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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的保证责任起算时间(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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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都去哪儿了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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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认真复习迎接期中考试》。

半个学期很快已从身边悄然流逝,我们即将迎来学习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期中考试。考试是检验我们学习成果的方式,更是展现我们长岭学子优良学风的重要窗口。考试也是一种考验,一种让我们敢于正确评价自己,勇于承认学习上的不足,严于自我约束的考验。满怀信心地迎接期中考试,争取优异的成绩,是我们共同的心愿。面对一天天临近的考试,我们该如何迎接挑战呢?

首先,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期中考试。期中考试是是检查和发现同学们在学习态度、能力、方法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的最佳途径之一。考试能提醒大家反省自己的学习状况,以便在下一阶段,有针对性地改进调整自己的学习习惯,完善自己的学习方法,促进自身进步提高,因此必须认真对待。

其次,同学们应该统筹自己的时间,做出合理的安排。要制定好复习计划,并不断提醒自己、鞭策自己。一个成功的人应该是一个有准备的人、自信的人。对待学习乐观积极,投入学习深入踏实,不盲目地自我感觉良好,不急躁地感到无所适从。相信成功应从乐观始,成就应从自信来。复习过程中珍惜时间,合理分配时间和精力,提一提强科、补一补弱科,学贵在专,勤出智慧,时间从来都不会辜负认真踏实的人。同时要注重方法,只有有效的复习,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各科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基本题型要认真梳理,建立系统的知识网络结构,将知识融会贯通。

然后,要保持良好的心态。考试前和考试的过程中,我们的心理是最容易出问题的。许多同学会有“怕”的心理!怕题目难、怕自己考不好、怕考差了会让老师和父母失望等等。在学习和考试中,我们一定会碰到困难,遇到挫折。因为困难和挫折是学习生活中无法回避的必修课!所以我们必须正视困难,迎接挑战。对待考试要做到“不烦恼、不害怕、不着急、不骄傲”用一颗平常心对待考试。对基础好的学生来说,应该相信自己的实力,要树立能考好的信心;对基础不够扎实的同学来说,也应该相信自己努力了,就有理由考出理想的成绩。即便成绩不理想,也可以从考试中吸取经验教训,发现自身的问题,从而不断地改进提高。因此,希望同学们把考试当做促进自身提高的机会,能够以平常心态来看待考试,以从容自信的态度面对考试。

最后,要做到诚信考试。没有好的考风就不会有好的学风,没有好的学风,很难有高的质量。期中考试不仅是考察同学们的学习情况,更是对诚实守信品格的一次考验。做人是学习之根本,而诚信则是做人之根本,拥有诚信的人才会拥有一切!我们应以诚信考试为荣,以考试舞弊为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坚决抵制作弊行为,净化考场环境,用真实的成绩证明自己的实力。

预祝全体同学在期中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为自己的拼搏与付出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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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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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湖南广晟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胡海文(土建施工队负责人)

身份证号:4301056

工程名称:浏阳市各基站土建工程

为了加强浏阳市各基站土建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监督乙方人员进行班组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乙方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4、有权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停工整顿。

5、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内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分工情况。

6、严格审查乙方聘用人员的相关上岗证件。

7、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利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严重违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过程停工整顿,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

8、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搭设的脚手架等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2、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工伤工亡事件发生的索赔问题,乙方应当尽力调解处理并就发生的事情及时上报甲方,因乙方处理不力或者无故拒赔致使甲方受牵连而赔赔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乙方施工承包责任人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6、乙方总承包人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7、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工作。

8、乙方负责人绝不能纵容、包庇专项工程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不允许充当队(班组)的保护伞,从而拒绝甲方的管理要求,养痈为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

10、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11、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机械(电动吊篮、小型电动工具等)必须要有租赁单位资质证书、设备编号、检测报告、合格证,操作者上岗证及检查维修制度。对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必须执行班前讲话制度并做好记录,针对每天的不同工作环境、对象、工种,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讲话。

14、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出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双方合同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6、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合法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和考核的人员上岗。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责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17、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18、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

20、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1、乙方对于其施工队所聘任的劳务人员,应当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人身损害意外险等,因乙方疏忽没有办理由乙方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责任。

三、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

四、特别说明: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上至国务院、市、区,下至本公司都极为重视,相关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的相对出台已将安全生产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以人为本。

五、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方强制要求,为防范和化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保障施工人员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尽量减少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乙方应为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手续由甲方代为办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员的相关证件,相关费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后结算时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关证件而未能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上级主管单位或建设方对甲方的处罚。

补充条款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湖南广晟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或代理委托人: 或代理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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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工程安装安全责任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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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三-五层为砖混结构,总高约20米,总建筑面积约。

二、承包内容及方式;

1、承包内容:

⑴、承包工种:水电(其中包括强电、弱电、给、排水、消防。

⑵、图纸上所承包工种的内容为内容。

⑶、本工种均含小型工具。

2、承包方式:一次性平方面积包干,纯包干,以每平方米  。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方式:以图纸实际面积乘以包干价。

2、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乙方于每月 日前编报工程

四、工期: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日,总工期为 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开始清理基槽土方为准)。

本工期均以日历天数计算,包括雨雪、节假日。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否则拖延一天按 元/天计取,在最后结算中扣除。

⑴、甲方确认非乙方原因影响工期。

⑵、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期。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为合格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因质量问题需进行整改返工的工作,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的六、双方职责范围:

1、甲方职责:

⑴、乙方进场后,负责组织施工,及时提供施工图纸,组织班组

⑵、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用房和施工用水用电。

⑶、按进度计划及时组织施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进场。

⑷、负责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表,督促和指导

2、乙方职责:

⑴、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三天内,及时组织好各工种足够所需的。

⑵、按图施工,严格执行各项规范规定的操作规程,服从甲方。

⑶、各工种必须做到工完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⑷、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期完成所承包范围内的。

⑸、必须服从甲方对机械的统一调配和指挥,不得善自关闸断。

⑹、配合甲方施工员做好测量放线工作。

⑺、严禁违章作业,否则造成一切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七、其它要求:

1、无正当理,乙方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人力不足不能按进度计划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结算按所完成工程量的80%予以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取闹。

2、本合同未尽事宜,在施工中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成立有效,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尾款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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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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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任何非书面形式的约定对保险合同当事人均无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 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法从事道路客运服务的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单载明的客运车辆从事合法客运经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本车旅客人身伤亡或随身携带物品的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旅客是指持有效运输凭证乘坐客运汽车的人员、按照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坐客运车辆的儿童以及按照承运人规定享受免票待遇的人员。

第四条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如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海啸、洪水、台风、龙卷风、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第六条 发生意外时,存在下列情形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一)客运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

1.无行驶证、车辆营运证;

2.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3.客运车辆不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1.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2.驾驶人不符合《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应当具备的要求的;

3.无有效驾驶执照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四)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利用客运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第七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非本保险合同所称旅客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被保险人根据合同应该承担的责任(不包括如果该合同不存在,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四)任何精神损害赔偿;

(五)任何间接损失;

(六)旅客在客运车辆外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七)旅客因疾病(包括因乘坐客运车辆感染的传染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八)旅客携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违禁物品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九)旅客随身携带物品因自身的自然属性、质量缺陷或包装、放置和保管不善遭受的损失;

(十)客运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十一)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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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用电安全责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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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项目、设备等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中安全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承包形式:

二、承包方应具备的资质和条件

1、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符合工程项目要求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证明等。

2、应提供“外协单位准入证明”原件。

3、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B类人员”安全上岗证原件。

4、应提供专(兼)职安全员的上岗证原件。

5、应提供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原件。

6、自带的施工机械机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

7、工程分包队伍还应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管理目标

分包方在工程项目( )施工期间,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人身死亡事故、无人员重伤事故、无重大机电设备事故、无重大厂内交通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生产性火灾事故、无重大建(构)筑物倒塌、无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无重大卫生防疫事故等。

四、双方的安全责任

1、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1遵守《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规程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1.2 负责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监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查。

1.3 对承包自带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有权禁止承包方使用,并做退场处理。

1.4 对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和上岗前的体检工作,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和其他要求,介绍施工作业环境、工程现场存在的施工风险和易发生的事故,并组织进行安全考试。

1.5 负责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

1.6 应建立施工区域责任管理制度,并与责任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区域责任书”,明确相关的考核奖惩细则。

1.7责任单位负责编制清包工程项目的“作业指导书”,作业前组织全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

1.8 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对安全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1.9 负责完善作业区域的孔洞盖板、防护栏杆、手扶安全绳等安全防护设施,依照相关约定对区域责任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与考核奖罚。

1.10 监督责任单位落实“工作许可”规定,无技术措施、无安全交底的情况下严禁施工。

1.11 不得对承包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约定的合理工期。

1.12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承包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

1.13 协调与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复查闭环管理。

1.14 传达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情况,及时通报相关的安全工作信息。

1.15 建立和完善现场应急抢援体系,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1.16 对施工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三违”现象进行纠查,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1.17 对不服从安全管理、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的承包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责令停工整顿,或解除工程合同。

1.18 在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时,组织进行现场救援,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与上报,并按照制度、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扣除安全保证金。

2、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2.1承包方必须服从项目部、分管单位(专业分公司)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并全面遵守在承发包合同中及现场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2.2 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和本协议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

2.3 对入场所有人员上报项目部、提供身份证件,对施工过程中入场、更换的人员必须及时上报。

2.4 提供本单位的施工资质等资料,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并对这些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5自带的施工机械机具满足安全规定,相关资料保存齐全,入场前将自带的施工机械和机具清单上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的现场检验和资料审查。

2.6 组织进行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身体健康检查,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严禁录用老弱病残、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及童工。

2.7接受发包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调整施工人员时必须履行手续征得发包方的同意,新入厂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教育和书面考试合格,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2.8 为施工人员配置合格的劳保防护用品用具,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

2.9 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审批规定,组织做好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工作,做好作业环境条件的检查与确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10 严格落实发包方的“工作许可”规定,做到无技术措施、无安排交底不得安排施工。

2.11负责本单位安全施工责任区域内的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维护,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发包方的考核与奖惩。

2.12协调与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履行本单位负有的安全管理职责。

2.13 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作业环境满足相关规定,安全设施投入及时,安全警示标识明显。

2.14参加发包方组织进行的应急抢险培训活动,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应急救援体系。

2.15 有权拒绝发包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检举。

2.16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报告发包方的相关人员,紧急情况时可以组织施工人员撤离作业区域。

2.17 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或违规分包。

2.18服从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五、事故管理

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承包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承包方应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及时报告发包方、承包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

2、承包方的车辆在现场发生意外,造成发包方或其它单位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等,应依法承担相关的赔偿、治疗等责任。

3、如因承包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或其它损失时,承包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或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发包方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均应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5、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施工中,因承包方责任或承包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承包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承包方必须配合发包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承包方填报。如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等,发包方有权进行索赔。

7、工程最终结算前必须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

六、检查考核

1、为保证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5万--20万元,或管理费的30%作为安全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协议的违约金和赔偿用款,不足时由乙方补齐,节余款退给乙方。

2、事故考核标准

2.1 发生轻伤事故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

2.2 发生重大职业安全健康伤害事故或重大卫生防疫事故时(非自身管理责任的意外情况除外),扣除安全保证金的30%。

2.3 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或一次轻伤三人及以上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50%。

2.4 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或一次重伤二人以上(含二人)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0%。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为主合同的附件,本协议构成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方、发包方的经营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分别保存一份。

八、协议生效与终止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协议从开工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监督执行,竣工验收后自行终止。如承包方在施工中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安全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对发包方提出的警告、停工整顿拒不执行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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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保证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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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法官:

山东理永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孙健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特别代理人依法参加诉讼。现根据庭审调查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孙健是鲁Q/0110F号机动车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依法有权要求被告给付保险金。

原告孙健在被告处分别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并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保险期间为20xx年1月19日至20xx年1月18日。发生保险事故的时间为20xx年6月27日,在约定的保险期限内,按保险法的规定,被告应承担保险责任,给付原告保险金。根据保险合同最大诚信原则,原告因出险事故受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被告扣减、拒付保险金的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也违背保险分散风险和补偿损失的职能。

二、 原被告间的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但被告没有向原告交付保险条款,也末完成格式合同应履行的明确说明义务,对原告的诉讼费、交通费、车损等损失扣减免赔的理由并不成立。

1、被告没有向原告交付保险条款,也末完成格式合同应履行的明确说明义务。

基于最大诚信原则以及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性质,根据保险法及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末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这里的“明确说明”,应对于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免责条款,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

本案被告并没有向原告提供过合同条款,对条款内容更末向原告提请实质上的合理注意,对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尤其是专业术语也没向原告释明过,被告在开庭时对是否已尽了明确说明之义务无证据出示。对于孙健在投保单上的签字,表面上看意思表示一致,但被告给付的保险单上没有写明具体的保险责任免除条款。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免除条款对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成为被告拒赔的理由。对于投保单背面的条款,被告甚至没有在投保单文件正面,用黑体字、下划綫或者大字体的方法进行特别处理。投保单背面提示的字号太小,使一般人或常人很难看清楚看明白。这种做法其实掩盖了事实上的被保险人意思表示的不自由。本案在法庭调查中,虽然被告以该公司车辆保险条款为依据试图说明提示了注意,但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本身不能证明保险人履行了说明义务。从本案不难看出,被告为保护自身利益,设立免除责任的条款,签约时即不向原告提醒,也不作任何说明,致使我的当事人懵懂签约或被迫接受其条款。

2、被告提供的免责条款是显失公平的条款,对原告的诉讼费、交通费、车损等损失扣减免赔的理由并不成立。

被告援引了诉讼费、交通费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的保险条款,但代理人认为,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交通费买单。

同时,我国新的《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交强险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及商业第三者险条款,因此,对原告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支付的3000元诉讼费及多次去被告处索赔而产生的1000元交通费用,应当由保险公司埋单。

庭审中被告提出应按国务院基本医疗目录进行扣减医疗费的保险金理赔数额。基于上述理由,被告的该辩解也不能成立。何况,被告在庭审中并没有提出哪些药品是在国务院基本医疗目录之外有效的证据,该辩解只是保险公司内部的规定,其实质是依靠自己的强势地位,免除自己的理赔义务。保监会制定的车险条款规定除外责任的基本作用是为了明确保险人所应承担的保险责任,而不是为了剥夺被保险人应享受保障的权利。因此说被告以该无效条款主张免责是不合理的也不是合法的。

关于原告的车损问题。根据合同法、保险法及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发生出险事故后,保险人应出现埸定损、修复等工作,被保险人应当协助配合,因此保险金额及其标的物损坏产生的修复费或其它费用的举证责任应由被告承担。而当原告去被告处索赔时,被告给原告的车损核定的是1580元,理由是被告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依据保险条款要扣除20%的损失。原告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在正规汽车修理厂进行车辆维修花去1900元,出具了正规修车发票,被告却仍然要按照事故责任扣减原告的车损,原告认为被告的辩解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关于原告已付三者事故当天抢救检查费用1509.2元的问题,被告应给予理赔。

20xx年6月27日事故发生当天,原告将三者张同秀就近送往日照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产生抢救检查费用1509.2元,第二天直接转院至日照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原告之所以没有在交通事故诉讼中提及,是因为该交通事故造成三者张同秀医疗费损失就有近四万元,已经远远超出交强险医疗费一万元的限额,交通事故诉讼程序中又不处理商业险问题。所以原告现行垫付了事故当天的该笔抢救费用,等待交通事故发生后依据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向被告索赔。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日照市人民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票据、病历等材料印证,足以认定该笔抢救费用和本次交通事故的关联性和真实性,被告拒赔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原告孙健是鲁Q/0110F号机动车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被告没有向原告交付保险条款,也末完成格式合同应履行的明确说明义务,对原告支出的抢救费、诉讼费、交通费、车损等损失扣减免赔的理由并不成立。恳请贵院依法查明事实,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山东理永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振国

20xx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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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动产货品分期付款买卖契约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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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货品分期付款买卖契约

卖方x x x(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x x x (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x x x(以下简称丙方)

今甲方x x x(卖方兼所有人)与乙方x x x(买方兼使用者)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本合约的标的物x x 产品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x x 元整。乙方得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 前款x x 元

(2) 余款x x 元

(3) 月息x x 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x x元予甲方,余款自x x x x年x月x日至x x x x年x月x日止,每月x日前各支付x x元。

第三条 乙方与其保证人得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约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x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约订立的同时,将x x产品交与乙方,以交换乙方的支票,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它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x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x x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约。

第七条 乙方若违反第二条的规定 ,即失去对x x产品的使用权,并应立即将该产品归还甲方。

卖方(甲方):

地址:

买方(乙方):

地址:

保证人(丙方):

地址:

x x 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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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总承包商付款保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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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贵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总承包商的申请,我方愿就总承包

(分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贵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总承包商的申请,我方愿就总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总承包商应向贵方支付的工程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本保函所称工程款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日内。

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总承包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总承包商未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在出现贵方与总承包商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总承包商拒绝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___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总承包商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总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总承包商的另行约定,免除总承包商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总承包商债务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增加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总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_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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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半年时间已过,你的上半年工作总结写好了吗?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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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半年,在这过去的半年里,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帮忙下,顺利的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对上半年工作做一个总结。

一、前台接待方面

前台接待是客服部的服务窗口,持续信息渠道畅通,监督区域管理、调度和协调各部门工作,是前台接待的主要职责。接待人员是展现公司形象的第一人,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公司,是联系小区住户的窗口。

在工作中,我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工装上岗,接待来访人员以礼相迎,态度和蔼的接听和转接电话,仔细认真的处理日常事务,耐心听取业主反映的问题、需要解决的困难,细心解答并详细的记录,在第一时光安排人员上门服务。每个月月末,将来电记录汇总,上半年共接到来电68个、去电130个,业主有效投诉2宗。业主的所有咨询来电,我们都给予满意回复;业主的报修问题,透过我们的及时联系,根据报修资料的不一样用心进行派工,争取在最短的时光内将问题解决。同时,根据报修的完成状况及时的进行上门回访或电话回访。业主的投诉,已上报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透过这些平凡的日常工作,使我的工作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受到了小区业主及领导的一致好评,也塑造了我们物业人的新形象。

二、档案管理方面档案是在物业管理中直接构成的文件材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业主资料、各部门档案、报修单、工作联络函、放行条等资料进行较彻底的分类整理,做到目录清晰,检索方便,各栋住户资料进行盒装化、各部门档案进行袋装化管理,按期、细致的整理完成。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制定完善资料的保密制度。定期检查档案状况,改动或缺少及时完善。上半年共接到各类报修共64宗,办理放行条42张,工作联络函10张。

三、各项费用的收缴工作

鉴于物业管理是一个高投资、高成本、低回报的服务行业。要确保工作持续正常进行,

务必做好各项费用的收缴工作,并保证按时足额收缴。上半年共收取物业服务费用79212元;

私家花园养护费50386元;光纤使用费XX元;预存水费1740元;有线电视初装费450元;燃气初装费3300元。

四、经验与收获

半年来,透过努力学习和不断积累,思想认识上还是工作潜力上都有了较大的进步,已具备了客服中心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组织管理潜力、综合分析潜力、协调办事潜力和文字言语表达潜力等方面,经过半年的锻炼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努力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用心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具备较强的专业心、职责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下半年工作计划

1、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益。

2、进一步加强客服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任务,做到严谨有序。

3、结合实际状况,多从细节思考,紧跟领导意图,协调好内外部关系,多为领导分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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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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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因事外出,必须移交出本人保管的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填写《支票临时授权书》和《印章临时授权书》,明确临时授权的起止时间,经接受人、监交人核实签字后方可办理临时授权。临时授权时间结束,接收人应及时将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交由原保管人进行保管。

临时授权应有监交人参与,原则上监交人应由省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地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或区县支公司经理担任。

第十九条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因岗位变动或因故;保管人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应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包;交接应有监交人参与,监交人的指定应符合会计基础工;移交清册应当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第二十条财务专用章如因公司规定、机构变动等原因停;第二十一条公司或财务部门负责人更换、离任时,各级;第二十二条银行预留印鉴因丢失、磨损严重、因故停止;等需重新制

第十九条 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因岗位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移交出本人保管的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并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岗或离职。

保管人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应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包括支票、印鉴等内容。在办理移交时,保管人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收人要按移交清册逐项核对点收。同时,接收人应根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重新办理印章领用手续,区县支公司还应向分公司财务会计部更新保管人的报备情况。

交接应有监交人参与,监交人的指定应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则上监交人应由省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地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或区县支公司经理担任。

移交清册应当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十条 财务专用章如因公司规定、机构变动等原因停止使用时,各级公司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停止原印章的使用及授权,并将原印章按照申领登记数量交回上级办公室封存或归档,不得私存或私自销毁。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财务部门负责人更换、离任时,各级财务部门须及时会同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原财务人名章的上缴、换发等手续,并及时办理银行预留印鉴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 银行预留印鉴因丢失、磨损严重、因故停止使用

等需重新制发,各级财务部门应按照印章制度规定提交申请,并办理原印章交回手续,经审批后重新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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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施工安全责任合同电力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2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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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为做好乙方从甲方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及后续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为乙方从甲方承包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和使用安全协议。

二、施工工程基本情况

1、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安全责任范围

1、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2、审查承包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和专项施工方案,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5、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6、甲方指派项目经理负责与乙方联系施工安全方面的工作。

7、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责令乙方清除不安全隐患的权利。

四、乙方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制度和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甲方下发的管理程序,严格服从甲方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2)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特殊作业人员)花名册,企业资质证书和委托书等原件经监理审核后将复印件(总监签字的复印件)送甲方项目技术部备案。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甲方项目技术部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培训上岗。

严禁无证及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上岗。

4、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乙方必须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

5、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2)乙方应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并负责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如果一方存在违反以上规定或者违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规定的,其行为严重影响另一方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双方可以据此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执行。

五、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人员未遵守本安全责任协议书或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标准,违章作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安全管理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出险理赔责任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负责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x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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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机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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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作为荣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校园代理,为解决部分学生购机一次性付款难的问题,本着自愿、平等原则,特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及数量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品牌____型号手机或电脑,数量 台。

第二条 价款及付款方式项予甲方:

乙方于收到上述手机并验货后首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 元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付清,每月___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条 违约责任条款

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相应到期金额,须自应支付日始以手机价款的1%/每日支付甲方作为延迟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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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携手防疫抗艾共担健康责任主题活动心得体会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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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目前是一种不治之症,又称“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是由艾滋病毒引发的疾病。艾滋病病毒的传播途径主要包括血液、母婴遗传和_不正当行为等。这种疾病会破坏人类的免疫系统,使人类失去抵抗疾病的能力,导致病毒、原虫、细菌、霉菌等可轻易侵入人体,引发各种疾病及发生恶性肿瘤,最后百病俱发而丧失宝贵之生命。艾滋病是死神最有力的呼唤,艾滋病是人类活着的的栅栏;它的入侵无法阻挡,它的力量,使免疫系统毁于一旦。它能让人毫发无伤,却能让人带着痛苦走向死亡。艾滋病可以毁掉一个人的前途与希望。篮球巨星“魔术师”约翰逊因艾滋病而失去光芒,南非总统曼德拉的儿子因艾滋病让父亲狼狈不堪,一代作曲大师高峰因艾滋病而不幸身亡。

艾滋病已经不仅仅是卫生问题,更是发展和安全问题。因此,关注艾滋病,可以让许多人逃离死神的魔掌。20__年的世界艾滋病日主题为“全民动员”,这一主题将继续通过世界艾滋病日运动的口号“遏制艾滋,履行承诺”加以推广。所以我们要积极传播艾滋病防治知识和防治政策,倡导积极向上的理念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来远离艾滋病。这里,我提几点要求: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努力学习,追求进取,避免空虚无聊,正确交友,把握自己的行动,做到洁身自好,以免感染艾滋病。

作文

2、娱乐场所是艾滋病传播的高危地带。

因此,我们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不喝酒,毒,不涉足青少年不宜进入的场所,包括歌舞厅、游戏厅、网酒吧等地方。

3、另外我们还要注意马路卫生,不到街边小店扎耳朵眼,不找街头牙医拔牙补牙,不到没有消毒措施的诊所注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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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药品质量保证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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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

乙方: 市 医药有限公司

为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药政法规,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遵守国家药政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甲方业务人员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有明确规定授权范围和有效期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并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甲方提供的药品是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的合格药品;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甲方提供进口药品时,同时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和同批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者《进口药品通关单》。

3.甲方提供的药品是专利商品的,应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专利证书和最近一次缴款凭证。

4.甲方提供药品的发运期质量责任,遵照国家《医药商品购销合同管理及调运责任划分办法》的有关要求控制,在药品有效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5.甲方在供货时,药品距生产日期不超过其有效期三分之一,进口药品和特殊情况另行约定。供应的药品在50件以下的,不能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的不能超过3个批号,不足1件的1个批号。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6.甲方接到乙方请求质量查询函(电)后,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超过期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药品因适销不对可以退回甲方,乙方因批号陈旧不能销售时,甲方须换回原批号并提供相等数量的新批号药品。

8.甲方提供的生物制品属于《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试行)中所规定的品种须同时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该批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9.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中如有涉嫌冒充专利的,乙方有权对涉嫌冒充专利的商品采取撤柜、暂扣等措施。

10.如因甲方所提供的商品而引起专利侵权纠纷发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依法经营药品单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证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

2.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药品,若在验收中发现短缺、破损、差错、包装污染、外观质量问题及进口药品无加盖甲方公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和同批号的《进口药品药检验报告书》或者《进口药品通关单》的,应在收到药品(以货到日期为准)后一定日期内(本市为3个工作日,市外为7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处理。

3.乙方在营业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药品中产生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有分歧者,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为准。乙方在接到药检报告后的10日内通知甲方,并将报告书送达甲方处理。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经营或使用甲方提供药品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5.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的药品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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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保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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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提供担保,保证合同-范文。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 (币种)资金本金(大写) 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 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

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

通知后 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合同范本《保证合同-范文》。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 %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

保证人名称:______住 所: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开户金融机构:______ 帐号:______电话: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传真:______

贷款人名称:______住 所: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开户金融机构:______ 帐号:______电话: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传真:______

借款人名称:______住 所: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开户金融机构:______ 帐号:______电话: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传真: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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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保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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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或贷款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邮编: 邮编: 邮编: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法定地址: 传真: (1)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或授权代理人)

帐号: 法定地址:嵊州市官河路528号 电话: 电话:0575- 邮编: 邮编:312400 丙方

(2) (3) (公章) (公章)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嵊州市恒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借 款 保 证 合 同

借款人:

贷款人: 保证人:(1) 保证人:(2) 保证人:(3)

合同编号:( )保第 号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1) (以下简称丙方) 保证人:(2) (以下简称丙方) 保证人:(3) (以下简称丙方) 为确保编号为借第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因甲方的请求,愿意为其向乙方所借贷款提供担保。经乙方审查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期限、利率 丙方愿意为主合同中甲方向乙方取得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期限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利率为月息 ‰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具体保证范围以第二条内容为准)。

第二条 保证担保范围 丙方同意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的本金、利息(包括按规定计收的加罚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

第三条 保证期间 丙方同意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四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约定保证人对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及加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所需的包括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在内的一切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 其它约定事项

1、若主合同债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作为丙方的,则丙方每一保证人都愿意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乙方有权要求丙方中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并可直接从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帐户中扣收。

2、若甲方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虚盈实亏及停业、停产关闭或不能按约支付利息;或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其他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或丧失商业信誉,与第三人发生债务纠纷;或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或恶意逃避债务等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丙方同时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如发生下列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保证合同继续有效,保证人愿意继续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申请延长借款期,经乙方审查同意展期的。 (2)乙方因国家金融政策调整而变更主合同项下部分条款的。 (3)主合同被依法宣告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的。 (4)甲方或丙方变更其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等的。 (5)甲方或丙方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行为的。

4、合同有效期内,丙方愿意及时、完整、如实地向乙方提供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一切资料,并接受乙方对上述资料涉及情况的调查与监督。

5、丙方机构若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行为,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 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6、

7、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规定办理。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效力、解除和声明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时自动解除。 4、本保证是丙方真实意思表示,甲方与乙方无串通、骗取丙方提供保证的行为;乙方无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本保证,丙方自愿签订本保证合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

甲方 份,乙方 份,丙方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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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债权按期实现保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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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债权出让人):

乙方(债权受让人):

第一条鉴于:

1、甲方向乙方借款,双方已于签订了编号为 《个人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2、为确保到期及时归还乙方借款本息,甲方郑重承诺将其在公司享有的至围内的债权转让给乙方。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个人债权转让协议范本第一条:债权转让数额转让债权数额:甲方将其在 公司享有的 至 期间的金额为 范围内债权转让给乙方所有,最终转让债权的数额以甲方与 公司在 至 期间正常结算后于《借款合同》到期日止的实际债权数额为准。

第二条:债权转让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同意将本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可向 公司直接行使权利,实现债权后,若超出借款本金及利息部分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仍有义务向乙方支付。

第三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

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可转让的债权;

(3)及时向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

(4)本协议生效前,该转让标的从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没有任何权利瑕疵。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经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律师及取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 协议的补充修改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甲方仍继续按借款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向乙方履行义务。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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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产品分期付款买卖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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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分期付款总额定为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_____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以下无正文)

出卖人(甲方):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买受人(乙方):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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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首付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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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___,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付清,每____月____日前各支付元。

第三条乙方可以就上述条件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一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产品交付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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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保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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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工 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分包商)就_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号《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方式为甲方向分包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分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 本合同所称工程款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分包商支付的工程款。

2.2 甲方在上述保证范围内所承担的保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

3.3 甲方与分包商协议变更主合同付款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为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履行支付义务,但乙方付款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收取担保费。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_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分包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第三人。甲方与分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重大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 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9.2 向________________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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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承运人未克尽职守应承担经济责任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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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未克尽职守承担经济责任

一、案情简介

某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发货人)出口861箱/8400件pvc雨衣,装40货柜eisu1303383于1998年7月31日从福州港起运,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海洋货物运输一切险附加战争险,保单号为fc07/9806342,保险金额45540.00美元,目的港为希腊的比雷埃夫斯港。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货物短少103整箱,另有6箱破损内容不齐,经保险当地代理united indurance &services co.ltd.现场检验,确认损失金额为5442.85美元,同时发现货柜的铅的封号046128与提单注明038445号码不符,并认为货损原因与此有关。随后将所涉整套单证寄送保险公司审核。

收货人提货时的货柜铅封号与提单注明的原始铅封号不符,这已表明货柜曾在承运人的照管期间被开封,对发生短少货物无疑属于承运人掌管期间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鉴于此,及时对境外的收货人履行赔付义务,合计赔付货损的收据及权益转让书后,保险公司立即转入对承运人的追偿。

在追偿初期,考虑到案涉货损金额较小,保险公司与提单签发人evergreen(长荣海运公司)驻榕办事处以及一程船东马尾轮船公司致函联系,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后者亦有和解愿望,但其随后调查,变动的铅封号是福州海关验货时更换的,因而主张货损是托运人原装短少所致,拒绝赔偿。保险公司至此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述承运人应依法赔付因其管货不周而给保险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法庭审判经过

第一次开庭,被告辩称:第一,原告保险理赔不合法,无权行使代位求偿权。被告声称本案货物短少是发货人原装短少所致,不属保险责任范围。第二,被告进而提出,既然货物短少是发货人短装所致,本案不属保险事故,因此,保险人赔付属于错误理赔,取得的代位求偿权无效,也就无权行使提单的有关权利。第三,原告理赔过程有过错,没有认真核实集装箱换封的实际情况。第四,即使本案货损发生在海关抽验过程中,因第三人盗窃行为引起的,保险合同也是无效的,因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尽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告知义务,将码头开箱的事实告知原告。

上述抗辩咄咄逼人,对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权的质疑旨在保险公司的整个追偿基础。休庭后保险公司为查明货物是否确属短装,要求发货人提供出货当时的装箱交接记录,但发货人表示实际装箱由工厂操作,目前因生意上的原因与工厂闹翻,相关证据无法取得。

那么货物短少、灭失究竟发生在什么环节?客观分析上述调查结果和现有证据,货物发生短少存在两种可能:要么发货人当时的确少装货物;要么短少发生在承运人接货后和最后封货柜之前照管期间。而保险公司经过研究本案的所有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的规定,随后基于以下的抗辩理由主张保险公司有权行使代位求偿权,无论基于何种情况被告均应对货物短少灭失负赔偿责任:本案的第mt806pir30e79ab号提单批注“shipper`s load & count”(发货人装载、点数),因而施封并非发货人进行的。在货物交接时,被告作为承运人在核对货物后施封,在理货后也未提出数量异议,在庭审时又无法提供理货单据,因而事实完全表明,被告在接受货物时并未发生短少及任何灭失,应当依法对本案货物短少及灭失负赔偿责任。即使承运人未及时修改提单记载的原始封号,而误导了保险公司对货物短少的事实判断,如果承运人主张保险公司理赔有过错,那么该过错显然与承运人的疏忽或未克尽职责有着明显的因果关系。可见,承运人必须对其签发的提单负责而不论该案货物发生短少的事实如何。

第二次开庭,被告再次提出抗辩:第一,最后的铅封号046128是福州海关抽验后重新封上的,提单上的,提单上的服务方式注明为“fcl/fcl、0/0”(意即满箱装承运人不负责货柜装箱、责任起讫是海洋至海洋或舷至舷),因此,承运人的责任不覆盖在此前后的任何区间。第二,本案涉及更改航期的事实,而7月21日出具的保单却载明航班船名为31日改期“闽台88号v9830e”而未附加任何船批单,因此,保险赔付是在非承保的航班航次条件下履行的保险理赔义务,保险人因此获得的代位求偿权依然无效。被告又一次对代位求偿问题提出质疑。

对此保险公司当场抗辩:承运人尽管不负责货柜装箱,但证据表明,案涉货物在1998年7月28日即已在承运人的照看管理之下(货物运进新港码头时已在承运人看管下施封,封号为038445),发货人已完成了货物交接手续并失去了对货物监管能力,按航运惯例也免除了监管货物的义务,对货物的监管义务转由承运人承担。因此,被告在提单服务方式/类型上注明fcl/fcl、0/0,属于免除及减少其责任之行为,按提单载明适用的《海牙规则》第3条第8款规定,应作废并无效。所以保险公司方认为,本案货物短少发生于被告接收货物并加以铅封之后,被告另存有预借提单的违法事实,原告在给付理赔以及取得被保险人出具的权益转让书的基础上,即使被告主张的货物短少系托运人短装所致的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得以成立,仍然不影响原告合法取得的代位求偿权,原告有权根据案涉提单向被告追偿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且被告对此负有完全的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

1999年6月23日,厦门海事法院签署(1999)厦海法商初字第016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作为涉诉货物的保险人,所签发的保单经合转让后,与收货人之间形成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关系,收货人取得保单下的权利义务,与原告和托运人/发货人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中的瑕疵并无关系,被告以托运人未尽通知义务为由,认为保险合同无效的辩称不予采纳。货物短少经目的港检验机构与船东代理联合检验,推测原因为失窃,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原告据此理赔并无不当。被告认为本案货损短少是发货人/托运人未将部分货物装运,但不能举证,故对其辩称不予采纳。”

“被告作为本案货物的承运人,有义务按提单记载状况交付货物,根据我国《海商法》第77条的规定,其与收货人间的权利义务依提单的规定确定。被告应保证按提单记载的包括铅封在内的集装箱表面状况完好交接,根据《海商法》第77条的规定,其提出铅封因海关查验而更换的证据不能对抗收货人。由于原告已取得收货人的代位追偿权,被告也不能以此对抗原告。因此被告之一提单签发人长荣海运公司应对货物短少承担责任,被告之二一程实际承运人马尾轮船公司在其承运期间集装箱交接完好,对货物的短少不承担责任。”

“根据《海商法》第51、77、78条第1款、第252条第1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长荣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理赔款5442.85美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自1998年10月21日起至今实际付款日止利息;二、驳回原告对福州市马尾轮船公司的诉讼请求;三、本案诉讼费人民币1850元,由被告长荣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长荣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上诉,向保险公司汇付了上述款项。

三、判决评析及代位求偿权深层定位的思考

综观本案,被告的抗辩亦有相当分量的事实基础,案涉货物铅封变动是福州海关的码头验货使然,而该批货物为塑料雨具,属低值易耗品,在码头监管森严的情况下,论理不易成为偷盗的主要目标。因而,本案货物原装短少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些,且被告提供福州海关第249号《作业流程表》为证,已尽举证义务,法院完全可以在被告举证的基础上认定货损属于原装短少,但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胜诉!值得思量,其实这也正是本案的典型之处。

我国属大陆法系国家,受法制环境的限制法院不能应用法理判案,只能依据现有成文法律来判案,因此,法院在本案的判决中欲对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予以保护,只能在判文上使用技巧,如:判决认定货物短少缘由的依据是目的港检验人的“推测原因为失窃”,并以此认为“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原告据此理赔并无不当”,对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权予以保护。法院对货损发生的实际原因亦未查明,推测为失窃的模糊语言并不排除货物原装短少的可能性,而在此种情况下以“被告认为本案货损短少是发货人/托运人未将该部分货物装运,但不能举证”为由支持了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无疑内在包含着保险人善意理赔的法律保护。

而法院对善意理赔的保险人利益予以保护的意图,从其对本案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上明显向原告倾斜亦可见一斑。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原告主张案涉货损是承运人责任期间发生失窃所致,依据是货柜铅封变动以及目的港检验人“推测为失窃”的结论。被告举证表明货柜在进入码头前是原铅封号,海关验货后更换新的封号,所换铅封号在整个航程中均未再发生任何变动,因此主张在码头并未发生失窃,货损是原装短少。客观分析双方举证责任完成情况,原告明显处于劣势,因为推测为失窃与事实发生了的失窃显然不同,唯有真实的失窃才属于保险事故应予理赔,原告在被保险人索赔时,没有相反证据表明货损短少是其他不属保险范围的事故造成,所为理赔无可厚非,符合保险法及时赔偿的立法宗旨,也维护了自身的商业形象。然而问题在于被告完成了“铅封变动是海关在码头验货使然”的举证责任后,主张在码头货物失窃的举证责任论理又应落到保险公司头上,而保险公司并没有进一步的证据支持该主张。但厦门海事法院则见仁见智,从被告主张“货损短少是发货人/托运人未将该部分货物装运但不举证”的角度判令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瓜果,究其原因,这显然是在自由裁量的范围内,倾向于保护善意理赔的保险人的利益。因此,本案判决中无疑昭示着保险人的善意理赔应获得法律保护的审判价值理念。

本案中保险人鉴于铅封变动及目的港检验人推测为失窃致使货损的结论下凭齐全的单证对货损予以理赔在主观上实无过错可言,但本案却属货物原装短少的可能性,却对传统的保险代位求偿权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若因循传统保险代位权理论,在前述情况下保险人理赔将由于此后的事实证明确属原装短少而被判不是保险事故,则无保险代位权可言,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上切实的保障。尤其是在海洋货运险业务中,收货人往往是处于法律环境大相径庭的异国他乡,向其追讨错误理赔款撇开事实上的困难不谈,还存在着可能由于具体法律规定的冲突(即依保险人所在国无代位权,但依收货人所在国法律在该种情况下则有代位权)而得不到保护。因此,本案的审判实践对保护保险人的善意理赔、对维护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既然传统的代位追偿权理论使保险人在追偿时受到限制,促使我们思考代位求偿权深层定位的问题。返观我国的《保险法》与《海商法》均未对保险代位权作详尽的规定。《保险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海商法》第252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要求索赔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需知道的情况,并尽力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从立法的内容看,两部法律条文对保险代位权的行使规定了一个前提两个要件,一个前提即所发生的事故应是承保范围内损失(保险事故),两个要件分别为支付保险理赔款以及追偿已赔付的保险金额为限、追回金额超过赔偿限额的应当归还给被保险人。就保险代位权的立法要旨看,上述规定实质上是要求保险代位权的行使应有保险合同上的依据。

然而,目前的立法实际仅是对保险代位权行使的依据作了规范,并没有回答到底什么是保险代位权,未对保险人在理赔时根据提交的齐全单证判断是保险事故,而在追偿时根据被告提供的证明表明该损失并非保险事故时是否仍享有追偿权(本案假设的事实正符合这种情况)作出进一步的规定,甚至也未对保险人在承保责任外发生损失的自愿赔付时规定如何操作。这也是上述案例中保险公司在本案中的处境,而该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权始终被对方质疑,这在诉讼程序上并不鲜见。保险人作为原告在此类诉讼中,其代位求偿权问题经常被被告方利用作为抗辩的手段,被告方总是选择在保险人的追偿前提出先发制人,以达到回避在实质性问题方面的举证义务,而他们往往能够达到目的的原因之一,恰恰是我国《保险法》关于保险代位权的性质、成立和行使要件、行使方法及其内容、代位权行使的保障和救济、代位权的行使限制等许多理论和实务问题没有提供完整的答案,法院的审判实务方面,也没有经典的判例可以援引。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力,但该从权力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本文认为在保险合同中有关保险代位权的问题,同样涉及被保险人债权的转让,《合同法》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应当同样适用。亦即只要被保险人出具《收据及权益转让书》并将债权转让的事实有效通知第三方责任方,就意味着保险人取得的代位求偿权的有效性毋庸质疑。否则,保险人在赔付被保险人之后向责任方追偿时诉诸法庭,却首先面临的将是法官对“保险理赔是否符合保险合同条款”的审理,这对保险人不仅颇为不公而且会阻碍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

我们不妨进一步设想,假如保险人在商业经营中从特殊的角度考虑(如保险条款不尽完善、政府部门的压力、与广大客户的关系等),对承保责任范围外的损失作了自愿赔付或通融一定比例的赔付,那么保险人取得在该自愿赔付或通融一定比例赔付的金融范围内的代位求偿权是否有效?答案是肯定的,上述《合同法》规定仍然适用自愿或通融赔付的情况,因为保险人的自愿或通融赔付并不排斥或否定其代位权的存在,理论上保险代位权为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其因为保险合同的订立而当然发生;保险人放弃依照保险合同而享有的免于承担保险责任的利益,并不说明保险人放弃了保险代位权,造成被保险人损害的第三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并不因保险人自愿或通融赔付保险赔偿金而受影响,第三人仍得以其对被保险人的一切抗辩对抗保险人。所以,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无须承担保险责任时,仍然给予被保险人以赔偿的,可以对造成被保险人损害的第三人行使代位权。因此,不论保险人的赔偿是否基于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在代位求偿权的问题上,只要被保险人的损害从保险人处得到补偿而因此将补偿范围内的代位求偿权转让给保险人,保险人因此获得的代位求偿权当然有效,这样既方便和满足了商业贸易发展的需要,最大限度内尊重了当事人合同自由的权利,也杜绝了被保险人的诉权转让后双重获利的可能,符合保险损害的补偿原则,又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我国现行法律仅规定法定赔偿下的代位权的立法实践下,应当许可和保护甚至鼓励自愿或通融赔偿情况下的代位权的产生、存在和发展,而不能、同时也没有任何理由以前者来否定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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