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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建筑施工合同热门21篇 施工合同(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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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外墙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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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分包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分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第二条:施工依据、材料名称及主要施工工艺按本工程外墙内保温部分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玻化微珠、抗裂砂浆、玻纤网、带园盘塑料膨胀锚栓、Ф0.6热镀锌电焊网),具体要求:

一、12#13#楼南面墙5.5mm无机保温砂浆的做法

1、墙体表面清理干净,刷界面砂浆一遍。

2、抹保温砂浆。

3、抹抗裂砂浆(压人耐碱网格布)涂抹压光,3mm厚。

4、带圆盘塑料膨胀锚栓锚入墙内〉50,@500×500固定Ф0.6热镀锌电焊网。(热镀锌电焊网的具体位置如下图)

二、11#12#13#楼东面、西面、南面墙,3.5mm厚无机保温砂浆做法:

1、墙体表面清理干净,刷界面砂浆一遍。

2、抹保温砂浆。

3、抹抗裂砂浆(压人耐碱网格布)涂抹压光,3mm厚。

第三条:工程工期

1、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工期: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则工期顺延:

(1)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 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 发包人书面认可的其他原因。

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必须满足验收要求,并满足规范要求、保证验收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及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安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协调、建立内部“三检制”为甲方验收积极创造条件,工程质量符合JG149-20xx保温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条:结算方式

1、工程量:外墙内保温面积2。 5.5公分厚约

2、合同单价:3.5公分:41元/m2;5.5公分:50元/m2 (含人工费用) ;

3、其他: 工程量结算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

4、结算金额:

外墙内保温结算金额=合同单价*按实际施工面积据实结算+其他。

第六条:付款方式

第七条: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现场协调乙方施工,并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

(2)甲方需变更施工设计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3)甲方配合乙方解决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事宜。

(4)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施工用水电、道路、施工脚手架、跳板、提升机和存放施工材料、设备的场地。

(5)甲方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审定施工组织设计、质量验收、确保安全及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6)甲方可监督乙方的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如乙方的施工进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不能达到业主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达到规定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如不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对乙方以罚款的方式进行处罚,拒不执行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资。

2、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有现场负责调解、技术指导的负责人。

(2)乙方必须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认真施工。分包人在施工中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发包人。

(3)乙方必须在施工开始3天前,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一式2份,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有关是交底工作,施工完后,配合甲方完善资料。

(4)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若发生工伤(含病故),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有乙方承担工期违约责任,并按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3‰ 。

(6)若乙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无条件进行返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由于质量问题返工以及验收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若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每延误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3‰ 。

(8)乙方负责所有材料的检测并确保验收合格,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弃物,乙方要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清扫。

第八条: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无条件接受甲方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并遵照执行。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完工清场,确保工作面内的清洁卫生;并主动搞好成品保护,不得损坏其它成品和半成品;搞好保卫和防火,防盗、防哄抢工作。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完全履行,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若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办理完财务结算手续,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3、本工程施工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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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人建筑施工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建筑,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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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名称(指分包部分之间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第四条质量标准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承包人(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人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人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工程总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元整。

第七条工程包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人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付款办法

第九条工程期限按本合同第三条的工程范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中间开工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交工。第十一条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第十二条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特殊条款。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总承包人收执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份。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订立

附表1: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预算号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数量预算(概算)价值预定工期开工竣工

备注

附表2:_________________总承包人(发包人)负责供应材料表品种规格单位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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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施工合同文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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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质量要求:GB5021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7、工期要求: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三、乙方工作

1、乙方 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GB50303-20__、GB50242-20__、GB50327-20__等)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须无偿履行保修责任。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业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__________ 元(人民币)。

2、本承包价格包含人工费、机械费、进退场、垃圾清运、材料上运费等。

3、付款方式:

a、开工后8日内,甲方付款________% 元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

b、水电工程隐蔽验收后,甲方付款________% 元

c、瓦工及木基层、木饰面验收后、漆工进场时,甲方付款________% 元。

d、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________% 元。

e 、余款________% 元待壹年保修期满后结清。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

1、甲方负责同业主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2、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包括临时电),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承包价格中相应扣减。

3、所有进场的业主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

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中的条款,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________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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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水利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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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买方单位): ____省套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卖单位): 依照《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的宽城万达所需墙纸样板房供货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使用地点、数量、单价、金额

二、合同价格的说明

1、合同单价为固定综合包干单位,包含材料费、运输费、排版损耗、机械费、施工费(人工费、施工损耗、胶粉等辅材费)、管理费、成品保护费、关税、利润等各种费用,售后服务所需的相关费用。单价为墙纸上墙后按成品面积实际收方的包干单价。

2、合同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 中不作调整:因市场性、政策性变化而引起的任何价格变动,均不影响合同执行,并不得调整合同包干单价。

3、因合同为暂定量,供货过程 中乙方不得因为供货数量与合同不相符而提出任何异议,更不能以此为由调整单价。

三、墙纸质量要求 墙纸镶贴完毕,甲方以认可的样板和本合同要求及G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1、乙方所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墙纸规格、型号、编号供货和施工,提供的墙纸应为指定的优等品。

2、墙纸镶贴应对花对缝,完成可视面应无缝且平整。镶贴完毕后最终质量应达到优良标准。

3、所有墙纸和辅料应无异味,甲醛等有毒气体的含量(或挥发量)不超过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交货及施工工期 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合同数量墙纸备货于施工现场,场地具备安装条件后 天内铺装完毕。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延期完工(若因甲方基础完工时间推迟而相应推迟完工时间)。

五、交货地点及方式: 宽城万达样板房

六、供货方式

1、本合同的数量为根据现场实测的暂估数,乙方在备货时应多于该数量,保证现场施工面积变化时及时补充供应同批号、色号产品。

2、乙方应根据场地大小进行选板铺装,确保同一区域内的墙纸无色差、条纹顺接自然。

3、各个型号的墙纸视货源情况而决定各个型号使用量,可选用全部型号,也可选用其中某几款型号。

七、产品验收及提出异议期 严格按照“货物技术要求及规范”条款进行验收,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乙方无条件更换。

八、产品结算

1、墙纸镶贴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按墙面面积进行收方,核定墙纸的实际铺贴面积。

2、根据收方量进行工程结算。用收方数量和合同单价计算结算金额。结算金额墙纸的收方数量215;合同单价。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五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 30%作预付款。

2、壁纸铺装钱付全款

十、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1 甲方应在乙方墙纸到货前完成墙面准备工作(刮完腻脂和喷完封闭漆),保证乙方到货后能正常施工。

1.2 协调乙方与在场相关单位的关系。

1.3 进行施工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墙纸验收和收方工作。

1.4 支付货款、办理工程结算。

2、乙方职责

2.1 保证所供墙纸的真实、可靠性,严格按合同要求的品种、规格墙纸供货和施工,并确保施工镶贴质量。

2.2 墙纸基层其他施工队伍施工,乙方自行作好基层施工的质量监督。基层不合格,乙方可拒绝施工,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乙方墙纸上墙,即视为乙方对基层质量检验合格。施工后因基层质量造成的已贴墙纸损失、返工所需墙纸及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3 镶贴过程中的材料自行保管。

2.4 自行作好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乙方产品损坏由乙方自行无偿返工;有损坏其它施工项目的成品应照价赔偿。

2.5 自行接装施工用的水电管线,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十

一、工地现场管理:

1、 本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并随时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达不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即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安全施工: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和防火教育,严格按安全规范组织施工,积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文明施工:

3.1 乙方应严格按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文明施工规范组织施工,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保证工地达到文明现场标准(乙方工作人员不能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不能在楼内大小便,违者将处以每人每次1000元的罚款,罚款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直接驱逐出现场。)。

3.2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垃圾必须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出工地。

3.3 本工程的所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已在合同价款中包干考虑,不作任何调整。 十

二、售后服务

1、乙方对本合同产品按“两年维修,”的原则为甲方提供服务。

2、在两年内出现起层、剥落、变色等质量问题,乙方修复或更换,若人为损坏乙方只收取材料费。 十

三、违约责任

1、因色差原因、墙纸质量问题等原因影响到工程效果,乙方无条件在5天内更换,更换后仍达不到标准或拒不更换,视为乙方违约。

2、在工程完工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货,视为乙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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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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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针对临泽村道路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村内规定范围的路基整形、夯实、下水管道的安装、检查井的砌筑,混凝土路面的浇筑、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面积、体积、长度米)完成后实地测量。

六、实际项目及价格:

1、160厚黄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砖砌水沟(挖沟、垫层、砌砖抹灰、回填夯实、盖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装铺设(挖土、垫层、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实)直径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检查井含井盖(挖土、垫层、砌筑、抹灰、回填夯实)620 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农用车300元台班

8、勾机1800台班。

9、三轮车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结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____市____区北石店镇林子村委

施工单位:____县固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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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筑施工热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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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方:__________________设计研究院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 月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发包方和设计方于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 月共同签署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所有单体工程施工图必须在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日前完成,以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2、因功能改变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动,施工图纸应保证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包括地库、地下室增层、阁楼、机房变动等)。

3、钢结构的二次设计由发包方发包,并由设计方进行审核。

4、设计方须派驻设计代表,保证及时、有效的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设计问题。

5、因出图时间延误,施工过程中设计问题解决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按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由设计方负责赔偿。

6、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_________ 鉴定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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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施工水泥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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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以下简称方):

乙(水泥厂):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吨。其中:×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

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 日- 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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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7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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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____________

1.合同:____________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____________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________方):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____________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________方驻工地代表(简称________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____________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____________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________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________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________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工程:____________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____________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____________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____________甲、________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________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____________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____________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________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____________由甲方提供或________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________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分段或分部工程: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____________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________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________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____________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________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____________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____________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____________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________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____________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________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________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________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_____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____________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________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________方代表,________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________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________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________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________方要求已被确认。________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________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________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________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________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________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________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________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________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________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________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________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________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________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________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________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____________

1.________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________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________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________方,由________方承担费用。

________方代表易人,________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__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________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________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________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________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________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________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________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________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________方工作。________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____________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________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________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________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________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________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________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________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________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________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________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________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________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________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________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________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________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________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________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________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________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________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________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________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________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________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________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________方,由________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________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________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________方原因的停工。

________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________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________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________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____________

1.提前的时间;

2.________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________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________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________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________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________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________方返工,________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________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________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________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________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________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________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________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________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________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________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________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________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____________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________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________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________方。甲方代表收到________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________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________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________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________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________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________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________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________方。________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________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________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________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________方,使________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________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________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________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________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________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________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________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________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________方,________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________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________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________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________方验收,________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____________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________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________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________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________方供应材料。________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________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________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________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________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________方。________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________方,________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________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________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________方变更设计。________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________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________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____________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________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____________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________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________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________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________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________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________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________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________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________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________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________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________方。________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________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________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________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________方交付。因________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________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________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____________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________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________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________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________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________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____________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________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________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________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________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________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________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________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________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________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____________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________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________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________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________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________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________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________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________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________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________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________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________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________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________双方答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________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__方: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1.2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____

1.3质量等级:____________

1.4合同价款:____________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____________

3.2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

3.3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___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___

4.2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___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___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5.2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____________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____________

第6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6.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____________

6.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

第7条、________方驻工地代表

第8条、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

8.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

8.3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

8.4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

8.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

8.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

8.7向________方提供的设施内容:____________

第9条、________方工作

9.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___

9.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

9.3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

9.4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____________

9.5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____________

9.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____________

9.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____________

第1条、进度计划

1.1________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

1.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

第11条、延期开工

第12条、暂停施工

第13条、工期延误

第14条、工期提前

第15条、工程样板

15.1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____________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第17条、工程质量等级

17.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____________

17.2质量评定部门名称:____________

第18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____________

第19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2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2.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____________

2.2调整的方式:____________

第21条、工程预付款

21.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____________

21.2预付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

21.3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

21.4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第22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________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23.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___

23.3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_

第24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25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____________

第26条、________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7条、材料试验

第28条、甲方变更设计

第29条、________方变更设计

第3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32条、竣工验收

32.1________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____________

32.2________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

第33条、竣工结算

33.1结算方式:____________

33.2________方提供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

33.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

33.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____________

33.5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_

第34条、保修

34.1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___

34.2保修期限:____________

34.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______

34.4保修金利息:____________

第35条、争议

35.1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违约

36.1违约的处理:____________

36.2违约金的数额:____________

36.3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36.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___

第37条、索赔

第38条、安全施工

第39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4条、不可抗力

4.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____________

第41条、保险

第42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3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

第44条、合同份数

44.1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

44.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___

44.3合同制订费用: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方(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日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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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新版建筑施工合同范文示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254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人:______

承包人:______

二零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______ (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期项目

工程地点:______大武86号

工程内容:______厂房及仓库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 临发改证[215]49号

资金来源:______自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钢结构由发包人提供)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计划216年2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开工令日期加本合同总日历天数,计划216年2月1日-216年5月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1天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五、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预算价约计 _________万元

六、 组成合同文件

本合同文件包括:______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本合同专用条款;

3. 本合同特殊条款;

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 图纸;

6. 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XX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九、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______

住所: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 账号: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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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2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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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施工中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

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以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予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的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的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中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在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 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

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他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 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同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在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可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货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或双方商定的其他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发行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他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天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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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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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发包方: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承包方: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按照《_____》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应填写工程全称

工程地点:?应填写详细地点

承包范围:?应填写单位工程的装饰装修内容

承包方式:?应填写固定价格或按实结算

1.2?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_天(不应写_________个月或_________年)

1.3?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2.合同条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33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汉语。

3.2?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2?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套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填写有保密要求或"不采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条?甲方工作

7.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开工前施工现场所有障碍清理完毕,并具备施工条件

7.2?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

7.3?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内容根据双方约定填写)

7.4?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应办理完施工所需全部证件和批文手续。

7.5?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乙方接到施工图纸七日内。

7.6?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根据提供的设施内容填写。

第8条?乙方工作

8.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完成

8.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每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及下月计划报表各一份(小型工程双方商定)

8.4?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8.5?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8.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按双方约定填写

8.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9条?进度计划

9.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_________日提供

9.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收到后_________日

第10条?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第13条?工期提前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14条?工程样板

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15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6条?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等级:优良(或者合格)

16.2?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16.3?质量评定部门名称:按现行规定执行(不能填写质检站)

第17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填写按实结算或固定价格(应约定风险系数)

19.2?调整的方式:除政策性调整外(可调与否事先双方商定)

第20条?工程预付款

20.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大写:元(人民币)

20.2?预付时间和比例:?开工前_________日

按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20.3?扣回时间和比例:工程量完成50%时,分_________次扣回

20.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每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本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_________份,并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三方确认

第22条?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票(现金)

22.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经三方确认的已完工程量付款,每月_________日前付至95%止。

22.3?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7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8天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品种

第25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26条?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27条?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28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29条?确定变更价款:乙方在变更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变更价款书面报告,经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三方确认

第30条?竣工验收

30.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甲方所需的全部竣工资料

30.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竣工验收前_________天提交_________份

第31条?竣工结算

31.1?结算方式:银行转帐支票

31.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竣工后_________天内

31.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结算报告送达后_________天内

31.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报告批准后_________天内

第32条?保修

32.1?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范围?32.2?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或双方约定,但约定不得低于规定)

32.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32.4?保修金利息: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33条?争议

3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4条?违约

34.1?违约的处理: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4.2?违约金的数额:?按工程总造价3%以下双方约定

34.3?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实际发生核算

34.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按人民银行现行贷款利率(与本工程同期)及滞纳金,工期顺延

第35条?索赔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索赔事件发生14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通知;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36条?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敷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保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7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为准

第39条?_____

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_____由乙方办理(其它险种自愿)

第40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1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1.1?合同生效日期:?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

41.2?合同终止日期:?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结清,本合同条款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份(根据实际份数填写,正副本不应少于八份)

42.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各自

42.3?合同制订费用:?乙方负责

第43条?合同备案、鉴证

43.1合同备案、鉴证承办人:(现场签字)

发包方: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第44条?附加条款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另行签订的书面协议或文件必须与国家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相一致。

发?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编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承?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编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委备案意见

备案机关(章)

年?月日

经办人:

鉴?证?机?关

鉴证机关(章)

年月日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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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筑承包范围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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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地址)的(工程名称)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内容:(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第二条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定额直接费+材料差价)×(1+%).即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定额》计算直接费,加上施工期间相对应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信息价计算出的材料差价,另外取%综合费为最后决算价(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另调整).

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

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结算.

2.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后,乙方一周内拿出预算.甲方接到预算后一周内完成预算审核,凭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付备料款30%,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付进度款,并扣回备料款.实际完成工程量(即工程进度)由甲方现场管理员确定,如乙方有严重异议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参照审定后的预算书进行计算确定.工程竣工时,进度款不超过预算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决算后一个月,付足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后付清.每笔工程款必须全额凭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付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付款审核手续,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

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施工组织管理:

1.甲方委派为本工程管理负责人,委派为本工程现场管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2.乙方委派为项目经理,指派为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代表(或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①砼必须进行随机取样做试块试验,建筑用的钢材必须做好抗弯抗拉试验,试压费,试验费由乙方负担;②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自检,并在验收前12小时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代表以及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或确认数量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

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

隐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

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

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

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第七条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乙方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如果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制止不服从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

第八条合同履约金及违约处罚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履约金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退还乙方(剔除处罚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金.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约的,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从工程决算款或履约金中扣除.

第九条前期要求: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与甲方和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交底,并向甲方递交《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质量保证书》,《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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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外墙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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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你可以参考一下这份内外墙施工合同: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劳动法》及有关管理规定,为优质、高速、安全、低耗完成金科廊桥水乡高层内墙刮大白腻子的施工任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将上述该项工程内墙刮大白腻子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拟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廊桥水乡高层1-4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3、面积:_________________按实结算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包质量(质量达合格工程及甲方指定标准)、包工期,包安全施工,包文明施工。

2、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图纸及变更所示的所有刮白工程并参照业主要求,地下室、车库包括剪力墙和二次结构及梁、柱、顶板在内的刮白施工,做法按业主要求,哑巴洞口不计算工程量,窗口按刮白实际面积计算。

3、所有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承包价格:_________________高层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15元计算,车库按实际刮白面积20/㎡计算。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每月20日上报月进度计划,次月20日支付上报计划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到总价的80﹪,工程决算后付到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返还。

五,订金:_________________乙方需交甲方订金高层加车库计壹拾伍万元整。六,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____经项目部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项目经理签名的工程量作为结算的唯一依据。(结算时扣除质量不合格产生的材料费及安全违章)

七,质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项目部要求和本项目部下发的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对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无条件返工。

八,工期;从开工之日起至甲方指定竣工日(具体开工时间另听通知),每延迟一天甲方将处罚乙方20__元。(节假日及天气原因不顺延工期)

九,安全: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在楼层内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楼层内接料时头、身不可伸出窗外,所有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打架斗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乙双方以及劳动监察部门会同一起分析事故责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相关条例协商处理。

十,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过本中所产生的垃圾应按项目部要求集中到指定位置,如乙方不听从项目部安排,公司财务在结算时将按照项目部的处理结果进行扣款。

备注;凡未交清订金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如乙方不能进场施工,甲方应按乙方(订金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息。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项目部、乙方各执一份,工程款结清本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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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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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现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项目期限

1、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________天(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承包内容

1、工程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项目结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日内,甲方付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元)工程预付款。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____________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工程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____________%的款,留____________%的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支付结乙方。

4、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时,应按本工程经办的银行当时贷款利率支付给乙方。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6、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万分之三罚款。

7、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到有关部门开“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甲方凭盖有乙方印章的发票拨付工程款。

8、甲方应将工程款拨至乙方指定帐户内,不得直接拨至施工队或班组,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质量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甲方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发包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第六条工程验收

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10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逾期开工或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应付工程款的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乙方采购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隐患,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除应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及时采取措施返工更改外,每影响正常使用一天,还应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解决材料物资的堆放和临时设施场地。

(2)在乙方不违反合同条例的情况下,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按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保护甲方设施,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在甲方厂区内走动、闲逛,服从甲方进出门管理。

(2)承担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3)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把好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并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设备进场。

(6)施工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不能按原计划正常施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增减或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7)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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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施工承包通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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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_________

合同价格: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双方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__________________小区景观 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_________

平米等 工程(详见施工图纸)。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 工期:_________

1、 开工日期:_________本项目工程工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始正式施工开始算起。

2、 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 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三、 工程合同价款:_________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际发生结算。

四、 承建方式

1、乙方对建筑工程包工、包料、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2、甲方对乙方所进场材料进行确认核准制。乙方对其提供所承

建工程的饰面样板材料,必须经双方共同确认方可进行施工。

3、 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现场内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 工程付款办法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_________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时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_________支付次数分三次支付。

1、四角亭a亭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

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四角亭b亭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四角亭c亭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廊架c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防腐木地板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

2、工程全部完工后,付单项工程总费用(工程总价)的20%。

3、工程全部完工后三个月内,付工程总费用(总价,包括业主认可的签证、变更)10%。

4、扣留工程总费用(含业主认可的签证、变更费用)10%为质保金,工程全部完工并已验收合格为时间节点计算,一年后支付。

3、此合同所描述款项含税金(即税金由甲方代扣,扣除税率为3.41%)。

六、 工程质量要求:_________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古建筑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 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采用视频资料)。

七、 工程竣工验收结算:_________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申请,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

八、 延期违约责任:_________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500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九、 质保内容

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质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质保期,质保期为十二个月。质保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 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双方在施工中的几项规定:_________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所有修改调整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4、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 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名:_________(甲方) 签名:_________(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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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利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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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生产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试行),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我公司范围内,由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分公司、项目部应当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是指项目部的项目部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

第四条、工程开工后至主体封顶前,重要部位打卡一次;主体封顶后,每半天打卡一次。录入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到18:00.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为岗位职务,应

在规定的岗位履行本职工作,不应擅自离岗从事其它工作,如确需外出或请假的,需要按照规定填写外勤任务单或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一次请假超过3天时应当向公司安质部报告。施工作业处于混凝土浇筑、结构吊装、隐蔽工程施工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的,以及存在下列重大危险源之一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保证在岗在位,不得请假:

(一)高大模板施工;

(二)深基坑和沟槽开挖;

(三)塔吊拆装;

(四)脚手架搭设;

(五)主要部位混凝土浇筑。

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考勤打卡设备由项目项目部提供并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应使用科密式考勤打卡设备。采购打卡设备的费用从安全措施费中列支。考勤打卡设备放置在施工现场门卫。打卡对象录入、考勤数据统计由公司或项目部制定专人负责和管理。每月5号前,汇总出上月打卡对象的考勤记录,并附人员请假条报公司安质科,未按时报送的,视为本月不在岗。

第七条、公司安质科采取不定期检查和明察暗访的形式,对项目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对打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并获得市级以上质量和安全奖项的建筑工程项目,公司对关键岗位人员适当给予奖励。

第九条、对打卡制度执行情况较好的项目部,将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对未能严格执行打卡制度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拒不执行打卡制度的或平均每月出勤不足10天(项目部负责人等人不足4天)的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项目部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见证取样员等的打卡制度,科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安徽敬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____________年10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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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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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理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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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房屋建筑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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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秉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修建位于私人民房一栋,包工不包料,房屋框混结构,一层框架结构七个门面,大厅式,二层砖混结构住房两套。

一、甲方职责:

1、负责采购建房所需全部材料,满足乙方建房进度需要;

2、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

3、进度款落实到位。

二、乙方职责

1、负责修建房屋所需全部劳动工日(包括基础、主体、内墙抹灰、地面平整、外墙一面瓷砖三面水泥抹面,水电安装、化粪池等全部工日)

2、保证质量,符合质量要求。

3、保证工期。

三、付款方式:

20__年7月17日开工付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一层盖板付10000(大写:壹万元整);二层盖板付10000(大写:壹万元)元;瓦屋面做完付款70%;整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质量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余伍千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一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再付清剩余伍千元)。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五、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安全生产

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甲方包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设备,甲方负责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过程所需的水电由甲方负责,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七、工期要求

工程工期为2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自然原因和两违办拦工、工期时间顺延)。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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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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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伍拾肆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女儿墙按每米壹拾元计算,包括水泥砂浆抹面。楼面混凝土捣制另请施工队伍,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负担50%。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叁仟元,完成第二层付款叁仟元,完成第三层付款叁仟元,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七、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XX年10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10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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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工程脚手架施工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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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兹由甲方将________工程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特签定本协议。

1.甲方以清包工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乙方所使用脚手架钢管、扣件、密目网、竹跳板的规格、型号、质量必须符合要求。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的安全生产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条例,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应系牢。架子工必须经过相关专业的安全劳动培训,并持有效证件才能上岗作业。

4.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按脚手架安全操作规范(JGJ59-99)及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其立杆、步距等符合要求,扫地杆必须按要求离地面____cm设一道,沿建筑物四周搭设,剪刀撑必须从地面至顶面互为夹角____度,剪刀撑与剪刀撑之间必须连成一体。

5.搭拆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并认真履行职责。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遗留的材料、物件、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运送至地面,不得向下抛掷。

6.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所有连墙杆、斜拉杆等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许先行拆除。所有钢管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钢管上附着扣件运送地面,或两根钢管同时拆下运送至地面。

7.由于本工程所处位置为居民住宅区,居民进出较为频繁,故必须特别注意安全:所有拆除的钢管、扣件、木板等严禁从高处直接向地面抛掷,必须用绳索捆绑牢固或用人工垂直传递安全运送至地面。如有发现直接将拆除的钢管等向下抛掷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对违章者予以处罚,必要时需追究其刑事责任。

8.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妥当处理。拆下的钢管、扣件等物,应按类堆放整齐。

9.严禁酒后上班,严禁穿拖鞋及穿硬底鞋上高空进行作业,严禁在脚手架上嬉戏耍闹,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10.施工中由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发生重大社会影响或人身伤亡的重大安全事故,另行酌情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1.实施细则:

①上岗作业时不戴安全帽者,按每人次罚款____元;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带的,按每人次罚款____元。(业主及监理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②上岗作业时穿拖鞋及硬底鞋者,按每人次罚款____元。(业主及监理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③违反规定酒后上班的,按每人次罚款____元,并立即停止施工。(甲方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④乙方工人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服从甲方安排及调动,若因不听从甲方安排而造成的工种交接混乱影响施工进度的,甲方则对乙方处以罚款____元。(业主及监理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⑤乙方施工中,如因搭设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而造成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站发通知整改而停止施工的,甲方则对乙方处以罚款____元。(业主及监理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⑥脚手架搭设搭设、使用及拆除中,严禁抛扔钢管、扣件、施工材料等物品,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罚款____元。(甲方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⑦脚手架拆除必须在各通道口及明显位置挂置警示牌,各通道口应布置安全网,并设专人看管。如无以上措施,一经发现罚款____元。(甲方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1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待工程验收结束自行解除。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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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筑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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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筑工程施工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合同。

第一部分:工程内容

第一条:工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范围

第二条: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第四条: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进入结算,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部分: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

2、甲方代表易人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

2、乙方代表易人提前七天通知甲方。

第七条:甲方工作

1、提供给乙方所需施工水、电源,保证施工需要。

2、协调各专业施工配合问题。

第八条:乙方工作

向甲方代表提供进度计划,如发生工程事故,及时向甲方代表和有关部门报告。凡属乙方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部门:施工方案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1、在开工前,乙方根据其他专业的进度和甲方要求的总进度,拟定本工程的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2、乙方应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暂停施工

1、因其他专业影响或其它原因,甲方代表要求乙停工,甲方应在停工报告上签字并顺延工期。

2、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因不可抗拒力及甲、乙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解除合同。

第四部分:质量与验收

第十一条:施工中经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按甲方代表、(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费用。

第五部分: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二条:工程价款预付及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将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大写) 元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款支付:

每月工程进度按工程量完成 %付给乙方。

第六部分:材料设备供应

第十三条:属本工程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供应均由乙方负责采购。材料及设备均保证质量,并附有合格证明,进场应双方验收。按要求办齐手续,无合格证的不准进场,有合格证的材料,如有乙方提出异议时,应进行复验。

第七部分:竣工与结算、保修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结算

工程决算,一个月内甲方组织造价公司对竣工决算审计经双方认可作为决算。一个月后甲方不予审计,由乙方所报的竣工决算生效,进入决算。

第十六条:保修

工程竣工后,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乙方保修期一年。质保金为工程价款的5%,期满1周后付给乙方。

第八部门:其它

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签订后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付款完毕)之后,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定,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

1)、请甲、乙双方协商调解。

2)、协商不一致时,并约定向工程管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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