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第一条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10倍以下计算;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
第五条 《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六条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决定: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三)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四)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 对煤矿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
(三)对发生一般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所属分局决定。
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指定下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第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一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二)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60%的罚款;
(三)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100%的罚款。
第十二条 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37号)等规定给予罚款。
第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隐匿资金、财产、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90%的罚款;
(二)谎报、瞒报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且有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节的,处50万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造成3人以上6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6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7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100万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造成10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7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1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7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7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500万元的罚款。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造成30人以上40人以下死亡,或者100人以上120人以下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1.2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4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者120人以上150人以下重伤,或者1.2亿元以上1.5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者150人以上重伤,或者1.5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500万元以上20xx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xx万元的罚款:
(一)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瞒报特别重大事故的;
(三)未依法取得有关行政审批或者证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四)拒绝、阻碍行政执法的;
(五)拒不执行有关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备或者设施的行政执法指令的;
(六)明知存在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七)一年内已经发生2起以上较大事故,或者1起重大以上事故,再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
(八)地下矿山矿领导没有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
第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十九条 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下列规定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条例》和本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有两种以上应当处以罚款的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分别裁量,合并作出处罚决定。
第二十一条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其他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员工管理制度范文
一、店内任何员工应无条件服从上级的管理.
二、店内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执。 表现:
1、与顾客争吵,辱骂顾客。
2、与顾客打架、斗殴。 处罚:第一次:罚款五十元。第二次:开除
三、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于上下班时间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迟到、早退、旷工(无故或未获批准不正常上班)。迟到、早退五分钟以内扣二元。迟到、早退三十分钟内扣十元,超过三十分钟扣除当天工资,严重者予以开除。旷工罚款五十元,超过2次予以开除。
四、员工上班前应将工装,工牌穿戴整齐,并随时保持工装整洁。(违者罚一元
五、上班时可浅淡化妆,不可浓装艳抹,不得披头散发。 (违者罚两元
六、上班时保持精神饱满,不允许无精打采。不得无故串岗,不得聊天和看报刊杂志,不得吃零食(违者罚两元),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违者罚五元),有顾客时在卖场聊天者罚五元。
七、上班期间不得接打私人电话,不得会客。(违者罚两元
八、卖场上员工尽量讲普通话,
九、在卖场内确保正确站姿,,不准依靠道具或做出有损店面形象的举止. (违者罚两元
十、员工应对自己负责的区位卫生进行打扫,并保持全天整洁,.每月末大扫除一次 (违者罚二元.)。
十一、员工上下班必须在考勤机上签到签退。
1:做全天班的员工早?前签到一次,晚 后签退一次即可。因当天上班时间不能及时赶到而临时请他人暂代一下班的,则本人来后必须先签到,然后代班者方能签退。 2:迟到(早退)超过一分钟开始记迟到(早退)。
3:一个月内忘签到(签退)一次按迟到(早退)五分钟内处理; 一个月累计忘签到(签退)二次每次按迟到(早退)三十分钟内处理; 一个月累计忘签到(签退)三次及以上每次扣除当天工资。
4:因已迟到(早退)而有意不签到(签退)则另行处理。 十二、在销售过程中,每位导购都要做到面带微笑,态度真诚。
十三、在销售过程中导购要主动服务,不能相互推诿,要做到以客为先.
1.针扎反应:见到顾客,应及时为其提供服务。
2.小跑服务.
3. 顾客进门必须使用欢迎用语打招呼. (违者罚二元) 十四、店组长发现部属有违规行为不予以及时纠正和不进行记录的,则与该员工承担相同处罚,超过三次则撤销店组长职务。员工必须服从店组长管理及安排,否则店组长可上报负责人进行处理,行为严重的可由店组长向负责人建议辞退。
十五、员工之间要有团队意识,要把每一个人当成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苦乐同担.风雨同行.店组长不准随便刁难部属,不准随便呵斥部属。应该尊重和帮助店内每一位员工。 十六、半班员工不得请假,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店组长不得与店员换班。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组长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换接班必须及时做好货品交接工作。如本店需要加班,员工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 十七、收银台与仓库除负责人员,他人不得入内.发现一次给予严重警告. (违者罚五元.
十八、每天进行货品核对,.如有失货,按失物正常销售价在责任班次所有导购工资中平均扣除。月底进行全场大盘,如有责任不明失物,按失物正常销售价由全体导购赔偿。仓库失物则由仓库负责人员按正常销售价赔偿。
十九、每天员工要对店铺的形势进行分析,查找不利因素,及时做出个人工作心得和月总结.
二十、如屡次违反规定者从严处罚,经劝告仍不能改正的予以辞退。
二一、辞职:试用工应提前二天.正式员工应提前十五天、店组长需提前一个月向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春节前后各一个月内不得辞职(以上违反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履行以下手续方可领回工服保证金( 元,收银员 元):
1.归还员工牌
2.归还所领道具
3.做好交接工作
4.工装损耗按规定从保证金中扣除(工作未做满半年扣除 元).
二十二、店铺于每天 分准时营业,晚 打烊. 二十三、正式员工在本店购物凭指标可享受七折优惠,
具体如下:
1.工作时间满1个月有购买一套当季服饰的指标,工作时间满半年以上即拥有一年分四季各购买一套服饰的指标。
2.指标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他人,否则作废并给予相应处罚。使用指标购物时需通知组长,并经负责人同意。当季指标未使用可累积到下一季,但最多累积不超过二套。
3.特价和促销商品不在优惠范围内。
篇2: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月坛大厦的消防安全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月坛大厦办公区内各单位。
第三条月坛大厦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办公内各单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落实消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月坛大厦内任何单位、工作人员都有维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月坛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组织制订月坛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二)组织月坛大厦防火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履行上述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各单位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固定使用的办公室、会议室、库(机)房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制订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确定本单位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组织本单位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七条总经办对月坛大厦的公共部分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和消防器材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测;
(二)负责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月坛大厦消防安全的问题;
(三)负责动火、用电和电气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负责建立和管理月坛大厦义务消防队;
(五)负责建立健全月坛大厦消防档案。
第三章消防安全制度
第八条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一)各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月坛大厦保卫人员和楼层服务人员上岗前应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第九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各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总经办对月坛大厦的公共部分应当至少每日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和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三)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名,并及时将巡查、检查情况向单位分管领导报告。
第十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自觉维护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二)对安全疏散设施实行定期检测,及时做好维修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控制室(监控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专门操作维护人员,实行 24 小时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上岗前应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二)未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得变更建筑消防设施;
(三)对消防设施、器材实行定期检测,并及时做好维修工作。
第十三条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月坛大厦的动火消防安全管理由总经办具体负责;
(二)动火单位应事先向总经办提出动火申请,说明动火时间、地点和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三)动火前,总经办派人到现场察看,向动火项目负责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落实应急灭火措施;
(四)动火期间,动火单位应当派专人到现场监护;
(五)动火后,总经办要督促动火项目负责人检查现场,清除残火,防止复燃;
(六)动火作业必须由有操作证的专业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不准违章作业。 第十四条用电、电气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月坛大厦的用电、电气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由工程部具体负责;
(二)对电器和电气设施的安装、维修保养和检测,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不准违章作业、使用;
(三)禁止擅自变动用电线路和电气设施;
(四)禁止擅自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五)下班或离开办公室时间较久时,要关闭所用电器的电源开关,防止引起电气火灾。
第十五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办公楼;
(二)禁止在大楼内焚烧废纸等物品;
(三)禁止乱扔烟蒂。
第十六条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月坛大厦义务消防队人员以月坛大厦保卫人员为主组成;
(二)义务消防队至少每月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专业训练,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第十七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由总经办通知有关单位或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2、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3、在公共场所、机房、电气设备专用房间堆放物品影响消防安全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对没有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月坛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
(四)对逾期不落实月坛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提出的整改意见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理。
第四章灭火和应急疏散
第十八条发现火警要立即向月坛大厦消控中心和公安消防机构(电话:119)报警。
第十九条起火单位应当迅速组织力量扑救初起火灾,控制火势蔓延。
第二十条各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发生火灾时按照预案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
第五章奖惩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应当给予通报批评的,由月坛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予以通报批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月坛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月坛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主对促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九、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十、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看了
篇4: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 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篇5: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遵守公德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社会公德、作奸犯科的现象存在。
二、爱岗敬业
第一条:爱岗敬业:热爱生活、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二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的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责,对自己的失误勇于承担责任。
第三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交代的工作要积极完成,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得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四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合作
第一条:员工之间要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要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二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三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四条:不搬弄是非,无中生有,挑破离间,说一些不利于公司员工团结的话。
第五条: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已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四、遵守纪律
第一条: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二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的聊天、大声喧哗、吃零食、大声喧哗。
第四条:工作期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得在上班期间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办公区、公共区吸烟,不得看一些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诚实自律
第一条: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二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三条:不得挪用公司财务,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或转用他人。
六、安全保密
第一条:要随时随地的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每个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条: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务的安全存放。
第三条: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设计方案、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和内容、公司资质等,均属公司机密,员工有保守机密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公司机密时,应由公司鉴定其实质。
七、仪表大方
第一条: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第二条:上班期间不能饮酒。
第三条:服装要求:男、女必须着黑色正装,例如:
男士:白衬衫黑西裤黑皮鞋
女士:白衬衫黑西裤黑色皮鞋
第四条:不准打口哨
八、环境要求
第一条:不得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
第二条:保持肃静,不要工作区域内大声喧哗、聊天或随意制造噪音,接打手机尽量轻声细语,不得影响到其他人员工作。
第三条:保持自己工作区卫生干净整洁。
第四条:所使用品实行定位管理,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九、爱惜财务
第一:不浪费水、电、等资源和办公易耗品。
第二: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办公用品和公司各种设施,下班后要关好设备在离开公司。
第三条:爱护公司财务,不得损坏公司财务,不得随意挪用公司财务。
十、BP(奖罚)制度
第一条:员工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等,根据事情的严重性对其进行10—200元不等的罚款。
第二条: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及绩效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现金奖励或职位晋升。
十一、员工的离职管理
第一条:实习期间提出离职,须提前15天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15天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第二条:已转正后若须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一个月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第三条: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员工提出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核准,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任何工作奖金。
第四条: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书面辞职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职。
第五条: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失,须负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法解决。
十二、员工请休假制度
第一条:公司全员请假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取消全勤奖。
第二条: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二天,扣除当日薪资(同时取消全勤奖)。
第三条:一般事假应于两天前请妥(急事经核准则例外),请假时必须填写请假条,由部门主管签字上交办公室。
第四条、请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旷工论处,每旷职一日扣除当日薪资外,并取消全勤奖。
第五条:公司上班时间内,非有重要事故,不得临时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否则扣全日薪资。
第六条:公司会议不定期举行,一定会提前公告通知,全员参加。旷会按旷工论处,迟到按正常上班迟到条例处罚。
篇6:职工家属梁场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各自安全生产管理,相互告知安全预警、协助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灾等工作,保证双方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管理责任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说明
1、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人单位的职责。
2、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协议双方各自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得到保障。
3、甲乙双方应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4、甲乙双方应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明细落实到位。
5、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落实。
6、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相关预案、方案并落实实施。
7、甲乙双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设施、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治理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协议双方相互协作的责任
1、双方有责任相互告知各自特别是临近边界区域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2、双方紧急集合点、吸烟点等不应设置在双方相邻边界区域。
3、双方在相邻边界区域不应设置人员集中停留场所,如休息室等。
4、双方在相邻边界区域动火等危险作业应事先告知对方,在对方做好相应防范措施后 再实施作业。
5、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动火等危险作业应事先告知对方,在做好对对方设备、设施相应防范措施后再实施作业。
6、双方安全、环境应急预案应交与对方。
7、双方应建立安全环保应急联系方式,包括应急电话。
8、双方应急设备、设施应列表告知对方,以共享资源。
五、安全环保事故响应
1、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境预警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2、双方相邻区域内发生突发安全环保事件,并且没有及时发现时,双方有责任及时告 知对方。
3、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双方人员发现后应及时告知事故方并通知管廊所有权单位。
4、当一方发生安全环保突发事件,另一方得知后,有义务派相关人员、设备设施配合 当事方,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参加抢险救灾人员必须服从当事方相关人员的安 排、协调与指挥。当事方应提供相应装备、材料及后勤方面的保障。
六、事故责任
1、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未给对方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由事故发生方自行承担己方损失与责任。
2、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给对方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应依据实际发生额,由事故发生方全额承担责任。
3、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未给对方和公共管廊所有权单位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由事故发生方自行承担己方损失与责任。
4、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给对方或公共管廊所有权单位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应依据实际发生额,由事故发生方全额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执行。
九、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主要物料MSDS、乙方主要物料MSDS。
2、甲乙双方应急电话。
3、甲乙双方安全设备设施一览表。
4、双方平面图 。
十、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7: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一)消防水泵房、泡沫泵站是重要的消防设施,各单位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禁将泵房(站)改作它用或乱放杂物,保持室内整洁,四周道路畅通。泵房(站)的管理应纳入设备创完好管理活动中。
(二)在泵房(站)临近操作的明显位置应设有工艺操作流程图和操作程序说明,操作流程图醒目、直观,操作程序简洁、准确、实用。低压和临时高压消防系统消防水泵能在接到火灾报警后2分钟内投入运行,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水泵应为自动控制。
(三)消防泵房(站)机泵、备用泵、仪表、电器、罐等应保持完好,零部件齐全,机泵运行时振动符合规定,压力、流量满足设计要求。
(四)消防水泵房(站)及其配电室应设事故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20分钟。消防泵房(站)应设报警电话。
(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有专人负责,对于消防泵房(站)出现的故障要立即处理,时刻保持战备状态。消防水泵、泡沫泵等按照公司《机动设备管理制度》规定定期润滑、维护和保养,每周试运行1次,内燃机每周试机一次,认真填写运行和润滑记录。内燃机的优良储备量应能满足机组连续匀转6小时的要求。
(六)消防水源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水池应设水位标志,确定警戒水位,应安装自动补水系统。
(七)使用后的泡沫灭火系统应立即清洗,吹扫干净,防止锈蚀,泡沫罐及时填加灭火剂。
(八)泡沫液贮存到期前,必须取样送到专业部门化验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025-89620xx9鉴定书复印件送到质量安全环保处部门备案。化验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药剂,做好登记。
(九)更换泡沫液前,应对灭火系统进行一次模拟灭火试验,查看系统是否完好,有异常情况应检查修复。
(十)每年应利用消防演练等时机对消防水系统的功能进行全部测试,通过水泵控制柜现场启动、自动启动、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等方式来启动消防水泵进行测试。
施工验收规范和产品手册均有,每月试一次水泵,由于消防泵日常基本不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全荷裁试验,工作30分钟以上,也便于水泵电机除潮和检验供水能力,若环境太潮的话应加大频度.
消防水泵房的管理
1、消防供水泵房是消防水的保证中心,应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禁将泵房改作它用或在泵房内乱放杂物。
2、水泵和柴油发动机应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齐全,025-89620xx9机泵运行时不振动、不泄漏,出力能满足设计要求。平时应严格按照备用机泵的管理要求,定期进行盘车和机泵润滑,认真进行维护保养,并且每周试验1次。
3、建立24h值班制,设专职或兼职值班人员负责,严格交接班制度,出现故障应立即处理并排除,时刻保持战备状态。
篇8:工厂员工管理制度
一、入职与选用
1、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创新精神。
3、所有员工都务必签定劳动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
4、所有新进员工,都务必经人事行政部培训,并且在本员工管理制度上签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进生产线员工入职后1-7天为试工期,试用不合格辞退,无工资发放。入职后的生产线员工按目标产能制计时,第二个月计件,多劳多得。非生产线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时间依工作资料定。遇有特殊状况,或者遇时间调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厂实行指纹识别打卡制度,所有员工务必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写补卡申请,部门主管签字证明,由厂长最终签字生效,否则作旷工处理。遇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应填写补卡申请,在24小时内交由厂长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作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与旷工:
①迟到早退:上班务必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未按时打卡上班算迟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迟到早退的处罚:迟到早退每1分钟罚款1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③旷工:迟到或者早退30分钟(含)以上者算旷工,30分钟以上至4小时算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者算旷工一天。旷工半天,扣罚一天半工资;矿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计件员工罚款时,按公司标准工资进行扣除),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计一个月旷工五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不发工资。
3.请假
1)请假程序:请假需本人填写请假单,由工厂授权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员级(含)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具有职务代理人签字。生产线员工请假签至主管,管理人员请假签至厂长;职员请假务必逐级签核,不准越级请假。凡是请假人员需以签字同意之日起执行。员工请假务必需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电话请假,特殊状况下需经主管批准,并事后补写请假条,厂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请病假务必出具区级医院或指定的医院开具之《病历单》,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进厂未满一年者不可请超过三天之事假;进厂满一年者方可请长假,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请一次长假。无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过12天。
4)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员工请长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员请长假需提前十天。请假最小时数为两小时,不足两小时者以两小时计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所有请假单务必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员工请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将推迟一个月发放工资。
4.考勤奖励:每月对按时上下班的员工实行全勤奖,每月未迟到,早退,旷工,并未请假的发放全勤奖50元。
5.加班
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时,各部门员工务必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时间加班,加班多少小时等。安排加班时,各部门需在当天下午15:3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核准后方可生效.无经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时无效。如因职务及工作需要,员工务必服从管理人员之加班安排。各部门务必如实记录员工加班工时,若发现少记或多记,主管连带处分。所有加班工时无效。
6.调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状况,如停电等,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务必无条件服从公司的调休安排。这也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
三、离职规定
离职规定分为四种:辞职、辞退、开除、自离。
1、辞职
1)满试用期的所有职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辞职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经拉长、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员和文员级以上人员最终须经厂长核准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级人员由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并在离职前交接好工作,在约定日期领取工资。
2)新进员工工作未满半个月即辞工的,扣罚全部工资;急辞工的,扣罚一个月工资。
2.辞退(解聘)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1)工作散漫,屡教不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多次违反工作、厂规厂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者。工作生产怠工,影响生产进度而不能保证客户交期,导致公司信誉、经济受到损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职责者。利用职务之便理解贿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论,影响和打击报复公司人员的工作、生产用心性者。破坏公司公共设备设施和财产者。泄漏公司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文件和其它相关机密者,严重送司法机关和处理。
3)公司歇业、转让、业务紧缩、亏损,不可抗力需暂停工作或生产一个月以上时。公司因生产技术变化,有必要减少员工而无适当工作可带给安置时。
4)员工经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职务工作生产,也不宜改调其他工种职务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生产工作无法完成或滞后者。记大过而无改正者。
5)辞退单由拉长填写,经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辞退人员原则上将不再予以录用,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公司将依法追纠赔偿。
3开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1)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者。偷盗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机密者,打架斗殴者,在宿舍内或上班时间赌博、酗酒或吸毒等。
2)开除人员之辞退单由部门主管填写、行政部签核后生效,公司开除人员公司将不再予以录用。
4.自离
1)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作自离处理。尚在试用期之员工旷工一天以上,作自离处理。
2)凡自离人员扣除全部工资,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依法诉请司法机关追纠赔偿。
四、行为准则
为了员工与工厂的安全运行,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工作期间,应了解,注意安全生产知识,遵守本厂行为准则,以做到安全生产。
1)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长发(女员工有长头发的,工作期间应将头发束起。),应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乱丢乱放材料机器设备等,注意工作范围的整洁卫生等。
2)未经培训,不得胡乱使用相应机器设备,否则发生事故时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职责。员工应爱惜工厂一切生产机械设备,正确操作机械设备,节约使用生产材料。不得故意损坏工厂设施设备,下班后及时检查并关掉设备及电源。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元。
3)根据工厂需要及职责规定,用心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绝。
4)应坚守自己岗位,不得闲谈,嬉笑,打闹,胡乱串岗,甚至工作时间吃东西,玩手机,睡觉。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禁止在厕所抽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得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违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6)员工应遵纪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若发现偷盗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7)员工对公司管理有意见的,应当面或者找厂部有关领导逐层提出申诉,任何人不得意气用事,怠慢工作,聚众闹事或者做出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违者立即开除,不做工资结算。
8)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工厂,上班时间原则上谢绝亲友探访。
9)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厂正常生产的,将提请相关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扣罚全部工资。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按上述规定执行。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四)
为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嫌疑腐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搞好各生产车间的厂务公开工作,根据《公司厂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车间厂务公开的项目
1、生产车间与公司总部及生产车间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兑现状况,每年公开一次;
2、年度生产经营指标及完成状况,产品销售和盈亏状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3、安全生产状况(包括各类事故、障碍)和劳动保护措施,每季度公布一次;
4、车间管理费用开支状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5、贯彻落实公司职代会决议,车间内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车间重要规章制度(包括内部经济职责制)的制定及执行状况,车间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完成状况及时公布;
6、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分配状况、奖罚原因和数额明细状况,每月公布一次;
7、职工奖金福利分配、内部津贴补贴的发放状况及时公布;
8、物资采购制度执行状况包括价格、数量、质量、厂家、职责人等,每季度公布一次;
9、职工年度考核的办法和结果,评优评先的程序、标准和结果,每年公布一次;
10、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每年公布一次;
11、其他需要公开的项目按厂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资料及时公开。党建工作总结辞职信
二、车间厂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建立固定的厂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2、召开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座谈会或班组长会,报告厂务公开的项目资料。
三、车间厂务公开的有关要求
1、各车间党支部要提高对厂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厂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执行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做好站车间厂务公开工作;
2、车间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车间厂务公开第一职责人的职责,认真把好审核关,保证公开的资料客观、真实。
3、公开时间为年、季、月末的次月10日前,凡公开的项目要及时、具体、清楚,让职工看得明白;
4、不定期征求职工对车间厂务公开的意见和推荐,并及时研究整改;
5、每年进行一次厂务公开的自查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本车间厂务公开工作总结报公司工会。
篇9:安全管理制度
2、教师要重视在日常生活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交通、中毒和其他安全意外事故的安全。
3、教师要经常检查班内玩具、物品是否摆放合理,电源开关、电线、门窗、照明灯具是否安全、牢固,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修,并告之幼儿注意安全。
4、教师要组织好班级各项活动,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幼儿注意安全。
5、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6、教师要每天登记幼儿的出勤情况,及时与无故未到园的幼儿家长取得联系。
7、教师要做好第二次晨检,严禁幼儿携带不安全物品进入幼儿园。
8、建立健全接送卡制度,未持幼儿接送卡的人员及中小学生一律不准接幼儿。
9、发现幼儿身体不适,及时联系家长并采取有效措施安置病儿,发现幼儿有传染病及时报告,并配合保健护士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10、如果发生事故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
篇10:有关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为员工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第二条 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寝室长每月2日前,须核对本宿舍住宿人员及宿舍内的所有餐厅财产报宿管员,再由宿管员报餐厅办公室。
3.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4.寝室长有义务向酒楼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第三条 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 的形式报宿管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1次,宿管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填写夜归证明单。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管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两次者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造成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 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 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50元,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第六条 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饰品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罚款20元,次。
第七条 管理规定
1.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餐厅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餐厅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2.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3.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4.宿舍内严禁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5.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7.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门备案。
8.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篇11:网络管理员工作的岗位职责
职责:
2、协助进行公司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电脑等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护;
3、协助进行公司餐饮软件的维护及管理;
4、协助进行公司电话系统、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护;
5、协助进行公司电脑、网络、光纤链路及其相关设备的台账建立及管理;
6、协助进行公司办公电脑软件的安装、维护及培训使用,并负责所有相关方的联络,确保系统维护及时到位,协助进行公司会议设备音响、投影仪的管理和维护;
7、协助进行维护公司的网络安全、权限管理和电子文件保密管理;
8、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任职资格:
1、通信、电子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等相关专业,1年以上网格系统或IT系统维护工作经验;
2、熟悉和掌握各种计算机软硬件,可独立进行安装、调试及故障排除;
3、精通局域网的维护及网络安全知识,可熟练进行局域网的搭建和网络设备的基本维护和故障处理。
篇12:物流仓库管理员工作职责
1.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能力。
2. 负责仓库物资的进出工作,配合销售部做好成品仓库管理工作。
3. 要妥善保管好库存物资,分门别类摆放整齐,仓库整洁,并按月、季、半年、全年做好仓库物资的清盘及报表工作,配合财务,做到财务相符。
4. 加强仓库物资帐目管理,做到进、出、存相符,严格按管理权限发放材料,进出仓库材料应日清日结月报。
5. 领用材料,需填写好领用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
6. 出借工具、物资必须凭公司领导签字同意的借条,严禁私自外借任何物资。
7. 经常检查仓库货架的存放货量,常规产品库存低于安全库存,及时通知销售部下单生产。
8. 定期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把各类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并做好放火、防盗、防潮的落实工作。
篇13:网络管理员工作的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的信息化管理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网络的软硬件建设、公司局域网应用提出合理化建议,建立并执行公司局域网、权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等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
2. 负责公司计算机系统的维护、调试及常用软件的安装和维护。
3. 负责保管网络设备、计算机等的说明书、保修卡、和驱动程序,建立各类设备技术档案、保修记录和财产帐目。
4. 负责为公司各部门所使用的电脑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和日常维护,包括定期清洁、系统整理、机房防火、防霉、防潮、防雷击等工作。
5. 负责日常办公电话交换机、门禁、打印机及其它的管理和维护,维护公司网站。
6. 负责公司网络设备(包括服务器、交换机、网络连接设备及线路)的管理维护与清洁,定期检查、定期维护、确保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
7. 负责服务器权限管理、公司内、外邮箱管理、公司对外输出文件的光盘刻录。
8.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14:安全管理制度
1.生产纪律
1.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规格要求生产。
1.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1.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1.4.员工必须服从合理的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难、疏忽或拒绝组长或上级主管命令,对不服从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
1.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上班必须穿工作服。
1.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1.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1.8.当产品出现不良状况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2.操作规程
2.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指导书或是使用说明书)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2.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若因抢时间造成原材料浪费的按原价赔偿.
2.3.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2.4.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5.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3.产品质量
3.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3.2.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4.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品不转序。
3.5.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3.6.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离开工位时必须关好水电。
4.安全生产
4.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4.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3.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4.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4.7.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5.设备管理与维修
5.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5.2.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5.4.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5.5.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5.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出现故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停止操作。
5.7.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止,通知主管领导检查处理。
5.8.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5.9.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6.生产秩序管理
6.1.着工装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并配带所要求的防护用品。
6.2.上班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6.3.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
6.4.车间员工与班长、车间主任互相协作,不得争吵、相互打骂。
6.5.上班前员工严禁酗酒,如有上班前过量饮酒者当日不得出勤,并按旷进行工处理。
6.6.车间内严禁吸烟。
6.7.工作时间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经班组长同意方可离开,根据情况规定时间,一周累计超过1小时,扣除相应的工资。
6.8.工作时间不允许乱窜岗位.
6.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若影响了公司的总计划,自行加班完成任务。
6.10.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6.11.严禁跨越或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6.12.上班时除查阅公司有关信息及发、收公司邮件外,一律禁止上网查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任何资料,一经发现,每次扣罚当月工资的20%。
6.13.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6.14.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住车间大门。
篇15: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学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每天定时检查学生宿舍,负责学生宿舍的纪律、卫生、安全检查,加强防治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体健康,了解学生关心的问题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4、经常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反映学生生活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5、负责宿舍的公物管理。
为了维护国际本科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的财物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如下制度:
1、凡住宿学生必须按照宿舍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房、调床。
2、学生公寓实行半封闭式管理。非本项目住宿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来访人员需经管理老师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不得将宿舍门钥匙交给外人,违者给予警告处分;宿舍内不准留宿异性,违者按情节严重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3、分配给学生个人使用的房间内一切固定物品,请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调用或借给他人使用。离校时须退还家具、房间门和柜门钥匙,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4、爱护公共设施,不准用脚踢门,不得毁坏宿舍内的各种设施,不得擅自挪动消防器材。造成公共设施损坏者需加倍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处分。
5、节约水电,管理制度《本科学生宿舍生活管理制度》。随手关灯,严禁私自安装、接并电线和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如电暖气、电炉等,用水后要关好水龙头。如因私自移动学校的电器设备或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而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学生自负。
6、保持室内整洁,不准将垃圾堆放在室内。被褥、书籍、用具要摆放整齐,墙壁上不准乱写、乱画和张贴各类字画,不准在宿舍内饲养小动物。
7、严守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早上7:15前离开宿舍,晚上22:00前必须返回宿舍休息,如遇特殊情况需外宿学生提前请假并得到家长认可。夜不归宿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两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次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8、严禁在宿舍抽烟。严禁学生在楼道或宿舍内使用明火点火、烧纸、做饭以及保存易燃、易爆和有异味的物品。如因学员用火、吸烟等原因造成火灾的,肇事学员除开除学籍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9、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喝酒。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弹拉乐器或进行其它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10、严格遵守宿舍楼值班室的有关管理规定,配合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工作,注意安全,离开宿舍关窗锁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和贵重物品。
宿舍内实行卫生检查制度:
1、室内空气要清新,不准存放有异味的物品;
2、床上物品要整洁干净,床上不得留有其他物品;
3、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纸痕、无污物等;
4、同学之间应该团结友爱,珍惜他人劳动成果;每月评出先进宿舍,颁发流动红旗。
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秩序,共同遵守以下各项:
1、宿舍楼内严禁打球、踢球、溜冰;
2、午休或晚休熄灯后,不得在楼内大声喧哗和进行打牌、下棋、开音响、打电脑游戏等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同学们应共同维护宿舍楼内公共环境卫生,做到以下各项:
1、室内垃圾、剩饭菜倒入指定的垃圾筒;
2、不向窗外、门内泼水,不乱扔杂物,不得将个人物品、自行车停放在宿舍楼道内;
3、不在宿舍及楼内墙壁上刻画、涂写及张贴或散发各种字报、启事、标语传单等;
4、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公益劳动。
篇16:2025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 为了防治事故隐患, 把事故泯灭在萌芽之中. 现结合当前工作具体实际, 特制定煤矿企业规章制定如下:
第一条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组织召开、整改、资料的形成要求:
1、矿每周星期一的隐患排查会议由矿长主持,各分管副矿长、副总、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专业每天的隐患排查会议由分管副矿长或托付的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相关基层单位治理人员和部门人员参加;基层队每班的隐患排查由值班队长主持,班员参加。
2、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六定原则”降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负责人、定完成时刻、定复查人。
3、矿每周一的隐患排查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则”明确整改;专业部门、基层队及班组排查的隐患“六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降实整改。p
第二条“现场隐患”是指生产安全职能部门和“六条线”经过现场执法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治理。
1、发觉隐患:各级治理人员在执行下井带班或日常入井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头面、日常安全治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治理,有打算地开展别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填报隐患:各级治理人员出井后马上在矿安全信息站填报隐患事情。
3、汇总隐患:由安全信息站人员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在矿业公司安全信息系统上进行公布并跟踪降实整改事情)。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监部门在收到信息汇总后,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按“六定原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且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履行签字手续。
5、实施整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依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各基层单位要按矿的统一要求建立隐患公示牌,对本单位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事情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向安监部门和复查部门反馈整改信息。一是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整改完成事情,二是将隐患整改复查申请单反馈到相关部门。
7、复查验收:由安监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复查事情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销号或再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四条对隐患复查的要求。
1、整改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复查申请单,交安监部和专业部门后组织复查,并在安全信息系统上录入整改事情。
2、复查时,负责复查的部门人员必须将复查卡带到现场逐条逐项对比复查。复查后签名返回信息站,由信息站统一进行销号。
3、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信息中心应及时反馈到安监部门,并由安监部门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条实行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隐患按照a、b、c、d四级进行分类治理,分级整改。其中a类隐患(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各专业部门每月24日前报矿安监部统一上报矿业公司组织整改,各专业部门并且报分管上级分管部门备案;b类隐患(普通重大隐患)即由矿组织整改的隐患,每月25日前由各专业部门报次月隐患整改项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刻等到安监部,必要时在矿长安全办公会上提出并降实整改方案;c类隐患(相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由各专业部门组织整改,并报矿安监部门备案,安监部门和专业部门作为重点进行日常监控;d类隐患(普通现场隐患)由各单位组织降实整改,整改事情报矿安监部门备案。
第六条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事情的日常监控力度。安监部门信息系统负责人每天对信息系统内的已通知隐患整改完成事情进行查询,发觉未完成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查。在每周一的矿隐患排查会上通报本周所有隐患的整改完成事情,并对未完成整改的责任人的处罚进行通报。
第七条安全信息系统的治理。
1、各单位由队长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对信息的录入和治理,一经发觉系统别正常或使用过程中浮现咨询题或疑咨询,及时与矿信息中心专管员联系。
2、安全信息系统的要紧功能:
⑴安全治理制度查询和上传。
⑵全矿职员身份信息查询、井下全员考勤统计查询。
⑶安全活动的记录及查询。
⑷隐患排查整改
①隐患登记:对各级检查人员检查的现场隐患进行登记建档。
②整改通知:对登记建档的现场隐患进行筛选,通知到整改单位。
③整改事情:整改单位将整改实施内容及相关事情反映出来,确认完成整改。
④整改监控:对隐患进行复查和对隐患相关信息实时监控。对隐患到期未整改的用红色报警;对整改完成未复查的用黄色报警;对复查经过的用绿色显示。
⑸重点监控:录入重点工程和重点防突头面的相关信息,以便查询和跟踪监控。
⑹报表统计。
⑺数据上报。
第八条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考核
1、基层单位隐患迟延整改或整改别合格的,按100元/条予以处罚,并按迟延日数累计。隐患罚款一律由单位治理人员承担,其中单位党政正职各承担总额的25%,剩余部分由单位其它治理人员均摊。严禁将隐患罚款分摊给职员或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抵扣。
2、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赋予专业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100元/次的罚款(未按要求形成相关资料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的,视为未开展)。
3、未在信息系统上及时录入完成事情,赋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天,未及时填写并返回复查申请单,赋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次。
4、全矿各级治理人员月度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纳入安全业绩考核,由安监部每月5日前按规定考核,报矿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工资科严格执行。
第十条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修改解释权属矿。
排查隐患是指经过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包括矿每周、专业每天和单位每班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为了预防事故,及时发觉和消除事故隐患,建立矿井隐患排查与整改的日常监控机制,最终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锁循环治理,结合矿业公司的规定和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篇17: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兰州铁路局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敦煌铁路公司和集团公司《20__年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的战略部署,建设规范、系统、高效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促进项目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的要求,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工程风险管理国家标准和铁道部的指导意见,结合现有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本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贯彻施工作业全过程。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二章 项目安全风险评价
第三条 项目部对管段内所有施工作业工点,依据施组设计和施工计划安排,按照适度超前和后伸的原则,分别对施工安全、质量进行风险梳理和分类,并适时进行动态更新和明示,按照事前识别、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要求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 采用“年公布,月梳理,日卡控”的管理方法推进安全风险评价情况,实施风险识别的分析、评估和卡控的闭环管理。
第五条 年公布
运用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按照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从人员素质、岗位作业、管理制度、现场操作等多方面分别对安全、质量风险事件和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并对其产生的可能性、危害性进行综合分析、判别,找准关键风险点,并对风险等级进行评估、编号、汇总,制定出本项目的《安全风险识别年度管理台账》,并对参建当金山隧道的分部进行风险公告。
第六条 月梳理
1、根据《安全风险识别年度管理台账》所列的安全风险事件,进行每月安全风险分析例会,对上月的安全风险控制情况进行评价,分析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梳理下月安全风险点,编制下月《月度安全风险应对计划责任展开表》。
2、项目部监督分部在隧道施工现场竖牌明示的《展开表》,《展开表》要根据工程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安全风险要点进行动态展示。分部要将明示的相关内容纳入各专业,各工种,各岗位的班前安全讲话和班前安全交底。
3、由分部将根据《展开表》进行强化人员和设备等的资源配置,加强现场技术保障,逐项落实应对措施,全面落实过程控制标准化和现场管理标准化,切实开展好风险应对工作。
4、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组织机构,落实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 日卡控
1、根据《月度安全风险应对计划责任展示表》所列的风险事件,加强风险动态过程卡控,严密盯控工程风险的受控状态,注意潜在和未知风险,每日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跟踪,检查,监测残余风险,观察记录其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手段,及时调整应对计划,消除和控制已知风险因素,并编制《安全风险动态过程日卡空表》,在各施工工点分别建立台账,台账放在洞口值班室,由各隧道队负责管理。
2、隧道架子队每日对初态卡控过程进行跟踪,纪实,分析,检验应对,防范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出现残留风险,并在《施工日志》和《安全风险动态过程日卡控表》中记录。
第三章 责任分工
第八条 针对风险识别分析登记表所列风险问题,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和“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分工负责、岗位负责”的要求,一一对应措施,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形成《安全风险责任包保责任表》,每半年更新一次。
第九条 项目部职责
1、制定施工阶段《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2、通过风险识别,分析,评估,建立《安全风险识别年度管理台账》。
3、联合分部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工作要求。
第十条 分部职责
1、开展分部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工作要求。
2、初态跟踪风险变化状态,根据风险监测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3、对施工人员进行风险交底和岗前培训,负责施工现场的《月度安全风险应对计划责任展开表》的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架子队职责
1、对各工点安全风险卡控情况进行跟踪并记录《安全风险动态过程日卡控表》。
2、配合项目部和分部的各项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第四章 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 对分析出的危险源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编入标准化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并组织进行培训学习。
第十三条 工程施工前,根据已辨识出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将安全技术要求纳入项目和工点技术交底中,如《爆破工程技术交底》、《开挖作业技术交底》、《喷射混凝土安全技术交底》、《钢支撑技术交底》等。
第十四条 施工前,根据工地安全标准或安全管理方案,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机具、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 对关键工序的操作、管理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达到相应的安全能力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 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方案规定的其他负有监控职责的人员,必须对已开工的工程实施工地安全标准或安全管理方案的情况和相关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情况填入每日的《安全日志》、《工点危险源监控记录表》、《安全员巡查记录》《防洪巡查记录表》、《安全风险动态过程日卡控表》进行登记。对存在的有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或事件,立即进行组织;对于严重威胁操作人员安全的行为,有权要求立即停止工作。
第十七条 于施工中出现的事故、未遂事故、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上级指出的缺陷,应及时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必要时请上级相关部门人员及相关行业专家进行调查分析,拟定并评审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对专门的安全管理方案进行必要的变更;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要评审其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并进行相应的修改并实施,直至达到预期效果;纠正与预防措施完成后,应作专门的记录。对应上级指出的缺陷,要将实施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专题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对一个重大控制风险事件或风险工点结束后,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对照风险事件和处置方案,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做出风险处置结果的评估,形成《安全质量风险处置结果评价表》。当处置结果有残余风险时,应对残余风险进行认定、明示,制定需要关注问题的提示卡,填写需要关注的内容,提醒下道工序或接收单位注意,以便持续改进,全面消除安全质量隐患。
第十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或上级相关规定办理。
篇18: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教研和学习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师、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在各班级、办公室、功能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师具体负责所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各班主任、教师应当在小学的安排下,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落实小学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抓好各种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第五条、小学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校长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年级组长、班主任、功能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小学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七条、微机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等,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小学的消防工作要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小学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落实。
第九条、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学活动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的,一定要先报告小学进行消防备案,设安全放置处所,明确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卡,严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统一由小学设仓贮存,不准私自贮存。
3.小学任何地方不准贮存汽油、柴油。
4.领用剧毒危险物品时,需经校长同意,两人一同领取,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员应拒绝发放。
第十条、临时动火审批制度
1、教育教学活动中需要动火,必须报请小学审查批准,作好防火安全准备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才能进行动火,
2、动火完毕要当即清理现场火种。
第十一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篇19:宿舍管理制度
基本制度
住宿须知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寝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务必持续整洁,要求做到:
1、各寝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一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务必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持续清洁。
3、各种物品要持续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持续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状况需要回寝,务必有学生科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开窗时要挂好窗钩,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务必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务必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寝室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寝室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状况务必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寝室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状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老师和学生科请假,并报舍务老师备案。各寝室长在每晚就寝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舍务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忙,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十一、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布置要美观大方,体现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
学生在宿舍出现违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篇20: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职责制
第一条:做好学校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学生教师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稳定,务必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第二条: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应加锁保管。
第三条:最后离开教室和办公室的同学和教师,要注意关窗锁门,期中期末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第四条:对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要检查证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第五条:收发管理员及值勤、值班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