判,这种分析和评判应该是建立在客观基础上的科学结论,所以科学性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第一特点。某地地铁在规划时,简单依据公安局的户籍人口数据,设计的地铁运能与实际流量完全不符,造成严重失误,这就是缺乏科学性的教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学性首先体现在可行性研究的过程中,即整个过程的每一步部力求客观全面。其次,科学性体现在分析中,即用正确的理论和依据相关政策来研究问题。其次是体现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过程中,这种审批过程,对科学的决策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2.详备性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越详备越好。如果是关于一个项目的报告,一般说来,应从它的自主创新、环境条件、市场前景、资金状况、原材料供应、技术工艺、生产规模、员工素质等诸多方面,进行必要性、适应性、可靠性、先进性等多角度的研究,将每一种数据展现出来,进行比较、甄别、权衡、评价。只有详尽完备地研究论证之后,其“可行性”或“不可行性”才能显现,并获得批准通过。

3.程序性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决策的基础。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正确,一定要有可行性研究这么一个过程,最后的获批也一定要经过相关的法定程序。在写作上,有些需要加上封面,按照不同的内容性质而分章分节地逐一说明。这些程序性的要求和处理手法,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人特色。

项目建议书特点

项目建议书是国有企业或政府投资项目单位为推动某个项目上马,提出的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专门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该报告的核心价值是:

——作为项目拟建主体上报审批部门审批决策的依据;

——作为项目批复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作为项目的投资设想变为现实的投资建议的依据;

——作为项目发展周期初始阶段基本情况汇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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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一般员工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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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应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期限:

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

聘请待遇:

1.每月_______元,假期不付,邻近放假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工资计算。

2.奖金:_________________按园教师考评方案兑现。

幼儿园教师职责:

1、对幼儿做到关心、细心、耐心,不偏爱,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2、认真及时制订教育活动计划,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引导幼儿主动学习。观察、分析并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因材施教。

3、科学、公道地安排幼儿一日活动,认真执行幼儿园各项教育常规及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定期进行总结,不断进步工作质量。

4、进班前,必须做好一切预备工作,带班时精力集中,尽心尽责,不随便离开班级,密切关注幼儿的活动及需求,及时提供适当的指导。留意幼儿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5、努力学习幼教专业理论,积极参加教育研究和各种业务进修学习,勇于改革、创新,不断进步自身的业务素质。

6、治理好班内一切物品不受损失,保持班内环境、物品的整洁,做好保管区内的清洁工作。

7、认真做好家长工作,定时和每个幼儿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情况,和家长商议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工作。

8、定期向园领导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聘任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失职、违法、违纪、不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岗位职责,在幼儿园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5)乙方知识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6)与本园教师不能和睦相处,挑拨是非,或在家长中反响不良,教育质量严重下滑。

(7)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后果的。

(8)私下将生源先容到其他单位,故意泄露本单位贸易秘密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在学期结束前_______月提出,乙方在本园外(如往返路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聘期被本园解聘或经本园答应主动辞职,次协议自解聘之日起无效。

本协议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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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经销商协议一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经销商,全文共 4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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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特约经销商):_________

甲乙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授权经销

. 甲方在此授权乙方于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指定的行政区域(以下称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成为甲方产品的经销商。

.2 尽管有上述授权,但甲方仍保留权利,自行将其产品出售给销售区域内的主要客户,主要客户名单及其不时的修改由甲方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向销售区域内的甲方主要客户销售甲方的产品。但甲方自行出售的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在当时出售给乙方的货品价格单上的价格。

.3 乙方的经销权不是独占和排他的。甲方仍保留权利,自行决定授权其它的销售商在该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但甲方出售给其它乙方的货品价格不低于甲方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在当时出售给乙方的货品价格单上的价格。

.4 甲方和乙方之间仅限于甲方产品经销的关系,为互相独立的合同缔约方双方。因此,乙方不得以或试图以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附属公司的合伙人、代表、代理人或特许商的身份开展业务或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作如此表述。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本协议书而被视为与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和附属公司有上述关系。乙方应以本人身份进行产品销售,并且为自身利益与顾客签订购销合同,并且应自行独立承担其在该等购销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合同性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诺、声明、保证或陈述。乙方违反前述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性文件和作出的任何承诺、声明、保证或陈述对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具有约束力。

2.分销区域、渠道和产品

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授权作为甲方产品的经销商,在甲方指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指定产品。

2.2 销售区域指附件一所列的甲方指定的行政区域。

2.3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努力发展分销渠道,并最终使其销售网络覆盖销售区域内所有到达区镇一级的主要分销通路。

2.4 乙方同意如果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分销渠道没有被充分地覆盖及发展,甲方有权将部分地区移出其销售范围。

2.5 乙方同意只能在销售区域内发展分销网络,进行分销活动。除非有甲方的预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任何第三方购买甲方的产品,或向注册地址或者主要经营地址位于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甲方的产品,或向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甲方的产品。一经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按照甲方指令采取补救措施,甲方亦有权即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书。

2.6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随时增加或撤除或变换任何或全部甲方的产品、区域或分销渠道以符合甲方在中国发展的长远计划和对消费者的利益。

3.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 经常不懈地作出努力与甲方在销售区域中可能提出的任何销售计划取得协调。

3.2 保持甲方产品的存货数量不低于一个月的平均销售量,以便有效率及无延误地向销售区域提供服务。

3.3 负责良好的客户服务。乙方所在市范围内的客户的订单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乙方所在市范围外客户的订单必须在48小时内交货。

3.4 按照甲方合理要求格式及次数向甲方提交存货清单及销售报告,乙方应确保各类报表的准确性。

3.5 负责做好所有甲方产品及宣传品在区域内商店、商场、超市及其他各种卖场的陈列工作。

3.6 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假冒或仿冒甲方产品的侵权商品,或其它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中止合约,并采取法律行动,追究乙方的责任。

4.乙方的投资、人力资源

4. 乙方的开办费用及基本日常开支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使用的办公桌椅、文具、文件柜、电话、传真、空调的购置费用、差旅费、仓储费、运输费、局部促销费及市场费用。

4.2 乙方必须聘请专职的人员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及服务,其细况如下_________。

4.3 乙方的销售经理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决定委任担任,乙方投资人、主要负责人、经理及副经理或主任不允许兼任销售经理。

4.4 乙方的雇佣标准为甲方所接受的最有经验的售货人员、行政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下乙方的各项责任所需销售人员及行政人员的数目。这些人员应有的资历,他们的职能及工作均由双方共同确定。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参与这些销售人员的面试、挑选与调动。

4.5 乙方雇佣人员的工资与福利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6 甲方同意与乙方协商奖励方案,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的增长,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奖励金。

4.7 甲方通过授权的代理机构负责挑选、培训、考核、制定奖励计划予商场促销人员及分销人员。

4.8 甲方同意由甲方授权的代理机构支付商场促销员及分销人员的奖金、工资与福利。

4.9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参与所有乙方人员调动。

4. 0 鉴于乙方提供上文的各项服务,甲方同意作出最大努力向乙方的销售人员提供适当的培训,如果乙方需要此种培训。

4. 上述乙方人员(除商场促销员外)均指专职从事甲方产品推广、销售和服务的人员,即4.2条表中所列的人员。

5.供应价格及转售价格

5.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书之附件六所载列的产品及其价格供应产品给乙方。该价格包含了产品运达乙方指定地点的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和相应的增值税。

5.2 乙方同意依照甲方的建议转售价格转售产品。

5.3 甲方有权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调整产品供应价格和转售价格。

6.流动资金与付款

6. 乙方承诺对销售甲方的产品投入足够的流动资金。

6.2 乙方订购甲方产品须以人民币付款。乙方承诺按照甲方不时书面通知的_________公司付款政策的规定按时支付货款。

6.3 如果乙方不按上述甲方付款政策按时还款,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按照乙方的任何订单交货,不再接受乙方的任何订单,直至乙方将所有欠款足额付清为止。超过付款期30日仍未付款,乙方须承担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滞纳金。

7.市场支持及业务指导

7. 甲方负责甲方产品在销售区域内的所有广告及促销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同意,乙方不得进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广告或促销活动。否则,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2 所有关于甲方公司及产品的广告宣传由甲方负责。如果乙方有必要进行有关这方面的宣传或特别促销,应事先得到甲方的批准。乙方同意就甲方要求提供业务资料以作广告宣传计划。有关费用事项须经双方同意。

7.3 甲方同意根据销售需要拨出一笔商场促销费(主要是商店的活动)协助乙方促进销售。乙方需定期拟出方案及所需承担的费用,待甲方书面审批后能进行。

7.4 甲方同意向乙方销售人员提供培训,以提高乙方的市场竞争力及服务水平。乙方须尽最大的努力来发展及保持_________之三最:

( )最广的铺点

(2)最佳的陈列

(3)最好的客户服务

7.5 甲乙双方同意,本条所涉及的所有授权同意、审批及批准,以及甲方对协议书期间任何市场促销费用的认可和确认必须由甲方销售区域总监及其以上管理人员签字或加盖甲方公司公章方为有效,除此以外,任何甲方的销售人员或其他人员作出的有关市场促销费用的承诺和认可,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8.交货

8. 甲方将负责安排把产品运输到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乙方。一切交付以后的运输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2 在产品由甲方公司仓库运往乙方指定收货地点的途中所发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8.3 甲方产品在指定地点经双方授权人员检验并盖章确认后视为交付完毕。乙方应在送货单客户栏处加盖与乙方公司名称完全一致的乙方公章或者收货专用章,关于乙方收货确认的详细规定详见本协议书附件七。乙方对产品数量和质量的任何异议应记录于送货单之送货方联。

8.4 甲方的产品一经交货给乙方之后,产品的所有权或产品任何部分随后发生的损失或责任的全部风险(由产品本身质量造成的损失除外)转移至乙方。

9.乙方的收益回报

9. 乙方每年所得的奖励,包括从甲方所得的奖励返利,应投资回本协议书项下的甲方产品经销业务,以扩大乙方作为甲方经销商的运作实力。

0.协议书保密及完整性

0. 乙方在此同意为甲方的所有资料(包括本协议书以及相关文件)严格保守秘密,并且除了为履行乙方在本协议书规定下的各项责任外,不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上述资料。在甲方提出书面要求时,乙方必须立即无延误地、无条件地将乙方所拥有的属于甲方的全部图表、蓝图、财务报告、说明书、客户信息及销售资料等所有文件材料归还给甲方。如乙方违反本条之规定,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乙方前述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书因任何原因终止后持续有效,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0.2 本协议书及本协议书之附件构成双方有关本协议书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先前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期限及终止

.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届满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其不续约的决定,本协议书有效期将自动延续一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甲方有权经提前六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协议书,且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 当任何一方发生破产、无偿债能力、或在其他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须终止营业时,本协议书须提前终止或取消。

.3 当一方违反本协议书,并且在收到守约方书面的违约通知之后三十天内未能作出补救,则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立即提前终止本协议书。

.4 不论是期满不续期或提前终止本协议书,乙方均应立即将与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并立即与甲方结算货款及费用。

.5 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停止营业,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将乙方未售出但仍适于销售的产品取回,以冲抵乙方欠款,但甲方应列出取回产品清单,以便双方核算取回产品金额。

2.违约责任

2. 除本协议已有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约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用。

3.知识产权

3. 本协议书的订立和履行不视为甲方同意和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和甲方关联公司所拥有的任何商标、商号、标志或者特有产品装潢。

3.2 如根据甲方的判断,乙方所使用的商标或商号(不论是否使用中文)会对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商标、商号产生不利影响,或者与之类似,容易产生混淆不清,则一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该等商标或商号。

3.3 乙方应就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商标、商号专用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行为及时通知甲方。

4.转让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就债权债务达成明确的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下的该方任何权利及义务作出转让。

5.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有任何未尽事宜及本协议书所产生的所有争议须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之间的任何该等争议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和管辖。

6.修改

对本协议书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

7.附件

本协议书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乙方销售区域

附件二销售支持

附件三销售返利

附件四覆盖和分销奖励

附件五进销存报告奖励

附件六价格单

附件七收货确认政策

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甲方将基于本协议书不时制订、修改并书面通知乙方关于甲方产品的经销/销售政策、方案和类似规定。该等文件经乙方签收后,应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8.文本

本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之日生效。本协议书以一式两份,每方各持正本一份。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书的所有条款业经双方充分协商,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乙方应向甲方交验经过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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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作汇报与工作总结的区别与联系_工作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工作总结,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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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汇报与工作总结区别联系

一、联系

1、两者都是对一定时间内工作的总结

1、主要都是介绍工作方面的执行情况,工作成果

二、区别

1、工作总结一般指下级对上级的一定时间内工作述职性汇报,多是书面报告;工作报告一般多是会议上向各级人员汇报一定时间内工作情况;

2、工作总结覆盖面较广,包括工作方面的内容,人员情况等;工作报告多是指工作方面的内容;

三、一般撰写报告内容

1、摘要部分,简单叙述工作情况

2、上一阶段计划执行情况,结合数据指标最好

3、主要工作成果及存在问题

4、对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5、建议改进措施

6、总结,简要总结以上几个方面,注意要凸显出来结论部分

7、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工作汇报注意事项

1.工作汇报前要充分占有材料。

2.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

3.条理要清楚。汇报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汇报的目的。

4.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

5.工作汇报的具体写作,可先议论,然后由专人写出初稿,再行讨论、修改。最好由主要负责人执笔,或亲自主持讨论、起草、修改。

工作总结注意事项

调查研究

总结的对象是过去做过的工作或完成的某项任务,进行总结时,要通过调查研究,努力掌握全面情况和了解整个工作过程,只有这样,才能进行全面总结,避免以偏概全。

热爱

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也是搞好总结的基础。写总结涉及本职业务,如果对业务不熟悉,就难免言不及义。

实事求是

总结是对以往工作的评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像陈云同志所说的那样,“是成绩就写成绩,是错误就写错误;是大错误就写大错误,是小错误就写小错误”。夸大成绩,报喜不报忧,违反作总结的目的的不良行为,我们应当摒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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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述职报告与工作总结的区别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工作总结,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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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告与工作总结区别

述职报告就是把自己履行职责是否称职的情况写成书面文字所构成的文体。具体一点是,机关负责人就任职一定时期内所做工作向任命机关或机关群众进行汇报并接受审查和监督的陈述性文案。

个人述职报告是随着人事管理制度和改革而出现的一种新文体。它是考察干部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是否称职的一种手段。

述职报告和个人工作总结是使用比较频繁的两种事务文书,要准确掌握它们的写法,关键在弄清两者的区别。个人查阅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和大家一起学习。

一、概念不同

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述职报告和个人工作总结在概念的本质上有所不同,应把两者加以区分开来。述职报告是各类公职人员向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上级机关和职工群众,如实陈述本人在一定时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一种事务文书。《孟子·梁惠王上》说:“诸侯朝天子日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无非事者。”可见,所谓述职就是陈述职守,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而不涉及与本职无关的事项。而个人工作总结则是个人对做过的某一阶段的工作进行系统的回顾、分析,从中找出收获、经验教训及带有规律性的认识的一种事务文书。

二、目的作用不同

述职报告和个人工作总结行文的目的和作用是不一样的。述职报告是群众评议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述职干部的重要文字依据,不仅有利于述职者进一步明确职责,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素质、改进工作,还有利于增强民主监督的良好风气。而个人工作总结则是为了总结出带有规律性的理性认识,借以指导今后的工作,同时,也有助于针对性地克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三、回答的问题不同

两者在具体写作中,文中具体所要回答的问题也有所不同。个人工作总结是对一项工作或一段时间里的工作给予的归纳,它要回答的是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成绩,取得了哪些经验,存在哪些不足,要吸取什么教训,今后有何打算等问题。而述职报告要回答的是有什么职责,履行职责如何,是如何履行职责的。称职与否等问题。既要表述履行职责的结果,展示履行职责的过程,又要介绍履行职责的出发点和思路,还要申述处理问题的依据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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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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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21.1 承包人必须以业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为防止合同规定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除除外风险外的一切损失或损害投保,不论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种投保不得减少本合同第20条所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业主和承包人的保险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条规定的期限外,还包括因维护期开始前发生的原因而在维护期内产生的损失或损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条或50条规定的义务而开展任何工作期间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投保项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价值,或按21条第2款可能规定的附加款额,连同按替换价值计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带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设备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换价值投保。

此种保险必须在一保险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2.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维护而产生或导致的任何人员伤害、材料损失及财产损失而受任何损失和作任何赔偿,且不因所有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对下列事项所作或与之有关的补偿或损害赔偿除外:

(1)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2)业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经过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权利;

(3)按合同规定施工或维护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员或财产损失;

(4)因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它不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承担的,但原本应当由业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负责的那部分涉及损失或伤害的赔偿。

22.2 业主必须保护承包人不因与本条第1款规定事项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3.1 在开工前,在不减少本合同第22条规定给他的义务和责任条件下,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给包括业主的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以及给包括业主的雇员在内的任何人员造成的重大或实质性损害、损失或伤害进行责任保险,本合同第22条规定的事项除外。

23.2 此种保险必须在一保险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标书附件规定的数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3.3 保险条款中必须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可能得到保险赔偿的有关事项对业主提出任何索赔,保险公司应保护业主免受索赔损失,且赔偿其有关的任何诉讼费及开支和费用。

24.1 业主不对因承包人或任何转包人的工人或其它雇用人员的任何事故或伤害而根据法律应予支付的任何赔偿金负责,除非事故或伤害是由业主、其代表人或雇员的任何行为或玩忽职守引起的。除上述规定外,承包人得保护业主不因所有此种损害赔偿,以及因与此有关的所有索赔、诉讼、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4.2 承包人必须就此种责任投保,保险公司得经业主同意,业主不得无故不予同意,承包人必须在工地雇用工人的整个期间继续保险,并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此种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就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如分包人已经就此种人员的责任投保,且以业主为保险补偿对象,则承包人上述的投保义务得被视作已经履行,但承包人必须要求此分包人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此种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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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纳税人申请报告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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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市国家税务局:

我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主要经营范围为:。现有员工7人。

我司于*年*月批准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公司由专业的财务人员担任财务主管,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完整的财务核算管理制度,设置了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总分类帐,应交税金明细分类帐,未交税金明细分类帐,往来款项明细分类帐,存货明细分类帐等帐簿,以确保按照税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准确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达到税法对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要求,及时准确进行纳税申报。

20年1月1日至 20年 12月 31 日止,销售额共计*元;销项税额共计*元;进项税额共计*元,留抵税额*元。缴纳增值税共计*元;税负为*%。

库存商品截至20年11月30日共计*元。

我司对购置的专门的防伪税控电脑设备,按分局的管理规定,将金税卡和增值税发票分两个保险柜保管;配备了专门的“税控室”,安装了防盗门,税务资料的安全得到可靠保证。严格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保管发票,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对于一般普通发票的使用,也执行专人保管,专人开具,领取核销发票登记造册,保证发票使用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恳请上级部门检查我司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指正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指导我们更好完成工作。

至20年12月31日,我司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到期,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的需要,现特向贵局申请一般纳税人转正。

特此申请,望予审批办理为谢!

申请公司: zzz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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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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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所有按零工计价的工程,在工程进行期间,承包人必须每天向工程师代表提供详细清单,一式两份,注明此种工程雇用的所有零工的姓名、职务和工作时间,以及两份说明书,标明用于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规格、数量(按上述细目表纳入增加费用计算内的设备除外)。如清单和说明书正确无误,工程师代表将认同且在其中一份上签字,然后退还给承包人。

每月底,承包人应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所使用的劳力、材料和设备(上述规定的除外)的价目清单,如不按时提供完整的价目清单,承包人将无权得到支付。如工程师有理由认为承包人无法按上述规定提交清单,他将有权决定把此种工作或作为零工,按工时及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支付,或按他认为公平合理的价格予以支付。

52.5 承包人应每月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报告,尽可能全面详尽地索要他所认为有权要求的一切额外费用,以及陈述上月他按工程师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额外工作。

凡未包括在报告中的工作或费用不能在中期或最后给予支付。但如承包人在最初曾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想就此种工作要求索赔,即使他未遵守上述规定,工程师也有权要求对此种工作或费用给予支付。

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

53.1 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抵达工地后,应视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动它们或其任何部分,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将它们从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师不得无故不予同意。

53.2 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从工地将所有上述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及按合同所提供的材料的剩余部分清理走。

53.3 业主对上述建筑材料、临建工程及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概不负责,本合同第20条和第65条规定的除外。

53.4 如承包人因工程所需而要进口任何建筑设备。业主必须应承包人要求协助其从政府处得到必要的许可,以便按上述规定清理现场时重新出口此种建筑设备。

53.5 业主应在需要时协助承包人为工程所需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结关。

53.6 其他任何影响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的条件必要时应在第二部分的第53条予以规定。

54.1 本合同第53条的执行不得视为默示工程师认可该条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项,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使用任何此种材料。

测定

55.1 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为估计数量,不应视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

56.1 如无另行规定,工程师应通过测定判断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价值。如他要求对某部分或某些工程进行测定,他应通知承包人的授权代理人或代表,该代理人或代表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进行此种测定,并提供工程师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详细情况。倘若承包人未参加或忽略或忘记派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所作的测定或他认可的测定应被视为是对工程所作的正确测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记录和图纸进行测定,工程师代表应按月准备记录和图纸,如应书面要求,承包人应当在_________天内与工程师代表一起检查并认可此种记录和图纸,一经认可,承包人应在记录和图纸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与检查,记录和图纸应被视为正确无误。如检查完此种记录和图纸后,承包人不予认可或虽认可但不签字,该记录和图纸仍应被视为正确无误,除非承包人在此种检查后_________天内书面告知工程师代表,他认为记录和图纸中哪些不正确,并要求工程师予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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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合作开发合同与其他合同的区别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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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开发合同和技术联营合同的区别】 合作开发合同和技术联营合同都涉及一定的技术,但是二者是有区别的。 合作开发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共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就其合同涉及的技术一般是在订阅合同时双方都尚未掌握的,不是一项成熟或基本成熟、直接可以使用的技术。而技术联营合同则是一方当事人以技术为邮资,与另一方当事人签订的联合生产经营的合同。这里的技术一般是一方当事人已经掌握的,可以直接用于生产实践的专利技术或者非专利技术。 合作开发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与开拓未知的技术领域、解决新的技术课题紧密联系的`。所以合同中应对风险责任、技术成果的分享与使用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技术联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则重点体现在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经营风险上。 在实践中,对于合同约定对一方当事人投入的非专利技术或专利技术进行合作开发的,应具体分析该技术的工业化程度及开发的含义,一般不应作为合作开发合同对待。 【合作开发合同与委托开发合同的区别】 合作开发合同与委托开发合同有以下区别: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关系不同 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平行的,即当事人都承担类似的义务,又都有权请求和监督另一方履行相应的义务。 委托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相对的,这与一般的双务合同相同,即委托人的主要义务也就是研究开发人的主要权利;研究开发人的主要义务即委托人所享有的权利。

2、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方式不同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共同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具体表现为,合作各方可以共同进行全部的研究开发工作,也可以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分工,分别承担不同阶段或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 委托开发合同,则是一方进行物质投资和经费投入,另一方从事研究开发。 与此相联系,二者的合同主体也不同。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各方大多为专门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科研单位,而委托开发合同,则一般是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合作。

3、合同当事人签约目的不同 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共同的,各方的目的是一致的,通过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是共有的,可以是共同共有,也可以是按份共有。 委托开发合同,委托人提供投资供另一方研究开发,其目的是为获得研究开发成果,用于其生产领域,获取经济效益;研究开发人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报酬。委托开发合同的成果所有权依合同的约定在当事人之间进行不同程度的分享。

4、合同当事人分担风险的原则不同 合作开发合同,研究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风险通常由各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委托开发合同,其开发风险则一般由委托人承担,也可依合同约定由双方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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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调查报告与调研报告区别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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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与调研报告区别

调查报告与调研报告从字面上看仅一字之差,具体有哪些区别,请看分析

说调查报告与一般的调研报告并不一样,主要原因在于调查报告与调研报告的侧重点不同。调查报告侧重调查过程,而调研报告侧重于研究与结果,是以调查为前提,以研究为目的,研究始终处于主导的、能动的地位,它是调查与研究的辩证统一,充分反映调查研究的结果。以前的应用写作只讲调查报告,调研报告成为应用写作的专门体裁和热门话题,是在改革开放以后。进入21世纪,我国各项事业突飞猛进,不仅党政机关需要大量的调研报告,企业集团为了适应激烈竞争的形势,也需要更多的调研报告,因此,调研报告在应用写作中占有日益重要的地位。

调查报告是对某一情况、某一事件调查研究后,将所得的材料和结论加以整理而写成的书面报告。调查报告的使用范围很广,制定方针政策,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弄清事情真相,扶植新生事物,推广典型经验,都离不开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反映具有普遍意义或带有关键性问题的情况,内容比较复杂,深度广度的要求比较高。广义上说,所有的调查报告都或多或少带有某种研究性质,都是调研报告。而狭义的调研报告指的是以研究为目的写出的调查报告,它不包括反映特定情况、介绍工作经验、揭露特殊问题的专题报告,但它又包含这几方面的内容。

调研报告的写作要抓好三个主要环节:调查、研究、报告。这三个环节中,调查是基础,研究是关键,调研报告的写作是把调查获得的材料所形成的观点,通过布局安排、语言调遣组织成文章。这里,调查与研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不仅相互作用,相辅相成,而且相互贯通。调查的目的,在于掌握大量、真实、全面的客观事实和具体数据,对基本情况有一个系统的了解;研究的目的是对已经获取的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探索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报告则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用书面形式说明结果。因此,可以说“调查”是“研究”的事实基础,“研究”是“报告”的理论依据,“报告”是调查、研究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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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土建工程国际竞争性招标合同一般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43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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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国际竞争性招标合同一般条款

第一章 定义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业主”指在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的当事人及其取得该当事人的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工程师同意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任何其他受让人。

(4)“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工程师,并在第一部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为工程师人的,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工程师职权的人。

(5)“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的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并包括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人员。

(9)“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10)“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造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施)。

(11)“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12)“设施”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13)“承包人的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施、材料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包括临时工程)。

(14)“分段工程”是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分段工程。

(15)“工地”指为施工工程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中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扣留或延误。

第二章 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

2.1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下列(4)(i)和(4)(ii)条外,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发布命令前或在采取下列行动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技术上的认可和一般性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44款项下的工程延期;

(4)根据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_________;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_________;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工程师代表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向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工程师代表发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如果:

(a)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给予的通知有疑问,其可以向工程师询问,工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示,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为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被视为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拒绝,这一指令应视为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 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

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判断的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价值的确定或采取的行动均应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第三章 转让和分包

3.1 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业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

(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他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中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

(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第四章 合同文件

5.1 语言(一种或几种)和法律

本合同文件用英语拟定,如果上述合同文件是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的那种语言是英语,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几份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文件应按以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款第二部分;

(e)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f)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的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g)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以及

(h)已报价的工程数量表。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两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则应自行提供,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工程师提供的文件。一旦缺陷责任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退还工程师。

承包人就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地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款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 承包人末提供图纸

如果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工程师将在作出有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性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永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按第48款完成了工程。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第五章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维修缺陷。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经常性的)监工、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 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工程师。

9.1 合同协议书

如被邀请签约时,承包人应同意签订并履行按照本条件所附格式(如有必要对其进行修改)的合同协议书,该协议的拟定与签订费用由业主承担。

10.1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其适当的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用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或契约担保等形式,由承包人自行选择,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对履约保证金所占合同价的百分比作了规定;

(a)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应由下列银行开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银行;

(2)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往来银行;或

(3)为业主所接受的外国银行通过中国银行,或

(b)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一份契约担保,或由一家外国保险公司或担保公通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

10.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施工及缺陷维修期结束。

在根据62.1款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保证金提出索赔,并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11.1 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资料。承包人应对这些资料的解释自行负责。在承包人提交他的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已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人已取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视察和考察的基础上的。

11.2 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他条款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在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人表“中应列明由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地点,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料的复制(印)件。

12.1 投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事故费)及所有为正确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缺陷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工程师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引起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工程师应考虑所有由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有无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为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1 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工程缺陷,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就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人应只接受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指令。

14.1 应提交的进度计划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施工进度计划以征求其同意,进度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的概述提交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 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

(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

(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 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并且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改。

14.4 承包人不能免除职责

提交给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进度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 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由其授权的、经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可以随时撤换)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包人接受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 语言通畅

如果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和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督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场保持一定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 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当监督的领班和工长以及

(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壮工。

16.2 当地的雇员

鼓励承包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雇用非熟练工人,并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雇用熟练工人。

16.3 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工程师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工程师认为其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1 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放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为完成上述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务。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在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工程师满意为止。除非这种误差是基于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工程师将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水准、基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其他物件。

18.1 钻孔和勘探用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用挖掘,根据第51款规定除非有关此工程的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工程师均应为这种要求发出指令。

19.1 环境安全、保卫和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人身事故,及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工程师或任何依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及

(c)采取一切合现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及避免污染、噪音或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 业主的责任

如果业主根据第3l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完成工程的施工,对于这些工程,业主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

(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 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接收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收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规定:

(a)如果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接收证书,包人应从发出接收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的设备的照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 维修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除了20.4款所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或损坏,承包人以其自己的费用维修工程,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坏负责。

20.3 因业主风险导致的损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任何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而引起损失或损时,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维修损失或损坏,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造成了损失或损害的情况下,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 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然料或核燃烧废料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核成分爆发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及以音速或超音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利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损坏,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工程及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的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1)不能合理预见,或

(2)能合理预见,但他即不能:

21.1 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进行保险;

(b)对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或按照本合同条件的第二部分所规定的百分比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求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的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它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现场上重置。

(d)对上述(a)、(b)和(c)项的保险应以同于支付货币的币种和比例投保,以便在发生损坏或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相应的货币和比例的赔偿。

(e)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保险费收据核实支付。

21.2 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发出了接收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及损坏,及

(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缺陷责任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或损坏。

21.3 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20款规定的责任承担。

21.4 保险外情况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i)到(iv)所列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22.1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

(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维修缺陷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何财产的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 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地的权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启用的)的为或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应予公平台理的考虑。

22.3 业主的保障

业主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屑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 第三方保险(包括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在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除工程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 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所规定的数额,但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限。

23.3 交叉责任

保险单中应包括一项交叉责任条款,使该保险对被分别保险的承包人和业主的均适用。

24.1 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的赔偿负有责任,除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造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损失的赔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收费与其他开支。

24.2 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廖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 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生效的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

(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保险单位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 完备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 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方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为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应支付的保险金,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布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1 遵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通知、支付各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维修缺陷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或公司规章制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永远规定,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给承包人补偿。

27.1 化石的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工程师按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和/或支付了费用,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调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

(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 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或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 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1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

(b)公用道路或私人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于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收费及其他开支。

30.1 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这类运输尽量最少,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造成任何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0.2 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的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支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 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的或位于通往地路线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工程师在与业主及包人协商后将决定一笔因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知承包人纠纷将在何时协调解决及将由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商。

30.4 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具“一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

30.5 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特别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 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设备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人应只同中国合法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服务机会

按照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

(b)业主的工人,及

(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启用的何合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的工作的工人。

31.2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负责维修保养任何道路或通道,或

(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

(c)为这些人员提供任何性质的其他服务,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1 承包人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障碍,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1 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接收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工程师满意。在缺陷责任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缺陷责任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第六章 劳务

34.1 劳力及工作人员的雇用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全权负责无论地方的还是其他方面的劳力及人员的雇用,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不应从为业主或工程师服务的人员中招募劳务或工作人员,承包人应负责将为其履行合同而招募的人员送回原籍,并按排好将要送回但尚未返回人员的生活,直到他们离开工地。非中国籍的及在国外招募的人员应在施工完成后离开中国。

34.2 承包商的外籍劳务

除自有劳务来源及按第16.2款和34.3款规定办理之外,承包人应按下述(a至(d)款的详细规定,负责本工程所需的外籍劳力和外籍职员(下称“外籍人员“)的募、交通和食宿供应以及与此有关的劳务费用。

(a)承包人所雇外籍人员及他们家庭的出入境签证、中转签证及居住许可证的发放应遵守中国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负责为进入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获取所有必需的签证或许可证。

(b)当承包人认为有必要为工程的实施而雇用外籍专业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承包人应为雇用这些人员事先取得业主的批准。在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后,承包人的代理人或其雇用的其它外籍专业人员在合同期间内可持临时签证进入中国,经批准的其它访问专家也可持临时签证进入中国,但逗留期限较短。

(c)承包人雇用的外籍人员的家属申请来华之前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

(d)承包人和其分包人在与临时雇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外籍人员打交道过程,应对所有的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习惯或其他风俗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尊重。

34.3 当地劳务的获得

承包人只能与中国境内被允许提供劳务的部门签订劳务供应协议或分包合同,协议副本或分包合同及其附件的副本应提交工程师。

34.4 当地劳务的工资

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中国及其省级政府的法律规定的更改,调整其当地雇员的工资。

34.5 工地规则

业主与承包人制定工地规则,并在其中订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这类工地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的内容:

(a)安全防卫措施;

(b)工程安全;

(c)工地出入管理制度;

(d)环境卫生制度;

(e)防火措施;

(f)周围及近邻环境保护的附加规则。

34.6 防止不法行为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中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

34.7 酒精饮料或毒品

承包人除根据现行法令、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外,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任何酒精饮料或毒品,也不得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从事任何此类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转让。

34.8 武器弹药

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任何武器弹药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与任何其他人、或允许或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34.9 摈葬

当承包人的外国雇员或外国雇员的家属可能逝世于中国时,应为其葬礼的运输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承包人亦应对当地的雇用人员的葬礼尽可能根据本地习规的要求作出安排。

35.1 劳力及承包人设备的报告

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向工程师送交详细的书面报告,其格式和时间间隔由工程师预先规定,报告中开列承包人在工地随时雇用的人员与各类工人人数,当工程师需要时,还应开列有关承包人设备的此类报告。

35.2 安全员

承包人在工地的工作人员中应有一名合格的安全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该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35.3 安全和健康记录

承包人应保留有关财产损失、人员福利、健康和安全的记录,并在工程师随时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呈递有关报告。

35.4 健康和安全

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结合并遵照当地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保证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在工地、宿舍和工棚,备有医疗人员、急救设施、病房、治疗室及救护车设施等,并为预防传染病,为一切必要的福利和卫生要求作出必要的安排。

35.5 疾病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防止现场的施工人员遭害虫、鼠类和其他害虫的袭扰,以减少对他们健康损害的危险。承包人应为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疟疾的发生,并采取步骤防止污水积存。承包人应遵守当地卫生机构的规定,每年至少一次,或按工程师指令,为工地中的房屋喷洒被批准使用的杀虫剂。承包人应提醒其人员注意不要被血吸虫及野生动物伤害。

35.6 传染病

万一出现任何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时,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克服上述传染病而可能制订的规章、命令和要求。

35.7 事故报告

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其详细情况报告工程师。如果出现人员致死或其他严重事故,他应以最快方式通知工程师。

36.1 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的质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国内外材料运至工地现场。除根据第36.6款(b)和(c)款外,承包人可选择资源国,但在尽可能理而可行的范围内,鼓励承包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材料和设备。

所有的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均应;

(a)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品级并符合工程师的指令要求,及

(b)按工程师要求随时在制造加工或准备地点,或在工地或在其他本合同可规定的其他地点或任何此类地点进行试验。

承包人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任何材料和设备通常所需要的协助、劳力、电力、燃料、储藏室、仪器及仪表,并应在这些材料等用于工程之前,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供材料样品以供试验。

36.2 样品费用

如果合同中已明确地指明或规定试样应由承包人提供,则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全部试样。

36.3 检验费用

如果检验属于下列情况,承包人应承担其任何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明确指明或规定,或

(b)在合同中已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只有在通过一项荷载试验或其他试验方可确定任何已竣工或部分竣工工程的设计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情况下)以使承包人能价或在投标书中标价。

36.4 未规定的检验费用

如果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

(a)未规定及未明确指明,或

(b)(在如上所述情况下)未详细说明,或

(c)(尽管规定或指明了)工程师要求不在现场,或在制造加工或准备这些材设备的点以外的场所进行试验。

这些试验结果表明,材料、设备及操作工艺末按合同规定满足工程师的要求,则有关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在其他情况下,应根据36.5款的规定办理。

36.5 工程师决定中未规定的检验

根据36.4款规定,本款规定,工程师应在与业主承包人认真协商之后,可确定:

(a)按第44款规定给予承包人延长工期的权力;

(b)根据上述条款应追加到合同价中的这笔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抄报主。

36.6 业主可能提供的材料或设备

业主可向承包人提供货物和设备(包括施工机械设备);

(a)招标文件中如附有“业主可供材料一览表“时,承包人可按所报的价格选使用或者可选用自有来源的材料。如果承包人选用业主提供的材料:

(1)业主将保证在合同期间按表中所列价格及指定的地点供应上述材料;及

(2)该种材料应被认为已由承包人选定和使用,并相应地符合各种有关的要。

(b)如果在合同条件第二部分的专用条款插入表中包括了一份题为“由业主提供的要求使用的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要求使用的“),承包人将:

(1)按规定在合同中纳入这些合适的要求使用的材料;

(2)由业主按合同要求对上述将在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质量、数量、供货的时性及材料的适合性等予以保证和保护:

(3)被免除对要求使用的材料进行试验的责任及合同第36.1至36.5、37.l至3.4款规定的必要的协助,这些事项将由业主承担;及

(4)将由业主及时按指定的地点把要求使用的材料装上运输车辆,承包人不担费用。但承包人将承担将该材料运入工地现场、卸车、储存、用于工程及自接收之日起的保险。

(c)业主或工程师对承包人采购货物或材料的来源提出的任何其它要求,不合同中规定与否或在履约阶段提出,都应按第59款一指定分包人的形式办理。

37.1 操作的检查

工程师及其授权人,在适当的时间内,有权进出工地、车间以及为工程生产、加工和准备材料、设备的地点,承包人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得到进人上述场所的权利。

37.2 检查和检验

在生产、加工或准备阶段,工程师有权检查及试验据合同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如果生产、加工和准备这些材料、设备的车间、地点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应为工程师在这些车间、地点进行监督、检验获得许可。这些检查、检验不应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

37.3 检查和检验的日期

承包人应同意工程师安排的检查、检验合同规定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时间及地点。工程师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其准备参加的检验及所要进行的检查。如果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的代表,未按协议时间参加这一工作,除非工程师另有指示,承包人可以进行这些检验,并认为是在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验。承包人应立即向工程师提交有适当证明的检验结果的副本,如果工程师未参加检验,其应认为该资料表明的结果是正确的。

37.4 拒收

如果根据37.3款规定,材料、设备未在协定的时间和地点为检查和检验作准备,或者工程师认为该材料,设备检验的结果显示是有问题的或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工程师可拒绝这些材料、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通知应说明工程师拒收的理由。承包人应立即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或确保被拒绝的材料、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如果工程师要求在相同的条款或条件下重复检验被拒绝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重复检验,由此而引起的检验费用,应由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业主将向承包人索回或从支付给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37.5 独立检验

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委派给一名独立的检验员进行。任何这样的委派都应按照第2.4款的规定实施。为此目的,这种独立工作的检验员应视为工程师的助手,工程师应(在14天前)将这样的委派通知承包人。

38.1 覆盖前的工程检查

没有工程师的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掩盖,承包人应保证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的任何此类工程部分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对任何部分工程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无论何时,当任何工程部分或基础已准备好或即将准备好可供检查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工程师,除非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认为检查并无必要,则工程师应参加此类工程部分的检查和检验及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38.2 剥露和开孔

当工程师随时指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进行剥露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时,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应对之重新复盖和整理好。如果任何部分或几部分已经按照本条第38.1款规定予以复盖掩蔽,并且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承包人为启盖、开孔、穿孔、复原及整理好这些工程所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9.1 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拆除和运走

工程师应有权随时发出下述指令:

(a)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从现场运走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的任何材料或设备;

(b)用适用合格的材料或设备取代原来的材料或设备;

(c)对尽管先前已进行检验或中间支付,但工程师认为由于

(1)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或

(2)由承包人本身进行的或由其负责的设计,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均要将程拆除并重新施工。

39.2 承包人履约时的违约

如果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或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指令未规定时间内),承包人一方执行上述指令时违约,则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均应由工程师在与承包人与业主协商后决定,并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这笔金额或从任何应付给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第七章 暂时停工

40.1 工程的暂时停工

根据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应于所指示的时间内,以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施工。在暂停施工期问,承包人应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进行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妥善保护和保证其安全。

但下述暂时停工除外: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

(b)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导致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必要的停工;或

(c)由于工地气候情况导致的必要停工;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安全所需停工,(其必要性并非出自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过失,也非出自本文第20.4款规定的任何风险),应按40.2款规定的办理。

40.2 暂时停工后工程师的决定

根据40.1款规定,在适用于本条款的情况下,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后,可以决定:

(a)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工程延期,及

(b)由于此类暂时停工导致的应加入到合同价中的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0.3 暂时停工持续84天以上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的进展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令而暂时停工,并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的时间内工程师未发出复工许可,则除非该项停工属于本文第40.款的(a)、(b)、(c)或(d)四种情况,则承包人可向工程师发送通知,要求从工程师接到通知后的28天内准许已停工工程或其一部分继续进行施工。如果在该期限内未得到此项准许,则承包人可以选择如下的处理办法:如这种暂停只影响整个工程的一部分时,则把这种停工视为第5l款规定可以省略的部分工作而加以省略并就此再次通知工程师,但并非必须如此,影响整个工程施工时,则视为业主违约,据69.款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发生时,应按第69.2及第69.3款处理。

第八章 开工及延期

41.1 工作开工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发给的开工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从速开工,开工通知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在此之后,承包人应从速开工,不得延误。

42.1 现场的占用权和出入权

除了合同中可能规定的以外;

(a)承包人可以随时占用的工地部分的范围,及

(b)可供承包人占用的顺序,业主应在工程师下达开工通知的同时,让承包占用,但此顺序服从合同要求的工程施工的顺序。

(c)相应的工地范围,及

(d)根据合同应由业主提供所需的进入工地的通道,以便使承包人可以按14规定,或按承包人在给工程师或抄报业主的通知书中说明提出的合理建议,进行施工。业主应随工程的进展,使承包人进一步占用工地,以便使承包人能在不同的情况下,按计划或建议尽快进行工程施工。

(e)除非得到额外的批准,承包人不得将工地使用于工程施工之外的目的。

42.2 未能给出占用权

如果由于业主未按42.1款规定让承包人占用工地,使承包人延误工期或支了费用,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

(a)承包人按44款规定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的费用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2.3 道路通行权及使用工地外设施

承包人应承担进出工地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捐税。承包人还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作使用的位于工地以外的任何附中设施。

42.4 临时工程用地

如果承包人需要临时工程用地,他应在辅助资料表vii一临时工作用地需求中列出,以供业主批准。临时工作用地范围可包括工程活动、办公室、食宿设施、临时通道及其它类似的临时工程用地等。上述用地范围由业主负责提供给承包人,未经业主批准的额外用地应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并自负费用。

43.1 竣工期限

所有按标书附录中规定时间竣工的工程,或所要求竣工的部分工程应按48款规定,在从开工日起计算的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在第44款规定的延期在内的相应时间内完成。

44.1 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程的数量或性质,或

(b)本合同条件中规定的任何原因引起的延误,或

(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

(d)业主的任何延误、防碍或阻碍,或

(e)其他不屑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或应由其负责的原因的特殊情况发生时,包人有权延迟全部、或任何段落或部分工作的竣工期限,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可延长时间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4.2 承包人应提交的通知及详细情况

但工程师可以不作任何决定,除非承包人已经

(a)在首次出现这种情况后28天内通知了工程师及抄报业主,及

(b)在提出给工程师通知后28/天或其他经工程师同意的合理的时间内向工师提交了有关承包人有权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的上述意见进行研究。

44.3 临时延期决定

如果一种事件具有连续影响性,使承包人不能在规定的28天内,送交44,1(b)中规定的详细情况,则在承包人每隔不多于28天送交工程师临时情况报告并在这些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送交工程师最终情况报告,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在收到临时情况报告后,工程师应及时决定临时延期。在收到最终情况报告后,工程师应考虑所有情况决定总延期。在这两种情况下,工程师均应根据情况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最终审查,不应减少已由工程师决定了的延期时间。

45.1 工作时间的限制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及下文规定情况外,任何工程无工程师的同意,均不得在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时间内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当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了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地、或绝对需要在上述时间内施工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向工程师提出建议。本规定并不适用于习惯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业。

46.1 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工程师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在任何时候的施工进度太慢,而不能按预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时,则工程师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而承包人应据此采取工程师同意的必要的步聚,以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完工。承包人无权要求对采取这些步骤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果为了执行工程师按本款规定发出的指示,承包人须征得工程师同意于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内进行任何作业。如果承包人为完成本款规定的义务所采取的任何措施涉及业主产生额外的监理费用,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相应的费用,业主将向承包人报销这部分费用或从应支付或将要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中扣回,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47.1 误期赔偿费

如果承包人未按48款规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工程或未按43款规定的相应时间内完成的任何部分工程,则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标书附录中说明的金额,作为该项违约所致的违约罚金(这笔款额是由承包人为该违约支付的唯一的款额),而不作为罚款,其日期自相应完工期算起到全部工程或相应的部分工程发给完工证书之日止的每日或不足一日的日数。罚金不应超过标书附录中载明的限额。在不使其他赔偿方法受损害的条件下,业主可从应付给或将要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该项违约罚金。此项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完成该项工程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其它义务和责任。

47.2 赔偿费的减少

在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完工之前,如果该工程或区段任何部分已经发出了接收证书,则在合同中无替代条款的情况下,对签发上述接收证以后出现的对剩余工程拖期的违约罚金的数额应相应减少,其减少比例为上述已签发证书的工程部分或区段的价值与整个工程的价值之比。本款只适用于违约罚金的比例,而不影响其限额。

48.1 工程接收证书

在整个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并已合格地通过合同规定的任何竣工检验时,承包人要以预定速度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并抄报业主,同时应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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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一般员工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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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企业)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____________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____________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________天,即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四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____________小时,每天工作____________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五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六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七条病假和事假

1.乙方请病假,须凭甲方指定的医生证明,乙方在一个合同期(____________年或____________学年)内,累计病假不满____________天,工资按照____________%发给;超过___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资将按____________%发给,直至恢复正常工作为止。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公出差,在当地政府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诊的医疗费用自理。

2.乙方请事假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将按日扣发工资,在合同期(____________年或____________学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____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____________天:超过____________天,将扣发____________天工资。未经甲方同意而擅离职守的,旷职____________天,扣发____________天工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____________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_____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____________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____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_____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____________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____________年发给相当_____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____________年,发给相当_____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十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应先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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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一般员工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4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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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本合同签署时,乙方在_______部门担任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从事工作。乙方应根据岗位、职务和职级所确定的责任,按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任务。

第三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遵循合理原则,及乙方的能力(专业、技能、体力、业绩等)和工作态度,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职务作必要调整,调整要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调整包括将乙方派往甲方分公司(本市及外省市)或甲方的关联企业(甲方参股投资的公司)相应的岗位和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工作时间

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的工时工作制。

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国家标准,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不含用膳和工作间歇时间)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时间,甲方依据《劳动法》及本市相关规定并根据经营需要总体安排,在核定的工作计算周期内,员工总的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不含用膳和工作间歇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时间,甲方可依据《劳动法》及本市相关规定并根据乙方工作性质和职责,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由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经营需要,并经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后,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调整的,相应的工作时间也将发生调整。

第五条 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按甲方现行的工资制度,乙方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补贴组成,其中基本工资为 ,岗位工资为_______ 元,补贴为_______元,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岗位工资为_______元,补贴为_______元。员工加班和请假的计算基数按照基本工资予以核算。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与员工协商一致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七条 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十日以法定货币形式按规定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有更改,提前下发通知)

乙方依法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发薪时依法代扣代缴。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劳动工具,配发必要的安全、适用、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健康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九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六、保险福利

第十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实行计划生育以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哺乳期等有关费用和相关待遇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医疗期、医疗费用及病休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等,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利益。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四条 本合同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根据甲方所作出的试用期评估结果确定);;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甲方以支付乙方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替代其义务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甲方因经营状况不善等经济性原因,确需依法裁减人员的,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依法裁减人员,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按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合同即告终止。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职将按旷工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录用乙方的工作单位给予经济赔偿。

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且不再续订或约定的工作任务已完成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后,乙方应按照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

九、竞业限制

第二十三条 若乙方经岗位评估,被确定为涉密岗位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定《竞业限制协议》、经济补偿及相关的违约责任等,该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培训和服务期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内,若由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甲方可与乙方另行签定《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以《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为准,该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按照双方的协议约定确定。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因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约定的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解除或因严重违纪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协议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公司规定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具体金额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准。

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经营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不经过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接到仲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其 它

第三十一条 甲方以上述协议及现行制定、今后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三十二条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变更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双方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时,如果双方没有书面意向终止劳动合同,则自然延续一个合同期;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自动转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乙方承诺, 签订本合同时,本人已详细阅看,并对本合同内容予以全面理解,同时阅看、理解了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职务说明书》等公司相关规定,并保证予以遵守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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