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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艇自由行海关担保金【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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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报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适用行业岗位:海关,全文共 5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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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公报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进出境运输工具

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四章 进出境物品

第五章 关税

第六章 海关事务担保

第七章 执法监督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加强海关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第三条 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第四条 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职责,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办理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应当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配合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 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有关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海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地方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管辖分工和法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海关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

(二)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

(三)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

(四)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海关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除公民住处以外的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进行检查,有关当事人应当到场;当事人未到场的,在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径行检查;对其中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

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由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五)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六)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七)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海关工作人员佩带和使用武器的规则,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行使的其他权力。

第七条 各地方、各部门应当支持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得非法干预海关的执法活动。

第八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第九条 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可以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第十条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遵守本法对委托人的各项规定。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

第十二条 海关依法执行职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海关执行职务受到暴力抗拒时,执行有关任务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三条 海关建立对违反本法规定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进行举报。

海关对举报或者协助查获违反本法案件的有功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海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 进出境运输工具

第十四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或者驶离设立海关的地点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单证,并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

停留在设立海关的地点的进出境运输工具,未经海关同意,不得擅自驶离。

进出境运输工具从一个设立海关的地点驶往另一个设立海关的地点的,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办理海关手续,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不得改驶境外。

第十五条 进境运输工具在进境以后向海关申报以前,出境运输工具在办结海关手续以后出境以前,应当按照交通主管机关规定的路线行进;交通主管机关没有规定的,由海关指定。

第十六条 进出境船舶、火车、航空器到达和驶离时间、停留地点、停留期间更换地点以及装卸货物、物品时间,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有关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事先通知海关。

第十七条 运输工具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旅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货物、物品装卸完毕,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递交反映实际装卸情况的交接单据和记录。

上下进出境运输工具的人员携带物品的,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检查。

第十八条 海关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到场,并根据海关的要求开启舱室、房间、车门;有走私嫌疑的,并应当开拆可能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部位,搬移货物、物料。

海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员随运输工具执行职务,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提供方便。

第十九条 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和出境的境内运输工具,未向海关办理手续并缴纳关税,不得转让或者移作他用。

第二十条 进出境船舶和航空器兼营境内客、货运输,需经海关同意,并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进出境运输工具改营境内运输,需向海关办理手续。

第二十一条 沿海运输船舶、渔船和从事海上作业的特种船舶,未经海关同意,不得载运或者换取、买卖、转让进出境货物、物品。

第二十二条 进出境船舶和航空器,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被迫在未设立海关的地点停泊、降落或者抛掷、起卸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附近海关。

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二十三条 进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第二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第二十五条 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

第二十六条 海关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方可修改或者撤销。

第二十七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需要依法检疫的货物,应当在检疫合格后提取货样。

第二十八条 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到场,并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

海关在特殊情况下对进出口货物予以免验,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第二十九条 除海关特准的外,进出口货物在收发货人缴清税款或者提供担保后,由海关签印放行。

第三十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其中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不予发还。逾期无人申请或者不予发还的,上缴国库。

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经海关审定,由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货物的收发货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退运或者进口手续;必要时,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逾期未办手续的,由海关按前款规定处理。

前两款所列货物不宜长期保存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

收货人或者货物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后,上缴国库。

第三十一条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应当在六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

第三十二条 经营保税货物的储存、加工、装配、展示、运输、寄售业务和经营免税商店,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注册手续。

保税货物的转让、转移以及进出保税场所,应当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接受海关监管和查验。

第三十三条 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加工贸易合同向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其中使用的进口料件,属于国家规定准予保税的,应当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属于先征收税款的,依法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准予内销的批准文件,对保税的进口料件依法征税;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第三十四条 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监管。

第三十五条 进口货物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出口货物应当由发货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启运地办理海关手续。上述货物的转关运输,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必要时,海关可以派员押运。

经电缆、管道或者其他特殊方式输送进出境的货物,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向指定的海关申报和办理海关手续。

第三十六条 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进境地海关如实申报,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运输出境。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查验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

第三十七条 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决定处理海关监管货物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办结海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 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业务的企业,应当经海关注册,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收存、交付手续。

在海关监管区外存放海关监管货物,应当经海关同意,并接受海关监管。

违反前两款规定或者在保管海关监管货物期间造成海关监管货物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对海关监管货物负有保管义务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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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海关培训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海关,培训,全文共 2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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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一学期的新教师培训,则使我一下子有了信心。他给了我一种方向,给我引了一条路,渐渐使我拨开了眼前的一层一层的迷雾,使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较深刻的认识,而且获得了更专业的业务知识,使我从思想上,业务水平上,都有一定的提高。

作为一位刚上岗的新教师,我认真对待每一次培训,从授课的老师那里吸取经验教训,从而实实在在地内化为自身的教学思想,规范着自己的教学行为。通过培训,我慢慢的适应了新的工作环境,并逐步适应了教师这一角色。在这里,我想谈谈我培训后的几点收获。

第一,要有爱心,尊重学生,欣赏学生。教师要在教学中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现代教育观念,课堂的教学设计及实施更要以学生为根本出发点,给学生提供思考、创造、表现及获得成功体验的机会。作为一名教师,担负着孩子的未来。对于孩子的培养,首先要有爱心,有了爱心,才会对学生产生耐心,耐心的去了解他们并鼓励他们。教师做的工作不只是教书,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学生做人的道理。特别关爱后进生,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

教师要学会欣赏每一位学生,欣赏学生,就是要欣赏学生的进步,欣赏学生的创造性,欣赏学生的个性差异,欣赏学生的意见和见解。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选择,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宽容他们的缺点;相信每一位学生都有无限发展的潜力;真诚对待每一位学生。这样易于培养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还会激发学生热情,并提高学习的兴趣及积极性,让学生在快乐中成长,在快乐中学习。

第二,要及时进行教学反思。所谓教学反思,是指教师对教育教学实践的再认识、再思考,并以此来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优秀教师之所以优秀,是因为他们善于在每节课后及时反思自己的教学,不断改进教学,以增加课堂教学的魅力,达到及时调控学生的情绪,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的目的,使学生获得更好的发展。教学反思,包括以下几点:

反思自己成功的做法。每节课都有不同的成功之处,例如充满吸引力的课堂导入、有趣的对话,有益的启示等等。教师以自己的创造性的教学思维,从不同的角度和深度把握教材内容,并以恰当的方法和表现力设计教育环节。

反思失败、失误之处。任何人的教学总会有不足之处,教师应该把课堂中出现的不足记录在教学反思中,然后进行分析、思考。反思学生。学生是课堂教学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学生对于本节课的学习情况直接反映教学。教师要详细记录学生对所传授知识的接受状况,包括所授知识的接受程度,重难点的掌握和理解程度等。

第三,做好新形势下的班主任工作。做好班主任工作的前提是要了解学生,研究学生。不了解孩子,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禀赋、倾向,就谈不上教育。关爱每一位学生,不歧视学困生,这是班级管理的重要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的情感,培养学生的班级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搞好班级的卫生、纪律工作。班主任的教育就是细节教育,细节无小事,处处皆习惯。习惯养成的过程就是学生感受和得到教育的过程。

与此同时,还应注意与学生家长的及时沟通,使家长能比较深入地了解学校、了解子女在校的学习情况,促进家长与教师间的情感交流,进一步听取家长对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意见。学校与家庭合力,挖掘学生的优点,并加以引导;发现学生的缺点,要及时教育。

第四,提升理论水平,积极参加学校科研。素质教育呼吁科研型的教师队伍。老师应该树立积极的科学教育观,不断提高自身科研素养。作为新教师,我们没有多少教学经验,理论水平低,对自己的工作不善于总结归纳,现在,通过对教育研究的理解,基本上能用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实践活动。在教育教学理论的指导下,把握了教改方向,坚定了探索新路子的信心,并增加了教育科研的意识,认识到不能只做教书匠,而要做新时期的教育家。

在日常的教学和工作中,新教师应多听多观摩富有教学经验和讲课艺术性强的老师的课,随后与其他教师相互交换意见,把先进的教学方法、处理教材的艺术和心得体会学到手,融会到自己的教学中去。个人的知识毕竟有限,只有不断地学习别人的先进经验,才能得到不断的充实和提高。新教师都缺乏教学经验,而教学经验又是搞好教学所必需的。因此,尽可能多向别人学习,吸取他人的经验,弥补自己之短。

第五,要有创新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的目标。教师只有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终身教育思想,才能跟上时代前进和知识发展的步伐,才能胜任复杂而又富有创造性的教育工作。“问渠那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不断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不断否定自己,才能不断进步,拥有的知识才能像‘泉水”般沽沽涌出,而不只是可怜的“一桶水”了。时代呼唤教育创新,呼唤创新型人才,素质教育把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重点,正是反映时代的要求,作为教师也要用创新理念武装自己。

为期一年的培训,就我自身而言,让我树立了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思想。我更深刻地认识到,做为一名合格地人民教师,道路曲折而又漫长,“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但我坚信,只要自己努力,就一定会成功!我未来的路还很长,我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我的责任还很重大。通过培训,让我发现了我存在着许多不足,需要我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去发现,且及时弥补。“始生之物,其形必丑”。作为一种新的尝试,我愿成为教育这片神圣土地上的一块小小的铺路石。培训虽然结束了,但是我真正的教师历程才刚刚启程,学无止境,我会在探索学习的道路上不断完善自身素养,争取实现人生价值!

总之,经过这一学期的新教师培训,我深深领悟到,没有教师的成长,永远也没有孩子的成长。身为一名人民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和教学水平,势在必行。“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时代的脚步永远都不会停留,我们必须不断地学习,活到老,学到老。只有这样,我们才无愧于我们这一神圣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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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报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适用行业岗位:海关,全文共 5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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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进出境运输工具

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四章 进出境物品

第五章 关税

第六章 海关事务担保

第七章 执法监督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加强海关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第三条 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第四条 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职责,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办理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应当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配合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 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有关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海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地方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管辖分工和法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海关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

(二)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

(三)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

(四)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海关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除公民住处以外的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进行检查,有关当事人应当到场;当事人未到场的,在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径行检查;对其中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

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由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五)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六)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七)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海关工作人员佩带和使用武器的规则,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行使的其他权力。

第七条 各地方、各部门应当支持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得非法干预海关的执法活动。

第八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第九条 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可以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第十条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遵守本法对委托人的各项规定。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

第十二条 海关依法执行职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海关执行职务受到暴力抗拒时,执行有关任务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三条 海关建立对违反本法规定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进行举报。

海关对举报或者协助查获违反本法案件的有功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海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 进出境运输工具

第十四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或者驶离设立海关的地点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单证,并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

停留在设立海关的地点的进出境运输工具,未经海关同意,不得擅自驶离。

进出境运输工具从一个设立海关的地点驶往另一个设立海关的地点的,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办理海关手续,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不得改驶境外。

第十五条 进境运输工具在进境以后向海关申报以前,出境运输工具在办结海关手续以后出境以前,应当按照交通主管机关规定的路线行进;交通主管机关没有规定的,由海关指定。

第十六条 进出境船舶、火车、航空器到达和驶离时间、停留地点、停留期间更换地点以及装卸货物、物品时间,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有关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事先通知海关。

第十七条 运输工具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旅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货物、物品装卸完毕,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递交反映实际装卸情况的交接单据和记录。

上下进出境运输工具的人员携带物品的,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检查。

第十八条 海关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到场,并根据海关的要求开启舱室、房间、车门;有走私嫌疑的,并应当开拆可能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部位,搬移货物、物料。

海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员随运输工具执行职务,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提供方便。

第十九条 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和出境的境内运输工具,未向海关办理手续并缴纳关税,不得转让或者移作他用。

第二十条 进出境船舶和航空器兼营境内客、货运输,需经海关同意,并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进出境运输工具改营境内运输,需向海关办理手续。

第二十一条 沿海运输船舶、渔船和从事海上作业的特种船舶,未经海关同意,不得载运或者换取、买卖、转让进出境货物、物品。

第二十二条 进出境船舶和航空器,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被迫在未设立海关的地点停泊、降落或者抛掷、起卸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附近海关。

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二十三条 进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第二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第二十五条 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

第二十六条 海关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方可修改或者撤销。

第二十七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需要依法检疫的货物,应当在检疫合格后提取货样。

第二十八条 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到场,并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

海关在特殊情况下对进出口货物予以免验,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第二十九条 除海关特准的外,进出口货物在收发货人缴清税款或者提供担保后,由海关签印放行。

第三十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其中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不予发还。逾期无人申请或者不予发还的,上缴国库。

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经海关审定,由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货物的收发货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退运或者进口手续;必要时,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逾期未办手续的,由海关按前款规定处理。

前两款所列货物不宜长期保存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

收货人或者货物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后,上缴国库。

第三十一条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应当在六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

第三十二条 经营保税货物的储存、加工、装配、展示、运输、寄售业务和经营免税商店,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注册手续。

保税货物的转让、转移以及进出保税场所,应当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接受海关监管和查验。

第三十三条 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加工贸易合同向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其中使用的进口料件,属于国家规定准予保税的,应当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属于先征收税款的,依法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准予内销的批准文件,对保税的进口料件依法征税;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第三十四条 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监管。

第三十五条 进口货物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出口货物应当由发货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启运地办理海关手续。上述货物的转关运输,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必要时,海关可以派员押运。

经电缆、管道或者其他特殊方式输送进出境的货物,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向指定的海关申报和办理海关手续。

第三十六条 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进境地海关如实申报,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运输出境。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查验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

第三十七条 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决定处理海关监管货物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办结海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 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业务的企业,应当经海关注册,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收存、交付手续。

在海关监管区外存放海关监管货物,应当经海关同意,并接受海关监管。

违反前两款规定或者在保管海关监管货物期间造成海关监管货物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对海关监管货物负有保管义务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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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海关年终述职报告有哪些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海关,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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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20xx年述职报告海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海关工作16字方针和“政治坚强、业务过硬、值得信赖”的队伍建设12字要求,按照 “把好国门,做好服务,防好风险,带好队伍”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两级关长会议精神和要求,紧扣经济大发展的趋势,以优化海关监管和服务为目标,提升服务效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力服务促进经济社会新发展。

一、积极贯彻落实《广州海关 xx市人民政府合作备忘录》,贴近、融入、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建立定期通报机制,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海关新政策法规和工作情况,了解地方经济发展重点及要求,实现相互间的有效沟通和紧密对接。紧跟经济发展形势,进一步发挥海关贸易统计预警监测功能,定期提供外贸形势发展、走向分析及招商引资意见建议,为地方政策决策提供参考支持。通过定期会晤、联席会议以及政策宣讲会等平台介绍海关工作,展示海关形象,增进地方党政和企业对海关的了解、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明确重点,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配合市“”规划目标,以政策支持为导向,提前介入,靠前作为,积极参与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等项目的前期规划和筹建,提供关税、保税政策服务,支持引导重大经济项目的建设发展和地方经济的转型升级。成立以关领导为组长的顺德(英德)经济合作区工作小组和港改造工程工作小组,积极参与顺德(英德)经济合作区的发展规划,为合作区前期规划、产业布局、招商融资提供政策理论支持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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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河北山海关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海关,导游,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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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的一天,我和爸爸一起去山海关游玩。

我们一下火车,便奔向号称“天下第一关”的山海关城门楼走去。

“天下第一关”果然名不虚传,城墙高耸巍峨,我和爸爸沿着跑道走了四五分钟才登上城门楼。我在城门楼上的展厅内,看到古代劳动人民使用简陋的工具,居然能建成雄伟的万里长城。可见古代的劳动人民是多么富有智慧呀!

我站在城门楼上极目远眺,这座带着浓郁的燕、赵文化的古城保存得依然完好。导游说:“为了保存这座古城的风貌,居民没有在城内增建高大建筑物,即使修建房屋也是采用青砖绿瓦起脊建筑,可谓古色古香。”

城门楼上给我印象最深的建筑是“窗户上带孔”的那个建筑——箭楼。箭楼除了门那面都有一排排“窗户”。说是窗户,可没有玻璃,全是木质结构!而且“木头窗户”上还都有一个个孔。这“窗户”是干什么用的呢?导游阿姨仿佛明白我的心思,对我说“这个建筑叫镇东楼,俗称箭楼。”并指着上面的一个个小孔说:“小孔可以向外射箭。即能有利的保护自己,又能居高临下地射伤敌人。”

来到山海关游玩的人,观海自然是必不可少的。在那碧波万顷的海面上,时不时地卷起一层层波浪,拍打着岸边的礁石。海风吹在我的脸上,不免有一丝凉意。

对于山海关这座依山傍水的古城,山尤为主要。往北看,是重重叠叠的燕山山脉。万里长城仿佛一条巨龙,盘踞那逶迤陡峭的山脉之上。

啊,山海关,这号称天下第一关的雄关!山、海、关三景连成了一幅奇妙而秀美的“工笔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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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自由连锁加盟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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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吉林省老玉昌餐饮*理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1、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的技术加盟行列,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

2、甲方向乙方传授特色熏酱技术,辣菜技术,水饺技术,并提供相应的店面装修指导,包括内部装修指导、外部统一形象装修指导。

3、甲方保证乙方(酒店或商场专柜不含档口)的区域加盟的数量限制。

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选址调查。

5、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一切相关技术的保密性,不得私自转让、泄露甲方的一切相关技术,如有发生,乙方将赔偿三倍于加盟费给予甲方,并撤消其加盟资格,取消标识的使用权。

6、乙方必须在工商、税务、防疫、消防等一切合法的条件下开展经营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合同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以及调味的监督和检查,并协助予以调整,屡次不接受调整,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资格,终止合同,同时取消一切标识的使用权。

8、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加盟费元(大写:)。该费用为一次性费用,不予退还。

9、甲方统一供酱料包、熏料包、水饺调味包,以及辣菜调料包。

10、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不承担责任。

11、如发生争议,由经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12、合同执行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吉林省老玉昌餐饮*理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

身份证号:(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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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山海关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海关,导游,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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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石家庄!佛曰: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既然大家能够从13亿人口中,从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相聚在我的家乡,相聚在这小小的车厢里,或许这就是缘分吧!我是石家庄红太阳旅行社导游员小红,为我们开车的是司机刘师傅,刘师傅已有十多年驾驶经验,技术十分娴熟,坐他的车您尽管放心。我和刘师傅将竭诚为各位服务,希望大家可以玩的开心,游的尽心。

游客朋友们,现在呈现在大家眼前的就是在明代长城众多雄关古塞中一直雄踞众观之首的的天下第一关“山海关”,它是由明朝的开国大将徐达将军于明洪武十四年也就是1381年修建的,它北依燕山,南临渤海,如虎踞龙盘,扼海陆要塞,既是万里长城东部的第一个关口,又是长城拱卫明王朝京城的第一要塞。有诗云“何处险如兹处险,一夫防似万夫防”,可见其军事重要性。

这里山海间距仅为8公里,而长城贯穿南北,就像一把大锁紧紧锁住东北通往华北的咽喉要道,所以自古九尾海陆要冲,成为兵家必争的军事要地,在我国军事史上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素有“两京城锁钥无双地,万里长城第一关”之美誉。现在大家就随我去近距离感受历史的沧桑和长城的威严吧。

山海关

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天下第一关广场,抬头远眺,一座雄关展现在眼前,那就是天下第一关的城楼了。天下第一关城楼也叫箭楼楼高13.7米,分上下两层,地层西面为对开的红漆木质大门,上层为木制的隔扇门窗,其余的北东南三面为共开设68孔箭窗,这些箭窗平时关闭,战时开启,是战时射箭之用。它是坐东面西,其建筑形式采用了我国传统的砖木结构,建筑形式采用了九脊歇山式重檐顶,这种建筑形式的等级较高,是仅次与皇宫和庙宇的建筑格式。在天下第一关城楼上最引人注目当属这块天下第一关巨匾了,天下第一关匾长5.9米,宽1.55米,其中的一个一字就长1.09米,繁写的关字右边的一竖就长1.45米。您看着一字虽有一笔却不显单薄,关字右边的一竖笔画虽多却不显臃肿,五个大字安放合理,与这座建筑浑然一体。在天下第一关城楼内外,一共有三块匾,现在我们看到的这块匾为民国九年(1920)由杨宝清摹刻的,二楼内一块为清光绪五年(1879)王治摹刻的,一楼内为原匾,此匾不书年月,不留姓名,关于此匾为何人所写,众说纷纭。据《临榆县志》记载,相传为明成化八年(1472)进士肖显所写,肖显是明朝著名的三十二位书法家之一,也是山海关当地人。

各位游客,随着正定隆兴寺之游览渐进尾声,我们的石家庄之行也即将结束了。在这次旅途中,我还是有很多做的不到位的地方,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最后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欢乐,返程一路平安,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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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自由连锁加盟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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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连锁加盟合同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  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__________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 (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________________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  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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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自由连锁加盟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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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国际连锁机构

乙方: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_____国际连锁机构和销售__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国际连锁机构”连锁加盟店,在______省______市 ______区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和“__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二、 经营期从20_______年__月__日起到20___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经营“___________品牌”的产品。

四、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金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 )。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规定乙方支付的加盟金是乙方获得本合同项下的甲方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费用,该加盟金从乙方支付给甲方之日起不再返还。

3、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__加盟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4、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______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______加盟店( ______“店中店”不受此限制)。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加盟证书、加盟牌、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广告支持和相应营销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加盟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加盟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直营连锁加盟合同文本)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专业人员上门免费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负责在培训期间甲方培训师的食宿及人身安全。

8.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______国际汤疗”项目和“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于签约后至少支付配货金额的30%,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5.如属区域加盟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统一签订合同,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金给乙方奖金人民币xx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七、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装费用。(直营连锁加盟合同文本)

八、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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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私人游艇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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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捐资助学协议书

捐资人: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

为____________,经捐资人与受赠人协商,订立本捐资助学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捐赠目的

捐资人为_________,在受赠人处设立___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

第二条 捐赠金额

赠与人设立___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的基金为___元。

第三条 捐赠金额的交付

捐资人于___年___月___日通过银行汇款至受赠人银行账户。

受赠人应当及时进行查验。

第四条 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的管理与使用

(一)在___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设立的同时,由捐资人与受赠人共同组成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管理委员会对该资金进行管理和发放。

(二)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的基金由受赠人负责在_________银行开设专门账户。

每次定期储蓄___年,利息用于奖励成绩突出的教师和学生(或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

发放后剩余的利息仍存人专门账户,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总额达到设立时的___,可以将发放奖学金数额提高___。

发放后剩余的利息亦再存人该专门账户。

(三)奖金(或助学金等)的评定条件、评定办法与发放。

1.凡获得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奖励(资助)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评定办法。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即有获奖(或接受资助)资格。

人围后,由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管理委员会根据人围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评议,然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获奖(或接受资助)者,当场揭晓,并张榜公布。

3.奖金(或助学金等)每年发放一次,时间为每年___月份;每次奖励___名优秀教师,___名优秀学生(或资助___名优秀贫困学生),教师每人奖励为___元,学生每人奖励为___元(或资助每个学生的标准为___元)。

第五条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的存续时间

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为永久性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受赠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六条 捐资的撤销

有下列情形出现时,赠与人可以撤销捐资:

(一)受赠人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不应获奖(或接受资助)者获奖(或接受资助),与______设立目的不符的;

(二)受赠人擅自将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挪作他用的;

(三)受赠人终止办学的。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本合同______生效。

第九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捐资人:_____(章)受赠人: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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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个人汽车自由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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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写字楼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写字楼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写字楼的位置和面积

乙方租赁甲方合法拥有的位于____的,作为____之用,合计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乙方租用的建筑面积按广州市房管局的有关规定计算,乙方租用场地的具体位置见附件1,租用场地装修及设备见附件2、

第二条租赁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的租赁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从甲方交付楼宇给乙方进场装修之日起计。

2、甲方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知乙方进场装修。

3、租赁期满,乙方如愿续租,应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为准。

4、如本协议规定的租赁期限未满,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在结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并赔偿乙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后,甲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

5、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数无息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并赔偿甲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乙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项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电费等应缴费用,并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附件2所列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交还甲方。

第三条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1、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乙方承租的场地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元,楼宇的租金为每月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乙方内部卫生、保安、水电、电话、消防、空调等费用由乙方自理)。该租赁场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变;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____%,即月租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____%,即月租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即月租为人民币元(大写:);租期超过五年的,从第六年起甲乙双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为____%。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天内向甲方交纳一个月的租金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定金,该定金日后将抵作乙方应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须于进场装修之前即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为两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元。以后因租金升幅所产生的租赁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如乙方无违约,在租赁期满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3、甲方保证除国家、政府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4、乙方须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主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缴交当月租金。

5、租金缴付方式:以____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缴付的费用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第四条物业管理和管理费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对该场地外部的保安、卫生、绿化、秩序、消防、清洁及水电的供应进行管理,而该场地内部上述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排污费等应缴费用并承担相应分担费用。

2、管理费以建筑面积计算,管理费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____元人民币,乙方承租该场地每月应缴的管理费为____元/月(大写:____)。日后管理公司将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管理费的交付方式、时间依管理公司的规定。

3、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向管理公司支付有关本场地的物业管理保证金,金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即人民币____元。物业管理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管理守则或规章、无欠费的情况下,管理公司全数无息退还给乙方。以后因管理费增加而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

第五条免租期及装修

1、本合同从甲方交付场地之日为起租期日,开始计算租期,起租期最初____个月为免租期,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供乙方场地装修。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交管理费和其它应缴的费用。免租期只属一次性的优惠,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乙方须于免租期届满后,开始向甲方缴交租金。

2、乙方自费装修该场地,包括该场地的隔墙。在乙方装修该场地时,必须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向管理公司交纳装修押金元人民币(大写:)。如有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保安系统、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迁移以及其他固定设施的加建、更改,必须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监管。管理公司应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关规则要求完成装修后个工作日内将装修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装修工程全部完毕后,须报请管理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审验,以确定装修工程符合安全规范并提供有效证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有权委派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数收取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缴费用的权利。

3、甲方有在乙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出租本合同标的的合法权利,并保证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标的不受任何影响的权利。

2、乙方进场装修期间,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水电费按规定收取由乙方承担)。

3、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关设备。

4、负责对租赁场地作定期安全检查。

5、从开始计租之日起,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本身的质量,需要维修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维修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依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所租赁场地的权利。

2、乙方有在甲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3、乙方有在所租赁的范围内,在符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安装本公司招牌(广告式招牌)的权利。

4、乙方有权按照第五条第2点的规定在所租赁场地增设中央空调及安装空调室外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的义务:

1、租赁期内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水电分摊费、停车费等。

2、保证不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按照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合法经营业务,不得将所租赁的场地用于合法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租赁场地使用,不得对租赁场地设定抵押。

4、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所租赁的场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赁场地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5、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场地危破维修,需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与乙方签定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6、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镶嵌在租赁场地结构或者墙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室内的门窗及嵌墙的固定装饰),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购的空调机),甲方并不予补偿。

7、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如发现有损坏租赁场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的,则在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及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在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交还甲方(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缴付应缴费,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按应缴未缴额每日%收取违约金。如连续个月未能缴足租金或连续个月未能缴足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无论乙方是否已收到书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赁场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设备,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及管理保证金。如此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乙方擅自改变所租赁场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转租、换房使用、设定抵押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乙方并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4、如甲方延迟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的,每延迟一日,甲方须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到计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使用,则免收乙方当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交付使用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甲方免收乙方当日租金。

6、在对方没有可导致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的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变更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本合同标的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甲方应当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权变动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条合同终止

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应在租赁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如数(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费等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偿。

租赁期届满,乙方须清理租用的场地,交还所有钥匙,并保证甲方在其内所设立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完好无缺(正常损耗则属例外)。甲方对乙方装修的投资不予补偿。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应按规定各自承担税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3、电费按电表计收,商业用水按市政府有关规定计收。公用水电按实际进行分摊。

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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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海关2024年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海关,全文共 1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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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年,面对希望与困难交织、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复杂形势,__海关注重防患未然、未雨绸缪,提出“居安思危,乘势而上”,周密谋划,沉着应对,在多变环境中保持了平稳发展。全年监管货运量__万吨、进出口总值__亿美元、税收入库__亿元、报关单__万份,分别位居全国海关第11、第6、第7和第3位;执法评估综合排名高位提升,列全国海关第2位。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发展思路逐步清晰。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全国海关工作会议精神、接受总署巡视等工作,对近年来的发展历程作了全面审视,明确了发展方向,使全关上下深刻认识到坚持科学发展是实现强关目标的必由之路。

二是智能通关海陆并行。继续优化寮步车检场智能化通关模式,并推广至长安、凤岗车检场,实现了东莞三大车检场作业的规范统一。同时,积极探索海运现场智能化通关,成功试点“关港物流信息交换系统”和“舱单互认支持系统”,有望在陆路和海运两个领域都实现通关智能化。

三是保税监管得到强化。在全国海关率先实现新备案手册全部电子化,使关区加工贸易监管进入了“电子时代”;全年加贸外勤核查企业数量同比增长63.6%,扩大了实际监管的覆盖面;广州保税物流园区顺利封关试运作,区港联动得到实质性推进,必将有力促进华南地区保税物流业的发展,对改变长期存在的“香港一日游”现象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四是后续管理成效明显。将风险管理平台应用到各个业务领域,初步构建了风险管理大系统的基础平台,并被总署选定为开发蓝本,年内共有19个兄弟海关移植了我关平台;率先实施企业户籍式管理,并作为试点范本在全国海关推广;稽查工作量质并举,全年稽查补税入库3.5亿元,稽查有效率达到70.6%,均居全国海关第1位,我关监管的后防线更加牢固。

五是打击私运再创佳绩。保持打私高压态势,主要指标继续位居全国海关前列。罚没收入、处理违规案值、立案私运案值分别位居全国海关第2、第2和第5位;查获大要案大幅攀升,全年立案侦查、调查千万元以上案件数量分别增长64%和75%;立案侦查出口私运案件数量和案值均增长一倍以上;现场移交案件的案值和涉税额同比均增加了两倍之多,我关打私合力初步形成。

六是内部管理不断规范。通过修订《__海关工作规则》及相关细则、实施《内务管理规定》,使管理的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通过制定人才积分管理办法、出台人力资源配置指导意见,为关员成长和科学配置人力奠定了基础。

七是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坚持惩防并举,惩治和预防腐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在全关开展了“岗位风险与防范”专题活动,共查找出岗位风险点134个,制定防范措施457条;推行外勤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廉政风险预警处置系统,全年纠正执法偏差100次,追缴税款770万元。

八是改善民生取得实效。高度关注民生,出台关心群众生活10项措施,为关员申请住房按揭优惠、增开班车线路,在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派车送关员返乡过年,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关员的实际困难。

与此同时,其他工作也频传佳音:“超大流量陆路车检场智能通关系统”入选__年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候选项目,并荣获市科技进步最高奖;统计分析文章5篇次获总理等中央领导批示;政研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关于业务改革整合的思考》等文章在全国海关学会论文评选中荣获一等奖;督审、政务和风险信息分别排名全国海关第1、第2和第6位;综合统计处等8个集体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__等12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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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海关内控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海关,全文共 5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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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署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关以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海关关长会议、全国海关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四好”总体要求,继续按照“政治立关、文化育关、管理强关、和谐兴关”的工作思路和“创新思路、规范管理、提升能力、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把关服务职责,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海关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年来,面对总署党组的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期望,面对新疆发展和稳定的新形势、新要求,乌鲁木齐海关全体干部职工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关区各项事业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

(一)坚持以促进边疆发展为重要己任,服务大局能力不断增强。一是不折不扣贯彻决策部署。全国海关关长会议召开后,我关党组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会议精神,集中听取关区35个单位和部门的专题汇报,梳理确定了年度57项重点工作,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将贯彻落实情况向地方党政进行汇报,受到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结合边关实际,制定下发《“五型”海关建设实施方案》,先后召开“五型”海关建设推进会和分析讲评会,有力促进了“四好”总体要求在关区落实到位。

二是不遗余力落实优惠措施。继续把《海关总署支持新疆发展和稳定8项措施》作为一项中心任务,不断推动新疆口岸建设、特殊监管区域建设,积极促进边境贸易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和特色农产品出口,全面支持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服务国家能源战略,并取得了明显成效。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家验收,奎屯保税物流中心(b型)获得批准,巴克图口岸农产品出口绿色通道正式启动。目前,《总署8项措施》23项内容中,除1个项目由于地方土地划拨问题未完成外,其他各项内容已基本完成。20xx年新疆外贸总值达到275.6亿美元,同比增长9.5%,监管进口管输原油、天然气分别为 1184.1万吨和1980.7万吨。

三是多措并举服务新疆发展。我关先后赴新疆各地州及重点进出口企业进行调研,分别与伊犁州、**区、兵团八师**市等8 个地州市签订了合作备忘录。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扶持、培育外贸“双百”企业的要求,制定《支持企业“走出去”部门分工方案》和《促进新疆加工及保税贸易发展的意见》,大力支持“一个中心,两个经济开发区,三个特殊监管区”的规划建设和运营,建立与联检单位的联系协作机制,与检验检疫部门共同出台支持新疆农产品出口14项措施。务实开展国际合作,及时解决企业通关中遇到的问题,探索建立全国海关首例管输监管跨境执法模式,保障了广汇管输天然气项目顺利运营。20xx年,监管进口管输**11.3万吨;扩大区域通关覆盖范围,全力助推“渝新欧”、“郑新欧”等国际铁路大通道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全年共监管“渝新欧”、“汉新欧”、“郑欧”快线等专列80批,6794个标箱。不断完善12360服务机制,热线的接通率、答复率和满意率不断提高。完善统计服务咨询工作机制,开展进出口预警监测,不断提高海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实效。20xx年,为地方政府、外经贸部门提供各类海关统计数据图表3000余份,为行办、企业查询数据3.8万余条。积极参与3个署级课题研究,开展了6个关级课题研究,向自治区和兵团报送了《新疆加工贸易发展调研报告》,张春贤书记、努尔·白克力主席、黄卫等自治区党政领导给予肯定,并作出批示。

(二)坚持以深化改革创新为有力抓手,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完成。一是稳妥有序推动业务改革。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先后在关区5个业务现场启动了改革试点,共签约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18057家。研究制定了《乌鲁木齐海关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实施方案》,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适用范围,启动了“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进一步提高新疆口岸通关效能。综合业务管理平台顺利推广实施,24 项业务事项被纳入平台统一运作,平台应用访问量已达3万余人次。全面落实“由企及物”的管理理念,从通道判别、布控查验、后续稽查入手,强化风险分析评估,有力推动了监管查验工作“前推、后移”。20xx年,关区aa类企业报关单全部纳入低风险通道。试点推行了“5-3-1-1” “选查分离”作业模式,初步建立起联合分析研判、共同应对处置的工作机制,推动了风险管理实战化应用。20xx年,海关风险布控率为7.0%,风险布控实体有效率为12.9%,均超过总署考核标准。

二是持之以恒加强实际监管。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监管模式,下发了乌鲁木齐海关优化监管查验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推行分类查验和查验分流作业,有效提高了查验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运输工具实际登临检查,开展了运输工具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关区陆路监管场所建设标准,组织进行专项清理整顿,监管场所建设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积极应用行邮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进出境54条国际航线全部实现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提前传输。20xx年关区共监管进出口货物4966万吨,货值450.2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8.2%和12.0%;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 131.7万辆(架次),同比增长27.9%;监管进出境人员207.1万人次,同比增加1.3%;监管进出境邮快递物品40.1万件,同比增长 42.6%。

三是全力以赴抓好综合治税。深入开展分析研判,全面推行预审价管理工作,建立“前推后移”的估价管理模式,加大商品归类审核力度和取样送检力度,提高了对税收征管的掌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减免税前期备案管理,规范减免税审批,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优化集中接单作业模式,实施报关单批量复审,提高了审单作业整体效能。20xx年,关区共受理进出口报关单31.7万份,同比增加4.12%。征收税款150.01亿元,减免税额 2.2亿元。

四是齐抓共管形成打私合力。坚决贯彻落实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组织召开了自治区和关区两级打私工作会议,制定了《打击走私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方案》,突出毒品、武器弹药及反宣品、洋垃圾等6个打击重点,深入开展打击走私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扎实开展“绿篱”打击洋垃圾走私专项行动以及“空港利剑”、“烈风”、“猎鹰”等缉毒专项行动。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310起,案值4.2亿元,同比增长116.9%、165.8%。先后侦办7起濒危动物及其制品走私入境案件,查获羚羊角9853根,案值2.8亿元人民币。在乌鲁木齐空港口岸查获一名入境的“危安”人员和部分制暴化学制剂,受到自治区公安厅高度评价。

五是各司其职强化后续管理。结合关区进出口商品特点,对重点企业进行精细化风险处置,关区“高、中、低”风险报关单比例分配更趋合理。进一步健全稽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关区稽查执法检查,建立了大客户联络员制度,为实现企业的差别化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引进中介机构参与稽查工作,有效提升了稽查工作质量。20xx年,关区稽查企业99家,核查企业41家,移交缉私部门15家,稽查补税共计221.6万元。进一步完善企业分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报关企业准入及退出制度,共办理新注册企业1274家,调整类别企业72家。

六是一以贯之抓好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汪洋副重要讲话精神,制定了《乌鲁木齐海关党组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意见》。按照“制定运行规则、实施运行监控、保障执法统一、加强指导服务”的思路,下发了《乌鲁木齐海关制度管理办法》,清理各项规章制度共计609项,初步构建了关区的制度体系。扎实推动清权确权工作,为关区执法统一性建设夯实了基础。加强法制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乌鲁木齐海关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正式挂牌。

二是围绕四风查摆突出问题。利用7个半天的时间,分别组织召开了8个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先后赴14个隶属海关单位和部分机关处室征求意见,向54个友邻单位及内设机构发放了调查问卷,深入广泛地听取意见。共搜集整理各类意见建议231条。召开了5次专题会议,研究审议班子和党组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前后15次反复修改完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平均修改也达到10次,确保对照检查材料的高标准、高质量。

三是坦诚相见开展相互批评。20xx年11月11日,我关党组利用一整天的时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邹志武副署长、总署第15督导组胡乃涛组长参加了会议,对我关教育实践活动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我关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能够突出边关特色、维稳特色和服务新疆发展特色,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得有质量、有亮点、有成效。

四是狠抓实效强化整改落实。在做好总署6项专项整治的同时,结合关区实际,先期实施了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通关便利化等6项关区专项整改工作。近期又根据总署要求,开展了第二批7项专项整治活动。建立了台账制度,制定了任务分解表,建立了周报制度,定期公示完成事项。截止目前,梳理出的231条意见中,列入专项整治的62项,短期整改的49项,已立行立改完成37项。中期整改的98项,长期整改的22项。

(四)坚持以激发干事热情为动力源泉,切实加强了边关队伍建设。一是凝心聚力推进文化育关。将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举办了3期关区处级干部学习精神培训班。依托社会力量,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关区处级领导干部网上在线学习班。选派人员参加全国海关精神和“中国梦”宣讲团,有力弘扬了新时期红其拉甫海关精神。充分调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积极性,组织了“海关人的中国梦”征文、“边关情、海关梦”演讲比赛、“读书沙龙—名家讲坛”等文体活动,并在西北海关文化协作区比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充分展现了边关文化建设的成果。

二是规范管理提升队伍素质。建立完善了干部选任、竞争遴选、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关区干部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全年共提任处科级领导干部87名,先后完成了79名处科级干部的交流、轮岗,并遴选了隶属海关单位10名同志到总关机关工作。启动了与深圳海关互派4名处级干部进行为期1年的挂职锻炼。制定下发了《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对相关职能部门的部分职责权限进行了重新划分。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全年新增人员编制51名,石河子海关如期开关。积极开展“送教上门”活动,选送了40名青年关员到上海海关学院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全年累计培训1089人次。

三是创先争优激发干事活力。坚持把“四好”单位争创与推进“五型海关”建设结合起来,研发启用了“四好”测评管理系统,进一步增强了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关警员实际问题相结合,制定下发了《领导干部(机关)联系基层单位制度》,设立了关长接待日,并集中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不断提高边关幸福指数。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党建工作相结合,积极争创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开展了“海关好人”评选、“一元钱”济困助学捐款等活动;认真开展定点扶贫工作,为对口扶贫村援建了一座面粉厂,并正式启用。20xx年,我关所属红其拉甫海关被评为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乌鲁木齐海关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关区有30个集体立功受奖,个人立功受奖284人,有效调动了广大关警员工作热情。

四是常抓不懈确保队伍纯洁。组织开展了第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先后走访了人大、政协及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等单位,重新聘任23名海关特邀监督员和21名兼职纪检监察员,主动参加自治区党政机关绩效考评,进一步提升行风政风建设效能。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4个专项督察和5个专项检查。对阿勒泰海关进行了巡察,对塔城海关、机关服务中心、霍尔果斯海关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会员卡清退专项治理,填报了《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登记自查面达到99.8%。制定了内控机制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将阿拉山口海关和关税处作为内控示范单位,积极开展清权确权工作,强化hl20xx系统应用,加大了风险防控力度。落实 “一案双查”制度,下发了《加强“一案双查”工作的若干意见》。

五是千方百计加强民生建设。坚持向基层和边关倾斜,安排专项资金,对条件较差的业务办公用房、生活宿舍行修缮。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建设使用好老干部活动场所。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与深圳海关签订了《对口支援框架合作协议20xx年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科技应用能力,不断优化关区业务基础信息网络,研发了关区网络接入控制系统、对外接入局域网系统,提升了业务科技一体化水平。认真做好关区大型检查设备建设工作,其中,3台h986检查设备正式投入使用,2台已完成竣工验收。

此外,其他各项工作也取得可喜成绩:政策研究、信息宣传、机要保密等工作扎实开展;学会工作有声有色,报关协会工作有序开展,各项业务系统运行稳定,政务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电子口岸建设稳步推进,应用项目不断扩大,适应了关区改革建设需要。基建项目有序进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效能得到加强。

二、初步工作思路

(一)稳中求进,稳妥有序推进关区各项改革。全面系统学习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以“四好”总体要求为指导,认真落实我关党组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积极推动自贸区海关监管体制、区域通关、创新查验机制以及关检合作“三个一”等重点改革项目,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

(二)创新模式,着力构建关区综合监管体系。强“四位一体”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关区监管整体效能。深化通关作业改革,继续开展打私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强统计监督和执法评估,落实“由企及物”的理念,增强风险分析能力,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全面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三)主动作为,积极服务新疆发展建设大局。积极促进沿边开放,组织开展好“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课题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推动特殊监管区域规划建设,落实好《支持新疆农产品出口十四项措施》,助推地方培育龙头企业和拳头品牌,促进产业升级。不断深化区域通关合作,全面提升“渝新欧”、“蓉新欧”等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建设。

(四)严管厚爱,切实加强边关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收尾和第二批启动准备工作,确保两批活动无缝对接。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四好”争创活动,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边关文化建设,切实增强边关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惩防并举,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内控工作,切实提(纳税服务工作总结)高干部队伍的廉政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排查和核查案件线索力度,深入开展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确保边关队伍纯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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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海关工作总结_单位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海关,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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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海关工作总结

2012年,面对希望与困难交织、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复杂形势,海关注重防患未然、未雨绸缪,提出“居安思危,乘势而上”,周密谋划,沉着应对,在多变环境中保持了平稳发展。全年监管货运量万吨、进出口总值亿美元、税收入库亿元、报关单x万份,分别位居全国海关第11、第6、第7和第3位;执法评估综合排名高位提升,列全国海关第2位。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发展思路逐步清晰。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全国海关工作会议精神、接受总署巡视等工作,对近年来的发展历程作了全面审视,明确了发展方向,使全关上下深刻认识到坚持科学发展是实现强关目标的必由之路。

二是智能通关海陆并行。继续优化寮步车检场智能化通关模式,并推广至长安、凤岗车检场,实现了东莞三大车检场作业的规范统一。同时,积极探索海运现场智能化通关,成功试点“关港物流信息交换系统”和“舱单互认支持系统”,有望在陆路和海运两个领域都实现通关智能化。

三是保税监管得到强化。在全国海关率先实现新备案手册全部电子化,使关区加工贸易监管进入了“电子时代”;全年加贸外勤核查企业数量同比增长63.6%,扩大了实际监管的覆盖面;广州保税物流园区顺利封关试运作,区港联动得到实质性推进,必将有力促进华南地区保税物流业的发展,对改变长期存在的“香港一日游”现象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四是后续管理成效明显。将风险管理平台应用到各个业务领域,初步构建了风险管理大系统的基础平台,并被总署选定为开发蓝本,年内共有19个兄弟海关移植了我关平台;率先实施企业户籍式管理,并作为试点范本在全国海关推广;稽查工作量质并举,全年稽查补税入库3.5亿元,稽查有效率达到70.6%,均居全国海关第1位,我关监管的后防线更加牢固。

五是打击走私再创佳绩。保持打私高压态势,主要指标继续位居全国海关前列。罚没收入、处理违规案值、立案走私案值分别位居全国海关第2、第2和第5位;查获大要案大幅攀升,全年立案侦查、调查千万元以上案件数量分别增长64%和75%;立案侦查出口走私案件数量和案值均增长一倍以上;现场移交案件的案值和涉税额同比均增加了两倍之多,我关打私合力初步形成。

六是内部管理不断规范。通过修订《海关工作规则》及相关细则、实施《内务管理规定》,使管理的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通过制定人才积分管理办法、出台人力资源配置指导意见,为关员成长和科学配置人力奠定了基础。

七是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坚持惩防并举,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在全关开展了“岗位风险与防范”专题活动,共查找出岗位风险点134个,制定防范措施457条;推行外勤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廉政风险预警处置系统,全年纠正执法偏差100次,追缴税款770万元。

八是改善民生取得实效。高度关注民生,出台关心群众生活10项措施,为关员申请住房按揭优惠、增开班车线路,在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派车送关员返乡过年,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关员的实际困难。

与此同时,其他工作也频传佳音:“超大流量陆路车检场智能通关系统”入选XX年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候选项目,并荣获东莞市科技进步最高奖;统计分析文章5篇次获总理等中央领导批示;政研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关于业务改革整合的思考》等文章在全国海关学会论文评选中荣获一等奖;督审、政务和风险信息分别排名全国海关第1、第2和第6位;综合统计处等8个集体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等12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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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海关培训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海关,培训,全文共 2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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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好严密监管与高效运作的关系,是海关管理面临的一对矛盾和考验。如果海关仅强调严密监管,忽略高效运作,必然引起人民的不满和怨声载道;如果海关仅注重高效运作,而忽视严密监管,必然会以牺牲国家利益为代价。

当前,加入WTO后的中国的关税在不断降低,但一些敏感商品的走私依然存在,海关应加大监管力度。监管是海关职能之一,提高海关管理水平,加强海关监管能力,是建设中国特色海关的重要方式。

海关的通关效率、办事速度是否方便快捷,执法是否坚强有力,直接影响着建设中国特色海关的成效。现代企业的“零库存”战略,对海关的通关监管的方式提出了考验。海关推广建立“一口对外”式的服务模式,通过信息的高度共享与作业模式的有机结合,建立集中的信息处理系统。海关只有不断改变监管方式,才能适应这一变化,为国内企业增加其国际竞争力。

管理能力与任务职责相适应

海关要在进出口监管中体现出总揽全局、全面筹划,兼顾各方,协调发展的管理能力,有效地实现管理资源整合,从而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海关管理行政管理体制。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和加深,我国海关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职责,对海关行政管理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如何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神圣使命,又成为建设中国特色海关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加强海关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海关税收征管、打击走私、通关监管、保税监管、统计监测等能力,有效履行国家赋予的各项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国家交给的各项任务,始终是海关工作的主线。

一是海关要建立可靠的管理保障机制。要通过加强“电子总署”、“电子通关”、“电子口岸”的建设,以期满足进出口企业对通关效率和贸易便利化的需求。

二是海关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控制机制。对各项海关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对各业务环节从程序上予以明确,做到控制与管理相一致。

三是海关要建立敏感的预警机制。要通过风险管理平台,统计部门,及时掌握进出口态势,为国家的宏观决策服务。

社会公正与执法严格相一致

公平正义是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特征。公平正义应贯穿于经济、法律、道德等层面,维护不同利益阶层的利益,协调不同利益阶层之间的关系,从而使人们和平共存,共同发展。海关是行政执法机关,海关执法要坚持执法为民的原则。社会公正不仅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的法律信仰,也是人们的一个道德追求。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我国海关的执法正是为了实现社会公正这一根本性的目的而存在。但在现实生活中,影响社会公正,甚至是破坏社会公正的,正是各种握有“国家利器”的执法机关,它们执法水平的高低、好坏、强弱,直接影响着社会公正,甚至影响着国家政权的基础。 海关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程序公正和实质公正的统一,执法手段和执法目的的统一,公开、透明与公正、公平的统一。

法律是社会公正的平衡器,在规范有序的环境下严格执法是海关实现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海关对社会公正的追求,主要体现在对执法过程的严格。如果海关执法忽“左”忽“右”,偏袒护私,必然引起社会的不满。海关严格执法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要执法有据,执法不能随意。海关的各项权力都是法律、法规所授予,行使的权利对象也有明确的行政相对人;二是要执法有“度”。所谓“有度”,是指要把握好行政自由裁量权,对待同一情况或类似情况,不能畸轻畸重,要前后一致。三是要执法有“严”。在海关目前情况下,海关要严格依法办事,不能有法不依,法外施“恩”,曲解和误用法律法规。四是要执法有“情”。海关在执法中,要区别情况,特别是区分一般违法行为和无意出现违法的情况,要积极通过引导来推动海关行政相对人守法。五是执法要“平”。实现社会公正,关键的一点在于执法要公平,能够不偏不倚。六是要执法有“新”。现代行政发展发展从执法、规范走向促进,引导的服务行政方向,而不是一味地打击与惩罚。海关要通过引导、规范企业的进出口行为,更好地促进行政相对人守法,建立有序的对外经济发展秩序。因此,海关要不断创新和发展行政措施,研究新情况,积极采用先进的行政理念,使进出口企业得到更大的便利。

把关规范与服务促进相平衡

海关在把关与服务的关系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管理层次,要求也不相同。如何做到把关与服务的平衡,如何做到权力制衡、行为规范是一个重大考验。

规范把关是建设中国特色海关的主线。海关履行职责的两种表现形式:把关与服务。但两者不是截然分开,把关之中有服务,服务之中有把关。规范把关是提高海关管理质量的重要方式。

海关严格把关的最重要目的在于,通过海关规范的执法,创造一个公平有序、服务高效、监管规范、成本低廉的

海关监管环境,促进进出口企业的发展,使守法的行政相对人得到便捷的通关,从而加快对外经济的发展。海关要保持沟通的顺畅性,包括上下、内外以及横向沟通,减少不必要的管理内耗,海关通过风险管理、稽查、担保、分级管理等方式,提高贸易效率,提供便捷服务,促进贸易便利化。 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提高海关工作服务的针对性和主动性。海关与企业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主动到企业调研、向企业宣传海关政策,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技术,使海关的政策信息及时、准确、简单、快捷地传达到企业。建立诚信环境,减少管理成本,全力支持外经贸发展。建立在契约基础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现代社会关系的主要形式,权利义务主体的契约意识和诚信精神对社会的正常运行具有决定意义。海关要与进出口企业建立诚信合作有关系。海关作为执法机关,如果失去了诚信,必然会失去了进出口企业的信任,增加腐败的机会。如果进出口企业没有诚信,必然会增加其运营成本。

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法律赋予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实施监督管理、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打击走私、编制进出口统计等重要职责,是党的执政活动的有效工具和重要手段。全面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海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海关工作存在和发展的立身之本。

海关作为把守国家大门的行政执法机关,守土有责;海关作为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者,服务有责。海关运作顺畅能够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发展。海关与进出口企业、国际物流业等贸易群体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海关是进出口贸易链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海关与国内外贸易界的联系在许多方面变得日益紧密,相互联系并互相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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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河北山海关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海关,导游,全文共 2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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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属于秦皇岛的一个区,它的面积有70.3平方公里。北戴河的蓝天白云、碧海金沙、青松翠柏、绿树红墙,会让您流连忘返,终生难忘;北戴河深厚的文化积淀,会让您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倾听那流传千古的故事,回味那余韵无穷的篇章。北戴河是一本厚厚的书,气势恢弘,博大精深;是一首长长的歌,流光溢彩,余味绵长,请您静静地听,我给您细细地讲。

北戴河的美丽和神秘,却拨动了古今中外多少志士仁人的心弦。千古一帝秦始皇,雄才大略汉武帝,志在千里曹孟德,一代明主唐太宗,在这里留下了他们的足迹;康有为、徐世昌、朱启钤、张学良等等风云人物,在这里上演了一出出历史活剧;新中国三代领导人毛泽东、邓小平、和他们的战友们,在这里做出了许多关乎国家命运的重大决策。全世界几十个国家的传教士、外交官员、富商大贾、学者名流,从19世纪末到1948年北戴河海滨解放,在北戴河购买土地,修建别墅,为后人留下了一个蔚然壮观、风格各异的世界建筑群。现在,中央和各部委省市的一些单位,在北戴河兴建了二百多家休疗养院,每年有600多万游客,来北戴河休闲度假、旅游观光。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北戴河就有这么大的吸引力,两千多年来,让一代又一代的帝王将相、风云人物,梦牵魂萦,顶礼膜拜?让一批又一批的旅游者,蜂涌而至,只求一睹风采呢?这一切,都是因为北戴河的美丽。美丽的风光,吸引了无数风云人物;风云人物的到来,又为她平添了一份神秘色彩。神秘的美丽,使美丽更富有吸引力。您也是奔着这份神秘的美丽而来,您说是吗?

北戴河的美,首先美在她的海。在长达22.5公里的海岸线上,沙滩和礁石,相互交错;海湾和岬角,依次排开。沙滩松软洁净,堪称北方第一。礁石造型奇特,引人无限遐思。海湾浅浅碧水,浴场沙软潮平。岬角拔地而起,观鸟观海观日出,此处最富吸引力。大海的开阔,教给我们学会宽容;大海的博大,激励我们不断追求。大海是我们的朋友,大海是我们的老师。人类来自大海,大海是人类永远的故乡。您来到北戴河,见到蔚蓝色的大海,是不是也产生了返朴归真的感觉呢?考试大论坛

北戴河的美,还美在她的山。天下的山,有的以高大雄伟而闻名,有的以挺拔险峻而著称,要想攀登他们,不是对生命极限的挑战,也是对意志体力的考验。北戴河的莲蓬山却不同,她的海拔高度只有152.1米,她把高大雄伟、挺拔险峻作为能够实现的目标,却把温柔舒缓、平步青云,作为不知不觉的过程。无论男女老少,不必气喘吁吁,慢慢走来,一样可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登上海滨最高峰,眺望方圆百里山川大海的旖旎风光。莲蓬山公园是一个有着80年历史的森林公园,奇石异洞、青松翠柏、亭台阁榭、鸟语花香,把莲蓬山装点成为一个有着鲜明个性的绿色世界,一幅气象万千的绚丽画图。

北戴河的美,更美在她的环境。北戴河常年保持一级大气质量,空气负氧离子含量每立方厘米4000个,为我国大城市平均含量的4倍多;城市森林覆盖率和人均占有的绿地面积,都居全国首列。别的地方是城市里面建花园,北戴河是花园里面建城市。这里,到处是森林绿地,到处是鸟语花香,没有污染,没有噪音,永远是那么清新,永远是那么宁静。北戴河是世界著名观鸟地,是我国第一个候鸟迁徙途中停歇栖息地保护区。这里能见到409种鸟类,占我国现存鸟类的40%。鸟类是最有权威的自然环境鉴定师。鸟类选择的栖息地,必定环境质量最好。无怪乎有人写出这样的诗句来:从来鸟儿最聪明,偏向好山好水停。能知善恶解人意,碧海翠峰白精灵。北戴河优美的自然环境,是大自然的造化,也是当地居民世世代代尽力保护的结果。

北戴河的美,是四季的美。她受海洋气候的调节,春光明媚,夏无酷暑,秋高气爽,冬无严寒。良好的气候条件,使北戴河成为四季皆宜的旅游胜地。考试大论坛

春天来到北戴河,艳阳三月,春风浩荡。迎春花开了,木槿花开了,桃花红,梨花白,北戴河成了花的海洋。这时候,一群群候鸟从南边飞来,北戴河又成了鸟的世界。春季是北戴河赏花观鸟的好季节。夏天,是北戴河的黄金季节。清风阵阵,凉爽宜,金沙映碧水,绿树掩红墙。人们在海滨浴场里戏水畅游,到处欢歌笑语,北戴河成了欢乐的海洋。

金秋时光,天高气爽,鱼肥蟹满,瓜果飘香。赤土山麓看红叶,莲蓬山上思故人。秋天,魏武帝曹操来了,吟唱着“东临碣石,以观沧海”的古老诗句;秋天,毛泽东来了,挥笔写下“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的伟大诗篇。秋天的北戴河,秋光秋色,是五彩缤纷的北戴河,是诗情画意的北戴河。

隆冬季节,北戴河飞舞的雪花,把山山水水装扮成一个晶莹剔透的银装世界。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回眸大海边,正是冬泳时。冬天的北戴河,到处一片洁白,那是纯真静谧的北戴河,向那些充满着青春激情的、勇敢的来访者真诚奉献的哈达。

北戴河是我国旅游业的发祥地,她最早开发于光绪十九年(1894年)。上世纪三十年代,就被称为东亚避暑胜地。1979年10月,全国第一次旅游工作会议在北戴河召开,从此,我国的旅游业走上了蓬勃发展的道路。1982年,北戴河被国务院确定为首批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1983年,中央再次决定暑期到北戴河办公。1991年被评为“全国绿化先进区”和“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之一,1998年,作为秦皇岛市的一个组成部分,步入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行列。现在,旅游业已经成为北戴河的支柱产业,北戴河成为举世闻名的旅游区。

北戴河属于全国人民,属于全世界,是地球母亲赐予的丰厚礼物,是东西文化交流的智慧结晶。愿您的北戴河之行,轻松愉快,愿您把北戴河的温馨和美丽,永远留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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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河北山海关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海关,导游,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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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们:你们好!我叫吴琳,是大家的导游,今天我非常高兴能为大家服务,我们的游览地点是山海关,山海关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山海关是万里长城的末端,长城始于嘉峪关,终于山海关,号称天下第一关。

它有着悠久的历史,我很早就对它着了迷呢!进关第一,我们要跨过很高的门槛,你可别小看这门槛,它还有规矩呢,不是人人随随便便就可以跨过这门槛的:男士要用左脚跨,女士要用右脚跨,男左女右嘛!进去后,第一时间看见的就是一尊尊太岁爷的神像,前面还有一个太极盘,告诉大家吧!那个太极盘是富有灵气的:人们要按照男左女右的道教规定,从太极盘的十二生肖一环中,找出自己的属相,而后伸手轻轻的按顺时针摸一圈,大家注意,仅仅一圈哦!摸完了,就再按顺时针摸一圈太极图案,沾沾福。

以前的将_出征前后会拜太岁爷,求上天保佑征程,让将士平安回归。城墙也非常雄伟、壮观,因为详细地说需要一点儿时间,所以我就长话短说吧:矮矮的、平平的城墙,那就叫作女儿墙。另外一面高高的,凹凸不平的墙叫作男儿墙,男士就在男儿墙凹下去的地方向侵略者_出复仇的利箭。万里长城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举,它那如诗如画的美姿,如仙如龙的躯体,横跨中华大地,在世界上可以称为是一枚独一无二的文明之花!

最后,希望大家能做一个文明的游客,保护文物,人人有责,让文物继续保持以前的雄伟、壮观吧!祝大家旅途愉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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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报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页2]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适用行业岗位:海关,全文共 5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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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第三十九条 进出境集装箱的监管办法、打捞进出境货物和沉船的监管办法、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办法,以及本法未具体列明的其他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或者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条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的,海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作出的规定实施监管。具体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第四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按照国家有关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确定。

第四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按照国家有关商品归类的规定确定。

海关可以要求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提供确定商品归类所需的有关资料;必要时,海关可以组织化验、检验,并将海关认定的化验、检验结果作为商品归类的依据。

第四十三条 海关可以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提出的书面申请,对拟作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预先作出商品归类等行政裁定。

进口或者出口相同货物,应当适用相同的商品归类行政裁定。

海关对所作出的商品归类等行政裁定,应当予以公布。

第四十四条 海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需要向海关申报知识产权状况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有关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合法使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

第四十五条 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三年内,海关可以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实施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章 进出境物品

第四十六条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第四十七条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

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第四十八条 进出境邮袋的装卸、转运和过境,应当接受海关监管。邮政企业应当向海关递交邮件路单。

邮政企业应当将开拆及封发国际邮袋的时间事先通知海关,海关应当按时派员到场监管查验。

第四十九条 邮运进出境的物品,经海关查验放行后,有关经营单位方可投递或者交付。

第五十条 经海关登记准予暂时免税进境或者暂时免税出境的物品,应当由本人复带出境或者复带进境。

过境人员未经海关批准,不得将其所带物品留在境内。

第五十一条 进出境物品所有人声明放弃的物品、在海关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海关手续或者无人认领的物品,以及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公务用品或者自用物品进出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关税[/page]

第五章 关税

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第五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五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是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予以扣除。

进出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确定。

第五十六条 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三)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四)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五)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第五十七条 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有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特定减税或者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依照前款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关税进口的货物,只能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特定用途,未经海关核准并补缴关税,不得移作他用。

第五十八条 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范围以外的临时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由国务院决定。

第五十九条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以及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后,准予暂时免纳关税。

第六十条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由海关征收滞纳金。纳税义务人、担保人超过三个月仍未缴纳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三)扣留并依法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海关采取强制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义务人、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进出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物品放行前缴纳税款。

第六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海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期限届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变卖所扣留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或者纳税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已缴纳税款,海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致使纳税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海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第六十三条 海关多征的税款,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要求海关退还。

第六十四条 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五条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

第六章 海关事务担保

第六十六条 在确定货物的商品归类、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收发货人要求放行货物的,海关应当在其提供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相适应的担保后放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免除担保的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履行海关义务的担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得办理担保放行。

第六十七条 具有履行海关事务担保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成为担保人。法律规定不得为担保人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担保人可以以下列财产、权利提供担保:

(一)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货币;

(二)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

(三)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保函;

(四)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六十九条 担保人应当在担保期限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不免除被担保人应当办理有关海关手续的义务。

第七十条 海关事务担保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章 执法监督

第七十一条 海关履行职责,必须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严格执法,接受监督。

第七十二条 海关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包庇、纵容走私或者与他人串通进行走私;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检查他人身体、住所或者场所,非法检查、扣留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

(三)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四)索取、收受贿赂;

(五)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海关工作秘密;

(六)滥用职权,故意刁难,拖延监管、查验;

(七)购买、私分、占用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

(八)参与或者变相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

(九)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执行职务;

(十)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十三条 海关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加强队伍建设,使海关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海关专业人员应当具有法律和相关专业知识,符合海关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

海关招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海关应当有计划地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法制、海关业务培训和考核。海关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上岗执行职务。

第七十四条 海关总署应当实行海关关长定期交流制度。

海关关长定期向上一级海关述职,如实陈述其执行职务情况。海关总署应当定期对直属海关关长进行考核,直属海关应当定期对隶属海关关长进行考核。

第七十五条 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依法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缉私警察进行侦查活动,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第七十六条 审计机关依法对海关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海关办理的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事项,有权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第七十七条 上级海关应当对下级海关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监督。上级海关认为下级海关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不适当的,可以依法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七十八条 海关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十九条 海关内部负责审单、查验、放行、稽查和调查等主要岗位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八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控告、检举。收到控告、检举的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查处。收到控告、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控告人、检举人保密。

第八十一条 海关工作人员在调查处理违法案件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专门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责令拆毁或者没收。

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走私行为论处,依照本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载人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的。

第八十四条伪造、变造、买卖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八十五条 个人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依法向海关申报的,责令补缴关税,可以处以罚款。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运输工具不经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出境的;

(二)不将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的时间、停留的地点或者更换的地点通知海关的;

(三)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

(四)不按照规定接受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行检查、查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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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山海关简介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海关,导游,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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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旅游景区位于秦皇岛市以东十多公里处,山海关是长城的东起点,境内长城26公里,以长城为主线,形成了包含“老龙头”、“孟姜女庙”、“角山长城”、“天下第一关”、“长寿山”、“燕塞湖”、“关城博物馆”等景点在内的山海关旅游景区,是集山、海、关、城、湖、洞、寺、庙为一体的旅游胜地。

山海关地势险要,自古就有“两京锁钥无双地,万里长城第一关”美誉,是古代军事要塞,防御体系完整,汇聚中国长城之精华,既有三道关城的雄踞要冲,又有观海胜地的老龙头,既有跨燕山丛岭的角山长城,又有凝聚民间故事的孟姜女庙,明长城在此横卧碧海金沙,纵跨燕山丛岭,山海关城在此据山之险隘,扼地之要冲,雄关高耸,长城蜿蜒,成就“京师屏翰、辽左咽喉”,经六百年沧桑,风采依旧。

山海关城内外,文物荟萃,既有老龙头澄海楼的康乾御笔,又有关城博物馆里反映“上下两千多年,纵横十万余里”的长城文物。

山海关旅游景区内的长寿山自然风光旖旎宜人,碧水蜿蜒,山间的建筑、雕刻、书法等无不体现这“长寿”这一主题,既有名家墨宝,又有“神医石窟”;燕塞湖更是集三峡之险、桂林之秀于一体,“十八胜景”点缀湖中,鸟语碧水,悬崖峭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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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自由连锁加盟合同-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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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_______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________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组织

1、________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________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 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_______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 (商店住所)的商店“________公司 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________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________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________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________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________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________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________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________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________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 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________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 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________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________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________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____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____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____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____元。

第七条 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 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销售额 比率

________元以下部分交1.50%;

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元以内部分交1.00%;

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元以内部分交0.75%;

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元以内部分交0.50%;

________元以上部分交0%.

第九条 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 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十一条 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 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 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____________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________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2%;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3%;

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________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金的3%或租赁费的1个月金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 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 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 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 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________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 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 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0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 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 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____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第二十一条 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 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 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 月 日 (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 (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________公司连锁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________公司 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________公司连锁(总部名称) (支部名称) .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______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设备预定金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金额为 元,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金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____________;

最高金额:________元;

债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

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

b. 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借担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担保。或变更担保物现状等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行为;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金额为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从证券:

6、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条,总部实施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金,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 8、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七条第(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装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乙方要负担安装所需要的费用:

(1)设置安装费为________元;

(2)使用时间为____月;

(3)使用费每月为________元;

(4)支付方法为 .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9、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1)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七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________元。

(2)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

10、特别配送费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月额________元。

11、商品手续费

对加盟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

12、特定费用的负担

乙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加盟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

13、委托进货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条向乙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九条,临时委托乙方进货。

14、委托销售场地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条,承认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15、支付方法

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日期:____________.

(2)支付日期:____________.

(3)支付方法:____________.

16、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

存款种类:____________;

户头帐号:____________;

户头名义人:____________;

1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国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____________;

机动车保险:____________;

其它保险:____________;

以上作为________公司连锁加明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部:________

(甲):________盖章

加盟者:________

(乙):________盖章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盖章

保证限度金额:________元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盖章

保证限度金额:________元

(追加连带保证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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