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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张嘎读后感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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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党员就该这样干》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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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近期组织老师一起来阅读朱永新老师的《我的阅读观》。实际上以前在书店里见过朱永新老师的著作,可能是没有人引荐,所以就与他的书擦肩而过了。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看到了优秀的朱老师的卷头语,就更加期待在后面的精彩的内容。

朱老师说: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就是他的阅读史。看到朱老师受阅读的巨大影响,也知道在犹太民族里在阅读的影响下出现了许多伟大的名字。所有的这些都使更加坚定的继续走着在阅读路上。“通过阅读,我们可以在有限的生命当中欣赏无限美景,体验精彩的人生;通过阅读,我们不一定能延长我们生命的长度,但我们一定可以拓宽生命的宽度,通过阅读,我们不一定会 更加富有,但我们一定可以变得更有智慧,通过阅读,我们不一定能实现我们的人生梦想,当阅读一定可以帮助我们更接近我们的人生梦想”“读经典的书,做有根的人;读一生的书,做高尚的人”……这一句句话语如清风般拂过我的心田,是我真真正正体会到了和作者产生共鸣的这个词的含义。有时候读完一本书后觉得浑身上下非常的轻松,走在路上自己感觉迈出的步子也是非常有力,眼睛看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温柔,亲切。心中油然而生的一份自信、骄傲。

朱老师说:一个没有阅读的学校永远不可能有真正的教育。在这一章里详细的列举了小学,中学,大学和教师阅读推荐书目各100种。非常惭愧,我在推荐教师阅读的书里一共才读了5本。虽然看到这时有些着急,但我知道着急是达不到任何的目的。我很有信心,虽然不已经30多岁了,但我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尽力的去改变自己,提升自己,就像雨亭老师在天不设牢的故事中讲的一样:“如果只为名利所诱,心中就只有面前的悬崖绝壁。这时,是天不设牢,而人自在心中建牢。在名利的牢笼之内,徒劳地苦争,轻者苦恼伤心;重者伤身损肢;极重者则粉身碎骨。”我不会去计较太多的名利,去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

做为一个教师,要有用大的眼光去观察,体会教育。朱老师说“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取决于这个民族的阅读水平”,“一个书香充盈的城市必然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我知道自己没有这么大的能量去改变一个城市,一个民族。但我可以在一个学校里去改变我周围的环境,可以在我的班级里去改变我的学生。当然在我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心中一定是不仅仅局限于学校和班级的。我要做一个小小的火把,去照亮我周围的世界。我期待着开学的日子赶快到来。也更加清楚我应该在假期结束前要好好的梳理自己的思路,为开学做好充足的准备。

喜欢这本书里的这句话:教师首先是一个人,他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自己的油盐酱醋,他必须做好一个人,争取做一个大写的人,一个能够影响学生健康发展的人,一个永远让学生记住并学习的人。教师的幸福不仅仅是学生的成功,同时应该是自己的充实与成功。

在这本书里,我知道了新教育这个词,知道了它的含义。期待着和新教育零距离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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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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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美国普通初中生格雷的日记。他因为自己个子矮而显得有些自卑,可是他又喜欢时时处处和别人耍小聪明,想投机取巧和偷懒。有一次,他妈妈给他买了个日记本,他就幻想着等他长大后如何拿这个日记本去面对蜂拥而来的记者。于是,他的日记生活开始了……

从分班为了能轻松点,想耍小聪明分到基础班,到半夜听歌忘记插耳机插头;从他爸爸让他出去活动他却拿水龙头将自己淋湿来假装出汗,到“虫子事件”事发后嫁祸于他的好朋友——罗利,我感觉他不像是一个好孩子。当然,他的以上种.种行为结局就俩字儿:不成。但就是这个不懂事的初中生,让我理解了对待生活的一种态度。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有不如意之事。比如有一次我三年级的时候,考试只考了70多分。卷子发下来的时候,我发现每道题答案都对,可就是只写了答案,没写答,没写单位名称,甚至连算式都没写。我找老师评理,当然,要我有理那是不可能的。倒是我回家之后就干了一件事:哭,一直哭到7点才开始写作业。可是哭并不能解决办法,我就改正了错误,再有一次考试中考了100分。

还有一次,是我的品社书丢了。我到处找都找不着,就这样折腾了一个星期,我的科学书又弄丢了。我感觉很失落,怎么好端端的就弄丢两本课本了呢?我暂时放弃了寻找。可就在第二天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书架的夹层中发现了这两本课本。

对这些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我就从这本书中学到了一种生活态度,那就是一种轻松的态度。我们在生活中也可以拥有这种态度,对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不失望的态度。像书中的主人公格雷一样,即使调皮,但对待生活永远是乐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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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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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架上放满了有趣的图书,这些书全是我的,我是一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书是我的最爱。中午,我信手从令人眼花缭乱的图书中抽出一本——杨红樱童话珍藏版之《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随着书儿走进了杨红樱的童话世界。

《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讲述的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女孩孟小乔遇见仙女蜜儿的故事。蜜儿被孟小乔带回家做了保姆,小乔家的这个第十七位保姆蜜儿深受小乔妈妈的赞赏,蜜儿的出现也让小乔的生活从平淡转为多姿多彩,从仙女湖奇遇到寻找小人精,再到盛满美梦的篮子,到最后蜜儿不辞而别,小乔的生活发生了一段段不平凡的新鲜事,给小乔增添了无限快乐。

童话一般只是给小孩子们带来快乐的,可是,看了这篇童话,我明白,童话也会给人带来童真的。杨红樱的童话可以让梦想变成小孩儿的大人圆梦,也可以使不想成为大人的小孩儿美梦成真。正如故事里蜜儿说的——“小人精是纯真、善良、快乐的人。他没有年龄,永远也长不大。”这话说得好,只有纯真、善良、快乐,才可以做一个真正的小孩儿,这也是小孩子最基本的特点。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梦幻城堡,只有充满童真的人才可以进入。”这本书告诉我这么一个真实的道理,我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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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7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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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跟朵儿有一项约定,晚上如果她把事情做好,早早上床,我就可以给她读床头小故事,这两日读意大利儿童小说《外公是棵樱桃树》,让我们想起很多渐渐被遗忘的往事。

托尼诺的外公外婆住在乡下,有个大大的院子和大片的菜园,外公外婆一直在园子里种菜,养鸡养鹅。 托尼诺的外公在院子里种下一颗樱桃树,那是托尼诺的妈妈出生时候种下的,如今已是枝繁叶茂。樱桃树叫做菲利斯,伴着托尼诺的妈妈菲利尼斯成长,多年前菲利尼斯荡的秋千还悬在菲利斯上,后来成了托尼诺的乐园。朵儿听到这里说,“妈妈,我也有像菲利斯一样的樱桃树。”我说是,不过,那是外婆种下的,在我家院子里,曾经有三颗,去年因为老房子翻修,挪出了院子,结果死了一棵,全家人心疼不已。那三颗樱桃树伴着朵儿成长,她对老院子和樱桃树亦是感情深厚。

朵儿一岁半后每年夏天,母亲总是把她带回农村老家纳凉,说是济南的夏天太难受,泰山深处的大山美不胜收,那是我们的后花园,朵儿的婴幼儿时期就是在那里度过。外公外婆为了朵儿如厕方便,在树下给她搭了一个临时厕所,就是垫了两块砖头,每每朵儿大小便就在自己的专属厕所上进行,朵儿三岁大的时候,院子的樱桃树开始结果,樱桃成熟的时候,朵儿也是在树下如厕,每次厕所上到一半,朵儿总是站起来,踮着脚够树上的樱桃吃,总是能够着那颗最红的吃,引得外公外婆大笑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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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柳家大院》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1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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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路遥的人生之后,心情有点沉重,路遥人生读后感1。有时候真的觉得戏如人生,人生如戏。当我们旅途不顺时应该怎样调节;当我们面对这一系列的艰难抉择时,我们该怎么办;在一些诱惑面前我们,是否能够把握好自己。人生这条路曲曲折折,走得越长,我们从中学到的东西越多,领悟得越多。

《人生》一书叙述了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人生的变化过程。他与两个女人之间的事情构成了书的一个发展线索。我个人比较喜欢刘巧珍,她美丽善良、贴心,处处为所爱的人着想。当高加林是一个老师时,她站在旁边默默的关注他,虽然很爱他却不敢表达,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当爱的人被人顶替了教师职位回到家种地时,看着他在山坡上拼命挖地把手弄伤之后,心里很心疼,给他送药水;当加林提着馒头到县城卖时,她在一旁悄悄的观察着他,心里很替他着急,当加林一个馒头都没有卖出去时,她帮他卖..........这些行动都深深的打动了高加林,他俩开始谈恋爱。恋爱中,有一次他俩在草堆中谈话,巧珍对加林说“当我们结婚之后,我要让你像在学校一样,过星期天”,还有一次她到县城里看着爱人的被子薄,便说要给加林续棉花..........这些我们都可以体会到巧珍对加林无私真挚的爱。对于巧珍,我是十分的佩服,一个女人到底有多大的胸怀才可以这样默默的付出,可以苦自己,却不愿意自己所爱的人受苦,处处为爱的人着想,把最好的东西留给爱的人。

对于高加林我有恨也有同情。恨他无情的抛弃了真心真意他好的人,同情他来来去去最后又回到了黄土,落下一个不好的下场。他是一个才貌双全、文武皆备的高中毕业生,自信、有抱负、有思想,毕业后当上了民办教师,但是被人不公平的顶替了。他的心里很不平衡,是巧珍慢慢的安抚着他。给予了他无私的爱,让他感受到快乐。但是当他进城工作之后,渐渐的觉得自己与巧珍有差距,开始抛弃在农村的相好。记得那次巧珍到县城看他时,对他说他家里的猪生了十二个猪娃,被老母猪压死一个.......他表现出反感,不耐烦,这预示着这段感情快走到了尽头。加上黄亚萍对他的热烈追求,他更是动摇了。黄亚萍是一个城里的女人,有知识有文化,大胆、开朗活泼,对高加林穷追不舍。她与高加林之间有共同的文学爱好,这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在这种情况下,最后高加林无情的丢下了巧珍,投向了那外一个女人的怀抱,我想换做现在的一些人也会这样做的。但是就像我们说的一样,任何事情有得必有失,有人告发了他进城工作是靠关系。他又回到了生他养他的那片黄土地,所有的东西顷刻之间又没有了,原有的爱人早已离开,邻居视他为负心汉。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世上没有后悔药,一切已来不及,只能认命了。我们不能把这些全怪罪在他自己身上,造成这种结局的也有社会原因。我们面对他这种情景时,也不敢保证不会像他那样做。在现实面前,有好多事情是被逼无奈。

到现在为止,看过路遥的好多作品,对《人生》和《平凡的世界》感触比较深。作为一个南方人,不太了解陕北的文化底蕴。但是黄土高原千沟万壑的印象是很深的。《人生》给了我很多想法和启示,其中有句话特别好“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是啊,人生这条路需要我们好好的走,要记得曾经对我们好的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做事要凭自己的良心,不能被自己所处的环境所变化,保留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在面对一系列艰难抉择的时候,好好的想清楚,不要伤害那些深深爱你的人,我们可能会失去一些机会,但是它还有可能会得到,有些人我们一旦错过了就不会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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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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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克的郊外》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续集,《时代广场的蟋蟀》很好看,《塔克的郊外》也一样好看。

《塔克的郊外》主要讲的是:柴斯特回到乡下了,他知道草原遇险了,就派了云雀——约翰去通知他的聪明伙伴——亨利猫和塔克老鼠。约翰飞呀飞,终于来到了繁华的城市——纽约,就开始催塔克和亨利动身了。他们赶上了最后一班车,来到了康涅狄格州。来到康涅狄格州了,看到是一幅郊外的画面,然后他们就来到了柴斯特的树桩,安息了下来。为了拯救小动物的家园,他们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成功。最后,他们想到了一个最好的办法,才拯救了草原,这个办法是一个“善意的欺骗”,他们连夜赶造了一个“善意的欺骗”,他们“淘宝”了艾伦·哈德雷家的一些物品,艾伦的妈妈开始怀疑有松鼠同他们的东西,最后,他们成功的淘了艾伦·哈德雷家的一块牌子,矗立在了一堆废墟上面。后来,人们发现发现了这堆废墟,同时也发现了这个牌子,他们的市长维西说,要保留这块草原的原貌,所以就没有破坏了。

我觉得塔克很聪明。塔克是唯一想出办法的一个人,他让草原恢复了原貌,他让草原不受破坏,也不让艾伦伤心,也不让她领着那些小朋友伤心,还不让草原的小动物们伤心。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是做事的时候动一动脑筋,不动脑筋的人是想不出办法。塔克就是爱动脑筋,所以就想出来了一个那么好的办法,亨利也想出了一些办法,所以就说凡是做事的时候动一动脑筋。这本书是我看过最好的书,不过还有哈利波特那一系列的也很好看,也写的很好,很生动;我还总是觉得《塔克的郊外》好看一点。我第一眼看《塔克的郊外》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故事一定很好看。令人惊讶的是一只小老鼠竟然能想出那么好的办法,不用说老鼠是想不到的,何况有时候这个办法人都想不到。所以我觉得塔克很聪明,我真的觉得这本书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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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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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自我以往说过:“我只是这大自然中的某一个分子,有我没有我大自然依然存在。我,很平凡。”当我们总在贬低自我,认为自我毫不重要的时候,毕淑敏教师发出这样的呼声:“我很重要!”倘若不曾读到她的文章,未曾看到这篇《我很重要》。我也许一向都只会认为:我只是大自然中一个渺小的,没有存在感的尘埃。就像,一滴水只是大海的一部分,就算没有这一滴水大海也是一样的汹涌澎湃。但在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明白了自我存在的意义同时明白自我很重要!我的朋友需要我,我的父母需要我!我要对得起父母对我的期望,朋友对我的鼓励!

或许有些时候我们真的应当铿锵有力,对自我充满自信地说:“我很重要!”

想到那满鬓白发的父母,在老了以后无依无靠,你可曾明白他们又多么渴望在这个时候能有一个人能在这一刻伸出温暖的双手去拥抱他们,给予他们温暖?你可曾想到过他们以往对你付出过多少?他们把所有的期望都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能对自我掉以轻心吗?如果不是那来自人间最无私的爱;如果不是那一句句谆谆教诲;如果不是他们的耐心嘘寒问暖,我们会独一无二的存在世间吗?难道我们,不重要吗?

想到那以往共度难关的朋友,看到他们脸上充满鼓励的笑容,你忍心辜负他们对你的鼓励吗?我敢肯定,与朋友在一区的时光是最简便,最欢乐的,在朋友面前自我能够毫无顾虑的分享自我内心深处的秘密;在自我最无助的时候,是朋友给予你动力;在自我迷茫的时候,是朋友将你从迷茫中拉了回来;在自我最艰难的时候,总是有几个人咬紧牙关与你共度难关,他们不曾向你索取一丝回报,这就是——友情!如此真挚的友谊。如果我们没有相遇,就不会有这样的欢声笑语,喜怒哀乐。难道你还没有发现自我的重要性么?

也许你很普通也很平凡,可是,当你来到这世界之后,你就注定会拥有属于自我的一片蓝天!

对你的亲人来说,对你的朋友来说,对你的事业来说,对你的所有一切你拥有的来说。你,都是无法缺少的一部分。你,就是很重要!这,是毕淑敏教师对生命的思考,对人性的解读。

你想辜负父母无私的爱,朋友无私的鼓励吗?不想,那就昂首挺胸,充满自信的对自我说:“我很重要!”

其实,我们总有一天会离开父母,闯荡出那片属于自我的蓝天!

请记住:人活着,就是要对自我好一点。相信自我,必须能够拥有自我的天空!只要自我对未来充满期望,那一切都不再是梦,此刻,让我们为自我的未来而努力吧。雏鹰终会长大,在那片广阔的天空展翅翱翔,让自我嘹亮的鸣叫回荡在天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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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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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 》在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首先,它塑造了一种新人物。像其创作者笛福一样,小说的叙述者兼主人公鲁滨逊? 克鲁索是一个水不疲倦、水不安生的行动者,是那个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五次三番抛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 达,肯于劳动并善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农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他在海外冒险多年,历经千心万苦,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 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鲁滨逊又是个彻头彻尾的“经纪人”。他热衷于航海,并不因为什么浪漫的追求,而是完全为了经济利益。他在海岛上曾发过几句金钱无用的感慨,但说过以后立刻就把见到的钱币一一收好,最后又一千不落带回英国。

在他看来,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和活动是次要的,父母之言不足信,安乐之家不足恋。这部自述体小说几乎不曾记录任何消遣活动(如果和鹦鹉说话不在其中):也儿子不从纯欣赏的角度(或说美学的角度)来描写自然景象和异国风光。人与人的关系当然也首先是契约关系、 借贷关系、主仆关系。鲁滨逊心安理得地认为贩卖黑奴是利润丰厚的风险事业。他被海盗俘获时曾鼓动同为海盗奴隶的小男孩

佐立一起逃跑,并许诺要使他成为“了不起的人”。然而一旦出逃成功又有人出了个好价钱,他只稍经犹豫、略讲价钱就把那孩于卖了。后来他在荒 岛上解救了一名土著,给他起名“星期五”,便顺理成章地把他收为奴仆。他回到欧洲之后找到他的代理人, 即当年救他的葡萄牙船长。那老人当时已经穷愁潦倒,但仍然倾其所有拿出一百六十金币还欠鲁滨逊的钱,并交出一份详细的收支帐目。鲁滨逊感动万分,热泪盈眶,同时却不忘记一丝不苟地写一张收据。

总而言之,就其思想而言,鲁滨逊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是以“占有”为目的的资本主义拓荒人。他的荒岛经历是早期西方殖民者的开拓史诗的一个缩影。“落难”最终成了一首占有狂想曲,经过了占有,开发和改善等资本主义“进步”历程。惟其如此,鲁滨逊 才能成为现代文学中影响最深远的原型或神话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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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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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有句话说得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话咋一看像个贬义词,可这也是所有动物与人类在心底的一种想法。狮子遇到叼着新鲜死鹿的动物,难免要争抢一番。这种因”怀璧匹夫就有罪“的心理而发生的事件在动物中屡见不鲜,包括人类,也许只是方式不同。

可生活在树上的小树人——托比也深切的感受了一把当”怀璧匹夫“的感觉。他因怀着大树上最大的财富——大树之石而被全族人追杀,无奈的他只能选择逃亡。也许有人会说,把大树之石交给他们不就行了?可若把大树之石交给那伙人他们只会疯狂破坏大树,来满足个人的欲望,顺带满足普通民众解决搬家难问题。他们一个个只想着自己,又何曾想过大树?可有个人——托比爸爸(大树之石拥有人)站出来,严厉反对破坏大树,遭到贪婪的人们不满,又觊觎他的大树之石,便把他们一家抓了起来,只有托比逃带着大树之石了出去。

后来他和几个朋友打败了头头,使那些”贪璧之人“清醒了过来,还救出了父母。

讲了这么多,只是希望读者不要对我后面所说的一些话感到迷惑。托比是悲惨的,也是幸运的。说他悲惨,是因为他没有一个完整的童年,从小就要承担那些他本不该承担的东西,说他幸运,是因为正是因为童年的悲惨,而造就了顽强拼搏、冷静勇敢的他,不会因父母暂时的不在身边而颓废,也不会因见到敌人而冲昏了头脑。

把思绪扯回现实,仔细想想,托比不就是不就是”怀璧之人“的原型吗?现实生活中,有多少”怀璧之人“有托比的开头又没有托比的结尾呢?璧,可以说是玉,也可以说是才华。说玉,联想到的肯定是和氏璧。虽说也许卞和知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一心想把玉献出去,可还不是没了双脚才把玉献了出去。至于有才之人,更是多的数不胜数。

再换个角度,说说”贪璧之人“吧。这种类型的人,同样数不胜数。哪里有”怀璧之人“,哪里就有他们。我觉得这是很有趣的,也是颇具讽刺性的。这么说吧,贪璧之人与怀璧之人犹如这样的关系:月球(贪璧之人)本是黯淡无光,什么也看不清,太阳(怀璧之人)过来一照,月球及附近的所有星球都被照亮了,只有月球一个星球坑坑洼洼,面目狰狞。月球看见别的星球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受不了了,便要去找太阳报仇,更显露了本性。当然这是个比喻。如今已不是封建社会,可怀璧之人成了土豪,贪璧之人成了小偷也许这两种人会永远存在。不要企图得到不属于你的,也不要去炫耀,低调行事。

失璧与与得璧,只在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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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季羡林散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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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一次碰触汪老先生的文字。之所以用“碰触”是因为我无法在匮乏的词库里找出一个更贴切的词来形容这种久违的辛劳,笃实,清甜微苦的细珠润语。汪老是经过那场革命考验过的人,却在字里行间有着不同于老舍的超俗;不同于冰心的细润;不同于秋沅的诙谐。这点在于我是难能可贵的。

品着品着,伴着午后微暖的阳光,透过窗拍打在我的身上。我恍惚间有种若即若离,童真,无奈,幽默,心酸之矛盾感;恍惚间有种赤足漫步于沙滩边,捡拾水花清润的触感,那种幸福的温度,是无法言喻的。试想着,有个足够明亮的花园,生长着巴根草,芝麻,虎耳草,紫苏;栖息着土蜂,蝉,天牛,螳螂,斑鸠如此种种生灵的乐土,我的童年可以畅快淋漓,无畏的度过,那必是一个优美的意境;试想着,有个足够多水的地方,那里有河堤,墙垛子,竹蒿,大船,也有贴水飞的野鸭子,撑蒿人,船老板的家眷,和四面扑打的鱼鹰,我必可以在那里——水乡高邮。肆意的赤足奔跑,任凭将那冷冷的笑声与烦恼都改写成那午后的每一抹暖入心扉的阳光。嗬,心都醉了。

我于是便摸索着,这苍劲的笔锋必是经历了岁月的沉淀,风吹过,雨淋过,宛如幽谷里一朵安心的幽兰;霜欺过,雪压过。宛如月光里默默沉思的绿荷。另一方面,我始终无法理解这乐观幽默的语言为何书在那个特殊的时期——文化大革命,就像在冬日黝黑却坚韧的树枝,在寒冬映衬下宛若水墨画的树枝,突兀的生长着一朵极艳丽饱满的花。那花是毫不忌讳的长着,如此骇俗又如此平实。使人在惊叹其美丽的同时又无疑对它的遭遇感到惋惜;在惋惜之余又为它产生敬佩和畏意了。

再准备从窗前的躺椅上起身时,却再也离不了那种纯净,真实朴实的语言。它虽没有如我最爱的秋沅的文字那般如散发暖暖光芒的珍珠,打磨着我柔软的心,却也有闪烁着正义和尊严,友谊和爱,继而成为引领我走向成功智慧的那一方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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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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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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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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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诃德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可笑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疯癫的存在。

他的存在,无疑让一个时代感到可耻,他做出极不正常的异常行为,让时代感到不解,让时代感到反感。他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

我以为他的可笑的疯子。

他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驽骍难得”,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当游侠,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象为他的女主人,给她取了名字叫杜尔西内雅,还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

然而他这个疯子,身上寄存着执迷不悟的灵魂。

他坚信追求的东西是存在的,他怀着中世纪的骑士精神,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一路的冷嘲热讽,并没有打击他的自信心,他从始至终都带着骑士的骄傲勇往前行。再想想,那些现实压迫下的逐梦者,不也是执着地坚定着自己的信念吗?时常在现代潮流里迷失自我的我们,有资格去嘲笑堂吉诃德是一个疯子吗?比起我们,他最珍贵的品质是坚持不懈。

正是他这种疯子,正不予余力的渴望改变世界。

一个时代里,太多千人一面的生活,人群像一滩死水,给予那些逆流的叛逆者狠狠一巴掌。我们在潮流里至死前行,又被冲回此岸,我们循环在生命的轮回,渐渐疲惫在追梦旅程里。我们的力量在时代里渐渐流失,梦想也不再渴求,我们,也成为人群的一员,嘲笑着那些可笑的少数。

然而,时代的疯子,他不惧怕一切,只懂得拼死前进。

像听见世界在怒号,细胞在颤栗,大地在颤抖,疯子没有后退的想法,疯子没有后退的理由。

终了解,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自在,终明白,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狷狂。

不在乎!做一个时代的疯子,做一个坚持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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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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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潸然泪下。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不能不为之感动,为之心痛。

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他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可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他对儿子的那种关怀,总是那样无微不至。这篇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令人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都会令人热泪盈眶。泪光中就会想起自己的老父亲。

在我的记忆中,陪伴父亲上下班的总是那辆修了又修的自行车,为了那点微薄的工资,父亲总是穿梭在一条来回四五十公里的路上,不管风吹日晒还是严寒酷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周六,母亲总是在等待中度过,有时等到我们吃过晚饭,等到星星挂在天上……母亲坐在灯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近了,母亲赶快跑到门口,掀起门帘,父亲满头大汗,车子前把和后座上都挂满了东西。这时母亲就开始唠叨:不能早点,孩子们都睡了。每每这时,父亲总是一边跟母亲搭话,一边一件一件卸下车子上的东西,嘴里还念叨着:这是发的大米、这是油、这是给孩子们买的吃的等等之类的。

父亲实在太辛苦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抱怨过。如今我们姊妹几个都长大了,父亲也退休了,弟弟妹妹们一个一个都出息了,按理说父亲应该歇息了,可是他仍然闲不住,家里的几亩地让别人承包,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农民不能丢了土地。腰弯了,背驮了,头发也渐渐花白了,这就是我的老父亲。辛苦一辈子!朴素一辈子!为了儿女操心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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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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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安妮长着一头红色的头发,是一个脸上有雀斑总是喋喋不休说个不停的善良爱幻想的小女孩。

她的遭遇很不幸三个月的时候她的妈妈就得热病死了。四天以后她的爸爸也死了。虽然这样,她并没有成为一个性格孤僻的人,而是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好奇心。安妮11岁时被马修和玛瑞拉收养,来到了美丽的绿山墙。

在安妮眼里,绿山墙的窗外开满白花的樱桃树是“白雪皇后”,想象着“闹鬼的森林”把自己吓得魂飞魄散,把葡萄酒当成紫莓甜酒,害的好友戴安娜醉的东倒西歪。

安妮这种乐观向上、追求幸福、渴望美好的性格,造就了她以后人生的快乐!安妮很聪明,学习非常好,经常全班考第一,安妮也很孝顺,有一次,她为了照顾玛瑞拉而不去雷德蒙拿奖学金。最后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奎因学院。

我喜欢安妮,我也要乐观,努力,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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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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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一时想起曾经看过的许多名人学士求学成识的历程,其中所讲道理对我们今天也很有启发意义。

《送东阳马生序》不是板着面孔说教,也非轻施谀词以恭维对方,而是现身说法,针对时弊以加针砭,强调勤学苦读的重要性。叙自己“为学之难”,求师之艰,先以环境的恶劣突显其坚苦不移,后以“烨然若神人”的纨绔子弟为对比反衬其独得其乐,正由于如此,不计客观条件的艰苦,执着追求,虚心求教,他才能“遍观群书”,而列于君子之列,居天子之侧,四海称其姓氏。再从食、住、书、师四个方面对当今太学生的学习生活予以对比:太学生无衣食之患,鲜服美食;高堂大厦,群书毕集,师随左右,不像自己当年有“冻馁之患”、“奔走之劳”、“求而不得”之苦,可是条件好了,却有“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作者在充分比照的基础上其理颖然而出:“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过哉!”

从童蒙时期起,故事、寓言、童话、课本,甚至电视节目,我们接触到的一切文化载体,都不倦的告诉我们学习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治学。大家都知道诸葛亮《诫子书》中的名句:“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其后的一句却是这“澹泊”“宁静”的根本来源:“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一语中的。

有从小就好学,不怕艰苦的。范仲淹“二岁而孤,家贫无依。少有大志,每以天下为己任,发愤苦读,或夜昏怠,辄以水沃面;食不给,啖粥而读。”欧阳修“四岁而孤,家贫无资。太夫人以荻画地,教以书字。多诵古人篇章。及其稍长,而家无书读,就闾里士人家借而读之,或因而抄录。以至昼夜忘寝食,惟读书是务。”王冕七八岁时,“依僧寺以居。夜潜出坐佛膝上,执策映长明灯读之,琅琅达旦。佛像多土偶,狞恶可怖,冕小儿,恬若不知。”还有诸如凿壁借光、囊萤映雪,以及头悬梁、锥刺股等等故事,都是少而勤学的典范。

还有年长而勤学,孜孜不倦的。张九成被贬官到横浦,“其寝室有短窗,每日昧爽执书立窗下,就明而读,如是者十四年。”以至于“窗下石上,双趺之迹隐然,至今犹存。”可以与马克思同志相媲美的了。杨时到洛阳求见程颐,“时盖年四十矣”,犹肯“程门立雪”,不仅于自己求学治学助益非常,也造就了一段千古佳话。吕蒙“士别三日,即便刮目相待”,连孙权都赞他“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了。

师旷说:少年的时候喜欢学习,就象初升的太阳一样;中年的时候喜欢学习,就象正午的太阳一样;晚年的时候喜欢学习,就象点蜡烛一样明亮。董遇读书利用“三余”的时间,“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清楚明白的提出“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他们都从理论上概括了学习的真谛——勤奋。只要肯勤学,不论客观条件如何,都会学有所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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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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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巧克力大蛋糕我是我,我姐姐是克拉拉,我们是姐弟俩。我们喜欢吃冰淇淋,我们也喜欢吃大蛋糕。妈妈为了招待客人,买了一个大蛋糕放在冰箱里,我们都想吃,可妈妈不让,小姐姐克拉拉太聪明了,想着蛋糕可能会变质,趁着妈妈出去的时候,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以尝尝蛋糕是否变质的理由,把大蛋糕吃了个精光。因为吃得太多了,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撑得肚子疼了,其实蛋糕没变质,是我们太馋猫猫了。

这个故事说明我们太淘气了,但是我的小姐姐克拉拉太可爱了。

今天叔叔没有钱,我的叔叔叫托尼。我和克拉拉非常喜欢他,他也很喜欢我们,因为他总是给我们钱,让我们去街角买冰淇淋吃。一天,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见到托尼叔叔时,他的脸上失去了笑容,因为他今天没有钱了。于是,我和克拉拉就打碎了我们的储蓄罐,拿出我们的欧元给了托尼叔叔,因为,我们不想看到托尼叔叔的脸上没有笑容,我们也爱托尼叔叔。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也是有爱心的孩子,你们说是吗?看着看着,仿佛我也进入了他们的世界,这本书太好看了,你若不看的话,会后悔的哟!

里面有很多我难忘的故事,其中有个是双色狗的故事很好玩,小姐姐克拉拉和我把小狗嗅嗅染成了前一部分是金色的,后一部分是黑色,金色是克拉拉染的,黑色是我染的,我们按照自己的想法染了嗅嗅,给嗅嗅带来了很多害处,也被爸爸妈妈说了一顿。

最后,我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什么事情都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不一定有好处,应该多征求别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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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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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颇喜欢读散文,喜欢一篇篇短小的文章中去找寻自己似乎早已明白的“真理”。于是在“欣然有所得”,“自诩颇有见地”中得到一种阿Q似的自我满足。散文读了不少,可是给自己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却是这样一篇小文——《提醒幸福》。

幸福还需要提醒吗?它不是一种感觉吗?幸福是什么?是恋人相见时相拥而泣,是家人团聚时的觥筹交错,还是课堂上酣畅淋漓地演说……似乎都是幸福,又似乎都不是幸福。毕淑敏真的是一个走进人心的女人,她透过生活,关照人的心灵,是的,似乎从小到大我们都在接受的是一种“提醒痛苦”的教育方式。“别忘了多穿衣服”、“小心他是骗子”、“别骄傲”……一系列看似关心、关切的话语原来都在不经意间提醒着我们:生活处处是艰险,我们要理性地去面对,要有忧患意识。古语不是有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吗!在这样的提醒中,我们大人们、成人们忘记了告诉孩子,生活的主色调是幸福的丝丝缕缕,是由幸福的丝线编织成的流光的银河,幸福是需要被提醒的。

我们成人如此,我们的孩子也是一样。我们理所当然地站在有经验的大人的角度去关照孩子的世界,不要这样,不要那样,成功的时候不要骄傲……殊不知在这样的教育中,我们的孩子和我们一样陷入了一个体验即将到来的苦难的怪圈。孩子的思维模式在同化中感受到,我取得了成功并不是终点,我要担心的是我接下来要面对的苦难。下次我能不能同样取得这次的成功呢!

孩子是天真无邪的,与其教给孩子如何去恐惧未知的灾难,不如教给孩子如何享受幸福。享受幸福是需要学习的,当幸福即将来临的时刻是需要提醒。幸福是一种心灵的震颤,它像会倾听音乐的耳朵一样需要锻炼。

当春天到来的时候,我们要对自己说,记住这一刻!心里就会泛起春的绿意;当幸福来临的时候,我们不妨也和身边的人分享,请记住这一刻!丰收的季节,先不要去想可能的灾年,我们还有漫长的冬季来得及考虑,不要管以后的风霜雨雪,让我们先把麦子磨成面粉,烘一个香喷喷的面包。

幸福并不与其他东西同步,它只是一种感觉。只有常常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人注意幸福,我们的生活才会充满幸福的快乐!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看看太阳,心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在我的教育中,我也要改变自己,做一个点亮幸福的师者,不是让孩子在学习中体会痛苦,而是让他们从小就去发现幸福、体味幸福、感受幸福,我想这样的教育才真正是让孩子受益一生的教育。因为他们将比别的孩子更能体味生活、体味人生,也会在这个过程中学会珍惜、学会尊重,在人生之路上充满阳光地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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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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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双面猎犬》,这本书分为两册,而《双面猎犬》这一册是上册。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高原上,一只叫洛戛的公猎狗在主人的命令下在怒江边追逐一只叫达维娅的母豺。达维娅慌不择路一下跳到江边的倒下的大树上,而洛戛不假思索也跳了上去。这棵大树漂离江岸把它们带到了江心;但两次意外之后让它们的关系变化了许多。最终在洛戛和主人阿蛮星在一个摇摇欲坠的吊桥上见面时,达维娅一下把背叛自己的洛戛撞下了桥,让大江吞没了。达维娅经过许多天的努力终于回到了自己离开了两个月的埃蒂斯豺群,并产下了一只幼豺取名白眉儿。

但达维娅却一病不起,在关键时刻达维娅巧设毒计将黑蝴蝶所生的一对儿女害死,把小风笛的尸体藏在自己身体的土坑下,保全了白眉儿的性命。不幸的是秃鹫啄食达维娅的尸体的时候露出了小风笛的尸体,整个豺群把白眉儿看作异己和罪孽,整天欺负、鄙视白眉儿,白眉儿也成了埃蒂斯豺群最末位的苦豺(每个豺群分有阶级分别为豺王、优秀的大公豺、平庸的公豺、母材、幼豺和苦豺,苦豺也想但好于我们军队里的敢死队或炮灰。)。但白眉儿是优秀的猎狗和母豺的结合产物,在豺群中鹤立鸡群,引起了豺王夏索尔的嫉妒与不满,夏索尔一次次陷害白眉儿但他一次次化险为夷……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明白了:只要肯努力就会得到别人的宽容和理解,不能对别人心怀嫉妒而去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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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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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是一段真挚的情感。富豪朗和流浪汉丹佛之间的一切吸引了我,看了第一页就停不下来,最后我用一天时间读完了这本二十万的书。

为了表达对妻子黛比的爱,朗在每个星期二和妻子一起去福利院为游民服务。黛比用微笑、用真诚,逐渐化解游民的敌意,换来游民的尊重。而朗也由原来的“被迫”转为自愿,在与游民的接触交流中,朗不仅发现了游民的另一面也发现了自己的另一面。比如他认为自己是一个高尚有爱心的成功人士:一个富豪每周雷打不动地为流浪汉服务,不图名,不图利, 难道不高尚吗?可是看似充满敌意,不懂感恩的“黑鬼”丹佛却似三年如一日,照顾另一个瘫痪在床的,85岁的“老黑鬼”,他的床单总有尿的痕迹,他的房间充满恶臭,而且“老黑鬼”总是骂骂咧咧,永远不会有说一句感谢的话。而这“老黑鬼”和丹佛非亲非故,丹佛做这一切,别人也并不知道。直到朗和丹佛真正了解彼此,他们成了朋友,永远的朋友。

比起黛比、比起朗、比起丹佛、比起贝蒂……我便觉得自己的渺小。

我父亲某些方面像极了丹佛,自私、狭隘、不懂感恩;常年酗酒、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没有责任感。跟他相处了几十年,我痛很他、讨厌他,恨不得早日拜托他。可是为了尽我作为他唯一的孩子的责任,在他年老时我不得不叫他和我住在一起。我也曾和黛比一样,希望父亲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帮他戒酒,周末带他去公园,带他去医院检查身体,告诉他保重自己的身体,别辜负美好的晚年生活。可是父亲却屡教不改,时不时和我闹别扭。为此我和父亲吵过、骂过、哭过、甚至几次找过心理咨询师。后来我便渐渐放弃,任其自生自灭。

可是黛比她们却从不放弃,甚至想出更多的花样去沟通去融入,甚至是素不相识的流浪汉。

感谢孩子,是她推荐的这本书。让我接受了一次心灵的洗礼,也让我相信,坚持就有奇迹。我会见证父亲发生奇迹的那一天。

《世界上的另一个你》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我相信世界上有另一个你,他躲在一个你看不见、摸不着、想不到的远方,上帝会托梦给你,会授意给你,但需要你千辛万苦,不辞辛劳地去寻找,你们前世有未了的缘分,要在本世续写。不然的话,一个瘦弱的白人女士如何有那么大的力量用无条件的爱改变了一个高大的黑人流浪汉,而流浪汉最终改变了整个城市?

一个从小生活在黑暗中的黑人,一个只知道在棉花田里给“主子”捡棉花的奴隶,因为受不了一年到头的劳作后仍然一无所有,从此跳上一辆远去的列车到一座陌生的城市当了一名流浪汉。为了生存,他犯过法,待过安哥拉监狱,多年无家可归,是黛比小姐一次又一次爱的召唤,一次又一次真诚的付出最终使他放下了自我保护,而接受了她,接受了她的先生。最终他们成了最好的朋友,彼此交换的是真情,是信任,是无以回报的爱!

在黛比小姐爱的感召下,丹佛真心照顾一个年长于自己的流浪汉三年,却一直被他骂做“黑鬼”,因为他的内心是封闭的,这种封闭缘于本能的自我保护。“我凭什么相信你?你凭什么对我好?你到底图什么?” 三年的真心真情终于感化了一个内心已经石化的人。因为没有人是真正铁石心肠,人都有向上向善向美的本性,只看你的耐心够不够,你的爱真不真!

我想到了这些年来我对学生的教育,一次、两次、三次对学生的说服或谈心教育不起作用的时候就急躁,就放弃,认为学生无可救药,从此不再找他,不再关注他。在黛比小姐面前,在丹佛面前,我对学生虚伪的爱一览无遗,我的爱并不是发自内心,而是带有某种目的,因为他捣乱了课堂,影响了心情,影响了班级成绩。刨除这些自私因素,我还会对学生好吗?我还会找学生谈心吗?我还会给他们补课吗?我不敢说,因为越是往下想我越是觉得汗颜。既然知道世上并没有真正的铁石心肠的人,每个人都有向上,向善,向美的本性,为什么不为了孩子的快乐和幸福而去教育孩子,继而使他们的成绩也有进一步的提高?

我深深地反思!改变自己从想法开始,从小事开始,从细节开始,从今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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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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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书里边,除了教科书工具书之外,看的最多还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记得最早看金庸先生小说是在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只觉得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情节精彩生动,书中的主人公行侠仗义惩恶扬善,让人大快朵颐。而在近二十年后的今天,再次阅读金庸先生的《鹿鼎记》,却有了不同于以往的一些感受。今天就在此将这些零碎的感受整理成文,权当作对那些逝去的青春做道别。

《鹿鼎记》无疑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最另类的一部,而韦小宝也无疑是最富争议的一位主人公。他从扬州一个过气娼妓的私生子成为位极人臣的满清国鹿鼎公,从一个混迹于青楼的小痞子变成反清复明的组织、天地会的香主,其极具戏剧性的经历看似荒谬,实则是中国社会和传统文化的安排。在金庸先生笔下,韦小宝这个亦正亦邪、亦俗亦雅的形象,也彻底把人们心目形成的固有的大侠的高大全形象给消解了。

将反清复明视为毕生使命的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可谓是光明磊落的大丈夫之典范,奈何遇到了作威作福的小人郑克爽;而陈近南一生刚正不阿,结果还是被天地会老大郑经的不肖子孙郑克爽陷害致死,最后还要靠并不怎么光明磊落、甚至是有些行为卑劣的韦小宝来替他复仇,真是个绝妙的讽刺!

而对待权倾一时的鳌拜和拥兵自重的吴三桂,即便是英明神武的康熙也轻易不敢下手,结果一样被韦小宝给设计办了。如果按照我们对大侠的传统理解,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韦小宝与大侠二字联系到一起;但如果从韦小宝做的一些事情来看,例如,冒着极大的风险以狸猫换太子之计救下茅十八,拼死救下天地会众多弟兄的生命,以计谋绊倒权臣鳌拜,以机智击退罗刹人 …… 哪一个不是义薄云天,哪一个不是为国为民?然而当把这些事迹与韦小宝关联到一起的时候才发现反差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在十多年前读《鹿鼎记》的时候,只觉得是小说的创作而已作不得真,而在走入社会,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之后,尤其是在我从事了四年多的管理咨询工作之后,再读《鹿鼎记》之时也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韦小宝虽然出身卑微,甚至连斗大的字也不识得几个,但他却在汇集了各色人等的妓院这个小社会里练就了一身市井智慧,并且靠着这身市井智慧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官场和宫廷里如鱼得水,更为可贵的是,韦小宝在民族节气、在大是大非面前从不含糊,这一点远比那些口口声声家国天下的正人君子要强上百倍。而韦小宝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的启蒙教育,也被金庸先生给善意的恶搞了一次:他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是在妓院里给说书先生完成了的,而非私塾里的教书先生所教授的孔孟之道。

在妓院里出身的娼妓的私生子,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韦小宝,最终成为了民族英雄;而出身名门之后,从小饱读圣贤书的郑克爽,最终成为了民族败类。《鹿鼎记》里除了能看到金庸先生对正义与邪恶、对侠客与恶霸、对阳谋与阴谋、对正侠与反侠的另外一种解读之外,也看到了文学作品中的两难结构与未知结构(见余秋雨先生的相关论述),虽然最后金庸先生也为了照顾中国人的阅读习惯,给韦小宝安排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但整部作品还是给我留下了许多思考,我想,这或许是金庸先生有意而为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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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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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杯具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齐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杯具”。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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