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揽加工协议书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一、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___%或酬金总额____%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份价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
八、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九、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正本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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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钢结构车间加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
本建设工程的具体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6、工程总体设计规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图纸的,按图纸要求。 ( )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图纸的,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I。
二、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其他约定: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工地代表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乙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后即对甲方发生法律约束力。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乙方对甲方代表(或监理)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应在 48 小时内向甲方(或监理)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或监理)应在接到异议后 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乙方的异议。
5、特殊情况时,甲方代表(或监理)可向乙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 48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或监理)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 24 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8、甲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师)为 名,姓名为: 、 、 。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称为项目经理(或施工员) 。项目经理是乙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悖的签单无效,除非经乙方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发往甲方的各种书面函件,经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
5、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6、乙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
(三)工程监理
1、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监督。
2、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别限制,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八、设计与施工
(一)设计
1、正式、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据。
2、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进行图纸设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 日向乙方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依据、地质资料、水准坐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内空中高低压力网线和地下管线等资料,并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1。
3、图纸设计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
4、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资料后 日内,按现行国家钢结构建筑相关规范完成图纸设计;并将正式完整的图纸( 套)提供给甲方。
5、甲方接到图纸后 7 天内,应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等技术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图纸 7天后,既没有组织图纸会审,也没有提出任何疑议,视同甲方认可;乙方可按图纸组织制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准备
(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办妥本工程开工所需的合法手续,如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如因无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而引发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行政处罚及勒令停工损失等。
(2)甲方负责组织督促土建方在乙方进场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钢结构安装要求的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坪并埋设好预埋螺栓;如无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须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证乙方的安装机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负责确保本工程施工区域“三通一平” (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道路必须满足可承载汽吊车辆的通行,地坪平整压实,有足够的钢结构堆放场地,施工区域地面和空中无障碍物。
(4)甲方在乙方进场时,负责签发“工地晴雨表”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对工地气候变化情况进行记载。
(5)乙方按图纸组织原、辅材料进行加工制作。
(6)乙方在进场前负责对安装场地进行勘察;对不具备条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具备条件的则予以确认。
(7)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在进场时报给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
(8)乙方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工作人员并落实好相关机械及运输设备。
2、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若在 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
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3、进度计划
(1)乙方在进场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驻工地工程师(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有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4、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若发现乙方的施工行为违反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建筑规范,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 小时内
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约定的条款提供开工条件;如未按期提供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办理施工手续、场地不具备钢结构安装条件等。
b、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按第8小时顺延一天计。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台风等)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g、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7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7天内应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6、工程竣工及验收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本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2)竣工验收
a、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b、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7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7 日内没有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d、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从第 8 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甩项造成的损失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视同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已认可,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
7、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制作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4)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5)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一)材料采购
1、乙方应按合同、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采购材料和配套件,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属乙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乙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乙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配套件的质量负责。
3、乙方运送材料、构件等到工地后,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清点检验。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或检验申请上签字;逾期不清点检验的,视为认可。
4、甲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在取得设计单位认可后代用。乙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 2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乙方应将代用材料报告、 设计单位意见及费用书面通知甲方。
5、由甲方提供材料的,另行约定。
(二)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合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甲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按《建筑法》规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购入用于工程建筑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9、安全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派驻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甲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5)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10、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的依据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本合同及其组成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1、其他约定
12、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共 份,甲乙双方在上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全称) : 承包方(全称) :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年月日:
篇2:钢化玻璃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加工制作“佳兆业城市广场项目——玻璃钢化委托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品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
注:此批合同量约为 ㎡,最后按实际发生量计算。
二、质量标准
1、产品质量标准符合:浮法玻璃:GB11614-1999;钢化玻璃:GB/T15763.2-20xx; 幕墙用钢化及半钢化玻璃 GB17841-1999;中空玻璃:GB/T11944-20xx ;镀膜玻璃:GB/T18915.1~18915.2-20xx;夹层玻璃:GB9962-1999。
备注:
1.没有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
2.钢化玻璃按千分之三以内的合理自爆风险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补片,但不承担甲方玻璃之外的损失。
2、技术要求
(1)按甲方提供尺寸单 □按甲方提供图纸 □按甲方提供样板 □其他
(2)资料要求:
3.1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图纸一份,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日期。
3.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复核,乙方如发现所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及时给予书面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
3.3 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须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方可按期生产加工,否则乙方暂缓加工。
3.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可提供企业资质文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3C认证书)若是单片产品提供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如是中空产品提供合格证及、年检测报告和十年质保书。
三、结算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玻璃预付款 元 ,乙方供货前甲方需结清每批货款,送最后一批货物(当乙方处未发订单数量小于500㎡时视作最后一批货物)前甲乙双方对清账目甲方需结清全款。
四、供货周期
首批在 天内供货 平米,以后每批(约 平米) 天间隔交货(按甲方要求规格和数量交货,以不影响工程进度为原则)。全部供货周期约 天。
五、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汽运至甲方工地或加工厂( )。
六、产品包装要求:保证玻璃在运输过程中不致受损的情况下由乙方决定,产品玻璃右上角有清晰的装车单。
七、验收方式与质量异议处理:
1、验收步骤方式:
A、收货时的验收:乙方送货到甲方XX工地,甲方对到现场的玻璃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对玻璃的数量及完整性进行确认,卸车前的破损由乙方承担,卸车后的破损(自爆除外)由甲方承担。以上初验需进行书面签收确认;
B、拆箱及使用过程中的验收
乙方建议甲方宜在7天或更短的时间内开箱验收及使用,如果甲方未能在此期限内开箱,甲方应对玻璃进行必要的防水、防雨、防潮处理,并尽早开箱使用。如拆箱及安装时发现乙方所提供之玻璃表面或内在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等(A 阶段无法看到位置)。甲方应停止此玻璃的相关作业,进行拍照存证并及时发给乙方,同时须保持停止时的状态并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通知的次日内赶到现场处理,或在2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C、上墙后的验收乙方仅对色差、中空腔内等前面A、B阶段不易发现的问题接受质量疑议。
2、以上三个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能远程解决,甲方应尽可能配合乙方进行必要的取证,如拍照等,协助乙方远程解决。如不能远程解决,若甲方在发现问题后,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同时回执甲方疑议),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质量投诉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并在至少在现场处理后的2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3、若产品问题在乙方责任,则在双方确认问题原因后10天内补回合格产品。
八、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有法定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如任何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供货规格、数量和交货日期,应首先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因玻璃加工后不可重复利用,故所有玻璃一经乙方生产,无论是否提货,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付款。由于甲方图纸错误所产生的加工成品不能利用,故凡经甲方下单生产出的合格的玻璃产品,都须按合同价格进行结算。
2、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供货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须向甲方每天支付该批货款 3‰的违约金。反之,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则支付同等违约金给乙方,并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则由甲方承担责任。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停电、发生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政府关于产品的强制性的政策规定。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1、乙方负责提供相关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和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乙方对玻璃的有效使用质量提供十年保证,若在有限期内玻璃发生质量问题,经甲乙双方及国家权威机构确认,确是乙方责任的,将由乙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玻璃产品损失。
3、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相同的效力。
十一、合同生效及解除: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有效尺寸单及定金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条款时,自动失效。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健效力。
十五、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3:考察加工贸易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根据市委安排,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周再华带队,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商务局、市招商局、高新区等单位组成考察组,于5月5日至8日赴江西、湖南两市,就招商引资工作与加工贸易产业发展进行了考察学习。考察组认真听取了两市的经验介绍,参观考察了两市的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和部分重点加工贸易企业,感到收获很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地加工贸易发展现状及特点
**市位于江西省南部,全市辖1区2市14个县和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3.9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877万人,是江西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市。拥有4张国际名片,即国际钨都(销售产值占全国三分之一)、稀土王国(世界稀土70%在)、脐橙之乡(面积、质量世界第一,产量世界第三)、客家摇篮(全市90%以上为客家人);拥有4张国内名片,即红色古都(中央苏区革命根据地)、绿色宝库(森林覆盖率74.4%)、两江源头(赣江、东江,东江是香港饮用水源)、历史文化名城(全国36大名城之一,誉称“江南宋城”)。XX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701.68亿元,比上年增长13.5%,财政总收入74.52亿元,增长31.5%。是中部地区首批产业转移重点承接地之一。XX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7.5亿美元,增长10.6%,实际引进内资186亿元,增长12.9%;完成进出口总额8.6亿美元,增长24.3%。
**市地处湘南,同为中部地区首批产业转移重点承接地。全市辖2区1市和8个县,总面积1.94平方公里,总人口466万。**市经济以“两矿”(煤、有色金属)、“两烟”(卷烟、烤烟)、“两电”(水电、火电)为主体,三大产业产值占经济总量的70%以上。近年来,抓住产业梯度转移的重大机遇,大力招商引资,加快发展加工贸易,经济发展十分活跃。XX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649亿元,比上年增长12.3%;财政总收入59.1亿元,增长18.3%;实际利用外资3.3亿美元,增长23.8%,到位内资123亿元,增长13.4%;完成进出口总额4.7亿美元,增长67.6%,其中出口4.38亿美元,增长67.8%。
两市在加工贸易产业发展方面,具有四个共同的特点。
(一)发展优势明显。一是具有明显的区位交通优势。两市分处赣南、湘南,紧邻沿海发达地区。建有航空港,有1条航道、2条铁路、2条高速公路直达粤港澳,距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仅3-5小时车程,东达福建4小时车程。与韶关接壤,距省会长沙和珠三角地区均为300公里,经京广铁路和京珠高速南下广州、深圳可朝发午至。二是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两市均是“小有色之乡”,工业基础较强。誉称“中国钨都”和“稀土王国”,XX年全市规模以上钨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36亿元,稀土产业销售收入直逼百亿。有“中国银都”和“微晶石墨之乡”之称,银产量占全国的40%,微晶石墨储量占全世界的70%。同时又是全国19个重点产煤地市之一。三是加工贸易起步早。特别是**市,第一单加工贸易业务始于1981年,当时出口额为81万美元。近年来,两市加工贸易逐步发展壮大。
(二)发展速度较快。据海关统计,XX年**市加工贸易企业仅10余家,实际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左右,只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10%。目前全市加工贸易企业达到116家,新增加工贸易企业90%为沿海转移企业,XX年至XX年,实际利用外资和外贸出口分别增长5倍和8倍。XX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4.93亿美元,其中出口3.01亿美元,占到了全市进出口总额的50%以上。列入全国产业转移重点承接地后,加工贸易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加工贸易企业25家。XX年承接沿海产业转移项目47个,占全市新批外资项目的71.2%。台达电子、高斯贝尔、伟晟电子、嘉玛服饰、郴丰鞋业等一批大企业成为加工贸易产业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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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加工制作协议高档礼品盒
订货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订购加油站储油罐签订本销售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交易内容及价款
二、产品生产标准和质量要求
1、储油罐生产执行国家行业标准《钢制焊接常压容器》的有关规定要求。
2、所有油罐应设置单人孔,且人孔内径不应小于______mm,且封头厚度不应小于______mm,油罐壁板厚度为______mm,储油罐制作后应进行煤油渗漏实验和耐压实验,保质期一年。
3、罐体外表采取
4、质量保质期大于______年。
三、货款支付方法
合同签订后预付定金_______元;货到之后付款______元,定金随即转为货款支付;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甲方于货到之日后天之内,一次结清余款。
四、相关约定
1、商品交付时,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货验收单,当甲方对商品质量提出异议时,双方应共同将其封条交有权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以检验结果作为商品质量认定依据,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时,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商品在合同约定的保质期内出现问题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和相关费用。
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可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取得沟通,对本合同约定进行相应调整或解除。
五、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裁决。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结清之日起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盖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篇5:广州某时装赣州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_合同范本
原告赖诗兰,女,1973年3月生,汉族,住广州市花都区新华云珠花园宿舍。
委托代理人曾虎林,江西君实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代理人吴智尧,江西君实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广州森仕时装(赣州)有限公司,住所地:赣县梅林镇。
法定代表人许福森,经理。
委托代理人肖羽飞,江西海融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委托代理人许国洪,男,1978年10月生,汉族,该公司职工,住赣州市章贡区营角上路6号,一般代理。
原告赖诗兰与被告广州森仕时装(赣州)有限公司(下称森仕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赖诗兰及其委托代理人吴智尧、被告森仕公司委托代理人肖羽飞、许国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赖诗兰诉称:XX年10月,原、被告经协商约定,由被告承揽加工319男装棉夹克3120件。同月29日,原告所需一切原料按时提供与被告,加工期预计为20-30天。之前10月15日,原告与香港第一计划有限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XX年12月15日。后由于被告没按时履约,致使原告无法向香港方交货,造成重大损失。而被告在与原告协商过程中,竟非法擅自处理了货物,只同意支付给原告3万元。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被告赔偿:总成本393993.26元-13527元(佣金)=380466.26元,交货日期为XX年12月10日前,延期交货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38万元成本计算至XX年6月10日起诉30个月,38万元×63元/月=2394元/月×30个月=71820元;原告赔偿香港第一计划有限公司损失212224元;利润为总合同价款530599元-成本38万元=150599元。总起诉标的为380000元(成本)+71820元(延期还款违约金)+212224元(赔偿香港方损失)+150599元(利润)=814603元。 其中XX年6月10日之后的违约金计算至付清货款时止。
被告森仕公司辩称:原告的陈述不是事实。1、原告陈述XX年10月29日就把所需要的一切原材料按时提供给被告,不符合事实,不是10月29日一次性交付给被告的,而是陆续交付给被告的,特别是原告交付给被告的加工棉袄的样品是XX年11月13日。2、双方从未约定交货日期是12月15日,而是XX年12月30日,目前为止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约定交货日期是XX年12月15日。3、原告诉称原告事后不断与被告协商处理遗留问题不是事实,是被告一直找原告,找不到,后来被告通过公证处做了公证证明找原告的过程,在这之前原告从未找过被告。4、被告不是擅自处理原告的货物,因被告找不到原告,通过公证的方式通知原告,明确告知其在2个月内不来领取货物,被告将按照担保法的规定进行留置,不存在被告非法处理的问题。5、被告承诺返还3万元给原告,是因为加工承揽完成后,作为定做人一直不来领取定做物,被告以公证的方式通知了原告2个月内不来领取货物,将按照担保法的规定留置处理,但原告还是没有来领取,按照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被告行使留置权后变卖了部分加工承揽的成果。综上,原告在诉状对事实的陈述与客观事实不符。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没有按照被告的约定在12月30日准时来提货,责任在于原告,不在被告,请求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针对原告的诉请、被告的辩称,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被告森仕公司的交货时间是什么时候,其是否按时交货。2、原告赖诗兰提供给被告森仕公司的加工原料其价值是多少。
原告赖诗兰在举证期限内即XX年8月13日之前提交了以下证据。1、《送货细码单》,欲证明原告提供制作原料与被告加工事实。被告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无异议,本院予以认定。2、《生产制造单》、《制作要求单》,欲证明原告定做样品及要求。3、《成本开支预算表》,欲证明原告定做物成本价款。被告对证据2、3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持有异议,本院认为,此两组证据系复印件,无原件核对,本院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予以认定。4、赣县对外经济合作办《会议纪要》,欲证明原、被告争议事实及协调情况。被告对其证据三性不持异议,本院予以认定。5、XX年10月15日,原告与香港方签订的《销售合同》、香港方分别于同年12月1日、12月20日向原告发出的通知(销售合同约定XX年12月15日交货,通知中告知的最后交货期为XX年1月10日),欲证明诉争标的物为原告向香港方销售。6、香港方向原告的发函及罚票,欲证明森仕公司应负赔偿责任。被告对证据5、6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持有异议,本院认为,原告与香港第一计划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属另一法律关系,原告在庭审时陈述其与该公司还有其他的业务往来,故双方具有债权债务关系,即存在利害关系,本院对证据5、6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予认定。7、被告提供计算情况,欲证明被告加工及违约事实。被告对其证据三性不持异议,对证明对象持有异议,本院对证据三性予以认定。8、原告业务员工作日志,欲证明被告延迟履约加工进展情况。被告对其证据三性持有异议,本院认为,原告的业务员与原告本身具有利害关系,其所作的工作日志系代表原告的单方行为,故本院对此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予认定。9、原告在举证期限后的8月20日向本院提交了赣州市商务局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曾良才的证明。被告以此证据已过举证期限为由不同意质证,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不组织质证。
原告赖诗兰在举证期限内申请证人谢正秀、谭文斌出庭作证。对于谭文斌的证言,其为香港第一计划有限公司的代表人,与原告之间还有其他的业务往来,双方具有债权债务关系,即存在利害关系,本院对其证言不予采信。对于谢正秀的证言,谢正秀在庭审时陈述,被告的交货时间为11月20日,谢正秀作为原告的业务员,与原告具有利害关系,故其与本案也具有利害关系,本院对其证言不予采信。
原告赖诗兰在举证期限后的8月20日申请证人沈健出庭作证,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不准许原告的该项申请。
被告森仕公司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了以下证据。1、被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欲证明被告主体身份。2、原告原材料供货单,欲证明原告提供材料的时间及样式的时间。原告对证据1、2的证据三性无异议,本院予以认定。3、赣县红金工业园管委会证明。原告对其证据三性持有异议,本院认为,此证据加盖有赣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公章,本院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认定,但此证据不能证明本案的事实,对其关联性不予认定。4、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荣誉证书,欲证明被告企业的信誉度。原告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不持异议,本院予以认定。原告对其关联性持有异议,本院认为,此证据不能证明本案的事实,对其关联性不予认定。 5、赣县公证处公证书,欲证明被告曾多次催告原告取货及支付加工费等事实。原告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不持异议,本院予以认定。原告对其关联性持有异议,本院认为,此证据能够证明被告急于通知原告来取货这一事实,与本案具有关联性,本院对其关联性予以认定。6、赣县公安局梅林派出所证明,欲证明原告曾经到被告企业威胁公司领导等事实。原告对其真实性、关联性不持异议,对其合法性持有异议。本院认为,此证据不能证明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故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认定,对其关联性不予认定。7、被告企业会议记录,欲证明被告安排生产及确定交货时间。原告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持有异议,本院认为,此证据系由被告单方的会议记录,无任何人的签名,本院对其证据三性不予认定。
综上所述并结合开庭笔录,本院对以下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XX年10月,原告赖诗兰与被告森仕公司经口头协商约定,由被告承揽加工319男装棉夹克3006件。原告分别在XX年10月29日、11月7日、11月13日陆续将制衣原料提供给被告,并在11月13日向原告提供样衣1件。XX年12月30日,被告加工完毕后通知原告取货,原告未取。XX年10月12日,被告在赣县公证处以公证的方式向原告邮寄了一份《通知》,要求原告在XX年10月26日前到被告处付清加工费、仓库保管费等各项费用合计78800元,并将服装运走,逾期未付款,被告将对原告的服装进行拍卖。原告收到通知后,于同年12月向被告支付100元押金,提取成衣1件。后因原告仍未前来提货,被告将原告的大部分服装进行了变卖。XX年1月30日,赣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对原、被告双方发生的纠纷进行协调。协调时,被告同意原告在支付加工费等费用的前提下,将余款3万元返还给原告。原告则要求被告返还28万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XX年6月21日,原告诉至本院,请求处理。
本院认为:原告赖诗兰以其与香港第一计划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证明被告森仕公司的交货日期为XX年12月15日,因原告与香港第一计划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属另一法律关系,原告在庭审时陈述其与该公司还有其他的业务往来,表明双方尚有其他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存在利害关系,故此《销售合同》不能证明被告的交货日期为XX年12月15日。另证人谢正秀在庭审时陈述的交货日期为XX年11月20日,而香港第一计划有限公司通知原告最后的交货日期为XX年1月10日,在原告所举证据中,这两个交货日期与原告主张的交货日期为XX年12月15日相矛盾。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被告森仕公司对原告主张的交货时间不予认可,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本案应根据交易习惯来确定交货时间。原告在诉状中陈述的XX年10月29日原告将加工所需原料按时提供给了被告与事实不符。原告是陆续向被告提供原料,最迟是在XX年的11月13日,比原告陈述的时间延迟了14天,且在当日才提交样衣。被告在XX年12月30日完工交付,仍在冬季,符合交易习惯,故原告赖诗兰主张被告森仕公司迟延交货构成违约,没有事实依据,其要求被告森仕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本院不予支持。此外,原告主张被告为非法擅自处理了其货物与事实不符。原告在收到被告的通知后2个月内仍未前去提取货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被告可以将货物进行变卖,以避免扩大损失。而原告亦无证据证明其提供给被告森仕公司的加工原料的价值为393993.26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赖诗兰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946元,由原告赖诗兰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常方平
审 判 员 袁 海
审 判 员 傅 忠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王 佳
篇6:公司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____%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____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____酒精度,以每吨价格____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____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
篇7:柜台加工承揽合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项目名称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 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______________人提供。
材料的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应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第七条 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 定作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定作方(公章)_________ 承揽方(公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2024最新成型钢筋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建设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钢筋加工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双方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通过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
钢筋加工施工。
二、施工工期:
满足甲方工程进度需要,直至工程竣工。不论任何原因,甲方不再支付乙方超工期的任何费用。
三、施工地点:
具体施工位置由甲方指定,乙方没有异议。
四、施工内容及质量要求:
(一)施工内容:
1、基础钢筋笼加工:内容包括钢筋验收、卸车、转运、堆码、保管、遮盖、钢筋防锈、下料、截取、车丝、焊接、弯曲、绑扎,钢筋笼胎的加工、安装,垫块及预埋件(检测钢管、封堵钢板)的加工安装,场地清理,场内运输,机械设备拆除及退场等工作。
2、其他部位钢筋(包括钢筋网片)加工:同上(钢筋笼加工特有工序除外)。
3、成品钢筋笼、其他部位加工好的钢筋由甲方其他施工队伍负责转运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协助装车。
4、乙方负责甲供机械及设备的安拆工作。
5、钢筋加工场地硬化由甲方负责完成,费用由甲方承担。
6、钢筋堆放场地条形基础(包括龙门吊基础)由乙方进场后,提出规划方案,由甲方负责完成,费用乙方承担。
7、做好文明施工,服从业主及甲方的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钢筋加工安全、顺利进行。
8、以上1-7项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括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
(二)质量要求:
1、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现场负责人要求施工,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施工。
2、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图。
3、严格执行工程部、质检部、测控部、现场工区等部门口头或书面通知、指令,不合格工程必须返工,相关费用乙方承担。
4、确保施工工序满足施工顺序要求,按施工组织计划进行施工。
5、各接点焊缝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焊接,满足钢结构相关技术规范。
6、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7、其他要求
(1)钢筋笼的保护及贮存
a、钢筋贮存于地面以上0.3m的平台、垫木或其它支承上,并应使其不受机械损伤及由于暴露于大气而产生锈蚀和表面破损。
b、钢筋焊接安装时应无灰尘、有害的锈蚀、松散锈皮、油脂或其它物质。
(2) 钢筋加工制作
a、钢筋加工制作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业主、监理及甲方要求。
b、严格执行业主、监理及甲方质检部、测控部、试验室等部门口头或书面通知、指令。
8、乙方施工必须按照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现场工程师、质检员和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停工、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订验收,合同部不予结算支付;对于质量不合格且不按期进行返工处理的工程,甲方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该不合格工程返工的全部费用。
9、由于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工期滞后、操作失误,由此影响甲方施工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赔偿,后果特别严重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工程量确认:
1、工程量确认以业主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为依据;
2、以甲方申报业主已得到批复的计量工程量为准。若施工图纸发生变更设计,则以业主批复的变更工程量为准。
六、合同单价:本合同为综合单价,详见下表:
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各分项工程的全部工序所需的人工、材料(绑扎铁丝、钢筋笼垫块等辅材、耗材)、机械设备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组成: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提供机械设备的进退场、场内转移、折旧、维修、保养、零配件的配备等费用;包括甲方提供机械设备
的维修、维护、零部件更换等费用;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其材费用和材料的场内损耗;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员工的工资、医疗保险、养老统筹、住房公积金及生产、生活房租、生活用水电;包括乙方自身产生的一切管理费用、劳保防护用品、安全责任、文明施工、利润及合同明示或隐含的一切风险等费用;不包括甲方提供的施工用电及大型机械设备等费用,是对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全部偿付。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税附加,此部分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不包括在综合单价内。
1、钢筋骨架、钢筋笼胎制作用的铁丝、钢板、连接套筒、焊接钢筋垫块及其它固定钢筋材料以及钢筋的防锈截取、车丝、场内运输、安装、检测管压浆管制作、焊接安装、搭接钢筋、钢筋笼水泥(或塑料)垫块制作、完成项目试验对所购进钢材的现场取样、截取、保管等工作,作为钢筋加工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结算。
2、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已被计入相应已有单价的工程清单所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给予计量的工作,均视为完成合同内容所必需的附属工程,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之中,不另行结算。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提供施工图纸、进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下达作业计划和安排生产。
2、负责验收工程质量,确认工程量。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施工表现、信誉等,随时增加或减少乙方工程数量;
4、有权变更原施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按甲方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按甲方要求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2、施工质量以甲方设计要求为准,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给予结算,不合格工程项目必须返工,返工费用及一切相关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保证进场材料符合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不合格材料,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负责车辆营运等有关手续,自行解决地方交通问题,并承担责任。
5、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的经济往来,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乙方在施工期内的环境卫生的清洁、文明施工等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甲方不另行偿付。
7、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在限期内无力完成任务或达不到月均衡生产能力、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甲方有权减少合同工程量或终止合同,直到勒令限期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寻承包人的进场费用及赶工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用电
1、甲方免费提供施工用电,有偿提供生活用电。
2、平台箱变接口(甲方指定接口)以外所有用电线路电器的购置、安拆、维护、修复、更新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乙方用电线路的布置及用电安全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的任何接线用电都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禁止乱拉乱接电源,否则,每次罚款20__~5000元,无需乙方签字认可,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5、除有说明外,上述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钢筋加工的综合单价中,不另行结算。
九、施工材料
1、甲方负责提供用于主体工程的钢筋、检测管、连接套筒、钢筋垫块、临时钢构件材料。乙方必须向甲方物资部进行领用登记方可使用,施工中应注意保管,使用完毕后乙方负责回收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将按照领用记录进行盘点,除施工工艺允许的损耗外,损坏或丢失部分乙方全额赔偿。
2、钢筋材料的加工损耗为0.8%,连接套筒等其他材料的损耗系数及领用按照甲方物资部相关制度执行,工程完工后甲方对乙方材料领用进行核算,超损耗材料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各作业队之间调用甲方提供的材料时,正在使用方必须先与甲方办理交回手续方可由待使用方领用,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4、甲方其他施工作业班组在乙方加工场地领用钢筋或其他材料时,乙方须做好交接记录,对于作业班组二次领用同一部位钢筋或其他零星用钢筋、材料时,乙方须要求其解释原因(书面),经现场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领用,否则,甲方不予乙方认可、结算,且多领用的材料计入损耗中。
5、除上述由甲方提供的主材外,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但必须经甲方和监理检测并确认合格。
6、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材料和附属材料设备转让、卖出或抵押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给予双倍处罚。
7、除有说明外,上述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钢筋加工的综合单价中。
十、机械设备
1、甲方免费提供车丝机及履带吊、汽车吊、龙门吊等大型机械设备。
2、电焊机、弯曲机、剪断机等其他机械设备、小型机具等均由乙方提供。乙方进场设备数量、性能满足甲方工程进度、质量要求。
3、乙方负责龙门吊及车丝机的操作、维护、维修、零件更换、保管等事宜,完工后归还甲供设备,要求完好率100%,否则乙方承担损失。
4、除有说明外,上述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钢筋加工的综合单价中,不另行结算。
十一、生活设施
1、甲方为乙方有偿提供房屋、生活水电,费用按照经理部管理制度收取。乙方使用的住房、水电设施、卫生设施等在使用期间损坏、丢失照价赔偿,使用人自行负责环境卫生的清洁,否则由甲方安排专人清扫,费用由使用人承担,清扫生活区垃圾、倒垃圾所发生的计日工不予计量。用水、用电、住房费用在当月结算中扣除。
2、生活区其他事宜按经理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保证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否则双倍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安全帽、工作服等统一由甲方配发,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3、甲方已办理乙方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其他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承担任何由于乙方未能履行责任或义务或未尽责任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指控费用及其他开支。
5、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或其职工的过失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并保障甲方提供的任何生活设施、材料、机械不受滥用或损坏。
6、乙方保证不因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任何纠纷而给甲方带来风险或造成损失,甲方不因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经济往来而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施工人员进场,同时向甲方综合部提交所有进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证一份。施工期间人员进退场变化情况应及时上报甲方,没有甲方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并自始自终以甲方的名义组织施工。
8、乙方聘用职工必须签订用工合同,并报甲方备案。严禁聘用童工及法律规定禁止聘用的残疾人。
9、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本招标范围的试验、材料取样、安全防护器材的安装、标识等工作,其费用包含在相关项目的单价中,不另行计量。
10、乙方应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保障工人权益,配备必要的安全和防护用具。在任何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承包人提供的民工工资发放表,办理个人存折,直接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工人。
十三、奖励与处罚
1、甲方在钢筋笼加工单价的基础上制定了钢筋笼加工奖励基金,甲方将根据乙方施工表现程度,待乙方钢筋笼加工任务完成后,甲方对乙方钢筋笼加工进行考核,考核标准为:钢筋笼加工5元/t,具体考核办法甲方另行规定。其他部位钢筋加工考核不在此范围内。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无需乙方签字确认,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四、计量与支付
1、经甲方验收合格,数量经现场技术员、工区负责人签认后按照经理部结算管理办法流程办理。
2、变更增加的工程数量待业主批复后方可结算。
3、甲方支付乙方90%结算款,工程交工半年,无任何质量缺陷,甲方返还10%质保金。
十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进行再分包或转让本工程任何一部分或全部工程,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施工资格,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时间进场,并按投标承诺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其他施工队伍,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任何失误、故意造成甲方工程的损害,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施工资格,乙方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一切分歧和争议,都应及时协商解决。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9:项目经理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
1. 全面负责建筑项目的管理和运作,确保制度和流程有效执行,项目计划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控制,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
2. 准确理解项目要求,参与项目初期的研究、方案选择、技术论证,主持设计过程中结构专业的方案优化;
3. 负责工程各阶段设计、施工任务书的编制;
4. 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消防和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实施监控;
5. 协调工程建设各阶段设计、进度、安全方面文明施工,确保科学合理;
6. 负责组织施工过程的分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手续;
7. 负责项目的成本控制,根据工程进度和工作量完成情况控制预算,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
8.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10:商场货架加工承揽合同协议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
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1:2024年加工合同基本格式
甲方:宁夏____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职务: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生产承包制,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调动承包户承包经营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额承包管理面积
1、承包位臵(乙方承包田地的位臵):
2、承包面积/棚数:
二、承包管理的用途
乙方承包的土地必须按照甲方规定要求种植指定作物,不得私自改种或间种其他的种植作物。
三、土地承包经营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的承包经营期为年,自20_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计酬方法
1、承包人缴纳元管理保证金(避免中途不打招呼溜走)。
2、承包费元/亩(或者棚)(具体考核由成活率、生长量、阶段
性工作完成三部分组成,按照《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20__年技术实施方案》执行)。公司将按照如下项目进行分解:其中:
1)、正常的生产管理工资:元/月(20__年月-月,个月计算,每月考核发放);
2)、考核工资:元,按照《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20__年技术实施方案》执行;
3)、(选项)保证金元(此款适用于大田葡萄的埋土越冬成活率保证,避免承包户不认真埋土,此款金额在次年葡萄出土后视成活率进行发放)。
五、生产成本投入
1.承包区域内的的苗木、滴灌设施、(描述根据田里不同作物,公司投放的不同固定性资产)等设施由甲方作为固定资产投放,由乙方使用。凡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补齐。
2.当年物化成本(农药、肥料、水费、农机作业费、材料费等)均由甲方投入,乙方未向甲方报告而私自投入的甲方不予承担。
3.甲方提供的生产资料乙方必须按时按量施入,如有私自囤积和处理者,按市场价3-5倍赔偿。
4.成活率保证在(此款双方商定一个成活率,在某个范围是是合理的,超过某个范围内是不合理的,在合理的范围内缺苗补苗等由甲方负责补齐,甲方承担费用;超过合理范围的,由乙方负责补齐,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产品及产量处理
1.田里产品均属甲方所有(含等外果、种条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乙方必须认真看管果品,凡发生产品流失或自行倒卖者,乙方必须按市场价3-5倍赔偿。
3、超产奖励:根据田地实际情况,已进入挂果期的乙方承包区域产量定为平均斤/亩/棚,乙方达到此平均产量后,每超1斤,甲方奖励乙方元。(奖金总金额以超过基础产量数据计算)
4、低产处罚:根据田地实际情况,已进入挂果期的乙方承包区域产量定为平均斤/亩/棚,如平均产量未达到斤/亩/棚,产量每降低1斤,
乙方向甲方缴纳罚金元。(罚款总金额以实际差额产量为基础数据计算)罚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外缴纳。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制定并实施田间管理规章(主要是该年度相关田里的主要工序,即乙方承包期间需要做的主要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生产技术指导和监督乙方对田间的日常工作管理。
3.负责当年生产资料投放和机力作业安排。
4.按时按等级回收果品。
5.定期对乙方管理及生产情况进行考核。
6.按合同约定给乙方支付报酬。
7、按照公司实际情况,给乙方提供住所,免住所租金,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按甲方的田间管理规章和技术要求进行田间管理,完成所有管理项目;进入挂果期的田地,必须按要求生产出合格果品。
2.承包管理期内,乙方不得擅自买卖、出租、转让、顶替、撂荒承包管理的土地,并不得将葡萄园转作其他用途。
3.自觉保护和监督所承包的区域。凡造成植株流失、果品流失、牲畜践踏等损害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4.进入结果期的区域,乙方需按甲方质量要求采收,按级分装果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收,以防影响果品销售。
5.每个承包户,承包期内有维护公司形象的义务。
6.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信守合同,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九、劳动保护及福利待遇
1、甲方给乙方发放价值元人民币的工作服一套(中途离职者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由个人承担部分)
2、承包期间乙方因违反公司制定的劳动安全制度,违章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负责。
3、甲方根据岗位的需要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承包合同期内甲方给乙方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十、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时按量供应生产资料,不进行技术指导,不及时收购产品,造成乙方直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
2.如乙方不按要求进行生产管理,不及时采收果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3.如乙方不认真管理,达不到甲方考核指标或不能胜任此项管理工作,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终止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甲方结清乙方管理期间的生产管理工资。
4.如乙方未经
甲方同意,擅自退出承包,放弃管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负担退出承包前的工资,同时终止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
5.如乙方不按要求管理,甲方可雇工管理,雇工费用从乙方工资中扣除。十一、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冰雹等特大自然灾害),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其它约定
1、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壹份,叁份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篇12:加工定做合同
定作人(甲方):
承揽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电瓶产品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的相关事宜,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内容
加工定作内容:就乙方目前生产的20多个品种的电瓶,甲方暂定在合同期限内向乙方定做30万支。
第二条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加工定作方式
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所约定的加工定作方式为:由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进行加工制作,生产出成品后,向甲方交付产品,乙方收取加工劳务费。
2、在本合同期限内,生产原材料和成品的所有权均系甲方所有,乙方只具有收取劳务费的权利和义务。
3、关于其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税、费等问题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加工劳务费
乙方完成甲方定作的工作量后甲方按成本价的15%向乙方支付加工劳务费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期限内,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生产电瓶产品所
需的一切原材料,乙方提供仓库供甲方用于原材料和产品堆放,甲方对原材料享有所有权,甲方派专人就原材料签收登记、保管,并按生产进度的需要发放原材料。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进行加工制作,如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的,甲方可拒绝接收成品,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成本损失。
3、乙方应对生产的成品,分批次向甲方移交。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置甲方的原材料或成品(包括不得变卖、转移、出售、赠与、担保等)。
5、合同期间,非因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情形乙方不得停工、停产。
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的原材料或成品。
7、如甲方认为有需要对生产的产品办理质押等手续的,乙方应全面配合。
第六条验收标准
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乙方
下线的成品每天向甲方办理移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妥善的保管好甲方供应的原材料和生产线上的半成品及未交付的成品,在此期间,如存在损毁灭失等情形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如擅自处置甲方的原材料或产品的,则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
篇13:关于畜禽养殖及畜禽产品精深加工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按照政协通海县XX年工作计划和主席会议的安排,在政协副主席杨开伟、杨文良的带领下,于XX年3月28日至4月7日,组织政协部分经济科技界委员、县畜牧局负责人以及部分养殖大户和食品加工企业法人共10人,对四川成都德阳市、什邡市、宜宾市、新津县等地的食品加工和养殖业情况进行考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四川成都等地畜禽养殖及畜禽产品加工的基本情况
四川成都等地被誉为天府之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食品加工业走在全国的前列,成为四川省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成都市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各种养殖及食品的加工。把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的增收有机结合,为促进当地养殖业和食品加工业发展,发挥养殖和食品加工业的特色优势,经过他们认真调查研究、方案比较、反复论证,委托国家有关部门对本地养殖产业、食品加工业发展进行了总体规划,把德阳市、什邡、宜宾等地规划为高品质无公害猪肉的生产、加工基地,把养殖产业列为城市和农村经济的主要支柱和帮助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首选项目,并据此提出建设100万头以上生猪屠宰加工厂,以此为龙头,联动、带动成都生猪产业化发展项目,确定由德阳、什邡知名企业四川省什邡高金元一食品有限公司、得益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的美好火腿肠生产线、泓阳养殖公司等承担项目实施。
整个项目通过良种繁育、商品猪生产、饲料加工、生猪屠宰加工、流通体系及防疫检疫监督等五个工程体系的建设,完善了生猪产业链,推进生猪产业化和食品加工进程,通过打造绿色品牌,提高产品质量,繁荣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各地区及周边养殖业、食品加工业和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使养殖业和食品加工业成为本地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富民强市的一项重要战略工程。在考察中我们还了解到,四川高金食品有限公司是以遂宁高金为母体,整合“高金”射洪公司、宜宾“高金”、广元“高金”、泸州“高金罐头公司”、“高金”牧业、“高金元一”组建而成的以生猪繁育、养殖、屠宰、分割、鲜销连锁经营、罐头食品生产及猪肉食品精深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四川最大的出口型肉类综合加工企业。该公司年生猪养殖能力达100余万头,加工能力达250万头,销售收入达18亿元。XX年被认定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目前,该公司投资3.3亿元,引进丹麦、德国、法国等世界一流的屠宰、精深加工设备和工艺技术,按“欧共体”、美国农业部等国际质量标准,建成以冷鲜肉、高低温西式肉制品,对日出口的“蒸煮肉”、“熏烤肉”制作及生物科技开发为一体的大型、现代花园式的高金食品科技园。高金公司强大的实力与良好的发展势头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目前,新组建后的高金元一公司拥有按“殴共体”卫生检疫加工工艺设计的年屠宰60万头生猪的自动化生产线,年产分割肉、白条肉、冷鲜肉、大小包装肉制品及副产品100余个品种、3万余吨,其中“元一牌冷冻猪分割肉”获得国家“a级绿色食品”认证,公司从生猪原料的采购到市场销售,经过了29道工序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先后通过了iso9000和haccp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的认证,并获得四川省无公害生猪生产基地认证和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产品在成都、德阳等城市的各大超市深受消费者信赖,冻产品主销北京、上海、东北、广东、湖南等全国十多个省市,并对香港、澳门和俄罗斯进行了出口注册。公司还被盛市、县三级确定为XX年至XX年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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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不锈钢门窗承包加工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乙方就“第七师130团农贸市场改扩建工程”塑钢窗、断桥隔热门制作和安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第七师130团农贸市场改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130团旧农贸市场旁
3、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监理单位:新疆银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工程施工内容:
1、塑钢窗、断桥隔热门(含百叶窗、老虎窗、安全钢化玻璃)制作和安装,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运输、包装、保管、送检检测、现场协调、现场安装、框边塞缝、塑钢窗、断桥隔热门成品保护、现场负责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
2、塑钢窗、断桥隔热门综合报价含运输费、制作安装费、机械费、管理费、检测费、辅材费、税金、气密性、抗风压检测费等,含工程资料费,工程资料竣工验收完汇总移交总承包施工单位。(后详见门窗报价附表)
3、本工程塑钢窗乙方必须提供大样,甲方选样。乙方提供的所有样品必须由甲方确认保存,所提供样品以竣工验收为依据。
三、合同完成工期:自该工程砌体施工完成起,施工工期自20xx年8月15日开始制作,到20xx年9月10日前全面完工,工期25天。
四、合同价格及支付
(一)合同价格
1、塑钢窗、断桥隔热门价格包括制作和安装、运输费、机械费、管理费、检测费、辅材费、税金、气密性、抗风压检测费等,含工程资料费等,门综合定价580元/m²,暂定金额33.8万元,窗综合定价280元/m²,暂定金额4.2万元,按实结算。其中百叶窗、老虎窗、安全钢化玻璃制作和安装含税工程单价,甲乙双方另行计价。
(二)付款时间约定:
1、第一次付款为门窗所有材料到场后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第二次付款为所有门窗安装完毕后付合同总价款的20%
第三次付款为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工程量付款至工程总价款的45%
2、工程保修款为5%,保修期为一年,乙方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三)付款方式:现金、转账
(四)图纸资料: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所需相关资料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资料、技术参数作为设计依据
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
五、质量标准
1、所有门窗尺寸均为洞口尺寸,应与实际尺寸核准后方可下料,具体尺寸、数量以实际为准。
2、塑钢窗型材为屯河牌,65型材白色,塑钢制作,厚度2.5mm,钢衬为镀锌,厚度为1.5mm;玻璃为4+12+4浮法玻璃,采用铝条双密封,其他辅材执行门窗报价附表。窗户均为内平开窗。
3、断桥隔热门型材为源泰或者新铝牌,65型材灰白色,断桥隔热门,框壁厚为1.8mm,为普通烤漆;玻璃为5+12+5钢化玻璃,采用双面胶条,其他辅材执行门窗报价附表。
4、外门抗压性能分级指标为3级,门窗水密性分级指标为2级,门窗气密性分级指标为2级,门窗空气隔声性能指标为30dB。
5、本工程中门、窗玻璃的使用均须符合国家《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要求。各类门窗产品均须有国家或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明,塑钢门窗施工与安装应符合《塑钢门窗安装及验收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配套使用。
6、该工程所需的型材由乙方采购,所采购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且具备质量合格证明资料等。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7天内与乙方确认门窗加工生产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甲方与乙方、监理单位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3、协调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场地和水、电接入点。(住宿、生活乙方自理)
4、协调提供半成品及工具堆放场地
5、甲方按合同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6、甲方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7、乙方采购的门、窗原料到乙方厂房时,须通知甲方到场验收后,乙方才能开始生产。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监理单位和甲方按规范要求负责随机抽检乙方进场的成品门窗材质质量(每批不少于一次)至检测部门进行性能检测。
2、乙方在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组织下及时与总承包单位办理土建洞口交接工作,提供施工现场门窗安装基准线,确定门窗安装位置,满足安装要求。
3、在门窗安装完后,门窗框边密封工作由乙方负责,门窗收口工作由甲方协调总承包单位施工。
4、工程竣工交付前,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属于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修理,若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由甲方承担。
5、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并符合有关规定,施工中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达到文明施工。
6、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乙方指定 米秋红 为现场负责人,负责该工程技术管理与甲方的协调沟通工作。
8、如乙方不能按质量和安全要求组织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由甲方另行发包该工程。
9、双方协商一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同意给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的管理费、配合费,此款由甲方直接从乙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付款,应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的2‰的违约金按天计算。
八、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 后生效。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其他事项,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完善本协议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律。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OEM茶叶贴牌代加工协议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
住所/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
乙方作为甲方的供应商,具备茶叶生产的相关法定资质要求,符合"贵天下长期茶产品采购合作商选定项目"投标人的具体要求,并有能力在双方合作期间内保证上述资质的有效延续;
现为增进甲乙双方合作关系,确保双方实现合作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作模式
1.甲乙双方约定合作方式为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贴牌生产模式,所贴品牌为乙方指定商标及产品外观设计。
2.甲方作为OEM产品生产厂商,按照乙方要求生产茶叶产品以及对产品进行包装。
3.乙方作为OEM产品销售商,对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进行销售。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 合作产品: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
等级 规格 单价(元)
2.产品外包装标样见附件一,乙方对外包装以标样为验收标准。
3.甲方决定增加采购品类的,双方应当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拟增加采购的茶叶品类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协议的约定。
第三条 产品的订单
1.甲方根据实际需要,以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乙方下订单。甲方认为必要时,其业务管理人员可以其他方式通知乙方进行生产安排,订单应当注明订单产品品类、数量、规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必要内容。
2.甲方向乙方提交订单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对订单的书面承诺前,有权取消订单。
3.甲方预先 天向乙方提交订单,乙方应当在按照甲方订单要求备货、发货,除不可抗力外情况外,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甲方需求。
第四条 产品的质量
1.乙方向甲方供应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有地方标准的应当执行地方标准,乙方有企业标准且企业标准严于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2.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尚不明确的,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甲方对产品质量有特别要求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3.本条所指的产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产品中存在头发、蝇虫、草梗、纤维等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超标;产品颜色异变、异味;包装破损;产品尺寸超出规格、温度超标;净量不足、超过保质期等。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茶产品应当通过 检测标准( 检测标准变动的,本合同随之变动),产品不能通过该检测的按第九条第二款处理。
5.乙方提供的产品先提供样品给甲方确认,待甲方样品确认后,乙方提供该批次产品,产品与样品质量需相符。
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生产质量问题的,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及开票
1.产品供货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除不可抗力外,上述确定后的价格不得再增加。
2.乙方向甲方供货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甲方根据订单向乙方确定采购的产品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对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票,每笔订单的发票应当于甲方支付首笔货款后与货品一起交付甲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甲方在提交订单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订单所列货款的50%作为预付款,甲方验收乙方所供产品后三日内支付货款的50%。 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第七条 产品的运输
1.产品运输方式由应当根据甲方需求确定。
2.乙方应当以合理方式对产品进行运输装载,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及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
3.甲方选择自提产品的,自乙方将产品装载上甲方运输车辆且该运输工具驶离乙方厂区时,产品运输风险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甲方承担。
4.甲方选择由第三方承运的,由乙方安排产品运输,产品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乙方承担。
第八条 产品的交付及验收
1. 乙方提交订单确定的产品时,应对提交的产品制作清单,清单上应当明确注明供应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
2. 对上述清单标明的产品,甲方在3日内对产品的包装、缺损情况、清洁度和数量进行初步查验,甲方初步查验后认为符合订单标准的,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收货,经签收后的订单产品视为交付。
3. 甲方查验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或者拒收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运输、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4. 供应产品的交付并不排除乙方对产品瑕疵的担保责任,初步查验不能确定的质量、规格等产品情况,乙方应继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5.除甲方特别要求外,产品交付的方式为按订单一次性供货。
6.产品托运的,产品交付的地点为甲方公司所在地,也可由订单另行指定。 第九条 双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 2.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以及经查验不符合订单要求的产品,乙方应当采取更换、修整等补救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订单产品的,应当支付逾期滞纳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百分之 偿付滞纳金;乙方逾期 个工作日未能交付的即视为不能交付定做产品的,甲方有权取消本次订单,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次订单总金额20%的违约金,该违约责任不排除甲方因此产生的其它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4.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产品款项,未按约定付款方式结清货款超过 天的,每超过一日,甲方则以未支付货款部分 作为违约金。 5.甲方不得无故拒收乙方按订单供应的产品,若因甲方无故拒收产品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在产品加工期间,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的,乙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5日内,以书面方式将发生不可抗力之证明文件提交给甲方,据此乙方得以免除合同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超过3个月而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配合另一方将本协议提交所在的食品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3.本合同履行期间为合同生效后一年,合同到期30天前双方均有权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合同到期终止,逾期未告知的,视为本合同再自动延期一年。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篇16:食品加工委托合同范例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下列食品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并执行:
第一条、双方的资质及合作方式
本协议中的甲方承诺其具备销售委托生产食品的销售许可资质,乙方承诺其具备生产委托食品的生产许可资质,双方在被许可的有效期限内,以委托生产方式进行合作。
第二条、每月委托订单数量、内容、期限
1、甲方须提前____________天通过传真或邮件等书面方式给乙方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及提货时间等信息。
2、乙方在收到上述书面文件后,必须在____________小时内以传真或邮件等书面方式向甲方确认上述信息。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法律允许生产食品的范围内向乙方提出委托生产食品的委托要求,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包装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生产的全过程,并有权对委托生产的食品进行验收,对乙方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有权拒收。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接受甲方的委托生产要求,按照甲方的要求自行组织生产并报告委托事务的进展情况;
2、本委托产品的销售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放市场;
第五条、委托生产食品内容明细及标准
详见附件1,具体以订单为准
第六条、委托生产食品的标签要求
标签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标注,并如实标明委托双方的名称、委托关系、地址、联系方式和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事项。
第七条、委托生产食品的质量和包装要求
1、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和包装材料。
2、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第八条、委托生产食品的验收标准、方法、期限及地点
1、乙方生产完毕____________天内通知甲方派人验收,甲方指定____________进行验收,验收地点双方协商决定,甲方须____________天内完成验收,不得无故拖延验收。
2、验收标准参照国家、地方的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九条、委托生产费用、结算方式及期限
(1)委托生产费用按每公斤____________人民币计算,甲乙双方按此价格据实结算。
(2)货款每月结算一次,货款结算时间为每月的____________日。甲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将货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本协议合作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__个月甲乙双方协商续约事宜,重新签订委托协议。
第十条、交货方式
甲方对委托加工的产品检测认定验收后,甲乙双方指派的代表在确认书上签字即视为乙方交货合格。
甲方须到乙方工厂提货,乙方负责安排工人装车,由此而产生的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除上述条件解除合同外,甲乙双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留____________份,以供备案之用,____________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篇17:机械设备零件加工合同
一、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的,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合同条款:(共12条)
2、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额20%支付乙方加工预付款。
3、乙方完成加工向甲方交货时,所有加工的产品零件必须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尺寸。
4、所加工的零件经过甲方复检合格后,甲方可按合同总额的50%支付乙方。
5、所余合同总额的30%在零件装配调试完成,乙方开具税率为17%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后,15日内甲方酌情付清余款。
6、合同的交货日期根据双方要求确定,若乙方推迟交货,违约金每天合同总额的1%从总额中扣除。
7、加工件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加工完毕后,乙方负责加工件运送至甲方所在地的运费。
8、甲方复检时,出现加工件不符合图纸要求、不合格的现象,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负责及时修复或补件;如甲方通知后,乙方未做出补救工作,甲方代替乙方修复或补加工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合同总额中扣除。
9、若乙方在一次性完成零部件不合格率在5%以上时,不合格件处理方法除按合同条款的第六项、第八项执行外,再处以合同总额10%的扣款。
10、本合同附件:甲方外协加工检验格式书及加工图纸,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乙方必须妥善保存甲方所提供的图纸,不得外泄,同零件一同交还甲方。 1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敬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篇18:工业加工合同书格式
甲方(遗赠人):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遗赠人):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去世后,甲方所拥有的财产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财产为,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文件附后。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应于每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___________元,医疗补助费__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第四条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五条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个月不给付费用,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本协议自签字/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19:模具外协加工协议书
一、外协加工试产流程图
二、目的
明确新产品试产所涉及到的环节以及各环节的职责,确保试产工作顺畅开展。
及时解决试产中发现的各种问题,促成新产品顺利量产
三、范围
适用于公司外协加工试产产品。
四、职责
技术部:主导跟踪试产全过程,负责在各个监控点召集评审会议,跟踪评审结论,保障试产的顺利完成。
1、试产前:与外协厂商共同完成测试夹具、仪器设备的配备,准备各项工艺文件的配置。
2、试产中:过程跟进、与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异常问题。
3、试产后:跟进异常问题(含设计、制程、操作等)的处理;输出试产报告,组织召开试
产总结会;审核外协厂商的作业指导书、流程的拟订。
设计部:
1试产前:提供、贴片位号图、原理图、装配图、工艺图、表、功能配置资料、样机、测试项目及指标。对物料状况进行全面评审;发放产品资料;提供产品最新样机给技术部。
2试产中:主导负责功能性故障基板及裸机的全过程的分析处理(工程部和修理工协助);对涉及产品设计问题的临时处理办法、改进方案、永久放行的问题点给出明确处理意见。
3试产后:试产报告输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回复遗留设计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完成日期外协厂商:
试产前:由技术部确认完成贴片程序的编制和钢网准备。
试产中:及时记录并解决贴片中的异常问题。
试产后:将所有异常问题点汇总至技术部,质量部及设计部部。
组装与包装车间:试产的执行与配合,试产问题反馈技术部,质量部及设计部。
采购部:
试产前:将需要外发给外协厂商的材料全部购买齐备。
物料部:
1试产前:将所需外发的材料全部点齐。
并提起发送给外协厂商,并与外协厂清点确认。
并与外协厂填写物料发放记录表。
2试产后:外协厂清点确认剩余材料填写物料回收记录表,并运回公司内。
同时计算物料损耗并填写试产物料损耗单,报告给技术部。
质量部:
1试产材料的检验合格并入库。
2试产产品的检验、判定,配合开发共同制定检验标准。
生管部:
确认物料状况,并与外协厂商确认试产日程。
五、流程运作描述
试产前:
1设计部,与确定试产日期,试产日期确认后,各部门应以计划的日程为目标,完成
相关准备工作。
2设计部在试产前组织技术、品管、生产部门召开质量评审会议,通报产品情况,对产品
中的一些问题点和产品功能特性及要求加以说明。
3技术部和质量部组织外协厂商对产品的可制造性进行评估。
并协助外协厂商的治具准备。
4开发部提供产品资料给,提供产品原理图和工程样机给技术部。
5负责新产品物料情况(包括包装、线材、配件、专用物料等)。
试产物料必须经
确认合格后才能使用。
试产中:
1设计、技术、质量部门应安排专人现场跟踪试产过程,并按试产报告模板对异常问题做
好记录。
2生产线的排拉及具体操作方法由技术部与外协厂商进行协商并现场指导。
3在执行过程中设计部应指导生产重点工位操作注意事项、重要工艺控制等事宜。
4技术部全程跟线,及时协调解决试产线异常问题。
5技术部在试产完成后一周内与外协厂商协商输出正式的生产流程图。
6质量部严格按标准对试产产品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在检验报表中。
试产后:
1质量、设计、外协厂商应将试产过程中所记录的各种质量检测结果和维修数据在试产结
束一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技术部汇总。
2试产完的合格资料由文控归档。
3试产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技术部输出试产报告并召集设计,质量,生管,生产系统各
部门召开总结会,分析试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点,明确改进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
4质量部,在试产后的1-2周召开一次试产问题解决进度会议,确认各部门问题解决进度,直至问题全部解决。
每次会议对试产是否通过进行表决。
并做会议记录邮件发送各部门负责者人。
5再次试产前,设计召开会议确认试产报告中的问题点是否全部解决,并对是否可以进行下次试产进行表决。
备注:
试产是否通过,需各部门负责人员,集体表决。
如有一方在合理情况下对试产结果进行否决,则试产为不通过,下次试产延迟进行。
篇20:模具加工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买方委托卖方加工生产__ __模具共______套。双方达成如下加工协议
模具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序 号 零件名称 穴 数(模具类型) 模具单价(rmb元) 交货条件
总价: (含17%增值税)
以上各套模具使用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模具用料由卖方提供)。
一、双方的权利及责任:
买方责任及权利如下:
1. 买方负责交付给卖方本项目的研发进度要求及计划,并尽可能地提供项目的销售预测。
2. 买方负责交付给卖方执行本合同所需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并且负责技术方面的支持工作。
3. 对交付给卖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买方具有唯一的解释权,当发生歧义时,卖方应征询买方意见,由买方确认。
4. 卖方完成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后,由买方去卖方现场对模具进行验证确认或由卖方提供产品样品到买方进行验证确认。本合同中所指模具包含产品本身的模具及后续生产所需的夹治具和模具。
卖方权利及责任如下:
1. 卖方负责根据买方提供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卖方
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完成符合买方设计要求的模具。
2. 卖方负责按时按量提供认证及样板测试、试产所需的产品。同时卖方必须提供相关产品的详
细的检验测试报告供买方确认。如需修/改模, 送板时同时也要附检验测试报告(注明修改的
地方)
3. 模具由买方认证合格后,由卖方负责模具的封存。如买方同意卖方进行产品的后续加工生产,则由卖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和维护,卖方必须根据买方或买方授权的第三方的订单进行批量生产。
4. 对给买方生产的所有模具,卖方应提供的详细的设计图纸给买方。所有的图纸必须以autocad或pro-eng(pro-el2)制作,并且必须在开模之前以电子档形式传给买方以供批准。
二、 技术条款:
1. 模具的修理和维护:在生产过程中模具的修理和维护由卖方负责;
2. 在双方协商无异议之后,买方提供产品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给卖方, 并派工程人员同卖方进行技术交流或卖方派工程人员到买方进行技术交流,产品图纸及技术要求列表见附件1;
3. 卖方承诺使用所承制的模具生产出的产品能够达到买方的品质要求
4. 卖方承诺使用所承制的模具生产出的产品的产能能够达到卖方的交货要求:
日产能:_______k 月产能:______k
5. 卖方承诺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模具均能达到40万次。
6. 未经买方允许,严禁卖方将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任何一付模具整体或部分外包给其它公司进行加工,否则视为违约,由卖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三、商务条款:
1 . 模具价格:
1.1 经双方协商后,由卖方提供买方认可的模具最终报价,并签订价格确认书,作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2 模具合同总金额(含____%增值税)rmb___。
1.3 模具价格总金额已包含如下费用,卖方不得以以下原因向买方要求费用:
1.3.1 卖方对产品进行成型/二次加工/组装所需的所有夹具和治具的模具的费用;
1.3.2 卖方按合同规定进行模具设计、试模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及人工等费用;
1.3.3 卖方提供给买方进行模具和产品认证的试模样品(800套)的费用;
1.3.4 卖方为保证模具正常生产制作的模具易损备件的费用;
1.3.5 卖方为保证产品正常生产所准备的其他工序的相关工具和治具的费用。
1.4 当买方书面要求卖方根据产品设计的变更对模具进行修改时,如果模具修改较简单, 包括从模具上减除模具材料的修改和其他简单修改,则卖方不需向买方收费;如果模具修改较复杂,对整个模具的结构影响很大,则由卖方根据修改模具所需工时向买方报价,由买方承担相应的模具修改费用。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因模具不能满足买方的要求而进行的修模或改模,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由于卖方原因导致买方需要花费正常技术支持外的人工及费用,卖方应根据买方认可的方式给予相应的补偿。
2. 开模进度:
2.1 卖方在收到买方确认后的产品图档之后,即开始进入模具设计和制作阶段,开模周期为__25__天
2.2 由于买方原因造成制模进度的延误,不计算在内。
2.3 如果卖方模具制作出现工艺和其它的错误,导致模具无法验收合格而买方又急需生产,卖方应先用现有的模具安排生产,同时再根据图纸和样板要求免费重新开模。
3. 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甲方按如下方式付款。
3.1 单独结算的方式: 月结,开票后60天,开17%增值税发票.
3.1.1 本合同制造整批模具的总金额(含增值税)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人民币________元整),买方支付模具总金额的_____%,剩余___%模具费分摊在首50k产品内,如果订单数量不足50k,买方需补给卖方未摊完的模具费。
3.1.2 自双方合同签订后,卖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模具总额的___0%),买方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4. 产品定单:唯有产品样品品质验收合格且经买方书面确认后,卖方方可接受买方或买方授权的第三方的订单。买方授权的第三方同买方卖方签定的订购合同服从于本合同。
四、 产品品质保证
卖方在完成模具后,卖方同意按照买方品质标准以保证产品品质(首件确认报告).
买方对品质标准的内容根据实际需要保留修改的权利。
五、模具所有权
1. 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模具和夹治具及其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和3d)的所有权,均归买方所有,卖方不得干涉买方对模具的处置权。如在卖方生产,由卖方负责保管,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此模具提供给第三者生产, 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模具费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2. 买方付清模具款后,要求将模具从卖方处转出时,卖方必须配合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转移验收,并自行承担费用将磨损部件更换以保证重新开始生产。卖方有义务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和包装处理,并发运至买方指定的地点。所有模具的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和3d)和所有夹治具必须同时转移给买方。
3. 模具转移过程中,如因卖方不当组装、防锈或包装的原因,造成模具损坏,由此产生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由卖方承担。
六、 模具维护
1. 卖方保证模具使用寿命50万次,并在此期间内由卖方负责免费保养维修, 如模具在使用寿命内不能使用, 卖方应负责更换或重新开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 卖方应对模具的修改、维护和修理等情况及时登记造册,无论此种修改、维护和修理是否由
买方提出。如买方要询问有关的技术细节或证据,买方可以随时间登记,无需通知。卖方每三
个月应将登记记录复印一次给买方。卖方应主动定期完成此项任务,无需买方另行提出要求。
六、知识产权
1.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造型及买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为买方所拥有,未经买方许可,卖方不得向任何公司和个人泄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买方仅同意卖方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目的使用买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
2. 卖方同意其不会将买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或信息用于非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否则买方有权追究卖方相应的责任; 未经买方书面许可,卖方不得在出版物,广告中或以其它书面、口头形式涉及卖方提供或已提供之任何资料和信息。
3. 未经买方许可,严禁卖方使用本模具向除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供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由卖方负责;
4. 其它未尽保密事项,依买方与卖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执行。
七、违约责任
1. 如果卖方方未能按2.1中规定的各阶段的进度完成模具制作及送样,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卖方须付给买方本合同总金额的2%作为罚金,罚金累计额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模具总金额。
2. 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造成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产品的品质达不到买方的要求并且在组装过程中导致其他物料的损失和报废,卖方全额赔偿损失和报废的物料及因此形成的人工/停线费用。双方可另行签署>进行约定。
3. 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造成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产品的品质和进度达不到买方的要求,使买方及其客户错过了产品上市的最佳时机,或者买方被迫因此取消此项目,从而使买方及其客户遭受严重的研发损失和备料损失,则卖方除退还所有前期买方所支付的货款外,视实际情况卖方另外承担买方直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
4. 如卖方因为不可抗拒力(包括战争、火灾、罢工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货延迟,买方允许买方免责。卖方应在不可抗拒力发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且卖方仍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若不可抗拒力持续2周以上,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5. 其它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执行。
八、纠纷解决
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在30天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东莞市法院处理.
本合同双方须严格执行,如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必须提前两周征得对方同意,方可终止本合同。
买方: 卖方:
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