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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小常识(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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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3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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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紧紧围绕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宣传动员和全面实施,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保持了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我局坚持把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针对建筑施工实际,对各阶段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一是及时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和层级管理的原则,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局质监站负责抓好日常工作,切实加强了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二是结合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实际,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开展作了专题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全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活动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和各责任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按照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三是及时组织召开了由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市、县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精神,并就我县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使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及建设项目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是关系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事,增强了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要求各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建筑施工工作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在坚持“一手抓工程质量,一手抓施工安全”的同时,狠抓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规范安全教育,群防群治,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临边防护、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管理、吊篮施工等方面的安全专项检查,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

按照省市县安委办关于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部署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确定了“两个方面”为排查重点,一方面是把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等作为重点,另一方面是把工程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设备倒塌、作业触电、物体打击等专项整治作为重点。我们采取的方法是: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边治理”的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做到不漏掉一个检查项目、不留下一个隐患死角。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解决的,现场监督整改落实; 不能立即整改的,则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短时间难以解决的,则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由监理单位现场监督整改,质监站定期督办;针对个别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差,安全管理混乱,整改不到位 的项目则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并派专人现场监督,有力地推了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特别是7月份以来,我局认真吸取甘州区“7.2”事故教训,按照市建设局各项专项检查要求,把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夏季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环境卫生等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工作机制,在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重点对各在建工程的薄弱环节、重大危险源、违章作业、非法违法施工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各专项检查范围和重点,对每项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登记及使用登记情况、施工吊篮运行及日程检查情况、吊篮安装拆卸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及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建筑渣土处置规范化等方面逐一开展检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施工企业自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68 项次,已整改68个,排查率达到了100%,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我局督查建筑工程42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2份,下达停工通知书10 份,督查安全隐患及问题99条。国务院安委办检查组和省安委会暗访检查组对我县3处建筑工地检查反馈的40条问题,我局已督促施工企业积极进行整治,均已全部整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施工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基础管理不扎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二是一些责任主体单位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视不够,自查不全面、不深入。三是部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特别是部分一线作业工人的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差,“三违”现象还在一些企业和项目中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常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行政,严格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高标准要求,全方位排查。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突出建设项目施工环节事故隐患突出的重点部位,突出长期制约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重点问题,结合当前施工特点,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深基坑、脚手架、高处坠落、作业触电、起重设备倒塌等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督查与整改治理,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最重要的工作职责,督促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针对一些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将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经济处罚及行政处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把百日攻坚行动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针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发现的个别施工企业实施方案不完善、排查工作不深入、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等问题,作为今后督查的重点,督促这些企业和项目认真“补课”,重新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和计划。将组织“回头看”再检查,有针对性地抽查部分企业和项目,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消除,进一步提升我县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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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施工现场安全自检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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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供销家园工程于六月三日按六月安全月要求进行了全面自检,工程的安全,质量均符合规范要求,现就工程的安全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管理检查

1、已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安全专项方案已按要求进行落实到位。

3、已对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做好安全 台账记录。

二、文明施工检查

1、施工材料,构配件已按照要求进行堆放。

2、迎街面围墙拆除部分已进行封闭处理。

三、安全防护检查

1、通道口已搭设防护棚,楼梯口按规范设置防护栏杆,采光井已搭设脚手架。

2、外架悬挑部分已铺设脚手板。

3、外架搭设高度,安全网绑扎已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4、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已落实到位。

5、施工现场已挂安全警示标志牌。

四、施工用电检查

1、施工机械已做接地保护,保证了“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2、配电箱开关箱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3、现场用电管线以架空,并做绝缘保护。

4、个别私拉乱接现象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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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施工升降机租赁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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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台

安装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使用期限的界定方法:自设备安装、调试完好后交付使用时,开始计取费用(以乙方签认的设备交接使用通知单日期为准)。

第三条:费用计取方法、结算依据及付款方式

1、升降机租赁费为______元/月,含升降机司机工资(司机由出租单位安排),不足整月按实际使用天数折算。升降机使用过程中如遇春节、农忙或其它原因停工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单位,停工期间不收取租赁费。

2、进出场运输、装卸车及安、拆费用由出租单位承担。

3、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由甲方在工程款中代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设备进场安装时间。

2、承担设备基础施工。(基础所用材料及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提供设备安、拆所具备的条件(作业场地、吊车进场道路;包括临时电源线引至塔机配电箱,以及其它障碍物的清理),确保安、拆作业的顺利进行。

3、设备使用期间,应负责设备的安全保卫,防止人为破坏和偷盗。若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确保人、机安全。

4、设备顶升及安装附着时,由甲方负责。

7、设备使用完毕,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退场,视为正常使用,按照4000元/月继续收取租赁费直至设备退场。

8、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设备转租和抵押。

第五条:甲方责任:

1、按约定时间组织设备进场,保质保量完成安拆任务,按时保养机械设备,保证正常运转,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2、提供技术资料,配合乙方对基础进行验收。并负责办理升降机安装申报手续及检测报告。

3、使用期间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司机应抓紧时间抢修。现场解决不了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维修人员5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一般故障应在2小时内抢修完毕,特殊情况尽最大努力缩短修理时间,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每月机械故障时间累计超过1天,租赁费按日扣除,并赔偿乙方相应停工损失。

4、升降机司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工地管理,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做到优质、高效。不能发生顶撞项目管理人员事件。如有事外出应向项目部请假,并保证施工现场需要,根据施工安排必须加班加点,否则造成影响工程一次罚款500元。

5、甲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乙方指挥人员的违章指挥,保证施工安全。

6、在安、拆和施工中因设备故障及违章操作发生的意外事故甲方负责。

7、根据《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甲方应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其各部件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有关规定,保养维修更换部件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8、本协议自设备使用费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第六条: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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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5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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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发包人将工程项目委托承包人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务必严格执行。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期限:

3、工程地点:

二、协议资料

1、安全职责条款

承包人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标准进行安全生产:

⑴承包人负责编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对由于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全责。

⑵承包人务必具备承包本工程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保证证书的真实有效。

⑶严禁承包人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工程。

⑷严禁承包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⑸承包人务必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于需要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务必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如因各种因素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变更时,务必向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报告,重新组织论证,经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⑹承包人务必对全部分包人、其他分包人进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包括所有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期间如施工现场或因施工发生的职责事故,包括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以及由此导致的民事、行政、刑事职责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务必与所有分包人签订贴合国家和本市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权力、义务,并监督执行。若承包人未执行此要求,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安全管理职责和经济损失。

⑺承包人应承担对特殊工种证件审核不严而造成工程重大或终身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职责;承包人如违反上述安全管理条款及各项强制标准的规定而造成安全职责事故、隐患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安全管理职责和经济损失。

⑻承包人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务必采取对地下基础设施的勘察、保护措施,否则因此造成的职责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⑼承包人派驻现场的项目部应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1号令》的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工程师。

⑽承包人务必保证所有应用在永久工程上的材料、设备、设施等产品(包含但不限于)的构造、性能贴合向发包方的承诺及设计要求,同时贴合国家相关安全、消防、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2、安全措施条款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所适用的安全规章,并且:

⑴高度重视所有授权驻现场人员的安全,并采取任何必要和适当的措施,持续现场(在其管理的整个范围内)和工程(包括所有尚未竣工的和尚未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⑵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或为了其他原因,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带给并保证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

⑶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带给便利,并带给保卫所务必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等。

⑷应根据发包人要求,依据各合同缴纳必须的安全保证金,并遵守发包人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3、安全保卫工作

承包人应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组织施工。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随时设立和维护如下设备设施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交付后撤除。

⑴在现场入口的显著位臵设立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一图六版”或类似要求,资料包括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

⑵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足够的安全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等。

⑶“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

⑷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

⑸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臵及操作说明。⑹如有条件,应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

⑺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24小时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

⑻必须数量的合格消火栓和手提灭火器。

⑼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⑽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⑾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委派一名具有合法上岗资质和有足够经验的安全员或安全工程师常驻现场,该安全员或工程师应负责组织召集和主持每周至少一次的有所有在现场工作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一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⑿对于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承包人应立即进行整改,报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的施工。否则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视情节状况,对承包人处以罚款以至停工整顿的处罚并同时抄送发包人,损失由承包人负担,发包人具有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⒀所有电工、架子工、电焊工、起重机司机、信号工、电梯司机、翻斗车司机、卷扬机司机、爆破工等特种工及砂浆和混凝土搅拌机、钢筋成型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务必是经过专业培训、技术熟练,持有临时操作证或相关证书的人员;所有工人在进场作业前务必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向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出示这类证件;承包人保证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违章使用工人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⒁承包人应对所有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架、汽车吊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在使用前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并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检测。要保证其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所有机械设备应有安全操作防护罩和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等。

⒂承包人应对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承包人应在核实后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务必严格依照政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等的要求。

⒃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⒄承包人制定的用于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的手段、措施、方法和程序等应报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备案;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

此类审核或备案不解除承包人受合同制约的任何职责;承包人还应为那些不便于人员进出的永久工程施工区设立紧急状况下逃生的疏散通道。

⒅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及发包人的保障

①承包人应负责和保障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免于承担因工程施工所导致的对任何人士的人身损伤或死亡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职责、损失、索赔或诉讼。

②承包人应负责和保障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免于承担因工程施工所引致的对任何私人财产的损伤或损害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职责纠纷、损失、索赔或诉讼。

③承包人务必承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邻近建筑物、构件及市政管道等的日常操作所造成的影响,负责修复工作的赔偿及负责相关法律职责。

④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时填报风险费用,承包人在合同上务必承担可能于施工时产生风险的经济职责及其它合同上的义务。

⑤如承包人或分包商雇用的工人或其它受聘于工程或与合同有关的人员身体受到任何损伤时,无论是否有申请赔偿,承包人务必立即将事件书面通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⒆现场保卫和治安承包人应为施工现场的保卫带给足够的保安人员及相应的设施和措施。

①承包人应为现场带给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与本工程无关的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该授权人员仅限于发包人和承包人的雇员、其分包人的雇员、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人员、设计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雇员以及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执行公务或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被盗或被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等。

②承包人应始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他的雇员或工人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行为,并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公众及其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

③承包人应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现场出入制度并报发包人安全保卫部审批;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承包人须对施工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人员进出现场、生活区应有出入证,其中应包括工程名称、证号、持有人姓名、性别、职务、所属公司等资料;出入证应加盖印章和做塑封。禁止

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杜绝男女混居现象。来访人员务必凭有效证件办理登记并经本工程人员引入。

④如果分包人/供应商,其他分包人和发包人,以及发包人雇佣的所有人员已经遵照执行了承包人有关现场保安和保卫管理的各项制度,但因承包人保安和保卫工作的不力或缺陷而给任何分包人/供应商,其他分包人以及发包人在现场的财产造成了损失,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职责。

⑤承包人须对施工及留守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消防及治安培训,并做好教育记录。

⑥承包人须规范项目管理,劳务队伍严格按使用计划进、出场,杜绝出现施工人员或施工队伍随意流窜多个工地、生活区的现象。

⑦承包人要制定施工现场、生活区突发治安案件应急方案,加强保安力量,及时制止寻衅闹事、械斗行为,创造一个和谐环境。

⑧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保卫管理负全部职责,对由此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全面负责。

4、事故报告

一旦发生事故,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以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尽快向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事故的详情。此外,在发生任何死亡或重大事故时,承包人应立即用最快的可行方法通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向其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安全礼貌施工

⑴本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礼貌安全工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礼貌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关设施的设臵、办法的制定与实施、资料的准备等。

⑵承包人应充分认识本工程所处地理位臵,保证本工程的施工始终严格依照不低于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礼貌施工的各项标准和规定。

6、环境保护

⑴承包人应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依照相关要求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环保制度和措施。

⑵承包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及其它对公众财产造成的损害和妨碍的后果,承包人应保证在合同期间,现场中气体散发、地面排水及排污不能超过本地区有关规定的数值。

⑶承包人应保证在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中不得使用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材料,施工材料务必使用贴合环保要求的材料。

⑷承包人应在其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如果承包人违背此项约定的职责,任何后果由承包人完全负责。

⑸承包人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排污和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职责。

⑹如果竣工验收须经过空气检验测试,检验单位须是北京市质检站认可的单位,其检验结果同时提交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三、违约职责

1、承包人违反本职责书或国家、本市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者改正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整顿,且每发生一次可扣减2万元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管理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职责,如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职责及损失。

2、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职责,发包人有权每次酌情扣减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违约金。

3、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职责,发包人有权每次酌情扣减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违约金。

因承包人违反本协议或国家、本市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及其它一切赔偿职责及损失,并承担其它相应一切法律后果,在相应的安全事故未彻底解决完毕前,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解决完毕。

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发包人、承包人签署后生效,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属文件,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作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乙方(公章):

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安全保卫部(签字):(签字)

合同经办部门(签字):紧急联络电话:

紧急联络电话:地址:

地址: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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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校园施工管理安全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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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和上级指示、决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2、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每周应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讨论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有关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4、加强对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

5、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经费,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6、必须按上级要求,设置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全管理(检查)人员,并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7、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做到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8、凡发生轻伤事故应积极组织调查,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加强对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0、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公司(盖章): 工程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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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供电段施工许可证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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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甲方):

职务施工负责人

电话

设备管理单位(乙方)

通辽供电段联系人

工程期限 年 月 日

职务

电话

安全协议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赤峰市友谊大街公铁立交桥新建工程。

2.作业内容:1.1#桥基坑开挖、基坑防护、框构就地制作;2.2#桥基坑开挖、基坑防护、滑板及后背梁制作、顶进框构桥制作;3.3钻孔桩制作、挖孔桩制作。

3.地点和时间:

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影响范围: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

期限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双方必须严格遵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沈铁总发〔20__〕75号)、《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补充办法》(沈铁总发〔20__〕168号)、《铁路电力管理规则》、《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等有关文件的各项规定。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甲方施工不能影响乙方在甲方施工范围内的设备正常运行,甲方按乙方要求对乙方在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及设施进行防护。乙方负责监护在甲方施工范围内供电设备安全。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1.甲方在第一次与乙方签订施工配合协议前,需由甲方牵头组织甲乙双方到施工现场,依据施工平面图向乙方介绍施工时间、地点、作业范围、施工工艺和办法;使乙方清楚甲方施工的方案、内容和位置,明确因施工有可能对乙方供电设备造成的影响和不良后果,做好预防;并共同确认乙方地上地下供电设备,做好书面调查签认记录。甲方在第一次与乙方签订施工配合协议时,须同时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特别是施工中涉及乙方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相关(改造)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查(鉴定)意见、现场调查签认记录(原件)提供给乙方。每月与乙方签订具体施工配合协议前,甲方均应到乙方配合施工的车间确认甲方具体施工的地段内乙方设备情况,确定甲方的本次施工类别划分。

2.甲方本次协议施工属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中有影响供电设备时需与乙方签订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3.在甲方施工前,特别涉及到需参加运输部门组织召开的施工例会时,甲方须将签订的安全协议送至或传至乙方配合车间,乙方根据施工协议和现场勘查,制定相应的配合措施,保证甲方施工顺利进行。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例会取消,甲方不能施工时责任自负。乙方未接到由甲方负责送交的安全协议时,可拒绝配合施工。

4.甲方进行施工时,在施工72小时前,甲方与乙方配合施工联系人联系,确定施工的时间、地点及需配合的内容,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具体施工时间、地点,以便乙方做好人员安排和相应的准备工作,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配合。甲方负责接送乙方配合人员(含工具、材料)。因甲方接送时间不及时,影响配合施工,由甲方负责。

5.施工前,根据施工平面图或在施工现场,由乙方向甲方介绍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和埋设深度等情况,必要时画出示意图,动土施工前乙方指导甲方进行挖验,使甲方明确乙方地下设施的分布、走向、埋深,以便甲方作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在确认有乙方设备地段及安全范围内,甲方动土施工时禁止动用镐(钎)、机械化设备和有可能对乙方设备造成损害的器具,防止对乙方设备(特别是地下电缆)造成损害;必要时甲方应在施工作业面内设好安全警示标记。对不能判明的地下电缆经路,甲方未挖验确认电缆安全情况下不准施工;确认乙方电缆路径后,电缆需要防护(包括挖验后或未明确乙方电缆是否废弃)时,由甲方负责,在乙方人员监护和指导下,用槽钢或角钢对乙方电缆进行防护。未对乙方电缆进行防护,严禁甲方在此区段通行重车、车辆碾压施工或动土施工。如甲方违反协议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动土施工(包括挖验)发现任何电缆时,必须找乙方人员确认是否乙方设备。

7.甲方施工不得影响乙方设备的埋深及安全距离的有关要求;因甲方施工(包括挖验)造成乙方隐蔽设备外露、埋深不足等不能满足乙方技术要求,并且不能立即按乙方标准恢复时,由甲方负责,24小时设专人防护并保证设备安全,同时与乙方进行书面签认;并由甲方负责在双方确定的时间内按乙方标准进行恢复。

8.根据甲方施工情况和请求,在施工时由乙方向施工现场派出指定人员,负责对甲方施工进行监督指导,乙方派出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属设施的分布、走向、埋深,正确指导甲方人员施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听从乙方人员的指导。乙方人员没有到场禁止施工,擅自施工造成后果由甲方自负。

9.甲方严禁超范围施工,需要超范围施工的必须重新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并按新协议内容执行。甲方作业人员及所持机具材料与临近带电设备(电力线路等)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操作者和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对施工机械进行严格监控,防止施工机械刮碰电力支柱、拉线、设备基础和电力线路等乙方设备。各类料具在装、卸、运过程中与电力支柱、拉线、基础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不碰撞以上设备;在电力支柱、拉线、设备基础周围5米以内、电缆径路及其两侧1米、贯通(自闭)等电力线路边线向外侧延伸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区域内,严禁擅自进行打桩、钻探、开挖、取土等作业,严禁堆放材料、机具和废弃物(施工垃圾)等。

10.施工前,双方共同到施工现场及甲方运输施工料具、废弃物的车辆通过的道路确认,甲方施工车辆是否对电力支柱、拉线、设备基础和电力线路等乙方设备构成影响。若有影响,乙方设备在未排迁前,由甲方负责,在乙方设备上粘贴反光防撞标志或设置防撞护桩。未设置防撞标志或护桩,甲方不得施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11.甲方施工中不得随意动用和破坏乙方设备;在乙方同意并有人监护下,甲方动用的设备由甲方负责恢复或赔偿;甲方施工期间造成乙方设备故障、损坏或影响行车、供电时,由甲方承担责任。同时甲方必须就相关情况到乙方交班,否则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的施工。因甲方施工引起的行车设施、乙方设备发生故障后或不能正常运行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抢修或处理,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2.甲方施工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的施工对乙方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可责令甲方立即整改;有危及行车、乙方设备安全的行为和倾向时,有权责令甲方停止施工。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等问题,甲方须立即进行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乙方。由于甲方不履行施工安全协议内容对乙方供电设备构成严重威胁时,乙方有权给甲方出具《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有必要时上报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13.甲方施工涉及乙方设备排迁时,甲方应提前与此项工程主管部门反映乙方设备需排迁的问题,或与乙方协商排迁事宜;由乙方负责排迁时,甲方需提供有关排迁资料,并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示意图和有关施工预算。在乙方设备未排迁之前,甲方不得施工。

14.双方确定施工联系人,并确定联系方式,进行信息沟通,确认施工进度及要解决的有关安全问题。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1、未造成后果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局安全监察部门裁定。

2、对造成后果的由路局安全监察部门按《事规》裁定。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1、安全抵押金

2、安全监督检查费用

3、施工配合费用

八、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内容

1、对发生的事故按《事规》及沈铁总发〔 〕75号文中规定的条款执行。

2、遇有下列事项时协议自然失效

(1)提前或超出安全协议签定的日期

(2)超出安全协议签定的范围;

(3)不履行安全协议内容,违背双方安全协议时。

3、此协议只能作为施工单位甲方办理施工许可证之用。甲方正式施工前,须提供施工许可证,并每月根据施工具体情况与乙方办理具体施工配合协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配合施工或制止甲方施工。

施工单位(甲方)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设备管理单位(乙方)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局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局设备管理(运输)部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局安全监察室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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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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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建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建筑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建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建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建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建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建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

甲方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乙方单位(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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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3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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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总结

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错误,为将来创造更好的工作成绩打好基础,才能自信的担当好职务,出色的尽职尽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总结范文!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总结1

于20xx年开始从事水电安装建筑行业,已有初级水平的工作经验。今年来,我紧紧围绕项目部领导安排的工作思路和本职岗位工作,进一步发扬严谨、务实、团结、奉献的优良传统,顺利地完成了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期间自己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加强,实践经验得到了积累。为了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还参加了安全员培训,材料员培训,并拿到了相关的岗位资格证书。在担任专职安全员时,不仅及时完整的做好了安全资料,而且还跟踪施工作业,对劳务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经常性的深入到工人中去,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谦虚谨慎的向工人们学习实践经验,请教老工人安全施工与保证质量之间发生矛盾时怎么处理,在与老工人积极交流勾通中,达到了共识,得到理解并支持安全管理工作,施工中起到了积极带头做好安全防范作用。同时增进了与工友们的友好关系,更加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动态管理与情感式管理的结合。每次在施工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时刻安全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当即要求整改,杜绝各种机具操作伤害及触电伤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除了做好本职工作以外,我不愿意落后于人,一有时间就钻研施工工法和技术知识,用热情主动、积极务实、认真负责做我的工作原则,以吃苦耐劳为工作精神,我觉得只有认认真真,脚踏实地的工作才会换来应得的报酬,要求自己做事要尽职尽责,不推委扯皮。在工作中有幸与赵经理一同去吴起县工地向领导学到了过硬的施工知识及现场丰富的经验,使所学所看所做的更好的结合在一起。

由于项目领导赵经理的培养提拔,同事们热情的帮助下,我担任了临潼科技大学3—A阶梯教学楼的项目负责人,主管全部现场管理工作。接任工作后由我制定了现场管理制度,职工宿舍制度,办公室管理规定。负责开展施工组织协调,安全管理,建立好与甲方,监理,土建的友好界面。

此教学楼高三层,建筑面积6000多平方米,工程造价1000多万元,框架结构,是树立安装公司在学校建设方形象的好机会,所以自上而下一致认真抓好工程质量,用科学的管理,专业的知识,一流的施工技术,来保证工程质量的优良。

在工作当中,让我认识到作为一个不是很专业的工作人员的艰辛和不易,所以我求知若喝,向技术人员请教,学习图纸,周密布置组织施工,认真全面抓好安全管理。平日里,带着管理人员跟踪作业,现场认真检查施工质量,安排好施工进度,严格要求按规范配置水电管、盒,达到验收合格,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到目前为止,进度已经到一层顶板开始配强弱电线焊管,及水,暖预留洞的施工。现场更需要科学的管理,达到低耗材料,在保证质量前提下,提高施工进度,做好成本管理,节约出来的就是项目部的经营利润。

新的时代,新的工作岗位,要求我更要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件事,跟上建筑业的发展,作为一个与时代,与建筑业,发展同步的人,在工作中尊敬领导,热情饱满,虚心学习,团结同事,创新务实,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今后到任何部门我仍会继续发扬我的优秀工作态度,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错误,为将来创造更好的工作成绩打好基础,才能自信的担当好职务,出色的尽职尽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结2

为切实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能力和文明施工水平,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部《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及省建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要求,扬州市建设局立即转发了文件,召开了专题安全会议,进行了工作部署。在各地、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市建设局于5月26日至6月3日,分两个组,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并于6月4日至6月5日对市区工程组织进行了复查。现将这次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共检查建筑工程项目44个,总计建筑面积89、83万M2,市政工程项目3个。检查中,检查人员各负其责,认真对照规范标准,查找事故隐患,对不符合施工安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该整改的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决不留死角,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这次检查共发出整改通知单10份,其中1份停工整改通知单,查出隐患236条。各县(市)建设(建工)局也按省局要求组织了检查,据统计,各县(市)共查255个项目,总计建筑面积149、8万平方米。共查出隐患470多条,开出隐患整改单36份,其中要求停工整改的项目8个。通过这次检查发现,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文明施工程度大大提高。大部分企业能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组织了自查自纠。但仍有少数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现场存在的问题较多。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尽了解,更没有做到认真履行,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没有认真履行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个别项目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将工程发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个人;拒付、拖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经费等。

2、大多数监理单位已转变思想,提高了认识,但监理单位未能逐级落实安全责任;没有设置专业安全监理人员;监理人员的安全专业知识不足;对有关专项方案未审查或把关不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控制不严等。

3、部分施工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进度轻防护,重效益轻管理,“安全第一”的意识不强。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素质偏低;未制定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施工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场围档大都基本到位,但小区内项目之间无隔离措施;文明施工程度不高;

部分工程主体施工脚手架未超施工层一部脚手架;仍有极少数工程使用毛竹脚手架。

部分施工现场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混淆不清;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箱安装位置不当,或周围堆放杂物不便操作。

多数施工现场塔吊无专人指挥;部分企业,塔吊安装后不进行报验就投入使用等。

四、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各有关单位对查处出有关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依法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各司其职,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3、建设单位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手续的应补办相关手续。

4、对于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施工单位应对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与市安全监察站。

5、施工单位未按工程核验评估程序办理手续的立即补办相关手续。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大力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发展。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人为本,做好三类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严把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关。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坚决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

4、加强市政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将市政建设工程纳入正常化管理。

5、开展村镇建设、工业园区工程建设的安全专项整治。问题严重的移交市城建监察大队处理。

6、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用钢管、扣件、安全网、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具)的规范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

7、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强化日常监督,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通过这次检查,对进一步提高认识,促进市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消除事故隐患,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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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变电站施工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2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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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 安全用电

1、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四、机电设备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五、人员安全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六、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 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 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元。

3、 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 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元。

7、 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七、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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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施工个人安全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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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就郴州市旭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名称暂定名;信用联社商住小区的购房有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自愿参予购买郴州市旭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名称暂定:信用联社商住小区购房,同意推选购房代表.

二、本人自愿委托购房代表行使购房实施方案中的职责.

三、本人同意并执行购房代表制定、公示的各项规定和具体实施方案及以后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并按规定将购房的款项存入购房代表监控的账号、户名:郴州市旭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_

四、本人未执行购房代表公示的操作方案、流程及开发商签订的有关协议内容,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五、所购房屋原则上不允许转让.

六、所选户型(在所选中的户型上签名,没有选中的打_,只能选一个)

1、(五房二厅二卫)约188㎡, ( )

2、(五房二厅二卫)约178㎡, ( )

3、(四房二厅二卫)约168㎡-159㎡, ( )

4、(三房二厅二卫)约140㎡-138㎡, ( )

是否,购买地下车位

分房时,如果所选户型已被选完,则自愿接受户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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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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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一、抹灰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凡不符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禁止高处作业。并严禁酒后高处作业。

3.严格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工具必须入袋,物件严禁高处抛掷。

4.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5.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使用。

6.多种施工机械和电源电器必须由持证人员操作,无证人员不得开机和接电,防止伤人。

7.在外脚手架下穿行要戴好安全帽,在高空危险处操作要系好安全带。

8.对脚手板不牢固之处和跷头板等应及时处理,要铺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手推车运灰浆时的安全。

9.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应分散堆放,不得超载。脚手板上不允许许多人集中在一起操作, 一块脚手板上不得超过两人集中操作。禁止与其他工种垂直交叉作业。

10.砂浆机应有专人操作维修、保养,电器设备应绝缘良好并接地。

二、外墙面砖: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凡不符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禁止高处作业。并严禁酒后高处作业。

3.严格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工具必须入袋,物件严禁高处抛掷。

4.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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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施工安全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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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促进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信阳通信管道建设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信阳金牛山立交桥至红军广场路段

第三条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发生任何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各类事故。

第四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相关资料。

2、甲方应按要求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知会乙方。

3、甲方应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4、甲方应当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甲方应当及时清理开挖路面和顶管作业产生的泥水、集土以及恢复坑、沟等,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6、甲方严禁驾驶乙方所属车辆,动用空压机、切割机等机械设备。

7、发生以下情况,由甲方承担责任:

(1)各类人身伤害事故;

(2)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3)因施工造成的市政设施损坏;

(4)因施工造成的各类经济纠纷;

第五条 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应当教育和督促所属人员遵守安全规定,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乙方应当积极做好协调工作,配合甲方做好施工相关工作,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3、乙方人员不得驾驶甲方车辆,不得操作甲方作业机械。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20xx年6月11日至工程竣工之日。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长通信阳分公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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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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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为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对分包方文明安全施工进行管理、监督,有效地预防、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办理。

一.分包项目开竣工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管理目标

杜绝发生重大火灾责任事故;杜绝因火灾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文明安全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三.安全管理责任人

总承包单位: (岗位证书号: )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岗位证书号: )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分包单位: (岗位证书号: )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岗位证书号: )为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四.协议内容、双方责任

总承包单位

1、签定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的同时,向分包方提供总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份,供分包方组织学习。

2、坚持教育领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参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安全知识、操作技能情况,对分包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参施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参施人员了解、熟知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总承包单位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涉及现场用火或消防安全的分项施工前,对分包单位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总包方有权对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分包方的违章、违纪和安全隐患进行纠正和处罚,并责令整改。分包方整改不力或不进行整改,有权停止分包方施工。

5、根据施组中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现场的具体实际情况,合理划定施工生产和生活责任区,划分到分包单位,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进行检查和监督落实。

6、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施、临时用水设施、大型机械设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标准。完全因总包方的安全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7、协调各分包方之间配合,安排施工时间、作业区域和机械设备使用。

8、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分包单位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北京市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依据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将交底内容落实到每个操作人员,经常对所属工人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安排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消防检查。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消防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3、分包方不得使用超过建筑施工企业允许年龄(五十五岁)及身体有残疾、缺陷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参加施工,禁止使用童工。

(一)进场手续

1、进场后提供单位资质、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许可证、外地企业进京注册备案手续、人员花名册、专业管理人员上岗证、特殊工种操作证报总承包单位备查,并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责任协议。

2、按照北京市对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工人相关证件。

(二)现场管理

1、按照总承包单位划分的施工责任区、生活区、加工区,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管理所属区域。

2、施工使用的材料按照总包单位指定地点,负责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5米),设有明显的材料标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设专库存放,确保安全,严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3、执行总承包单位的生活区(含食堂、宿舍、厕所)管理制度,认真搞好卫生,保持整洁干净。严禁在生活区使用“电热器具、煤炉”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器具。

4、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设置现场消防栓和消防器材。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库)周边,必须设置消防水源或足够的消防器材,以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自救使用。

5、在施工程高度超过20米的,必须设置临时消防立管,管径要求不小75mm,建筑物每层设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和水枪。临时消防立管应在正式消防系统使用后方可拆除。

6、未经总承包单位批准,严禁在工程内住人或设仓库,现场严禁住宿非施工人员或家属(老人、女性、小孩),违反此项规定总承包单位有权停工和处罚。

7、严禁挪用、破坏、损坏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损坏的负责维修,严重的要赔偿或接受处罚。施工中需拆改以上现场设施,必须报总承包单位同意并安排专人负责施工。

8、施工现场范围内严禁吸烟,分包单位坚持日常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安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工人违章进行教育、处罚,杜绝类违章。

9、根据总包单位要求,在现场重点消防管理区域和消防设施设备处,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牌。

10、施工用水不得使用消防系统,防止消防系统失压不能正常使用。

(三)施工管理

1、现场动用明火施工作业(电气焊、喷灯等)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和消防器材。现场开具的动火证当日有效,施工区域和作业项目发生变更,必须重新开具动火证。

2、现场动用明火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已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申请动火证时出示原件审核后方可开具动火证。

3、未经总包单位批准,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煤或其他燃料动火取暖或施工使用。

4、分包的焊机、气割设备、防水喷灯等涉及动火作业的机具设备,进场和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性能完好。防止因机具设备引发事故。

5、现场防水、油工作业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不得在在施工程内存放大量上述材料,携带当日或当班工作使用量。作业时必须与动火作业项目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垂直方向同时进行交叉作业。

6、现场的结构临边、洞口动火作业,必须对临边洞口采取有效防护、兜挡措施 ,防止火花、焊渣坠落引发火灾。

7、分包单位使用的电焊机一、二次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缆,两头接线处使用压线设备接牢,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一二次线端必须有良好的防护罩和接地装置。电焊机必须使用焊机专用漏电保护器。

8、分包单位使用的氧气、乙炔瓶焊割设备必须使用具有相关资质供货单位的合格压力容器瓶体和焊割具,保证使用过程中,气瓶的压力表、气管、回火防止阀性能良好,无破损情况。

(四)生活区管理

1、分包单位的食堂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图纸进行布置,使用的燃气设备必须是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合格产品,燃气瓶与大灶不得在同一房间内,应存放在操作间以外的房间。

2、食堂使用的大功率电气蒸饭车或燃气蒸饭车要确保安全,电气蒸饭车要有专用的开关箱控制,按照“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标准设置。燃气蒸饭车的燃气瓶不得存放在同一房间内。

3、食堂及储物间内严禁住人,严禁使用炉具或电热器具。

4、宿舍区内严禁任何形式的用火,此部位的用火作业不予批准。严禁使用炉具或电热器具。

5、宿舍区用电实施日检制,总包单位的安全人员、电气工长、分包单位的安全人员、电气工长要每天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发现“私拉乱接”违章用电情况,立即进行拆除和处罚,保证用电和消防安全。

6、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宿舍楼要设置消防安全通道,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保证发生火灾时的人员逃生和自救。

五、违约

1、根据本协议约定,若分包单位违约,总承包单位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协议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4、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奖惩

1、施工过程中违章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总承包单位根据北京市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可视情节和造成损失情况给予20-50000元经济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上报总承包单位杜绝了事故发生的、发生事故抢救人员和物资的有功人员总承包单位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七、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

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分包单位人员发生意外伤、残、亡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签章) ( 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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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房子施工安全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5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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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浙江广业建设有限公司

发包人将工程项目委托承包人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期限:

3、工程地点:

二、协议内容

1、安全责任条款

承包人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标准进行安全生产:

⑴ 承包人负责编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对由于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全责。

⑵ 承包人必须具备承包本工程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保证证书的真实有效。

⑶ 严禁承包人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工程。

⑷ 严禁承包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⑸ 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于需要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如因各种因素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变更时,必须向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报告,重新组织论证,经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⑹ 承包人必须对全部分包人、其他分包人进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包括所有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期间如施工现场或因施工发生的责任事故,包括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以及由此导致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必须与所有分包人签订符合国家和本市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力、义务,并监督执行。若承包人未执行此要求,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安全管理责任和经济损失。

⑺ 承包人应承担对特殊工种证件审核不严而造成工程重大或终身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承包人如违反上述安全管理条款及各项强制标准的规定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隐患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安全管理责任和经济损失。

⑻ 承包人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对地下基础设施的勘察、保护措施,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⑼ 承包人派驻现场的项目部应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1 号令》的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工程师。

⑽ 承包人必须保证所有应用在永久工程上的材料、设备、设施等产品(包含但不限于)的构造、性能符合向发包方的承诺及设计要求,同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消防、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2、安全措施条款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所适用的安全规章,并且:

⑴ 高度重视所有授权驻现场人员的安全,并采取任何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持现场(在其管理的整个范围内)和工程(包括所有尚未竣工的和尚未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⑵ 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或为了其他原因,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提供并保证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

⑶ 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便利,并提供保卫所必须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等。

⑷ 应根据发包人要求,依据各合同缴纳一定的安全保证金,并遵守发包人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3、安全保卫工作

承包人应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组织施工。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随时设立和维护如下设备设施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交付后撤除。

⑴ 在现场入口的显著位臵设立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一图六版”或类似要求,内容包括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

⑵ 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足够的安全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等。

⑶ “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

⑷ 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

⑸ 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臵及操作说明。 ⑹ 如有条件,应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

⑺ 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 24 小时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

⑻ 一定数量的合格消火栓和手提灭火器。

⑼ 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⑽ 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⑾ 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委派一名具有合法上岗资质和有足够经验的安全员或安全工程师常驻现场,该安全员或工程师应负责组织召集和主持每周至少一次的有所有在现场工作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 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⑿ 对于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承包人应立即进行整改,报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的施工。否则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视情节情况,对承包人处以罚款以至停工整顿的处罚并同时抄送发包人,损失由承包人负担,发包人具有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⒀ 所有电工、架子工、电焊工、起重机司机、信号工、电梯司机、翻斗车司机、卷扬机司机、爆破工等特种工及砂浆和混凝土搅拌机、钢筋成型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技术熟练,持有临时操作证或相关证书的人员;所有工人在进场作业前必须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向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出示这类证件;承包人保证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违章使用工人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⒁ 承包人应对所有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架、汽车吊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在使用前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并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检测。要保证其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所有机械设备应有安全操作防护罩和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等。

⒂ 承包人应对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承包人应在核实后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依照政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等的要求。

⒃ 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⒄ 承包人制定的用于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的手段、措施、方法和程序等应报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备案;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

此类审核或备案不解除承包人受合同制约的任何责任;承包人还应为那些不便于人员进出的永久工程施工区设立紧急情况下逃生的疏散通道。

⒅ 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及发包人的保障

①承包人应负责和保障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免于承担因工程施工所导致的对任何人士的人身损伤或死亡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

②承包人应负责和保障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免于承担因工程施工所引致的对任何私人财产的损伤或损害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纠纷、损失、索赔或诉讼。

③承包人必须承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邻近建筑物、构件及市政管道等的日常操作所造成的影响, 负责修复工作的赔偿及负责相关法律责任。

④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时填报风险费用,承包人在合同上必须承担可能于施工时产生风险的经济责任及其它合同上的义务。

⑤如承包人或分包商雇用的工人或其它受聘于工程或与合同有关的人员身体受到任何损伤时,无论是否有申请赔偿, 承包人必须立即将事件书面通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⒆ 现场保卫和治安承包人应为施工现场的保卫提供足够的保安人员及相应的设施和措施。

①承包人应为现场提供 24 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与本工程无关的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该授权人员仅限于发包人和承包人的雇员、其分包人的雇员、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人员、设计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雇员以及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执行公务或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被盗或被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等。

②承包人应始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他的雇员或工人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行为,并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公众及其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

③承包人应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现场出入制度并报发包人安全保卫部审批;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承包人须对施工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人员进出现场、生活区应有出入证,其中应包括工程名称、证号、持有人姓名、性别、职务、所属公司等内容;出入证应加盖印章和做塑封。禁止

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杜绝男女混居现象。来访人员必须凭有效证件办理登记并经本工程人员引入。

④如果分包人/供应商,其他分包人和发包人,以及发包人雇佣的所有人员已经遵照执行了承包人有关现场保安和保卫管理的各项制度,但因承包人保安和保卫工作的不力或缺陷而给任何分包人/供应商,其他分包人以及发包人在现场的财产造成了损失,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⑤承包人须对施工及留守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消防及治安培训,并做好教育记录。

⑥承包人须规范项目管理,劳务队伍严格按使用计划进、出场,杜绝出现施工人员或施工队伍随意流窜多个工地、生活区的现象。

⑦承包人要制定施工现场、生活区突发治安案件应急方案,加强保安力量,及时制止寻衅闹事、械斗行为,创造一个和谐环境。

⑧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保卫管理负全部责任,对由此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全面负责。

4、事故报告

一旦发生事故,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以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尽快向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事故的详情。此外,在发生任何死亡或重大事故时,承包人应立即用最快的可行方法通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向其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安全文明施工

⑴ 本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关设施的设臵、办法的制定与实施、资料的准备等。

⑵ 承包人应充分认识本工程所处地理位臵,保证本工程的施工始终严格依照不低于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标准和规定。

6、环境保护

⑴ 承包人应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依照相关要求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环保制度和措施。

⑵ 承包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及其它对公众财产造成的损害和妨碍的后果,承包人应保证在合同期间,现场中气体散发、地面排水及排污不能超过本地区有关规定的数值。

⑶ 承包人应保证在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中不得使用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材料,施工材料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

⑷ 承包人应在其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如果承包人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任何后果由承包人完全负责。

⑸ 承包人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排污和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

⑹ 如果竣工验收须经过空气检验测试,检验单位须是北京市质检站认可的单位,其检验结果同时提交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三、违约责任

1、 承包人违反本责任书或国家、本市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者改正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整顿,且每发生一次可扣减 2 万元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管理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损失。

2、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发包人有权每次酌情扣减 1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违约金。

3、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发包人有权每次酌情扣减 2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违约金。

因承包人违反本协议或国家、本市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及其它一切赔偿责任及损失,并承担其它相应一切法律后果,在相应的安全事故未彻底解决完毕前,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解决完毕。

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发包人、承包人签署后生效,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属文件,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作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安全保卫部(签字): (签字)

合同经办部门(签字): 紧急联络电话:

紧急联络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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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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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证甲方承建“中国银行大庆分行办公楼外立面维修改造工程”有序实施,甲乙双方本着安全第一、规范施工的精神,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大庆中国银行办公楼铝塑铝窗安装工作,乙方组织人员、机械进行作业,并就施工质量与安全对甲方负责。

二、甲方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乙方合格的进场条件。乙方施工前对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乙方开始施工即视为认可甲方的前期准备符合要求。

三、乙方在施工现场需严格遵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如违反将按规定进行处罚,罚金从合同款中扣除。

四、乙方作业时须服从甲方对施工时间与作业面的安排,尤其是涉及交叉作业时。

五、乙方需保证施工人员身体条件需符合作业性质,对所属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作业时须经银行办公室人员同意,严禁私自进入办公场所。

六、乙方施工时需统一着装,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并保证施工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七、乙方人员需统一安排协同作业,对玻璃、金属制品轻拿轻放,特种设备(射钉枪等)由专人管理使用,切实保证作业安全。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作业现象视情况进行批评、整顿、停工、罚款、终止合同等处理。

九、乙方对本协议范围内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己方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负责,赔偿对甲方与他人造成的损失并负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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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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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乙方施工的武咸城际铁路跨武广客专连续梁工程,需在武东车务段管辖内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铁路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铁道部铁办[20__]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有关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上跨架桥施工签订以下施工安全协议:

(一)、施工内容:

武咸城际铁路跨武广客专连续梁防护棚架吊装、撤除及连续梁挂篮现浇施工

(二)、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

武广客专新乌龙至赤壁北区间DK1265+540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防护:

行车安全及人身安全(施工人员、路外)

(五)、甲乙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2、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__】190号)

3、《关于公布“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铁总[20__]331号)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人身(路外)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并按有关规定明指派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指挥。

2、 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要进行营业线施工、行车等规章制度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准上道作业,并设立专职的检验员、安全员、防护员,严格按照各工种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施工前必须与甲方车站充分协商,现场调查,做好安全措施和防护方案后方可施工。

3、 乙方在指定的甲方咸宁北站运转室设施工防护员联系协调工作。施工影响甲方既有线行车时,乙方必须派驻站联络员提前40分钟在甲方信号楼(运转室)进行联系防护和施工登销记工作。驻站联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 乙方驻站联络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登记要点,登记运统-46时,应先拟后登,经甲方车站值班员同意并签认后,乙方驻站联络员方可通知作业人员施工。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结束施工并进行施工销记。

5、 乙方进行桥梁架设施工中影响行车安全时,须按路局施工命令要点封锁施工。甲方车站值班员应作好施工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接到乙方的施工要点请求后,及时和列车调度员联系,并将联系结果反馈给乙方驻站联络员。

6、 乙方在施工封锁点外不得在站场上空进行气、电焊工作,对工作面要进行全部封闭,不得掉落火花和任何物品,不得影响客专的正常试验和运营生产。

7、 乙方不得在防护网内存放施工器械及材料,当需要工程机械及大型吊车、汽车等进安全保护区范围时,要做好防护措施并落实“一人一机”的防护制度。乙方施工人员(含劳务工)进入铁路防护网或站区施工时,必须佩带明显标志,身着防护服装,遵守车站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穿越铁路和在铁路上停留。

8、 因乙方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擅自进入铁路安全防护范围内造成后果(行车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期间及完毕后,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清理。

9、 乙方施工时,人身安全防护由乙方负责,因乙方施工人员及施工地点发生的人身伤害(亡)责任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必须加强进入铁路安全防护范围内上空作业的人员、器具和机械的管理,防止发生坠落,危及行车安全。

11、乙方施工期间加强值班和应急处置,并同车站加强信息沟通。甲方一经发现乙方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时,能随时通过乙方的联系电话发布应急抢修命令。

12、乙方安全职责:乙方在甲方管内施工期间,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得违反铁路有关安全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

13、甲方安全职责:甲方必须加强对营运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按有关规定安排胜任人员盯岗检查,配合乙方做到文明施工,尽量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条件,积极配合乙方的意外抢修作业,确保行车安全畅通;发现乙方有危及行车安全、调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现象或其它违反既有行车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七)、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施工延点、责任事故的,按武汉铁路局有关规定考核。

(八)、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本工程安全监督费、配合费用根据工程影响程度和工作量,乙方共需支付甲方费用共计 元整( )。收款人:武昌东车务段;账户:-1001;开户行:工行徐家棚支行825328,施工结束前结算完毕。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报路局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室核审各一份。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签 订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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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天然气管道安全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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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签约地: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和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双方订立如下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一、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有关安全施工责任方面的规定。

2、督促、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各级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3、甲方应对乙方执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乙方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同时积极协助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4、甲方不定期的对乙方进行安全方面的知识培训,帮助乙方提高安全防犯意识。

5、甲方在开工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代安全事项。

6、乙方在整个施工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并安全考核合格,项目部针对指挥部文件,给予施工队3000元奖励。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全面负责本合同段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2、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应设专人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安全、督促施工安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安全管理。

3、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或业主或监理的督促、检查和指挥,对于查出的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组织好安全施工。乙方应按行业有关规定配置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区域和现场应按规范设置明显和齐全的标牌、施工标志、锥形标等相关防护用具。在施工区域内堆放的砂石料、废弃物和开挖基坑周围要有明显的隔离设施和警示设施。外出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反光背心,穿施工服装,戴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须遵守交通规则,夜间做到不施工,夜间施工材料,物资应撤离施工场地。在施工的危险点、地域,夜间应设置闪烁警示灯。确保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必要时有人持旗指挥。

5、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检查、督促。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现场、工具、用具、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切实保护好地下管线及高压等架空线路的安全。施工前需进行现场勘察,清楚地了解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等的铺设情况,不得盲目施工,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在地下管线情况难以查清时,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作业人员,不准擅自施工,等查清管线情况后再行施工。

7、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地下管线(光缆、电缆等)损坏,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涉。

8、乙方应为所有的参加施工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相关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复印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对其全部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乙方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负责,与甲方无涉。甲方对乙方或其分包人雇用的工人或其他人员不承担有关伤亡赔偿或补偿的责任。

9、施工期间需确保施工路段道路畅通,并服从当地交警进行交通管理。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结果与损失。

2、甲主有权对乙方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如有不予落实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经济处罚。

四、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缺陷责任期期满时失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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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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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发生,广水市路桥工程公司长岭高架桥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工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必须安全统一着装。不准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着装。

二、乙方必须持证上网,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行高空、深坑作业、驾驶车辆、操作机械和机电设备。

三、固定线路长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动电力线路通电后必须有专人看管。电力线使用前应通过万用表检查是否断路,接头处要包裹严实,配电柜、配电盘应随手上锁。

四、没有取得相应特种行业操作证(照)的,不准进行相应特种行业(工种)的操作和未经批准私自操作。

五、危险物品的运输、使用、储存和处置必须有专职安全人员负责。

六、不准使用有主要机件故障的起重设备;不准使用强(刚)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垫块、紧固件。

七、不准以任何理由对安全员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准不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废气及有毒气体没有散尽,通风供氧设施不良时,不准进入深坑、深孔作业。

九、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必须等消除安全隐患后,方能继续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和全部经济责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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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施工安全承诺书范文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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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我单位需要临时占用、挖掘公路路段施工。为确保在公路上文明施工和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保证在施工期间减少公路路容路貌和公路畅通带来的负面影响。施工过程中保证按照下列规定的要求执行:

一、亮证施工。在施工现场悬挂《公路施工许可证》并公示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温馨提示等信息。

二、围蔽施工。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范围采用标准的围蔽设施进行围蔽作业,并设立相关的安全警示等标识。安全围蔽所需的器械、物品等与施工队伍同时进场,在对施工现场做围蔽、安全警示后才组织施工,施工完毕后才撤消围蔽。

三、严格按照方案施工,不擅自扩大开挖和围蔽的范围。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合理配置人力机具,避免在交通高峰和繁忙期间进行施工,避免施工扰民。

四、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导向标志,夜间设置警示灯具。对车辆和行人影响较大的工程施工,除做好交通疏导交通措施外,并安排专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疏导交通。及时对施工范围的道路进行检修,确保施工范围的交通安全和畅通。(施工路段的路面保洁、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

五、施工材料、机具摆放不得超出围蔽范围,临时占道施工现场不得摆放与施工无关的生活配套设施。大型施工现场确需设置仓库、临时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应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的前提下,按照批准的位置设置,但不得设置竹、木结构等影响城市景观的临时设施。

六、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晚上10时30分前完成,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产生的粉尘。

七、施工产生的余泥要及时清运,不得向路面排放,避免影响城市市容和交通安全。余泥堆放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重点路段要立即清运。运载散体物料、施工垃圾的车辆必须经过资质审查合格,持有准许证件。施工期间和施工范围内损坏的其他设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承担原状修复或赔偿责任;

八、以上施工措施,承诺做到每天自检,并自觉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除迅速纠正外,并接受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规规章作出的处罚。因施工作业防护措施不当或管理责任不到位造成任何事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将承担一切后果。

建设单位:

(盖章)施工单位:

(盖章)负责人:

责任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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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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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在生产、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现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施工项目:

二、施工地点:

三、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乙方进厂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岗,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五、施工人员由工程负责人向出入门岗的保安报备,并按甲方门禁管制规定进行

换证登记,以规定的门岗为专用通道。

六、接受甲方交通管制,车辆在厂区内限速行驶。

七、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

八、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厂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双方权利与责任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甲方负责对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及相关规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责任、权利;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全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施工无事故。

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乙方应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建立安全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3、乙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当由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4、乙方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季节或天气特点,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

(二)现场各类危险警示标志齐全、整洁、设置合理。

5、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和处于安全、可靠的使用状态;

(二)来公司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三)确保施工作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现场必须备齐足够的消防器材,摆设位置合理,并对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灵敏有效;

(四)来公司施工单位动用明火前,到行政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带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1份,动火证办理后,方可动火施工,否则公司有权停止一切施工;

(五)施工单位动火前应清理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隐患,待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后确保火源熄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前要制定防火应急措施,备好灭火器或其他防范设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六)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动火;

(七)高处焊割作业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八)禁止焊割有压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处理过的各类油桶油罐;

(九)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要专人保管,专库存放;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有严格的领退料手续和审批制度;

(十)氧气瓶、乙炔瓶和液化气瓶等压力容器要专人保管,单独存放,气瓶上有橡胶保护圈等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附件。

6、乙方应当及时向施工人员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尘面具等。

第五条:安全监督检查

公司行政部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或者抽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作业,可以责令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六条: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六项附件:

(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提供施工方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三)提供施工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四)提供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十一:施工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缴纳安全抵押金20__—5000元。

十二:对违反以上规定和标准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纠正,以后每发现一人次扣罚安全押金100—500元,连续三次受到处罚者责令停工整顿,停工期间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本公司概不负责。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罚安全押金1000—5000元,并由肇事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严重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权取消施工资格。凡安全施工无违章者施工结束后押金予以退回。

十三:乙方自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此安全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此安全协议书自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盖章)

负责人(签字):

外来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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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土木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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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项目部

根据路局计划和安排,乙方在张石高速公路涞源曲村至插箭岭连接线下穿京原铁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桥工程的基坑开挖、后背、滑板、线路加固、桥体顶进、线路恢复、路基注浆、出入口挡墙及附属工程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施工地段的行车及人身安全、明确施工单位与配合单位的责任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 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 作业内容:京原铁路线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桥的基坑开挖、桥体预制、线路加固、桥体顶进、线路恢复、路基注浆、出入口挡墙及附属工程施工。

3、 施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4、 影响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甲、乙双方严格执行《技规》、《行规》及北京铁路局京铁师[_______]_______号《关于公布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和配合作业。

2、乙方按《验标》、《施工规范》、《设计规范》、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的要求严格施工。

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前,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作业。

2、乙方施工人员在车站必须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的统一指挥,乙方施工驻站人员应主动到甲方车站联系施工有关事宜,未得到车站值班员准许不准擅自施工。

3、施工期间乙方应按北京铁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电报),于施工前两天10:00前到车站,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计划施工)》上进行施工登记。内容要与施工计划(电报)相符,正确齐全不准涂改,甲方负责向列车调度申报施工登记。

4、施工前1小时,乙方施工驻站员需持《施工驻站员证》进入车站行车室,在车站办理登记、签认、消点等联系事宜。

5、施工必须得到准许施工的调度命令,双方签认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指挥,严格命令时间,严禁提前动用设备。

6、施工期间乙方驻站员在车站行车室负责联系防护,现场设专人监护,行车室至施工现场拉接直通电话,保证与现场的联系畅通,并及时向甲方车站全班员汇报进度,施工完成后,应及时登记消点,由甲方车站值班员向调度请求开通命令。

7、乙方设置的一切防护或限速标志必须符合《技规》《行规》及路局有关文件的规定,不得干扰正常的运输生产。

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涞源站行车室“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进行施工登记本,由车站值班员受理乙方施工负责人(驻站员)的施工登记。

2、施工开始必须凭车站值班员交付乙方施工负责人准许施工的书面调度命令。

3、施工完毕,根据乙方施工负责人登记消点及开通消点的内容,车站值班员负责向列车调度员请求施工完毕的开通调度命令。

4、乙方在施工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到石景山车务段联系、研究施工方案及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措施,确定施工期间具体施工负责人及驻站员。

5、乙方施工如影响或动用其它既有设备时,应提前征得车站同意并按规定登记要点,施工时要严守时间,延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设专人防护,施工中使用的工具、人员、机械等物不准侵入线路限界,不准影响列车正常运行。施工完毕,彻底清理线路障碍物,必须达到列车运行条件后,方准登记消点及办理开通手续。

7、施工期间,乙方制定防护措施,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施工,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列车通过施工地段时不顶进制度。

8、施工中出现危及行车安全情况时,乙方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通知甲方车站值班员,双方共同采取紧急措施,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

9、车站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尽量给乙方提供方便,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10、确实需要延长施工时间时,乙方按规定提前登记要点。

11、甲方工作人员在发现乙方施工中存在危及行车的隐患时,立即停止施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1、因施工造成影响行车秩序、设备故障、行车、人身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2、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或未按规定履行本协议时,要按照路局文件及法律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事项: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及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定性定责。

3、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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