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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并安装合同怎样签订【实用20篇】

WF21-2024-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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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货物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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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采购电脑、打印机达成如下条款,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向甲方采购的产品如下(含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交接货物时间:乙方向甲方采购的产品由甲方按乙方的需求进度交货,乙方需求计划应在每批供货前拾伍天以书面形式(传真确认)通知甲方。

三、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自提,其产品损耗及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产品验收方式及异议期限产品质量标准按企业标准执行,乙方收到货若对产品有异议应在叁个月内提出

五、结算方式:合同签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元)预付款,甲方货物到货完毕,乙方把剩余货款付清给甲方后,甲方安排发货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七、纠纷处理方式: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应尽力协调解决,协调未果在合同签订地进行诉讼或仲裁。

八、其它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签名盖章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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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际货物销售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6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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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营业地在不同国家(地区)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统称为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contracts for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国际货物买卖正是以这种合同为中心进行的。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都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倘若发生不属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免责范围内的不符合同规定的行为或不行为,就构成违约,违约方就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失。如违约方不赔偿或不按对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对方就有权视不同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取得法律保护。所以,对外达成和履行销售合同不仅是一种商业行为,而且是一种与国外客户双方的法律行为,据此,对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必须从法律角度予以严肃对待。 基本合同

我国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一种最重要的、基本的涉外经济合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以逐笔成交、货币结算、单边进口或出口的方式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人达成的货物买卖合同。此外,国际货物买卖的当事人在进行一笔交易时,通常还需要与运输机构、保险公司、银行等签订合同,而在一般情况下,这些合同又是履行销售合同所必需的,是为履行销售合同服务的。而这些合同只是某一笔交易的组成部分,是辅助性的合同,基本的仍然是销售合同。 法律规范及法律适用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和其他的经济合同一样,体现了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凡符合法律规范的合同,可得到法律的承认、保护和监督,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义务受到法律的监督和约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及改革和开放的要求,在不断处理合同争议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明确和完整的有关销售合同的法律概念、原则和程序。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首次明确地规定了涉外经济合同应参照该法原则和国家惯例办理。1985年3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又正式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从而使有关涉外销售合同的法律概念、原则和程序更加明确和具体。

达成和履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才能受法律保护并受法律约束。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当事人分别居于不同国家,而不同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又往往不相一致,一旦发生纠纷或争议,究竟按照哪方国家的法律作为判断是非或处理的依据就成为问题。这就是通常所称的"法律冲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法律大多对适用何国法律均作具体规定,可是各国的规定又不尽相同,有适用缔约地法律的;也有适用履约地法律的;较多国家法律规定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或允许当事人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当事?quot;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何谓"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则须视交易的具体情况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例如,一家设在上海的中国外贸公司与一家设在东京的日本企业在广交会上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贸易条件是上海港船上交货,合同虽未规定处理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由于该合同的缔约地(广州)和履行交货的地点(上海)均在中国,按一般的国际私法规则,可以认为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是中国,应当适用中国的法律,也就是说,在一定情况下,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应当符合合同选择的或根据国际私法规则适用的其一国家的国内法。由此可见,在处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争议时,一个国家的法院或仲裁机构除适用本国的国内法(实体法)外,有时也可适用外国的国内法。

其次,作为国家贸易法律的主要渊源之一的国际惯例,也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应当遵循的规范。所谓国际惯例,就是指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并已被广泛使用的一些有较为明确和固定内容的贸易习惯和一般做法,从中包括成文的或不成文的原则、准则和规则。国际惯例只有在当事人承认或在实践中采用时才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国际惯例的具体内容可由当事人在采用时加以补充或更改,国际贸易方面的惯例的具体内容在各国各地区往往有不同的解释,例如关于贸易术语的惯例,目前主要的就有三种,但有的却有明显的地区性。 其中《华沙-牛津规则》关于cif术语的规则,欧洲大陆国家使用较多;《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主要为美国和部分美洲国家采用。只有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呈世界上多数国家通用的,并已成为能起世界性作用的惯例。与它制订的另一惯例一一《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均已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银行和进出口商普遍采用,除地区性和世界性的惯例外,还有双方当事人形成的习惯做法。在现行的国际惯例中,有些已被某些国家纳入国内法,有些已为国际条约所采用,成为国际条约的内容,这就是惯例"条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在处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问题时我国法律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应符合当事人所在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双边或多边的国际条约。这些条约包括公约、宪章、协定、议定书等。目前与我国对外贸易有关的国家条约主要是我国与某些国家缔结的双边贸易协定或贸易支付协定,一年一度的贸易议定书以及与某些国家签订的"交货共同条件"等。我国已经参加和批准的于1980年通过并从198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是我国进行对外货物买卖业务关系最大的一项国际条约。《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1964年海牙外交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和《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的基础上制订的。到1992年5月止,已有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保加利亚、白俄罗斯、加拿大,智利,中国、捷克和斯洛伐克、丹麦、厄瓜多尔、埃及、芬兰、法国、德国、几内亚、匈牙利、伊拉克、意大利、莱索托、墨西哥、荷兰、挪威、罗马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叙利亚、乌干达、美利坚合众国、乌克兰、俄罗斯联邦、南斯拉夫和赞比亚共34个国家交存了对《公约》的批准书或核准书,根据目前各国的动态,参加国还将继续增加。《公约》的主要内容有:公约的适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订立的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风险转移,免责事项等。我国政府在交存核准书时,对《公约》的规定提出了两项保留:

1.不受公约第1条(1)款(b)的约束,即我国不同意扩大公约的适用范围,对中国企业来说,公约仅适用于公约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2,对公约的第11条、第29条及有关的规定提出保留,即我国企业对外订立、修改、协议终止合同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合同有关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由此可见,在法律适用上,国家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除保留条款外,优先于国内法。《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订的与国际贸易有关的规约之一。为减少和消除各国间法律的冲突,联合国或其所属机构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已起草或制订的重复规约还有经联合国于1958年在纽约开会通过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通称《纽约公约》(我国于1987年正式参加),以及关于国际汇票与本票公约草案等。此外,国际上还就国际海运、陆运、空运、工业产权等方面订有国际公约。这些公约和国际惯例,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处理非参加国和作为国内法国家的当事人间的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时,即使有关合同未明确承认和使用也末明确排除有关公约规定或惯例的情况下,也往往作为参考或予以引用。

有效成立的条件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达成,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方为有效。怎样才算符合法律规范和有效成立?各国民法一般都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对此也有所规定。《公约》更明确具体地规定了合同成立的规则。归纳起来,构成一项有效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必备条件,不外以下几方面:

1、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具有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例如,若是"自然人",则必须是公民。未成年人对达成的合同可不负合同的法律责任;精神病患者和醉汉,在发病期间和神志不清时达成的合同,也可免去合同的法律责任,若属"法人",则行为人应是企业的全权代表。如非企业负责人代表企业达成合同时,一般应有授权证明书、委托书或类似的文件。在中国只有经政府允许和批准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才能从事对外贸易活动,才能就其有权经营的商品对外达成销售合同。世界上有许多国家也有类似规定。

2、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买卖双方的法律行为,不是单方面的行为,所以,必须双方当事人表示意思一致,这种合同才能成立。而这种一致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所以,通常要通过一方的发盘和另一方对这个发盘的接受的程序,方能证明这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的意见一致。这种自愿,又应以合法为前提,如发现一方用诈骗、威胁或暴力等行为使另一方接受而达成的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3、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商务合同,是有偿的交换。有偿的交换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有的国家对此称作"对价"(consideration),有的国家称作"约因"(cause)。所谓"对价"或"约因",一般就是说双方行为有偿,双方都拥有权利又都承担义务,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有向对方赔偿损失的责任。卖方交货,买方付款,是互为有偿。不按合同条款交货付或款,都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4、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所谓"标的合法",即货物和货款等必须合法。货物应是政府允许出口或进口的商品,倘属政府管制的,则应有许可证或配额。外汇的收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4条和第9条规定,"订立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quot;我国政府订有一系列对外贸易的条例、法令和管制措施。一切对外销售合同都必须遵守而不得有任何违反。而有些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除规定合同的标的物必须合法外,还规定合同的目的、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规定违反公共政策的合同是无效的。限制价格、限制销售地区、限制竞争等的合同,如不符合反垄断法、竞争法等的规定,即属于违反公共政策的合同范围,是无效的。

5、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审批手续。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基本经济合同。有的国家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超过一定金额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不承认口头合同的有效性。有的国家的法律则允许使用口头形式,《公约》第11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中国政府在核准《公约》时,如前所述,对该条及其它有关规定作了保留。中国的对外销售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7条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否则无效。此外,世界各国除少数外都规定有不同程度的对外贸易管制措施。某些销售合同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方为有效。凡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获得批准时,方为合同成立。

凡符合以上条件或原则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为法律所承认,受法律保护,又为法律所约束。法律保护双方的权利,又要求双方各自承担义务。当事人双方必须恪守合同规定,按规定条款履行合同,任何一方都无权片面变更或废止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合同是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审理争议时,根据合同规定条款按照法律判定责任方履行义务,赔偿对方的损失,并在必要时强制执行,需要指出的是,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不仅无效,当事人还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合同的基本内容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地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双方买卖一定货物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各自履行约定义务的依据;也是一旦发生违约行为时,进行补救、处理争议的依据。为此,一项有效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必须具备必要的内容,否则就会使当事人在履行义务、进行违约补救或处理争议时产生困难。一般说来,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应包括以下5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合同的标的。主要包括:

(1)货物的品名和货物的品质规格。这是构成合同标的的主体,确定价格的主要依据,核定是否正确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合同中对此必须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2)货物的数量。销售合同对买卖货物的数量,一般均应作出明确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不作明确规定时,也应用明示或暗示的方法规定如何确定数量的方法。

(3)货物的包装。包括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的用料、方式、单位包装的容量,装满、装饰等,如由买方提供包装或装潢材料、物料的,则还须确定保证卖方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所需材料和物料到达卖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以及包装物料未能如期到达的责任。

(4)货物的检验。货物检验是对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的检验。确定所交货物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检验通常涉及检验的机构、时间、地点、方法以及检验证书的效力。按长期形成的习惯做法,国际销售合同的货物是由第三者,即专业检验机构或公证机构进行的。检验机构、方法、时间、地点不同,其结果可能不同,所以,必须事先在销售合同中作出规定。检验证书作为收取货款的依据和证明货物状况的依据,也应事先在合同中确定。

(5)货物的所有权和工业产权。买卖的货物必须是任何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的货物。这在法律上称为卖方对所售货物的权利担保,即卖方应保证对所售货物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他有权出售该项货物,并保证买方能安稳地占有和支配货物而不受任何第二方的侵扰。也就是说,卖方不能把非法侵占他人权利得来的货物出售给买方,以致使买方遭到该项货物的合法权利人(包括所有权和抵押权)的追索或指控,买卖的货物还必须及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著作权)要求任何权利或提出请求的。在销售合同中,对于货物的所有权和工业产权等权利的担保未作规定的,如发生纠葛,应按《公约》或合同所适用的国内法处理。

2、货物买卖的价格。价格对构成一项销售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也是对买卖双方利益影响极大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实际业务中,通常都需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至少应该规定如何确定价格的方法。例如,可以规定按交货日期某一交易所的收盘价来确定价格。

3、卖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主要是交付货物、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和转移货物所有权3项。其中最基本、最主要的是交付货物。因为交付货物是基础,卖方只有交付了货物,移交单据和转移所有权才有可能。交付货物要涉及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因此一般都需在销售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如果对其中某项或某些问题未作规定,则可按《公约》或国际惯例办理。

4、买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中要是支付货物价款和收取货物两项,其中支付货款尤为主要。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通常要确定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还要确定使用何种货币作为结算和支付的货币。至于收取货物问题,在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工具接货的合同中,应规定买方按时安排运输工具及事先发出通知,以便卖方及时装运货物;由卖方负责安排时,应涉及买方不及时接收货物的额外运输以及仓储费用的负担问题。买方在任何情况下不接收或不及时接收货物还涉及货物的损失问题。这些问题都直接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在销售合同中大多要求规定得比较具体。倘若未作规定或规定不够具体时,则按双方已确定的习惯做法或国际惯例处理。如惯例或习惯做法又不明确时,则容易引起争议。

5、争议的预防与处理。销售合同订立以后,倘若发生争议,势必影响合同的履行或预期效益的实现。因此,对合同订立后可能发生的争议或问题,须在合同中订立适当的预防性条款。例如,出口人为了保证能按时交付货物,在合同中规定符合要求的信用证必须送达买方的期限。除了根据具体情况需要规定的预防性条款外,还有一般交易通常都需规定的对货物不符提出异议的期限和索赔依据的条款,以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的免责条款等。至于一旦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争议发生后,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由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调解,是较好的办法,此外还有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由仲裁机构解决的办法。仲裁较之法院诉讼,有程序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处理案件迅速、气氛较缓和、法律效果较好等优点。根据惯例和一些国家的法律,凡采用仲裁方法处理争议,当事人之间必须订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方能受理,当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时,一般可以起到排除法院对该争议案的受理权。仲裁协议的订立,以在合同中订立较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较为方便且易取得协议。事后订立有时会遭到受损方的拒绝,而由受损方诉诸法庭。所以,在一般的销售合同中都应订立如有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通过仲裁解决的条款,包括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以及裁决的效力等内容。在我国与对方国签订的政府间贸易协定中,如订有仲裁条款的,则在销售合同中可以省略,发生争议时,按政府间协定的条款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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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货物销售合同船运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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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概述

1.1 这些一般条款旨在与国际货物销售同(仅用于旨在转售的制成品)的具体条款(A部分)结合使用。但亦可单独并入任何销售合同。在一般条款(B部分)独立于具体条款(A部分)而单独使用的情况下,B部分中任何对A部分之援引都将被解释为是对双方约定的任何相关的具体条款之援引。一旦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具体条款相抵触,则以具体条款为准。

1.2 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条款(即一般条款和双方约定的任何具体条款)没有有明示或默示解决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应由:

A.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公约。以下称GIGS)管辖;及

B. 在CISG对这些问题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则参照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来处理。

1.3任问对贸易术语(如EXW、FCA等)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国际商会出版的的相关术语之援引。

1.4任何对国际商会出版物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合同成立时的现行版本之援引。

1. 5除非书面约定或证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都是无效的。但,若一方当人的行为已为另一万当事人信赖,那么,就此而言,该方当事人就不得主张此项规定。

第2条 货物特征

2.1双方约定,除非合同明确提及,卖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说明书、传单、广告、图示、价目表中包含的任何有关货物及其用途的信息,如重量、大小、容量、价格、颜色以及其他数据,都不得作为合同条款而生效。

2.2除非另有约定,尽管买方有可能得到软件、图纸等、但他并未因此而获得它们的产权。卖方仍是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唯一所有者。

第3条 货物在装运前的检验

若双方已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检验货物,则卖方必须在装

运前一个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已在约定地点备妥待验。

第4条 价格

4.1如果没有约定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卖方现行价目表上所列价格。若无此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此类货物的一般定价。

4.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此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并且不能进行价格调整。

4.3A-2表格所示价格(合同价格),包括卖方根据合同所负的任何费用。但,如果卖方负担了按合同规定应由买力承担的任何费用(例则术语下的运费或

保险

费),那么,此数额不应认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价格中,而应由买方偿还卖方。

第5条 支付条件

5.1除非另有书面的,或可从双方间先前交易做法推知的其他约定价款和任何其他买方欠卖方的金额,应以赊帐方式支付,并且支付时间为自发票日起30天。到期金额,除非另有约定,应以电传方式划拨至卖方所在国的卖方银行。记入卖方帐户;并且当各别拥金额以即可动用之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时,就认为买方已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2若双方约定贷款预付且再无其他表示,则除非另有约定,应认为该预付款是对全部价款的预付,已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必约定交货期间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动用的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如果双方约定仅预付一部分合同价款,则余额的付款条件按本条所述规则办理。

5.3如果双方约定以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买方必须安排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卖方。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的兑现方式应为即期付款,并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5.4若双方约定以限单托收方式付款,则除非另有约定,应为付款交单(D/P)。在任何情况下,交单都应按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5.5在双方已约定货款支付由银行保函作担保的措况下,买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前至少30天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间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过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根据此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备用信用证。

第6条 延迟付款的利息

6.1如果一方有一定金额的款项到期未付,则另一方有权取得该款项自到期日至付款日的利息。

6.2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比付款地支付货币现行的对信誉良好

借款

者计收的银行平均短期贷款利率高2%。若在该地没有这样一个利率,则以付款货币国的同一利率为准。如果两地都没有这样的利率,则应以付款货币国法律所确定的适当利率为准。

第7条 所有权的估留

若双方已经有效地同意保留所有权,则在付款完毕前,货物所有权仍属卖方。或按其他约定。

第8条 合同交货术语

除非另有约定,应以“工厂交货”(EXW)为交货术语。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应提供适用的国际商会贸易术语所指明的单据(如果有的话);若无国际商会贸易术语可适用,刚按先前交易做法办理。

第10条 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相应的救济措施

10.1如果发生任何货物的迟延交付,则买方有权要求预定损害赔偿。每迟延一整周,其金额为该些货物价款的0.5%,或约定其他比率,但以买方通知卖方交货迟延为前提。

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15天内照此通知卖方,则损害赔偿金应从约定的交货日或约定的交货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草,如果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超过15天才通知卖方,刚损害赔偿金应从通知日起算。延迟交货的预定损害赔偿金不应超过迟交货物价款的5%,或其他可能约定的最高数额。

10.2如果双方在A-9表内约有一个解约日期,对于至解约日尚示交付的货

物理

学,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包犄不可抗力事件),买方可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若第10.2不适用,且在买方有权取得第10.1条规定的预定最高损害赔偿金额时,卖方仍示交货,则买方可书面通知对迟延交付之部分的货物终止合同,但以卖方在收到该通知后5天内仍未交货为前提条件。

10.4在按第10.2条或第10.3条终止合同的情况下,除了在第10.1条下已付的或可付的任何金额外,买方还有权请求不超过未交货物价款10%的额外损失赔偿。

10.5本条的救济措施不包括对延迟交货或不交货的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第11条形码 货物不符

11.1买方在货到目的地后应尽快验货,买方就绪当在其发现或应当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天内将不符之处书面通知卖方。

另外,如果买方在货到目的地之日起12个月内未通知卖方货物不符,则他无论如何不能因货物不符请求任何救济。

11.2尽管存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的交易过程中常风的轻微不符,货物仍被认为是符合合同规定,但买方有权对此不符,要求特定要求特定贸易中或双方交易做法中通常的价格减让。

11.3如果货物不符(只要买方已经第11.2条通知了货物的不符,但未在该通知中决定留存这些不符货物),卖方可选择:

A) 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用符合合同的货物替代不符货物;或

B) 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修复不符货物;或

C) 偿还买方不答货物支付的价款,并因此终止这些货物的合同

对按照以上第11.1条通知货物不符之日起至按第11. 3(A)条提供替代品或按11.3(B)条修复货物之间的延迟期,每延迟一周,买方有权请求第10.1条所规定的预定损害赔偿金额;这些赔偿金额可与第10.1条下应支付损害赔偿金额(如果有的话)合并计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总计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5%。

11.4如果直到买方根据第11.3条已有权获得最高预定损害赔偿金额之日,卖方仍未履行其在第11.3条下的义务,买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不符货物那部分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此通知5天内进行修复或提供替代货物。

11.5如果按第11.3(C)条或11.4条规定终止合同,那么,除了按第11.3条作为返还价款和延迟损害赔偿所支付或应支付的数额外。买方可请求不超过不符货物价款10%的任何额外损害赔偿。

11.6若买方选择保留不符货物,则买方有权取得等产符合合同时此货物在约定目的地的价值与所交不符货物在同一地点的价值的差额,但最多不应超过该货物价款的15%。

11.7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本条(第11条)项下的缴济方法不包括货物不符的任何其他救济方法。

11.8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在货物到达之日起2年后,买方不得对货物不符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双方明确约定在此期限届满之后,买方将不以货物不符为由或作出反诉以对抗卖方因买方不履行本合同而提出的任何诉讼。

第12条 当事人间的合作

12.1买方应及时将其客户或第三者就所交付的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向其提出的任何权利请求,通知卖方。

12.2卖方应及时将可能涉及买方的有关产品责任的任何诉讼,通知买方。

第13条 不可抗力

13.1一方当事人对其未履行义务可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

A)不能履行义务是由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所致,及

B) 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到他已把这一障碍及其对其他履约的能力产生影响考虑在内,以及

C)他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障碍或其影响。

13.2请求免责的一方当事人,在他知道了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之后,应以实际可能的速度尽快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允责的原因消除时也应发出通知。

如果未能发出任一通知,则该当事人应承担其原可避免的损失赔偿责任。

13.3在不影响第10. 2条效力的前提下,本款下的免责理由,只要且仅在此限度内该免责事由继续存在,可使未履约方得以免除损害赔偿之责任,免除处罚及其他约定的罚金,免除所欠款项利息支付之责任。

13.4若免费的原因持续存在6个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不经过通知对方即可终止合同。

第14条 争议的解决

14.1除非另有书面协议,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最终应由按照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仲裁员,根据此规则进行仲裁。

14.2以上的仲裁条款并不妨碍任何一方要求法院采取临时或保全措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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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空乘,运输,销售,全文共 5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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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中国民航事业的发展,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中国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_________(以下简称双方),就委托和代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名词解释

1.销售代理人-----指受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委托,在约定的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名义代为处理航空客货运输销售及其相关业务的营利性企业。

2.航空货运单-----指托运人或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填制的,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为在承运人的航班上运输货物所订立合同的初步证据。

3.货物托运书-----指托运人办理货物托运时填写的书面文件,是据以填开航空货运单的凭据。

4.运输凭证-----指承运人经民航总局注册批准的客票及行李票、货运、退款单等有价证券的统称。

第二条 委托和代理

1.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方)在_________地区范围内代理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货物运输销售业务。

2.委托方有权对代理方进行业务检查和业务监督,代理方愿意接受委托方的业务检查和业务监督。

第三条 业务范围和职责

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37号令第一章第二款规定,代理方代表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下列销售业务:

1.按照委托方的规定办理货物(包括鲜活物品)吨位预定的有关服务事项。

2.使用委托方的货运单,为委托方填开按委托方指定运价销售的货运单,代理方应向委托方定妥吨位、并按照委托方的规定和运价收清一切款项后,方可填开委托方指定航班的货运单。

3.合理的安排、陈列和分发委托方提供的班期时刻表、货物托运规定以及宣传资料(有关货物运价资料,由代理方自行订购)。

4.正确指导托运人填写货物托运书。

5.正确填制销售报表。

6.办理委托人指定的其它业务。

代理方愿意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办理上述业务。

第四条 代理方企业性质、营业地点及人员

1.代理方必须取得中国的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取得:

(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一类空运且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及外经贸部批准的经营许可证。

(2)登记有国际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的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2.代理方的营业地点应且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并且其面积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的独立营业场所为指定的货物运输销售点。

(2)有至少一台直线电话和-台图文传真机。

(3)有不少于两个保险柜和标准的磅秤。

(4)有必要的安全防火、防盗设务和措施。

(5)营业场所的门面应面向能行驶机动车的道路,在门外有适量的车辆停放处。

代理方同意在且备以上条件的地点进行营业。

3.委托方认为代理方的营业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两个以上柜台,其中一个用于填开货运单,另一个用于收款。

(2)有供托运人休息和填写货物托运书的地方。

(3)有航空货物托运须知、航线图、班期时刻表、运价表、保险须知、意见箱、投诉电话号码、问询服务电话号码、营业时间。各种指示牌要规范、齐全、准确、醒目。

(4)有现行有效的民用航运输规单制度和与经营销售代理业务相适应的资料及业务操作手册。

代理方同意按以上要求实施装修和布置,并保持良好状态。

4.委托方要求代理方在对从事货运销售的工作人员管理上应做如下工作:

(1)代理方直接或间接从事货运销售(包括镇开货运单和收款)的人员,必须是政府的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正式职工或合同工,不得使用临时工。

(2)有成文的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奖罚办法,并且贯彻实施。

(3)至少三人持有中国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颁发或认可的业务合格证书(简称上岗证)。

代理方同意按委托方的要求管理从事国际货运销售的工作人员。

5.双方一致认为,为保证工作质量,代理方的工作人员不宜频繁更换,应保持稳定。若代理方人员变更,应立即通知委托方。

第五条 规章及运价的遵守

1.委托方应向代理方提供其有关销售和财务的规定、规章、运价、承运条件、班朋时刻表和其它必要资料,上述资料如有修改或补充,应尽早通知代理方。代理方愿意正确执行委托方提供的一切规定、规章、运价、承运条件、班朋时刻和其它资料。

2.委托方向代理方提供有关销售和财务的规定、规章、运价、承运条件、班期时刻表和其它资料的方式是:书面交、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图文传真、电子邮件和其它双方同意的方式。

第六条 运输凭证的使用和保管

1.代理方为委托方办理国际运输销售业务,应使用委托方的货物运输凭证。

2.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委托方提供运输凭证给代理方。其后,代理方需要运输凭证时,应在_________天前有计划地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应根据其销售及汇款情况向代理提供所需的运输凭证。

3.委托方要求代理方有_________位工作人员作为指定领取运输凭证人员,并按委托方的规定办理领票证。代理方指定的人员对所领取的运输凭证,有保证安全和保管的责任。

4.委托方发放运输凭证过程中,当代理方在委托方的运输凭证发放登记薄上签名之时起,即视为代理方的保管责任开始。在代理方保管责任内,如果发生空白货运单遗失、破损、被盗等情况,代理方必须在当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方(包括代理方的处理意见),并且必须按每份空白货运单人民币_________元向委托方赔偿。如果遗失或被盗的空白货运单被冒用,代理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代理方不得擅自把委托方的运输凭证转让他人代售,或者在非指定的销售地点填开。

6.代理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运输凭证,于每次结算时向委托方送交运输凭证清单。

7.委托方要求代理方按照运输凭证的序号顺序使用,不得跳号;每日把运输凭证取出和放入保险柜,必须有完善的登记手续。代理方承诺严格按照要求使向委托方负责。

8.代理方应正确填写委托方的运输凭证,并应对运输凭证所列明的相应价值向委托方负责。

9.委托方发放的运输凭证,届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有权随时检查运输凭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当委托方认为必要时,可以不事先通知,而向代理方收回发放的运输凭证,代理方必须予以配合和协助。

第七条 代理手续费的交付

1.对代理方使用委托方的货运单办理销售业务,委托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货物运输纯委托方承运航段的代理手续费费率是:_________%,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运输非委托方承运航段的代理手续费按实际代收航空运费的_________%支付,计算方法同上。

2.委托方对代理以下业务不付给代理手续费:

(1)被委托方授权填开的代理人因业务需要产生的特殊优惠运输。

(2)不属于委托方的其它收入。

3.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代理方有销售业绩、工作质量、航空货源、货运价等情况的变化,有权在因家规定的范围内,不须经代理方的同意,调整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续费的费率,代理方愿意接受委托方调整后的费率。

4.委托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续费的方式:

(1)方式一:代理方在做销售报表和送交销售报表的同时,将所代理的货运销售收入总额(不含本条第二款的业务收入)扣除本合同规定的应得的代理手续费,余款以人民币汇入委托方账户,或以现金方式送交委托方。

(2)方式二:委托方根据代理方送交的销售收入总额,计算应付代理手续费,凭代理方开具的有效发票,以支票或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在委托方收款后30天内,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委托方向代理支付的代理手续费,在委托方存放期间,不计算利息。

(3)委托方以上述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代理手续费。

第八条 财务结算

1.代理方同意在委托方认可的银行开设独立账户,专门并且只限存放代理委托方业务的代收款项。代理方代收的款项,应在当天全部存入银行账户中。除以本协议第七条第四款中的“方式一”支付代理手续费外,该账户中的所有款项从银行支出的唯一目的地,是委托方开户银行的账户。

2.代理方代收的货运销售款及该款项在银行发生的利息,属于委托方所有,代理方无权占有、处理、使用。

3.委托方与代理方的结算期每_________结算一次。代理方应按期根据已销售的货运情况,填写销售报表,连同货运单财务联、作废的完整货运单和银行汇款证明于结算期后五日内送交委托方。委托方有权更改与代理方的结算期。

4.代理方应指定财务结算人员。如果代理方变更或临时替换财务结算人员,必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委托方。

5.代理方应按照委托方的帐务交接日期,以航班捎带、特快专递、选派专人等方式与委托方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6.由委托方规定的帐务交接手续,以及各项表格的填制方法,代理方愿意遵照办理。

第九条 债务和其它费用

1.代理方不得以委托方的名称或名义对外举债;代理方与其客观存在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等发生的债务、费用,全部由代理方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2.为方便业务的开展,委托方应提供代理方用于营业柜台张贴的班期时刻表;如果代理方所需班期时刻表的数量较大,委托方应有偿提供给代理方。

3.代理方为委托方代理销售业务所产生的场地租金、水费、电费、电话费、电报费、通信专线租赁费、购买或租用民航计算机货运系统及设备的费用、代理方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奖金、交通费、装修费、设备费和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代理方负担。

第十条 担保

为了顺利执行本协议,按时结清帐目,代理方应以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或每张货运单_________元提供保证金、或等值的房地产抵押等委托方认为满意的担保。

第十一条 转让

代理方进行业务活动所用的名称或代理方业务活动地区,应是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所确定的名称和地区。本协议所规定的代理方的权利和其它职责,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代理方不得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者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二条 工作差错的责任

1.因委托方的原因,使有关规章、运价、通知不能及时传达到代理方指定的接受地点时(包括图文传真号码、电话号码),因此而发生的工作差错,由委托方承担责任。因代理方变更地址、传真号码、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后,未通知委托方,致使委托方的有关规章、运价、通知不能及时送达代理方所造成的工作差错,由代理方承担责任。

2.因代理方不按规定操作或工作疏忽,所发生的工作差错,由代理方承担全部责任。

3.对于因代理方差错造成航班延误、货主投诉和其它后果,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代理方承担。

4.当因工作差错,而发生航班延误、货主投诉和其它后果时,不论是委托方还是代理方的责任,双方应本着服务第一、货主至上的原则,互相合作,共同做好善后工作。委托方在上述事情发生后,实施处理时,可以全权处理,而不需事先征得代理方的同意,代理方愿意在三天内把因差错而产生的全部费用交付委托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代理方的违约责任:

(1)代理方违反委托方有关办理货物预定吨位的规定,造成委托方航班吨位虚耗,代理方应按每吨人民币_________元向委托方交付罚款。

(2)代理方不真实填写或使用货运单,除应负法律和经济责任外,还应按每份货运单人民币_________元向委托方交纳违约金。

(3)代理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五款,除立即归还票证外,还应按每份货运单人民币_________元向委托方交纳违约金。

(4)代理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第一-和第二款,除立即归还全部款项外,还应按国家有银行的最高放贷利息,向委托方交纳违约金。

(5)代理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第三款,应向委托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约金=应交代收款数×0.5%×超过天数。

(6)代理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一条,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并赔偿委托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7)代理方拖欠已销售的会计联,按照本条第五款的规定计算违约金,从保证金里扣减。只有补足违约金及保证金后,代理人才能按规定重新领取货运单。

2.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委托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委托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除应立即交付代理手续费外,还应从结算日后第30天起,每天按银行利息计算数额,交纳违约金。

第十四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2.协议双方为执行本协议而签订的与本协议相关的协议附件和相互交换的文件,应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受本协议的约束。

3.在执行本协议期间,本协议中与中国政府颁布的法令、法规相抵触条款,自动失效,失效的条款不影响其它条款的生效。

4.本协议生效后,协议一方违反合同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书面要求_________天内改正。如超过期限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如果代理方被撤销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或营业执照,本协议立即终止。

6.本协议终止后,由双方财务部门办理结帐清算。对属于委托方的运输凭证,代理方应列单全部交还委托方;对属于代理方印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单据,应予以销毁。

7.协议终止式失效后,双方在结清账目的过程中,委托方有权从代理方的保证金中扣除代理方欠委托方的所有款项,并退还剩余的保证金。

8.在本协议终止之前,协议双方均应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上述终止不应解除缔约任何一方在协议有效期间根据本协议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五条 修改和补充

1.双方在执行或解释协议的过程中,遇有不同意见,应友好协商解决。

2.任何一方要求修改或补充,需经协议双方书面确认。未获双方书面确认之前,应执行原协议规定的条款。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和仲裁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委托方和代理方各持一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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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空调销售安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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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订购大金空调一批,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开通,同意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一、产品名称、型号、产地、数量、金额如下: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元)办公室123456789rhxyq14sy1rhxyq12sy1fxsp100fxdp63fxdp45fxdp40fxdp32fxdp28fxdp售楼部rzp450pay1rzp400pay1rzp300pay1fzsp125fzsp90fzsp71211661合计(元)品牌产地fzsp56fzsp3642计费管计设备合安装材料风合序号设备名称数量移机移机费1234567rmxs160fjdp63fjdp45fjdp40fjdp36fjdp32风

二、产品质量211322管1、乙方供应的空调质量以上海大金产品的样本和说明书上的技术数据为标准。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德有关规定。2、乙方保证其供应的空调设备是全新的合格产品。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要求。

三、交货时间1、空调安装工期跟甲方装修同步配套进行。XX年设备安装调试工作。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空调设备、技术资料、安装、安装材料、风管等,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月日前完成空调2确实是乙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乙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配件等补上,且不计费用。3、空调设备在安装完毕后,乙方与甲方一起进行空调调试运行验收。因空调设备自身质量问题或安装出现差错,乙方应完全负责。乙方负责协调设备安装及调试运行的负责人为:,联系方式为:。4、空调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要免费提供空调安装过程中的水、电等必要条件及其他相应配套工作。交货地点:

四、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场地。1、交货地点:五、验收方法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双方根据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各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由乙方处理解决。此次验收仅是对货物的包装、外观、数量等的检验,最终质量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2、安装调试后对空调设备运行性能进行验收,以空调连续稳定正常运行效果良好为准,由甲方组织各相关方参加,最终结论以各方签字确认为准。3、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合同设备的主材、辅材的品牌、型号等,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无偿调换至原品牌的规格、型号。

六、付款方式1、设备到现场支付合同总价的70%,空调设备安装并调试完毕甲方验收通3过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到期后无息返还。2、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符合萧山当地税务要求的发票,支付到95%时提供全额发票。

七、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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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货物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0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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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销售合同(详细版)

编 号(No.):

签约地点(Signed at):

日 期(Date):

卖方(Seller):

地址(Address):

电话(Tel) : 传真(Fax):

电子邮箱(E-mail):

买方(Buyer):

地址(Address):

电话(Tel): 传真(Fax):

电子邮箱(E-mail):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The undersigned Seller and Buyer have agreed to makethe following transaction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et forth asbelow:

1. 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Name, Specifications andQuality of Commodity):

2.数量(Quantity):

3. 单价及价格条款(Unit Price and Terms ofDelivery):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释。

The terms FOB, CFR, or CIF shall be subjected to the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INCOTERMS 20__)provided by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 unless otherwise stipulatedherein.

4.总价(Total Amount):

5.允许溢短装(More or Less):

6.装运期限(Time of Shipment):

7.付款条件(Terms of Payment):

8.包装(Packing):

货物应具有防潮、防锈蚀、防震并适合于 的包装,由于货物包装不良而造成的货物残损、灭失应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上用不褪色的颜色标明尺码、包装箱号码、毛重、净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等标记。

The packing of the goods shall be preventive fromdampness, rust, moisture, erosion and shock, and shall be suitable for transportation/ multipletransportation. The Seller shall be liable for any damage and loss of the goodsattributable to the inadequate or improper packing. The measurement, grossweight, net weight and the cautions such as "Do not stack up sidedown", "Keep away from moisture", "Handle with care"shall be stenciled on the surface of each package with fadeless pigment.

9.单证(Documents Required):

卖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

(1)标明通知收货人/收货代理人的全套清洁的、已装船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海运/联运/陆运提单。

(2) 标有合同编号、信用证号(信用证支付条件下)及装运唛头的商业发票一式 份;

(3)由 出具的装箱或重量单一式 份;

(4)由 出具的质量证明书一式 份;

(5)由 出具的数量证明书一式 份;

(6)保险单正本一式 份(CIF交货条件);

(7) 签发的产地证一式 份;

(8)装运通知:卖方应在交运后 小时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买方上述第 项单证副本一式一套。

The Seller shall present the following documentsrequired to the bank for negotiation/collection:

(1)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CombinedTransportation/Land Bills of Lading and blank endorsed marked freight prepaid/to collect;

(2)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______copiesindicating Contract No., L/C No. (Terms of L/C) and shipping marks;

(3)Packing list/weight memo in ______ copies issued by ;

(4)Certificate of Quality in _______ copies issued by ;

(5)Certificate of Quantity in ___ copies issued by ;

(6)Insurance policy/certificate in ___ copies (Termsof CIF);

(7)Certificate of Origin in ___ copies issued by ;

(8)Shipping advice: The Seller shall, within ____hours after shipment effected, send by courier each copy of the above-mentioneddocuments No.

10.保险(Insurance):

按发票金额的 %投保 险,由 负责投保。

Covering _____ Risks for______% of Invoice Value to beeffected by the ____________.

11.检验条款(Inspection):

双方同意以 签发的品质及数量检验证书为最后依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It is mutually agreed that the goods are subject tothe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 and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ntityissued by .The Certificate shall be binding on both parties.

12.品质/数量异议(Quality/Quantity discrepancy):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 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 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属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责任。

In case of quality discrepancy, claim should be filledby the Buyer within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port of destination, while for quantity discrepancy, claim should be filled bythe Buyer within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at port of destination. It is understood that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liablefor any discrepancy of the goods shipped due to cause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Company, Shipping Company, other Transportation Organization /or Post Officeare liable.

13.风险转移与所有权(Risk and Title):

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后转移给买方承担。货物的所有权在买方支付了所有合同价款之后方始转移,但卖方保留所售软件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Unless otherwise provided by the parties, risk ofdamage to or loss of the goods shall pass to purchaser upon delivery. The titleto the goods, except software and oth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which areretained with the Seller, shall pass to the Buyer upon receipt of full paymentby the Seller.

14.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因不可抗力所造成该方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中的义务,则该方不被视作违反本合同,无须向另一方负责,履行相关义务的期限可以相应延长。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战争、暴乱、火灾、爆炸、水灾、政府当局行为。

Force Majeure is defined as circumstances, which areunforeseeable,unavoidable and insuperable. IfForce Majeure causes delay in or failure of a Party’s performance of itsobligations pursuant to this Contract, such Party shall not be considered inbreach of this Contract or be liable to the other Party, and the term ofimplementation of such Party’s respective obligation may be extendedaccordingly. The aforementioned circumstances include, but shall not be limitedto, natural disaster, war, unrest, fire, explosion, flood, acts of thegovernment..

由于上述情形而造成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合理地尽其努力,将此类情形对其履行义务的影响降至最低,而且在此类情形结束之后,马上就此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继续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When a Party’s performance of its obligations pursuantto this Contract is delayed or rendered impossible due to the aforementionedcircumstances, such Party shall immediately inform the other Party, and makeall reasonable efforts to minimize the effect of the aforementionedcircumstances on the performance of its obligations. Furthermore, suchParty shall immediately inform the other Party of the cessation of therespective circumstances and continue to fully perform its obligations pursuantto the provisions of this Contract..

15.迟交和违约金(Late Delivery and LiquidatedDamages):

(1)卖方延迟交货,应向买方按日支付延迟交货部分对应货款金额的_______%的违约金;

(2)买方延迟付款,应向卖方按日支付延迟付款金额的_______%的违约金;

(3)卖方延迟交货或买方延迟付款15个工作日以上,对方有权终止合同,追索违约金,并有权以任何方式收回已交付的货物或已支付的货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If the seller delivers the goods exceed the time limit, he shall pay tothe buyer the penalty at ___% per day of the value of the late-delivered goods.

(2) If the buyer pays exceed the time limit, he shallpay to the seller the penalty at ___% per day of the late payment amount..

(3) Either Party has the right to terminate thecontract and claim for the penalty, as well as the right to retrieve hispayment or delivered goods in any way, where the other Party delays delivery orpayment over 15 workdays, and all of the loss should be afforded by the defaultparty.

16.保证和责任(Warranty and Liability):

(1)卖方保证货物在交货时符合规格,并保证在货物启用日期开始 月内,或在提货或交货后(以较早日期为准) 月内,货物不会出现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

(2)第(1)款所述的保证取决于以下的条款和条件:

(a)对于应买方的要求而对货物规格作出的变更和改动所导致的货物缺陷,卖方不承担责任;

(b)对于任何由于合理磨损、有意损坏、疏忽大意、使用不当、不遵循卖方指导、未经卖方同意对货物进行错误使用、改动或修理而造成的缺陷,卖方不承担责任;

(c)保证范围不包括非卖方制造的零部件、材料或设备,在此类情况下,买方将有权从该零部件、材料或装备的制造商对卖方所作的保证中受益;

(3)如果买方希望就任何其声称有缺陷的货物提出索赔,买方必须在提货或交货之日起____天内将该等索赔书面通知卖方。

(4)如果买方根据本条提出了有效的索赔,卖方可以选择无偿更换货物,或者向买方退回货物的全部或部分价款,此后卖方对买方不再负有任何责任。

(1) The Seller warrants that the Goods shall conformto specifications upon delivery, and that no material or technical defectsshall appear in the Goods for a period of _____ months after commencement ofuse, or for a period of ______ months after the earlier of collection ordelivery of the Goods.

(2) The warranty provided in Paragraph(1) shall besubject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et forth below:

(a)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defects in theGoods resulting from modifications or changes in specifications if theaforementioned modifications or changes were requested by the Buyer;

(b)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defects causedby normal wear and tear, wilful damage, negligence, improper usage, failure tofollow the Seller’s instructions, incorrect usage without the Seller’s approval,modification or repair;

(c) The warranty does not extend to parts,accessories, materials or equipment that was not manufactured by theSeller. With regard to any one part, accessory, material or piece ofequipment, the Buyer shall have the right of benefit with respect to thecorresponding warranty provided by the manufacturer to the Seller;

(3) If the Buyer wishes to claim compensation for anyGoods that it claims are defective, the Buyer shall notify the Seller inwriting of the claim for compensation within ______ days of collection ordelivery.

(4) In the event that the Buyer issues a valid claimfor compensation based on Article 16, the Seller may choose to exchange theGood(s) free of charge, or may elect to refund all or a portion of the paymentprice of the Good(s) to the Buyer. Once this is done, the Seller shall not haveany further liability to the Buyer.

17.责任限制条款(Limitation of Liability):

不论合同其它条款另有规定,不论索赔是根据合同还是侵权(包括重大过失),也不论索赔是因为货物或软件的制造、销售、许可、交付、修理、更换或使用所造成的,卖方对买方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损坏所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违约金)不超过卖方实际从买方收受的货款的100%。如果发生卖方违约的情形,买方应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减损损害的扩大。

不论合同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合同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收入利润的减少、商业机会的丧失以及商誉的损失和任何间接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Notwithstanding any other provision in this contract,the total liability (including for liquidated damages) of the Seller for anyclaim, loss or damage, whether in contract, tort (including gross negligence),or otherwise, arising out of, connected with, or resulting from themanufacture, sale, license, delivery, repair, replacement or use of any goodsor software shall not exceed 100% of the price received by the Seller from theBuyer. If the Seller is in breach of this contract, the Buyer shall take anynecessary measures to mitigate its loss and damages.

Notwithstanding any other provision in this contract,neither party shall be liable to the other party for any loss of profit orrevenues, loss of opportunity, loss of goodwill or reputation, and /or anyindirect or consequential losses whatsoever.

18.争议解决(Settlement of Disputes):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Sales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 In case no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e dispute shall then be submitted to South China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SCIA) for arbitrationin accordance with its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19.准据法(Governing Law):

本合同之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但排除冲突法规则。

The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China,excluding its choice of law rules, shall govern this Contract.

20.通知(Notices):

所有通知用 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 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All the notices shall be written in _____ and servedto both parties by fax/e-mail /courier according to the following addresses. Ifany changes of the addresses occur, one party shall inform the other party ofthe change of address within ____ days after the change.

21.本合同以中英文双语写成,如中英文表述有冲突,以中文为准。

This Contract is written in both English and Chinese.In the event of any inconsistency between the Chinese version and Englishversion, the Chinese version shall prevail.

22.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in _____ copies effective since beingsigned or sealed by both parties. Both copies have equal effect.

卖方(Seller):              买方(Bu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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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空乘,运输,销售,全文共 5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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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中国民航事业的发展,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中国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_________(以下简称双方),就委托和代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名词解释

1.销售代理人-----指受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委托,在约定的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名义代为处理航空客货运输销售及其相关业务的营利性企业。

2.航空货运单-----指托运人或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填制的,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为在承运人的航班上运输货物所订立合同的初步证据。

3.货物托运书-----指托运人办理货物托运时填写的书面文件,是据以填开航空货运单的凭据。

4.运输凭证-----指承运人经民航总局注册批准的客票及行李票、货运、退款单等有价证券的统称。

第二条?委托和代理

1._________XX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方)在_________地区范围内代理_________XX公司的国际货物运输销售业务。

2.委托方有权对代理方进行业务检查和业务监督,代理方愿意接受委托方的业务检查和业务监督。

第三条?业务范围和职责

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37号令第一章第二款规定,代理方代表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下列销售业务:

1.按照委托方的规定办理货物(包括鲜活物品)吨位预定的有关服务事项。

2.使用委托方的货运单,为委托方填开按委托方指定运价销售的货运单,代理方应向委托方定妥吨位、并按照委托方的规定和运价收清一切款项后,方可填开委托方指定航班的货运单。

3.合理的安排、陈列和分发委托方提供的班期时刻表、货物托运规定以及宣传资料(有关货物运价资料,由代理方自行订购)。

4.正确指导托运人填写货物托运书。

5.正确填制销售报表。

6.办理委托人指定的其它业务。

第四条?代理方企业性质、营业地点及人员

1.代理方必须取得中国的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取得:

(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一类空运且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及外经贸部批准的经营许可证。

(2)登记有国际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的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2.代理方的营业地点应且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并且其面积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的_____营业场所为指定的货物运输销售点。

(2)有至少一台直线电话和-台图文传真机。

(3)有不少于两个_____柜和标准的磅秤。

(4)有必要的安全防火、防盗设务和措施。

(5)营业场所的门面应面向能行驶机动车的道路,在门外有适量的_____停放处。

代理方同意在且备以上条件的地点进行营业。

3.委托方认为代理方的营业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两个以上柜台,其中一个用于填开货运单,另一个用于收款。

(2)有供托运人休息和填写货物托运书的地方。

(3)有航空货物托运须知、航线图、班期时刻表、运价表、_____须知、意见箱、投诉电话号码、问询服务电话号码、营业时间。各种指示牌要规范、齐全、准确、醒目。

(4)有现行有效的民用航运输规单制度和与经营销售代理业务相适应的资料及业务操作手册。

代理方同意按以上要求实施装修和布置,并保持良好状态。

4.委托方要求代理方在对从事货运销售的工作人员管理上应做如下工作:

(1)代理方直接或间接从事货运销售(包括镇开货运单和收款)的人员,必须是政府的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正式职工或合同工,不得使用临时工。

(2)有成文的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奖罚办法,并且贯彻实施。

(3)至少三人持有中国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颁发或认可的业务合格证书(简称上岗证)。

代理方同意按委托方的要求管理从事国际货运销售的工作人员。

5.双方一致认为,为保证工作质量,代理方的工作人员不宜频繁更换,应保持稳定。若代理方人员变更,应立即通知委托方。

第五条?规章及运价的遵守

2.委托方向代理方提供有关销售和财务的规定、规章、运价、承运条件、班期时刻表和其它资料的方式是:书面交、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图文传真、电子邮件和其它双方同意的方式。

第六条?运输凭证的使用和保管

1.代理方为委托方办理国际运输销售业务,应使用委托方的货物运输凭证。

2.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委托方提供运输凭证给代理方。其后,代理方需要运输凭证时,应在_________天前有计划地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应根据其销售及汇款情况向代理提供所需的运输凭证。

3.委托方要求代理方有_________位工作人员作为指定领取运输凭证人员,并按委托方的规定办理领票证。代理方指定的人员对所领取的运输凭证,有保证安全和保管的责任。

4.委托方发放运输凭证过程中,当代理方在委托方的运输凭证发放登记薄上签名之时起,即视为代理方的保管责任开始。在代理方保管责任内,如果发生空白货运单遗失、破损、被盗等情况,代理方必须在当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方(包括代理方的处理意见),并且必须按每份空白货运单人民币_________元向委托方赔偿。如果遗失或被盗的空白货运单被冒用,代理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代理方不得擅自把委托方的运输凭证转让他人代售,或者在非指定的销售地点填开。

6.代理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运输凭证,于每次结算时向委托方送交运输凭证清单。

7.委托方要求代理方按照运输凭证的序号顺序使用,不得跳号;每日把运输凭证取出和放入_____柜,必须有完善的登记手续。代理方承诺严格按照要求使向委托方负责。

8.代理方应正确填写委托方的运输凭证,并应对运输凭证所列明的相应价值向委托方负责。

9.委托方发放的运输凭证,届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有权随时检查运输凭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当委托方认为必要时,可以不事先通知,而向代理方收回发放的运输凭证,代理方必须予以配合和协助。

第七条?代理手续费的交付

1.对代理方使用委托方的货运单办理销售业务,委托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货物运输纯委托方承运航段的代理手续费费率是:_________%,计算方法:_________

(2)货物运输非委托方承运航段的代理手续费按实际代收航空运费的_________%支付,计算方法同上。

2.委托方对代理以下业务不付给代理手续费:

(1)被委托方授权填开的代理人因业务需要产生的特殊优惠运输。

(2)不属于委托方的其它收入。

3.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代理方有销售业绩、工作质量、航空货源、货运价等情况的变化,有权在因家规定的范围内,不须经代理方的同意,调整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续费的费率,代理方愿意接受委托方调整后的费率。

4.委托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续费的方式:

(1)方式一:代理方在做销售报表和送交销售报表的同时,将所代理的货运销售收入总额(不含本条第二款的业务收入)扣除本合同规定的应得的代理手续费,余款以人民币汇入委托方账户,或以现金方式送交委托方。

(2)方式二:委托方根据代理方送交的销售收入总额,计算应付代理手续费,凭代理方开具的有效发票,以支票或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在委托方收款后30天内,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委托方向代理支付的代理手续费,在委托方存放期间,不计算利息。

第八条?财务结算

1.代理方同意在委托方认可的银行开设_____账户,专门并且只限存放代理委托方业务的代收款项。代理方代收的款项,应在当天全部存入银行账户中。除以本协议第七条第四款中的“方式一”支付代理手续费外,该账户中的所有款项从银行支出的唯一目的地,是委托方开户银行的账户。

2.代理方代收的货运销售款及该款项在银行发生的利息,属于委托方所有,代理方无权占有、处理、使用。

3.委托方与代理方的结算期每_________结算一次。代理方应按期根据已销售的货运情况,填写销售报表,连同货运单财务联、作废的完整货运单和银行汇款证明于结算期后五日内送交委托方。委托方有权更改与代理方的结算期。

4.代理方应指定财务结算人员。如果代理方变更或临时替换财务结算人员,必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委托方。

5.代理方应按照委托方的帐务交接日期,以航班捎带、特快专递、选派专人等方式与委托方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6.由委托方规定的帐务交接手续,以及各项表格的填制方法,代理方愿意遵照办理。

第九条?债务和其它费用

1.代理方不得以委托方的名称或名义对外举债;代理方与其客观存在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等发生的债务、费用,全部由代理方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2.为方便业务的开展,委托方应提供代理方用于营业柜台张贴的班期时刻表;如果代理方所需班期时刻表的数量较大,委托方应有偿提供给代理方。

3.代理方为委托方代理销售业务所产生的场地租金、水费、电费、电话费、电报费、通信专线租赁费、购买或租用民航计算机货运系统及设备的费用、代理方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奖金、交通费、装修费、设备费和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代理方负担。

第十条?担保

为了顺利执行本协议,按时结清帐目,代理方应以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或每张货运单_________元提供保证金、或等值的房地产抵押等委托方认为满意的担保。

第十一条?转让

代理方进行业务活动所用的名称或代理方业务活动地区,应是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所确定的名称和地区。本协议所规定的代理方的权利和其它职责,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代理方不得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者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二条?工作差错的责任

1.因委托方的原因,使有关规章、运价、通知不能及时传达到代理方指定的接受地点时(包括图文传真号码、电话号码),因此而发生的工作差错,由委托方承担责任。因代理方变更地址、传真号码、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后,未通知委托方,致使委托方的有关规章、运价、通知不能及时送达代理方所造成的工作差错,由代理方承担责任。

2.因代理方不按规定操作或工作疏忽,所发生的工作差错,由代理方承担全部责任。

3.对于因代理方差错造成航班延误、货主投诉和其它后果,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代理方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代理方的违约责任:

(1)代理方违反委托方有关办理货物预定吨位的规定,造成委托方航班吨位虚耗,代理方应按每吨人民币_________元向委托方交付罚款。

(2)代理方不真实填写或使用货运单,除应负法律和经济责任外,还应按每份货运单人民币_________元向委托方交纳违约金。

(3)代理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五款,除立即归还票证外,还应按每份货运单人民币_________元向委托方交纳违约金。

(4)代理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第一-和第二款,除立即归还全部款项外,还应按国家有银行的最高放贷利息,向委托方交纳违约金。

(5)代理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第三款,应向委托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约金=应交代收款数_________0.5%_________超过天数。

(6)代理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一条,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并赔偿委托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7)代理方拖欠已销售的会计联,按照本条第五款的规定计算违约金,从保证金里扣减。只有补足违约金及保证金后,代理_____能按规定重新领取货运单。

2.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委托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委托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除应立即交付代理手续费外,还应从结算日后第30天起,每天按银行利息计算数额,交纳违约金。

第十四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2.协议双方为执行本协议而签订的与本协议相关的协议附件和相互交换的文件,应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受本协议的约束。

3.在执行本协议期间,本协议中与中国政府颁布的法令、法规相抵触条款,自动失效,失效的条款不影响其它条款的生效。

4.本协议生效后,协议一方违反合同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书面要求_________天内改正。如超过期限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如果代理方被撤销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或营业执照,本协议立即终止。

6.本协议终止后,由双方财务部门办理结帐清算。对属于委托方的运输凭证,代理方应列单全部交还委托方;对属于代理方印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单据,应予以销毁。

7.协议终止式失效后,双方在结清账目的过程中,委托方有权从代理方的保证金中扣除代理方欠委托方的所有款项,并退还剩余的保证金。

第十五条?修改和补充

1.双方在执行或解释协议的过程中,遇有不同意见,应友好协商解决。

2.任何一方要求修改或补充,需经协议双方书面确认。未获双方书面确认之前,应执行原协议规定的条款。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和_____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委托方和代理方各持一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代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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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空调销售及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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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销售安装和改装中央空调事宜达成协议,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约定

乙方根据甲方指定品牌、型号购买并安装 中央空调。

二、安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 ;

2、工程地点:__________ ;

3、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

(1)乙方负责空调系统的室内、外机组的安装;

(2)冷媒管、水管等空调管道制作安装(管道根据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安装)及保温;

(3)室内、外机控制线、温控器安装(不含主机电源连接线);

(4)风系统制作与安装;

(5)系统开机调试。

三、合同总价

1、销售及安装总造价 ¥:__________ 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将相应增加:__________

(1)甲方改变设计导致费用增加;

(2)非因双方之原因变更设计导致费用增加;

(3)非因乙方原因的工程延期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如甲方资金未能按时到位、现场不能施工或施工难度增加等);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5)其它。

四、工程期限

1、隐蔽工程工期为 天,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整个工期根据装修进度而定。

2、实际交工期按照主机开机调试时间计算,风口及温控器的安装固定时间内受装修进度影响不计在内。

3、如遇下列情况,由乙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顺延期限:__________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2)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未能准备好施工用水、电、施工场地及其他开工条件;

(3)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如:__________系统布置变更、材料材质变更等;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或其它原因限制施工时间;

(5)因电源未引到位影响调试验收的;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五、材料、设备供应(见附件)

六、工程质量、验收、保修及售后服务

1、双方一致同意:__________乙方交工时甲方经检验未能提出异议则视为质量符合甲方之要求。若甲方不能及时组织验收,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2、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乙方应与返工。

3、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甲方不得动用,否则视同交验;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

4、保修及售后服务承诺

(1)保修期:__________设备部分整机保修期依生产厂家之规定进行保修12个月,压缩机保修三年,从工程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甲方应指定人员与乙方进行联系,并将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当联系人变化时甲方应及时将变化结果告诉乙方。

(3)在保修期内因系统部分质量、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应须更换之零件,费用由乙方负担。因甲方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乙方负责排除,费用由甲方负责。

(4)说明书、相关产品合格证书、调试验收单等在竣工验收时由乙方交甲方签收。

(5)保修期内,甲方需要对工程进行修改时,乙方有权根据修改的工作量收取劳务成本费。

(6)乙方负责甲方原有中央空调及承包范围内中央空调两年的维护、保养。

(7)保修期内,乙方对甲方每次提出的安装质量问题应在2天内整改,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超过时间乙方没有回复,甲方有权另请其它人员负责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工价上浮30%)在乙方的质保金内扣除。

七、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当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式,即人民币大写 ________元整(小写 ________元整),乙方收到此款后开始组织材料设备进场;

2、隐蔽工程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给乙方即大写 ________元整(小写 ________元整);

3、安装调试完毕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给乙方(包含增加工程部份),即大写 ________元整(小写 ________元整);

4、扣该工程款人民币大写 ________元整(小写 ________元整),作为质保金,以甲方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满两年后20日内退付质保金。

八、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及要求,提供乙方施工材料存放用地,施工用水、电,包括清除障碍物。甲方负责提供电源到乙方指定位置;

(2)甲方应协调乙方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

(3)甲方应与物业协调好乙方施工的有关问题,室外机安装位置和因工程改动需改动建筑结构的地方,应由甲方事先征得物业部的同意,并应在进场施工前办好相关手续,如乙方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致使相关管理部门的干预,被迫停工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4)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5)甲方负责主机设备和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协助保护好安装后的设备,防止被盗及损坏;

(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对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7)及时付款义务

2、乙方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物业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

(2)乙方负责设备及附件的购置、运输、加工、制作、安装及交付甲方使用;、

(3)乙方需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进行安装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4)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应做好成品保护及甲方财产保护工作;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或设备损坏,应由乙方负责;

(6)在工程施工中发生非乙方原因致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时,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但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1、根据公平原则,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2、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3、合同规定的合同款项未付清前,乙方所售设备及安装工程的附属材料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所售设备及安装工程的保修期服务。

4、若甲方应付工程款逾期2个月未付,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应付工程款20%的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实际遭受的损失,还可以解除合同并不退已付款且要求赔偿实际遭受的损失。

5、签订合同后,若甲乙双方单方毁约,毁约者按合同总价款的20%赔付对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问题,若协调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合同附件包括预算清单、工程图纸,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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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货物销售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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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产地、数量、单价、金额:产品名称中晚稻(两优)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标准、及质量、重量的检验方法:

1、质量标准:以甲方稻谷存放仓库内存实物为准,乙方验货认可,对货物质量无异议。

2、重量检验方法:以货物入库计量衡器计量为准,货物入库时乙方已经确认数量,并对数量不持异议。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期限:

1、交货地点:甲方稻谷所在仓库(公司号库)。存放在乙方仓库内,货物所有权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货物做任何形式的变动,乙方支付货款后(预付款除外),甲方按照乙方支付货款数量开具对等价值货物的出库单,乙方按照开具的出库单数量转移该部分货物的所有权。

2、交货方式:仓库交货,甲方不承担交货过程所产生的费用。

3、提货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乙方支付货款金额,甲方分批次安排出库。

第四条包装:散装。

第五条损耗及计算方法:甲方不承担损耗。

第六条货款支付及票据结算:

1、先款后货。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支付预付款________万元,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预付款充抵最后一笔货款。在年月日前支付总货款的50%,在月日前支付总货款的80%,在月日前支付总货款的100%。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且双方签订书面结算协议后向乙方开具相应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补充: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未变更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第八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能履行或延期或部分履行的书面证明。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5日,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履行或解除进行协商。如60日内甲乙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产地数量(吨)单价(________元/吨)金额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期支付预付款和货款的,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年期)的1.3倍计算向甲方支付利息。乙方逾期支付预付款或货款达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自行处理货物,乙方已交付的全部预付款及货款不予退还,甲方另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按照甲方指示擅自出库及侵犯甲方的货物所有权,视同乙方为欺诈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倍赔偿。

3、在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货款销售价格在基础聚格上另行增加________元/吨,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月________日支付货款在基础聚格上另行增加________元/吨。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并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若以传真件签署,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传真件有效,乙方有义务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正本在传真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邮寄给甲方。

第十二条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其他条款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整体: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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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产品销售安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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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为了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共同利益,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以及权利和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约定的系统功能及附属产品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

1、本合同约定的系统为无线会议系统,其功能主要包括:会议签到、会议信息浏览、附件资料查阅、会议切换、签到表打印、会议选举投票、会议决策事项投票。

2、附属设备情况

第二条: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若甲方调整采购产品数额、规格或型号的,应当提前 7 日通知乙方,最终以乙方出具的有甲方指定收货人签字的实际发货明细或实际供货安装的数额为结算依据;若甲方调整供货时间或地点的,其中调整供货时间的,应当提前 7 日通知乙方;调整供货地点的,应当提前 3 日通知乙方,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增加费用。

2、乙方交货时应当向甲方提供产品三包凭证,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甲方安排工作人员按照合同要求对产品的数量、包装、颜色等外部属性进行验收,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出具书面验收单;如产品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通知乙方予以更换或补足,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10 日内予以更换或补足;甲方验收时如发现多余产品,有权通知乙方收回,因乙方不及时收回产品而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产品验收合格后立即交付甲方使用,产品毁损或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乙方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及本合同特定的合同目的,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甲方发现已经验收的产品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验收后12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产品质量符合约定。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应当按产品三包凭证所约定的事项及时予以修理、更换或退货。

第三条:系统安装、调试、维护及人员培训 工程地点: 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1、无线会议系统服务器安装及调试

乙方进入工程地点安装之前,甲方应提供用于安装无线会议系统的服务器,服务器要求:操作系统为Window 20xx Server;内存2G及以上;硬盘80G及以上。乙方负责服务器配置及无线会议系统部署、调试。

2、负责无线平板电脑软件设置;

3、无线会议系统网络部署 乙方负责无线会议系统网络部署: 1) 负责确定IP地址段及IP地址设置; 2) 负责无线网络安全设置;3) 负责无线WIFI热点及多点漫游设置(自动切换); 4) 负责路由器及无线接入器设置; 5) 负责网络调试;

4、系统维护及人员培训,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由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整个无线会议系统的使用、维护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服务器无线会议系统的使用、无线网络维护、无线平板电脑使用。培训完成及竣工验收合格后,系统的维护交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系统扩容,本合同约定的无线会议系统为公司自主开发设计,对接入系统的平板电脑点数不限,系统扩容时由乙方按甲方要求增设平板电脑点数。增设平板电脑型号、单价、客户端按本合同所签订型号、单价、客户端执行。

第五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及资金明细

本合同所签工程总款为: 元(大写: 整)。

2、付款方式:乙方在交付工程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乙方出具正式发票 30天内一次性将本合同总款付与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严格执行,违约方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要求按时完成系统安装,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未付金额1‰的违约金。

3、乙方单方面违约的,应退还甲方所交货款,并赔付甲方本合同总金额5 %的违约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4、甲方单方面违约的,应赔付乙方本合同总金额5 %的违约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七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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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货物代理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销售,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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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单位(甲方)委托__________(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产地商品名称规格单位供应单位代销数量包装每件重量备注现货每季可供数,以上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

1、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3、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4、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__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5、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6、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7、争议的解决方式

8、违约金的约定、收取与支付方式

9、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签证机关______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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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设备销售安装合同范本的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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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销售安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和考核,以平等互利为原则,以共同开发 太阳能热水器市场为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下,甲、乙双方签定此经销合同,以方便双方共同遵守,确保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合同内容如下:

一、经销范围:

经乙方申请,甲乙考核后,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自治区) (市、地区)独家代理经销 牌太阳能热水器,甲方不能在此区域内设立其它经销处,乙方应积极完成区域内市场开发,品牌宣传工作,完成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乙方不得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

二、销售任务: 根据当地太阳能市场销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一年内完成销售 台( 孔)的任务。如果有明显证据证明乙方在一年内无法完成任务的50%,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否则甲方无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三、提货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7天内乙方不提货,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第一次提供不能少于 台,每次发货应款到账后发货。

3、在运输途中如有损坏的情况,乙方应积极与当地货运部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可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与货运部协商解决。

四、产品质量: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承诺产品质量保修五年,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免费负责调换或修理,如果因为乙方行为造成产品不能正常销售或使用,甲方收取适当成本费用,负责调换或维修。

3、甲方根据真空管卡,补偿出现问题的真空管。

4、需要维修或调换产品和部件时,乙方应先将有问题产品或部件返还给甲方,甲方验收核实后,提供调换或修理。

五、供货价格:

甲方按全国统一供货价向乙方供货,具体产品价格及相关问题参考《太阳能统一供货价格表》执行。

六、销售支持政策:

乙方有权享受甲方的相关政策支持,具体细节参考《太阳能销售政策执行》。

七、合同有效期1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应向另一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合同仲裁地为甲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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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销售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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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采购 太阳能,为了保证全面地改造各自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质量标准及乙方质量的要求达到乙方企业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且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

1、乙方于月(甲方应保证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在签定合同后即付总价金额的%作为定金,乙方安装完毕后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 %(自送货日起,因甲方原因不能安装完毕的,10天内应付清全部货款)。乙方安装完毕后,通知甲方,当天进行验收,如三天内不进行验收,则视工程验收合格,后期改动则应付相关费用。

第四条、保修条款:

乙方保证所出售之标的具有约定及法律规定之品质,并同意太阳能主机免费包修期为 年(主机包括:太阳能热水器水箱、支架、真空集热管),配件为期 年(配件包括:上下水管、混水阀)。在包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合同交货,延迟交货超过 天(因天气原因、甲方原因除外),要承担总货款 %的赔偿金。甲方未能按期付款,自安装完毕日起,按所欠款项每日罚款 %.在甲方未付清货款前,合同中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若甲方未能按上述支付款项,逾期未付款项达 天时,乙方有权中止甲方对该设备的使用,并有权随时取回作为合同标的的设备,甲方已付款项不退。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条款

如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无法达到合同所约定的质量与性能,或乙方无法在故障出现后修好因设备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可退货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施工责任

1、 甲方需把电源、冷、热水源接至设备处,设备如需另做基础由甲方负责解决。项目现场已安装设备由甲方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设备安装途中或已完毕,甲方更改安装位置,需另行支付人工费、材料费,具体按现场商谈(最低按 元起)。

2、 乙方施工期间自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造成乙方自身、甲方或其它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纷争时,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正本及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变更,经双协商后制成合同附件,双方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后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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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智盘管理系统销售及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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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甲方智盘管理系统销售安装,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销售范围及工作职责

1、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及安装智盘管理系统,并由乙方负责设备清单的安装调试,确保该系统正常使用运行。(一卡通的对接需甲方配合与园一卡通厂家商议,包括原一卡通的读卡器采购、系统对接调试等)

2、乙方组织具备智盘管理系统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甲乙双方商定的智盘管理系统安装工作。乙方须自行配备相关系统安装设备及相关工具。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重大障碍及应急维护需要保障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调度。

2、乙方在维修维护过程中,由于工作疏忽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全规定,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责任。

3、积极配合甲方与客户及原一卡通厂商进行业务及技术上的沟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给甲方免费安装智盘管理系统,甲方最终用户享有该系统的使用权,乙方享有系统的所有权。

2、乙方负责系统升级工程质量等,并承诺给予整个项目一年质保;

3、乙方必须给予甲方提供系统正常使用的保证,包含机器的保修(除人为原因损坏需要更换零件外)、上门维护、免费培训等。

4、乙方提供号码做为故障报修电话,因变更报障电话,需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第三条 合同标的、价格

乙方愿意向甲方出售,甲方愿意从乙方购买“一卡通系统”一套,具体包含下列产品(以下简称合同产品):

序号品名单价(元)数量单位金额(元)

1筑波智能一卡通应用系统软件V2.0 1套

2筑波智能一卡通第三方接入系统软件V2.0 1套

3多媒体自助结算台(包含筑波POS机控制软件V1.0) 4台

4小腰盘(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软件V1.0)) 个

斜纹碗(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软件V1.0)) 个

中碗(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软件V1.0)) 个

圆深盘(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软件V1.0)) 个

翘脚盘(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软件V1.0)) 个

大翘脚盘(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软件V1.0)) 个

大碗(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软件V1.0)) 个

八角方盘(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软件V1.0)) 个

浅盘(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软件V1.0)) 个

项目合计

合计:

将双方协商项目整体折扣打八五折。

最终优惠报价=项目合计×85%=¥__.00(人民币__元整)

注:

1、产品质保1年,一年后维护费用按设备价格5%计算。

2、产品不含扣费读卡器,需要用户自行向学校现有一卡通厂家采购

3、对接费用不含一卡通厂家收取费用。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项目总额为:人民币__元整(¥__.00)。

2.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需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50%{人民币__元整(¥__.00)}作为预付款;乙方同时出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设备到场安装验收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需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50%{人民币__X元整(¥__X.00)};乙方同时出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五条 交付期限

1、合同签订生效后 2 个自然日内乙方应进场开始实施项目;

2、合同签订生效后智盘系统硬件设备7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完毕。

3、设备安装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调试完毕。(调试需要元一卡通厂家配合,并且采购方需提供一卡通厂家的读卡器及对设备接商务号。)

4、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所有智能餐具到货。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对不及时将项目款费用支付乙方的,每延迟一天按项目总额的费用的3‰支付乙方违约金。

2、 乙方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使用故障,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即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 战争、罢工、停电、政府和军队行为等)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其它两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15)个日历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防城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合同章(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 系 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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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货物代理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销售,全文共 1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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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显示器代理销售协议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长久合作,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就_________显示器产品在乙方所代表的区域内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_________显示器。

二、代理区域:_________。

三、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

(1)甲方以代理价格供货给乙方,对完成任务的,给予一定返点和奖励,价格体系如有变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有权利严格控制当地市场价格,维护代理商利益,对经销商、柜台给予不同的价格政策以规范市场秩序,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查看乙方的出货结款帐目。

(3)甲方在货源不稳定的情况下,对乙方应优先配货。

(4)向乙方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宣传品及促销品等。

(5)显示器调价时,对乙方实行合理的价格保护。

(6)甲方根据乙方的市场情况和销量,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广告、宣传支持,并有别于一般分销商。

(7)甲方对产品的售后服务。

(8)甲方有权对该协议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2.乙方

(1)乙方应全力维护_________产品的形象和地位,积极配合一切宣传促销露出度的活动。

(2)有权以_________显示器地区代理名义参加广告、展示会、培训等活动。

(3)有责任与甲方一起维护当地市场,防止并抵制其他地区_________显示器对本市场的倾销,如发现乙方从外地区购进_________显示器,在当地市场进行销售,乙方将立即被取消其代理资格并扣出所有返点和奖励。

(4)乙方要遵守双方协商的销售价格政策,不得以低价抛售,影响市场秩序,否则甲方可根据情况,对乙方处以停货、罚款,直至取消代理资格等处罚。

(5)乙方如连续二个月不能完成甲方每月初制订的销售任务(根据市场情况及占甲方总销量适当的百分比),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提货价进行上浮或取消其代理资格。

(6)乙方遇有大的用户订单,要与其它品牌竞争,甲方可帮助乙方向_________公司申请支持,另附行业订单申请书。

四、订货及结款

1.乙方按甲方制订的提货价格结款,如有变动,甲方会以书面通知为准。

2.甲乙双方应指定有权结款人和收货人,如有变动双方应及时书面通知。

3.甲方对所配送货物仅限_________范围,为提高甲方对乙方送货效率,一次配送不少于_________台,少量提货或加急可自行到中转库自提。

4.乙方订货须通知指定业务员或公司商务(电话:_________)联系确认后,由商务下单送货。

五、其它

1.乙方有义务每月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当地市场的销售分析及市场调查报告,并随时反馈有关市场信息,作为甲方制定价格体系及调整市场策略的重要依据。

2.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任务,可享受适当奖励。

3.该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须出示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双方并交换交换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若有一方提出终止本协议,须提前15个工作日向另一方提交终止合作通知书。

5.在协议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配合甲方人员及相关部门结清双方所有的资金物资和往来帐物,如在此期间未能结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法律诉讼。

6.协议双方本着遵守合同,讲求信誉,互谅互让的原则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及其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违约可以本协议或协议附件作为诉讼的依据。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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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智盘管理系统销售及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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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本合同由 (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1、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 “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2 “开发服务”是指由乙方提供的与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调试、测试、实施等相关的技术应用、组织配合、用户试用等全过程。开发服务的成果最终将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升级服务”也是“开发服务”的一种表现形式。

1.3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所进行的试验。

1.4 “设备”是指甲方所有,并根据合同将其技术服务委托给乙方的设备、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所列示和规定。

1.5 “工具”是指乙方提供,并根据合同用于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设备、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

1.6 “现场”是指甲方为合同标的所选定的地方。

1.7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或签名的文件。

2、合同标的

2.1 甲方同意将 项目委托给乙方,乙方同意承担该系统项目日常系统运维。

2.2 乙方应根据合同的要求,派遣合格的有资格的技术人员,并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要求完成审计厅本级人事管理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并向甲方提供证明完成服务的书面文件。

3、 合同服务范围和期限

3.1 服务的内容与范围:

项目类型名称描述

3.2服务的时间范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4、 合同价格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

5、 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5.1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5.2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合同款的 %,服务期满一年并提交维保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尾款。乙方自收到合同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5.3 乙方收到甲方款项后开具正式的发票给甲方。

6、 质量资质

乙方应具备完善、有效的日常运行维护保证体系,并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

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对甲方的服务事宜。

乙方的日常运维人员必须对所服务的目标有足够的运维经验。

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软件兼容的国际、国家技术标准,确保开发的产品可靠稳定运行。

如乙方严重不能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 技术服务的总体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行业通行的质量标准和国家强制执行的质量标准。

乙方在提供的日常运维服务的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管理制度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是可以控制的,水平是一致的,管理是规范的。

乙方在提供的服务的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甲方正常工作的影响。

8、 承诺与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缺陷和错误,或者由于乙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修改;如乙方不能按期修改,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给付款项,并积极配合乙方的实施和维护工作。

在本合同的现场实施期间,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9、 合同的变更、修改与违约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

如果乙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并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5个工作日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甲方将保留暂停履行本合同的一部份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暂停,甲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乙方负担。

如果甲方行使暂停权利后,甲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乙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乙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10、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合同签字生效后发生的非有关方所能控制的,并非合同方过失的、无法中止的、不能预防的社会和自然事件,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执行时,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价格。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三十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如果不可抗力使交货时间严重影响了合同的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遗留问题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11、 税费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乙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

本合同总价格为含税价,乙方提供的软件产品、技术资料、服务等所有税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12、 分包与外购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进行分包。乙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

乙方对所有分包部分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3、 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甲方应合法使用乙方提供的数据基础表、疑点表及相关资料,并保证不对乙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任何的修改、拆解、解密、复制、出租或出借等侵犯乙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4、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提交签约地或履行地工商管理部门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

15、 其它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鉴证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和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银行: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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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货物销售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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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货方(甲): 编号:

供货方(乙):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经过充分协商、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约束双方公共遵守:

本合同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技术要求、数量、单位、单价、金额详见下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技术参数、图样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金额合计(大写):元整(¥)备注:

一、交货日期及规定: 年 月 日前。

二、交(提)货规定、地点: 。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 日内,需方须预付30%定金大写:元整(¥),供方收到预付款(已转款底单为据)后安排生产备货,货物进场3个工作日内付到60%,安装完毕5个工作日内付到95%,剩余的5%一年后支付。

四、货款尚未结清前,供货方拥有合同规定货物的所有权,货款结清后货物所有权自动归属乙方。

五、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六、本合同采用中文打印纸一式二份,供货需货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期起实施生效,其他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需 货 方: 供 货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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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货物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7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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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第一部分 特别条款

Part I SPECIFIC CONDITIONS

该特别条款不限制当事人双方作出另外的约定。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does not prevent the parties from agreeing other terms or further details in box I-16 or in one or more annexes.

卖 方: 买 方:

SELLER:________________ BUY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CONTACT PERSON: _________ CONTACT PERSON: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Fax):_____________ 传真(Fax):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本销售合同由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相应的栏目中应填写了内容)和第二部分的一般条款组成,并受该两部分的约束。

The present contract of sale will be governed by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to the extent that the relevant boxes have been completed) and by the General Conditions of Sale which constitute part II of this document.

I-1 销售的货物

I-1 Goods sold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货物的品名及规格

description of the goods

若空白处不够填写,可使用附件。

an annex may be used If there is insufficient space.

I-2 合同价款(第4条)

I-2 CONTRACT PRICE (ART. 4)

货 币:

Currency:

用数字表述的金额: 用文字表述的金额:

amount in numbers: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amount in letters:_______________

I-3 交货贸易术语

I-3 DELIVERY TERMS

推荐的贸易术语(依照《20_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Recommended terms (according to Incoterms 20__):

______ EXW工厂交货(Ex Works) 指定地点(named place):______

______ FCA货交承运人(Free Carrier)指定地点(named place):______

______ CPT运费付至(Carriage Paid To)指定目的地(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_____

______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 指定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______

______ DAF边境交货(Delivered At Frontier)指定地点(named place):____

______ DDU未完税交货 指定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____

______ DDP完税后交货 指定目的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____

其它贸易术语(依照《20_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Other terms (according to Incoterms 20__)

______ FAS船边交货 指定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 ____

______ FOB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 ____

______ CFR成本加运费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CIF成本、运费加保险费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DEQ目的港码头交货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Ex Quay)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其它交货贸易术语:

Other delivery terms:

承运人(当需要时)

CARRIER (where applicable)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

联系人:

CONTACT PERSON: 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

I-4 交货时间

I-4 TIME OF DELIVERY

(在此处注明卖方依照相应的贸易术语中第A4款的规定必须履行交付货物义务的日期或期限)

Indicate here the date or period (e.g. week or month) at which or within which the Seller must perform his delivery obligations according to clause A.4 of the respective Incoterm.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I-5 买方对货物的检验(第3条)

I-5 INSPECTION OF THE GOODS BY BUYER (ART. 3)

装运之前(Before shipment)____天(date)检验地(place of inspection): __________________其它(Other): ________________

I-6 货物所有权的保留(第7条)

I-6 retention of title (ART. 7)

____是(YES)

____否(NO)

I-7 付款条件(第5条)

I-7 PAYMENT CONDITIONS (ART. 5)

往来帐户付款(第5.1条)

___ Payment on open account (art. 5.1)

付款时间(如与第5.1条的规定不同)〔Time for payment (if different from art. 5.1):开出发票之日起____天。其它:_____________days from date of invoice. Other: _______开立需要即期担保或备用信用证保证的帐户(第5.5条) __ Open account backed by demand guarantee or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art. 5.5)

预先付款(第5.2条)

___ Payment in advance (art. 5.2)

日期(如与第5.2条规定不同):_________ 总价款_____ 合同价款的___%

Date (if different from art. 5.2): ____________ Total price ______% of the price

跟单托收(第5.5条)

___ Documentary Collection (art. 5.5)

___付款交单(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_________

承兑交单(D/A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_______

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第5.3条)

___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art. 5.3)

___保兑(Confirmed)___非保兑(Unconfirmed)

发出地(如适用时)〔Place of issue (if applicable)〕: _________

保兑地(如适用时)〔Place of confirmation (if applicable)〕: _________

款项的取得(Credit available):

__即期付款(By payment at sight)

__延期付款(By deferred payment at): ___天(days)

__承兑汇票(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 ___天(days)

__议付(By negotiation)

部分装运(Partial shipments): __允许(Allowed) __不允许(Not allowed)

转运(Transhipment): __允许(Allowed) __不允许(Not allowed)

必须向卖方通知跟单信用证的日期(如果与第5.3条不同):

交货日前______天 其它:_______________

Date on which the documentary credit must be notified to seller (if different from art. 5.3)

________ days before date of delivery __ other: _____________

____其它(Other): _______________

比如: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子资金转让至卖方指定的银行帐户。(e.g. cheque, bank draft, 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to designated bank account of seller)

I-8 单证

I-8 DOCUMENTS

(在此处注明卖方提供的单证。建议当事人对照其在特别条款第I-3款中选定的贸易术语。)

Indicate here documents to be provided by Seller. Parties are advised to check the Incoterm they have selected under I-3 of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__装运单证(Transport documents):注明要求提交的装运单证的类型(indicate type of transport document required)_________

__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__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__装箱单(Packing list) __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__保险单(Insurance document)__其它单证(Other): ____________

I-9 解除合同日期

I-9 CANCELLATION DATE

(当双方要修改第10.3条时,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icle 10.3

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如果货物在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不能交付,买方有权通知卖方立即解除合同。

If the goods are not delivered for any reason whatsoever (including force majeure) by (date) _______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CANCEL THE CONTRACT IMMEDIATELY BY NOTIFICATION TO THE SELLER.

I-10 迟延交货责任(第10.1、10.4和11.3条)

I-10 LIABILITY FOR DELAY (art. 10.1, 10.4 AND 11.3)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0.1、10.4和11.3条时,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0.1, 10.4 or 11.3

迟延交付货物约定的损害赔偿金应为:迟延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_%/周,最高不超过迟延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_%。

Liquidated damages for delay in delivery shall be:

__ ____ % (of price of delayed goods) per week, with a maximum of ____ % (of price of delayed goods)

或者(or):

__ ________ (注明具体金额)(specify amount).

如果因迟延交货终止合同,卖方迟延交货应支付的赔偿金限制为未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

In case of termination for delay, Seller’s liability for damages for delay is limited to ____ % of the price of the non-delivered goods.

I-11 货物不符约定的责任限制(第11.5条)

I-11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for lack of conformity (art. 11.5)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5条时,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5.

卖方由于交付不符约定的货物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金应为:

应限于已证明的损失(包括导致的间接损失、利润损失等),不超出合同价款的______%;

Seller’s liability for damages arising from lack of conformity of the goods shall be:

___ limited to proven loss (including consequential loss, loss of profit, etc.) not exceeding ___ % of the contract price;

或者(or):

___具体列举如下〔as follows (specify)〕:

_____________

I-12买方保留不符约定货物时的责任限制(第11.6条)

I-12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WHERE NON-CONFORMING GOODS ARE RETAINED BY THE BUYER (ART. 11.6)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6条时,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6

保留约定不符的货物所作出的价格减让应不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_____%.

The price abatement for retained non-conforming goods shall not exceed:

___ ___% of the price of such goods。

或者(or):

___ ________ (列明具体的数额)(specify amount)

I-13 时间限制(第11.8条)

I-13 TIME-BAR (Art.11.8)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8条时,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8.

由于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应自货物到达目的港之日起不迟于_____天内提出诉求(第11.8条列明的情况)。

Any action for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as defined in article 11.8) must be taken by the Buyer not later than __________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destination.

I-14(a), I-14(b) 适用的法律(第1.2条)

I-14(a), I-14(b) APPLICABLE LAW (Art.1.2)

(当双方当事人想适用某国法律而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才应填写)

以下的做法不予推荐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submit the sale contract to a national law instead of CISG. The solution hereunder is not recommended:

(a)本销售合同适用______________(国名)国内法。

(a) This sales contract is governed by the domestic law of __________ (country)

(当双方当事人对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规定的事项不想适用卖方所在国法律时,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if the parties wish to choose a law other than that of the seller for questions not covered by CISG

(b)《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规定的任何事项,应适用______________(国名)法律。

(b) Any questions not covered by CISG will be governed by the law of ____________ (country).

I-15其它事项

I-15 OTHER

第二部分 一般条款

Part II general conditions

第一条 总则

Art. 1 GENERAL

1.1这些一般条款与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一起适用于本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但也可以将这些一般条款加入其它任何的销售合同。当第二部分的一般条款独立于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使用时,第二部分对第一部分的任何援引应解释为对双方约定的对应的特别条款的援引。当这些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任何特别条款相矛盾时,应以特别条款为准。

1.1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re intended to be applied together with the Specific Conditions (part I) of the International Sale Contract of Manufactured Goods, but they may also be incorporated on their own into any sale contract. Where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Part II) are used independently of the said Specific Conditions (Part I), any reference in Part II to Part I will be interpreted as a reference to any relevant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by the parties. In case of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nd any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upon between the parties, the specific conditions shall prevail.

1.2合同自身(即指这些一般条款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条款)的规定中未明示或默示处理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应适用: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下称《销售公约》),和

B.在《销售公约》未对这些事项作出规定时,适用卖方营业所在地国法律。

1.2 Any questions relating to this Contract which are not expressly or implicitly settled by the provisions contained in the Contract itself (i.e.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nd any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upon by the parties) shall be governed:

A. by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Vienna Convention of 1980, hereafter referred to as CISG), and

B. to the extent that such questions are not covered by CISG, by reference to the law of the country where the Seller has his place of business.

1.3援引的任何贸易术语(比如:EXW,FCA等)应视为国际商会出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对应的贸易术语。

1.3 Any reference made to trade terms (such as EXW, FCA, etc.) is deemed to be made to the relevant term of Incoterm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1.4援引的国际商会的出版物应视为达成本合同时最新的版本。

1.4 Any reference made to a public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s deemed to be made to the version current at the date of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1.5除非达成书面协议或有书面证据证明,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均无效。但是,当另一方信赖该方所作出的行为时,该方由于其作出的行为而不得主张该款规定。1.5 No modification of the Contract is valid unless agreed or evidenced in writing. However, a party may be precluded by his conduct from asserting this provision to the extent that the other party has relied on that conduct.

第2条货物的特征

Art. 2 Characteristics of the goods

2.1双方约定,与货物及其用途有关的任何资料,比如;包含在卖方的目录、说明书、函件、广告、图片和价目表中的重量、尺寸、容量、价格、颜色和其它数据不应作为生效的合同条款,除非在合同中明确作了约定。

2.1 It is agreed that any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the goods and their use, such as weights, dimensions, capacities, prices, colours and other data contained in catalogues, prospectuses, circulars, advertisements, illustrations, price-lists of the Seller, shall not take effect as terms of the Contract unless expressly referred to in the Contract.

2.2除非另有约定,买方不拥有购买的软件、制图等产品中的知识产权。卖方仍然是货物涉及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独占所有权人。

2.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Buyer does not acquire any property rights in software, drawings, etc. which may have been made available to him. The Seller also remains the exclusive owner of any intellectual or industrial property rights relating to the goods.

第3条 货物装运前的检验

Art. 3 Inspection of the goods before shipment

如果双方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对货物进行检验,卖方必须在装运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在约定的地点已准备好进行检验。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that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inspect the goods before shipment, the Seller must notify the Buyer within a reasonable time before the shipment that the goods are ready for inspection at the agreed place.

第4条 价格

Art. 4 Price

4.1如果没有约定货物的价格,将适用达成合同时卖方最新列出的价格。若没有这样的最新列出的价格,将适用达成合同时这些货物的一般价格。

4.1 If no price has been agreed, the Seller’s current list price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shall apply. In the absence of such a current list price, the price generally charged for such goods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shall apply.

4.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货物价格不包含增值税,没有必要调整价格。

4.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the price does not include VAT, and is not subject to price adjustment.

4.3第I-2款(合同价款)注明的价款包括卖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的任何费用。但是,如果卖方承担了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应由买方承担的费用(比如:EXW或FCA术语中的运输费或保险费),那么这些款项不应视为已包含在第I-2款项下注明的价款中,买方应予偿还。

4.3 The price indicated under I-2 (contract price) includes any costs which are at the Seller’s charge according to this Contract. However, should the Seller bear any costs which, according to this Contract, are for the Buyer’s account (e.g. for transportation or insurance under EXW or FCA), such sums shall not be considered as having been included in the price under I-2 and shall be reimbursed by the Buyer.

第5条 支付条件

Art. 5 Payment conditions

5.1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或者双方之间此前交易另有默契,买方应通过往来帐户向卖方支付价款和其它应付的款项,支付时间是开出发票之日起30日。除非另有约定,到期应付的款项应可在结算时远程转帐至卖方在其所在国开立的帐户,当相应的应付款项作为可立即存取的资金为卖方银行收到时,应视为买方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1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or implied from a prior course of dealing between the parties, payment of the price and of any other sums due by the Buyer to the Seller shall be on open account and time of payment shall be 30 days from the date of invoice. The amounts due shall be transferred,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by teletransmission to the Seller’s bank in the Seller’s country for the account of the Seller and the Buyer shall be deemed to have performed his payment obligations when the respective sums due have been received by the Seller’s bank in immediately available funds.

5.2如双方约定预先付款,则无须作出进一步的表示,支付的预先付款应指全部的价款,除非另有约定。而且预先付款必须作为可立即存取的资金,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者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的一天之前至少30日为卖方银行收到。如果双方约定仅预先支付部分合同价款,剩余价款的支付条件将按照本条款中规定的规则确定。

5.2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in advance, without further indication, it will be assumed that such advance payment,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refers to the full price, and that the advance payment must be received by the Seller’s bank in immediately available funds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If advance payment has been agreed only for a part of the contract price, the payment conditions of the remaining amount will be determined according to the rules set forth in this article.

5.3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跟单信用证付款,除非另有约定,买方必须按照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安排一家著名的银行开出一张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在约定交货日之前至少30日或者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一天前至少30日作出通知。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应为即期、允许部分装运和转运。

5.3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by documentary credit, then,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Buyer must arrange for a documentary credit in favour of the Seller to be issued by a reputable bank, subject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to be notified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documentary credit shall be payable at sight and allow 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hipments.

5.4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跟单托收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单证应在付款时交付(付款交单),单证的交付无论如何应受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支配。

5.4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by documentary collection, then,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documents will be tendered against payment (D/P) and the tender will in any case be subject to the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5.5在双方约定付款需要银行担保支持的情况下,在约定的交货日之前至少30日或者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日期之前至少30日,买方应按照国际商会出版的《即期担保统一规则》的规定提供一份即期银行担保,或者按照该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提供一份备用信用证,在两种情况下,均应由一家著名的银行开出。

5.5 To the extent that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that payment is to be backed by a bank guarantee, the Buyer is to provide,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a first demand bank guarantee subject to the Uniform Rules for Demand Guarantee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or a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subject either to such Rules or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n either case issued by a reputable bank.

第6条迟延付款时的利息

Art. 6 Interest in case of delayed payment

6.1如果一方未支付到期款项,另一方有权从该款项到期应支付之日起对该笔款项计算利息。

6.1 If a party does not pay a sum of money when it falls due the other party is entitled to interest upon that sum from the time when payment is due to the time of payment.

6.2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高于付款货币在付款地适用于一般借款人的平均的银行短期贷款利率的2%,或者若在付款地没有这种利率时,适用付款货币国的相同的利率。如果在这两个地方均不存在该种利率,利率应是依照付款货币国法律确定的适当的利率。

6.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rate of interest shall be 2% above the average bank short-term lending rate to prime borrowers prevailing for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at the place of payment, or where no such rate exists at that place, then the same rate in the State of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In the absence of such a rate at either place the rate of interest shall be the appropriate rate fixed by the law of the State of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第7条货物所有权的保留

Art. 7 Retention of title

如果双方对于货物所有权的保留作了有效的约定,卖方对货物保留所有权直到价款支付完毕为止,或者依另外的约定。

If the parties have validly agreed on retention of title, the goods shall remain the property of the Seller until the complete payment of the price, or as otherwise agreed.

第8条合同的交货贸易术语

Art. 8 Contractual term of delivery

除非另有约定,应采用“工厂交货”(EXW)方式交货。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delivery shall be "Ex Works" (EXW).

第9条单证

Art. 9 Documents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必须提供适用的国际贸易术语中要求的单证(如有的话),或者如果没有适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则按照先前交易过程确定。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Seller must provide the documents (if any) indicated in the applicable Incoterm or, if no Incoterm is applicable, according to any previous course of dealing.

第10条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补偿

Art. 10 Late-delivery, non-delivery and remedies therefor

10.1当迟延交付货物时,若买方将延迟的情形通知了卖方,则每延迟一个完整周,买方有权索要迟延交付货物价款0.5%或约定的其它比例的约定的赔偿金。如果买方从约定的交货日起15日内向卖方发出这样的通知,损害赔偿金从约定的交货日起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的最后一日起算。如果买方从约定的交货之日起15日内向卖方发出这样的通知,损害赔偿金从通知之日起算。约定的迟延赔偿金不得超过迟延交付的货物价款的5%或约定的其它补偿金的最高数额。

10.1 When there is delay in delivery of any goods,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claim liquidated damages equal to 0.5% or such other percentage as may be agreed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for each complete week of delay, provided the Buyer notifies the Seller of the delay. Where the Buyer so notifies the Seller within 15 days from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damages will run from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from the last day within the agreed period of delivery. Where the Buyer so notifies the Seller after 15 days of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damages will run from the date of the notice. Liquidated damages for delay shall not exceed 5% of the price of the delayed goods or such other maximum amount as may be agreed.

10.2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第I-9条中就合同解除日期达成一致,基于货物由于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事件)未能在解除合同日期前交付,买方有权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2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upon a cancellation date in Box I-9, the Buyer may terminate the Contract by notification to the Seller as regards goods which have not been delivered by such cancellation date for any reason whatsoever (including a force majeure event).

10.3 当第10.2条不适用,并且卖方在买方依照第10.1条的规定有权获得最高数额的约定赔偿金日为止仍未能交付货物时,如果货物未在卖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5日内交付给买方,买方基于这些货物的原因有权书面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 When article 10.2 does not apply and the Seller has not delivered the goods by the date on which the Buyer has become entitled to the maximum amount of liquidated damages under article 10.1, the Buyer may give notice in writing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such goods, if they have not been delivered to the Buyer within 5 days of receipt of such notice by the Seller.

10.4如果合同依照第10.2条或第10.3条解除,那么除了依照第10.1条已付或应付的款项外,买方有权索要不超过未交付货物价款10%的其它损失的赔偿金。

10.4 In case of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 under article 10.2 or 10.3 then in addition to any amount paid or payable under article 10.1,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claim damages for any additional loss not exceeding 10% of the price of the non-delivered goods.

10.5本条款项下的补偿不包括迟延交货或不交货时的其它补偿。

10.5 The remedies under this article are exclusive of any other remedy for delay in delivery or non-delivery.

第11条 货物不符约定

Art. 11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11.1买方应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后尽快检验货物,并应在买方发现或应该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日内,将货物不符约定的情况书面通知卖方。无论如何买方将无权因货物不符约定要求补偿,如果买方未能在货物到达约定目的港之日起12个月内将货物不符约定的情况书面通知卖方。

11.1 The Buyer shall examine the goods as soon as possible after their arrival at destination and shall notify the Seller in writing of any lack of conformity of the goods within 15 days from the date when the Buyer discovers or ought to have discovered the lack of conformity. In any case the Buyer shall have no remedy for lack of conformity if he fails to notify the Seller thereof within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agreed destination.

11.2尽管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之间交易当中存在一些常见的细微差异,货物仍将视为与合同相符,但买方有权获得因这些细微差异在这种贸易或交易当中通常的价款减让。

11.2 Goods will be deemed to conform to the Contract despite minor discrepancies which are usual in the particular trade or through course of dealing between the parties but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any abatement of the price usual in the trade or through course of dealing for such discrepancies.

11.3当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并且买方依照第11.1条的规定已发出了货物不符约定的通知,而买方未在通知中选择保留货物的情况下),卖方有权选择:

(a)用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替换不符的货物,而买方无须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者

(b)修复不符约定的货物,而买方无须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者

(c)向买方偿还不符约定货物的已付价款,并由于货物不符合同约定而终止合同。

在依照第11.1条规定发出货物不符通知和依照上述第11.3(a)的规定提供替代货物或依照第11.3(b)的规定修复货物的日期之间,每过一个完整周,买方有权依照第10.1条的规定获得约定的赔偿金。这些赔偿金应与第10.1条项下应付的赔偿金(如有的话)累计,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总额的5%。

11.3 Where goods are non-conforming (and provided the Buyer, having given notice of the lack of conformity in compliance with article 11.1, does not elect in the notice to retain them), the Seller shall at his option:

(a) replace the goods with conforming goods, without any additional expense to the Buyer, or

(b) repair the goods, without any additional expense to the Buyer, or

(c) reimburse to the Buyer the price paid for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and thereby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those goods.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liquidated damages as quantified under article 10.1 for each complete week of delay between the date of notification of the non-conformity according to article 11.1 and the supply of substitute goods under article 11.3(a) or repair under article 11.3(b) above. Such damages may be accumulated with damages (if any) payable under article 10.1, but can in no case exceed in the aggregate 5%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11.4如果卖方在买方依照第11.3条的规定有权获得最高额约定的赔偿金之日为止,未能依照第11.3条的规定履行义务,买方基于货物与合同不符,有权书面通知卖方解除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供了替代货物或修复了货物。

11.4 If the Seller has failed to perform his duties under article 11.3 by the date on which the Buyer becomes entitled to the maximum amount of liquidated damages according to that article, the Buyer may give notice in writing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unless the supply of replacement goods or the repair is effected within 5 days of receipt of such notice by the Seller.

11.5当合同依照第11.3(c)条或第11.4条的规定终止时,除了依照第11.3条支付的或应付的退款和迟延损害赔偿金外,买方有权获得不超过不符约定货物价款10%的附加损失的损害赔偿金。

11.5 Where the Contract is terminated under article 11.3(c) or article 11.4, then in addition to any amount paid or payable under article 11.3 as reimbursement of the price and damages for any delay,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damages for any additional loss not exceeding 10% of the price of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11.6买方选择保留不符约定的货物的,买方有权获得相当于若货物与合同相符时在约定目的地的货物价格与实际交付时在同一地的价格之间的差价。这些差价不应超过不符约定货物价款的15%。

11.6 Where the Buyer elects to retain non-conforming goods, he shall be entitled to a sum equal to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value of the goods at the agreed place of destination if they had conformed with the Contract and their value at the same place as delivered, such sum not to exceed 15%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11.7除非另有书面约定,第11条中约定的补偿不包括任何因货物不符约定的其它救济。

11.7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the remedies under this article 11 are exclusive of any other remedy for non-conformity.

11.8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在货物到达之日起两年之后,买方不得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货物不符约定的诉求。双方明确约定,在该两年期限届满之后,卖方以不履行合同为由向买方提出诉求时,买方不得在答辩中主张货物不符约定,或据此提出反请求。

11.8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no action for lack of conformity can be taken by the Buyer, whether before judicial or arbitral tribunals, after 2 years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It is expressly agreed that after the expiry of such term, the Buyer will not plead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or make a counter-claim thereon, in defence to any action taken by the Seller against the Buyer for non-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

第12条双方的合作

Art. 12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parties

12.1买方应将其顾客或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交付的货物或涉及货物的知识产权的索赔即时通知卖方。

12.1 The Buyer shall promptly inform the Seller of any claim made against the Buyer by his customers or third parties concerning the goods delivered 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related thereto.

12.2卖方应即时将可能涉及买方产品责任的索赔通知买方。

12.2 The Seller will promptly inform the Buyer of any claim which may involve the product liability of the Buyer.

第13条不可抗力

Art. 13 Force majeure

13.1 一方对于不履行义务不必承担责任,只要其能证明:

(a)不履行义务是由于其不能控制的阻碍,及

(b)在达成合同时,尽其所能也不能合理地预见该阻碍和其影响,及

(c)其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阻碍或其影响。

13.1 A party is not liable for a failure to perform any of his obligations in so far as he proves:

(a) that the failure was due to an impediment beyond his control, and

(b) that he could not reasonably be expected to have taken into account the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up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and

(c) that he could not reasonably have avoided or overcome it or its effects.

13.2主张免责的一方,尽其所能在知道该阻碍及其影响时,只要可行应将该阻碍及其影响通知另一方。当免责事由消除时,也要发出通知。

13.2 A party seeking relief shall, as soon as practicable after the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up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become known to him, give notice to the other party of such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Notice shall also be given when the ground of relief ceases.

未发出两种通知中任一种通知的一方,应对本应可以避免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Failure to give either notice makes the party thus failing liable in damages for loss which otherwise could have been avoided.

13.3在不违反第10.2条的前提下,本条款规定的免责事由使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免除了支付损害赔偿金、罚金和其它合同制裁的责任,但只要该事由存在并持续,对于支付拖欠款项利息的责任则不能免除。

13.3 Without prejudice to article 10.2, a ground of relief under this clause relieves the party failing to perform from liability in damages, from penalties and other contractual sanctions, except from the duty to pay interest on money owing as long as and to the extent that the ground subsists.

13.4如果免责的事由持续存在超过六个月,任何一方均有权通知解除合同。

13.4 If the grounds of relief subsist for more than six months, either party shall be entitled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with notice.

第14条 争议的解决

Art. 14 Resolution of disputes

14.1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1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all disputes arising in connection with the present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Tianji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Financial Arbitration Center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mission’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seller buyer

signature signature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点(place)_____________日期(date)___ 地点(place)____ 日期(date)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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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货物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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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邮编: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总额:_________

6.产地:_________

7.装运

7.1 装运时间:_________

7.2 装运地:_________

7.3 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7.4 货运单位:_________

8.支付条款

8.1 选择:_________(

①银行汇款

②邮局汇款)

8.2 选择:_________(

①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②乙方将货款汇入_________网账户,_________网收到乙方收货通知后将货款支付给甲方)

8.3 选择:_________(

①先付款后发货

②先发货后付款)

9.交货条款

9.1 根据上述8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乙方应承担汇款发生的相关银行费用。

9.2 根据上述8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乙方应承担货运发生的一切费用。

9.3 甲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9.4 甲方应在发货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或委托_________网向乙方发出发货通知。

9.5 乙方在到货日两天内有权利提请退货,但必须承担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此外还将提取货款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作为赔偿。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9.6 乙方在到货日两天后不得退货,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9.7 如果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则应向乙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发货物每3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少于____日应视为____日。

10.终止合同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

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1

2.您、阅读本合同,即表示您已了解“_________网”的交易须知,签署合同即表示您接受“交易须知”中的一切条款。甲方(卖方)(公章):_________乙方(买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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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货物销售合同船运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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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货物销售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总额:_________

6.产地:_________

7.装运

7.1?装运时间:_________

7.2?装运地:_________

7.3?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7.4?货运单位:_________

8.支付条款

8.1?选择:_________(①银行汇款②邮局汇款)

8.2?选择:_________(①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②乙方将货款汇入_________网账户,_________网收到乙方收货通知后将货款支付给甲方)

8.3?选择:_________(①先付款后发货②先发货后付款)

9.交货条款

9.3?甲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9.4?甲方应在发货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或委托_________网向乙方发出发货通知。

9.5?乙方在到货日两天内有权利提请退货,但必须承担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此外还将提取货款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作为赔偿。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9.6?乙方在到货日两天后不得退货,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9.7?如果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则应向乙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发货物每3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少于3日应视为3日。

10.终止合同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1._____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最终通过_____来裁决,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甲方(卖方)(公章):_________乙方(买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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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空调销售安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54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1. 甲方与年月吸顶机(5P) 每台 元人民币。共 台。主机部分 元整。

2. 内外主机费用部分包含:安装费、支架费、特种作业费。

3. 辅材部分: 内外机铜连接管、十二芯内外机电源线、保温管、打孔、铁螺纹杆、PVC下水管、合计按每米 元人民币。总价依据最后使用总长和单价计算。

4. 由于大多数内外机连接管过长,安装调试后必须要加注原厂冷媒以达到正常制冷效果,冷媒每瓶10公斤装 元。最后依据使用总量依据瓶数计算总价。

5. 自合同生效之日,甲方需预付所有空调内外机主体部分资金给乙方。

6. 乙方确认收到主机款项后负责把所有机器安装完工调试。完成工作量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验收确认。

7. 甲方验收完成后需支付乙方余下的工程尾款。

8. 自空调安装之日起整机保修2年整(自然灾害和人为原因除外)。

9. 过保后,由与卖方特定的长虹售后商关系。可享受成本维修这一优惠服务。

10.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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