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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经》的读后感怎么写【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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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三字经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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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前几天我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虽然讲述的是主人公复仇的故事,可塑造的主人公形象却近乎完美。

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唐太斯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来都没有泯灭,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他救出船长的女儿的,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这个高贵的心灵闪耀着金子般的光辉。基督山伯爵面对财富、仇恨的不贪婪,也让我印象深刻。主人公在达成一生最大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文中的主人公历经几番磨难,终于达到了自己的目标。但十四年的牢狱之灾,对他来说是十分痛苦的。人们总是不满足现状,不满足于既得的幸福,可只有当失去时,才发现那份幸福是多么的珍贵……我们总是埋怨学习的辛苦,父母的唠叨。但是我们更应该懂得老师在我们身上所付出的辛苦以及父母对我们的关心,我们应该懂得报恩,回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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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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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自己的无知,于泰戈尔的这首著名的诗,却是在今天才得以知道原来是泰戈尔的作品,想想真是无地自容。若不是偶尔在博友的博客里面看到,恐怕这样的错误认识还会继续得以延续下去,想想都觉得害怕。一直以为不过是周星驰电影里面的一句经典的台词,却不料是泰戈尔的诗。

这深深地刺激了我,让我再一次充分认识到了阅读的重要性。对泰戈尔的印象,还只局限于大学时代的认识,知道他对五四中国文学的影响,却一直未曾读过他的作品,甚是遗憾。

今日细细地品读了他的这首诗,感触如下:

这首诗里面充满着哲理,句子非常美丽,从技巧上面来说,可以说是臻于完美,用了一虚一实两条线来写那种爱到深切的伤痛,前五段是写虚的,通过排比,针连的技巧,丝丝入扣地写出那种相思抽骨的绵绵不绝的痛,一步比一步更加深入,更加深刻,更加接近内心,更加感伤;后五段是写实的,通过对现实生活中那些具体的事物的描述,通过类比,把那些原本跟爱没有关联的事物,联系在了一起,把前面的那种写意,自然地移植到了具体的事物中来了,让本来不觉得伤悲的事物,让那本来很虚无缥缈的感觉,一下子就实在了起来,这种实在通过一连串的类比,在脑海中逐步形成了一种非常强烈的真实的感觉,最后归到了一个真实的环境,一个在天上,一个却深潜海底。

客观的说来,这是我看到的关于爱情的描述,写得最美丽的句子之一,但却不是我最喜欢的,呵呵,可能是跟自己对爱情的理解有关吧,最喜欢的爱情诗,应该是叶芝的《当你老了》,因为那是真实的,可以触及的平凡人的爱情。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读后感 韩令怡

也许是这样吧,人总是在不经意的时间里,会忽然喜欢上某种事物。无论是心情所致,还是已然在成熟的我。最近爱上了泰戈尔的诗。不得不承认,读书确是一种乐趣。那些文字总是能触及到心灵的深处,那些我自己都不曾体会过的地方。一首经常出现在年少轻狂的孩子口中的《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早已被当成爱情的象征送给了“心仪”的对象。可实为浪费的是,却很少有人能静静的读出其中的韵味。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这样的字眼,总会有种莫名的忧伤。的确,爱情就像是生长在悬崖峭壁边缘上的花儿,想摘取就要有勇气。回头想想,也正是因为这份勇气的存在,才成就了许许多多刻骨铭心的爱情。从古至今,无论是《红楼梦》中的那情感的冲击和刻骨的烙印,还是金庸笔下的侠骨柔情、海枯石烂,都是永不磨灭的爱情真谛。

亲情犹如甘泉,无论何时,都会给你源源不绝的滋润;友情犹如阳光,只要你能用心面对,它便会温暖你的心灵。但爱情却会让你悲喜交加,有时苦不堪言,有时却乐不思蜀。人们常常会感到正如诗中所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种思念,却还得故意装做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就是这般矛盾。所以,能把这样的心情写的如此真实明了,这也正是泰戈尔的细腻真切之处。

在我的理解中,这种在爱与被爱中来回穿梭的情感,虽是一种人生的归宿,但它更是一笔宝贵的人生财富,是一种能够打动人心的真挚。它使人生更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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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培根论人生》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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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道路没有一帆风顺的,它岔道横生,充斥着许多的困难和挫折。

人生犹如宽阔的海面,它时而平静,时而波涛汹涌,正如高加林的人生一样,有平静也有曲折,艰难困苦与欢声笑语并存着。

《人生》是路遥的一部中篇小说,它以高加林的经历为故事线索,展现了一幕幕画面,体现了艰难选择的悲剧。高加林是农民的儿子,但他有理想,也有抱负,高考的落榜使他受到了一次打击,他内心是多么的苦闷啊!而他教师的职业被明楼的儿子三星给无理的顶替了之后,这个赋有才华的年轻人又一次遭到了打击,我能体会到他那时的痛苦与心碎,他是那么的热爱这个职业,而如今却被他人所取代。无可奈何,他回到了村里,开始了地道的农民生活。在他人生的低潮期,一个可爱、活泼而且善良的女孩巧珍走入了他的内心世界。他们两人开始相爱,初恋是美丽的,也是激情澎湃的,但是好景不长,他们之间面临着父母的责难和乡亲的议论,可慰的是,他们坚持了下来,这样一段纠结的时光飞快逝去,高加林在他人的帮助下当上了县里的通讯干事,一个有头有脸的,风风光光的“记者”,成为城里引人瞩目的人。

事实上,他的确很出色,他辛勤、朴实,他勇敢、自信,他热爱生活,有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他凭着自己的才能和努力,在城里大显身手。同时他也遇到了昔日的好友——黄亚萍。黄亚萍在认清自己的内心之后,开始狂热的追求高加林。高加林在一番思索中,倾斜了天平。与巧珍相比,黄亚萍无疑是一位现代女性,她开朗活泼,却又任性专横,但她与高加林有很多相似之处,他最终接受了黄亚萍的爱,拒绝了巧珍。令人伤感的是,在巧珍被拒绝了之后,她并没有任何怨言,只是担心高加林,但泪水却一刻不停的涌出眼眶。这种无私的爱感动了我,也仅仅是感动,我无话可说。退一步来说,就算高加林拒绝的是黄亚萍,可他的心也不会就此甘于平静,不会去想更广阔的天空。我不懂他为何放弃了那个那么爱他的女子,或许在他的心目中自己的前途才是最重要的吧。

人生亦是这样,变幻莫测,将人玩弄于股掌之中,高加林与黄亚萍的幸福没有维持多久,高加林进城背后的事被人告发,他们的爱情也像空中的蒲公英,随风飘散,各自东西。而在这时高加林才发现自己深爱的人是巧珍,他也为此悔不当初。悲剧便是如此,你未曾珍惜的到最后却是深爱的,烙印在心中一辈子的。他要面对的是再一次回到生他养他的那一片土地,他的所有的理想和抱负如同过眼云烟难以挽留了。他减少了曾经的狂热,冷静的反省自己,接受了村中顺德老人的一席话语,而后一下子扑到在黄土地上。

在人生的旅途中,每个人都会面对许多个岔路口,或悲或喜,或酸或甜。在这样的旅途中,我们经历了许多许多,同样也失去了很多,人生就是这样一场玩笑。但是有时我又会去想,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没有人想象笑话一样度过一生,然而人生永远不会是一帆风顺,它充满了挑战,充满了困难。没有笔直的人生,更没有缺少岔道的人生,而关键就在于我们自己如何去选择,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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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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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举世闻名的故事书。如果说《这篇土著人地是神圣的》是环保类方面最动人心弦的演讲,那么《橡树上的逃亡》就是环保类方面最动人心弦的书!

这本书讲一棵大橡树上生活着一群树人,他们的身高不到一厘米。故事讲的树人中的托比一家因为受到了外世指责而被流放,继尔被捕,只有托比逃了出来,于是他就开始了大逃亡。他先遇到了旧时的伙伴尼尔,经他的帮助摆脱了追兵,又回到了爱丽莎身边,秘密策划营救家人。计划开始了,一切都很顺利,可是在最后关头失败了。于是托比认为爱丽莎背叛了他,爸妈全死了,托比想自杀,可是他遇到了光人,跟他生活在一起……直到有一天,大树有人下来并告诉他,大树已经被坏蛋乔·密西破坏的破烂不堪,而爱丽莎即将成为暴君布鲁的新娘。于是,托比逃回大树,找到并杀死了乔·密西,大树重获新生!

这是一本让人激情澎湃的书。在读过书之后,同时也意识到这个地球不就像大杩一样吗?被我们人类整得快奄奄一息了。是啊,汽车排放的尾气、工厂排出的废水废气、被肆意砍伐的森林、植被被破坏的草原、被滥杀的野生动物、被污染的海洋……我们生活的环境越来越糟糕,濒危动物越来越多,估计再这样发展下去,《20xx》就真变成事实了啊!

我们快醒来过来吧,看看我们这个地球,没有了她我们还能生存吗?还能找到其他星球移居吗?不可能,所以,让我们爱护这个星球,让恐龙的悲剧不发生在我们身上。让地球真正成为鲜花与人类的美好家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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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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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描写动物的小说,包括沈石溪的著名作品,《最后一头战象》,《狼王梦》……也包括《老虎“哈雷”》,都描写了动物与动物之间和人与动物之间的美好情感,让人久久难忘。

聪明的小老虎“哈雷”在阳光马戏团里学会了许多受到观众欢迎的节目,高导演还想让哈雷学习钻火圈,但哈雷很害怕钻火圈,一见到火圈就趴在那里不动,不管怎么引诱它,它都趴在那里,只好将它养大的宋大妈请到马戏团里,宋大妈在火圈的另一头哭,使哈雷想起了以前宋大妈的儿子犯上了毒瘾为了偷钱而和宋大妈打架的景象,就不顾一切地冲向了火圈,成功地“学会”了钻火圈。高导演认为哈雷学会了钻火圈,可再让它自己钻,却又不敢了。原来在哈雷小的时候,宋大妈经常为了他不争气的儿子和哈雷抱在一起痛哭,哈雷觉得宋奶奶就像亲人一样,宋送奶奶开心哈雷就开心,宋奶奶难过哈雷就难过,所以在宋奶奶伤心时,哈雷就想去安慰宋奶奶,并且不顾一切地从火圈中钻到了宋奶奶的身边,所以使宋奶奶重新拥有了工作,不再饿肚子了,后来宋奶奶说:“托老天的福,养了个孝顺的儿子,每月给我1000块钱养老哩。”宋大妈说的儿子并不是还在监狱里的儿子,她所说的儿子,就是老虎哈雷。

这本书,不但给人们讲述了,无论是凶残的动物还是善良的动物,只要善待它们,就会成为好朋友,还告诉我们要善待动物,不要让可爱的生灵在我没这代人的手中消失。我们不能保证不捕杀动物,但我们可以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将它们身上的角或皮毛拿去卖。苏醒吧,还在捕杀野生动物的人们,还在想着怎样获得动物珍贵的角和皮毛拿去卖的人们,发生在动物身上的灾害总有一天会降临在我们人类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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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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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许多小朋友都看过杨红樱姐姐写的《笑猫日记》吧,你们知道它为什么这么有名 吗? 因为它 里面的 每个故事都 蕴涵着 一个 深刻的 道理 。 比如《虎皮猫在哪里》,它写了笑猫为了找虎皮猫,不怕苦的精神……《笑猫日记》有X套,现在已经出了19本了, 有 《保姆狗的阴谋》、《塔顶上的猫》、《虎皮猫在哪里》、《球球老老鼠》等书籍,我今天要向大家讲的是最新出版的《从外星球来的孩子》。

笑猫家有五口人,笑猫和虎皮猫是一对夫妻,他们有三个儿子,老大是胖头,特别爱吃东西,但他做事很专注 ; 老二是小女猫二丫,做事很认真的 ; 老三是三宝,他做事很坚持。

过了一个寒冷的冬天,二丫和三宝都有了自己可以做的事情了,唯独胖头还在吃喝玩乐,笑猫开始为他担心了,便去找球球老老鼠,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让胖头做的事 ; 球球老老鼠对笑猫说附近有个专门培训动物的地方。第二天,他们来到培训班,可胖头好几项都不合格,最后在一个美丽的女老师的班学钢琴,可笑猫担心地问:”你五音不全,行吗?“胖头理直气壮地说:”我凭着专注的力量,一定行的。“果然,他凭着 学习 专注 的精神顺利 毕业了。在毕业表演中,他一点儿不紧张 ; 在那期间,他还学会了笑呢!某天,他们在小树林里遇到一个奇怪的小孩”宝宝“,他是个有自闭症的孩 子 ,笑猫和胖头都以为是从外星球来的孩子,宝宝的爸爸妈妈看胖头这么有吸引力,便把他带回家了。在宝宝家,胖头改正了宝宝不扶墙走路、不吃饭等坏习惯,有一天宝宝的爸妈给他买了架钢琴,没想到的是他竟然能指挥胖头弹,所以他的爸爸妈妈便给他买了一只银光闪闪的指挥棒。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在台上表演了一支曲子,宝宝和胖头配合的天衣无缝!啊 , 宝宝简直是一位音乐家 ! 全场 想起了雷鸣般的 掌声,人 们纷纷给 宝宝 献上 鲜花 。 后来在医院检查,发现他已经没有自闭症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 爱的力量是多么强大啊!如果现实中,过马路时,你看见一位老奶奶手上都是东西,你会去帮她吗?如果在公交车上,一位老爷爷上车你会让座吗?…… 如果人人都能献出一份爱心,那我们的 社会 就会更美好、更和谐!让我们 一起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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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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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一个一点儿也不陌生的人名,但事实上,我是前阵子才真正地接触到他。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把我带到贝多芬的世界。

《贝多芬传》是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着名的人物传记之一。这是一颗受伤后近乎窒息的心灵勃发而出的一曲激昂的交响乐,是对音乐艺术大师贝多芬一生的真实素描。贝多芬所处的年代,正值旧的毁灭与新的勃发交加,他的成功掩隐着无可言说的苦痛,他的一生就是一个天才的艺术家与多难的命运斗争的过程,那是“苦难铸成的欢乐”。

这本书主要讲贝多芬,米开朗基罗,托尔斯泰,屠格涅夫的赞歌。从诞生之日起,它就以其独特有的旋律震撼着世界,使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的心里中掀起了狂澜。

在世界文学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罗曼。罗兰以极其丰厚而卓越的创作,发展了传记文学的体裁,成为了20世纪的一道风景线。

我十分佩服罗曼·罗兰,把书中的人物详细的写了出来,活灵活现的展现了人物的特点,以及值得我们引以为荣地方,如贝多芬在耳聋的情况下仍保持着不屈不挠的高昂的斗争精神,巨大的创造力和高尚的道德标准,有一个伟大的人格对讨厌的人也会忍耐,他虽是不幸的人,但他却创造幸福给予世界,

他的一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只要你愿意付出,成功一定会来到你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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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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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威尔斯的着作《时间机器》,书的主人公就不必多说了,他就是时间旅行人!

他去过未来的世界,也曾经提出过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比如:人们可以乘坐机器在空间内上下运动,为什么不可以乘坐机器在时间内上下运动呢?为了解开这个谜,他花了两年的时间做了一台时间机器。但是朋友们似乎并不相信,说只是一个普通的机器,直到那架机器带着“我”消失才敢相信。

他坐着时间机器来到了未来,去因为一次意外来到了80万年后的地球。而这时,人类分为了两大类:一个是生活在日月无光的地下“食人类”,一个是生活在阳光明媚的地上“被食人类”。当时间旅行人得知他的时间机器被食人类抢走后,长途跋涉找到了机器,并与食人类展开了一次腥风血雨的战斗。最后,时间旅行人遍体鳞伤,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拉下了机器的操纵杆,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作者笔下的主人公心中有一股信念,他永不放弃在困境面前不退缩,向往美好生活。我发自内心地对主人公产生了一种强烈地敬佩之情!有了信心即使是一件别人做都不敢做的事,你也可能会去尝试,甚至取得成功。它是一个人取得成功的根本,所以即使当我们遇到很难战胜的困难也不能失去信心,要沉着地面对它,相信自己是可以的!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不正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吗?它竞选总统时美国还存在着种族歧视,可他作为男人凭着自己,依靠超人的才华,打败了一名名对手,最后脱颖而出,当选了总统,证明了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再也不敢嘲笑他!

我相信只要有信心,你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这时你就拥有了成为强者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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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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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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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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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了多年前阅读过的中国当代长篇小说《林海雪原》,发觉此次重读经典所看所想的和原先所读到的有了很大的不一样。之前的我阅读这部书完全是出于电视剧《林海雪原》播出,很多评论说和原著如何不符,所以当时就想看看原著。

我想也许正是这样的阅读初衷使我在第一次阅读《林海雪原》过程中更多关注的是书中所描述的传奇曲折的故事情节,而并非是故事思想和内涵本身。而此次我作为一名即将正式跨入党组织大门的一员去重新拜读这部经典,似乎受益斐然,也决不一样于前。下头我就对于我此次阅读印象比较深的地方,略谈下个人心得:

一、历史的感动永不泯灭

“以最深的敬意,献给我英雄的战友杨子荣,高波等同志”。这是全书的第一句,也是作者怀念战友赤诚的一颗心。看到此句,一种莫名的感动立马涌上心头。一九四六年解放战争初期,我军的一支精悍小分队,在严寒的冬天深入广大深山密林,在皑皑的东北雪原,凭借自我的大智大勇,与狡猾凶残的敌人搏斗、与恶劣的天气拼争,最终干净彻底地消灭了长期为霸一方、严重干扰我后方的土匪武装,这是这部小说的故事梗概。合上书卷,细细沉思,脑海中生动地展现的是一群骁勇善战而又不缺乏生动可爱的人物形象——即少剑波、杨子荣、孙达得等革命军人的英雄形象。他们为了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不畏层层险阻,“征服林海,踏透雪原”,应对流血牺牲毫不畏惧,只为了那一个心中执着的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拼搏至极,单纯而简单,却又艰难而伟大——我觉得我的感动源于此。

我想这其中体现的民族精神和革命气节是我们不能难以忘怀的,而他们执着于信念、不懈奋斗的精神及勇气我想也同样值得我们反省深思。在我们缅怀革命先辈的同时,更应当思考如何去向他们学习,如何能更好地实现其中进取的现实意义。尤其在物欲横流光怪陆离的现实社会生活中,还有多少人能够拒绝各种诱惑专心于自我最初的梦想,只为一个信念坚持到最终,付出再多辛苦也在所不惜呢

二、怀揣梦想,拼搏奋斗

透过书本,你会发现浮现于脑海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都有一个共同的鲜明特点——心中怀揣着高尚的梦想,执着地追求着自我人生的目标。无论是年青英勇的少剑波、足智多谋的杨子荣、攀登能手栾超家,还是身高力大的“坦克”刘勋苍,夜行千里的“长腿”孙达得、忘我拼杀的高波,小白鸽白茹等,他们都能够执着于信念,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这份动力来源于什么呢我想就是在于他们心中怀揣着高尚的梦想,有了梦想才有目标,有了目标就能看到期望。也正是如此,让无数浴血拼搏的革命战士能够看到胜利的曙光,让他们拥有了胜利的期望,才使得他们能够坚持战斗,十几年如一日,为了心中的梦想不断前进。

是呀,怀揣高尚的梦想是人前进的动力,我相信每个人在进入大学之初都怀抱着早日成才的梦想。不一样的是有些人的梦想随时间和环境慢慢消逝,甚至走向堕落的深渊。所以,我们应当多阅读红色经典书籍,看看革命战士是如何长期以往坚持着梦想的,并且要去学习他们那种精神,那份执着,那股勇气。

三、融入团体,学会团结

此次的重读脑海中还经常会萦绕着一个词的含义,那便是“团体”。故事中的每一个革命军人,如少剑波、杨子荣等,团体已经完全深入他们的骨髓,同他们的生命融为—体了。对于他们来说“团体”已经完全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字眼、词汇、概念,而是一股力量,一种战斗武器,一种生命灵魂。头可断,血可流,永远把团体利益摆在第—位,此志不可改。正是他们将“团体”进行了最好的诠释。

不论什么年代,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团体里的。大家在一齐共同工作、共同学习,所以,每一个人都要克服自身的缺点,要正视自我身上有损人格魅力的弱点并不断加以改正,惟此,才能融人这个团体。把自我融人团体,成为其中的一员,学会团结,并把团体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才能发挥出团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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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心得:《党员就该这样干》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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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学校发给每位教师一本朱永新先生的书——《我的阅读观》,只是在会议上随手翻了几页,便被深深吸引了。

朱永新先生的思想总是那么铿锵有力,读着他的文字,总有一种欢欣鼓舞的感觉。

不知是不是命运的安排,我竟真的来到这所学校,看到走廊上那颇具文化韵味的墙面设计和那醒目的几个大字“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总有一种心欲腾飞的感觉。

今天,捧着沉甸甸的书,我沉浸其中。翻到“朱余之争”,我看到了两位教育大家关于阅读的分歧与辩论,更加兴趣盎然。两人为为“国家阅读节”的设立而产生了不同见解。朱永新在提案中写道:“和世界上其他民族相比,我们中华民族的阅读水平堪忧。”由于国民疏于阅读,远离经典,导致部分国民缺乏应有的文化底蕴,心态浮躁。他认为:。“犹太民族为什么那么强大?为什么这个在公元70年后就失去了祖国,到处流浪,寄人篱下的民族,却产生那么多世界级伟人呢?为什么他们依然能保持自己独特的民族精神和文化呢?这与犹太人视书如命、崇尚读书息息相关。” 而余秋雨先生则认为,其一,现在每年已有“世界读书日”,没必要再增加类似节日;其二,网络阅读日趋流行的今天,信息爆炸,阅读不是欠缺,而是成为灾难;其三,今天阅读不再重要,对文化见识而言,更重要的是考察、游历、体验、创造。我被两人的坚定立场与博学善论所折服。但是,我想说,无论如何,两位学者的目光是一致的,即都关注阅读。我赞同,佩服。但我想,这场争论无论结果怎样,都是一件好事,至少能让很多人重新将眼光投向阅读。有了分歧与争论,才有关注与发展。

我敬仰朱先生及他敢于创新的思想,崇拜他思国忧生的胸怀。作为一名教育工作岗位上的小辈,我喜欢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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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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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虽然外表丑陋,但是它那颗忠诚的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认为,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江苏省有一位老奶奶,因为自己的狗狗长相丑陋而准备遗弃。可谁知,有一次老奶奶家里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把二十多只鸡都要死。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既然是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并不需要主人给它多好的待遇,只希望主人能够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与外貌,殊不知有狗有一颗忠诚的内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华丽又能怎样呢?如果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那么,无论它的外表装饰得再华丽也无济于事。可是,有些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把丑狗狗扔掉,杀死,甚至把它们吃掉,只是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狗就被定了死罪。人们为什么光看它们的外表,而不看它们的内心呢?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我再次想告诉我的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正如当时孙权不用庞统,以貌取人,却白白丢失了一个人才。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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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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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讲述了“我”的一位叫于勒的叔叔,他决定去国外寻找发财的机会,并承诺一旦发了大财将偿还所欠的债务,并和我们一起过快乐的生活。“我们”一家兴奋极了,天天盼望着,可是过了十年之久,他仍然没有回来。但是“我们”一家的喜悦并没有消失,我们决定去泽西岛游玩一次。然而,就在那艘游船上,“我们”碰到了于勒叔叔,他衣衫褴褛,沦为了一个穷水手,母亲怕认了他,会给这个本来就不富有的家庭带来更多的麻烦,所以我们为避开于勒叔叔,返回时特地乘了另一条船。

这篇小说之所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因为作者对人物性格特点的细致刻画。菲利普夫妇自私、冷酷、贪婪、庸俗,并且唯利是图、爱慕虚荣,在船上巧遇穷水手于勒后,他们的所有希望变成了失望,乃至咒骂于勒,丝毫不把他当作自己的亲人。尤其是菲利普太太比丈夫更精明、泼辣,更爱面子,而菲利普则又显得懦弱、无助。文中的我和父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是一个天真单纯、富有同情心的孩子。

从这篇小说中,我知道了我们不能像小说中的菲利普夫妇一样另眼看待穷人,而应该平等的对待穷人,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更何况这个穷人是自己的亲人。一个人穷和富都是外在因素导致的,而一个人只有心地善良,关心他人,不冷酷自私、爱面子,做到人们所说的“心灵美”,他的人生就会绚丽多姿、丰富多彩,才真正算得上是富有的人。我们也不能像小说中的于勒叔叔一样,低着头面对失败的命运也没有勇气面对现实,而应该学会站在失败的枝头微笑,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我们从这次的失败中吸取教训,相信下一次一定会做得更出色。虽然人生中有鲜花也有荆棘,但只要我们鼓起勇气,接受命运的一次又一次挑战。我相信,那朵成功之花就将为你而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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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3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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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然而,最打动我心的却是海轮,一个同样充满智慧和爱心的小姑娘。

海伦——我心目中超凡美丽的天使。她超凡,是因为她完全放弃现世,达到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有着难以比拟的忍耐精神。她美丽,毋庸置疑,有哪个人心目中的天使不美丽呢?

海伦的超凡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包括简爱。

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发出了流星般耀眼的光芒。海轮的一生,有如落日一般辉煌与悲壮,这是一种崇高的美,豁达的美,气势磅礴的美,可歌可泣的美。

还记得那次梦中醒来,努力搜集所有有关海伦的语言和描述。不知为什么,对她的死就是有一种不甘。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发现了一段被自己忽略了的细节,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在海伦的墓碑上有这么一个拉丁文,Resurgam意思是我将再生”。

一股郁结也心胸的感伤终于释怀了。我欣然,释然。“Resurgam”不正象征了海伦的崇高精神永存不灭吗?

我想,这也是对海伦的死的的诠释。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喜欢书中对爱情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

她一直以为自己姿色平平,地位低下,贫穷,微不足道,只配过一种平淡,清苦的生活,象野花野草那样无人欣赏,无人攀摘,自生自灭。可没想到她和主人之间燃起了烈焰般的爱情。一开始她把爱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在喝茶、吃午餐和傍晚的散步,她尽可能地若无其事,平静处之,但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她打开记忆的闸门,他们相处的一幕幕清楚的再现,陶醉在深深的幸福之中。她多次试探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的婚事,罗切斯特先生也佯装与英格拉姆小姐亲密。

他们相互之间试探,相互审视着对方,其实他们早已在心灵上合为一体了。罗切斯特先生对简刻骨铭心爱的表露:“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象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来取悦于我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也许还有低能、粗俗和暴燥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的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是温柔和忠实的”这话既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者。

本该一帆风顺走下去结婚生子,但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搁浅。罗切斯特先生发疯的前妻的出现,简走了,为了她的自尊,也为了对爱情的忠贞。后来发疯的妻子烧毁了所有一切,跳楼身亡;罗切斯特先生为救疯女人被倒塌的房樑砸瞎了双眼。孤寂地隐居在森林间的小木屋……这时简又来到了他的身边,在仿佛经历了几个世纪之后的相见,没有了语言,没有了火一样的激情,他们紧紧相拥,平静走向小木屋……

这是一个老套的爱情故事。过了许多年,可在我看来,仍常读常新。也正是被故事所深深打动,使我在对待生活,对待环境,待人处事和对待感情方面引为自鉴。在这个什么都和金钱相关联,人情比纸薄,人称之没有爱情的年代里。《简。爱》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人明白爱的真谛。也特别适合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女们来读,来领略简那自尊、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

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以小说《简?爱》的与经典,写过读后感的读者一定数不胜数,再此多上一位,叨叨对《简?爱》一书结局的感慨。

世界上最凄丽完美的爱情是男人想像出来的,是沙士比亚笔下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纯粹的爱情也许就如空气中的氧气一样,它其实无处不在,只是你看不见又摸不着,纵使感觉到了它的存在又不可避免地要去质疑、考验、求证。很遗憾的是,爱情不像空气中的氧气那么容易求证它的真实存在性。

那么,要确证世上完美纯粹的爱情真的存在要怎么办呢?这件事科学家奈何不了便交由作家操纵。

也许,男人女人的思维差别决定了男作家与女作家在处理爱情的方式方法上巨大的不同。男人的笔头通常在顺境中比较清逸洒脱,他们一旦陷入了爱情便容易忘乎所以,全然无视于世俗的现实。一旦爱情触礁,为了维护心中那份完美的爱情,男作家此时的笔头变得绝决而极端了,他们会让爱情的拥有者以献出生命为代价,来成全爱情的纯粹完美的存在。

女作家则不同。女人在困境中不如男人那般果断,顺境中也不如男人天真。女人是细致的微言的敏感的,她们对任何事物都有着神经衰弱般的预见性与想像力。女人在沉迷于对纯粹爱情的炽烈追逐中仍然不会忘记世界的存在,热恋中的女人眼中,消失的不是世界上的物与质,而是这个世界上除了她所爱上的那个男人以外的所有男人。女人不会忘了世界的存在,又不忍失去心中至爱时,女作家笔下的爱情就变得复杂深邃沉重,不那么纵情于浪漫了。完美的爱情去哪里找?又不甘于承认说世上根本不存在这玩意儿。所以夏洛蒂?勃朗特在《简?爱》的结局里放了一把火。在其他的许多女作家的作品中,结局如果是得到了纯粹爱情的,那么作者即使不是成为纵火犯也不得不制造了其它的悲剧诸如地震与破产之类。

作家最终决定为简放一把火,把罗切斯特给烧穷了,烧丑了,烧平等了。而此时的简反而从一位贫民变成了继承财产的财主小姐。昔日地位的尊卑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然而简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是真正纯粹的爱情,她爱上罗切斯特不是因为他有名利而是因为他的人,纵使他变穷变丑了,她仍然爱他并要嫁给他。

《简?爱》这本小说是以简的性格为脉络的,这样的结局是为简的性格取向服务的。但是对于罗切斯特呢?简从前有的自尊与自卑难道罗切斯特先生就一点也没有吗?难道他就那么容易做到与简在一片纵过火的废墟上重新开始新的幸福生活吗?

作家是忽略了罗切斯特先生的真实性或挣扎性的。这其实也很好理解,无非是为了成全一段纯粹的爱情的延续。如果让每一个古怪个性都不停地轮番作怪的话,生命哪里会留下爱情,只剩下争吵而已。

使杰出如夏洛蒂?勃朗特的女作家也仍然是个女人。但凡是个女人,写起小说来,总难逃给小说一个不管是否可以成立的其乐融融的蛇足结尾的弱处。

读者喜欢这样的结局,因为生活需要光明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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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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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埋在雪下的小屋》这本书,感觉自己很有感悟,就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令我印象最深的事是雪崩来临,大野、森森、林娃躲进了小木屋,可雪丫还在外面,大野就趁雪崩下来的一瞬间,用生命危险冲到外面,把雪丫救了进来。这件事让我感受到一份友谊十分重要,我要向大野学习这不惜生命危险救同伴的精神。

在操场上,我和好朋友在打篮球,一不小心,把一个人的鼻子打出血了,我却一动不动,别的人马上把他扶起来,送去医务室,更别说像大野那样,用生命危险就人了,因此我看了这本书才学到了友谊是宝贵的,所以,之后我就帮助许多人,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不会像之前那样,站在一旁,若无其事了。

《埋在雪下的小屋》我十分喜欢,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们友谊是宝贵的,我们要去珍惜他,帮助他人,使你我都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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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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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狄更斯曾经说过:“在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喜欢这一部。正如许多父母一样,我内心有一个宠儿,他的名字就叫大卫·科波菲尔。”

《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他是批判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借用“小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通过这部小说,总结了社会现实,反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

大卫的少年生活很艰苦,就像狄更斯的童年一样,也很不容易。大卫从未与自己的父亲见过面,而年轻的母亲在大卫很小的时候就改嫁。但是继父冷酷残暴,他的姐姐也非常恶毒。后来校长的不近人情,朋友的算计,心怀歹意的希普给大卫年幼的心理造成了很深的印迹。但保姆佩格蒂,用善良的淳朴的心一直默默支持着大卫,还有年迈的姨婆,虽然严肃,但心地善良、仁慈。米考伯夫妇、温柔的艾格尼丝也都成为了大卫的知心朋友。大卫的“小童妻”朵拉是多么的善良可爱,叫人发自内心的喜爱她。

读了一遍《大卫·科波菲尔》尤其,是大卫一生的悲欢离合后,我更加理解了狄更斯的思想。这本书无不生动地反应了社会的多变,展现了社会的真是面貌。通过谋得斯通想尽办法独吞大卫母亲的财产、艾米丽的私奔等一系列的描写,体现了人贪婪的本性,在金钱面前不能维持自我的原则。威克菲尔一家的痛苦,汉姆的绝望,不都是金钱造成的恶果吗?但现实总是会惩罚卑鄙和自私的,一步步堕落的希普,最终落得可悲的下场可谓大快人心。

除了对人性、社会的揭示,本书也表现了“真情”。

亚摩斯还宾的那场船难令我难忘。汉姆的“真”正如呼吸,在呼与吸之间是自然的吐纳,无需考虑无需思考。在他面前,纨绔子弟显得如此丑恶、自私和渺小。这份“真”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存在着,可往往被我们忽略。无论熟悉还是陌生,总会有“真”温暖我们的心。亲人间相濡以沫的支持与关爱;朋友间心有灵犀的默契和配合;路人间细致入微的关怀和搀扶。

读完全文,我感触颇多。我更加看清了社会的多个层面,也对人性、情感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另一方面,作者的文笔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他用生动形象的文字,描写了各种不同的人物性格。在今后的写作中,我可以逐渐借鉴这样手法,这对对人物个性的把持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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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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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一年前读这本书时,也许是因为心不够静,总是一目十行,很多句子只是扫了一眼,而今再读时,一字一句地读,心便真实地沉浸到这充满梦幻和童稚的诗中,沉浸到这淡淡的却又似铅一样沉重的忧伤中。

最初认识到顾城,是看到他对爸爸说的一段话:“爸爸,我最神往的地方,就是你年轻时去过的西藏。我认为没有一个梦境,是睡在现代化的摩天楼里,它总是隐藏在云深雾浓处,冰山雪岭中。越高的地方,越接近天国。”看到这段话的那一瞬,我振奋了,仿佛在布满齿轮的城市,在狭小混乱的街巷中看到一个会唱很多安静而悲壮的歌曲的灵魂抬头凝望着接近黎明的天空,我听见他说:“我要心。”哦,是的,是的,我们的心在那最纯净的雪域,在那会盛开大片大片格桑花的布达拉宫的山巅,在那最接近天国的地方。

在中考后,爸爸说要带我旅游,我便站在中国地图前,长久地看着西藏,长久地看着那块青紫色的版图,可是我放弃了这次去西藏的机会。因为我不知道,当我看到现代化的、被柏油马路分割得支离破碎的西藏时,我有没有接受幻想瞬间崩塌的能力。西藏在我的心中已然太过神圣,寄托了太多我的梦境。它如今现实的样子,我不愿、也没有勇气看到。或许,顾城也是这般,他一生都没有踏进西藏一步。

顾城是一个悲哀的孩子,始终没有长大。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凝视雨云下忙于搬家的蚂蚁,在护城河里游动的蝌蚪和鱼苗,在屋檐下筑窝的燕子和觅食的麻雀…… 可他不太凝视人,似乎人是种令人生畏的动物。就像。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学会凝视现实。他一直神往古老的文明,崇尚清新的梦幻。只有在那远古的梦境中,他的眼睛,才有星云的流动。

他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他希望,用彩色蜡笔在心爱的白纸上画出笨拙的自由,画下一只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画下最年轻的没有痛苦的爱情,画下未来,画下因为热爱未来而熄灭的心。他说:“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可是,他没有领到蜡笔。一个读过太多书的人,一个太过敏感而细腻的人,一个憎恶现实、与自己用幻想建起的世界相依为命的人,再多走一步,便会是整个生命和世界的坍塌。他在自己想像的完美世界上付出了所有的情感,然而这爱,却像最透明而清脆的琉璃。

或许,他也曾挣扎着想要融入现实。他曾这样写过:“我像孩子一样,紧拉住渐渐模糊的你,徒劳地要把泡影,带回现实的陆地。”是呵,我明白,倘若让他接受现实,让他放弃那些从梦海深处升起的远古的梦境,对他来说,无异于毁灭。是的,在激流岛,一切还是真正地毁灭了。爱,把新鲜的死亡带来。像顾城这样透明而脆弱的生灵,无论如何都不适合整日出没于霓虹闪烁的地方,不适合在金融界赚大把大把的钱,不适合影视歌三栖,不适合政坛勾心斗角,也不适合活到七老八十、子孙满堂地坐着等待老死。惨烈而决绝地拒绝在锈蚀的死亡上寻找一丝生的空间,或许是他最好的选择。

我愿意相信,天空和海上迸溅的水滴会覆盖一切,覆盖那无法寻找的坟墓。我知道,那时,所有的草和小花,都会围拢,在灯光暗淡的一瞬,轻轻地亲吻他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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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苏东坡传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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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恩地亚家族一家七代人奇幻而凄惨的故事发生在这个八月多雨的小镇上。马孔多从兴建、发展、鼎盛,直至消亡,家族从多么透明的最初抑或多么神秘的洪荒,经历无数惨烈的战乱杀戮,遭受舛驳的摧残与变迁,如蚍蜉撼树顽抗命运的猖狂,步履维艰地推动历史的车轮向前进。时光对他们来说仿佛不存在,时间像不停地原地打转,然而时间无所不在,就像无所不在的孤独,孤独无法对抗时间。布恩地亚家族终究走向灭亡,马孔多从地球上永远的消失了。

布恩地亚家族从祖辈开始无一不将自己封闭在孤独的堡垒中,抱着与世隔绝的孤独至死不渝。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所有人与人的情感中,有怜惘,有同情,有愧疚,有妒恨,却偏偏没有爱,所有感情被埋在了深不见底的最深处,没有表述,没有出路。他们带着整个家族特有的,唯一不会被认错的孤独神情,被这场可怕的“瘟疫”侵蚀,噬啃,弥漫全身,纠缠至死。于是,他们选择用自己的方式排遣(实际上是保持)自己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周而复始的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雷蓓卡封锁门窗,把自己关在房子中直至死亡;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我从他们致命却视之如命的孤独中,体会到一种因为不能掌控自身命运而产生的冷漠、绝望和疏离感。如西亚·马尔克斯说:“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于是不是追怀过去就是沉浸在自我的世界中无法自拔的他们,周而复始地做着机械劳作,痴迷于毫无意义的事情中的他们终究注定被愚昧与落后侵蚀,在麻木冰冷的注视下带着孤独走入坟墓。不懂得爱的人是多么可悲。

又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像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看管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孤独,便是永恒最好的形态。孤独,确是一种境界。如此说来,布恩地亚家族无疑是伟大的、脱俗超群的。奥雷里亚诺便是我最崇敬与喜爱的人物。他是一位起义领导者,发动过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失败了;他躲过了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埋伏和一次行刑队的枪决;他跟十七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儿子,但一夜之间十六个被暗杀。在那些年里,他九死一生,颠沛流离,驰骋沙场,一门心思为胜利抛头颅洒热血。然而热血与激情骤然冷却的那一瞬间,他惊恐地发现,让他为之赴汤蹈火、不顾一切的,根本不是什么革命胜利、政治情怀,他是为了高傲在打仗——为了在谁眼里都不值一提的虚荣而战,甚至差点为之“牺牲”。他如此的憎恨军人跟他们打了那么多年仗,到头来还是成为了同他们一样的人。人生没有比这更卑贱的理想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人生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得到了万千人民的拥护、臣服与崇爱时,不顾一切地想要放弃与了解这一切,回到与家族其他成员一样的、与世隔绝的孤独堡垒中。其实他实际上是在与诅咒般的家族命运作战,为了摆脱宿命的摆弄,拿起枪杆成为了独行侠。然而这些年来刀光血影的残酷使他渐渐疯狂迷失,却偏偏是孤独拯救了他。最终,奥雷里亚诺心甘情愿的被孤独征服,放下了一切荣誉、成就与声望,将自己关在屋里,日复一日地制作小金鱼,直至死去。他极具奇幻色彩的一生,从勇敢决绝地站出来发起战争,到超脱释然放下一切,好像从始至终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一无所获。这就是奥雷里亚诺的伟大之处,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的他,从来都没有向命运低头,不曾认输,永不屈服。

关于奥雷里亚诺的爱情,是悲伤而凄美的。他爱的是一个天使般的女子——雷梅苔丝,并且一生只爱了她一个人,只可惜他不懂爱。当雷梅苔丝去世的几十年后,奥雷里亚诺冷漠地将雷梅苔丝生前的物品烧掉时,当他的母亲说他铁石心肠,看透他是一个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时,我特别想哭。他曾经是那么幸福,曾有一个女子为他成长,为他改变,爱他敬他,并从未质疑过他的爱,曾有一个人,爱他如生命。在他面对行刑队枪决时,当他胸口被子弹打中时,当他与世隔绝制作小金鱼时,有没有想起过曾在他制作小金鱼时会为他送一杯不放糖的咖啡的女子。

我至今铭记的是与奥雷里亚诺并肩作战的马尔克斯在被心爱的女人拒绝时给奥雷里亚诺发的一份电报: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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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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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

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莎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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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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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多姿多彩的,从书里得到的不只是道理,有时还会难题,当然也会给许多我们丰富多彩的知识,还有那书中的奥秘。

从《安妮日记》中我看到安妮在密室里痛苦的生活。在密室里,他们惊险的举动,生怕被警察知道。我知道密室里是极其枯燥和烦闷的。从日记上看,那里的密室没有阳光、没有快乐,恐惧而折磨着他们。他们以坚持不懈的

精神到他们生命最后一刻,这一点我非常赞赏他们。所有的自由再那里一切都淡化了。

我明白了战争带来了痛苦和死亡,他们希望的是和平、幸福地生活。这种历史、战争、种族的迫害。安妮却是以日记的方式写出了法西斯邪恶的战争,谴责了毫无人性的种族的歧视。她对情感的渴望,是战争带给人民的灾难。她善于思考任何问题,敢于深刻分析自己,正视自己的缺点,提升自己的品格。还有日记一直陪伴着她,把她的心里话写出来。让我知道安妮的精神很可贵。

战争这个词很可怕。因为战争可以死去数百万无辜的老百姓,这就是最可怕的灾难。在我们这个年代,上海很和平,但是别的国家有可能在战争。而可恶的子弹还在伤害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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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学三字经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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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篇《上下五千年》中的文章名叫《荆轲刺秦王》,里面讲了一个名叫荆轲的人刺杀秦王嬴政的故事。

燕国的太子丹被秦国作为了人质,他看到秦王嬴政要灭燕国,而且又夺了燕国许多土地,他暗地里逃回了燕国。从此,他便恨死了秦国,太子丹拿出重金请来一名很有本领的勇士,名叫荆轲,还给他配了一名副手名叫秦舞阳。可是呢,还得想办法才能接近秦王,荆轲突然想到秦王嬴政最痛恨樊于期,还最想得到燕国最肥沃的土地,只要拿这两样东西去秦国,秦王一定会喜出望外。于是,荆轲便去请求樊于期。谁知,樊于期一口答应了。终于到了行刺那一天,荆轲拉着秦舞阳头也不回地走了。到了秦国大殿上,秦舞阳吓得瑟瑟发抖,嬴政左右的侍卫吼道:"使者为什么变了脸色?"荆轲看了看秦舞阳,果然,秦舞阳的脸吓得又白又青。荆轲说:"粗野人,没见过大王的尊严,免不了有些害怕。"秦王嬴政很怀疑,说:"叫秦舞阳把地图给你,你自己上来吧!"

荆轲把地图打开,藏在里面的匕首就露出来了。嬴政一见匕首,吓得跳起来,荆轲抓起匕首向嬴政的胸口刺去,秦王一转身,刚想往外跑,荆轲就追来了,两人就在柱子下走马灯似的转悠。有个伺侯嬴政的医生,用药袋砸荆轲,荆轲用手一扬,药袋就飞到一边去,就在那几秒钟时间内,秦王拔出那长剑,一下砍断了荆轲的左腿,荆轲奋力把匕首扔向秦王,秦王一闪,匕首便飞到一边去,台下的武士一齐上来,结果了荆轲。

我觉得荆轲是一个英勇无畏的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拯救自己的国家,不让祖国受到外国的侵略。但是,我也觉得荆轲很可笑,去行刺秦王,原本是要拯救燕国,结果没有成功,却害了燕国,你们说这个荆轲好不好笑?

其实荆轲刺秦王的错误并不在荆轲,而在于燕国的太子丹。你说如果荆轲把秦王刺死了,秦国新君定会报仇对不对?倘若刺不死,嬴政余怒未消,灭六国时,也一定会把燕国先灭掉。一个国家要想不被别人侵占,就要富国强兵,而不是用个人的鲁莽行为去行刺别国国君,这样不但不能拯救国家,反而会加速国家的灭亡,这就是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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