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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品牌和中标品牌不一样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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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供货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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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商):_________________

本学期由___________为甲方食堂供应___________。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让甲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食品,确保甲方全体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特签定供货合同如下:

1、乙方必须将本公司(或本商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交甲方查验,并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或商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公司(或商店)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原料、调料)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进行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3、乙方所供食品(原料、调料)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原料、调料)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料、调料)价格按照批发价或优惠价确定。

6、货款按月结清。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进行补充。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执行时间为一学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另行续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经营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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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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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一致性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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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标通知书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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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名称)的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工程,结构类型为_____________,建设规模为_____________经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开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并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确定________为中标单位,中标标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中标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日历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优良、合格)标准。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时前到___________(地点)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招标管理机构(盖章)

审核人:_______(签字、盖章)

审核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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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材料水泥供货协议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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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因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三期食堂及学生宿舍工程需要, 决定由乙方富民宇泰商贸有限公司供给建筑材料, 甲、 乙双方本着 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 定,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数量及价款 甲方在建设工程中需用乙方供给的建筑材料,供货量初步商 定,钢材 吨,折款为 万元;水泥 吨,折款为 万 元;砂/石 ,折款为 万元;免烧标砖 万块,折款为 万元。外墙砖 ㎡,折款为 万元.如果由于其他原因 致使供货量不足量,按照实际的供应材料款额计算。 材料名称 钢材 水泥 砂/石 免烧砖 外墙砖 计量单位 吨 吨 方 块 平方米 数量 单价(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货物质量

1、乙方供给甲方的建筑材料,材料质量需按建筑材料质量标 准执行, 以现场所进的材料进行检验, 并附有原产品检测报告及合 格证,抽验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使用。

2、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建材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对所供应建 材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三、交货方式 乙方对其供应的建材应由汽车运输至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

1、 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当及时供货以保障甲方的正常施工, 如有交货延误,

2、 应承当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甲方验收货物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料单。

4、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可直接供应甲方下属的各项目部。

四、货款支付

1、货款支付方式为人民币 结算。

2、自甲方接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

一个月内乙方根据当月实 际供料的数量, 凭甲方所出具的收料单开出发票, 甲方在六个月内 将货款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乙方对于其提供货物的质量、 数量以及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 必须符合甲方的施工要求, 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 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款的 1%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 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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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服装品牌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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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公司 乙方:x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转让注册商标名称及类别: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甲方(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注册商标的唯一权利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后,且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xx年,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将该注册商标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x万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甲方:x公司

代表人:

电话:

年xx月 xx日

地址:

乙方:x公司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年xx月 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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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物品供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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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乙方承诺对本合同项下木材的品种、数量现状已有了充分的了解,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木材购销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

一、木材品种、数量及存放地点。甲方将库存黄花梨木,数量 500 公斤,卖给乙方所有。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木材的总货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该款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付清。若在签订后三十日内期间调运的木材货款必须每天结清。

三、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清木材总货款,否则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万元并按合同金额的2%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木材购销合同,另行销售。

四.乙方在付清木材总货款的基础上,必须向甲方另行交纳2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乙方木材调运结束,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付清木材总货款后,木材归乙方所有,木材由乙方自主经营销售和看护,所需装车、检尺、办证、看护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必须在 年 月份之前调运结束,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须支付贰仟元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七、乙方在销售木材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 立方米木材调运所需的货物销售普通发票和两金票据。

八、乙方在木材销售中,若出现木材数量误差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乙方在销售木材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由乙方全部承担安全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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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供货产品质量保证书

范文类型:保证书,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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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法人代表:(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防城港市_____路_____号_____小区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

资质证编号为:__________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__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__________

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__________

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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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品牌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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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本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协议的目的

1、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

2、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3、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签约日计_______天。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权责

1、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

2、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时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3、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4、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订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5、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第五条、终止条件

在乙方违背本协议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六条、保密条款

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八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其他

1、协议签署地为__________市。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2、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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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玻璃钢水箱供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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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供货单位:

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民法典》及鄂尔多斯市有关规定,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货物品牌、价格清单

1、货物名称: 玻璃钢水箱

2、货物品牌:

3、材料规格:

4、材料价款: 一共是两台,总价元

5、施工图纸明确了材料设备的数量、详细配置、技术参数等,是甲方验货的重要依据之一。

6、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优质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全套齐全的、无损的产品,产品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外,还应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规格及本合同产品样本所列之标准和具备相应之功能,材质要求及外观要求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的为准。

7、乙方应保证供货产品能通过当地主管部门验收。

8、质量等级:产品质量以甲乙双方最后确定产品型号为准。

第二条 交货地点

以 天骄小区项目 现场指定地点。

第三条 交货规定

1、运输费用:材料设备运输过程中的运输、保险、损耗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材料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予以修复、补足或调换,否则由此引起的误工及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货物增补:如甲方需要补货,在合同范围以内的,乙方供货的单价以本合同为准不做调整,在合同范围以外的,其价格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进场时间及供货工期

1、进场时间: 以甲方通知为准

2、供货工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内

3、到场安装时间: 15天

第五条 验收规定

1、验收标准

⑴ 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

⑵ 乙方提供的产品封样及本合同相关条款的有关规定。

2、乙方材料设备货到现场并自检合格后当天填写单项验收单,书面报甲方、监理方验收。

由甲方、监理方抽查观感、质量,验收合格后签字盖章确认。

如乙方产品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按本合同违约责任相应条款执行。

3、甲方、监理方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当天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盖章确认,逾期不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应给予办理验收合格手续。

产品复检不合格视为不合格产品。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付款凭据:乙方提供的货款发票;

甲方或监理方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

甲方签字盖章的收获证明单;

本批材料合格证原件。

2、工程结算款:甲方结算付款日为 每月25日-30日 ,其他时间不予支出;

一次供货,合同签订后7日内,付供货总金额的30%;

货到现场后7日内,付供货总金额的50%;

安装试水完毕后,付至供货总金额的 95% ,尾款 5% 作为保修款。

3、保修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为工程保修期,工程保修期满后15日内结清尾款。

4、以上付款凭证由乙方负责收集,与付款申请同时报送甲方。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负责提前7天向乙方发出进场通知及具体用量,并确定乙方供货时间。

2、负责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组织收货及工程验收。

3、负责按付款方式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4、甲方有权委托监理公司参与验收。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按甲方通知进场,货到现场自行卸车,并注意成品保护工作。

2、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并提供完整的相关产品的材质、性能检测等证明文件;

免费提供产品说明书、产品安装规范和技术指导,如需要,负责培训甲方技术人员。

3、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标准,则相应的货物视为不合格产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交货时间不予延期。

4、乙方产品颜色、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及材质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补交,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交货时间不予延期。

5、接受甲方的补货要求,并保证本次所供应货物在一年内不得断货,不得借故拒绝补货或推迟补货;

补货单价参照原合同,补货日期为接到补货要求后24小时内。

6、在安装过程中要服从甲方或相关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破坏已完工成品,如果因为乙方原因造成成品破坏的由乙方负责修补和赔偿。

7、在安装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果因乙方原因造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后果。

第九条 甲方委托人责任

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参与验收,监理公司有权按照合同质量标准对到货质量、到货数量提出异议,对此授权乙方同意接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甲方通知供货,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每天 合同总金额1‰ 元,如超出7天任未完成或交货,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选择其他产品。

如甲方基于上述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该批材料总价的10%计算,但对于由此造成的其他间接损失,甲方有继续追溯的权力。

违约金经甲方、监理公司签字认可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违约金从最近一次付款中扣除,若乙方借故拖延或拒交违约金,甲方可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追回。

2、甲方若未按时付款,则支付相应金额的银行利息。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1、本合同所有材料设备及配件保修期为 一 年,保修期从材料设备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保修范围:

⑴ 凡本合同供货范围内的相关维修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⑵ 凡是乙方未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要求生产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因乙方的设备材料、构件、配件等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全部费用。

3、保修责任:

⑴ 在保修期内乙方应设专人联系,如人员有变化,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因联系中断,有关维修工作甲方有权雇请第三方完成,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当乙方保修款不能满足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有关法律程序向供方追回。

⑵ 如果在保修期内出现维修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监理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向甲方提交维修方案,办理维修手续,并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和完善工作。

特殊情况下,在第一时间必须修复的,可经甲方及客户签字确认后,由甲方安排其他队伍修理,所发生的费用凭单据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当乙方保修款不能满足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有关法律程序向供方追回。

⑶ 因乙方不能按要求及时到位进行维修,或因一次维修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甲方或监理有权雇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以市场价为原则,根据甲方或监理与第三方维修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在乙方保修款中扣除,当乙方保修款不能满足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有关法律程序向供方追回。

⑷ 因甲方使用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由甲方负责。

⑸ 在保修期外,如果出现质量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只收取工本费。

⑹ 乙方应对产品长期提供优惠服务。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本条款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变。

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四日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

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

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4、由于不可抗力影响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一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了时,双方同意向 鄂尔多斯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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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品牌加盟店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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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加盟店合同

甲方:商贸有限公司(下文简称“甲方”) 乙方:(下文简称“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网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经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 经销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品牌的专营店。

2.授权产品系列为甲方的品牌系列产品。

3.授权区域为:

——————省——————市(县)————区————路(街)————号

4.此经销范围只指在上述店铺内从事传统渠道的销售活动,不允许在互联网上或进行邮购,电视购物等销售活动。

5.乙方在不违背本合同所规定的经销条件的基础上,甲方承诺不再授权给其他营销商在以上店铺周围2公里内经营品牌产品,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6.乙方承诺不经营以外任何产品。

7.乙方可以经甲方同意增设或开发专卖店,奖励制度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二.经销条件

1.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国家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法律文件之复印件,以便甲方建立乙方的相关档案。(乙方法定代表人应以个人的身份与甲方签订专卖合同)

2.为了杜绝恶意串货,低价倾销或者违反甲方的相关市场政策,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需一次性向甲方缴纳3000元保证金,已交□;未交□.

3.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采购或销售假冒,仿冒甲方商标的产品,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缴纳五千元的违约金,甲方并将以书面形式(包括直接送达,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诉和查扣之权利。

4.为使品牌能够长期持续发展,乙方直接租赁店铺,统一终端形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遵守甲方各项规定,甲方同意乙方合法经营使用,以防如有违反甲方规定,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使用权。

5.乙方年度进货计划:

经销年度

2016

年进货计划(万元)

6.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内,未能完成本项条款中所规定的年进货计划的40%,或连续二个月未向甲方进货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经销区域发展第二个专卖店,第二个专卖店与乙方享有同等权利。

7.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未能完成本项第5条款中所规定的年进货计划的60%,或连续二个月未向甲方进货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终止本合同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10天内,支付首批货款、保证金及开店费用后合同生效。否则甲方可按乙方自动放弃经销权而终止本合同。

9.乙方出具专卖店平面图,甲方提供装修方案,乙方须严格执行。

三.甲乙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甲方:

(1) 提供优质产品,并不断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求;

(2) 不断创新,提供甲方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3) 帮助乙方提供服务能力,完善经营系统。

(4) 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相关的产品知识和营销知识培训。

乙方:

(1) 制定销售目标,并有效措施;

(2) 负责甲方产品在所属区域内销售;

(3) 及时反馈市场信息;

(4) 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人员在该经销区域进行调研,检查,培训等工作。

四.订.供货条款

1.订货

(1) 季度订货由甲方组织乙方于季度前共同制定订单计划。

(2) 乙方向甲方第一次进货,首批订货金额————万元。货款一次性到账,货品可分批下单发运。

(3) 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

2.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后,于1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订单,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在1-2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并通知乙方。

3.订货量大,超出订单计划的,乙方需提前与甲方签订产品订购单,并支付30%的预付款,余款于发货前一次性付清。甲方收到乙方预付款后,立即组织生产,在10-20个工作日内保质保量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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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石子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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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

为保证_______________住宅楼(甲方)的石子能正常供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此石子供货合同,甲、乙双方在供货期间内必须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的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 供货范围数量:

要求达到行标JGJ53-_____所规定的标准,现场取样双方保存,质量确认以试验室质检部门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每立方石子__________元/立方米。

二、 结算方式:

每立方石子经甲乙双方协商 #楼石子每垫资元结一次款。

三、质量要求:

1、石子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的标准要求;观感好,如发现石子不符合标准,观感差的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供货商。

2、乙方必须提供石子样品,并向监理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供货要求:

1、供货方必须按工地要求按时供货,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延时供货或不进行供货,如有此类情况,工地有权解除合同,并不给予结算。

2、供货方必须保证数量及质量,以工地收料员所收数量为准,严禁弄虚作假,哄骗工地有关管理人员,如有此类情况,工地.不给予结算此车费用。

3、供货方的拉石子车,必须按工地管理人员指定地方进行堆放,并堆放整齐,不得任意堆放,不得顶撞甲方管理人员,如有此类情况,工地不给予结算此车费用。

五、安全责任:

供货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严格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如发生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款项付清后合同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主要负责人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 (签章)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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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钢管柱型散热器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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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 乙方安装的产品及质量要求:

1、乙方安装的公司的品牌散热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售与甲方散热器的外观尺寸型号。

二、甲乙方双方对安装散热器应承担的责任:

1、因暖气片质量问题出现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销售的暖气片,免费保修三年。

3、在保修期内暖气片及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随叫随到准时维修确保甲方取暖安全。

4、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内由甲方承担。

三、产品、型号、外观、价格:

四、付款方式:

付款分两次进行,合同签订后,预付总造价的40%,安装完成后共余额部分一次付清。 此合同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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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砂石材料供货合同_砂石材料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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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应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供应中、细砂料,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守信。

一、 产品名称、型号、商标、单价:

二、产品质量标准及包装要求: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砂石料检测规范标准,进场材料满足混凝土的强度要求,中砂含泥量不得超过1%,细砂含泥量不得超过3%。因砂石料质量不合格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安全管理:

(1)按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堆放,否则出现一切二次转运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的运输车辆的安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如因供货过程中有当地村民阻遏运输,均有乙方自行调解处理,与甲方无关;

四、交(提)货单位及方法;

1.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乙方每车运输到施工现场后甲方指派人员现场测量收方签字认可。

2.计量单位按立方米计算;

五、工地材料验收及收料方法:

1.乙方运到工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本协议要求进行验收,如有不合格乙方负责无偿外运处理。

2.乙方运到工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实际收放量进行签收,砂石料按甲方要求堆到指定地点进行收方。

3.甲乙双方收料人确认无误后,在乙方料单上签字,签字料单甲方保留一份,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六、结算方式:

1.砂石料数量按实际签收数量(工地签字的料单)计算,单价按本单价执行。

2.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的中砂子、细砂子以3000m³为一结算周期。最后运到的中砂子、细砂砂子不足3000m³的材料款在施工结束后一个月之内一同付清。施工结束日期以最后签收日期为准。

3.单价表中的价格包含所有相关费用,乙方为甲方开具收据结账。

七、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的供应量不能满足甲方的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可另找供应厂家供货,乙方不得找任何理由干涉甲方;

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材料款,乙方可停止向甲方供货;

八、本合同依法签订,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因故需变动,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后才能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应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料款两清后,此合同自行废止。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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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商场供货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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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位于黄水镇江峡旅游接待中心工程塑钢门窗材料供货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地协商,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共识,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材料用量,约45吨(以实际用量为准)。

二、材质和质量要求:塑钢为川路牌猪肝红色通休粒,规格为60型,整个工程门窗、材料必须通过建筑外窗承受机械力、抗风压分级测试,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所有型材及附件辅料都应有厂家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出厂比重表,乙方必须无条件为甲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证明和购货税发票。

三、供货价格和方式:整个工程塑钢材料每吨按捌仟柒佰元计算,辅料价格乙方不能高于同类工程用料价格,按同类工程用料价格计算,由乙方运送到甲方工程场地,上下车费用包括在内,乙方必须保证吨量足,如甲方发现数量不足,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每吨伍佰元的货款,在合同签定后,甲方应支付乙方订货款50000.00元(伍万元整),此款在第一车材料到场时在此车货款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数量及规格在约定的时间运送到工程场地后,甲方应以现款方式付给乙方每车材料款的95%货款,余下5%在第二车材料到场时结清,以此方式至整个工程材料供完后,甲方不能扣押乙方任何主辅料供货款。

五、在工程结束时,材料如有余剩,乙方必须按供货价格退还给甲方后余剩材料由乙方自行解决。

六、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如不履行合同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总工程材料5%的违约金,同时,若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本合同文字的手写部分与打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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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食堂超市供货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食堂,超市,全文共 1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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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运城鑫源福瑞特购物超市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 供货商资料

1、 甲方同意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超市进行销售、推广,所供商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形象宣传、客户投诉等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和费用。

2、乙方供货品牌为,进店单品数 双方确定的《商品信息表》为准。

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品合格证、商品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商品报价单、许可经营授权书),所有证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二、 商品质量

1、 乙方确保所供商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质量及其他标准要求,乙方须及时主动将最新的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证明移交甲方存档。

2、 乙方所供商品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售后服务、纠纷和客户投诉等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和补偿。

3、 甲方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公告及通知,给予乙方所供商品做下架或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 商品价格

1、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进价,不高于同渠道其他零售企业的最低进价。如甲方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调低乙方商品进价,并按此进价给予乙方对账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支付每个单品不低于贰仟元的违约金。在此期间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对账结算货款。

2、 商品进价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如乙方预调整进价,须至少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调价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新进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调价的,甲方有权以原进价结算货款。

3、 乙方须全力支持对所供商品推广的促销活动,促销具体进价双方另行商定,乙方须在促销开始前五天将甲方库存商品按现行促销进价调整,否则,原进价与促销进价的差额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四、 订货送货

1、 甲方以电子邮件、传真订单、QQ发送、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订货明细,均默认为有效订单,乙方保证按订单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不以任何理由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拒绝发货,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仟元的违约金,作为销售损失的补偿。

2、 乙方所供有保质期的商品,乙方须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距该商品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该保质期总期限的三分之二,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采购人员同意,方可收货。

3、 乙方自接到甲方订单之时起2日内,按订单要求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每逾期一天(8小时以内为半天,每满8小时为一天)甲方按订单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4、 乙方保证单张订单到货率(到货单品数、数量、金额各项占比)均高于百分之九十五,否则,甲方按订单未到货金额的十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5、 乙方任何理由的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退换货不及时、保质期超期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6、 乙方预增加新品至甲方超市销售,须提前向甲方采购部提交增加新品申请及相关合法有效证件,未经甲方许可配送至甲方的商品,甲方有直接处置权,并甲方按每个单品贰仟元收取乙方违约金。

五、 退换货

1、 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销售乙方商品。甲方决定不继续销售则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承诺无条件回收未销售之商品。

2、 乙方所供商品的滞销积压商品、残次品、临期品、过期品等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货处理。

3、 乙方所供商品自进店每满六十天销量排名为同类商品的后三十名范围内,甲方有权将该商品下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下架商品退货通知日起五天内自行清退该商品。

4、 乙方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保质期三十天及以内的商品须两天内,保质期三十至九十天的商品须三天内,保质期九十至三百六十天的商品须五天内,保质期三百六十天以上的商品须七天内到甲方指定场所办理退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按要求时限办理退换货,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处理,并在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报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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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品牌营销策划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3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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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作思路:

1、完成《品牌调研诊断报告》相关工作。

2、完成品牌设计策划工程:新品牌则做《品牌设计策划工程》;老品牌则做《品牌优化工程》,完成品牌革新、优化;

或者,考虑重做《品牌手册》(如:品牌定位、品牌战略规划和品牌MI、BI、VI等等的设计策划)。

或者,考虑做单项工作,如:企业营销体系运营系统、品牌加盟连锁专卖系统、子公司运营系统等等。

3、完成HR优化管理(重点是聘才、用才,以及考核、激励、培训等等)。

4、完成《当季产品企划工程》。

5、完成《整合营销传播推广策划》。

6、经常做督导(定期或不定期);每季度均有所重点突破工程;多做总结、多做激励,高调做品牌、诚实做人、实在做事。

注意:业绩不是“平平凡凡、随大流”就能做出来的,而是督导、检查、总结出来的,这也是最引人称道的日本丰田公司的精益管理。

第一部分项目简述

一、项目名称:

二、公司全称:_有限公司

三、品牌中英文名:_X

四、商标名称:

五、公司简称:公司

六、本总策划纲要说:

1、本策划纲要说明:

2、本策划纲要需要撰写时间_天。

3、本策划纲要只列出纲要,未能就细节部分进行描述。

4、本策划纲要的细节部分修改至少需要工作日用天,其中电脑管理系统天,VI系统天,质量管理程序系统天,其它工作干扰的情况下,预计全部策划在_天完成。

5、本策划的编制不希望影响正常业务开展,需名业务助理协助业务开展,以免耽误策划时间。

6、根据本策划纲要情况,现急需增加服装设计师_名,平面设计_名,业务助理_名(其中媒介师_名、市调师_名、文案师_名、人力师_X名、其他_名),电脑程序员_名。

第二部分市场概述及品牌短、中、长期经营概述

(企业发展目标及总体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国内市场概况。

据市场分析显示,__所以现要迫切的建立起自已品牌,避免同质化的严重的现象,迅速建立起差异化,形成特色的品牌。

__优势,使我们建立自已的时尚品牌很有信心。

在我国__竞争很激烈,但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二、短、中、长期经营发展目标及步骤

1、起步阶段:_年_月——_年_月,开设专卖店X个,发展加盟商X家,计划秋冬季设计款式120款,营业额800万元,完善各项管理程序和提高设计档设。

2、发展阶段:_年_月——_年_月,开设专卖店X家,发展加盟商到X家,计划每季款式150款式,计划营业额2500万元。

3、完善阶段:_年_月——_年_月,发展加盟商到X家,计划每季款式180款式,计划营业额超过5000万元。

4、成熟阶段:_年_月——_年_月,发展加盟商到X家,计划每季款式180款式,

计划营业额达到8000万元。

5、稳步发展阶段:_年_月以后,发展二线产品、三线产品,稳定市场,成为国内知名女装品牌。

第三部分品牌特点及设计思路

一、品牌特点:

1、主要消费者:阶层,群体。

2、设计风格:,品种款式多种多样,配套齐全。

3、价位定位:档价位,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好。

二、设计思路

1、设计讲究简洁、自然、清新,时尚,______

2、以____为主,____________

3、南北兼顾:_。

第四部分组织机构设置及各部门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组织机构设置(见附件)

二、各部门人员工作岗位责任制

1、总经理工作岗位责任制

2、副总经理工作岗位责任制

3、各部门经理工作岗位责任制

4、各部门内主管工作岗位责任制

5、各岗位员工工作岗责任制。

三、各部门工作流程图

第五部分企业VI形象系统纲要

一、导入部分(产品手册)

1、董事长、总经理致辞

2、企业文化理念和企业愿景

3、VI手册使用方法的解说

二、基本要素

1、公司商标

2、商标的组成要素和制图准则

3、商标的标准中英文字

4、商标的标准中英文字组成要素和制图准则

5、商标与中英文字的标准组合

6、公司标准色与辅助色

7、标准色与辅助色的应用

8、商标的普通体设计及展开设计

9、商标辅助图形及展开设计

10、公司名称的应用规范

11、商标与公司名称的标准组合

12、公司专用中英文字及MI的宣传广告标语

13、商标立体造型设计及展设计

14、公司吉祥图形设计及展开设计

三、应用要素

1、业务用品

(1)个人名片设计

(2)信笺设计(对内业务沟通等业务专用)

(3)信笺设计(对外业务沟通等业务专用)

(4)账票等设计

(5)发票发货单据等设计

(6)方案版面编排模式

(7)文件袋文件夹等设计

(8)公文包、旅行包等设计

2、办公用品

(1)钢笔、笔筒纸座、烟灰缸等设计

(2)桌椅及摆放设计

(3)招待用品及送赠用品设计

(4)垃圾桶等设计

(5)不干贴标签设计

(6)签字笔、圆珠笔、记录本、业务速查本等设计

3、员工常用品

(1)行政、财务员工制服设计

(2)其他员工及工人制服设计

(3)员工出入证及胸卡设计

4、标识、招牌

(1)公司大门招牌设计

(2)公司内部指示牌设计

(3)公司门牌设计

(4)公司旗帜设计

(5)公司公共设施设计

(6)公司办公室各部门指示牌设

5、产品包装

(1)包装箱设计

(2)服装吊牌设计

(3)主唛、洗水唛设计

(4)手提袋设计

(5)胶袋设计

(6)包装胶装设计

6、交通工具外观设计

(1)公司各种汽车外观设计

(2)公共汽车车身广告设计

7、广告媒体开发设计

(1)专卖店和专柜门面招牌设计

(2)专卖店或专柜货货架及其它固定品设计

(3)专卖店或专柜价格牌等灵活更换品设计

(4)专卖店或专柜POP产品简介等宣传品设计

(5)专卖店或专柜吊旗、店内挂牌等到设计

(6)贵宾卡、优惠卡、会员卡设计

(7)专卖店广告及室内灯箱设计

(8)户外广告、灯箱、霓虹灯设计

(9)报刊稿广告

(10)路牌广告

(11)电视广告

(12)宣传海报设计

(13)宣传传单(或宣传折页)设计

(14)宣传手册(加盟手册、品牌手册、产品手册等等)设计

(15)赠品(礼品)设计

(16)促销品设计

第六部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程序纲要

1、管理体系审检程序

2、营销体系审检程序

3、人力资源体系审检程序

4、质量体系审检程序

5、质量改进工作程序

6、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7、顾客信息反馈程序

8、设计开发程序

9、设计评审、验证、确认程序

10、设计更改程序

11、设计复审程序

12、采购程序

13、标识管理程序

14、过程更改控制程序

15、采购物资验证程序

16、最终产品验证程序

17、采购物资不合格的处理程序

18、过程产品不合格的处理程序

19、不合格产品的处理程序

20、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21、储存程序

22、交付程序

23、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24、质量记录管理程序

第七部部分公司办公制度

1、作息制度

2、考勤制度

3、请假制度

4、病、事、产假有关规定

5、人事管理制度

6、员工招聘程序及试用办法

7、收发文件通知的规定

8、保密制度

9、办公文件处理及摆放规定

10、档案管理制度

11、公用设施保护及使用规定

12、办公用品、物料管理规定

13、公共卫生规定

14、外出及出差制度

15、招待费管理办法

16、各级别电话费管理规定

17、员工招聘程序及试用办法

18、员工辞退程序及试用办法

第八部分内部财务、仓库物资进货管理程序及规定

一、财务会计

1、现金收支管理规定

2、银行存款收支管理规定

3、财务会计核算方法

4、成本费用核算法

5、利润核算方法

6、会计报表

7、出差费、招等费、电话费报销标准及规定

8、财务会档案管理规定

二、仓库物资进出管理及规定

1、物料仓进出程序

2、成品仓进出程序及仓库管理规定

3、储运及配货规定

三、物流管理及规定

1、物流管理流程图

2、物流管理规定

第九部分价格策略

一、定价方式:成本导向定价

二、调价方法:主动调价

1、调价时间和调价幅度

2、库存处理

第十部分营销策略及广告宣传、市场促销纲要

一、营销策略

二、广告宣传

1、自办彩色画册、内部通讯宣传计划

2、小汽球、手提袋等广告赠送计划

3、报刊杂志等媒体广告计划

4、电视广告计划

5、与各广告公司合作宣传计划

三、市场促销

1、季度大型促销活动策划方案

2、月度促销活动计划安排

3、节日促销活动计划安排

4、每周特价品特价款式的促销安排

5、季未折促销活动计划

6、新货上市促销计划

第十一部分电脑管理信息系统纲要(工作日30天)

一、营运决策管理系统

1、产品、分店、供应商、营业员档案资料

2、分店销、数量、利润、业绩、畅滞销款式分析

3、直销分析

4、加盟店分析

二、销管理信息系统

1、店、产品、业务员档案管理

2、销售情况报表

3、店、产品、业务员销售业绩查询

4、退货情况及退货原因分析

5、加盟店管理

6、配送中心(调配货品管理)

三、分店营运管理信息系统

1、分店及分店库存档案

2、库存及调配入库、调配出库管理

3、库存分析

4、销售管理(包括分店销售和销售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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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食品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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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

乙方: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让甲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食品,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特签定供货合同如下:

1、乙方必须将本公司(或本店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送交甲方查验,并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或店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公司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原料、调料)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进行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3、乙方所供食品(原料、调料)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原料、调料)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料、调料)价格按照批发价或优惠价确定。

6、货款按学期结清。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执行自签字之日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名: 经营负责人签名: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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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青岛市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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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

订货人(全称):_________

供货人(全称):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预拌混凝土承揽和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 订货

(一)订货要求

浇筑部位

性能要求

强度等级

坍落度(mm)

数量(m3)

单价(元/m3)

合计金额(元)

汽车输送泵

拖泵

小计

砼:

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二)订货人提供原材料要求

材料名称

规格

产地

质量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验收方式:_________

(三)相关事项

1.输送泵管道润滑价格:输送泵管道润滑砂浆按_________计费。

2.订货单: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签定订货单,订货单确定的内容应与本合同一致。

第三条 原材料和其它技术要求

(一)原材料要求(含技术要求)

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_________;

2.外加剂:_________;

3.矿粉、硅粉、粉煤灰等掺合料:_________;

4.砂、石骨料: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

(二)其它技术要求

1.混凝土初、终凝时间要求:_________;

2.冬期施工要求:_________。

3.变更技术数据。在混凝土供应过程中,订货人如更改约定的技术数据,须经设计单位和供货人对更改的技术数据进行验证,确认技术保证能力,并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时,订货人应出具有效的书面变更文件;

4.其它:_________

第四条 供货验收和结算方式

供货数量验收,订货人和供货人均以发货单作为验收和结算的凭证,发货单内容应符合《预拌混凝土》标准要求,订货人指定的代表应在每车发货单上签名,发货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订货人留存,另一份由供货人留存。双方愿意按照下面第_________条方式进行验收。

1.按照每辆运输车发货单填写的发货数量计算供货数量。

2.以抽检的方法验收供货数量,每_________车作为一抽检组,采取_________计量方式,取平均值作为每辆运输车的发货数量。

3.以工程实际量(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进行复核时,其混凝土的亏损方量或涨出方量误差应不超过±2%,超过±2%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混凝土的检验

(一)依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及相关标准对混凝土进行检验。

(二)出厂检验:供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工作。

(三)交货检验:订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建设方为订货人的代表、施工方代表、供货人代表参加,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双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试块标准养护的地点(现场标养室或委托的试验室)_________,强度试验单位_________(承担该工程试验任务的检测试验单位)。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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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正规供货书面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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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协议供货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二手机动车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内容:

1、甲方为乙方长期提供中高档二手机动车供应。

2、提供二手机动车根据市场需求每月 辆,协议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价格根据当时市场具体行情商定。

3、二手机动车合同总价为乙方所在地交货价,含正式完税发票。

第二条: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1、二手机动车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技监标准或行业标准;

2、二手机动车必须没有任何侵权行为,注册商标合法有效,符合行业的安全要求

3、甲方提供的机动车必须按行业或制造商标准提供培训和维修保养期,该期内甲方负责免费包维修、包退换,并承担其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不履行维修保养及退换义务时,乙方按机动车交付不合格处理。

4、甲方提供二手机动车办理牌证的一切资料。

第三条:交货方式

合同签订后15天内甲方负责将二手机动车运至乙方所在地,双方代表必须进行现场交验。

第四条:付款方式

二手机动车交验均符合要求且运行正常,乙方出具二手机动车验收合格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第五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二手机动车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在妥为保管二手机动车的同时,自收到二手机动车后3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承付期间,乙方有权拒付货款。

2、乙方因违章操作或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二手机动车出现异常的,不得提出异议。

3、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乙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协议保证金

甲方交纳协议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乙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交货时,乙方有权拒收二手机动车,甲方须向乙方偿付当次交易货款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引起乙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接收二手机动车或拒付货款时,乙方须向甲方偿付当次交易货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 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因机动车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均统一由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最终质量鉴定。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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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材料供货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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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材料供货合同范本

3、运输方式: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__________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__________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材料供货合同范本。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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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材料长期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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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长期供货合同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材料的名称:砂石、水洗沙等名称、质量、品种、数量、规格要求以以下明细表为准。乙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二、材料的数量和计算单位、计算方法

12、计算单位、计量方法:计量的单位以明细表要求为准;

计量的方法: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堆料地点由甲方收料人员验收为准。砂石料以实铺场地压实方数测量为准,其他以实收数量为准。

三、材料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新亭。

四、材料的价格和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

2、此价格为固定价,合同期内不得浮动。

五、验收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将材料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后,通知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实际现场验收方为准。

3、验收标准:行业统一标准。4验收人员:甲方指定人员。

以上材料为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不得增加数量并保证工程正常施工。

六、对材料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材料的种类、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当场拒收。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的质量下降,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一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应向甲方偿付当日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的30%违约金。

2、乙方所交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调换、退货面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逾期交货,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的付款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材料、多送的材料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面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质量、规格、型号等符合合同要求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拒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结算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付给乙方采购定金:人民币1000.00元,在总结算时扣回。其余材料采取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具体付款方式如下:待工程竣工后,付清全部余款。

十一、其它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工地现场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为乙方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主或主管部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材料货款付清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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