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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读后感作文【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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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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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妇人》这本书主要写了马奇家四姐妹的美好生活和痛苦。

大姐是梅格,二姐是乔,三姐是贝思,小妹是艾米。她们四姐妹长得都很好。梅格十分标致。乔身材修长。贝思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艾米总是一副淑女的派头。家里有和蔼可亲的妈妈——马奇夫人和大家的好朋友佣人——罕娜婆婆。爸爸在华盛顿当兵,有一次突然病倒了,全家人都很着急,妈妈去了华盛顿四姐妹被好心的邻居劳伦斯先生和他的孙子劳里照顾着。爸爸得救了回到了家里!

最后梅格嫁给了一直照顾爸爸的布鲁克先生,乔嫁给了巴尔教授,艾米嫁给了好朋友邻居劳里,三姐妹都有了好的归宿,可是贝思不幸的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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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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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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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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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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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教育是没有用的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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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没有用的》这个书名吸引了我,于是没事就捧起书本看上一段,读到第四章中的“包容之美”时,我的心被触动了。一个妈妈用自己的包容和谅解身教了自己的孩子,让孩子也拥有了一颗包容的心。那么作为一名教师,担负教育孩子的使命,是不是更有责任把包容和谅解这朵芳香“玫瑰”传递给我们的孩子?

严是爱,宽也是爱。宽容是以心对心去滋润学生的心田,去包容学生的过失,去化解学生的不良情绪。作为教师,当学生犯错误时,我们应设身处地替他们想想,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失态,给学生心灵造成伤害。

还记得教过的一个男孩子,就称他“小五”吧。小五不笨,知道为他人着想,但做事很拖拉,尤其是写作业,再加上好玩、有点懒,以致经常不按时完成作业,尤其是自己觉得有难度的作业,就望而却步索性不写。我多次找他谈心,他也会信誓旦旦地承诺以后会及时完成,但好上一段时间后便会“旧病复发”。一天放学时,作业组长向我汇报,他又没交作业。当小五看到我站到他面前盯着他时,他低下头,心虚地不敢正视我。当时我真想痛骂他一顿,都说事不过三,我都记不清他是第多少回没交了;都说忍耐是有限度的,我都不记得一忍再忍地找他促膝长谈过多少回了。但看到他低着头,不安地揉搓着手中橡皮擦的样子,我知道是他身体里那股自由散漫的势力再一次打败了他想要进取的心,说不定此刻他也正在懊悔不已。现在对他一顿痛骂或许能消点我此刻心头“恨”,但对他有用吗?我强压住火说:“小五这几天已经在赶着补各科作业了,而且也补上了不少,我相信他今天放学前一定能把语文作业补好交给我的。”听我这么一说,他低着头的脸一红,也停止了揉搓橡皮,紧紧地捏着橡皮静静地坐着。 “利用下课时间抓紧做吧,我等你。”听我心平气和地说完,他顿了一下,就开始安静地补作业了。放学前,我收到了他的作业本。看着他带着浅浅的微笑一身轻松地离开,我庆幸自己当时没发火,我宽容了他也宽容了自己。此后,虽然他还是有作业没按时交的情况,但次数越来越少了,他也会尽他所能地尽快补好。

像小五这样某一方面后进的学生,他们的进步的过程是一个反反复复的过程,我知道自己不能急于求成。对于他们,我让自己把更多地把目光放到他们的每一点进步上,在他们出现反复的时候,帮助他们保持学习的信心。相信这些孩子会感受到老师的这份宽容,会感受到老师为他们着想的心,会真心地尊重和爱戴老师。

教师以包容之心对待学生,久而久之,也会把这种智慧和美德潜移默化到学生身上。使他们懂得“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懂得只有学会包容,做到宽厚待人,才能化解矛盾,消除隔阂;才能有益于人的身心健康,才能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融洽;才能搞好同学之间的团结。这些也正是现代社会提倡的“学会合作”的重要条件之一。当然,包容并不等于放纵,并不是毫无原则的一味退让、忍耐。包容的前提是对那些可以宽容的人和事。包容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严格,应该因材施教、因人而异、因事而别。

疏松的土质能使植物更加茁壮成长,宽松的环境能让心灵更加健康发展。教师的包容能造就一个和谐宽松的氛围,更能造就一颗颗健康明净的心灵。

《教育是没有用的》读后感

《教育是没有用的》这本书的作者,是教育专家林格。他用了近十年的时间,亲自走过1200多所学校,考察过20多个国家的教育状况,探究中国教育内涵发展与突破之路,被誉为“坚持用脚做学问的人”。书中的一些鲜活的案例和观点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

有这样一个案例:以前农民种水稻需要人工插秧,就是把培植好的秧苗,按照事先牵好的绳索和格子,整齐地种植到农田里。这个方法在我国沿用了约三千年,农民插秧后腰酸背痛,苦不堪言,但是水稻并没有因此而增产。20世纪,我国开始了一项重大的农业改革,应用抛秧技术,把培育好的秧苗一把一把“天女散花”似的随意地抛向水田里,结果彻底解放了生产力,且实现了增产增收。

“插秧”?还是“抛秧”?初看起来十分奇怪,勤劳的没有得到相应报偿,悠闲反而享受着丰收的果实,这似乎不符合“天道酬勤”的古训。细想想,密植插秧固然贯注了人们丰收的意愿,却破坏了秧苗自由生长的规律;反之,看似放任的抛秧却为秧苗提供了充足的空间,保护它的自然生长。

原来,抛秧是一种比插秧更科学、更有效地方法。看来,抛秧不仅解放了人,而且也解放了秧苗!

仔细一想,教育也同此理。我们的老师、家长如农民,我们的孩子就是秧苗,而今天的教育却更像是“插秧”,那么多的规矩,人为控制孩子的生长,结果老师和家长累得苦不堪言,而我们的孩子也“长势不良”、“产量低”。

不是吗?

现在的学校教育如同“插秧”。教育的根本是育人,不是训练人。而我们的学校总有许多的校纪班规,要求学生“不准这样”“禁止那样”,甚至连上课时学生的坐姿也有统一的要求。而至于学生的学习,学校早已经牵好了一根绳索,那就是上课、作业、考试,沿着这根绳索的目的就是为了考得更高的分数,考取更好的学校。

现在的家庭教育更像是“插秧”。父母给孩子定好了各种各样的计划,学习这样,学习那样,要怎么怎么吃饭,该如何如何做事。甚至有的父母连孩子的未来都已经设计好,只希望自己的孩子按照自己早已经牵好的绳索按部就班地长大、生活。

插秧式的教育,最终的结果是苦了老师和家长,害了孩子。学生完全为提高成绩而学习,夜以继日地做着老师布置的作业,没有时间去感受自然界的神奇,没有精力去感知世界的人文变化,机械地围绕一本书、一支笔、一张课桌度过天真的青春……

时代要求把儿童从片面追求升学率中解放出来,不用功课把他们的业余时间填满,给他们活动的自由,让他们有自由支配的时间,使他们的知识、情感、意志、能力及个性得到健康的发展。

要创新就要有足够的时间去积累、去实践、去思考。有属于自己的天空。当然,我们教育者应该引导学生巧妙地安排时间,以真正达到解放的目的。

教育,呼唤抛秧式!给孩子适宜的土壤,充足的条件,然后给孩子自由的空间,让孩子自主发展,孩子的生命终将长得生机勃勃、积极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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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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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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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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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京华烟云》是林语堂先生的作品,但是我都一直未曾拜读过他的文学作品。我这是第一次认真地拜读林语堂先生的文章。在老师布置我们阅读林语堂先生的文章后,我有在网上搜索他的文章,也在其中看过《生活的艺术》和《武则天传》。不过因为《生活的艺术》在刚刚开始的时候就看不怎么懂,所以我也就放弃了阅读这篇文章。至于《武则天传》是由于时间不足也就没有细看了。所以我就看了下林语堂先生所写的散文。虽然文章都很简短不过内容是相当的丰富精彩。

在读《秋天的况味》的时候感觉先生的文章都是由生活中的一些细小的事物而可以体会到四季中“秋”的独到、人生中“秋”的成熟与练达,那种自由、闲适的心境不是一般俗人能达到的。先生心中的诗意、禅意透过文字不经意的表达出来,深深地吸引着读者,不由得一遍又一遍的读着,不忍放下。

我也是一个爱秋之人,我爱它是因为,它没有春的阴雨绵密、没有夏的炎热迫人、没有冬的寒风凛冽。爱它那份成熟淡定。不过相对于先生对于秋的爱和理解,我的这些太过于肤浅罢了。

我虽然到现在还是有些许不懂先生为什么在文末加了那段关于烟的文段,不过在这些段文字当中可以体会到先生对于生活当中许多细微的事物都观察的很是细腻。就像大烟在烟灯上燃烧时所发出的那微微哗剥的声音,先生也会觉得有一种诗意。还有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同样能够让先生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虽然我不能够体会得到先生的这种感受,但是我想我能够感受到先生在观察这些细微的事物的当时的心情。

在看这篇文章后我还顺便看了下《孤崖上的一枝花》。对于这篇文章我种油然而生的喜爱。很喜欢这句“花只有—点元气,在孤崖上也是要开的。”我觉得这句话,这篇文章给人很大的勉励。我看了这句话所理解的就是:只要还存在一丝丝的希望,那么不管当时的处境是多么的艰难、绝望,都要坚持下去。即使再失望也要有微笑的理由。我不知道先生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的意义是些什么,但是我在这篇文章当中所领悟的就是这些。

先生的文章我虽然读得不多,但是先生在文章当中所用的词此我都很是喜欢得紧。不像有些文章尽是些浮华字句、尽是无病呻吟、平淡无奇。。先生的文章虽然有时候有点让人捉摸不透,但是在过后细细品味还是会在其文字当中找到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同时也会在其中悟出很多的人生哲理。先生能够通过最普通的事物来育人。

读过先生的文章后我觉得自己体会得挺多的,觉得平时闲着无聊的时候看看先生的书会受益匪浅的。并且先生的书会让喜欢它的人更加喜欢,不喜欢的人也不会觉得枯燥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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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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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杯具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齐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杯具”。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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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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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 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余华第七天读后感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 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哦!所谓亿万富翁就是这样发家的,余华用李光头这样一个人因为捡垃圾发家真是妙极了!这个社会的财富是过剩的,不停的生产,商品过剩,就是这个商业科技高速发达的社会,有些人没有饭吃,有些人为了孩子的学费要去卖血,有些人却富得钱对他的意义只是一个数字。富足的人们把完好的商品扔进垃圾箱,而穷人的孩子还要忍受寒冷和饥饿。这就是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只是在余华的笔下放大了,爱情铜臭化了,红灯区普及化了,美女都一个样了,单纯的女子变成虚荣的追逐富贵的荡妇,金钱决定着一切,人们像苍蝇追逐腐尸一样扑向金钱,种.种的种.种让曾经坚不可摧的兄弟情谊千疮百孔,爱情何尝不是?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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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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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祖父的园子》这篇课文后,我的眼前清晰地浮现出一幅一个慈祥宽容的祖父和天真可爱的小姑娘在园子里嬉闹的情景。小萧红在充满生机的园子里度过她那快乐,令人难忘的童年。

小萧红跟着祖父在园子里栽花、拔草、种白菜、铲地、浇水。虽然是乱闹一阵,但是祖父却不责怪她,。她在园子里摘黄瓜、追蜻蜓、捉蚂蚱,玩累了就在房子底下找个阴凉的地方睡觉。

在祖父园子里的那段时光是多么自由快乐啊!园子里明晃晃的,新鲜漂亮。小肖红可以在园子里拔草、栽花、种白菜、铲狗尾草。有时候没种好的菜却把种子踢飞了,有时候又会在割草时把谷穗当杂草一样割掉;还有时候用瓜瓢把水往天上一扬,大喊着“下雨啰……”小肖红可以在园子里做各种游戏,和动物玩捉迷藏,园子里的人是自由的,连动物和植物都充满了灵气。睡醒了的花儿,在天上闲逛的小鸟……一切都活了,自由了。而我呢?天天作业多得很,做事一点不对就会遭到指责……作业负担只是语文、数学之类的就够受的了,还有英语作业,成天都不能出去玩儿。周末,只要我写完作业,我就可以玩一会儿手机,但是一想到还要去复习,我就没劲玩了,我多么的想痛痛快快的玩一会儿啊!

我想萧红童年那样自由、快乐,后来不也照样当了作家?世上没有上小学时死记硬背的学生成为世界上的名人。所以,请爸爸妈妈、老师们给我们一点自由,让我们去亲近大自然,给我们一个快乐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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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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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狐狸,大家肯定会想到许多上当受骗的故事,如狐假虎威等。觉的狐狸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我看完沈安溪写的《再被狐狸骗一次》后,对狐狸有了新的看法。

公狐为了救孩子和母狐,不顾性命,扯断了自己的腿,露出了白森森的骨头,血一下子流了出来,仿佛在说:“我真的受了重伤,真的跑不动了,快来追我吧!”作者知道公狐在故伎重演,是要把作者引开狐狸窝,好让孩子和母狐到安全地带。作者被公狐的责任心感动了,故意上当,让母狐和它的孩子安全的离开,公狐自己却死在了草地上。

我被公狐这种不惜牺牲自己性命救母狐和小狐的行为深深地感动了!它对家庭的责任心和对孩子的爱心。这让我想到了我的爸爸妈妈,爸爸妈妈每天早出晚归,辛苦工作不就是想给我一个好环境,让我快乐成长吗?有一次,晚上11点左右我突发高烧,爸爸妈妈不顾一天的辛劳,连忙把我送到医院,在医院打了一夜的吊针,直到早上5点才回到家。爸爸不顾一夜没有合眼匆忙上班去了。妈妈则赶忙向领导请假在家照顾我。经过几天的治疗和妈妈无微不至的关怀,我的病好了。可他们的行为不是和公狐一样的负责吗?还有,爸妈平时很节省,吃饭穿衣都很朴素,但他们在我的学习上却很大方,他们想方设法让我转到市里好的学校就读,并且妈妈不怕回家工作往返的辛劳,不惜花钱租房,也要让我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

问世间最伟大的爱是什么?那一定是父母对孩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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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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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梓帆《世说新语》是由南朝宋刘义庆等文人编写的一部主要记述魏晋人物言谈轶事的笔记小说。里面的小故事有一千多则,每一篇小故事都让我受益匪浅。

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或获得财富,应当经过自我的诚实、努力。而华歆呢却总想着不劳而获,对于有着华丽车马的贵人十分羡慕,而把自我应当做的,努力读书提高自我的本事,实现人生目标忘到了脑后。这样的人喜欢投机取巧,为到达目的,什么坏事都能做得出来。所以,管宁看不起他,选择了和他断交。其实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人,爱贪小便宜,爱慕虚荣,总想不劳而获。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做事要专注,不能三心二意。“一寸光阴一寸金”,作为学生,我们上课时必须要提高效率,珍惜课堂的每一分钟,认真听讲,及时消化吸收所学的知识。学习之余,还能有时间做自我想做的事情,提升自我的综合本事。而我们身边有些人,却不懂得之个道里,课堂上尽管一声不吭,但始终处于游离状态,什么也没听进去,还不得不靠课后很辛苦地花很多时间低效率地补课。

就拿“管宁割席”一文来说,这篇文章讲述了两件事,其一是,三国时期的管宁和华歆在一齐锄地种菜。他们看见地上有一片金子,管宁把金子当作瓦片一般,视而不见,依旧挥锄种地,而华歆却想要拿起来,据为己有。其二是,两人在一张凉席上读书,有华丽的马车经过,管宁不予理睬继续读书,可是华歆却丢下书本跑出门外凑热闹。管宁于是割席和他绝交。

“学弈”这篇文章也同样令我印象深刻。弈秋是全国最会下围棋的人之一。他教两个人下棋,其中一人专心致志听弈秋的教导;另一个虽然看似在听,心里却想着有天鹅飞来,要拿弓箭去射它。即便两个在一齐学习,效果却天差地别。其实这并不是他们的资质有差异,而是因为做事的专心程度不一样。

《世说新语》中尽管都是一个个小故事,可是都蕴含着很深的哲理,让我们感悟很多,真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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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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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萧红写的《呼兰河传》,便沉醉在这本书中了,把我带到了二十世纪初的小城——呼兰河。

灰色的世界,平凡的时代,单纯的人们,落后的生活现状,愚昧的精神状态……这一个个惨淡的景象就是整个呼兰河小镇

呼兰河并不繁华,但在单调中却蕴含着生机,夹杂着悲凉。这里有东二道街十字街上拔牙的洋医生,有被当地愚昧和无知的人折磨而死的小团圆媳妇,有胡同里卖麻花、粉房里挂粉条的生意人,有性情古怪的二伯,有勤恳老实的冯歪嘴子,有洁癖的祖母,更有"我"跟着祖父学唐诗、学下地。

这一幕幕、一件件,作者都用诙谐幽默充满童趣、童真的语言描绘得淋漓尽致。尤其是作者和祖父的故事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脑海,不自觉地我拿自己的童年和作者的童年去比。童年在作者的笔下是快乐的,也是寂寞的。在作者萧红看来,这些故事并不美。可在我们看来,读了《呼兰河传》,更让我们感受到自己童年的快乐与幸运,从而更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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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600字左右读后感_读书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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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字左右读后感

小编准备了两篇600字以上的读后感,希望你喜欢

《王尔德童话》读后感_750字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王尔德童话》。里面写有《快乐王子》、《夜莺与玫瑰》、《自私的巨人》、《忠诚的朋友》、《神奇的火箭》、《星孩》等九篇童话。

这九篇童话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快乐王子》了。快乐王子活着的时候,每天都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快乐王子死后,人们把他做成了一个高高的雕塑,他看到了城市中的丑陋和贫困——快乐王子不再快乐。快乐王子决心奉献出自己的一切来帮助那些穷人。原本要飞去埃及的小燕子,被快乐王子的爱心所感动,他放弃了南飞,成为快乐王子播撒爱的信使。快乐王子剑上的红宝石让生病的孩子感到凉爽,进入了甜蜜的梦乡;蓝宝石的双眼让追求梦想的年轻人享受到被肯定赏识的快乐,让卖火柴的小女孩笑着跑回家,摆脱挨打挨饿的遭遇;他身上的黄金叶子,让穷人们有了温暖、有了食物、有了快乐。快乐王子和小燕子付出了爱,奉献了生命,却得到了真正的快乐。上帝将他们视为最珍贵的两样东西, 让燕子在他天堂的花园里永远地放声歌唱,让快乐王子在他黄金的城堡中永远地赞美他。《快乐王子》告诉我们:有付出才有回报,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帮助别人。

除了《快乐王子》,我最喜欢的就是《忠诚的朋友》了。在我心目中,它是一篇非常棒的童话。这篇童话从红雀向老河鼠讲述什么是忠实的朋友开始,将小汉斯和磨坊主的故事娓娓道来。小汉斯勤劳、善良,在辛勤耕作下,整个村子里没有人比他家的花园更加漂亮和招人喜爱。汉斯吧有钱的磨坊主看作最好的朋友,而磨坊主却总以“真正的朋友应该分享一切”的迷人幌子来哄骗汉斯。淳朴善良的汉斯不断帮助自己的“朋友”,最后用生命祭奠了“友情”。汉斯无疑是一个十分看重友情的人,但是汉斯的故事让人同情却不赞赏。这个童话告诉我们:真正的友谊应该是相互的,忠实的朋友不能只索取不付出,更不能自私自利。

《王尔德童话》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糊涂的熊警官》读后感_600字

在一个凉风习习的晚上,我点开了《糊涂的熊警官》这本书。这本书的每个故事后面都有一个小问题,让我们自己思考。可以说这本书的问题集于一身,对我们很有益。读完之后,我和妈妈爸爸的对话,更是有趣。

比如我举个例子吧,《蝙蝠缺什么》,主要讲蝙蝠想参加鸟类的大会,可是鸟类的看门人鸡在门口不让蝙蝠进来。蝙蝠说:“我有翅膀,我是鸟类。”鸡说:“不行,你不是鸟类不能进去。”可蝙蝠说:“我能飞,你还不能飞呢。”鸡急的满脸通红,只好叫一位长者来解释一下。长者说:“蝙蝠啊,你缺了鸟类最重要的东西。”蝙蝠听了,只好失望的飞走了。

后面这个问题说,蝙蝠到底缺什么,我和爸爸妈妈就争论起来,爸爸先不甘示弱地发言了:“蝙蝠当然缺一个像鸟一样毛茸茸的头。”接着,妈妈摇头说:“不对不对,也有些鸟是没有毛茸茸的头呀。它应该缺一个像鸟一样的尾巴。”而我则幸灾乐祸、哈哈大笑的说:“哎呀,你们都错啦!蝙蝠啊,应该缺的是羽毛才对。”妈妈和爸爸听啦,这才反应过来,恍然大悟。他们一拍脑袋说:“是啊,你说的对,蝙蝠是应该缺羽毛啊!”就这样我在这个游戏中赢得了冠军。

这样子的猜谜故事还有很多很多。我从这些猜谜游戏中领悟到知识也增加了情商;也扩展了我的学习面;也懂得了一些科学道理。在这个游戏故事中,爸爸妈妈也长进不少。

可以说这本书,是本名副其实的好书。它带领我走向知识的深渊,带领我走向知识的海洋,伴随着我前进的方向。同学们,建议你们暑假也读一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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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苏东坡传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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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孤灯。翻着泛黄的书页,嗅着淡淡的书卷气,我的心灵也抛却了浮华,得到了洗涤。

之前读过很多东坡的诗词,在我的印象中,他仅是一位北宋伟大的文人,留下遗芳百世的作品供后人品读。这几天读完林语堂先生所著的《苏东坡传》,才真正了解这位伟大的才子一生所经历的跌宕起伏的曲折事迹。

林语堂用极自由的散文笔调,化严肃为轻松,为我们讲述了一代文豪——苏轼的故事。苏轼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他乐观、豁达,会享受人生,不故作深沉,开辟了文学的一块新天地。可这位几百年才能出现的一位旷世奇才,人生之路也并非一帆风顺,而是“一个被政敌迫害的政治家,一个终身颠沛流离的才子”。政坛多风雨,此后宦海沉浮,他一贬再贬,由黄州而惠州,由岭南而海南,愈贬愈远。面对接踵而至的人生苦难,生命的激流遭遇到不可绕行的暗礁,冲天而起的却是最美的雪浪。苏轼以一种全新的人生态度对待不幸,化解苦难,成就了绝美诗篇,成就了他被后人敬仰的“精彩人生”。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苦难面前,东坡的人生始终充满希望和浩然之气。

他远离了喧嚣,回归于清纯空灵;他习惯了淡泊,才情更加俊逸洒脱;他明白了如何应对困难,才能做到宠辱不惊。多情却被无情恼,与其去趟政治浑水,倒不如求为“百姓之友”,求其“自退之道”。于是,他以一种全新的姿态,开始了新的生活。“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笑且徐行。”有禅意,有不羁,更有一种勇往直前的无悔。

易卜生说:“真正的强者,善于从顺境中找到阴影,从逆境中找到光亮,时时校准自己前进的目标。”苏轼的旷达、超乎物我和兼济天下之志,对于那些如他一样漂泊沦落、屡不得志的士子来说,是一剂良药,激励着他们。如今时代发展越来越快,多少人在历经挫折之后迷失了自我,选择了沉沦。而苏轼,看透繁华,依旧保持着初心。我想,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我们何不像苏轼一样,“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来笑看风云,笑对人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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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苹果树上的外婆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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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一口气读完了《苹果树上的外婆》,合上书的时候,我依然沉浸在安迪的世界里。安迪既有带他畅游世界的神通广大的外婆,又有温情淳朴的奶奶。虽然我知道苹果树上的外婆是安迪想象出来的,但是我还是很愿意相信有这样一个外婆。她的手袋里有那么多游乐场

的票,可以在游乐场里玩得那么畅快;她的汽车上有万能的按纽,想要什么,按一下就有了,就好象马良手中的神笔一样;更另我吃惊的是她还能去草原上套野马!

我想,要是我能有一个这样能干的外婆就好了。如果我有,我想和她一起去捕老虎;在海上与强盗搏斗;甚至去太空遨游……哦!这些都太刺激了!但现实中我的外婆已经衰老了,经常腰酸背痛,牙都快掉了,怎么能和书中的外婆相比呢?可是,我的外婆经常来看我,和我生活在一起,给我做好吃的。我睡觉的时候,外婆就在我身边,轻抚我入睡,这时候,我觉得好幸福!这样想来,安迪好可怜啊,因为他的外婆一到太阳下山该回家的时候,就回苹果树上去了,不见了。所以,苹果树上的外婆虽然神通广大,但我还是觉得有一个真实在身边的外婆比较好。哪怕外婆老得走不动了,我还可以帮助外婆做一些事情,就像安迪帮助新邻居老奶奶一样。

安迪知道老奶奶患有风湿病,不能弯腰,所以他帮助老奶奶整理最低一个抽屉的衣物,还帮老奶奶种花、做饭、买东西……而老奶奶回赠给安迪亲手做的李子蛋糕,我想这蛋糕一定很好吃!生活中我也常常帮助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外公电视打不开我去帮忙,奶奶剪刀找不到我来找。记得一次午休,我本来想看书,可是考虑到外婆要睡觉,于是我拉上窗帘让外婆休息,事后,外婆直夸我懂事!这些虽然是小事,可是真实地发生在生活中,让我们的生活充满了温情!

真高兴,安迪也终于有了一位生活中给他带来温暖亲情的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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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寄小读者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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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我读完了冰心奶奶的《寄小读者》,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第三辑再寄小读者(之二)里的通讯十四让我印象深刻。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冰心奶奶带着两个三年级的小朋友去逛北京西郊的动物园。回去后,他俩都写了日记。第一个孩子只写了四五十字,大致是写某月某日和什么人去了动物园,底下像记账似的列举了一些动物的名字:白熊、大象、猴子、狮子、斑马、孔雀……他觉得“好玩极了”,回来以后就吃饭睡觉了,整篇文章还有几个错别字。

另一个孩子写了一千多字。他从那天的天气和动物园的游人开始写起,写的那些动物的动作,形态和皮毛羽毛的颜色,都写得十分生动鲜明,就连冰心奶奶对他们谈过的话也有条不紊地记下了。他的整篇日记写得整整齐齐,没有一个错字,使人看了很舒服。即使没有去过北京动物园的人读了,也会有一种“身临其境”的真切感觉。

冰心奶奶通过了解,得知这个孩子喜欢上语文课,听课时很专心,笔记也记得很好,从来没有错别字。他十分喜爱读书,不但把书里面的内容记住了,还把优美的词句摘抄在一个小本子上,在平时的写作过程中灵活的运用这些词句,所以他写起作文来一点儿也不吃力。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感想是:我们平时要多读书,多丰富我们的知识,只有通过多读、多练、多写,我们的写作水平才会渐渐提高,这样在写作时就不会只用“好玩极了”,“有意思极了”等等简单模糊的词句轻轻带过就算了,同时不要让“提笔忘字”的现象发生在我们的身上,最终我们也可以像故事中的那个小男孩一样写出“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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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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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是以主人公曹七巧的悲剧一生为主线,作者运用细腻含蓄的叙事手法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不幸女人的悲凉命运。表现了现代两 性隐秘心理的基本意蕴,塑造了一个被扭曲人性而又不自知的悲剧形象。小说的主人公曹七巧本是麻油店出生的人家,她的哥哥曹大年因攀附豪门贪财重利而不惜牺牲妹妹一生的幸福,将她嫁到姜家大院。小说的开始,曹七巧通过一次婚姻的契机闯入姜家这个封建家族的内部,这也就标志着她悲剧人生的初始和发端。然而这场以金钱为纽带的婚姻顺利交接暗示了曹七巧不幸命运的过早开场。她的丈夫,姜家的二少爷因为先天骨痨而残废,使她陷入了欲爱却不能爱的情感困境。姜老太太为“笼络”她,就将她扶为正房太太。姜老太太的举措从表面上看是为了拉拢她,实际上不过是利用家族的权势来控制和打压曹七巧的自然情感,让她在家族的宗法礼教和人伦纲常双重无形的枷锁下不敢越雷池一步。这种无形的枷锁不仅桎梏了她的人生自由,同时也压制着她的情 欲自由,这为她以后扭曲病态人性的形成埋下了伏笔。她虽然暗恋着姜家的三少爷姜季泽,但她始终无法超越世俗礼教的藩篱,她对姜季泽的爱慕也只不过是“发乎于情,止乎于礼”而已。可以说,从曹七巧嫁到姜家之日起就注定成为这场家族内部利益集团之间争斗的参与者之一。毫无温情的人际关系,妯娌之间的明争暗斗以及曹七巧自身固有的人格缺陷,使得她慢慢滑向悲剧的深渊。家族权力和金钱意志的双重异化,逐渐内化成曹七巧深层的人格特质。她也就从一个封建宗法礼教和金钱利益交换的受害者演变为它们利益自觉的维护者。这一过程的顺利完成推动了小说主人公悲剧命运进一步向前发展。

十年以后,随着她的丈夫和姜老太太的相继去世,她分到了自己应得的一份家产,从此般出姜家自立门户。她用十年的宝贵青春换来了物质利益的补偿,但却并没有换来她被压抑情 欲的解放。过去冷淡她的姜季泽现在上门来向她倾诉所谓的“爱情”,精明细心的曹七巧在心旌摇荡之余发现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一场精心设好的骗 局,当她戳穿姜季泽的爱情阴谋以后,她也就彻底放弃了对爱情的幻想和欲 望。面对自己曾经所爱的人的无耻行经,她也只能选择从幻觉的欲念走向仇恨的极端,用既得的物质利益来极力填补情 欲的失落和亏空。现实在她的眼里已成了鬼蜮的世界,她也就将现实的一切可靠归结到对金钱的狂热膜拜。她认为:“人是靠不住的,靠的住的只有钱。”为了得到金钱,她不惜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戴着黄金枷锁的“奴隶”。从一定程度上说,曹七巧的悲剧命运是现实必然的结果。一方面,在姜家大院她的自然情 欲长期受到压制,始终游离在情感的边缘,虽为“局中人”,实为“局外人”;另一方面,姜季泽借助虚假的情感来骗取她的既得利益和物质财产,是她所无法负重的情感欺骗。双重的现实打击加速了她扭曲变 态人性的形成。在对待自己的子女方面,她却有着浓厚的“恋子嫉女”情结,在财欲和情 欲的压迫下,她的人性最终被扭曲,行为变的乖戾、自私、刻薄和残忍。她不仅横加干涉和破坏儿子长白的婚姻,诱逼他供出床第之事,而且还致使儿媳芝寿被折磨而死,并且还拆散女儿长安的爱情,棒打鸳鸯。她用她那“扁平而又尖利的喉咙”割断了儿女的婚姻幸福。她的种.种行为可以说是她自身扭曲病态人性在作祟。在现实的世界里无法获得自己情 欲满足的情况下,就将这种深层的自私欲 望投射到自己的子女身上,另外她还有着深深的“自卑情结”,为了改善这种长久的心理劣势,不惜将他儿女们一生的婚姻幸福送上自己所设好的命运祭台。她在残酷扼杀自己情 欲的同时,也无法容忍儿女们的生命乐趣,儿女们的婚姻幸福在她眼中全变成了恶毒的嘲弄。这些充分暴露了她人性中阴鸷、卑琐、和残酷的阴暗面,深化了小说故事情节的悲凉意味,渲染了主人公曹七巧的悲剧色彩,同时也暗示了她必然的悲剧命运走向,最终为她的悲剧性人生画上了一个悲凉而又完满的句号。

小说的结尾从表面上看好象是一场悲剧的终结,但是人死了制度还在,观念还在不断蔓延,所以命运和故事还将继续续写,而悲剧仍旧是一出又一出的上演。曹七巧的人生悲剧虽然已经完结,然而她的儿女们的悲剧却还在继续上演,这种悲剧的轮回性和重叠性为小说的故事情节留有更多悲凉的意味,也为我们留下更多充斥着悬念色彩的人物和故事结局。诚如张爱玲所说:“人生是一个苍凉的手势。”这种“苍凉的手势”充斥着悲剧的重叠性和轮回性,也充斥着一个个生命难以负重的死寂。纵观曹七巧的悲剧一生,既有来自现实深层的不合理性因素的影响,也有源自于她本身所存在的不彻底的人格取向,她走进了“被食、自食、食人”的命运怪圈,在原欲的折磨下,毁掉了自己的生命,又拉上儿女们的一生幸福作为自己最后的陪葬品。正如傅雷所说:“她成了封建遗老家庭的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不足道的渣滓。”现实世界的打击和扭曲人性的双重绞杀,最终导致了她无可挽回的命运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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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柳家大院》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1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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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飘》这本书其实也是一个意外,在学校的图书室中看到了它,觉得名字挺有意思。我看了看书上的玛格丽特·米切尔,似乎有点耳熟,便饶有兴趣的翻了几页。或许是和这本书有缘,莫名的喜爱就让对它我爱不释手。于是我便从学校借回了这本书。可当我看完这本书时,我竟然深深的被书中的一个女人——思嘉·奥哈拉所震撼。

当然,我看到的不仅仅是思嘉坎坷的命运,更看到了当时战争下人们的悲痛与生活的艰难。我曾读到人们争抢死亡名单,有的喜极而泣,有的痛不欲生。那一张张极端的脸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思嘉几人之后的日子更加痛苦,当北方佬要攻打到思嘉所在的小镇上,她还要为自己的“情敌”媚兰接生,之后跟随瑞德满脸土灰、毫无形象的带着刚生产的媚兰和一个黑女孩回到自己的塔拉庄园。可是当时没有豪华的建筑,没有金钱,甚至连最基本的吃喝住穿都不能保证了。这个时候,我看到了另外一个思嘉,尽管在战争没有爆发之前她还是一个任性、自私、并不温柔的大小姐,但是如今这个在我眼中并不如其他小说中完美的女主角现在竟然意外的坚强。她挑起了家庭吃喝的重担,照顾着媚兰、仆人、以及已经痴呆的父亲。我知道,那时她最爱的母亲却因为霍乱死了。精神以及物质上的打击让我这个旁观者看着也极为心痛。那种绝望甚至已经从思嘉的心里,经文字蔓延到了我的情绪中——思嘉需要用自己的力量用尽所有的方法保全一家人的吃喝还有不受到战争的迫害。她不是战士,却同样要杀出一条血路。

迫于生活的需要,思嘉不得不为了三百元嫁给另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感叹,那时的社会真的很乱,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飘”,就仿佛在一瞬间思嘉快乐的生活被战争打乱,所有美好破碎了下来,随风飘去,所有人被迫面对残酷的现实。如再沉浸在自己的过去,在这尔虞我诈的社会中会像战争中死去的人一样,体无完肤,伤痕累累,再也无法重新对家人说:“我回来了。”

在一个个紧密相连的故事中,我被紧紧的吸引,其中有曲折的爱情故事,也有现实的生死离别。更重要的是我看到了一个女人的桀骜不驯、勇敢,一场战争的恐怖、对人们的摧残。小说流露出作者对奴隶主的同情,对战后重建的失望以及对旧制度和奴隶主往昔岁月的不胜惋惜,又通过战中体现思嘉和瑞德只见的爱情。只不过,令我叹息的是,思嘉最后还是深深伤害了瑞德,她还是让瑞德因为自己依然爱着艾希礼而绝望离去。当她明白自己爱的是瑞德时,瑞德却已经不在她的身边了。

可欣慰的是,思嘉依旧保持着自己独有的那份不会被任何东西改变的积极,她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思嘉的这个坚强、对生活永不颓丧的精神,给我无尽思考。鲜明的人物,深刻的思考,应接不暇的情节,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百读不厌。仔细再想想,总会感觉这个故事以及这名叫做思嘉·奥哈拉的女人给人太多感动。

思嘉、《飘》,让我懂了,无论我们希不希望,第二天的阳光依旧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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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关于《呐喊》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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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也读了不少名著,但没有几篇是能撼动我内心的,前几天读完鲁迅先生的《呐喊》,那份触动令我久久不能忘怀,不论是《孔乙己》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阿q正传》的阿q,都带领我走向一个又一个情感的高潮。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

在那个时代摇曳出别样的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惊醒了无数莘莘学子。《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我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在书中的一句话,他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高度概括了当时的人民,这不也渗透着他对当时人民的怜惜和悲伤么。

我听见,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的孔乙己的呐喊,他在酒店里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以终日偷盗为业,一步步走向枯竭。后来因偷了有钱人家的书被打断了腿。他的悲惨遭遇,不恰恰反映了中国当时教育的腐败么。鲁迅先生对人物外貌心理的描写连接的十分好,也一定撼动了更多的的有志青年。

我听见,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戴银项圈的闰土,一声声点头哈腰地叫着“迅哥儿”老爷。他欢喜又凄凉,兴奋又畏缩,懦弱又封建,将当时中国人民收封建压迫下的无奈写的淋漓尽致。

书中那么多一声声发自肺腑的呐喊里,最令我触动的当属阿q这个人物。他质朴又愚蠢,简单又复杂,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有权有势之人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受愚弄而思想落后,最后竟被迫害致死……所以说,当时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是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

在读过初三初二那么多的名著后,最后“余音绕梁”之感的当属《呐喊》,那声证明中国人民力量的呐喊,久久无法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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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精灵的秋天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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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学习了《詹天佑》一课,让我深受体会。

课文讲述了詹天佑不怕任何困难,也不怕帝国主义的嘲笑,毅然接受了修建京张铁路的任务。他对自己的工作非常细心,经常勉励工作人员。他还和工人们同吃同住,同舟共济。詹天佑做事亲力亲为,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生气,还会使中国人们失去信心。经过重重艰难,最后詹天佑成功修建了京张铁路。

詹天佑为不让帝国主义者看不起我们中国,决定要修筑京张铁路。詹天佑所做的使我们看到了他的爱国之心。

在我国也有很多像詹天佑一样,为国争光的人,不如飞行之父——冯如,他成功制造了中国第一架飞机;世界乒乓球赛中,中国队成绩出众包揽了前三名;我国“飞人”刘翔在雅典奥运会中跑出了世界最快的成绩……他们都是在为祖国争光,不让外国人看不起我们中国。这种行为让我们引以为豪。

但是有些中国人就做得不够了,有些人受不住金钱的诱惑,情愿当外国人的间谍走狗,在外国也有些中国人将自己的陋习带了过去,影响了中国人的文明形象。这些事,使我们感到羞耻。在我们看来,他们为了自己而不顾国家利益的行为,在我们眼里他们的形象是多么的自私和渺小。

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热爱祖国,不让她蒙羞。所以,我们从小应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为祖国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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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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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爸爸妈妈把《兔子坡》这本书交给了我,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拿起来了就不肯放下了。

书里描写了森林里要搬来新人家,勾起了小动物们的兴奋。兔子小奇跌跌撞撞到处发布消息,老爹走来走去向每家人打听。威利和鼹鼠谈着话......大家都很开心。

我最喜欢的是里面的主人公小乔奇。它活泼机灵、聪明可爱,还特别帅气。它是跳高和跳远的能手,还喜欢突破自己。记得有一次小乔奇被一只猎犬紧追不舍,小乔奇跑得飞快,还勇敢地跳过了死亡溪,那只猎犬只能在对岸目瞪口呆。我很佩服小乔奇的勇敢,我要学习它的精神。

我和小乔奇比起来,都很活泼,也爱冒险,可是我遇到可怕的东西还是会出冷汗。哈哈,我得增加自己的胆量了。每天晚上我睡前还要开一会儿灯,有时还想爸爸妈妈在旁边陪我一会。有一次晚上,爸爸妈妈在陪我的时候,手机的灯光照在天花板上,像一只眼睛在看着我。我“妈呀”叫了出来,一把抱住了妈妈。

有时我也是充满勇气的。有一次在体育课上,我们正在训练篮球,结果我和同学撞在了一起,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眼睛片“哗啦哗啦”掉了下来。我没哭,慢慢地从地上站起来,在同学的帮助下走到保健室消了毒。妈妈说:“你将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妈妈相信你以后遇到问题难题不会在退缩,一定会勇往直前。”我要向小乔奇一样做勇敢的自己!

《兔子坡》是非常值得看的一本书,我推荐你也去看哦,你一定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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