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2021一季度旅游分析汇编20篇

浏览

2780

范文

1000

关于全国发展红色旅游情况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330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全国发展红色旅游情况调查报告

近期,我们对各地发展红色旅游情况进行调研,总体感到,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党委、政府和中央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下,红色旅游保持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促进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开展。

一、红色旅游成效显著

1、红色旅游保持快速发展势头。红色旅游开展4年多来,始终保持蓬勃发展势头。即便在2019年先后经受了年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汶川特大地震和全球金融危机等重大事件的影响下,在我国入境旅游下降和国内旅游增长速度减缓的情况下,红色旅游继续快速发展:全年接待人数达2?72亿人次,同比增长18?26%;其中,境外游客增幅较大,同比增长超过30%;综合收入达1239?35亿元,同比增长35?15%。红色旅游直接就业人数达43?7万,同比增长17?59%;间接就业人数达207万,同比增长40%。天津、辽宁、广东、云南、宁夏等省份接待人数增长超过50%;韶山、长沙、井冈山、瑞金、遵义、延安、广安和临沂等8个红色旅游重点城市,仍然保持20%左右的增长。

2、红色旅游发展质量有了较大提升。一是红色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国家安排专项经费5?36亿元,维护修缮了一大批红色遗存,保护了一大批红色文物;国家和地方还筹资近68亿元,建设红色旅游重点区域3300多公里公路,新建、改扩建边远地区21个支线机场,现在延安、井冈山、百色等12个机场已建成通航,123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中有106个设立了铁路停靠站,使红色旅游景区可进入性得到大大提高。二是红色旅游精品体系建设逐步形成。2019年以来,国家为加快建设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100多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安排专项资金20多亿元,新建和改造了200多个红色旅游项目,提高了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景区(点)的质量。此外,上海、重庆、长沙、南昌、遵义、延安等红色旅游资源较为集中的中心城市党委、政府,将发展红色旅游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对红色旅游景区(点)建设的投入,提高了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景区(点)的质量,增强了红色旅游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红色旅游区域合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实施行政区划内或跨区域的联合协作,实现“资源互享、优势互补、游客互送”,增强了红色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和产品的影响力。鄂豫皖“三省六市36县”、川黔渝“三省四市”和湖南伟人故里“红三角”等红色旅游区域合作品牌更加成熟;晋冀豫“太行抗日烽火”,赣南、闽西“红色根据地”,中山、湘潭、广安三市“二十世纪三大伟人故里红色旅游联盟”,闽赣粤“三省八市”等十几个红色旅游区域联合体蓬勃兴起,对促进红色旅游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3、红色旅游推动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开展。4年多来,全国红色旅游共接待观众6?72亿人次,综合收入2740亿元。红色旅游不仅带动了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村产业结构,增加了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成为老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途径,更主要的是推动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开展。围绕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等主题纪念活动,各地和有关部门结合红色旅游广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据调查,绝大多数旅游者参观后说“深受教育”,“增强了对党的感情和对先烈的崇敬”。在上海一大会址,一位干部在留言簿上深有感触地写道,“参观一大会址后,我有了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爆发出非常旺盛的激情”。不少地方反映,很多人入党、入团申请书是在参观红色旅游景区后递交的。各地中小学校将红色旅游景点作为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教育基地。不少学生参观红色景区景点后写下“瞻仰一次圣地,净化一次灵魂”、“心灵受到了震撼”、“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更加热爱伟大祖国”等感人肺腑的留言。

当然,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各地红色旅游发展水平不尽一致,在软、硬件方面都还存在有待进一步提高的空间:一是不少地方红色旅游资源开发和管理水平需要改进。一些景区景点在陈展设计上,形式单一,缺乏差异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不强;在教育方式上,供游客看的多、灌输的多、生硬介绍的多,游客直接参与的少,只见其物,不见思想和精神。有些红色旅游资源的管理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模式,发展活力不强,后劲不足。特别是部门垄断红色旅游资源,使旅游理念很难融入红色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之中,造成红色旅游资源与旅游市场相隔离,难以发挥对群众的教育功能。二是很多地方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较差。由于大部分红色旅游资源地处偏远的山区、林区、农村,这些地区基本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政紧张,难以投入更多资金进行红色旅游开发建设。受到资金制约,不少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旅游交通不畅,进出景区景点很不方便。

二、几点建议

针对发展红色旅游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需要,建议有关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红色旅游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红色旅游作为一项政治、经济、文化工程,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先进文化,促进旅游经济发展方面,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针对当前有的地方对发展红色旅游重视不够的情况,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发展红色旅游的认识,把红色旅游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2、加强宏观指导与协调,整合各部门和各方面的资源。红色旅游景区景点分布全国各地,归属及体制各异,目前缺乏有效的统一管理及调度,亟须进行协调与整合,形成有序发展的大格局。如很多红色景区景点在内容上有相近之处,如果每个地方都搞小而全,不仅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将影响红色旅游的整体形象。有关方面应从宏观上对全国红色旅游景区景点加以规划管理,明确每一景区景点的特色、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以避免各景区景点盲目发展带来的资源浪费,努力形成全国红色景区景点一盘棋的有序发展格局。要大力促进景区景点间的交流。目前虽然部分景区景点间也有交流活动,但缺乏组织性,交流成果没有公开化、理论化、系统化,很少能找到指导红色景区景点发展的理论文章。有关部门可以组织不同主题的研讨和交流活动,汇集成果,用以指导景区景点的实际工作。此外,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文物资源的配置。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后,文物资料的交流非常困难,建议有关方面统一调度,合理配置文物资源,最大限度发挥文物作用,避免文物的闲置和浪费。

3、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对红色旅游基础建设的投入。发展红色旅游不仅是文化工程、经济工程,也是政治工程,必须依靠政策扶持。从中央到地方都要加强对红色旅游基础建设的投入。有关方面应制订积极的财政政策,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对免费开放场馆进行经济补偿机制,重点加强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订鼓励红色旅游开发政策,在税收、用地等方面给予投资者优惠。研究制订奖励政策,对开发红色旅游的企业、旅行社等给予奖励。把红色旅游宣传作为公益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红色旅游发展的浓厚氛围。

4、提高景区景点的陈展水平和讲解员素质,更好适应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需要。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已对一大批景区景点改陈布展进行了资助,使这些景区景点改陈布展的状况发生显著变化,但是目前仍有不少景区景点展示内容单调、展示手段落后,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要适应社会文化生活的新特点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加大资助力度和工作力度,不断探索、改进陈列展览方式,通过实物、照片、图表、模型、绘画、雕塑、景观等多种形式以及声、光、电等科技手段,努力提高景区景点基本陈列水平,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吸引更多的人参与红色旅游,更好地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的作用。要加强对管理人员尤其是讲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使他们不仅成为历史知识的讲解员,还要成为爱国主义精神的宣传员、思想道德教育的辅导员,更好地适应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需要。

5、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人参与红色旅游。近年来的实践说明,随着红色旅游的发展,不仅大量党政干部、大学生和未成年人去红色旅游景区(点)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大批国内外游客也对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史充满好奇心,这一潜在的大市场有待我们去进一步挖掘、开发。为此,要进一步加大对红色旅游的宣传,使更多国内外游客参与红色旅游。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2024旗县旅游局工作计划范本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069 字

+ 加入清单

2021旗县旅游工作计划范本

XX年是实现我县旅游发展目标的关键的一年,也是旅游业发展机遇较好的一年。为刺激国内经济发展、拉动内需,国家加大对各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省、州旅游部门扩大配套资金的投入比例,新铁路过县境项目将在今年开工建设,珠街经至西林县二级公路有望在今年通过立项。旅游局珍惜这些良好机遇,结合我县实际,周密研究制定了XX年的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努力完成预定旅游经济指标

根据XX年我县旅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XX年国内经济运行趋势预测,我局计划今年完成的旅游经济指标是:全县共接待旅游人数42万人次,同比增长14.3%;实现旅游总收入18000万元,同比增长20.2%;实现景区门票收200万元,同比增长23.4%。

二、进一步做好景区景点的规划工作。规划是做好景区景点开发建设的基础,以规划为根本,按照规划逐步实施,将景区景点规范化、标准化。我局年内将完成《景区详细性规划》、《旅游小镇规划》、《旅游小镇详细性规划》、《三腊风景区详细性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编制《xx镇xx村总体规划》和《马路旅游特色村详细规划》。

三、努力做好景区、景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力争完成州、县政府下达的XX万元投资任务。

(一)加强项目申报及储备。首先是根据中央扩大内需会议精神要求,组织好相关材料,力争争取景区综合开发得到上级旅游基金、国债资金补助,或争取列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其次是尽量收集资料,重点在风景名胜区景点,做好景点项目建议书作为项目储备,便于今后项目申报。

(二)抓好景区项目建设。一是实施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景区大门、旅游公厕(2座)、桃花谷绿化、休闲广场、风雨桥、云水船吧、民居改造(10户)、马车路、景区绿化等十大项目;二是实施出水洞大坝码头续建、三腊景区景观桥续建、三腊环瀑游路续建等项目。

(三)加强旅游资源调查。今年力争完成龙潭溶洞、堂上农业观光、旧莫红石岩里纪等项目的资源调查,为培育我县新的旅游资源奠定基础。

四、继续加大旅游促销力度,不断提升旅游新形

一是做好中国国际旅游节分会场各景区的民族文化旅游活动,加大对花街节活动的的宣传促销工作。二是组织参加国内各种旅游交易会,不断扩大我县旅游产品的知名度。三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展我县旅游客源市场。四是加强与广西百色市的旅游区域合作,推动两省结合部的无障碍旅游发展。

五、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和行业管理,抓好旅游服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一)今年将举办1次宾馆饭店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班。主要采取理论与实作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聘请职业教育教师或高级宾馆资深人员对我县宾馆饭店服务员进行礼仪礼节、餐厅服务、客房服务、前厅服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现有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增强旅*业新员工的服务意识,为我县营造一个良好的旅游服务环境。

(二)组织开展旅游服务人员争先创优活动,营造旅游服务人员学技能、比服务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我县旅游服务质量,实现质量效益相统一的良性发展局面。今年要力争在第三季度举办1次旅游服务技能方面的竞赛,以掀起各宾馆饭店学习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的热潮。

(三)今年将对景区农家乐进行1次旅游服务技能培训,重点是进行卫生、食品、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以及烹饪技能培训,提高农家乐服务档次。重点是与厨师协会和相关部门的进行合作,在景区举办烹饪技能培训,提升农家乐饭菜质量,增加菜式花色,使农家乐饭菜更富有农家特色,更为游客所接受和喜爱,进一步增强景区吸引力;同时在xx镇法棚村扶持3-5户农家乐接待户,开创县城周边农乐经营发展新模式。

(四)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密切与旅游企业的联系,为宾馆饭店申报、景区评级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首先在年内申报评定三宾馆2家,结束我县无宾馆的历史,提升旅游服务档次;其次在景区已获得国家aa级景区荣誉的基础上,今年协助景区开展aaa级景区申报工作、协助三腊景区开展aa级景区申报工作;同时协助1-2家宾馆饭店开展绿色宾馆饭店申报评定。

(五)与县防艾办合作,加强对县内各宾馆饭店的艾滋病防制工作宣传与管理,推动我县防艾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加强旅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各景区安全、稳定与和谐。

旅游安全关系到游客切身利益、旅游服务质量、景区形象、和景区名声等重要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各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制度贯彻、应急事件防制措施、资金投入、预案演练等工作;同时配合景区管委会做好景区群众的管理与协调工作,限度地减少景区安全事故和无故停工的发生,为我县游客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旅游环境。

七、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打造我县民族文化旅游品牌。

今年我局将加强与宣传部、文化局等相关部门的合作,打造一些品牌项目。重点是打造一台能推向旅游市场的民族文化晚会和一台精品壮剧,争取省、州支持立项建设句町古国文化大观园,恢复土司衙署建设;同时力争把县城的各历史文化景点列入旅*程,实行有偿旅游服务。充分发挥我县民族文化在旅游市场的灵魂作用,丰富我县文化旅游内容。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旅游管理专业面试自我介绍的范文

范文类型:自我评介,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44 字

+ 加入清单

我是x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学生。毕业将至,又一个新开始即将来到,等待着我继续努力奋斗、迎接挑战。时光飞梭,将带着童年的梦想、青年的理想离开学校,走上工作岗位。大学四年是我思想、知识结构及心理、生长成熟的四年。惠于理工大学的浓厚学习、创新氛围,熔融其中四年使我成为一名复合型人才。在校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所以我掌握了较强的专业知识,并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期末总评成绩名列年级前茅,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三等各两次,荣获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我所学专业是计算机,对电脑有着近乎狂热的喜爱,在熟练掌握各种基本软件的使用及硬件维护过程中,有独特的经验总结。顺利通过国家 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资格高级操作员考试 。

在个人爱好的带引下,入校我便参加了校书画协会,由干事到副会长,这是对我的付出与努力的肯定。我们根据理工校人文气氛不浓的状况,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丰富校园生活,被评选为重邮优秀学生社团。所组织的跨校联谊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受到师生首肯,个人被评为重邮西政两校现场书画大赛优秀领队。静如处子,动如脱兔,174cm的身高和出众的球技,使我登上球场后,成为系篮球队主力小前锋,与队友一起挥汗,品味胜利。文武兼备,则是我大学生活的一重要感悟。此外,在担任班团支书和辅导员助理期间积极,为同学服务,表现出色,贡献卓越荣,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怀着饱满的热情、坚韧的性格、勤奋的态度,等待着我的是机遇与挑战!抓住这个机会,为单位尽自己绵薄之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3:社区文明旅游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适用行业岗位:社区,旅游,全文共 875 字

+ 加入清单

丹霞山文明旅游 绿色消费倡议书

丹霞山是“丹霞地貌”的命名地,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5A级旅游景区。景区内奇特的丹山碧水将带给您美好的享受,请您在尽情享受大自然美景的时候时刻谨记文明旅游,您的文明举止和行为更是美丽风景的一部分。文明装点心灵,行动呵护美景,我们诚挚向您发出倡议:

一、爱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遗产

丹霞山景区内的每一处景观都是大自然留給我们的珍贵财产,破坏之后将不可再生。请您时刻坚守爱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只在已开放的游览区开展旅游活动,不在水源地使用洗涤剂,并做到随身带走垃圾。

二、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不在禁烟场所吸烟;禁止车外抛物和公路弃置废物;按序在步游道上游览观光,不随意离道、并行挡道;不独辟蹊径走不寻常路,遇到紧急情况听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

三、爱惜公共设施,保护景区公物

不损坏公用设施,不在景区内涂鸦雕刻,不践踏绿地花丛,不刻划攀折树木,不破坏山石景观,不打捞捕捉小动物,不购买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不攀爬景区防护栏,拍照摄影遵守相关规定。

四、尊重别人权利,讲究以礼待人

不强行和外宾及其他游客合影,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个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五、提倡健康旅游,关注身体状况

游览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参观,景区内不得抽烟、有心脏疾病、高血压等游客请注意自身安全,如有人身安全情况及时联系景区工作人员。

六、崇尚绿色消费,享受美好生活

在我们享受旅游的快乐和惬意时,请谨记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理念,崇尚节约,适度消费,杜绝浪费,旅途中不使用或少使用一次性拖鞋、筷子等用具,减少资源消耗。自然美景、和煦风光,再加上您参与营造的良好氛围、文明环境,让心灵与美景呼应,才能构成真正的美。

丹霞山不仅仅是中国的,更是世界的。我们倡议所有出入丹霞山的游客,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相互提醒、互相督促,一起为文明旅游尽一份责、出一份力,使文明绿色之风畅行旅途。文明旅游,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旅游局工作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1913 字

+ 加入清单

今年,我局旅游执法质监工作在省旅游局和省总队的指导下,认真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狠抓旅游安全,积极受理旅游投诉,做好旅游统计,深入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就年我市旅游执法质监工作如下:

一、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

为更好地理顺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行业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关系,积极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质量监督、行业自律、工作联动和奖惩机制,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的通知》(泸外侨旅发〔〕160号),进一步完善旅游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对全市20家旅行社进行年检,1家旅行社暂缓通过;对9名导游进行了年检,其中95名导游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导游年审11人,不予通过导游年审17人;对5家冒用星级饭店称谓的社会宾馆责令改正。

2、积极开展“”、“十·一”和“九·一”、“中秋节”小长假等黄金周旅游执法综合执法大检查。对全市20家旅行社、19家星级宾馆以及部分星级农家乐依法进行了检查,出动检查人员550余人次,向相关涉旅企业发出口头和书面整改意见170余条。

3、组织开展2次各区(县)旅游局分管局长和执法(质监)人员工作培训会,重点组织学习《旅游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定处理试行办法(内部使用)》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法》,从而提高执法(质监)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认真受理旅游投诉,继续完善旅游投诉体系

1、认真贯彻执行《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严格按照《省旅游执法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全年受理旅游投诉1件,办结1件,妥善解决了5起旅游纠纷信访工作;接受旅游咨询电话370多人次。

2、健全涉旅企业旅游服务质监督员和市级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管理机制。对全市20名质监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把20名质监员分为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三个小组,从而进一步发挥市旅游质量监督员和企业质监员的作用。

3、坚持旅游投诉电话(96927)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和游客信访工作,确保所有投诉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

三、狠抓旅游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年初,与各区(县)旅游局签订《年旅游安全责任书》,印发了《年市旅游安全工作意见》和其他涉旅安全的通知。认真贯彻《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2、组织7个区(县)、5个市级部门重点开展“”、“九·一”、“十·一”节前安全大检查和旅游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以及百日安全督查行动,对全市涉旅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378人次,发出书面整改意见和建议140余条,提出整改安全隐患27个,提供旅游安全咨询服务25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上千份。

3、即时向省旅游局上报汶川大地震和雨雪冰冻天气我市旅游受灾情况和旅行社退团情况。做好了奥运期间我市旅游安全、维稳工作。进一步督促涉旅企业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涉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有保障,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安全知识教育面均应达到0%。

4、督查各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所辖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层层明确责任,坚守岗位,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九、积极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和标准化建设工作

1、积极宣贯省旅游行业年廉政文化建设试点实施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星级宾馆、旅游行风监督员开展“思想大解放,加快建设中心,旅游大发展”专题讨论活动。

2、与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发文《关于大力加强市旅游行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我市11家旅行社参加创建市级“文明旅行社”的创建活动,在活动期间,我局与市文明办举办了两期培训会。

3、积极宣贯《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试行标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了我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会议,全市共评定出首批6家2级旅行社。

4、举办全市旅游标准化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人员60余人。重新聘任市级星评员22人,新评定1家二星级饭店、1家绿色旅游饭店、1家三星级饭店,对6家宾馆饭店进行了创星工作指导。

九、认真做好旅游统计工作

1、1-9月我市实现旅游总收入34.87亿元,接待游客总人数686.85万人次。

2、对区(县)统计人员进行了两次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完成了“”、“九·一”、“清明”、“端午”、“中秋”、“十·一”等节日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同时完成了省上布置的国内旅游抽样调查任务730份。

3、组织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和旅游统计监测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毕业旅游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842 字

+ 加入清单

一、活动背景

桂林自费三日游:桂林是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最重要的旅游城市。作为广西第三大城市,享有山水甲天下之美誉。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

大学,一个充满青春与活力的激情世界,旅游既丰富了我们的课外生活,又陶冶了我们的情操。

夏季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是学生旅游的好季节。通过旅游活动,让学生亲密接触大自然,欣赏春夏美景,拓展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感受桂林山水的美丽景色。同时通过组织娱乐活动,进一步培养我们的环保意识、集体意识,加强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促进集体的团结协作,增强班级的集体荣誉感,同时也能增进师生之间的相互了解,让彼此的感情得以升华。

三、资源需求

1.人力资源参加对象:全体班级成员(身体不适者可以不参加)组织领导:由各寝室长牵头组成旅游活动领导小组

2.物力资源活动场所:阳朔,桂林

四、活动开展

1.20xx-5-18上午08:00启程;20xx-5-20xx年下午2:00返程

2.地点:阳朔,桂林

3.活动单位:全体中文系09级汉语言文学本三班。

4.其他方面:由于本次活动的人数比较多,自身用品皆由同学们自带。有相机的同学,可以自带相机,不过要注意保管好;每人自带一个塑料袋,以便装垃圾,身穿舒适的运动鞋,以便游玩。每个同学要记得带上身份证和学生证件。

6.活动流程:由旅行社统一安排:第一天:从学校正大门8点集合然后坐大巴大约10个小时后到阳朔。第二天:游玩阳朔景点,下午驱车赶往桂林市区。第三天:游玩桂林市郊景区,中午返回学校。

五、经费预算

经过初步预算活动费用为每人大概需400元左右。

六、餐饮安排

注:餐饮安排由旅行团负责

七、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细节

1.在活动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告诉学生一切行动听从组织者指挥,不准随意离开队伍单独行动。

2.往返前认真清点人数。每个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相关事宜,小组成员要互相记住各自的电话号码,以备需要保持通话;每个同学都要听从班长、组织者和寝室长的统一安排,游玩时注意行路安全,切勿过分嬉戏打闹,队伍要有序地行进,同学间做到互相照应。

3.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看食品信息,确保食品安全。

4.审查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或患有疾病的同学劝其不参加此次活动。

5.文明行事,不得随意破坏公共设施;保护环境,严禁学生攀摘花草树木和乱仍垃圾;自己的垃圾袋一定要仍在指定位置,返回时清理好环境卫生。

6.带上一些必要的应急物品。还需带上创可贴、晕车药等常用药;女生记得带遮阳伞或者遮阳帽,水须多带。

7.定点返回,离开时必须集合人员,各寝室长一定要清点本组人数,确保大家都安全后坐车返回。

八、安全应急预案

(一)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怎么办?

1.要维持好队伍秩序,不要慌乱,互相检查是否有成员受伤;

2.如果有成员受轻伤的,则应及时地予以正当处理(如用创可贴进行伤口包扎等);如果伤势比较严重的,负责人要立即通知就近的医疗卫生单位,请求派出救护车和救护人员。

3.保护现场,立即报案。事故发生后,应尽一切努力保护现场,并尽快报公安110或交通事故122报警台,请求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4.立即联系调动其它车辆,终止本次出游活动,组织成员安全回校。

(二)发现成员食物中毒了怎么办?

1.设法催吐并让食物中毒者多喝水以加速排泄,缓解毒性;

2.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抢救,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

3.留有中毒事物的样品,以作追究食品销售单位责任的证据。

(三)在旅游活动中,遇到歹徒行凶、诈骗、偷窃、抢劫等怎么办?

1.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人及时将同学们转移到安全地点,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力争追回钱物;如有成员受伤的,应立即联系院方组织抢救。

2.进行安全报警。负责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破案。报案时要实事求是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案情和经过,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受害者的姓名、性别、伤势及损失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特征等。

3.负责人要安定同学们的情绪,维护队伍秩序,提高大家的警惕性。力争使活动按行程计划进行,实在不行,则要组织大家安全返校。

(四)若因路滑,同学摔伤了怎么办?

1.迅速察看摔伤成员的伤势,如果情况轻微的,则可用备用的药品加以处理;如果摔伤严重,应及时把受伤同学送往就近医院进行医治,并配有同学予以照顾;

2.向大家说明情况,要求大家提高警惕性和注意力,谨防路滑,小心摔倒。

九、活动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

组织者:09级汉语言本三班班委会

参加者:09级汉语言本三班全体人员

活动组织、策划人:张,刘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568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已定的《西安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和《旅游安全须知》。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选择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注意事项、团号、人数

团 号

人 数

旅行日期

线路与景点(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责任保险金额

用餐标准早餐 次,正餐 次

标准 元/人 天

导游服务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特别说明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3.本合同的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4.为保证甲方利益,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了、提醒、劝戒、警告或事先说明。

B.所发生的违约问题非乙方责任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质量问题的发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D.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妥善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申诉,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

1.西安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行程安排表。

3.旅游安全须知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西安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一、报名须知

1.游客参团应提早报名,报名时应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2.报名时须交纳不少于总团费30%的预付款,余款在启程前7天(不含出发当天)付清;逾期未付清者,作自动退团处理。

3.游客报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发日期,旅行社须收取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和业务损失费。因客观条件不允许更改而游客提出退团时,按本细则第四条第1款的办法处理。

4.有特殊病史的游客报名时须如实说明。鉴于游客的健康状况或其它原因,旅行社有收客与否的权利。

5.小孩收费标准:不满2岁收总团费的10%;2-11岁由旅行社根据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标准与游客商定;12岁(含12岁)以上按成人收费。未按成人收全额的小孩不提供酒店床位,机、车、船票及景点门票费(旅行社事先特别注明的除外)。

二、团费包括

1.行程表所列的城市商交通费、各地浏览汽车费和每人一件行李的运费(其重量和体积以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

2.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星级酒店的住宿。

3.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费(不含酒水)。

4.征程表所列各游览项目第一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

三、团费不包括

1.旅途中火车或轮船上的餐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各地机场管理建设费及航空人身保险费。

3.超得(件)行李托运费。

4.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一切私人开支。

5.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及小费。

四、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方法

1.游客报名后退团时,旅行社按以下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包括飞机、车船退票费、退房损失等。下同)和违约金:出发前7天以上,扣总团费的10%;出发前6-4天,扣总团费的20%;出发前3-1天,扣总团费的50%; 出发当天,扣总团费的80%。

2.游客报名后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骚乱、罢工、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下同)造成团队无法成行时,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游客。因其他情况必须取消团队行程时,旅行社应如实向游客说明原因,并尽早与游客协商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额退还游客已交团费并按下列标准赔偿游客违约金:出发前7天以上,赔偿已交团费的2%; 出发前6-4天,赔偿已交团费的5%; 出发前3-1天,赔偿已交团费的15%;出发当天,赔偿已交团费的30%。

五、有关责任问题

1.旅行社应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服务,对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应当事先向游客作出说明和警示。

2.游客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丢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参团人数不足16人时,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与其它旅行社共同组团,但须重复游客同意,并由签约旅行社承担责任。对16人以上团队,由负责出团的旅行社提供全程陪同服务,不足16人的团队不派全陪(双方另有约定者除外)。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5.游客交费后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按(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原则处理。

6.旅途中因故不能按约定行程进行时,旅行社与游客协商后可对行程表内各项安排临时作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如因高速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游客的经济损失。游客应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由游客承担。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活动均作自动弃权,所缴费用概不退还。因游客的责任造成其本人不能随团旅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在旅行中增加合同约定外的项目(包括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当事先征得游客的书面同意。

8.导游应为游客提供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服务,游客有责任配合导游工作,遵守团队纪律。如游客故意不守纪律,严重干扰团队正常运转,且不听劝诫者,旅行社有权取消其随团资格,并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费。

9.游客在旅途中因病无法继续旅行时,旅行社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工作,其所交团费,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费。

10.旅行社应按国家规定摧促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时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旅行社应向游客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游客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诉,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2 行程安排表

旅游团队名称

旅游线路及名称自 起,途经 、 到达 ,

自 起,途经 、 返回

乘坐交通工具及接送站

饮食安排及标准

住宿安排及标准

导游安排

购物安排

娱乐安排及自费项目

出团日期及返程日期

行程更改的通知及联系方式

备 注:

附件3 安全旅游须知

为了增强游客安全意识,普及旅游安全基本常识,使游客参加活动的计划圆满、愉快、发生顺利地完成,请游客认真总计并切实遵守。

一、乘车(机、船)安全事项

1.游客在机、车、船停稳后方可下机、车、船。按先后秩序排队上下机、车、船;要讲究文明礼貌,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2.游客在乘车途中,请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开快车,声音超速和超车行驶;不要将头、手、脚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

3.游客下车浏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拿完自己随身拾的贵重物品;若出现遗失被盗旅行社概不负责。

4.游客乘坐飞机时,应注意遵守民航乘机安全管理规定,特别是不要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等无线电通工具或电子游戏等。

5.不要向车窗外扔废(杂)物品(特别是硬质物品),以免伤害他人。

二、住宿安全事项

1.游客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安全转移的路线。

2.注意检查酒店为你所配备的用品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报告。

3.贵重物品应存放于酒店服务总台保险柜,不要随身携带或放在房间内,若出现跌后果自负。

4.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睡觉前注意房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物品最好放于身边,不要放在靠窗的地方。

5.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时,应告知随团导游;在酒店总台领一张饭店房卡,卡片上有饭店地址、电话;如果您迷路时,可以按卡片地址底部或搭乘出租车,安全顺利返回住所。

6.遇紧急情况千万不要慌张。发生火警时不要搭乘车电梯或随意跳楼;镇定地判断火情,主动地实行自救。若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重衣物压火苗;必须穿过有浓烟的走廊、通道时,用浸温的衣物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近地、顺墙爬走;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可采用浸温的衣物披裹身体被褥堵门缝或泼水降温的办法等待救援或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三、饮食卫生安全事项

1.在旅游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 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厂、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发生食物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

2.出门旅游,应随身带上矿泉水及干粮等食品,以备不时之需。注意请勿喝生水和不洁净之水

3.不要失道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防止他人暗算。

4.旅游期间要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或贪杂食。

5.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药品。

6.喜欢喝酒的游客在旅途中应控制自己的酒量,饮酒时最好不超过本人平时的三分之一;若出现酗酒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或造成第三方财务损失的一切责任由肇事者承担。

四、浏览观景安全事项

1.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应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

2.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的同路、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前往险峻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

3.登山或参与活动中应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4.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库)浏览或活动时,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不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

5.乘坐缆车或其他土载人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其他异常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6.浏览期间游客应三两成群,不要独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到来或打电话求救、求助,千万不要着急。自由活动期间游客不要走的太远。带小孩的游客,请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能让小孩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五、购物娱乐安全事项

1.不要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

2.无意购买时,不要向商家问价或还价。

3.不要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取物。

4.要细心鉴别商品真伪,不要急于付款购物。购物时应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

5.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娱乐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的物品及证件;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游客在购物、娱乐时、主要应附上被诈骗、盗窃和抢劫事故的发生。

6.在景点内娱乐时,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参与适应的项目;在自由活动期间外出娱乐活动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

六、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注意听从导游的安排,记住集中的时间和地点;认清自己所乘从的车型、车牌号及颜色;不要迟到,因迟到千万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2.在旅游活动中,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请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乱扔烟头和火种;遵守各交通运输部门、酒店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各种法律、法规。

3.游客乘从的机、车、般在行驶的途中,若遇有交通事故发生时,应听从导游的安排及指挥,不要慌张;发生人员伤害的应尽力施救或自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避免损失扩大。

4.游客乘坐飞机旅游时,应带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证(小孩应带户口本原件,满16岁未办理身份证的客人需持派出所证明原件),并注意保存好,导游发给你机票时应核对自己机票上的姓名、往返时间、抵离目的地、航班号是否正确;请注意保存好机票和火车票并配合导游把票收回。如因游客原因造成不能登机,旅行社概不负责。

5.游客在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意外事故时,按有关机构(如交通运输部门、酒店、保险公司、风景区管理单位)订阅的条例或合同规定处理或公安部门查处。本旅行社尽力提供必要的协助。

6.游客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旅游途径地区当地的民族、民俗习惯。

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动的头等大事,搞好旅游安全是本旅行社与全休游客的共同责任尊敬的游客,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注意旅游安全。

展开阅读全文

篇7:2024年旅游局工作计划_机关单位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05 字

+ 加入清单

2015年旅游工作计划

xx年,旅游是充满希望、快速发展的一年,我们将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发展旅游经济为核心,以把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目标,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出台为契机,强力推进修编后《旅游发展规划》实施,努力做好三国故地、包公故里、淮军摇篮、科教基地、滨湖新城五篇大文章。全年实现接待国内旅游者XX万人次,入境旅游者2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00亿元,继续保持总量进位、增速领先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推进旅游经济圈建设

xx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圈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以经济圈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按照一体化的发展方向,编制完成《经济圈旅游发展规划》。推动、淮南、六安、xx市xx市等周边地区的旅游资源一体化开发,建立跨区域旅游合作机制,促进旅游与文化、会展等融合发展,培育全国知名会展品牌,完善高速公路通往4a级别以上景区连接线,加快实现经济圈4市旅游一卡通和直通车,共同打造以为中心的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和旅游集散地。

二、加快旅游大项目开发建设

以推动旅游xx年度十大项目为抓手,xx市旅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立足打造拳头产品,积极谋划牵动性大、辐射力强的旅游项目,积极促进项目转化特色旅游产品,xx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启动动漫主题公园建设,重点跟踪滨湖乐活世界项目,加快推动安徽名人馆、安徽博物馆建设,完成渡江战役纪念馆主体工程,加快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园、安徽饭店综合改造项目建设,做好淮军圩堡群的修复、重建、保护工作,积极支持东方田园生态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做好a级景区创建工作,对照评定标准,继续推进旅游景区提档升级,确保不少于2家景点景区晋升4a级旅游景区,强力推动三河古镇5a级创建工作。编制实施《淮军文化旅游专项规划》,逐步开发打造独具特色的淮军圩堡群项目。

三、积极发展乡村旅游

整合资源,举办第四届乡村旅游节,在原有三届的基础上,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打造品牌。坚持统筹城乡,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对三岗、大圩等地已形成一定规模,进一步提升,促其品牌化发展;对肥东赵光、白马山等地,自然条件优越、农家乐有一定基础的,进一步引导,促其集群化发展。xx县鸟岛建设,以“田园风光、鸟语花香、生态休闲、商务会所”为定位,做好“水”文章、“林”文章、“鸟”文章、“田”文章,把鸟岛打造成为面向、xx省的展现浓郁江淮乡村田园风貌的生态旅游区,力争春节前形成初步接待能力。

四、大力培育旅游航空新线路

继续贯彻《xx市场的通知》(皖政办[]31号)文件精神,积极培育航线航班,重点培育国际航线。在开通-首尔、-香港、-台北航线基础上,加快推进-新加坡航线,积极推动海南航空公司早日开通西安或大连--新加坡航线;积极研究—东京等国际航线。立足于招商引资和旅游业发展,研究开通、加密部分国内航线。

五、努力提升行业水平

适时出台《旅馆业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监管。巩固创建成果,重点围绕星级饭店建设,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培育3家五星级酒店挂星,3家旅行社晋升全国百强社。完善旅游景区交通指引标志。着力在提高旅游企业整体素质,加强行业质量建设下功夫,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广泛开展行业认证,重点推进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认证、节能降耗认证.围绕提高从业者服务技能水平,重点开展岗位培训,按照旅游企业岗位设置不同,结合行业发展要求,大力开展各式各样的岗位培训;坚持以赛代训,促进服务质量提高的原则,组织开展行业技能竞赛。用开放的原则抓服务质量提高,坚持两手抓,一方面向先进地区学习,另一方面开展互帮互学活动。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国内旅游电子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494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

旅游线路为:.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共计天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

2、

3、

……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625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

甲方(团队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说明

1、本合同甲方应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团体或个人,乙方应为具有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

2、双方签章确认的行程表、旅游发票、旅游报名表均为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报名出团

1、甲方报名参团时,应自备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并提供经常使用或能够保证及时联系的电话、手机或传真号码,否则乙方在需要通知却通知不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2、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情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在报名时付清团费,乙方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

4、乙方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甲方,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甲方缺席责任自负。行程表应根据双方确认的行程而细化,列明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领队和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5、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三、团费包括

1、本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6、领队、导游服务费。

四、团费不包括

1、旅途中火车、轮船上餐费;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和航空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8、其他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五 、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甲方退团或乙方取消行程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指乙方为甲方安排本次旅游已支出的费用,下同),并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①出发前14天(以自然日计算,下同)以上,团费总额5%;

②出发前13至8天,团费总额10%;

③出发前7至1天,团费总额15%;

④出发当天,团费总额20%。

2、更改出团日期,更改方应与对方协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协商不成按退团或取消行程处理。

3、双方对本条内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有关责任问题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可预知危及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乙方应向甲方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甲方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业务损失费,并退回甲方已交团费,乙方按照团费3%支付赔偿金;甲方在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团费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黄、赌、毒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甲方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它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在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意外事故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团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剩余部分退回甲方,乙方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

7、甲方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回。乙方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8、旅途中,甲方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9、因申请旅游签证被拒签、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甲方个人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止,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回甲方。

10、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可在已收团费中扣除业务损失费后退回甲方;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甲乙双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协商解决,如发生费用增减,增加部分由甲方承担,减少部分退回甲方。

11、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乙方与甲方协商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乙方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甲方损失。

12、出境旅游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应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要求。由此扩大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

七、旅游内容与标准

1、甲方报名人数: 人( 大 小,名单为 :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 ;

2、乙方组团 ,或转 旅行社出团;

3、行程安排:交通工具、景点、酒店名称、餐饮及购物、娱乐等(见行程表,双方签章确认为准。

4、出发日期及时间 ,集合地点 ;结束日期及时间 ,解散地点 ;

5、领队及导游服务(特殊约定除外);

6、团费 元/人,小孩 元/人(小孩费用由双方根据服务内容与标准商定),合计总额 元。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乙方的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

2、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法院起诉。

九、双方修改或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公司的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旅游,全文共 817 字

+ 加入清单

6月-7月期间,公司组织了三批同事去华东旅游,旅游时间为一周,旅游路线为:南京-无锡-苏州-杭州-上海。

本次旅游活动主要目的为了感谢在公司辛勤奉献满一年的车间一线员工和优秀的后勤服务员工,其次也是为了让员工在自然美景中增进交流和了解,增加团队的凝聚力。在华东的这一周,大家的身心得到放松和调整,营造出了团结、活跃、奋进的氛围。

此次旅游活动分为三批,第一批在6月12日晚上出发,18日晚上从上海回京,一共34人。第二批在7月1日晚上出发,7日晚上从南京回京,一共20人。第三批在8月6日出发,8月12日晚上回京,一共19人。南方的气温虽然持续高温,但是大家的热情不减,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水乡,粉墙黛瓦的枕河人家,震撼的宋城表演,狂欢的篝火晚会,画一样的西湖美景,现代化的摩登都市-上海,一张张照片记录了大家的欢声笑语。

前期准备,分工明确

1,总协调:

感谢为此次活动付出的努力,从制定旅游方案,挑选旅游公司,路线设计,到旅游过程中的贴心安排等等,虽然身为财务人员,但是主持此次活动没有一声怨言。

2,三位领队:

任何一个团队也少不了一个领队,感谢这三位领队,在旅游过程中,充分发挥了领导作用,及时清点人数,与导游沟通协调,在没有和导游衔接的时候,完全由三位领队领导才能保证此次活动的完整和安全。

3,安全医疗:

此次活动,也贴心的准备了些简单医疗用品,如:创口贴、防暑药、纱布、消毒药,感冒药,以备不时之需,感谢负责安全医疗的这几位同事,一路上背着公司的小药箱,虽然没有发生一次意外。

4,摄影:

感谢负责摄影的几位同事,让大家欣赏到美丽的旅程,为了记录旅途中的精彩瞬间和大家的笑脸,牺牲自己出境的机会。

短短两个月,完成了三次七天旅游活动,此次活动的圆满成功,也要感谢很多在背后默默奉献的同事,在其他同事旅游期间他们承担了大部分工作,也有很多同事为了工作放弃旅游机会,刘总、朱总、人事行政部的张可伟、刘莉,供应链管理部的侯洋、郝有余,设备中心的郭千龙。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旅游局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1221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法律十二进”暨法治示范景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开展了“法律进景区”相关工作,既面向景区进行了集中的法律宣传,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_精神和《省依法治省纲要》,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贴近实际服务景区、服务游客,提高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及游客法律素质,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旅游景区建设,为促进我县和谐旅游景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组织,认真落实

为确保“法律进景区”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县旅游局“法律进景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县主要旅游景区景点为主要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在县旅游局政策法规监管股,由范桂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活动开展,有序推进

(一)将法律知识和景区宣传有机结合,在景区的重要节点和重要时段进行法制宣传。分别于20__年3月27日喜捷镇西部农庄、20__年5月25日蕨溪西部乡村梦缘山谷、20__年6月1日在幸福公社景区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利用蕨溪梦缘山谷景区、幸福公社景区、喜捷镇西部农庄的户外宣传栏、展板等媒介作为法律进景区的宣传阵地,打造成为法律进景区的文化长廊,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景区旅游文明公约》等。

(二)教育培训。聘请法律专家对景区的干部职工、从业人员进行法制课程培训,组织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学习,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素质。深入全县景区开展涉旅企业职工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共培训1800人。并深入农户家中与村民面对面交流。更新了农家乐标识标牌,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景区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三)游客服务。在景区内设立了法律知识服务点,开通了法律咨询电话,设立了投诉意见箱,并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广大游客。利用黄金周、节假日和各种节庆活动发放法律宣传单和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为游客的各种合理诉求提供方便。今年全年游客投诉案件只有一件,并已妥善处理。

(四)执法检查。全面开展景区旅游市场摸排、治理、提升工作。内容包括开展景区游客购物、食宿等经营单位私收回扣、欺客宰客、诱导消费、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整治景区旅游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开具税务发票和开具假发票等违法行为;整治旅游企业在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和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旅游从业人员收取财物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整治景区旅游企业超范围经营、景区讲解员无证上岗、景区内无证从事导游活动的人员等违法行为治理,规范导游人员资质和执业管理。截止今年10月份,共开展执法检查11次,发放整改通知书6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旅游客运包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826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旅游客运包车合同示范文本,旅游客运包车甲乙双方应当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甲方向乙方购买旅游客运包车服务所订立的购买服务合同。

三、甲方需为经旅游主管部门审批并领取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分社);乙方需为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企业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字样。

六、甲乙双方用车前需提前签订包车合同,以便乙方办理合法营运手续。合同签订后,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的以《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附件)确认为准。《旅

游客运包车行程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旅游客运包车合同

甲方: 乙方 :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甲方咨询投诉电话: 乙方咨询投诉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保障旅游交通运输安全,维护包车双方合法杈益,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合同期限与标的

1.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2本合同标的为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驾驶员及运输服务。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 甲方应承担乙方驾驶员在行程计划内的食宿,食宿标准双方可另行约定。

2.2 甲方应提前 天预约包车,以当面签订或互发《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传真确认,确认件应由经手人签字并加盖印章。

2.3 甲方应按团队人数包租相应车辆,不得超员。如有超员,

乙方应当拒绝,甲方仍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包车费用

2.4 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向游客说明集合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做好安全提示,并有义务向游客宣传交通法规。每次开车前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落实禁止游客携带禁止物品上车的相应措施。

2.5 甲方有义务向游客宣传社会公德,提倡共同维护车辆安全与卫生,如游客造成车内财产损坏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向游客索赔。

2.6 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包车费用,包车费用包含车辆使用费、路桥通行费、停车费及国家法定税费、保险等。甲方应该提前告知乙方驾驶员详细旅行线路,便于乙方驾驶员熟悉线路并做好线路行驶规划。

2.7 甲方一旦发现乙方使用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可拒绝使用该车,也无需支付其费用,同时可以向乙方追讨因此产生的费用。甲方导游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乙方驾驶员友善配合,甲方导游 不按常规习惯指挥车辆绕行、重复线路运行造成车辆行驶里程不合理增加的,甲方应支付相应增加的用车成本。

2.8 行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积极协助做好救助、安抚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随车携带《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

3.2 乙方不得搭载合同外乘客上车,不得以未满载为由临时拉客。

3.3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派出的车辆投保,且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不低于40万元,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承运人责任保险高于每座40万元的,从其规定。

3.4 乙方应保证其车辆各种证照齐全有效、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并处于适驾状态。特别是要保证车辆座位安全带使用状况完好、车辆动态监控设备正常。

3.5 乙方应保证出车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齐全有效、热情服务、文明规范、遵章守法,其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出车前确保驾驶员身体健康,达到安全驾驶出车条要求。

3.6 乙方应当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相关内容提供旅游包车客运服务。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在条件许可和不损害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计划行程变更的建议,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但游客擅自要求变更行程及路线或提出影响行车安全的要求时,驾驶员应该拒绝执行。当游客出现意外发病或受伤,在无法获得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的情况下,驾驶员应在以人为本和安全运输的前提下,先行运送伤病游客寻求救治,再行协商费用,不可以费用未定为由延误送医时间。

3.7 乙方必须按行程出发时间提前抵达指定地点。

3.8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运行。

3.9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通堵塞或乘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行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并积极做好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伤亡人员的治疗费用和其它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

3.10 乙方必须将导游座椅设置在驾驶员后方合理位置,设立明显标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导游人身安全。

3.11 乙方应履行有关道路运输安全宣传、告知、承诺义务。

3.12 乙方必须提示并要求游客系好安全带,拒绝旅客携带禁止物品上车。在车辆运行过程中,由于驾驶员开车无法监督乘客使用安全带的情况,甲方应配合驾驶员做好监督乘客使用安全带。

3.13 乙方应遵章守法,确保行车安全,若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14乙方驾驶员要熟悉行车线路,或者提前问询准备好行车线路。

第四条 包车费用

4.1 签订用车合同后 日内甲方预付 %定金给乙方,用车结束后 日内一次性结清余款。超出时间按约定运费每天收取千分之三滞纳金,滞纳金佥额不超过约定运费上限。

4.2 包车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并提供有效发票;甲乙双方各自保存《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和结算单。应出甲方承担的相关包车费用主要有:

(1)车辆租用费;

(2)路桥通行费;

(3)停车费;

(4)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4.3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的账号“公对公”转账结算包车费用。

4.4付款方式选择:

¨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截至日期;

¨每团结算一次,团队行程结束后 日内进行结算;

¨其他。

4.5 旅游包车过程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修理费、驾驶员违规

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甲方取消包车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的 %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的 %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的 %的违约金。

(4)甲方超出租期处延时用车的,甲方除支付原包车费外,另行支付延时用车费。

(5)在约定用车时间到点8个小时后,甲方仍未用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甲方超出约定包车期仍未用车的,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包车费,乙方不再受租期限制。

(6)约定出发时间已到而游客不准时到达造成包车期外延时用车的,甲方除支付包车费外还应另行支付延时用车的费用。若由于游客迟到原因导致车辆在凌晨2-5时停运或22:00时至凌晨6:00不能在三级及以下公路行驶而停运或改道运行的,由此产

生的各种运输成本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5.2 乙方不能提供车辆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间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 %的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 %的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 %的违约金。

5.3 发生以下情况,引起游客投诉的,乙方应支付包车费 %

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1)乙方提供车辆未保持车况清洁整齐,车内卫生脏、乱、差;驾驶员未及时打扫车辆卫生。

(2)在未违反交通法规前提下,没有按照约定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的;

(3)游客在约定时内返回,乙方驾驶员不到岗或不及时打开车门的;

(4)未经甲乙双方同意,驾驶员擅自变更行车路线的;

(5)驾驶员有在车内吸烟、开车时接听电话或其他有害于

行车安全的行为;

(6)5-10月期间未提前开放空调,或行车过程中空调停运

超过1小时。

5.4 乙方擅自变更约定车辆或降低用车标准,造成甲方团队

不能按时出发的,乙方退回已收取的预付金,并支付包车费用 %

的违约金。

当乙方迟到达到 小时或预计超过 小时,应计价赔偿或者双方协商另行安排车辆接替,事后对因此产生的金额予以扣除。

5.5 因乙方车辆故障未能及时安排接驳或乙方驾驶员对线路

不熟悉严重延误行程,导致旅游行程取消或变更的,乙方应退回已收取的预付金,并支付包车费用 %的违约金。

5.6 除不可抗拒力因素外,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到达

乘车约定地点,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

因素,导致无法提前到达约定地点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相关情况。

5.7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

物品。车内物品丢失并经公安机关认定是因驾驶员过错造成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资任。

5.8 如乙方提供的车辆或驾驶员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查扣,乙方应在接到报告 小时内调派车辆接驳,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

5.9 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原因截留包车费用。确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甲方需出具有 %游客签字的服务反馈表做为协商扣费依据和证明,通过相关法律程序追索损失。甲方不按时结算的,滞纳金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给乙方,滞纳金不得超过包车费用上限。

5.10 因游客损坏车上物品,弄脏车内卫生的,甲方应督促旅

客支付相关赔偿、清理费用。游客拒不支付的,甲方应协助乙方

向游客追偿。

5.1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6.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以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 人民法院(双方可约定管辖法院,但应约定与合同关系紧密的人民法院,如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合同签订地等)起诉。

(3) 本合同因交通事故请求损害赔偿产生的纠纷,双方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 合同签订地位于市区

第七条 合同生效

7.1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7.2《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为本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合同数量

8.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咨询投诉电话: 乙方咨询投诉电话:

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

车辆及人员约定

车辆号码 车 型 车辆行驶证有效期

车辆道路运输证号 道路运输证有效期

车辆核定载人数 驾驶人数 除司乘人员 外的座位数

驾驶员 1 姓名 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证号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类型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期

驾驶员 2 姓名 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证号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类型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期

甲方导游 联系电话 导游证号

出发时间年 月 日结束时间年 月 日

出发地点 结束地点

主要途经

详 细 行 程

用车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天

时 间行程及地点

备注

包车费用合计(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 (¥ )

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咨询投诉电话: 乙方咨询投诉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乡镇年度旅游工作总结范文_年度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乡村,旅游,全文共 1238 字

+ 加入清单

乡镇年度旅游工作总结范文

近年来,镇严格按照“一轴两片五区十村”镇域发展总体规划,以建设全国重点镇和省级示范镇为中心,加快推进峱山经济发展区建设,在全力突破工业发展的同时,依托良好的山区自然风光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把发展生态乡村旅游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加快道路网化,提升景点接待功能,建设美丽乡村,全面启动乡村旅游发展,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加生态、更加古朴的休闲度假目的地。

科学规划旅游框架。按照镇域总体规划,桓公路以北是峱山经济发展区,重点发展工业,以南是生态旅游区,着力发展乡村旅游。结合实际,镇规划了“三山一园一村两点”乡村旅游线。“三山”即尧王山、黑山、雀山,“一园”即永春山庄生态园,“一村”即王辇古村,“两点”即齐王冢、石羊村、稷山、峱山形成的齐文化旅游点和大郇水源地保护区旅游点。

畅通美化旅游线路。近两年,先后投入4000多万元,建成北马至小辛、刘马至温庄等乡村道路107条,70.17公里,改造提升王辇至黑山、老山至雀山等旅游道路。投资1.5亿元的桓公路计划今年6月份建成通车,青州31路、32路城市公交线路开通运营,交通条件明显改善。通往景区的旅游线路两侧,高标准进行绿化美化,栽植香花槐、黄金柳等绿化树木10.8万株、金鸡菊等20190平方米。

突出特色打造旅游亮点。去年以来,镇先后拿出专项资金500多万元,对传统村落风貌保存相对完好的王辇古村进行保护性修缮,铺设进村石板路300米,新建停车场一处,并设立古村标示;在雀山进山路口新修停车场两处,垒砌沿路石墙1000米,整修进山道路2019米,建成上山石板路800米,保护性修复加固白云洞古建筑,设立流苏林标志和大型旅游宣传牌;另外,投资1000万元的齐文化广场即将建成投入使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500万元,在永春山庄建成汇源乡村驿站一处,组织成立乡村旅游农家乐酒店5家。同时,成立专门班子靠上工作,积极做好尧王湖片区、岔河片区征地拆迁等工作,尧王山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建设全面推进。

发展旅游惠民生。引导各村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教育当地居民转变观念,树立更加开放包容的意识,培养更加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推动美丽和谐建设取得新成效。去年完成投资600万元,农村环卫一体化实现全天全域保洁;今年又出台奖补政策,拿出专项资金2019万元,鼓励各村开展春季绿化、大街小巷全硬化、村内老化管网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大力开展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深入推进“以孝治村”、“四德工程”建设,发展农民画产业,广泛开展广场舞比赛、文艺汇演等群众文化活动,村容村貌变得更美丽,群众生活更幸福。

把走进融入全市大旅游。坚持把乡村游与全市大旅游格局相衔接,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注和支持,投资20万元,设置旅游标识牌、宣传栏6处,今年五一期间,联合市旅游局、摄影家协会,举办“走进”系列采风活动,提升乡村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下一步突出抓好景点提升和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年内把乡村游列入全市旅游景点推介范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053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

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旅游者可以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

(1)旅行社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行社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行社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同意后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时,原合约即告终止,新合约同时生效,双方均不再系争。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选择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行社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擅自离团或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行社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行社已办理的护照成本手续费、订房损失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七)旅游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九)出境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十)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中山西路2525号,邮编:200030。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协 议 条 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游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九)“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一)内容

姓名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人数_____

团号_____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晚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行走国家(地区)及主要游览点_____

交通工具:

住宿次数_____(见行程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标准:

购物次数、内容:

团费总价: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

以上条款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 。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028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

出团日期:

出团线路: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4、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

5、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7、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旅行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旅游线路、出团时间、地接旅行社信息

1、报团人数:成人: 。儿童(不满14岁): 。

2、旅游线路: 。

3、旅游团集合始发地在: ;旅游结束散团地在: ;

4、旅游团出发时间: 年 月 日。结束时间: 年 月 日,共 天,

酒店住宿 夜。

5、地接旅行社信息:

A、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B、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C、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付款方式(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旅游费用:

成人费用: /人。

儿童费用: /人。

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其他费用:

合计:(大写) (小写)¥

2、付款方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付清。

□分期付款: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预付团费(大写)

(小写)¥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乙方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金信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金湖北支行

账户: 1320 0930 0019 073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旅行社购买(旅行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

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旅行社委托 旅行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旅行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2.在签约时尚未明确或需要变更的,须以《行程单》、《出团通知书》、《补充协议》、《情况说明》等经双方确认件的合同附件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持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广西 南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地 址: 邮 编: 附件1: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各 栏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旅行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可另纸附上)

具体时间地点购物场所名称主要商

品信息最长停留时间(分钟)其他

说明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可另纸附上)

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名称

和内容费用(元)项目时长(分钟)其他说明

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旅游产业发展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885 字

+ 加入清单

旅游产业发展调查报告

为了推动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文化壮腰”发展战略实施,根据市政协x4年工作安排, 8月下旬至9月底,市政协正副主席、秘书长,分别带领由市政协研究室、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市民革、民盟、民进、农工党等单位组成的1个综合调研组和6个专题调研组,围绕“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走访了100多家市直和县市区相关单位、企业,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形成了7个调查报告。现将主要情况简要综合汇报如下:

一、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做法与成绩

近年来,着力把文化旅游产业培育成全市重要经济增长点,积极融入“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一批旅游景区项目逐步建成开放,市场前景非常广阔。目前,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54家,44家星级宾馆,47家旅行社;65个对游客开放的景区(点),其中13个a级景区,包括4个4a级景区,9个3a级景区;4个全国红色经典旅游景区,2家省级卫生示范旅游景区,3家省级文明旅游景区, 8个省级旅游名村,429家农家乐。

(一)规划体系逐步完善。x市坚持以规划为先导,开展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一是编制了总体规划。《x市城市总体规划x1-2020》x1年5月获国务院批准。《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x市发展总体规划》及旅游、生态、交通三个专项规划获省相关部门评审通过,与鄂西圈战略实现了有效对接。《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暨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准实施被纳入全省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二是编制了专项规划。编制《古城保护与利用概念规划》、《x市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楚纪南故城遗址区保护总体规划》、《x市区旅游发展规划》、《古城环城旅游景区规划》等一系列区域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成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引领。

(二)重大项目建设平稳推进。策划了重大文化发展项目,入库重大项目37个,总投资290亿元。注资1000万元成立x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推动鄂西圈投与组建洪湖湿地生态城旅游公司、湖北洈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投资公司,启动一批景区景点建设。目前,鄂西圈投公司已投入3.5亿元对洈水景区进行提档升级;关公文化园项目已完成投资3550万元,关公雕像将于年内落成;公安县“三袁景区”项目建设即将启动;洪湖悦兮半岛旅游区二期工程已完成征地及规划编制;金湾大酒店已进入装修阶段;监利县以周老嘴镇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建成风情一条街。以古城为核心、洪湖湿地生态和红色旅游、松滋洈水自然风景区等为支撑的旅游格局正在形成。

(三)文化旅游设施建设步伐加快。通过财政投资、招商引资、民间集资等方式,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一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汉宜铁路通车,北煤南运大通道、洪监高速、江南高速、引江济汉通航工程开工建设,5条高速公路在6个县市同时建设,基本建成“三横五纵”城市道路框架体系。二是加强了城市绿地建设。以承办省运会为契机,加快城市生态保护和美丽建设步伐,实施园林绿化提档升级,着力打造城市精品靓点,城市绿地率达35.14%,绿化覆盖率达39.78%,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

(四)文化旅游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从财税扶持、费收支持、旅游招商、项目用地、奖励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政策覆盖全市旅游管理部门、企业、饭店、景区和旅游团体及个人。本级财政加大扶持力度,近三年投入资金282.9万元支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兑现奖励经费182.8万元落实旅游促销奖励。文化旅游重点项目用地优先,土地使用权依法续期,建设用地预审、土地征收等相关工作全面改进。旅游专项人才引进突破编制限制,博物馆、文保中心等单位“三类人才”招聘“绿色通道”畅通。

二、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问题与原因

文化旅游业近年来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但整体上仍然规模不大、占比不高、增加值不强,竞争实力不强,开发和运营水平低,尚处于夯实基础、完善要素、树立品牌、培育市场的阶段,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思想上还没有树立旅游业的支柱产业地位,“文化壮腰”虽列为五大壮腰战略之一,但没有像抓“工业壮腰”那样重视,会议研究的多落到实处的少,研究文化的多研究旅游的少,规划制定的多认真执行的少,项目前期重视的多后续配套重视的少。比如说襄阳诸葛亮文化产业园比关公文化产业园起步迟却已开园营业,博物馆文保大楼动工两年却还只见框架、国家资金到帐两年却不能用。二是认识有偏差。片面地将旅游等同景区(点)、将景区(点)等同文物,用文物的理念来主导旅游;过多纠结文化寻根,认为根不清枝不茂,总在争论城市打什么牌定什么位;将文化与旅游割裂,认为文化是文化部门的事,旅游是旅游部门的事,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的观念还未形成共识。

(二)体制机制不畅通。从领导层面看,全市还没有一个统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综合机构和协调部门,文旅局分工具体负责抓旅游的人员不多,大量工作靠临时会议和领导批示督办推进。从部门层面看,全市涉及文化旅游产业工作的机构有市或区文化、建设、文物、宗教、林业、鄂旅投、文旅投等,都可管理导致都不管理,实际上仍是旅游部门一家抓旅游,文化、旅游二个部门各自为政、单打独斗,其它部门不管不问、各行其事、逐利避害,尚未形成各级领导齐抓共管、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整体合力。如市长亲自督办一年半才完成电瓶车的整治。从经营层面看,景区(点)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导致景区(点)低、散、小、弱,难以形成旅游品牌,不具备持久的吸引力和整体带动力。目前游客看的多是古城墙、博物馆等一些标志性老景区,走马观花游玩,带动不了吃、住、行、游刚性需求,更谈不上购物、娱乐弹性消费,难以实现“驻地游”、“目的游”。

(三)市场发育程度不高。突出地表现在旅游市场机制僵化和文化旅游企业素质偏低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旅游资源管理方式条块分割,管理手段相对垄断,管理权限交叉严重,管理职能各有局限,相互之间难以协调,导致政府行政管理而非市场机制主宰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最终造成对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本能排斥和市场体系发育不完善、对资源转化和产业升级的消极懈怠、对行业调控管理的自然抵触,使本应属于市场的文化旅游产品难以参与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化进程。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壮大面临着体制、政策和发展空间上的障碍,如古城内景区(点)的整合,阻力重重,四年才完成。另一方面,目前尚无一家以资本为纽带的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的大型旅游集团,曲江集团才刚刚起步,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经济效益不高,缺乏主导旅游发展的市场主体,所以市场规则制定、行业标准推广、区域旅游合作、市场秩序维护、旅游品牌重塑等只能靠政府来推动,而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很难落实的。

(四)发展环境不理想。一是政策兑现难。x0年制定的《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的优惠政策兑现程度低,企业用地指标较紧,一些需占用大量土地的新型文化旅游项目只得“等米下锅”,“最后一公里”的配套设施建设久被搁置。二是资金投入少。旅游专项发展资金投入明显低于周边城市,且还不是专款专用,影响了旅游产品的宣传造势和旅游商品的开发。三是配套设施缺乏。“食、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发展不平衡。交通网络滞后,重要景区还未完全实现快速公路通达,功能健全、换乘快捷的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尚未形成。没有旅游集散接待中心和旅游购物中心,没有大型旅游车辆集中停靠场所,部分县市的一些经典景区由于规模酒店、餐饮娱乐等未被开发,游客只得在参观之后即刻返回。四是专业人才紧缺。高素质的旅游管理、策划和服务队伍紧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五是社会氛围不浓。还未形成人人都关心、支持、参与文化旅游发展的社会氛围。同时,缺乏保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对旅游景区管理、旅游资源开发保护等方面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状态,让好的规划难落实,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多年,古城人口越迁越多,高层建筑越建越多。

三、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对策与建议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是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对于扩就业、增收入,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改善生态环境意义重大。为进一步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认识

1.深刻认识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战略机遇。今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动旅游业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让广大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发现美、享受美、传播美。湖北省委省政府把纳入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成员之一,并于今年6月,将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发展纳入省级“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按照“世界遗产、中国品牌、湖北代表、实施”的发展目标,予以支持发展。市委市政府按照“实施壮腰工程,加快振兴”,打造湖北经济增长第四极的战略目标,把文化壮腰作为“五大壮腰”的重要内容。这些都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战略机遇。

2.深刻认识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有利条件。x区位优势明显,已成为北上南下、东进西出的重要节点城市。x大交通格局基本形成以“二广”高速和“沪渝”高速为骨架,以318、207国道和“汉沙”线、“沙渔”线、“荆三”线为主干的公路网;拥有盐卡集装箱港区、李埠港区等组合港重点港区;“汉宜”铁路通车,“蒙华”铁路x段开工建设;沙市机场迁建工作展开。三是可供开发的文化资源丰富。是楚文化的发祥地,楚国在定都长达4XX年,历经20代楚王,成就了“春秋争霸”、“战国称雄”的雄伟霸业。是三国文化的中心,“闻听三国事,每欲到”。具有独特的名人文化,孕育出屈原、宋玉、关羽、岑文本、张居正等一代又一代杰出人物。水资源丰富,水域面积广、水网密度高,形成水文化。具有鲜明的红色文化,任弼时、贺龙、周逸群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创建了“湘鄂西”革命根据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数千年的文化积淀,形成巨型民俗文化宝库,闻名遐迩的楚辞歌赋,享誉中外的楚剧楚舞,匠心独具的髹漆楚绣,名扬天下的八宝美食以及龙舟竞渡等。这些都为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3.深刻认识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严峻挑战。一是国家宏观政策制约。根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古城人口疏散计划,我市原计划将古城内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迁出,由于受到国家“5年内禁止停止党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规定的影响,这一外迁方案必须调整。二是金融资本制约。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国家没有专项资本投入,地方财力有限,社会投融资体系尚未形成,影响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三是文化旅游人才制约。人才要素市场不健全,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不高,领衔主演、导演、编剧、音乐创作、舞台艺术等文艺人才以及旅游文化项目策划、经营管理人才短缺,人才结构不够合理,本土人才的合理使用和外来人才的有效引进机制不够顺畅等,已成为制约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瓶颈”。四是周边城市竞争的制约。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内的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均超过了,尤其是襄阳旅游综合排名超越,在全省旅游综合排名由过去的第6位降至第9位,到来的游客相对减少,给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带来较大压力。因此,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发展机遇与严峻挑战,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二)科学制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战略

1.高端定位。按照“华夏楚都,三国名城,文化”的形象定位,重点打造好文化牌和生态牌,争取通过5-XX年的努力,形成以中心城区为龙头,以古城为核心,以县市协调发展为支撑,以历史文化旅游为重点,以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为补充的“一主多元”的文化旅游发展格局。通过整合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营造文化旅游环境,实行差异竞争、错位发展,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由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向支柱产业转变,由一般观光旅游城市向城市旅游转变,由人文资源大市向文化旅游强市转变,加快实现旅游产业现代化、旅游城市品牌化、旅游市场国际化,把打造成为中国一流、世界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2.规划引领。一是科学编制文化旅游发展战略规划,树立“城市即旅游,旅游即城市”的理念,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文化旅游发展战略规划相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文化旅游产业规划相结合,中心城区文化旅游发展规划与县市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相结合的要求,编制好文化旅游发展战略规划。二是科学编制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的要求,认真做好“”时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把文化旅游产业与工业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力争到2020年,文化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8%。三要科学编制项目建设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好文化旅游产业项目规划。规划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旅游公路、火车站、汽车站旅游码头,旅客集散中心等,使城市市政建设项目与文化旅游项目有机融合,相互配套;规划好文化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按照“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优化布局;综合配套,提高游客承载能力。坚持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规划的执行力。

3.科学布局。按照 “一大核心”、 “四大板块”、“四大特色”的架构,搭建多层次、全方位、复合式的文化感受,生态体验,休闲娱乐的现代旅游构架。突出“一大核心”即:以古城为核心,重点打造“四区两带”,建成古城核心游览区,纪南生态文化游览区、熊家冢车马坑游览区、八岭山风景区、滨江景观带、内河景观带。“四大板块”即:中心城区文化旅游板块,洪湖湿地生态旅游和红色旅游板块,石首天鹅洲湿地生态旅游板块,松滋洈水自然风景区旅游板块。体现“四大特色”即:“历史文化旅游特色”,重点打造城、楚纪南城、八岭山森林公园及熊家冢楚墓遗址博物馆等景区,建成以传统历史文化、现代都市观光、娱乐购物为主的旅游区域;“水生态文化旅游特色”,重点打造长江荆江大堤及分洪工程景区,长湖、海子湖休闲度假区,洈水风景区、天鹅洲长江故道湿地保护区、洪湖湿地生态保护区,建成以水文化为载体的生态旅游、观光娱乐、休闲度假为主的旅游区域;“红色文化旅游特色”,重点打造洪湖瞿家湾、监利周老嘴、石首桃花山、江陵沙岗等“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建成以革命传统教育为主的旅游区域;“荆楚民俗文化旅游特色”,以荆楚民俗文化展示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景区。按照上述构架,设计精品旅游线路,串珠成线,联线成片,实现在全境内的一日游、二日游和多日游。

(三)着力打造优质文化旅游品牌

1.加快古城保护开发。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倾力打造高品质5a级古城文化旅游品牌。一是加强古城保护。做好古城墙“申遗”工作,对古城历史街区进行保护维修,恢复建设两汉古建筑,突出三国名城特色,古城内现有建筑和设施依据旅游功能进行逐街、逐巷、逐屋包装改造,使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与古城文化相一致。加快古城人口搬迁计划,继续通过政协提案将古城保护上升到国家层面,争取全国和省政协支持古城保护建设,先期外迁学校、医院等单位以及文物重点保护所在地的居民,力争在2020年前,疏散人口6.2万人。加快实施护城河整治工程,进行城垣保护、河道疏浚、驳岸护坡,景点建设、游步配套。二是加强重点景区建设。以环城“四门”为中心,复建城垣楼阁,建设“四大”特色旅游区域,形成独具特色的“三国名城”游。以东门为中心,形成古城墙游览区;以南门为中心,形成关公文化祭祀区;以西门为中心,形成文博实物观赏区;以北门为中心,形成三国风俗展示区。三是优化古城景点建设。高水平建设一批纪念馆、名人故居和文化广场。逐步在古城内原址上复建“将军府”、“承天寺”、“三管筆”、“相爷府”、“江陵县衙”等。统筹协调古城的保护与开发。把开发夜间文化旅游摆上议事日程,拓展护城河水上游魅力,筹划演艺项目,培植夜餐、夜购等夜市功能,展示人文底蕴和旅游特色。

2.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围绕文化旅游产业布局、产业集聚区和产品体系建设,重点推动一批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一是打造楚文化品牌。建设高标准的楚墓遗址博物馆,加快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建设,加快八岭山森林公园建设及古墓群保护。二是打造名人文化品牌。以屈原塑像为中心,建设以屈原祠、江渎宫、屈原广场等为主要内容的屈原文化园;以关公义园为重点,建设关公雕像、关公纪念馆、朝拜中心、体验中心、修行中心等为主要内容的关公文化产业园;以“相爷府”为中心,建设张居正故居、相爷府、张居正文化一条街等为主要内容的张居正文化园;建设孙叔敖、“岑门相府”、“公安三袁”文化园。三是打造宗教文化品牌。以章华寺为主体,打造4a级景区;恢复建设太晖观、开元观、玄妙观,实行联合经营。四要打造水文化品牌。以滨江景观带、内河景观带为主体,建设好荆江大堤沿江景观带和引江济汉运河沿岸生态旅游景观带,沿河多点布景、纵深绿化,让游客感受亲水文化。五是打造创意文化品牌。加快实景打造和动漫制作研发,比如打造刘备迎亲,草船借箭等实景剧,展示三国故事,楚国入城式实景,展示楚文化,让游客参与其中,让静态文化旅游资源“动”起来。

3.加快推动县市统筹发展。按照“区域合作、错位发展、协调推进”的原则,加快县市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做到统筹规划、统筹资源、统筹发展。各县市应根据资源特点,确定发展重点:江陵县重点打造南星洲长江文化园,建设高尔夫球场、旅游度假区、人水和谐体验区;松滋市重点打造洈水风景区,建设山、水、岛、洞、泉等景点;公安县重点打造北闸风景区、黄山头风景名胜区,建设分洪文化博物馆、生态园、南闸纪念馆等景点;石首市重点打造天鹅洲长江故道湿地保护区、桃花山自然风景区,建设麋鹿科普博物馆、白鳍豚标本陈列馆;监利县重点打造洪湖西岸“梦里水乡”景区;洪湖市重点打造“洪湖岸边是家乡”景区,建设蓝田生态园、明清一条街、瞿家湾红色生态旅游度假区和乌林温泉国际度假村。

(四)优化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

1.加快文化旅游交通建设。按照文化旅游交通设施无障碍全覆盖的要求,加快铁路、公路、水运、港航、城市公交等交通设施建设,使公路、铁路、港口对接,形成完善的城市交通网络,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完善的交通服务。一是构建对外联内的快速通道。加快城际间高速公路建设,实现到周边大中城市的高速快捷通达。加快建设江南、江北高速公路通道,实现中心城区与县市之间通达高速公路。加快环城高速公路建设,打通城市出口通道。加快旅游景区标准化公路建设,实现旅游景区与干线路网连接,形成全市境内主要景区(点)一小时旅游圈。二是构建江汉平原航道网。依托中心城区重要港口,建设长江国际旅游码头,把建成三峡之旅(武汉--宜昌)精华游的节点。三是要加快铁路建设。推进“蒙西华中”铁路尽快建成通车,与沪蓉高铁互联互通。同时加快机场规划建设,形成文化旅游发展的区域空港。

2. 加快文化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游客为本”的服务理念,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优质提供中转、购物、咨询、本地游等一站式系列服务,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服务支撑。做好游客接待服务,建立“x市游客集散中心”,在火车站、客运站、旅游港等分别建立“游客接待中心”,各旅游景区建立“游客服务中心”,形成多级接待服务网络。做好导游服务,实施旅游人才战略,加强旅游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提高导游队伍的素质。做好游客交通服务,游客接待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应成立游客代步车队,为游客提供交通方便。做好购物服务,抓好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建设特色商业街区、休闲街区、美食街区、娱乐街区、楚风民俗一条街、古玩一条街、美食一条街,建设并完善重点旅游景区游客集中购物场所,形成旅游购物一体化。

3.加快文化旅游市场体系建设。一是发展和完善文化旅游产业要素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旅游企业积极进入市内资本、产权、土地、林权、人才等要素市场,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企业产权交易和资源要素重组。二是完善旅游文化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建立健全旅行社经营、旅游购物、旅游专业运输企业申报准入制度和旅游文化企业的评级、运营挂牌制度,规范旅游文化市场行为。实行部门联合监管,推进无障碍旅游。三是加快旅游文化行业协会的改革发展。强化行业指导与自律功能,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和企业诚信经营,整合文化旅游相关科研院所,建立健全决策咨询论证机制,建立旅游文化产业专家咨询库,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服务。四是加强市场诚信建设,加快完善旅游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加强旅游文化产品消费投诉机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不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完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政策

1.完善有利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用地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土地整理平台,合理利用土地的管理制度,推进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一是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文化旅游产业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文化旅游产业建设用地供应。二争取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积极向省政府争取生态文化用地专项土地利用规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争取部、省将我市作为文化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城市,三是合理利用存量土地,加强对已开发文化旅游用地和新文化旅游用地的复合利用,向存量要空间。新建重点旅游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从地方基金预算列支,用于该旅游项目配套设施建设。

2.完善有利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深化旅游投融资改革,探索灵活多样的投融资渠道,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对部分旅游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实行“政府主导规划、企业投资开发、市场模式运作”的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的社会资金投入旅游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投资者采用bot、tot、abs、ppp等融资方式,加快旅游文化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文化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不断优化旅游文化项目投资环境,切实解决文化旅游产业建设资金“瓶颈”问题。

3.完善有利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大财政税收对旅游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运用财政投入、财政补贴、贴息贷款、减免税收等多种手段发挥财政投入的导向性作用,支持重点旅游文化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一要加大财政投入。逐年增加财政对文化旅游产业的支持力度,把重点文化旅游项目的投融资纳入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年度计划。逐年增加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客源市场开发、城市形象宣传、旅游项目招商、旅游产品包装和对团队旅游奖励等。二是实行税费优惠。对旅游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旅游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就业的,可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旅游饭店严格执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三是整顿、清理旅游企业行政性收费项目。减免有关规费,降低旅游企业经营成本。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生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凡涉及收费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4.完善有利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人才政策。一是高度重视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和努力造就一批名家大师、一批专业领域的领军人物、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经营管理人才、一批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一批素质高业务精的旅游文化服务人才,吸引一批国内外高层次旅游文化专门人才。二是制定旅游文化人才资源开发规划。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旅游文化人才资源开发机制,重视在职教育和岗位培训,使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在数量、质量和结构上能满足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三是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积极推进旅游文化教育培训改革与发展,在大专院校专门开设旅游文化课程,培养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业人才。四是加大文化旅游人才引进力度。广泛吸引国内外知名艺术家、文化经纪人、文化企业家、文化创意人才来荆创业。同时,完善公平竞争和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设立市级荣誉奖励制度,重奖贡献突出的旅游文化工作者,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

(六)创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1.创新行政管理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等组织领导机构。领导和协调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旅游研究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利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文化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文化旅游产业规划实施和有关项目的建设。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统一调配的管理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形成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合力。 三是加强目标考核。建立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制,将文化旅游发展指标纳入目标管理,加强对目标责任、工作进度的跟踪检查和阶段性问责问效。四是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理顺发改委、旅游、文化、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职能的关系,强化对重点投资项目的便捷服务,减少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2.创新经营管理机制。一是市场化配置资源,实现文化旅游资源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三权”分离,解决“资源分散、部门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推进文化旅游资源配置和旅游资源经营的市场化。二是集团化经营管理。整合文化旅游资源,打破部门垄断、行业封锁、区域限制,坚持以市场为中心,以资本和品牌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文化旅游优质企业,成立“x市文化旅游发展总公司”,统一经营文化旅游资产。三是社会化共享资源。实现公有资产、保护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管理“三产”有效分离,将文化产业从文化事业中剥离出来,分别履行经营职能和公益职能,对特殊的文保单位、宗教单位,在保护资源、维护所有权的前提下,运用拍卖、租赁、转让等多种方式,盘活经营性资产,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3.创新市场营销机制。一是强化宣传造势。利用媒体宣传,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的作用,争取在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新闻媒体宣传文化旅游产品,“一句话叫响”。重视户外宣传,做好机场、车站、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的旅游广告宣传,在城市主干道和通往各景区的交通要道设置醒目的中英文景区标示标牌。二是举办节庆活动。利用传统文化,举办国际龙舟节、国际关公祭祀节、桃花节、楚文化、三国文化国际研讨会、古城保护国际研讨会等,以节庆活动为载体,全方位展示。三是开发“智慧旅游”。尽快建立旅游信息服务体系,优化智慧旅游网络平台,通过智慧旅游,引导相关旅游企业更高效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旅游目的地形象改善,提升旅游行业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区域合作。推出一批跨区域的文化旅游产品,借助各类旅游交易会平台,强力推介。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故宫旅游心得体会小学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小学,全文共 637 字

+ 加入清单

这里,雄伟壮观、金碧辉煌;这里,是古代帝王生活的地方;这里,就是世界闻名的故宫

暑假里的一个星期天,我和妈妈来到了故宫。一路上,我像一只快乐的小麻雀,叽叽喳喳地问了妈妈很多问题。

走过金水桥,穿过天安门的大门往里走,一座气势恢宏的宫殿巍然地“坐”在我的前方,那就是太和殿。太和殿可是皇上参加大型典礼的地方。我兴奋地跑了过去,站在门口往里瞧去,一把金灿灿的龙椅映入我的眼帘,龙椅上刻着双龙戏珠的图案,显得那么威严,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皇帝坐在那里的样子,真是威武极了!

妈妈一边给我讲着古代皇帝的有趣故事一边拉着我的往前走去。这时,一面特殊的墙壁吸引了我的目光,我跑过去定睛一看,啊,上面刻着九条形态各异的神龙!它们一个个活灵活现,似乎要从墙壁上飞出来了!我惊叹连连,佩服不已,真想知道是哪位能工巧匠造了这面墙壁。

我和妈妈一边兴致勃勃地讨论着,一边走着,没一会儿就来到了御花园。各种各样的花朵正在御花园里争芳斗艳。突然,一棵长得奇形怪状的树映入了我的眼帘:两根枝条的中间有一个小小的洞,样子真奇怪,我一看到它,立刻被逗得哈哈大笑。御花园里有一个小屋,我和妈妈走了进去,这里有许多故宫纪念品:闪闪发光的书签上印着皇帝的卡通画像,金光灿灿的钥匙链上挂着皇子、格格的图案,真是精致极了!

从御花园出来,我们来到了玄武门。我登上玄武门,看到了整个故宫的景象:红墙、黄瓦,一排排的宫殿……可真壮观呀!

故宫,是壮观的,是神秘的,它让我时时惊叹着古人的智慧。故宫,以它独特的风姿,吸引着中外游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平遥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分析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59 字

+ 加入清单

平遥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分析

(二○○四年十二月)

平遥古城具有2700多年的悠久历史,拥有众多的文物古迹,全县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9处,其中国家级5处,省级14处,市级4处,县级76处。1998年,平遥古城被命名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7年12月3日,整座古城和古城外的双林寺、镇国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99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有27处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清单。在2.25平方公里的平遥古城内,古城墙、古民居、古街巷、古店铺、古庙宇等各类建筑保存完好,风貌犹存;以市楼为中心,以南大街为轴线,对称地分布着左城隍、右衙署,左文庙、右武庙,东道观、西寺院的这种古代左文右武的封建礼制格局;古城内主要街道两侧,完好地保存了220多家古店铺;古城内拥有3798处具有保护价值的古民居,其中保存完整的有448处。平遥古城的所有这些特征,为人们展示了一幅中国历史发展中非同寻常的文化、社会、经济、宗教发展的完整画卷,是中国汉民族城市在明清时期的杰出范例。

面对这一丰厚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责任非常重大,同时,如何利用好先辈留下的珍贵财富发展好旅游业,也同样具有重大意义。在各级领导、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下,平遥古城的保护和旅游业的发展走过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逐渐理性的过程。从1997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之后,国家、盛市各级对平遥古城保护和旅游产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XX年,全省调整产业结构“1311”项目中,将平遥古城列入全省旅游业发展的十大旅游景区。XX年全省旅游产业工作会议上,将平遥古城作为全省旅游产业重点支持发展的两大龙头之一。XX年晋中市开始实施双百项目,平遥古城旅游业项目和平遥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连续两年被列入全市双百项目,主要内容有:平遥古城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包括8大类46项工程,总投资为4.58亿元;城市集中供热供气项目,总投资2.27亿元;康宁街拓宽及商业开发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平遥古城旅联实业公司文庙开发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平遥中学新校建设项目,总投资1.3亿元;丽泽苑大酒店新建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从1997年之后,国家、盛市三级计划部门加大了对平遥发展旅游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共给予投资8150万元,其中国家4850万元,省2820万元,市480万元。所有这些支持,都对平遥这样一个基础薄弱、财力紧张的地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同时平遥历届县委、政府充分审视分析和深刻认识到“古城存在的唯一性、古城保护的完整性、古城文化的厚重性、古城景点的多样性、古城内部的混合性”这样一些基本特征,积极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坚持以人为本的施政观念和经营城市的发展理念,从解决发展过程中体制、机制、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着手,走出了一条保护与开发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的路子,最终实现了文物保护、旅游发展、城市建设共赢的目标。在短短的几年间,平遥古城以其丰富多彩、古色古香的人文景观,成为国内外游人向往的旅游胜地,旅游产业有力地拉动了县域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如今的平遥古城,已经成为展示中国汉民族文化的大型博物馆,成为我县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的拉动力,成为全省的旅游龙头。XX年,平遥古城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3万人,门票收入4800万元,旅游及相关产业综合收入4.3亿元,分别是1998年的20倍、25倍和18倍。分析平遥古城旅游业的发展,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95 字

+ 加入清单

一、活动目的:时值年中全年的工作已进行到一半,为了缓解员工工作压力,使大家能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到下半年的工作当中,同时为了增进员工之间相互交流、沟通、了解,营造团结、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为目的。

二、活动时间:

三、活动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四、活动地点:宁夏银川沙湖、影视城

五、活动具体行程安排:

1、路线安排:西宁——白银——银川——西宁

2、时间及路线

第一天:8月2日

行驶路线:西宁——白银

行驶距离:西宁至白银全程共280公里,车程4小时

行程时间:

15:30分到公司门口集合

16:00分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从公司出发至白银

20:30分到达白银市

20:50分到达白银饭店就餐

21:30分离开饭店上车集合

21:50分到达白银金源大酒店(西区北京路299号,北京路与天津路交叉

口)取房卡分配房间,通知服务台早晨6:30叫醒服务

第二天:8月3日

行驶路线:白银市——镇北堡影视城——银川市——铁道宾馆行驶距离:白银至银川全程371公里;车程5小时30分;

银川至镇北堡约45公里;车程约1小时;

老城区至新城区约15公里;车程约20分种;

景区活动时间:约2小时30分钟

行程时间:

6:30分早晨叫醒服务

7:00分早餐时间,在酒店用餐

7:20分上车集合,检查房间退房

7:30分清点确认人数出发去银川

13:50分到达银川市镇北堡影视城

14:00分到达镇北堡影视城十八里红餐厅就餐

15:00分到达影视城景点领票自行进入(游览时间为:2小时30分)

17:30分上车集合清点人数返银川市

18:30分到达银川市东来顺饭店就餐

20:00分就餐完毕(行政人事4日晚餐在车上就餐)

20:10分上车集合清点人数,出发至宾馆

20:30分入住铁道宾馆取房卡分配房间,通知服务台早晨叫醒时间6:30分注意:自由活动时间,但是要强调必须结伴出行;同房间人员必须在同住人员较晚未回时,及时与本人进行联系或与活动负责人联系确定人员安全。第三天8月4日

行驶路线:银川市——沙湖景区——西宁市

行驶距离:银川市至沙湖全程56公里,车程约1小时

景区活动时间:约3小时30分钟

行程时间:

6:30分早晨叫醒服务

7:00分早餐时间,在酒店用餐

7:20分上车集合,检查房间退房

7:30分集合清点确认人数出发去沙湖

8:20分到沙湖景点旅游区(游览时间为:3小时30分)

8:30分领票自行进入,通知上车集合时间地点

12:00分上车集合清点人数到沙湖水鲜餐厅就餐

13:00分就餐完毕,上车集合清点人数返回西宁市

23:00分到达西宁市行程结束

沙湖自理费用(自选):游艇(规定线路)100元/人鸟表演30元/人摇橹船(规定线路)130元/人水上飞机/水上飞伞(规定线路)100元/人湿地博物馆4D影院30元/人

六、费用及门票:

费用合计:30676(实际费用)+4324(备用金)=35000元

七、活动要求:

1、全程活动中,要树立安全意识,乘车乘船及游玩当中安全第一;

2、活动期间,请全体人员严格遵守时间,不得延误整个行程;

3、自由活动需向人事行政主任请假,并及时赶回;

4、活动期间不得自行酗酒、醉酒;

5、活动要有大局意识,互帮互助、团结友爱、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雅的事。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2024年旅游局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916 字

+ 加入清单

2013年旅游述职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市旅游局班子团结带领干部职工,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四大一新”发展战略,以“精品景区、休闲城市、魅力乡村、和谐旅游”为切入点,以“做旺龙虎山,做大中心城”为重点,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着力整合旅游资源,强力推进旅游招商,不断强化市场促销,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XX年,全市共接待国内旅游者79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和29%;接待境外旅游者6.9万人次,实现旅游创汇1190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5%和27%。XX年1—4月,预计全市接待国内旅游者356.4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3%和38.4%;接待境外旅游者2.81万人次,实现旅游创汇454.7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2.1%和21.2%。其中,龙虎山核心景区预计接待游客近12万人,同比增长42.9%。

截止到XX年4月底,我市旅行社由xx年初的18家发展到46家;星级宾馆由8家发展到22家,旅游宾馆共34家;导游员由200多人发展到800多人;旅游直接从业人员由6000多人发展到1.5万人;拥有50多部大巴的专业旅游车队1个。XX年,市旅游局荣获“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位列全省旅游系统第一名;被市政府评为“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市旅游局班子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大一新”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坚持把加快旅游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突破。

(一)科学谋划旅游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

市旅游局班子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形势的基础上,充分调研,主动思谋,为市委、市政府作出“旅游发展年”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提出了围绕“一个目标”,实现“两个历史性突破”,实现“三个转变”,找准“四个切入点”,完成“五大任务”的工作思路。

(二)加快旅游规划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

完成了《贵溪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余江洪五湖、马祖岩景区规划》编制;开展了《贵溪樟坪畲族文化风情旅游规划》和《贵溪白鹤湖景区旅游规划》编制;龙虎山景区完成了《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全市已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旅游规划体系。围绕完善城市旅游功能,成立了**市旅游散客接待中心,开工建设了一批高星级宾馆,完善了一批旅游标识标牌。大力开展品牌创建活动,积极申报龙虎山世界自然遗产和创建“国家5a级旅游区”,龙虎山游客服务中心及景观工程建设进展顺利;龙虎山旅游新线路已经贯通,新景观工程正在抓紧建设;龙虎山数字化景区建设(!)有望6月底前完工;无蚊村旅游产品设置、水浒城旅游产品包装、升棺表演项目的改造升级有序推进;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三)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进一步拓展客源市场

坚持“立足华东、对接长珠闽,辐射全国;巩固港澳台,拓展东南亚,做大入境游”的营销方针,加强媒体宣传,搞活公众营销,创新业内促销。媒体宣传方面,加大了在央视、省级卫视和报刊杂志等重要媒体旅游宣传的力度。产品营销方面,加大了对浙江、福建、江苏、上海、安徽、广东、湖南和湖北等重点客源地的点对点的龙虎山旅游产品和线路的营销。公众宣传方面,设置了高速公路沿线和城区一系列户外大型旅游公益广告宣传牌和指示牌,完成了旅游信息网和旅游散客接待中心网站的建设升级,增强了服务功能。宣传品制作方面,继续开展了旅游宣传品“十个一”工程建设,制作发行了两版旅游宣传画册和旅游服务指南,编辑出版了《走进》和《旅游》等介绍**市情和旅游资源的书籍。业内促销方面,开行了旅游“大篷车”赴赣西和湖南、安徽和湖北巡回推介;参加了国家旅游局在西安、南京、上海、广州、石家庄、厦门、衢州和宁波等地举办的系列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和重要投资洽谈会,组织了多场次的龙虎山旅游专场推介会。旅游节庆活动方面,开展了“爱我家乡,十万青少年畅游龙虎山”活动,举办了“龙虎山户外帐篷节”、“龙虎山鸬鹚捕鱼表演大赛”、“龙虎山宋代风情万人交友赏春大会”等系列活动。区域合作方面,全面融入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与其他兄弟地市一道打造环鄱阳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加入了中国旅游霞客联盟和海峡西岸旅游区域合作联盟,携手共创区域合作品牌;加强了与闽粤赣三省十三市、闽浙皖赣四省九市、浙赣闽皖四省十四市协作区的合作,与二十多个重点客源城市旅游局分别签署了《旅游合作协议书》,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