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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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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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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西爵出道8年,《我一直在你身边》已经是顾西爵的第六本书。顾西爵是“暖萌青春代言人”,在网络论坛小试牛刀的处女作《最美遇见你》一经推出就在网络平台赢得了超高的网友读者人气。本次爱情故事《我一直在你身边》采用了全新的文风,尝试了用她过去不曾写过的时空穿越背景,也改变了人物设置。所以在写作的改变上,顾西爵希望读者能接受自己这次的突破和创新。

此次同行的还有江苏籍出版人何亚娟,也携自己的新书《在追求梦想的路上,我们都一样》出席见面会。该书内容全部取材自真人真事,是何亚娟及她的朋友们十年来成长的真实记录,以此共勉每一个青春同路人。文字风格简单、真诚、温暖,也因此更走心。

顾西爵:

暖萌青春代言人。处女作《最美遇见你》温馨轻松,一经推出便赢得千万读者好评。其后出版的《我站在桥上看风景》获辛夷坞首次作序力荐,并高居各大书店青春文学畅销榜前列。自传体小说《满满都是我对你的爱》以其超有爱的暖萌风红遍新浪微博、豆瓣,被读者称为“最具萌点和笑点的爱情小剧场”。20xx年,全新暖萌力作《对的时间对的人》《何所冬暖,何所夏凉》再度引爆市场。

编辑推荐

◆暖萌青春代言人顾西爵首度倾心抒写前世今生感人力作。

◆一个纠缠千载的感人故事,一段跨越时空的不悔深情。

◆我心里有个空洞,用千年等你来填满;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即便不说出一声喜欢。

◆超值附赠一套唯美手绘相思签+当当网独家赠送暖萌青春速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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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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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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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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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能用有趣、精致、伤感来简单概括这本小书,之所以入得经典行列,许是手边有此一册,便真如一妙友相伴。

——题记

或许有的人一生轰轰烈烈,或许有的人一生平平淡淡,又或许有的人活得碌碌无为,有的人却光彩夺目。沈复是哪种人,我不得而知。关于他的生平,百度也仅是寥寥数语。但这本充满清新率真、情真意切的书却能让人体会作者苦乐掺杂、至诚至爱的一生——沈复,他,已成经典。

东坡诗云:“事如春梦了无痕。”在那些逝去的时光背后,星星点点都是回忆,若不以笔墨记录下来,未免辜负了那一路的风光与坎坷。在作者心中,为官作宰不足挂齿,与爱人琴瑟和鸣才真是一辈子难以忘怀。

沈复的妻子叫陈芸,女红习得娴熟,通晓文学诗词,那一身才情颇受他之喜爱。每当看到“秋侵人影寿,霜染菊花肥”时,我总能体会到陈芸的蕙质兰心。这样一位妙人对于沈复更是耳鬓厮磨形影不离,爱恋之情无以言述。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当芸染了重病,只能在病榻上“两行眼泪,涔涔流溢”之时,我便能感受到沈复的心是怎样的支离破碎。等到她灵魂缥缈,怀恨辞世之时,我也忍不住呐喊,上天为何如此不公,让一对恩爱夫妻只可来世再见!这人生,果然曲折坎坷。

本以为失去了芸的沈复会痛不欲生,追随妻子而去。但他没有,痛苦之后他平静地接受了现实,选择“不谙世事,不染红尘,远离世间悲苦极乐”的方式,独身一人云游四方。这又不禁让我想起了庄子的《逍遥游》,“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这是多么伟大的思想啊!“天道无为”是他之所想,“众人皆醉我独醒,众人皆浊我独清”就是他的追求。当夕阳西下,独自一人,登上山顶,拈须吟哦“兽云吞落日,弓月弹六星”,与酒光对饮,喝到微醺,人生如此,岂不快哉!

沈复的一生俨如一块纯美之水晶,只见明莹不见显露明莹的颜色。只见精微,不见制作精微的痕迹。我相信这种淳朴淡然,恬淡自甘的生活,正如芸所说“布衣菜饭可乐终身”。这是否就是人活于世间的最高境界呢?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不用大喜大悲,大起大落,不落俗世。这或许便是这本《浮生六记》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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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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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怅”。

曹七巧无论多么泼辣、粗野,但她毕竟是个女人,是一个有着正常人性的女人。虽然曹七巧嫁了个残废的丈夫,但是年青身躯中对感情的欲望并没有因之而变得残缺,越是压抑得厉害,越是要喷发出来。她等待着爆发的时机,让情欲证明她的健康、她的诱人的女性魅力。

她结婚五年了,有一对弱小的儿女,可是从未享受过婚姻的幸福。她的情欲受到压制,以前有过的美好憧憬,编织过的爱的美梦,希望过的找一个自己心爱也爱自己的男人……这些都随着她嫁到姜家而失去了美丽的光环,变成了遥远的记忆。这些都无疑给七巧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于是她经常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中,同时也透露出她对爱情的渴盼。某天姜季泽的出现给她带来了一线希望的转机,她爱那个“有鲜红的腮颊”、“水汪汪的眼睛”、生得“天圆地方”的结实小伙子,同时她也渴望得到三少爷的爱,有事没事就主动接近季泽。她先是“身不由己”地走近季泽,接着“斜瞅”着他,不冷不热地说着话,渐渐地“试着在季泽身边坐下来……将手贴在他的腿上……” 她几乎是主动地将自己交到了季泽手上,等待他的占有。季泽与七巧叔嫂间的调情,真实反映了七巧内心的痛苦和对爱情的渴望。可悲的是平日拈花惹草的三少爷虽然荒.唐,却对嫂子严守礼教,“看着她,心里动了一动。可是那不行,玩尽管玩,他早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一时的兴致过去了,躲也躲不掉,踢也踢不开,成天在面前,是个累赘。……他可是年纪轻轻的,凭什么要冒这个险?” 风流成性的季泽不肯招惹她,不理会她的诱惑。和她的调情只不过是季泽无数游戏中的一种而已,而一旦触及到游戏的“规则”,他便怕了,他怕她的真情、深情,他不想“冒这个险”。而七巧也只能自怨自艾“我有什么地方不如人?我有什么地方不好……”。在这种长期的死一般的生活中,在长期的煎熬中,七巧的人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摧残,她逐渐失去了正常女人的心理,最终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变态。

人活着,必须有各种欲望的支撑,当所有的欲望都遭到了破产,只剩下黄金的枷锁时,七巧就成了一出彻底的悲剧。这种彻底的悲剧终于让七巧成了一个彻底疯狂的人。当岁月无情地从她可以直推到腋下的手镯里徐徐地溜走了时她的生命已是一个徒具形式的空壳。她的性格被扭曲了,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七巧这个人物承载了张爱玲心中一切由幻灭所铸就的痛苦和疯狂,这昭示着她的激情不停地渴望着、幻想着,而理性则不断将其扼杀。这是多么凄惨的人生,于是,《金锁记》带着这种残酷复杂的痕迹修饰着历史,成为了一个荒凉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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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3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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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六册中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文选自《孟子告子下》,历来都把这篇短文作为励志类的文章,激励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教参上的分析是这样的:本章讲的是造就人才和治理国家的问题,孟子认为人才是在艰苦环境中造就的,所以说“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有了这样的磨练,才能“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他又重视人的主观因素,提出了“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的观点,这样就把造就人才的主、客观条件都说到了。短文由个人说到国家,提出“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的论断,这是针对国君说的,意思是如果没有执法严格、直言敢谏的臣子,国君就会胡作非为;如果没有邻国的侵扰,国君就会耽于安乐。由此自然导出这一章的中心思想——“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而我认为这样的理解固然可以,但并不是孟子的本意。孟子好辩,注重逻辑,这是公认的事实。《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选自《孟子?告子下》的最后部分,是孟子的自述,论述的应该只是一个问题:个人怎样才能成就一番事业。为了方便论述,我把教材中的短文抄在下面: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第一段。“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是由前文六个事例得出的结论,还是对这六个人被“发”被“举”之后所做事情的概述?这是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这关系到对整篇文章的理解。课文开头的六个排比句分别指出舜、傅说、胶鬲、管夷吾、孙叔敖、百里奚等人在被“发”或被“举”之前的身份,在被“发”或被“举”之前,舜是一个农民、傅说是一名建筑工人、胶鬲在做着小生意、管夷吾是一个政治犯、孙叔敖在海边隐居、百里奚是秦穆公用五张羊皮从市场换来的奴隶,他们的出身都很卑微。如果说是对前文的论断,“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不适合前面的所有人。舜、傅说、胶鬲、孙叔敖等四人“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说得过去,种地、做建筑工人、做小生意、隐居,生活可能都很清苦,吃不饱饭、很劳累也可能是正常的事。但说他们“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有点说不通,难道这些人不满意自己的生活?舜种地的时候、傅说修筑房屋的时候、胶鬲做着他的小生意的时候、孙叔敖在海边过着他的隐居生活的时候,整天报着鸿鹄之志,时刻想着成为王侯将相?管夷吾与百里奚,这两个人动心忍性,还说得过去。据《史记?管晏列传》中记载,管夷吾这个人出身卑微,做过生意,当过兵,但都做得不好,后跟随公子纠。但在公子纠与公子小白争夺王位过程中,公子纠败。管夷吾作为囚犯本应被斩,后经鲍叔牙极力引荐。公子小白即齐桓公不但不斩他,还封他为相。在管夷吾的辅佐下,齐国日益强大,终于“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使齐桓公成为了春秋五霸中的第一霸。百里奚被秦穆公用五张羊皮赎到,在被“举”之前,动心忍性是可能的,也是应该的。而且一个人被“发”或被“举”后就一定能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吗?这也不一定。历史上多少人被“发”或被“举”后,仍然名不见经传。像赵匡胤这样黄袍加身以后就成为一代开国君主的人实在太少,很多黄袍加身的人最后落得个叛臣贼子、身死人首。被“发”或被“举”只是给了你一个机会,这后面的路还很长,这路怎么走,能不能走出一条光明大道,这不仅需要个人的素质,更需要你作出更为艰苦卓绝的努力。因此这句话与前面的六个排比句应该都是对这六个人一生的概述,前六个句子讲他们出身卑微,“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是说“上天把成就一番伟业的机会给了这些人”,后面的句子概述他们被“发”或被“举”后历经磨难,他们“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但通过这些磨难,使他们的内心惊动、性情坚韧,竟然完成了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伟业。“曾益其所不能”中的“曾”作“竟然”讲更为合理一些。“竟然”有出乎意料的意思,他们成就的事业,也出乎“发”或“举”他们的人的意料。这样讲,更能体现孟子的逻辑。

其次,我们再来分析文本的第二段“人恒过然后能改”。一般的理解是:人经常犯错误,然后才能改正。按这样的理解,有点鼓励犯错误的意思。难道错误也是成功之母?一个总是犯错误的人,很难成就大事业。这有点说不过去。“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心情困顿、思虑堵塞,然后才能振作。这在第一段中的“动心忍性”已经作了论述,如果还这样论述,显得重复。“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一个人的想法只有通过自己的脸色或声音表现出来,别人才会了解。如果不是这样,这些人又怎么能被“发”或被“举”呢?这在第一段中这些被“发”或被“举”时,这些人的过人之处应该已经表现出来了,不然也不会被“发”或被“举”,这样的论述也显得多余。对于“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这句话,我的理解是:这些人在后来的成就伟业的过程中也犯过错误,但他们都能及时改正;遇到困难时,也会心情沮丧,但他们坚信自己一定能成功;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能从别人的言行举止中看到自己所做的事情人们是否满意,进而采取更为恰当的方法与措施。这样一来,文句之间的联系就更紧密了。文本第一段是说这些人被“发”或被“举”后成就了一番伟业,紧接着孟子深入一层,论述他们为什么就会在被“发”或被“举”后成就了一番伟业?这里有他们的主观条件,有他们的过人之处。这些人在被“发”或被“举”后,在成就伟业的过程中也犯过错误,也会有心情沮丧的时候,但他们能够从中解脱出来,能够看到希望,他们能从别人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到事情做得怎样,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做得不够好,进而按规律或人们的意愿办事。这是这些人成就一番伟业的个人因素,这一点尤为重要。不然的话,每个人都会成就一番伟业,可事实却并不是这样的。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这句话,普遍的理解是:孟子由个人成就伟业谈到治理国家的问题。而我认为,这仍然是谈论个人成就伟业的问题。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执法严格、直言敢谏的臣子,国君就会胡作非为,如果没有邻国的侵扰,国君就会耽于安乐,时间一久,这个国家就会灭亡。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孟子在这里用了大家都知道的道理来打了个比方,仍然是论述个人成就伟业的问题。“入”是个人内心方面的因素,“法家拂士”就相当于个人的主观条件、个人的过人之处,“出”是外部的艰难险阻,“敌国外患”就相当于成就伟业过程中所遭遇的一切艰难险阻。这样一来,这句话的理解是:这正如一个国家国内没有执法严格、直言敢谏的臣子,国外没有邻国的侵扰一样,如果一个人没有自己的过人之处、没有能够改正自己错误、没有坚信自己一定能成功的信念、没有能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耐,没有成就一番伟业的各种艰难险阻,这个人就不会给后世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个人也就只能平平庸庸地过完自己的一生。

正是基于以上的分析,孟子在末尾得出了这样的论断: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而这一句话应该是用了互文的修辞手法,应该是:生死于忧患,生死于安乐。这样一来,这句话就可以这样理解:艰难险阻能让那些不怕困难、迎难而上、有过人之处的人成就一番伟业,如果安于现状,一个人只能是平平庸庸地过完自己的一生。对于《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这篇短文,这样的理解符合儒家出世的思想、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理念,我想这也许才是孟子要表达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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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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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学习了《难忘的一课》这篇课文后,感到非常激动,心久久不能平静。

课文讲述了抗日战争后,作者在中国台湾的一所乡村小学,见到一位年轻的中国台湾教师认真地教孩子们学习祖国汉字的动人情景,以及在学校礼堂里参观了中国历代伟人像的深切感受。

中国台湾“光复”不久,中国台湾教师为了让孩子们认识祖国汉字,认真地一遍又一遍地教孩子们;而且还在礼堂里看到中国历代伟人像,这使我感受到了中国台湾人民对祖国的浓厚情谊,对民族的强烈精神,这一颗颗火热而真挚的心也使我融入到了他们那种认真学习的气氛中。

这篇课文让我想起了我们学习时的情况:生活在乡村里的孩子们上课时认真地听讲,而我们上课时却东张西望、开小差、搞小动作,不仅使其它同学听不了课,还影响老师讲课。乡村里的孩子们在读书时,是认真而高声地朗读,而我们却无精打彩地朗读书。在乡村里的孩子们只有简陋的小教室,而我们却在一间明亮、宽敞的教室里学习,而且我们的老师还利用电脑,使我们能加强对课文的了解。同样是学习,虽然我们拥有更好的教材,但为什么乡村里的孩子们却对学习怎么认真、积极呢?难道我们不能像他们一样吗?不是,只要同学们对学习有一种新看法,认为它是一样能使我们快乐、富有情感的事物,那我们也会像乡村里的孩子们一样,和学习结为好朋友。作文

课文中的中国台湾教师和孩子们的那种对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和强烈的民族精神使我非常感动,更值得我们去学习的是他们那种学习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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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论语心得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2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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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来我如饥似渴的读完了于丹老师所着的《于丹〈论语〉心得》一书,书中于丹老师借助自

最近一向在读《于丹论语心得》,这是一本十分好的书。其实从小我们就开始学《论语》,虽然在填鸭式的教育中我们背会了“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等朗朗上口的句子,但是对这些话的明白却是肤浅和随意的,甚至于觉得《论语》是很深奥的东西。但是看完于丹的这本《论语》心得,我才明白先人圣贤为什么会说出“以半部《论语》治天下”的那种推崇,也知道了过去自认为深奥的孔夫子的《论语》并不是高不可及的,先贤们说的话,穿越沧桑,传到这天,仍然能够让我受益匪浅,温暖备至。于丹说:“《论语》告诉大家的,永远是最简单的。”;“《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样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因此,当这本书被我认认真真地看完后,心里很为于丹把现代社会、现代人的生活透过《论语》完美结合后给予的精辟阐释表示喝彩!对于丹的《论语》心得,不会也不想做任何评论,对我来讲,读懂、悟到就能够了,因此,在那里就姑且把读到的一些我认为精彩的部分记录下来和大家一同分享吧!

书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深刻。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子贡以前问老师,假如一个人很贫贱,但他不向富人谄媚;一个人很富贵,但他不傲气凌人。这怎样样?孔子说,这很不错。但还不够。还有一个更高的境界。这个更高的境界是,一个人不仅仅安于贫贱,不仅仅不谄媚求人,而且他的内心有一种清亮的欢乐。这种欢乐,不会被贫困的生活所剥夺,他也不会正因富贵而骄奢,他依然是内心快乐富足、彬彬有礼的君子。这是多高的骄傲啊!一个人能够不被富足的生活蛊惑,又能在贫贱中持续着做人的尊严和内心的快乐。或许很多人会说,这但是是说说,让谁做到这样,谁也不行!也许,这样的境界我们凡夫俗子确实很难做到,然而,这种自然、平和、用心的心态却绝对是值得我们去追求的。也唯有肯接纳肯效仿圣人这种心态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超凡脱俗而又能够获得成功的人。我们的思想永远决定着我们的行动,心有多宽路就有多宽。在社会风气略显浮躁的这天,作为一名年轻人,务必懂得去学习这种平和的心态,以造就一个更为善美更为清亮的明天!

于丹说,我们的眼睛,看外界太多,看心灵太少。安贫乐道,在现代人眼中颇有些不思进取的味道。在如此激烈的竞争面前,每个人都在发奋发展自己的事业,收入多少,职位高低,似乎成了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志。但越是竞争激烈,越是需要调整心态,调整与他人的关联。好在,有这样一本书,一盏灯指引着我,警醒着我。让我在急躁的赶路之时持续着一份清醒,我坚信,内心的成长才是人性的成长,也唯有人性取得了成长才会使自己成为一个卓尔不凡的人。我会用圣人的智慧去指导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更会用圣人内心的温暖照亮整个人生!鼓舞士气的话

己丰富的学识与深厚的阅历,又结合当下人们的生活,围绕天地人之道、心灵之道、处世之道、君子之道、交友之道、理想之道、人生之道,比较全面的向我们诠释了论语中那些简单而又千古恒常的真理。在仔细研读于丹老师的讲解时,我体会到了,她所阐述的思想,其实《论语》并不是高不可及的,于丹老师认为世界上的真理永远是朴素的,就好象太阳每天从东边升起一样,就好象春天要播种,秋天要收获一样。

于是,在阅读的过程中,每每运用这些穿越了千古尘埃的简单真理来,解读现代生活中的种.种困惑时,都会产生阵阵醍醐灌顶,茅塞顿开的顿悟。

于丹老师在书中有着这样一段关于处世之道的心得:

“孔子提倡仁爱,但他并不认为应当以丧失原则的仁爱去宽宥所有人的过失。

有人问他:“以德报怨,何如?”

孔子的回答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孔子给出的答案让我们乍听起来有点出乎意料,其实这正是孔子告诉我们的处世的分寸。

孔夫子在这里提倡的是一种人生的效率和人格的尊严。

他当然不赞成以怨报怨。……

而以德报怨同样不可取。……

在两者之外,还有第三种态度,就是用你的公正,用你的率直,用你的耿介,用你的`磊落,也就是说,用自己的高尚人格,坦然面对一切。”

阅读到这一段时,不由的在脑海中闪现出班上那几个被家长娇惯的已无任何道理可讲、“无药可救”的学生来,纵使各科教师多么耐心地循循善诱,不计前嫌,也无法祈得他们的改变,老师们只能被他们的不可理喻一遍遍的践踏着的尊严,每每遇到这样的情况,我总是想,我是老师呀,我怎能和孩子一般见识呢?于是在继续的关爱中,继续遭到这几孩子的践踏,懂事的孩子有时会来劝我,“老师别和他生气,不值得。”

片刻一阵惊醒,孔夫子在两者之外的第三种态度是多么的恰如其分啊,老师也是有尊严的人呀,为什么对待如此这般的学生要无谓的浪费你的情感、用不值得的仁厚对待那些有负于你的人呢。这样的人当然也包括学生啊,我想孔子的这个在态度就是要告诉,应该把有限的情感,用在最应该使用的地方吧。

心里暗想,下学期不妨就来尝识一下吧,这第三种态度的教育理念,看看到底会产生怎样的效果呢?

在我的极力推荐下老公也开始拜读起这本书来,一天茶余饭后两人便交流起读书的心得来,他说,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孔子提出的三不,即所谓“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他说,自我比照了一下,觉得自己好象做不到也做不好,我笑道,那是。聊到兴头,我也将这两天自己的思考和盘托出,在刚刚嘲笑老公的瞬间和述说自己思考的同时,我突然反问自己,这第三种态度,夹乎于两者之间,你真的能把握得到,把握的准吗,在运用这样一种态度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其实也会是一不小心就非左即右的呀,就这么一个字“直”,也决不是那么简单的和易于把握的呀。,

又想起了于丹老师的话,孔子特别强调做事情的分寸,“过”和“不及”都是要尽力避免的。那么简单的真理,到底又该如何把握呢?我想,也只有在漫漫岁月的实践中,慢慢的去顿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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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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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斯卡尔的思想是很狂野的,他用理性的思维去反对科学。但是,他自己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科学家,他对数学以及物理学等方面的造诣是很少有人能够与其匹敌的。读他的《思想录》就如在田野散步一样,到处都有值得回味和欣赏的东西。因此对他的内容不免产生一些零碎的想法。“没必要去嘲笑那些因地位显赫,身居要职而赢得尊敬的人,因为人们所爱的只不过是附着在这些人身上的一些品质而已。”的确,我们对于自己的信任与欣赏能够给自己带来无穷的力量,并且这样还能够过上轻松愉快的生活。但是,人,又为何称其为人呢?人区别于其他的动物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他具有思想以及由于他的思想而表现出来的一种品质。如果我们从人的头脑中把人所特有的思想抽离出来,并进而使其丧失能够表现其品质的特质,那么这个人还能称其为人么?如果说,我们只要爱这种品质,那么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就都是空想家了。因为我们只要爱那种没有任何依着物的而且可以平空想象的游离于世界空间的优秀的品质就可以生活了,这样的生活是否真的具有积极的意义,我们假设他有,那么这种生活又能够持续多久?现实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我们对于伟人,爱戴的不仅仅是他的品质,而且也还爱护他的肉体。要不如果有人对其进行肉体上的残害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会不遗余力地对其进行保护?因为肉体与品质是那么的难舍难分。品质和肉体是相濡以沫的兄弟,我们不能说肉体是多么的珍贵无比,也不能说品质是多么的至高无上。所以,我们如果爱一个人,那就爱他的全部吧,优秀的品质,以生俱来的肉体。“科学的虚妄——有关外物的科学不会在我痛苦的时候安慰我在道德方面的愚昧无知的;然而有关德行的科学却永远可以安慰我对外界科学的愚昧无知。”科学与道德,这天平两端的砝码,到底谁能够平衡我心中的痛苦。当我认为在自然科学这方面所知甚少时,我是那么的不自信与自卑。当我在社会经济方面所晓不多,黯然无助的时候,我显得又是多么的忧伤。因此,我寻找着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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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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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闲暇之余看了鲁迅先生的《父亲的病》,有了很多的感触。

《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父亲的病》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如:一对的蚂蚱、经霜3年的甘蔗等。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轿子,生活好得很。

《父亲的病》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骗取他人金钱。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满怀希望却有毫无作用。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看完《父亲的病》,我觉得,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的社会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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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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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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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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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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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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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作家,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百年孤独》的问世,为马尔克斯赢得了世界各方的声誉,马尔克斯也因该小说“把幻想和现实融为一体勾画出一个丰富多彩的梦幻般世界,反映了 拉丁美洲大陆的生活与争斗”[1]而于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初次阅读时,我们总会感觉到懵懵懂懂: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 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

通过阅读,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 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这也是魔幻现实主义最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

通过阅读,我们可以领悟到,作家在讲述这个家族七代人所经历的神话般的故事时,也着力描述了马贡多的兴盛衰败,它浓缩了哥伦比亚的百年沧桑,也蕴涵了拉美人民在内忧外患下所受的屈辱与苦难。而作者正是要通 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 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那种孤独令你无所适从。

孤独是《百年孤独》的母题,也是这部小说悲剧精神的核心,在小说中,孤独不仅仅是一种情绪,它成为了人类一整生存状态,是作为一种社会性的精神特质来反映的。孤独是《百年孤独》无所不在的影子,它附着在每 个人的身上,笼罩着小镇马贡多,与之相随的是对宿命的恐惧,对生存的绝望。[2]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虽然这个家族的成员们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 。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 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作者在表达这种孤独的思想时,并非是一味的消沉,他在剖析孤独的同时,也进行了深刻的历史反思和理智的民族反省。孤独意味着封闭,封闭意味着愚昧的到来,而愚昧的民族必然灭亡。[3]作者以冷静的眼光、犀利 的笔触剖析了因长期愚昧封闭而造成的迷信、落后、狭隘的民族心理。而这些狭隘的愚昧观念则会成为民族振兴、国家进步的障碍。从这种百年的家族孤独中,我们可以进一步设想,这只是一个家族的孤独,如果这种孤独、 这种人们之间的漠不关心,演绎成一个人民族、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麻木,那这必将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人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员,有群体性;人又是独立的个体,孤独是存在于灵魂深处的,是 我们人性的一部分,它可以让我们冷静,善思,让我们浮躁的心有一份清凉。所以,我们一定要善于利用孤独,把它的麻木不仁从孤独的本质中剔除出去,充分把孤独有益的一面发掘出来,让孤独成为我们净化心灵、反省吾 身的利器!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 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百年孤独》中充斥着神话与幻想,这些与现实相结合,营造出既魔幻又现实的小说境界。在这其中,引用了大量的印第安传说,东方阿拉伯民间故事和《圣经》经典,进一步加强了本书的神秘气氛。如本书写外部文明 对马贡多的侵入,是现实的,但又魔幻化了:吉卜赛人拖着两块磁铁“……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跟在那两块魔铁的后面乱滚”[4 ]又如写夜的寂静,人们居然能听到“蚂蚁在月光下的哄闹声、蛀虫啃食时的巨响以及野草生长时持续而清晰的尖叫声”;再如写政府把大批罢工者杀害后,将尸体装上火车运到海里扔掉,那辆火车竟有200节车厢,前、中、 后共有3个车头牵引!作家似乎在不断地变换着哈哈镜、望远镜、放大镜甚至显微镜,让读者看到一幅幅真真假假、虚实交错的画面,从而丰富了想象力,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而马贡多一连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大雨则 是《圣经·创世纪》中有关洪水浩劫及挪亚方舟等故事的移植。

书中花了较多笔墨叙述的人物是次子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他步哥哥的后尘,成人后与庇拉尔。特尔内拉苟合,留下一个儿子,仍被送回家族,命名为奥雷里亚诺。何塞。差不多同一时期,他和一位叫做蕾梅黛丝的女 孩发生了一段爱情。书中被描述得几近完美的是马空多里正(相当于镇长一职)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的小女儿蕾梅黛丝。奥雷里亚诺自从第一眼见到年仅9岁的她,便无法遏制地爱上了她,以至于他上门提亲的时候,里正 家里炸开了锅,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明白,家里总共七个女儿,奥雷里亚诺居然会无视其余六位待字闺中的姐姐们的存在,单单看上还没有发育的最小的妹妹。表面看上去懵懂不谙世事的蕾梅黛丝,成为青春少女后嫁给奥雷里 亚诺,她很快适应了一家的女主人的生活。她为人敦厚善良,孝敬长辈,善待刁钻的大姑。她将私生子小奥雷里亚诺视为几出,她无微不至地照料被绑在栗树下、精神失常的的公公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这样一位几 乎没有瑕疵的完美女性,命运却是那样悲惨,死于乌尔苏拉的过失中。后者本想毒死情敌丽贝卡,却鬼使神差让蕾梅黛丝丧生,同时丧生的还有腹中的一对双胞胎。乌尔苏拉一辈子生活在内疚中,她将侄子奥雷里亚诺。何塞 抚养成人。痛失爱妻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在紧接下来的战乱期间,与保守党的代表——他的岳父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产生分歧,投身自由党。

又一个表现手法是象征的运用,《百年孤独》中象征主义手法运用得比较成功且有意义的,应该就是关于不眠症的描写。马贡多全体居民在建村后不久都传染上一种不眠症。严重的是,得了这种病,人会失去记忆。为了 生活,他们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例如他们在牛身上贴标签道:“这是牛,每天要挤它的奶;要把奶煮开加上咖啡才能做成牛奶咖啡。”[5]这类例子书中比比皆是,作家意在提醒公众牢记容易被人遗忘的历史。人类对 历史的遗忘,形成了悲剧的轮回,生存的麻木,人类也只有牢记历史与现实,才能在反思中前进。

另外,作家还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例如小说一开头,作家就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6]短 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紧接着,作家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贡多的初创时期。这样的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重复出现,一环接一环,环环 相扣,不断地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

《百年孤独》被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代的代表作品。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在世界各地掀起了拉美文学风。马尔克斯也因这部作品走向了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领奖台,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 门人”。评论界称赞《百年孤独》为“20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 是“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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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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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中部风景秀丽的艾汶河畔斯特拉福镇,他父亲是一个经营羊毛、皮革的商人。后因父亲破产,莎士比亚不到十六岁就自谋生活。她1585年离开家乡,到伦敦谋生。

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一般被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创作历史剧与喜剧;第二阶段主要写悲剧;第三阶段主要写传奇剧。她一生写了37部剧作,154首十四行诗。《哈姆莱特》与《奥塞罗》、《李尔王》、《麦克白》并称四大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成就。

哈姆莱特的故事最早见于12世纪末丹麦历史学家沙克索。格拉马提卡斯的《丹麦史》,16世纪末,曾被改编为戏剧,以复仇为主题,流行一时。莎士比亚将这一单纯为父复仇的故事,改变出反映特定社会矛盾的杰出悲剧。股市讲述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在德国人文主义思想中心威登堡大学求学,父死回国送葬,回国后,他见到的是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新王谄媚,他深深感到抑郁和痛苦。这时,父亲鬼魂出现,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兄弟所谋杀。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和逃避仇人的监视,假装精神失常。

篡位者对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和御前大臣的女儿--他的情人去试探他的隐秘,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为了证实谋杀者的罪行,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嘲戏中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这是谋杀者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谈话间,哈姆莱特发现帷幕后有人偷听,就把剑将他刺死,原来是御前大臣,他情人的父亲。无辜的姑娘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王子的爱情,应此疯癫,坠河而死。新王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借刀杀人。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新王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新王和御前大臣之子,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荆哈姆莱图临死前嘱咐好友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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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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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了,我想我该把不爱读书的习惯改掉,一定要在寒假里多看书。于是,一放假,我就和爸爸妈妈来到新华书店购买图书。其中,有一本有趣又感人的书《超酷天使大肚子爸》吸引了我。

这本书的作者是郁雨君,书中的主人公分别是:大肚子爸爸、维C阿姨和五个孩子:饭团、布丁、苏打、小晴哥和布瓜。

这本书主要讲了:大肚子和四个孩子饭团、布丁、苏打和小晴哥住在一个像量角器的奇妙院子里,喜欢芭比娃娃的维C阿姨常来照看他们。可是,这几个孩子都很不幸:饭团是脑瘫,是永远睡不醒的娃娃;布丁的脚掌外翻,被称卓别林娃娃;先天尿床的苏打是爱马桶娃娃;爱吐泡泡不说话的小晴哥,被称口水娃娃。他们都很自豪地说:“我们是爸爸生的。”爸爸用他的爱心给他们上音乐课、妖精课和马桶课,让孩子们的缺点都变成了优点。苏打不再依赖马桶,布丁变成了跳芭蕾的小天鹅。随着时间的流逝小院要拆迁了。大肚子爸爸也告诉了孩子们事实:这四个孩子都不是自己的亲生的,而是在路边抱养的。爸爸告诉孩子们要和自己的亲生的爸妈在一起,并将布丁、苏打、小晴哥分别送走,而饭团因生病却远离了这个世界。几年后他们再次相见时,大肚子爸爸和维C阿姨成了一家人并且生了个孩子名叫“布瓜”。

多么感人啊!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到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想想那些失去父母被抛弃的孩子们,想想那些残疾人,我们是不是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呢?也许帮助了他人,才是多么快乐的事情啊!我相信,人与人的和谐之爱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才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无价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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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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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的日子有多漫长,安宁的日子又会有多久,这是托比发出的呐喊,岁月会改变人,会让人变得成熟、稳重。

橡树对于只有1。5毫米的托比来说,任何树洞都可以躲藏,可是偏偏自己从小到大的挚友背叛了托比,他无依无靠,陪着他的那片星光都为他悬起了心。

活泼、挂念父母的小托比,天真,勤快、聪明的艾丽莎,肥硕、残暴的乔。密西,正直、阳光的尼尔。阿芒,每个角色无不展示着自己的魅力。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托比的民族定居在大橡树,托比在这广阔浩瀚的橡树王国里无忧无虑地成长着,他的父亲为了保护橡树的生态环境拒绝公开一项能源发明的技术问题,为此全家被流放,继而父母被捕入狱,只有托比一个人得以逃脱,面对族人的追捕,他遇上了艾丽莎,艾丽莎想尽办法只想让托比见一眼离别多时的父母,故事由此开始……

在这漫长的岁月中,托比的经历不仅让人打起寒颤,托比遇到了可怕的黑寡妇蜘蛛,她用尖利的爪子拍打着树枝,恨不得立刻把他拍昏过去,用吸盘把他吸进去还不容易死里逃生,想向奥尔梅西夫妇求助时,却遭到了他们的背叛,乔。密西的队伍差点就让托比成了狱中犯人……这些都让托比惊悸不已。

这漫长的日子还有多长,安宁的日子还有几天结束?日趋成熟的托比让我深有感触,他面对困难总是能迎刃而解,持之以恒,若是我,便会因为见不到父母而伤心欲绝。托比从哪一面看都是坚强的,我认为他还是个孝子,总是想救出父母。艾丽莎也散发出一股英气,如当年武丁皇帝的妻子妇好一样,在面对困难时冷静对待,让托比一次次逃过灾难,艾丽莎在我看来和托比一样坚强。他们用自己的恒心、孝心、天不怕地不怕的英气找到了自己最终的出路,这是让我敬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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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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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很难,很苦,很累;所以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你就挂了。”这句话在之前对我感触不大,可在看了余华的《活着》后,我才真正的理解,是挺讽刺的,一帆风顺,灾祸也就真的来了,不顶风而行,不逆游而上,你只会被摔着粉身碎骨,人生就是一场闹剧,就像硬币的两面,一半好一半坏,只有好和坏拼凑起来,才会是一块完整的硬币,才会是人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福贵讲起了他自己:他以前是一个富少,成天往城里跑,烟花巷子里,睡错了床,他挺悠闲的,他知道自己有资本,但烟花巷子太温柔,他真正爱着的是让他后悔一生的赌场,或许是他傻吧,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坑进去了,我在想,如果那天晚上他和家珍走了,会变得不一样吗?怎么可能会不一样,他的性子,他所生活到现在的一切没有变,又会变什么呢?他输了,因为他只看到自己有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的太多了,他的父亲知道后,没有打骂,他把地产田地换成了铜币让福贵扛过去。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鹅有变成了鸡,到最后连鸡也没有了,福贵的爹也去了。

福贵也不在是以前的福贵了,他要养活自己,他租了五亩地,从早忙到晚,妻子被接走了,福贵变了,他的命是苦的,但无悔啊!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最好的,儿女是最孝顺的,哪怕到最后,只剩一只牛陪着自己。

我没经历过那段时代,我不懂,但有庆的死却让我泣不成声!不过或许,在这个动乱的年代,死去或许能少受点苦,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亲人相继离去,福贵的生命也失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年头,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他进述时,还是那么宁静,是麻木了?就像看一本书,或许带给你或喜或痛或麻木不仁的感觉,可人生也还要继续过,还是会出现新的章节,可那有那么容易就过去,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能够忘却,只是暂时想不起来罢了,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又岂能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表面上的安静并代表真正的安静,内心的波涛汹涌才是真的。其实,老人“福贵”讲述自己四十年前自己,让我觉得,最快的是时间,最慢的也是时间,春去冬来,一年就过去了,四十年间,有太多的遗憾,或许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人生,因为我不是他,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选择,因为我没经历过。

福贵和他的牛“福贵”一起回去时,福贵嘴里念叨着“有庆、二喜、家珍、风霞、苦根。”我哭出来了,这是一个老人以他的方式纪念、寄托已经离他远去的人,一个又一个亲人,要有多坚强,才能在动乱的社会,埋葬一个又一个的亲人,目睹一个又一个被死神无情夺走的生命,还能如此平静的把自己的一生,一个悲惨但却再也回不去的故事,讲述的淋漓尽致,他成功的活着,在精神上,活着很好,他不再痛苦,他可能就这么悄悄的,那一天就能与亲人团聚了。

《活着》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触不只是一星半点,我不懂那个时代,但我知道,无论什么时候,人心里想活着的欲望,亲人离去的痛苦,独自一人活着的孤独,如野兽一般的人性,是最基本,也是你我都拥有的,无论过多久,那种最原始的感触就是最深的感触,无论跨越多少时代,多少国家,他是最好的历史,最复杂、痛苦的中国变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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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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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与成长有关的童话,就让我简便地告诉你们这个童话故事吧!故事是讲一个会飞的不愿意长大、也永远不会长大的叫彼得潘的小男孩。天真活泼、嫉恶如仇、聪明勇敢的他,趁达林夫妇不在家,带领着小女孩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一起飞向了有仙子、美人鱼、海盗、印第安人的永无岛。在那里,他们开始了童话般的生活……即使,我知道这一直不是真实的,但我以前也曾幻想过:我会飞,我很喜欢不会长大,一直到永远……我还可以像彼得潘他们那帮人一样,可以有神秘的小屋,比如说蘑菇好似火炉,会冒烟似的……可以飞起来跟海盗比武,虽然我们比不过他们、但是我们是不会轻言放弃的,而且我们有大脑,可以利用我哦!不过他们也有可以让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说胜不骄,败不馁、以昂扬的斗志投入到火热的战争中……所以我崇拜他们两者。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大道理:真正的文学是能够经历时间的考验的、他们在历史的长河中浮沉,最终沉淀为一粒粒珍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光耀千古,当它们汇集到一起、就搭建起世间最美丽的文学殿堂,我将跟全世界的人们一起,欣赏美丽、感悟真理,感受同一节奏的心跳,与他们共同成长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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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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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让我体会到了鲁迅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对于幼年的鲁迅来说,除了逢年过节,也就数迎神赛会才能给他带来快乐与期盼。

在文中,鲁迅先生用了很多笔墨来描述赛会,让我体会到了五猖会等诸如此类的节目对鲁迅非同寻常的意义,以及鲁迅当时兴奋与渴望看五猖会的心情。让我与你相最深刻的是鲁迅父亲的一句“给我背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的话。让我感受到了鲁迅被留下背书的无可奈何以及失落与不甘。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鲁迅父亲对鲁迅教育态度的强硬,缺乏人性化,说明了当时封建教育的死板压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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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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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是接《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编著的一套众书,它词汇丰富优美,令人陶醉其中,实在是一套好书。让我在欣赏欢乐故事中,积累了许多妙词佳句。

《笑猫日记》共有三本,分别是《保姆狗的阴谋》,《塔顶上的猫》和《想变成人的猴子》。三本书我都看完了,但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却是想变成人的猴子。

前几天我去还书,看见《想变成人的猴子》这本书,随便翻翻,都被吸引住了。我想:内容一定很有趣吧!果然,看了看就舍不得放下,还是妈妈劝我半天,我才借了书回家。

回到家我马上捧起书看了起来。我为对对眼用小猴子赚钱而不满,又为杜真子他们救助猴子而感动。精彩的内容让我抓住书本,如饥似渴阅读了半天。

如果我能够通过这篇文章和你们——编辑部的叔叔阿姨们说些话,那么我想说:你们辛苦了!感谢你们每天忙碌为我们编排这些好书,我代表全体“小樱桃”感谢你们!

杨红樱阿姨,您的书真的写得很好,每一本都让我的心开始生命中的思考,让我的心点燃激动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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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论语心得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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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一篇长篇小说,题目是《狼种》,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想大家一听到这个题目,都会以为写的是一匹狼。而事实恰恰相反,写的是一只警犬。

但是写的既然是警犬又为什么以”狼种“为题目呢?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也有这样一个疑问,但读了一半就明白了。原来,这是一只叫大灰的狗,它的祖母是一只狼狗,有狼的基因。而在大灰身上出现了少有的返祖现象。所以呢,大灰从本质上来说是一条狗,但其实是一匹狼。它在警犬学校里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但因为长相丑陋,有狼的基因,所以没有警局收购它。后来它阴差阳错进了马戏团,与其他动物一起表演《智斗大灰狼》节目。同它一起表演的,还有十二只哈巴狗,而它们依仗着主人而经常暗算大灰。而它的主人也因他相貌丑陋而对他爱理不理。

后来又一次,大灰和其他动物以及主人一起从巴基斯坦演出回来,在路上车子坏了,司机去买零件了,他们就一起在路边的树林里玩。这时,大灰发现灌木丛里有两只云豹在对他们虎视眈眈,就在用动作告诉主人。但因为马戏团怕它伤人,就给它剪掉了指甲,套上了嘴套,并天天用细铁链拴着。主人反感地看了它一眼,就没有理他。一会,云豹冲了出来。大灰冒着生命危险与他们战斗,但因为武器没有了,伤不到云豹,而自己却遍体鳞伤。后来,他巧妙的用办法摘掉了嘴套,赶跑了云豹,博得了主人的同情与喜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要善待别人。只有这样,别人才会善待你。这个故事也体现了大灰的忠心,我们都要向大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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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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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决定要读《红处方》这本书,除了是对毕淑敏文笔的细腻、优美吸引外,还有读过的毕淑敏写的关于《红处方》的简短解读,正是她的解读中提到的“《红处方》是人灵魂最深处的救赎”而深深地吸引了我。“文学的白衣天使”,是王蒙专门说给毕淑敏的,对此我非常赞同。

看过这本书的人都觉得读得很沉重,在那所特殊的戒毒医院里边,我虽不临其境,但已似沈若鱼初到戒毒医院的那个晚上一样被一种臭味难忍,空气混浊不堪,令人窒息的气氛所笼罩着。有时真的沉重到不愿再读下去,但却欲罢不能,总觉得应该看完,看看庄羽到底是怎样狠心地害死简方宁的。但是越临近谜底的揭开时,我越发希望庄羽能悔过,不再伤害简方宁。或许正是庄羽和简方宁的复杂关系让我看完了整个故事。沉若鱼虽是最关键的线索人物,然而我却觉得正是简方宁和庄羽让我看了整个故事——医生跟病人,拯救与被拯救,高贵与渴望高贵,善良与人性软弱……她们,是那么地截然相反又那么地彼此相连。

简方宁是一个圣洁的白衣天使,如子夜最璀璨的明星照亮了那所隐晦的戒毒医院。简方宁多么圣洁,一心只为医学事业,连嫁给丈夫潘冈都是为了当上医生,连潘冈这个猪倌情感上行动上出轨了简方宁都容忍下来也是为了医学事业。试问,像简方宁一样纯粹的医生现实中还有多少?书中的护士长任劳任怨,她无疑是简方宁的得力助手,而像在外面开私人戒毒诊所,赚黑心钱的孟妈这种身在曹营心在汉、吃里扒外的人无疑是简方宁的暗伤,让她无论多努力都有可能付诸东流。命运对简方宁真的很不公平,简方宁是一个高贵、美丽、端庄、善良各种优点于一身的完美女性,然而她却只能为了心爱的医学事业而草草嫁人,唯一的儿子潘星却胆小、体弱多病,费劲心机救赎的女病人庄羽却因为潘冈不知情的一番难听话造成对简方宁的严重误解,遂对简方宁由爱生恨,机关算尽来残害这名高贵的院长。始终觉得丈夫潘冈是简方宁一生的黑点,没有潘冈,简方宁一定可以活得更长久,家庭事业都会更美好!

庄羽,读完这本书后我对庄羽的感情竟然不是痛恨而是同情。庄羽是一个非常高傲同时也非常豪爽的女性,她刚出现时我确实有因她活泼的语言,豁出一切的洒脱而略有好感,但我却不能接受她的过分洒脱,可能她的洒脱只是因为她是一名吸毒者、瘾君子,为了吸毒早己将生死置之度外,所具备的恐怕只是一般的瘾君子的特质罢了。我起初不能理解像她一样生活可谓是一帆风顺的女性(事业有成,丈夫优秀且爱她如命,自己又天生丽质),她到底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为什么常人眼里所期盼、所欣羡的那些,她已经拥有为什么还会精神极度空虚,要靠毒品来获取快乐呢?同样的还有北凉。他们应该是贪心不足蛇吞象吗?就算再读一遍我也不得而知。庄羽其实也特别希望能让自己如简方宁一样地高贵,一样得受人尊重,然而吸毒的经历却让她深深得自卑,难以凴一己之力重建自信,所以她渴求从泥淖中拯救她的简方宁的友谊,然而却因误会让她陷入彻底的绝望之中,机关算尽地借感谢之名行报复之实将“白色和谐”送给简院长,将所有的美好一并葬送!既然如此,为什么对她不是憎恨而是同情呢?因为她也有善良的一面,她在送了“白色和谐”之后也曾良心发现匿名提醒过简方宁,在决定彻底放弃自己复吸的时候把爱她如命的丈夫支远赶走,她也希望能和简方宁成为朋友来得到渴求的高贵,她有好的特质,可惜都让毒品给埋葬了。

沈若鱼,一个言语机巧、善解人意、敢于挑战、充满好奇心的作家,让我最动容的还是她最后的决定——她决定继承好友简方宁的戒毒事业。沈若鱼跟简方宁的友谊牢不可破,她们彼此理解并且彼此信任,开诚布公,推心置腹,是世间如同“高山流水”的伯牙和钟子期一般让人羡慕不已却又不可多得的姐妹花、挚友、莫逆之交!简方宁的美还美在她交到了一个真正理解她支持她的朋友,这一点,潘冈真的是望尘莫及!沈若鱼虽然在戒毒医院里因为里面的各种包含心酸与无奈的吸毒者的故事而不堪重荷中途仓皇而逃,但是她最最难能可贵的却是:即使自己对戒毒医院心理上还是有些恐惧,但是为了今生的挚友并已经过世的挚友,她毅然决定接受挑战,去完成简方宁未完成的戒毒事业。在读到沈若鱼微笑着看着丈夫的预言字条随风而飘时,她想到的是简方宁在天上收回她的承诺怕她反悔时,我不禁潸然泪下,为友谊的至高无上,为医学事业的后继有人,为善良的人们继续对人的灵魂的最深的救赎……

然而,即便是深受书中内容的触动,还是觉得这本书并非尽善尽美,例如书中的故事情节几乎是以对话的形式铺开,而人物的某些话又说得很突兀等等,并不想在此多做批判,因为无论如何《红处方》确实是一本好书!

现实中吸毒的人还很多很多,灵魂的救赎的征程还是得有人继续,如果人人都能够让蓝斑活跃起来、快乐起来,而不需滥用毒品,世界该多好啊!希望明星张默以及其他吸毒者能遇到像简方宁、沈若鱼一样的好医生,能够戒毒成功!

祈愿世上苦难的人们能早日脱离苦海,迷途的人们能早日回归正途,快快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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