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及工作方式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
1、对甲方业务经营及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及商务信函等;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6、处理企业内部劳动纠纷,为甲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7、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法:
8、采取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
9、列席甲方相关法律事务会议,并就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10、草拟、审核、修改相关法律文件;
11、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审核、论证、谈判、签约等工作;
12、根据甲方委托发表律师声明及律师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13、为甲方各类合同的签订及有关活动提供律师见证;
14、根据甲方的授权,以代理律师身份参与调解、仲裁、诉讼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务等活动,收费方式参照“费用及支付方式”第___条。
15、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经甲方同意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完税发票后,甲方在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参照《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六、甲方的义务
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4、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七、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八、保密
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约定为准。
九、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十二、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三、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四、争议解决的方式
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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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
(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名称、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并购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服务事项及期限
1.乙方就甲方并购_______有限公司事项进行专项法律服务。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委托并购事项完成之日止。
第二条 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公司并购的法律事务。
第三条 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起草并购意向书;
2.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3.参与商务谈判,进行并购可行性策划和并购方案的设计;
4.出具并购法律意见书;
5.起草并购合同及并购所需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 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同志与乙方联络,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第五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
1.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_____元;在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剩余律师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_____;开户名称:_____;帐号:_____。
第六条 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查档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2.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信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并购事宜相关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用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所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7.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的,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8.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9.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企业并购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应根据甲方所需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与甲方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9.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双方同意,当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方式解除本合同;
3.甲方逾期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支付时;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5.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当本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条 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10日后即视为收讫。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立约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签署。
(以下无合同正文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合同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合同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合同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服务内容不包括甲方为乙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第四条 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现金支付。
第五条 其他事项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合同,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3:东莞市职工劳动合同
甲方: 医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此协议: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聘用协议制________ (医务人员、管理人员、业务人员)。
聘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聘用协议期限:
(一)聘用协议有效期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年。(其中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
(二)协议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协议。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爱护国家及公司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五)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六)甲方对乙方在思想上予以关心,业务上予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它进修机会。
(七)聘用协议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或选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各类专业或学历学习。
三、工作报酬、福利、职务职称及其他待遇:
(一)工资: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核定并发放乙方的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贴等;
2、甲方根据国家、当地劳动部门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定期调整乙方的工资,并将调整原因向乙方说明;
3、每月25日为发薪日,25日绩效薪日如遇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或提前;
4、公司或医院根据国家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员工工资为医院或公司机密,任何人不得询问对方工资,也不允许向外透露,否则将按公司《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二)福利待遇:
1、协议期内乙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假。因为医疗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医疗行业的特点灵活安排乙方的休假时间,以不违反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的强制性法规为准。
2、食宿按公司或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其它事项参照公司《员工手册》。
(三)职务职称及其它待遇:
1、协议期内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工作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对具备条件的可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
2、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四、工作纪律:
(一)乙方在协议期间违犯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解除本协议。
(二)保密制度:在协议期内及解除本协议后乙方都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乙方在甲方供职期间所完成的公文编辑以及录入的其它与企业相关的文档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占有或私自拷贝。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以公司或医院名义对外开展与公司医院相似或相关的业务。乙方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对于涉及到商业机密的电脑文档不得泄漏给第三方或未授权方。
3、乙方在离职时,应在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下整理电脑文档和交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删除和拷贝与企业相关的文档。
4、乙方离职之后(无论以何种原因离职)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获悉的资料信息和商业机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漏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5、如有违约,将根据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大小,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五、聘用协议的终止、解除
(一)聘用协议的终止
1、聘用协议期满的;
2、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的;
3、本公司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员退休、退职、死亡的。
(二)聘用协议的解除
1、聘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协议解除条款情况时,双方均应在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协议。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协议: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单位同意,擅自离岗培训、学习或者培训结束后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科室、其它科室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伪造个人履历、隐瞒个人劣迹及违法行为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但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 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3) 聘用协议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达成一致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协议,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公司未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
6)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5、乙方如要解除协议(试用期需提前15天以书面辞呈提出,试用期过后应提前30天以书面辞呈提出),未经甲方同意,或己经甲方同意但尚未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的,不得擅自离职,否则扣发1个月工资。
6、乙方在协议期限未满,不符合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第4项规定的情况,又无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决乙方的解除协议要求。
六、 经济补偿:
1、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2、乙方由甲方出资培训,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协议且未满培训协议所约定服务年限的,必须按照国家和公司或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公司或医院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 年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
1)甲方单方面提出解除聘用协议的(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的情况除外);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协议的;
3)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经与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协议达成一致,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
4)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协议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5)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4、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第4项规定的情况除外),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月工资×尚未履行的月数×50%;
七、其他约定
1、根据甲方宣传工作的需要,如甲方需要使用乙方的肖像时,乙方应将本人肖像无偿提供给甲方用于广告宣传。如乙方不在甲方供职时,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贬低或不诋毁乙方名誉的前提下,继续无偿使用本人肖像用于广告宣传,但甲方不得将乙方所属肖像用于宣传以外的其它用途或转让第三方使用。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协议有不完善的地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八、甲乙双方因终止、解除本协议发生劳动争议时,经公司办公室调解未成的,可向本协议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本协议履行地的人民法公司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咨询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解答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方为解决法律纠纷,了解自身法律责任,遂预约乙方律师,由乙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服务方式
乙方应甲方要求,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本次服务采取面谈方式。
第二条:服务地点
本次咨询服务地点原则上由乙方指定,但甲方预先提出服务地点,乙方同意的除外。
第三条:服务时间
本次咨询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小时,但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服务费用
本次法律咨询服务费用采取有偿方式,费用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整),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支付。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按实际情况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提供虚假书面材料或夸大案件情节,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应认真审核甲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甲方提供合理全面且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法律咨询意见,必要时,可采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第七条:双方声明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案件信息,乙方对由此得出的法律结论不负有任何保证义务,仅作为一种导向性意见供甲方参考。
第八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在本次咨询服务中所得知的商业信息、个人隐私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人进行披露。
第九条: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导致的任何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文本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按捺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有关法律咨询服务的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5篇有关法律咨询服务的合同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5篇有关法律咨询服务的合同范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书。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为该公司的____________项目(下称项目)的开发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第二部分:对甲方项目的方案设计、文本制作等
1.制作与本项目开发有关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资)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资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赁的系列合同等;
2.参与有关司法程序的全过程,直至执行程序结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参与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及配合;
4.视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师到项目现场办公;
5.负责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三部分:代理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过程:
包括一审和二审诉讼、执行等。
第二条 服务人员
1.乙方指派服务人员的原则:指派熟悉本项目特点的律师___________名参与上述所有服务内容的落实,并根据高效、及时的原则在工作需要之时充实服务人员,必要时可以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律师作为本次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述律师若出现正常工作调动、离职、身体状况等方面原因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但上述律师仍应共同参与本次服务。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其认为必要时可将本次服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他律师协助完成。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律师费:双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师费。
方案一:包干收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在签订本合同后的___________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作为法律顾问费和前期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满___________日之时再行支付___________万元。上述费用的支付不受甲方开发进程的变化而增减。
方案二:基本收费+浮动收费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基本律师费___________万元;
②浮动收费为与甲方销售、出现单项诉讼相挂钩的律师费:
与销售挂钩部分:按照甲方统计口径,每成交一户,支付律师费___________万元;
与诉讼挂钩部分:每出现一个一审诉讼,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出现二审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出现执行程序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或者连同一、二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
③双方约定,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律师费,每一日历年度(___________天)不高于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万元。
2.其他费用: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承担,且未包括在上述律师费中。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等费用);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第四条 其它特别约定
1.乙方的责任:
乙方和律师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本次法律服务项目的内容。
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本次服务的进展情况。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上述律师应对上述其它法律服务做出回避。
2.甲方的责任:
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有关情况。
如与本次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和律师。
未征得乙方和律师同意的,不得将有关本次法律服务的合同方案、费用等情况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和律师的工作联络,提供律师服务所需的车辆等便利条件。
第五条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 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5篇有关法律咨询服务的合同范文(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合同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合同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合同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服务内容不包括甲方为乙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第四条 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现金支付。
第五条 其他事项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合同,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篇有关法律咨询服务的合同范文(三)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丙方聘任乙方提供商业咨询服务事宜,三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服务范围
对甲方向丙方 项目的可行性、实际操作及风险等相关事宜提供商业咨询服务。
二、甲方和丙方责任
为保证乙方有效提供咨询服务:
1、甲、丙方应当指派相关人员配合乙方进行所需资料的收集和联络工作,并保证全面真实地向乙方提供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和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责任
1、针对甲、丙方提出的项目相关事宜的咨询,就其可能涉及到的可行性、实际操作程序、风险性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等形式提供咨询服务;
2、乙方对办理甲、丙方事项和甲、丙方提供的材料及甲、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丙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四、费用
1、三方同意:若本合同第一条所涉项目未成功的,无需支付咨询服务费;若本合同第一条所涉项目成功的,本合同所涉商业咨询服务费全部由甲方承担,并按照以下方式第 种方式支付:
方式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方式二:由甲方每月按双方项目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咨询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 。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三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5篇有关法律咨询服务的合同范文(四)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受托人(乙方):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甲方因需要,意向融资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为实现融资,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事项包括:
1. 寻找推介资金出借方,资金出借方包括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和个人等一个或多个出借方;
2. 收集申请融资借款所需资料,策划的融资方案;
3. 以甲方名义与资金出借方沟通借款条件、利息和费用等相关事项;
4.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达成借款协议、签订借款合同,协助办理借款所需的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
二、双方对服务事项的要求:
(一)委托人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受托人的要求: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大写 元,出借期限不少于 天;
2、出借人每30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于;
3、负责提供融资借款协商场所、合同起草及文印服务,协助借款担保、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的办理;
4、在
(二)、受托人(乙方)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委托人的要求: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详细固定住址及通讯联方式、电话等身份信息资料,保证能亲自签署借款文件、办理借款手续。
2.甲方必须向乙方真实提供和陈述资信情况、借款用途、担保方式等。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申请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文件、凭证、权属证书,并保证其提供资料、文件、凭证或权属证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为促成借款协商、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担保而实施的行为,应配合乙方与资金出借方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不得推迟或拒绝。
5、甲方据实支付办理借款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的费用
三、咨询服务费用:
1.委托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先行向受托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x元(小写x元),受托人促成受托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担保金抵作咨询服务费,委托事项未促成则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委托事项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2、委托人与受托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时起,受托人的受托服务事项即视为完结,委托人(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全部咨询服务费。
3、咨询服务费按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总额的%计算支付,办理借款延期的视同二次服务,需同样再次计算支付咨询服务费。
4、本合同的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5、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获得借款之日前。一次性现金支付;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第三人)在出借款中代为支付。
四、其他约定
1、受托人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达成借款协议或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后,由于委托人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反悔、放弃借款、不配合办理担保等法律手续等)而终止委托事项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托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乙方)的咨询服务费。
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情况(提前或推迟借、还款,履行质量等)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执行。
2、没有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咨询服务费,但签订本合同后委托人终止委托事项的,不退换履约保证金。
4、本合同签订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当即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自下列之任一条件满足时自动终止,且双方互不书面通知。
A、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未能促成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时;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条(二)项的要求履行,致使委托事项无法进行时;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六、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 )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事项的依据。
七、本合同完全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绝无任何欺诈和胁迫;受托人已就合同内容提请委托人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认识清楚、一致,没有疑义。
八、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合同内容共2个页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5篇有关法律咨询服务的合同范文(五)
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与甲方有对抗性的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四、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元(大写)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以外的诉讼案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按规定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优惠15%.
五、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签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兰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遇、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有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篇6: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咨询事项
上述法律纠纷委托咨询的事项包括:详见《法律咨询报告纲要》列明的问题(附件一)。
第二条咨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托事项的完成期限
乙方的咨询成果须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提交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含签订日)。
第三条咨询费用及付款方式
1.咨询费采用包干式收费办法,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咨询费包括律师费、专家论证费、差旅费、翻译费、文书制作费及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咨询费的构成详见《收费预算构成及其说明》(附件二)
2.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60%即¥_________元,提交成果时支付40%即¥_________元。
第四条甲方承诺:
1.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咨询费用;
3.签收乙方提交的文件;
4.对必须由甲方协助的事务,提供协助。
第五条乙方承诺:
1.勤勉尽责,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接受法律纠纷对方当事人关于本咨询论证项目的委托;
2.委托专家咨询前,报甲方确认专家名单;
3.签收甲方提交的文件;
4.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
第六条乙方所提交的报告仅供甲方未解决权益争议之用。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法律咨询报告纲要(略)
附件二:收费预算构成及其说明(略)
篇7: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第号
甲方因其涉嫌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1.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3.一审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出庭辩护。
4.二审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上诉,出庭辩护。
其他阶段: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第三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3.对代理过程中获知的甲方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为甲方业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工作记录,对相关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5.甲方对乙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乙方受理投诉电话为:83913636转8066。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及时向乙方律师介绍项目情况,提供各种相关的证据、文件等资料。
2.对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律师的建议和工作独立作出判断,对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错误运用法律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指定先生/女士代表甲方向乙方律师传达甲方的指示和建议,提供、签署、签收有关证据、文件等资料,并对乙方律师的服务工作进行评价。
4.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第四条费用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律师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鉴于本案性质为:
案情不清晰,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综合水平要求明显高;
案情清晰,法律关系简单,不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综合水平要求一般。
故此,双方就法律服务费达成如下一致:
1.甲方同意按如下金额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乙方账户如下:
户名: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银行北京分行
账号:
异地汇款行号:,本地汇款行号:
2.前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含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费用。乙方律师代为垫付的上述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票据资料实报实销;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3.本条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含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差旅费,就京外差旅费,双方同意按如下办法处理:
乙方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需垫付,差旅费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元人民币的差旅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乙方先行垫付差旅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
4.根据《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律师个人不能私自接受委托或和收取费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收费金额等条款如有变化,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予以变更。甲方自行委托乙方律师个人办理本合同及补充合同以外的事项或/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的,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甲方委托的事项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或甲方有捏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伪造证据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外,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
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及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第六条其他
1.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请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甲 方:
住 所 地: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住 所 地:
邮 编:
电话: 传 真:
鉴于:甲方在与 纠纷案件的有关法律服务,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为甲方在与 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1代理二审诉讼;
1.2处理由此案引起有关事宜的案件;
1..3负责处理本案赔偿事宜。
二、法律服务费用
2.1.1和人脉致使本案和解并达到补偿的目的,律师费减半收取(含前期预付费用)。
2.1.2支付方式为: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缴纳首期律师费 万元,二审改判(改判合同继续履行)判决下达七日内支付律师费 万元,若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甲方支付律师费 万元,二审判决(改判合同继续履行)下达七日内甲方支付律师费 万元;剩余部分待补偿款到账后三日内甲方按比例支付。
2.2.3乙方的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行:
账 号:
全 称:
甲方应为乙方完成法律事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乙方需要到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以外工作的,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据实报销。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代理人,乙方可以根据服务需要增加或者更换律师,但王保华律师不能更换,并由 律师承办此案,亲自出庭诉讼并协调相关事宜。
3.2乙方律师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谨慎、勤勉,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因乙方律师失误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外,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承诺胜诉。
3.3甲方应按法律规定及乙方要求,提供与拟完成的法律事务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
四、合同的解除
4.1该协议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解除;
4.2非经双方协议一致并有书面解除协议,单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4.3协议一方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另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对方。协议解除后,已缴纳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没有完成事项的律师费用不再另行收取。
五、争议的解除
5.1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5.2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6.1原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6.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东莞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已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限
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从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试用期限 甲、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20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年___月___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都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专业技术类/(___)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果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1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甲方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_____(填:“是”)年( )、半年( )、季( )或月( )为周期,总工时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执行法定的及单位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四、 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的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_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元/月(不得低于前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劵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在每月的 _____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 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和享受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_____元(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未约定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伤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_____(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的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的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按劳动合同。
(二)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违反国家和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或法规计划外生育的,甲方可以视同乙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
(四)双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五)《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八、 经济补偿、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全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期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有管瞎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 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三、 双方可以另外签订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法律咨询服务合同范文
委托方:
联系地址:
传真: 电子邮件:
受托方:
联系地址:
委托方为一家 公司,拟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有意在上市后并购一家中国内资企业(以下称“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委托方拟聘请受托方的律师作为本项目的中国法律顾问。为明确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本合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受托方的服务范围(由双方协商确定)
1、 应委托方要求,就委托方招股说明书中对中国法律法规的分析部分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
2、 在委托方成功上市后,对委托方拟收购的中国内资企业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参与起草、审查与修改并购项目所需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框架协议、股权转让合同、合资合同、章程以及其它所需的协议、意向书、备忘录、决议等法律文件;
3、 参与并购项目的中国法律事务谈判工作;
4、 就本项目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向委托方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5、 就并购项目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
6、 应委托方要求,协助委托方和被并购企业办理必要的审批、登记和备案手续(如需)。
第二条 受托方的义务
(一)受托方指派 律师,作为经办律师,委托方同意上述经办律师偕同其他律师和律师助理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如必要),但受托方更换上述经办律师应取得委托方认可;
(二)受托方经办律师应当按照其专业标准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三)受托方经办律师应当依法维护委托方合法权益;
(四)受托方经办律师应当在取得委托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委托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但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受托方无法按时完成委托事项的,受托方不负责任。
(五)受托方律师对因从事本合同规定的法律顾问服务而获知的委托方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六)受托方对本合同规定的法律顾问服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
第三条 委托方的义务
(一)及时、真实和完整地向受托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必要的信息、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并保证该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委托方保证承担由于其提供的上述基础文件、材料及信息有误从而导致受托方出具不恰当的意见或证明而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二)委托方应当为受托方经办律师办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给予合理的工作时间。
(三)委托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向受托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四)委托方指定[ ]为联系人,负责转达委托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委托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受托方经办律师。
(五)委托方有权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受托方经办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与建议仅供委托方参考,委托方并无义务遵从受托方经办律师的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 法律服务费、工作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 委托方应就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向委托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 ],或等值外币)。该等法律服务费应按如下期限和金额支付给受托方:或者:委托方应就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按照每工作小时人民币[ ]元(¥[ ],或等值外币)的标准向委托方支付法律服务费。该等法律服务费应按月结算,并在次月二十日前支付给受托方。
(二)受托方应自行承担其在广州市内的交通、通讯、复印等费用。
(三)受托方为办理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需要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受托方原则上不予垫付。如受托方在委托方的指示下垫付,则委托方应在费用发生后十日内给予实报实销: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评估等部门或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或其他行政规费、中介费用;
2、经委托方安排或同意出差广州市外的交通、通讯、食宿等差旅费用、复印费、邮寄费、办理出境手续的费用等;
3、征得委托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五条 支付方式
所有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支付的款项,均应汇入受托方向其书面指示的银行帐户,或按照受托方的要求开立支票并交予经办律师。法律顾问费以到达受托方的帐户为收讫。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一)本合同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受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更换经办律师;
2、因受托方经办律师工作失职导致委托方蒙受损失的。
(三)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委托方自行纠正时止:
1、委托方的指示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纪律与职业道德;
2、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受托方律师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务;
3、委托方逾期十日仍不向受托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
(四)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双方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除非发生本条第(二)款第2项所述情况,受托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其应向委托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受托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导致委托方蒙受重大损失的,受托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委托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委托方、其他中介机构或者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受托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受托方不承担责任。
(二)委托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受托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三)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受托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受托方或者受托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受托方追偿的,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通知
本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地址、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及电子邮件地址,应当及其书面通知其他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文本与生效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完成之日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委托方: 签署:
受托方: 签署: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篇11:东莞市职工劳动合同
本文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乙双方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本劳动合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甲乙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在本合同书第九项中写明。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表述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不得为乙方代保管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址: 邮编:
户口所在地: 邮编:
篇12:东莞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 ,职务(或工种)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 执行,初始工资额为 元/月或 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 ;
(2)劳动定额 (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 日发放 (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 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
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条第(一)项第5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
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名或盖章)
篇13: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与甲方有对抗性的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四、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元(大写)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以外的诉讼案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按规定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优惠15%.
五、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签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兰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遇、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有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篇14: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咨询事项
上述法律纠纷委托咨询的事项包括:详见《法律咨询报告纲要》列明的问题(附件一)。
第二条 咨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托事项的完成期限
乙方的咨询成果须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提交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含签订日)。
第三条 咨询费用及付款方式
1.咨询费采用包干式收费办法,总额为_________ 元人民币。咨询费包括律师费、专家论证费、差旅费、翻译费、文书制作费及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咨询费的构成详见《收费预算构成及其说明》(附件二)
2.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60%即¥_________ 元,提交成果时支付40%即¥_________ 元。
第四条 甲方承诺:
1.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咨询费用;
3.签收乙方提交的文件;
4.对必须由甲方协助的事务,提供协助。
第五条 乙方承诺:
1.勤勉尽责,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接受法律纠纷对方当事人关于本咨询论证项目的委托;
2.委托专家咨询前,报甲方确认专家名单;
3.签收甲方提交的文件;
4.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
第六条 乙方所提交的报告仅供甲方未解决权益争议之用。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
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昆明市美丽心灵钢琴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理留学期间教育信息咨询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咨询服务的范围
1、乙方在详细了解甲方个人背景、服务需要以及学习目标的情况下,为甲方进行教育信息咨询。
2、甲方申请学校及国家:
3、甲方学习目标:
二、教育信息咨询服务项目内容
1、基本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学校及专业的全面了解、专业级选校规划、线路设计、全程指导、 ;
2、文书指导:文书规划、文书写作指导、补充材料指导、 ;3、申请后期服务:套磁指导、面试指导、offer选择指导、;
4、其他: ;
三、教育信息咨询服务费
1、因出国教育办理成功率随着甲方年龄变化会有所差别,因此乙方收费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属于初中在读生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教育信息咨询服务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元);
(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属高中一年级在读生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教育信息咨询服务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元);
(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属于高中二年级在读生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教育信息咨询服务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元);
(4)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属于高中三年级在读生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教育信息咨询服务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 元);
2、付款方式:
(1)甲方通过现金/转账(若选择转账方式:乙方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或后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服务费¥元(大写人民币元),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手续;
(3)甲方在受到校方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元);
(4)甲方须按所申请学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时缴纳校方所要求的申请注册费,如需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则此款项及相应银行手续费由甲方预先向乙方支付。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甲方选定的学校所在国家及学习目标提供全面、真实、及时的教育信息;
2、甲方需严格按乙方要求提供全面、真实、及时的材料;
3、须甲方自行办理的相关手续,甲方应当及时办理;
4、申请留学教育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甲方名义与甲方申请学校所在国家的院校及使馆进行联系,并代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提供申请学校及申办签证所需的甲方的全部材料;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单,按照有关法规,协助甲方准备材料,代表甲方与校方及使馆联系,为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成功以甲方收到协议中所列任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获得所赴国签证为准;
3、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向国外院校,所赴国驻华使领馆及法律授权的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披露这些资料;
4、在申办过程中,如有关方面的政策发生变动,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拥有代甲方撰写的所有申请文件的知识产权,在申办过程中,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查阅这些文件;
6、甲方获取签证后,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机等本协议外的服务,乙方可免费为甲方联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7、其他: 。
六、服务终止
1、若规定期限内,甲方没有受到学校面试、英文加试或录取通知,并收到拒信的,本协议终止,乙方在十日内退还甲方服务费¥元;
2、若甲方收到学校面试、英文加试等信息,但由于自身能力不足的原因未被录取,本协议终止,乙方不退还任何费用(乙方在十日内退还甲方服务费¥元);
3、若甲方收到学校面试、英文加试或录取,但自行放弃考试,本协议终止,乙方不退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费用;
4、若甲方收到学校预录取通知,在补充材料阶段自定放弃录取机会,本协议终止,乙方不退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费用。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因其违约造成的守约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并向守约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力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法律论证咨询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咨询事项
上述法律纠纷委托咨询的事项包括:详见《法律咨询报告纲要》列明的问题(附件一)。
第二条 咨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托事项的完成期限
乙方的咨询成果须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提交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含签订日)。
第三条 咨询费用及付款方式
1.咨询费采用包干式收费办法,总额为_________ 元人民币。咨询费包括律师费、专家论证费、差旅费、翻译费、文书制作费及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咨询费的构成详见《收费预算构成及其说明》(附件二)
2.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60%即¥_________ 元,提交成果时支付40%即¥_________ 元。
第四条 甲方承诺:
1.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咨询费用;
3.签收乙方提交的文件;
4.对必须由甲方协助的事务,提供协助。
第五条 乙方承诺:
1.勤勉尽责,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接受法律纠纷对方当事人关于本咨询论证项目的委托;
2.委托专家咨询前,报甲方确认专家名单;
3.签收甲方提交的文件;
4.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
第六条 乙方所提交的报告仅供甲方未解决权益争议之用。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法律咨询报告纲要(略)
附件二:收费预算构成及其说明(略)
篇17: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书。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为该公司的____________项目(下称项目)的开发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第二部分:对甲方项目的方案设计、文本制作等
1.制作与本项目开发有关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资)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资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赁的系列合同等;
2.参与有关司法程序的全过程,直至执行程序结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参与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及配合;
4.视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师到项目现场办公;
5.负责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三部分:代理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过程:
包括一审和二审诉讼、执行等。
第二条 服务人员
1.乙方指派服务人员的原则:指派熟悉本项目特点的律师___________名参与上述所有服务内容的落实,并根据高效、及时的原则在工作需要之时充实服务人员,必要时可以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律师作为本次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述律师若出现正常工作调动、离职、身体状况等方面原因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但上述律师仍应共同参与本次服务。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其认为必要时可将本次服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他律师协助完成。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律师费:双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师费。
方案一:包干收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在签订本合同后的___________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作为法律顾问费和前期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满___________日之时再行支付___________万元。上述费用的支付不受甲方开发进程的变化而增减。
方案二:基本收费+浮动收费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基本律师费___________万元;
②浮动收费为与甲方销售、出现单项诉讼相挂钩的律师费:
与销售挂钩部分:按照甲方统计口径,每成交一户,支付律师费___________万元;
与诉讼挂钩部分:每出现一个一审诉讼,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出现二审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出现执行程序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或者连同一、二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
③双方约定,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律师费,每一日历年度(___________天)不高于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万元。
2.其他费用: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承担,且未包括在上述律师费中。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等费用);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第四条 其它特别约定
1.乙方的责任:
乙方和律师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本次法律服务项目的内容。
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本次服务的进展情况。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上述律师应对上述其它法律服务做出回避。
2.甲方的责任:
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有关情况。
如与本次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和律师。
未征得乙方和律师同意的,不得将有关本次法律服务的合同方案、费用等情况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和律师的工作联络,提供律师服务所需的车辆等便利条件。
第五条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 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篇18:心理咨询师劳动合同书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 (聘方)
乙方: (受聘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心理咨询师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本机构的心理咨询师。
第二条、 乙方的聘任职务是 专职 / 兼职 心理咨询师,其工作范围是 。
第三条、 乙方从事心理咨询的对外收费价格为 元/ 分钟,其中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及支付形式是 (特别项目可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四条、 甲方应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并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条件。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并在咨询开始前 分钟到达咨询室等候来访者,无故迟到 分钟以上者将扣发咨询费或作其他处置。
第六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 乙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2、 乙方每年从事心理咨询实践活动或接受继续教育时间分别不满20小时;
3、 乙方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
第七条、 经双方协商或因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变化时,合同可以变更。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专职心理咨询师的聘用应参照国家劳动法相关条款。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篇19: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上
法定代表人:李福珍
帐户:
帐 号:
鉴于:
A.甲方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B.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局批准设立的咨询公司,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C.甲方的经营活动将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要求乙方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乙方同意接受此要求。为此,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务范围
1.1 乙方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1.1 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1.1.2 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1.3 应甲方要求,参与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谈判,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
1.1.4 根据甲方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5 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1.1.6 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事务。
2.乙方的义务
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乙方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需要委派合格、资深的专业人员提供上述法律咨询服务。
2.2 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高效和及时的服务。
2.3 乙方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2.4 乙方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2.6 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8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3.甲方的义务
3.1 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咨询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的法律咨询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3.3 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咨询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3.4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咨询
4.1 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4.2.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四万 元/年,作为第一条第一款(1)、(2)项规定的服务。
4.2.2 每年的法律咨询服务费用分两期支付,每期各2万,在每年的1月10日及7月10日之前支付完毕。
4.3 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参加项目谈判、翻译法律文件,另行收费。收费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诉讼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时(如翻译合同、参加谈判)计价,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在提供上述收费服务时,乙方应提供一定的优惠,诉讼代理案件暂定为10万以下案件按每件3000元、10万—100万标的案件按每件标的的3%收费,超过100万按标的之2%收费。
4.4 双方约定,在每一年度中,甲方案件标的不超过15万之案件5件以内,诉讼地点在上海市范围之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诉讼代理事项,不收取代理费。如上述范围之案件案情特别复杂,反复开庭三次以上的,由双方协商给与乙方一定的费用补偿。
5.工作费用
5.1 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1.1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5.1.2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5.2 乙方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6.变更及终止
6.1 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在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即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以解除本合同。
7.违约责任
7.1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1.条规定的咨询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咨询费。
7.2 乙方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争议的解决
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8.2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9.有效期
9.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有效期为常年有效,直至双方协商终止。如一方确定需要终止本合同,应在每一新合同年度开始前1个月提出。
10 联系地址:
甲方:
乙方:
12.文本
12.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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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东莞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月日起至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______________ ,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 ____________ , 职务(或工种)为 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 执行,初始工资额为 元/月或 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 ;
(2)劳动定额 (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 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 日发放 (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 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条第(一)项第5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