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借款担保人担保书怎么写(汇集20篇)

浏览

4421

范文

1000

私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668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

债权人:

债务人: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含义:

一、主债务人是指借款主申请人,共同债务人为自愿与主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其他人。主债务人和共同债务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对全部借款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合同中的主债务人与共同债务人统称为债务人。

二、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可以是抵押担保、保证担保或质押担保,也可以是这三种担保方式中任意的组合。抵押人、保证人、出质人在本合同中均称担保人。

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

第二条 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二(一)。

借款金额涉及到外币的,按照借款发放当日兴业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现汇(钞)买入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

第四条 借款期限

一、借款期限见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二(二)。

二、若前款约定的借款期限起止日与借款借据所记载的借款期限起止日不一致的,则以借款借据中的记载为准。

三、若债权人提前收贷的,则视为借款到期日相应提前。

四、如借款为分次发放的,实行同一到期日,即分别发放的各次借款以第一次发放的借款借据所确定的借款到期日为同一到期日。

第五条 借款用途

本笔借款用于债务人经营所需资金的周转,债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由此引起的责任由债务人承担。借款用途见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二(三)。

第六条 借款利率

一、借款定价基准利率包括:

(一)“央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二)“央行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三)“LPR”指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基于报价行自主报出的最优贷款利率计算并发布的当日贷款基础利率。

(四)“SHIBOR”指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发布的当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二、日利率=年利率÷360(人民币按照360天计算,其他币种按市场惯例计算),月利率=年利率÷12。

三、采取固定利率的,则借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采取浮动利率的,借款利率定价公式为:加减点浮动是在定价基准利率上加上浮动百分点确定借款利率(本合同所有借款基准利率均可使用);按比例浮动是在定价基准利率上乘以系数确定借款利率(限借款基准利率为央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或者LPR时使用)。

四、采取浮动利率的,借款利率按照借款实际发放日和利率调整日定价基准利率和定价公式确定。以自借款发放之日起每个公历月、季、半年或年的固定日为利率调整日,随基准利率调整相应调整,分段计息。借款期间,定价基准利率调整的,不再通知债务人。如遇国家取消基准利率或者市场不再公布基准利率的,债权人有权根据同期的国家利率政策,按照公平诚信的原则,并参照行业惯例、利率状况等因素,重新确定借款利率后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债权人协商。自债权人发出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协商不成的,债权人有权提前收贷,债务人应当立即清偿剩余的借款本息。

五、如为分次发放借款的,采取统一的利率定价公式,分别发放的各次借款的定价基准利率,以每次借款实际发放日(或利率调整日,如有)首次借款所适用的定价基准利率为确定标准。

六、借款利率的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三(一)、(二)、(三)、(四)。

七、罚息利率以借款利率为基准上浮一定比例确定。借款利率采取固定利率的,则罚息利率也为固定利率;借款利率采取浮动利率的,则罚息利率也为浮动利率,其利率调整周期与借款利率调整周期一致。本笔借款的罚息利率见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三(五)。

第七条 借款发放

一、债权人有权采用债权人受托支付、债务人自主支付或债权人受托支付与债务人自主支付相结合的方式对借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一)债权人“受托支付”是指债务人授权债权人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债务人交易对手。

采用债权人受托支付方式的,在借款资金发放前,债务人应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相关交易资料,经债权人审核同意后,将借款资金通过债务人账户支付给债务人交易对手。

采用债权人受托支付方式的,在借款资金支付给债务人交易对手后,如果由于基础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无效等原因,导致借款资金退回的,债权人对于该退回的借款资金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贷。

(二)债务人“自主支付”是指债权人将借款资金发放至债务人账户后,由债务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债务人交易对手。

(三)债权人“受托支付”与债务人“自主支付”相结合是指借款资金一部分由债权人“委托支付”,另一部分由债务人“自主支付”的支付方式。

债务人同意借款资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采用债权人受托支付方式。采用债务人自主支付方式或部分自主支付方式的,债务人承诺将定期告知债权人借款资金支付情况,如贷款资金的实际支付情况违反本合同协议约定的,将及时书面通知债权人。同时,债权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四)在借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债务人信用状况下降、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或使用借款资金的,应根据债权人要求补充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债权人有权采取更为严格的借款发放及支付条件,并有权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根据本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违约救济措施。

本合同的具体借款发放约定见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四(一)。

二、本合同签订后,借款发放前,如遇国家调控政策以及监管部门贷款政策变化,原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以及借款利率浮动方式等不符合外部监管政策要求的,债权人有权单方根据发放当时的贷款政策重新确定借款金额及借款利率浮动方式等借款要素,债务人对此有异议的,债权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与借款借据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债务人应在兴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用于借款的发放和归还。

四、债务人同意并授权债权人直接将款项划至收款人账户。

第八条 借款偿还和计息、结息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起息日为借款实际发放日。债务人应按约定日期向债权人还本付息。本笔借款的还本付息日期见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一)。

(一)本合同项下,对采取到期还本法(包括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分期付息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借款利息采取积数法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借款天数×日利率。对其他借款利息采取对年对月对日的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如果不能对年对月对日的,以月末最后一日为对日。计息周期满年的按年利率计算,满月的按月利率计算,不满月的以零头天数按日利率计算。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二)不同的计息周期对应不同的期利率,其换算公式为:

计息周期为月或月的整数倍,期利率=年利率÷12×每期月数

计息周期小于一个月,期利率=日利率×每期天数

二、还款方式可采用以下方式,本笔借款的约定借款偿还方式见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二)。

(一)等额本息偿还法

每期本息还款额=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期数(1+期利率)还款期数-1

(二)等额本金偿还法

(三)到期还本法:借款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借款利息可以按约定的周期归还,也可以在借款到期日同本金一并归还。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还款方式仅适用于期限小于或等于一年期的借款。

(四)分期还本法:按月或按季归还借款利息,按季、半年、年等间隔分期等额归还贷款本金。

(五)阶段还款法:债务人可以将整个还款期设定为多个阶段,每个还款阶段的还款本金可由借贷双方约定,但须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到期日前结清借款本息。

借款本金=各阶段还款本金额之和

其中:阶段内每期归还借款利息=(借款本金-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六)其他还款法。

三、在上述还款方式基础上,经借贷双方约定,债权人提供债务人递延还款服务,即在借款发放后的约定期限内,债务人只归还每期借款利息,暂不归还借款本金,待约定期限届满后,根据本金和剩余期限选择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中的还款方式归还借款本息。具体递延期数约定见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三)。

四、放款后,债务人必须在每个还款日的北京时间18点前将足额款项存入约定还款账户,因款项存入时间延迟导致借款发生逾期的,相关责任由债务人自行承担。债务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在本合同规定的还款日直接从该账户中扣收有关款项,若债务人约定还款账户中款项不足以扣收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八的规定执行,直至债务人还清全部借款本息以及债务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为止。

约定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结清,或债务人需要变更约定还款账户的,债务人应到兴业银行办理约定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约定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款,债务人应到兴业银行办理柜面还款。债务人未及时办理约定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兴业银行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债务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笔借款的约定还款账户见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四(二)。

五、债权人予以债务人还款的宽限期待遇,即债务人可在宽限期内任一天归还当期应还本息额且债权人将不予收取逾期利息和罚息。未在宽限期内归还当期本息的,债权人将从约定还款日起计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宽限期为从约定还款日之日起至借贷双方约定的截止日止,且该截止日不能超过还款日的当月月底。根据债务人的资信情况,债权人有权单方调整或取消宽限期待遇,不再通知债务人。

本笔借款的约定宽限期见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五(四)。

六、在借款还款周期内遇借款利率随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需分段计息的借款,如采取按月还本付息方式的,当月借款利息按30天分段计息;采取其他还款方式的,按实际天数分段计息。

七、债务人提前部分或全部归还借款本息的,应提前15个银行工作日向债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提前归还部分借款本息的,应与债权人协商确定此后的还款期限或还款金额。还款周期内发生部分提前还款的,当期借款利息依借款利率按借款剩余本金实际占用天数计收,提前还款本金部分的应付利息依借款利率按上一还款日至提前还款日的实际天数计收。

本笔借款提前还款的,收取违约金的执行方式见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五)。

八、债务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债权人有权对被挪用的借款计收罚息;债务人未按期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即构成借款逾期的,债权人有权对逾期的借款计收罚息;债务人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债权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逾期罚息利率对欠息计收复利。罚息和复利的计结息方式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计结息方式一致。

第九条 借款担保

一、本合同涉及的担保合同见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六(一)。

二、对于本合同既有物权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债权人有权在行使担保权时进行选择,既可以先行使物权担保,也可以先行使保证担保,还可同时行使物权担保和保证担保以清偿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

第十条 立约各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一、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提供真实资料。

二、债权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借款,但在为本合同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物权生效前,债权人有权暂停发放借款。如该担保物权不可能生效的,则债权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债务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债务人应在兴业银行开立账户用以偿还借款本息。

四、债务人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五、债务人应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本合同涉及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任一债务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对全部借款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一债务人清偿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而未付的其他费用。

六、债务人(含配偶)同意债权人就借款使用情况、其收入、财产和就业状况、担保实力等情况进行必要调查。根据政府部门、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建设征信工作的需要,债务人(含配偶)应允许债权人向上述部门、机构所建立或认可的信用征信系统报送信用信息,并允许相关信息被合法查询。一旦借款发生逾期等不良记录的,债权人有权将借款的不良信息(含在还款宽限期内发生的借款逾期)上报上述信用征信系统。对于有还款宽限期待遇的借款,在还款宽限期内归还当期应还借款本息的,债权人将根据征信上报规则调整当期借款征信记录。征信上报规则以信用征信系统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则为准。

七、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的,在办理公证手续后,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八、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债权人有权暂停发放借款乃至终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贷。提前收贷时,债务人同意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九规定办理,债权人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债务人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二)债务人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件或缺乏偿债诚意;

(三)债务人与他人签订有损债权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等;

(四)债务人已涉入、即将涉入或可能涉入诉讼、仲裁或其他行政、法律纠纷;

(五)债务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六)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用途借款;

(七)债务人拒绝或阻挠债权人对其收支情况或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债务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及被宣告失踪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债务人履行借款合同义务;

(九)债务人未及时到债权人处办理借款手续;

(十)债务人未按约定在兴业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十一)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的其他情况;

(十二)债权人认为危及借款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况。

九、本合同立约各方同意,债权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的借贷债权以及相关的担保权益转让给第三方(或设立信托等特殊目的载体),而无须经过其他立约各方的同意。债权人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借贷债权及担保权益的(或设立信托等特殊目的载体),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一并由受让方承接,其他立约各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债权人将通过全国性媒体、债权人网站等渠道发布公告或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其他立约各方,通知发出后即视为受让方与债务人进行了确认,债权转入方无需与债务人重新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其他立约各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和担保责任。债权人有权接受债权受让人委托作为信贷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催收、贷后管理等委托事项,并根据征信管理要求,在借款结清前,履行征信报送义务。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如有)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十、借款本息清偿前,债务人发生下列事由,应及时通知债权人:

(一)收入明显减少,财务状况不佳;

(二)因疾病等原因可能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涉入或即将涉入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纠纷;

(四)取得出国(境)资格后计划出国(境);

(五)婚姻状况发生变化;

(六)其他可能影响借款收回的事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债务人发生下列任一事件即构成违约:

(一)债务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二)债务人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义务;

(三)债务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

(四)在贷款发放后,债务人未落实相关借款承诺事项;

(五)债务人在其他贷款合同项下出现违约的,也将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

二、违约发生后,债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限期纠正违约;

(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借款;

(三)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债务人清偿所有到期或未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四)要求债务人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见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七);

(五)要求债务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实际损失;

(六)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执行利率调整为在调整当时借款定价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的比例,浮动方式同本合同借款利率定价公式确定的浮动定价方式,并立即执行,具体上浮比例见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十。双方针对具体违约事项对借款利率上浮比例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七)要求依法撤销债务人损害或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三、本合同针对债务人、担保人的具体违约行为有具体违约责任约定的,适用相应具体违约责任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中的贷款用途挪用、逾期情形下的罚息利率、提前还款违约金以及其他违约行为适用的违约金等约定。

四、为免歧义,本合同立约各方特别确认:适用本合同项下关于债务人的违约责任条款时,如出现重复计收违约金的情形,并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不得重复计收的,以本合同约定的较高标准违约金执行。

第十二条 文件往来、通讯和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事项以及所涉债务/担保义务的催收和诉讼(仲裁)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支付令、判决书(裁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通知书等诉讼或仲裁审理以及执行阶段法律文书)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重新确认送达地址和方式。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送达地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相关责任由债务人自行承担。

三、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五个工作日视为送达日;

(二)传真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三)专人送达,以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收件人拒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

债权人以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的方式发送通知的,以公告发布之日视为送达日。债权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任何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任何责任。

四、各方约定,各方的单位公章、办公室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收发章及抵押权人的信贷业务专用章等均是各方通知或联系、法律文书送达、信函往来的有效印章。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除、解释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五条特别约定条款十一。本合同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提交仲裁时,在仲裁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双方同意选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且相关法律文书(含仲裁法律文书)的送交以邮件快速专递寄送本合同记载的对方当事人通讯地址(该地址如有变更,应毫不延迟地书面通知对方及仲裁委员会),即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本合同进行公证的,则本合同在依法办理公证后生效,至债务人还清或担保人代为还清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之日终止。

二、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债权人延缓行使其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或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还款善意提醒等配套服务的,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也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不影响债务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

三、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发生变更,导致债权人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放款义务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时,债权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宣布已发放的所有贷款提前到期,债务人应按债权人要求立即偿还。

四、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按时发放贷款或办理支付的,债权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债务人。

五、债权人有权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授权或委托兴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授权或委托兴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签订相关合同等),或将本合同项下贷款划归兴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承接管理,债务人对此表示认可,债权人的上述行为无需另行征得债务人同意。

六、债务人同意债权人有权根据债务人生产经营情况、还款情况及其他金融机构授信情况等因素单方面调减或取消本合同尚未使用的借款金额。债权人决定调减或取消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债务人,但无需另行征得债务人同意。

七、因债务人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引起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的,则债权人所支付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债务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本合同项下不涉及争议的部分仍须履行。

八、因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各项费用,除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明确费用承担主体的以外,其他费用由立约各方协商确定。

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债权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主债务人(签字):

共同债务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7 字

+ 加入清单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电话:

住址:

邮政编码:

贷款银行:

法定代表人:

传真: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由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2 字

+ 加入清单

抵押权权人(或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抵押人(或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生意周转,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生意周转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即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4、借款利息:月息为贷款金额的2%/月;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每月按期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位置: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  元;

3、抵押范围: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按合同约定收取本金和利息;

(二)甲方的义务:

1、在办理好抵押登记的当天支付出借款项;

2、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3、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 乙方的义务:

1、每月23日支付利息,到期支付本金。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逾期一天按照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超过10日,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抵押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3:2024民间担保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14 字

+ 加入清单

2020民间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的特征主要有:

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作为特殊种类物的金钱,因此,原则上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

2.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决定的,也是货币这种特殊种类物作为其标的物的必然结果。

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

4.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合同范本一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签订日期:

合同范本二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4:项目借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8 字

+ 加入清单

对外承包项目借款协议书

甲方(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贷款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承包____国(地区)_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核定的贷款范围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为____年____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证合同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第四条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____%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20%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50%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五条乙方提供本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第六条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单位)____资金中清偿。

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公章)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行(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甲方的担保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借款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12 字

+ 加入清单

借款合同应具备主要条款

借款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①贷款种类。银行贷款分为工业(包括交通运输企业)贷款、商业贷款、农业贷款、基本建设贷款等。

②借款用途。银行贷款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技术改造贷款、专项贷款等。

③借款金额。要填写清楚,大写小写数额要一致。

④借款利率。贷款利率由国家规定,当事人不能任意商定。各贷款银行只有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浮动幅度内和借款方商定借款利率。

⑤借款期限。根据贷款种类的不同,专业银行在各自的贷款管理办法中都规定了各种贷款项目的最长期限。借贷双方只能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确定借款期限。

⑥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借款方还款资金来源必须正当,不得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借款合同中还应规定借款方是一次归还本息还是分几次归还本息。

⑦保证条款。即将借款方对借款合同予以保证或提供担保人的内容写入合同。保证人对借款合同的担保期限一般应在借款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从借款合同期满之日起算。

⑧违约责任。即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当一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时应承担的责任。过错方应在国家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由于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⑨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借款合同双方可将双方一致同意的,不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内容写入合同。

借款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在借款合同尚未履行时或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依法达成协议对原来的合同条款作某些修改、删除或补充某些内容,包括解除合同都是允许的。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以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应按原借款合同的规定偿付。

借款合同条例规定了允许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的几种情况:①订立借款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原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②工程项目经原批准机关决定撤销、停建或缓建的;③借款方经国家批准决定关闭、停产、合并或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④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无法履行的;⑤在合同履行中,确因决策不当,继续履行将造成损失浪费的。

借款合同条例规定无论是因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还是因贷款方工作人员失职造成贷款损失浪费以及借贷双方任何一方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都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对借款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是否已按合同规定内容履行,以及应由哪一方承担责任和承担多少责任等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自己协商解决要坚持遵守国家法律政策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借款合同纠纷的仲裁一般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的仲裁机关仲裁,也可以根据影响大小、金额多少由省、市或者国家仲裁机关仲裁。经仲裁后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以判决方式解决借款合同纠纷。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公司的借款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63 字

+ 加入清单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不超过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员工借款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43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贷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电话:

丙方(担保人): 丁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地址:

电话: 电话:

乙方与甲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乙方对工作年限及工作成绩的承诺,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用于购房。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各方平等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条件及用途

1、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用于购房,拟购房产具体位置见购房合同(复印件为附件);

2、乙方提供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及已支付订金的付款凭证;

3、丙方及丁方与乙方不存在夫妻关系,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条 借款金额

根据订立本合同时乙方提供的购房合同及已支付订金的付款凭证,甲方同意借给乙方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年,自甲方发放贷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通过自身银行帐户或指定的帐户向乙方划入本合同约定借款,乙方指定接收借款的帐户为: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第五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期限内甲方同意不收取借款利息,下列情形除外:

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后,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自动延长 年(即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在前述劳动合同终止日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甲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借款之日计至还清之日止。

第六条 还款

选择一:

1、乙方从甲方发放贷款的次月起逐月向甲方偿还本金,直至还清为止。乙方每月应向甲方偿还本金的数额为:借款金额÷ (填写准备要求甲方还款的月数)。

2、乙方同意甲方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划上述本金。

选择二:

乙方达到以下条件后,甲方即免除乙方全部借款(或 元借款)。

1、乙方履行完第五条所属劳动合同(即至 年 月 日止),并负责 工作岗位。

2、乙方未被甲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调岗(降职)。

3、。。。。。其他条件可补充。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计划及约定金额发放贷款;

2.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月还款数额;

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本金;

4.在付清全部本金前,乙方所购房屋不得转让或赠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

第八条 担保(若无担保人则去除)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诉讼费用、仲裁费用等)。

3、担保期限:乙方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如担保人有房产的,同时以其房产抵押担保。担保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

第九条 特别约定

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日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甲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途径解决纷争:

1、 要求乙方在离职当日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 要求乙方按照房屋原价的价格标准(以原购房合同为准)【或按该时点市场评估价,由第三方中立评估公司评估】,在离职之日起十日内将房屋转让与甲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单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五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丙方、丁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手印):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名、手印): 丁方(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个人借款协议书的写作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72 字

+ 加入清单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 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订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延付款计算办法计算罚息。

第五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担保期限为_______,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六条 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9:用车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一辆牌照为_____________车借与乙方使用,借车时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良好,各种证件标志一切保险公司为该车开办的险种齐全。

四、乙方责任

1、乙方需持有_____驾驶证,并在使用该车期间遵守交通法规以及法律法规,如由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违章、罚款、扣车、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使用借车期间,负责对该车的保养和维修并进行常规检查;

3、乙方不得借用车辆从事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借用车辆转借、转让、典当、抵押或改装等,否刚,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该借用车辆期间,须确保车辆安全,如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发生事故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以及所属保险公司报案,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乙方并要承担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及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如保险公司不受理此案则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由本案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的费用。

5、乙方在借用车辆期间,应妥善保管车辆及一切证件。如被盗、丢失、被骗,乙方应赔偿一切损失以及补办证件费用等。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未按以上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对方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共识,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双方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65 字

+ 加入清单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质押担保借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

出质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年 月 日 金 额 年 月 日 金 额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贷 款 人

借款人 公章 贷款人 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 章 负责人 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证 人

(1) (2) (3)

保证人 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 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 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 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____ 币____ 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逾期利息。

第十条 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 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 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 (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___

市公证处公证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 (即售房单位)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购买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见附表);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的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的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___ 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的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于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按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的购房权益抵押:向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的“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___ 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于抵押人向____ 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的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人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内部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损失,抵押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运用其处分该房产的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一个月内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

(3)抵押人违反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的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的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用以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的费用);

(3)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而该要求或通知书将被认为于发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的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的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的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的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的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的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均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传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业的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的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费用;若有不足,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数额负责赔偿于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的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的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____ ,地址____ ,(营业执照)____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的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诉讼费用的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的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30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房产买卖合同所列售房单位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的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的抵押权益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损失,如因处理该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他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计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帐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还清本合约规定的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的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的房主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同时解除担保人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的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交于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帐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的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 其 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时,抵押权人可不预告通知,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的其他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一经发出,信件在投邮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的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付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的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在争议发生时,按下述第( )项解决:(1)向____ 仲裁委申请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地区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的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给抵押权人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地区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地区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并不影响其他规定的效力。

第十七条 附 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 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____ 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的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即售房单位)所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 签 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签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担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____)楼花字第____号

抵押登记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职工住房抵押长期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588 字

+ 加入清单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__________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期限:__________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__________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 。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及保证人。

第四条 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每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共付为___________月,首次还款日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此后每月还款日为当月的___________日。

(2)等额本金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贷款本金逐期递减并逐期结清。每月偿还本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利息逐月递减,共付___________ 月,首次还款日为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此后每月还款日为当月的___________日。

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还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借款人应当于本合同规定的每期还款日前,将当期应偿还的贷款本息及其他款项足额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于当期还款日直接从该账户划收应收款项。还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时,借款人应及时提供其他账户作为新的还款账户或到贷款人规定的营业柜台办理还款手续。

第五条 提前还款:__________借款人如欲提前还款,应提前30日将不可撤销的还款申请书及还款计划提交贷款人。经贷款人审核确认同意借款人申请的,借款人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日前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第六条 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__________

一、未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四、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五、借款人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托管、租赁、合资、兼并、合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十二、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十三、发生偷(逃)税、破产、解散、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

十四、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七条 借款担保:借款人所提供的担保应在本合同贷款人权利消灭前保持应有的担保能力。如物的担保能力降低或失去担保作用或保证人发生上述第六条四至十四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第八条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本行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九条 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且借款人应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担保,本合同自担保合同成立并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借款人依约应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担保却未提供适格的担保,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偿付当期贷款本息即为逾期,从逾期之日起按所约定的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信息使用: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一、本合同对应的担保合同为:_____________,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借款借据等凭证及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若发生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四、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五、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贷款人执二份,借款人、____________执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或代理人)

货款人

贷款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或代理人)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13 字

+ 加入清单

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模板3篇

股权质押融资活动在我国资本市场上非常普遍,股权质押行为频繁发生,尤其是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行为,质押比率非常之高。股权质押作为一种新兴融资方式,近几年来,在我国资本市场上表现出如此强劲的发展趋势,这种现象值得关注。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模板。欢迎阅读和参考!

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模板一

典当权人(质押权人)(简称甲方):____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典当人(质押人)(简称乙方):

乙方因资金周转困难,自愿将其具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财产做质押,向甲方申请办理典当质押借款。为了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用作典当的质押财产为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股票、基金、债券、资金等股票帐户及资金帐户上的全部资产(详见________号股票质押协作函)。

第二条 借款金额:甲乙双方对全部质押物进行评估,估现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按评估价值的________%折价,乙方实际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及利率: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综合费用为月________‰;利率为月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支付乙方典当借款时预扣综合费用,在典当期内,乙方可以提前赎当,提前赎当不返还预扣的综合费用,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

第五条 甲方承诺合同生效后一日内将借款给付乙方。

第六条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如果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必须在合同到期五日内向甲方申请办理续当。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当手续。办理续当手续时,乙方应付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否则,到期不予续当。续当费率在首次典当费率的基础上增加________%。

第七条 典当期满后,乙方没有在五日内赎当或办理续当手续,即为绝当。绝当后甲方有权处置乙方质押的股票及股票帐户和资金帐户的所有资产,(包括冻结股票交易,卖出所有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提取现金,收回贷款,追偿欠款)。用于偿还典当借款本息、各种费用及罚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偿还甲方后剩余部分资产甲方应当退还乙方。

第八条 绝当后,乙方与甲方协商赎当或续当时,逾期费用按日________‰计算,利率按原规定执行。

第九条 在典当期间如果乙方帐户总市值降至(人民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时,乙方必须自动地在二日内将市值补至(人民币):________ 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如果乙方在二日内未补至上述市值以上,甲方有权随时处置乙方质押资产(包括冻结股票交易,卖出所有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提取现金,收回贷款,追偿欠款)。用于偿还典当借款本息、各种费用及罚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偿还甲方后剩余部分资产甲方应当退还乙方。

第十条 当票、股票质押协作函、授权委托书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违背。甲乙任何一方认为此合同需要公证的,由公证机关公证,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双方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模板二

当 户(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

地址:

电话:

典当行(贷款人) :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当物质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 综合费, 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定义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下列词语采下列含义:

1.1“本合同”由《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双方达成的《股权质押合同》 以及任何补充协议、对账单、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诺、声明、授权、证明、确认书、第三方履约保函、当票、续当凭证、乙方通知等共同组成,组成各部分互为补充,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票》中典当须知项下内容、 《续当凭证》中续当须知项下内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综合费用”指乙方提供典当管理和服务应当收取的费用,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包 括保险费、保管费等直接费用。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1.4 “月”指当金发放之日起(含当金发放当日)每届满 30 日为一个月。

1.5 若签发当票, “当票”系指甲、乙双方间简明借贷协议、甲方收到当票上记载当金 的收款凭证,并系甲方赎取当物的惟一凭证。

1.6 “续当”系指甲、乙双方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 5 日内达成的顺延借款期限的行为。 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 6 个月,续当期自前次典当 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甲、乙双方为续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签发续当凭 证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续当及续当期限等方式进行。

1.7 “赎当”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清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等,以消灭当物上的抵/质押担保负担。

1.8 “转当”系指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因甲方未赎当,乙方与甲方达成的以新贷还旧贷行为。甲、乙双方为转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转当及 转当期限等方式进行。转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 6 个月,转当期自转当之日起算。

1.9“抽当”系指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不能全额偿还全部当款本金,而偿还部分当金本金,但当物上的抵/质押负担并不消除的行为。乙方同意甲方抽当的,甲方必须首 先结清截至抽当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及乙方已发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否则不成立抽当, 甲方支付的款项直接用于冲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项目费 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将发生的前述项目的费用。抽当不影响绝当的发生。

1.10 “绝当”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以及转当期限届满的 5 内日赎当或与 1 乙方达成续当一致的,即为绝当。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视同绝当发生。

第二条 当物

2.1 甲方自愿以其对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以下简称该股权)作为当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 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2.2 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系指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实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 限于出质人对标的公司的投票权和其他管理权、 请求支付红利或其他款项分配并收取该等款 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利益。当物担保的债权 债权范

第三条 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

3.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及 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2 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含《股权质押合同》项下的违约金) 、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 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 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4 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 乙方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3.4.1 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4.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3.4.3 当金本金 当金及用途

第四条 当金及用途

4.1 该股权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人民币大写

4.2 甲方借款用途为 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 典当期限

典当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签发当票, 典当期限以当 票上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 息、费率

6.1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 为 元。 %,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6.2 甲 、 乙 双 方 一 致 同 意 , 乙 方 一 次 性 预 扣 典 当 期 限 内 月综合费大写 %、月利率为 %,合计 元( 元)。 , 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 并随时接。

6.3 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必须按月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 30 日的次 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

6.4 若乙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 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 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6.5 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 限届满的, 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 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 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方式同 6.3、6.4 款。

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6.7 乙方依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 在不违反 6.7 款规定的前提下, 甲方应偿还至实际偿还之日期间的按前述标准计算的所有的利息、 综合费以及第十条约定的逾期违约 金、第十三条约定的违约金等,且甲方偿还上述债务不以当物的变现价值为限,当物实际变现价值低于乙方债权金额的,甲方仍应负清偿责任。6.8 双方一致确认: 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 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 额, 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 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甲方向乙方银行账户支付的款项, 均视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 若甲方支付 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 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续当

7.1 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 5 日内, 甲方可向乙 方申请续当, 经乙方同意续当的, 甲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乙 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 对账。

7.2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五条。

第八条 赎当

8.1 甲方提前赎当,应经乙方同意。

8.2 甲方提前赎当,乙方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若乙方仅预除了部分综合费,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与乙方结算利息和剩余综合费。

8.3 在绝当发生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时起至当物被处置前,甲方选择赎当的, 应结 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综合费、乙方代垫的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 照第十条承担逾期违约金。

第九条 绝当

9.1 若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处置当物的,从其约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应在绝当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 6 个月内处置完毕。

9.2 若甲方与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处置当物的,或者甲 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绝当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 6 个月内处置完毕的, 乙方有权单 方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当物进行评估,并决定以拍卖或变卖方式处置当物, 但乙方以变卖方 式处置当物的,变卖价格不低于评估价的 70%。

9.3 乙方拍卖或变卖当物后或甲方与乙方达成以当物折价抵偿乙方债务后,甲方应按照 乙方的指示和要求办理当物的过户手续。

9.4 乙方处置当物所得价款,若不足以清偿乙方全部债权,甲方应继续承担清偿责任;若在清偿乙方债权后尚有剩余部分,由乙方退还甲方。9.5 本合同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证执行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当物的处置方式。

9.6 乙方也有权在任何时候不经上述 9.1/9.2/9.3 款规定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 处置当物。 乙方也有权在任何时候不经上述 的价格不得低于估价金额的 70%。

第十条 逾期违约金

10.1 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甲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 期违约金。

10.2 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0.3 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第十一条 提前收回贷款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 物:

11.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资金用途;

11.2 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1.3 当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 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 或擅自 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典当、赠予、再质 押、 托管、 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 当物;

11.4 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11.5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11.6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11.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含甲方对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 或到期不能履行, 致使乙方认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 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11.8 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 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 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1.9 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1.10 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的除外; 4 9.1/9.2/9.3 款规定程序而直接变卖当物, 但乙方变卖当物 向乙方支付逾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1.11 拒不接受乙方经办人对质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乙方对甲方贷款用途进行 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1.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对账要求的;

11.13 违反《股权质押合同》中的义务的;

11.14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二条 甲方声明及保证

十二条 甲方的声明及保障

12.1 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有效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的章程、相关合同等对质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资义务, 其对本协议项下质押股权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 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其 它权益、权利,并保证在质权存续期间,甲方持续地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2.2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 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 并不再在质押 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12.3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质权的障碍与限制;

12.4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股权质押有效设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12.5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质物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质押的情形;

12.6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典当、赠予、再质押、托管、以股权进行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质物;

12.7 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2.8 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均是真实,并担保标的公司在股权质押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12.9 甲方承诺:一旦标的公司在股权质押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担保;

12.10 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12.11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 出质人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

12.12 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的保证金账户,作为保证金担保,乙方指定的账号为:

12.13 准许乙方及其经办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标的公司检查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

12.14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如逾期不还,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12.15 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股权质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 5 日 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12.16 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和除第十条外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3.1.1 按当金本金的 %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13.1.2 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3.1.3 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

13.1.4 本条违约责任与第十条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3.2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甲方万分之 违约金。

第十四条 保证人责任

14.1 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14.2 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当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当物的担保系平行的、 并列的, 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 不受当物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14.3 如存在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 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14.4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的担保不成立 (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 、 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 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当物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14.5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14.6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的补充协议、续当、对账单,均自动对保证人发生法律效力, 但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 保证人仅在 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4.7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转当一致的,各保证人对乙方的转当债权仍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乙方与各保证人之间无须再另行签订保证合同, 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 保证人仅在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4.8 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人才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 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14.9 上述条款, 除乙方与保证人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废止其中的任一条款,否则上述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15.1 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 6 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15.2 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15.3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第十六条 通知与通讯

16.1 甲方指定 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代理人, 代理与乙方进行对账、代办质押手续、收款、还款、续当、转当,赎当、处置当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为直接对甲 方产生法律效力。16.2 乙方指定 为本合同的联系人, 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联络,乙方代表 人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的放弃、变更、或减低均对乙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16.3 甲方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邮 。 箱 乙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 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 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 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和标题项下的任何条款应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附 则

1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 ,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8.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8.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保证人各执 份。

第十九 补充约定 19.1 19.2 19.3

甲方: (签字或盖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保证人一: (签字或盖章)

保证人一: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借款担保书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4662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请您在签约前,再次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合法的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字体加粗部分的内容;

(三)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二、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的特别约定条款中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三、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保证人为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含义:

一、保证人,指为主合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又称担保人。

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等。

第二条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主合同

一、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二。

二、主债务实际期限与前款约定借款期限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所记载的期限为准。

第四条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包括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借款本息),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清偿责任。

二、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主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期间有以下两种方式:

1、全程担保:主合同约定到期一次付清借款本金时,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清本金时,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每期应还本金的保证期间为每个还款日后两年。

2、阶段性担保:保证期间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还存在抵押担保的,则: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并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以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则自该房屋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如以其他物品作为抵押物的,则自以债权人作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但对于在该日之前已到期的债务人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保证人或/及债务人的违约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债务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的约定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三。

二、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七条见索即付

保证人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均为见索即付,即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交列明保证合同号与主债务金额的借款催收通知文书,保证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履行清偿责任。同时,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在发出借款催收通知文书后,无须经过法律程序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款。

第八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

一、保证人为法人的,则:

(一)保证人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实体,具有法律规定的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二、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保证人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三、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划款项用以清偿保证人应承担的债务及其他费用。

五、保证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债权人不接受其为保证人的下列事件:

(一)与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二)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三)保证人承担的各类债务、或有负债或向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抵(质)押担保;

(四)保证人在与债权人或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五)保证人经营亏损或经济效益(收入)急剧下降;

(六)保证人改变经营机制,发生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联营、合资(合作)、分立、产权转让、解散等情况;

(七)其他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或担保能力的情况。

六、保证人按时向债权人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报告、借款使用情况报告和债权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积极配合债权人对债务人使用借款资金情况和债务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资产负债、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在不影响债务人今后偿还债务的前提下,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款项。但如果债务人同时面临保证人的追偿和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保证人同意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债权人的债务。

八、如债务人与保证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的,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或事实上损害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享受的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如进行任何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撤销、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投资公司;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的交易;进行其他任何机构变更或改变经营性质),保证事先书面通知债权人。如债权人要求追加或更换担保方式和主体,保证人保证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担保方式和主体。

十、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不以任何方式转移、隐匿财产,或放弃、消极行使债权,或者以其他行为造成财产减少。

十一、保证人对在本合同项下及与债权人任何部门或机构、其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保证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

十二、当债务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而无须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十三、保证人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将于申请前通知债权人,登记后立即将有关登记副本送达债权人。

第九条担保人义务的独立性

一、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保证人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是未加重债务人的责任的,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但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借款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如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均不影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保证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一)违反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承诺;

(二)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二、违约情况发生后,债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违约;

(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要求保证人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四);

(四)要求保证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实际损失;

(五)要求依法撤销保证人损害或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三、如保证人经营状况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或因保证人以外的其他因素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三、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四、保证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管辖、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保证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成就后生效:

(一)立约双方已签字或盖章;

(二)债权人要求对合同进行公证的,则本合同公证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

二、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三、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根据政府部门、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建设个人征信工作的需要,保证人应允许债权人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向上述部门、机构所建立或认可的信用征信系统报送信用信息,并允许相关信息被合法查询。

四、如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的,若债务人违约,则保证人愿意放弃诉权、抗辩权而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一)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住房借款抵押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04 字

+ 加入清单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与乙方签订的《 》共同开发项目收取乙方前期启动资金,愿将享有产权的商品房抵押给乙方。

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支付项目启动资金。

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时甲方与乙方于 年月日 签订的《 》合同的从合同。

抵押期限 年,自抵押登记日起至甲方完成项目报批,登记手续后两年止。

第二条抵押物

房屋坐落 市区 街道 路 楼 单元 层 号

房屋类型: 房屋结构:

房屋面积: 房地产价值:

房地产权证编号 购房合同编号

第三条 担保范围

抵押物担保范围包括乙方支付启动资金本金、利息、罚息、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四条 公证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的公证机关办理合同强制执行公证,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期限,即甲方签订本合同到完成合作项目土地出资和合作项目报批,登记手续期间办妥抵押商品房的保险,保险金额不少于房屋总价款,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2.保险单须注明抵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执管。

3.被保险的抵押物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获得的保险赔偿金应优先偿还启动资金。

4.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人为毁损,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 抵押登记

1.甲方以所购买房屋作为抵押,抵押当事人双方向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申领抵押登记证明。

在甲方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后,应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购房合同、保险单正本交给乙方执管。

2.抵押登记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甲方履行完主合同规定之义务即完成合作项目土地出资和合作项目报批,登记手续或取得乙方同意后,抵押当事人双方向原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由乙方将购房合同、保险单正本退还甲方。

第七条 抵押物的占管和责任

1.抵押物由甲方占管。

甲方在占管期内应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

抵押物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是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物,或在 日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2.已设定抵押权的抵押物,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以出售、转让、交换、赠与、出租、出借等方式处置抵押物。

第八条 抵押物的处置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 》乙方支付启动资金时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依法以该抵押物转让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分配顺序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及有关税款

2.清偿甲方所欠乙方启动资金的本息。

3.其余部分退还甲方,如有不足则向继续向甲方追偿。

第十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

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抵押当事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任命法院提出诉讼。

合同经过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乙方可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房地产低级机构发给抵押登记证明之日起生效,甲方依约履行完主合同《 》与乙方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结。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抵押人: 抵押权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署地点: 签署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借款合同如何计算印花税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22 字

+ 加入清单

借款合同如何计算印花税

签订借款合同后如何缴纳印花税?

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据快易贷了解到,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05‰

借款合同印花税计算方法

目前,对不同的借款形式,印花税的计算方法也不同:

一、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贴花。

二、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这种借款次数频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贴花,势必加重双方负担。因此,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资金信贷业务,这类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资产转移给贷款方时,还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四、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五、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款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六、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问:公司给公司借款,借款印花税怎么算,是根据借款合同还是根据具体的发生额,借款合同是一年期的,但发生的时候可能借了还,还了又借,每次发生的金额也不一定相同,这样一年根据发生额累加的金额就超出借款合同上的金额,请问一下公司应怎么算印花税?

答:关键是合同怎么签订的,如果是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是企业与银行,企业与企业之间较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的规定,借款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订新合同的,就不另贴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经营行为担保书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2856 字

+ 加入清单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参加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后至年月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_________________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3.3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_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保函(试行)

编号:_________________(工字)第号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项目投标,应投标人申请,根据招标文件,我方愿就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_________________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后至年月日内未经贵方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我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_________________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代投标人向贵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2)如果贵方选择重新招标,我方向贵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证函第一条约定的保证金额,即不超过人民币元。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投标人违约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保证期间届满贵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证责任。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按上述约定,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投标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房产质押借款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该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双方保证严格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合同内容的贷款: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贷款利率:

借款用途:

第二条 乙方自愿以本人坐落位于 区

房产权证第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产为借款抵押担保,该房产价值为 ,抵押权利价值为 ,债务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双方约定事项如下:

当乙方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甲方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将抵押物作价、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偿还;

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财产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由乙方保管、使用并负责保养、保全。

《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保管。

第三条 借款人承诺:

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为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保证抵押物系抵押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并承担维护、保养抵押物所需费用;

接受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 抵押权人承诺

按期、按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待借款本息偿还完毕后协助乙方一同办理他项权利注销手续;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一份,房管局执一份。

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章并依法办理他项权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如双方发生纠纷,抵押权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解决。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定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782 字

+ 加入清单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___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___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借款合同 篇10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账户,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

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

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

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借款类民事调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9 字

+ 加入清单

调解协议

甲方:

公民身份号码:

甲方父亲:

公民身份号码:

甲方母亲:

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

甲方于XX年XX月XX日对乙方进行人身侵害,并拍摄乙方裸体照片,邮寄给乙方未婚夫,涉嫌罪。甲方的侵害、侵权行为致乙方与未婚夫原定的结婚计划被取消,乙方还要向其未婚夫赔偿彩礼。甲方的侵害、侵权行为严重的损害了乙方的生命健康权、人格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乙方原定结婚计划落空给乙方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于XX年XX月XX日地订立本调解协议。

双方于此声明在协商过程中,对《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均已有完整、正确的认知和理解。本协议条款均属双方在此基础上平等磋商所达成,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认可本协议公平有效,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情形。乙方确认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因此次事故所造成伤势及日后该伤势可能的发展和后果均已有充分的了解,并清楚订立本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乙方系在慎重考虑上述因素的前提下自愿订立本调解协议。

双方一致同意:

甲方以现金/银行转账方式于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赔偿款人民币         元,(小写:            ),该款项对应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乙方赔偿彩礼等。乙方收到上述现金后向甲方另行出具收据/乙方提供……账号收取上述赔偿款(户名、开户行、账号)。

乙方同意收到上述款项后不再就前述甲方侵害、侵权行为向甲方及甲方亲属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派出所报案、提起诉讼、投诉、信访等等)另行索赔。双方达成和解。

如甲方未能按前述时间和数额及时、足额地支付赔偿款,视为甲方违约。双方同意甲方在此情况下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小写:         )。

甲方父母对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向乙方应付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父母支付上述款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在协议上签名、捺印之时起生效。本协议为清洁文本,除签名外,任何手写增添涂改无效。

甲方:                               乙方:

甲方父亲:

甲方母亲:                           签订日期: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公司借款个人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个人,全文共 2399 字

+ 加入清单

公司借款个人合同范本【三篇】

公司借款个人合同范本篇一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是新成立的公司,现处于前期筹备阶段,为了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特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佰拾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月。

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

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贷款人(乙方)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公司借款个人合同范本篇二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此借款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20xx年4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

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借款个人合同范本篇三

甲方(贷方):

乙方(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人民币整。

第二条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五条还款方式

1、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

或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签订地: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