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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海明威的小说是什么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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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高中生飘小说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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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又体会到了一种新的感受——卖报纸的感受。

7月23号上午,我和我的朋友去卖报纸。当我领到报纸后,我激动地想着:我也当了回卖报的小孩了,早听说有小孩放假来卖报!我和他一起走到燕泉路卖报,他在那头卖,我在这头卖,以免抢生意。我和他卖报方式差别很大:他热情无比,主动上前去问行人要不要报纸;而我却只是站在路旁小声叫嚷着:卖报了,一元一份!结果不一会儿,他就卖出了两份报纸了!不行!我也要加油了!不能做落后分子!我非卖出去一份不可!说干就干!迎面正好走来一位大叔,我大踏步走了过去,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紧张,终于我走到了大叔面前紧张地说:“叔叔,要不要报纸?一元一份。”叔叔温柔地回答:“给我看看。”我急忙把报纸递给叔叔,叔叔接过报纸看了看说:“行!卖我一张吧!”我心里顿时充满了阳光,只见叔叔左掏右掏,终于掏出了一大把钱,找了找,说:“没有零钱。”我当时像被泼了一盆凉水,刚刚还开在心底的花立马就凋谢了,哎!我的命真苦啊!还没等我把没关系说出口,叔叔就给了我一元钱,拿着报纸走了。霎那间,我心里暖暖的,对叔叔充满了感激!我终于卖出第一份报纸了!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于是我又一次次的上前问着:“要不要报纸?一元一份”结果不出一小时就报纸就被我卖光了!我摸着兜里的十块钱,感觉无比充实。

第二天,我又用同样的手法卖光了所有报纸,啊,又赚了八元钱(报纸2毛一份)。第三天,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了周末,我们又要10点多才领报纸,所以没有什么人来买的原因,我只卖了2份,我的朋友也一样,才卖了两份,不过也保本了,没有亏钱。第四天,今天或许时来运转了,人又多了起来,我足足卖了八份,差点卖完了报纸,我那朋友也是卖了八份。第五天,也是我卖报的最后一天,我卖了六份,我的朋友卖了7份,啊,也不错了!算起来,我也足足赚了37元钱呢!数着钱,我感受到钱的来之不易。

通过这次卖报纸,我体会到了挣钱的不容易,理解了父母的辛苦,体会到陌生人带给我的感动,也锻炼了自己!我会永远记得这次的卖报纸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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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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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一股清香,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故事,我仿佛看到吴承恩提起笔潇洒的写下了《西游记》三个大字。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一路降妖除魔,历经艰险到西天取经的故事。是中国古代魔幻小说中的巅峰之作。作者细腻而深刻的塑造了四个极其经典的形象。比如说,富有反叛精神且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自私狡猾的猪八戒,任劳任怨、忠心耿耿的沙和尚,内心慈悲、宽厚但软弱迂腐的师傅唐僧……他们共同面对难以想象的种种妖魔鬼怪。虽然他塑造出一种紧张的气氛,但却让我轻松愉快,没有丝毫的紧张和压抑。

小时候,第一次接触《西游记》是通过电视剧,我那时想电视呈现的不比在书本上更有趣,更有意思吗?可后来,时间匆匆,转眼间,我已长大,渐渐体会到文字的魅力,使我更想再读一遍《西游记》。

这次通过阅读,我深入思考,是什么精神使得师徒四人最终修得正果?是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若没有坚持,他们可以取得芭蕉扇吗?若没有坚持,他们可以战胜白骨精吗?因为他们师徒四人明白,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胜利。

在生活中也有很多例子。如我小时候,刚开始学习钢琴,我那时感到十分新鲜,每天钢琴都是我的心头至宝,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练钢琴,可后来,压力大了,曲目难了,我心里产生了极大的落差,我想要放弃了。可想到《西游记》里的师徒四人坚持不懈的精神,我振奋精神,加倍努力,认真练琴,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收获了不少。

西游精神是一种坚持,是一种坚韧,它不断告诉我们坚持不懈就能成功的真理,让我一路迎难而上,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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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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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完了中国文学名著之一的神话小说西游记》,从这本书中,我得到了许多感悟。

《西游记》是明代作家吴承恩写的,讲述了孙悟空出世,大闹天宫,最后被如来佛降伏,压在五指山下,后来唐僧救了孙悟空,孙悟空和唐僧一路取经,分别遇到了猪八戒和沙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为了保护唐僧取经,一路上降魔伏妖,走过十万八千里,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回了真经。我觉得故事内容情节曲折,语言生动幽默,并把孙悟空、唐僧、猪八戒等的形象描写得十分活跃,生动可爱,使人过目不忘。

看完这篇小说,我想到了我们在学习中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凡是遇到困难都要克服它,我们还要学习唐僧师徒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想想我们自己,做事半途而废,毛手毛脚,怎么会成功呢?就像我小时候学象棋,一开始,只要看到对我不利的局面,就一掀棋盘,大声叫到:“我不玩了!”棋艺一直没有长进,小朋友也不肯和我玩了,后来,我不再那么急躁,学会了心平气和地思考,即便输了,也要想办法扭转局面,所以渐渐地,我的棋艺大有长进。

奔流的河,如果没有暗礁的阻挡就无法激起浪花;羽毛丰满的小鹰如果没有暴风的搏击,就无法实现展翅高飞的自由。人的一生,注定有很多挫折和困难,我们要顽强地克服它人才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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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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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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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名著小说西游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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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很喜欢它,它给了我无限的乐趣。

说到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孙悟空这个人物,他英勇顽强,作战勇猛,顽皮可爱,爱憎分明;尤其在“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中,当白骨精第三次变成了一个老公公时,当唐僧猛念紧箍咒时,他忍着剧痛,为师父打死白骨精,更体现了他对师傅无限的爱。

当然,说到孙悟空,不得不提起他的兄弟—猪八戒。他虽然有些好色,贪吃贪财,却又无时无刻,不停地照顾师傅,当孙悟空身体不舒服时,他就细心地关照师兄。

师徒四人中,最朴实,最善良,最勤劳的,就谁是沙僧了,他当两个师兄身体不好时,照顾得也可以算是无微不至。当然,他也是师傅最好的徒弟(其实三个徒弟都是不错的!)

那么,说起唐僧这个人,他虽然有些固执,好坏不分,但他一心一意取经,不贪财,不贪色,善良体贴。

给我感触最深的故事,就要数“乌鸡国辨妖”了,尤其是后半部分,孙悟空忍痛辨出妖精—当唐僧念过紧箍咒后,他已头痛不堪,但依然忍着疼痛,帮助两位师弟除妖。

“大战红孩儿”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当红孩儿用三昧真火把孙悟空烧得痛苦难堪时,又被龙王的凉雨水激了一下,激得他腰酸背痛,腿软筋麻,但他在被师弟救回时,仍是想着师傅,丝毫没有顾虑到自己的身体。

《西游记》是一部很好的书,推荐大家去看,看我国古典名着,传扬优秀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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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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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最近,我就看了一本好书_——《西游记》,这本书是有明代小说家吴承恩写作而成的。这本书处处展示着各样幽默风趣和惊心动魄,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历尽千难万险,一路上历尽艰险,降魔伏妖,扶善惩恶,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功德圆满。

这本书有以下几个显著的写作特色。本书从神话形象为主,讽刺了当时以皇权为中心的封建腐朽的统治,以及统治阶级的昏庸残暴。这种讽刺使作品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深刻的哲理性。本书以取经人物为主要中心,逐次展开故事情节,每一个小故事都相对比较独立,错落有致,因果分明。九九八十一难所包括的故事,也通过神佛,僧侣,妖魔之间的关系,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展示出来。《西游记》多处采用了民间说唱,诗歌描写,方言口语等多种关于语言的描写,妖魔与徒弟三人交战时,用诗歌方式表明身份,十分明显地看出作者精通语言方面。

这本书中有不少含义深刻的佳句美词,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第十七回观音收伏熊怪那段:“悟空,菩萨,妖精,总是一念;若论本来,皆属无有。”这句话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同样适用,比如:一件事情都有两种选择,而你做与不做,总是在你自己手中操纵,只能你一个人去决定。

>中,我最喜爱的人就是孙悟空了。孙悟空他顽皮机智,天资聪慧,富有灵性,思想与行动一样敏捷如风,在取经之途中为唐僧披荆斩棘。我喜爱孙悟空的原因是孙悟空拥有遇到困难,逆难而上的勇气与忠心耿耿,不怕牺牲的精神,令我刮目相看。他在妖魔鬼怪面前毫不畏惧,宁死不屈,似乎在他的人生中只有一个“战“。最终,取得真经被封为”斗战胜佛“。

“好书是伟大心灵的富贵血脉。“我向大家推荐的这本书,有很多的知识点。知识是人类的财富,我希望大家能够爱上《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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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海明威《老人与海》阅读心得体会及启示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启示,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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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地合上海明威的这本《老人与海》,我的心中不禁思绪万千。书中的主人公圣地亚哥仿佛把我带到了他的小船上,让我和他一起,勇敢地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航行……

故事是这样的:一位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决定去更远的大海上捕鱼。在出海的第二天,老人遇到了一条大马林鱼。经过三天三夜的耐力与毅力的较量,靠着坚持不懈的可贵精神,老人终于趁大马林鱼跃起的一瞬间,把鱼叉叉进了大马林鱼的身体,杀死了大马林鱼。老人把大马林鱼绑在船的侧面,发现这条大马林鱼竟然比他的小船还长两英尺!可是在返回的路上,大马林鱼的伤口散发出的血腥味引来了一群鲨鱼。经过一番殊死拼搏,圣地亚哥终于打败了鲨鱼,但他的捕鱼用具:鱼叉和小刀却在与鲨鱼战斗时留在鲨鱼身上被带走了。当他回到港口时,他拼搏了三天三夜所得来的猎物——那条大马林鱼,却被半路袭击他的鲨鱼咬得只剩下头、尾和一条光秃秃的脊骨,自己也累垮了。但是,以前瞧不起圣地亚哥的那些年轻渔夫们,在圣地亚哥回来之后,却对圣地亚哥刮目相看。

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展示了一位渔夫在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不放弃自己的信念。老人虽然失败了,但那只是力气和身体上的失败,他的信心和希望始终未曾破灭。

对照自己,学电子琴、学书法都没有很好地坚持下来,真是惭愧!所以,我们应该向圣地亚哥老人学习,学习他做事的细心、严谨,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勇往直前!做一个“累不倒、压不垮”的“硬汉”!

“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是不能被打败。”对!失败怕什么!失败了,站起来,从头开始。只要坚持不懈,你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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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海明威《老人与海》阅读心得体会及启示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启示,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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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老人,他很贫穷,但是很善良;有一位老人,他很倒霉,但是做事坚持不懈。他就是桑提阿果,一个伟大的人,他的故事就是《老人与海》,一个伟大的故事。

这本书大概讲了这么一件事:老人桑提阿果在84天都没有打上鱼的情况下,经过重重艰险,终于捕获了一条大马哈鱼,但在返航中又遇到鲨鱼袭击,最终只拖回一副鱼骨架。文中有不少对老人细腻的描写,让人一下子就能体会到老人的心情,而主人公桑提阿果的顽强,倔强又给这本书添加了不一样的英雄色彩——哪怕这位英雄是一个贫穷的老人。

“人可以失败,但不可以被打败”是这本书要表现的主要思想。是啊,桑提阿果就向我们完美地诠释了什么叫坚持不懈,什么叫铮铮铁骨。在一天又一天没有打上鱼的情况下,他并没有放弃,而是日复一日的坚持,永不向困难低头,这就是坚持不懈;在鲨鱼来抢食鱼肉的时候,他并没有松手,而是源源不断地补充力气,花费力气,这就是铮铮铁骨。他的顽强使他如愿以偿,不仅打上了各式各样的小鱼,还得到了他与鲨鱼们战斗的纪念品——一副鱼骨架,虽然肉被来势汹汹、成群结党的鲨鱼吃光了,可是他见证了这场伟大的战斗,这要比那些小鱼来的艰难、珍贵。

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形形色色的困难,在解决时总会有些艰难,在遇到艰难时,我们应硬着头皮向前闯,顽强地面对困难,就像老人桑提阿果,虽然他遇到的困难比我们的要大很多,但是他靠顽强的心态,坚硬的内心,一步一步,打败困难,消灭困难。我们也应如此,以积极的顽强的态度去打败自己所厌恶的困难,回过头来,你也会被当时的自己征服。

“人可以失败,但不可以被打败”是啊,失败与困难一样让人恼火,但如果你真的因为它们打败了自己,那就太不值得了。只有顽强的心态,才能战胜自己,让自己的人生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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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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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见过如此不羁的文字,它们的创作者一定是个不羁的灵魂。我试图从契诃夫的文字洞穿他的真实。

契诃夫在大笑。

他笑《变色龙》中那个因狗的身份不同而对狗的态度多次改变的警官奥丘梅洛夫,讽刺的笑声中正揭露了社会中层官员的阿谀奉承的丑恶嘴脸。狗因人而贵,因为主人的身份高贵,所以连一个普通的小市民都抵不上这条狗的社会现状。

他笑《一个文官的死》中的庶务官切尔维亚科夫为自己可能把吐沫喷到文职将军的脸上而惶恐不安,甚至担心致死的荒.唐。展现了俄国官场的弱者们唯唯诺诺,唯强者是尊的奴才心理。

他笑《挂在脖子上的安娜》中那个为了金钱嫁人,出卖一切的穷姑娘阿尼娅。讽刺了那些上流社会的夫妇们互相利用,为金钱、名利不惜向黑暗交出灵魂。

契诃夫把病态的社会现象一再放大,放大到连那些所谓的上层社会人士也为这些以他们为原型的人物忍俊不禁。是什么赋予了契诃夫如此的胆识和智慧?

我从他得另一些文字中又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契诃夫。《苦恼》中的车夫最大的苦恼就是没人愿意听自己讲述烦恼,乘客总是以各种难听的话骂他甚至打他,最后他只有把一股脑心事全都说给马听。万卡是一个被奴役的小男孩,不满主人的横蛮压榨,只好以天真的笔触给爷爷写请求信,要求爷爷带他脱离魔爪。《苦恼》、《万卡》描写了下层劳苦人民生活的艰辛。在这些故事中,我看不到任何讽刺的痕迹,看到的只有怜悯和同情。

最终,我理解了契诃夫。他的文字,他那不改的诙谐笔调背后,是对现实主义,腐朽官场无情地鞭挞。他同情下层人民生活的苦楚,甚至忘了自己也是艰难生活着的一员。

大笑着的契诃夫,是一个伟大的契诃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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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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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胖子和瘦子》中,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有两幅画面,一副画面是瘦子带着他的家人在火车站遇到了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胖子。就如文中“两位朋友相互亲吻了三次,四目相对,眼泪汪汪。”那样,整个画面中气氛亲切,热烈而又和谐,另一幅画面与前一福就大相经庭了:当胖子说到自己位高权重是,这使刚当上科长的瘦子大吃一惊,瘦子对胖子持着一种敬畏的态度,“哈巴狗”的丑态不仅在瘦子身上有所体现,在他那年仅15岁的儿子身上也体现的淋漓尽致。这里的气氛无疑是紧张的,拘泥的,让人感到沉闷。

通过这两段鲜明的对比,绘制出十九世纪末期俄国社会的世俗图。可是时光流逝,为什阿谀奉承的风气在这个现实社会中依然存在?为什么社会的发展冲不走这恶俗的风气?

可能是:金钱和权力在人们的心中占据着太重太重的位置了,在某些人的眼中,权贵比亲情,比个人尊严更重要。这才有那些为了财产分配,不顾奄奄一息的老人却吵着打官司的子女们;才会有那些为了升官发财,毅然把尊严和正义都踩在脚下,去对上司毕恭毕敬,卑躬屈膝的职员们。真的,“有钱能使鬼推磨”总结的太精辟了,仅仅七个字便点出了金钱的重要性和它独特的魅力。

用钱买车买房,甚至买命,人们对金钱的欲望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愈演愈烈,似乎大家被“有钱者,得天下”所洗脑了,而想到达到这种境界,阿谀奉承无疑是一出“方便实用”的“上乘之计”了。

其实,人们心中的嫉妒心理是更大的杀手,它能蒙蔽你的双眼,让你失去理智,从此使你误入歧途,走上一条不归路。因嫉妒而跟风阿谀奉承在社会历史长河中是永保青春的“杀手锏”嫉妒是绚丽魔法,吸引着很多面临抉择的人,载动着百年阿谀奉承的社会现象。

《胖子和瘦子》是讽刺小说的代表,同时也是一面镜子,照射出从前和现在官场的腐败。但从我们了开始,要做“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正人君子。要对趋炎附势说“不”,因为:总有一天你会发现,金钱和权力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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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海明威《老人与海》阅读心得体会及启示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启示,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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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从家里的书架上翻出一本《老人与海》的书,书中讲的一位叫做圣地亚哥的老渔夫的传奇故事。因为老人是一个渔夫,所以他就必须要出海打鱼为生。

在出海打渔的过程中染上了皮肤病,双手留下的疤痕很深,那是他常用双手拉大鱼被绳索勒的。有一次出海,都已经有84天没有钓上半条鱼,然而就在第85天凌晨的时候,有一条比他船还要大的一条马林鱼上钩了,他足足跟大鱼奋斗了三天的时间,终于战胜了这条大鱼。可是后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一点鱼的血液突然撒到了海里,鲨鱼闻到了血腥味就立刻赶过来去吃这条鱼,老人因为没有武器只好眼睁睁望着鱼肉被吃光,最后带着鱼骨头回到岸边。

在老人能看到的大海范围里,只有他自己和他的船。他经常自言自语,偶尔跟海鸟说说话,偶尔跟大海说说话,偶尔跟风说说话,有时还想起以前帮助他的男孩儿。

“鸟儿,就住在我家吧,如果愿意话。”他说。

“大鱼啊,我一定跟你奉陪到底。”老人轻轻地说。

读到这些,我总替他担心,我知道了老人很孤单,但是他仍然很乐观,他对生活充满正能量。

《老人与海》中老人的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们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万万不可半途而废。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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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著小说西游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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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科幻小说是《西游记》,主要讲述唐三藏一行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走了十万八千里去西方天竺国取真经的故事。

在书中有一个我最喜欢的人物,那就是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曾经大闹天宫,被神通广大的如来佛压在五行山下,唐僧只不过帮他把符咒取下来,让他重获自由,可以他却用了十四年的时间帮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为师父铲除妖魔鬼怪,保师父平安,但孙悟空的师父唐僧却经常错怪自己的徒弟悟空,说他伤天害理,甚至还把他赶走,就拿里面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来说吧,白骨精久闻吃唐僧肉能长生不老,便化成凡人去骗唐僧,几次都被孙悟空识破打败了她,而唐僧肉眼凡胎,无法辨别他的伪装,竟然把孙悟空赶走了,但是悟空却不计前嫌,在师父快下油锅之前救回他的性命。

我又想想我自己,对父母“呼风唤雨”,张嘴一个爸爸给我背书包,闭嘴一个妈教我做作业,仿佛父母为我服务就是天经地义,毫无感恩之心。孙悟空这种知恩图报的精神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还有看看目前社会上,有的人不仅不感激对自己有帮助的人还反咬一口,实在太可恨了。

生气对大家来说也是太寻常不过的事了,但如果我们也能如孙悟空一样做到宽容大量,那社会也也会一片和谐,孙悟空和师父去取经,这一去就是14年,14个春夏秋冬,无数个包容理解,一次次的宽宏大量,每回都让令我心生敬意和感动。

看了这本书后,我真是受益非浅,它让我懂得了“美猴王”美在宽容,“齐天大圣“圣在感恩。

同学们,让我们与书籍为友,与高尚同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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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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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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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著小说西游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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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一部著名的神话小说,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可无数读者对书及故事中的师徒四人褒贬各异。

我对唐僧去西天取经,实在不敢恭维。西天雷音寺是如来佛所在寺,可书中的孙悟空请如来佛主,去如来那儿,来去自在,那何必再去取经,或可叫孙悟空带上,唐僧也可省了这趟艰难历程;或可叫如来发扬菩萨心肠,把真经送给唐僧,然后让那唐僧每天拜佛诵经,就可免遭赶路之苦、妖魔之害。这真是劳命伤财。我认为这是一个不合理想象的一处败笔。也就是这一败笔,成就了九九八十一难,一百二十回章回小说。不然,小说就没了,名著没名了。

再说说这九九八十一难吧,就是九十多个妖怪呀!也有很多失败之处,神仙的宝贝(太上老君的炉),菩萨的坐骑或护神(如来头上的大鹏鸟)等等,都成了危害唐僧的工具和妖怪。这神仙和菩萨实在太痴呆了,连丢了宝贝或逃了护神和坐骑还不知道,还说会掐指验算,简直是胡扯!在人们的心目中,神仙、菩萨是公平公正的,因为是公正的,才会有法力无边,无畏无惧。可这书中,神仙与菩萨也极不公正,自己的下属危害下界,不绳之以法,而是只把他们带走而已。原来妖怪背后都有后台,怪不得这些妖怪才会如此猖狂。怪不得这世界上,有后台的才会坑害百姓,兴风作浪。这可能也是他们遗传的吧。

读名著,思败笔,让我感到:写文章不必太强求完美,完美未必很精彩,完美未必很吸引人,完美未必给人开心。这真是:人无完人,文无完文,只要给人开心、快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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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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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学做真人——《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从书中我们会悟出许多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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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高中生飘小说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4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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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逝》是鲁迅先生写的惟一一部有关爱情的小说。它描写了“五四”时期一对知识青年的爱情悲剧。小说中的涓生和子君都是在五四新潮激荡下开始觉醒的知识青年。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新潮激荡”“开始觉醒”这些字样。“新潮激荡”说明只是受到“新潮”的部分影响,只是“激荡”而已,而“开始觉醒”就说明这种影响促使了他们有“觉醒”这个意识,并不是完全地、根本上的受到改变。弄清这一点对理解这篇小说是非常重要的(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刚开始读《伤逝》的时候,这篇小说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子君太可怜,涓生太可气,世人太可恶!

一个能在那个时代就喊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的女青年,在涓生自己都觉得“以为可笑,甚而至于可鄙”的求爱方式下接受了涓生。为了能和涓生在一起,“子君还卖掉了她唯一的金戒指和耳环”并且“和她的叔子,她早经闹开,至于使他气愤到不再认她做侄女”。与涓生同居后,子君的生活“管了家务便连谈天的工夫也没有,何况读书和散步”,回想起刚和涓生认识的子君,可以与涓生“谈家庭专制,谈打破旧习惯,谈男女平等,谈伊孛生,谈泰戈尔,谈雪莱……”,与现在相比,真可谓是判若两人啊。最后,在涓生的一句“我已经不爱你了”过后,在“严威和冷眼中”离开了人世。子君的一生,真是“成也涓生,败也涓生”!

对于涓生,刚开始的时候我也像其他大多数的读者一样,认为他自私、不负责、卑劣。之所以会产生这种感觉,就是因为他竟然忍心将那句“不虚伪”的“我已经不爱你了”“十分的决心”地扔给了深爱着他的子君,他明知到,子君是不能离开他的,否则,她就会被“真实的重担”活活地压死。涓生真是明知故犯啊!难道就为了一句“人是不该虚伪的”就可以放弃子君吗?我想,这是大可不能原谅的呀!

而小说中的“常常穿着新皮鞋的邻院的搽雪花膏的小东西”、子君的叔子、官太太等人,都是涓生和子君两人爱情、生活的阻碍,他们的存在,注定了两位主人公以后的生活是不安宁的。作为看客的他们,不安分于“看”的角色,竟然还去“添些谣言”或是“奚落”他们家的阿随,这不仅会阻碍他们正常的生活,而且还会影响他们之间的爱情。正是因为那“搽雪花膏的小东西”的“设法报告”,才会导致涓生的下岗,而涓生的下岗,又是子君与涓生分手的导火线!“爱情是美好的,但是爱要有所附丽,爱一定是和别的东西结合在一起,没有抽象的爱”(鲁迅《伤逝》文本细读 孔庆东),而经济基础便是爱的附丽,正如涓生所说的“第一,便是生活”,只有活着,爱才可能实现,否者的话,一切都是空谈。虽然有些残酷,但是生活就是这么的现实,现实就是这么的现实!所以说,子君与涓生分手的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涓生的下岗,而造成这一结果的凶手,最终还是要归咎于那“搽雪花膏的小东西”。因此,由点及面,用“不完全归纳法”就可以说,世人太可恶了!

但是后来,在我重新阅读文本并且查阅了有关材料后,我对我刚开始的看法进行了一些修改:子君可怜,更多的是无奈;涓生固然可气,但也可怜;世人依旧太可恶。

首先,我们来看子君。

子君,作为在新潮激荡下开始觉醒的知识青年,在那个时代处于这种身份(新青年)就是很受一些顽固派的鄙视的了(因为她没有受好本分),但是,她还是顶住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勇敢地与涓生走到了一起,尽管最终他们的婚姻是以失败而告终的,但她的那种勇气,还是具有进步意识的,因此,从这个方面来说,子君是有所觉醒的。但是,正如我在文章开头所强调的,“新潮激荡”说明只是受到“新潮”的部分影响,只是被稍稍冲击一下而已。而“开始觉醒”就说明这种影响只是促使了他们“ 开始觉醒”,并不是完全的、根本上的“觉醒”。在原文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些细节:“当我指给她看时,她却只是草草一看,便低了头。似乎不好意思了。这些地方,子君就大概还未脱尽旧思想的束缚”“我真不料这样微细的小事情,竟会给坚决的,无畏的子君以这么显著的变化。她近来实在变得很怯弱了,但也并不是今夜才开始的。”……从这些细节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一个残忍的结论:在子君的脑海里,封建思想还是存在着,“新思潮”的激荡不能彻底地把这些封建思想冲刷走。为何我要说这是一个“残忍的结论”呢?因为我想,本来是一个新的,具有进步性意义的,能代表中国妇女崛起的人物,却又在生活的细节中显露出这么多残存的封建思想,这无疑给刚刚才寄予中国女性希望的读者们当头一棒,它让我们明白,中国妇女的解放运动还没真正开始,因为,即使是连像能喊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的子君,在她生活的种.种细节中,仍然看到这么多的封建思想的影子。为什么那些封建思想的影子会死死地缠着子君呢?归根到底,这都是由于那个社会所造成的。在那个社会中,连太阳都被封建思想层层笼罩住,在这样的太阳照耀下的人们,当然连影子都会被封建思想所覆盖。我们可以从文中发现这样的一个细节,当子君和涓生在路上同行时,众人露出了“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由此可见,在他们的思想中,是决不会容忍任何超出封建礼教的行为存在的。因此,对于子君在生活中所暴露出来的封建思想的影子,我更多的是抱以同情、无奈的态度。

接下来,我们来谈谈涓生。

涓生也是一个受新思潮影响的新青年,虽然新思潮对他的影响可能会大一些(最起码会大过子君),但是封建思想对他的影响依旧存在,只不过它(封建思想)要在一个特定的时期,某些特殊的东西的催化下,才会被暴露出来。对于这一点,我在文章后面将会提到。现在,我们来谈谈“涓生”这个小说人物。对于涓生,大多数读者给予他的评价是:自私、虚伪、卑怯……一个个贬义十足的词无情地压在了涓生的身上,这使我产生了这样的疑问:“这样的评价是不是有点过火了?涓生真的只有缺点吗?”,带着这个疑问,我又返回到了文本,对涓生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我发现,其实涓生并没有大家所想象的那样坏。因此,我想勇敢地为涓生进行辩护,大声喊出“其实,涓生也可怜!”。下面,我将从多个方面来阐述我的观点。

第一,涓生是爱子君的(至少是曾经爱过),而且还爱得很深。

如果我们认真读文本,会发现这样的细节:“子君不在我这破屋里时,我什么也看不见。在百无聊赖中,顺手抓过一本书来,科学也好,文学也好,横竖什么都一样;看下去,看下去,忽而自己觉得,已经翻了十多页了,但是毫不记得书上所说的事。”阅读进步书籍对于一个新青年来说,那是太重要的事情了,但是涓生却“已经翻了十多页了,但是毫不记得书上所说的事”这是为什么呢?原来,他的心已经不在阅读上了,对子君的急切的等待已经把他的心给占领了。涓生是如何的急切呢?文章有这样的描写:“ 常常含着期待;期待子君的到来”“ 在久待的焦躁中,一听到皮鞋的高底尖触着砖路的清响,是怎样地使我骤然生动起来呵!”“莫非她翻了车么?莫非她被电车撞伤了么?…… 我便要取了帽子去看她”这些描写都在向我们传达着同一个信息:涓生很爱子君。而且,在文章的多个地方,涓生都承认自己爱子君。

第二,对于子君的离家,涓生是十分伤心的。

正所谓“一切景语皆情语”,我们可以从作品中的一些描写景色的句子,从中体会到作者的思想感情。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在子君离家后,作者对景物的描写:“这是冬春之交的事,风已没有这么冷,我也更久地在外面徘徊;待到回家,大概已经昏黑。就在这样一个昏黑的晚上,我照常没精打采地回来,一看见寓所的门,也照常更加丧气,使脚步放得更缓。但终于走进自己的屋子里了,没有灯火;摸火柴点起来时,是异样的寂寞和空虚!”文中的“冷”“昏黑的晚上”“丧气”“ 异样的寂寞和空虚”等词、句,所表达出来的情感是让人感到很压抑、孤独和寂寞的,也就是说,当时涓生的心情非常不好,尽管他还不知道子君已经走了(或许他已经猜到了)。当官太太将“子君被她父亲接走了”的消息告诉涓生后,涓生的第一反应就是“便如脑后受了一击”。紧接着,一句“我不信”后,又是一段景物描写:“只见几件破旧而黯淡的家具,都显得极其清疏,在证明着它们毫无隐匿一人一物的能力我转念寻信或她留下的字迹,也没有;只是盐和干辣椒,面粉,半株白菜,却聚集在一处了,旁边还有几十枚铜元。”“渐渐隐约地现出脱走的路径:深山大泽,洋场,电灯下的盛筵;壕沟,最黑最黑的深夜,利刃的一击,毫无声响的脚步……”那零星摆布的“盐,干辣椒,面粉,半株白菜和几十枚铜元”犹如涓生此刻心灵的真实写照:他的心已被子君的离开撕碎成了零零散散的一块一块,毫无规律地拼凑在一起。从中,我们不难感觉到涓生的悲伤。

第三,对于子君的死,涓生表达出了极度的悔恨。

文章的最后部分,出现了这样的句子“我愿意真有所谓鬼魂,真有所谓地狱,那么,即使在孽风怒吼之中,我也将寻觅子君,当面说出我的悔恨和悲哀,祈求她的饶恕;否则,地狱的毒焰将围绕我,猛烈地烧尽我的悔恨和悲哀。”天啊,涓生可是一个新青年呀,但是,他竟然说出了“我愿意真有所谓鬼魂,真有所谓地狱”这带着强烈的封建思想色彩的句子!对于为什么涓生会说出这种与他身份不符的话,我认为有两种可能:第一,是他脑子里的封建思想没有被根除。就如我前面所说的那样“封建思想对他的影响依旧存在,只不过它要在一个特定的时期,某些特殊的东西的催化下,才会被暴露出来”,这个“特定的时期”指的就是子君的死,而“特殊的东西”则是自己对子君极度的悔恨;第二,我们可以理解为由于子君的死给涓生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导致他在极度的悲伤、悔恨中将希望寄托在了“地狱”“鬼魂”上,希望以此来减轻心中的苦痛,得到心灵的安慰。但不管是哪种可能,涓生悔恨过这是个不争的事实。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其实,涓生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尽是自私,尽是虚伪,尽是卑怯……对于子君,他爱过,悲伤过,悔恨过。我想,大家之所以如此贬低他,可能是无法原谅他“将真实的重担”卸给了子君,导致子君在“严威和冷眼中”离开了人世。但是,看了我的分析后,您会不会觉得涓生也很可怜呢?可怜他不被他人所理解,可怜他被这么多的人所过分地批评,甚至是贬低,嘲讽……

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以子君和涓生为代表的新青年开始觉醒了,但是由于他们自身的缺陷(即旧思想没有被完全剔除)和外界压力的阻挠,使得最终他们无法冲出“铁屋子”,而在冲出“铁屋子”过程中产生的爱情,也随着他们的冲不出去最终走向了灭亡。但是,事情到了这里还没有结束。我说过,封建社会中的人们“是决不会容忍任何超出封建礼教的行为存在的”,因此,他们对子君和涓生进行了惩罚,前者被他们的“严肃和冷眼”所逼死,后者则在新的生活中选择了顺从,“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他的前导……

封建社会用子君和涓生的爱情的悲剧,向人们证明了它的坚固,它的不可突破性,并借此来警告其他的新青年,不要再重蹈覆辙了,不要再做无谓的牺牲了。

我想,《伤逝》中的“伤”,不仅是伤子君和涓生的爱情悲剧,而且,更是伤悲剧背后所展现出来的新力量的脆弱和封建力量的完全胜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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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高中生飘小说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2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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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这作品的时候,我唯一佩服的是郝思嘉,她是一种被迫的勇敢和坚强。不可否认思嘉多元化的性格,为使命而战的顽强,自食其力而奋斗的能力也让我钦佩。战后回塔拉那些凄凉无着落的生活,那些一个个无助的眼睛,有失去了理智的父亲,过惯了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这些人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她身上,没有她这些人都几乎无法生存。为了保住这片红土地,她以自己的幸福作为牺牲,虽然手段并不怎么光彩,但意义很重大。

但对于郝思嘉这个人物,我的另一种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又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郝思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郝思嘉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郝思嘉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郝思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郝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郝思嘉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郝思嘉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郝思嘉。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郝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郝思嘉,宠爱郝思嘉,照料郝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郝思嘉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被郝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郝思嘉,但他更了解郝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郝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所以总的来说飘是一部相当不错的书,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看看。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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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海明威《老人与海》阅读心得体会及启示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启示,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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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哈鱼,大马哈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尽管鱼肉都被鲨鱼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

圣地亚哥是个可怜的老头。海明威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这本书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的懂得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屈服,应该尽自己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就把小刀绑在桨把上。刀子折断了,他就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就用舵把。这种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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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名著小说西游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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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是我已经不知道第几次翻看这本经典了,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就是每次翻阅总能有新的收获。

西游记》里面的人物深深吸引了我,尤其是故事中孙悟空,这也是我童年最喜欢的人物,我也已经不记得买过多少次他的花脸了,带上它显得格外神奇,好像自己变成了齐天大圣一样,呼一声:“俺老孙来也”,这时候大人们会笑作一团。他历经磨难学到一身本领,生性鲁莽顽劣而大闹天宫,惹出一身祸,最终被佛主压在五行山下后幡然醒悟,最终护送唐僧西天取经,修成正果。孙悟空是正义的化身,他不畏强权,敢于天斗,最后他被封为“斗战胜佛”。唐僧也是有来头的,他的前世是如来佛祖的二弟子金蝉子,他乐善好施,心地善良,经常教导对徒儿们“出家人慈悲为怀”,他西天取经意志坚定,不为财色所迷惑,有大无畏的牺牲精神,最终取得真经。猪八戒前世是掌管天河水军的天蓬元帅,因触犯天条贬带凡间,阴差阳错投错胎变成猪,他也是《西游记》中的搞笑担当,很多有趣的故事都发生在他身上,他偷西瓜,搞小把戏,撞天婚。很多搞笑的情节把猪八戒描写好吃懒做,胆小怕事的形象。最不起眼的沙悟净来头也不小,他是卷帘大将,因为打碎琉璃盏而被贬入凡间,受尽磨难,幸运得唐僧搭救,陪伴去西天取经,一路负责行李物品,任劳任怨。而一路上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中的妖魔鬼怪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也各有各的本领,白骨精、黄袍怪、金角大王、银角大王、铁扇公主、六耳猕猴等等,有时候连孙悟空都对付不了,不得不去天上请救兵。

《西游记》给我最大的体会是团队合作的精神,一个人再有本事也会总有它软肋,就像西游记中的人物一样,每个人都有弱点,想成大事必须懂得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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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7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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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短篇小说集》收入了多篇莫泊桑的代表作品,其中包括《项链》《羊脂球》等经典名篇。

本书中短篇小说所描写的生活面十分广泛,它们构成了19世纪下半期法国社会一幅全面的世俗图,包括普法战争,巴黎的小职员的生活与法国诺曼底地区的城乡风光与琐事。所以当你在读这本书的期间,肯定会被莫泊桑那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

当然,莫泊桑在写作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在他还未成名时,便遇到了一个令他焦急万分的问题。原来,他从小酷爱写作,并孜孜不倦地写下了许多作品,但这些作品并没有什么特色,因此一直没有成名。莫泊桑很疑惑,便去找他的师父福楼拜,希望能通过福楼拜的指导解决这个问题。于是福楼拜便让他去观察自家门前来往的马车并记录。然而,莫泊桑并没有发现马车有什么好写的。于是,他登门再次拜访,通过福楼拜的又一次的点拨,莫泊桑终于找到了写作的技巧,从门前经过的马车身上获得了丰富的材料。在那之后,他通过孜孜不倦的学习与努力,积累了许多素材,并以短篇小说《羊脂球》一举成名,成为了“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其中之一。

读完,《莫泊桑短片小说集》,让我明白了他为何会举世闻名,同时也让我若有所思,一个小职员与著名作家之间的联系少而极少,但莫泊桑硬是让一个小职员变成了小说巨匠。并让我们明白了只要肯付出努力,就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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