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网站建设合同
甲方:简称 : 甲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指定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网络制作公司 简称 : 乙方 承担人: 地 址: 邮编 : 电 话: 甲方因为树立企业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网页(建设网站) 。 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委托设计、制作网页(建设网站)方面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除非有特别的说明。本合同中“委托方”与“甲方”指同一主体;“受托方”与“乙方”系指同一主体。
一、委托项目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设计制作建设和开发甲方网站(不含域名注册、网站空间、企业邮箱、网站维护、网站推广等服务) 。其内容如下,共__项,总建设时间为 个工作日。从本合同签订日期开始到乙方发出《网站测试版完成通知书》之日期间的花费时间。
a、整个网站的首页整体美术风格构思、制作。
b、栏目首页的美术风格构思、制作、具体
c、基本网页
d、文字资料
e、基本图片处置
g、特效 fa 动画、基本功能模块、定制功能模块、其他内容、甲方是否需要乙方代为注册域名:□需要 ( 请填写《附件一》第 1 款 ) □不需要 、甲方是否需要乙方代为租用虚拟主机:□需要 ( 请填写《附件一》第 2 款 ) □不需要
二、日常维护
1、负责站点的正常运行,如出现故障应及时处理。
2、网页验收合格网上发布后,乙方为甲方提供主机空间的日常维护。
3、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维护。
三、付款方式
1、域名注册和虚拟主机租用费用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支付,此网站制作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
2、甲方须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 %,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预付款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设计制作网站(预付款为 人民币 元)。网站完成后 ,经甲方确认,余款在验收完毕确认无误后支付。
3、网站建设完成验收之后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 元 (大写:_ _ )
四、网页修改
1、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网站测试版完成通知书后____日内对网站测试版提出修改意见,网页修改所需时间不计入乙方制作周期。
2、网站正式版完成并开通后,甲方要求乙方修改网站框架,乙方收费规范为原网站价格半价每次。
五、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规定的网站服务器空间及线路设计、制作网页、上传以及________年内维护网站正常运行的服务,乙方同时保证甲方网站不能连续中断访问24小时以上 , 网站服务器空间及线路非乙方提供除外。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与制作有关的一切企业文字和图片资料并提出制作要求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内容正确无误,不涉及国家机密,不侵犯他人商标、专利及版权,不触犯国家法律,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如需乙方拍摄图片,编辑文字费用另计。
3、乙方为甲方制作的网站只提供网站建设的服务,网站内部顺序所有权归乙方,甲方未经同意思不得出售、外借、复制,影印网站内部顺序及框架。
六、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则乙方应向甲方退还预付款项。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则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乙方有权不退还已付款项。
3、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争端,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有权将争议或纠纷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依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判决是终局的 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如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或者双方都可以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除甲方信息栏目,乙方签字手写外全为打印字体。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20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返
更多相似范文
篇1:网站建设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______网站的建设。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的内容、价款、开发进度、交付方式。
1.项目的内容
项目
服务类型
内容
费用
网站内容建设
域名
虚拟主机
页面制作
电子邮箱
网站推广
网站维护
第一年的网站维护
免费
合计:元
2.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整)作为定金,验收之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
3.开发周期
网站交付的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验收期为___________天时间。
4.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提供所有需要放到网上的资料交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
3.按照附录一的要求,及时支付费用。
4.甲方对本合同标的中的网页、图像享有排他的使用权。
5.甲方在付清所有款项后,拥有网站的所有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按附录一的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网站的开发。
3.在附录一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网站的开发,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4.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地方进行修改。
5.本合同涉及的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在甲方未付清所有款项之前属乙方所有。
6.乙方有权在甲方网站署名。
第四条 验收
1.验收标准有以下几条:
a.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访问这个网站。
b.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c.网络程序正常运行。
2.验收期为5天时间。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 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第七条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疑,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
补充内容(手写,需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2: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合同协议书_合同范本
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书于19__年__月__日由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签定。鉴于业主欲建成本项工程,即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该项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书。
兹为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l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相同的含义。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
(a)中标函;
(b)上述投标书;
(c)合同条件;
(d)规范;
(e)图纸;
(f)工程量清单。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准备付给承包人的各项款额,承包人特此立约向业主保证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4业主持此立约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各项期限和以合同规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应支付的款项,以作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报酬。
特立此据。本协议书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关双方根据其各自的法律签署订立。
在__在场的情况下,盖的正式印章如下:
或
在__在场的情况下,由上述签字盖章并递交。
业主签名:_____________承包人签名: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篇3: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城镇居民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_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户口所在地
工作证号码
家庭电话
现家庭住址
现有住房面积
m2
家庭人口
拟购建住房情况
地址
售房或批准建房单位名称
建筑面积
合同或协议号
房价总金额
房屋结构形式
楼房平房
存款情况
存款金额
存款期限
公积金帐号
贷款期限
及金额
申请贷款金额
元
申请贷款期限
年
贷款占房价款比例
%
首付款占房价款比例
%
还款资金及还款计划
家庭月平均经济收入
每月可归还借款
每月还款额占经济收入比例
每月还款时间
元
元
%
年
抵 押
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价值
元
有无估值文件
保 险
保险物名称
投保金额
元
保险受益人
保单号
贷款申请人
及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盖 章
贷款申请人:
签名(章)
年 月 日
贷款保证人(职工所在单位):
年 月 日
贷款银行
审批意见
经办人意见:
年 月 日
经办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房地产信贷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篇4:网站建设维护合同
(一)__单位(甲方)委托__(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
│
│
│
│
│ 代销数量 │
│
│
│
│产 地│商品名称│单位│供应单位├──┬───┤包装│每件重量│备注│
│
│规
格│
│
│现货│每季可│
│
│
│
│
│
│
│
│
│供 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上列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______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附则:______
(九)本协议一式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鉴证机关__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__月。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
代表: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帐号:__ __
电报挂号:____ 电报挂号: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
篇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
甲方(承包方):
乙方(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结算方式:
3、合同工期
3.1 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
4、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指令和决定
5.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5.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如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6.1承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6.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6.3承包人代表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分包人,
6.4承包人如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分包人驻工地代表
7.1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7.2分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
7.3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7.4如分包人驻工地代表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驻工地代表不称职,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应予执行。 8、承包人工作
8.1提供现场必要的施工条件。
8.2提供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及总工期控制计划,审查并批准分包人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
8.3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8.4协调分包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 9、分包人工作
9.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服从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9.2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标准施工,遵守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关于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材料使用及码放符合施工现场规定。凡属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罚款,均由分包人承担。
9.3确保现场安全检查符合有关规定,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10、设备和材料
10.1分包方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并负责该部分设备的日常养护、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如因分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分包人负责维修,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分包工程施工图纸核定。承包人根据分包人编制并经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计划和进场计划安排材料进场。
10.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
有关试验资料并经承包人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分包工程结算时,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购料票证。
11、工期延误
11.1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
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1.1.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分包人虽以
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从承包人处收到施工所需的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以至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的。
11.1.2分包人应在11.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5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
报告。承包人在建设单位同意延长总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分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情况未影响工期。
11.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2、质量检查与验收
12.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2.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3、合同价款与支付
13.1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
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14、质量保修
14.1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_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15、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5.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
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5.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
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6、违约责任
1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6.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16.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6.1.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6.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7、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8、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__份。
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6:公司网站委托建设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根据甲方项目建设的需要,现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的 工程进行各项检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联系电话:送样员:联系电话:
二、检测项目
根据省建设厅认证颁发的资质证书认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对乙方开展检测服务。
三、检测收费
根据云发改价格(20xx)989号文件《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收费并按实结算。
四、付费方式
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如下:先预付人民币5000.00元,透支额度500.00元,透支期限15天。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二)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 后进行分包。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若甲方需要时应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6.检测费用透支期限超过15天,中心将电话通知甲方,一星期内未来续款,则停发报告。
(四)乙方权利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若一方毁约,则毁约方应按本合同额的15%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未言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公司网站建设合同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建立信息发布网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其条款如下:
一、网站建设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域名注册:
1、甲方:①负责向乙方提供域名注册所需的各种合法证明、文件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填写域名申请委托书及申请表,国内域名则需提供注册_____证明;
②按时支付域名注册费用;
③及时支付以后年度租用费。
2、乙方:①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申请域名:
②负责为甲方的注册域名作好租用及域名维护工作。
3、国内域名申请工作周期为半个月,国际域名申请工作周期为三天。
(二) 虚拟主机的租用:
1、甲方:获得虚拟主机空间
2、乙方:①提供服务器虚拟主机用作甲方网站的发布;
②负责网站的建设的相应技术支持;确保甲方站点虚拟主机的正常运行。
(三) 主页的制作:
1、甲方:①负责向乙方提供与制作有关的一切企业文字和_____资料并提出制作要求,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内容正确无误;不涉及_____;不侵犯他人_____、专利及版权;不触犯国家法律,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①按照双方确认的《_________项目方案书》制作网站,制作完成后应交甲方确认;
②可以在主页首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
③网站注册的域名和建立的网站知识产权由甲方所有。
二、网站维护:
(一)乙方:①负责站点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反馈信息并提供给甲方;
②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修改网站内容,并做好替换、发布工作,并收取相应费用。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明细
1、域名注册第一年服务:
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元/个=_______元
2、虚拟主机服务:
选用_______型虚拟主机,年费用_______元
3、网页制作服务:(按国际标准A4幅面计算)
策划创意费:_______元
首页: _______页________________元/页=_______元
中文主页: _______页________________元/页=_______元
中文二级页:_______页________________元/页=_______元
其它页: _______页________________元/页=_______元
补充:
共计_______元 大写_______元
四、日常维护
(一)乙方负责网站维护
五、完成时间:
(一)预付款: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二)域名申请: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完成域名注册(国内域名十五日);
(三)虚拟主机准备: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完成虚拟主机的准备;
(四)网页制作完成时间
乙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网页的制作。
(五)验收期限:
甲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完成网页建设验收并确认。
(六)余款支付期限:
甲方必须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余下款项汇至乙方帐户。
六、验收标准
(一)域名注册以NIC或ICANN颁布的证书为准。
(二)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与因特网络连接的计算机浏览自己主页。
(三)主页无文字拼写及_____(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错误。
(四)验收合格,甲方以书面形式签收。
支付方式:
1、域名注册和虚拟主机租用费用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3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2、网页制作费用本协议签定之后,向乙方支付该项费预付款人民币 元,网站建设完成验收之后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 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需另行签订延期协议。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如发生争议或分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后向当地_____机构报请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双方应本着积极态度,在本合同的原则基础上进行修改、填补。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定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合同_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__省__县__(单位),以下简称委托方;
__省__设计院,以下简称承包方。
经双方协商,由委托方委托承包方承担__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天以内,向承包方提供所有与研究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1.提供数据、资料的内容如下:__(略)。
2.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承包方,必要时可吸收承包方参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参加。
第二条 承包方应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委托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报告,并对此承担责任,可行性报告内容应包括:
1.经营评价指标:
(1)投资内部收益率:____。
(2)投资回收期:____。
2.贷款偿还能力分析:____。
3.外汇偿还能力分析:____。
4.盈亏平衡、灵敏度分析与风险评价:____。
5.结论:____。
承包方应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报告____份。
委托方如在合同期间对____工程提出重大变更,甚至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承包方对可行性报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
第三条 费用支付条款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费为人民币____元整。于合同生效之日,委托方应向承包方付给上述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下余金额于合同期满时全部付清。
2.委托方中止合同时,无权要求承包方退还定金。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双倍偿还定金。
第四条 违约罚金
1.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每拖期一天,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罚金。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出现错误,且此等错误纯属承包方造成者,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10-30%,视错误性质严重程度而定。
3.因委托方责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
4.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时,应偿付给承包方以逾期违约罚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规定费用的5‰计算。
第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__各一份备案。
委托方:____(盖章)
地址:____
负责人:____(签名)
联系人:____(签名)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号码:____
电报挂号:____
承包方:____(盖章)
地址:____
负责人:____(签名)
联系人:____(签名)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号码:____
电报挂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立
篇9:网站域名合作伙伴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_________》(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_________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网分销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_________网(以下简称_________网)域名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第二条 《_________》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_________网分销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域名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3.1.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中国_________网分销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网中国_________网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网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篇10: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9]_合同范本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烧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及校成爆发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以及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或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使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枉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和损坏,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工程及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l)不能合理预见到,或(2)能合理预见到,但他既不能:
(i)合理地采取措施以避免这种力量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也不能:
(d)合理地加以防范。
21.1 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进行保险;
(b)以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的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救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他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在现场上重置。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的保险收据核实支付。
21.2 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被发出了移交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及损坏,及(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保修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保修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21.3 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zo款规定的责任承担。
21.4 除外责任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1)到(4)所列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2.1 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2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 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用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土地的权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雇用的)的行为或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应予公平合理地考虑。
共35页,当前第9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篇11:网站制作及维护修改合同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项目
乙方代甲方进行注册域名、网络实名、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的制作、维护与修改工作。乙方为甲方注册顶级国际域名:_________,网络实名为:_________,虚拟主机租用一个_________m ,企业邮局:_________,网站的制作及今后网站的维护与修改工作。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及图片等,提供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协助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2)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和服务费用。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足额交费,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服务(包括国际域名,网络实名,虚拟主机),甲方应承担全部法律后果。internet域名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internic和/或nic,下同)有权取消对域名的注册,网络实名的注册和虚拟空间的租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甲方支付internet域名管理机构所需的有关费用,网络实名和虚拟主机的费用。
(2)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时完成本合同中的技术开发工作和今后网站的维护工作。
(3)依合同收取费用。
三、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
合同金额:域名注册:_________元;网络实名:_________元;虚拟主机:_________元;企业邮局:_________;网站制作费用(包括第一年的免费维护费用)_________元;合计金额: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先支付乙方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的域名注册费+_________年的网络实名+_________年的虚拟主机租用费+_________年的企业邮局),网站制作费用在制作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四、合同的解除,终止与违约责任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如没有接到甲方第二付款,本合同自动失效。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国履行本合同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六、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行业的规范。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
七、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阅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八、本合同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有关陈术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2: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相关规定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建筑工程建设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一期河道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 标段(即K + — K + 桩号范围内的水上乐园基础、水上越野基础、码头、湖泊挖方、河道漂流基础、道路、堡坎、护坡、河道砂石挖方及二次转运)。
5.工程总造价:本项目总投资暂定约 亿元(项目:立项备案 亿元,备案号: ),项目分三期建设施工,一期河道建设约15公里,分为三个标段,每5公里为一个标段,工程量以最终实际完成项目工程量为准。
6.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材料(即双包方式)。
7.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后乙方实际进场施工日为开工日,乙方应在开工后12个月内完成本工程,并经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公司的专业运营单位入住营运。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工程堡坎、漂流、道路、基础设施挖方的设计施工图纸由甲方提供,甲方交给乙方三套施工图纸,乙方按图施工。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保证有权将项目承包给乙方。
2.在通知进场日后30日内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满足施工要求的全部施工图纸。
3.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和施工区所需的水、电等保障,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指派 为甲方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负责项目管理及合同履行,对项目工程管理、质量、进度等进行确认、监督检查等,处理甲方应负责的事宜。
5.按照合同约定核定乙方工程量和支付乙方工程款。
6.协调乙方与甲方其他工种之间的配合。
7.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及时确认乙方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8.河道砂石原料挖运等需要办理政府审批手续的,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部门批文、手续(或书面认可),因甲方未协调到位造成的停工由甲方承担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修改施工方案及设计施工图。
2.配合甲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各项备案。
3.指派乙方驻工地代表 ,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施工图纸要求施工,执行相关行业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5.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6.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消防验收及有关资料手续办理(由甲方配合办理),乙方的施工方案及相关材料必须符合相关防火要求或进行防火处理。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的其他相关队伍的交叉作业。由于配合不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且工期顺延。
8.文明施工:乙方施工过程中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干净,满足甲方随时参观要求。在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转运至甲方在项目区域内的指定区域堆放,由于乙方没把建筑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区域,产生的二次转运由乙方负责。
乙方施工管理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生活场地。
9.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2)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购买保险,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负责乙方施工队伍农民工工资和供应商材料款的如实支付,甲方可对乙方农民工工资和供应商材料款的发放进行监督,乙方需每月如实将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通告甲方。
1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签订“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和“施工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12.乙方竣工后将完整的竣工图二套及相关竣工资料移交给甲方。
第五条 工程项目单价及工程变更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为包干单价(详细清单附后),包干价含材料费、安装设备费、人工费(保险)、成品保护费、运输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间接费、管理费、配合费、乙方利润,充分考虑了规费及风险因素(市场价格波动、法规、规定等)(包含招标要求内容)等所有费用。
2.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建筑工程施工变更单》(见附件:建筑工程施工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金额变更均由甲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新增项目的价格需先经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定后再施工,工期顺延,实施细节按双方签订的最新协议为准。
4.乙方在施工中所使用的主材、辅料及工艺应按照施工图纸要求标的准和甲方要求执行,施工材料必须按乙方提供给甲方并经甲方确认签字封样的样品为准。如需更换,需经甲方指定负责人认同并签字封样后施工。
5.该项目游客接待中心、温泉酒店、河道漂流、堡坎、河道挖方及二次转运、装修,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为通用单价,不作调整。如根据实际功能要求,另行设计后,新增项目综合单价,需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经双方签字确认,形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并组成协议文件并实施。
第六条 材料供应约定
如乙方施工时采购的材料不符合乙方提供的已确认的样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乙方不予更换,仍采用不合格材料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返工整改,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和解除合同。
如甲方要求乙方使用与样品不一致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如因重新选择材料或重新准备材料等情况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七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确定,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项目调整但甲方未及时确认调整方案造成停工;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工程量结算、支付应付工程进度款项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
(5)甲方未严格履行本合同或拖延与乙方处理相关事宜导致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遭遇因停水、停电且影响施工的工期顺延。
3.遭遇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工期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GB50210-20__建筑装饰执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执行。
2.工程结算方式:20__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文件编号:川建造价发【20__】135号文自20__年4月1日起执行)是本工程采用的计价定额文件,施工过程中如遇新的国家清单计价规范及清单计价定额发行时,从新规范和新定额执行之日起,后面产生的工程量执行新规范和新定额。
材料按工程所在地造价部门当月信息指导价,钢材市场价与指导价之间的涨跌超过3%时,按市场价调整,人工按市造价站发布的施工期间人工调整系数调整,总价按四川省20__年定额工程计费下浮3%执行。
2.河道砂石原料挖运和废料回填
(1)河道砂石原料挖运和废料回填单价为9.5元/立方(备注:此方量为运输车辆实际运输方量,运输距离1公里以内计算,超出1公里每立方米每公里增加运输费x元/立方)。(备注:此单价为包干单价,不含税费、下浮费、质保金费用);
(2) 河道砂石原料挖运和废料回填需要修建的施工便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河道漂流、堡坎施工完工验收;
(2) 道路、堡坎,护坡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 成品安装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在通知的时间内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各阶段验收工程竣工[田4] 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工程保修单)。验收合格之日为工程移交甲方之日,亦为工程质保期开始计算之日,保修期2年。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向甲方支付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2.项目工程完成的工程量对应的工程款达到人民币 万元后,甲方在3日内将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3.若乙方不按时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一条 关于工程进度款的约定
1.除河道砂石原料挖运和废料回填工程外工程的付款方式:
(1)项目工程施工款按月进度施工工程量进行支付。乙方每月5号报上个月已完成施工的工程量,甲方在上报当月15日前审核完毕(若甲方逾期未审核完毕视为认同乙方上报的工程量)并支付该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____________ %,依此类推;
(2)如单项工程完工,甲方应在完工之日起3日内日支付至该单项工程量对应工程款总额的 ____________%;
(3)项目完工后乙方负责提供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给甲方,甲方在结算完工程量后3个月内支付乙方工程款至应付工程款总额的____________ %,余____________ %作为乙方的质保金(包含水、电、防水质保金),待2年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2. 河道砂石原料挖运和废料回填工程每月28号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次月5日前审核完毕(若甲方逾期未审核完毕视为认同乙方上报的工程量)并支付该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____________ %。
3.各阶段工程在验收合格后6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90日内组织乙方共同办完结算,逾期未办理视为甲方认可结算金额。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办理验收、结算或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如造成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人工、材料、管理等直接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赔偿,甲方承诺乙方有索即赔,同时约定的工期顺延,并由甲方承担因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按照乙方已完成工程量余额的5%支付违约金额。
3.乙方不得私自转卖、分包本工程施工合同,本工程施工合同只限于乙方总承包,甲方如发现乙方违反本条约定,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维修,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5. 在施工当中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施工导致不能完成双方约定项目,按照约定扣除乙方部分施工费用,或者按照乙方已完成工程量余额的____________ %支付违约金额。
6.如因甲方行为或法律法规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效、被撤销、提前解除,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等进行结算。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方式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记载的双方的联系地址为各项通知的送达地址,也为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文书交邮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但乙方有维修的责任,乙方质量保修时间为2年。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有未尽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行以下无正文,为合同附件和签字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3: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合作建设协议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合作建设甲方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合作原则: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的初步合作协议,目的是甲乙双方就甲方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需求、业务流程、数据处理流程等进行考察、研讨,制定基于乙方产品的系统解决方案,并就项目的建设实施等有关问题达成协议。
二、系统涉及的软件产品及相关服务的价格清单
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产品清单、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其费用见附件一。
三、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许可的软件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所附文档的功能说明。
四、软件版权及使用权
本协议中授权许可指的是软件使用权许可,许可使用的软件产品版权属乙方所有,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五、软件使用许可费及相关费用
甲方预计向乙方支付的软件使用许可费总计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详细清单见附件。
六、付款
甲方须按下述付款期限,将相关费用支付给乙方。
1、甲方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作为本项目的定金。
2、甲方应于系统投入使用前,向乙方支付所用软件的使用许可费的50%,并于系统运行3个月内付清余款。
3、甲方于签字后1周内向乙方支付二次开发费的50%,并于开发项目完成交付使用后1周内支付40%,余款在3个月内付清。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服务费用按月结算,甲方应在相关费用发生后的一个月内支付。
七、交货地点、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驻地
2、交货方式(请用√选择交货方式):
□乙方上门安装;
□甲方自提;
□邮寄。
八、限制规定
1、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产品,只限于甲方本身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信息转让给任何一方,包括甲方的关联公司。
2、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将乙方授予的软件使用权进行出租、销售、转让或非存档目的的拷贝及其他商业用途。
3、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对乙方的软件产品进行修改、反编译、反汇编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九、服务
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附件中未明确的有关服务的内容、要求和费用,视同甲方放弃要求乙方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如甲方提出新的要求,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2、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后,有权按服务内容和_____标准收取相应的费用。
3、甲方已付清上月服务费用后,乙方有义务满足甲方新的合理服务要求。
十、软件保证及保证范围
乙方保证所许可使用的软件产品,符合所附文档的功能说明。下述原因引发的软件问题不在本保证的范围内:
1、甲方未按软件所附文档的规定使用软件;
2、甲方安装的第三方产品出错、硬件或网络出错等。
十一、权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之前,乙方应当保留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光盘、加密卡及文档)的所有权利。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执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协议约定金额的20%。
十三、损害责任
乙方将不负责任何附带的、继起的或非直接原因引发的信誉或商业利润的损失,也不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由于乙方提供的软件产品对甲方造成损害或损失,乙方对甲方应采取的补救措施是使软件的性能符合功能说明。
十四、可分割性
本协议及其附件中包含的任何一项条款在被认为无效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该项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得影响其它条款的执行。
十五、商业秘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软件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六、其他
甲方付清所有的软件费用后,乙方应给甲方出据相关产品的《最终用户许可证》。
十七、解决纠纷方式
所有由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_____机构_____。
十八、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十九、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网站业务代理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统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及其它网络软件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它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7 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帐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或管理人,鉴于域名管理的特殊性,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帐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帐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8 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9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帐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它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10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等损失,皆由甲方自行负责。
2.11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2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并为甲方提供有效的业务购买、管理和售后支持。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非特殊情况下,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及其它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必要时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培训,发生费用时视情况予以商定。
3.7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8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9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10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 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_____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该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 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5 除乙方认可或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甲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篇15: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类
出让方(甲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让方(乙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之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或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房产使用土地位于 ,总用地面积为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 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 平方米,房产总用地面积,即 平方米。
(或:乙方出售(出租;抵押) 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 平方米,为 房产总建筑面积的 %;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 房产总用地面积的 %;即 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 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 土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 年,自 起算。
第五条 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 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 】(¥【 】)元人民币,总额为【 】(¥【 】)人民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让金总额 %共计【 】(¥【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签字后 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 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或:乙方出租 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 %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或:乙方抵押 房产后 日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八条 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 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换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 乙方同意从 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 月 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 】(¥【 】)元人民币。
第十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汇入甲方开户银行账号,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账户号 。
甲方银行账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房产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 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与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 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或在房产买卖合同中设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章节,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 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如再申请续期,须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四条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 日内纠正该违约。如 日内没有纠正,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
第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 %缴纳滞纳金。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七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解决:
(1)提请 仲裁机构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篇16:土地建设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资格证书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20__.1.1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路、道、街。
设计用途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房产交付
1、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须于_________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1、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1、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实际损失超过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时,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_________.
第八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处理
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买受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
第九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一)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_________(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二)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三)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四)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五)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六)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七)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十条 出卖人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征得他项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公示和明确告知买受人。
第十一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二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_________㎡,位于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房号_________,轴线范围_________.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电;
3、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气;
4、_________;
5、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条 风险责任的转移
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买受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 保修责任
自买受人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出卖人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1、墙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顶棚,保修_________月;
4、门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气,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气,保修_________月;
9、电路,保修_________月;
10、_________,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五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买受人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买卖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六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_________.
第十七条 房屋的用途
1、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2、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
该商品房移交后,买受人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出卖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买受人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声明及保证
出卖人:
1、出卖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卖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卖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卖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卖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受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受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受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条 保密
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买卖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出卖人、买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 买受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凯里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 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 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5)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 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 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 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 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 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 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第十八条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第二十二条 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 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 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 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 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 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 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第八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 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第九章 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 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 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 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 工程设计变更
第四十六条 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十二章 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 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发包方承担;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 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十九条 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十三章 违约、索赔和争议
第五十条 违约
1.发包方违约
2.承包方违约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十一条 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第五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四章 其他
第五十三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五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五十五条 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2.承包方的风险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五十六条 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五十七条 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十八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发包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五十九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六十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六十一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十二条 奖励
1.奖励: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发包方可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承包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发包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六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除本合同第五十三条外,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四条 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条款内约定。
第六十五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企业国际网站建设合同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受 托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双方经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网站、网页及相关技术开发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双方明确,本合同所指服务是指甲方委托乙方建设 网站所包含的满足甲方需求的所有页面设计制作服务及有关的数据库开发与程序编写
服务。
1.2 双方明确,乙方根据甲方提出需要获得上述服务的详细需求(见附件1网站建设详细需求说明书),提交书面所需资料清单(附件2)和提供服务报价单(附件3),
经甲方书面认可后签订本合同。网站建设详细需求说明书可作为甲方验收本项目
的依据。
1.3 委托开发内容(附件4)
1.3.1 名称:网店建设(以下称项目)。包括:域名注册服务、网站交互式功
能模块服务。
1.3.2 工作进度与安排: ________________。
A. 网站建设程序开发期限:
B. 页面实施方案:
C. 网站功能、网站实施及更新
D. 工作成果
E.
1.3.3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1.3.4 交付、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1.3.5 维护期限:从网站交付之日起算,计12个月。
1.3.6 维护内容:网站程序修复及甲方错误操作处理。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站建设所需的全部内容(以附件2为准),包括:网站功能、制
作所需的文字、相关企业及产品图片。
2.2 确认网页的版式及色彩等,在网站发布之前对网页内容进行修改,并对乙方完成。
2.3
2.4
2.5
2.6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上述与网站建设相关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后开始工作,保证在 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提供其网站之页面制作的预览版或风格页,甲方认可后,由甲方该项目负责人在预览版或风格页的确认书上签字或盖章,表示对该预览版或风格页的设计予以认可。同时,乙方承诺不将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用于为甲方进行网站建设和维护之外的其它任何用途。
3.2 如甲方对其已确认的风格及版式提出更改或重新制作的要求,应与乙方协商解决,发生工时大于一天时双方协商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修改费用。甲乙双方应重新确定完成日期并签署补充协议。
3.3 乙方在网站建设和程序开发完成后,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甲方应在乙
方发出通知后7日内验收,对乙方提交的网站及程序初步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甲方提出异议要求乙方整改的,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整改完毕后,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3.4 在网站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正式开放性试运行,运行测试期为15个工作日。在运
行测试期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保证网站运行正常及实现全部功能。
3.5 如果在网站运行测试完毕及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要求变更网站内容的,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变更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就增加部分的费用按照乙方制作单价标准作相应变更。
3.6 乙方在前述约定的网站维护期内提供免费远程维护服务。除不可抗力外,如程序问题发生故障后24小时内予以排除,确保网站恢复正常运行且修复后网站数据完整。
3.7 乙方保证在甲方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同时,将其所制作信息的完整版本交给甲方(包含制作源文件及相应更新文件),同时所制作的网站版权归甲方所有。
3.8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内容、资料、服务等,对甲方网站及网页的设计、编辑、
制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在使用本合同项目成果时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9 乙方应自行完成甲方依本合同所委托之项目的设计、制作、开发及维护,不得擅
自将本合同项目全部或部分委托第三方;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制作、设计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保证该有关内容的质量符合附件一的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工作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如无法通过验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亦有权监督乙方按期完成工期。乙方可以针对网页色彩和内容提供相应的建议。 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费用。 甲方因网站建设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属甲方所有。 在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关费用后,本合同项目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 由乙方代理申请的域名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3所列报价,确定本合同所需总费用;根据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含税总费用为人民币20xx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详见附件3)。
4.2 支付方式:
4.2.1 甲方应在本合同正式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费用的 50%款项,计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4.2.2 根据合同第3.3条约定的验收标准及方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运行测试期满且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文件资料移交给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10个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费用的50%,计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4.3 乙方承诺网站验收合格后,第一年为甲方免费提供网站维护,自第二年以后每年
甲方将网站维护费 元于当年的 月 日前支付给乙方(如遇域名管理机构及相关信息产业部门调整资费标准,界时按新的标准执行,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4 在达到合同约定甲方付款进度时,乙方应提前7日向甲方发出提示付款的书面通
知。
4.4.1 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付款通知有异议的,甲方将在收到该付款通知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且暂时停止支付。经甲方同意确认后,甲方再行支
付该笔费用。
4.4.2 若乙方未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导致甲方未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5 乙方应为甲方开具正式的服务业发票。乙方不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承认保密信息构成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双方同意:
a 对保密信息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b 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c 除了本合同确定的应用范围外,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2 双方不负责保护以下信息:
a 已公开的信息;或
b 由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或
c 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或
d 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5.3 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合同由甲、乙方提供给对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5.4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双方不得就此要求经济补偿。
5.5 合同确定业务的双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合同确定业务的双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该方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5.6 本合同终止后,本条款规定继续有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
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6.2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指派的人员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
6.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网站建设工作须终止的,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自
动解除。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工作。同时,甲方需对乙方按双方约定的工作进程所发生的实际而合理的费用予以补偿,并且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应于收到甲方通知后当日内移交甲方。
6.4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网站建设工作,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6.5 甲方如认为乙方所提供的预览版或风格页、所完成的网页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
标准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整改导致工作完成时间逾期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完毕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6 网络维护期内,如乙方未能依照合同的约定给予甲方解答、修复、解决问题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逾期整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完毕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剩余未支付的款项中先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
6.7 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
6.8 乙方违反合同第3.9款约定的义务,擅自转让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对甲方造成的损
害,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
6.9 如违约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
一步补偿。本合同所称损失应包括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以及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守约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包括调查、仲裁、诉讼、律师等法律费用在内的费用和开支。
6.10 本款适用于所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情形。自甲方发出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的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违约金。逾期支付的,按照每日应付违约金的一倍加付滞纳金,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实际付清之日止。若甲方尚有部分合同价款未支付乙方的,甲方有权从该笔费用中先行抵扣相当于违约金和滞纳金数额之款项。违约金和滞纳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廉政条款
7.1 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贿赂或唆使甲方工作人员
损害甲方利益或增加乙方利益,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的100%作为违约金,且乙方仍必须继续完整履行本协议。
7.2 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乙方对甲方员工不得有任何超过正常工作交往标
准的招待或宴请行为,亦不得有送礼或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形式的好处的行为,否则即视为乙方违反本条款。
第八条 不弃权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表述均不得被视为对一方权利的放弃,任何违约行为亦不得被同意免除或放弃追究另一方在某方面的违约责任,并不意味着免除或放弃追究该另一方在其他方面或后续发生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9.1 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
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9.2 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
a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b 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七日视为有效送达;
c 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 d 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条 联系人
10.1 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代表其指定方
并且其指定方仅通过该联系人负责与另一方的通知、提出询问、答复、提出意见、确认等本合同履行之相关事项,任何一方应对其指定的联系人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1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变更上述联系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对上述联系人的指定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11.2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 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11.3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
抗力发生后14天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11.4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
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1.5 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
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第十二条 完整合同
本合同构成各方对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了此前各方就该等事项作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合同或许诺。
第十三条 修改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才能生效,本
合同中未经修改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可分割性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包含的任何条款在被认为无效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该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 继承
本合同生效后,无论甲方或乙方的名称、组织形式、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者等发生任何变更,甲方或乙方应继续或要求其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恪守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相关义务。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标题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作为参考,不影响本合同的含义及其解释。
第十九条 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19:网站建设策划范文
首先要确定网站主打的内容,然后就是要有一定的技术支持,适合自己。例如,如果选择以游戏美工为主打,就要多方面考虑到自身的优势,确定美工相关的内容在哪方面发挥起来游刃有余。
在确定主打之后要拟定一份网站内容策划书,将各分之内容如何运营想清楚,所需技术和人员以及时间都要考虑。在技术方面,目前只租用虚拟主机,使用一些免费的程序,这样的麻烦就是维护和安全,及时的备份成为最重要的内容。
规划是前期的准备,这个是一切的基础
一个网站的成功与否与建站前的网站规划有着极为重要的关系。在建立网站前应明确建设网站的目的,确定网站的功能,确定网站规模、投入费用,进行必要的市场分析等。只有详细的规划,才能避免在网站建设中出现的很多问题,使网站建设能顺利进行。
网站规划书包含的内容如下:
一、建设网站前的市场分析
1、相关行业的市场是怎样的,市场有什么样的特点,是否能够在互联网上开展公司业务。
2、市场主要竞争者分析,竞争对手上网情况及其网站规划、功能作用。
3、公司自身条件分析、公司概况、市场优势,可以利用网站提升哪些竞争力,建设网站的能力(费用、技术、人力等)。
二、建设网站目的及功能定位
1、为什么要建立网站,是为了宣传产品,进行电子商务,还是建立行业性网站?是企业的需要还是市场开拓的延伸?
2、整合公司资源,确定网站功能。根据公司的需要和计划,确定网站的功能:产品宣传型、网上营销型、客户服务型、电子商务型等。
3、根据网站功能,确定网站应达到的目的作用。
4、企业内部网(Intranet)的建设情况和网站的可扩展性。
三、网站技术解决方案
根据网站的功能确定网站技术解决方案。
1、采用自建服务器,还是租用虚拟主机。
2、选择操作系统,用UNIX(UNIX培训 ),linux(linux教程 linux培训 )还是Window20__/NT。分析投入成本、功能、开发、稳定性和安全性等。
3、采用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如IBM,HP)等公司提供的企业上网方案、电子商务解决方案?还是自己开发。
4、网站安全性措施,防黑、防病毒方案。
5、相关程序开发。如网页程序ASP(ASP培训 )、JSP、CGI、数据库(数据库培训 数据库认证 )程序等。
四、网站内容规划
1、根据网站的目的和功能规划网站内容,一般企业网站应包括:公司简介、产品介绍、服务内容、价格信息、联系方式、网上定单等基本内容。
2、电子商务类网站要提供会员注册、详细的商品服务信息、信息搜索查询、定单确认、付款、个人信息保密措施、相关帮助等。
3、如果网站栏目比较多,则考虑采用网站编程专人负责相关内容。 注意:网站内容是网站吸引浏览者最重要的因素,无内容或不实用的信息不会吸引匆匆浏览的访客。可事先对人们希望阅读的信息进行调查,并在网站发布后调查人们对网站内容的满意度,以及时调整网站内容。
五、网页设计
1、网页设计美术设计要求,网页美术设计一般要与企业整体形象一致,要符合CI规范。要注意网页色彩、图片的应用及版面规划,保持网页的整体一致性。
2、在新技术的采用上要考虑主要目标访问群体的分布地域、年龄阶层、网络速度、阅读习惯等。
3、制定网页改版计划,如半年到一年时间进行较大规模改版等。
六、网站维护
1、服务器及相关软硬件的维护,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制定响应时间。
2、数据库维护,有效地利用数据是网站维护的重要内容,因此数据库的维护要受到重视。
3、内容的更新、调整等。
4、制定相关网站维护的规定,将网站维护制度化、规范化。
七、网站测试
网站发布前要进行细致周密的测试,以保证正常浏览和使用。主要测试内容:
1、服务器稳定性、安全性。
2、程序及数据库测试。
3、网页兼容性测试,如浏览器、显示器。
4、根据需要的其他测试。
八、网站发布与推广
1、网站测试后进行发布的公关,广告活动。
2、搜索引掣登记等。
九、网站建设日程表
各项规划任务的开始完成时间,负责人等。
十、费用明细
篇20:2024网站建设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毕业实习是结束大学课堂理论学习后的一次极为重要的实践性环节。通过实习,可以让学生对专业知识有一个更全面、更深刻的理解,为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完成人生角色转换,打下良好基础。
以前人毕业实习完全由学校组织,学生人数不多,基本能够做到“真题真做”,专业对口,将实习和就业分离,含有很大的统招统分的色彩。但面对高校扩招,尽管学校花费了很大的力量联系实习单位,仍难以安排“大兵团”的实习。随着高校扩招和就业双向选择的实施,传统的实习模式已不能适应学生及用人单位的要求。新形势下,学生的自主实习越来越多,也给实习管理来很多问题。实习生管理不到位。实习生都是自主联系,或者是小组实习,一般的实习小组都小于10人,学校不可能每个实习点都有指导教师监督,实习生在不在岗,实习情况如何,学校管理部门难以知晓,检查起来也有很多困难。“非典”期间,学校需要统计在外实习学生人数及分布,结果学工和教务得出的数据差别很大。这必然带来学生管理问题,这种处于无人管理状况的毕业实习,学生很容易钻空子,由于就业的压力学生不安心实习,不认真实习或者干脆就不实习的情况大有人在,这样既不能完成教学任务,降低学生的培养质量,另一方面,很容易产生学生的人身安全等重大问题,而实习阶段学校是学生的监护人和管理者,一旦出问题,学校风险很大。
2、实习生指导跟不上。由于分散实习,学生分布于全省各乃至全国各地,往往专业的指导教师也就几个人甚至一两个,也不可能奔波于各实习点来回指导,指导力量不足的问题,成为影响实习质量的重要因素,很多时候,学生有问题无处咨询,只有靠自己摸索。由于学生分散,实习生之间也没有办法进行经验教训的充分交流,教学资源如资料、图书等也不能共享。而实习单位的指导力量也有限,一方面,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素质高低参差不齐,有些工科的实习由一些工厂师傅带,他们不懂得教学法,指导往往不得法,另一方面,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往往不尽心,由于学生的实习质量与自己没有利害冲突,所以得过且过,放松要求。
3、实习单位、实习生、学校之间联系不密切。由于实习生人数和实习单位众多,这些主体之间的联系不畅,相互之间的信息、意见和感受,得不到及时沟通,可能会有影响学生的一生的重要的信息不能及时交流,管理部门可能因此丧失改进工作的机会,实习单位也可能因此失去一些影响单位发展的重要资讯。另外由于信息的不畅也会给学校的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影响,信息流通不畅必然造成信息衰减,信息的衰减必然导致管理的盲区,从而导致管理不到位。
基于以上分析,我校于o一年开发了师范生教育实习网站,这一网站是国内师范院校第一个全程支持教育实习的开放式实习指导网站,通过构建人机一体化的教育实习支持网络系统,有效地支撑了混合编组、回原籍实习的教育实习运行模式,建立了教育实习质量监控和保障新模式,解决了学生远离学校,学校教学资源不足和指导不到位的矛盾。
在xx年开发教育实习网站系统的基础上,我们于xx年开发了毕业实习网站,把管理范围扩大到全体毕业实习生。该网站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方便广大实习生实习,提倡多种实习模式并存在,鼓励毕业实习与就业、毕业论文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