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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品牌和中标品牌不一样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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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产品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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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甲方):

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需方(乙方):

通信地址: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 产品,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质量标准:乙方所购甲方产品属于:定制产品。定制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双方约定封样的产品质量指标执行。

二、交货时间、地点:甲方应在 年 月日前将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送货地 。

三、收货与验货:乙方指定的收货人1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收货人2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指定收货人代表乙方收货验货并签发《收货单》给甲方,作为双方甲方交货和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乙方在收货后 日内自行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向甲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逾期无书面质量异议,视为质量合格。如乙方在质量异议期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乙方应对货物进行封存,甲乙双方派员按约定的样品质量标准委托乙方住所在地质监部门进行质检,按质检提供报告结论解决。如检验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无条件退货。

四、付款时间、方式:乙方应在收货后天内通过甲方提供的银行帐号用电汇或转帐的方式付清货款。

五、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甲方如未按约定的交货期限和质量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按应交付货物价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未交付货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按应交付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未支付货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甲、乙方如发生争议纠纷,均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本合同以及相关凭证上的签名和代表人,均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传真件与正本一致,同具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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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供货物品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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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_________

一、购销数量:供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为需方提供牌号为_________的______,每月_________吨。

二、产品价格:随市场浮动,由供方调整。在挂牌价基础上,需方享受供方规定的终端自提合同户优惠价格(挂牌价下浮___元/吨)。

三、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五、提货方式:需方自提。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当月购销数量,按旬均衡提货;装车费需方自理。

六、计量:执行国家规定的计量标准。需方有异议时,应在驶离供方装车台前提出,采用随机抽检方式,以供方衡器核实。如超出计量误差范围(____________每袋净重____________公斤),供需双方协商处理。

七、质量标准:执行供方企业标准:q/syhs0012-20__(合格品)。需方有异议时,应在驶离供方装车台前提出;如需方采样化验,应在装车后24小时内向供方提出化验结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合同担保方式:需方向供方交押金_________元。当遇有特殊原因终止合同时,供方返还需方所交押金。

九、其它约定事项:

1.由于需方原因未提完当月供货量的____________%,视为需方违约;反之,由于供应量不足造成供方不能完成当月80%的.供应量,视为供方违约。

2.任何一方由于停工检修(一周以上时间)等原因,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时,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后,方可暂停供提货。

3.需方提货车辆要按供方的要求配备安全器具,执行供方的各项安全规定,接受保管、装车、安全等有关人员的检查与管理。

4.产品仅限需方在其所在地生产自用,不得跨区域接卸或销售。

十、违约责任:违约方负全部责任。一方违约时视为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表示,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当需方违约时,供方有权从押金中扣回已给予需方的优惠部分。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准。

十二、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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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标准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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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供需双方平等协商,签订 公司产品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供方为需方提供产品(型号、数量及价格见货物清单)。

二、需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和货款。

三、交货期限:在需方已经按合同要求如期交付货款的条件下,供方应于接到需方的书面发货通知后 10 日之内向需方交付合同所列货物,具体发货数量按需方通知为准。

四、交货方式:(第二种)

1、需方自提;

2、供方代办托运:目的地:托运方式:

3、其他: 第一批供前期安装的产品,在收到第一批产品款后乙方再将第二批次的产品发至甲方工地,在收到第二批次款后发送第三批次产品。

五、供方将货物交付给需方(包括需方的雇员、代理人、需方指定的任何为其服务的人员或机构、第一承运人),即完成交付。

六、需方收到货物后应对货物品种、型号、数量等按合同和装箱单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应在到货后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无书面通知的,视为无异议。

七、付款条件及期限: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合同价30%的定金,甲方在收到货物后依据所收到货物的60%支付货款,产品调试开通正常运行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出质保金外的所有货款余额(支付到为总货款97%,余额的3%为产品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4个工作日,付清3%的质保金。(系统安装调试开通后一个月内,甲方不申请消防验收则视为已经验收合格)

八、付款方式:

支票或汇款至供方开户行:帐号:

九、关于现金支付的特别约定:需方不得向供方雇员支付现金或者以供方雇员为收款人开具现金支票。

十、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应该符合国家对该货物的质量标准,且能满足当地消防部门对消防设备验收的要求;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分为二种:属我公司生产的享有二年保修服务;属我公司外购的配套产品享有一年保修服务;保修期为发货之日。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负责对所提供产品进行免费维修,质量保证期满后负责有偿服务。

十一、供方提供的产品在交货时能符合以上要求的,需方不得要求退货;因工程方案更改而多余的尚未使用过的零星货物,允许退货,但应以退货当日的价格结算(退货期限:广东省内一个月,其他省市三个月)。

十二、因为不可归咎于供方产品本身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坏,由需方承担责任,维修按实际收费。

十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的,对方有权暂不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不作为持续30天以上,则无过错有权主张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用法律解决 十五、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在使用产品时,如遇到技术问题及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无无法排出,乙方先给以电话协助解决,如电话协助无效则在3个工作日内排除工作人员协助处理(注:此项服务如由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为免费服务,如因人为因素或其它问非产品问题导致损坏,我公司服务为有偿服务)。

十六、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所有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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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地板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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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 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检验报告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第三条 验收方法

1、查看地板的外包装

1)仔细的检查产品的包装箱上的相关标识是否清楚,包括产品的品牌、商标、型号、色号、规格、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

2、核对送货产品与定单是否相符

1)检查瓷砖的每个型号是否与定货单上的型号一致;

2)检查送的每个型号的产品是否与看货时一致

3、查看每箱地板商标是否清晰无误。

检查送货品种是否有遗漏!

5、再一次核算地板的单价和总价。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

甲方收到货后组织验收,验收后开出产品入库单,乙方以现场产品入库单以及相应款项(货物总价的80%)的正规发票到甲方财务办理付款手续, 安装完成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即支付乙方相应货物总价的10%。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尾款。

第五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甲方批准后方能变 更。在甲方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 方。

第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 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 部分总额5%的补偿金。

第七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 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20_天与甲方协商。

第八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 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 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 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 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 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 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甲方验收 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 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一式_4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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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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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一致性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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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进口水果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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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泰纳果品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果品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果品供货合同清单及发票数量,金额。果品供货合同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果品行业相应的标准。

三、履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交货及运输:

五、结算方式:

六、果品验收:

乙方应按照规定提供其注册许可证、每批果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发票等,甲方应对每批果品进行验收,并查验品名、数量、规格、价格等与供货合同清单是否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根据合同商讨鉴定。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货的,甲方应赔偿由此

3.乙方交付的果品若存在全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甲方不再需要乙方送货的,或乙方无足够果品提供给甲方的,均应提前 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由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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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品牌加盟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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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就甲方成为乙方加盟代理商,委托乙方代理代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成为乙方的加盟代理商,将其下属客户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事宜,委托乙方全权代理代办。正常情况下,甲方保证每月有____元/个,其他项目结算价见附件。______________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量。商标注册规费、代理费合计为____万元,乙方每月逐笔从保证金中扣除当月注册及代理费用;每月______________日前,甲方补足保证金数额;如果当月保证金余额不足支付注册费用,甲方须及时补充保证金。

2.甲方正式委托后,交纳注册保证金。

3.在加盟代理期内,甲方可以使用“_____________”商标开展业务,但不得以乙方公司的名义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乙方只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与甲方的责任,不承担甲方与客户之间约定的责任。

4.甲方须保证提供之注册申请材料证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5.审核期内,甲方之委托客户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联系人地址变更、电话变更等等,必须通知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没有及时通知乙方,导致甲方委托客户无法收到相关通知及文件,乙方概不负责。

6.本协议从____日止,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年_____日起到_____月_____年_____日。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月_____年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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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地石材工艺品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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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地: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石材属天然产品,难免有一些缺陷,乙方保证石材大面积花色基本均匀一致,无明显缺陷;

2、根据石材属性,石材质量按国家石材待业标准执行。

一、包装标准

二、交货方法

甲方在乙方工厂提验货物。甲方委托___________在乙方工厂提验货,并办理货物签收手续,甲方若中途变更或增加签收人,需事前书面通知乙方并重新开具授权委托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交货地点

四、验收条款

由甲方派人在乙方工厂内验收,验收标准为国家石材行业标准,验收合格后装车;验收时间为交货期限届满之日前,由乙方通知甲方。

五、交货期

石材的交货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 天内。

六、付款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交纳定金,计人民币元整( ¥ 元),定金在最后批货款充抵。

2、付款方式为款到发货,甲方必须在提货前结清该批货款。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海啸、水灾、重大公共疾病等)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天内提供主管机关证明,允许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以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 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 户 名: 开 户 名: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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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食品水果供货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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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泰纳果品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果品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果品供货合同清单及发票数量,金额。果品供货合同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果品行业相应的标准,且可以参考安士生活果品验货标准。

三、履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交货及运输:

五、结算方式: 每月10日及25日为结算日,买受方根据出卖方实际送货数量及开具的发票数量,金额一致的情况下结款。

六、果品验收:

甲方应按照规定提供其注册许可证、每批果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发票等。乙方应对每批果品进行验收,并查验品名、数量、规格、价格等与供货合同清单是否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根据合同商讨鉴定。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 5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7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果品若存在全部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果品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7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

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由海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详细地址: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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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食堂超市供货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食堂,超市,全文共 1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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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运城鑫源福瑞特购物超市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 供货商资料

1、 甲方同意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超市进行销售、推广,所供商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形象宣传、客户投诉等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和费用。

2、乙方供货品牌为,进店单品数 双方确定的《商品信息表》为准。

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品合格证、商品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商品报价单、许可经营授权书),所有证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二、 商品质量

1、 乙方确保所供商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质量及其他标准要求,乙方须及时主动将最新的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证明移交甲方存档。

2、 乙方所供商品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售后服务、纠纷和客户投诉等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和补偿。

3、 甲方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公告及通知,给予乙方所供商品做下架或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 商品价格

1、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进价,不高于同渠道其他零售企业的最低进价。如甲方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调低乙方商品进价,并按此进价给予乙方对账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支付每个单品不低于贰仟元的违约金。在此期间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对账结算货款。

2、 商品进价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如乙方预调整进价,须至少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调价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新进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调价的,甲方有权以原进价结算货款。

3、 乙方须全力支持对所供商品推广的促销活动,促销具体进价双方另行商定,乙方须在促销开始前五天将甲方库存商品按现行促销进价调整,否则,原进价与促销进价的差额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四、 订货送货

1、 甲方以电子邮件、传真订单、QQ发送、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订货明细,均默认为有效订单,乙方保证按订单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不以任何理由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拒绝发货,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仟元的违约金,作为销售损失的补偿。

2、 乙方所供有保质期的商品,乙方须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距该商品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该保质期总期限的三分之二,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采购人员同意,方可收货。

3、 乙方自接到甲方订单之时起2日内,按订单要求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每逾期一天(8小时以内为半天,每满8小时为一天)甲方按订单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4、 乙方保证单张订单到货率(到货单品数、数量、金额各项占比)均高于百分之九十五,否则,甲方按订单未到货金额的十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5、 乙方任何理由的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退换货不及时、保质期超期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6、 乙方预增加新品至甲方超市销售,须提前向甲方采购部提交增加新品申请及相关合法有效证件,未经甲方许可配送至甲方的商品,甲方有直接处置权,并甲方按每个单品贰仟元收取乙方违约金。

五、 退换货

1、 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销售乙方商品。甲方决定不继续销售则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承诺无条件回收未销售之商品。

2、 乙方所供商品的滞销积压商品、残次品、临期品、过期品等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货处理。

3、 乙方所供商品自进店每满六十天销量排名为同类商品的后三十名范围内,甲方有权将该商品下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下架商品退货通知日起五天内自行清退该商品。

4、 乙方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保质期三十天及以内的商品须两天内,保质期三十至九十天的商品须三天内,保质期九十至三百六十天的商品须五天内,保质期三百六十天以上的商品须七天内到甲方指定场所办理退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按要求时限办理退换货,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处理,并在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报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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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供货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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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常规产品:

注:

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

2、以上价格不含税,

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中山至哈尔滨长途)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贴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

3.交货地点:

五、产品接收及检验: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贴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贴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七、违约职责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条件

1.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资料,如需变更,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职责人均同意以____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双方能够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地址:地址:

____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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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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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为了阐述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问题,首先需要对所有权概念及内容进行介绍。买卖的标的物是财产,标的物所有权也就是财产所有权。所谓标的物所有权,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是指标的物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在一切民事商事活动中,财产所有权是一项最基本的民事权利。人们只有拥有财产,才能从事各种各样的民事商事活动。财产所有权具有排他性,即财产所有人对其拥有的财产享有充分的独占权和支配权,同一财产只能设定一项所有权,依法设定后,其他任何人(或者单位,下同)都不得侵犯这种权利。当然,这种排他性并不意味着同一财产只能由一个人享有所有权,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可以对同一财产享有同一个所有权。例如,兄弟俩合买一辆汽车,这辆汽车只能有一个所有权,这个所有权由兄弟俩共同享有。

从构成内容上讲,财产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四种权能。即:

(1)占有权。它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实际控制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占有权由所有人享有或者行使。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财产也可能由非所有人占有,如保管人依据保管合同合法地占有所有人的保管物、运输经营者在承运期间占有托运的货物、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占有出租人的财产、公安或者交通部门因依法扣押违章的汽车而占有车主的汽车,还有盗窃犯因盗窃而非法地占有他人的财产等。

(2)使用权。它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进行事实上利用的权利。使用权是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一项重要的权利,所有人通过对财产的使用,满足自己生产或者生活的需要。例如,所有人利用其汽车从事货运或者客运,利用电脑编制程序,用vcd机播放光盘,穿棉衣防寒等,都是财产所有人行使财产使用权的表现。使用权一般由财产所有人行使,但非所有人也可以使用财产,如在财产租赁中,所有人将财产出租给他人,他人就有权使用财产等。

(3)收益权。它是指财产所有人收取其财产所产生的某种利益的权利。所有人取得其财产的收益,一般情况下是使用财产的结果,即利用其财产获取利益。这种利益可以表现为现金、实物,也可以表现为其他利益。例如,向他人出租自己的房屋以收取租金等。

(4)处分权。它是指财产所有人决定财产在法律上命运的权利。这是财产所有权中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如财产所有人可以把自己的财产出售给他人,可以赠与给他人,也可以将自己财产抛弃等,都是财产所有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一般情况下,财产处分权由财产所有人行使,但在有些情况下,也可以由非财产所有人行使。例如,在财产抵押、质押中,所有人将其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他人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他人(即抵押权人、质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变卖该财产,还有,在留置中留置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并依法折价、拍卖该留置的财产,执法机关强制出售违法者的财产等,这些都是非财产所有人行使处分权。非财产所有人处分所有人的财产,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由上可知,财产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种权利,一般与财产所有人是紧密结合的,但在实际生活中因各种原因,往往有部分权利、甚至全部权利与所有人暂时分离。这种分离是根据法律或者所有人意志而进行的,所有人并没有丧失财产的所有权。例如,在财产保管中,虽然保管人占有财产,但财产仍为所有人所有;在财产租赁中,承租人占有、使用财产,但财产所有权仍为出租人享有等。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与所有人暂时分离,有时正是财产所有人行使其所有权的手段或者目的。当然,如果采取非法手段或者违背所有人意志使财产所有权四项权能与财产所有人分离,那么,这种分离不受法律保护,违法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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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服装供货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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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需方:

联系人: 联系人:

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充分磋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货物名称:

1、 规格:数量:: 规格:数量::

规格:数量::

2、 规格:数量::

规格:数量::

二、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1、供货时间:

2、供货地点及供货方式: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做工精细,保证约定色泽及品质,严格执行规格标准。

四、验收方式: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

五、售后服务:尺码大小不符合要求的供方必须无条件更换。

六、付款方式、期限:转账形式,20xx年12月30日以前付款。

七、本合同一式两联,供方、需方各执一联,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签章):联系人:合同签订日期:

供方(签章): 联系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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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品牌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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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定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红酒及周边产品的业务,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做需要的货源以及场地同时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____元补贴和乙方所销售净利润的__________%作为条件与乙方合作经营__________酒庄的销售业务,乙方提供销售管理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 甲乙双方依法组成业务合伙关系,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各自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结束后,合伙人各自出资的财产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列出清单,一一返还。

第三条 甲乙双方仅为业务合作关系,甲方不能无故扣除乙方的提成和补贴,乙方有权利追究甲方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乙方连续3个月出现销售利润低于补贴的业绩,则甲方有权停发

第三个月的补贴只付给乙方相应的提成以及终止合作关系。

第四条 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动产品销售价格或者给客人提供商品,甲方有权利从乙方的补贴和提成中扣除商品的成本。乙方不能隐瞒甲方私自销售酒庄的商品而不上交卖商品的货款给甲方,这种行为视为偷窃,甲方有权利追究法律责任。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五条 甲乙双方仅共同经营销售业务,双方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归双方自己承担,双方都无需承担对方自己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自己所产生的债务均由自己负担,双方都无需负担对方所欠下的债务。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销售和售后跟进,甲方负责销售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____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三条 违约处理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四条 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对酒庄利益有损害的情况,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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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砂石材料供货合同_砂石材料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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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应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供应中、细砂料,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守信。

一、 产品名称、型号、商标、单价:

二、产品质量标准及包装要求: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砂石料检测规范标准,进场材料满足混凝土的强度要求,中砂含泥量不得超过1%,细砂含泥量不得超过3%。因砂石料质量不合格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安全管理:

(1)按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堆放,否则出现一切二次转运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的运输车辆的安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如因供货过程中有当地村民阻遏运输,均有乙方自行调解处理,与甲方无关;

四、交(提)货单位及方法;

1.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乙方每车运输到施工现场后甲方指派人员现场测量收方签字认可。

2.计量单位按立方米计算;

五、工地材料验收及收料方法:

1.乙方运到工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本协议要求进行验收,如有不合格乙方负责无偿外运处理。

2.乙方运到工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实际收放量进行签收,砂石料按甲方要求堆到指定地点进行收方。

3.甲乙双方收料人确认无误后,在乙方料单上签字,签字料单甲方保留一份,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六、结算方式:

1.砂石料数量按实际签收数量(工地签字的料单)计算,单价按本单价执行。

2.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的中砂子、细砂子以3000m³为一结算周期。最后运到的中砂子、细砂砂子不足3000m³的材料款在施工结束后一个月之内一同付清。施工结束日期以最后签收日期为准。

3.单价表中的价格包含所有相关费用,乙方为甲方开具收据结账。

七、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的供应量不能满足甲方的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可另找供应厂家供货,乙方不得找任何理由干涉甲方;

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材料款,乙方可停止向甲方供货;

八、本合同依法签订,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因故需变动,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后才能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应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料款两清后,此合同自行废止。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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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钢筋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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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在互惠互利、质量第一、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就新郑港区锦绣枣园三期工程工地钢材供应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新郑港区锦绣枣园三期工程是港区保税区重点项目,总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框剪结构,结构层数为8-9层;本次主要供应的北区(北区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及南区商业等零星钢材,总钢材量约4000.00吨。

二、供货需求:

1、乙方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单三日内将该批钢材全部供到甲方的施工现场,钢材必须是甲方招投标文件中的五大钢厂:安阳钢铁集团责任有限公司生产的“安钢”牌钢材、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生产的“燕山”牌钢材、山东钢铁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济钢”牌钢材、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莱钢”牌钢材、酒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钢”牌钢材,并且符合国家相应的质量标准。货到现场,并随车携带相关资料。

2、供方必须供应有需方指定的国家大型钢厂的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的免检钢材,并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3、钢材的验收:圆钢、螺纹钢按检尺交货验收,线材按过磅验收。货到工地后,需方应对供方出具收料单,写明所收到的品种、规格、单价及收货日期。

三、质量异议

货到工地后需方必须按国家标准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果复检不合格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并封存该批不合格的钢材。由供方免费负责处理并调换合格钢材送到工地,保证不影响施工。

四、价格

每批货款的价格由双方根据我的钢铁网郑州市市场价确定钢材价格 (价格中包括装、运费)。

五、供货及付款方式

1、供货:乙方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单之日起三日内将货全部运至甲方施工现场。

2、付款:甲方首先预付给乙方材料款200万,其余均由乙方垫资供货,垫资2个半月,在垫资材料款供货满2个半月后甲方全部付清给乙方材料款,在乙方垫资期间所供钢材量按照我的钢铁网发布的当日价格增加150元/吨进行结算(本价格包含税票)。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迟供货,若因乙方原因推迟供货,其自愿按每推迟一天每吨钢筋200元的罚款补偿甲方。作为甲方人员的误工费、业主工期损失补偿费(累计计算)。但拖延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三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另找供应商供应,乙方并承担补偿及违约责任。如乙方供货期间出现断供,放弃后期供货的同时亦放弃已供货物的所有权。

2、垫资部分的欠款甲方承诺在货到工地之日起2个半月后15日内付清,否则每延误一天罚甲方1%的滞纳金(但超期在十五天以内的天数不计)。

3、从合同生效之日起,需方未经供方允许不能从其他方购买钢材,如有发现视为违约。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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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程瓷砖供货合同范本_工程瓷砖供货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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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就需方向供方采购 施工所需陶瓷砖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需方向供方采购的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及金额: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

(元)总金额(元)

1

2

金额合计: (¥ 元)

备注:

1、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适用于要求支付定金后再发货的情形)且需方已付定金后(以需方付款凭证为准) 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2、表中的单价为包干单价,含货物、货物加工、运输、装卸、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供方为完成供货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利润。本合同约定的包干单价不受物价、人工费、政策性调整等任何因素影响。

3、货款总额暂计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 元)。需方实际应支付的货款总额按甲方实际采购的各规格瓷砖实际铺贴数量乘以以上表中约定的单价计算。

重要提示:

1、由于玻化砖吸水率仅0.03%以下,如果上墙铺贴,请使用专业的瓷砖胶结剂、或用109#/107#瓷砖胶水和水泥浆混合铺贴,后者用于工程单价相对合适。

2、墙面砖铺贴前:应将砖背面上的瓷砖白色粉沫用湿海绵清洗,然后用瓷砖胶结剂或含有109#/107#水泥浆铺贴,否则用不了几年砖体便会出现空鼓现象。

二、供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制造、检验及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按需方指定(xx市)。

四、运输、装卸及费用负担: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点( )并完成卸货,运输及装卸货物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1、按上述供货产品国家技术标准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在未铺贴前向供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供方将在2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2、供方提供的产品出现整砖断裂或暗裂现象的,供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

六、产品色号的确认:

1、本合同内的产品,如单个产品超过 ㎡以上,则供方会有两个色号供应,需方应严格按供方要求分开铺贴。

2、需方应严格按色号分开(供方在供货前以发函形式提醒)施工,并将该批次色号用于的地方告知供方,以防后期维修时不知道该批次施工时的色号,而造成供方无法提供等同的色号产品给予维修或更换。

七、货款支付方式:□(由材料部根据采购量与供货方商定是否需支付定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 元做为定金;供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供货并经需方初步验收合格后,需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元,现场铺贴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供需双方核定实际供货数量后十五个工作日结清余下款项。付款前,供方应向需方开具足额发票,否则需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直至供方提供足额发票之日止。

八、违约责任:如供方未能按时交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以合同约定交货日起算每延误一天,供方按实际违约货物价值的万分之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需方未按合同支付约定货款的,每延期一天则应按应付而未付货款额的万分之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供货超过10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供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当事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执贰份、需方执肆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手 机: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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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品牌策划书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4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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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饮料市场潜力巨大,从20__~20__年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至20__年产量达到2260万吨,预计20__年将达到3700万吨。20__年中国饮料产量达到20__万吨,行业全部国有及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有825家,资产总额604亿元,销售收入551。5亿元,利润总额39。7亿元。据统计,20__年我国软饮料市场中以饮用水的产量为,但销售额仍是碳酸饮料占地位。

在此条件下,我们公司推出了勿忘我系列花茶产品,作为一种新产品,勿忘我花茶将甘肃市场作为其全国销售的攻克试点,在严密的市场调查和分析之后,制订了勿忘我花茶饮料市场推广策划方案一、市场分析

1、市场大方向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变化,饮料已从昔日的生活奢侈品转为日常的生活必需品。据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统计资料,20__年中国饮料工业的饮料总产量1491万吨,比上年增长25。7%,饮料业连续保持了21年快速增长的势头,同时,国内饮料市场对品种的需求也在发生变化。20__年,瓶装饮料产量达554万吨,居第一位,碳酸饮料达420万吨,居第二位,茶饮料185万吨,居第三位,茶饮料是所有饮料类别中增长最快的。今年,饮料市场上最亮丽的景致莫过于享有"饮料新贵"之称的茶饮料。随着茶饮料的出现及市场的繁荣,21世纪饮料市场将是茶的世纪,茶饮料将成为"饮料"。在人们品尝清爽可口的茶饮料背后,茶饮料市场却是波涛汹涌,鏖战正急。

从整体的环境来看,我国茶饮料工业发展势头十分强劲,整个呈快速增长的态势,市场渗透率迅速提高,茶饮料整个市场进入了成长中期。20__年以前,在市场上占有很大份额的康师傅、统一、旭日三分茶饮料天下,而如今,康师傅收获最丰,旭日升跌据第二,统一高升第三。康师傅占据了茶饮料霸主地位;统一为市场渗透率增长第二的品牌。生产"康师傅"茶饮料的顶新集团,无疑是今年茶饮料市场的赢家。顶新的前身是1958年创立于中国台湾彰化的鼎新油厂,__年10月开始投资大陆,经过10年的发展,顶新集团目前在大陆投资总额达12亿美元,旗下共拥有55家营运公司,34家工厂,3家量贩店,31家速食餐厅,员工近人。近年来,"康师傅"饮品的市场销售额保持每年翻一番的速度增长,茶饮料更是以超过100%的高速度快速增长。

而作为我们的新品牌勿忘我花茶,是否能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呢?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康师傅统一都出现了问题,我们可以以勿忘我花茶清热解毒,清心明目,滋阴补肾,养颜美容,补血养血,能促经机体新陈代谢,延缓细胞衰老,提高免疫力,具有清肝明目,滋阳补肾,养血调经之功效。美容增白,清火明目,特别是对雀斑粉刺有一定的消除作用的健康茶饮料会有一定的影响力的。

2、竞争对手分析:目前国内茶饮料市场品牌集中化的趋势较为明显,销售排名前十位的茶饮料品牌的市场份额超过96%。其中,统一、康师傅、麒麟、王老吉、三得利、雀巢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九成左右。正是看好茶饮料的未来发展前景,以碳酸饮料发家的"两乐"也随着市场的需求转身茶饮料市场。

茶饮料市场上演"三国演义",已进入垄断竞争阶段,尽管茶饮料市场群雄并起,并已形成了三大品牌共同掌握市场的局面,但仍有许多企业在全力跟进,抢夺市场份额。今年夏天,一向以经营可乐等碳酸饮料闻名世界的饮料巨头可口可乐公司,不仅破天荒地在中国打出多元化的旗号,而且似乎在一夜之间就涉足中国所有茶饮料品种,推出"岚风"系列茶饮料,同时,可口可乐公司内部还给"岚风"茶定下市场目标超过"康师傅"和"统一"。当可口可乐公司的绿茶刚刚登陆沪杭市场时,杭州娃哈哈集团便宣布涉足茶饮料,20__年5月份便推出非常系列饮料,乐百氏、汇源、春都、椰树、露露等也均已开始涉足茶饮业,分别推出了各自的茶饮料系列,就连国内啤酒业的龙头老大青啤也开始与日本朝日公司合作生产乌龙茶。业内人士放言,茶饮料将在我国掀起第三次饮料浪潮,甚至取代饮用水地位,与发展多年的碳酸饮料争夺市场霸主。同时,由于可口可乐、康师傅、统一这三大巨头的倾力出击,三得利、麒麟以及朝日这三大日本厂商抢占中国市场的"茶水之战"如火如荼,茶饮市场鏖战在即已成为业内人所共知的事实。有市场就有竞争,有竞争才有创新,才有发展。以市场份额的康师傅为主导,统一其次,这两大品牌的竞争优势是很明显,要想在这两大只支柱中脱颖而出需要有特色,勿忘我花茶的滋补身心,美容养颜正好有这优势。

3、消费者分析:

调查显示,女性最常喝茶饮料的比例稍高于男性,这与女性消费者更看重茶饮料的健康、时尚特性不无关系,另外,喝茶饮料不发胖是女性多于男性选择茶饮料的主要原因,而且女性对茶饮料具有保健特性的认知高于男性也是其更多青睐茶饮料的原因之一。并且,15-24岁消费者是茶饮料的主要目标消费群,其次是25-34岁年龄段消费者,这两个年龄段成为茶饮料的消费主体,与碳酸饮料和包装水的主要消费群差异不大。可以说,口味独特和产品时尚是茶饮料吸引15-24岁消费者的主要原因。在15-24岁重度茶饮料消费者(每周饮用茶饮料4次或以上)中,喝统一茶饮料的多于康师傅,而25-34岁重度消费者,更多的倾向于喝康师傅茶饮料。

生活形态不同,茶饮料品牌选择相异。偏爱对健康美容有益事物的消费者更多的会选择康师傅品牌,而喜欢追求流行、时髦、新奇和喜欢购买国外品牌以及对饮食非常讲究的人更多的倾向于统一品牌,旭日升的消费者大多更愿意购买国内品牌不同的消费者对茶饮料的口味需求是不同的,而我们勿忘我花茶所提出的是健康安全的茶饮料,是各种人群的需求,主要是以年轻人和中老年人,尤其女性顾客的吸引较大,在他们的消费习惯下,从而引导其他人群。

二、产品分析

"天然、健康、回归自然"已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健康生活方式的消费潮流。而茶饮料之所以突然"火"起来正是因为其满足了消费者的这种需求,茶饮料的消费方式符合了现代生活方式的要求。茶饮料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三低":低热量、低脂肪、低糖,具有天然、健康、解渴、提神的特性,比碳酸饮料更爽口、解渴,比水饮料更怡人有味,清香淡雅、回味无穷、富含保健成分,并且具有营养、保健疗效及消暑解渴的功用。茶饮料开始得以畅销的原因之一在于以20多岁~30多岁的人士为中心收入水平获得提高。随着年轻一代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大多数消费者认为PET瓶饮料虽然稍微贵一点但是觉得更"潇洒",更"时尚"。从具有喜欢流行、时尚、新奇的特征的人群更多的会选择茶饮料消费。另外一个原因在于人们的健康意识提高。过去可乐等碳酸饮料在清凉饮料市场中占有绝对的优势,在非碳酸饮料中也是甜度高的饮料受欢迎。20__年茶饮料的发展将延伸到花草茶、植物茶(如中药凉茶、竹叶水、果茶)等产品。茶饮料市场也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从健康的概念开始着陆,提高茶饮料中茶的真正含量,茶饮料市场的空间还很大,健力宝、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的进入也说明了这一点。在众多的饮料中,真正能和中国文化联系起来的只有茶饮料,可以说茶饮料的后劲还很足。机场广告究其缘由,是由于"人们认为既然掏钱购买,营养成份越高越划算"。然而随着以高收入阶层为中心的生活方式逐渐欧化,女士们开始关心起自己的体重来,由于减肥成为人们追求的时尚,甜度低的茶饮料也就理所当然地为人们所接受。无疑,正是因为茶饮料满足了当代消费者的功能和心理需求,才使它在很短的时间里发展如此迅速。

据业内人士介绍,茶饮料是20世纪90年代欧美国家发展最快的饮料,被视为新时代饮料,在中国台湾和日本,茶饮料已超过碳酸饮料成为市场第一大饮料品种,中国台湾95%的饮料企业都生产茶饮料,最近几年,中国茶饮料市场发展速度超过300%,茶饮料已成为仅次于碳酸饮料的第三大饮品,涨势迅猛。

我们的勿忘我花茶以勿忘我花及蜂蜜,玫瑰泡制,天然健康。我们以健康清新美容养颜定位的勿忘我花茶不仅仅填补了茶饮料市场上的空白,而且还是在这种食品安全的大环境咋红推出的茶饮料是一种机会。

三、推广调查

一、广告目标:以的份额抢占市场,使勿忘我花茶的市场占有率提升3%,让更多的人了解勿忘我花茶的品牌,树立品牌形象,提升知名度,扩大份额,达到目标。

二、广告定位:以一种健康自然清新的广告形式,表现出现代人追求安全健康的茶饮料,让广大的消费者了解勿忘我花茶,激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了解广告受众需求,注重广告心理诉求点——健康,从而在广告的效果上吸引消费者。

三、广告策略

(一)、目标市场策略

1、产品细分:把整个茶饮料市场分为若干个子市场,勿忘我花茶属于茶饮料中的一种饮料。

2、产品定位:勿忘我花茶是以一种健康自然安全无化学成分的一种饮料,在市场上这种饮料是独一无二的。

3、产品选择:选择整个甘肃市场,在各个市内进行销售,选择准确的目标群体。

(二)、产品生命周期策略

1、导入期:在我们勿忘我花茶刚刚进入市场时需要用大量的广告宣传,使用渗透策略,以最快的速度去抢占市场,达到的市场占有率的策略。

2、成长期:对于成长期的勿忘我花茶来说,我们应抓住机会,保持旺销活力,改进产品质量,增加新产品的特色,在广告的策略上应说服消费者,建立以消费者重复购买为核心。

3、成熟期:以降低增加广告对消费者的影响力为主导,在一定程度上改良产品,转变组合策略,增加促销手段。

4、衰退期:逐步放弃,制定一个有安排的日程表,计划逐步减产,有秩序的改变顾客的使用习惯。

四、广告诉求策略

1、诉求对象:只对现在的消费者对食品健康的要求,我们应该吧广告诉求面向广大的需要健康的消费者。

2、诉求内容:不顺畅的时候不要忘记我哦,请不要忘记我们对你真诚的爱

3、诉求方法:比较方法:对消费者进行使用前后的效果进行对比,了解他们的需求,在品牌上的比较,消费者更倾向哪一种品牌。

五、广告语

1、品味幽香,期待幸福

2、茶清思绪,花香润心

3、绿色饮品,天然花茶!喝天然花茶,让您离美丽更近一步!!

六、广告表现策略

1、平面广告创意表现:青青的河畔绽放着蓝色花朵的勿忘我小花,天是那么蓝,云在轻轻飘,天空有着同样颜色的花,在远处轻轻的摇动,一个身穿白色亚麻长裙的少女手捧着一杯勿忘我花茶目光忧郁有期待的望向天际。

2、媒体广告策略:首先由我们请的专家鉴定我们的产品,接着大力促销,让人们试尝花茶,多做广告。

七、广告媒体策略

1、在甘肃电视晚间剧场前播出,一次30秒,每周一至五播出。

2、在甘肃双休时19点40分播出,一次30秒。

八、促销策略

1、主题:寻求健康,追求自然,品味生活,力求安全。纵然离开了生命之水、离开生命之光、离开生命之本,依然美如初、花如故。

2、内容: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环境下,茶饮料市场的日益完善和膨胀,而安全健康意识却在不但下降,屡次出现的各种健康问题,让我们对茶饮料市场的前景担忧,在这种环境下我们把勿忘我花茶推向了整个市场。

3、时间:20__年8月20日——20__年12月25日

4、方案:

(1)、在广告宣传上,在黄金时段播出我们的广告,在《都市报》上刊登我们的广告。

(2)、把市场分为三个市场,分别在这三个市场做好促销宣传。

(3)、在个大商场专柜摆放我们的新产品,并有免费品尝,并收集意见,了解大众的口味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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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苗木供货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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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__________ 一、合同的标的、规格、数量、价格

甲方销售苗木给乙方,具体数量、规格、价格见下表:__________

说明:__________①本合同苗木的销售价是上车价,起苗、包装费、上车费、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费由甲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苗木质量须达如下标准:__________①根径部必须完好无损;②无检疫病虫害;③没有严重的机械损伤;④到达目的地后合理栽培能够成活;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总合同款30%万元定金,其余苗木款为货到付款 四、交验货时间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全部交货完成。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重,提供给乙方所需的苗木,保证不提供假苗。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提苗期限内不提完所有的苗木,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剩余苗木。

3、乙方在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苗款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提供所需的苗木。

六、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__%的违约金。

七、免除责任

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的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若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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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产品长期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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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名称、规格、质量、单价、

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发货时间、地点、方式

发货时间:甲方提前5天将所需规格和数量提交乙方,乙方按约定时间交货。

交货地点:城阳时代广场工地。

交货方式:货到工地甲方负责卸货。

第三条货物接受与验收:乙方按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必须提供场地并组织验收,双方办理材料验收手续。

第四条付款及结算方式:甲方付给乙方20%定金,计叁万圆整,货到工地后付清每批次货款。

第五条责任承担

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供货,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所供货物按实际工程送货量结算。

3、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和要求的检测标准。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须按供货时间,保质保量的按时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5、乙方需提供必须的报验资料。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或者总包单位的监督检查。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与货物的验收。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在进货前5天通知乙方。

3、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更换供货厂家需按合同在7日内给乙方结算全部货款。

4、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属于违约行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一。

第六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修改。如乙方单独变更或者更改合同,对象有权拒绝生产或者收货,并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甲、方任何乙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电话: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日期:

地址:

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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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供货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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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g___g

乙方:g___g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经平等协商就办公设备签订以下办公设备采购供货协议:

一、供货范围及供货商

1、本协议适用于g___g(以下简称甲方)。

2、乙方只能向甲方提供办公设备及耗材、类产品。

二、价格及交货期

1、采购方在本协议期内采购所需办公设备等产品在同类产品相同条件下均由甲方优先供货。

2、协议供货价以当时报价为准,若产品更新,均按当时报价的优惠率计算。

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采购都应享受优先供货权,正常情况下的供货期为________年。

4、乙方折扣后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最低价。

三、费用结算

1、乙方须为甲方开具合法正规的发票。

2、货款实行支票结算。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乙方所供产品应通过国家有关机构的认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技术要求,或者符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标准。

3、乙方提供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4、乙方必须按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执行。

五、技术服务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生故障,甲方又无力解决而电告乙方时,乙方有责任及时帮助解除故障。

六、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执行过程中拥有所有关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信息发布权;

2、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所提供的价格和售后服务承诺进行检查;

3、甲方有义务督促用户单位按时结清货款;

4、乙方有义务适时调整价格信息;

5、乙方有义务为协议供货的用户单位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6、乙方有义务监督其授权的协议供货商履行合同;

七、违约责任

在协议供货有效期间内,如发现乙方有如下行为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资格,并按《民法典》的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按要求向甲方供货,经甲方查实的;

(二)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不是原装品,或未按协议供货合同要求提供货物,存在欺骗行为的;

(三)没有遵守服务承诺、货物质量或服务被甲方投诉的;

(四)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的;

(五)未按规定适时调整价格信息的;

(六)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乙方擅自终止协议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情况。

八、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其它约定

1、乙方经营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

4、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设备供货合同范本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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