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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条例办法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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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业务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外贸,销售,全文共 2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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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计划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项目部)计划管理的职责和任务,使计划能够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保证公司各项技术经营指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计划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和分级负责制度。 第三条、 计划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将公司一定时期的任务分解给各部门、项目或个人,并为其在该时期的工作提供依据,为决策目标提供组织保证。公司的计划管理通过确定发展战略,围绕一定时期内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目标,制订中长期发展计划。并据此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季度、月度工程开发、建设、财务经营及要项工作计划和制定可靠的保证措施,以保证各项目标实现和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第四条、 公司计划按时间分为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按具体业务内容分为项目开发计划、财务经营计划、营销计划、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包括维简大修计划等)、其他要项工作计划等。

第二章 计划管理的组织和分工

第五条、 公司经理是公司计划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各项计划的管理工作,各部门(项目部)是相应计划实施完成的终端责任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项目部)计划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和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及业务工作内容,负责相关计划编制及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各部门分工如下:

(一)开发部负责土地收购、利用及开发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负责土地费用、拆迁补偿费用、渣土处置及有关规费计划指标的测算或审核。

(二)营销部负责年(季)度销售、招商、租赁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负责营销及前期物业管理等费用的测算。

(三)策划部负责牵头组织公司中长期规划,年度项目开发计划的编制,并负责前期策划、规划设计、方案设计以及相关的方案图纸审查、规划综合服务和人防移地建设等各种费用计划指标的测算。

(四)工程技术部负责年度设备、材料供应计划的审查,季度工程建设计划汇总、下达工作。牵头对各工程的工期、年度形象进度的初审。

(五)综合部负责全公司年度维简(固定资产购置、购建)、大修计划的编制。

(六)财务部负责年度财务经营计划(预算)的编制,计划内建安工程投资等指标的测算或审查,牵头组织年度工程建设投资计划的汇总及初审,并负责上报下达等工作。

第七条、 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范围内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年度工程调整计划、季度工程建设计划,设备、材料供应计划编制与执行以及月度施工作业计划的审核批准与监督执行等。

第三章 主要计划的编制程序及要求

第八条、计划编制由各部门、项目部依据公司的总体安排,按照计划管理分工进行并经公司研究确定后下达执行。

第九条、中长期规划按5年以上进行编制,原则上每年初根据上年执行情况及环境变化进行一次调整,主要内容是描述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方针,规定在计划内应达到的目标和要求,绘制长期发展蓝图。确定公司主要投资方向、目标市场,拟开发项目及产品定位目标、主要经营目标、资金筹措方式等,由公司董事会研究确定。

第十条、年度项目开发计划及工程建议计划在每年初进行编制。主要确定全年项目开发、工程建设工程量、投资及进度的目标,是组织年度工程施工及相关要项工作(包括拆迁、资金筹措、招标、勘察设计等)的依据,也是对各项目进行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计划已经确定,一般情况下不予调整,经公司审定后实施。项目部根据公司下达的开发项目计划编制项目部全年工程建设计划。年度工程调整计划在每年10月份进行编制,主要是对年初计划在实际执行中因重大影响因素(包括不可抗力、环境变化、公司及上级有关政策性调整等)造成的变化所进行的调整。项目部应对照年初建议计划和1-10月份投资、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及预计全年工程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调整计划的编制,经公司审定后做为年终工程财务结算、编报统计报表和对项目部进行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 季度工程建设计划,由项目部根据公司审后年度开发计划及工程建设计划分解到季度进行落实,每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由项目部将季度计划报公司工程技术部进行初审和汇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下达执行,并做为公司对项目部季度考核的依据。

第十二条、 月度施工作业计划由施工单位在每月28日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初审,项目部审核后下达到施工单位执行,同时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月度施工作业计划要依据合同工期、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及季度工程计划进行编制,要明确月度施工形象进度,主要工程节点完成时间、计划完成工作量等指标。是各项目部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 营销(包括物业销售、招商、租赁等)计划,依据项目开发计划、工程建设计划及进展情况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营销的项目、销售(租赁或招商)的物业类型、面积、收入、费用支出、进度安排等指标。

第十四条、 负责计划编制的各部门和项目部应相互配合,按时、按质的完成计划编制工作,各相指标齐全,并附有计划编制说明。

第二章 计划的执行、检查与考核

第十五条、 中长期规划是目标性的,年度(季度)计划具有指令性,各项目部和公司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和分解落实。

第十六条、 各项目部、公司各部门应根据项目合同的约定和计划目标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加强计划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发现、协调处理计划执行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对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计划实施的,要分析原因进行调整,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 各项目部、部门的计划执行与完成情况由公司考核办牵头有关部门或单位参加进行检查考核,并按公司考核办法进行奖罚。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八条、各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并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本办法至下文之日起执行,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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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幼儿园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7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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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

教案 听课本

1. 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教案及听课本,迟交者一次扣50元,不交者一次扣100元。

2. 教案书写认真,活动精心设计,活动小结(反思)能全面总结,能从活动中提取好经验好做法者一次奖励50元。教案数量不够,少一节扣100元。

3. 教案书写潦草,活动思路不清晰,目标不符合年龄特点,活动小结不及时者,一次扣20元。

4. 根据阶段侧重原则,能逐步加大使用英语写教案者,奖励30元。

检查形式为教学主任抽查与教研组长每二周检查一次相结合。

5.每位教师每大周听两节课:一节主体探究活动,一节英语活动。(包括观摩活动)组长随时抽查听课记录本。要求听完课进行评课。听课节数没达到要求,少一节课扣50元。

教学活动

● 教态亲切,精神饱满,仪表端庄。

● 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学语言准确、精练,问题设置具有启发性,能创设探索环境,幼儿兴趣高,获得充分操作与丰富体验。

● 无教案、教具(幼儿无操作材料),不按时组织活动,教学内容不科学者扣30元。

●禁止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更不能于小孩不顾,违者扣500元。

● 推门课(主管领导不预先打招呼听课)活动中,每次推门课结束,由主管领导当场评课并界定课例等级(分为“A、B、C、D”四种)作为年终奖考核数据。

周计划

● 填写规范,活动安排合理、丰富,每周一8:00前准时张贴在班周计划板上。不按时完成的班级,扣本班班主任50元。

● 填写不认真,出现错误和遗漏,活动安排单一,活动内容不完整,提醒重新打印,并扣本班班主任50元。

● 一日活动组织原则上要遵照周计划开展。如果活动安排根据主体探究活动进程有变化,要提前一天告之教学主任,没有提前告之教学主任,发现实际活动与周计划不符,通报批评该班级(特殊情况除外),并扣100元。

检查形式为每周一检查和每天随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给予相关班级通报表扬或批评。

年级活动、大型活动

● 积极配合年级或园开展的各项大型、集体活动,认真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策划、筹备、训练、排练、材料的准备、幼儿的思想工作、家长工作等等),以保证活动得以顺利开展。

● 活动中听从组织者的指挥,紧密合作,时间观念强,组织严密,能展示良好的班风班貌。

● 积极、主动完成年级组分配的任务。

● 活动后组织幼儿做好场地的收拾、物品归还等工作。

● 各项工作环节不到位,

拖拉,效果不好的班级,扣班主任200元,扣当班老师100元。

检查形式为抽查和听取年级组长汇报。

生活记录表的填写

● 每位孩子每周一张生活记录表,当天内完成记录。

● 要求字迹工整。每一项内容都能有重点,全面的记录,不允许记流水账,内容真实。

● 表格统一挂在各班门口,以便家长随时查阅。

● 表格一式两份,一份附上食谱后每周发放给家长,另一份周二前上交助理办存档,迟交班级扣班主任50元。

● 没有及时完成填写工作或检查发现敷衍了事应付,记录与事实不相符的班级和个人要作出严厉处分。班级通报批评,责任人扣200元。

环境、活动区、作品栏布置

● 环境布置以幼儿为主,能反映幼儿的创造思维和动手能力,创设“会说话”的环境,引发幼儿与环境发生关系,使环境产生教育价值。

● 将幼儿的内隐知识外显化,将幼儿发现问题、寻找问题的过程和结果用各种形式记录下来,并作为班级环境布置的材料,给孩子听、说、读的机会。

● 环境材料由师生一起做,同时注意合理利用废旧物,以便让幼儿进行创造活动。

● 幼儿绘画作品要附上孩子对自己的画的原始描述,体现童话童真、童言无忌。

● 环境布置幼儿参与率:小班达到70%,中班达到90%,大班达到100%。

● 区域划分合理、有创意,能促进幼儿不同能力的自主发展。

● 创设与探究议题相应的区域,材料丰富,便于幼儿自主探索。

● 幼儿作品栏每二周更新一次,填写作品标签并标明更换时间,要求轮流展示班级每一位幼儿的作品。

● 班级语言环境:小班以汉语为主,辅以少量英语;中班双语并进,各占50%;大班以英语为主,辅以少量汉语。

● 环境布置检查与评比:

(一)环境创设的原则:环境是为孩子的探究活动而服务,不是为了应付检查。

(二)检查原则:不仅要检查物的创设,更重要的是检查孩子和环境互动的情况。

(三)每月的环境布置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1、每月一次的环境检查占总成绩的60%,评委由教学主任、保育主任、保教组长和三位班主任(每次大、中、小班各一位),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得出平均分数。

2、日常环境检查占总成绩的40%,保教组长在常规工作检查中,结合主体探究活动、区域活动的开展来检查孩子和环境的互动情况,每次检查给予分数,记录在每日教学常规检查表》中,每月根据《每日教学常规检查表》的分数对本年级各班给出每月日常环境情况的平均分数。

日常环境检查方法:

l 物的检查和孩子与环境互动的检查各占50分;

每周检查两次。组长不评价自己班的环境,由教学主任负责给组长所在班级进行评价。

l 成绩分四个层次:优(85—90分),良(80—85分),中(70—80分),差(60—70分);

l 检查标准:物——根据主体探究活动及时更换主题墙、活动区、作品栏。记录本能及时坚持记录;评比栏、天气预报能及时记录;

孩子与环境互动——区域自主活动中孩子能自主、有序的进区活动;孩子在活动中能自己管理自己,按照班级的进区要求进区活动;能体现孩子的探究精神;老师能根据每周制定的区域重点给予指导。

3、环境检查按年级班级数量的50%(四舍五入),评选出每月环境创设优秀奖。获奖班级全体成员奖励50元。

● 班级植物区保持生机勃勃,疏于引导孩子做好此项工作的,扣100元。

检查形式为平时抽查和每月定期检查评比相结合。

教科研工作

● 积极更新教育观念,主动参与课程改革,最终将新观念落实在幼儿的发展水平上。

● 能依据课程改革任务和要求,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实践。

● 创造性地完成课程改革任务,在双语教育、主体性整合探究等课程改革实践中做出较大的贡献,在校级公开课获得优秀奖励者,一次性奖励200元。

● 能创造性地撰写出有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并在校内外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得奖(正规教育部门组织的)。校级一次奖励50元,镇级一次奖励100元,市级一次奖励200元,省级一次奖励500元,国家级一次奖励800元。

● 关心幼儿园,发扬主人翁精神,凡被采用的合理化建议,视其贡献大小,给予适当的奖励。

● 积极参加各项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 按学校要求,电脑操作达到中级水平,英语水平通过公共英语一级考试。

● 完成学校组稿工作或校报刊出文章者,奖励50元。

一日生活管理

● 实施背景音乐衬托下的教学设计,让幼儿在园的活动在音乐的衬托下进行,根据幼儿起床、游戏、进餐等不同内容,配以或欢快、或舒缓、或激昂、或幽静的音乐,培养幼儿的乐感,调节幼儿的情绪,使幼儿在园身心愉悦。如发现进餐没有播放音乐,通报批评并扣当班老师50元。

● 坚持播放睡前故事。每天午睡由晚班老师口述故事,幼师讲中文故事,英语教师讲英语故事。晚睡播放故事录音。如发现违反规定,通报批评并扣当班老师50元。

● 教学内容的发放:每个主体探究活动结束后发放一次教学内容给家长,要求先由教研组长写出基本框架,再由各班根据本班实际教学内容加以添加补充,于发放前4 天送交助理办检查无误后方可复印。各班还需交一份正稿到助理办存档,作为期末检查幼儿学习情况的资料。不及时上交的班级扣班主任100元。教学内容排版混乱、出现错别字,扣班主任80元。

● 按时完成《家园通讯》的组稿、排版、复印、下发工作。没有及时完成扣责任人100元。

● 晚间活动:要有计划地开展丰富的活动。每周看电视的次数不超过三次,

每次不能超过40分钟,并及时做好记录。禁止播放广东话节目,禁止播放不适合幼儿观看的节目,禁止播放不符合本年级双语教育要求的节目。违规者扣100元。

● 晨间谈话:每天早餐后十分钟组织晨间谈话活动。大班用全英语,中班每周有一次用中文谈话。小班幼师用中文组织,英语老师用英语组织。谈话内容要丰富,目的是培养孩子倾听、表达、思考的能力,拓宽孩子的思维和视野。晨间谈话组织不当扣班主任80元,当班教师50元。

● 全面放手让幼儿自理自立,中大班每天安排2—3名值日生,参与物品摆放、扫地拖地等工作。各班安排班级小“班长”,让他们参与组织活动,物品分配等日常班级管理工作。

● 班级教育小组成员要积极参与班级卫生工作。获卫生流动红旗的班级,每位教师奖励50元。

● 大礼拜周五上午12:30,当班教师一定要检查班级门、窗、水、电后方可下班。如检查发现有漏关现象,或提早收拾物品,责令班主任回园处理并扣班主任和当班老师100元。

● 为避免浪费,所有需要复印的资料要先经所在年级的教研组长审核,检查无误后送助理办审批方可交付复印。

● 按时按质完成家园短信服务工作,不达到要求者扣50元。

功能室管理制度

● 功能室责任到人,负责人名单公布在功能室门前。

● 负责人要负责包干功能室的电、门、窗、钥匙及物品。不及时关好灯、门、窗等,扣50元。

● 责任人需清点功能室的物品并列成表格,如丢失物品,按物品价格的2倍赔偿。

● 保持功能室的环境卫生,活动后自觉将物品摆放整齐(烹饪室用后要做好物品的清洁工作),

● 教育幼儿爱护玩教具,不损坏、丢失物品。(自然损耗除外)

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 每天上午9:40—10:00、下午3:00——3:20借出当天需要使用的体育器材,妥善保管。

● 每天上午10:50—11:10、下午4:50—5:10归还体育器材并摆放整齐。

● 教育幼儿爱护器材,正确使用器材。

● 不能及时归还体育器材或归还时没有摆放整齐的班级通报批评,责任人扣50元。

● 每学期末清点体育器材,丢失扣100元。

检查形式为每天定时检查。

家园联系制度

● 开发家长教育资源。每个班级每学期邀请1—2位家长来园参与教育教学活动。

● 开好家长会。每学期举行一次家长会,向家长汇报班级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情况,要向家长展示孩子取得的进步。主动与家长沟通,如实汇报孩子在园情况,并能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建议。

●按时发放《幼儿一日生活记录表》、《家园通讯》、自编英语教材、《幼儿发展评价表》、《大家来做小问号》、亲子作业、《家园联系手册》、每月教学内容等。

● 根据幼儿在园情况,有针对性的、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填写敷衍了事,扣责任人50元;每个小礼拜周一晚8:30前上交《家园联系手册》,迟交扣班主任50元。

● 按时更换宣传栏,准时上交班级小明星相片及简介。

● 大小礼拜接送日在班上接待好幼儿和家长,热情、主动与家长交流,不得进行笔头工作,违规者扣300元。

● 开学初向家长公布宿舍电话号码,方便日后联系。

● 接听家长来电要礼貌、热情、

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

● 对病儿和缺席超过一天的幼儿,班主任要马上与家长联系,了解幼儿情况,并进行电话跟踪。

● 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合理的马上制定整改措施,不合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涉及全园的要及时向助理办反映。

● 对社区内幼儿定期家访。家访结束后向教学主任上报家访幼儿人数。

● 组织有主题的“幼儿生日会”,并邀请家长参加,每个月或两个月1次。

● 每学期组织一次“亲子旅行”,使家长、教师和孩子在旅行中增加了解,增进友谊。

● 定期给家长一个任务,每周孩子回园,每个孩子都带回家长教给的一个故事或能力或作品,回园后各班组织分享表演会。

● 期末发放“家长意见表”,全面征求家长对我园各项工作和对教职员工的评价。

● 班级一学期出现1个非正常流动的幼儿,扣班主任当月奖金500元,扣教师300元/人,日班保育员150元/人,夜班保育员100元/人,出现2个非正常流动的幼儿,取消班级所有人员的评优资格,并在全园提出批评警告,班级不能评为学年度优秀班级。

检查形式为每月检查和期末家长意见调查结果。

会议、学习及教研制度

● 准时参加每二周一次例会和教研活动,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研讨活动。

● 开会、学习、培训时做到严肃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聊,认真做好记录。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迟到一次扣30元,会上讲话扣50元,缺席扣100元,无故缺席扣200元。

● 外出学习时,事先准备好笔记本,不迟到、不早退,做好记录并主动向领导汇报。

● 各年级组根据幼儿园计划的培养目标,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学期教研计划,及时吸取国内外最新幼教信息,有计划地组织学习与讨论,并在实践中探索,不断交流,总结经验,使教师活动有针对性,有特色性,为教育教学服务。

● 每学期进行一次园、级、班、个人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学年进行一次教育、教学专题总结,并将其载入个人档案资料。经评选出的总结、论文装订成册,并给予表彰奖励。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迟交者扣200元,不交者扣500元。

劳动纪律制度

● 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思想,热爱幼儿,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上班集中思想,业务精益求精,克服出勤不出力的庸人主义。

● 上班不做私活,不擅自会亲友,不打私人电话。违者扣200元。

● 上班时间严禁串班、聊天,要坚守岗位,未经领导批准不能随便调班,离开孩子。私自调班以旷工处理,并扣300——800元。

● 辞职须提前一个月知会园长,否则不发给当月工资。

● 严禁使用幼儿物品及幼儿园公家物品。严禁吃幼儿食物。违者扣1000元或解聘。

● 不能委托家长为个人办事,依《教师纪律15条》给予处分。

● 上班注意仪容端庄大方,

不能浓妆艳抹,不穿高、中跟鞋,不梳披肩长发,不染发。不留长指甲,不染手、脚指甲。不穿无袖、透明的上衣,不穿短裙(膝盖以上一拳头)短裤,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式的凉鞋,按园要求穿校服。违反者扣50--100元。

● 任何人不准在教室备课(除非幼儿不在教室活动时),或是在幼儿学习、活动场所准备教具和教案,上网玩电脑等,以保证幼儿时刻被关注。如有发现,一次扣500元。

● 园内严禁吸烟。

● 爱护园内花草树木,不随便采摘。

● 维护园内环境卫生,看见纸屑能随手清理。

● 关心爱护每一位幼儿,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幼儿。违反者依《教师纪律15条》给予处分。

● 坚持民主、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有意见、建议循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拉帮结派,传播小道消息者,一经发现立即解聘。

● 没按要求工作造成失误,视情节扣10—500元

班主任工作制度

● 班主任“包班责任制”具体表现在“五由”:全班的工作目标由班主任负责;全班的人员由班主任指导和使用;全班的一日常规由班主任组织;每月奖励工资由班主任考评;班上发生的一切问题由班主任承担。

● 做好班级工作计划的制订、组织、实施、检查与计划调整、总结、评估。

● 班级班风良好,英语氛围浓厚,教学效果突出。

● 师生关系融洽,教师工作投入,幼儿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行为习惯。

● 能与家长建立积极有效联系,做到班级工作成员思想一致、口径一致、行为一致,家长满意率高。

● 班主任工作创造性强,主动性、协调性和凝聚力强,能有效指导、帮助班级工作成员提高保教质量,有健全的班级管理常规。

● 准时参加班主任会议,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如实传达会议精神。

● 根据班级情况灵活组织召开班会并作好记录。

● 每月做好对班级教育小组成员的评价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 班主任工作不到位,班级管理混乱,不能以身作则者,通报批评并扣500元。限期内仍无明显改进者,撤除班主任职务。

考勤制度

● 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擅离工作岗位。(有特殊情况离开须向助理办和班上说清楚去向)

● 园内安排的各类值班(大小礼拜班级、办公室值班,通道门卫值班等)准时到岗,迟到一次扣除50元,不到作旷工一天处理。

● 请假提前填好假条,与班主任协商,经批准后,方可离园。

● 因病不能上班者,要有医院证明或急诊证明,要先通知班主任。

● 严禁打电话、捎口信请假。

● 一天内事(病)假,向副园长请假,并通知班主任。一天以上的事(病)假向园长请假。三天内事假由园长批准,三天以上者由学校校长批准。

● 病假需要有医生诊断证明书,

三天以上要经过学校医院主任签署意见,15天以内由园长批准,15天以上由学校校长批准。

●婚假3天,晚婚10天。

●产假(符合计划生育)90天,晚育者加15天,剖腹产加15天。

●丧假(直系亲属)3天。

●事假1天,个人扣6个课时量,奖给班上其他老师。

● 事假2小时以内,扣2个课时量,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扣3个课时量。

● 迟到一次(10分钟以内),扣50元,迟到10分钟以上一次扣100元。

●学期出满勤,给予表扬和适当工资奖励。

● 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到岗位的视为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00元。

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 分配各班使用的财产、物资要分类编号,立册登记,由副班老师负责保管,每学年结束前,班上老师要协助副班清点班务财产,如数交班。新接管的副班按册验收,数目相符在交接栏内签名,以示班务财产物资交接清楚。

● 各班保管使用的财产、物资,非本班人员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向该班的副班借用,定期归还,如有损坏负责赔偿。

● 班务财产在使用期间有损坏、遗失,由副班向保育主任报告,属合理损耗的准予注销并根据需要重新补发,登记入册。如无需要不补发,属不合理损耗,当事人负责赔偿。

英语环境营造制度

● 英语教师要100%用英语备课和授课,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教案给教研组长检查,新教师必须写环节之间的转换语。迟交者一次扣50元,不交者一次扣100元。

● 中、大班英语教师日常和幼儿交流时必须使用英语。

● 英语组要担负起英语教学成果物化的责任,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 英语教师要对本班教育小组成员的英语负责,有责任帮助班上教师提高英语水平和口语表达能力。负责批改班上幼师的英语教案。

● 全体教师要准时参加英语培训,迟到者每次扣30元工资;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0元工资,培训教师负责考勤并把出勤情况上报助理办。

● 全园教师和保育员要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一种意思多种表达》、我园自编英语教材《幼儿功能英语》和英语强化内容,共同承担培养幼儿多种表达方式的责任。《一种意思多种表达》、《幼儿功能英语》和英语强化内容为期末英语考核内容之一。

● 班级教育小组成员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外籍教师的教学活动,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外教上课时无人配课的班级扣当班教师和班主任工资50元。

● 教师的英语水平是我园能否实现“循环带班制”的关键,全体教师要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循环带班”的要求。不具备“循环带班”能力的教师不能评为优秀。

● 户外活动时,带班教师要用英语组织幼儿活动和游戏。(遵循阶段性原则)

● 每天餐后保证有一位老师指导幼儿复习英语或诵读卡片,禁止出现幼儿无人指导或“放羊”的现象。出现幼儿餐后读卡片时无人管的班级扣罚班主任和当班教师每人每次50元。

● 安静活动时如组织视听活动,大班要求百分百,中班要求三分之二的时间播放英语节目。小、中、大班一律禁止播放粤语节目。

● 冲凉时间,中、大班教师和保育员要用英语和幼儿交流,禁止和幼儿用粤语交流。(班上老师负责监督阿姨。)

● 大班班际交流或大、中班交流时两班教师要预先共同设计好活动内容和形式。每次活动要保证每班两位老师在场,当班老师负责主持活动,如出现“无准备、无组织”的现象,扣班主任80元,扣当班老师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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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工食堂账务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食堂,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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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账务管理制度

为理顺食堂财务管理关系,现统一制订财务管理规定:

(一)关于设置账户和财务人员的规定

1.原有职工食堂或新建的职工食堂都要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核算,要加强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公司财务部。

2.各职工食堂都要设置兼职或专职的会计、出纳,根据人事部核定编制设置。

3.会计、出纳要有明确分工,不允许会计兼出纳,管账为一人,管现金饭菜票为另一人。

(二)关于费用开支范围等有关财务规定

1.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列入工资计划,由人事部核定,定员定编定工资标准。

2.水电费作出预算,在“销售费用——水电费”中开支。

3.各职工食堂的燃料费根据实际需要,由行政部定出消耗定额,列入职工福利费开支。 4.各职工食堂首次购置的各种设施,炉具、厨具、餐具等列入基建费用,以后需要增添的用品用具列入福利费,不能列入营业支出。

5.职工食堂需要购置的其他物料用品如洗洁精、毛巾、用具、碱粉、洗衣粉、肥皂等都要由行政部制定出合理的定额,按定额购买节约使用。

(三)关于补贴问题

公司各食堂提供的伙食补贴,补贴人数由人事、行政部门核定后,按每人每月补贴10元,在福利费中拨款。

建议设置食堂的单位,都要成立监委会,在员工中选举监委会成员,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管理和监督,责任是监督职工食堂收支情况,每月账目由职工食堂向监委会汇报一次,并抄报财务部一份,每季要定期向员工公布职工食堂的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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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最新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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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组织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错误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应当开除其党籍。

第二十四条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对于党员的申诉,有关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不得扣压。上级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或者指定有关党组织进行复议、复查。

经复议、复查或者审查决定,对于全部或者部分纠正的案件,重新作出的决定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对于处理正确而本人拒不接受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诉的,有关党组织应当正式通知本人不再受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提出的意见,有关党组织应认真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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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火锅店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员工手册,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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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忠于职守,服从上级安排和调度,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员工须知

第一条:所有员工必须穿着公司岗位统一制服及配戴员工牌。

第二条: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员工牌、所用或保管的企业资料文件如数交回;相关工作用具交回办公室,方可办理手续。

第三条:员工牌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办公室补领,补领时交纳规定之罚款;属自然损耗者,则以旧换新。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由指定的员工专用通道进出。

第五条:任何员工不得携带公司物品离开,若有必要携带须有盖章的出门条。

第六条: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用餐,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秩序,爱护餐厅内设施,若有损坏将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员工应按自己饭量盛饭菜,注意节约,避免浪费。外来人员不得在员工餐厅用餐。

三、工作纪律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除规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请假获准外,均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调班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上班时间做好本职岗位工作,下班后非工作需要不准在餐厅内逗留。

第二条: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不准串岗,不得私自换班。

第三条: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打卡,不得托人代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第四条:工作时间不得吃零食、偷闲、打瞌睡、集众聊天、唱歌、吹口哨、打私人电话、饮酒、不得当着客人喝水、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不准干私活。

第五条:对客服务时,员工一律讲普通话。

第六条:除公司另有规定外,员工一律不得使用客用物品及设施。

第七条:上班期间,员工严禁在餐厅内抽烟。

第八条:严禁偷盗或者以借用名誉将公物带回家和送给他人使用。 第九条:不能在工作场所喊叫,争吵,奔跑,以免惊扰客人。不得粗言秽语,不得讥讽客人,不得与宾客争辩或不理睬顾客,不得交头接耳和品评客人。绝对禁止与客人争吵辱骂甚至殴打客人,遇到问题若不能处理应及时上报部门领导。

第十条: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一条:各级员工应服从工作安排,对所承担的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每日应办事务必当日办清,如不能办妥应加班赶办。如有紧急事务需加班,主管人员通知时不得无故推委。

第十二条:上班前自检及相互检查仪容仪表,保持精神情绪愉快。 第十三条:不能在工作时间特别是客人面前埋怨领导及公司。 第十四条:不能对着客人及食品打喷嚏,咳嗽。

第十五条:员工应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制品用料,各区域责任人按时开关相应水电。

四、仪容仪表

第一条:除公司另有规定外,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作服,保持仪表端庄、整洁。

具体要求是:

1、头发:员工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员工头发以前不过眉、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为适度;女员工要求发不过肩,除短发外,均需用发夹盘起,不得染怪异发色,梳怪异发型。

2、指甲:指甲应保持清洁,注意经常修剪,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染指甲。

3、胡子;男员工不得留胡子。

4、口腔: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的食品。

5、女员工保持淡雅清妆,不得浓妆艳抹,不得使用香水,上班时严禁戴手链和戒指(结婚戒指除外)。

6、领带:不得有破损或歪斜、松弛,应保持整洁并熨烫平整。

7、鞋子: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响底的鞋。

第二条:在工作场所,要面带微笑,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要礼貌待客。

第三条:在开会或出席其他正式场合时,应尽量坐端正,把腿平行放好,离开时,应将椅子放回至原来的位置。

五、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与同事和客人相遇时,应点头行礼问好。

第二条:工作时间进入办公室或客人包间,应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后再进入,进入后,若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侯,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第三条:在通道、走廊里正面遇到顾客或同事要礼让,不能抢行,并礼貌地向顾客或同事问好。

第四条:同事之间,不可敲击或拍打对方身体,不可以使用一些无礼的称呼招呼同事。

第五条: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宠物进入工作区域。 第六条:各部门之间、同事之间应相互配合,真诚协作。

第七条:员工必须忠实诚信,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帐目,虚报费用。 第八条:不得诬陷他人,搬弄是非。

第九条:同事之间要互助、互敬、互爱,要和睦相处,要谦让、勤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他人打击报复。

第十条: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和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第十一条: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未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企业的相关资料,(包括专业技术,经营方针政策,营业收入等)。

第十二条:不做任何有损公司名誉的事。 第十三条:不得向顾客索要任何馈赠或财物。

第十四条: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文件、帐簿、表册及函件。

第十五条:严禁撕毁餐厅张贴的各类公告,严禁在公司的公告栏和宣传栏上乱涂乱画或私自张贴物品。

第十六条:员工应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得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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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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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遵循“明确、严谨、细致、公开”的原则,在处理我班财务问题时,做到合理运用、合理花费,杜绝资产流失、账目不明,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条土木三班所属班费由班社区委员负责管理,所有财务活动接受全班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社区委员须备有财务管理登记本(加电子版),以记载有关事项。社区委员每次支出需在班群发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土木三班的财务来源于大家的摊兑和可回收资源的变卖。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五条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员负责采购。采购人员策在采购前应通过微信或qq向申请报帐,班长将申请信息截屏发至社区委员。经班长批准后,先自行垫付购买,报帐时登记。

第六条物品的.每次采购应至少有两人同行,如需采购专业用品(如特殊的宣传用品等)须一位专业成员同行。

第七条采购结束后,社区委员应在两天之内制作出财务报表,将经费用处标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共计金额,并将相应正规发票(背面必须有采购者的签字)夹在其中,以此记录。

第八条如有特殊情况个别部门需临时采购物品,开销在20元之内的可先告知班长,自行购买并开据正规发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须征得班长的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过后,补全原有手续(注:本条款只适用于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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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党员教师学习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教师,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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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学校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的活动以来,我坚持认真学习,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思想境界,用先进的思想武装头脑。在学习中,既学廉政理论,又学业务;既学政治,又学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加强党性锻炼,自觉在思想上自律,树立正确的道德追求。我深刻地认识到,在当今呼唤廉洁的形势下,作为在教育战线上工作的我们,要用自己的言行告诉他人也告诉自己:教育是奉献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不是功利;教师先自重,才能受尊重。

我们不可否认,某些不良现象在教师身上确实存在,在教师队伍中确实有一些老师利用职务之便,把发财之手伸向了学生家长,公开在节日里暗示学生家长要“有所表示”,并根据家长送礼的多少来决定对学生的亲疏。殊不知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师德,损害了我们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同时也对学生产生了不良影响。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七条规定:教师必须“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教师不同于其他职业者,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教育学生健康成长。“亲其师信其道”,一个教师世俗势利,一切说教都会显得虚伪空洞苍白无力,只能引起学生的反感和鄙视。教师收受礼物不仅让教师清廉的形象大打折扣,也容易让学生沾染请客送礼的不良社会风气,这是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绝不允许的!否则,学生和家长都不会真正尊重你,你也不配得到任何人的尊重。

作为一名教师,要把职业当作自己的事业来完成,不能把它作为自己的谋生的手段来看待。作为教师要有良好的师风和教风,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爱校如家的主人翁思想和团队意识,要教好每一个学生,上好每一节课,管理好每一个班级,真正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尊重和认可。因此,我们教师要廉洁从教,拒绝“有偿家教”、拒绝“家长馈赠”;要爱岗敬业,远离“有偿家教”、远离“家长馈赠”;要为人师表,唾弃“有偿家教”、唾弃“家长馈赠”。同时坚决做到:不向学生摊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不要求家长为自己说情、办事,不做任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事情。

从教这么多年来,我从不利用自己的身份,从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设课外辅导班,收取补课费;从不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从中获取回扣;从不接受家长宴请,收受家长礼物和馈赠;从不委托家长做任何超出与教育学生有关的事。我向来以此现象为耻,自觉抵制这种腐败不良之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记住自己的党员身份和教师身份,时时自省、自警、自励,开展经常性批评与自我批评,廉洁从教,以身作则,做一名合格的党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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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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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不得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置中、西药品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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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新版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及解读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7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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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解读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关于河南省行政执法相关条例。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河南省行政执法的全文,供大家参考!

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全文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职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本条例所称行政执法人员,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受委托执法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中,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指导、监督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遵循职权法定、公平公正、程序合法、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监督方式等事项依法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七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行政裁量权适用的范围、种类和幅度,并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树立服务理念,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

第九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职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和评议考核,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第十条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拒绝或者阻碍。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经费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行政执法机关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行政处罚指标,不得损毁、使用、截留、坐支、私分罚没财物。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推进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第二章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

第十三条 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省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行使行政执法权。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应当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条件,并在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执法权,不得将受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再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

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将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和受委托的事项向社会公布,对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为进行指导、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根据国务院授权,省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依法设立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应当是本级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行政执法机关,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经国务院批准,省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行政管理需要,可以组织相关行政执法机关联合执法。

联合执法中的行政执法决定,由参加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书面请求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协助:

(一)独立行使行政执法权不能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

(二)不能通过自行调查取得所需资料的;

(三)所需要的文书、资料、信息为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所掌握,自行收集难以取得的;

(四)可以请求行政执法协助的其他情形。

被请求协助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履行协助义务,不得推诿或者拒绝。不能提供协助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请求机关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行政执法事项需要行政执法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统一送达行政执法决定。

对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办理的行政执法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行政执法机关受理并转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第十九条 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发生行政执法争议的,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或者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协调解决;协调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政府法制机构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二十条 行政执法机关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一)在编在职;

(二)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工、临时工不得申请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第二十一条 申请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等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上岗执法。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使用省人民政府统一制作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执法证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行政执法程序

第二十二条 行政执法程序由行政执法机关依职权启动,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启动。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申请人书写确有困难或者情况紧急的,可以口头申请,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当场如实记录,经申请人确认内容无误后由其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三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本人未申请回避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责令回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申请其回避:

(一)系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行政执法事项与本人或者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

(三)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情形。

行政执法人员的回避,由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决定。

第二十四条 行政执法机关在调查、检查或者核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相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未出示行政执法证的,当事人或者相关人员有权拒绝。

第二十五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公正、及时地收集证据。

行政执法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第二十六条 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记录在案并进行审查,采纳其合理意见。

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因当事人提出申辩而作出对其加重处理的决定。

第二十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应当举行听证: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举行听证的;

(二)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告知听证权利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

(三)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听证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执法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 一般行政执法决定的作出应当由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行政执法机关法制机构审核后,由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其中,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影响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论证。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由本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本地区、本部门的执法实际确定并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行政执法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主要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二)事实和证据;

(三)适用依据;

(四)决定内容;

(五)履行方式和时间;

(六)救济途径和期限;

(七)行政执法机关印章和决定日期;

(八)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行政执法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行政执法决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生效的,应当载明生效的条件或者期限。

第三十一条 直接送达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或者附卷的决定书上注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或者附卷的决定书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无法直接送达的,送达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非因法定事由、未经法定程序,行政执法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生效的行政执法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必须撤回或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第三十三条 行政执法机关所使用的行政执法文书由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统一规范。国务院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将办理完毕的行政执法事项的有关材料编目装订、立卷归档。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执法事项有明确期限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第三十五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记录保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十六条 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行政执法监督

第三十七条 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对其工作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应当依法实施监督。

第三十八条 行政执法监督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二)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三)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

(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情况;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情况;

(八)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执行情况;

(九)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处理情况;

(十)依法应当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应当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等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抽查或者暗访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检查。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评查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案卷。发现行政执法行为违法、不当或者案卷制作不规范的,应当责令其纠正。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及聘请的行政执法监督员依法执行公务,应当出示《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制止。被监督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主动接受监督,如实提供情况,予以配合。

《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作。

第四十二条 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调取行政执法案卷和其他有关材料;

(二)询问行政执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并制作询问笔录;

(三)组织实地调查、勘验,或者进行必要的录音、录像、拍照、抽样等;

(四)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鉴定、评估、检测、勘验;

(五)组织召开听证会、专家论证会;

(六)暂扣行政执法证;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四十三条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在监督检查或者在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中发现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处理并报告处理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处理的,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依法予以撤销或者纠正。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四十四条 行政执法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的;

(三)未实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

(四)未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

(五)未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

(六)下达或者变相下达行政处罚指标的;

(七)损毁、使用、截留、坐支、私分罚没财物的;

(八)被请求协助的行政执法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助义务的;

(九)不执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意见和决定的;

(十)未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的;

(十一)未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

(十二)拒绝或者阻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

(十三)不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或者不报告《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执行情况的;

(十四)不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的;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等处理或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调查、检查或者核查时,未依法出示行政执法证的;

(二)不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在执法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的;

(五)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六)对申诉、控告、检举者打击报复的;

(七)拒绝或者阻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

(八)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的。

第四十六条 追究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理,由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决定;

(二)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处理,由本行政执法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决定,取消行政执法资格的处理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的法制机构决定;

(三)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决定。

第四十七条 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暂扣或者收缴其《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

(二)利用行政执法监督职权谋取私利的;

(三)涂改、转借《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

(四)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21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同时废止。

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最新解读

一、条例的立法背景

1993年12月,省人大会通过了《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该条例施行以来,对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一系列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出许多新要求,行政执法工作也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与上述规定和要求相比,与行政执法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存在许多不尽一致和不相适应的地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总结我省经验的基础上,有必要制定《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四十八条,主要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监督、责任追究等内容作了规定。

(一)关于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

从20xx年开始,省政府在全国率先提出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四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推动了执法理念的创新、执法机制的完善、执法方式的优化和执法关系的和谐。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在总结我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健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服务型行政执法体系,加快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行政执法模式。为将这一成功经验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条例》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树立服务理念,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

(二)关于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

《条例》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一是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应当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二是对当前行政执法实践中亟需规范的委托执法、联合执法、协助执法、行政执法争议解决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三是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行政执法人员问题,《条例》规定了申请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条件和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必经程序,并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四是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应当使用省人民政府统一制作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

(三)关于行政执法程序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途径,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据此,《条例》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调查、检查或者核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相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此外,《条例》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程序启动、行政执法证据、听证、送达、期限等制度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关于行政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严密高效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是确保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必然要求。《条例》对行政执法监督的监督主体、监督方式、监督内容、监督处理等作出了规定;确立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职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评议考核,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此外,《条例》还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主体、形式和内容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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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最新辽宁城市供热条例全文_条例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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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辽宁城市供热条例全文

《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xx年5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辽宁城市供热条例。

20xx年最新辽宁城市供热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热管理, 维护热用户(以下简称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城市供热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以下简称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和用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供热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公众利益优先、保障安全和质量、规范服务和管理、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价格、环境保护、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和扶持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使用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等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市、县供热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七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供热专项规划,统筹安排热源建设和管网布局。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不得违反供热专项规划确定的管网布局和供热方案,擅自为建设单位接入供热管网。

符合供热专项规划的新建、扩建、改建供热工程,应当经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供热等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八条 供热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供热工程中使用的产品和技术,定期制定推广、限制和淘汰的目录,并予以公布。

第九条 新建建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未按照规定安装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对既有建筑未安装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供热节能改造力度,及时组织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

供热单位应当选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供热计量装置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并定期检定或者更换。在保修期内,由保修单位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满后,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更换。供用热双方对热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发生争议时,由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检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选购、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具体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 在已建成和规划建设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不得批准新建、扩建除供热调峰锅炉以外的永久性锅炉。

热电联产供热范围以外的新建房屋和旧城改造,应当实行区域锅炉集中供热;在区域锅炉供热管网敷设范围内,供热单位有能力提供热源的,不得新建分散锅炉供热工程。对已有的分散锅炉,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拆除或者改造后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并不得向用户收取供热管网建设、改造费用。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增加供热面积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用于供热建设的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热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供热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移交供热设施资料。

第三章 供热与用热

第十三条 对供热专项规划中新增的供热区域,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确定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

第十四条 供热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供热单位依法取得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供热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供热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供热,不得擅自转让供热许可证。

供热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核、分级核发,具体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取得供热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

(二)具有稳定的热源;

(三)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的供热设施;

(四)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五)具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六)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维护检修队伍;

(七)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可行的经营方案;

(八)没有擅自停热、歇业或者弃管记录;

(九)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或者歇业的,供热单位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六个月前向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准予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收回供热许可证,并对供热范围内的用户用热作出妥善安排;不准予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供热单位转让供热设施经营权的,应当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并公布供热起止时间。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

遇到特殊天气,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变化情况,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热,并给予供热单位相应补偿。补偿办法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八条 热源单位与供热单位、供热单位与用户应当在供热期前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用户发生变更的,应当与供热单位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

第十九条 在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用户的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其他部位的温度,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非住宅供用热双方对供热运行期限、温度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约定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二十条 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建筑,供热单位应当实行热计量收费。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热费。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按照供热面积收费标准交纳热费。

供热价格和计费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供热等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一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煤炭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调整供热价格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供热成本监审,举行听证会,听取用户、供热单位、热源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在作出定价决定后,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定价决定,并说明对听证会各方面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

第二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供热价格和计费办法收取热费,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供热单位不得以分户供热前单位拖欠的陈旧热费等理由拒绝供热。

第二十三条 用户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前或者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热费。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供用热关系的,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热费。

新建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不得暂停供热。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热费;己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购买人承担热费。

第二十四条 既有建筑室内供热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的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十日前告知供热单位。

已办理暂停用热的用户需要恢复供热的,应当在当年交纳热费截止日期前交纳热费。

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对暂停供热的用户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但不得超过按照供热面积交纳热费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第二十五条 供热单位应当加强供热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管理,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报修电话,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

第二十六条 在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稳定、连续供热,实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服务,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或者接到报修,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擅自停止供热。向供热单位供应水、电、燃气、燃油、煤炭或者热能的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供应,不得擅自中断。

采用分散锅炉间歇式供热的,每天锅炉供热运行时间不得少于十六小时。

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需要停热八小时以上的,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同时报告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连续停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单位应当自停热之时起按日退还用户两倍热费。

第二十七条 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可以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十二小时内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规范现场测温。供热单位对未达标温度没有异议的,应当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供热单位对未达标温度有异议的,用户可以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用户投诉之时起十二小时内组织现场测温。由于供热单位原因温度未达标的,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供热单位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因供热单位原因自被告知之时起超过二十四小时温度仍未达标的,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按日退还用户两倍热费。

温度测量和认定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八条 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确实影响供热质量;

(二)擅自安装放水阀、循环泵;

(三)擅自开启、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计量器具等;

(四)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或者蒸汽;

(五)擅自扩大供热面积;

(六)阻碍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七)其他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供热质量的行为。

用户出现上述行为造成温度未达标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但用户已按照供热单位要求改正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实行职工热费补贴随工资发放制度。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供热救助资金,专项用于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其他困难居民的热费贴付。

第四章 设施管理

第三十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供热信息平台管理制度,实现供热信息共享和网络化监督管理,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运行情况实行实时远程监控,采集供热相关数据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运行、维护服务以及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建立诚信档案。供热期满后三十日内,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热单位进行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用热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举报和投诉。受理举报和投诉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第三十一条 供热管理实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供热单位应当于供热期前向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存入供热质量保证金。供热质量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用于发生用户温度不达标、供热单位违规收费或者擅自停止供热等情况时对用户的赔偿。

供热质量保证金,由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使用,其储蓄收益归供热单位所有。供热期满或者供热单位退出供热市场时,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供热质量保证金及利息返还给供热单位。供热质量保证金扣缴后,供热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补齐。

第三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当对管理范围内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发现共用供热设施(含住宅楼外的供热设施和楼内的共用供热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用户自用供热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告知用户及时消除。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技术标准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改造,并于每年十月十五日前完成年度检修,保证供热期内设施完好。

供热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供热设施折旧费,应当专项用于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提取、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义务,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保修责任的,保修期顺延。

保修期满后,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供热单位承担。未分户供热的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用户擅自拆改的部分除外。已经分户供热的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用户负责日常管理,可以委托供热单位负责维护,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用户承担,但因供热事故造成的除外。

非住宅用户的供热设施维护、管理责任,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当启用应急备用热源,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抢险。

第三十五条 在供热期间,供热设施发生突发故障的,供热单位应当立即进行抢修。对影响抢修的其他设施,供热单位可以采取合理的应急处置和现场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用户和有关单位。应急处置期间,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六条 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发生漏水等故障,对公共安全和其他用户的利益造成严重影响时,供热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用户;需要入户抢修而用户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的,供热单位应当会同公安、社区或者居民委员会人员到达现场入户抢修,有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抢修后,现场人员应当在抢修单上签字,并共同做好用户财产安全保障工作。

供热单位工作人员在抢修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用户财产损失的,供热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用户原因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供热单位无法保障安全稳定连续供热、严重影响公共利益,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督促无效的,经市或者县人民政府批准,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供热单位实施应急接管,组织接管方与被接管方签订供热设施应急接管协议。接管期间,保障正常供热产生的费用,由被接管方承担。

实施应急接管的,应当听取被接管方的陈述与申辩,并在其供热范围内公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八条 供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施应急接管:

(一)供热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催告,拒不消除的;

(二)供热设施发生重大故障或者事故,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恢复供热的;

(三)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四)无故中断供热持续四十八小时,或者缩短供热运行期的;

(五)用户投诉量大,反映问题集中且属实,不能保证安全、稳定、连续供热的;

(六)供热单位申请被接管的;

(七)其他严重影响供热公共利益的。

第三十九条 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对其管理的重要供热设施,应当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识别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移动、覆盖、拆除、损坏共用供热设施和供热安全警示识别标志。

第四十条 在共用供热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有关地下供热管网的情况;影响供热设施运行和安全的,应当与供热单位协商确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建、拆除、迁移供热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与供热单位协商确定方案后方可实施。

在施工中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供热单位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十一条 在共用供热设施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物料,利用供热管道和支架敷设管线、悬挂物体,排放腐蚀性液体以及爆破作业等危害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活动。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供热单位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城市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投入,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城市供热质量和效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供热方案进行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罚款;

(二)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供热工程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供热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五罚款;

(三)新建建筑未按照规定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住宅建筑按照建筑面积处每平方米二十五元罚款,非住宅建筑处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所需价款的两倍罚款。

第四十四条 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供热专项规划确定的管网布局和供热方案,擅自为建设单位接入供热管网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罚款;

(二)未取得供热许可证擅自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罚款;

(三)擅自转让供热许可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供热许可证;

(四)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五)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的,责令按照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日数退还用户两倍热费,并处以等额罚款;

(六)在供热期内擅自停止供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七)分散锅炉间歇式供热每天运行时间少于十六小时的,处一万元罚款;

(八)在供热期内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需要停热八小时以上未及时通知用户的,处五千元罚款;未立即组织抢修恢复供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罚款;

(九)对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罚款;

(十)连续两个供热期供热质量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吊销供热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 用户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确实影响供热质量的;

(二)擅自安装放水阀、循环泵的;

(三)擅自开启、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计量器具等的;

(四)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或者蒸汽的;

(五)擅自扩大供热面积的;

(六)阻碍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装、移动、覆盖、拆除、损坏共用供热设施和供热安全警示识别标志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一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共用供热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物料,利用供热管道和支架敷设管线、悬挂物体,排放腐蚀性液体以及爆破作业等危害共用供热设施安全活动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行为,未造成共用供热设施损坏但拒不停止危害行为的,可处二千元罚款;造成共用供热设施损坏的,除责令赔偿损失外,可处赔偿费五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二万元;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变更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的;

(二)未依法审批供热工程项目和供热许可证的;

(三)未依法审批供热单位停业、歇业的;

(四)贪污、挪用供热建设资金、供热质量保证金、供热救助资金的;

(五)未依法履行对供热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责的;

(六)接到供用热举报和投诉拒不受理或者不及时处理,以及发现违法行为拒不查处的;

(七)出现供热突发事件,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热,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内由热源产生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为用户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热源单位,是指利用自行生产的热能为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供热单位,是指取得供热许可证,利用热源单位提供或者自行生产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热用户,是指消费供热单位热能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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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办公室规章制度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6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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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培养公司员工职业化的行为,保持川尚员工良好形象的传统,同时也为了保障公司各部门工作秩序,特规范内务管理制度及条例。

二、本制度包括礼仪管理条例,办公室行为规范,考勤制度,请假制度,赔偿制度,薪金发放制度。

三、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礼仪管理条例

一、形象要求:女员工淡妆上岗,长发者须束发或盘发;男员工身体无异味,头发干净。工作时间须佩戴工牌,工牌须佩戴于左胸显眼位置处,违者扣罚10元/次。

二、电话礼仪:

1.接听电话使用标准用语:你好。

2.接听电话要及时:在3声之内拿起电话。电话铃声在3声之后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员工应主动接听。(注:转接电话#40)

3.禁止利用公司电话拨打、接听私人电话,违者扣罚10元/次。

三、问候礼仪:

1.每天第一次见到老总,必须大声问候:X总好!坐在前台的员工必须起立问好。

2.每天第一次见到X经理或X主管,必须大声问候:X经理好!X主管好!

3.每天第一次见到X同事,要相互问候:你好。

4.在公司办公区域内与公司客人第一次面遇,3米之内面带微笑,主动使用礼貌用语:您好!

5.老总办公室礼仪:

①进入老总办公室前需先打电话请示,得到允许轻敲门方可入内。

②工作状态中,进入老总办公室必须带上笔记本及笔。

③特殊情况:当老总在会客的情况下,必须交接工作时,先问候客人:您好!再进入工作汇报,离开时对客人说:再见!

第三章 办公室行为规范

一.工作时间禁止玩电脑、手机游戏,违者扣罚20元/次。

二.工作时间禁止打瞌睡,违者扣罚20元/次。

三.工作时间办私事,违者扣罚20元/次。

四.不得在办公区域、办公室扎堆闲聊,违者扣罚10元/次/人。

五.不得在办公区域吃零食,违者扣罚10元/次。

六.杜绝浪费粮食,工作餐适量用取。如发现遗留饭、菜超过三分之一,视为浪费,违者扣罚20元/次。

七.办公桌面每日下班前各自进行整理,保持桌面整洁,卫生,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每月自行清洁电脑主机,显示屏,键盘,电话机。抽查不合格,扣罚10元/次。自觉维护公共区域卫生。

八.下班时关闭电脑及显示器电源,门窗及饮水机、空调电源由就近座位工作人员负责,如发现窗户及电源未关闭,违者扣罚10元/次;未关闭空调电源,违者扣罚50元/次。

九.薪金保密制度,严禁打听,传播,议论,窃取公司员工薪金情况。员工违反薪金保密制度,扣罚500元/次。

十.重要文件、资料要随时存放,注意保密工作。待处理文件和已处理文件不能散放于桌面,自觉及时整理。违者扣罚500元/次。

十一.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前台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十二.公司QQ群、微信群、公众微信规范:

1.严禁发布违反公司政策的言论;

2.严禁发布有损公司形象、利益的言论;

3.严禁发布未经沟通核实的言论;

4.严禁发布有损其他同事的言论;

5.严禁借QQ群、微信群闲聊。

以上群规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清理出群,并按员工手册的处罚条例执行,予以警告并罚款50元/次;公司公众微信所发所有内容所有员工应在当日内(24点前)予以转发分享,否则扣罚每次20元。

十三.对于严重违反以上办公室管理制度的行为,除经济处罚以外,公司可予以直至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罚金作为公司的公共基金,用于员工福利。

第四章 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午餐及午休时间:12:00—13:00,公司内工作晚餐时间:夜间工作3小时之上享受(18点之后开始算起)

二.员工均须先到公司指纹打卡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出差例外。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出示外出申请单,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注:下班前自行核对指纹机时间。)

三.迟到:超过上班时间9:00或者午休时间13:00,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的,称之为迟到。因天灾、人祸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而晚于上班时间到岗,经查明属实,可免按迟到计算。

四.早退:早于下班时间30分钟内(含30分钟)离开公司的,均视为早退,不得无故早退。

五.1个月内迟到或早退一次,公司给予口头提醒,第二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三次罚款

30元,第四次罚款100元,超过第五次(含第五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六.旷工:以下七种情况均按旷工处理

1.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

2.私自外出购物者。

3.不服从调配或辞职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

4.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及迟到、早退当月累计五次视为旷工。

5.若员工因故未请假且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或谎报、伪造证明,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者,视同旷工处理。

6.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7.节假日休假或长时间请假(超过三个工作日)及产假到期、工伤假到期,必须按照请假单上规定的日期上班,不得再续假,如果假期已到,未到公司上班,视为旷工。

8.旷工处罚:旷工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2小时之内,每次扣除0.5天工资;旷工2小时以上(含2小时)至4小时以内(含4小时)扣1天工资;旷工4小时以上至1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扣除当月10天薪金,公司可给予直至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五章 请假制度

一.请假的审批权限:员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部门主管同意批准;3天以上

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理级或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请假制度规范:

1.周一,周五内勤人员不得请假

2.会议期间,会务工作人员不得请假。

3.特殊情况经审批后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因急病不能履行请假手续的,应致电上级主管,并与休假后补办请假手续。病假最小计算单位为0.5天(4小时计算),3天以上病假者需附上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因非正常原因,如打架斗殴等,造成的病休缺勤,按事假处理。

1.当月累计非住院医疗病假天数不超过3个工作日(含3日)的部分:

病假缺勤薪金发放额 =(当月基本薪金×50%÷当月实际计薪日)×当月缺勤工作日数

2.当月累计非住院医疗病假天数高于3个工作日(不含3日)的部分,按事假处理。

四.事假:若无充分理由,员工不能无故缺勤或者请假,反因办理私事不能到岗工作并请假的为事假,上级主管根据工作安排酌情给假。须提前1天以上填写请假单,经理级或部门主管须提前3天以上填写请假单。经上级主管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须在上班30分钟内致电告知上级主管征得同意请假同时电话报备人事行政部,事后及时补办请假单。

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试用期内的员工如请事假,试用期顺延。

其当月薪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扣款额:事假薪金扣除金额 =(当月薪金总额÷当月计薪日)×缺勤工作日数

五.调休:员工调休须提前1天以上,经理级或部门主管须提前3天以上填写调休单,最小计算单位为0.5小时;超过0.5小时,1小时之内按1小时计算;超过1小时,1.5小时之内按1.5小时计算,以此类推。未提前填写调休单,超过上班时间到岗者,按迟到或者旷工处理。如遇突发状况时,在上班前提前告知部门主管和电话报备人事行政部,事后补填调休单。(要有充分合理的理由)

第六章 员工假期制度

1、法定假日

公司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休假,特殊情况需要员工加班工作的除外。

2、公假

员工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派出培训,经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批准后算为公假。公假期间员工工资照发。

3、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可根据相关国家规定享受工伤假。

工伤假期间按照员工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工伤假期满,员工因医疗需要继续休假,按照病假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并享受病假待遇,工伤期满,不需要继续治疗,应正常进入工作状态,如不上班,以旷工论处。

4、带薪年假。

公司给予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带薪年假,根据服务年限的不同,享受带薪年假的标准为:

年假一律在当年休完。

员工在年假年度内可分段休年假,原则上不允许跨年度分段休年假。普通员工休带薪年假需得到本部门主管批准,主管级员工休年假需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方可休假。

各级主管应根据工作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安排所属员工的年假。由此造成的年假过期问题,由员工主管及员工本人负责。非特殊原因,原则上公司不批准跨年度使用年假。

员工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职工停工、放假、待岗4个月以上的;

(五)产前假、哺乳假合计超过3个月的;

(六)离岗脱产学习超过6个月以上的;

(七)学生、退休、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员工。

5、婚假

公司员工请婚假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员工本人结婚给予带薪婚假三天(不包括节假日)。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结婚的晚婚员工,可另增婚假七天(仅限于初婚者)。婚假应在民政机关登记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

6、产假

女性员工一旦怀孕,就有责任向人事行政部通报并出示医院证明。员工必须遵守计划生育的规定,未婚先孕不享受此福利。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包括节假日),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2)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产假期间由社保局发放工资。需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女性员工满24周岁生第一胎的,可享受30天的晚育奖励假。女员工产假后,不再享受当年年假待遇,年终奖也不再享受。男员工凭医院婴儿出生证明可享受2天带薪护理假。

7、妇女节:公司女员工在每年3月8日12点以后享受带薪假半天。

8、儿童节:公司女员工有14周岁以下子女的,在每年6月1日12点以后享受带薪假半天。

9、丧假

带薪丧假的休假标准为:丧假不可以分段进行休息。

10、工作未满一年的公司正式员工在享受相关(婚假,产假)福利时,按照当年服务时间的比例执行。

第七章 出差制度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有安排员工出差的权利,员工有按照公司安排执行出差任务的义务。

2、主管及以上级别员工出差由总经理批准,持填写好的《员工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门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3、出差标准:

⑴住宿标准:两位以上同性别员工前往同一地点出差,原则上须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住宿标准按快捷连锁酒店为准,同住人员不报销住宿费。

⑵乘车标准:员工出差单程在6小时以上或夜间乘车坐硬卧,白天6小时以内的,乘车坐硬座。无普通列车,选择乘车坐动车二等座。确因工作要求而需要乘坐飞机或软卧,高铁时,应事先报总经理确认批准。

所有出差人员只要出差计划已定,尽快通知人事行政部办理订票手续。

4、出差费用报销

(1) 对于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礼品费等,应单独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同时填写费用明细表及情况说明。

(2) 出差费用必须以注明了具体开支原因的单据报销,凡单据有疑问的,总经理及财务有权拒绝给予报销确认。

(3) 出差费用超出标准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否则超出部分自理。

5、员工出差期间因私事或擅自逗留而延误返程,无出差补贴。履行请假手续并获批准的,按事假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得到批准,按旷工处理。

二、 费用报销

员工费用报销流程:

1、员工每周二、周五到财务领取报销单据,按要求填写正确、完整。

2、员工持填写无误的报销单据,经财务审核票据,提交总经理签字审批。

3、财务依据总经理签字,对费用单据予以报销。

三、 责任

员工应如实申报相关费用,凡员工虚报、谎报费用的,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一经确认核实,对员工处以问题费用金额二倍以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司可予以直至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八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公司范围内固定资产的登记、领用、管理责任由人事行政部门承担。

2 、领用公司固定资产设备等,须履行正常领用手续,其管理责任人是领用人。

3、凡属于固定资产范畴、需在财务报销的财物,在费用核销前,须在人事行政部登记备案,财务必须核对确认人事行政部是否登记相应固定资产信息后方可予以报销费用,并定期不定期核对财务所记录的固定资产信息与人事行政部固定资产信息的一致性;维护并保证固定资产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

4 、员工离职等情况,以财务与人事行政部的固定资产登记领用信息为准,办理办公用品返还等手续。

5、凡不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的,或出现差错的,对应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第九章 物品领用、借用及消耗制度

(一)物品分类

1、公司办公室物品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专业用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棒等。

3、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4、专业用品:化妆品、美发用品、化妆工具、假发、服装、道具、灯具等。

5、贵重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如手机)。

6、实物资产:如 空调、计算机(包括手提电脑)、投影仪、摄像机、照相机等。

(二)物品领用管理

1、公司根据物品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

2、低值易耗品:直接向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3、管制品:直接向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4、专业用品:根据需要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由行政人员在个人专业用品领用表登记注明,再到物品保管人处领用。

5、实物资产:先由行政人员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

6、实物资产由行政人员统一管理,如部门借用,直接找行政人员进行登记后才能取走,物品归还时一定要在登记表上填好归还的日期。

(三)公司物品借用管理

1、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或贵重物品的,需填写物品借用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2、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物品保管人有责任督促归还。

3、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物品保管人对物品具有保管的义务,对领用的物品要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如使用不当或不正常的损坏,物品保管人负有赔偿的责任。员工对公司财产物资应合理使用,珍惜爱护,如发现使用浪费现象,或出现因人为造成的损坏必须负责维修或者照价赔偿

第十章 薪金发放制度

一.薪金单核对日期:公司行政部在每月14日将上月薪金单发放到员工QQ上(无QQ发到手机上),员工对薪金有无异议,在薪金单发放当日内向公司行政部核实、确认回复。如因个人原因耽误确认,出现误发现象,公司行政部重新审核,当事人不得将情绪带到工作中。

二.薪金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计薪期为上个自然月。计薪天数为上月实际工作日天数。

三.以上日期如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十一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二.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管理,认定制度违反项目及开具处罚单。

三.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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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完美奖金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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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奖金制度

完美奖金制度

奖金比例23%——30%。 1、由于你所消费的产品和你转介绍的所有顾客消费的产品都有一个相应的积分累积在您的卡上,而且月月积累、年年积累、永不归零,所以你的总积分很快就会积累到36000pv。 2、当你的总积分达到了36000pv,你和你所介绍的顾客当月所消费所有产品的积分达到1pv,详细制度如下。

vip顾客

完美奖金制度优惠比例0%——18%

1、首次购买下列任意一套产品,加20元手续费,2元申请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填写“vip顾客申请表”即可以成为优惠顾客。

优惠顾客

1、拥有vip卡,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完美事业

2、可获得完美公司优质的上述任意一套产品

3、可获得完美公司kit一套,内含〈公司简介〉、〈产品简介〉订本

4、可获得完美公司购买的一份保期为一年、最高保额4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保险期限从成功领取vip卡后次月开始生效

5、可获得完美vip卡一张,拥有vip卡的好处如下:

1)即日起成为完美公司最尊贵的优惠顾客,每12个月当中只要有一个月消费完美公司产品达200pv(1pv=1.17元)以上,此卡就继续有效

2)用vip卡消费完美公司的任何产品都会有一个相应的积分累积在您的卡上,而且月月积累、年年积累、永不归零,卡上的积分越高,使用完美公司产品也就越来越便宜

3)在全国任何地方的完美专卖店或公司授权的服务中心购买完美公司的任何产品,也均有相同积分和相同的优惠

4)通过你转介绍的所有普通顾客和优惠顾客消费完美公司的任何产品,也都会有相应的积分累积在您的卡上(此积分只作升直销员用,不作优惠积分用)[1]

优惠分类

级别 pv范围 优惠比例

初级 0——500pv 0%

一级 501——1000 pv 6%

二级 1001—— pv 9%

三级 ——4000 pv 12%

四级 4001——6000 pv 15%

五级 6001 pv以上 18%

直销员 编辑本段

例一、当你在3月31日之前的总积分已经累计达到了21000pv以后就停止累计,在21000pv的基础上4月份当月之内你和你介绍的所有优惠顾客消费积分必须达到了15000pv以上,才能成为合格的直销员。如果你在4月份当月之内没有完成15000pv,要么你自己拿钱买产品来补够,直到15000pv就是合格的直销员。4月份没完成15000pv的业绩考核,就要在5月份开始以21000pv的基础上重新在一个月内必须完成15000pv的业绩,才能成为合格的直销员,

例二、你在3月31你之前的总积分已经累计达到了36000pv,在以后任何一个月只要你和你介绍的所有顾客的消费积分达到了15000pv以上

1.2、当具备了上面例一、例二其中一条时,你就成为了完美公司的直销员,直销员的奖金比例为: 200-7500pv 优惠23%7501——11999pv 优惠26%

15000pv以上 优惠30%

备注每个级别的当月业绩考核是不同的,直销员的要求完成15000pv,初级经理每月考核业绩22500pv,级别越高考核越高,业绩只是在直销员那边不断累积到21000pv,以后就不在累积了,

在后面如果公司要求你要每月完成多少的业绩,当月没有完成级别会掉级别的,

1.3、图例:

注:实线表示你的直接顾客,虚线表示直接顾客转介绍的顾客,即:

a、b、c、d、e、f、g、h都是你直接介绍的顾客

1、1-1、1-2、1-3和2、2-1、2-2、2-3都是a转介绍的顾客

2、在你成为直销员的第二个月开始,直到你成为完美公司的客户经理之前,你和你所有顾客当月消费或零售完美产品的积分决定了你的奖金,有三种情况:

2.1、你和你所有顾客当月的实际积分是在200—7500pv之间,你的奖金是23%与所有顾客享受的优惠所产生的百分比之差乘以顾客当月的实际消费积分,所得的数字就是你当月的奖金。举例:

假如顾客享受优惠比例 其当月的pv积分数 您可得的收入奖金

如a顾客12% 1000pv 1000*(23%—12%)=110

如b顾客15% 1500pv 1500*(23%—15%)=120

如c顾客9% 500pv 500*(23%—9%)=70

如1-1顾客18% 3000pv 3000*(23%—18%)=150

如1-3顾客18% 6000pv 6000*(23%—18%)=300

以次类推,最后的总和就是你当月的奖金,前提是你当月自己必须完成200pv或以上。

2.2、你和你所有的顾客当月实际积分在75011—14999之间,你的奖金是26%与所有顾客可享受的优惠所产生的百分比之差乘以顾客当月实际积分,所得的数字就是你当月的奖金,算法与上表相同。

2.3、你和你所有的顾客当月实际积分在15000以上,你的奖金是30%与所有顾客可享受的优惠所产生的百分比之差乘以顾客当月实际积分,所得的数字就是你当月的奖金,算法与上表相同。另外还可以得到公司额外奖励的现金400元。

3、通过累积你可以成为直销员,同理a和其他顾客也一样可以通过累积成为直销员。

4、假设当a也成为直销员后,那么公司就会把a转介绍的所有顾客(1、1-1、1-2、1-3和2、2-1、2-2、2-3)脱离出你的顾客群,转归a的顾客群并由a直接进行管理和服务,所有的差额奖金也同时归a所有,从此你不在享有这一顾客群的差额奖金。

经理分类 编辑本段

(一)客户经理

奖金比例为:9%+2%+300元奖金

当你培养出1—2个直销员后,你就荣升为完美公司的客户经理:

1、假设a成为合格的直销员后,你的顾客群(也就是b、c、d、f、g、h、以及他们介绍的所有顾客和你本人在内,统称为个人小组)在a成为直销员的当月,如能消费到7501pv以上的总成绩,你就是完美公司的客户经理,你的奖金如下:

1.1、你能拿到a直销员(小组,下同)当月消费总pv的9%和a所培养出来第一代(你的第二代)直销员当月消费总pv的2%直至平级客户经理的第二代

1.2、你能拿到30%与个人小组所有优惠顾客所享受的优惠差额

1.3、你还能拿到公司额外奖励的现金300元

2、假设a、b都成为了合格的直销员,你也是完美公司的客户经理,你的奖金如下:

2.1、你能拿到a、b直销员所带领的顾客群当月消费总pv的9%和a、b所培养出来第一代(你的第二代)直销员小组当月消费总pv的2%直至平级客户经理的第二代

2.2、你能拿到30%与个人小组所有优惠顾客所享受的优惠差额

2.3、你还能拿到公司额外奖励的现金300元

3、客户经理的月收入基本在:3000—10000元之间,还有公司给你的意外人身保险10万远,会邀请你去公司总部参观,走走红地毯,住5星级金钻酒店,公司还有可能会邀请你国内免费到珠海、澳门旅游。

(二)客户经理

奖金比例为:9%+(2%+〈6%〉)+专卖店(〈2%—6%〉+1%)

当你培养出3—4个直销员时,你就是完美公司的大客户经理

1、当你培养出3个合格直销员时,如你当月个人小组消费业绩达到15001pv,你就是完美公司大客户经理

2、当你培养出4个合格直销员时,你也是完美公司大客户经理

3、大客户经理的奖金如下:

3.1、直接直销员当月总业绩的9%

3.2、第二代直销员当月总业绩的2%+6%

3.3、第三代直销员当月总业绩的6%直至平级的下一代,如无平级,可拿无限代

3.4、你能拿到30%与个人小组所有优惠顾客所享受的优惠差额

4、当你连续六个月成为公司大客户经理后,你就可以向公司申请开专卖店

4.1、如果你专卖店开在二楼,你可拿到当月专卖店销售总额的2%,如果你的专卖店开在一楼,你可拿到专卖店当月销售额的6%

4.2、你除了自己可以开专卖店外,还可以担保也已成为大客户经理的你的直销员开专卖店,你可拿到第一代大客户经理专卖店当月销售额的0.5%,你可以拿到第二代大客户经理专卖店当月销售额的0.5%

4.3、大客户经理的月基本收入在5000—30000元之间,公司会邀请你去国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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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专卖店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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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有员工都应在上班前15分钟到达,准备充分,整理卖场和个人仪表后上班。

2、 上班时间应立即签到、打卡,不得让他人代签或捏造签到时间。

3、 上班时间及排班表,只有店长有权改动,若员工需调班应提前通知店长,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换。

4、 员工严禁在卖场扎堆聊天,高声喧哗、嬉笑打闹等。卖场内不能坐卧,不可倚靠货架或收银台,保持正确站姿。上班时间不可看书报、杂志、唱歌、随音乐摇摆。

5、 员工上岗需穿着公司统一工服,卖场内必须穿着清洁整齐的制服,不得在卖场内梳头、化妆、剪指甲等。

6、 员工严禁于卖场内吃东西、吸烟、赌博、睡觉、喝洒。

7、 员工用餐时间由店长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店铺内员工只能到指定的休息地点用餐和稍作休息。饮品及食物用后须立刻进行清理,以免影响卫生。

8、 收银员不得携带腰包,现金上岗。

9、 上班时间不得外出办私事,不得在卖场接待亲友,如有亲友来访,接待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随意进入收银台。

10、 员工携带公司产品上班,必须在进入店铺时给当值主管检查,下班时必须由当值店铺负责人检查方可离开店铺。

11、 任何情况下均不能冷落、顶撞、辱骂或不礼貌地议论顾客;任何情况下不可接受顾客礼 物,小费及借用他们的物品;对顾客的遗留物品应立即上交店长,并妥善保管。

12、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借出商品,违者按零售价扣款。

13、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将货品打折让利予顾客,团体销售折扣需申报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自行赔偿差额损失。

14、 员工不慎丢失货品应立即主动承认并上报查清,由上级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15、公司所有资料都应严格保密,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公司有关政策,信息和营业额,不得发表虚假或诽谤公司,客人或员工之声誉的言论。

16、休假制度

(1)专卖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所有专卖店由店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专卖店营业时间为早上9:30至晚上22:40,营业时间不得 1

擅自更改,如有调整,服从公司安排。

(2)专卖店员工每月可排班休假2天,但任何人不得在节假日和周六、日换休假。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店员换班。

(3)员工请假须按公司规定,事假需提前一天通知店长,并递交书面申请,病假要在早上开门营业半小时内通知店长,并在回卖场上班之日出示有正规医院签章的病假单,违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三天视自动离职;

(4)因特殊情况离、退职者,所有员工必须提前十五天向公司递交离、退职书面报告,经公司审批同意并办完相关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17、各种规定的表格材料须准时准确填好缴回,应交各项表格如下:

(1)销售日报表每周一汇总后送至公司,各项内容须填写全面、清晰;

(2)销售周报表、周排班表和周销售情况小结,由店长、领班根据本周销售、店员及周边品牌情况准确、认真、清晰填好;

3)每月盘点日以公司规定每月28日为准(遇周末顺延),店长将盘点表、考勤表及时送至公司;

(4) 每月考勤表由店长、领班当天及时考核登记;

(5) 各店长、领班对手工帐所列货品、赠品、固定资产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如出现差错应及时核对、追查,并上报公司,未查出责任人,又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店全体员工负责赔偿,店长、领班负责赔偿60%,店员负责赔偿40%,如查出责任人,由责任人全赔;

18、 未经公司同意,卖场内不得擅自拍摄及接受采访,一经发现立即通知上级主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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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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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在生产、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现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施工项目:

二、施工地点:

三、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乙方进厂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岗,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五、施工人员由工程负责人向出入门岗的保安报备,并按甲方门禁管制规定进行

换证登记,以规定的门岗为专用通道。

六、接受甲方交通管制,车辆在厂区内限速行驶。

七、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

八、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厂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双方权利与责任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甲方负责对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及相关规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责任、权利;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全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施工无事故。

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乙方应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建立安全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3、乙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当由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4、乙方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季节或天气特点,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

(二)现场各类危险警示标志齐全、整洁、设置合理。

5、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和处于安全、可靠的使用状态;

(二)来公司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三)确保施工作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现场必须备齐足够的消防器材,摆设位置合理,并对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灵敏有效;

(四)来公司施工单位动用明火前,到行政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带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1份,动火证办理后,方可动火施工,否则公司有权停止一切施工;

(五)施工单位动火前应清理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隐患,待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后确保火源熄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前要制定防火应急措施,备好灭火器或其他防范设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六)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动火;

(七)高处焊割作业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八)禁止焊割有压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处理过的各类油桶油罐;

(九)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要专人保管,专库存放;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有严格的领退料手续和审批制度;

(十)氧气瓶、乙炔瓶和液化气瓶等压力容器要专人保管,单独存放,气瓶上有橡胶保护圈等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附件。

6、乙方应当及时向施工人员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尘面具等。

第五条:安全监督检查

公司行政部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或者抽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作业,可以责令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六条: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六项附件:

(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提供施工方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三)提供施工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四)提供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十一:施工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缴纳安全抵押金20__—5000元。

十二:对违反以上规定和标准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纠正,以后每发现一人次扣罚安全押金100—500元,连续三次受到处罚者责令停工整顿,停工期间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本公司概不负责。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罚安全押金1000—5000元,并由肇事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严重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权取消施工资格。凡安全施工无违章者施工结束后押金予以退回。

十三:乙方自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此安全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此安全协议书自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盖章)

负责人(签字):

外来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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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4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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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1、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19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裁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裁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裁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总监岗位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财务总监组织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

2、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及程序。

3、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4、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5、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6、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决议。

7、负责全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学习的工作,

合理协调各岗位工作,并考核财会人员工作业绩,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8、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9、负责会计监交工作。

财务部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

2、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

3、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4、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核对上月计划执行情况。

5、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6、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7、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8、工程完工后,准确核算出工程成本,编报工程成本表。

9、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综合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2、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3、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4、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5、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6、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7、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出纳员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签发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纳员一人保管;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负责;

6、完成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财 务 基 础 工 作 规 范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 票据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 票据的报销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二、 凭证

1、凭证的编号:凭证统一使用记帐凭证,按时间发生先后顺序统一编号,编号要求使用号码打印机。

2、凭证的编制人员:凭证执行谁负责谁编制,编制后应及时签章,各项目工地由专职会计进行具体分工。

3、凭证的填写要求:要求用楷书书写,字迹要清晰,摘要栏要求详细、逐行填写,不得省略,各级科目统一使用,整个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4、凭证的审核:对于会计人员编制的凭证,实行交叉审核;最终由财务负责人进行最后审核。

凭证的审核必须及时,以防因记帐不及时造成核算控制的滞后,原则上所有凭证必须在编制后的第二天审核完毕,第三天登帐完毕。

5、凭证的保管:凭证统一由一名财务人员进行装订、保管,此人对凭证的总体情况负责。

三、帐簿

1、由于会计核算均使用电算化,大部分帐簿由电脑自动生成,定期打印,仍保留如下手工帐簿: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应付帐款明细帐、工程施工明细帐、工程材料明细帐。

2、以上各帐簿由相应负责人进行记录。

3、以上各帐簿的记录应使用楷书,书写清楚,按月合计,按季度进行累计。如果有填写错误应使用划线更正法或红字冲消法,并由经办人盖章。

四、 报表

1、报表分为对外报表和对内报表。

2、对外报表为向各主管机关报送的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其他报表。

3、对内报表为公司内部要求填制汇总的各种报表,内部报表有:按部门分类的管理费用表,按区域、人员分类的经营费用表,按工程、供应商进行分类的进货付款表,按工程分类的项目管理费用表,按供应商、工程进行分类的应付帐款表,按工程、分包队伍进行分类的预付帐款表,以上报表为按月填报;工程成本分析表,在工程完工时,结合预算、结算、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的报表。

4、以上报表由指定会计负责进行编制。并建立相应的编制审核程序。

五、主要科目解释

1、预付帐款:此科目用来核算所有分包队伍的付款情况,因此凡是分包队伍的付款均使用此科目进行

核算。

2、应付帐款:此科目用来核算所有供应商的进货和付款情况,因此凡是供应商的进货和付款均使用此科目。

3、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科目用来核算所有工程的直接成本,按照二级科目工程项目名称,三级科目工程成本明细项进行核算。

4、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用来核算公司各部门,

常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二级科目部门,三级科目具体明细项目进行核算。

5、经营费用:经营费用科目用来核算业务部门的所有费用,按照二级科目人员,三级科目具体明细项目进行核算。

六、应付帐款的确认原则:

应付帐款的确认直接关系到工程的直接成本以及公司的欠款,因此应付帐款的确认应遵循谨慎性原则

1、用经过工程现场相关人员签字的原始入库单原件和供应商的发货清单确认应付帐款和工程施工,以降低因传真不清楚而造成的错误。

2、使用经过采供部、财务部要求的会签单确认应付帐款和工程成本。

3、对于应付帐款已经确认需要调整的情况:如果是现场入库错误应由现场出具调整说明,并结合材料部门的定料单,财务部门才能予以调帐;如果是因为材料人员对材料价格等计算错误的情况,应由材料人员出具调整说明,并需附原书写错误的入库单复印件,财务部门才能予以调帐。所有调帐必须经材料部门和财务部门最高主管领导签字。

处罚办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 则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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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护士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党工团,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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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这表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也映射出党和政府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定信心。

新准则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作出了新的规范,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和52个“不准”,不仅涉及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无论是在禁止性行为规范上的精炼规定,还是实施与监督上的制度创新和适用上的准确详实界定,都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标志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已从过去较宽泛性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纵深推进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古人云:“无以规矩,难成方圆”。对领导干部来说,《廉政准则》就是规矩。历史和实践证明,越是严格的纪律规范越能体现出党对领导干部的负责与关爱。纵观一些领导干部蜕变成腐败分子原因,虽然极其复杂,但在他们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大肆贪污腐败的背后,或多或少都有着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影子。

有句格言说得好,“纵贪欲如落水,不用吹灰之力;保清廉似上山,定需步步用力”。新准则已经实施,愿每位领导干部都能把它视为自己从政路上的“行动指南”,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坚守党纪国法红线,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做接受监督的表率、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做勤政为民的表率,脚踏实地的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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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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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__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6、对于零星且规格繁杂的物资,每年度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统计造表交采购部门,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经有关部门及采购部门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特约供货协议,定期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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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办公室物品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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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关心商场的利益,严格片区保洁责任制,在清洁过程中,如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或工程维修人员汇报,负责管理好片区卫生器具,认真做到卫生器具整洁、布置合理,随时保持清爽、美观,保证商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洁人员应随时巡视卖场,发现污物杂物应及时处理,随时保证商场内的清洁卫生。

2、保洁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对公司负责的觉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须向主管请假。当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得到主管的批准,方才能到休息室休息。

3、承包岗位片区卫生必须达到规定标准,连续3次未达标者,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的处罚。当日值班长须做好详细记录。

4、保洁人员对商家、顾客服务要热情周到,举止端庄,礼貌大方,把顾客当作上帝,对客户的投诉当日值班长必须马上处理,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

5、上班时必须穿着清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并将工作卡端正戴在左胸前,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工作场所都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6、保洁人员在工作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准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给同事设备工作障碍,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7、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如发现,分别给予罚款并同时辞退;如损坏卫生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主管。

8、商场内的垃圾要随时清除干净,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时运送出场外或指定地点并倒入集装箱。不准用扶梯运送垃圾,运送垃圾必须走楼梯通道,扶梯上、楼梯及周围的污渍、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9、保洁人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议。

10、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保洁员清洁工作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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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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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医务室为了做好对学生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治疗和管理工作,维护学生的医疗安全,特制定了以下医疗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出现因为疾病和医疗而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以确保学生的医疗安全。

一、严把用药关

经学校调查研究决定,新学期开始执行新的用药方案。

1、学生在医务室看病不收挂号诊疗费。

2、学生看病时所配药物需按价付费(药品价格会上墙公示)。

3、临时服药暂不收费,外伤处理暂不收费。

4、教师配药按半价收费,每人全年不超过200元。

5、医务室购买药品到校管中心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对于变质和过期的药品要及时销毁;并对药物进行定期检查。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应及时退回处理。

6、在生病学生未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售药给学生,以保证学生用药的安全。学生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适,都要求学生要随时到医务室进行复诊。

7、医务室应该保存学生就诊和治疗的医疗档案,以备查询。

8、严格按治疗原则使用药品,并在使用药品时,严格按照药物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用法和剂量等使用,并注意药物的副作用。

二、严格诊断及治疗

1、医务室在为学生进行疾病的诊断治疗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正规的医疗标准进行问诊和查体,并严格按诊断标准对学生的疾病作出诊断;

2、对于诊断明确的疾病,按治疗原则积极给予治疗,所有治疗方法严格按正规医疗要求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

3、医务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该态度和蔼可亲,积极关心学生的疾病痛苦,为学生着想。

4、如果诊断不明确的疾病,医务室应积极建议学生到正规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查、诊断和治疗。

5、对于急症、危症的学生,医务室第一时间内通知班主任,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护送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

6、对于诊断明确的特殊疾病,若校医务室不能进行治疗的,应积极建议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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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企业员工规章制度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9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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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总则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劳动合同管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奖励与惩罚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宿舍与食堂管理

附则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男性连续工龄满20xx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xx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9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xx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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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员工规章制度守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4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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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

一、董事长致词

欢迎您加入本公司,深信您定能勤勤恳恳工作,恪尽职守,为顾客带给优质、高效的满意服务,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声誉。:此手册的目的是让每一位员工清楚地了解作为本企业一员所要共同遵守的工作规范准则,并能同心协力、精诚团结,使企业能不断发展进步,位于行业前列。

董事长:※※※

二、员工的权利

1、员工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

2、员工有按所付出的劳动享有报酬的权利

3、员工有按照规定享受休假的权利

4、员工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员工有享有社会福利的权利

6、员工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企业宗旨、理念、组织形式

(一)企业宗旨:

以人为本,以质取胜,做市场强者

(二)企业理念

1、经营理念:以服务顾客为上,以员工满意为基,以创新

发展为本

2、质量理念:产品即人品;当质量与成本、进度发生矛盾时,质量第一

3、管理理念:制度重于权利,同事重于亲朋

4、做人理念:讲原则、守纪律、有诚信、懂自律

5、企业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

6、用人原则:带给舞台,各尽其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7、企业作风:精、严、细、实、快

8、企业价值观:承担职责光荣

(三)企业发展目标

跻身中国现代化大型水泵、水轮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前列

(四)企业组织形式

本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企业的最高行政领导,统管及指挥企业一切经营管理活动。企业经营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划分为三个车间、八部一室,实行逐级负责和管理制度,用人实行全员劳动聘用合同制,分配实行定额工时和岗位技能相结合的薪酬制度。

四、员工行为规范

您已经是江苏航天水力设备有限公司中员工之一,您的举止、行为,不再仅仅是您个人文化素质的直观反应,而是江苏航天水力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形象的再现。公众的亲疏,客户的取舍,将与您的形象休戚相关。

“我就是江苏航天水力设备有限公司的代表”

1、形象意识

员工务必具备强烈的形象意识,从基本做起,塑造良好形象。

2、员工仪容仪表

员工衣着应当合乎企业形象,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整齐清洁、工作时间一律统一着公司服装。

3、社交、谈吐

在企业交谈尽量讲普通话,交谈中善于倾听,不随便打断他人谈话,不要言语纠缠不休或语带讽刺,更不要出言不逊,恶语伤人。

与客户交谈诚恳、热情、不卑不亢,语言流利、准确。注意迎送礼节。

与同行交谈,注意措辞分寸,谦虚谨慎,维护公司形象,不互相倾轧,客观正派。

4、举止、行为

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串岗,请假需及时申请或通知部门主管,填报请假单。:上班要持续良好精神状态,精力充沛,乐观进取。

对待领导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处理工作持续头脑冷静,坦诚待人,团结协作,不将个人喜好带进工作中。

持续良好坐姿、行姿。出入会议室或领导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

5、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

养成讲究卫生,爱护公物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不丢纸屑、

果皮、烟头和杂物,不乱涂、乱画,不抽游烟。

办公室持续整洁,无污痕,文件入橱或摆放整齐。:车间持续井然有序,物品堆放整齐。

五、员工管理条例

第一条:个人资料

1、新进公司员工应向公司办公室带给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

2、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一概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条:报到程序

员工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的日期内报到,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员工手册;

2、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交接工作;

3、安排办公(工作)地点,领取办公用品(劳动工具)。

第三条:试用转正

1、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合格、透过考核并体检合格后填写转正表,经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办,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2、员工在试用期间如请假超过七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四条:工资和福利

1、员工的工资,按企业相关规定支付;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

资次月发放。

2、公司发薪日为每月3-5日,如遇公众假期,发薪日可提前或推后。:公司按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个人应承担的各项保险费用和个人所得税,并代员工向政府税务部门缴纳。

3、本公司员工不得向他人泄漏自己月薪所得,亦不得询问本公司其他员工的月薪所得,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应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导致解聘。

4、薪酬的评定以潜力、贡献、职责为主,按照工作岗位,工作经验和工作潜力的差异,确定不同的工资级别。

5、公司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正式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6、试用期员工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岗位工资发放。

第五条:假期

1、婚假。员工男方年满25岁,女方年满23周岁结婚为晚婚,正常婚假为3天,晚婚假另加2天,共计5天,需一次休完,不得挪作它用。婚假为有薪假期。

2、产假。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计生假。育龄妇女上环休假3天,取环休假1天,流产休假15天,未按计生规定执行者无假期。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3天有薪假。

5、病假。员工休病假,务必三甲医院的证明方为有效,但二个月以上的长期病假(不含住院期间),需经市医疗部门鉴定

方可休息。员工休病假,按实际病假天数扣发工资,发基本工资40%。

6、公假。公派出差或临时参加各种会议、学习、培训。

7、事假。除以上各类假期外,其余因各种原因请假的均视为事假。原则上当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

8、其他法定节假日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员工加班

根据》有关规定,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和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员工本月加班的,公司应于下月月底前安排调休;如遇特殊状况,在3个月内安排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员工出差

1、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2、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3、出差员工应及时并按规定标准核报差旅费用。

4、出差人员回到公司后,其工作状况应及时向主管报告。

第八条:员工培训

1、为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理解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

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状况安排,在新进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员工调职前,务必理解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状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副总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状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到达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状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公司办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6、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在公司外理解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并视不同状况给予部分或全额报销学杂费。

第九条:员工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思考其个性、潜力,务使“人尽其才,才职相称”。

3、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

第十条:员工辞职

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到公司办填写《员工离职单》,办理离职手续。

1、本部门手续交接,归还公司有关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劳动工具、《员工手册》和其他公物。

2、凡借欠公款者,应予清还。

3、相关在手工作的衔接和移交。其它未尽事宜,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考勤制度

以部门为单位,对员工出勤状况进行考核,不得弄虚作假,每月26日上报考勤原始记录。

1、员工务必准时上下班,并应准备充分时间更换工作服,以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2、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上、下班都务必打卡,方算全天出勤。不允许代他人打卡,有代打卡行为,一经查实,一次罚款300元。下班提前打卡者,一次罚款10元。

3、上班迟到5分钟至15分钟,罚款10元,15分钟至1小时罚款50元,1小时以上罚款100元;中途出厂一律凭手续出门,未办理手续者按早退处理;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50元,10分钟以上罚款100元;无故旷工按规定处理。

4、员工无故不上班作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除3天工资,旷工五天(含五天)以上者,作除名处理,企业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5、员工请假程序2天(含)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公司办备案;2天以上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批准;单位、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1天内由主管副总批准,报公司办备案;1天以上由分管副总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得到批准交接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6、员工请事假,扣除当日工资全额。

7、员工因参加社会活动,经领导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8、员工市内公干或赴外地出差务必到考勤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门证或出差单,经部门负责人证明后,报分管副总批准。

9、各部室、车间明确专人按实考勤、计假,不得弄虚作假。违反一次扣单位负责人200元。

第十二条奖励

为了增强员工的职责感,鼓励员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除通报表扬外,给予专项奖励: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奖金100-1000元的奖励;

1、被公司、总公司及上级工作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或优秀党员的;

2、敢于阻止和揭发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3、为公司发展或业务管理规范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荐,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的;

4、在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方面作出成效,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的。

(二)多次有以上行为,为公司作出较大贡献的,值得树为楷模,推广学习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根据实际状况一事一议,给予特殊奖励。

(三)奖励的审批权限

通报表扬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副总批准,报公司办备案;

物质奖励和立功嘉奖,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公司办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奖励晋级,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公司办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第十三条:处罚

一、过失种类

1、当班睡觉、喝酒、打牌、打游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员工交谈、工作交流应礼貌用语,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罚款300元,造成他人伤害,承担一切职责。

3、无理拒绝理解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教育不改者,停岗。停岗期间发放生活费10元/天。

4、在当班时间规定统一着装,未穿工作服罚款10元。

5、公司各类会议,会议期间不得抽烟,违者罚款20元。

6、厂区区域范围(车间现场、办公大楼、厂区主干道、生活区),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和杂物,不得乱涂、乱画、溜狗、不抽游烟(指定抽烟地点除外)。如有上述状况一次,罚款20元。

7、损坏厂区公物及设施,无意损坏按值赔偿;故意损坏按值赔偿并罚款200元。

8、损害公司利益,如出让经营信息,技术资料等,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退回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不低于5000元,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职责。

9、涉及质量、设备、安全事故等违规违纪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处罚执行要求

1、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好员工表率。

2、员工违纪,以部门进行处理,公司办执行。在处理过程中,不得袒护、包庇,做到公平、公正。

3、劳动纪律方面行为规范,由公司办督查;厂区环境卫生、公物等方面由综合管理部督查。

4、公司设立检查员制度,员工应尊重、配合和理解检查员督查。:第十四条:处分的审批权限

1、处罚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生效。

2、辞退和除名由部门负责人提议,公司办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生效。

第十五条:修订、解释

1、公司可根据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对《员工手册》进行修改。

2、《员工手册》由公司办负责解释。

3、员工手册》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六、《员工手册》收到函

致:公司办

兹收到《员工手册》壹份。经认真阅读,本人明白手册详细资料。谨引声明,本人愿意遵守执行。

签名:

日期:

注:请于收到《员工手册》壹周内将此单返还公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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