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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实务实训的目的(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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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员诚信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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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开启未来的大门;诚信,是超出大洋的一叶扁船;诚信,是在迷路时的指南针。做为90后的我们,要讲诚信,是必定的。但是,在90后的人生当中还将经历很多的门坎、关卡。12岁的纯真天真,14岁的青涩单纯,16岁的成长烦恼,18岁责任重任,都将是90后以后回味无穷的珍贵回忆。

“轰隆隆”窗外隐模糊约传来一阵阵震耳欲聋的雷声,让人听了不冷而栗,可怕极了。我听着雷声,烦躁地在房间里渡来渡往,但始终没办法耐下性子来,想办法。我努力回忆:今天下午放学时,龙儿对我说:“露儿,回家放下书包后,在大榕树下见,我们一起往买明天的美术工具吧!”我轻松地答应了。可没想到的是天空哥哥不做美,他的脸,霎时间从蓝变到黑,就似乎我现在的心情一样。龙儿是否是还在那儿等我呢?下这么大的雨,她应当不会往了吧?怎样办啊?窗外有一个震耳欲聋的雷声,我的心也随着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畏惧地颤抖了一下,颤颤地那起雨伞,穿上雨鞋,整装待发了,心里想着:不管龙儿有无往,我都一定要履现自己的承诺,由于,作为90后的我们,就应当“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遵守诺言,比守卫自己的财产还重要呢!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取信赴约 !作为一个90后!

走到那儿,大榕树下空空无人,我站在树下,怀着等待的心情,期盼着龙儿能如约。龙儿,你一定要遵守90后的诺言啊!模糊地看见了远方,一个娇弱的身影引进我的眼帘,我急忙冲过往,说:“龙儿!我的90后姐妹!太好了!”我和龙儿都很激动,由于,我们都一样是经历了一番强烈的心理活动,最后才如时来赴约的!固然天空还在下雨,但我们的心情却是晴朗的。90后,是一个集体,是一块会发光发亮的钻石!所以,我们的诚信永久定格!定格在我这个纯真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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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保险销售续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销售,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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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_________________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范文

单位领导:_________________

您好!

我叫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岁,大专文化,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_____________营业所上班。两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我在_______________营业所上班。由于该所地处闹市,因此,上班时间工作之忙,业务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但为树立单位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牢记贵单位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早上班、迟下班,耐心细致地数好每一分钱,给客户一个满意的服务。由于我工作认真、过细,两年来不仅未发生一笔误差,未与客户发生一起争吵,而且因我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和信任。

二是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两年来,在爱人的支持下,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现在,五笔打字、ABIS操作等项业务工作我都烂熟于胸,操作流利。

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两年来,我个人在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业务不熟而被难住、以致耽误客户时间的事件。两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单位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篇劳动合同续签书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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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海上运输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保险,全文共 6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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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运输保险合同

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中,保险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和环节。其中业务量最大,涉及面最广的是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工程运输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海上运输保险合同范文一

发 票 号 码 保险单号次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总 保 险 金 额:

保费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 装 载 工 具_____________ 开 航 日 期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____________ 保险有限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

出单公司地址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江、河、湖泊和沿海经水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第四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保险人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基本险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桥梁码头坍塌;

(三)因以上两款所致船舶沉没失踪;

(四)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承担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六)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第六条 综合险

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一)因受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二)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三)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四)遭受盗窃的损失;

(五)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责任免除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和暴动;

(二)船舶本身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变质、损坏;

(五)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六)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七)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八条 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责任起讫

第十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单(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四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五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谨慎选择承运人,并督促其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条 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被保险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获悉或应当获悉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或保险人在当地保险机构,并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减少货物损失。 赔偿处理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应当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九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十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解决:(1)提交仲裁机构仲裁;(2)由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凡经水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十五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海上运输保险合同范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于______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 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_____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___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起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完毕起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领员领航,费用由_________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______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________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时间装货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船,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运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的数量的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全船的运费的_______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______ 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依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__份,交_________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海上运输保险合同范文三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溢短装: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装船标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________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据: 卖方应向议付银行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 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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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财产切险保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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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单号_______

鉴于_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以及附加_______险,并同意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本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

承保财产

│以何种价│保险金额 │ 费 率│ 保险费 │

│值承保 │ (元) │ (‰)│ (元) │

├────────┼────┼─────┼────┼─────┤

│ 基 ├────────┼────┼─────┼────┼─────┤

├────────┼────┼─────┼────┼─────┤

├────────┼────┼─────┼────┼─────┤

│ 本 ├────────┼────┼─────┼────┼─────┤

├────────┼────┼─────┼────┼─────┤

├──┬─────┼────┼─────┼────┼─────┤

│ 险 │特险│

├─────┼────┼─────┼────┼─────┤

│约财│

├─────┼────┼─────┼────┼─────┤

│保产│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 附 │

├────────┼────┼─────┼────┼─────┤

│ 加 │

├────────┼────┼─────┼────┼─────┤

│ 险 │

├────────┼────┼─────┼────┼─────┤

├───┴────────┴────┴─────┴────┴─────┤

│总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

├──────────────────────────────────┤

│保险责任期限自

日零时起至

日二十四时止│

├────┬─────────────────────────────┤

│ 特别 │

│ 约定 │

├────┴──────────────────┬──────────┤

│被保险人地址:

│电

话:

│行

业: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章│

│所 有 制:

│占用 性质:

│财产座落地址:

___________

日│

个地址

└───────────────────────┴──────────┘

被保险人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如有错误立即通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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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人身保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0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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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编码:

-------------------------------------------------------------

| |姓 名: 有效证件类型:□身份证 □军人证 □护照 □其他 |

| |---------------------------------------------------------|

|投| ------------------------------- |

| |证件号码:| | | | | | | | | | | | | | |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周岁 |

| | ------------------------------- |

|保|---------------------------------------------------------|

| |性 别:□男 □女 婚姻状况:□已婚 □未婚 □离婚 □丧偶 □其他 与被保险人关系: |

| |---------------------------------------------------------|

|人| ------------- |

| |住 址: 邮编:| | | | | | | 电话: |

| | ------------- |

|资|---------------------------------------------------------|

| | ------------- |

| |收费地址: 邮编:| | | | | | | 电话: |

|料| ------------- |

| |---------------------------------------------------------|

| |工作单位: 电话: |

| |---------------------------------------------------------|

| | --------------- |

| |职业(工种): 兼职: 职业代码:| | | | | | | | 类别: |

| | --------------- |

|-|---------------------------------------------------------|

| |姓 名: 有效证件类型:□身份证 □军人证 □护照 □出生证 □其他 |

| |---------------------------------------------------------|

|被| ------------------------------- |

| |证件号码:| | | | | | | | | | | | | | |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周岁 |

| | ------------------------------- |

|保|---------------------------------------------------------|

| |性 别:□男 □女 婚姻状况:□已婚 □未婚 □离婚 □丧偶 □其他 |

| |---------------------------------------------------------|

|险| ------------- |

| |住 址: 邮编:| | | | | | | 电话: |

| | ------------- |

|人|---------------------------------------------------------|

| |工作单位: 电话: |

| |---------------------------------------------------------|

|资| --------------- |

| |职业(工种): 兼职: 职业代码:| | | | | | | | 类别: |

| | --------------- |

|料|---------------------------------------------------------|

| | 家庭 | 配偶姓名 |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保单 | 子女姓名 |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请 | 子女姓名 |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填写 | 子女姓名 |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

|受|满期、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姓名: 性别:□男 □女 与被保险人关系: |

| |---------------------------------------------------------|

| | ------------------------------- |

|益|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 | | | | | | | | | | | |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姓名: 性别:□男 □女 与被保险人关系: |

| |---------------------------------------------------------|

| | ------------------------------- |

|资|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 | | | | | | | | | | | |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料|若受益人超过一人,请在特别约定栏内注明,除另指定分配方式外,本保单之利益由相对应的所有受益人 |

| |平均分配。附加家庭保单时,被保险人之配偶及子女身故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

|-|---------------------------------------------------------|

| |交 别: □年交 □半年交 □季交 月交 □趸交 |

| |---------------------------------------------------------|

| |保费交付方式:□自动转帐: □自交 □人工收取 |

|投|---------------------------------------------------------|

| | -----------------------------------------|

| |开户银行: 帐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

| |利差返还方式(本项仅适用于“利差返还”型险种): |

| | □抵交保费 □储存生息(本栏如未选择,本公司按“储存生息”方式处理) |

| |---------------------------------------------------------|

|事|保险起期:自 年 月 日起 保险期限:□终身 □定期( 年) 交费期: 年 约定领取年龄: 周岁 |

| |---------------------------------------------------------|

| | 主 | 投 保 项 目 | 保险金额或份数 | 投 保 档 次 | 标 准 保 费 |

| | |-------------|-----------|-----------|---------------|

|项| 险 | | | | 元 |

| |---|-------------------------------------|---------------|

| | | 投保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险费 | 投保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险费 |

| | |------------|-------|-------|--------|--------|------|

| | | 意外伤害保险 | 万元 | 元 | | | |

| | |------------|-------|-------|--------|--------|------|

| | 附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万元 | 元 | | | | | |

| | |------------|-------|-------| | |---|--------|------|

| | | 住院医疗保险 |档次: | 元 | | | | | |

| | |------------|-------|-------| |-|---|--------|------|

| | | 住院安心保险 |档次: | 元 | | | | | |

| | |------------|-------|-------| | |---|--------|------|

| | | 万-寿两全保险 年期 | 万元 | 元 | | | | | |

| | |------------|-------|-------|--------|--------|------|

| | 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费合计:(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元 |

-------------------------------------------------------------

业务员姓名: 投保单号码: 业务员代码:

险 别: 营 业 部: 暂收收据号:

业务员BP机:

-----------------------------------------------------------

| |上述健康、财务及其各项告知,若答复“有”或“是”时,请注明序号及对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并在说明栏中 |

| |详细说明。如有诊治,请告知原因、日期、医院名称及诊治结果;如有负债请告知债务情况。对本投保书及告 |

| |知内容,本公司承担保密义务。 |

| |-----------------------------------------------------|

| 说 | 序 号 | 说明对象 | 说 明 内 容 |

| 明 |-----|------|----------------------------------------|

| 栏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别约定: |

| |

-----------------------------------------------------------

----------------------------------------------------

| 投 | 本人对投保须知及所投保险种的条款,尤其是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均已了解并同意遵守。如有告知不|

| 保 |实,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

| 声 | 投保人签章: 监护人签章: 被保险人签章: |

| 明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

| 栏 | |

----------------------------------------------------

......................................................................................................................

(公司内部作业栏,客户无须填写)

-------------------------------------------------------

|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无身体缺陷或其他疾病  □有 □无 |

| | (不涉及投保人保费豁免的,只回答被保险人)若“有”请说明: |

| | |

| 业 |-------------------------------------------------|

| 务 |2.投保人、被保险人是否有危险嗜好或从事危险活动  □有 □无 |

| 员 | 若“有”请说明: |

| 报 |-------------------------------------------------|

| 告 |3.您估计投保人的年收入约为 万元,来源: |

| 书 |-------------------------------------------------|

| |4.投保人的家庭财产约 万元。 |

| |-------------------------------------------------|

| |业务员声明 |

| | 所投保险种的条款、投保单各栏及询问事项确经本人如实向投保人说明,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亲自告 |

| |知并签章。如有不实见证或报告,本人愿负法律责任。 |

| |营业部经理签名: 业务员代码: 业务员签名: 年 月 日 |

-------------------------------------------------------

------------------------------------------------

| | □标准体承保 □次标准体承保 □附加特别约定 □延期 □拒保 □其他 |

| |------------------------------------------|

| | 核保要求 | 生调重点 | 核保结论 |

| 核 | | | |

| 保 | | | |

| 意 |------------------------------------------|

| 见 |核准保费:(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元 |

| 栏 | |

| | 核保人签章: 日期: |

| | |

------------------------------------------------

----------------------------

| | | 暂收: | |

| 初 审 | |-----|-----|

| | | 复核: | |

|-----|--------|-----|-----|

| | | 问题件 | |

| 预 收 | | | |

| | | 处理 | |

----------------------------

编码:A001

健康告知(如保险条款中涉及投保人保费豁免事项,投保人栏必须填写)

------------------------------------------------------------

| 投保人 | 被保险人 | |

|-----|------| 询问事项 |

| 有 无 | 有 无 | |

|-----|------|---------------------------------------------|

| □ □ | □ □ |1.近期体况: |

| | | 最近6个月内是否有新发的或以往既有的任何身体不适症状或体症 如反复持续头痛、 |

| | | 眩晕、胸痛、咯血、气喘、腹痛、便血、紫斑、消瘦(体重短期内下降超过5公斤)、视力下降。|

|-----|------|---------------------------------------------|

| □ □ | □ □ |2.近期诊治: |

| | | 最近6个月内是否接受过医师的诊察、治疗、用药,对其结果医师是否提出检查、治疗、住 |

| | | 院或手术建议  |

|-----|------|---------------------------------------------|

| □ □ | □ □ |3.2年内健康检查: |

| | | 过去2年内接受的健康检查(如血压、尿液、血液、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X光、B超、 |

| | | CT、核磁共振、脑部等)检查结果有无异常情形或被医师建议接受其他检查  |

|-----|------|---------------------------------------------|

| □ □ | □ □ |4.住院史:过去5年内曾否住院  |

|-----|------|---------------------------------------------|

| □ □ | □ □ |5.过去曾否患有下列疾病  |

| | | 霍乱、肺结核、脊髓灰质炎、肝炎病毒携带;癌症、肿瘤、何*金氏病、囊肿、结石;甲状腺疾 |

| | | 病、糖尿病、甲状旁腺疾病、肾上腺疾病、高脂血症、痛风;贫血、血友病、紫癜、脾脏疾病; |

| | | 精神疾患、抑郁症、神经官能性疾患、儿童多动症;脑膜炎、脑炎、脊髓炎、神经麻痹、癫痫、 |

| | | 脑部疾病、脊髓疾病、白内障、青光眼、视网膜或视神经病变;风湿热、风湿性心脏病、高血 |

| | | 压病、继发性高血压、冠心病、肺心病、心肌炎、传导阻滞、心律失常、心脏病、脑中风、血管 |

| | | 疾病、下肢静脉曲张;肺炎、支气管炎、肺气肿、哮喘、支气管扩张、肺大泡、胸膜炎、气胸; |

| | | 慢性胃炎、肠炎、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疝、肠梗阻、肝炎、脂肪肝、肝肿大、肝硬化、肝功异 |

| | | 常、胆石病、胰腺疾病;肾炎、肾病、肾衰竭、肾盂积水、多囊肾、性病;红斑狼疮、脊椎疾病、|

| | | 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病、肌肉、骨骼、关节疾病;结缔组织疾病;自体免疫性疾病;先天性 |

| | | 疾病、遗传性疾病;脑外伤后综合症、内脏损伤、中毒。 |

|-----|------|---------------------------------------------|

| □ □ | □ □ |6.身体残障情况: |

| | | 有无智能障碍;有无失明、聋哑、跛行或小儿麻痹后遗症;有无语言、咀嚼、视力、听力、嗅 |

| | | 觉、四肢及中枢神经系统机能障碍;有无脊柱、胸廓、四肢、五官、手指、足趾缺损或畸形  |

|-----|------|---------------------------------------------|

| □ □ | □ □ |7.您或您的配偶是否曾接受验血而得知为艾滋病毒阳性反应  |

|-----|------|---------------------------------------------|

| □ □ | □ □ |8.妇女栏(女性请填写): |

| | | ①目前是否怀孕,若有,怀孕 周  |

| | | ②目前是否有乳房肿块、疼痛、血性溢乳等不适感觉及异常发现  |

| | | ③目前是否有阴道不规则流血、白带异常、下腹痛等不适感觉及异常发现  |

| | | ④过去曾否患乳房、子宫、子宫内膜移位、卵巢等的疾病而接受医师的诊察、治疗、用药和 |

| | | 住院手术  |

| | | ⑤过去曾否因异常妊娠、分娩而住院治疗或手术(包括剖腹生产)  |

|-----|------|---------------------------------------------|

| □ □ | □ □ |9.少儿栏(2周岁以下填写) |

| | | ①出生时体重 千克,有无难产、窒息、先天性疾病或畸形  |

| | | ②有无体重不增或增长缓慢 有无肺炎 抽搐、腹泻等疾病  |

|-----|------|---------------------------------------------|

| □ □ | □ □ |10.不良嗜好及过敏史: |

| | | 过去有无使用镇静安眠剂、迷幻药及其他违禁药物或吸食有机溶剂、毒品、或有酒精中 |

| | | 毒、药物中毒 有无对某物过敏的历史  |

|-----|------|---------------------------------------------|

| □ □ | □ □ |11.有无职业病,如尘肺、慢性铅中毒等  |

|-----|------|---------------------------------------------|

| □ □ | □ □ |12.有无参加飞行、潜水、拳击、赛车等危险运动或嗜好  |

|-----|------|---------------------------------------------|

| | □ □ |13.被保险人有无吸烟习惯 每天 支,约有 年历史。 |

|-----|------|---------------------------------------------|

| | □ □ |14.被保险人有无饮酒习惯 (若有,请在说明栏内说明酒的品种、酒精度数、每周饮酒数量 |

| | | 及历史 ) |

|-----|------|---------------------------------------------|

| | □ □ |15.被保险人有无机动车驾驶执照  |

|-----|------|---------------------------------------------|

| | □ □ |16.家族史: |

| | | 被保险人的双亲、子女、兄弟姐妹是否患有心脏病、中风、高血压、肾脏疾病、癌症、血友 |

| | | 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高脂血症、风湿性疾病、精神病患、肺结核、哮喘、病毒性肝炎、 |

| | | 性病、艾滋病等遗传性疾病  |

|-----|------|---------------------------------------------| |----------------------------------------------------------|

|身高体重栏:被保险人身高 厘米,体重 千克。 |

------------------------------------------------------------

财务及其他告知

------------------------------------------------------------

| □ □ | □ □ |18.有无负债  |

|-----|-----|----------------------------------------------|

| 万元| 万元|19.每年固定收入约: |

|-----|-----|----------------------------------------------|

| | |20.主要收入来源:(请填写:工薪、个体、私营、房屋出租、证券投资、银行利息,其他请说明) |

|-----|-----|----------------------------------------------|

| □ □ | □ □ |21.目前是否有人身保险单或已在申请本保险以外的人身保险  |

|-----|-----|----------------------------------------------|

| | |22.过去两年内是否曾被保险公司解除合同或申请人身保险而未被承保、延期或附加条件 |

| □ □ | □ □ | |

| | |承保  |

|-----|-----|----------------------------------------------|

| □ □ | □ □ |23.过去有无人身保险金的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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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保险公司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_公司企业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个人,全文共 2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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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还在为保险公司年度个人工作总结烦恼么?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保险公司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保险公司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一)

20xx年1月我加入平安,成为平安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从事保险这个陌生的行业,对于一个从未接触过保险的人来说,将会面临更大程度上新的挑战和考验。 时至今天已快满2年了,为了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本人时刻把学习放在第一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特别是增强保险方面的知识,做一个真正的保险人。20xx 年是财险改革的关键一年,是面对新变化、落实新机制、执行新规定的一年。二年里,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不断的成长。下面结合我的具体情况对20xx 年的工作做一下小结。

一、工作思想方面。

积极贯彻公司关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与时俱进,勤奋工作,积极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学习,并且细心领会,转化为自己的思想武器。 作为一名内勤人员,自己的一言一行也同时代表了公司的形象,所以更要提高自身的素质水平,高标准的要求自己,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做到遵纪守 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二、业务方面。

我主要负责柜面单证的打印和整理归档工作,每到值班周早晨8:30分上班先打扫办公区卫生,月初把所要申领的有价和无价单证数量发邮件向公 司财务人员申报,公司单证管理人员每月规定1号和16号为我们的领单日,每次只能申领半个月的用单量。我在申领时都要根据近期的客户出单数估算出下半个月 的一个数量来申领,尽量做到不断单。每次单证寄到,先把它们以25份为一个单位用橡皮筋捆好,盖上公司的保单专门章,做好标注。其实打一张车险很简单,也 不是一项比较复杂的技术活,一共就五样东西,发票、交强险保单、标志、商业险保单、保卡,打完附上一份商业险条款装进保险封袋给予投保人就可以了,但是需 要足够的细心和耐心,客户多的时候还要认真仔细检查,防止装错单,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剩下的事情就是整理打过的单子,少投保单的补投保单,少告知书补打告 知书,如果有证件不足的先将其剔除,待业务员补齐资料后以25份为一单位录入归档清单表格进行系统内归档处理,归档好的客户资料装入牛皮纸档案盒(4套为 一盒)标注好盒号和归档号放入档案柜进行保存。每天的工作就是打单、打单、再打单,理单、理单、再理单。我的工作内容虽然枯燥无味,但是我深知我的工作是 公司业务环节中的重要一环,必须要认真工作,全力以赴。这几年保险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我们坐前台的就应在售前服务方面做到尽可能的让客户满意。

三、工作中做的好的方面

1、立足全局与整体,从宏观层面切入问题的思考,较好处理整体与局部、大我与小我的关系,遇事能从大局考虑。

2、心态平和,为人谦和,处世积极,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四、工作中的不足

1、限于阅历与眼界,还须加强政治修养与行业、业务研究,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战胜自我,提升自我。

2、须加强与人沟通的能力。

3、须加强应变能力。

总结一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保险公司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二)

时光荏苒,20xx年很快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时间如梭,转眼间又将跨过一个年度之坎,回首望,虽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果,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

参加工作近十年,也写了近十份的年终总结,按说,我们每个追求进步的人,免不了会在年终岁首时对自己进行一番盘点。这也是对自己的一种鞭策吧。作为财产保险公司,财务是公司的关键部门之一,对内要与上级公司配合沟通协作做好本公司的内部服务工作,目前社会对从事财务的人员水平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对外要应对税务、审计及财政等机关的各项检查、掌握社保、税收政策及合理应用。一年来,在领导带动下以及全体成员的帮助下,我从接手财务兼承保部主管工作到熟悉该工作的各项细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在这一年里承保部全体人员任劳任怨、齐心协力把各项工作都扛下来了。回顾即将过去的这一年,在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的工作着重于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大营销、大服务”为宗旨和效益的目标上,紧紧围绕重点展开工作,紧跟公司各项工作部署。在核算、管理方面做了应尽的责任。这一年在领导和同事们的理解关怀和支持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我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了诸多不足。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现将20xx年的工作做如下简要回顾和总结。

今年的工作可以分以下三个方面:

一、承保部管理工作

20xx年,在公司经理室的领导下,承保部总结以往年度工作经验与教训,承保部制定了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提高服务意识,转变思路,以市场为导向,做好业务质量管控的同时加强与部门间的协作与沟通,积极促进业务发展。积极响应分公司“稳健发展提升管理强化执行改革创新为全面实现‘效益优先’的目标而奋斗”的工作思路。首先改善端正承保部全员的服务态度,还特地从人才交流中心挑选出优秀服务人员来坐柜。规范文明用语。提高出单效率,由此承保部人员得到公司内外人员的一致好评。每到月初对各险种业务进行统计,把各种数据报表报到州公司相关部门。

二、会计基础工作

(1)认真执行《会计法》,每月按时编制打印会计凭证,严格对原始凭证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强化会计档案的管理等。对所有成本费用按部门、项目进行归集分类,月底将共同费用进行分摊结转体现部门效益。

(2)按规定时间及时申报各项税金。在上级公司的年中抽查、年终预审及财政税务的检查中,积极配合相关人员工作。

(3)认真管好公司内部全体员工的社保、医疗的缴费工作以及对公司人员个代系统的录入、变更工作。

三、财务核算工作

(1)严格执行总公司的“收、支两条线”,费用单独核算,不串户使用、不坐支现金的财务管理规定。

(2)对公司各营业点的收入进行监督、审核,统一核算口径,及时沟通、密切联系并注意他们提出的意见,与营业点人员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3)正确计算营业税款及车船税,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使用新的税收申报软件,重点税源监控软件的更新。及时发现违背税务法规的问题并予以改正,保持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与指导。

(4)作为公司底层管理人员,我充分认识到自己既是一个管理者,更是一个执行者。要想带好一个团队,除了熟悉业务外,还需要负责具体的工作及业务,首先要以身作则,这样才能保证在人员偏紧的情况下,大家都能够主动承担工作。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加强团队建设,打造一个业务全面,工作热情高涨的团队。对下属充分做到“察人之长、用人之长、聚人之长、展人之长”,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及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树立起开拓创新、务实高效的部门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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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运输保险凭证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保险,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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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保险凭证

被保险人:_________

投保人: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对下列货物名称、金额等承保运输险:

┌────┬────┬────┬───────┬───┬──────┐

│ │ │ │ 保险费率 │ │ │

│货票号码│货物名称│保险金额├───┬───┤保险费│ 目的地 │

│ │ │ │基本险│综合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险公司(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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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财产保险公司代理合同样本202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1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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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代理合同样本2016

编号:

委 托 人 (甲 方)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代理 人 (乙 方) :

为促进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 保证保险代理行为合法、公正、有序进行,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 正当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依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代理的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就保险业务代理 合作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范围:

1、保险险种及地域范围

险种名称

2、代理业务范围: (1)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对所代理的保险业务无理赔权,亦不得代理甲方签定订立任何赔付协议或作出任何形式的赔付承诺。财产保险公司代理合同范文节选!

二、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1、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于出具保单正本三个工作日按 甲方制定的结算程序与甲方结算该业务保险费。

2、甲方在乙方转交的保费到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代理手续费 支付给乙方。

3、甲方按实际所收保费向乙方以转帐形式支付代理手续费。各险种代理手续费标准为:

险种名称

代理手续费比例(%)

三、权利和义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作好《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法规的宣 传工作,并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协助乙方有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资 格证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投保单、保险条款、宣传材料及与代 理业务相关的资料, 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包括单证管理在内的保险基础 知识培训和实务培训。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的全部保险业务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 检查,乙方须积极主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代理权限内为甲方 代理保险业务。超权限代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将其经授权代理的保险业务转授第三方代理。

6、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并依据甲方制定的各 项保险代理规定、承保规定和操作程序办理代理业务。

7、乙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 费率、单证及各种表格,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 件和资料。

8、乙方在代理销售保险时,应如实向投保人转告投保声明事项, 引导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实告之义务; 向投保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说 明,并对免责条款依法进行“明确说明” 。

9、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将保费及利息划付给甲方,甲方则 应及时向乙方按比例支付代理手续费。

10、乙方代理的保险业务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有 义务在获知客户出险信息后即时通知甲方。

1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和信用,对外签定抵押合同或出具担保 函,不得以甲方出具的保单进行质押活动。

四、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但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双方约定解除或依合同规定可单方 解除合同起,代理期限即行终止。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特殊原因 需变更时,须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期限内要求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 30 天 通知对方。

3、乙方在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自动 终止: (1)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 (2)在保险代理业务中有欺诈、背信、伪造文书行为; (3)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骗保险公司; (4)挪用侵占或贪污保险费; (5)被保监会收回或吊销《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或《保险兼 业代理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或者被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收回或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4、若乙方违反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执业管理规定,甲方有权终止 本合同。

5、本代理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开始并在 15 日内结清 一切保险费、代理费及有关帐务,办理未决赔案、保险单证等文件的 交换,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本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 业务。

六、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缴交保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并收回乙方代收的保险费。

2、乙方如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代理范围开展业务,或在开展业务 过程中违反甲方有关业务规章制度,经甲方制止仍不改正的,甲方有 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赔偿。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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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保险销售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销售,个人,全文共 1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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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极其成功的商业大亨,他为准学徒们规定了一系列的命题,将他们分为两组进行竞赛,并在竞争过程中逐一淘汰失败者,从而选出最后的接班人。

每一轮竞赛后,失败一方的领队便要选出两个应该承担过失者与自己一同进入大班室,由大亨为首的智囊团决定谁是这一轮的淘汰者。比赛进行到第五轮时,题目是“买进卖出”:比赛双方各自利用手中的种子基金选购商品,然后售出,这一天的收支差距便是唯一的胜负准则。美丽的克丽丝汀是这一轮失败方的领队,她在比赛过程中犯了一系列的错误,从而出现了80美元不翼而飞却不能说明丢在何时何处的尴尬境况。

在过失检讨会上,几乎所有队员都将矛头指向了克丽丝汀,认为她是最该被淘汰的人。但是按照游戏规则,她仍然必须选出两个与自己一起承担过失者,并和她们同时面临智囊团的最后问询。她选择了丢失80美元的财务主管和另一个不停在抱怨的多嘴女人。她们一起坐在了大班桌前,换言之,她们同时面临了被开除的威胁。这是最后的审讯。财务主管拒不承认自己该为丢钱负责,她说这全是领队的错,因为她当时并没有提出要查账;多嘴女人更是不遗余力地攻击自己的队长,说她做错了每一个决定,全然无视自己的意见;而克丽丝汀呢,她一直在沉默,用沉默承担了队友们激烈而尖锐的指责。大亨很遗憾地对智囊团的同仁说:“多么可惜,此前的比赛中,克丽丝汀一直是个当之无愧的明星,非常出色。她是个很好的战士,但不是好的领导人。她很有潜质,很好的潜质。”比赛过程中,我也一直认为这轮的淘汰者应该是克丽丝汀,因为她在领导决策上的确犯了很多错误。但到她们进入大班室的一刻,我却改变了看法,认为她应该留下:因为她如此沉默而坦然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毫不推诿,绝无争辩。而我认为,这是一个领导者应有的风度与德行。

然而结果是多么令我意外。大亨做出了最后的结案陈词:“克丽丝汀,我很惊讶于整个过程中,你没有对自己做出任何辩解。我看到她们俩一直在为自己的生活战斗,不懈地战斗。我却没有看到你的斗志。你一下子失去了斗志,你不反击,根本没有为自己辩护过一句。你放弃了为自己争辩的权利,你放弃了坚持己见,因此,我们也只有放弃你。你被解雇了。”

实践:

伙伴们,在我们从事销售的路上,有很多时候都需要拿出这种精神,学会反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与客户为敌、与伙伴为敌,而是要学会保护自己,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成功的机会。

当你面对拒绝、面对困难时,如果你就此放弃,那你就永远失去了成功的机会,甚至有一些伙伴在几次遇到困难和拒绝后黯然离开了这个充满机遇与挑战、前途无限光明的朝阳行业。更使自己以往的种.种努力付之东流,白白浪费了时间和机会,等到别的伙伴获得成功时,只能悔不当初。

而有些毅志坚强的伙伴在困难面前从没想过放弃,而是不停地寻找新的解决办法和新的出路,他们知道如何反击去保存自己,他们知道销售路上的难题总会有个答案等在前方,关键就是看你能否坚持,能否笑到最后。其实,销售行业的魅力就在于它的答案不像数学或其他自然科学那么唯一,而又像很多自然科学那样有不同的方式找到答案。看看我们周围那些取得成功的伙伴,他们总是那样充满激情与梦想,在困难面前没有一个人选择了退出,所以伙伴们在困难面前一定要锻炼自己的毅力和精神,学会不被打倒,学会反击,保存并积累力量,记住:只有作为、只有坚持,才能看到成功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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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保险公司半年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1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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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流逝,又在永安开心的过了一年,回顾这一年的工作历程,作为公司的每一名员工,我们深深感到永安之蓬勃发展的朝气,感受到永安人之拼搏的精神。这一年来的工作,有收获,有教训,总结,对一个热情工作的人来说是承上启下的,因此年终工作总结,现将这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1、在工作上

今年也是忙碌充实的一年,我的工作主要是案件的预估录入和处理客户对保险及案件的咨询和投诉及对案件的销案整理及销案结案等等。其中预估录入和客户的咨询和投诉是理赔部的两项比较重要的工作,预估是否准确,要列入分公司的一项考核当中,不单单是理赔部门的一项工作,而是关系到温州中支公司,所以每个月都要关注的一个问题。于是在预估上,对于不知晓的案件金额,收集各方面的资料,如问客户,问查勘员,问损失部位,问三者的车型等等,尽量问的全面,让预估偏差尽量做到最小。在这过程当中,便会遇到各式各样的客户,有态度好的,非常配合的,让我感到很欣慰;有态度差的,让我莫名其妙的,苦笑不得的……而更是郁闷的便是临近过年那会儿,我这里要提前预估放假期间的工作,让预估工作难上加难年终工作总结,不但是工作量大,一天要估两天的案件,最多的那天一天要估80件,就算全部录入核价系统,也要一个个复制进去查,然后录入系统估掉年终工作总结,何况三分之二的案件是没有录入的,也就意味着要打电话,几十个电话要打,要是打了都知道也就罢了,关键的是连定损员都估不出来,因为很多车子临近过年修理厂关门而导致的无法修理情况,无法拆解,也就无法知晓,但预估工作并不是因为无法知道而停滞在那里,我必须要得到接近的数字,所以常常一个案件,我要打好几个电话,所以预估是一份棘手的工作,但我还是在预估偏差率上很好的体现出来,20xx年我想我会做的更好。

接下来是客户的咨询和投诉,面对客户的咨询和投诉,我首先做的工作便是对此案件的来龙去脉摸个清楚,对不清楚的条款向同事们讨教,于是能够很好的答复客户的疑问,同时也给客户一些很好的建议,常常引得客户“满意而归” ,当然这其中也有着难缠的客户,但最后都能迎刃而解。这是我最为开心的事情。在处理咨询和投诉上,不但能让我学会与各式各样的客户沟通的能力,还在理赔及其它知识上给予了一定的学习和提升,特别在20xx年12月份,投诉只有1个,还是无效投诉,很明显的降低了,让我很欣喜,这不但说明我们在外工作人员在理论上,技术上,沟通上有了很好的提升,还说明了平时我对于客户咨询问题处理的好。

最后是20xx年的销案工作的做的好。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的相互帮助下,在自己平时的辛勤努力工作下,案件的未决件数一直处于一个很好的位置,20xx年将做的更好。

2、业务上

完成了今年公司完分配的业务任务,实现了业绩和效益双丰收。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管理部门人员分配了一定的业务任务,每季度都定期评比,面对了相当的压力,我通过自身的努力,顺利的完成了全年任务,期间遇到的客户多种多样,通过耐心回答客户的疑问,尽量系统解释条款,最终让客户满意买下我们的保险产品,中间虽然有很多小麻烦,但经历这些让我增加了业务方面的知识并更能体会业务员的辛劳。

3、劳动纪律上

今年在劳动纪律上公司出台了相应的奖惩文件,本人严格遵循文件精神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开小差,认真负责的工作。平时尽量不请假,遇到事情必须请假时,也提早向上级领导申请并交接好自己的工作。做到不影响部门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本人以“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理念,勤奋务实,,,尽责尽职,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团结同志。本人在工作中一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及时完成领导交与的工作。由于工作性质的不同,预估是非常注重实效的,要在规定是时间里完成,如不然,就会超时,所以加班也是难免的。平时都会很虚心的请教领导,请教同事,在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并力求方法解决问题。能够寻求创新,来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技能,在工作与生活中,本人与同事间和睦相处,互相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本人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20xx年要更加的努力克服,在与客户的沟通方面更待上一层,本人要“做到老,学到老”。要不断的学习保险的专业知识,充实自己,也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更好的服务于我们的客户,更好的为我们的客服部做出一些贡献。祝愿永安在20xx年发扬成绩,更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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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泰康人寿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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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条件」

凡一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十六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限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

第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 「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 「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 「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 「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 「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合同终止给付时,本公司扣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第九条 「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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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保险公司员工培训总结_个人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职员,培训,个人,全文共 4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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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员工培训总结

一、前言

得益于中支领导支持,分公司大力推荐以及总公司给的机会,十分荣幸能够参加这个班。一个月的培训时间很快过去了,这段人生中弥足珍贵的经历,给我留下了难忘而又充实的记忆。在这段时间里,正是业务正紧的日子,但各级领导给予了我足够的宽容、支持和帮助,让我能有机会感受到了来自总公司领导的风范、全国顶级讲师的精彩讲解以及来自全国84位伙伴的优秀表现。在对所培训总结有为这个培训班举行的而努力领导肃然起敬,也为自己有机会成为全一员而自豪。

正是在领导的关怀下和伙伴的帮扶下,通过努力的吸引各种知识,经常与各地的伙伴交流操作经验,在各方面均取得一定的进步,希望能自己所学能够服务于团队的伙伴,以回报公司的培养。

二、培训收获

32天的学习归来后,感觉自己行囊装得满满的,有许多内容想要分享。现按照知识(KNOWLEDGE)、态度(ATI)、技能(SKILL)、习惯(HOB)四个方面进行如下汇报:1、知识(KNOWLEDGE):学无止境

总公司为本期班准备丰富的内容,从理论到实践操作都有涉及。一个月的时间,我们温习了保险的基础内容、PTT内容,相互演练了销售技能,同时还专项学习了开门红业务运作、期缴运作推动、产说会运作、日常基础管理等内容。更重要的是,几乎每天都有研讨与发表,极大的促进学员对课程的掌握程度。而全程穿插的六次阶段考试,让大家充分把前后内容融会贯通。

a.基本技能篇:总分领导站行业高度,为我们诠释了银行保险

业的发展前景,并对应新形势下完成的历史使命。保险基础知识与寿险的意义功用,为大家解读所从事的行业伟大,树立长久的从业信心,定能在这个行业取得非凡的成绩。关于保额分红知识讲解、产品开发包装与运作,让每个人认识到公司在市场领先性,能为这样一家公司服务的自豪。而PTT

培训总结

培训、以及礼仪学习、公文写作,是作为一个优秀讲师的必备素质。通过基础篇内容的学习,为今后的课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树立了大家的自信。

b.销售技能篇:寿险商品的特殊性,在销售难度远高于其他商

品,故而专业化销售流程是一节非常重要的学习点。通过一线非常优秀讲师的讲解示范,然后分班进行一一试讲,后由大家进行残酷的点评。银行代理销售同时还有网点为依托,本节内容同样涉及到网点经营与维护。让学员对银行保险产品的销售有个更加清晰在认识。

c.开门红策略篇:时值2019年底,马上公司就要面对开门红运

作。而90号文件的出台,几乎打乱各家公司开门红筹备。为了能让各位学员能大概领会公司各种战略,本节内容专门讲解了企划案推动、开门红相关实务操作以及推广到日常假日经营。可以说都是些现实的例子,能为大家所用。d.新人育成篇:公司的快速发展,肯定面临的人力需求的压力。

如何做好增员,并做好新人培育工作,在新人育成里面一一解读。通过对新人招聘、培育、提升等方面的操作,加强绩优班、绩差班的运作,使团队能进行正常的新老更替,为团队的健康发展注入了活力。

e.日常管理篇:督训在日常基础管理中,处于主要执行地位。

通过KPI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运作好会议经营,抓好活动量

培训总结

管理,做好激励,使团队成员技能提升,充分应对同业竞争和市场的变化。

f.期缴推动篇:银代产品主打趸缴上规模,为公司提升市场占

有率和品牌做先锋。但期缴产品才是团队稳定的定心针,是公司内涵价值提升的有效武器,所以期缴产品决定了长久利益。在本节内容中,通过简化期缴讲解、提升开口量以及产说会操作等,让伙伴对期缴的销售树立强大的信心。这些内容将对团队有非常大的益处,也是今后要在团队大力推广的内容。

通过六个篇章的丰富内容,各种风格老师的精彩演绎,确实吃到一顿营养的“大餐”。当然由于时间的关系,很多内容还有些囫囵吞枣,在今后工作还需要进一步体会,结合团队的实际情况再传承。2、态度(ATI):合理的是训练,不合理的是磨练

报到的第一天,就领略到了总公司的操班严肃。因为在集合时的以致同机构的伙伴受牵连。在后来的日子更是全力推行团队精神,相互合作才能创造更大的价值。

正式开课前,先是为期两天的军训。通过按照部队的要求,对大家纪律性进行树立。两天残酷的考验,每个伙伴都以为自己坚持不了。但事实,我们做到了!也证明了,只要咬紧目标、坚持努力,都可以做得更优秀。

在课程进行中,每时每刻我们都“务实低调、如履薄冰”。但仍避免不了失误、出错,结果只有一个扣分、俯卧撑,同组、同寝、同机

培训总结

构的处罚。刚开始都觉得不合理,渐渐我们明白:正是这种连带责任,让我们去体会不抛弃、不放弃的团队精神。随着团队成员间配合越来越默契,我们受的惩罚少了,而我们战斗力大在增强。

牢记那句话:合理的是训练,不合理的是磨练,长期不合理的是修炼。只有训练场上多流汗,市场拼杀时才会不流血。3、技能(SKILL):以技胜人,以技服人

做为一名技术干部,始终围绕在以绩效管理为核心,做好督导追踪和训练辅导工作。通过业绩分析,准确判断团队与市场的变化,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同时也要贯彻总分公司各项政策。所以督训在团队要建立威信,而最好的办法就是技术上高人一筹,能为团队成员做好指导。

在本次全程培训当中,除了正常的理论学习外,每天的晚间课程大多以研讨与实操为主。通过大量思想上的碰撞,针对团队、市场等方面,积累了许多有用的作法,也学到其他机构的有效作法。同时,针对一些项目运作,像“四会三班”(早干会、夕会、周经营分析会、月经营分析;新人班、绩优班、绩差班)、产说会、创说会等,结合自己以前在个险的运作经验,又有了许多新的体会与认知。而这些实际操作的内容,将会为团队带来确实可见效益。因此,在团队中认真贯彻这些技能训练,提升我们信阳团队成员的战斗力,树立我们在市场强大影响力。

培训总结

一个人的成功,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靠日积月累的好习惯促成。而这些习惯中,每个细节都非常的重要。

在我们银代业务系列,接触的客户基本都是高素质的客户,公关的渠道都银行人员,我们的领导也是非常有能力的,因此对我们做为一名督训而言,更要以良好习惯来展现公司的精神面貌。养成工作汇报的习惯:定期、不定期向领导汇报自己的工作,有关团队、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向领导请教工作的方法。养成敬业的习惯: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当中来,多做一些事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也要保证业务上的联系、沟通

养成学习的习惯:寿险市场是不断变化的,也是快速发展;要敢于面对自己的不足,积极学习新的理念与知识。……

三、工作计划

时代的发展瞬息万变,将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相关知识,并用于指导工作实践。1、目标a.中支目标:

趸缴全省第一中支、全国前三甲

期缴全省前三甲b.个人目标:

做一名知识、态度、技能、习惯综合能力强的

2、措施

培训总结

不断锻炼自己的胆识和毅力,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工作过程中慢慢克服急躁情绪,积极、热情、细致地的对待每一项工作。积极学习公司政策;主动去请教,改善现状;经常思考如何提高效率,多做有价值的事;做到每周做一个专题;每月读一本书;对日常的工作做以记录,每月回顾工作得与失。

有压力才会有动力,积极去寻求解决问题与矛盾的方案;不带情绪去工作,学会自我调整;展现在工作中永远是积极的一面,感染工作中的每个伙伴。每项措施的出台肯定有相关的作用,把公司措施落实到机构日常经营中,让每一位团队成员了解执行;配合中支的进度,达到每月经营目的。

主动汇报工作。每天工作进展,每周业务的总结,每月KPI数据的汇总。做到主管领导经常性的汇报.

b.专业技能:深入市场一线,发现业务伙伴需求,针对性辅导;建立一套适合机构的训练体系,帮助伙伴们成长。用精练的语言和时间制作专题内容,传递正确的理念与价值观

c.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够开发、设计实用性工具为团队所用;加强对公司其他部门工作的了解程度,及时解决运营、后援上的协调工作,为业务一线做坚强的后盾。

服务公司、服务外勤、全体伙伴共同服务于客户,这是每一位生命员工应具有基本素质。我时刻牢记:对公司,保持高度的忠诚;

培训总结

对团队伙伴,坚强有力的销售支援;对客户,热情周到的服务。所有的工作将促进公司在当地市场份额的提升、品牌的树立。

坚持简单事情重复做,把简单的事情做成不简单,关注每一个细节。围绕着培养正确的工作态度、运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造就成功的职业生涯的要求,展开2019年的工作!

篇二: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2019年8月4日为期5天的半封闭式培训获得了学员们的高度评价,为了以后更好推进培训工作,发扬亮点,弥补不足,特做以下总结:

一、学员基本情况

本次培训班共参训21人,出勤率50%。总体通过率60%,正常出勤通过率83.3%

学员年龄比例3550岁人员占比85%。

二、取得的成绩与亮点

1、本次培训班共参训21人,出勤率50%。总体通过率60%,正常出勤通过率83.3%

2、领导高度重视,全程参与,悉心指导。

本次培训得到中支领导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分公司机构发展部督导朱军经理、营销部伍凯经理、培训部杜建维经理在训前就对参训要求、相关准备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并在培训中参与及指导。更让我们感动的是我们尊敬的领导不仅有精彩的授课而且对学习生活各个细节都很关注,并给予了悉心指导。使得本次培训圆满顺利。3、课程与讲师的安排合理

本次课程是经各级领导反复研究,从一个新人的角度出发,从公司要达到新人实动的目的出发,从思想教育、态度改变、知识传授等方面安排了最适合淮安团队特色的系列课程。

4、训前宣导准确,沟通到位。

本次培训班整体素质表现优秀,尊重老师,学员之间团结互助;在学习过程中,参与度很高,无论是门迎、风采展示、课中互动,都是积极主动、激情飞扬。

三、问题所在

考试前后期的准备都比较完善流程基本没出现问题,在这里着重把本次保代班出现的问题给各位领导做个汇报:

1、其中正常出勤人力只有12人,出勤率很是不理想。分析其原因:本次培训不是全封闭的培训,很多伙伴请假就走了。最后本次培训班共参训21人,出勤率50%。总体通过率60%,正常出勤通过率83.3%正常出勤的伙伴通过率在83%,通过率还是挺乐观的。出勤率就是通过率。在以后的保代培训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供给5次没有点到名的伙伴坚决不予参加考试!希望能得到各个领导的大力支持!

2.其中腾龙分区的伙伴---何强兵。在培训期间没有参加一次课程,并且在考试时候提前四十分钟交卷。最后还是和前几次一样考了55分。给其他伙伴考试心态造成严重影响。此人心态有问题,在这里提出批评,希望有关领导私下找其沟通!

3.我们公司要和保协老师建立良好的关系,本次考试中监考老师基本没出过考场,对我们在最后的“冲刺环节”有很大的影响。希望有关领导做好考前沟通。

4.最新的保代模拟试题的订购希望各位领导予以重视!及早订购!情况说明通过率60%,其中正常出勤人力通过率83%。验证出勤率就是通过率!问题所在:很多伙伴根本没来听课。采取措施:最后一次测验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不予考试资格。

四、后续追踪

1、建议各部安排迎新早会,让新人有被重视的感觉。2、利用“新人责任底薪”、“公司方案宣导”,尤其是对获奖人员、优秀团队激励追踪,充分发挥标杆的带动作用。

3、了解未上编人员,尽快收集资料上编;4、组织代资考试.提高通过率;

5、虽然培训结束了,但做为班主任及班务老师,还会随时关注新人的动向,经常打电话鼓励及了解情况。

通过本次培训使学员坚定了自己的选择,有了从业信心,接下来更重要的是将学到的知识学以致用,从中我们也发现很多的亮点和一些不足,通过总结,在下次培训中发扬优点,弥补不足,力争将培训班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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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页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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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附加险

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全车盗抢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一)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二)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

(二)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三)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肇事导致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因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机关罚没、扣押;

(五)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保险车辆被抢劫、被抢夺;

(六)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七)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第三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当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高于购车发票金额时,以购车发票金额确定保险金额。

第四条 被保险人义务

(一) 被保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登报声明;

(二)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车钥匙,以及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和车辆已报停手续。

第五条 赔偿处理

(一)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按基本险条款第十五条第(一)项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并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但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缺少一项,增加0. 5%的免赔率;  缺少车钥匙的增加5%的免赔率;

2.符合本条款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全车盔抢险保险金额;

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

第六条 其他事项

保险人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人。

车上责任险条款

共7页,当前第5页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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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养老保险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_保险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个人,全文共 3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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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中心规划

1、树立发展目标:把握需求,提供服务,注重实效,使老人过上有保障有尊严的生活;落实政策,开拓创新,办出特色,创建省级示范养老机构。

2、明确服务思路:中心以老年人家庭为基本服务单位,依托家庭(家属)和社区,有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资源,组建高素质专业服务队伍,与社区紧密合作提供服务,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效果。

3、理顺服务关系:

与老人:以老人需求和家庭支持为基础,老人和家庭充分参与;

与社区: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与社区紧密合作开展有效服务;

与政府:用好政府购买服务资源,实实在在解决社会养老问题。

规范服务流程:中心建立了规范的服务流程,建立关系——需求评估——服务设计——服务实施——效果评估——后续跟进。

4、打造专业团队:中心建立专业的工作队伍开展服务,目前全体工作人员20名,其中行政3人,社工3人,康复师2人,养老护理员10人,财务1人,厨师1人。

二、主要工作

1、中心建设,夯实基础

设施方面,在建筑面积有500㎡的营盘街社区的房屋投入资金进行装修和设备购置,安装了电风扇、电视机,配备了桌椅、饮水机、报架、书橱、培训室,铺设了地板,增加了户外健身设备,各种防火防电设施一应俱全,能同时容纳几十人共同活动;制度方面,健全了管理制度、服务指南、家政服务员工作职责、专职义工岗位职责、老年活动室制度、医疗保健室制度、志愿者服务探望制度等,初步建立健全了居家养老网络系统。

2、考擦学习,厚积薄发

过去四个月,中心工作人员中心为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打造特色养老工作,在前期分别走访了长沙市各区的居家养老中心,通过各种方法学习了外省市和国外开展居家养老的各种服务方式,尤其是香港、上海等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养老服务特色,根据本区和本中心的资源优势,努力计划并逐步打造自己独特的养老服务特色。中心管理人员到长沙民政学院社工系、康复系考察学习,并邀请为员工开展培训。

3、员工培训,建设队伍

新康养老服务中心与长沙市阳光新青年职业技术学校于2017年10月30日起,按教学大纲实施,实行全日制养老护理员培训,组织了46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120个课时统一专业居家养老护理培训。培训结束后,统一考试,95%通过考核,统一发放职业资格证书,为给所服务的老人们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工作做好充分的人员储备工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摸底调查,分类建档

中心与开福区九个街道签定了合作协议,与各社区达成了友好合作关系,对开福区符合标准的244位老人进行了统一上门摸底,分类建档。其中76位老人因拆迁、死亡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服务,另14位老人因不在家等原因待继续跟进,对其余156位老人签署了服务协议,并对老人身体状况、家庭状况、实际困难等作了全面了解,对调查结果进行了整理汇总,登记分类归档。低保老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老人将作为我们重点服务对象;在摸底过程中,工作人员耐心负责,详细对第一个老人讲解了居家养老服务性质以及中心的基本情况,绝大部分老人对我人们的服务表示期待。在摸底服务过程中,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社区、老人亲属、邻居等多方面资源,了解老人平时生活习性,为以后的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签署协议,服务提供

中心于12月份开始正式上门为老人提供服务,对开福区内九个街道共服务106位符合无偿服务标准的孤寡、三无老人,服务时间共计1654.5小时。

中心对老人主要提供的服务为:精神慰藉、康复保健、个人照顾、送餐服务、家居清洁、家电维修、康乐活动等。有部分老人因健康问题严重,如长年卧病在床,服务很有挑战;老人聋哑,不方便沟通;老人精神不正常,工作人员被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等等。但是我们中心的工作人员在社区、街道的配合下,努力克服困难,为老人更好地安度晚年提供让老人满意的服务,真正做到我们中心一直为之努力的服务宗旨“让老人有尊严有保障地生活”。

三、典型服务

在过去两个多月实际的服务中,工作人员进行了大量的拜访,走进了社区老年人的真实生活,看到了老人生活的艰辛和不易,明白了自身工作的使命和职责,中心和工作人员想法设法为老人家解决困难问题,涌现出许多感人的点点滴滴。

1、中心对不符合标准的砚瓦池社区孤寡老人马建国提供了服务,该老人情况特殊,要2017年1月3日才满60岁,但老人很可怜,现重病卧床不起,大小便失禁,且没有人照顾,在社区的协调下,中心派5位工作人员上门为老人彻底清洁卫生,并将老人的脏衣服脏被子全部洗,厨房、卧室全部消毒,并发起一位爱心邻居周奶奶给老人送了一床棉被,看着焕然一新的家,以及清爽干净的衣物,老人拉着中心工作人员的手,期待地追问什么时候会再去探望。

2、中心工作人员陈庆林听说老人胃口不好,下班后回到家中,亲自动手制作剁辣椒、烧辣椒、萝卜条,为连升街社区江玉英老人,轩辕殿社区谭菊英老人送去。

3、天气寒冷,久不见阳光,中心工作人员杨新辉在为老人提供服务时,看到老人家中堆起的脏衣服、被套,主动向老人提出要求,将衣服带至自己家中清醒干净,烘干为老人送去。

4、西园社区崔罗珍老人因感冒咳嗽无钱看病,中心工作人员何乐主动自费为老人买了感冒药,荷花池社区何兰辉老人脸摔伤肿痛,为老人买了红花油。

5、轩辕殿社区熊菊珍老人因生病卧床,吃的饭菜均是邻居救济的剩饭剩菜,老人舍不得吃了一个多星期都长霉了,工作人员在上门时发现,从8号开始主动为老人送去热饭热菜,无论刮风下雨,从未间断,准备直送到老人完全康复为止。

6、中心从10月份开始开放娱乐室,每天都有附近的老人到中心免费娱乐,打牌、下棋、看书、读报、聊天,丰富了老年生活,解决了老人生活孤苦困扰。

四、工作中存在有待改善的方面

新康养老中心在民政局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社区和老人的支持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在短短的时间内,探索了清晰明确的服务体系,建立了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工作队伍,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一线服务,实实在在解决了部分老人的困难问题,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我们也清楚的知道,要真正实现我们“争创示范性养老机构”的目标,还需要加倍学习、努力改进。经过长期不断的摸索、总结,工作中存在的明显不足,具体表现如下:

1、宣传工作不够深入 工作要顺利开展,得到社会的积极认可,需要中心、社区、政府的大力宣传和解读。作为中心,我们将更多的组织工作人员在社区及上门服务的过程中,积极宣传中心的指导思想、服务理念等。同时也希望社区及政府大力解读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广大老人接受居家养老服务。

2、资源的统筹,协调及利用性不够

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综合中心、对象、社区、社会等各种资源,工作人员在上门开展服务的过程中,有时仅依靠个人的力量,而其家属、邻居、社区等各方面的资源,由于缺乏对我们中心进行了解,因而无法给我们给予理解和支持,故给工作开展造成一定困难。

3、资金相对紧张

万事开头难,这句话是对所有刚开始的运作行业的一个真实写照,中心在刚开展工作时,首先做的就是把大部分资金对硬件的投入,然后对队伍的组建、培训,工作的前期摸底、调查、研究、外联学习等都需要投入大力的人力和物力,而政府的运作资金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下发到中心,所以导致资金相对缺乏。

4、目前开展工作,所遇到的困难:

a.对于一部分身体比较好的老人,都提出暂时不需要服务,原因是他们现在各方面应付得过来,怕麻烦工作人员,也觉得上门陪同他们聊天,还不如到外面去打牌

b. 在服务过程中,为老人上门进行服务,经常有老人不在家的现象,也不知道老人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老人也没有电话可供联系,导致我们的工作部署完全打乱

c.老人真正需要的一些物质帮助,如钱、药品等,我们无法提供,所以老人觉得我们不能给他们提供实质性的帮助,也就不愿意我们每周的拜访

d. 工作人员上门服务与老人的作息时间对不上,如我们每个周期为老人提供服务都是保证在4-5个小时,但是老人觉得没有办法接受我们的时间,比如他们的起床、休息时间,让我们无法按部就班地为老人提供足够的服务时间

e.有部分老人只需要参加活动,比如健康讲座,中心开展的康乐活动,但是每周期的活动开展在组织及经费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

f. 有部分老人因健康程度上的缺陷,导致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比如老人长年卧病在床,我们无法提供实质的帮助;老人聋哑,不方便沟通;老人精神不正常,工作人员被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等等

g. 有些家境困难的老人家什、电器需要维修,但是给不起费用,现由中心补贴。

h、部分社区和老人由于对居家养老工作不是很了解,而导致有一部分的老人拒绝养老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宣传和务实照料等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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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在保险公司实习报告[页2]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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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实习报告

在实习的最后一个星期,我和佳斌互调,他到新契约,我来理赔部,到目前为止,我都在前台和红姐在一起,她教我接案录入的工作。这期间还有这么一件事让我很有感触。有几个外省的客户来这里理赔,死者是家庭里的父亲,法定受益人是死者的配偶及一子一女,但死者配偶在1990年就已经离家出走了,至今杳无音信。因此红姐和我就认为这对兄妹及其代理人就不能领走全部保险金,除非代理人能出具当地法院对死者配偶宣告死亡的公文。但他们又不能提供这个公文给我们,这就让我感到非常难办了:让他们就这么大老远的再回去弄也不好;把保险金一次给他们我们又会承担风险。后来我们拿到理赔部去咨询大家的意见,问题一下就解决了:由兄妹两人及其代理人写一份声明,内容是由他们代死者配偶领取她那份保险金,其后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都再与我公司无关。这事就这么搞定了。现在想想很简单,但当时我的确是不知所措,真是狗咬刺猬——无处下口。通过这件事,我真正意识到要把书本上的所学用到现实工作中,我还是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的。

二、休闲娱乐篇

3月30号,星期五,公司专门为所有在第一季度生日的员工举办了一个生日party,地点就在潮流前线的“双鱼座”。一听说在“双鱼座”我就感到很亲切——我就是双鱼座的哦。整个晚上大家都很开心,三位老总也来为我们庆祝生日,使得晚会的气氛十分热烈。公司安排的活动内容也很丰富:掷飞镖、玩桌式足球、唱k 、猜字游戏,其间还不时有蝙蝠侠和超人之流来串门,当然,压轴的还是张总一身假面骑士的造型来给大家送蛋糕。这会再回想当时的场景,我的内心依然还会感到那份温馨。

4月3号,星期二,我和佳斌两人与公司里的羽毛球爱好者一起去夏湾中学打球。其实对于羽毛球,我并不专业,充其量给人家当陪练,所以当理赔的李哥问我什么水平时,我回答很一般。佳斌也声称自己不是很好。我想嘛,像我们俩这样的新菜鸟,不管水平怎么样,低调点儿总是应该的。后来当我们开始打时,我发现佳斌说的是实话——因为他真不怎么会打!后来我还是想明白了:像我这样的,从小就和弟弟一起打羽毛球,虽然每次都是不欢而散,那么多年水平也至少总该有点质变才对。佳斌是独子嘛,也没个弟弟陪他玩。所以,计划生育还是有很多弊病的,当然这话题可就大了去了。很久不运动的直接结果就是一旦运动那么一回,第二天肯定是腰酸背痛腿抽筋,就差风湿着凉了。我的整个右半边儿身体从小腿疼到大腿、从手肘酸到肩膀,前一天剧烈运动的肌肉现在都被乳酸折腾的够戗。不过,歇到星期六时已经没什么大碍,于是,我们一商议,又一块儿逛景山公园和海滨公园去了,还专门近距离接触了一下渔女。说是这样说,我们倒是和看渔女的人接触的更多些——那儿人太多了。

中午我们又饶有兴趣的走到光大那边去,在7楼见到了公司业务精英们的工作岗位,看着一排排整齐的座位,我可以想象工作日里大家工作时那番红火忙碌的景象,心里由衷钦佩,他们才是公司前进的最大动力。敬礼!

三、日常饮食篇

第一天上班的早晨,我们的早饭吃得还是有些凄惨的,抬眼望去,没有什么感兴趣的,后来我们发现一家包子店,而且有豆浆卖。从那以后,我们的早饭才算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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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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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若干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及以上制度的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上述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第三条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后,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

第四条参保人员办理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衔接手续时,先按国家有关规定归集职保关系,确定职保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后,再办理有关衔接手续。

第五条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保个人账户,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或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第六条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职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

第七条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达到领取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条件时,按照当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第八条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其重复时段只计算职保缴费年限,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金额退还本人。

第九条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已经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的,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余额或者职保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第十条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制度衔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各项手续。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第十一条健全完善全国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查询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系统,加快普及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办理制度衔接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第十二条本办法从____________年月日起施行。各地已出台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人社部同时公布了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说明。近年来,我国加快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全面建立。____________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3亿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内跨地区的转移接续问题规定了明确的政策和程序,目前正在平稳实施。今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目前已经覆盖4.59亿人。在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过程中,尽早解决不同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问题,更好地保障广大城乡参保人员的权益,是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也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和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操作简便、防范风险的原则,制订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

《暂行办法》适用于在职保、新农保、城居保这三种制度中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制度的人员;而在某一种制度中跨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员,应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各制度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于不需要重新计算待遇,因此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二、关于衔接时点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达到职保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衔接手续。其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原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有关权益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二是不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职保有关权益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这一规定的关键是,在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最后时点实施转移衔接,而不是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这主要是考虑:在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之间衔接的主要对象是农村进城务工的参保人员,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可能多次流动就业,“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会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反复变化,增加参保人员的事务负担,也容易损失养老保险权益;而统一在最后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时点办理衔接手续,有利于简化程序,维护参保人员权益,也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制度衔接手续。这主要是考虑: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制度设计是一样的,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是因户籍变迁而引起的,一般不存在城乡之间多次变更的情况,因此可以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这也有利于更好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三、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衔接方向和条件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

这主要是考虑: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因此,规定只要满足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无论在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多长时间,都可以转入职保合并计算待遇,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同时引导参保人员长期参保、持续缴费;而对由于各种原因在职保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由后者发挥“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职保缴费年限不足而造成参保人员的权益损失。

四、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衔接资金转移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无论是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还是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

这主要是考虑:职保个人账户目前都是由个人缴费形成的,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个人缴费,在资金性质上均属于个人所有,参保人员在不同制度之间衔接,不影响个人账户资金的属性。规定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予以转移,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暂行办法》对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的,没有规定转移职保统筹基金。这是因为:第一,统筹基金是国家对职保制度的专门安排,基本功能是保障职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新农保、城居保制度中没有这一安排,而另外安排了政府全额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如果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单向转移统筹基金,会导致各项制度资金安排上的不平衡。第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性质不同,不属于个人所有。在职保制度内跨地区转移规定要划转12%的统筹基金,是为了适当平衡不同地区之间职保基金的负担,并不直接体现为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不转移统筹基金,也不影响其个人权益。

五、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计算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间的缴费水平差异很大,一般达到十倍、甚至几十倍。如果将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简单地认同为职保的缴费年限,会造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导致资金不平衡和道德风险。如果将新农保或城居保与职保之间根据缴费额度进行比例折算,则会出现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一年仅能折算为职保十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年;同时,按照对等原则,职保缴费一年将等于新农保或城居保十年甚至几十年的缴费年限,这也是不科学的。鉴于新农保、城居保转入职保后,其原缴费年限即使折算也对其养老金的计发影响很小,而且个人账户全额转移相对于缴费年限折算对参保人员更有利,因此规定不予折算。但对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员,为了避免出现参加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均不满十五年而享受不到待遇的情况,规定其各项制度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累加计算,这样更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

六、关于新农保与城居保衔接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这主要是考虑:新农保和城居保在制度模式、基金筹集方式、个人账户规模、养老金计发办法等方面是一致的,明确个人账户存储额转移合并,缴费年限累加计算,能够较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七、关于重复参保问题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重复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保缴费的,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个人缴费相应金额退还本人。

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从制度设计、运行要求上看,不应允许同时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但在实际中,由于不同制度的实施强度不同、参保缴费的具体规定不同等原因,城乡流动就业人员在同一年度某个时段重复参保缴费的现象是难以完全避免的。针对这一问题,《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重复参保的,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职保关系,并将重复参保时段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缴费退还本人,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由此带来的额外缴费负担。

八、关于重复领取待遇的处置

《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待遇的,保留职保关系,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对于重复领取的要予以退还或抵扣。这样规定,主要是遵循养老保险关系唯一性的原则,既优先保留养老金水平较高的职保待遇,又防止重复领取待遇给其他参保人员权益带来损害。

九、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暂行办法》还对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衔接的办理程序、经办时限以及公开性做出规定,以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一些地区已经根据自身实际规定了一些接续办法。为统一规范操作,保障在全国范围流动的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规定本办法实施后,各地要以本办法为准调整相关政策。

本办法作为暂行办法,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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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保险业务员年度工作总结范文_保险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销售,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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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员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繁忙的一年又快过去了,回望去年,真是感慨万千,有得有失。去年真是难忘的一年,感谢领导的大力栽培,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努力开拓市场,对内狠抓生产管理、保证质量,以市场为导向,面对今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的挑战,抢抓机遇,销售部全体人员团结拼搏,齐心协力完成了本年度的销售工作任务,以下八条是本年度的工作总结:

1.作为一个保险公司销售员工,一定要很了解公司和公司所销售的产品,这样你在跟客户介绍的时候才能有充分的自信去说服他去接受你,接受你的产品。

2.工作一定要勤奋,这个勤奋不是做给领导看,是让自己更快的成长以获得更多的自信,一流的销售是混业绩,二流的销售是混日子,三流的销售时混饭吃,我现在如果把自己定位成一个一流的销售就必须把工作当成是自己的事,认真,努力,主动的去做,其实做销售做久了压力是比较大的,除了要对工作总结外还要不断的学习接触到与之相关的知识和专业技术,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如何做出业绩,怎样使利润最大化,这都是要通过勤奋来完成,有句话是没有销售不出去的东西,只有销售不出去的人,其实做销售也就是在做人。

3.良好的工作态度,有些人可能觉得一些销售人员每天要面对一些难搞定的客户或者是因为压力大的关系,难免会脾气不好,但我觉得这个也是工作态度问题,因为很多客户往往是不容易搞定的,这就看怎么放平心态,正确的面对,毕竟我们是做服务行业的,良好的态度也是客户考察我们的一个很关键的一点,所以不论在何时,请注意自己的说话和言行,拿起电话的时候,要让充满激情,面带微笑,相信电话那头的客户也能充分感受到你的真诚,从而被你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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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保险工作会议演讲范文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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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合规从你我做起”合规,通俗的讲就是合乎规范,考试不作弊是合规;开车遵守交通规则是合规,我们在工作中按照要求,恪尽职守更是合规,,包括今天我们大家安静地坐在这里听演讲,也是合规的表现,它无所不在的渗透在我们的现实工作和生活当中。

古人云,“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合规能够规范员工的行为,合规能够提高工作的效率,合规能够让公司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对于我们农业保险公司来说,合规的意义和作用不言而喻。可以说,合规文化贯穿于我们安华发展的方方面面,贯穿于我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合规就在你我身边。

今天我们所在着力构建的安华公司的企业文化,如果缺失合规文化这一关键一环,那么带来的不仅仅是我们企业文化的缺失,更重要的是让我们一直坚持的稳健经营没有了立足点,健康发展丧失了可持续性!

那么将合规真正升华成一种文化,成为每个安华人的习惯和信仰,是我们规范操作行为之必然,是提升管理水平之必然,也是保证我们安华事业大发展的坚实基础。要始终坚持将合规的观

念和意识渗透到每个员工的理念中,使每位员工充分认识到合规经营绝不仅仅是合规部门或者合规人员的事情,它与保险机构的各个流程、各个工作环节和每个员工都息息相关,使之形成大众性的合规文化,并在这种文化的熏陶下合规经营。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全员合规、人人合规,才能有效控制合规风险,确保保险经营不偏离目标,实现经营价值的最大化。

从我自身的工作角度来讲,我是一名出纳员,我每天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章办事,作好收支凭证单据的填写、多种原始和记帐凭证的复核工作。每天我都会按时的将保费上划,清点库存,严格遵守我公司“收支两条线”的财务要求。我把合规管理的工作要求铭记在心,并且努力用自己最平常最真实的行动遵守公司的合规管理,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工作做起。

万丈高楼平地起,虽经风雨而岿然不动,是因为地基牢固。而安华事业大厦的拔地而起,历经风雨而面无惧色,更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付出和合规文化的深入人心。

相信在同业竞争激烈、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今天,我们安华的员工,不论你身处哪个岗位,工作在哪个地方,只要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用高尚的人品和操守,用实实在在的人生,肩负起自己的责任,就能为安华事业贡献自己一份的力量。我相信,平凡的一滴水也会折射出太阳的光辉,平常的一块砖也会垒起万丈高楼,最后我想说的

一句话就是,合规从你我开始,共同努力,希望就在前方。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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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页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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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地址: │ │意作为订立│ │

│电话: │ │保险合同的│ │

│联系人: │ │根据。 │ │

│开户银行: │ │投保人签章│ 保险公司│

│银行帐号: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注意:1.黑框内各项由投保人填写。

2.“使用性质”:分别按“机关自用”、“企业自用”、“私人自用”、“营业运输”、“私营运输”、“个人承包”六类相应填写。

机动车辆保险单

保险单号码:

鉴于______(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_______险和附加________险,并同意按保险合同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保险单并同意依照本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附加保险条款以及其他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机动车辆的保险责任。

┌──┬─┬─┬─┬─┬─┬───┬──┬───────┬─┬──┬──┬─┐

│ 项 │厂│牌│发│使│吨│车辆损│第三│ 车辆损失险 │第│附加│附加│保│

│ 目│牌│照│动│用│位│失险 │者责│ │三│险 │险 │费│

│ │型│号│机│性│或├─┬─┤任险├─┬─┬─┬─┤者├──┼──┤合│

│ │号│码│号│质│座│重│保│每次│基│费│保│保│责│ 险 │ 险 │计│

│ 总 │ │ │ │ │位│置│险│事故│本│率│费│费│任├──┼──┤( │

│ 计│ │ │ │ │ │价│金│最高│保│( │( │小│险│保费│保费│元│

│ │ │ │ │ │ │值│额│赔偿│费│% │元│计│保│(元)│(元)│)│

│ │ │ │ │ │ │( │( │额 │( │) │) │( │费│ │ │ │

│ │ │ │ │ │ │元│元│(元)│元│ │ │元│( │ │ │ │

│ │ │ │ │ │ │) │) │ │) │ │ │) │元│ │ │ │

│序 │ │ │ │ │ │ │ │ │ │ │ │ │) │ │ │ │

│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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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保险,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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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协议书

甲方(收缴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参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确认原已(未)参加养老保险;已(未)参加失业保险。

2.乙方同意按季或按半年、一年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3.乙方同意每年一次性足额缴纳____个月的失业保险费。

4.无论由于乙方何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缴费,发生缴费中断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5.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上缴_________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6.如协议中有与____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颁布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按新颁布政策规定执行。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执行。

甲方(收缴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参保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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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伤保险次性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1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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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征缴管理)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示与救治)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本市工伤保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工伤保险工作的统一管理。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伤保险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工伤保险经办事务。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和区、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统称“医保经办机构”)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工伤保险经办事务。

第六条(监督)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基金来源和储备金)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本市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市财政垫付。储备金的提取比例和使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缴费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第九条(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按照本单位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确定。

第十条(费率)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实行基础费率,基础费率统一为缴费基数的0.5%。

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在基础费率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实行浮动费率。

浮动费率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事故发生率等情况确定。浮动费率分为五档,每档幅度为缴费基数的0.5%,向上浮动后的最高费率(基础费率加浮动费率)不超过缴费基数的3%,向下逐档浮动后的最低费率不低于基础费率。浮动费率每年核定一次。

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支付范围)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和监督)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存入本市市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经办机构经费)

社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工伤保险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核定,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认定工伤范围)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视同工伤范围)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工伤排除)

从业人员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认定申请)

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所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九条(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人依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且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

第二十条(调查核实和举证责任)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根据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不同情形,提交相关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或者法律文书。

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认定程序)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工伤认定时限中止、恢复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二条(工伤认定决定载明事项)

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间或者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以及医疗救治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三)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者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四)认定结论;

(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六)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当加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第二十三条(告知义务)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送达工伤认定决定时,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四条(劳动能力鉴定)

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鉴定机构)

市和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以及工会组织、社保经办机构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市和区、县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受市鉴定委员会的委托,负责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人员的再次鉴定等具体事务。

区、县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委员会依法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六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

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向区、县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二)工伤认定决定;

(三)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鉴定程序)

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并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时限可以延长30日。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书面告知办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手续,提供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再次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市鉴定委员会对职业病人员申请再次鉴定的,应当另行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鉴定。

市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九条(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社保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第三十条(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

鉴定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鉴定费用)

工伤人员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申请的,再次鉴定结论维持原鉴定结论,或者复查鉴定结论没有变化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申请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承担;再次鉴定结论或者复查鉴定结论有变化,以及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定期复查鉴定的,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就医原则)

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者职业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转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确需转往外省市治疗的,由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保经办机构同意。

工伤人员需要进行工伤康复的,应当选择与市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

第三十三条(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的支付)

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按照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用药范围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规定执行。

工伤人员到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工伤康复诊疗规范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人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工伤人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所需医疗费用不列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第三十四条(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的结算)

工伤人员发生的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经市或者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工伤康复机构结算。

工伤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急救或者按照本办法规定到外省市治疗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其个人先行支付后,按照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经市或者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五条(住院伙食费补助、交通食宿费标准)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外省市就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食宿费,交通费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住院伙食补助费、食宿费标准的确定及其适时调整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辅助器具配置)

工伤人员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应当选择到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辅助器具安装配置项目和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由社保经办机构与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结算。

第三十七条(停工留薪期待遇)

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人员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八条(生活护理待遇)

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九条(致残一至四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为27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二级伤残的,为25个月;三级伤残的,为23个月;四级伤残的,为21个月。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的,为85%;三级伤残的,为80%;四级伤残的,为75%。

(三)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又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支付伤残津贴。

(四)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符合条件后,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四十条(致残五至六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为18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6个月。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的,为60%。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的,分别为18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的,分别为15个月。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一条(致残七至十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分别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分别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二条(工伤复发)

工伤人员工伤复发,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不再享受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三条(因工死亡待遇)

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从业人员生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待遇调整)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五条(与其他赔偿关系)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由第三人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社保经办机构有权按照规定向第三人追偿。

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的费用,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在获得第三人赔偿后,应当予以相应偿还。

第四十六条(因工外出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人员的待遇)

从业人员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规定的标准,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从业人员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待遇停止)

工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八条(保险责任确定)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从业人员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从业人员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人员在劳务派遣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工伤保险责任由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承担,具体认定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责任由用工单位承担。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九条(境外赔偿)

从业人员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五十条(办理享受待遇的手续)

从业人员因工伤亡的,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并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凭证;

(三)工伤人员与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关系证明;

(五)下落不明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其待遇标准并按时足额支付;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第六章

特别规定

第五十一条(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规定)

招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执行,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且不得低于全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三)致残一级至四级的,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以享受的伤残津贴为基数,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致残五级至十级的,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五十二条(协保人员的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使用经就业登记的协保人员的,协保人员的工资收入不计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协保人员发生工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核定用人单位下一年度的浮动费率。

第五十三条(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的规定)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参照本办法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后,其按照规定在市或者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登记的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可以享受本办法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五十四条(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的特别规定)

因工致残一级至四级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待遇项目标准和支付方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选择按一次性领取的方式享受。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人员在首次申领待遇时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并以协议方式确认。一经确认,不再变更,其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

因工致残一级至四级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选择按一次性领取的方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其工伤复发医疗费以及经鉴定委员会鉴定可以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经确认配置辅助器具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支付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五条(有关待遇计发的特别规定)

按照本办法规定计发的一级至十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3896元乘以与伤残等级相应的下列月份数之积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一级伤残的,为24个月;二级伤残的,为22个月;三级伤残的,为20个月;四级伤残的,为18个月;五级伤残的,为16个月;六级伤残的,为14个月;七级伤残的,为12个月;八级伤残的,为10个月;九级伤残的,为8个月;十级伤残的,为6个月。

按照本办法规定计发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当年度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上述两项工伤保险待遇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指引条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七条(相关机构的法律责任)

工伤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市医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市医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令改正,工伤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五十八条(应参保未参保或者未按规定缴费的规定)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保经办机构依法追偿。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五十九条(争议处理)

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保险待遇方面争议,适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单位和个人对市或者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者社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人工资的定义)

本办法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二条(关于适用范围的特别规定)

国家对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伤保险另行作出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第六十三条(施行日期和废止事项)

本办法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20__年6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发布、并根据20__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的《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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