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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著名旅游景点有哪些(合集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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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职员,旅游,全文共 2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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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

在局主要领导的全力支持下,7月23日,我们五峰研学旅行学习团队一行5人,踏上了井冈山这片红色的土地,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中小学研学旅行培训班。作为中国革命的摇篮、井冈山精神的发祥地,拥有21个国家重点文物保持单位的井冈山,被誉为一座没有围墙的博物馆。其中的青少年教育基地牢牢把握理想信念和革命传统教育这一主线,充分挖掘井冈山丰富而独特的红色资源,契合青少年认知特点和青年干部成长需求,引入仪式教学、体验教学、情景教学、实践教学等理念,自主研发了一系列特色课程,打造基地核心竞争力,探索出了一条红色基因教学的创新之路。

为期五天的学习,我们将基地的仪式教学、体验教学、情景教学、实践教学都一一进行了体验。

一、红色育人的研学课程

1、开班式上放异彩,烈士墓前祭英魂

参训的154名学员盛装出席,以最饱满的姿态向基地指导老师及同行展示教育人的风采。三千翠柏卫忠魂,紧逼戎装后来人。开营仪式后,全体学员前往井冈山革命烈士纪念馆祭奠革命英灵。

150余名学员慕名前往坐落于茅坪村的八角楼,昏暗的灯光九十年前照亮了伟大的革命道路。烈日炎炎,培训学员重走挑粮小道七里山路,虽然汗水湿透的衣裳,但那一幅幅咬牙坚持的革命精神,已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里。

聆听讲座获新知,革命家风代代传

培训学员有幸聆听了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钟教授对井冈山精神的解读,更有感于革命后代王放讲述父辈投身革命,将革命精神作为家风祖训进行传承。通过讲座,让我们了解到,在物质极为丰富的今天,当我们沐浴在和平的阳光下,不能忘记革命先辈们用鲜血铸就的峥嵘革命史,那段辉煌悲壮而光荣的历史需要我们共同找寻,共同铭记。

二、课程开发的有益启示

井冈山革命教育基地课程开发的成功,从宏观着眼,从微观入手,着力解决研学旅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如:研学旅行如何与学校课程实现有机融合?研学旅行的活动课程如何设计?此次的培训学习,带给了我们如下思考:

1、研学旅行的活动课程开发要立足教育性

研学旅行做到立意高远、目标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避免出现“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的现象,必须把教育性原则放在首位,每一门课程须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寻找适合的研学主题和课程教育目标,深度促进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与学校课程的有机融合。作为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研学旅行的活动课程既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又要注重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

井冈山之行中,通过在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祭奠革命先烈,聆听感人的革命故事,让学员体会当今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感悟信仰的力量,把理想信念转化为对奋斗目标的执着追求。所以研学旅行在课程目标的制订上,要与学校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思想品德课程、历史学科课程、科学学科课程等统筹考虑,活动中的知识性目标、能力性目标及情感、态度、价值观领域的目标和核心素养的目标统筹等等,都应该是落实课标的核心要点。要通过学生在研学旅行活动过程中的体验感受、身心、思想和意志品质等方面的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研学旅行的活动课程开发要突出实践性

研学旅行是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研学是目的,旅行是手段,通过旅行中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和学生的亲身体验来实现综合育人的目的。为此,课程设计和实施中,要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充分促进学生知行合一、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深度融合。带领学生走出校园开展研学旅行,就是要让他们在与学校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观察体验、实践思考。

作为一种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研学旅行活动课程的设计要特别注重学生的实践性学习,要避免学生在学校中的以单一学科知识被动接受为基本方式的学习活动。井冈山革命教育基地的课程设计,井冈练兵、三湾改编、学编红军草鞋、自做红军餐等,都突出了研学的实践性。研学旅行的课程应当超越学校、课堂和教材的局限,在活动时空上向自然环境、学生的生活领域和社会活动领域延伸,因地制宜,在教师的指导下,以问题为中心,在实际情境中认识与体验客观世界,在实践学习中亲近自然、了解社会、认识自我,并在学习过程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3、研学旅行的活动课程开发要加强融合性

作为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研学旅行要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为突破口。研学旅行基地功能的拓展、研学旅行线路的设计、活动课程资源的开发,都要创造性地整合。

从课程资源的整合看,既包括校内外教育资源的整合、跨界整合,也包括多学科整合、跨学科整合。例如,要统筹安排好研学旅行基地、研学旅行线路的课程资源开发;要结合域情、校情、生情,从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各种场馆中挖掘和整合可利用的课程内容。充分发挥综合育人功能,实现与学校实践活动课程目标的衔接融合,推动学校与社会基地、校内课程与校外实践、校内教师与校外导师之间的衔接互动,从而实现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的有效融合。

4、研学旅行的活动课程开发要确保安全性

由于研学旅行的课堂多是在路途上,开放性非常强,所以安全性原则是确保活动课程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则。针对以学生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学旅行,需要对研学线路、课程设计、组织方案、实施过程、实施效果、安全保障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评估,切实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确保活动中每个环节的安全性。

五天的课程,转瞬即逝。井冈山,我们轻轻的来,又轻轻的走,蓦然回首,一次井冈行,一生井冈情。当我们走在挑粮小道上累得汗流浃背、气喘吁吁时,当我们站在革命英雄烈士墓前泪如雨下、泣不成声时,当我们聆听革命后代讲述红色基因代代相传的谆谆教诲时,我们领会到了井冈山精神的真谛。但愿我们今后所做的研学旅行活动,也能够给学生带来一辈子能够受用的、值得铭记的宝贵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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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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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打社)

甲方自愿选择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务。为保证薄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时间与费用

(一)旅游时间: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地点结束。

(二)旅游服务价款和支付时间

本旅游线路价格为成人_____元/人;儿童_____元/人。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人,其中成人_____人,儿童_____人。总费用为_____元。旅游费用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托运和超重费)、餐费(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费用)、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酒类、饮料、洗衣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费、_____费、_____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余旅游费用在本旅游团队出发前付清。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一)主要游览景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宿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餐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通工具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次或整个行程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分钟。

(六)乙方安排的自费项目及费用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导游服务(全路、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制作详细的旅游行程表,并加盖旅行社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发前__________日交甲方。

第三条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应于约定出发前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解约责任。如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旅游者转给其他有权经营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物,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五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夯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通用条款”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活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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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局创卫半年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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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创卫工作总结创建国家卫生区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基础性工作,西城区卫生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创建国家卫生区作为我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和市爱卫会的整体部署和创卫标准,落实各项基础工作,努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塑造城市新形象。

今年我市发生了严重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爆发,西城区是重灾区,为防止疾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克服种种困难,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科学调配卫生防疫力量,组织抗击非典的同时,毫不放松创卫工作,保证卫生工作持续稳步前进。

一、加强领导,把创卫工作落在实处根据西城区政府创卫三年规划中XX年创卫工作要求,区卫生局在我局人员变动的情况下,结合以往创卫工作中的难点、薄弱环节,调整卫生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创卫工作方案。从区机关到下属各级机构,党政一把手直接负责创卫工作,制定工作进度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创卫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卫主要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区》标准的要求,西城区卫生局承担全区创卫工作中的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及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创卫工作。

三、健康教育

1、召开了全区各系统各行业创卫工作会,对创卫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下发“XX年西城区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要点”和创卫标准,并进行了讲解培训。

2、重新健全各系统网络,尤其基础薄弱的行业单位(工厂、第一范文网书馆、文化馆(站)、剧尝影院的卫生监督工作。

3、“迎十一化妆品专项检查”中,重点检查辖区内大型商场11家,小商品批发市场4家,美容美发店10家,查抄假冒伪劣化妆品案值5万余元。

4、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共完成旅店业公共用品、用具涂抹30件;旅店业客用化妆品抽检20件;理发美容店公共用品、用具涂抹30件;浴池公共用品涂抹20件;浴池水采样10件;桶装饮用矿泉水和纯净水30件;游泳池水30件。

5、与《西城报》及各街道社区办共同组织征集健康短语活动,7600人次参加活动,征集8300条健康短语,精选后制作《健康短语周历》1万册,并将编辑成书。

6、在10个街道办事处进行精神卫生画板25块巡展活动,每个社区巡展10天,历时近4个月,受众人数达6千余人。

7、设30块画板在健康促进机关中巡展宣传。

8、制定了XX年金象健康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协调会及实施工作会,开始了“百讲进社区”、精神卫生画板制作等项工作。

四、公共场所

1、2月份,联合区旅店业、洗浴业、美容美发业等行业协会,在北京四中共同召开了全区公共场所各企业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创卫工作动员大会”。

2、3月,在西城区卫生局召开了两次全区游泳场馆负责人会议。共有328家企业的领导到会,50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议之前,向各企业发放了各行业“管理制度”、“消毒制度”、《公共场所知识问答》及《单位卫生达标责任书》等材料。共计发放328份卫生达标责任书,收回302份,回收率92%。

3、对于没有行业协会组织的个体美容美发店,采取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进行宣传培训的方式,开展“创卫工作”宣传动员。

4、经过逐一走访,基本查清了全区现有的公共场所底数:共有娱乐场所98家,游泳场所26家,洗浴48家,旅店、招待所350家,美容美发440家。同时,建立起公共场所基础档案近500户。

5、在“非典”期间,为防止“非典”蔓延,加强医院周边旅店、招待所卫生监督检查,及时向各单位发放了“公共场所卫生防病须知”,及时掌握高危人群的情况。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两户发现“非典”病人的招待所发了“行政控制书”,在抗击“非典”的战斗中充分发挥了卫生行政执法的作用,有力地保证了各项防病措施的实施。对15家商尝5户宾馆的中央空调排送风系统进行检查与指导。

6、防控非典期间做好恢复开放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剧尝影院的卫生监督工作。

7、“迎十一化妆品专项检查”中,重点检查辖区内大型商场11家,小商品批发市场4家,美容美发店10家,查抄假冒伪劣化妆品案值5万余元。

8、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共完成旅店业公共用品、用具涂抹30件;旅店业客用化妆品抽检20件;理发美容店公共用品、用具涂抹30件;浴池公共用品涂抹20件;浴池水采样10件;桶装饮用矿泉水和纯净水30件;游泳池水3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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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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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旅_____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明码标价的旅游经营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游经营者出具由江苏省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六、旅游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权知道旅游经营者是否已办理了符合旅_____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_____;同时也可自行选择投保旅游意外_____,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_____条款处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_____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印制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并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经有认定权的部门认定后,有权要求组团旅游经营者赔偿。

十、旅游者属于单位所订立的合同,双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合同鉴证;办理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促该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约定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旅游投诉、调解机构:

江苏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邮编:210003。

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25X8185。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106X5315。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电话:025X1128-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邮编:210024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025X0315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邮编:210024

各省辖市均有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合同当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组团旅游经营者)?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时,应按约定交纳旅游费。

3.甲、乙双方对“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的另行约定:“______________?(如无另行约定,按“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规定执行)。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游单位______________?,人数?(男___人、女___人),名单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人数___?。

团号_________。

行程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

主要游览景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用餐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_____________。

_____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____________

应交纳团费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指:《_____》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双方损失的,各自承担责任;

3.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减轻责任:

1.有证据证明属非过失、非故意的违约;

2.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责任:

1.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对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提醒、劝戒、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六)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所、消费者协会投诉提出赔偿请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提交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经办人: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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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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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旅游者: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国籍 出境证件号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出境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出境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地点购物场所名称主要商

品信息最长停留时间(分钟)其他

说明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名称

和内容费用(元)项目时长(分钟)其他说明

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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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国内旅游电子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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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国内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必须以组团社名义和甲方签订合同。

四、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交给甲方。

五、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合同提及有关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六、乙方提供的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甲方应妥善保存有关票据、证明及资料,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证、索赔证据。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人,报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___________费。

甲方应在出团前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旅游团款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用餐标准: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__分钟。

5.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导游应按《导游服务质量》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预期付款不超过________个工作日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在出团前未支付全额旅游团款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甲方承担乙方的直接损失,并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2.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3.逾期提供有关材料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有关真实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____%),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2%),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____%)

第六条 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对方。违约方在约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5%);违约方未在约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___%)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 特别约定

1.旅途中因甲方自身行为、身体健康原因、第三人责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

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责任。

3.乙方应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意外保险由甲方自愿购买,但乙方应当事先向甲方作出说明和推荐。

4.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尊重甲方的人格尊严及其相关的合法权利,不得强迫甲方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

5.在旅途中与乙方发生纠纷后,甲方既不得以滞留不归、拒绝登机(车、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扩大损失,也不得擅自提前返程,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个人资料,或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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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内旅游电子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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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旅游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和《--市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组团项目及行程

旅游路线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共计___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时间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行程和景区详见附件一 (旅游服务及行程安排表)

第二条主要服务内容

1.餐饮:膳食以口味清淡为主,保证营养卫生,有利消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出入方便、安静、舒适;入住旅店前, 乙方应提醒甲方查看房间家具和设施是否齐备、安全,检查后再行入住;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详细介绍家具、设施的使用方法;入住后,乙方应将自己的房间号告知甲方和总台,并每晚巡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车况良好,安全舒适、整洁,方便中途休息;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好甲方座位。上下车时,乙方应在门边引导、搀扶,帮助甲方提放行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随团人员应注重个人形象,配带明显标识;领队、导游、医护人员等全程陪同,各司其职;主动询问和帮助乙方;医护人员应携带常用药品和器械,随时观察、了解甲方身体状;

3.乙方应做好自我介绍,告之联系电话;做好景点、景区介绍;对旅游中的注意事项、情况变化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的情况,向甲方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和提示;

4.乙方应随时、全面掌握旅游团的情况,作好组织安排工作;行程安排应休闲,舒缓,合理,劳逸结合,保证游客的休息时间;对游客间发生的纠纷,应耐心调解,维持好旅途中的秩序;

5.乙方应每天一次向甲方的亲属发短信报平安(以甲方所留亲属电话为准)。

第三条旅游费用及支付

1.旅游费用:成人______________元/人;儿童______________元/人;人数______________人(______________大______________小),共计______________元;

旅游费用包括:办理旅行证件的费用;交通客票费(含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

、车站等至住宿旅馆往返的接送费用);餐饮住宿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分期付款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要求乙方详细说明与本次旅游活动有关的情况及注意事项;

1.2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1.3甲方如属景点门票优惠对象,在得到景点确认后,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景点门票优惠部分票款;

1.4自愿选择和购买保险;

1.5自愿选择乙方推荐的自费项目,依照合同约定自愿购物。

2.甲方的义务

2.1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出具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

2.2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

2.3文明旅游,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团成员,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

2.4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宠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1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1.2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

1.3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游客权益及时合理处置突发事件。

2.乙方的义务

2.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2.2向甲方详细介绍与本次旅游有关的情况及注意事项;

2.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2.4不得擅自安排购物或强制甲方消费。

第六条旅游安全

1.甲方已如实向乙方告知自身的身体状况(见附件二);甲方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在参加惊险、刺激游乐项目时,将充分考虑自身条件;甲方出发时应带上衣物、鞋帽、雨伞、药品等常用物品;

2.乙方在考虑老年人的特殊性后组织本次旅游。乙方保证本次旅游的经营者和旅游车、船等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资质)。乙方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应当作出明确说明和警示。为保证旅游的顺利进行和旅游安全,本旅游团配有:领队,导游,医护人员等专业服务人员;

3.旅途中如甲方出现身体不适或其它身体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随时观察,无条件提供护理和帮助, 妥善处理;

4.甲方因疾病等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就医或返回,并在扣除已发生费用及退票费、手续费等合理费用后,退还甲方未发生部分的费用;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积极施救,及时处理;涉及保险事故的, 应及时报案, 协助理赔。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应退还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下同)。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过半数以上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如无法达成过半数以上多数意见或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合同变更后,乙方应将未发生的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乙双方合理分担;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应将旅游费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退还甲方。

第八条合同的转让

1.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经对方及受让方同意,可以转让合同。即甲方可将合同转让给符合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方,乙方可将合同转让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2.转让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见附件三)。合同转让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发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承担实际已发生的费用;

2.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处理。

(二)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甲方在行程中擅自离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因甲方疾病等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妥善安排,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成团人数和不成团的安排

1.最低成团人数:______________;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在出发前______________日及时通知甲方。

2.如因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

时,甲方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2.1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乙方延期出团。

2.2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团(乙方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

第十一条旅游购物和自费项目

1.乙方应按照《行程安排表》安排甲方购物和自费项目;购物次数每天不超过______________次,总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__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45分钟,经半数以上旅游者同意,可适当延长。

2.甲方在与乙方约定的购物点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失效、变质商品的,乙方应当负责退(换)商品;如不能退(换)商品的,应当先行赔偿。甲方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和活动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旅游保险

1.乙方已向甲方介绍相关旅游保险。甲方自愿购买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保险,投保手续由乙方办理。

2.为切实保障甲方权益,增强乙方抗风险能力,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见附件四),为甲方办理旅游保险(甲方为被保险人,乙方为投保人、受益人),费用由乙方承担。当保险事故发生而乙方负有赔付责任时,此保险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赔付;当乙方不负有赔付责任时,乙方自愿将此保险金作为慰问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的原因,甲方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已发生的费用。

2.因不听从乙方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或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过失,使乙方遭受损害的,应由甲方赔偿损失。

3.因甲方原因延误旅游行程的,由甲方自行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退还已交的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因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时间及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未按约定时间及时通知旅游者的,还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延误旅游行程的,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发生部分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双方在旅游期间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经协商未解除合同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待旅游行程结束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争议;双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也可向相应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如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①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栽;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亲属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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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心得体会范文_关于旅游的个人心得感想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2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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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学校结合建国90周年,组织老师们到琼海、海口等地进行了红色旅游,参观了红色娘子军纪念馆和五公祠等地。红色旅游,既感受了祖国美好河山的壮丽多姿,更是对我们进行了一次爱国主义教育。

参观红色娘子军纪念园时了解到,红色娘子军是在1931年5月的一天,在海南省琼海市万泉河畔一个椰林环抱的小山村里,“中国工农红军第二独立师女子特务连”召开了成立大会。100多位穷苦的农村女孩子,为反抗封建压迫和争取男女平等,在共产党组织领导下,勇敢地拿起了枪。她们在中共琼崖特委领导下,出色地完成了保卫领导机关,宣传发动群众等项任务,并配合主力部队作战,在伏击沙帽岭、火攻文市炮楼、拔除阳江据点及马鞍岭阻击战斗中,不怕牺牲,英勇杀敌,为琼崖革命立下了不朽的功勋,红色娘子军是海南人民之光荣,娘子军革命精神永存!

第二天来到了五公祠,了解到五公祠有近千年的历史,孕育着丰富的文化内涵,蕴藏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它是全面了解海南历史、政治、文化发展的名胜古迹。参观五公祠,给我们了解海南历史文化是有了非常必要的帮助;五公祠陈列馆里的近代科技成果、伟人事迹以及历史被贬名臣事迹值得去借鉴,五公高风亮节、刚正不阿的品质和精神更是值得我学习。

红色旅游点,人生大课堂。瞻仰革命遗址,目睹沧桑巨变,心灵怎能不受到震撼,思想怎能不得到升华!红色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教育资源和精神遗产,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永远是我们前进奋斗、富民强国的精神动力,是我们自强不息的精神财富,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取得胜利的精神源泉。

通过本次红色旅游,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使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革命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气概,经历了一次梦境般的心灵涤荡。深切体验到今天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继续发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光荣传统,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做好各自的岗位工作。为明天而努力工作。

为了结合当前保先教育活动的开展,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培养广大职工的爱国主义情操,丰富企业文化建设的活动内容,市局(分公司)精心组织和安排了这次红色旅游江西十日行活动。我很荣幸的得到了本次学习与考察的机会。

3月13日晚(为了避免重复,以下日期均为3月)19:03分,带着领导的信任和嘱托,在带领下,我们一行十五人踏上了开往北京南站的2190次列车。14日中午12:52分抵达北京,由于距北京发往江西九江的特快列车还有近半天的时间,所以大家到了北京安排好行李并拿到各自车票之后,到天-安-门去参观。晚18:07分乘T167次列车赴九江。

火车开入江西地面时,正是清晨时分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大-片开阔的水田和起伏的山峦在淡淡朝霞下泛着一层朦胧的微光,宁静晨曦中,只有仨俩头黄色的水牛一动不动地站在田埂上,线条优美宽阔的脊背给这幅山水画添上了恰到好处的一丝动感。列车缓缓驶过这块浓墨泼就的画布,朝露的清新透过车窗映入了从睡梦中茫然苏醒的人们,虽然漫漫长夜是痛苦难熬的,但毕竟过去了,新一天的开始恬静而美丽。

下了火车之后,我们换乘当地的旅游小客开始向第一站––––庐山进发。美丽的庐山,是世界级名山。她地处江西省北部,风景区总面积302平方公里,山体面积282平方公里,东偎鄱阳湖,南靠南昌滕王阁,西邻京九大通脉,北枕滔滔长江。大江、大湖、大山浑然一体,雄奇险秀,刚柔并济,形成了世所罕见的壮丽景观。历史造就此山,文化孕育此山,名人喜爱此山,世人赞美此山。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历史和数千年博大精深的文化蕴育了庐山无比丰厚的内涵,使她不仅风光秀丽,更集教育名山、文化名山、宗教名山、政治名山于一身。“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采菊东蓠下,悠然见南山”“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一些文化名人都曾隐居此山并作诗歌颂她。

车子飞快地绕着盘山道顺势螺旋而上,据导游讲我们走的是当年毛主席上庐山时的路线,盘到山上要转四百多道弯,两边是深得望不到底的沟壑,随着车子螺旋而上,说实话我的心像拧螺丝钉似的越盘越紧,在内心恐慌的同时不仅惊叹于司机师傅的娴熟技艺。我们参观的第一个景点是含鄱口。含鄱口海拔1286米,含鄱岭和对面的汉阳峰之间形成一个巨大壑口,大有一口汲尽山麓的鄱阳湖水之势,故得名。在那里我平生第一次望见了中国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大家要拍照是免不了的了,驻足在景点边拍快照的小贩们更是精气十足的呼喊着:“一分钟快照,跟主席合影碍”,自己拍的照片不一定比他们的好,索性“反哺”他们一下了,坐在椅子上拍了一张。接着我们乘车子来到了五老峰,可是很遗憾,当地的人告诉我们峰上前几天下了点小雨,最好不要登五老峰 。

为了安全起见,我们悻悻地离开了它北下奔赴著名的三叠泉。到三叠泉要乘坐一段路程的索道车,然后步行下去要走三千六百个台阶才能到达。由于是往下走,大家的脚步(包括几位老同志)似乎变得很轻盈,走这三千六百个台阶大约花去半个多小时才到了三叠泉,“不到三叠泉,一路白花钱”,路上的轿夫这样跟我们说。三叠泉位于五老峰下部,飞瀑流经的峭壁有三级,溪水分三叠泉飞泻而下,落差共155米,极为壮观,撼人魂魄。 三叠泉每叠各具特色。一叠直垂,水从20多米的巅萁背上一倾而下;二叠弯曲,直入潭中。“上级如飘雪拖练,中级如碎玉摧冰,下级如玉龙走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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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外事侨务旅游局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总结_政务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行政,政务,全文共 2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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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侨务旅游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总结

市效能办:

按照*效能办发20xx15号通知精神,现将我局20xx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效能建设工作落实

为加强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效能建设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为承办科室,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及时完成和落实市上布置的行政效能相关工作,形成了领导负责、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机制。局里多次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传达学习省、市有关效能建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主要领导多次在召开的会议上就我局开展效能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强调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局干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确保了效能建设有序推进。

(二)强化素质教育,进一步夯实效能建设基础

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做到常抓常议。20xx年,局机关专题学习行政效能建设会议精神4次,学习行政效能建设通报8次;针对当前效能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讨论2次,局领导对效能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务必做好三项制度建设、“两集中、两到位”等相关效能建设工作。坚持以素质教育为先导,注意发挥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把机关效能建设与业务工作、发展目标、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凝聚力量,增强信心。二是深入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深入开展了宗旨意识、党性党纪、职业道德、法制教育活动。三是不断充实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增强做好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建设一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制定了《“两集中、两到位”进驻工作实施方案》,整合科室职能,将各科室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归并到局行政审批科,并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中心要求选派窗口人员进驻中心工作,1—11月,政务窗口受理256件,办理256件,做到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办结率、限时办结率达到100%。收到市民12345市长热线5件,其中有两件为旅游规划建议,一件为国际友城建议,我局均按实际情况,按时回复了来件人及政务服务中心。年初按要求一次性划拨入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工作经费2万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入驻新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四)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局制定了《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办法》,确定了旅行社业务年检初审(公共服务)、旅行社设立许可和变更备案、景区景点讲解人员资格认定三项行政审批事项,明确审批条件,并安装了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按照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完善了办理程序,在规定时限的基础上,在保证办理质量不缩水的情况下,缩短了办理时限,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五)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按市上统一要求,我局对原有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进行了改进,制定了更切合实际的制度。将首问负责制度细化,制定了《首问负责制》、《首问接待制》、《首问登记制》、《首问岗责任制》、《挂牌上岗制》、《人员去向告知制》、《服务双岗制》、《首问考核制》等具体实施制度。对《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提出了新要求,对各科室每个岗位、工作环节都制定了程序规范、操作性强的监管措施,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将修订完善的三项制度在政务外网、互联网旅游网站予以公布。在机关设立去向告知牌、首问责任岗,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外事、侨务、工作特点,制定了《办事流程》指南,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六)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提高机关服务水平

加强机关考勤考核,实行机关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去向公示。做到上班有签到、请假有手续、公差明去向。局办公室按月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公布,局纪检组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年终将考勤与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挂钩。进一步加强优质服务机关建设,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想问题、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服务的水平。局纪检组充分行使纪检监察职能,督促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全年开展挂牌上岗督查6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全局通报,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有力促进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计划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扎实推进。

(二)认真落实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强化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工作监察,提高机关服务效率和水平。

(三)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确保人员、经费保障,审批事项授权充分,加强入驻中心窗口人员教育管理,努力建设一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四)继续推行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落实考核措施,构建目标明确、责任到位、考核严格、监督有力的督查工作格局,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及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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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赔偿协议书旅游人身损害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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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修路占地协议,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特签订本协议:

一、修路占地位置:村村东水泥路至洛河河堤,东西宽约10米,南北长约200米,面积约3亩。

二、占地补偿费标准:每亩每年贰仟元整(20__元),3亩共计陆仟元整(6000元)。补偿费每年付一次,于当年的12月1日前一次性付给(协议期内,不得要求增加补偿费数额)。

二、占地使用期限四年。自年12月1日起至年11月30日止。

三、协议到期,如需继续占用,双方协商续签。如果不再占用,由乙方负责将路面清理复耕。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作为补充条款。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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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新旅游专业开题报告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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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旅游专业开题报告

一、论文名称及项目来源

论文名称:xx城市旅游形象分析与传播浅议

项目来源:自选题目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分析xx市旅游形象以及城市旅游形象对旅游业的影响,并对xx市旅游形象传播提出建议和意见。

理论意义:本文通过理论研究,试图找出目前xx市旅游形象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实践奠定理论基础,为今后xx市旅游形象建设提供借鉴。

实践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加快城市形象传播提供借鉴,为加快旅游业的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国外研究现状:关于旅游形象的研究,国外又称旅游地形象(tourist destination image)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1971年,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j.d.hunt(1971)撰写了一篇题为《形象——旅游发展的一个因素》(image:a factor of tourism)的博士论文,被认为是旅游形象研究的先驱之作;之后,许多学者也开始研究旅游形象问题。从70年代至今,国际上研究旅游形象的学者和文献源源不断。

国内研究现状:最近几年,关于企业形象设计(cis)在国内异常活跃,启发了部分学者将之用于区域研究和旅游研究,出现了《cis:地区形象论》的专著(罗治英,1997)、城市形象研究(张鸿雁,1995;徐根兴,1995;居易,1996;高文杰等,1996;张学荣等,1996;李明友等,1997)和城市旅游形象研究(金卫东,1995;庄志民,1996;曲海林等,1996)的论文,也有少量专门探讨旅游形象策划和设计的论文。进入21世纪,关于城市形象和旅游形象的研究的各种论文与著作开始大量出现。但是从时间上看,我国对旅游形象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

发展趋势: 随着旅游业竞争的加剧, 塑造良好的旅游形象逐步成为旅游目的地旅游发展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快更好的发展旅游业,各城市必须要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塑造良好的城市旅游形象,创建自己的旅游品牌。可以这么说,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城市形象是旅游目的地旅游业迅速发展的法宝,塑造上佳的城市旅游形象十分必要和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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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特别节目赞助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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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协议书双方

甲方:赞助商_______________

乙方:计算机学院团委、学生会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就甲方成为乙方举办的“中国矿业大学圣诞祈福活动”的活动赞助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定义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资金_____________,以推动“中国矿业大学圣诞祈福活动”的举行;乙方负责圣诞祈福活动的组织及协调、展开。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举办的活动“中国矿业大学圣诞祈福活动”中享有冠名赞助商的资格,在活动现场及其宣传前期、后期同时享受报纸、广播站、网站等媒体优先报道的权利。

2赞助商的回报方式

(1)筹备组正式授权首席赞助商称号。

(2)活动的宣传条幅中,明显位置标注企业标志;

3积极配合乙方参与现场活动,并保证活动正常进行;

4协议签订时需交纳活动赞助费用元。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实施活动进度协调、相关合作方会议召开与协调等;

2确保圣诞祈福活动所需的方案完整提供;

3提供圣诞祈福活动所需的人力支持,保证投入一定精力与物力,以筹备并举办该项活动;

4及时向合作伙伴通告筹备进展,并承诺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其品牌名称,并遵守一切相关联之法规;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五条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

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

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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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局的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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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__年下半年爱国卫生工作中,在局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在镇爱卫会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精神,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由于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措施得力,半年来我局的创卫工作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现将我局半年来卫生工作的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从组织领导入手,明确责任

近年来,我局领导对创卫工作始终都极为重视,明确了各自的分工和责任,并让全体职工加入到其中,积极负责各项创卫工作的具体落实,成立了禁烟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与统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强化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创卫意识,增强了搞好爱国卫生工作的自觉性。

二、以措施作保障,确保了创卫效果

我局制定了创卫计划和卫生制度,各办公室划分了清洁责任区,落实了责任区三包制度,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每天打扫卫生,每周一次大扫除。由办公室轮流当班互相检查,局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现场解决。

三、保证必要的创卫经费,积极进行对照整改

我局在办公经费较紧的情况下,保障了创卫经费的开支。今年我局根据需要,购买了灭鼠药、灭蚊药、灭蝇药。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县府、镇爱卫会的各次整治活动。

总之,通过半年来我局上下的齐心协力,使我局的工作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卫生状况大为改观,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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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行社旅游计划书_计划书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行社,旅游,全文共 3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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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旅游计划书

一、公司摘要

重庆巴渝风国际旅行社

总经理:陈晓勇

财务主管:廖亚兰

营销部经理:陈大洪

公关部经理:洪红

人力资源部经理:李荛琦

主营产业:旅行社

主营产品和服务:以“绿叶不忘跟的恩情”为主题口号,开展“寻根-探亲-红色圣地-民俗风情-展望新重庆”等一系列主题旅游活动,旅游计划书范例。并承办国际国内外旅游项目,代办机票,船票,火车票,代办护照,代订课房餐饮等服务。

竞争优势:1、本土优势 2 、差异性营销战略

成立时间:**年10 月1日

地点:乌鲁木齐北京北路15 号

联系电话:联系人:陈经理

公司宗旨:一切为了游客,为了一切游客,为了游客一切。

公司目标:争取第一年接待游客达5000人,促进两地之间的交流与发展。

二、竞争情况及市场营销

我们做了非常细致深刻的市场调研,目前乌鲁木齐旅游市场大概有150 个左右的旅行社,基本已经处于饱和状态。许多旅行社效益下降,面对激烈的竞争,很多旅行社只是一味的打价格战。我们作为新进入市场的旅行社,要打倒对手,应该在营销策略,理念,战略方面独树一帜,别出心裁。

比较新老旅行社的优势劣势:

那些老旅行社的优势在于,先进入市场,对与旅行社业务相关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比较熟悉。他们大多采取无差异营销战略,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节约了成本。因为无差异的广告宣传可节约促销费用。不进行市场细分,也减少了市场调研,产品研制与开发,以及制定多种市场营销战略,战术方案带来的诸多开支。

但也该看到,游客的需求和偏好具有极复杂的层次,某个产品受市场普遍欢迎是很少的。即便能一时的赢得某个市场,但竞争者之间如此仿照,就会造成市场上某个部分竞争非常激烈,其他市场部门需求却未能满足的后果。

而我们的优势在于,我社的总部设在重庆,这里是新疆乌鲁木齐分社,我们针对新疆市场开发的旅游产品,由于本土的优势,会在价格上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一般竞争者很难与我们竞争。

再者,根据乌鲁木齐旅游市场的现状,我们采取差异化的营销战略,正好满足那部分没有被满足意愿的游客群体。我们这次开发的产品,采取主题营销的理念,是以“绿叶不忘跟的恩情”为主题口号,开展的“寻根-探亲-红色圣地-民俗风情-展望新重庆”等一系列主题旅游项目。

根据我们调查,新疆的外来人口中,来自重庆,四川的占了很大部分。很多人一别家乡几十年,对故土怀有深深的眷念。他们在新疆安家立业,稳定下来后,都希望有机会携家带子,重回故土走一遭。我们紧抓这一目标群体,认为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

根据市场调研分析结果,我们还在营销方面做了以下策略:

1、注重整体旅游产品的设计和产品的创新设计。创新是旅行社发展的灵魂。

2、市场定价要充分考虑到成本,市场,营销目标,政策,产品品质等因素,在定价策略上采取满意定价法,既保证获得一定的初期利润,又能被广大游客接受。另外在心理定价策略上,可采取吉祥数定价策略,根据人们对数字的的迷信和禁忌采取策略。

3、促销。将有关旅行社及其产品的信息,通过各种宣传,吸引,和说服的方式,传递给目标消费者,促使他们了解并信赖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引导他们购买,达到扩大销售的目的。我们可以制作一些非常精美的旅游宣传小册子,或请专业人员设计全面周到具体的网页,以方便游客了解最新消息。

总之,旅行社之间的竞争是相当激烈的,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要有优于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由于科技的进步,以硬件为手段的竞争在市场竞争中收效不大,且容易被竞争对手效仿。因此我们认为旅行社之间的竞争主要是以服务为基础的软性竞争。我社将本着一切为了游客,为了游客一切,为了一切游客的宗旨,真诚的为游客服务。

三、旅行计划

日程安排 城市 交通工具 观光内容 住宿

第一天 乌鲁木齐—重庆 飞机 北温泉,重庆人民大礼堂 重庆宾馆

第二天 重庆 豪华旅游巴士 瓷器口,红岩村,渣滓洞白公馆,大都会购物广场,南滨路火锅名吃 重庆宾馆

第三天 重庆—永川—大足—重庆 豪华旅游巴士 茶山竹海,重庆野生动物园,大足石刻, 重庆宾馆

第四天 重庆—奉节 豪华客轮 酆都鬼城,石宝寨,张飞庙,白帝城 奉节宾馆

第五天 奉节—武汉 豪华客轮 长江三峡(瞿塘峡,西岭峡,巫峡)悬棺,神女峰 湖宾花园大厦

第六天 武汉—乌鲁木齐 软卧 赏沿途风光 火车

四、公关部计划书

我部位处旅行社前端,是我旅行社形象代言,我们坚持“一条龙服务,随时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工作计划《旅游计划书范例》。我们的24小时在线服务热线为:

张小姐

我部机构功能主要有:拟订旅行社公关计划,指导本部门工作,协调部门与旅行社与外部有关组织关系,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提供各种信息咨询。

我部计划共分六个部分:

(一 )公关人员素质要求:

职业道德 :真诚,可信,乐于助 人,无私,勤奋努力

公共意识 :具有情感意识,创新意识,形象良好,公众人士形象

心理素质 :乐观,自信,坚强,开放兼容

沟通能力 :积良好的口头,书面,形体能力于一体

处事态度 :坚持创造快乐和谐的工作,处变不惊,临危不乱

公关主体个人化:培养我旅行社的金钥匙人物

旅行社形象主要体现在顾客心中,优秀接触的服务人员可以为旅行社带来好的名声,现在个企业都培养各自的紧钥匙任务作为企业形象代表。

(二.) 公关客体:

1.与各宣传媒体和地边旅行社协调发展,前者加强宣传,后者共同进步

2.新疆旅行社众多,但主营“新--重”游的占少数,因此,在这条线路上我们有足够的空间做得更好.

3.支持政府部门的工作,正常纳税,不违纪违法,争取各种优惠政策。

4.与酒店,交通,景点,景区消费场所协调发展。

(三.)公关手段:

1.信息宣传:大众传播媒体,树立企业形象,与记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宣传与我旅行社有利资料。

2.收集信息:舆论监督,民意测验,在我旅行社进行的民意测验调查中。72%的人愿意到重庆去游玩,这证明了我们研制开发的路线是可行的。

3.联络情感:通过赠送纪念品等方式,加强我们与顾客间的联系,争取回头客和赢取潜在客人的好感。

4.优化服务:网上购票,咨询;电话咨询;各种宣传单,方便游客了解我旅行社。

5.服务社会:参加公共活动,资助社会福利,提高社会知名度。

(四).收集八方信息:

1、我社形象:知名度,美溢度,支持率

2、产品信息:主营“新-重”“寻根探亲-红色圣地-民俗风情-展望新重庆”

3、公众信息:

公众年龄: 18-25 23%;26-40 40

%;41-60 22%;60以上 15%

文化程度:高中以下,13

%;大专,30%;本科以上,40%

性 别:男,42%;女,58%

4.公众需要:团体游,个人出行,家庭出游,全包价,办包价;对吃,住,行,风俗习惯的不同需求。

(五)内部信息;

1、内部指导我社正常运行的信息获取途径有:网络;报表,营业统计,财务分析;工作报告;内部行文指示;工作笔记;内部刊物;通信工具。

2、外部旅行社发展指南:公共刊物,统计资料;旅游贸易会,洽谈会;旅游信息反馈;各行业交流;问卷调查

3、坚持有效,适用,适时,真实,适量,新鲜,及时的信息原则。

(六) 年度计划:

我社属乌鲁木齐重庆分社,成立时间20xx-10-1。下年我公关部计划有下:

1.统计新疆现有旅行社开往重庆游的路线。

2.推广我社特色路线,(有条件的做一次“新-重”记者游)。

(七) 部门管理:

1.人员管理:人员有三(洪红 张鹏 王公安)

2.经费管理: 20万元合理利用

3.信息管理:收集竞争对手信息,扩充实力。

4.与上游企业联系:和酒店,航空公司,交通部门,景区,购物部门等,建立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

五、财务部门分析计划:

1、筹集资本本社总资本300万元,是通过集资实现的:

现任总经理田科出资80万元,其余7人每人出资30万元。本社主要分4个部门:财务部、营销部、公关部、人力资源部。由于旅行社刚成立,所以对于各社的资本需要量只能是初步的预测。

在预测之后,对各社资本的分配是:营销部由于要新产品开发、市场调研发及宣传和做企划方案安排了36万元的资金,公关部与上游企业和地接社联系安排了20万元,人力资源部15万元,另外还有20万元用于购车,再就是房屋的一年租金一次交清2万元和各种资料以及设备等的采集共用了30万元。余下的77万元留存财务部作后备资金发及发工资之用,此外,还有100万元上交庄旅游局作国际旅行社的保证金。至于预算方面,初步是:到年末达到净收入180万元。

2、资本运用。这就需要各部门合理运用所规划的资金做好份内的工作。营销部:新产品开发、市场调研及广告宣传和做企划方案;公关部:与上游企业和地接社联系;人力资源部:招聘和培训新员工;就财务部而言就是对社内部的资料、设备、杂物等进行配置,以及到月末年末分发工资、奖金,对于工资的安排是:总经理1800元每月,各部门经理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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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故宫旅游心得体会小学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小学,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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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是一座美丽的海滨城市,三面环海,一面接陆,巍峨的崂山傍海屹立,风光秀丽,气候宜人。“红瓦绿树,碧海蓝天”辉映出青岛特有的美丽身姿,具有典型欧式风光的建筑,形成了中西合璧,欧亚风情的特色。赤礁、细浪、彩帆、金色沙滩构成青岛美丽的风景线。

一开始,随着清凉的海风,我们慢慢走到青岛第三海滨浴场,青岛的大海美丽极了:天是一片蓝玉,海是一块翡翠,远望水天相连,蔚为壮观。我首先看到的是在阳光的照射下,金光闪闪的沙滩上,有的人在遮阳蓬下睡觉;有的人在海里游泳;有的人在吃烧烤……早已换上了泳衣的我赤足踩在细软的沙滩上,了望那浩瀚无边的大海。海,平静时,像一位温顺的孩子,每当在海水波光粼粼时,似一面镜子,又似在与广阔的天地微笑。而我们,正在风平浪静的水里玩耍,不时有几只海鸥飞来凑热闹。这是海平静的一面,可有时海又像一头愤怒的雄狮。那是在大海涨潮时,波涛犹如千军万马,向海岸冲来,人们还会在远一些的陆地上隐约听到海浪直奔沙滩的声音,让人觉得此时的海是那么汹涌澎湃。我们在海浪声中相互扑打嬉戏,一层层美丽的浪花,呼啸着向沙滩打来,一眨眼它又逃了回去,就像一群顽皮的孩子打闹着。这时,一个一米多高的大浪拥上来,我赶紧把身体背过去,一浪过去了,我就向前走几步。不一会儿,又一排大浪冲来,我赶紧往回跑……绿海碧波留下了我们欢乐的笑声,那感觉正是爽极了!

随后,我们来到素有“海上名山第一”之称的崂山,它位于黄海之滨。主峰海拔1133米。我们一家人,一边爬山一边欣赏这美丽的景色。看崂山的.险峰异石,山海奇观。我们来到崂山规模最大的道场——太清宫。宫里有上百年树龄的银杏、松柏等树木。宫舍150余间,分别为三个独立主院。院子的屋顶蓝瓦金檐,在阳光照耀下显得金碧辉煌。四周的墙壁镶嵌着许多精美的图案,显现出古代劳动人民精湛的技艺和无穷的智慧。

我爱青岛,那幽雅别致的建筑,碧波荡漾的大海,绵长的金色沙滩,平坦洁净的马路,使我领略到祖国河山的壮丽,青岛人民的勤劳智慧。啊,美丽的青岛!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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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旅游表扬信写法参考

范文类型:表扬信,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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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7月2日至4日,由河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5名优秀大学生组成的服务团到方城县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暑期社会实践服务活动。

服务团成员冒着烈日烤晒和三十多度高温,先后深入到我县广阳镇古城村、瓦屋村和清河乡双河村等全县重点植烟村的烟田地头,查看当地大田烟叶长势长相、育苗中心大棚、密集炕房群和烟叶烘烤以及烟叶试验项目园区等情况,走访烟农和基层党员干部30余人,调查烟农生产生活和生存发展情况以及基层组织建设现状,填写调查问卷20多份,并对烟农有针对性地讲解了烟田病虫害防治和烟叶成熟采收以及科学烘烤技术,深受干部群众欢迎。

此外,服务团还对城区部分卷烟零售商进行了走访,与往届农大校友就工作成长历程和母校百年校庆等问题进行了座谈,并以“普及烟草知识,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对我县城乡烟民进行了一次有关健康吸烟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百余份,有效地传播了健康吸烟知识。

烟草学院赴方城暑期社会服务团成员不顾炎热酷暑,实地深入到田间地头和大街小巷,召开各类座谈会3场,调查基层党建和烟叶投入与产出及烟农生活生存情况,传播科技知识,得到了我县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烟农朋友热烈欢迎。

特在此向他们提出表扬。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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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天津旅游客源市场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营销,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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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旅游市场工作的指示和要求,我市开展大规模的天津旅游客源市场调研项目,由天津市旅游局与我市南开大学共同完成的《2019年天津旅游客源市场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第一期已经完成。《报告》为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城市形象推广、旅游资源整合、旅游产品设计等提供可靠的参考数据,为天津市旅游业发展、经济发展在国内外激烈竞争中赢得主动提供战略支持。《报告》第一期针对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沧州、保定、廊坊、秦皇岛等八个城市,以调查问卷为途径采集数据,通过定量研究方法,综合运用历史分析、比较研究、综合归纳等多种方法对天津以及周边旅游市场进行了科学的分析研究。

根据《报告》显示,近年来周边市场对天津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的兴趣越来越高涨,通过多种途径来津旅游的游客量也在逐年上升。并且,来津游客根据地域不同也呈现出不同的消费需求和旅游偏好。比如调查显示,北京游客对天津旅游活动的偏好排在第一位的是到天津品尝海鲜,而廊坊市民则更钟情于天津的滨海休闲游。同时《报告》还就我市各景区点的知名度和出游率进行了研究,调查显示受到外地游客青睐的主要景点有天津欢乐谷、五大道、古文化街、滨海航母主题公园、天津佛罗伦萨小镇、天津之眼摩天轮、天津海昌极地海洋世界、米立方海世界、天津海河游船、天津热带植物观光园。而更受天津市民青睐的景点则是欢乐谷、五大道、天津之眼、古文化街、米立方、盘山、海河、航母公园、佛罗伦萨小镇、极地海洋世界等。天津最具吸引力的旅游软实力则是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城市风貌和历史积淀。

《报告》的出炉可以说是对天津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周边市场、客源结构、出游形式、发展趋势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梳理和整合,对未来天津旅游市场的发展,特别是旅游宣传营销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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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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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本合同所称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中国内地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自行或依法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二、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普遍适用的规定;《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具体约定。

三、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本合同一式两份,旅游者、旅行社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四、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湖北省______市(州)旅游部门通讯地址: ______邮编:______

湖北省______市(州)旅游部门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______

(以上空格由旅行社填写)

湖北省旅游局通讯地址:______号,邮编:______。

湖北省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______。

湖北省各级工商部门监督管理投诉电话:______号。

五、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旅游者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或按合同约定的终止时间)。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

六、《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组团社盖章,标有合同编号和出发日期的《国内旅游报名表》、《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补充约定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可上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北省旅游局网站,核对合同文本内容,避免对方当事人下载使用后,对合同示范文本内容进行不合理的删改,从而损害您的合法权益。

专 用 条 款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通讯号码: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许可证号:______经营范围:______地址:______通讯号码: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签约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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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个人旅游计划书范本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个人,旅游,全文共 1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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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一家而言,儿子、媳妇都是教师。暑假有近二个月,是全家旅游的好时光。

媳妇学校很不错,每年一放假,就会组织教师去国内一地旅游。今年去桂林四日游,7月5日出发,火车去,飞机回,还可带家属子女(当然钱得自掏腰包)!

为了减少与儿、媳、孙女分开的时间,妻与我(妻子已有二次游京经历,而我赴京次数已超个位数)准备于7月2日22:40坐HU7297航班,从宁波飞北京,专程陪丈人、丈母(从未乘过飞机)赴京六日游,7日上午HU7298航班返甬(详见日程表)。

本月22日,我与妻到上海,办理赴美国旅游签证。经过安检、査护照、留指纹、面试等程序,顺利通过旅美签证,很开心!

因我俩报的项目是美(国)、加(拿大)16日游,所以旅行社还得为我们去代办加拿大签证,如果顺利通过,则根据旅行社出团计划,能在7月19日上午从上海出港,经日本东京,抵达夏威夷,在夏威夷停顿二天后,再飞美国旧金山、洛杉矶、拉斯维加斯、芝加哥、水牛城、华盛顿等城市,当然还去加拿大多伦多等城市与欣赏美加间大瀑布。8月3日回国(旅行社可能会改变行程,到时以最终日程实际安排为准)。

万一加签被拒,加拿大是去不了了,而赴美游仍可成行。当然,最希望能顺利拿到加签,否则今后单单再去一次加拿大,可能性不大。

而暑期二个月,8月怎么度过,至今还没想好,但总归不能每天呆在家里。反正等我俩从美加回国后,一家人再开个家庭碰头会,到时再临时商定!还请大家继续关注我的博客,我会将那时的活动详情,及时变成博客里的图文。

下面是旅行社六日游日程安排:

【线路名称】:北京常规双飞六日游

【价格】:1850元/人

【日程安排】

第一天宁波飞北京宿:北京

指定地点集合,宁波机场。乘航班(HU729720:40),抵达北京首都机场,赴宾馆。

第二天北京市区中轴线(天安门广场——故宫)宿:北京

早赴天安门广场观看升国旗仪式,随后游览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中心广场-天安门广场,瞻仰人民英雄纪念碑。毛主席纪念堂瞻仰领袖遗容,远观国家大剧院外景,参观故宫博物院,景山俯瞰内城全貌,探访清代第一贪官和珅的府邸-恭王府花园套票(自理70)!游我国元、明、清三代国家管理教育的最高行政机关和国家设立的最高学府,也是我国现存唯一一所古代中央公办大学建筑的孔庙国子监(自理70)。乘车返回市内游王府井,东华门品尝老北京风味小吃(晚餐自理),晚观看世界顶级杂技表演(自理100)。

第三天北京郊区(八达岭长城——十三陵—王府井)宿:北京

早餐后,车赴旅游局指定玉器店参观。登世界八大奇迹之八达岭长城(滑道自理60)。参观明十三陵之定陵地宫。土特产中心品尝果脯蜜饯及烤鸭,远眺十三陵水库,参观皇家工坊。后观20xx年奥运会建设新址“鸟巢、水立方”下车拍照,门票自理。

第三天北京近郊(颐和园----圆明园)宿:北京

早餐后,乘车游中华世纪坛、中央电视塔登塔(自理70),赴皇家财神庙拜财神请貔貅,游览皇家园林-頣和园,在享有“世界之最”美誉的长廊欣赏昆明湖胜景,感受中华古典园林的魅力。游辉煌一时的夏宫-圆明园套票(自理80)。

第四天客人可根据旅游时间,选择天津一日游。

第五天 北京(天坛)宿:北京

早餐后,了解藏医药文化,乘车游世界建筑史上的奇迹-天坛(首道门票)。参观国粹盛贸鑫珐琅厂,游富国海底世界(自理85),参观珠宝店。

第六天 北京返宁波

早起床后,赴机场搭乘航班(HU729808:25)飞机返回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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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国内旅游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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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内旅游合同范本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旅游者: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程安排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程安排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非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和《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3、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程服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

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旅行社取消出团,旅行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1.甲方需在订单确认后24小时(特殊情况,我司电话通知付款时间)内支付团款;过时未支付,订单将自动取消,本合同失效。

2.甲方无法与乙方进行书面往来确认事项,甲方同意采用电话、短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确认。

3.甲方付费后,视为双方默认本合同实际履行,甲方不得擅自要求退款,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4.如甲方未按时出行,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行程,团款不退。

5.乙方将在甲方出发前提供出团通知书,航班信息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6.请所有游客带好有效证件,提前90-120分钟自行到达机场办理登记手续。

7.旅游途中不可携带宠物,如客人私自携带,产生后果将自行承担

8.紧急事宜,请联系悠哉应急电话。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各 栏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旅行社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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