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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退费后还给热吗【精品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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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合同沈阳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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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就_____________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一期、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共六个项目分别签署了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供热配套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根据实际情况,以及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开的__________供热配套问题协调会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原合同解除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供热合同解除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原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基于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终止。

二、甲、乙双方确认,在履行原合同过程中,双方互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基于原合同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

三、甲、乙双方同意,积极妥善处理好一切善后工作,甲方签订三方协议所收到的配套款,为配合乙方市政管网建设,

已投入建设_______________供热主管网工程中,甲、乙双方根据原合同已开展的工程工作、支付的款项等事宜经协商核算后另行签订协议。

四、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共同遵守。

五、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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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黑龙江省城市居民供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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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20xx年锅炉供热系统维护承包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定义及解释

2.1维护:是指为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所进行的维修、检修、保养等。

2.3施工现场: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方在施工设计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2.4对外关系:是指甲方或乙方与除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方所发生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关系。

2.5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

3.施工地点,承包方式、内容

3.1施工地点: 独山子集中供热锅炉房 。

3.2承包方式采用下列 3.2.2 方式:

3.2.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设备;

3.2.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设备:单价在5000元(含)以内、累计在300000元(含)以内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提供,在上述范围内的材料、设备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结算,乙方结账时必须出具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材料、设备费清单。超出上述范围的材料、设备费由甲方承担。

3.2.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设备;

3.3承包范围:

对独山子石化矿区服务事业部公共事务管理公司锅炉车间转动设备部分、静设备及工艺管道部分、低压电气部分、仪表部分及供热车间、液化气服务中心仪表部分进行日常维护,维护内容见附件一“维护工作范围及内容”。

4.资料提供

4.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 巡检记录、检维修记录 。

4.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设备说明书、设计图纸等。

5.维护质量和标准

5.1详见附件二。

6.验收标准、方法

6.1验收标准:按上述5.1的约定执行。

6.2验收方法: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出具验收单据。

7.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7.1合同价款

7.1.1本合同价款为 226.13万元(贰佰贰拾陆万壹仟叁佰元整),其中维护费196.13万元,材料、设备费30万元。

7.1.2本合同价款 包含 税金(填写包括/不包括),税费由 乙 方承担。乙方须提供 维护费 发票。

7.1.3付款账号: 65000601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独山子支行

7.2 结算方式:按照7.2.1~7.2.2条执行

7.2.1、每月的结算费用=维护费÷5个月+材料设备费±考核价款

7.2.2、维护费分两次结算,第一次在20xx年2月20日前进行结算,第二次在20xx年5月20日前结算,乙方每月20日前到使用单位进行上月维护的考核,并由甲方设备技术部主管人员确认,甲方设备技术部主管人员对每月的维护考核有审核权,甲方财务部门根据设备技术部主管人员审核的乙方每月考核情况给予结算维护费。

8.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8.1甲方权利

8.1.1甲方有权对乙方协议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乙方的维护费挂钩,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三。具体考核权利由甲方使用单位进行考核,设备技术部进行监督确认。

8.1.2甲方有现场指挥作业的权利,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8.1.3 甲方对设备维护质量有检查评定的权利。

8.1.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给甲方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照附件二进行考核,费用从维护费中扣取。

8.1.5 其他权利 / 。

8.2甲方义务

8.2.1协调乙方和现场其它施工单位的工作关系。

8.2.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日常维护检修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8.2.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8.2.4其他义务 / 。

8.3乙方权利

8.3.1乙方在维护中,对使用不正常有故障设备有权提出技术改造和项目建议权,并进行改型和选型,报甲方有关部门批准。

8.3.2 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操作,有权拒绝在不符合安全措施工规范条件下作业,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8.3.3 乙方有权拒绝设计不合理,未完工的技改技错项目的维护工作。

8.3.4 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报酬。

8.3.5 其他权利 / 。

8.4乙方义务

8.4.1乙方应按约定配备管理和维护人员,维护人员中仪表工不少于10人,电工不少于8人,钳工不少于8人,其余(包括电气焊工、管工等)不少于8人,并确保人员的素质,特殊工种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8.4.2乙方应确保人员的稳定性,尤其设备维护人员和技术骨干的稳定。

8.4.3乙方应保证在甲方锅炉车间24小时有人值班,供热车间每周巡检2次,液化气服务中心每周巡检1次,保持联络畅通,可以随时找到乙方维护人员,每天按时要求定时、定点做好设备的巡回检查、运行维护、定期保养并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乙方应做到主要设备抢修不过夜,一般问题不过天。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8.4.4乙方应保证甲方在用设备、设施的长周期运行。

8.4.5乙方负责维护过程中一切施工方案的制订和施工组织工作,报甲方审批后,负责现场施工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乙方严格按甲方审定的方案执行。

8.4.6乙方有责任提出所维护的设备的维修、检修、更新计划和备品备件计划,报甲方审批。

8.4.7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现行的各种规章制度,在工作范围内,乙方应严格服从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8.4.8 其他义务: / 。

9.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HSE)

与本合同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事宜由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20xx年锅炉供热系统维护承包HSE合同》(见附件四)。该《20xx年锅炉供热系统维护承包HSE合同》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技术成果权属

10.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10.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发明、新发现等,其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 甲、乙双方共有 :

10.2.1甲方所有,乙方 / 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乙方的使用权。

10.2.2乙方所有,甲方 / 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甲方的使用权。

10.2.3双方共有,收益分配方式 各占50% 。一方转让技术成果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

11.保密

11.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及在维护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甲方既有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图表、数据等。但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A、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B、从任何对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

11.2对于属于乙方所有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11.3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12.权利瑕疵担保

12.1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秘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应给与赔偿。

13.对外关系

13.1乙方与其他现场专业服务队之间的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其他对外关系由乙方负责处理。

14.不可抗力

14.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4.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14.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和/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15.违约责任

15.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5.2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工具等损坏以及人员伤亡的,甲方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

15.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4乙方违章操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责任事故,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15.5其他约定: / 。

16.争议的解决

16.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6.2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 16.2.2 种方式解决:

16.2.1向 / (仲裁机构名称)申请仲裁,适用该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仲裁地点在 / ;

16.2.2依法向 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2.3如本合同属于关联交易合同,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甲乙双方关联交易总协议及相关分协议的原则解决。

17.合同履行期限

17.1本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xx年4月30日

18.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8.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8.3.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18.3.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18.3.3一方依18.4解除本合同。

18.3.4其他情形: / 。

18.4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下述情况,在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8.4.1发生破产、清算;

18.4.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20 日,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8.4.3 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

18.4.4 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且在违约后 5 日或双方商定的补救期限内对违约行为仍未能完成补救;

18.4.5其他情形: / 。

19.保险

19.1 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费用自理。如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过错除外)。

19.2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的设备和人员的损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对于未保险的部分甲方不予赔偿。

20.通知

20.1在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就合同相关事宜有通知对方的义务,具体通知联系方式如下:

21.其他约定

21.1本合同一式 8 份,甲方执6 份,乙方执 2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1.3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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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青岛市黄岛区清洁能源供热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5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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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清洁能源供热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全文

为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供热发展,规范清洁能源供热投资补助和运行补贴申请、办理程序,青岛市黄岛区发布了清洁能源供热发展相关政策实施细则,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青岛市黄岛区清洁能源供热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供热发展,规范清洁能源供热投资补助和运行补贴申请、办理程序,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清洁能源供热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办发〔20xx〕2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青城管〔20xx〕95号)、《关于在全市学校、幼儿园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供能的通知》(青城管〔20xx〕2号)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区城管部门负责清洁能源供热管理工作。

区发改、规划、城建、工信、国土、财政、环保、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清洁能源供热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清洁能源供热,是指利用污水源、海水源、土壤源、空气源、太阳能、生物质能、天然气等能源为特定区域实行集中供热。

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清洁能源供热项目的建设、运营与服务。清洁能源专业公司依法从事清洁能源供热项目的建设、运营与服务不受原划定的特许经营范围限制。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四条 对新进入出让或划拨方式供地程序的项目,应征询区城管部门的意见,明确该地块是否采用清洁能源供热方式。对具备清洁能源供热条件的地块,区规划部门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中应当明确清洁能源供热要求,预留清洁能源供热设施用地,在土地出让或划拨时,一并纳入出让或划拨文件。供热方式一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更改。

第五条 对利用公用或其他主体的地下空间独立建设,为周边区域多个项目供热的清洁能源供热项目,区规划、国土等部门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土地确权等手续,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实行划拨供地。

第六条 政府投资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要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比选论证清洁能源供热的可能性,并优先考虑使用清洁能源供热方案。具备安装使用条件的,要优先使用清洁能源供热。

第七条 区内新建、扩建、迁建的中小学、幼儿园须同步建设清洁能源供应配套设施;已建成学校尚未建设供热、制冷设施的,须按清洁能源供应方式进行建设;已建成学校已经完成燃煤锅炉等配套设施建设的,应根据设备使用年限、使用效果等具体情况,适时变更为清洁能源供能方式。

上述单位使用清洁能源供热的,供热单位配套建设至用热单位楼前阀门井处,包括热计量总表、供热二级管网采购安装,不包括热源土建部分。

第八条 利用清洁能源实行供热的开发建设项目,清洁能源供热建设单位须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编制清洁能源供热设计方案。项目涉及规划、用地、环评、节能、立项、施工等手续的,实行绿色通道。

第九条 清洁能源供热配套费由区城管部门负责核定。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如下资料:

(一)采用清洁能源供热方式的设计方案;

(二)与清洁能源企业签订的供热协议等相关材料。

第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将供热配套费缴纳至区城管部门、清洁能源供热单位共同设立的银行监管账户。

清洁能源供热单位负责供热配套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建设单位与清洁能源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协议,双方对供热设施建设内容、工期、质量等方面进行约定,项目建设单位对清洁能源供热单位供热设施建设全过程监督。

第十二条 清洁能源供热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第十三条 清洁能源供热单位向区城管部门申请从银行监管账户中拨付供热配套费,最高不超过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所缴纳的供热配套费。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开发建设项目经批准的平面图、管网综合图;

(三)清洁能源供热项目规划、土地、环评、立项等相关批准文件;

(四)使用天然气实施供热的,应提供与供气企业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合同;

(五)采用清洁能源供热方式的施工图及施工图概算。

第十四条 区城管部门审定后,从银行监管账户中先行拨付50%供热配套费,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30%,工程竣工验收并正式供热且稳定达标两个供热季后拨付剩余20%供热配套费。

第十五条 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对清洁能源供热设施进行验收,区城管部门对验收结果予以备案。

项目竣工后,由区城管部门从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中抽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列入工程总投资。

第十六条 经批准建设的分布式能源项目,工信部门协调电网企业按规定接受电力并网,与项目单位签订电力并网协议,并积极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章 投资补助

第十七条 符合本区确定减免配套费的建设项目采用清洁能源供热的,由清洁能源供热企业提出供热配套费补助申请,最高不超过项目建设单位应缴纳的供热配套费。

其中:使用清洁能源供热的工业采暖项目,按建筑面积115元/平方米标准予以减免。工业生产性项目使用蒸汽用户,供热配套费根据实际用汽量按60万元/蒸吨核定,申请用汽单位与清洁能源供热企业签订协议,约定先按60万元/蒸吨的标准向供热企业缴纳供热保证金,正式投产6个月后,根据实际用汽量,按比例退还交纳的供热保证金。供热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资金支出由区城管部门负责监管;退还供热保证金后,由清洁能源供热企业提出供热配套费补助申请。

工业蒸汽生产项目,由供热单位配套建设至单位用地红线,包括热计量总表采购安装。

清洁能源供热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开发建设项目经批准的平面图、管网综合图;

(三)清洁能源供热项目规划、国土、环评、立项等相关批准文件;

(四)使用天然气实施供热的,应提供与供气企业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合同;

(五)采用清洁能源供热方式的施工图及施工图概算。

第十八条 清洁能源供热投资补助由区城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经财政部门审定后,先行拨付50%补助金额;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30%;正式供热且稳定达标两个供热季(工业蒸汽项目管道竣工两年)后拨付剩余20%补助金额。补助资金直接拨至清洁能源供热建设单位。

第十九条 新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财政资金按照发电装机容量1000元/千瓦的标准给予设备投资补贴。

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单位需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区城管部门提出分布式能源项目设备补贴申请,按规定完整填写《分布式能源项目设备投资补贴申请表》和《分布式能源项目设备投资补贴确认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分布式能源发电装置购机合同,购机发票(复印件,如是外语的合同、发票,需有经翻译的中文件);

(二)有关项目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核准或审批文件;

(三)竣工验收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区城管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区发改、工信部门进行调查核准,并将有关审核意见及补贴资金申请报告送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收到有关材料后,按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分布式能源建设单位。

分布式能源项目投产运行两年后,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评定,出具评定报告,提出设备补贴申请,报区城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区城管、发改、财政、工信等部门组织进行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评定审查,经审查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70%及以上的,财政资金再给予1000元/千瓦的补贴。

区财政部门收到有关材料后,按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分布式能源建设单位。每个项目享受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第二十条 鼓励海水源、污水源、土壤源、空气源热泵和其他电供热项目建设谷电储能设施。项目建设谷电储能设施,按核定储能设施建设成本的50%,由财政资金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申请谷电储能设施财政补贴的项目,建设单位须在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谷电储能设施规模,并报区城管、发改、工信、财政部门审查。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向区城管部门提出谷电储能设施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提供谷电储能设施竣工图图纸及竣工结算,区城管部门组织审核提出意见,区财政部门进行决算审查,根据决算结果和补助标准下达资金预算,按规定直接拨付建设单位。

第四章 运行补贴

第二十一条 20xx年2月1日后设计方案经审查同意新建并投入使用的海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土壤源热泵、空气源热泵、谷电储能和生物质集中供热等项目的居住建筑部分,按照同期燃煤供热企业政策性补贴标准和补贴政策,给予清洁能源供热单位财政补贴。

采暖季结束后,清洁能源供热单位应向区城管部门提出运行补贴申请,提供清洁能源供热收费明细,区城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清洁能源供热单位供热的居住建筑部分供热面积进行审计。供热面积按照清洁能源供热单位开具的居住建筑供热发票面积计算。

第二十二条 对新建燃气锅炉集中供热项目居住建筑部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热项目,按核定天然气用量给予清洁能源供热单位财政补贴。

以非居民类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3.65元/立方米(政府定价)及居民集中供热价格30.4元/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基准,燃气锅炉集中供热项目居住建筑部分每立方米用气补贴1.92元,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热项目每立方米用气补贴0.52元。补贴标准随非居民类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等调整。

燃气锅炉集中供热项目居住建筑部分用气量最高为9.5立方米/平方米(一个采暖供热期,建筑面积),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热项目用气量最高为22.0立方米/平方米(一个年度,建筑面积)。

燃气锅炉集中供热居住建筑项目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热项目,在采暖期结束后,向区城管部门提供供热建筑面积和用气量结算单据,由区城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燃气锅炉项目的居住建筑部分供热面积、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供热面积及用气量进行审计。用气量低于规定标准的,按照实际用气量补贴;用气量高于规定标准的,按照限定的标准气量进行补贴。

具有燃气调峰热源的供热项目分两部分进行补贴。由项目单位在采暖季结束后向区城管部门提供燃气用气量结算单据和项目供热面积,由区城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居住建筑供热面积和用气量进行审计,并按照居住建筑部分用气量9.5立方米/平方米(一个采暖供热期,建筑面积)的限额折算燃气调峰热源供热面积。一部分为总供热面积去除折算燃气调峰热源供热面积后的项目供热面积,按照同期燃煤供热企业政策性补贴标准进行补贴,另一部分燃气调峰热源用气量按照实际用气量进行补贴。启用燃气调峰锅炉需向区城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除自建自用清洁能源供热项目外,申请运行补贴的清洁能源供热单位,须按规定办理供热经营许可。不办理供热经营许可的,不予以财政补贴。

第二十四条 新建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及运行按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标准补贴,由区发改、工信、财政、城管部门核定,由区财政进行补贴。

第二十五条 区城管部门加强对清洁能源供热运营单位考核管理,制定考核标准,实行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的考核,各等级对应的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系数为1、0.8、0.5和0。

第二十六条 区城管部门依据审计和考核结果制定运行补贴资金发放方案报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发放。

财政补贴资金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补助:

(一)一个采暖期其供热区域内居民用户通过12319热线、67712345热线、供热管理机构公开电话或政务服务热线反映供热问题占该区域总用户数10%的或者发生大规模集体到区级及以上信访部门反映供热质量问题的

(二)未按规定接受供热设施设备折旧维护费监管的。

第五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七条 清洁能源供热单位须于每年7月份按照区城管部门要求提报下一年度清洁能源供热建设项目供热配套费投资补助计划、分布式能源设备财政补贴计划、谷电储能设施财政补贴计划、运行补贴计划,区城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区财政等部门,列入区财政资金预算。未按规定提报的,不予安排投资补助和运行补贴。

第二十八条 实施集中供热的清洁能源供热项目投入运行前,清洁能源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山东省供热条例》、《青岛市供热条例》和《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供热经营许可。

第二十九条 清洁能源供热单位在办理供热经营许可后7日内,在金融机构按照规定设立供热设施设备折旧维护费专用账户,并告知区城管部门。账户设立当日及每年6月前,按照规定向专用账户存入供热设施设备折旧维护费,用于供热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工作。

现有已经取得供热经营许可的供热单位从事清洁能源供热经营的,在清洁能源供热项目首次运行前设立专用账户,按照前述规定存入供热设施设备折旧维护费。供热设施设备折旧维护费的使用按规定接受区城管部门的监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9月1日期间经批准的清洁能源供热项目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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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供热公司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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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公司按照市委、政府20xx年全市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把四月至十月定为公司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巩固完善阶段,在此阶段公司从自查自纠和整改完善两个方面来认真开展了软环境及机关作风建设,同时公司还结合下半年在公司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采取自己深入查找、广泛征求了员工群众意见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用户广泛听取和征求了各界群众的意见,同时将查找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整改,提高了公司窗口服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优质服务水平,为公司的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打下了牢固的基矗

一、“自查自纠”中所采取的办法

公司在此阶段软环境建设工作中结合自身实际,重点以解决阻碍公司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口,采取了征求群众意见、自己深入查找等形式,围绕满洲里市委、政府提出的四项重点内容,从思想作风方面、工作作风方面、廉洁自律方面、组织纪律方面认真查找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在问题查找过程中为了做到广泛征求意见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公司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面向用户广泛开展了征求意见活动,通过在公司窗口单位设立用户意见簿、在用户供暖系统检修部门开通了热线服务电话,在公司和收费大厅设立了征求意见箱,面向用户印发50份意见表发放到用户的手中,深入了解了群众的意见,在主动接受群众意见监督的工作中,公司结合自身实际从自身内部加强对公司营销服务的监督,成立了公司营销稽查办公室,与营销部同设在一个服务大厅,将公司供热面积接入、用热手续报装、供热面积、热费收取核查等项工作划归稽查办负责,从内部打破垄断,有效避免了不正之风和非法谋利事件的发生,在规章制度的建设上公司按照呼伦贝尔安泰热电公司行风建设统一要求,从新修订了服务承诺、服务用、忌语和服务守则和业务范围、收费标准,同时根营销人员工作岗位变动情况,更新了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岗,并将以上内容全部做到上墙公布,方便了用户的监督。

二、在“整改完善”中所采取的做法

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公司通过多种形式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经过对查找上来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找出了公司在软环境和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软环境建设认识程度不高,虽然我们开展行风建设多年,但是在个别的员工中还缺乏对此项工作的认识,致使这些员工不能主动的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

二是存在供热质量不好的情况,由于近几年政府从改善环境质量的角度出发,取消了市内所有的供暖小锅炉房,老用户大量接入公司供热管网,部分老用户的供暖系统不符合集中供暖参数的要求和部分用户供暖系统老化需要改造,致使这部分用户的供暖质量不好。

三是公司供暖系统维修服务质量不好,随着满洲里市住宅小区物业化管理,用户室内供暖系统应由物业公司来负责维护,但是部分物业公司由于检修人员和技术力量的原因,经常和公司发生供暖系统的责任推诿,致使用户供暖系统维修服务跟不上。

四是公司“窗口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人员的服务行为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针对上述查找出的问题,公司在整改完善中突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整改。

2、拓宽监督渠道、转变服务作风。在整改完善工作中为了做到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公司自我加压,通过电视台、报纸和互联网面向全体热用户公布了公司的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热用户的监督。同时为了约束窗口服务人员的行为,公司还制作了窗口服务人员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卡,对个人的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记录,增强了公司窗口服

务人员提高优质服务质量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用户监督中我们聘请了十名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软环境和行风建设监督员,帮助公司查找和纠正在软环境建设中存在的不规范的行为。

3、加强窗口建设、优化服务环境。为了给用户提供一个良好的服务的场所,20xx年我们从新装修了客户服务大厅,建成了规范统一、具有电业行业特色的文明服务窗口“光明热电营业大厅”,营业大厅内营销部和热里稽查办公室联合在一起办公,为客户提供了一个供热政策、用热常识和用热业务咨询、受理等内容的便捷服务途径,服务大厅的公司营业员工统一着工作装,佩带工作证,为了做到对外营业和服务中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提高效率,公司还制定了窗口服务人员的文明服务用语和服务忌语,严格要求公司员工对待用户要做到言行举止要文明,对待客户要热情、解答咨询要耐心、受理投诉要重视、故障保修要迅速、计量收费要准确、服务反馈要及时,同时为了给用户提供便利,我们在营业大厅内还配备了饮水器具、休息椅、老花镜、笔墨等便民设施,让客户有了宾至如归的感觉。

4、规范员工行为举止,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在规范员工服务行为中,公司从加强员工的服务态度、服务方式、服务质量方面入手,按照上级公司的要求,制定了文明用语规范,要求员工在工作中杜绝行业“忌语”,严禁对客户进行误导和“冷、硬、横”的不良作风,同时公司明确了岗位职责和岗位纪律,要求对待来访的客户做到热情、耐心、细致、周到,对待用户的疑惑不得敷衍推诿。在热费收取中公司针对部分用户对营销员上门收费存在不信任的情况,经过研究通过电视媒体向用户宣传,鼓励用户主动到营业大厅缴费,同时在全体营销员中开展了“客户无起诉和无停热收费”竞赛活动,鼓励营销员以优质的服务感动客户,实施情感催费。

6、加大设备治理和改造力度、提高供热质量。作为一家供热企业如果没有优质可靠的热源作保障,优质服务将无从谈起,为此公司在整改完善工作中把提高供热质量作为搞好软环境建设的一个切入点,为了提高供热质量20xx年夏季公司投资10x元对老热源点的供暖设备进行了全面的大修,利用夏季用电负荷小的时机申请电厂机组全停20天,对影响供热安全和质量的一次网除污器进行了技术改造,提高了供热可靠性,20xx年公司冬季供暖期将新增加供热面积6x平方米,供暖用户将接近x户,为了保证9月25日公司老热用户的如期供暖,公司克服了外网施工期短,新建换热站多的各种困难,全体员工放弃了节假日的休息,每天起早贪黑奋战在供热管网施工中,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施工,9月25日确保了如期供暖,在供暖初期,为了保证用户家中的供热质量,公司要求外网检修人员和营销员不允许和物业管理就用户家中暖气不热的情况互相推诿,所有营销员和检修人员深入用户家中,协助用户进行供暖系统的改造,和排放供暖系统中的存气,用真情来感动用户。

在保证安全生产和提高供热质量的安排上,公司还结合今年供热面积大的实际情况,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提高供热质量,公司成立了供暖设施抢修小组,配备了应急抢险车辆和工器具。生产部门和热力稽查部门进行了热负荷进网面积预测,生产部门针对供热面积的增加和对天气情况的调查制定了供热调度曲线,上述措施的实施为公司供热生产的更加科学和供热运行更加稳定提供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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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供热述职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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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物业、供暖公司在集团的正确领导下,经营团队密切配合下,全体员工团结一致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及各项工作任务。在所有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顺利的完成了集团下达的任务,把物业、供暖工作带上了更新一层的台阶。金杯银杯也不如大家的口碑,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应用更加科学的理念投身到工作当中,做到让业主满意、让公司及员工受益,最后达到业主、企业及员工多赢的局面。

在过去一年的时间里,我们针对工作方法进行了改进,在工作制度方面也进行了完善,因此物业、供暖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但在工作的过程中同样存在着不足,下面就针对本年度的各项工作情况作出如下汇报:

一、20xx年度工作问题以及应对措施情况

1、撤管小区方面的情况

撤管小区反映有设施质量的问题,我们继续派出相关人员赶到问题现场,对相应设施进行了维修更换,最大限度的去解决业主的问题,并测算出投入与收费之间存在的差异,进行了合理性收费,保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撤管的小区收费问题,依然是收费工作中的难点,我们派出了有着丰富经验的收费人员到小区进行收费工作,将工作具体落实开展。对此次收费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了奖励,做到了赏罚分明,这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员工对工作的热情,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对撤管的小区方面的工作也能更加顺利的进行。

2、在管小区方面的情况

在管小区的工作中也存在着一定不足,有业主反映出车位紧张、监控不到位等相关问题。于是,我们加强了保安巡逻力度,进一步确保了小区的治安环境,做到防患于未然,在保安巡逻的过程中还能引导业主停车,尽量做到“一车一位”,减少了资源浪费。针对停车难问题,我们对小区的环境进行合理改造,铺设草坪砖,在不破坏小区绿化的前提下进一步解决该问题,降低成本的同时也解决了业主的实际困难。在管小区绿化工作也时刻没有放松,利用树苗单价低廉的这一契机,我们采购了大量高棵树木,在进一步的美化了小区环境的同时,也得到了绝大部分业主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厚爱。

3、收费工作、维修工作改善情况

收费力量不足、维修工作不及时不到位一直困扰着我们,在这一年里,我们加大了在这两方面的工作力度,采取了维修人员配备到小区的方法,这样我们能够在第一时间到达问题现场,处理相关问题,做到了责任到人,使小区出现的问题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得到解决,让业主满意。维修人员的配备不仅解决了维修不迅速的问题,还同时解决了收费力量不足的困难,在没有维修任务的情况下,维修人员可以协助收费人员进行相关工作,做到工作开展迅速、相互协调,维修方面的情况得以解决的同时也加大了收费人员的力度,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收费环节的改善,还体现在采取了相关措施,动员所有员工参与到这一工作中来,加大奖惩力度,调动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在大家齐心协力下,共同完成了收费指标。

我们通过对所做的工作进行总结,积累相关工作经验,总结问题的根源,得到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我们将怀着满腔热情投身到物业工作中去,做到让业主满意让公司放心。

二、供暖方面的主要情况

20xx年,我们对馥郁苑供暖站6T锅炉的烟火管进行了更换,并顺利通过了技监局的验收工作,在第一时间恢复了使用,做到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我们还将桥梓供暖站的闲置汽炉改造成为了水炉,这一改造杜绝了资源的浪费,并在改造过程当中,设计增加了一套麻石脱硫设备配套使用,烟尘排放量也进一步降低,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检测要求,这也大力支持了环保部门提倡的关于防污减排的工作,桥梓站的汽炉改水炉工程,将闲置资源合理开发并得到了利用,这一举措又着实的为公司创造了收益。但美中不足,这一改造工程还有一定的瑕疵,改造之后的设备煤耗高于其他设备,这对公司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会进一步克服困难,寻求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进一步对设备进行改造,在不破坏环境的前提下把设备能耗降到最低。

三、20xx年度其他工作的完成情况

(1)20xx年里,为配合政府对于街区改造的工作,我们对汤河口十字街供暖管线进行了改造,工程完工后,经过多次协调政府最后给予2万多元的补偿。这一工程的顺利实施,得益于公司的正确领导,即完成了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需要,也维护了公司利益。

(2)在停暖期间,承接了供暖外管线的工程,除去外包施工的费用,为公司盈利17.46万元,创收的同时积累了相关方面的经验,为今后公司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在供暖管线施工以及煤炭运输的过程中途经了村民房前,村民提出了无偿接暖的要求,为了此问题的顺利解决,我方曾多次出面与村民协商,最终达成协议:同意为村民接暖但不保温度,村民支付报装费及暖气费。在这一工作开展过程中,为避免以后出现供热温度纠纷,我们及时到区供热办进行合同备案,以便将来出现纠纷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同时为防止出现交费滞后问题,我们也采用了截门控制方式,做出了提前交费保证供暖等相关举措。这一举措的实施在不损害村民利益的同时也确保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

(4)在技术主管没有及时到岗这一不利的局面下,我亲自组织筹划供暖改造方案,直接为公司的支出与创收打下良好的基础;将供暖设备的技术处置、维修检修等相关环节进行了从点到面的研究,做到了领导者以身作则,从工作实际出发,保障供暖设备能够安全运转,保证了供暖工作的顺利进行;我还亲自参与供暖面积的测绘、监察稽查审计等工作,起到了监督管理者应有的作用。这些工作即为完成各项经营目标起到了保障作用,也为公司的经济利益不受侵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5)20xx年煤炭储备量按照70%的比例完成,但今年遇到了极端恶劣的天气,突降的暴雪、连续走低的气温都是几十年不遇的,这也造成了道路交通不畅、路面状况不良等诸多问题。汤河口供暖站地处深山区,突遇的极端恶劣天气,使煤炭储备略显不足。明年将煤炭储备完成在90%以上,防止遭遇极端天气时出现的断路、封路给供暖造成的各种问题,全面保障煤炭储备供应充足,确保供暖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四、回顾20xx,展望20xx

回顾20xx,我们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克服一切困难,常抓不懈的开展工作,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热情周到的为业主提供服务,为他们创造更加温暖的生活环境。在工作的过程中,积累更广泛的工作经验,为更好的开展供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在积累经验的过程中,我们会进一步改善自己的工作方法,在迎接新一年的挑战之际,我们一定会做好准备,防微杜渐,切实解决好遗留问题和现有问题。

展望20xx,任重而道远。我们在新一年里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供暖面积的增加使工作量继续加大,设备不断的改造,需要我们时刻关注设备的运行情况以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转。我们今后将继续在集团公司的正确带领下,抓住机遇,团结奋进,完成各项工作指标。为全面完成新一年的工作任务,切实做好人员培训及人才储备,物资储备等工作;对相关工作加以改进,切实做好供暖设备系统的维护保养,以便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供暖工作顺利进行,通过全员的努力来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凝聚力及核心竞争力,在同行业中再创佳绩;在收费环节上狠抓落实,采用更合理的人员配置以及更合理的收费方法,全面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对恶意欠费人员绝不姑息手软,利用法律武器为公司把损失降到最低,长抓落实的把收费工作做到实处。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强化成本节约,加大收费工作的力度,最大化的为企业创造利润。

我在任职期间,向集团承诺:第一,我会尽全力带好我的团队,为公司培养更多的人才,并完成各项经营指标。第二,维护设备安全运行,为供暖工作顺利完成起到保障作用。第三,防污减排,做到环保先行,各项烟尘指标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第四,努力拓展新市场,更进一步的争取到区域内相关的工程。

我承诺:我会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事业平台,激发其内在潜能,让所有员工尽其所能的展示自身能力。带领所有员工紧紧围绕在集团的正确领导下,怀着满腔的热情为公司创造更加丰厚的收益,达到企业价值、个人发展双赢的局面。 请大家继续支持和关注我们的工作!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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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供热合同沈阳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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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供用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制

_______________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___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填 写 说 明

1、合同空白处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2、字迹清楚,页面整洁;

3、合同条款中有选择项的,在选定的项目前的括号内划√,在否定的项目前的括号内划×;

4、合同中没有填写的空白处,用删除线划掉。

城市居民供用热合同

供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省城市供热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热费金额

(一)用热地点: _________市_________ 区 _________小区_________ 街号_________ 栋(楼) _________单元 _________层 _________室。

(二)用热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 (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折合标准收费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

(三)热费金额: _________元。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期限: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二)供热期间居室内温度的确定及检测按《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条 热费标准、收费期限

(一)甲方按照当地政府批准的热价标准收取热费;遇价格调整时,甲方按照新调整的热价标准收取热费。

(二)热费交缴方式:

( )由乙方直接向甲方交纳;

( )由乙方向受甲方委托的银行交纳;

( )由乙方向受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交纳。

(三)热费缴纳期限:

( )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的热费交缴办法执行;

( )按照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热费交缴办法执行;

( )由甲乙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 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乙方供热,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热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热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及计量仪表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暂缓供热、限制供热或停止供热:

1、乙方逾期未交纳热费,甲方向乙方发出催交通知书,乙方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15日仍未交纳的;

2、乙方擅自改变供热设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四)由甲方负责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8小时以上时,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五)乙方已委托甲方负责室内用热设施的维修、养护、清洗、除锈,其费用计入热费成本的,甲方不得另行收费,未计入热费成本的,可以按成本收费。

(六)居民用户入户管网及楼内的共用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养护、清洗、除锈由甲方负责,其费用计入热费成本的,甲方不得另行收费,未计入热费成本的,可以按成本收费。

(七)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止供热48小时以上未达到《_________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标准或者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应当给乙方按日双倍退还热费。

第五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质量提供热力。

(二)乙方应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热费交纳办法或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及金额向甲方交纳热费,并有权对甲方收取的热费申请复核。

(三)乙方需改变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增加、减少或停止用热,应当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将热费结清。

(四)乙方申请停止用热,应按照《_________省城市供热条例》和当地政府规定,符合停止用热条件,履行相关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1、非分户供热用户;

2、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

3、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室内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和计量仪表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室内用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由房屋所有人负责,其费用自理。室内用热设施的维修、养护、清洗、除锈应当委托甲方实施,甲方不得拒绝。其费用已经计入热费成本的,甲方不得另行收费。未计入热费成本的,可以按成本收费。

(七)供热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请对供热质量进行检测;对甲方的检测结果有异议的,乙方有权向供热主管部门或法定计量检测部门申请复检。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因甲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供热,或供热质量未达到《_________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标准或者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投诉,并要求甲方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甲方未能及时改正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折算日标准热费退还乙方。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未交纳热费,甲方向乙方发出催交通知书,乙方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15日仍未交纳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所欠热费总额的1‰加收违约金,甲方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需要变更用热或更名时,未到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的,仍由原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交纳热费;

3、乙方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自行停止用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接网或开动分户供热阀门用热,甲方可以停止用热,并收取自用热之日起至发现之日止的热费;用热时间难以确定的,按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

(2)改动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质量;

(3)安装热水循环装置或者放水装置;

(4)改变热用途;

(5)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

(6)改变供热采暖方式。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损害供热设施,给其他用户和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乙方未按照规定交纳热费或者有上述行为,导致其室内温度低于《_________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给其他用户和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乙方盗用供热系统热水或者由于室内装修影响正常检修和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给甲方和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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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热人(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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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供热合同沈阳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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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效力

供、用热双方对本合同无异议的,可视本合同长期有效。对本合同有争议的条款,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从其约定。

第二条供热地点、交费面积

(一)供热地址: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巷____________号

(二)交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双方认定面积为准):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供热期限

供热期限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起至翌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条供热标准

(一)本合同所指供热标准为

1.居民住宅在采暖期内每日居室(卧室、客厅和书房)温度在摄氏______℃(含______℃)以上为合格,低于______℃为不合格。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热用户室内温度不低于______℃。

2.双方同意非住宅室内温度按不低于摄氏______℃执行。

(二)采用热计量方式供热的,双方约定的用热量为最小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______℃。

第五条热费标准、支付方式、结算时限

(一)热费价格: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热价格标准收取热费。

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非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热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热费结算时间: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期间用热方将当期热费全额支付给供热方。

第六条供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向用热方收取热费;

(二)有权对用热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有权检查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制止用热方超量、超范围用热;

(四)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方的采暖系统进行检查:

(五)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方有权限制或停止供热;

(六)负责维修用热方室内供热设施及所连接的室外管道系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属于供热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或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中断供热,应当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热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热。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或中断供热除外;

(八)供热方发现用热方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用热方。如用热方未及时改正上述安全隐患,造成供热方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供热中断,用热方应当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和使用范围向用热方供热。

第七条用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供热方出具收费文件及对确定的热价、计量表具等申请复核;

(二)监督供热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进行供热;

(三)对供热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申请仲裁和提出上诉;

(四)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方交纳热费;

(五)用热方增加、减少、迁移用热设施的,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六)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户名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

(七)维护供热设施的完整和原布局,并配合供热方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方的违约责

1.因供热方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方供热的,应按照延误供热的时间,折算每日热费退还用热方,还应当向用热方支付不超过累计日热费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2.因供热方责任,给用热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供热方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方造成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方的违约责任

1.用热方逾期交热费的,应当支付每日热费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制其用热或停止供热。

2.用热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供热方支付热费总额不超过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方擅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施工,用热方应当赔偿供热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年,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对本合同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条本合同的修改、变更需取得合同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确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确认,补充协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用热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已经实施房屋拆迁的;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按照以下第___方式处理: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供热方(盖章):_______________用热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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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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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第四章 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第五章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第六章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第七章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第九章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第十章 供热价格

第十一章 供热安全

第十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第十三章 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第十四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第十五章 供热质量和服务

第十六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章 协议的变更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规范_________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__________(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_________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

103  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高效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202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 [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 [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 [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 [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 [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有偿服务的经营业务。

208 [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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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供热化学水处理车间班长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班长,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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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今年,本班在安全工作上,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认真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分厂、车间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围绕车间、班组确定的安全工作目标,以控制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伤亡为目标,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协助车间和分厂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年,本班将完成一个目标、突出三个重点、加强三大建设,为推动本单位安全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一个目标:保证本班全年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三个重点:把安全学习、遵守安规、预防事故作为本班全年安全工作的重点。

三大建设:

一是加强班组安全思想建设,通过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从思想上增强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是重视安全制度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制度上保证安全生产。

三是强化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与防范知识,增强每个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卫防范能力,确保三不伤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利用安全学习时间和业余时间,组织全班员工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规、集团公司安全文件、分厂安全规章制度和本行业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丰富安全知识,强化安全理念。

(二)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定。要求每个员工在工作中,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时刻警钟常鸣,随时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坚持按操作规程办事,杜绝违章作业和习惯性违章,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三)履行安全职责,强化安全责任。要结合本班、每个员工、每个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认真细化职责内容,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并通过扎实细致的安全管理和全班员工的共同努力,切实把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四)协助车间、分厂搞好安全工作。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集体主义思想,把安全工作当成是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协助车间、分厂和同事,共同搞好安全工作,确保本单位全年安全平安稳定。

(五)积极为安全工作献计献策。动员全班员工,随时思考安全问题,及时查找安全隐患,针对本岗位、本班组、本车间、本行业和整个分厂的安全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各个时期的安全形势和各个环节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积极为企业安全工作出主意,想办法,踊跃向单位和领导提出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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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供热合同沈阳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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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质量

1、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2、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热人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热人与供热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居民用热人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热人可先向供热人提出测试要求,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场。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热人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热人同意,也可转入其下一年采暖费中。

第三条?供热时间

1、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供热人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供热人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热人支付违约金,由用热人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热人承担违约责任。

5、温度的确定以_____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热人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第四条?供热计价

1、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供热人应与用热人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热人提出,供热人应向用热人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供热人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热人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热人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供热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1)在协商没有结果前,如果供暖期开始,用热人应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供热人预付本年度的供暖费,以保证供暖的顺利进行。

(2)取暖费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采用串联供暖的,用热人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取暖费,采取并联分户供暖的,用热人还可以结合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取暖费,如在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基础上,用热人可以选择三个月、二个月等供暖时间,并按相应的比例计算取暖费。供热人应尽可能地采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计算取暖费的技术,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负担取暖费用。如更换新的计量设施,用热人房间外(指用热人房间外墙外)的设备设施支出应由供热人负担,在按各个计量标准计量取暖费的结果不一致时,用热人可以选择计量结果最低的标准计算取暖费。

2、用热人应该于每年的_________日前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但在达成取暖协议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每迟延一天用热人应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_________%的滞纳金,但总额不得超过每个用热人取暖费的20%。

第五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1、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2、供热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热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3、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4、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5、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6、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7、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8、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9、按照特许经营权限开展供热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接收、转让、移交和放弃供热设施。

10、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随时掌握供热效果。

11、按时足额缴纳供热质量退费准备金。

12、供热人因故停止供热,应当及时公告用热人周知。

13、对不按时缴纳采暖费,经催缴仍不缴费的单位用热人和分户供热的个人用热人,供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限供、缓供或者停供。

第七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2、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3、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4、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5、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6、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7、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8、供热人未按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未达到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温度的,用热人有权要求供热企业退还部分或全部采暖费;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9、供热人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

10、供热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

11、供热人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

12、供热人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13、供热人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其它行为。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用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热人(盖章):_________用热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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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供热合同沈阳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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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质量

1、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2、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热人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热人与供热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居民用热人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热人可先向供热人提出测试要求,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场。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热人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热人同意,也可转入其下一年采暖费中。

第三条?供热时间

1、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供热人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供热人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热人支付违约金,由用热人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热人承担违约责任。

5、温度的确定以_____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热人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第四条?供热计价

1、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供热人应与用热人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热人提出,供热人应向用热人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供热人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热人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热人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供热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1)在协商没有结果前,如果供暖期开始,用热人应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供热人预付本年度的供暖费,以保证供暖的顺利进行。

(2)取暖费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采用串联供暖的,用热人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取暖费,采取并联分户供暖的,用热人还可以结合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取暖费,如在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基础上,用热人可以选择三个月、二个月等供暖时间,并按相应的比例计算取暖费。供热人应尽可能地采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计算取暖费的技术,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负担取暖费用。如更换新的计量设施,用热人房间外(指用热人房间外墙外)的设备设施支出应由供热人负担,在按各个计量标准计量取暖费的结果不一致时,用热人可以选择计量结果最低的标准计算取暖费。

2、用热人应该于每年的_________日前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但在达成取暖协议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每迟延一天用热人应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_________%的滞纳金,但总额不得超过每个用热人取暖费的20%。

第五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1、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2、供热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热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3、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4、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5、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6、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7、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8、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9、按照特许经营权限开展供热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接收、转让、移交和放弃供热设施。

10、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随时掌握供热效果。

11、按时足额缴纳供热质量退费准备金。

12、供热人因故停止供热,应当及时公告用热人周知。

13、对不按时缴纳采暖费,经催缴仍不缴费的单位用热人和分户供热的个人用热人,供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限供、缓供或者停供。

第七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2、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3、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4、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5、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6、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7、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8、供热人未按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未达到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温度的,用热人有权要求供热企业退还部分或全部采暖费;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9、供热人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

10、供热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

11、供热人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

12、供热人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13、供热人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其它行为。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用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热人(盖章):_________用热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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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供热公司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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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转眼20xx年过去了,回顾一年的工作感受很多,收获很多。其中也包含了各级领导的培养,教育和同事的帮助,关心,也包涵了自己的辛勤耕耘和不懈努力的辛酸。一年来,自己始终坚持勤恳做事,诚恳做人的原则,坚持做事不贪大,得失不计小,认真履行自己的本职工作。从外网管理站到工程项目部,无论做什么样的工作都坚持执行公司安排的任务,可以说20xx年是公司推进改革,拓展市场,持续发展的关键年。现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在20xx年里,我自觉加强学习,虚心求教,不断理清工作思路,总结工作方法。一方面,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掌握方法积累经验。我注重以工作动力为牵引,依托工作岗位,学习提高,通过观察,摸索,查阅资料和实践锻炼,较快地完成任务。另一方面问书本,问同事,不断进步逐渐摸清工作中的基本情况,找到切入点,把握住工作重点和难点。1到4月份我在第一管理站工作,负责对苑等50多万平方米的供热任务,我们全站人员不负领导期望,圆满完成20xx的供热任务和各项经济指标,并积极配合收费人员收费,收费率达到90%以上。5月份我调入工程项目部工作,项目部刚开展工作时,在边经理、李经理的带领下我们十四个员工团结一心,在集团公司领导的精心指导下。我们既是一个团队又有各自的分工,我的职责主要是负责换热站的建设,换热站8座,安装14台换热机组,离子交换器6组,供热面积可达到109万平方米。工程部所有员工顶酷暑,站雨夜,坚守工作一线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没有任何怨言。由于我们的供热工程工序比较复杂,繁琐,地下障碍物比较多。经常加班加点,比如;医专新小区二级网比较复杂,在供暖开始是发现供回水管道接反,为了不影响供热时间,我带领等四名民工奋战36小时,我们的眼睛被电焊光刺激的通红,眼睛无法睁开,但还是坚决完成任务,及时给用户送去温暖。这样的工作还有很多,很多。回顾过去的一年,完成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总结下来有以下几方面的经验和收获。(一)只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下功夫熟悉基本业务,才能更好适应工作岗位。

(二)只有主动融入集体,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才能在新的环境中保持好的工作状态。

(三)只有树立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协调,才能把分内的工作做好。

(四)要加强与员工的交流,要与员工做好沟通,解决员工工作上的情绪问题,要与员工进行思想交流。经过这样紧张有序的一年,我感觉自己工作技能上了一个新台阶,做每一项工作都有了明确的计划和步骤,行动有了方向,工作有了目标,心中真正有了底!基本做到了忙而不乱,紧而不散,条理清楚,事事分明,从根本上摆脱了只顾埋头苦干,不知总结经验的现象。就这样,我从无限繁忙中走进这一年,又从无限轻松中走出这一年,还有,在工作的同时,我还明白了为人处事的道理,也明白了,一个良好的心态、一份对工作的热诚及其相形之下的责任心是如何重要。总结下来: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接触到了许多新事物、产生了许多新问题,也学习到了许多新知识、新经验,使自己在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上有了新的提高和进一步的完善。在日常的工作中,我时刻要求自己从实际出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求做到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双提高。兼听下面员工的意见,敢于荐举贤才,总结工作成绩与问题,及时采取对策!总的来看,还存在不足的地方,还存在一些亟待我们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新的东西学习不够,工作上往往凭经验办事,凭以往的工作套路处理问题,表现出工作上的大胆创新不够。

针对20xx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了做好新一年的工作,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搞好与员工的协调,进一步理顺关系;

(二)加强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益;

(三)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强化管理的创新实践,促进管理水平的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创新,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向广大员工宣传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员工们的安全意识,同时在安全管理方面要严格要求自己,为广大公司员工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努力,多向领导汇报自己在工作中的思想和感受,及时纠正和弥补自身的不足和缺陷。我们的工作要团结才有力量,要合作才会成功,才能把我们的工作推向前进!我相信:在城投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发展的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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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最新辽宁城市供热条例全文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8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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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辽宁城市供热条例全文

《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xx年5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辽宁城市供热条例。

20xx年最新辽宁城市供热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热管理, 维护热用户(以下简称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城市供热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以下简称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和用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供热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公众利益优先、保障安全和质量、规范服务和管理、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价格、环境保护、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和扶持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使用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等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市、县供热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七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供热专项规划,统筹安排热源建设和管网布局。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不得违反供热专项规划确定的管网布局和供热方案,擅自为建设单位接入供热管网。

符合供热专项规划的新建、扩建、改建供热工程,应当经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供热等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八条 供热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供热工程中使用的产品和技术,定期制定推广、限制和淘汰的目录,并予以公布。

第九条 新建建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未按照规定安装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对既有建筑未安装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供热节能改造力度,及时组织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

供热单位应当选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供热计量装置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并定期检定或者更换。在保修期内,由保修单位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满后,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更换。供用热双方对热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发生争议时,由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检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选购、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具体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 在已建成和规划建设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不得批准新建、扩建除供热调峰锅炉以外的永久性锅炉。

热电联产供热范围以外的新建房屋和旧城改造,应当实行区域锅炉集中供热;在区域锅炉供热管网敷设范围内,供热单位有能力提供热源的,不得新建分散锅炉供热工程。对已有的分散锅炉,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拆除或者改造后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并不得向用户收取供热管网建设、改造费用。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增加供热面积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用于供热建设的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热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供热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移交供热设施资料。

第三章 供热与用热

第十三条 对供热专项规划中新增的供热区域,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确定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

第十四条 供热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供热单位依法取得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供热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供热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供热,不得擅自转让供热许可证。

供热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核、分级核发,具体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取得供热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

(二)具有稳定的热源;

(三)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的供热设施;

(四)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五)具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六)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维护检修队伍;

(七)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可行的经营方案;

(八)没有擅自停热、歇业或者弃管记录;

(九)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或者歇业的,供热单位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六个月前向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准予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收回供热许可证,并对供热范围内的用户用热作出妥善安排;不准予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供热单位转让供热设施经营权的,应当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并公布供热起止时间。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

遇到特殊天气,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变化情况,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热,并给予供热单位相应补偿。补偿办法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八条 热源单位与供热单位、供热单位与用户应当在供热期前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用户发生变更的,应当与供热单位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

第十九条 在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用户的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其他部位的温度,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非住宅供用热双方对供热运行期限、温度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约定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二十条 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建筑,供热单位应当实行热计量收费。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热费。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按照供热面积收费标准交纳热费。

供热价格和计费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供热等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一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煤炭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调整供热价格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供热成本监审,举行听证会,听取用户、供热单位、热源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在作出定价决定后,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定价决定,并说明对听证会各方面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

第二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供热价格和计费办法收取热费,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供热单位不得以分户供热前单位拖欠的陈旧热费等理由拒绝供热。

第二十三条 用户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前或者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热费。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供用热关系的,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热费。

新建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不得暂停供热。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热费;己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购买人承担热费。

第二十四条 既有建筑室内供热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的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十日前告知供热单位。

已办理暂停用热的用户需要恢复供热的,应当在当年交纳热费截止日期前交纳热费。

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对暂停供热的用户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但不得超过按照供热面积交纳热费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第二十五条 供热单位应当加强供热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管理,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报修电话,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

第二十六条 在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稳定、连续供热,实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服务,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或者接到报修,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擅自停止供热。向供热单位供应水、电、燃气、燃油、煤炭或者热能的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供应,不得擅自中断。

采用分散锅炉间歇式供热的,每天锅炉供热运行时间不得少于十六小时。

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需要停热八小时以上的,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同时报告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连续停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单位应当自停热之时起按日退还用户两倍热费。

第二十七条 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可以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十二小时内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规范现场测温。供热单位对未达标温度没有异议的,应当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供热单位对未达标温度有异议的,用户可以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用户投诉之时起十二小时内组织现场测温。由于供热单位原因温度未达标的,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供热单位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因供热单位原因自被告知之时起超过二十四小时温度仍未达标的,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按日退还用户两倍热费。

温度测量和认定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八条 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确实影响供热质量;

(二)擅自安装放水阀、循环泵;

(三)擅自开启、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计量器具等;

(四)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或者蒸汽;

(五)擅自扩大供热面积;

(六)阻碍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七)其他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供热质量的行为。

用户出现上述行为造成温度未达标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但用户已按照供热单位要求改正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实行职工热费补贴随工资发放制度。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供热救助资金,专项用于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其他困难居民的热费贴付。

第四章 设施管理

第三十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供热信息平台管理制度,实现供热信息共享和网络化监督管理,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运行情况实行实时远程监控,采集供热相关数据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运行、维护服务以及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建立诚信档案。供热期满后三十日内,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热单位进行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用热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举报和投诉。受理举报和投诉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第三十一条 供热管理实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供热单位应当于供热期前向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存入供热质量保证金。供热质量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用于发生用户温度不达标、供热单位违规收费或者擅自停止供热等情况时对用户的赔偿。

供热质量保证金,由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使用,其储蓄收益归供热单位所有。供热期满或者供热单位退出供热市场时,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供热质量保证金及利息返还给供热单位。供热质量保证金扣缴后,供热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补齐。

第三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当对管理范围内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发现共用供热设施(含住宅楼外的供热设施和楼内的共用供热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用户自用供热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告知用户及时消除。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技术标准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改造,并于每年十月十五日前完成年度检修,保证供热期内设施完好。

供热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供热设施折旧费,应当专项用于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提取、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义务,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保修责任的,保修期顺延。

保修期满后,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供热单位承担。未分户供热的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用户擅自拆改的部分除外。已经分户供热的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用户负责日常管理,可以委托供热单位负责维护,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用户承担,但因供热事故造成的除外。

非住宅用户的供热设施维护、管理责任,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当启用应急备用热源,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抢险。

第三十五条 在供热期间,供热设施发生突发故障的,供热单位应当立即进行抢修。对影响抢修的其他设施,供热单位可以采取合理的应急处置和现场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用户和有关单位。应急处置期间,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六条 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发生漏水等故障,对公共安全和其他用户的利益造成严重影响时,供热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用户;需要入户抢修而用户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的,供热单位应当会同公安、社区或者居民委员会人员到达现场入户抢修,有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抢修后,现场人员应当在抢修单上签字,并共同做好用户财产安全保障工作。

供热单位工作人员在抢修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用户财产损失的,供热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用户原因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供热单位无法保障安全稳定连续供热、严重影响公共利益,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督促无效的,经市或者县人民政府批准,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供热单位实施应急接管,组织接管方与被接管方签订供热设施应急接管协议。接管期间,保障正常供热产生的费用,由被接管方承担。

实施应急接管的,应当听取被接管方的陈述与申辩,并在其供热范围内公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八条 供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施应急接管:

(一)供热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催告,拒不消除的;

(二)供热设施发生重大故障或者事故,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恢复供热的;

(三)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四)无故中断供热持续四十八小时,或者缩短供热运行期的;

(五)用户投诉量大,反映问题集中且属实,不能保证安全、稳定、连续供热的;

(六)供热单位申请被接管的;

(七)其他严重影响供热公共利益的。

第三十九条 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对其管理的重要供热设施,应当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识别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移动、覆盖、拆除、损坏共用供热设施和供热安全警示识别标志。

第四十条 在共用供热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有关地下供热管网的情况;影响供热设施运行和安全的,应当与供热单位协商确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建、拆除、迁移供热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与供热单位协商确定方案后方可实施。

在施工中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供热单位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十一条 在共用供热设施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物料,利用供热管道和支架敷设管线、悬挂物体,排放腐蚀性液体以及爆破作业等危害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活动。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供热单位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城市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投入,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城市供热质量和效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供热方案进行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罚款;

(二)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供热工程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供热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五罚款;

(三)新建建筑未按照规定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住宅建筑按照建筑面积处每平方米二十五元罚款,非住宅建筑处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所需价款的两倍罚款。

第四十四条 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供热专项规划确定的管网布局和供热方案,擅自为建设单位接入供热管网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罚款;

(二)未取得供热许可证擅自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罚款;

(三)擅自转让供热许可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供热许可证;

(四)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五)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的,责令按照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日数退还用户两倍热费,并处以等额罚款;

(六)在供热期内擅自停止供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七)分散锅炉间歇式供热每天运行时间少于十六小时的,处一万元罚款;

(八)在供热期内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需要停热八小时以上未及时通知用户的,处五千元罚款;未立即组织抢修恢复供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罚款;

(九)对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罚款;

(十)连续两个供热期供热质量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吊销供热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 用户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确实影响供热质量的;

(二)擅自安装放水阀、循环泵的;

(三)擅自开启、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计量器具等的;

(四)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或者蒸汽的;

(五)擅自扩大供热面积的;

(六)阻碍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装、移动、覆盖、拆除、损坏共用供热设施和供热安全警示识别标志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一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共用供热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物料,利用供热管道和支架敷设管线、悬挂物体,排放腐蚀性液体以及爆破作业等危害共用供热设施安全活动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行为,未造成共用供热设施损坏但拒不停止危害行为的,可处二千元罚款;造成共用供热设施损坏的,除责令赔偿损失外,可处赔偿费五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二万元;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变更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的;

(二)未依法审批供热工程项目和供热许可证的;

(三)未依法审批供热单位停业、歇业的;

(四)贪污、挪用供热建设资金、供热质量保证金、供热救助资金的;

(五)未依法履行对供热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责的;

(六)接到供用热举报和投诉拒不受理或者不及时处理,以及发现违法行为拒不查处的;

(七)出现供热突发事件,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热,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内由热源产生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为用户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热源单位,是指利用自行生产的热能为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供热单位,是指取得供热许可证,利用热源单位提供或者自行生产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热用户,是指消费供热单位热能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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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天津市居民供热现状及满意度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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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居民供热现状满意度调查报告

供热一直是冬季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昨天,市消协发布了《本市居民供热现状及满意度调查报告》。XX年11月至12月,市消协开展了“天津市居民供热现状及满意度”调查,样本量为(有效问卷)2030个,调查分为市民供热缴费情况、市民对供热期限及供热效果评价、市民对供热设施改造认知、市民对维修服务的评价、市民对供热服务的投诉情况、市民对所属供热公司的总体评价六个方面。报告显示,超八成被调查者认为供热价格应与煤炭、天然气等价格挂钩,形成联动机制。

超八成被调查者认为

供热价应与煤价气价联动

报告显示,43.4%的被调查者知晓供热收费标准,近10%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有途径了解供热收费标准”。超八成被调查者认为供热价格应与煤炭、天然气等价格挂钩,形成联动机制。

虽然优惠政策有一定的吸引力,多数被调查者还是会选择临近供热期再交纳供热费用,选择在10至11月缴费市民比例为35.40%。55.08%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集中供热的价格偏高,其中20.43%的市民表示难以接受现行的供热价格,34.65%的市民认为“虽然价格偏高,但勉强可以接受”,33.27%的市民认为现阶段制定的供热收费标准较为合理。

此外,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所属的供热公司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近8%的被调查者表示在缴费后,供热公司不能做到及时提供正规的收费票据。被调查者对供热收费人员的满意度指数为76.64%,不满意的原因集中在服务态度差、办理业务缺乏规范性、工作效率不高、业务不熟练及整体素质不高等方面。被调查者对供热缴费流程的满意度指数为73.94%。被调查者希望增设收费地点及窗口、开通刷卡收费和网络收费方式、及时公布缴费信息及实行弹性收费等。

近五成被调查者认为

现行供热期限过短

报告显示,被调查者中47.58%认为现行的供热期限(11月15日至转年3月15日)过短、49.06%认为适中。

供热及时性方面,92.25%的被调查者表示供热公司能够做到按时供热,1.87%被调查者认为供热公司不能做到按时供热。

供热温度及退费方面,66.14%被调查者认为目前的供热温度较为“适中”;20.59%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的供热温度较低。所有被访者中,15.19%家中供热温度不能达标(卧室、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摄氏度)。温度不达标的被调查者中,50%认为供热公司应对“供热温度不达标”负主要责任,且其中36.82%未收到供热公司退还的采暖费用,明确表示已收到退还采暖费用的有5.74%。

86.46%被调查者

支持“一户一阀”

报告显示,多数被调查者对“一户一阀”供热形式表示“支持”,整体支持指数为86.46%,2.78%的被调查者对“一户一阀”供热形式表示“不太支持”或“不支持”。

持“不支持”态度的被调查者担忧的主要问题为:计量改造时对装修的破坏能否得到修复(32.79%)、温度是否还能和以前一样(28.96%)、计量收费是否会造成供热费用更高(35.52%)等。

33.63%的被调查者家中供暖设施已改造为“一户一阀”。这其中20.97%表示“改造过程中,供热公司对自家装修造成的破坏已经完全修复”;7.56%表示装修得到了部分修复;5.11%表示改造过程中对装修造成的破坏没有得到任何修复。

报修市民主要不满

相互推诿不解决实际问题

报告显示,23.15%的被调查者有过供热报修经历。报修内容包括:暖气不热、阀门需要调节、管道阀门老化损坏、暖气片漏水、供热阀门未打开、暖气响、供热温度不达标等。

被调查者对报修流程及处理方式的满意度指数为63.68%,超过20%的报修市民对报修流程及处理方式表示“不太满意”或“不满意”。不满意原因集中在拨打报修电话相互推诿、说好上门维修迟迟不来及维修仅是例行公事不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

被调查者对供热公司维修人员整体满意度指数为70.41%,11.73%的被调查者对维修人员“不太满意”或“不满意”。不满意度的原因为维修人员态度差、技术水平不高、办事效率低及人员素质低等。

投诉市民近半数认为

供热公司不能及时处理投诉

报告显示,9.48%的被调查者有过投诉经历。投诉相关内容比例由高到低依次为:温度不适宜(4.12%)、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1.37%)、服务态度欠佳(1.37%)、设备维修技术差(1.23%)、收费标准不合理(1.37%)等。

被调查者对供热公司投诉处理情况的及时度指数评价为54.68%。有过投诉经历的市民中,近半数认为“供热公司不能及时处理市民投诉”。

近三成被调查者认为

供热公司服务管理有问题

报告显示,被调查者对供热公司的整体满意度为74.97%。近三成的被调查者认为供热公司服务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且问题主要集中在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供热维修不及时及管理制度不健全等方面。

被调查者从设备安检、供热收费、供热温度、供热期限及时间、维修处理、温度测量、管理制度、与市民互动、工作人员服务以及供热用料等十个方面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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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供热述职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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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员工同志们:

二*年是在紧张而又忙碌中度过的,一年来,本人在站党支部和站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我部全体员工的信任和支持下,较为顺利地完成了二*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在就本年度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向大家述职汇报如下,请大家评议 :

一、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思想素质。

今年来,站领导为提高我站职工的整体素质,安排组织多次政治、法制、安全、技能学习培训,特别在政治学习方面。每周五的学习已制度化、长期化。我作为支部的一名成员,在每次政治学习中能够积极参加,并组织大家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是自己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认识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只有具备这样的思想根基,才能有坚强的精神支柱,正确的是非标准和有效的政治免疫力,才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不能做,什么必须坚持,什么必须反对,才能保持高尚情操,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和腐蚀。

二、虚心学习、努力工作。

自主持生产技术部工作以来,由于本人的专业与实际工作有一定的差别,为了尽快适应工作的需要,经常向老师傅请教,与专业技术人员探讨,特别是得到站领导的督促与指导下,使我在工作的过程中提高了自己的技术,明白了压力与流量的区别和在供热系统中的关系。虽然理论上自己还没有掌握,但在生产实践中得到检验。首站两台45KW循环泵更换成一台37KW循环泵,酒花站的4台30KW循环泵改换成两台30KW循环泵运行,文化厅、电安、达兴、二建等换热站循环泵的调整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即专业技术能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过去经常有

用户反映“7楼不热”、“你们压力不够”等问题,我们会去提高回水压力。现在再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会分析原因,区别对待,会选择合理的方法去解决。在供热运行中,确有个别房间不热,那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供热系统平衡问题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通过这一年的实践工作和7、8月份新大老师为我们进行的技能培训,使我受益匪浅,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同时,到实践中去检验,并在实践中丰富理论。也充分理解了压力也是动力的内含。

在今年夏季的设备检修中,我会同部里其他同志三月份就开始做准备工作,与班子成员多次交换意见、修改检修计划、调整检修项目、核定检修工时、申报检修材料等,检修结束后组织我部技术人员会同用户管理服务部、综合办公室有关同志对检修工作进行验收,对检修质量做出评价,通过冬季近两个月的生产运行,状况良好,检修质量是合格的。

三、工程建设与分户改造。

钙素厂、肉孜阿吉房产胜利路81号、领馆巷三处100余套住宅近几年来恶意欠费严重,四、五年来不交采暖费大有人在。为了扭转这种被动局面,站领导决定对这三处改造增设检查井,安装锁闭阀。施工中自己始终在现场协调用水用电,根据现场情况修改施工方案,办理道路开挖手续等。使此项工程的顺利实施,为胜利路81号院和领馆巷两处在8-9月份的分户改造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改善了这三处的收费环境。在九月中下旬新华南路一次管道改造中,与站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一起多次守护在施工现场到凌晨四、五点中,周末、十一也未休息,前后二十多天完成了改造工程,使二建、军分区的供热质量大大提高,为并入南区热网、扩大供热面积作好了基础准备工作。

七月至十一月,为了保证用户的用热质量、改善用户的用热条件,保护供、用热双方利益,对阳光小区、锦祥苑小区和肉孜阿吉房产、天一建工四处300余户进行分户改造,改造过程中遇到许多不明真相用户的阻挠。为此与用户管理服务部、综合办公室会同街道办社区、供热办的同志多次上门做说服工作,受到谩骂甚至殴打,为了工作这点牺牲也是值得的。截止12月5日完成分户改造301户,改造面积近3万平方米。使部分拖欠的采暖费得到回收。并为今后的收缴工作打好了基础。

四、改进作风,廉洁自律。

在本职工作中我注意团结同志,以诚待人,日常工作任劳任怨,扎实细致。在供热生产及系统出现问题时能及时赶往现场,了解问题原因,商讨解决方案。面对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我也认识到自己专业知识的不足,认识到知识不仅要从书本上学习,更重要的是向周围一班人和同志们学习。因为对我来说他们都是拥有多年供热经验、熟悉专业知识的内行。“博采众长,为我所用”是我的主导思想,在学习的过程中学会研究与分析、并用来指导实践,以便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学习的过程对我来说也是对供热工作了解和掌握的过程,是从根本上改进和转变自己的工作作风的过程。

在廉洁自律方面,我始终认为自己是群众中普通的一员,在技术部来说我是一个班长,我的一言一行将直接影响部门工作的成与否,所以我认识到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把与党支部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当作大事、要事来做,用《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有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法律法规,始终将自己臵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考察,不用自己手中的点滴权利损公肥私。常在河边走,警惕别湿鞋,社会活动中,宽容待人,公平处事,做讲真话、干实事、敢承担责任的人。

五、不足之处和新的工作目标。

在工作中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做了一定的工作,在总结成

绩的同时也清醒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与差距,主要要有以下几点:

1、学习自觉性、主动性欠缺,知识不够全面。对工作标准定的不高,要求不严,认为这就“不错了,可以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2、缺乏创新意识。管理只停留在管的表面上,与企业经营管理理念之间存在很大差距,在节能、降耗、增效、挖潜上做的不够。

3、深入群众不够,忙于日常事务多、细心研究分析少,做员工的事多,做部长的事少。面上的工作多,深入内部的少。这些都是今后工作中需要改进的。

新的一年,面对我站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目标,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手段来迎接市场的挑战。深入实际,从内部入手,继续做好全员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加强内部管理,节能降耗增效、开展优质服务。紧紧围绕我站07年的总体工作目标切实抓好自身的建设,带好我部一班人,与班子成员一起沟通思想、讨论问题、研究方法。无论是人的管理还是事的处理,无论是整体工作方案还是具体工作预案,各个方面都将竭尽所能,从而达到启迪思维,理顺思路,优化措施,促进管理的目的,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拓宽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使我站在取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稳步提高我站员工的生活水平。

我有信心和我部班子成员一道,广泛采纳大家好的建议,完善经营思路,一心为公,廉洁自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站党支部和站长的领导下为我站在2*年取得更加辉煌的业绩而努力奋斗。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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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供热合同沈阳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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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____》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效力

供、用热双方对本合同无异议的,可视本合同长期有效。对本合同有争议的条款,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从其约定。

第二条 供热地点、交费面积

(一)供热地址: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巷____________号

(二)交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双方认定面积为准):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供热期限

供热期限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起至翌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条 供热标准

(一)本合同所指供热标准为

1.居民住宅在采暖期内每日居室(卧室、客厅和书房)温度在摄氏______℃(含______℃)以上为合格,低于______℃为不合格。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热用户室内温度不低于______℃。

2.双方同意非住宅室内温度按不低于摄氏______℃执行。

(二)采用热计量方式供热的,双方约定的用热量为最小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______℃。

第五条 热费标准、支付方式、结算时限

(一)热费价格: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热价格标准收取热费。

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非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热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热费结算时间: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期间用热方将当期热费全额支付给供热方。

第六条 供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向用热方收取热费;

(二)有权对用热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有权检查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制止用热方超量、超范围用热;

(四)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方的采暖系统进行检查:

(五)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方有权限制或停止供热;

(六)负责维修用热方室内供热设施及所连接的室外管道系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属于供热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或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中断供热,应当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热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热。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或中断供热除外;

(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和使用范围向用热方供热。

第七条 用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供热方出具_____文件及对确定的热价、计量表具等申请复核;

(二)监督供热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进行供热;

(三)对供热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申请_____和提出上诉;

(四)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方交纳热费;

(五)用热方增加、减少、迁移用热设施的,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六)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户名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

(七)维护供热设施的完整和原布局,并配合供热方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方的违约责

1.因供热方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方供热的,应按照延误供热的时间,折算每日热费退还用热方,还应当向用热方支付不超过累计日热费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2.因供热方责任,给用热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供热方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方造成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方的违约责任

1.用热方逾期交热费的,应当支付每日热费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制其用热或停止供热。

2.用热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供热方支付热费总额不超过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方擅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施工,用热方应当赔偿供热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年,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对本合同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条 本合同的修改、变更需取得合同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确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确认,补充协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用热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已经实施房屋拆迁的;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按照以下第 方式处理:

1.向沈阳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供热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用热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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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集中供热项目施工供暖保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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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试验方: (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方: (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保证 项目的施工质量,甲方将有关检测试验工作委托给乙方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据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西陵区20xx年既有建筑外立面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顾远顺 联系电话: 20xx20xx598 施工单位: 重庆市欣宏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卢元锋 联系电话:  送样员: 朱红霞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宜昌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 联系电话: 工程报建面积: 工程所属区县:

二、检测项目

甲、丙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检测项目包括(以打“√”为准):

√见证取样类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变形测量 □建筑节能检测 □水质检测 □基坑监测 □安全防护用品检测

□其他: 。 具体的检测项目、数量、依据及检测参数见附件一。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依据标准:执行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xx]20号文)70%收取。

2、见证取样类检测(建筑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安全防护用品检测,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其他类检测费用(包括宜市住[20xx]117号文件范围内的检测)由甲方支付。

四、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在领取相应检测报告时按该报告所产生的费用据实决算。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见证取样检测工作由乙方承担,督促施工单位向乙方提交与项目检测有关的相关资料。

2、督促施工单位及时通知乙方工程进展情况,按乙方要求做好检测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3、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规范及省市相关规定取样、送样,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现场检测项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测前准备和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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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煤电股份公司采暖供热工作经验会交流材料_经验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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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股份公司采暖供热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采暖供热竞赛工作自**煤矿总公司、**煤电股份公司提出以来,已有近___年的时间,矿为贯彻落实公司采暖供热竞赛的文件要求,及时制定了《矿采暖供热竞赛方案》。文件下发后,我们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全员发动抓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采暖供热竞赛工作给予了准确定位,一致认为,采暖供热工作关系到矿区职工家属的正常生活和矿井的安全生产,采暖供热竞赛活动的开展是适应当前创建和谐矿区,贯穿“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而提出的,涵盖了供暖工作的各个方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采暖供热工作的标准创新与制度深化,也是实现矿区环保达标排放的必由之路。在此基础上,矿坚持外学内练,通过赴兄弟矿井学习考察,对采暖供热工作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深刻感到我们在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安全投入、考核奖罚、环保建设等方面有许多工作要做。为此,我们对照先进找差距,针对问题定措施,按照“借鉴经验、发挥优势、立足实际”的总要求,以公司“采暖供热竞赛”活动为载体,发扬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进取精神,坚持走自我超越发展之路,从细处入手,从小事入手,严格标准,从严考核,围绕管理运作、安全生产、优质服务和降本增效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整个系统出现了员工精神面貌好,工作态度服务好,生活环境变化大,工作标准要求严,安全系数增大的特点。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好评。矿先后获得___次公司奖励,水暖公司先后____次获得矿文明先进单位的称号。总结矿在供暖供热工作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市场化运作体系更加明显。水暖公司作为矿确立了主辅分离厂点后,按照先分账、再分人,企业化管理的要求,遵循人员分离、财务分离以及资产分离的原则,将原行政式的管理体制转变为企业管理模式。经过努力,矿水暖公司辅业改制顺利完成,2004年矿与水暖公司签订了冬季供暖承包合同,并且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和全成本核算管理。     2、采暖供热系统职工观念的转变。过去大家把供暖单位视为消费单位,是矿上的负担,现在通过改革,大家认识到供暖单位也可以创造价值。职工生活福利观念逐步淡化,有偿服务的市场意识明显增强,全体职工普遍增强了当家理财、精打细算的自觉性,经营至上的观念转变为每个职工的内心深处的动力,增强了个业的内部凝聚力,向心力和外部竞争力。3、职工群众满意度提高。由于水暖公司改革改变了过去“生、冷、硬”的态度,服务质量提高,办公场所、家属住宅、工业用暖等方面的质量明显提高。企业、家属对供暖工作满意度增加。4、环保指标达到或超过**公司、古交市要求。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矿锅炉脱硫正常、水质、燥音、烟尘全都符合排放标准,煤场、渣场清洁干净。5、供暖系统科技含量明显增强,设备得到充分改善。通过努力,2004年全矿共投入资金750万元,对相关设备进行更换,完成了三项科技攻关任务,为供热采暖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保证。如果我们在采暖供热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认为主要是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高目标定位,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开展采暖供热工作,用竞赛激发供暖工作的内在活力矿针对采暖供热竞赛工作,为强化采暖供热,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了“真诚送暖,情系万家”为宗旨,矿专门成立了了矿长、党委书记为组长,后勤副矿长为常务副组长,机电、经营、安全副矿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有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矿采暖供热竞赛活动领导组和办公室,根据总公司的采暖供竞赛方案,制订了我矿的实施方案。矿水暖公司相应成立了采暖供热竞赛领导小组,并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着力强化了全矿供暖系统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搞好采暖供热竞赛工作意识,推动了活动规范运行。特别是矿职代会后,为切实把采暖供热竞赛工作的高标准认识传递下去,灌输到每名干部职工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层层分解活动内容,落实到所属的各个队组、每个职工,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采暖供热竞赛组织、管理、实施体系。紧紧围绕转变安全观念、规范职工行为等环节,突出了以良好的外部氛围熏陶人、以先进的管理理念引导人、以严格的教育培训规范人三个工作重点。1、以良好的外部氛围熏陶人。在开展采暖供热活动中矿通过全方位的舆论导向影响人。为深刻认识开展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我们实行了全员教育,开展竞赛宣传的三大战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舆论工具,及时反映“竞赛”工作动态,并对各队组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进行大力宣传,选先树优,典型激励,发挥党群部门优势,组织人员深入队组进行宣讲,组织职工操作规程考试,使干部职工的竞赛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增强。营造外部氛围第一战役:政策宣传战。从2004年开始,矿宣传部、工会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橱窗、标语等形式,不断的宣传国家、公司、矿有关供热采暖的政策。第二战役:形势宣传战。矿领导利用各种会议、有关部门、各单位利用有关媒体,及时介绍兄弟矿井的在供热采暖工作中的作法,使广大职工认识到供热采暖工作的重要性,通过这些宣传增强了职工竞赛的信心。第三战役:内部攻心战。我矿围绕供暖工作,开展了“工作怎样抓?竞赛怎样搞”主题大讨论活动,统一职工思想,提高认识。以提升思想境界为着眼点,着力打造持续竞赛的人文环境,大力实施了“五个一”的教育工程,切实构筑了以南一沟为主的竞赛“一条街”,以锅炉房为主的竞赛“一个点”,以公司、队、班组、个人为主的竞赛达标“一条龙”活动,以区队、班组学习室为主的竞赛“一园地”,以广播、电视、板报为主的竞赛宣传“一阵地”活动。2、以先进的管理理念引导人。管理文化是管理工作的灵魂,理念引导是制度约束的升华。在竞赛之初,矿水暖系统就提出五项承诺,“辛苦我一个,温暖千万家”、“语言文明,工作规范”、“故障24小时内解决”、“入户服务不“吃拿卡要””、公司领导树立“职务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在矿水暖系统职工中树立了水暖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必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认识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服务是工作永恒的主题,不管企业的体制如何改变,职工的身份如何变化,服务永远是后勤系统赖以生存、赢得民心、谋求发展的根本之所在。3、以严格的教育培训规范人。职工素质的高低决定着竞赛结果的成与败,决定着供暖工作的好与坏。矿通过完善培训方式,提升职工业务技能,实现职工技能的循环提高。供热系统技术含量较高,职工培训尤为重要,为此,我们提出了“1212”培训思路。即:每月进行一次考试、每周坚持进行两次培训、每一名师傅带两名徒弟,帮助提高技术;每一名队干部承包一个班组,帮助抓管理。通过课堂传授理论知识,现场进行技能讲解和演示,实践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学习理念,营造了人人苦钻业务,争当多面手的学习氛围,职工的理论和实践能力都有了提高,在矿、公司第二届职工技术比赛中,水暖公司选派_____名选手代表参赛,取得了__个第______名、______个第_______名的好成绩,______名同志被聘为、技工、高级技工、技师,为水暖公司和矿争得了荣誉。二、新思路运作,站在推动后勤系统改革的高度,开展采暖供热竞赛活动,用创新的思路,确保采暖供热工作迈上新台阶。创新是一个企业兴旺发展的不竭动力源泉,矿在采暖供热工作中,在经营体制、机制运行、管理方式、科技攻关提出了供暖工作的“五个创新”、“两结合”的思路,促进了采暖供热竞赛工作向纵深发展。1、用人制度的创新激发各层次人员的活力。保持供暖人员的合理流动,增强员工工作极积性是竞赛的保证。矿针对采暖供热人员用工性质不同、用工时间不同的繁杂情况,要求所有供暖人员要求按照竞赛标准全体起立,抽调板凳,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在2004年度采热供暖期间,共有____名同志因种种原因离开了岗位,能进能退的用人体制,使职工的工作极积性得以提高。2、管理制度的创新推动了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专业化是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供暖运行质量的有效手段。为此矿坚持专业化管理与服务的原则,整合人力资源,成立联系实际道维修队,对全矿供暖、供、污水管网的维修检修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为保证维修效果,水暖公司为每一位职工定岗定职,合理分工,24小时值班,加大了对各供暖管网的维护检修力度,对“跑冒滴漏”的问题及时处理,对损坏的配件及时更换,对主要供暖管路进行24小时巡视,同时给每栋楼每个办公共场所发放温度计。2004年,矿提前10实现了正常供暖。主动更换管路1978米,为矿节约大量资金,矿给予水暖公司4万元奖励。3、经营体制的创新,使辅业变成了“富业”。达到了企业、集体、个人三方受益。为了达到矿井、水暖公司、职工家属三方受益的目的。矿采取的办法是,首先签订供暖承包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将原来直接划给水暖公司的各项消耗费用,不再直接划给他们,而是与供暖效果相结合。形成了“你掏钱,我服务;你高价,我优质”的局面,从机制上由过去的“你要我服务”变为“我为你服务” 。经营管理工作中,为有效控制成本,水暖公司将燃煤、水电费及材料维修费用进行切块,层层分解到各班组和岗位,形成成本控制的链状成本单元,对各单元按照一定的规则和过程考核,建立全员、全面、全过程的成本控制,达到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的目的。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了“节约一吨煤、节约一方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把棉纱、回收一个螺丝”的“五个一”活动,有效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2004年水暖公司计划成本————万元,实际消耗——万元,节约成本————万元。对于小型的水暖检修工程项目,优先考虑。2004年共列出夏季检修工程120余项,投入维修资金150多万元,对锅炉主体及锅炉房的主管路进行了大修,更换各种大小管道2900余米;为解决供热管网跑、冒滴、漏现象,投入100余万元,对各种管网进行维修;,三是为保证井下生产供暖,投入90余万元对南二热风炉进行了改造;四是水暖公司列入小型维修自干工程24项,投入103万元,对小型管网进行了维修;五是投资300万元,对南一、广场两个锅炉房的9台锅炉脱硫除尘系统进行了改造。投资13万元,对锅炉房煤堆进行了加高挡墙和绿网覆盖处理,确保了各项工作完成。 4、科学技术的创新为采暖供热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积极倡导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活动,在提高效率、节能降耗上向科技要效益。通过采取各种措施,调动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的技术创新积极性。2004年,组织技术人员,对南二热风供暖系统进行了技术改造,提高了井下的供暖能力和供热效果;与太原海拓科技股份公司合作,对南一锅炉房低压区循环水系统进行了智能化改造,实现了热水循环的可调节性,取得了高效节能的效果;对广场锅炉房的出渣溜子压链器进行了改造,提高了锅炉运行的稳定性,降低了事故发生率,为采暖供热工作顺利完成打下了良好基础。为保证锅炉烟尘排放达到公司和古交规定标准,矿设入300万余元,采用了国内较为先进的锅炉脱硫除尘工艺和技术,对矿南一锅炉和广场锅炉房的9台锅炉进行脱硫除尘工艺改造,2004年10月完工。经古交环保局测定,锅炉排放物的各项指标达到了太原市的环保标准。     三、地面质量标准化与采暖供热工作相结合为竞赛活动提供了广阔舞台从2003年开始,矿开始加大地面质量标准化的管理,在地面质量标准领导组的领导下,按照地面各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工作范围、行业标准、《业务保安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制定各单位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每月制定达标规划并组织实施,月底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问题单位进行 “三定”,并逐月组织、规划、实施区域达标和单项工程达标会战。2004年,矿先后制定了《地面单位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2004年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了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水暖公司按照公司和矿的有关要求,成立了标准化工作组,实了设备包机制,做到了台台设备有人管、台台设备标准化。每月制订达标规划,以标准化带动服务工作,促进安全生产,规范职工行为,做到日清日结。每个月水暖公司对下属4个队组织3次检查考核,检查结果与队干部的抵押和职工交效益工作相结合,严格奖惩兑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四、岗位千分制考核与供热采暖工作相结合,为竞赛活动提供了制度保证。进入2004年以来,矿开始推行《岗位千分制考核标准》,它是在煤炭企业不断深化内部改革,探索新的管理模式的情况下,结合煤炭企业的实际编制而成的,是**集团公司一项制度(责任法人制度)三项工程(温暖工程、素质工程、阳光工程)在矿井管理的一种细化与量化。一项制度、三项工程是经过长期实践,取得了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并被公司广大职工家属和社会所认可的一种管理模式,《矿岗位千分制考核标准》就是将责任法人制度中的各种责任逐步分解,量化考核到从事矿井生产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职工,用“法”的形式,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它涵盖了全矿所有岗位工种,从技术要求、管理权限、精神文明、团队精神、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争创优秀企业文化、培养知识型员工等方面进行规范,实现了对企业员工多层次、全方位、大时空、高标准的要求。水暖公司在利用经济办法进行管理的同时借助千分制考核这个平台,量化职工工作任务,细化职工责任,职工岗位千分制的实行提高员工整体服务水平,提高供暖工作的水平。五、回顾我矿供暖供热工作,最主要的体会是:一是供热采暖竞赛活动是供暖工作的创新,是实现和谐矿区的必由之路,是一项民心工程,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采热供暖竞赛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必须严细管理,时时讲认真,处处讲认真,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 三是采热供暖竞赛工作必须用浓厚的“竞赛”活动舆论氛围和正确的管理制度、管理理念引导人、改造人、规范人,提高全员素质,实现整体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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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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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第十章?供热价格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01?为规范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103?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_____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_____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_____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03?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_____,收取合理费用。

702?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_____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供热价格

1001?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1101?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加强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加强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已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于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且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方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季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1602?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_____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_____、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1801?甲方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乙方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确属乙方的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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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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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第十章?供热价格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01?为规范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103?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_____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_____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_____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03?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_____,收取合理费用。

702?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_____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供热价格

1001?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1101?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加强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加强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已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于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且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方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季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1602?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_____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_____、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1801?甲方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乙方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确属乙方的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1901?协议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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